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主办,是一份法学和警学双月刊,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本刊是目前我国刊载容量最大的警事学术期刊,围绕警事学术和相关法学,系统地设置栏目,近年来得到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从多的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得到相关学术界的政法公安警务界的广泛关注。现任主编是卜安淳教授。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从江苏警官学院毕业的都是好样的....
一、江苏警官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江苏警官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江苏警官学院简介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2000年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与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后获批成立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两个部省智库。建校7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公安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紧跟时代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发挥了江苏公安人才输送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主阵地、警务研究主力军的作用。 学院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等教学系部。现有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372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3人,省“333工程”、高校“青蓝工程”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67人次,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3个。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针,推进公安教育贴近实战融入实战,培育“无私奉献”校训和“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基础扎实、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毕业生5万多人,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2%,其中80%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被誉为“江苏公安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中有1900多人次受到个人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称号。近年来,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比赛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南京青奥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表现优异,公安部两次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等称号,2018年5月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精品网络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2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学院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建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三年,共立项科研项目29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47项;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029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6篇,SCI\EI\CSSCI期刊收录69篇,出版学术著作60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3项;获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1项。近年来,部省智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有1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用,30多项研究成果被全省公安机关采纳或推广应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自2015年起,先后完成公安部下达的29个国家300多名外国警察培训任务,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引智项目。 进入******,学院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决落实*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一个目标追求”“三个发展阶段”和“五条办学方略”******学院发展布局,按照“办学治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工作高水平、在职培训高标准、队伍建设高要求”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战略,扎实推进“七个聚焦、七个提升”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努力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学科,更好服务公安事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自2002年以来出版的著作有:⑴《刑事诉讼法学》,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⑵《刑法学》,参编,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⑶《法律基础-知识·习题·案例》,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自2002年以来发表的论文有:⑴《证明责任新探》,《法治时代(理论版)》,2002年秋季号,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2002年刑事诉讼法学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全文收录;⑵《论澳门检察机关的检察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⑶《澳门检察制度的基本特色》,《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⑷《严打与“重重轻轻”的刑事政策初探》,《金陵法苑(专家论坛)》,2003年第6期;⑸《证明标准的证据本体考察》,《东吴法学》(2003年卷),2004年9月;⑹《论法的不确定性与判例法的引进》,《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⑺《2003年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讨会学术综述》,《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⑻《侦查人员出庭身份探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2004年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①版全文收录;⑼《论我国慎用死刑的程序保障》,《法制与社会(理论版)》,2004年冬季号,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2003年刑事诉讼法学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全文收录;⑽《我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人的刑事程序保护》,《金陵法苑(专家论坛)》,2004年第4期;⑾《侦查人员出庭之我见》,《金陵法苑》(专家论坛)》2004年第6期;⑿《网络犯罪与电子证据》,《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2004年刑法学),2004年11月;⒀《检察机关初查若干问题研究》,《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2005年刑事诉讼法学),2005年11月;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形态实证考察》,《法制与社会(理论版)》,2005年第2期;⒂《检察机关没收权配置研究》,《第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集》,2006年4月。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1、张中秋:“试论秦朝法官责任制”,载《法学杂志》1985年第4期(被转录)。 2、张中秋:“耐刑完刑考辨”,载《辽宁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被转载)。 3、张中秋:“中国封建社会奸罪述论”,载《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被转载、引用)。 4、张中秋等:“同姓不婚到同宗共姓不婚的历史考察”,载《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被转载)。 5、张中秋:“论唐代司法审判的法律依据”,载《史林》1987年第4期(被摘转)。 