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略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践证明,这种结合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概念界定,阐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并指出了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途径。 关键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谐社会;辩证统一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借鉴和 总结 中外历史 经验 ,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提出的治国方略。对于“德治”和“法治”的探讨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是中国治国理论的一次创举,二者的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概念界定 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首先必须要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二者的概念。对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很多人抱以怀疑态度,特别是以德治国的提出,认为是对封建“人治”落后思想的继承。殊不知,中国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对于德治和法治的争论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之上的,是探索“人治”的治国 方法 ,而当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已经摆脱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背景,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德法之治。 中国现阶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着区别于任何时代的深刻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谓“以德治国”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范畴,依法治国属于政治范畴,二者在治理国家的手段和方式上不尽相同,依法治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它要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逾越法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有违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他律”。以德治国则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等无形的力量的维系,通过说服、劝导、感化、教化等形式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内心的引导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以德治国是内在的“自律”,通过自律从而实现真正“治本”的目的。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相互区别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一致,相互促进[1]。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道德先于法律产生,德治是法治的源头,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从道德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道德基础,体现在法治的各个阶段。首先,在立法阶段,道德为立法确定了方向和指导思想,为良法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和出发点;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同时,道德的评价作用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舆论监督,有利于执法和司法公正严明;最后,在守法阶段,道德为公民守法做好道德和思想基础,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公民从心底愿意服从法律的制约,自觉守法。 2.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仅仅依靠以德治国是无法实现的,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缺乏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是特别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而触及法律底线的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保障以德治国的顺利实施。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调节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且法律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而道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弥补法律空白。同时,由于道德的任意性和无强制性的特点,使道德在受到破坏时无法自助救济,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的保障。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依法治国需要以德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法治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德治目标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2]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道德体系,而由于法制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很多方面未能纳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在这个阶段提出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分必要的,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二者的结合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为政治和谐奠定了制度基础。政治和谐首先要求政治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为政治民主提供了实现途径,以德治国为政治和谐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使民主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为和谐政治的建立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用道德提高其德行素质,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 2.社会主义经济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同时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市场经济尚需进一步完善,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分化”和“西化”,很多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出现见利忘义、坑蒙拐、权钱交易等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蔓延,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惩罚违法乱纪行为,用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其道德水平,以抵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良思想,从而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3.社会主义文化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和谐文化。刘云山同志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2]可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建设需要依靠以德治国来实现,同时,和谐文化建设也需要依法治国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才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4.