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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论文答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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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论文答辩ppt

关于这个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关键词:食品安全论文 公共安全 监管Abstract: Food is essential material base to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o food safety has been got personal and even the world’s of the changing needs of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Eating and Drinking of people becoming more and food safety is very important for is become a public safety problem .We should intensify efforts to control 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e public safety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还有现在正搞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三.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1.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2.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3.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丰台区已经连续发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发病人数达64人。据调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饪者未将扁豆煮熟、炒熟。其实像扁豆、豌豆、四季豆这三种蔬菜,其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对它们加热不完全就被人们食用,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食物中毒。人们在炒菜时如果事先了解了这些基本常识,就可以避免这类食物中毒事情的发生。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一是建议政府出台国家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白皮书,从宏观角度对食品工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问题分门类分阶段地提出目标与方针。目前,国务院已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大多数省市政府也已针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希望国家对食品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有一个整体的长远的导向。二是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根据地方特点确定种植、养殖结构的宏观计划,有机地组织各地区优势农产品生产,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舆论导向支持。大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继续推广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三是大力提高食品工业水平。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名优产品生产,扶持规模化、集约化的食品企业集团,强化“原料——加工——流通——销售”的全程质量管理。建议在全行业推广ISO、HACCP认证,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一票否决制”,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四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并组织好高效低毒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洞。五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除“见怪不怪”现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就像治理交通安全一样,全民努力。 除此除此之外,我们也要看到,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仅仅靠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是不够的,从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商人的一种道德缺失问题。厂商何以追逐财富,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弃之如敝履?这些事件损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挑战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决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决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问题。先圣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包括了对社会公德的追求和自我道德的约束,请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是否已经背离了社会公德?沉痛的教训告诉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 食品安全; 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 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当反映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

关于食品安全的论文 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 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 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 食品安全与人性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呢?

食品安全论文答辩范文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面对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反思道德滑坡、制度缺失的同时,一些地方也把视线转向政府监管。最近,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相继明确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全链条监管。在一些地方监管不力甚至你推我搡的背景下,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这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宣誓,也抓住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关键。然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其实并非制度缺失,而是因为制度被架空、被消解。这也意味着,让领导干部的“帽子”与百姓餐桌挂钩,通过政绩考核保障食品安全能否实现初衷,同样面临不小的考验。我们不曾忘记,同样是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却曝出了这样的令人尴尬的新闻:“多省现矿难瞒报现象,部分矿工家属因利益纵容”;同样是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节能减排,一些地方对普通居民的拉闸限电,也曾引发“节能减排”异化的担忧。我们也还记得,即使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也曾建立过相应考核评价制度,监察部门也一直在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那么,对于这一次食品安全的考核,我们能否杜绝这种变形和异化,能否真正“考核”见效?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明显,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由于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诸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问题,尚不容乐观。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由于食品的产业链太长,我国的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不必要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或副总理出任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检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领导或主管领导均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关系较为重大的正部级单位的一把手可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秘书长(或常务副主任)及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或秘书处可以设在某个部委(局、办),承担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1)审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或实施细则;(2)研究确定加强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3)审议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计划;(4)确定需要向国务院汇报的重大议题;(5)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6)协调部门、地方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7)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动食品安全健康发展。此外,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应当成立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对应的机构。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答辩

食品安全管理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帮你解决问题!

恩!一般来说的话是跟你的论文有密切的联系的!主要有你的论文有几个章节!为什么这么划分论文结构!再就是,你的论文有什么实际意义?花了多长时间写这个论文啥的!一般来说,答辩不会卡人的!祝你好运!

关于食品安全的论文 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 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 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 食品安全与人性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呢?

食品安全论文答辩陈述稿

5分钟左右的论文答辩陈述稿,写500~600字为宜,模板如下:

尊敬的各位老师:您们好!我叫***,来自**班,学号**,论文的题目是《*******》本篇论文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在这期间,*老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建议。

在此,我非常感谢她一直以来的精心指导,同时也对各位评审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论文的审阅和答辩表示不胜感激。

下面我就把论文的基本思路向各位答辩老师作如下简要陈述:一、选题缘由选择本课题作为我论文的写作题材的原因如下:*****工、资料收集准备工作选定题目后,为了完成论文,我进行了资料收集,拟定提纲,论文初稿、修改、定稿等一系列程序。

在毕业论文的准备和写作过程中,我阅读了大量的***方面的相关书籍和学术期刊论文,这得益于我们学校图书馆丰富的参考书籍和中国学术期刊网中的专业论文。

三、论文的结构和内容本文共分成*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第二部分主要*****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第四部分是*****第******本篇论文已经完成,还有许多的地方需要更全面的改进,但总的来说,在撰写的过程中,我真实地学到了许多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更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知识。

但由于个人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还有差距,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将虚心接受,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答辩自述完毕,谢谢各位老师!

