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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的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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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的论文2000字

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内容摘要】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本文将以阐述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以及如何通过普法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普法教育 法律意识 意义 途径 【正文】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途径有哪些?对此,笔者有以下见解: 一、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 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第一,法律意识在完善立法工作,促进有法可依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依法办事的前提是有法可以,没有法,或者法残缺不全,那么依法办事就无从谈起。第二,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常言说得好“已不正,不能正人”,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第三,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和要求。因此,公民能否自觉守法,做到依法办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着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时,他们就能认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禁令都是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就能做到自觉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就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则相反。第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实现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中,具有重要作用。而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第五,从法律的监督角度来看,依法治国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的真正实现,来源于他们良好的法律意识,否则,这种监督就会显得苍白无力。 二、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途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充分认识到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是顺利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从行政与司法来看,能否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取决于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如果没有他们相应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工作就难以进行。从守法与护法的角度看,公民能否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决于公民的法律意识。我国的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整体水平还不高,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任务还十分艰巨。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它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总之,认识必须到位,行动必须自觉,工作必须一贯坚持,才能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2、加强立法,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家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那么对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显然是句空话,为此,必须做到:一要通过立法健全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自觉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从公民角度讲,要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执法者的角度讲,要依法不依人,依法不依权;三是要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冤、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有力地促进司法人员公正办案,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定义务得到履行、违法行为得到惩罚,这样能够避免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另外,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弘扬正气、打击邪恶活动,使好人敢做好事,使坏人不敢抬头;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为此在立法上要限制居于优势一方,保护弱势一方;在实际运行程序上,应给予弱势群体更多更有效的公平救济途径,用法律为他们讨回公道,用法律改变他们的命运;以此激发人们知法、守法和护法的积极性。 3、落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已经开展有二十几年了,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笔者认为要落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必须要做到:(1)要克服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普法教育不能只停留做表面文章、走过场上,只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取得工作实效。(2)工作形式必须灵活多样。我国人口多,地区差异大,要以尽量少的投入取得最大收益,必须因地制宜,既可集中授讲,也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既可采取就地办案的教育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服务与帮助的方式进行,要注重教育材料的典型性、灵活性、生动性。(3)要注意普法教育的广泛性和针对性。普法教育要面向群众,要在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和群众务工集中地点广泛进行。同时对于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人要有针对性。当前普法工作应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只有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才能使之依法行政;同时领导干部的责任和影响比普通群众大,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是一种积极的影响;对于不同行业,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业普法教育。(4)要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事业心强的普法队伍,提高司法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只有普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为普法教育活动出谋献策,为普法教育活动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作出贡献。(5)要重视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研究。在普法教育的同时,不能忽视法学教育这方面工作。法学教育不发达,法律专业人才少,势必影响到法律意识的提高。因为如果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差,它将直接影响具体案件的质量而影响法的权威和尊严,影响群众对法的认识、理解和态度。因此,必须重视法学教育,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为执法机关提供尽可能多的受过专门教育的法学人才,并为在职的执法人员继续学习和提高,提供更多的方便。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 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的。在文化建设上要注重发展多种形式和多层教育,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异向,弘扬正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思想道德上,要用科学思想和理论武装全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要努力培养“四有公民”,并且要在全体公民中广泛进行“道德规范进万家”和遵纪守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使群众懂得公民的权利、义务和与自己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他们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以逐步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进而达到真正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总之,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知难而进,长期坚持、循序渐进、多管齐下、深入细致地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工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收获成果。 【参考文献】 1、《十五大报告读本》学习出版社1997年11月印刷 2、《全国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读本》中国检察出版社 3、中共中央宣传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2003年6月印刷 4、《宪法》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3月印刷 5、《民法学总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9年5月印刷

内容: 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②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④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⑤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⑥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邓小平同志以战略家的眼光和胆识,在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我党最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早在设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时,他就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加强法制建设是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需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我们一心一意搞四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搞四化,关键是稳定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真正要巩固安定团结,主要地当然还要依靠积极的根本的措施,还要依靠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同时也要依靠完备法制。经济搞好了,教育搞好了,同时法制也完备起来,司法工作完善起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 其二,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政策连续性的需要。实践表明,有了健全的法制,政策就不会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动。邓小平同志说:“究竟什么是我们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呢?这里当然是包括独立自主、民主法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这些政策我们都不会改变的,而所有这些政策的基础,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对此我们更是不会改变的,不会动摇的。”正是由于这些政策规定写入了宪法和法律,所以对我国大政方针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三,加强法制建设是打击犯罪活动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渗透进来了,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使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对此,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要通过法制建设逐步加以解决,通过专政手段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他明确地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其四,加强法制建设是搞好廉政建设的需要。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其中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最根本的是靠加强法制。1986年6月,邓小平同志指出:“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属于法律范围内的问题,要用法律来解决……现在从党的工作来说,重点是端正党风,但从全局来说,是加强法制。” 其五,加强法制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法制,就不可能有健全的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规范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 法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是邓小平法制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要用改革精神加快立法进程。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应根据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情况,以宪法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立法步伐。1、尽快制定规范市场体系,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积极做好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3、抓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使“立、废、改”成为立法工作的统一整体,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2.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加强法制,根本的问题是教育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继续认真抓好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工作,并分层次、分行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要以党政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自觉地学法、守法、执法,做遵守法律的模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3.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邓小平同志指出,应该明确这样的观念:“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为此,一要深化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的原则。二要严格执法,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要建立和健全执法情况的报告、登记、检查、仲裁等制度,严肃查处失误、渎职和执法犯法行为。四要加大监督力度,自觉地把执法工作置于党委、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4.要大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要选调那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法制部门工作。二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法制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三是要尽力帮助法制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尽力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并在经费、装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5.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这是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一是要把法制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当成一件大事来抓。二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守法、执法,自觉地服从党纪国法的约束,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出表率。三是逐步由传统的开会、决议、命令等领导方式,转向引导、建议制定法律法规和监督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为主要形式的领导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和表彰先进典型,努力为法制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从而使法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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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论文2000字

大学一直致力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当今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对于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等于对当今的大学也提出了挑战。下面是我整理的我的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大学课堂:大学生成长的基点

摘要:高等 教育 一直致力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当今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对于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等于对当今的高等教育也提出了挑战。大学课堂作为高等教育的前沿阵地,作为教育实践过程活动进行的平台,是大学生成长的基点。此研究以大学课堂为切入点论述大学课堂在大学生成长中的作用。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学课堂;大学生成长;师生交往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1―6124(201l)06―0065―04

