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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别字矫正策略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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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别字矫正策略的研究论文

把错别字 教他写笔画笔顺 ,写完后再写十遍 ,就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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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纠正小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 汉字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正确使用汉字,不仅能更好地表情达意,也是一个人文化修养的象征。作为小学语文教师,都深知识字是阅读和作文的基础,是培养小学生智能的重要途径,课程目标中还规定小学生要认识常用汉字 个,其中 个左右会正确书写,并且有一定的速度。教育专家研究表明,在小学学习阶段,错别字的出现呈现正态分布的态势,即随着年级的增高,识字量增大,错别字渐渐增多,中年级即三年级达到顶峰,到高年级又渐渐呈下降趋势。错别字可以说是小学语文学习中的“常见病”、“疑难病”,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原因: 一、汉字本身的特点 1、结构复杂。 汉字结构差别大,仅《新华字典》就收集了 多个汉字,不同的结构成分约有 个笔画之多。在 年原公布的 个常用字中,每个字平均有11 画之多,其中在17 画以上的字就有 个;每个字形体差异小,多一笔,少一笔,长一点,短一点,就成为不同的字或不成为字。例如:“未--末”,“酒--洒”。 2、同音字多。 在普通话中,有 多个单音节同音字。如果不计声调,汉字仅有 音 节,每个音节平均有同音异形常用字 个,存在一字多音(调)、一音多字的现象。例如,“纪念--纪年”,“业绩--业迹”等,都是因为音义相同或相近造成的。 二、小学生的心理原因。 1、感知不精确,辨析不准确。小学生的知觉还比较笼统,未形成精确的分化能力。如“荆棘”写成“荆刺”,由于孩子空间知觉特别是左右方位知觉不完善,常常将字写的左右颠倒。 2、注意不稳定,粗心大意。学生的注意力还不稳定,往往容易被那些与学习无 关的外部因素所吸引从而导致出现错别字,但这些错别字大多数在注意检查的条 件下自已能发现并纠正的。 3、记忆不清,似是而非地臆想。由于汉字的音和形分离,有时学生能够读出字音,却记不清字形,于是有的学生进行似是而非的类推,从而造成错误,如“苹”字上面的“艹”;结果把“苹果”错写成“苹菓”,这类错别字在连用的双音节词中经常出现。 4、思维的定势影响。定势又称心向,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准备状态,在识字过程中表现之一是,前一个字的字型影响后一个字。例如:批评--批抨,眼镜--眼目竟 。这种情况也出现在双音节词中。表现之二是先学的字影响后学的字。“一般”受“船”的影响写成“一船 ”。 针对以上原因,我在教学中采取了一下对策 : 一、教学前要有预见性。 根据“先入为主”的效应,纠正学生的一个错误知识,要比向他传授一个正确的知识难得多,所以,在识字教学前一定要有预见性。教师在备课和复备时,把本课易错的生字及课文中的字标记出来,根据字形寻找策略,教学时使学生从一开始就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意识到哪些地方容易写错,在写字的时候就会格外注意,可以降低错误率。 那么怎样强化第一印象呢?可以字形特点,并在学生容易写错的地方用鲜明的色彩、形象、比喻强化正确的写法,预防学生写错别字。例如教“滚”字这个生字时,把记住“滚”中间部分的“公”字作为掌握“滚”字的关键。先用熟字帮助记忆,三点水旁、“公”、“衣”,再用红粉笔写“公”字,利用色彩引起学生注意,记忆,然后利用儿增强记忆。这样做,不仅增加了识字的情趣,而且还加深了对字形的印象,提高了识记的准确性。 二、利用汉字规律联想识字。 中国的汉字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可以利用一些汉字的构字特点、发展及内涵,激发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 1、比较字形。 随着识字量的增加,大量形近字的出现,学生往往把一些字形相近的字认错、写错。如:学会了“放”,再写“游”总爱把右边写成“放”;学会了“东”再写“练”总爱把右边写成“东”。这是由于比较牢固的旧知识对巩固程度不够的新 知识起了干扰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在识字教学一开始,就要强调对字形的差异,多观察、多比较、多。比较时既要注意细微差别,又要考虑到它们的相互间的干扰作用。在防止干扰作用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比较时不要把正误两个字同时出现,这样容易使学生越记越混淆。 2、了解字义。 有一些字学生常常用错是因为不解其义。同音字互相替代而产生的别字属于这种情况。如“再”和“在”、“望”和“忘”、“幕”和“暮”。掌握这类字,就必须让学生把字义弄清楚。如果学生知道了“暮色”的“暮”是傍晚,“暮色”是傍晚昏暗的天色。“夜幕”的“幕”是覆盖在上面的帐篷,在夜间景物像被一幅大幕罩住一样,所以叫“夜幕”,这样学生就不会把字用错了。 3、形义结合。 教师把形近字,根据字形的结构特点,创设语言环境灵活而有效地建立字音、字义、字形的牢固,从而使学生把字记准确、用正确。如许多学生“辛”和“幸”分不清,我编了这样一句口诀:“辛苦一点,幸福十分”,用来帮助学生区分。这句口诀根据“辛”和“幸”上半部分的不同,用“一点”和“十分”指导学生抓住字形特点辨别,还用“辛苦”和“幸福”两个词表示出意思,组成的句子也沟通了形义。学生读后印象深刻,既准确掌握了字形,又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三、利用口诀、词帮助识记难字和轻易混淆的字。 口诀、儿、字谜幽默风趣、简单易记,符合学生好奇的特点,对一些比较顽固的错别字很适合。如学生对“未”与“末”混淆时,可根据字义编出儿:“未来遥远,上短下长,末日到了,上长下短。”在学习“柜”字时,根据部件就可编出一句字谜:“好大一棵树”(或“参天大树”)。在学习生字“裕”时,用口诀“有衣穿,有饭吃,生活就富裕。”学生对这样的识字方法感兴趣,学得快,记得牢。“碧”字“王大娘和白大娘并肩坐在石头上”等等。 四、建立“错别字”。 小学生在学习汉字的过程中,知觉不够精细,注意力容易分散,再加上思维习惯的个性差异,所以学习中产生的错误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要使学生从小养成自己检查自己修改的好习惯,促使学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我就要求学 生每个人建立一个“错别字”, 就是把平时轻易写错的字收集起来,记录在专门的一本小册子里,要写出自己写错、用错的字错在何处,找到病因后再订正、组词、解释。如“旱”读hàn,“早”读zǎo,“旱”下边是“干”,“早”下边是“十”。旱,旱灾,陆地上缺水。早,早晨,太阳出来的时候。另外,对记录下来的字,定期进行矫正训练,要求同学之间互测互评,每人只测自己错过的字。 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学生想得深,想得全面,从音、形、义三方面求同辨异,遵循了汉字的字理,识字更牢固。二是针对性强,易于学生自我改正。突出了学生这个认知主体的作用。日积月累,培养了学生思维的批判性和良好的学习习惯,错别字重复出现率会大大降低。 五、培养查字典的习惯。 随着学生年龄的不断增长,阅读量的不断增加,不熟悉的字和不能确定的字经常会出现,假如学生一碰到这种情况,能及时拿出字典查阅,有助于学生识字量的增长和阅读能力的提高。反之,则影响学生识字能力和阅读爱好。因此,让学生随时带着一本字典,对小学识字教学和阅读教学十分重要。另外,当学生碰到两个轻易搞混的字,往往会使学生产生错觉,而这种错觉一旦成为学生的一种行为记忆的时候,就会直接给学生产生一种假象,当第二次碰到的时候,他会对之前的选择产生条件反射。因此,第一次碰到两个轻易混淆的字,一定要让学生做出正确的选择,查字典就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途径。 养成勤查字典的严谨学风,还可以避免写错别字,当遇到没有把握的字,只要查一查字典就解决了。只要教师经常要求,经常训练,经常检查,持之以恒,学生勤查字典的良好习惯就会逐渐养成,汉字书写的正确率会不断提高。 六、实践体验,变被动为主动。 “表扬如阳光,批评如利剑”,不要让学生因为自己错别字多而感到自卑,不妨变正面消灭为间接解决。可采用各种游戏或竞赛的方式在班级里开展活动,使学生自己自愿强化,比如说走上大街找错别字,同学之间互找错别字,在黑板上展示错别字,互批互改作文等,从中评选出“谁是改错大王”。还可以采用榜样法对于不写错别字的同学进行表扬、奖励,从而来矫正小学生的错别字现象。 总之,教给学生有效的识字方法,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将有助于学生减少错别字。