生态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自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为了发展,以生态破坏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增多,如今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应对的一大难题。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和谐自然必不可少。要实现生态和谐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对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组织依法追究;其次,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公民进行生态和谐建设;再次,注重公民的生态道德 教育 和宣传,建立公民生态理念,为生态和谐打好基础。 四、如何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而如何才能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1.要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将其与封建“人治”背景下的“德治”和“法治”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人们长久以来对于以德治国思想的误解,使人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使其成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的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赋予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地位,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而作为具体实施权力的党员干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一些优秀代表,代替人民治理国家行使权力,党员干部是人民的楷模,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民众,只有他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并成为促成二者结合的推动者,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好风气。 3.要发挥舆论和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公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镇江,唐昌宏,易景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哲学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1,(4):20.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 要]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德治;关系 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在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时要防止几种片面认识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江泽民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睿智的抉择。我国宪法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此加以了确认。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也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不能并存的,这是已达成的共识。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试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并研究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策略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容易冲动的时期,价值观、人生观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只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一时冲动犯下严重的错误,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高职学生由于高考失误,具有较强的心理失落感,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或社会人员的引诱,极易误入歧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观念薄弱,遇到问题喜欢拉帮结派、意气用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普及 法律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减少校园内的犯罪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养成较好的 逻辑思维 和 理性思维 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性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建设者,只有让他们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让他们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往往比较重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容易忽视同样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这门课程安排的课时是一周两节,甚至有的学校只安排了一节课,导致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选择压缩课程或者直接忽视法律基础部分内容。 (二)重视度不高 虽然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开设法治课程,但是仍然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技术类学校,过分注重专业课教学,忽视了法制教育。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忽视。同时,由于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就业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很多高职院校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就业率上,鼓励学生考证、实习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忽视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缺乏优秀专业教师 大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但是,法制教育需要对法律知识比较了解的、专业的法律教师。这就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只会引用法律条文、国家领导人讲话,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新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们对法治的认知。 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措施 (一)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课程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学校应从理念上重视这一课程,适当增加课时量,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时间。同时,教师要适当减少思想道德教育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增加法制教育比例,将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石,在培养学生三观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 (二)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必须要打造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目前很多高校的法治教师都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照搬法律条文,让学生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性人才。