6、张中秋等:“英宗新政与大元通制”,载《江海学刊》1988年第4期(被引用)。 7、张中秋:“论中国律的历史发展及其特点”,载《史学月刊》1989年第1期。 8、张中秋等:“法观念的变革”,载《青年学者》1989年第4期(被转录)。 9、张中秋等:“大唐律令与唐代经济繁荣关系之研究”,载《南京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被转载)。 10、张中秋:“西方古代法的形式及其特性”,载《南京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 11、张中秋:“论大唐律令与唐代经济衰退的关系”,载《江海学刊》1991年第1期(被引用)。 12、张中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人治精神若干问题辨析”,载《南京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被转载)。 13、张中秋:“论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载《比较法研究》1991年第1期(被引用)。 14、张中秋等:“中华法系封闭性释证”,载《南京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被转载)。 15、张中秋:“中国集团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述论”,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1年第4期(被引用)。 16、陈景良张中秋:“中国传统法文化在现代法制中的意义”,载《江苏社会科学》1992年第4期(被转载)。 17、张中秋:“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文化变迁”,载《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被转载)。 18、张中秋:“现代化进程中的宪政问题”,载《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被转载)。 19、张中秋等:“宋代吸引海外贸易的法律措施叙论”,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4期。 20、张中秋等:“中国著作权立法史述论”,载《法学评论》1994年第4期(被摘转)。 21、张中秋:“秦代工商法律研究”,载《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被摘转)。22、张中秋:“汉代土地法律制度研究”,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4年春季号(被摘转)。23、张中秋:“唐代专卖法律研究”,载《南京大学法学评论》1995年春季号(被摘转、引用)。24、张中秋:“传统中国政治生活类型的转变”,载《法学》1995年第6期(被引用)。25、张中秋:“汉代工商法律叙述”,载《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26、张中秋:“唐代对外贸易的法律调整措施叙述”,载《江海学刊》1996年第1期。27、张中秋:“中国经济立法传统及其现代意义”,载《法学》1996年第11期。28、张中秋:“寻求历史的资源”,载《儒家义利观与市场经济》,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被引用)29、张中秋:“唐代工商法律叙论”,载《法律史论丛》(第三辑),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被转评、引用)。30、张中秋:“回顾与思考:中华法系研究散论”,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春季号(被转载)。31、张中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联系”,载《浙江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2、张中秋等:“对我国立法权限划分和立法权运行状况的观察与思考”,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33、张中秋等:“价值的追求:古典自然法哲学述评”,载《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被引用)34、张中秋:“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作的思考:以法律科学为议论中心”,载《湘潭大学法律评论》,第四辑,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5、张中秋:“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载《法学》2002年第1期(被转载)。36、张中秋:“法治及其与德治关系论”,载《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被转载)。37、张中秋:“进路与出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论纲”,载《江海学刊》2002年第3期(被转载)。38、张中秋:“论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载《比较法学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9、张中秋:“无讼与正义:中西法律价值之分析”,载《青蓝集:张晋藩先生指导的法学博士法文萃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40、张中秋:“唐代民事主客体及其民事法源概述”,载《中南法律评论》创刊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41、张中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联系”,载《21世纪的亚洲与法律发展》,公丕祥主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2、张中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联系”,载《清华法治论衡》,高鸿钧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3、张中秋:“对中西法律文化的认识”,载《光明日报》2002年8月20日理论版。 44、张中秋:“继受与变通:中日法律文化交流考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2期(被转载)。45、ZhangZhongqiu,TheinterfacebetweenChinesetraditionallegalcultureandmodernChineselegalsystem,TaiCulture,、张中秋:“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载《光明日报》2003年8月26日B4版“理论周刊”。47、张中秋:“中国封建社会奸罪述论”,载《中国法制史考证》乙编第一卷,杨一凡等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48、张中秋等:“井田制的衰亡:新制度经济学派视角下的春秋战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5期。49、张中秋等:“诚信与法的一般关系原理探讨”,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50、张中秋等:“诚信与公法关系探讨”,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51、ZhangZhongqiu,StudiesontheCharacteristicsofvillageConventionsandTheirCulturalBackgrounds,ComparativeStudiesofVillageConventions:China,Korea,VietnamandJapan,NagoyaUniversityCenterforAsianlegalExchangeSymposium,2003,Nagoya52、张中秋:“法律文化与政治文明和社会发展”,载《法学》2004年第3期。 53、张中秋:“乡约的诸属性及其文化原理认识”,载《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法理学、法史学》2005年第1期转载)54、张中秋:“人与文化和法:从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简本/中文繁体版),载《美中法律评论》2004年号2004年12月号,总第1卷第1期。55、ZhangZhongqiu,HumanBeing&CultureandLaw:、张中秋:“伦理化与宗教性:中西法律文化的一个比较认识”,载《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法学》(续编),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57、张中秋等:“2004年法律史学新进展”,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58、张中秋:“家礼与国法的关系与原理及其意义”,载《法学》2005年第5期。(竺效主编:《观点:法学2005》,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146页视为创新成果) 59、张中秋:“西方个人本位法变迁述论”,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60、张中秋:“唐代民事主客体与民事法源的构造”,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4期。61、张中秋等:“二00四年大陆法律史学新进展”,载台湾中国法制史学会主编《法制史研究》2005年6月版(总第7期)。62、张中秋:“家礼与国法的关系与原理及其意义”,载台湾大学东亚文明研究中心编《传统东亚的家礼与国法国际研讨会文集》,台北:2005。又收入高明士编:《东亚传统家礼、教育与国法(二):家内秩序与国法》,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06年版。63、张中秋:“人与文化和法:从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全本/中文简体版),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2006》,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法学》部分第110页评论本文为创新观点。