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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大学位论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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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大学位论文评审

1.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中国科学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见附录1)上发表一篇研究性学术论文,申请博士学位时发表论文的篇数可减少一篇。2.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发明专利(排名第一,导师署名不计在内,且专利申请已被正式公开或取得专利授权证书),可等同于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对于硕士研究生,等同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的一篇论文,对于博士研究生,等同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中的第二篇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不可代替学术论文。3.对于因科研项目内容涉密,不宜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可以按相关标准提交有深度的技术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出具证明,报学位委员会批准。4.各课题组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的,以各课题组制定的科研成果要求为准,但制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学院标准。

有盲审的,可以去学校官网找找相关资料。1、盲审,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máng shěn,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2、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学位中心论文评审

查重是学校的事,一般学校查重通过了才会进入到盲审阶段吧。其实就是通过这个平台找一些专家对论文进行双盲评审,两年以前是不查重的。两年以前被盲审的经历:①身边有同学不通过的,具体比例不得而知。②时间会比较久,慢一点的可能要一个月。我们当时的情况,很多人到答辩的时候有的盲审还没有回来(总共5个专家),学校让写保证书,如果后续返回的盲审中有不合格的,答辩无效。我们学校好像就用了一年,以后就不用了,感觉盲审时间比较久,还没法去催那些专家(因为只有教育部知道论文送给了哪些专家。)

通常我们在写论文时会查阅一些资料,难免就会在进行写作时借用作为强有力的论证点,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们在进行引用时会影响到我们文章的重复率,而通常重复率就是老师们对我们论文是否合格进行判定的标准之一。所以我们在进行引用时要注意,最好是转换成自己的言语去进行表达。其实总的来说,判断论文是否合格的评定标准可以说是没有限定性的,应该是没有具体的限定性,就像有时候我们的观点不一样,对待问题的看法也就不一样,那我们的文章交给不同的导师查阅,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最基本的我们是要保证自己的论文有清晰的论点,有强有力的论据和论证,并且同时文章章节结构没有问题,重复率也在正常范围

非常好的。能担任评审的话说明自身也非常优秀的,能够指导别人的论文,自己也是有非常多的成就的。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接受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学位论文肯定是要查重的啊。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评审

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福建中医学院,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NikeAirJordanshoes:cheapairjordans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七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2个本科专业及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万人,其中研究生900多人。CheapAirJordanshoesBuyAirJordans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25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拥有一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AirJordanshoes:wholesalejordanshoes

学校取得成绩

2002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目前,学校拥有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2项、一、二等奖5项。

学校有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2003年以来,作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带动其它相关内涵建设的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08年,学校再次被列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有8个国家(局级)三级科研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先后有360多项科研成果受到国家和省市的奖励,其中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2项。近5年来,学校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共承担科研课题1000多项,其中国家级项目近30项,省部级项目28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0余项。2009年以来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省级重大专项2项。AirJordanshoescheapretrojordans

学校有福建省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等8所附属医院,3所临床医学院,20所教学医院,22所实(见)习医院,临床基地实力雄厚,体系健全。有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19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校本部设立国医堂医院,为社会提供服务。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014亩,各类建筑总面积29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00多万元,纸质、电子图书文献总量280万册。学校各类设施优良,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等设施,建设了富有中医药文化气息的人文景观,是一个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校园,已连续五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CheapAirJordans