12-13世纪产生于西欧的中世纪大学对于当今世界各个大学的影响毋庸置疑,其基本职能也是亘古未变,即培养专门人才。现今21世纪,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职能更是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政府在政策方面、经济投入方面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视均体现了对于人才的渴望和需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当今是信息时代跨向知识时代的转折点,时代对于高等教育提出了挑战。作为高校的一个最微小但却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大学课堂教学,其功能不可忽略。大学课堂教学涉及因素很多,单教学就涉及到有“三要素”之说(教师、学生、教学材料)、“四要素”之说(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环境),以及“七要素”之说(学生、教学目的、教学内容、 教学 方法 、教学环境、教学反馈和教师),而且各个要素与大学课堂教学的成功进行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作者认为,大学课堂上首要的是大学教师和学生两个元素,教师有着相对固定的群体 文化 ,学生群体亦是如此,他们之间的信任以及因此才会有的顺畅沟通和交往是成功实施教育的根本,是大学生甚至教师成长的动力。

一、大学课堂教学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交的《教育一财富蕴藏其中》 报告 中认为…,面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围绕四种基本的学习能力来设计,这四种基本的学习能力被称为是教育的四大支柱。它们是,第一,学会认知,掌握认识世界的工具;第二,学会做事,学会在一定的环境中工作。强调“从技能到能力”的转变。这种能力不仅是实际动手技能,而且包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社会行为、集体合作态度、主观能动性、交际能力、管理、解决矛盾与敢于承担风险等综合而成的能力。“学会做事”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与处理信息和 人际交往 的能力密切相关。第三,学会共处,培养在人类活动中的参与和合作精神。第四,学会生存,发展,适应和改造自己的环境。可以看出,这四种基本的学习能力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学科或者专业方向,它看重的是学生元学习的能力,它需要教师通过在大学课堂上“细雨润无声”式的教育,即“潜移默化”来培养。

张楚廷教授在其《大学里,什么是一堂好课》一文中提到。“说到底,大学看重学习,但更看重元学习,更关注学生能否乐于学习,善于学习,长于学习。惟有如此,大学才无愧于大学。教授才无愧于教授。”大学课堂囊括了不只是社会科学课程,亦有自然科学课程,每个学科都有发展的历史,有属于其特有的知识范围,但是“只要科学运用思维,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这些假说既是知识的源泉,亦是问题。“能够带上满口袋问题走进课堂的课,算好课;能够在课堂上唤起学生也生问、发问、提问的课,算更好的课;能够唤起学生提问,居然被学生的问题问倒了(教师一时答不出来了)的课,算是最好的课。”大学课堂即就是展示问题并且教授学生学会发问诸如此类问题的地方,即学会元学习。

大学课堂是教师教授课本知识的地方,同时也是教师教学生学习问、学会问、学会交往的地方。“大学课堂不是教师要从头讲到底,而应该是学生要从头讲到底,即让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试着解决问题,让学生成为课堂的真正主人。”这才是大学课堂的理想状态。Barnes认为课堂学习是一种教师意义和学生理解之间的协商,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的给予和接受,同时他们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建构理解意义。而且,课堂学习主要建立在学生拥有的知识和教师提供的知识之间的关联上。师生之间的交流以及生生之间的交流成为大学课堂的本真。

二、大学课堂上的教师

在课堂上,大学教师主要扮演的是教育者的角色,即传道、授业、解惑也。也有人说,“大学教师基本上同时兼具三种社会角色,即研究者、教育者和知识分子,这是大学教师角色相比于一般教师所具特色的地方。”教师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出现在学生的视野里,教师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在实施教育。那么他的研究以及思想和知识储备成就了他的教学,同时教学又推进了他的研究以及思想和知识储备的更新。所以,课堂上的大学教师是三种角色的合体,而以教育者的形象出现。但是教育的成功并不以这个教师科研成果或者知识储备的多寡为首要因素,而是以教师和学生互相沟通和交往、互相信任为前提条件的,因为“信任因素构成所有有意义学习的基础,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信是把教育关系搁在一起的情感粘合剂。”

在大学课堂上,教师的教育活动不应该只是局限在专业知识的传授上,而应该是一种广泛意义的教育,包括对于学生智力、能力、道德以及心理各个方面的引导,使得学生成为创新型人才,成为对于社会发展有益的人。大部分学生认为,教师专业知识素养的高低并不能说明教师的优劣,教师较高的专业素养同时必须匹配较高的教学素养,才能吸引学生,也就是说,课堂上的大学教师最紧迫的任务是如何让学生愿意与之沟通,并且相互信任。曾在现代大学的典范――柏林大学的创办中发挥理论奠基作用的施莱尔马赫非常重视大学教师的知识传授技能,他认为,“一名大学教师所发挥的真正作用,总是直接取决于他的讲课能力……教授当然知识越多越好,但再博大精深的学问,没有讲课的艺术也是徒然。”

21世纪教育委员会认为,教师的职责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是越来越成为一名顾问,一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教师的科研和知识储备以及阅历 经验 使得教师对于教学材料有一定的见地,这时,教师作为顾问角色、意见的参与者角色等,就自己的见地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即可促成课堂上的交往互动。大学生是一个有一定知识背景的群体,他们带着不同的成长背景,甚至文化背景进入课堂,他们个体之间的差异和不同是师生或者生生沟通的催化剂。“作为富有成效的教育者,教师必须要在计划和组织教学以及在控制课堂环境上具有较强的能力。教师要形成不同的教学技巧来适应不同种族和文化群体的学生风格。教师采用和选择最适于学生的教学法,不仅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理智能力,而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概念。”…大学教师在课堂上的教育者形象通过塑造成顾问者、交换意见的参与者角色得以实现。在教师和学生各自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进行 辩论 时,不但实现了课堂上的互动交往,而且促进了师生以及生生之间的情感,加强了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教师不再是掩藏在只适合于大学教学的一套学究式行为举止背后的人,为教育的进行打通了情感上的障碍。布鲁克菲尔德认为,学生们把四种行为看成是有威信的证明:1)教