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丛书主编、张文显等分卷主编:《中国高校哲学社科学发展报告:1978―2008·法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将其列入“理论创新”成果,在该书的第81页对其进行了积极评价)64、张中秋:“论西方私法文化的传统与发达”,载《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8期。65、张中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联系”,载韩国韩中法学会主办《中国法研究》2005年第5辑。 66、张中秋:“论中国传统法律的公法文化属性”,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2006》,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法学》部分第111页评论本文为创新观点)67、张中秋:“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动因比较分析”,载《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68、张中秋:“中国古代法的形成及其特性考论”,载《清华法学》总第9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69、ZhangZhongqiu,L’homme,ledroitetlaculture:lapossibolité,lesdifficultésetlessolutionsauxéchangesentreculturesjuridiqueschinoiseetoccidentale,REVUEEUROPÉENNEDUDROITETDEL’ÉCONOMIE,N˚5-N˚6janvier-juin2005,ASSOCIATIONDESJURISTESETDESÉCONOMISTESCHINOISENFRANCE(.)70、ZhangZhongqiu,AViewonLawinEastAsia:East-AsianLegalTraditionandItsChange&Future,IdentityandChangeofLawintheEastAsia,CollegeofLawKyungpookNationalUniversityInternationalSymposium,2006,Kyungpook,Korea(韩国国立庆北大学法学院:《法学论考》,第24辑)71、张中秋:“论西方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载《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72、张中秋等:“2005年法律史学新进展”,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2期。73、张中秋:“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选择比较”,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4期。74、张中秋:“传统中国律学论辩:兼论传统中国法学的难生”,2006年版。75、张中秋等:“2005年法律史学科新进展”,载张中秋编:《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76、张中秋:“人与文化和法:从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修订版),载《清华法治论衡》(第7期),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77、张中秋:“中国经济法律传统及其与社会盛衰之关联”,载《法学》2006年第10期。78、ZhangZhongqiu,、张中秋:“论传统中国的律学:兼论传统中国法学的难生”,载《河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人大《法理学法史学》2007年第4期转载)80、张中秋:“从中华法系到东亚法:东亚的法律传统与变革及其走向”,载《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高校文科学报文摘》2007年第2期转载) 81、张中秋等:“2006年法律史学新进展”,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2期。82、张中秋等:“输出与输入:对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探索”,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83、张中秋:“传统中国法的道德原理及其价值”,载《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年第3期“论点摘要”)84、张中秋:“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载《法学》2008年第3期。(《法理学、法史学》2008年第7期转载)85、张中秋:“对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透视──以它们成败得失的原因为对象的比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年第4期转载)86、张中秋等:“2007年法律史学新进展”,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87、张中秋:“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载韩国《亚洲研究》(法学专刊)2008年第1期。88、张中秋:“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载《中国法学》2008年“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专辑”。 89、张中秋:“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法律史学(1978―2008)”,载《河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90、张中秋等:“2008年法律史学新进展”,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91、张中秋等:“法律文化交流的一般原理及其作用”,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2期。92、张中秋:“传统中国法的道德原理及其价值”(修改版),载《全球化背景下东亚的法治与和谐》,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93、张中秋:“沟通古代律意与现代法意”,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秋季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94、张中秋等:“输出与输入:对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探索”(讲座版),载《法律思想的律动:当代法学名家讲演录》(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95、张中秋:“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载《法学家》2010年第2期。(人大《法理学法史学》2010年第9期转载)96、张中秋:“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载《政法论坛》2010年第3期。97、张中秋:“中国社会转型与法的统一性”,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4期。98、张中秋:“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收入高鸿钧等编:《比较法学读本》,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99、张中秋:“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收入[意]S.斯奇巴尼朱勇编:《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文选)—从古代罗马法、中华法系到现代法:历史与现实的对话》,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00、张中秋:“中国经济法律传统及其与社会盛衰之关联”,收入朱勇编:《社会转型与法律秩序的重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101、张中秋:“中华法系道德文化精神及对未来大中国法的意义”,载《法学》2011年第5期。102、张中秋:“传统中国法的道德原理及其价值──以《唐律疏议》为分析中心”,载高明士、黄源盛编:《秩序‧规范‧治理──唐律与传统法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台北:台湾政治大学出版中心2011年版。103、张中秋:“传统中国的法秩序及其原理与意义”,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104、张中秋:“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法典”,载《政法论坛》2013年第3期。105、张中秋:“如何使法史学有思想和影响”,载《法学》2013年第5期。106、张中秋:“坚持有理想的现实主义做中国的历史主义法学”,载《中华法系》2013年12月出版(总第4期)。107、张中秋:“晚清中国对继受外国法的选择”,载《亚洲研究》2014年第1期。 108、张中秋:“传统中国法的精神及其哲学”,载《中国法学》2014年第2期。109、张中秋:“传统中国国家观新探──兼及对当代中国政治法律的意义”,载《法学》2014年第5期。110、ZhangZhongqiu,China’sSelectionofForeignLawsforSuccessioninLateQingDynasty,Rechtsgeschichte/LegalHistory,Max-Planck-InstitutfüreuropäischeRechtsgeschichte,JournaloftheMax-PlanckInstituteforEuropeanLegalHistory,,、张中秋:“回顾与思考:中华法系研究散论”,收入马小红编:《法律文化研究》(第七期),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张中秋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35万字,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三版;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二版;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该书是国内第一部亦是最有影响的有关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的著作,出版后学术界给予了高度评价。