听说回答就能看到踩的数量, 来试试

论文陈述可以很好地组织和发展论点,并为读者提供关于论点的“指南”。

论文陈述包含以下内容:

1、陈述你对这个主题的主要观点

陈述观点时一定要表达一个主要思想,并陈述你的立场或看法。关于主题,需思考:

2、给出几个支持主要观点的理由

理由要写清楚,一定要用符合逻辑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持这个理由。

3、给出一个与主要观点相反的观点

一个好的论文陈述要承认论点存在另一面。所以,同学可以在论文陈述中给出一个反论点。

论文陈述写作示例:

1、首先,从一个问题开始。例如:互联网对教育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吗?

2、其次,表明你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例如:互联网对教育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

3、最后,发展你的答案。例如:互联网使用的负面影响被其对教育的诸多好处所抵消:互联网有助于学生和老师更容易地获取信息、接触不同的观点,以及这是一个灵活的学习环境。

5分钟能够说完而且节奏明朗清晰大约一千二百字大约,祝你好运!

动物性食品安全论文答辩

吃转基因食品,有如在山里采野果子吃,因为不知道是否有害,所以不可能是安全的,目前所有的科学家都只是不知道有什么危害,而不是说没有危害

检疫不严,病畜混入屠宰场。或者是从疫区走私进口逃避海关检查。动物体内药物残留。特别是激素与抗生素的残留,对食用人造成健康损害。非法捕捉毒杀野生动物,非法捕捉毒杀猫狗未经检查流入市场。违法使用化学药剂甲醛与漂白剂非食用色素等,超量使用添加剂防腐剂明矾等。病死动物或者腐败肉类加工成食品出售。动物性食品超过保质期或保管不善腐败变质仍然继续出售。加工过程中有害物质进入食品中,比如用油炸用油使用时间过久,油中有害物质进入食物,燃料中的硫化物等进入食物,或者煎煮烹炸炊具中重金属杂质进入肉类食物。以上所有问题都是由于管理漏洞。农业口、卫生口、市场管理口都负有管理责任,但是出现问题就会互相推诿。对为害者处罚过轻,对管理不负责任不追责或者轻描淡写处分都是对违规违法犯罪的放任。