师行为言行一致;2)教师承认错误,承认自己会犯错误,而且会在学习者都在场的大庭广众之下犯错误;3)教师允许自己作为教师以外的个人生活的方面让学生知道;4)教师通过仔细地倾听学生们述说自己的担忧,通过创造机会让学生的声音能够被人听到,通过允许按照学生的建议改变自己的做法等,对学习者表现出尊重。在课堂互动交往中,教师作为一个整体的人调动了自己的知识和阅历以及情感,学生看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从而在学生中间树立了威信。同时,教书必须育人,这是教师的天责。与大学生相比,教师在专业知识、人生阅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或教训,可以对大学生进行人生点拨式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大学课堂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形象出现的舞台,只有他们在学生中间取得威信才能吸引学生,影响学生。作为教师,我们所做的一切被学生赋予了巨大的象征意义。教师在课堂上暴露出的情感、理性以及思维均是学生模仿以及学习的摹本,大学课堂上的教师应该是一个显示“真实自我”的教育者形象,这样才能让学生做到真正地“亲其师而重其道”,对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1939年在勒温的指导下,由李皮特和怀特所做的一个经典型实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他们的研究表明,教师的领导及行为方式是课堂气氛及师生相互作用模式的重要因素。”…大学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佐藤正夫认为,在教育中,教师的人格、教师的思想及行为具有决定性意义。归根结底,教师有所思、有所言、有所行,学生也会有所思、有所行。

三、大学课堂上的学生

在课堂里,学生是带着各种各样的欲望进入到教学活动中的。苏联教育家阿奠纳什维利指出,孩子来到学校不只是为了学习,也是为了和同伴们会面,和他们一起玩,等。学生永远不会丢掉那些使他们忧伤、快乐以及他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学生之间的交流或者人际关系是大学课堂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日本教育家片冈德雄认为班级应该具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使班级的交流机构组织化,即在培养学生“讲、听、说、写”能力的同时,将“讲、听、说、写”作为交往活动的一种训练而在某种程度上以班级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第二,角色―地位结构问题。即避免角色承担固定化,避免在班级中出现“被使役者”和“被遗忘者”。第三,感情结构问题。即具有支持性氛围(supportive climate)以激发班级成员的自发行为,敏锐知觉与移情理解。在大学课堂上,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活动和学生之间的学习互动活动均要求每个学生承担一定的角色任务,在这种教学活动中,学生不但吸取了专业知识,同时也激发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并得到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勒夫特分析了学生进入教学时的欲望有:第一,求知欲望。即期望理解自己周围的事物与观念世界;第二,社会归属或者团体的归属欲望。即期望归属于团体,得到同伴的承认,取得应有的地位与他人的尊敬,并且期望得到他人的理解,要求自我表达。第三,情感欲望。即寻求情爱、依赖、孤独与确认等。学生在课堂上的角色是在寻求支持,不只是专业上的支持,也是情感上的支持。这种支持既来源于同学,也来源于老师。

当然,这种支持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支持,它是一种情感倾向,甚至学生自己也难以察觉。朱小曼认为,学生对情感方面的学习不同于认知方面的学习,往往是自发地对教师模仿、认同,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接受教师的影响,建立行为的制约,即所谓潜移默化。学生之间的影响就更明显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一个大学寝室里或者一个班级里是决然不可避免的。克雷明在分析社会的变化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在家庭的规模和影响日益变小的同时,学校的影响和权力增加了。学校获得的力量即是直接的又是间接的。一方面,孩子们有更多的时间是与教师在一起度过的,无疑深受教师的影响;另一方面,孩子们,尤其是青少年,互相接触的时间也多了,并创立了另一种对教育有着深刻影响的成分:同伴群体。”

大学生处于心智飞速成长的时期,他们在课堂上的行为表现是自己内在的一种外显,他们需要教师的爱护和教育,也需要同伴的熏陶,他们作为一个学习者的形象出现,不但在学习着自己想学习的东西,同时也会受到不利于他们成长的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监督作用永远不能缺失,教师的教育活动需要在课堂之外得到延续。

四、大学课堂上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成长

传统的大学课堂上,教师是知识的权威,道德的模范。日益增多的知识与传统,几千年来都是教师传给学生的,它产生了严格的、权威性的、学院式的纪律,反映社会本身就是建立在严格的权威原则上的。这就树立了具有权威性的师生关系典型,这种典型仍在全世界大多数学校里流行着。而这种关系直接催生了教师的“独角戏”“一言堂”和“满堂灌”,这些单边的知识传递活动使得学生丧失了在教学上的话语权,使得“教”“学”剥离。违背了当今的教育意义,即教和学是教育成功的“一体两面”,也违背了实施教育的原则,即教的原则是以学的原则为基础的。同时,最为严重的是,导致了教师和学生情感上的对立,妨碍了课堂上的师生和生生之间的互动和交往。以交往的视角审视教学活动,我们认为教学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交往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师生以及生生在交往实践当中一方面将交往内化为各个主体的存在方式,形成个性化特色;另一方面通过交往又不断整合出共同体、共性规范,从而促进一体化结构的存在,这样,在交往实践当中,教学活动完成了促进个体的人成为他自己以及促进了作为主体的个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和谐共处,从而完成师生社会化的功能。

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师生在课堂上的相互交往活动。布鲁克菲尔德在其著作《大学教师的技巧》一书中写道:“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相互之间出现误解的可能性是无处不在的,尤其是师生之间的复杂关系中。……用卡茨(Katz,1985)的话说,你在进行教学时,必须把学生当回事。”学生是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个体,他们对于课堂的反馈是教学持续进行的依据,教师必须与学生互相“沟通”,“正如学生自己所报告的,学习具有高度的情感性。它牵扯到对学生的自尊心的极大威胁,尤其是当他们探索新的较难的知识和技能领域的时候。”这时,教师的情感支撑对于学生的学习尤为重要,平时建立的良好的师生交往此刻成为一剂支撑学生学习的良药。“实际上,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中介成分的一种共同活动,它的本质是特殊形态的实践活动,充满着人的活生生的情感。正是积极地有导向性质的情感运动,才使教学活动不仅具有传递人类民族文化遗产的功能,而且成为培养个性精神的过程。”从表层看,教学是学生从教师那里吸取专业知识素养,但是从深层来讲,教学是一种师生情感的相互交往。当然,我国很多学者研究涉及了教学中的情感话题,他们一致 认可情感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是表层和深层的互相作用和转化塑造了大学课堂。