学校发展空间

学校是内地第一所招收台湾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现有各类在校海外学生近300名,其中多数为台湾学生;先后举办了10届两岸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短期进修等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对台教育格局。学校还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马来西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大医精诚,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实验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等2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万多人,其中研究生2000多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 二、福建中医药大学王牌专业有哪些 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 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中医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伤寒学、中医文献学、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脾胃病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护理学、针灸学、中药化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经学、中医急诊学、中医养生学、推拿学、中药分析学、临床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心理学、中医预防医学 福建省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康复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中医学 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康复医学方向)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现有旗山、屏山两个校区,浓郁的文化和优美的环境使之成为中医药学子心目中理想的校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先后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PT)和作业治疗(OT)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的认证。师资实力雄厚,拥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专家学者。学校有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福建省高峰学科、3个福建省高原学科、2个福建省应用型学科,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二等奖等科研成果。二、学校代码 10393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四、学校名称及学历学位证书种类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内页中加注“定向县级医院”。五、学校校址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七、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八、录取规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3.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4.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九、专业设置制药工程(081302)、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临床医学(100201K)、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中医骨伤科学(100513T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中药学(100801)、医学实验技术(101002)、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康复治疗学(101005)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101008T)、康复物理治疗(101009T)、康复作业治疗(101010T)、护理学(1011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市场营销(12020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十、分省分专业计划1.统筹考虑各地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计划落实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2.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3.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过程分阶段进行专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4.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相关事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闽卫科教〔2019〕47号)执行。十一、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学年)收费标准批文中医学56200闽中〔2004〕95号中医骨伤科学56200闽中〔2004〕95号针灸推拿学56200闽中〔2004〕95号中西医临床医学56200闽中〔2004〕95号临床医学56200闽中〔2004〕95号康复物理治疗46200闽中医〔2018〕76号康复作业治疗46200闽中医〔2018〕76号听力与言语康复学46200闽中医〔2018〕76号药学46200闽中〔2004〕95号中药学45800闽中〔2004〕95号药物制剂45800闽中〔2004〕95号护理学45800闽中〔2004〕95号公共事业管理45000闽中〔2004〕95号、闽中〔2010〕73号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5000闽中〔2011〕59号医学影像技术(闽台合作项目)418000闽发价格函〔2019〕32号健康服务与管理(闽台合作项目)415000闽发价格函〔2019〕32号制药工程 4 6200 闽中(2006)29号康复治疗学(闽台合作项目)415000闽价费〔2015〕288号以上学费标准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学年620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2004〕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有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学费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退费办法:根据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二、资助体系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且学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一)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3.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0000元。奖励对象为本科学生中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各部委(局)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者。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文理科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二)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8000元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三)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约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50元/月、约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8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发放)。2.临时困难补助:对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补助。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20%,每人每学期200元。(四)减免学费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证件原件),其余减交学费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闽台合作专业分6000元、4000元、2000元等三档。(五)勤工助学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获得生活补助。(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七)社会资助学校目前有群豪奖学金、华侨李先生奖助金、贵云助学金、雏鹰励志奖学金、福建广生堂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八)医疗保险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九)其他需要说明事项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十三、对录取结果的通知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十四、新生报到相关规定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十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22861250 22861276(工作日8:10-12:00,14:30-17:00)监督电话:(工作日8:10-12:00,14:30-17:00)网站地址:微信公众号:fjtcmzsb官方微博:电子邮件:十七、其他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论文评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历年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时间从十月上半月。2014年学位论文外审抽查系统开放时间:10月8日-10月13日。此外中国地质大学不用新系统进行匿名抽查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应根据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要求完成。使用新系统进行匿名抽查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上述“学位论文评审报名”后,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学位->学位论文->论文评审报名抽取,点击“抽取”按钮即可确定是否被抽中。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论文答辩时间时间安排如下:1、(1)3月1日开始,研究生登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启动博士、硕士盲审、硕士答辩资格申请工作;(2)3月15日,环境学院截止受理本学期硕士答辩资格申请。(3)3月25日,环境学院截止受理各类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4)3月28日,学位办截止受理本学期各类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2、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建立于1998年,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由1954年成立的原北京地质学院探矿工程系、工程地质教研室联合组建而成的。

中地大京发[2012]1号 关于授予王秉璋等296人学位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4号 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5号 关于同意赵强等同学复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7号 关于公布2011年本科教学系列评优结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号 关于同意石宇等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9号 关于同意张思齐、邹昶龙同学延长学制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0号 关于同意李建伟等同学休养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号 关于下达2012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2号 关于表彰2011年国际、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师生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4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5号 关于给予弋嘉喜等同学处分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6号 关于同意房东彬等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7号 关于同意王奎、张弛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8号 关于同意苏少龙同学延长修业年限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9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2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21号 关于给予刘通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22号 关于举办2012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2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本科生军事课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2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中地大京发[2012]25号 关于报废4台锅炉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2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中地大京发[2012]2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28号 关于2012~2013学年校历编排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评选条例》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委等七委办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2号 关于同意杨爱凤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33号 关于同意黄敏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34号 关于举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7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3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出入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