街头错别字调查时间:2010年11月5日,调查地点:凤凰新村附近。汉字是我们祖先伟大的发明,如果没有了汉字,我们将很难沟通。所以我决定去大街小巷找一些街头错别字!今天,我调查了凤凰新村附近的几家商店。我来到一些商店门前,发现这里有很多错别字。有些招牌居然写了简化字,如:有一家快餐店,餐字就被写成了“贞”字,我记录了下来,告诉老板招牌上的“贞”字写错了。老板竟然火冒三丈地说:“字错了又怎么样?反正别人也不知道那个是‘贞’字。就算我的招牌上有错别字,那也轮不到你一个小孩子来管!”我立刻跑了出来,我想: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更可笑的是,一家摆地摊的水果,“榴莲”的“榴”写成了“留”。这是常见的错别字:这里有家卖水壶的店,可是广告牌上水壶的“壶”写成了“虚”,这家人可真粗心啊!调查建议:我希望这家店的老板要控制自己的错别字发生,注意自己的错别字,不要太粗心。街头错别字是不好的,但是及时纠正过来还是好的。我们中国的汉字是美丽的,如果你把它写错了的话,那它就会失去本身的美丽了。汉字,我们伟大的事物,我们从小就要培养不写错别字的好习惯,不然就是在糟蹋我们的祖国文字。

错别字成因及对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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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头错别字”的调查报告调查时间:2011年X月X日.调查目的:搜索街上的错别字,交流感受,向有关部门提出改正建议。调查人员:XXX,XXX,XXX调查材料分析:通过一天的社会调查,可以看出街头错别字还。我们一共调,查了35家的招牌,1、饭店门口:“抄”饭 2、修车店门口:补胎“冲”气3、零售店铺门口:“另”售 4、家具店门口:家“俱” 5、装潢店门口:装“璜” 6、失物广告:失物“启示” 7、安装公司门口:“按”装 8、洗车店门口:洗车打“腊” 9、饭店门口:“合”饭 10、水果店门口:“波”萝……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错误出现率达,错别样式五花八门,让人看后啼笑皆非呀!通过讨论,同学们认为街头错别字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点成因:1.商店的人们没有多少文化,习惯性地写上错字。2.商店的人不注意谐音。3.缺笔画、认为缺一笔少一笔都没关系。4.大多写成繁体字。5.有些店为了吸引人注意故意写错。6.写字上或打印文字上一些人把不认识的字随便输入。针对上述现象,同学们提出了如下建议:1.定期清理街头错别字。2.对一些商家提出建议。3.向有关部门写信,请他们出面管理。