当今的时代变迁赋予了大学课堂与以往不同的特征。郑金洲在《教育反哺刍议》一文中提出,“青年文化作为一种新兴力量,开始对成人文化产生积极、主动影响,由年轻一代向年长一代进行文化传递的‘后喻文化’已成为时代的新特征。这种状况,反映在教育上,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受教育者形成了自身的文化特征,反过来对传统意义上的教育者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青年文化所具有的社会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这种教育授受关系的反转,自下而上的教化,可以称之为教育反哺。”大学课堂是一个大学教师和学生一起“共事”的地方。教师的职责使得教师以一个教育者的形象出现,但是他的个性、特点以及情感等与教学活动不可能剥离,均会给自己的教学打上烙印。当学生和教师进行互动时,双方均会受到对方的影响。尤其在当今网络盛行的时代,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增多,教师的知识权威面临着时代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不只是教学方法方面的互动,也是关于教材内容的不同见解的互动,在此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达到共同成长。学生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和教师的“摩擦”中得到长足发展,而教师的教学能力,当然也包括思维能力等得到锤炼。

课堂上的互动活动是以问题为基础的,是大学课堂的本真。不论在我国的孔子时代或者是古希腊时代,辨论互动一直是教学的形式之一,甚至是惟一的形式。芝加哥大学有句 名言 :“明辨之路是争辩而非顺从。”