近日,英国《独立报》发布一则转基因食品疑有害健康的报道,该报道披露了转基因食品巨头孟山都公司的一份秘密报告,报告显示,转基因食品喂养的老鼠出现器官变异和血液成份改变的现象。 由此,转基因食品问题再起波澜,其安全性受到人们广泛关注,虽然下结论为时过早,但转基因食品潜在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很多消费者都在观望,转基因食品,究竟吃还是不吃? 很多人不知道转基因食品 记者在一些超市采访时发现,很多食用油都是用转基因大豆炼制而成,而一些消费者在选购时也没有注意到自己选购的油就是转基因油。一位姓王的消费者告诉记者:“买油从来没有注意是否是转基因油,周围的人也不大关心转基因食品,既然能在超市出售,安全性应该通过质检部门的许可了吧!” 记者发现年纪较大的消费者,多表示并没有十分留意是否是转基因油,但他们对于产品的价格比较敏感。一名姓林的老先生表示,平常买油从来不注意是否是转基因油,只要便宜就行。一位售货员疑惑地表示:“什么是转基因?也看不出这些油有什么区别。”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转基因食品正走近我们的餐桌,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等等已经随处可见,尤其是食用油,统计表明目前在超市销售的色拉油大都是用国外转基因大豆加工而成。作为消费主流的调和油,90%以上的配料都是采用了转基因色拉油。有数据显示,62.8%的人不知自己食用了转基因产品。 吃不吃由市民自己决定 长期以来,关于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危害人类健康的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但一直也没有最后定论,科学家也不能明确保证转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在此之前,许多权威媒体曾屡次建议公众谨慎选择转基因食品。2002年3月12日《中国市场报》在第十一版上刊登文章,题目是《技术存在缺欠,后果难以预料,转基因别拿穷国做实验》,以此告诫中国公众谨慎选择转基因食品。 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怀疑:1、产生毒素或增加食品毒素含量,对肾脏和血液造成病变;2、引起人体过敏,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3、营养成分减少等。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转基因食品持谨慎态度,比如一些欧盟国家就严禁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或者禁止转基因食品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记者就此问题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受采访者在了解转基因食品相关知识后,对转基因食品表达了各人的观点态度。一位姓浦的消费者表示:“如果自己知道某种食品是转基因食品,则不会购买。因为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体健康有害还没有最终认定,要是最终有危害呢?或者说这个危害是日积月累发生的呢?绝对不当实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白老鼠。”另一位姓王的小姐表示:“能不吃转基因食品就不吃,因为有非转基因的食品,为什么还要吃转基因的呢?”一位姓马的母亲表示,尽量不会购买转基因食品,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吃了就算了,但绝对不会让宝宝吃。 对于转基因食品,中国农业大学的一位教授表示,市场上售卖的转基因食品,还是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的检测的,但非转基因肯定更安全放心。吃不吃转基因食品都由市民自己拿主意,比方说食用油,如果市民担心,可改吃其他没有注明转基因成分的油,比如花生油、橄榄油、非转基因菜籽油等,安全性会更高一些,购买食品时,多注意看看产品包装上的相关内容。 摘要: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转基因食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备受关注。本文综述了有关转基因食品争论的起因和焦点问题,介绍了各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及政策。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1转基因生物的发展 利用基因工程手段,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它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种以转基因生物为食物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也称遗传修饰(geneticallymodifie,GM)食品。转基因食品包括植物源、动物源和微生物源食品。 自1994年Monsanto的下属公司Calgene研制的转基因作物耐存储番茄获准上市后,开创了转基因食品商业化的先河。2005年是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第10个年头,在这一年里21个国家种植了4亿公顷的生物技术作物。美国、阿根廷、巴西、加拿大和中国是全球主要的生物技术作物种植国。中国以种植330万公顷的转基因棉花而位居第5[1]。1997年,我国批准了第1个转基因植物耐贮藏番茄的商品化生产,成为第3个将转基因番茄投放市场的国家。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国家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专项”,共资助课题116个。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基因26个,其中目的基因7个,获得转基因作物品种18个,新品系36个,申报国内发明专利201件,国外专利9件。使我国成为世界上主要的转基因植物种植国家。 转基因技术在提高经济收益及改善人类健康方面有不可低估的潜力。利用转基因技术可改良作物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境及抗除草剂等;还可以改善农作物品质,如提高蛋白质、维生素含量和改善营养结构等;有些转基因作物被用作生物反应器,如生产生化药品等。目前应用最广的是转基因抗除草剂作物如抗除草剂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等;其次是转基因抗虫作物,如抗虫棉花、抗虫玉米等。抗病及品质改良转基因作物也已得到广泛应用。 2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起因与延续 1998年8月,英国的Pusztai用转雪花莲凝集素(GNA)基因的马铃薯饲养大鼠,发现大鼠出现了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等症状,免疫系统也遭到破坏。对于人类而言,类似结果会导致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上升。这一实验结果引起世界范围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质疑[2];1999年,美国康乃尔大学Losey等[3]报道,用拌有转Bt基因抗虫玉米花粉的马利筋草喂养大斑蝶幼虫,以喂正常花粉或不加花粉的作为对照组,4d后喂Bt花粉的幼虫死亡率达44%。从而引发了“转基因植物对生态环境是否安全”的争议;2000年,美国Aventiscropscience公司生产的“星联”转基因玉米因可能导致部分人皮疹、腹泻或呼吸系统的过敏反应,只准予作动物饲料,但检测发现该转基因玉米被混入加工食品中,从而引起全球300多种含玉米产品的回收潮[4]。此后,美国政府于2001年1月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2005年5月英国《独立报》报道,Monsanto公司的研究表明食用了转基因玉米的老鼠肾脏变小,血液的构成发生变化[5]。