再也不能小瞧错别字 妥金录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已于3月初“出炉”,其中语文考纲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写作评价的 “基础等级”中加了一个注解,即每错一个字扣一分,重复不计。如此高的扣分在过去的全国普通高考考纲中没有出现。因此,错别字未引起师生们的足够重视,而本次改变则反响强烈,老师们认识到必须加强基础知识的训练与强化,而学生们也在感叹扣分太严的情况下,认识到必须平时加强训练,重视汉字的正确、规范的书写与运用。错别字泛滥是近几年来高考作文阅卷老师的一致反映,也是大学教授的多年呼吁,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作文错别字太多影响了语言的通畅性与文义表达的准确性,也有相当一部分研究生或本科生提交的论文、学术报告竟然满篇错别字,让教授们看了触目惊心,这也是为什么好多大学现在将《大学语文》列为必修课的重要原因。某市高中语文教研室主任看到今年高考考纲的变化后说:“写错别字在高中生中成了普遍现象,许多常见字都会被写错,班级里的总成绩前几名的学生也会这样,让老师们都觉得无奈。语文基础知识差,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弥补的,常用的三千多个汉字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就应该掌握运用,因此,重视语文基础知识应该从小学开始。”大中学生错别字比较多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由于网络时代的到来对汉字的正确、规范书写有一定的冲击;二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忽视了语文基础知识中字词的教学,特别一些教师、学生更多关注了文本解读,重视人文性的渗透,而忽略了对文中生字、生词的自学检测,所以也导致错别字越来越多;其三,小学字、词学习还不够扎实,尤其对形近、音近、音同字的辨识训练不到位。这次全国普通高考语文考纲的改革同样对基础教育中的小学语文教学敲响了警钟,小学是识字、写字最基础的阶段,也是时间最长、学生掌握常用字最基础的阶段,小学如果识字、写字100℅过关了,将为学生在初中、高中的语文学习和规范用字奠定扎实的基础。那么,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考考纲改革的严峻形势下,小学语文教师该怎样应对呢?第一, 切实提高对识字写字教学的认识。《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教学重点”,小学阶段学生累计识字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要会写。毋庸置疑,识字、写字本来就是学生语文学习基础的基础,字词是构成语言文字的基本材料。然而,在推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有些教师过分重视人文性,而忽视了语言文字训练的工具性,丢掉了过去抓“双基”训练的传统,谈“训练”而色变,使得字、词教学出现了放松的现象,升入中高年级的学生笔顺混乱、写作文错别字多的现象司空见惯。这一现象在课改推行一年后就引起了一些专家的注意。全国小语会理事长崔峦先生在《崔峦谈课改》一书中指出:“一方面在教学中要突出这个重点(识字写字),在教学时间、教学环节、教师指导、学生认记写等方面予以保证,特别是在阅读课上要防止只抓课文的阅读、理解,蜻蜓点水式地处理识字写字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要相信儿童的认字能力,调动小学生识字写字的积极性。”而在实际小学识字写字教学中,有明显的本末倒置,一二年级的公开课上,课文扎扎实实学完了,教师最后象征性地指导学生写一两个生字,的确是蜻蜓点水,做做样子,走走程序。如果我们有兴趣的话,看看斯霞老师如何训练学生识字写字的教学实录,就会懂得识字写字教学同阅读教学一样有趣,一样重要。我们今天必须走出字词教学不太重要的误区,它不仅是小学低年级的重点,中高年级同样不能放松。在《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学段要求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第二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其中2000个左右会写;第三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随着年级的升高,虽然识写量在慢慢减少,但这些增加的生字同样必须保证会认会写,不能因为字词已不是这些年段的教学重点而放松,致使学生一提笔就出现好多错别字。不仅影响孩子暂时的语文学习质量,而且会贻误终生。第二,强化识字写字的多样化训练。教师们在教学中发现和创造了许多识字方法,如做字卡、头饰表演、情境创设、拼图、随文识字、猜字谜、做游戏、加加减减等等,不断变化的教学方法,能给学生强烈的记忆刺激,使学生在第一次接触中就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不断地强化训练中,增强了学生对字形、字音的记忆。尤其在一些“集中识字”的教学中,对于形近字与同音字的辨析训练必须指导到位,多形式地训练组词、造句、书写等,让学生能够准确区别,正确运用。第三,加强写字指导。于永正老师形象地说,字是人的第二张脸和名片,这足以说明写好字的重要性。我们先不说把字写的美观,但至少在写作文时应做到没有错别字,文通字顺,不让别人读了笑话或产生歧义。在《语文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中指出:“关注学生日常识字的兴趣,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激发学生识字写字的积极性,不能简单地用罚抄的方式来达到纠正错别字的目的。”而在我们的日常教学中,常常看到一些老师用多媒体课件的演示代替了教师的示范板书,对学生写字的指导不到位,不重视写字姿势的指导与习惯的养成,造成近视眼的发病年龄也越来越小。虽然现在学校大多提倡运用多媒体教学,但多媒体教学生字的演示远远代替不了教师一笔一划地板书示范直观、清楚,让学生更容易模仿。崔峦老师认为,加强写字,一要教师从思想上重视;二要以身作则;三要加强写字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四要保证写字时间。我想,如果每一位小学老师按这四点去抓写字教学,一定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不仅能够把字写正确,而且能达到书写规范、端正、美观,从而减少错别字。第四,加强生字、生词的巩固练习,建立纠错机制。小学生因其记忆力、观察力、注意力、思维力相对来说还不够持久与发达,生字生词学得快、忘得快,“回生”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教师应该经常进行听写练习,以强化学生 的记忆。我校在新课程改革实验之初的两年,发现学生对于生字、生词的掌握很不扎实,家长也时有反映,于是学校尝试在每学期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以生字生词为主的基础知识测试,全员参与。记得第一次测试时全校均分只有88分,其中有一个高年级班均分才69分,这样的成绩引起了学校的反思与高度警惕,要求教师在课改实验中不能只重视人文性而忽视语文最基本的特性——工具性,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字词教学,于是专门在每天下午上课前安排15分钟让学生练习写字。经过及时反馈与矫正,教师们重视字词教学了,加强了训练与指导,后来每学期的字词测试成绩大幅度提高,目前全校平均分达到了97分,由于阅卷极其严格,连学生笔画书写不到位都会判错,所以,教师在教学中也特别严谨,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大为减少,书写也规范、整齐、美观了许多。这一做法在我校已形成了一种机制,赢得了家长的好评,不仅及时纠正了课改中忽视识字写字教学的偏差,而且建立了全校性的生字生词的测试机制,夯实了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受益无穷。第五,培养学生使用工具书及纠正错别字的良好习惯。好多学生做作业或写作文时遇到不会写的字就用别字代替或拼音代替,懒得去查字典。人们常说,字典是最好的老师。因此,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使用字典等工具书学习的习惯,将字典带在身边,每遇到不会写不会读的字应立即查字典。另外,学生在作业中发现错别字后应养成及时纠正的好习惯,常常出错的字应多改几遍。对于全班性经常出现的错别字教师应集体纠正,最好让学生建立错别字档案或记录本,帮助学生逐渐减少错别字。总之,语文教学就是要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使学生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 、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而识字写字是这些能力的基础,所以,在高考作文对错别字严格扣分的新情况下,我们小学教师要为学生将来语文素养的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奠定扎实的基础。

现在都流行火星文啦!

社区矫正研究论文

罪犯心理矫治在我国实施以来,已积累和丰富的 经验 ,随着社区心理矫正的产生,原来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适用对象需要界定,社区心理矫正应当作为罪犯心理矫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罪犯心理矫治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对国外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中的新进统计技术做了一个较深入的考察和介绍,并强调了新发展出来的统计技术——ROC曲线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等对罪犯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巨大借鉴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 罪犯心理矫治 ROC曲线 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罪犯心理矫治案例课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红丽,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05-236-02