五、结论

我们国家正处于走向创新型国家的时期,大学教育的责任和使命任重道远。培养合格的大学生、满足国家对人才的需求,最终应落实在高质量的大学课堂教育上。虽然大学课堂只是高等教育体系的一小部分,但是它是教育活动得以进行的平台基点。教师作为一个整体人的教育者形象,通过教学互动活动,学生不但获得专业素养,也提高了自己的元学习能力,并且为师生的共同成长提供了切入点。人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动物,他需要舒服地融入一个环境,寻找自己的位置,比如一个大学课堂,所以人性本身呼唤课堂上的交流和互动,这也是教育自身的方法和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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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作为一个新鲜的时政 热点 ,它对于推动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政治有着一定的作用和影响。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时事政治2000字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时事政治2000字论文篇一:《试谈欧债危机根源》 摘要:针对欧债危机形成的根源,学者、政府和媒体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典型的观点有二元论、货币论、国际收支论、内在机制论以及结构论,这些观点为我们深入了解欧债危机提供了详细而丰富的参考。在深入分析这些观点的基础上,我们发现欧债危机本质上是一个巨大规模的实际汇率错配与国际收支失衡产物。欧元体制现存形式的内在局限,一方面是事前的预防机制缺失,另一方面是事后的应对不足,事发之后欧元区危机处理能力不足导致了危机的恶化和蔓延。 关键词:欧债危机;二元论;国际收支;内在机制 自2009年至今,欧债危机一直困扰着欧洲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发展,其持续时间之久、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影响之大远超当初各国决策者与市场人士的分析和预期。谈及欧债危机形成的根源,学者、政府和媒体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深入了解欧债危机提供了详细而丰富的参考。在对这些观点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挖掘欧债危机的根源,对于化解欧债危机,促进欧洲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复苏意义重大。 目前,对欧债危机起源的说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1二元论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特里谢曾指出,从总体财政状况来说,欧元区并不比美国或日本等其他发达国家糟糕,但欧元区首当其冲在债务危机中遭遇重创,这背后反映的欧元区架构发人深思。在欧元区成立的时候,货币政策由欧洲中央银行统一安排制定,财政政策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这种二元结构从一开始就遭到过各方质疑,但直到债务危机爆发,其危害性才真正显现,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方面是事前的预防机制缺失,无法对欧元区成员国财政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及时纠正,造成财政纪律松懈。尽管欧盟通过《稳定与增长公约》为欧元区成员的财政协调提供了基本框架。但事实证明,公约执行力相当有限。由于多年来无视欧盟财政纪律,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常年超标,再加上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打击,希腊等国陷入债务危机不能自拔。按照国际金融理论,当一国财政状况持续恶化时,其发行债券的融资成本就会上升,这将迫使该国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但是在欧债危机中,由于欧元的庇护,希腊等国家不用为融资发愁,他们依然可以享受欧元区的低利率政策带来的融资便利。结果当问题累积到十分严重的程度时,市场的剧烈调整令欧元区付出了代价。另一方面,事后的应对不足,事发之后欧元区危机处理能力不足导致了危机的恶化和蔓延。在应对危机时,欧元区由于没有统一的财政作为后盾以及所谓的“不救助”条款,使得希腊等国只能以自身财政作为偿债担保,难以消除市场担忧。此外,欧元区在希腊陷入危机后没有一套现成的应对机制可以弥补统一财政的缺失,造成了危机进一步扩大。 2货币论 在德国前科尔和法国前总统密特朗主导促成下的欧元区机制,实际上是一个更彻底的迷你版布雷顿森林体系。欧洲中央银行在17个欧陆国家发行统一的货币欧元,不受黄金的制约。与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的核心国家美国相比,欧元区的核心国家德国享有各种特权。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美国要主动或被迫保持国际收支赤字来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而美国国际收支赤字过大就破坏了美元与黄金按既定比价兑换的基础,其他的国家有权将手中持有的美元兑换成黄金从而对美元的发行施压。在欧元机制中,尽管同样是作为核心国,德国通过欧洲中央银行向欧元区提供流动性不会受到制约。德国不仅不需要通过国际收支赤字的方式向欧元区提供流动性,反而可以通过欧洲中央银行无任何硬准备约束地向外发行纸币,给其他成员国提供购买力。此外,统一的货币使其他成员国通过贬值改善国际收支的机制被取消了,德国商品和服务的出口持续增长,积累了巨额的贸易盈余。由于对外贸易竞争力较弱,欧元区其他国家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赤字不断扩大,只能通过外部融资吸引资本流入来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这样就积累了大量的债务。统一的欧元,促进了德国贸易增长和经济繁荣,但是削弱了其他成员国生产、贸易和经济增长能力。随着经常项目赤字的进一步扩大,欧元区其他国家融资的需求也在膨胀,债务规模不断增长,陷入恶性循环。由于货币发行权的丧失,当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全面爆发的时候,欧元区其他国家只能求助于德国等核心国家。德国对于债务国家的救助,面临种种制约,造成了危机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3国际收支论 标普主权评级委员会主席John Chombers认为欧债危机是国际收支问题。欧债危机发生之前西班牙、爱尔兰出现了预算的盈余,意大利的政府债务水平比较低,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欧元区17个成员国外部融资崩溃。自从欧元区成立以来以上国家的竞争力不断下降,包括单位劳动成本和国际收支水平不断地恶化。由于结构性差异,危机爆发前的十年间,“核心国家”生产、“边缘国家”消费的格局不断深化。一旦从“核心国家”流向“边缘国家”的资金链条断裂,边缘国家的国际收支危机就被触发。应对目前欧洲危机,欧元区要不断地拉动生产、促进消费,还有一个办法是不断地改变和发展可贸易品产业,尤其是比较贫穷的欧洲国家。 4内在机制论 欧债危机的特征是危机国外部债务规模过高,积累过高的外债与一段时间的国际收支失衡密切联系。因此,欧债危机本质上是一个巨大规模的实际汇率错配与国际收支失衡产物。欧元体制的内在局限表现为在一段时期为部分欧元成员国国际收支赤字通过外部融资弥补提供诱致和实现机制。由于欧元区外围国家竞争力较差,经常账户赤字不断增加,外部融资需求膨胀。虽然单一货币定义性排除货币区内名义汇率变动,但是特定成员国单位劳动成本大幅增长,必然该国内部实际汇率大幅升值和外部失衡。自2000年以来,欧洲外围国家包括欧猪五国对德国的实际汇率不断升值,引入欧元后欧猪五国经常账户无一例外都是逆差,这些国家逆差在2005年到危机爆发前呈现扩大态势。单一货币体制下资本市场“收益率扭曲效应”为欧猪五国经常项目赤字通过外部融资弥补提供诱致和实现机制,在一段时期为成员国低成本外部举债提供现实条件。一般情况下,一国经常项目长期失衡很难从国际资本市场持续得到低成本融资。欧元体制下希腊等国举债能力大幅度提升,通过持续欧元体制不对称改变成员国发债融资成本与能力:对德国这样竞争力较强国家影响较小,然而大大提升希腊等竞争力弱国举债能力。引入欧元至危机前,各国利差普遍降至个百分点以下极低水平,为这些国家过度债务融资大开方便之门,直接导致了欧元区整体新发债券规模快速膨胀。持续外部失衡伴随持续外债累积,通过内外部环境演变,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欧债危机全面爆发。 5结构论 结构问题是欧元区经济面临的重大难题。由于欧元区内要素自由流动,加入欧元区的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不一致,一体化的进程带动了欧元区诸国劳动力成本的大幅度上升,社保体系逐步向西欧发达国家靠拢给东欧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大量的劳动力向西欧流动去挣得更高的报酬,获得报酬后再回东欧购买资产。由于东欧及南欧诸国的资产相对西欧要低很多,大量的西欧富人开始在东欧和南欧买房,炒作资产。再欧洲央行偏低的借贷利率刺激了投资的增加,投资住宅剧增,形成了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推动了欧洲诸国物价水平的走高。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前,除德国外,欧洲的楼市泡沫化程度甚至高于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引爆了东欧和南欧诸国的地产泡沫,使得诸国的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由于经济结构的失衡,欧元区内部资产泡沫严重,政府公共债务急剧膨胀,欧债危机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爆发。 