同时,让校内的法治教师定期参与培训,并定期考核,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改变 教学方法 和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过分死板,教师在讲课时,往往照本宣科,给学生宣读法律条文、政策规定、领导人讲话等,这些内容学生通过自学便可以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去附近的法院旁听,让他们接触现实案例,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时,在授课时,教师除讲解重点法条,还需要引用真实案例,比如最近网络上的 热点 ,以及近年来受到关注的校园犯罪案件,如复旦投毒案,在授课时,可以还原案件过程,剖析林森浩的犯罪心理,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进行了道德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四)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在高职院校创建法制教育环境。举例来说,在政法类院校,即使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会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而在非法律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相对较差。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可以定期与政法类院校开展交流活动,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同时,可以组建法治宣传团队,定期选择优秀学员进入团队学习并宣传法律基础知识;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 辩论 会,选择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让学生在准备及参与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而旁观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选择案例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尽量选择真实案例,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 (五)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要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让学生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让学生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法治,并逐渐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将法治理念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将实现依法治国作为自己的信仰。当学生们 毕业 进入社会后,也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创建法制教育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4.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各种社会危机、自然危机频发,同时国际联系的加强也使我们受到一些国际性危机的影响,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拥有资源优势的政府理应成为应对公共危机的主体。地方政府因其在应对危机时位置的前沿性,其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整体能力,因而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写作目标是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途径。 具体来说, 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 通过阐述当前公共危机管理的背景, 来说明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介绍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相关概念进行内涵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从而为接下来的现状分析及解决途径的寻求打下理论性基础。第三部分,叙述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在肯定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建设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显现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最终归纳为环境、法规政策、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理念等几个方面的原因,并针对各个原因展开具体的分析。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改进的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运行机制、转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主体管理理念等内容。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学术界一般多采用美国学者罗森塔尔(UrielRosenthal)对危机的定义:“危机就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①(P24)国内学者也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危机给出了定义,比如将危机界定为:“社会遭遇严重天灾、疫情,或出现大规模混乱、暴动、武装冲突、战争等,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遭受直接威胁的非正常状态”。②灾难性事件和社会性事件突然发生并对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这就构成了突发性的公共危机。所谓公共危机就是指在政府管理国家事务中,突然发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社会公共生活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③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严重事故、恐怖行为及群体性骚乱、重大政治、经济事件以及公众人物丑闻等可以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可以说,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便是回应各种公共危机挑战的过程,而所有的这些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危害。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现状的研究一直是一个活跃的领域,其目的是改善法律翻译的质量和效率。研究者们致力于探索如何提高翻译质量,提高翻译效率,以及如何利用机器翻译技术来改善法律翻译的质量和效率。
近几年,国外法律翻译研究的热度逐渐升温。从战后到今天,翻译研究者们不断加强了对外语的研究。在国际化的时代,法律翻译的研究越来越重要。从历史上看,许多翻译理论家们都在努力提高法律翻译的水平。20世纪60年代以后,涵盖了互译、术语翻译、文本翻译、口译等多个方面的研究,与指定翻译方向的研究也有所延伸,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近年来,学者也开始尝试以分析文章的方式来推动法律翻译的研究,考虑如何更好地将文本翻译得更加准确、流畅。