罪犯心理矫治课程是一门法学和心理学结合程度比较高的实操课程,也是一门学生走出校门以后可能需要直接应用的课程。但是我国目前罪犯心理矫治课程中操作性内容缺乏,而且与国外新技术、新 方法 脱节严重。笔者拟将国外近年来在罪犯矫治领域的新近统计技术引入课堂,以期提高学生未来实务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罪犯心理矫治评估结论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当今的罪犯心理矫治至少要达到以下目的:通过特定个体的早期行为先兆识别出犯罪可能性高的群体,获取预测性的信息并进而把这些信息应用在制定刑事司法的决策中,比如应用在判罪或释放的决策中。而正如Andrews 和Bonta (2003)所言,这种识别或预功能就是要得出统计的或精确的预测指数,以客观的证据为指导预测犯罪并选择相应的对策。所以,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和一般的心理统计不一样是,罪犯心理矫治作出预测结论的过程更象医学上一个对“病人”作出“是否患病”的诊断过程。此外,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统计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于罪犯再犯风险的预测“结论”不再只是简单地根据事先设定的“一个绝对的分界点(an arbitrary cut-off point)”做出判断的过程,而是通过“风险决策”程序最终做出一个“诊断(Diagnosis)”的过程。这一诊断结论实际上只有两种:高风险或低风险。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这名罪犯事实上也分属于两类人:未来出现再犯或者没有再犯。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2X2的列联表(contingency table)(表1):

表1. 2X2预测准确性表

由表1可知,当罪犯心理矫治评估人员针对一名罪犯作出了“高风险”或“低风险”的诊断结论以后,会出现4种情况:事实上的再犯被正确地诊断为高风险,即真阳性(true positive,TP);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错误地诊断为高风险,即假阳性(false posivive, FP);事实上的再犯者被错误地诊断为低风险,即假阴性(false negative,FN);以及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正确地诊断为低风险,即真阴性(true negative,TN)。这样的数据形式是典型的信号检测论(Signal Detection Theory,SDT)的研究对象。

二、信号检测论理论及ROC曲线的应用

信号检测论最早出现于雷达侦测领域,即借助于统计方法帮助雷达有效的区别雷达“信号”和“背景噪音”(Leshowitz, 1969)。经过二战的强力促进,信号检测论及其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提升,并在战后逐步扩大到 其它 应用领域,如医药行业、非损伤性检测、信息检索、产品检验、调查研究,以及临床心理学等(Swets,1996)。而近年来,研究者开始试着将信号检测论引入罪犯心理矫治领域(如Mossman, 1994; Ward & Dockerill, 1999;Grann, Belfrage & Tengstrom, 2000; Andrews & Bonta,2003)。

信号检测论的重要发现在于:人们在作出“肯定”或“否定”诊断时,实际上是包括2个过程:辨别(discrimination)和决策(decision)。所以简单地使用总体准确率来表示罪犯风险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方法,应该寻求那些能同时反映辨别和决策水平的数据指标。这样的指标有多种,但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仍是ROC这一指标的应用最为广泛(Arian,1998,宇传华,2000)。所谓ROC,其英文名为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接受者操作特征曲线),也有称为Relative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相对操作特征曲线),都简称ROC,具体见图1。

图1 任何决策标准(criterion)下,以Hit Rate为Y轴,以False Alarm Rate为X轴的ROC曲线Simpson和Fitter(1973)提出以“ROC曲线下的面积(Area Under Curve,简称AUC,记为A)做为诊断准确性的指标”。AUC的取值范围在0至1之间,值越大表示诊断准确性或判断能力越好。宇传华(2002)认为AUC到达以上时诊断价值较高,时诊断价值中等,低于时诊断价值则较低。例如图中ROC曲线的AUC值为,其诊断准确性较差,不具有诊断价值。

三、目前的发展趋势

正是因为将信号检测论理论引入到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使得我们对罪犯评估结论形成过程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类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统计技术的迅猛发展,罪犯评估技术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临床诊断过程,而是一个引入了风险管理与机率的观念,利用强大的统计方法,做出最终诊断结论的决策行为。

首先,评估结论的做出不再是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做出,而是利用研究分析和统计方法,从庞大而纷繁的资料中筛选值得信赖的预测因子(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最终形成一个较为稳定和精确的诊断统计模型(statistical models)。一般情况下,涉及诊断和预测的典型方程式为: response variable=g(predictor variables,parameters,random noise)

其中的反应变量(response variable)也是因变量y,在罪犯评估中,y只有两个值,是二分类别变量。y=1如果表示评估结论为罪犯“高风险”,则y=0则代表为“低风险”。而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也是自变量x,对于方程式g而言,目前我们一般将其假设为一个具有k个预测变量x=(x1,x2,x3,…,xk)的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linear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s),所以这一模型可以表达为更典型的方程式:

score(x)= 0+ 1x1+ 2x2+ 3x3+…+ kxk

通过对已有的资料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者对测谎专家测谎经验进行调查分析后,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有在统计学上表现出来预测力较好的回归模型,例如M4、M5,具体数据如表2。

分别以这两个诊断模型为依据,进行罪犯风险评估,做出最后的诊断结论——“高风险”或“低风险”。然后对比最后事实上的再犯与否计算出相应的“击中率”和“虚报率”。如此反复多次以后,就可以得到若干对“击中率”和“虚报率”数据,并据此可绘制成两个诊断模型所分别对应的ROC曲线,结果如图2。

表2

注:因变量为score(x)

将上述数据转化成具体的诊断线性回归模型分别为

M4:score (x)= +;

M5:score (x)= +。

图2 根据实际数据绘出的模型M4和M5所对应的ROC曲线

从图2中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知道诊断模型M4(AUC=)应是比诊断模型M5(AUC=)诊断准确性更高的诊断模型。Grove等人对136个相关研究进行元分析发现.使用这类评估方法要优于传统的临床评估方法 (Grove et al, 2000)。

参考文献:

[1]Andrews, D. A., & Bonta, J.. 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 third edition. Cincinnati, OH: Anderson. 2003.

[2]Leshowitz B. Comparison of ROC curves from one and two interval rating scale procedures. The Journal of Acoustical Society of (46).

[3]Swets, J. A.. Signal detention theory and ROC analysis in psychology and diagnostics: Collected papers.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ion. 1996.

[4]宇传华. ROC分析方法及其在医学研究中的应用.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博士). 2000.

[5]Arian R van Erkel.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ROC) analysis: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 in radiology. European Journal of (27).

[6]Simpson, AJ, & Fitter, MJ. What is the best index of detectability?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73(80).

[7]余松林主编. 医学统计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8]Grove, ., Zald, D. H., Lebow, B. S., Snitz, ., & Nelson, C.. Clinical versus mechanical prediction: A meta-analysis.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2000(12).