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作为丛书主编、张文显等作为分卷主编的《中国高校哲学社科学发展报告:1978―2008·法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将其列为标志性成果(见该书第63页),同时作为“理论创新”成果,又对其进行了介绍和积极评价(见该书第80―81页)。其它发表评论的有:(1)“新华社电讯稿”(北国1991年10月15日消息);(2)《人民日报》(书讯,1991年11月29日);(3)《书讯报》(书讯,1991年12月2日);(4)《南京日报》(书评,1991年9月18日);(5)《新闻出版社》(书讯,1991年12月6日);(6)《新书周报》(书评,1992年1月27日);(7)《深圳法制报》(书评,1992年4月15日);(8)《学术信息》(书评,1991年12月25日);(9)《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书评,1992年第2期);(10)《南京社会科学》(书评,1992年第2期);(11)《江海学刊》(书评,1992年第1期);(12)《中国法学研究年鉴》(1991年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3)《中国法学》(书评,1992年第3期);(14)《新华文摘》(1992年第8期全文转载了《中国法学》刊登本书的评论);(15)《大学图书馆学报》(书评,1993年第2期);(16)《南京大学学报》(书评,1993年第1期);(17)《中国图书大辞典》(书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持编撰);(18)《比较法研究》(书评,1993年第1期);(19)《比较法研究》(书评,2000年第2期);(20)《新中国社会科学50年》(法学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21)《法制与社会发展》(书评,2007年第3期)。该书还被输出到日本等海外书市,并为多种学术论著作所引用,亦被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指定为参考书。 2、张中秋著:《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第一卷),31万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该书出版后受到了法学界的关注和好评,发表评论的有(1)《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2)《法学》(1995年第12期);(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春季号);(4)《法学家》(1996年第1期);(5)《南京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6)《法律科学》(1996年第5期);(7)《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总第4期,1996年);(8)《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11期)。 3、张中秋(与杨春福陈金钊)编著:《法理学:法的历史、理论与运行》,30万字(本人撰写该书绪论和第一部分),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张中秋(与陈景良)主编:《求索集:张晋藩先生与中国法制史学四十年》,65万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该书出版后获得了极高的荣誉,中央电视台(1996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996年10月28日)、《法制日报》(1996年10月29日)以及北京电视台(1996年11月5日)均对该书的首发活动(1996年10月26日)和内容作了报道。 5、张中秋(与陈鹏生等)编著:《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第4卷《隋唐法制史》,60万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张中秋(与钱大群曲可伸)主编:《民商法学大辞书·民商法史学》,20万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张中秋(与李鸣)主编:《未已集:张晋藩先生教研五十周年纪念》,30万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张中秋著:《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述论》,25万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就该书发表了长篇评论。 9、张中秋编:《中国法律形象的一面: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法》,30万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0、张中秋(与金眉)编著:《中国民法通史(隋唐)》(张晋藩主编),8万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1、张中秋著:《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文化》,26万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张中秋编:《中国与以色列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42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张中秋编:《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43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4、张中秋等著:《盛与衰:汉唐经济法制与经济社会调控研究》,19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5、张中秋编:《中华法系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45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6、张中秋编:《理性与智慧──中国传统法律再探讨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45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7、张中秋著:《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比较研究──以唐与清末中日文化的输出与输入为视点》,21万字,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该书出版后受到了学界的关注和好评,发表评论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18、张中秋著:《原理及其意义──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19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9、张中秋编:《中国法律形象的一面──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国出版社2012年 版。 1、张中秋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1995年12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主办的“首届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2年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法学卷》(续编),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张中秋著:《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第一卷),1997年12月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主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最高奖“优秀专著奖”;1998年该书还获得“南京大学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3、《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2000年获“第十二届中国图书奖”,2003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的“第三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本人主持并合著第四卷《隋唐法制史》。 4、张中秋著:《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比较研究──以唐与清末中日文化的输出与输入为视点》,2013年3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的“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8月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8月,在南京市安德门复校,经批准招收大专生,举办大专班。198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和法学(侦察方向)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了全日制毕业生万名,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万多名,培训公安保卫干部万人次,已经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在职干警培训的基地。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万平方米(亩),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建成校园网和公安信息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59个实习基地。