欧债危机的爆发,固然与欧元区内诸国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和国际收支经常账户长期失衡密切相关,但是放线望去,全球各大经济体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却没有债务危机的深深困扰,所以,以笔者看来,欧债危机本质上是一个巨大规模的实际汇率错配与国际收支失衡产物。欧元体制现存形式的内在局限,一方面是事前的预防机制缺失,无法对欧元区成员国财政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及时纠正,造成财政纪律松懈,再加上单一货币取消了汇率调节国际收支的机制,在一段时期为部分欧元成员国不可持续外部失衡提供诱致和实现机制,另一方面使欧元区整体失去治理失衡旧机制后又未能获得新手段,事后的应对不足,事发之后欧元区危机处理能力不足导致了危机的恶化和蔓延。 一切政策的核心点,必须是如何不断提高我国的人均收入,这是我们经济政策考虑的第一着眼点。考虑到这个着眼点,就会发现,如果目前加速人民币往储备货币方向走,会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人民币要作为储备货币,第一,人民币必须完全可自由兑换。第二,资本账户必须完全放开。第三,我国的资本市场必须非常发达。而从这几点讲,我国的条件均不成熟。我国金融结构不能过度偏重于资本市场,我国金融机构必须以地区性中小型间接金融机构为主,这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改善收入分配。作为发展中国家,既然生产活动80%还都是在劳动力相对密集的农户和中小企业,所以,这就决定金融结构还是应该以地区性中小银行为主。如果人民币完全可以自由兑换,资本市场完全开放,短期性投资资本就会充斥我国金融市场,不断的流进流出,扰乱我国金融秩序。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必须立足于中国现实,不能把其作为当前主要目标。 时事政治2000字论文篇二:《试谈欧债危机原因》 摘要:欧债危机正在蔓延,欧债危机的原因可以归于三个方面:政府行为不当、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金融体系存在内在脆弱性。本文从上述三个方面阐述了欧债危机爆发的原因。 关键词:欧债危机;金融脆弱;政府行为 一、政府行为不当 1.希腊政府隐瞒真实债务状况 欧债危机爆发的潜在原因是希腊政府为了尽快满足欧元区标准隐藏了真实的债务状况。2001年1月希腊加入欧元区,截至2001年12月希腊的中央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高达,现金赤字[1]占GDP的比重高达[2],根据欧盟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希腊应将公共部门债务控制在GDP的60%以内、而赤字应低于GDP的3%,为了达到这项标准,希腊与高盛合作,由高盛公司为希腊开放了金融衍生品交易“货币互换”,高盛帮助希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长期美元债券,而高盛以高于市场汇率的汇率将美元兑换成欧元,因此多兑换到的欧元相当于高盛给希腊政府的贷款,这种隐形的贷款以衍生金融工具的方式提供,不反映在希腊的统计数据中,希腊借此隐瞒了真实的财务状况,使得账面的赤字仅为GDP的。正是这种货币互换交易为欧债危机埋下隐患。 2.货币政策非自主性与财政政策自主性的矛盾 欧盟作为货币联盟,拥有欧洲中央银行,欧元区的货币政策都由欧洲中央银行统一制定与实施,欧元区各国不具有独立的货币政策制定权。而与此同时,欧元区各国的政府却拥有财政政策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国的需要自主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统一的货币政策和独立的财政政策之间出现了不协调,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欧盟国家的经济受到影响,经济增长放缓,欧洲中央银行需要兼顾所有欧元区国家的经济状况和通货膨胀问题,所以在货币政策方面反应迟缓,未及时出台宽松货币政策,为了刺激经济增长,欧元区国家只能使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使得财政赤字迅速膨胀,引发欧债危机。 3.欧盟金融监管不力 欧元区成立以来直至欧债危机爆发,欧洲中央银行的职责只要是在欧元区国家制定和执行统一货币政策,而金融监管的职责则分散于欧元区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欧元区缺乏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欧盟只是在立法上构筑金融监管框架,并在成员国之间进行制定协调,对于银行行为和衍生金融交易缺乏监管,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往往为了本国利益,违背欧盟的相关监管法律,这是欧债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4.政府赤字过高 表1是部分欧盟国家的现金盈余或者赤字数据,该数据接近财政赤字与盈余,从该表中可以看出,表中所列出的14个欧盟国家中,在次贷危机爆发前的2006年只有4国家个现金赤字超过3%,而到了2009年现金赤字占GDP比重超过3%的国家有11个,2010年欧盟国家财政状况最为恶劣,德国的现金赤字也超过了3%,爱尔兰的现金赤字占GDP的比重高达,希腊达到,2011年欧盟国家的财政有所改善,但也只有5个将现金赤字比例控制在了3%以下。总体而言,2009年以后欧盟国家财政赤字过高,这主要是因为:欧盟国家长期以来都是高福利国家,高福利是以高额财政支出为基础了,2007年后,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欧洲国家的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减少,沉重的高福利负担加上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使欧盟国家出现了巨额财政赤字。 二、欧债危机爆发的宏观经济因素 欧债危机是美国次贷危机的衍生而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给欧洲经济带来巨大的影响。 1.欧洲国家的出口受到冲击 作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欧洲有大量商品出口到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美国经济疲软,失业增加,居民收入减少,进口需求剧减,欧洲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减少,同时次贷危机导致美元相对于欧元贬值,欧洲的出口贸易进一步恶化。 2.欧洲国家持有的金融资产缩水 第一,欧洲金融机构持有的次贷金融衍生品带来巨大损失。由于次级抵押贷款有大量的金融衍生品,如次级抵押贷款证券、担保债务凭证(CDO)、信用违约掉期交易(CDS),许多欧洲国家的机构投资者也购买这些衍生金融工具,就在次贷危机刚刚爆发的2007年8月9日,法国巴黎银行就曾暂停下属的3只基金的交易,因为这3只基金购买了美国放贷业务相关的金融产品,市值迅速缩水,仅仅10天便由亿欧元下跌至亿欧元。 第二,欧洲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资产因股票价格下跌而缩水。次贷危机爆发后,对欧洲股票市场带来冲击,据英国路透社报道,从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泛欧绩优股指标FTSEurofirst 300累计下跌约30%,仅2008年1-6月就下跌了23%,而在2008年7月,CAC-40指数[3]曾触及三年低位点[4]。股票价格下跌使投资者手中持有的金融资产缩水。 第三,欧洲金融机构持有的美国金融资产贬值。欧洲的金融机构持有美国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随着美国金融市场的动荡而价值下跌,欧洲债权人和股权人不可避免的受到损失。 三、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 金融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由于信息不对称、羊群效应以及强大的关联性,金融体系具有内在脆弱性。 1.金融体系内存在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金融体系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信贷市场上,借款人对自身的资产负债情况、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更加了解,而贷款人不完全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项目风险,只能依靠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和借款人过去的信用纪录决定是否提供贷款,这就导致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在信贷市场上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逆向选择,即在某个利率水平下,最愿意签订 借款合同 借款人是那些还款可能性最低的借款人;二是道德风险,即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会从事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以获取最大收益。证券市场上也存在相同的情况,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人比购买者更了解证券的风险和盈利性,导致信息不对称,并由此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风险大的股票和债券被投资者购买、股票和债券发行者也可能会利用筹集到的资本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金融体系中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给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导致金融体系存在内在的脆弱性。 2.