【摘要】罪犯的心理矫治是监狱劳教所在 教育 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罪犯的心理矫治,目前被看作除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之外的第四大罪犯改造手段。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心理学派的发展,心理矫治被应用到罪犯改造体系中,并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60年代以后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被冷藏,但是经过实践的打击与发展,在80年代慢慢走向复苏,到如今发展迅速。而我国从90年代开始,心理矫治才在监狱系统中逐步发展起来。笔者研究了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价值,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理论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相关社会 文化 价值等基本国情,从而得出一些关于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罪犯的心理矫治;罪犯改造;实施现状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与地位作用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心理娇治在罪犯改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对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层出不穷。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此研究比较深入,并且在监狱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运用。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逐步引进这一模式以来,国内的许多学者纷纷对此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主要涉及到我国监狱罪犯改造中心理矫治的适用现状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对策的探索。

而首先研究的前提是准确地界定它的概念,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将“罪犯的心理矫治”定义为:监狱劳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之上的,人的理性和意识的存在,向善的基本人格因素和悔罪感的存在,为罪犯的心理矫治提供了人性基础。针对犯罪产生的个体因素采取的特殊预防 措施 ,主要是从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出发,通过对个体的生活指导、心理治疗、欲望克制等方式,改造与消除个人与社会不相适应的缺陷与矛盾,以达到预防某些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目的。刑罚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只有在为了实行一定的目的即矫正、教育罪犯的目的才具有价值,其认为刑罚只有在预防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内进行实施才是正当的。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作用

1、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问题关系到心理矫治在监狱系统内的推广和普及,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问题,在我国主要存在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心理矫治是独立于狱政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等传统改造手段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二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监管改造罪犯的一种综合性方法和手段。根据司法部下发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笔者赞同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观点。

2、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性。运用心理矫治手段对罪犯进行改造,已经成为监狱学界以及实践领域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完善罪犯改造中的心理矫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1)理论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的理论研究在我国产生时间晚,尚处于初步阶段,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发展这一理论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研究,使监狱罪犯改造理论体系得到完善和充实。另外,将有利于监狱改造学科的发展。

(2)实践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实践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从罪犯角度来讲,心理矫治能满足罪犯的心理恢复和发展需求,弥补心理上的缺憾,使其适应社会的要求,实现自身的发展。其次,从监狱干警角度来讲,运用心理矫治对罪犯进行改造,有利于提高干警的自理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其本身的发展,使其在工作中高效率的完成任务,实现较高的社会价值。再次,从监狱角度来讲,在实现监狱职能的目标下,运用心理矫治的手段将使改造任务更具针对性,能够对症下药,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建设人性化、文明化监狱。最后,从国家社会角度来讲,随着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的行刑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不断受到国外行刑趋势的影响。目前,国际行刑趋势已由“报应性司法”向“恢复性司法”转移。实施罪犯心理矫治适应国际行刑制度的趋势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另外,实施心理矫治,将从罪犯内心根除犯罪起因,有利于“首要标准”的达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发展与问题

(一)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产生较发达国家晚,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约在改革开放初期,对罪犯的心理进行分析就有所涉及,但在大范围内受到重视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的犯罪率出现四、五次高潮,使得监狱在押罪犯数量猛涨,随着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心理学知识的日益普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

从1981年《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用心理学等科学知识改造罪犯,理论界开始对此进行研究。1983年6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随后,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心理学的研究。法制心理学工作者在罪犯的心理矫治理论上的探索既有定性的理论探讨,也有定量的实证研究。 (二)我国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罪犯心理矫治定位模糊,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 够

首先,领导本身对其重视不够,关注的力度欠缺,没有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监狱改造的重要内容,所起引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其次,监狱管理机关内部人员大都树立了传统的监狱改造理念,不愿接受新兴事物,具有排斥心理,即使没有这种心理抵触情绪的人也会对其产生怀疑,认为这种方式成本高,见效慢,效率非常低,因此会主动避免使用该手段,从而阻碍了矫治工作的开展;再次,学界对罪犯心理矫治概念存在分歧,对它在监狱中的地位是否可被替代意见不统一,这就极大影响罪犯心理矫治的推广和普及;最后,罪犯本身对心理矫治认识不足,容易将其与精神病治疗联系起来,拒绝接受心理治疗。

2.罪犯心理矫治体系不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罪犯心理矫治呈现出零散、被动、自发的特点。全国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和规范模式,各地区之间协调配合程度低,体系不完善,内容不明确。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机构和 规章制度 的设置存在漏洞。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机构基本上存在四层,省、监狱、监区及罪犯内部小组,这样的机构设置看似很完整,但却存在实践方面的不足。首先,省级监狱管理局在设计罪犯心理矫治指导时,对监狱实际情况了解不到位,下级机关在配合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其次,机构的管理组成人员的身份定位模糊,存在着管教者和心理矫治者的矛盾,不仅给其本人带来困惑,也会因为其与罪犯之间的距离感致使罪犯不敢轻易对其袒露心声,矫治效果不明显。

(2)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缺乏。心理矫治工作针对的是罪犯的心理问题,因此需要专业心理学人士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和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而据2004年统计,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人员中,71%是原来从事管教工作的民警,他们大都为半路出家,通过参加心理培训班,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取得心理矫治的基本资格,这样就会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定位,导致与罪犯之间产生矛盾,罪犯很容易对其产生畏惧和抵触情绪,另外,警察的身份使得罪犯不敢真实表明自己的想法,出现治疗困境;二是监狱警察自身心理学的知识技术水平很难适应心理矫治的工作;三是矫治力量单一薄弱,罪犯心理矫治任务的繁重使得工作处于应付和走形式的局面。

三、 总结

由上述可知,我们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心理矫治的重视与推广,定期对监狱机关内部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同时让罪犯与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相关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大对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的设置的完善,使其能够高效和有力地发挥作用,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专门针对罪犯的心理来进行研究与矫治,从而有效地改变罪犯的心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狄小华著.罪犯心理矫治导论,群众出版社,2004,15