由于转基因大豆在我国国内油料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引发了中国消费者对食用转基因大豆油安全性的担忧。 英国皇家学会组织了针对Pusztai博士结论的评审,于1999年做出其实验存在6条缺陷的结论[6],如不能确定转基因和非转基因马铃薯的化学成分有差异,供试动物数量少,实验设计不合理,统计方法不当,实验结果无一致性等。至于斑蝶事件也有科学的结论推翻了原来的报道[7]。任何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动物实验观察,都必须严格遵循实验原则,例如实验动物必须符合标准,必须有足够大的群体,并严格采用生物统计学方法,以科学求证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数据。 但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已被引燃,且愈演愈烈,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关注。受这些事件的影响,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也发生了变化,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具有知情选择权。 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焦点 传统的育种方法是以基因突变和有性杂交为基础,传统的杂交仅限于自然界中自发的,经历了千百年的种内或近缘种间的基因重组和交换。而利用基因重组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将来源于任何生物甚至是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生物体体内,生物种(类)之间的界限被完全打破,人们担心出现的新组合和性状在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期的结果。 关键性营养成分是否发生改变 插入外源基因的目的是改变靶生物特定的营养成分构成,提高其营养价值,如富含β-胡萝卜素的“金稻”,不含芥子酸的卡那油菜等等。但是这种改变会不会朝着并不期望的方向发展,提高目的产物的同时降低了其它营养成分的含量,或者提高一种新营养成分表达的同时也提高了某些有毒物质的表达量。再如由于外源基因的来源、导入位点的不同和随机性,极有可能产生基因缺失、错码等突变,使所表达的蛋白质产物的性状、数量及部位与期望不符。 转基因产品与原食品在关键性营养成分上的差异可作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指标之一。关键性营养成分指主要营养成分和微量营养成分,包括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氨基酸、脂肪酸和维生素等。美国Monsanto公司有关人员对转草甘麟抗性基因大豆与常规对照大豆种子之间的关键性营养成分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并未发现两者存在差异[8]。国内对转生长激素基因鲤与普通鲤肌肉中粗蛋白质、粗脂肪、灰分,Ca、Mg、Zn、Fe含量以及氨基酸种类与含量进行了测定,结果表明外源基因的插入对营养成分和氨基酸含量未产生影响[9]。当然,这方面的研究还在深入进行中。 外源性基因的安全性、稳定性 转基因食品中的标记基因通常是一类抗生素抗性基因,它用于基因工程操作中对转基因外植体的最初选择。人们食用转基因植物食品后,其中的绝大部分DNA已降解,并在肠胃道中失活。极小部分(<)是否会有安全性问题?例如标记基因特别是抗生素抗性标记基因是否会转移至肠道微生物或上皮细胞,从而产生抗生素抗性?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基因水平转移(horizontalgenetransfer)的可能性非常小[10]。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已可将转基因植物中的标记基因通过无选择标记基因植物转化系统[11]去除。到目前为止,凡是经过科学评价和政府部门严格审批获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全世界数亿人食用后没有出现1例转基因食品中毒事故。 过敏性、毒理性 转基因食品的致敏性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转基因食品中含有新基因所表达的新蛋白,有些可能是致敏原,有些蛋白质在胃肠内消化后的片段也可能有致敏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对转巴西坚果基因后的大豆也产生了过敏[12]。因此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研究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对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的重点是:(1)基因来源;(2)新引入蛋白质与已知致敏原的氨基酸序列的同源性;(3)新引入蛋白质与发生过敏个体血清IgE的免疫结合反应。国内外对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方法的研究仍在进行之中,目前尚无权威性的评价方法。因此,在中国建立合适的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程序和规范是当务之急。 毒理学研究主要通过动物实验来完成。目前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大鼠、小鼠、鹤鹑、斑马鱼、奶牛和小鸡等。通过微核实验、精子畸变实验、Ames实验、急性毒性实验、喂养实验等进行转基因食品毒理性分析。主要测定指标有体重、进食量、食物利用率、血红细胞和白细胞数量、脏体比(包括肝体比、肾体比和脾体比等),以及血生化指标等[13]。转基因鱼毒理学实验结果显示,摄食转“全鱼”基因的鲤鱼,对小鼠生长、血常规、血生化成分、组织病理、生殖机能,以及对子一代的生长和发育等没有显著性影响[14]。 转基因品种与常规品种的安全性差异 研究认为,无论从创造基因变异还是从改造植物代谢的层面,基因工程育种与传统育种都没有本质区别,其基因安全性亦应无本质差异[15]。其区别只是技术和方法问题,应该说基因工程更科学更安全,更具有针对性。 4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估的原则 安全性评估是一项复杂、精细的综合性工作。目前得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多个国家认同的安全性评估原则是:实质等同原则(substantialequivalence)、个案分析原则(caseby-case)和逐步完善原则(step-by-step)等。所谓实质等同性是指如果通过检测证明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及食品成分与目前市场上销售食品的成分相同,则原则认为它们没有差异,无需进一步检测。如果个别成分不同,则只需要对这些个别成分进行单独的安全性检测。OECD于1993年提出的“实质等同性”是评价食品安全性最有效的途径[16],作为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原则,“实质等同性”得到了FAO/WHO的认同。但Millstone等[17]坚持认为转基因食品与现存食品在化学上的相似性并不足以证明它对人类是安全的。应当以其他方法如毒理学、免疫学等方法为补充,通过更有效的评估系统,提供更有说服力的数据和结论。欧盟认为“实质性等同”本身不是一种安全、营养学评价,仅是将一种新食品与相似的传统食品比较,认为它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是有用的,但不是唯一的。个案分析原则是:不同转基因作物或转基因食品,即使它们转化的是同一种外源基因,也必须逐个进行安全性审查。同一种作物转化不同的基因也同样需要逐个进行审查。 