金融机构之间关联性强 金融体系的特点决定了金融机构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金融机构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代理业务、支付体系、证券市场,彼此持有股权、债权、有密切的业务联系,形成相互联系、环环相扣的资金链条。在金融市场国际化的条件下,全球的金融市场也相互关联。在这种情况之下,外部冲击很容易在一国金融体系内扩散,甚至迅速从一国向其他国家扩散,当某一个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或者破产倒闭时,这种危机和动荡会迅速在金融体系内传播,带来“多米诺”骨牌效应,使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大。欧债危机体现了这个特点,危机从一国开始向周边国家传播,给整个欧洲甚至全球经济造成重创。 3.金融体系存在羊群效应 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着羊群行为,投资者会根据其他投资者的行动而行动,有些投资者甚至会放弃自己掌握的信息而追随他人的行动,这会导致金融体系中微小的信号或者冲击,带来严重的后果:当银行出现短期流动性不足时,羊群行为可能导致银行挤兑;股票市场繁荣时,羊群行为可能导致股市泡沫;而当股票市场出现小幅下跌时,羊群效应可能导致股票市场泡沫破裂或者股票市场大幅波动。欧债危机中,羊群效应都起到了加剧危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现金盈余或赤字是指收益(包括赠款)减去费用,再减去非金融资产的净获得额。在《1986 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非金融资产包括在收入和支出总额中。此现金盈余或赤字最接近早期的总预算平衡(仍然缺失的是贷款减去债务偿还,目前该项为金融资产净获得项下的一个融资项目). [2]本数据来自与世界银行数据, [3]CAC-40指数是法国股价指数,由40只法国股票构成。由巴黎证券交易所 (PSE) 以其前40大上市公司的股价来编制。该指数从1988年6月5日开始发布,反映法国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 [4]数据来源:路透社,分析:欧洲股市只要泛欧股指未来数月将创下新低,2008年7月14日 时事政治2000字论文篇三:《试论高中政治时事政治教学》 摘要:高中政治教学中对时事政治的进一步应用与讨论是促进学生对国家体制,国家经济发展了解的重要 渠道 ,不仅为学生准备高考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同时也能够通过高中政治课中相关时事政治的引入,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键词:时事政治;高中政治教学;应用;意义 时事政治教学是高中政治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时事政治是对高中课本教学内容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促进高中学生对当前政治环境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深入了解,另一方面高中政治教学中时事政治的应用也是学生将相关学习理论与实际社会生活相联系的重要渠道,是提高学生政治学习成绩和培养良好政治思维的重要途径。 一、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开展时事政治教学的必要性 高中政治教学中开展时事政治是促进我国学生发展,培养新型社会人才的重要理论保障。其一,实施政治的应用能够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关心政治,参与政治的意识,是实现我国“人民的政府”[1]的基础途径。其二,我国 教育 改革逐步实现人才培养向着创新型和实用型人才发展,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深入开展时事政治教学,促使学生能够准确把握社会人才发展方向,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例如:十八大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将逐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管理,注重民生建设,加强教育, 文化 ,卫生等行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学生能够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内容中明确未来发展方向。 二、在当前我国高中政治教学中开展时事政治教学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高中政治教学中开展时事政治教学取得一定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成为高中开展时事政治教学中的阻碍,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首先,教师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时事政治教学内容流于表面,例如:对我党提出“三严三实”精神的讲解,仅仅停留在“三严三实”内容表面[2],对这种政治精神在我党建设发展中的具体作用没有开展深入讨论,导致时事政治的课堂教学成果不明显。其次,高中时事政治教学仅作为教师政治课堂教学中的实例,没有将时事政治的相关理论真正贯穿到高中政治教学课堂中。此外,教师在教学引用的教学内容往往带有相应的主观色彩,对学生理解时事政治理论具有“误导”作用,不利于学生对时事政治的深入学习。 三、高中政治教学开展时事政治教学的“新” 措施 (一)引导学生主动关注时事政治 高中政治教学对时事政治教学的进一步应用,首先应当引导学生主动关注时事政治,提升学生对时事政治的关注兴趣,形成“时事在身边”的思想意识。例如:“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注重生态文明建设,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成为人民生活质量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的落脚点[3]。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保护环境,开展保护环境宣传周,促使学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找到时事政治落实的影子,从而使学生进一步关注时事政治,加深学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从而引导学生主导关注时事政治的发展。 (二)讲时事政治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相联系 高中教师开展时事政治教学是应当将时事政治的相关教学内容与学生政治学习中的相关内容相联系,同时加强与学生生活实际相联系,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进一步实践应用。一方面教师教学时注重将时事政治与理论知识相联系,例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4]与政治理论教学中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以及市场经济运行协调发展相联系;另一方面,“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指人才创新和技术创新,学生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人才,注重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是学生未来发展的前提个基础,这种将时事政治与学生自身生活相联系的教学形式能够促进学生对时事政治内容的进一步理解和把握。 (三)实施有计划地时事政治课堂讨论,增强学生的时事政治关注程度 高中政治教学中开展对时事政治的深入讨论应当坚持学生作为课堂教学主体部分。教师可以适当的在政治教学课堂上开展时事政治相关管理论讨论,激发学生对时事政治学习的兴趣。例如:高中政治课堂中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进行深入讨论,学生从不同政治角度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5]进行讨论。增强学生对时事政治的关程度,促进高中政治教学中时事政治教学的深入开展。结论时事政治是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大政方针把握的重要途径。加强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进一步深度教学,能够引导学生对我国当前国家发展的总体把握提供方向,促进我国人才向着创新型和实用型发展,为从促我国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姜萌.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应用研究[D].河南大学,2014. [2]张帮改,黄明.以时事政治为依托创设高中思政课堂教学情境[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04:139-140. [3]庄慧冰.分层设计:高中时事政治教学的策略优化[J].新课程研究(上旬刊),2011,01:44-45. [4]姜艳艳.关于高中政治时事政治教育渗透的几点思考[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06:129-130. [5]杨婕.高中政治教学中时事教育的渗透策略[J].新课程(中学),2015,10:147.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形势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 2. 大学生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 3. 当代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 4. 时事政治论文1500字 5. 高中时事政治论文1500字