[2]章恩友著.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9

[3]吴宗宪.中国服刑人员自理矫治,法律出版社,2004:78

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2009-06-09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利于落实党改造罪犯的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期,笔者随区司法局领导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前期试点开展情况和今年全面铺开后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本辖区25个乡(镇)司法所、13个公安派出所和有关法庭,深感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现结合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现状表象根据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绵阳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绵综办[2009]3号)文件精神,今年游仙区25个乡镇司法所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社区矫正办立即专题研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四家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的程序、方法和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月中旬至5月上旬四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又以派出所为片区分别到刘家、玉河、魏城、小枧等25个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接,在接交中按摸底清理人数应交接114名矫正对象,实际接收34名,提前介入接收1 名,本次总计接收35名。我区先前开展试点单位已接收15名,目前,全区共计接收矫正对象50名。如今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正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二、存在问题:通过对矫正工作全面铺开的情况掌握、对司法所矫正工作的调查以及对矫正对象的走访,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执法依据不足。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第157、158、159条中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监管对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字样出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知,但这个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约束力不强,致使一些监管活动无法落实,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中如果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就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司法助理员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从事矫正管理工作还需要一个适应期;二是司法助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短期培训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三是缺乏专门机构和队伍。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需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要求专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多名矫正工作人员管理一名矫正对象,但目前司法所的设置、人员难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三)衔接机制不健全。由于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出现空白,在法院判决书中未能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改造的字样,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制度还很不完善。第一,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在移送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到位的现象,从而造成没有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矫正期限不明,执行矫正没有依据或内容不详;第二,有关职能部门衔接制度不完善。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矫正对象应按时报到,但这些衔接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不及时或存在相互推诿,导致矫正对象失控或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由于区财政的实际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很少,难以满足矫正工作日常需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宣传力度不够。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群众认知程度低、陌生,老百姓对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人转移到自己的眼皮底下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担忧与不安,这是社区矫正难以取得社区居民全面合作的深层心理因素。同时在对外职能上,从上到下力度不大,未引起重视。目前我们所了解和看到的都是些内部刊物,电视、报纸上很少看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内容,造成了社会不理解、不支持的局面,因此极大地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思考社区矫正工作早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在探索中摸索着前进,而如何解决传统与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扎实,使该项工作稳妥、有序地推进,针对上述问题,就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保障历史赋予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但作为一名矫正工作者,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作遵循,就会使矫正工作的实效大打折扣。只有国家尽快立法,有了法律依据才可以明确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社区矫正法》,并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行使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二、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从事矫正工作中要扮演 “社区服务者”和“社区警察”的双重角色,而要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一是要定期组织矫正工作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对专职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管理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制作、传送、查找、归档等能力方面的培训;二是对业务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明确责任,增强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主动的要批评教育,表现极差的要严肃处理;三是“走出去请进来”。在管理业务上要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聘请有关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优秀者作辅导,以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造就一支专业社会志愿者矫正队伍。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著社区矫正优秀成果。三、健全完善部门工作机制,是开创矫正工作新局面的有效方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该项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都要依法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尤其在各个工作环节上要紧密衔接,才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首先明确联席会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会议通报该季度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各自开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二是健全部门衔接制度。在衔接工作中,公、检、法、司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衔接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矫正对象矫正宣传及时到位、法律文书及时到位、依法享有权利准确到位;定期核对矫正对象人数,防止衔接脱节,不出现脱管、漏管;对有影响力的矫正对象四家联合进行收监、减刑、提前解除矫正等奖惩兑现;在部门联动中还可以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优势。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确定一名法官、一名检察官、一名公安干警和一名司法干警组成的“四管一”矫正工作者队伍。法院应根据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注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二是判决后,及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协议书,并通知该矫正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接受人员;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四是加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方式、重新犯罪改判、减刑等管理。检察院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前、后的监督力度,定期巡访,防止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司法所配合,开展好日常的考核,主要帮助查找脱管、漏管人员的查寻工作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处罚申报工作。在这种整体联动的衔接机制形成后,切实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对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条件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特殊专项工作,如何让这一新生事物在传统与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中取得发展,并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实,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并在经费、人员、装备上给予保障。一是经费到位。从现有制度来看,当前监狱执行刑法,中央每年是按罪犯人头给监狱拨付一定经费,而社区矫正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没有明文规定应如何给予财政保障,唯一有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矫正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如何列入?没有给财政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就根据当地财政情况象征性的给一点经费,连资料的编印费用都不够,就不用说组织矫正对象开展相关活动。因此中央财政应根据监狱的预算,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必用经费,根据各地情况出台强制措施要求预算经费必须到位,或者直接由中央财政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下拨各矫正机构进行专款专用。只要有了稳定的、专项的财政经费,社区矫正工作才得以扎实、有序、有效地进行;二是人员到位。现在基层司法所除个别司法所所长是司法行政编制外,其余大多数属乡镇编制工作人员,甚至有的属于乡镇聘用人员编制,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难以有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司法所本身就有九项工作职能,再加上要抓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和包村工作,特别是由于灾后重建任务加重,以及近年来上访案件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增加,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领导把这些问题都交给司法所,司法所本身工作任务已经十分繁重,必然牵扯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如今增加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如果体制不改变,力量不加强,司法所的任务就会不堪重负,势必会影响工作效果。因此必须由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协调区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人员不够的问题;同时也可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向上级主管局争取在本系统内调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调整充实矫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做,才会让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三是装备齐全。司法行政部门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给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执行刑罚的一种措施,是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工作人员的执法地位,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配制服,方便其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者面对的是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工作中难免发生矫正对象恶性行为发生,威胁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因此,应为社区矫正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人身安全保障。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同度在宣传的方式上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宣传。每年以综治宣传月、“科技四下乡”活动为契机,由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专门印发宣传资料先后在辖区内的名胜景点、各乡镇的“赶场会”举办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咨询;二是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学习宣传,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社区矫正的基本性质、目的和意义;三是深入就近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居)民手中,提高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编发简报专题宣传。由区社区矫正办牵头负责编发简报、专题片等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投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那种固有的传统刑罚执行观念得到扭转:使一些“放虎归山”、“养虎为患”的错误观点得到纠正;使以人为本,文明、理智和人道的现代刑罚执行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有效的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理解、关心、支持,从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

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创新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创新范例,法经济学视角下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替代与互补,社区矫正程序控制初探,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之程序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社区矫正处罚措施的阶梯性,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实践操作难题与破解途径。