您好,近年来,国外法律翻译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翻译理论和实践方面,研究者们探索了多种翻译方法,提出了许多有效的翻译技巧,并且在翻译质量评估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此外,研究者们还提出了一些有助于提高翻译质量的技术,如自动翻译系统、机器翻译系统和语言学习系统等。随着技术的发展,翻译质量也在不断提高,这为国外法律翻译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国外婚姻无效制度现状从当前世界各国关于亲属法的法律制度来看,对违法婚姻的规制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立法模式,即单纯规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一种的单轨制和既规定无效婚姻又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双轨制。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既反映了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也反映了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单轨制单轨制立法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只规定无效婚姻的方式和只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方式。有些国家规定,只要缺乏法律规定的某一个结婚要件的,都属无效婚姻,绝对无效,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发生婚姻的效力。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相关特定人或特定的国家机关。属于这一类亲属法的有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如意大利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中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与杀害自己配偶而被判刑的人不得结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婚姻,可以由新婚夫妇和他们的最近尊亲属、检察机关和其他所有因提起诉讼而得到合法利益和现实利益的人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另外,未成年人不得结婚,当事人不满法定结婚年龄,可以由新婚夫妇、他们的最近尊亲属、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对于非自愿婚,即结婚时一方没有辨认能力或意思表示能力,或者在胁迫之下、恐吓之下表达结婚意思的,或者对配偶的人身辨认错误或个人基本情况产生重大误解而表达结婚意思的,可以由配偶提起撤销婚姻之诉。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在意大利婚姻法中,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之外,只要确认婚姻无效能够维护自己一定合法权益的人都可以对违法婚姻提起无效之诉。规定欠缺法定结婚要件的婚姻全部为可撤销婚姻。在这种立法模式下,没有无效婚姻的情形,只要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相关当事人皆可以申请撤销。如德国《民法典家庭法》第1313条规定:“婚姻只可以在法院的判决基础上予以撤销,婚姻随在发生法律效力后而解除。在德国家庭法中规定,可以撤销的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1)重婚,一人在结婚前已有合法婚姻;(2)无行为能力的人结婚;(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4)一方性无能;(5)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婚;(6)双方无意共同生活:(7)一方不知其行为是结婚;(8)因受欺诈而结婚;(9)因受胁迫而结婚等等。虽同为可撤销婚姻,但申请主体有所不同:在(1)一(6)情形中,申请撤销的权利人为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主管行政机关以及重婚涉及的第三人;而在后三项中申请人则只能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后果依照关于离婚的规定予以确定”。双轨制双轨制是指既规定无效婚姻,又规定可撤销婚姻的立法模式。其中的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或者特定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提请法院予以撤销。婚姻的效力从宣告撤销时起消失,没有溯及力,又称相对无效的婚姻。若有撤销请求权的人未在期限内起诉,则婚姻一直有效。双轨制根据亲属法中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不同侧重,又可分为几种具体情况。规定无效婚姻占主体地位,可撤销婚姻相对较少。我国就属于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我国对绝对无效的婚姻规定了四种情形,即重婚、早婚、近亲婚和疾病婚,而对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当事人受胁迫而结婚的一种情形。另外,法国也有类似规定。但各国在申请无效或撤销的主体方面则也有不同的立法要求,如《法国民法典》仅规定未经夫妻双方或一方自由同意而结婚的只能由婚姻当事人起诉;如人的根本资格发生错误,则只能由另一方配偶申请婚姻无效:对须经父母、直系尊血亲或亲属会议同意才能结婚的,只能由有同意权的人或须经同意的人起诉。“该法第184条则规定,除上述之外的都是绝对无效婚姻,并可由夫妻双方、有利益的人、检察院提起诉讼” 。规定可撤销婚姻占主体地位,无效婚姻相对较少的立法模式。规定无效的条件较少而可撤销的条件较多的,有瑞士、我国台湾地区、日本、美国等亲属法。如《瑞士民法典》亲属编规定的无效婚姻有:结婚时配偶一方己有婚姻关系,结婚时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病或因继续存在的原因无判断能力,配偶双方因血亲或姻亲关系而被禁止结婚;而其可撤销婚姻则有:配偶一方在举行结婚仪式时因暂时的原因无判断能力的,因误解而结婚的,因受欺而结婚的,因受胁迫而结婚的,无婚姻能力人、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未经其父母或监护人赞同而结婚的等,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明显多于无效婚姻的条件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现状在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将无效婚姻称之为违法婚姻,我国1950年和1980年的婚姻法都没有对婚姻的无效作出明确规定,据此有人认为我国没有婚姻无效制度,其实,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对婚姻无效制度作出明文规定,但我国1980的颁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和1994年颁布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都有婚姻无效的规定,如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由此看来,“以上办法和条例虽然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原因及处理等问题,仅仅是笼统规定” ,但仍未建立一套系统完备的婚姻无效制度。2001年4月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无效婚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说明,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已正式成立。婚姻无效是违法婚姻的法律后果,从理论上讲,违法婚姻由于其违法性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应等同于婚姻无效。但在现实条件中,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婚姻,都是婚姻无效。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其后果不仅及于当事人双方还直接影响到子女和家庭其他成员;同时,婚姻关系又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各国对违法婚姻的立法都极为慎重,并不将所有的违法婚姻都简单地归于无效。比如,有些国家认为结婚条件的规定有轻重程度之分,只将那些违反较重要结婚条件的违法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再比如,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的作法,都说明违法婚姻的范围较无效婚姻为广,也就是说婚姻无效肯定是违法婚姻,而违法婚姻不一定引起无效的后果。所以,婚姻无效是对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而成立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是违法婚姻的一种法律后果。通过对婚姻无效的原因、认定程序、诉讼请求权、诉讼时效及法律后果等规定,构成婚姻无效法律制度。婚姻无效制度作为婚姻法律体系中结婚制度的保障,是婚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婚姻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违法婚姻的治理,因此,建立全面系统的婚姻无效制度乃是完善我国婚姻立法的当务之急。婚姻无效的原因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法定婚龄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的原因有以下几种: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即某个人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重婚是对一夫一妻的家庭原则的破坏,因此为各国法律所禁止,并且对于重婚,其后果归于无效。