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学院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675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4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42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15人,院学科带头人16人,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3人,院级教学名师10人,系部教学能手42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本科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专科刑事侦查(现为侦查)、治安管理专业分别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2年以来,有2项成果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优秀)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公安部精品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5部教材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3部教材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1个多媒体课件获江苏省高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奖;法化学实验室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合作。2002年以来,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700多篇,其中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56篇,被SCI、EI等国际三大索引收录16篇。出版专著、教材56部。有27项成果通过公安部、省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的鉴定或验收,20项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金盾文章一等奖、江苏省公安厅科技强警奖等厅级以上奖励。科研主动为公安实战服务,教师运用测谎技术、公安信息检索技术、法化鉴定技术等,为公安机关破获系列盗抢手机案、杀人分尸案、毒品犯罪案等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提供了关键性的技术支持。研制开发的微量物证提取仪等已装备公安机关。《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学院注重加强与省内外公安政法机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并与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协作关系。主办了“侦查学基础理论”、“警察�6�1政治�6�1和谐社会”等13个全国性和地区性学术会议。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宗旨,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干警培训协调发展,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主流,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努力把学院建成全国公安高校中教学工作水平优秀的教学型本科院校,成为江苏公安机关的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谐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龙潭校区龙潭校区教学楼、办公综合楼、学生公寓楼、礼堂、食堂等教学、办公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电脑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电教室等现代教学基础设施功能齐全,警官俱乐部、学生卡拉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生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配套成龙。校区图书分馆藏书6万余册,期刊杂志510多种。龙潭校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校区管理委员会和党总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对龙潭校区的管理职能。校区设有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和图书分馆等6个部门以及我院驾驶员培训中心。龙潭校区主要承担该院部分公安类专业一年级学生的教育训练和该院所有公安类专业学生的驾驶技术培训任务。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来龙潭校区授课,校区教务部门对日常的教学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校区按照“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围绕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结合一年级学生的特点,注重对学生进行警察意识的培养以及适应性和养成性教育。后勤工作坚持以师生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驾驶技术培训以该院公安交通管理专业教育为依托,积极探索,不断进取,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既符合驾培行业规范,又具有警务技能训练特色的教学、训练和管理的模式,先后完成了近万名学生驾驶培训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浦口校区浦口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新区行政文化中心,毗邻珍珠泉风景区和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校区占地亩,校舍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校区成立于2000年6月,2002年起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3年开始面向华东地区招生,2007年起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0人。 浦口校区目前主要承担非公安类专业教学管理和部分在职干警培训任务。学院在校区设立了党总支和管委会,管委会下设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工作科、就业指导科、成教科、后勤管理科等七个行政科室和两个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及分工会、分团委等两个群团组织,校区设有法学基础、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公共安全管理等六个教研室和法律实务研究所、法庭科学实验室、图书分馆。校区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并在驻宁高校或司法部门聘请富有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7人。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浦口校区认真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把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作为办好专业的指南和教科书,紧紧围绕“迎评创建、质量兴校”行动计划,提出了“艰苦创业谋发展、规范建设打基础、创新创优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积极倡导“厚德崇法、自强不息”的系风,不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该院公安教育优势,努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专业办学特色。 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采取超常规措施,对高层次科研成果实行重奖,并形成了单月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双月学术论坛、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术月、“博事达”杯学生论文大赛等五个科学研究工作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认真落实“五个一教研室”建设工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切实加强课程建设,《经济法学》等3门课程被评为院级优秀课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被评为院教学成果一等奖。2002年以来,我系教师共主持了17项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5篇,其中,核心期刊30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和索引4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积极构建全面指导、全程指导、全员指导、面向市场、面向全体学生的“三全两面向”的就业教育工作机制,建立了就业指导服务网站和校区就业信息工作平台,并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共建就业教育实践基地、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建立了公务员、速录员、报关员及各类资格考试的教学培训机制,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编辑本段]江苏警官学院-院系设置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不是北大核心