光学矫正近视的研究论文

眼视光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必要性调查报告【摘要】目的 调查不同人群对眼视光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必要性的看法。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人群共300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目前眼视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还未完全规范。结论 眼视光学在维护视觉健康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视光从业人员应进行专业规范化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依法从业势在必行。 【关键词】眼视光从业人员 资格认证 必要性 人类对外界信息的获取主要依靠于视觉,眼睛收集到的信息占80%,然而,我们的视觉健康正在受到极大的威胁。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世界有盲人4000万~5000万,低视力是盲人的3倍,为亿~亿,其中75%即约1亿多患者可通过手术及屈光矫正得以恢复或提高视力。我国盲人有500万,低视力有750万,在我国,老年低视力和儿童低视力二种人群不应忽视。我国个儿童中有87个为视力残疾,而在60—69岁的老年人中个人有400人为视力残疾,70—79岁为800人,80—89岁为人,而90岁或以上视力残疾可高达人,我国老年人视力残疾已是我们必须面临的十分严峻的挑战。我国每年出现新盲人45万,低视力135万。鉴于此1999年WHO提出“视觉2020,全球行动消灭可避免盲,享有看见的权利”的活动,我国是成员国之一。五种可避免盲分别为白内障、沙眼、河盲(只存在于某些非洲及少数拉美国家)儿童盲及低视力与屈光不正。按生活视力<~为标准,低视力的患病率为,从病因上看屈光不正占其中的,白内障占[1],屈光不正主要依靠于屈光矫正康复或提高视力,白内障患者术后很多也需要验光和屈光矫正来弥补手术未能解决的问题。可见眼视光学在低视力的康复和眼保健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眼视光学在美国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医疗保健学科,眼视光从业人员有光学师,视光医师和眼科医师,光学师以眼测量和制作为主,无需医疗背景,视光医师、眼科工程师需经过8年的医科或视光专业教育,分别获得MD(医学博士)或OD(视光学博士),两者均需获得工程师资格和执照,视光工程师侧重眼保健工作,类似眼内科,眼科医师主要以手术为主,类似眼外科,在欧州,也大致如此[2]。我国是近视大国,近视占总人数的30%,其中青少年近视率在30—70%,但是由于历史等原因,传统的眼镜行业成为一个垄断,市场混乱,影响国民视觉健康。眼视光行业是否应持证上岗、依法从业成了热点,焦点问题。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2005年开始,率先在眼视光专业大力推行“双证培养”模式,特色、服务培训了初、中、高级验光员、磨镜工10批,在校的眼视光专业学生双证率达99%,使大批学生在实习时就持证顶岗、带薪实习,由于动手能力强基础扎实,毕业生供不应求,分布在上海、南京、广州等地,实现100%就业,营造出了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两件证书”制度并建的氛围。同时,用职业资格证书这个有力的手段,规范视光行业为培训质量提高了职业培训的影响力。目前,我们有深圳博士、天明、750、大全等多家视光行业多年与我们合作成为我们的实习基地,并招聘眼视光专业的毕业生,这与我们的“双证培养”是分不开的,眼视光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已成为就业的真正“通行证”。 云南省有眼视光相关企业200余家,我们从各视光中心、眼科、眼镜店,采用问卷调查,统计得出眼视光行业相关人员对眼视光执业资格认证的必要性及专业培训的需求:从眼视光从业人员的学历构成: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17%,专科80%,高中及同等学历;认为现在的眼视光职业培训及认证较规范,认为一般,认为不规范;60%认为对眼视光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非常有必要,认为有必要,认为可培训也可不培训;50%认为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对眼视光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45%认为重要,5%认为一般;65%认为眼视光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对更好的为诊疗对象服务有很大帮助,认为有帮助,认为可能有;认为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对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40%认为重要,认为一般;对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的发展趋势非常有信心,60%有信心,持怀疑态度。 云南省目前有两家高等医学院校开设了眼视光专业,有专科、本科二个层次。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得出眼视光专业学生对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的认识:15%的学生认为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规范,35%认为一般,50%认为不规范;60%认为对眼视光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非常有必要,40%认为有必要;55%认为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对自己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35%认为重要,10%认为一般;70%认为眼视光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对更好的为诊疗对象服务有很大帮助,30%认为有帮助;65%表示一定会选择规范的职业培训及认证,35%表示应该会。 同时,我们还对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学历层次的人群进行了调查。综上所述,眼视光学维护视觉健康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眼视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还未完全规范,视光从业人员应进行专业规范化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依法从业势在必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在我国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种证书并建的制度。这是关系到我国劳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我国经济方式转变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大举措。2003年3月,劳动保障部颁布了6号部令,要求对技术复杂、量大面广、涉及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职业,求职者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不得就业[3]。眼视光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认证制度是引导和规范职业培训的主要手段,要把培训引导到促进就业的方向上来。职业资格认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它的建立是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实行的是靠政府权威力推行的管理模式,是我国劳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行眼视光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可全面提高眼视光行业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就业能力。视光行业就业上岗是有一定的职业能力水平。可以说职业资格证书就是眼视光行业就业的“通行证”。 参考文献 [1] 孙葆忱.低视力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2] 王光霁.视光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编写. 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与考评人员培训教材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M].北京:中国出版集团现代教育出版,2009. \