逐步完善原则是指目前的安全性评估只能在目前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上进行,评估的结果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需要不断的完善,逐步提高评估手段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各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政策 2001年1月,包括我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地区)在加拿大签署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转基因产品越境转移时,进口国可对其实施安全评价与标识管理。但由于受生物技术发展历史、发展水平、经济利益、公众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态度及政策。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有以产品为基础(product-based)的模式和以工艺过程为基础(process-based)的模式。product-based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代表。其核心是管理应针对生物技术产品而不是生物技术本身。FDA在2001年1月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在标签中使用来源“生物工程的”和“生物工程改造的”等字样,而不用“GMO”、非“GMO”、“GM”等字样。 process-based或technology-based模式以欧盟为代表,认为生物技术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只要与生物技术相关的活动都要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接受严格管理[18]。1990年欧盟颁布了欧盟理事会90/220令,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的批准程序。1997年《新食品规程》决议规定欧盟成员国对上市的转基因产品要有标签,这包括所有转基因食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从2001年4月起,欧盟对食品中任何成分、添加剂或食用香料含有超过1%的转基因原料必须标识。 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 对转基因产品实施标识管理是世界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普遍做法,主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有义务标识(强制性)和自愿标识。截至2002年12月,义务标识(强制性)的国家已有欧盟15国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中国、加拿大、中国香港、日本、俄罗斯、韩国、瑞士、中国台湾、美国、捷克、以色列、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泰国、阿根廷、南非、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匈牙利、波兰、斯洛文尼亚等40多个国家或地区。 自愿标识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阿根廷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生物技术发达的国家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相对宽松,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较高,管理也基本上相类似。 主要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 美国美国对转基因食品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其基本立场在1986年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颁布的“生物工程产品管理框架性文件”中得以体现,该文件框架的重要内容是:(1)转基因作物或产品与非转基因作物或传统产品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2)应该管理的是产品而不是生产过程;(3)管理应该以最终产品和个案分析为基础;(4)现存的法律对于转基因技术产品安全性提供了充分的保证[19]。由于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美国的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发展非常快,在世界上处于垄断地位。 欧盟欧盟基本禁止在环境中释放培养转基因食品。尽管WHO、FAO和OECD及欧盟组织的科学调查都证明,目前上市的所有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20,21]。但欧盟坚持认为,科学存在局限性,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果总具有某些不确定性。为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欧盟采用“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作为管制转基因食品的理论基础。 2003年7月欧洲议会关于转基因产品的新法规要点为:(1)所有转基因产品都必须有标签清楚地标明“本产品为转基因产品”;(2)确立新的登记制度,迫使使用转基因产品的企业经营者追踪所有转基因产品从生产到出售的全过程;(3)欧盟新成立的食品安全机构将负责评估所有新推出的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然后作出是否允许这些产品进入市场的决定;(4)允许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制定自己的规定,避免转基因作物农场流出的种子进入种植普通作物的农田[22]。欧盟法令规定凡转基因生物含量超过的食品必须进行强制性标识(其他成员国规定的阈值为),并建立可追踪的制度。欧盟出台的一系列转基因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环境,另一方面,也设置了隐蔽的技术壁垒,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依据。 中国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现代生物技术,支持和鼓励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研究。迄今为止,中国是唯一开发出自己的转基因作物并投入生产的发展中国家。早在1992年,我国卫生部就规定了新资源食品的试生产、正式生产的审批制度。1993年底原国家科委《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分为4个安全等级。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农业部颁布了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进口、标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管理程序。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管理,自2002年3月起施行。第1批列入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标识管理制度使消费者有了知情权和选择权。 但是,我国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还不能满足生物安全的全方位管理需要。随着转基因技术越来越快的发展,转基因食品越来越多的在市场上出现,我国应进一步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方面法律法规的建设,妥善解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