如果其重婚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近亲婚,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范围上看,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是无效婚姻。疾病婚,禁止特定的疾病患者结婚,如患麻疯病、性病、重型精神病未经治愈,以及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早婚,早婚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姻而结婚,即指在未达到法定婚龄之前所形成的非法两性关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只有男女双方分别达到法定年龄,才允许结婚。未达到这个年龄而结婚者,谓之早婚。未登记婚,未登记婚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两性关系。未登记婚违反的是婚姻成立的法定形式要件。从婚姻成立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角度来看,未登记婚同样是无效婚姻,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引起以下法律后果: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前提是合法婚姻,是有效婚姻。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违法婚姻。因此,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以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都不适用。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这种婚姻所生育的子女却受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婚姻法中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时,坚持并贯彻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规定其当事人所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义务,任何人不得歧视。“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近年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县级党委政府舆论宣传的重要平台,逐渐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以下是关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概述: 国内研究现状:(1)相关理论探讨。研究者在探讨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对于媒体与基层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方法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2)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一些研究者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发现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3)对策建议和思考。一些研究者从实践出发,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和思考,如如何提高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如何加强与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如何加强舆论引导等。 国外研究现状:(1)媒体与公共事务的研究。国外研究者普遍认为,媒体作为公共事务的重要参与者,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效力。(2)媒体与社区治理的研究。国外研究者认为,媒体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社区民主和公共参与,可以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和效果。(3)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的研究。国外研究者认为,新闻媒体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服务,可以促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综上所述,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
新时代基层治理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目前,在国内外都有很多学者对新时代基层治理进行了研究。国内方面,一些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相关研究项目,并发表了大量论文。例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央党校等单位就曾经组织过多次关于新时代基层治理的专题讨论或培训班。此外,《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等媒体也陆续刊发了不少文章探讨这个问题。在国际上,一些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等也对中国的基层治理模式进行了关注与研究。他们认为中国的“三级联动”、“双向选择”、“群众路线”等制度安排具有可借鉴性,并提出建议以逐步实现本土化改革。总之,当前针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未来还需要更深入地挖掘其内涵及实践意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论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写法如下:
第一,写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时候首先需要具备的是研究国内的现状,需要举出一系列的数据,同时这些数据必须是来源于正规的数据平台,这样的平台国家已经很多,中国知网是一个全国比较大家的数据库大家可以在这里查找,这个方法大家要记住。
第二,大家写国外研究的时候,需要明白的是国外的整体情况,需要了解具体国家的整体数据,同时对这个国家的文化要有了解,这样才可以引述正确。这些资料可以各大国际知名网站查找,美国的很多大学网站对外开放一部分,可以去那里研究一下。
论文的介绍如下: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
论文一般由名称、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可有可无。
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写法如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国内外研究现状是什么,其实通俗来说,就是国内和国外对于一个研究对象目前的研究现状,可以是国家层面上相关部门对于研究对象的研究,也可以是权威学者,对于研究对象的研究。
所以很明确,国内外研究现状有两种写法,要不就是从相关部门对于研究对象的研究,或者就是从学者对于相关研究现状的研究来写。
正常来说,国内外研究现状都需要大家去阅读大量的文献,然后总结学者的主要观点,这里给大家一个小技巧,可以直接从一篇文章的摘要看出来,一个学者的研究观点主要集中在哪些,这样的话,即便你不完整的阅读文章,也能知道文章的主要观点。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直接从硕士论文里面去摘抄,大家可以找一些和自己题目一样,或者是关键词一样的硕士论文,我们在里面摘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且将这个话改成自己的意思,这也是一种写作方法。
但是注意标注引用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最根本的文章,而不是你参考的这篇硕士论文。找文献去哪里,中文的话我们可以从百度学术或者是知网里面直接观看,主要就是看一篇文章的摘要,因为主要观点都在摘要里。
英文的话,之前有提过从谷歌学术去搜索关键词,就能找到很多的国外文献,这里要注意,查找国外文献的关键词,一定要翻译成英文,如果是中文的话,是没办法识别的,然后只需要把相关的英文文献翻译成中文,再去进行总结就可以了。