江苏警官学院是属于公安政法类百本科院校。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度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版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精品网络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2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权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nstitute)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是江苏省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中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江苏警官学院是正厅级单位。2017年,学校成为江苏省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回答于 2022-10-25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理由:公安届的最高学府,警校中的清华北大.优秀的生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当之无愧的成为警校中的老大.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理由:扎根东北,有着国内最好的警犬和侦查专业.在冰天雪地里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只为了保家卫国.用东北话就是纯爷们~! 3.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理由:直属铁道部,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铁道警察,为祖国的铁道运输做出巨大贡献.地处河南,人称警校中的少林寺. 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理由:培养出一群铁骨铮铮的硬汉,把自己的青春留在了不见天日的深山老林,热血洒向了丛山峻岭. 5.广东警官学院.理由:地处开放发达的广东,自然是财大气粗,拥有良好的硬件设施.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的高犯罪率是该校就业率的有力保证. 6.云南警官学院.理由: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 7.山东警察学院.理由:在合并了省内的几个警察学校之后,实力大涨,成功的成为了国内不多的本科院校之一.近来请到了美国警界华裔最高警官李昌珏成为该校荣誉教授,更是实力的体现. 8.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理由:首都人民的警校,为首都人民的安定繁荣,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 9.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理由:大量的投资使该校校园环境优美,高居不下的录取分数线和高居不下的就业率成正比. 10.湖北警官学院.理由:该校的学生在近年的全国性散打比赛中,频频取得优秀的成绩.放眼华中,独领风骚. 1江苏司法警校2江西司法警校3中央司法警校4司法警校5河南司法警校6浙江司法警校7广州司法警校8天津司法警校9湖南司法警校10乌鲁木齐司法警校11江苏省司法警校12郑州司法警校13镇江司法警校
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江苏警官学院的邮编为210031,该校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是一所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等教学系部。现有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372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3人,省“333工程”、高校“青蓝工程”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67人次,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3个。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针,推进公安教育贴近实战融入实战,培育“无私奉献”校训和“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基础扎实、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毕业生5万多人,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2%,其中80%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被誉为“江苏公安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中有1900多人次受到个人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称号。近年来,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比赛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南京青奥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表现优异,公安部两次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等称号,2018年5月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精品网络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2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学院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建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三年,共立项科研项目29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47项;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029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6篇,SCI\EI\CSSCI期刊收录69篇,出版学术著作60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3项;获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1项。近年来,部省智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有1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用,30多项研究成果被全省公安机关采纳或推广应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自2015年起,先后完成公安部下达的29个国家300多名外国警察培训任务,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引智项目。
进入******,学院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决落实*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一个目标追求”“三个发展阶段”和“五条办学方略”******学院发展布局,按照“办学治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工作高水平、在职培训高标准、队伍建设高要求”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战略,扎实推进“七个聚焦、七个提升”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努力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学科,更好服务公安事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著有《反暴临战学基础》、《警察查缉战术》、《犯罪控制与警务改革》、《绑架犯罪案件的侦查与处置要略》、《反劫持谈判与战术》等专著5部,主编《犯罪学》、《人质解救术》、《犯罪现场勘查》等教材、文集多部,在《法学》、《法学杂志》、《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一、著作、译著、教材及文集: 《刑事侦查学总论》,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主持翻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犯罪现场勘查》,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反劫持谈判与战术》,专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绑架犯罪案件侦查与处置要略》,专著,群众出版社,2004; 《警察查缉战术》,专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刑事侦查学》,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犯罪控制与警务改革》,专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人质解救术》,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犯罪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反暴临战学基础》,专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 《侦查中的隐性知识:专家观点与典型案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侦查论坛》,主编,从2002年以来已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连续出版14卷。 