采访专业人才论文 眼视光技术专业是一门以保护眼视觉健康为主要内容,集眼科、视光学及视觉服务为 一体的眼保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程全面的服务专业,旨在培养集眼保健技术、专业验光 配镜技能、服务理念于一体“医工商”复合型眼视光技术人才。 我国眼镜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近视人群约 4 亿, 老花人群超过了 亿, 这些人中 90% 都需要眼镜。根据目前我国眼镜店数量计算大约需要 24 万名视光师,但是视光专业每年的毕 业生却不足千人,因此培养既能从事医学验光、眼镜定配技术,又能从事眼镜行业经营管理 工作需要的高级应用型眼视光技术人才,才能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视力保健服务的 需要。而如今,人们对眼部疾病的认识与预防的认知很是缺乏。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眼 睛的疾病与预防的方法。我主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屈光不正这种常见的眼部疾病。 一、屈光不正 1>屈光不正的定义:屈光不正是指眼在不使用调节时,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作用后, 不能在视网膜上结成清晰的物像,而在视网膜前或后方成像。它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2>屈光不正的分类:最常见的屈光不正有三种: 1、近视眼:看不清远处物体; 2、远视眼:看不清近处物体; 3、散光眼:因角膜(覆盖眼球的一层透明膜)不规则弯曲而引起的影象变 型。 老视眼是第四种屈光不正,指在一手臂长的距离内有阅读和视觉困难,老视眼与其他 几种屈光不正的区别是,它与年龄有关,几乎是人人会发生的。屈光不正无法预防,但可通 过验光作出诊断,并可选择眼镜、隐形眼镜或手术加以矫正。 3>屈光不正的因素:造成屈光不正的原因很多,其中遗传因素是很重要的原因。当然不 合理的用眼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又不注意用眼卫生,如看书、写 字的姿势不正确,或光线不好,造成眼与书的距离太近,或看书时间过长,或走路、坐车看 书等都可造成眼睛过度疲劳,促成屈光不正。 4>屈光不正的临床表现: 1、近视 轻度或中度近视,除视远物模糊外,并无其它症状,在近距离工 作时,不需调节或少用调节即可看清细小目标,反而感到方便。但 在高度近视眼,工作时目标距离很近,两眼过于向内集合,这就会 造成内直肌使用过多而出现视力疲劳症状。 2、远视 远视眼的视力,由其远视屈光度的高低与调节力的强弱而决定。轻 度远视,用少部分调节力即可克服,远、近视力都可以正常,一般无 度远视,用少部分调节力即可克服,远、近视力都可以正常,一般无 症状。这样屈光不正图示的远视称为隐性远视。稍重的远视或调节力 稍不足的,因而远、近视力均不好。这些不能完全被调节作用所代偿 的剩余部分称为显性远视,隐性远视与视之总合称为总合性远视。远 视眼由于长期处于调节紧张状态,很容易发生视力疲劳症状。视力疲 劳症状是指阅读、写字或作近距离工作稍久后,可以出现字迹或目标 模糊,眼部干涩,眼睑沉重,有疲劳感,以及眼部疼痛与头痛,休息 片刻后,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此种症状一般以下午和晚上为最常见。 严重时甚至恶心、呕吐。有时尚可并发慢性结膜炎、睑缘炎或麦粒肿 反复发作。 3、散光 屈光度数低者可屈光不正示意图无症状,稍高的散光可有视力减退, 看远、近都不清楚,似有重影,且常有视力疲劳症状。 5>屈光不正的检查方法:屈光检查法包括主观检查法和客观检查法:主观检查法:1、 根据视力检查初步分析判断屈光性质法;2、插片验光法;3、交叉柱镜及散光矫正器验光法; 4、云雾法;5、散光表验光法;6、针孔片及裂隙片检查法;7、激光散斑图法。客观检查法 1、直接检眼镜检查法;2、视网膜镜检查法;3、带状光检影法;4、角膜计;5、自动验光仪 等。[5]基本治疗。 6>屈光不正的治疗: 1、近视治疗 治疗:轻度和中度近视,可配以适度凹透镜片矫正视力。高度近视 戴镜后常感觉物象过小、头昏及看近物困难应酌情减低其度数,或 戴角膜接触镜,但后者如处理不当可引起一系列角膜并发症。放射状 角膜切开术;在角膜周边部(瞳孔区以外)作 8~16 条放射状切口, 可使角膜中央变平坦,以降低眼的屈光度,达到矫治近视的目的。 一般对 2~8D 近视眼的矫正效果好,其矫正效果与切口深度,放射 状角膜切开的条数以及保留中央透明区的大小有关。但此种手术对 角膜造成一定损伤,处理不当可出现角膜穿孔、内皮失代偿及感染 等严重并发症,而且远期效果尚未完全确定,故对此手术应采取慎 重态度。 2、远视治疗 治疗:远视眼,如果视力正常,又无自觉症状,不需处理。如果有 视力疲劳症状或视力已受影响,应配戴合适的凸透镜片矫正。远视 程度较高的,尤其是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应及早配镜。随着眼球的发 育,儿童的远视程度有逐渐减退的趋势,因此每年还须检查一次, 以便随时调整所戴眼镜的度数。除配戴凸镜矫正外,还可以用角膜 接触镜矫正。 3、散光治疗 治疗:一般轻度而无症状者可不处理,否则应配柱面透镜片矫正, 近视性散光用凹柱镜片,远视性散光用凸柱镜片。 以上即是屈光不正的简单介绍。 目前人们对于眼视光技术这个名词还是很陌生,总有一些人对于这个名词都不知道。而 我们眼视光技术专业主要是培养眼视光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 毕业生可以从事屈光度检测、 眼镜定配、眼镜检测、眼科基本病理咨询等方面的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工作能力的 高技能专业人才。而目前主要的课程包括视光学基础、验光学、眼科临床、眼镜光学、隐形 眼镜基础、眼视光器械学、医学基础、眼镜定配技术、斜弱视、市场营销、专业英语等。眼 视光专业人才主要的就业方向是服务型行业如:各类眼镜店、医院眼视光门诊、眼镜生产企 业、眼镜贸易企业等。 目前我国正处于近视高发期,眼镜市场的需求巨大,而相应的眼视光技术专业人才却很 短缺。我国加入 W TO 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给高职高专医科院校开展眼视光技术职业 教育带来了机遇。而此对于我们从事眼视光专业的这一行业的人来讲也是一种机遇,所以我 们要抓住机遇,从而来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也为眼视光技术这一行业献出自己一份力量。 姓名:刘孟鸿 学号:19 号

社区矫正论文1500字

缓刑思想汇报是结合自己的犯错行为和被处罚的事实,写出自己的思想感受即可。

开头:大体概括,引出下文。

中心内容:结合犯罪和被判刑写出感想。

结尾:写出今后努力方向,200-500字

参考资料: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郎溪县首例对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

罪犯李某某,男,2001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郎溪县凌笪乡。因犯危险驾驶罪经郎溪县人民法院2021年 1 月 27 日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2021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1年 5 月 8 日止。

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违反关于报告、思想汇报重复单一,内容摘抄于网络,情节严重。 2021年5月6日,在郎溪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出庭公诉,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当庭对不服从矫正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这起撤销缓刑案例,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向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身份,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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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期满个人总结范围: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

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今后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信息平台

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2、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

这中文章百害而无一利,要跟据自身情况去写,司法所作为基层监督人员,只是收集整理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以及走访,学习,公益劳动资料。检察院才是大司法,随时到司法所司法局督察工作,检查你的档案,思想汇报。

以下是真实案件:

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核查中发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一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

7月9日,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对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规定,思想汇报未按要求书写重复单一且内容出自网络摘抄,越界脱离监管,三次警告后仍不悔改的社矫对象高某某全程监督,撤销缓刑,将其收监执行。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核查中发现,高某某因犯合同罪,于2016年7月7日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交付城中区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依照《社区矫正法》规定,缓刑期间,高某某需按期到辖区司法所报到,上交心得体会,并参加相应的社区劳动,但高某某在社矫期间,多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不服从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管理,心得体会思想汇报胡乱写,越界脱离监管达到一定时间,在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处分,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高某某在缓刑期内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原裁判法院撤销其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刑期,同时派员全程参与监督交付执行活动,高某某依法被宣告收监,经疫情检查后送至监狱收监执行。

罪犯高某某不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思想汇报不认真、不签到打卡,三次警告后仍不悔改,被撤销缓刑,依法收监。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某的案件办理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今后将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更好的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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