这些服务于地方政府这几年全国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量日益加大,并且有一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平台,为各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完成了种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势。各地政府结合未来的“十一五”规划,均大量的融资,对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提升本地城市形象等方提出了大强度的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绘制的城市建设蓝图也非常宏面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伟,因此,对各地城建平台而言,未来的融资压力可想而知。我们相信,与此同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变化,这各地城建投融资平台都在想方设法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寻些平台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勇于探索融资渠道、大胆进行市场化的改找融资突破口,但是如果不能在城投公司的定位和运作,在城建平台革实践,创造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可借鉴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投融资机制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面对未来更加繁重的融资任务,的先进经验。像通过土地出让和运作筹资方式;市政公用项目如公将难以完成,而要担负起政府下达的融资目标将成为一句空话。交、燃气、污水、自来水、垃圾处理等的BOT、TOT以及产权和股权转4、国资经营和管理的压力增大让融资;此外还有城建资产的资产证券化(ABS)融资方式等,都在全各城建平台作为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平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台,不仅承担代替地方政府融资的责任,还承担着庞大的城建国有资然则,作为跟随和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面对当前政府城建产在市场竞争中保值、增值的经营管理压力。这也对城建平台的经营投融资平台的运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何进一步发挥城建平管理水平和投融资运作能力提出了挑战,也将对各地城建国有资产台投融资功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可持续经营和良性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一、困扰城建平台发挥投融资功能的几个问题二、影响城建平台投融资功能发挥的内在问题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的运作主要存在以以上这些矛盾和困难的出现,我们认为全国各地的政府投融资下几方面困扰:平台或多或少存在。它表现的是作为具有政府和企业双重性质的、国1、资产负债率偏高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和投融资平台,客观上存在着在公司定位、管理据调查,目前绝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体制、运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先天不上,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使这些企业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足。目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彻底到位,有效的政府投融资体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他们为政府项目所进行的进一步融资,同时企业制和国有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因此,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在在推动多元化的融资创新方面也难以发挥作用。更长的时间内、更深的层次上不断完善和解决。2、财务风险较大三、城建平台进一步发挥投融资功能的几点建议由于所有的政府城建平台都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公益性的建设项对此,我们对在目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各地城建平台的目,往往投资量大、效益产出慢。因此这些企业的资金运行经常是捉投融资功能,提出如下建议:襟见肘,基本处于“借新债还老债”的状态下。1、在完善投融资体制方面,要领导重视,健全组织这些城建平台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流转风险、要在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就应当立足于偿债风险和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上。只是反映出的情况有所不政府这个层面,要打破行业界限、部门界限,抛弃小团体的利益,共同同。(1)资金流转风险,它基本出现在那些没有稳定的利润来源、高投做好城市建设这个大文章,实现城建融资渠道上的开拓创新。政府应资、高负债、低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受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影响当象重视国有企业改革那样,重视城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城建平较大。(2)偿债风险,主要是由于负债结构的影响,导致按期偿还银行台的资本运作。本息出现困难,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且受金融货币政策的刚性制我们建议,各地可以成立一个象各地改革办那样的、超脱于政府约和影响非常大,尤其是资金供给不足,负责结构不合理的企业。(3)部门的市一级的联席机构,负责领导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对政府重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是指企业当每年的资金收入不够偿还银大项目的投资和融资进行协调和推进,并负责投融资创新工作,以提行利息情况下,不断用平台的有效资产填补缺口,导致企业的有效资高整个地区的城市资产和城市资源的运作效率。产不断缩水的情况。2、在资源利用方面,要统筹规划,集中利用的那部分责任,对被审计对象来说只是间接责任。度。积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评估活动,对全面提升内审工作的(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质量将起到促进作用。量,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内总之,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校长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规范的培训,制定一套统一的内审工作的具体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会出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需要在以后的操作指南,以此作为指导内审人员开展内审工作的依据。如审计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去总结、探索、完善。为了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流程、审计文书格式、审计案卷的归集整理等方面,从而进一步提高济责任审计,内审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审计工作的新理论,坚持审计工作的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与时俱进,积极创新,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服务教育”的新观念,强(四)、内审部门应积极利用各种不同形式的评估活动,充分发挥化依法审计意识,学习教育审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探索和运用先进“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积极作用。考评活动不仅使内审部门在迎评的审计观念、技术方法,不断激发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氛围,提高教育中促改促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2城市建设2009年总第41期�4�5�0�0�3�8�1�4 财经论坛CONSTRUCTION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计量工作的一些体会汤淳1汤荣英21.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2.重庆实力公路开发总公司摘要:中国高速公路建设已逐步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市场,其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制度化、合同化、规范化,而且基本均引用了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基于这种管理模式下笔者结合所参与项目的情况,对高速公路项目的计量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内容及方法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浅谈了一些个人经验和体会,以期为相似工程提供参考借鉴。