《论数字化时代侦查活动的演进》,载《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年1期。 《公安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教材建设的几点思考》,载《公安教育》2014年1期。 《如何科学地认定犯罪事实——《犯罪重建》译序》,载《犯罪研究》2013年5期。 《提升公安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问题刍议》,载《公安教育》2012年10期。 《行为证据浅探》,载《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5期。 《公安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应注重“三个兼顾”》,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5期。 《同一认定理论地位新探》,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4期。 《侦查学逻辑起点探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3期。 《侦查学原理研究30年探要》,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1期。 《警方主导下的自杀干预及流程和要领》,载《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08年3期。 《论视频监控系统在侦查中的运用》,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5期。 《论虚拟侦查》,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1期。 《侦查破案的基本规律》,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1期。 《论命案防范》,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3期。 《论劫持人质案件处置指挥职责与体制》,载《公安研究》2006年3期。 《中国社会转型期侦查工作的演进轨迹》,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1期。 《劫持人质案件的前期处置》,载《中国刑事警察》2006年2期。 《论劫持人质案件的特点》,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载2006年3期。 《论并案侦查条件的科学运用》,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4期。 《犯罪现场勘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理论化——〈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评介》,载《犯罪研究》2006年6期 《第五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侦查系主任论坛综述》,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3期(第一作者)。 《刑侦改革的考量》,载《人民公安》2006年12期。 《侦查理论与实务几个问题的探讨》,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1期。 《论侦查信息化》,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6期。 《处置劫持人质案件有关问题研究》,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2期。 《侦查与侦查学若干基本问题探讨》,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1期。 《警察出庭作证若干基本问题探讨》,载《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2期。 《论犯罪现场勘查的原则》,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6期。 《谈判现场的锦囊妙计》,载《人民公安》2004年5期。 《论侦查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6期。 《志愿反扒面面观》,载《人民公安》2004年6期。 《侦查讯问改革与发展构想》,载《法学》2004年5期。 《恐怖性劫持人质事件处置方略》,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年4期。 《论犯罪现场重建》,载《犯罪研究》2003年4期。 《杀人犯罪动机的系统推断》,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1期。 《警察出庭作证应对策略》,载《人民公安》2003年4期。 《正确认识、评价和推进刑侦改革》,载《人民公安》2002年5期。 《论模拟现场勘查教学的规范化、系统化与现代化》,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1期。 《论犯罪现场的构成》,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4期。 《浅谈侦查模式的变革》,载《人民公安》2002年11期。 《论人质谈判的类型》,载《公安研究》,2002年7期。 《警察查缉战术若干基本问题探讨》,载《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2期。 《犯罪现场分类的新视角及其意义——中美犯罪现场分类之比较研究》,载《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5期。 《盘查战术浅探》,载《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3期。 《对峙性缉捕战术研究》,载《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5期。 《追缉战术浅探》,载《政法学刊》2001年2期。 《评英国犯罪预防的理论、政策与实践》,载《公安大学学报》1998年1期。 《劫持人质案件的概念、特点和类型》,载《政法学刊》1998年3期。 《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和地位》,载《公安大学学报》1996年6期。 《淫欲型系列杀人犯罪的特点和侦察途径》,载《山东公安丛刊》1995年8期。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暴临战学的构想》,载《公安大学学报》1992年2期。 《犯罪时空论(上)——论犯罪空间》,载《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4期。 《犯罪时空论(下)——论犯罪时间》,载《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5期。 《我国刑事侦察学史略》,载《法学杂志》1987年5期。 《论刑讯逼供产生的历史根源》,载《政法学刊》1986年6期。 《对侦查和侦察的不同见解及处理意见》,载《法学杂志》1986年3期。 《论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及其意义》,载《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4期。 《重大暴力性案件的侦察和指挥体系初探》,载《公安大学学报》1985年2期。 《视频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及其发展前景——从伦敦地铁爆炸案谈起》,载《证据学论坛》2008年辑刊。 《美国的实践导向型证据分类法及启示》,载《证据学论坛》2010年辑刊。三、报纸论文: 《侦查程序改革中如何体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载《人民公安报》2007年11月3日版。 《警方实施自杀干预的基本流程及要领》,载《人民公安报》 2006年7月28日版。 《劫持人质案件处置指挥问题新探》,载《人民公安报》2005年9月7日版。 《以科技推进侦查模式的根本性变革》,载《人民公安报》 2005年11月30日版。 《刑事侦查工作方针修改再探讨》,载《人民公安报》2005年12月28日版。 《刑事司法改革:兼顾人权保障与侦查效率》,载《人民公安报》2004年3月10日版。 《处置劫持人质案中如何引导新闻舆论》,载《人民公安报》 2004年12月8日版。 《解决警力不足的途径探讨》,载《人民公安报》2003年8月5日版。 《确立适应时代需要的刑侦工作方针》,载《人民公安报》 2003年10月8日版。 《WTO时代的刑侦工作方向》,载《人民公安报》2002年10月16日版。 《新刑诉法施行与侦查办案能力的提升》,载《人民公安报》2012年07月29日版。 《数字化侦查异于实体侦查的七大特点》,载《人民公安报》2012年07月15日版。 《数字化时代侦查工作应把握好“十个统筹”》载《人民公安报》2010年10月25日版。 《侦查阶段错案的成因及治理对策》,载《人民公安报》2010年7月25日版。 《行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大有可为》,载《人民公安报》2013年5月5日版。 《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和原则》,载《人民公安报》2011年8月21日版。 《刑事错案原因哲学探源》,载《人民公安报》2013年8月11日版。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8月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8月,在南京市安德门复校,经批准招收大专生,举办大专班。198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和法学(侦察方向)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了全日制毕业生万名,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万多名,培训公安保卫干部万人次,已经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在职干警培训的基地。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万平方米(亩),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建成校园网和公安信息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59个实习基地。