由于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1我国动物食品安全的现状动物食品产量大安全性差尽管我国的畜禽产品生产数量和增长速度已连续十几年保持世界第一,且市场潜力、生产成本等方面具备优势,但是食品安全仍然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从生产环节看,分散饲养目前仍然在我国占主导地位,而养殖业发达的国家十年前就已淘汰了这种家庭式的养殖方式;从加工环节看,大多数加工企业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水平十分落后,私屠乱宰的现象没有得到完全的控制,而一些大中型现代化肉联厂的生产能力又处于闲置状态;从营销方式看,我国的动物食品绝大多数是通过农贸市场进行,而发达国家肉类流动全部采用先进的超市零售方式经营。动物食品安全事故不断近年来国际上动物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如比利时的“二V英毒鸡”事件,起始于英国并扩散到其他国家的“疯牛病”、“口蹄疫”,使这些国家的食品工业和畜牧业受到沉重的打击,这一系列问题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与国外相比,我国动物食品的安全问题更为严重,如浙江“瘦肉精”中毒事件;农兽药、重金属、抗生素和激素对动物食品的安全及环境污染带来了潜在危害;含三聚氰胺婴儿奶粉使更多的婴儿形成尿路结石,严重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对我国的奶牛业造成了难性的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因素生物性因素动物性食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导致大量微生物、寄生虫孳生,造成食物中毒。人食用了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畜禽肉品后,极易被感染、发病,使得动物疫病流行,尤其是人畜共患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由此可见,动物性食品的生物污染严重影响了动物性食品的质量,危害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饲料因素饲料霉烂变质、含有毒性物质、被药物污染,或饲料中某些元素缺乏或过量都会影响肉品的品质;饲料中重金属含量超标,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现代化的养殖业由于高度的集约化,需大量使用药物来防治动物疾病,容易在饲料中超量使用兽药,甚至使用违禁药品,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环境因素环境污染影响动物产品安全。环境中的污染物主要体现在:饲养场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排放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污染工业“三废”的不合理排放和农药的滥用,会引起大气、土壤、水域及动植物的污染,致使动物遭受到化学性污染;在动物生产过程中,还会受到放射性元素的污染。近年来,由于放射性元素的广泛应用,动物生存环境中的放射性元素的污染也急剧增加。环境中的放射性元素通过牧草、饲料和饮水进人畜禽体内,并蓄积在组织器官中,特别是鱼贝类等水产品对某些放射性元素有较强的富集作用。其他因素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一些人为了追求暴利,把患病的畜禽上市销售,不但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而且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地威胁。3不安全动物性食品的危害分析影响人的健康,危害消费者利益长期或无节制地使用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及生物制品能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特别是母畜,可造成幼畜生下来就产生抗药性。同时,这些动物性食品长期被消费者食用,同样可引起人的抗药性反应。残留有激素、兴奋剂等药物的畜产品被人类长期食用,还会引起机体激素调节紊乱。危害动物健康,影响畜牧业的发展动物疫病及兽药残留不仅对人类健康有害,而且对动物本身的健康也有危害,例如二V英中毒使蛋鸡停止产蛋、掉毛、焦躁不安;使肉鸡生长缓慢、无精打采、突然死亡;使小鸡难以破壳而出。安全质量严重制约我国动物性食品的出口创汇我国是世界上畜牧业生产大国,肉、蛋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年出口量却很低,其主要原因是质量问题影响了出口。近年来,因疾病、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而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4加强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对策及建议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阻碍了我国动物性食品进入国际市场,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形象。要解决动物性食品的安全问题,应从源头采取措施,实行全程监控制度,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动物性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安全性。做好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如电视、报纸或下乡宣传,使养殖场(户)、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个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以及广大消费者了解、掌握科学使用兽药和饲料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动物产品安全问题的认识,降低药残危害。尤其是所有养殖场(户)、畜禽贩运户,必须懂得禁用品及禁用兽药名称、执行休药期等,保证养殖环节中不使用违禁品且兽药的残留量达到最低标准,自觉地提高和维护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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