关键词:高速公路;计量工作;经验体会中国高速公路建设在上世纪80年代末起步,历经20年的快速其要求,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市场,其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也制度哪些工作项目该计,哪些工作细目已包含在相应的清单项目里,如涵化、合同化、规范化,而且基本均引用了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洞、挡墙的土石方开挖做为附属工程,不予单独计量支付,预应力砼款作为其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根据合同的模板、锚夹具、张拉、压浆和养生等不予单独计量支付,这些都要有的要求,生产过程中的资金来源必须通过计量支付来实现。因此工程充分的了解。在这基础上更要积极寻找哪些项目是在规则内可以争计量支付是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确定和计取单独计量的,保证合理的利益。如笔者所在项目上,原先的合同内算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并按合同中有关支付规定取得工程费用,在预制T梁和空心板的预埋钢板没有单独列为计量项目,后来经过多工程施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谓计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次与业主和监理的沟通和据理力争,最终业主同意将其作为新增项与方法对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测量与计算,并予以确认。所谓支目单独计量支付,就此可计A3钢板43吨多。像类似的项目申请上付,就是在确认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按合同规定和清单单价计算出金报了10多项,虽然有些被业主否定了,有些还在继续申报,但只要是额,对承包人进行付款。本文结合作者在武水高速公路B9合同段施我们去争取了就有可能变成效益,不争取那也就是白白流走了。作为工管理实践经验,谈谈在这种规范化、合同化的操作模式下大型工程一名计量人员还应该全面熟悉施工图,做好工程量的复核工作,并且计量工作的一些个人体会。截止目前本项目部已计量金额亿元,要建立完整详细的计量台帐。占变更后合同总价的93%。二、计量的原则和程序一、计量支付的前期关联工作1、计量依据计量支付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问题,要做好计量支付工作,首先必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合同图纸;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计量台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其次必须熟悉有关的合同管理文件,如帐;4)合同条款;5)技术规范;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7)索赔时间/金额《合同书》、《技术规范》、《监理实施细则》等,通过熟悉了解这类文件审批。可以明晰高速公路计量的方法和程序。尤其要细读《技术规范》里面2、计量原则:的计量规则,对各个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都作了说明和规定,整个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2)、按合同文件所规计量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也都是围绕着这个开展的,计量时必须遵守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目前,每个城市一方面认为缺少资金、缺少资源,但是另一方面,城建平台建议发展的目标。各地对城建资产和城市资源的开发利用很低,缺少对城建资产、城市如现阶段,随着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的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国债资源的统一运作和管理的主体,也难以发挥这些资源的综合效益。如券市场的容量也在不断扩大,债券以其期限长、成本低的特点,成为各地区上市公司资源、城市的公共物业、城市空间资源(城市广告、城大型建设项目的重要融资方式。符合发债要求的城建平台企业发行市公共停车场所、场站)、城市旅游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管线资源等,企业债券,将有效地维持企业负债结构的稳定性,优化负债的期限结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益。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构,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整体步伐的加快,所有城市资源的价值也将越来越大。我们建议各地政信用水平,改善企业负债结构,使财务结构更加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府,对自己所在城市的资源和资产情况,要进行统一研究、统一规划、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使资源配置结构与项目运作周期相吻合。统一管理和统一运作,以发挥城建资产和城市资源的最大效益,降低4、在平台运作上,要大胆创新,形成合力其他方面的建设和融资压力。城建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和融资必须要有主导产业的构成、现金我们认为,对城建资产和城市资源进行分析、梳理,重组和整合,流和利润的支撑,通常情况下,债务融资有赖于资产规模、信誉担保对发挥城市资源的综合效益十分重要。目前,由于城市化及城市基础和盈利能力,而项目融资、股权融资、信托融资等几乎都是建立在项设施不断建设,部分城市资源已经从公共消费转为私人消费,具备了目或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上。为此,对城建平台而言,需要对下属企资产属性。目前这些城市资源分布散乱,管理混乱,如果对此进行整业的经营性、准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资产规模、协同性、赢利能力、盈体分类整合,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利周期等进行重新整合、分类管理,并运用现代管理的企业制度加强3、在运作方法方面,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管理,逐步构筑起自己的利润中心和“现金流”,构建起自己平台的可各地政府应鼓励城建平台大胆进行市场化融资的实践,积极探持续、多元化融资基础,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索城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城建平台要机遇与挑战共存。城市建设232009年总第41期�4�5�0�0�3�8�1�4
法律分析:随着国家对平台类公司的进一步调控,剥离其政府性融资职能也逐渐落实到实处。由于我国经济体系区域化差异明显,平台公司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大建设时期基本结束,其平台公司多转变为城市服务运营商;部分发展中地区则存在更大的空间和机遇,其平台公司多转变为市场化投资公司,并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也有平台公司能肩负城市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但对更多的发展较差、转型较晚的平台公司而言,除了政府融资职能外,如何找准契合自身功能的发展方向,如何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如何应对新时期转型升级的使命成了各大平台公司的痛点和难点。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方面的融资由来已久,但是投融资平台发挥主导作用则是2008年来在应对金融危机时期的事情。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这被地方政府视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肯定和鼓励。从2008年底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8月,全国共有3000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计1万多亿元,到2009年5月末,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已上升至万亿元(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平均资产负债率约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特别是县级平台几乎没有盈利 。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专家质疑,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担保承诺情况根本不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对自己的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都不清楚,一旦投融资平台的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这些“隐性债务”就必然显性化,给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甚至最后不得不由中央财政和商业银行买单。