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学院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675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4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42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15人,院学科带头人16人,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3人,院级教学名师10人,系部教学能手42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本科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专科刑事侦查(现为侦查)、治安管理专业分别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2年以来,有2项成果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优秀)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公安部精品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5部教材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3部教材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1个多媒体课件获江苏省高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奖;法化学实验室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合作。2002年以来,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700多篇,其中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56篇,被SCI、EI等国际三大索引收录16篇。出版专著、教材56部。有27项成果通过公安部、省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的鉴定或验收,20项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金盾文章一等奖、江苏省公安厅科技强警奖等厅级以上奖励。科研主动为公安实战服务,教师运用测谎技术、公安信息检索技术、法化鉴定技术等,为公安机关破获系列盗抢手机案、杀人分尸案、毒品犯罪案等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提供了关键性的技术支持。研制开发的微量物证提取仪等已装备公安机关。《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学院注重加强与省内外公安政法机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并与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协作关系。主办了“侦查学基础理论”、“警察�6�1政治�6�1和谐社会”等13个全国性和地区性学术会议。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宗旨,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干警培训协调发展,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主流,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努力把学院建成全国公安高校中教学工作水平优秀的教学型本科院校,成为江苏公安机关的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谐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龙潭校区龙潭校区教学楼、办公综合楼、学生公寓楼、礼堂、食堂等教学、办公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电脑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电教室等现代教学基础设施功能齐全,警官俱乐部、学生卡拉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生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配套成龙。校区图书分馆藏书6万余册,期刊杂志510多种。龙潭校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校区管理委员会和党总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对龙潭校区的管理职能。校区设有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和图书分馆等6个部门以及我院驾驶员培训中心。龙潭校区主要承担该院部分公安类专业一年级学生的教育训练和该院所有公安类专业学生的驾驶技术培训任务。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来龙潭校区授课,校区教务部门对日常的教学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校区按照“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围绕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结合一年级学生的特点,注重对学生进行警察意识的培养以及适应性和养成性教育。后勤工作坚持以师生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驾驶技术培训以该院公安交通管理专业教育为依托,积极探索,不断进取,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既符合驾培行业规范,又具有警务技能训练特色的教学、训练和管理的模式,先后完成了近万名学生驾驶培训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浦口校区浦口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新区行政文化中心,毗邻珍珠泉风景区和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校区占地亩,校舍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校区成立于2000年6月,2002年起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3年开始面向华东地区招生,2007年起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0人。 浦口校区目前主要承担非公安类专业教学管理和部分在职干警培训任务。学院在校区设立了党总支和管委会,管委会下设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工作科、就业指导科、成教科、后勤管理科等七个行政科室和两个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及分工会、分团委等两个群团组织,校区设有法学基础、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公共安全管理等六个教研室和法律实务研究所、法庭科学实验室、图书分馆。校区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并在驻宁高校或司法部门聘请富有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7人。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浦口校区认真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把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作为办好专业的指南和教科书,紧紧围绕“迎评创建、质量兴校”行动计划,提出了“艰苦创业谋发展、规范建设打基础、创新创优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积极倡导“厚德崇法、自强不息”的系风,不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该院公安教育优势,努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专业办学特色。 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采取超常规措施,对高层次科研成果实行重奖,并形成了单月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双月学术论坛、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术月、“博事达”杯学生论文大赛等五个科学研究工作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认真落实“五个一教研室”建设工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切实加强课程建设,《经济法学》等3门课程被评为院级优秀课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被评为院教学成果一等奖。2002年以来,我系教师共主持了17项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5篇,其中,核心期刊30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和索引4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积极构建全面指导、全程指导、全员指导、面向市场、面向全体学生的“三全两面向”的就业教育工作机制,建立了就业指导服务网站和校区就业信息工作平台,并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共建就业教育实践基地、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建立了公务员、速录员、报关员及各类资格考试的教学培训机制,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编辑本段]江苏警官学院-院系设置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