中地大京发[2012]39号 关于公布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4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食堂检查工作制度(试行)

中地大京发[2012]41号 关于同意霍慧妍等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42号 关于2012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4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4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45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管理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46号 关于表彰2012年优秀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西部志愿者、 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获奖毕业生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47号 关于同意高雅洁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48号 关于张黄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49号 关于同意熊昌杰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50号 关于授予万建华等1584人学位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51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52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53号 关于表彰2012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54号 关于同意王潇等同学赴国外大学自费留学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55号 关于成立MBA教学合格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56号 关于调整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57号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5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中地大京发[2012]59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修订)

中地大京发[2012]6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证(含乘车优惠卡)、校徽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1号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63号 关于同意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64号 关于2012年迎新工作及入学教育安排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65号 关于调整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66号 关于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67号 关于同意白韵雪等同学复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68号 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69号 关于举办2012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70号 关于同意王锋等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71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72号 关于选拔我校2009级本科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73号 关于调整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7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75号 关于授予张岳明等14人学位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76号 关于同意王璋旻、邓凯文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77号 关于同意李蕊霞等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78号 关于迎接60周年校庆环境大扫除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79号 关于60周年校庆庆典期间停课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1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2号 关于加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60周年校庆庆典日交通管理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翟裕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4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赵鹏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5号 关于公布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6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朱训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87号 关于给予谈荣钰等同学处分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88号 关于2012年新教职工入职培训暨第十三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89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90号 关于同意嵇恬甜等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91号 关于同意郭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92号 关于批准叶枫等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93号 关于公布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94号 关于嵇宁同学退学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95号 关于保留张可同学入学资格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96号 关于给予王永强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9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9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99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0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希乐威矿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01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龙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02号 关于同意赵琦等同学退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03号 关于同意娜日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04号 关于表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05号 关于给予曹建华、洪明刚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

中地大京发[2012]10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08号 关于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折价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请示

中地大京发[2012]109号 关于同意于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0号 关于同意解统乾同学复学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1号 关于同意孔志文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2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中地大京发[2012]114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固定资产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16号 关于表彰教学名师的决定

中地大京发[2012]1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调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118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60周年校庆工作总结》的通知

中科大学位论文送审要求

博士6年不发表论文的后果没有统一规定,各学校要求不同。根据目前国内的博士论文发表现状,长时间不发表论文,一般情况下会导致延期毕业,严重的会无法取得博士毕业证书。举例如中科大博士刘春杨6年未发论文,硕博连读是五年制,刘春杨应该在2017年6月拿到博士学位,但他没有达到博士毕业的要求,因此读博期间延期毕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规定,地球化学博士学位授予的科研成果要求是,“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以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被接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必须至少发表一篇本人第一的英文文章(影响因子大小不限)。”文件中还对硕博连读的年限作出了规定:“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其中博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培养年限上采取弹性学制,博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应不超过6年(含休学)。”是非常要紧的。如果博士一篇论文都没有发的话那是非常要紧的,因为作为大部分的国内院校博士来说,在毕业之前必须发表两篇或者三篇以上的核心论文,如果没有这个条件的话,是不能够正常毕业的,所以以作为博士来说,在博弈的时候就要争取快速写论文,快速发论文。非常要紧,而且十万火急,除非你是博一。博士的毕业要求非常高,必须发表足够的科研论文才能达到要求,不然就要延期毕业甚至无法拿到学位。尤其是到了博二以后,时间非常紧张,因此一定要加快速度做实验,争取早日发论文,以尽早的获得学位。在科学大道上,没有笔直平坦大道可走,只有不畏艰险者才能到达高峰。学历不够正在读,智商不高能考上,志气不足可以鼓,科研不会读博后,经费不足家里供,还缺什么?国家不富,培养你付出很大代价,要有理想和抱负,争取为国争光为己争气!

有盲审的,可以去学校官网找找相关资料。1、盲审,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máng shěn,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2、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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