音乐治疗作为国内一种相对比较新颖的心理以及生理辅助治疗 方法 ,正越来越多地引起医疗及保健行业的重视和青睐。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音乐疗法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音乐疗法在ICU中的临床应用
【摘要】目的:探讨音乐疗法做为辅助治疗手段对ICU内的危重症患者疾病治疗,身心康复的作用。方法:选择入住ICU的45例清醒患者,依患者的个人喜好选择音乐,以2次/日,30分钟/次,进行音乐治疗。结果:显效38例,无效5例,因病情突变中断治疗2例。结论:音乐治疗在ICU中的临床应用表明音乐治疗法可调节人的呼吸、循环、内分泌等生理功能,减轻患者的恐惧,焦虑,孤独等心理,融洽医患关系,改善患者的精神状态,缓解疼痛、紧张等情绪,在提高患者舒适度,稳定心率、血压等方面有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音乐疗法;ICU;临床应用
音乐治疗学是一门集音乐,医学和心理学为一体的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是音乐在传统艺术欣赏和审美领域之外的应用和发展[1]。四千多年前古埃及就应用音乐为病人减轻疼痛,我国在两千多年前的经典著作《黄帝内经》中也提出五音疗疾。70年代以来音乐疗法已成为医学家们的重要辅助治疗手段,音乐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形式,它通过声音的传递引起人们的生理变化[2]。现将音乐疗法在ICU中的临床应用阐述如下:
1临床资料
选择入住ICU中的清醒患者45例,年龄16-78岁,平均年龄56岁,男性23例,女性22例,其中先心病术后10例,妊高症8例,食道癌术后12例,冠心病8例,脑出血术后5例,慢性肾功能异常2例;学历:大学10例,高中12例,初中及以下23例;2例回族,2例蒙古族,余为汉族;信仰____者5例.
2应用方法
应用前准备:播放音乐前需争取患者的同意并向患者说明音乐播放带来的效果,否则会适得其反。
应用中指导:音乐播放开始,嘱病人缓闭双眼,首先从双手开始,吸气时逐渐握紧双拳(约5S)呼气时缓缓放松双拳(约15S)借此可感受紧张与放松的感觉,然后用类似方法从前臂、上臂、脸部、颈部、肩部、背部、胸部、腹部、大腿、小腿、脚等部位肌肉逐渐进行,整个过程随音乐节奏与呼吸密切配合,循环3次。
应用次数时间的选择: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第一次应用于中午休息时间,第二次应用于晚上熄灯以后。
音乐内容的选择:个性化选择音乐,根据病人的心理状态及个人对音乐的 爱好 自行选择最佳播放音乐[3]。对于 文化 层次较低,无音乐爱好的老年患者,音乐效果较差,如果根据他们的宗教信仰播放佛经、赞美诗等可取得较好的效果[4]。音乐的选择主要具备如下条件:轻松明快,旋律优美,节奏缓慢。
音量的选择:音乐即要让患者感受到音乐的节奏优美,旋律动人但又不能喧宾夺主,音量的选择尤其重要:音量过大会变成扰人的躁声,使人感到不安,浮躁。声音过小,使人心志得不到满足,声音过轻,使人空虚疲困,兴趣,情致减退,声音过浊,使人心志低下躁动。只有以适宜的心情欣赏适宜的音乐才能达到人乐和谐的境界。音乐的声响控制在患者易接受的范围内,多数研究者认同音量小于70dB,以高出现场声音4-7dB为宜[5]。
3结果
显效38例,无效5例,2例因病情突变中断治疗。无效患者中:先心病术后1例,脑出血术后2例,妊高症1例,食道癌术后1例;高中学历1例,初中及以下4例;回族2例,汉族3例,信仰____者1例,余显效。
4讨论
音乐疗法可稳定患者的血压心率。声波低的柔和音乐会使人感到轻松愉悦。能消除患者的不良情绪。轻松的乐曲能影响大脑右半球,使脑垂体分泌具有止痛作用的内啡肽,降低儿荼酚胺水平,使心率血压下降[6]。
音乐疗法可提供适宜的休养环境。在整个ICU环境中有多种治疗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医护人员的交流声等。这些躁声对意识清醒的患者都是一种恶性刺激,会增加患者的恐惧和紧张心理,音乐不但可以避免躁声对环境的不良刺激,还可以减轻患者的心理创伤[7]。
音乐疗法可促进护患沟通。
病人一踏进医院,面对生活环境的改变,医务人员的谈话,手术风险的担心。自然就产生了恐惧,焦虑,紧张,排斥情绪。这时病人往往不仅渴望更多的医疗信息,还需要一个温馨的医疗环境。通过交谈,了解音乐疗法的科学性、作用、目的,探讨各人音乐喜好,延伸到共同关心和爱好的话题,缩短了患者与护理人员之间的距离,改善了护患关系,同时也真正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内涵。
总之,音乐疗法对病人的心理活动和生理反应有着积极的影响。并且在加强护患沟通,促进病人早日康复,减少医疗纠纷,提高病人满意度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代启霞:音乐对剖宫产妇的心理影响及护理体会,现代医疗卫生,(6):739-740
[2]赵惠敏:潘恒玲,张玉凤,背景音乐在手术中的应用,吉林医学,(10):1266
[3]林羽纶:李丽卿,许乐,音乐疗法在妇产科患者围手术期的应用研究,(12):1298-1299
[4]李淑芬:王祥云,林少虹等音乐疗法对手术患者的影响,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2006(12)123-24
[5]林启玲:李翠桦:谈手术室对手术患者实施音乐疗法的整体护理。中华临床医学研究杂志,2005,11(7)995-996
[6]吕瑞英:音乐疗法在骨科疼痛病人手术前后护理中的应用,右江医学(6):609
[7]古月芳:陈晓红,刘晓玲:音乐疗法在肝癌介入术中的应用,实用护理杂志(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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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首先要把收集和阅读过的与所写毕业论文选题有关的专著和论文中的主要观点归类整理,并从中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在写毕业论文时,对这些主要观点进行概要阐述,并指明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和其发表观点的年份。
还要分别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的不足之处,即还有哪方面没有涉及,是否有研究空白,或者研究不深入,还有哪些理论问题没有解决,或者在研究方法上还有什么缺陷,需要进一步研究。 可以写国内外研究现状应注意的问题。反映最新研究成果。
不要写得太少。如果只写一小段,那就说明你没有看多少材料。 如果没有与毕业论文选题直接相关的文献,就选择一些与毕业论文选题比较靠近的内容来写。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两种写法
国内外研究现状有两种写法,要不就是从相关部门对于研究对象的研究,或者就是从学者对于相关研究现状的研究来写。
正常来说,国内外研究现状都需要大家去阅读大量的文献,然后总结学者的主要观点,这里给大家一个小技巧,可以直接从一篇文章的摘要看出来,一个学者的研究观点主要集中在哪些,这样的话,即便你不完整的阅读文章,也能知道文章的主要观点。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直接从硕士论文里面去摘抄,大家可以找一些和自己题目一样,或者是关键词一样的硕士论文,我们在里面摘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且将这个话改成自己的意思,这也是一种写作方法。但是注意标注引用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最根本的文章,而不是你参考的这篇硕士论文。
心理专家告诉我们,现代艺术心理治疗是由1930年—1940年精神医学运动发展而来的,它的理论基础有心理分析、心理动力学的概念。许多艺术心理学者往往以形象来联结三个意识层面,他们认为,在前意识中体会到的形象,可以作为潜意识及意识的媒介。其实,艺术治疗的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人类出于对自然现象的畏惧与恐慌在岩洞中留下壁画以表达敬畏之心。近代心理学蓬勃发展,艺术因为具有表达、符号象征和创作等元素,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心理治疗当中。像弗洛伊德、荣格等心理学大师都曾用绘画的方式来记录梦境和分析。表达性艺术治疗并不神秘,因为生活即表达,人活着每时每刻都在表达,心理疾病的根源其实也是因为无法很好地表达所造成的。表达是每个生命的渴望,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充分地表达自己,从而使心理疾患得以修复和愈合。那么概括来说的话,艺术治疗的媒介囊括了绘画、雕刻、舞蹈、音乐、文学等多方面,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使用团体形式。艺术治疗的气氛是一种无危险、无威胁性的环境,可以穿越时空的限制,达成与自我的对话。“艺术治疗”这个词往往让人以为一定要作出优美的作品才可以,其实美与不美不是关键,表达性艺术治疗的关键是表达。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很多复杂的情感,如果不表达出来,就会产生所谓的心理症状。而且,在心理学家看来,通常被我们压抑的,往往都是对自己最重要的情感,若能按照适合自己的方式释放出来,郁结在心里的硬块就会慢慢融化。表达性艺术治疗分为个体和团体治疗,特别适合于身心症,如睡眠障碍、慢性疼痛、疑病、身心压力、焦虑恐惧、人际关系沟通等方面存在困扰的人群。表达性艺术治疗已经成为近年来心理治疗领域发展最快、最受来访者青睐、也是最有显著疗效的主流治疗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