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具有整体性、可塑性、辐射性、连续性等鲜明的个性特征,且对我国政治体系、大学生自身和我国政治 文化 都具有功能。 下面是我整理的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篇一 浅析大学生政治社会化 摘 要: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就是国家主要通过高校向大学生传播社会主义的主导文化,使其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具有整体性、可塑性、辐射性、连续性等鲜明的个性特征,且对我国政治体系、大学生自身和我国政治文化都具有功能。 关键词: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本质;特征;功能 一、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本质(一)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内涵 政治社会化理论是从个体和社会这两个视角进行研究的,从个体方面来看,政治社会化研究个体如何接受政治文化,逐步形成自己的政治观念和行为,即研究个体“政治自我”的形成和发展;从社会方面来看,它研究社会如何传播政治文化。因此,对于政治社会化的概念,也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从个体的角度看,政治社会化是个人获得各种政治倾向所经历的那些发展过程,从社会的角度看,政治社会化是社会组织、群体对该社会的个体成员进行政治 教育 和灌输的过程,即统治阶级维护、改变以及创造其政治文化的过程。 当代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是整个社会成员政治社会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从大学生自身来说,政治社会化促进他们政治自我的形成,进一步使大学生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再到政治人(政治上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其次,从社会的角度讲[5],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国家政治教育和政治实践的高层次阶段,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灌输性,是一个国家政府实现政治目的的一种手段。再次,从个体与社会两方面来看,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也就是大学生与社会的互动过程,即为国家的要求和大学生自主接受性的统一过程。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主要是指负责高等思想政治教育的机构对大学生进行政治知识、政治价值观和政治实践的反复的教育与训练,以及大学生内化政治文化的互动过程。 (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本质 政治社会化的本质就是一定的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将政治文化传播给社会成员,使其成为统治阶级需要的政治人和合格的社会公民的过程。政治社会化所要传播的并不是人类社会所需的普遍意义上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而是有关特定统治阶级的特定政治制度的信仰体系以及关系政治活动的政治运行模式的认识体系,因此任何社会的政治社会化过程都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 “资产阶级把人们当作政治控制的客体,其政治社会化的目的是传播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控制人们的思想,使人们认可现存的政治秩序,自觉服从资产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对大学生的政治文化教育包括:资本主义及其优越性的教育、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教育、国民精神的教育—这四个方面的教育做到了毫不动摇,从不含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的主导文化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的政治社会化,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社会化,高校的培养目标又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本质就是国家主要通过高校坚实而有力地向大学生传播社会主义的主导文化,教育大学生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治修养,以抵制资产阶级政治文化的侵袭,使其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特征 大学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政治社会化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既具有全体社会成员政治社会化的共性,又具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 (一)整体性 大学生一进校就置身于较为正式的、系统的政治社会化 渠道 中,接受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明示的和暗示的政治教化。首先,通过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向大学生灌输社会主义的主导政治文化,通过这种直接的政治教育方式规范大学生的政治情感、政治态度和政治价值观。同时还举办形势政策教育和社情 报告 会、学术讲座,加强大学生与社会的沟通和联系,增加他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他们的政治认知水平,促进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其次,大学生的政治生活是依托于一定的组织系统来开展的,如党支部、团组织、学生会等,这些组织对社会主导政治文化的灌输与传播起着支撑和强化作用。另外,大学校园内丰富的校园文化也处处渗透着政治教育的目的,对大学生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他们既不是单向灌输,也不是纪律约束,而是借助校园文化活动形成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大学生的政治价值观、政治思想品德乃至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整体性特征。 (二)可塑性 “人的可塑性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指人的先天结构、先验能力的特点,它实质上表现为一种主体塑造。”政治社会化是一个贯穿人一生的过程,大学阶段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当代大学生大都处在青年时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阶段,他们的成长环境宽松,思想活跃,好奇心强,对新的思想和新的观念认同和接受的速度快,不易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具有探索和创新的特性。在政治化过程中,大学生表现出了特有的自主性和主体能动性,因此,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更具有很强的可塑性。 (三)辐射性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承担的社会政治责任没有其他社会成员那样直接,他们对社会政治问题的关注角度、关注程度也与其他社会成员不同,对政治问题也有更多的探讨机会,并且这种探讨常伴有理论上的寻求。由于大学生群体有相似的居住环境、文化层次、社会兴趣,有一致的群体意识和群体归属感,同时还有独特的有别于主导文化的亚文化,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处于同学群体的较大影响下,易受到同学群体的相互感染。大学校园把大量分散的有知识的青年集中为群体,必然使大学生群体的政治影响扩大化,在群体感染下,属于大学生能接受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方式容易被迅速传递和相互强化,大学生群体对大学生政治态度的改变和政治行为的走向有很大的影响。大学生 毕业 后,经过社会的实践锻炼,很快就会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和接班人,他们不仅在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方面,而且在政治素质及人格魅力等方面对社会和其他社会群体都会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具有极强和极大的社会辐射性。这种大学生相互之间的感染及其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辐射性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四)连续性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具有紧密的连续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形式,高校的每一项政治教育活动,都是常抓不懈的,高等学校通过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向学生传播主导文化,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文明教育,以荣辱观为主线,主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职业文明教育,主要进行学习目的和 学习态度 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主流文明教育,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社会主义人生观、道德观教育。 在大学几年里,整体性、可塑性、辐射性与连续性等特征有机的结合在每一个大学生具体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中。 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功能 (一)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我国政治体系的功能 对社会本身,或者说对于统治阶级本身来说,社会成员或社会政治团体成员的政治社会化水平,将直接影响该社会或政治团体的稳定与巩固,关系到它的存续。对于某一政治制度来说,如果人们对它不信任、不支持、甚至反对,它就失去了有效进行统治的权威性,人们就会产生政治不服从行为,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仍然还存在各种政治斗争,我国仍然还是一个政治社会。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在逐步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在逐步增加,将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关系到我国社会的政治稳定,如果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出了问题,就会关系到国家政治体系的有序性和政治发展的持续性问题,而有序性和持续性是政治稳定的本质特征。 通过调控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来塑造自己的合格接班人,促使大学生形成对社会有利的、稳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信念,形成具有连续性的政治文化,能够促进社会政治的稳定和发展,保证政治统治阶级的统治,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稳定我国政治体系的功能。 (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大学生自身的功能 在政治社会里,人不仅是社会动物,而且也是“最名符其实的政治动物”。[3]每个社会成员,都同政治体系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这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学生,应该主动关心和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才能体现 出国 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个体角度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对建立个体的本体感有好处。如果当代大学生不能形成恰当的本体感,他就会变成一个孤立的、怪癖的、人格有问题的人,或者说,他的人格发生了异化。”[4]如果大学生不能顺利完成政治社会化,就容易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不适应感或逆反心理,因此,政治社会化是大学生提高心理适应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健全政治人格,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最终结果,就是培养出符合特定政治社会要求即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大学生,帮助大学生进入、适应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使大学生适应角色的转移,大学生在对政治系统、系统内的各种参与角色、角色扮演者有较系统认识的基础上,促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政治认知和政治素养,有目的地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实现由自然人向政治人的转化,进而满足社会对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需求。 (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我国政治文化的功能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功能在其与政治文化的关系上体现在维持、变革、趋同政治体系的政治文化方面。民主政治是时代主潮,以民主为核心理念的公民文化构成了民主政治的文化基础,培育公民文化的过程也就是使之内化为全体人民共识的过程,这离不开一个大规模的深入持久的民主思想启蒙运动,因此有赖于一个有效的途径:政治社会化。政治社会化可分个体习得和社会传播两方面,培育公民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传播的主导方面,这在我国体现为政治教育,正是这种传播,才使已有的政治文化得以延续和维持,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就是向大学生传播和灌输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大学生掌握正确的理论和 方法 ,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维持我国政治文化的功能。这一功能的重要特征就是传递有关我国社会的政治价值、政治观点、政治信仰和政治规范时所表现出来的某种选择倾向性。其次,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变革政治文化的功能。政治文化本身并不是停止不动的东西,面对日益变化发展的政治体系,政治文化也相应地在不断变化之中,“每当政治现实有了某种历史变革或政治选择时,政治体系便会通过政治社会化变革政治文化。”最后,“政治社会化具有趋同政治文化的功能。从政治社会化的出发点来看,它具有促进政治文化趋同功能。由于社会的、地域的、语言的等因素的影响,在同一政治文化体系中,形成不同结构的政治文化,即形形色色的亚政治文化。”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促进诸多亚文化的趋同,也就是政治体系通过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手段引导和促进各种与主导政治文化并存的亚文化向主导文化趋同,它趋同的结果是历史的进步和文化的创新。 参考文献:[1] 程颖.社会变革对青年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J].现代教育科学,2005年05期. [2] 陈秉公.21世纪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理论工作体系[M].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72页. [3] 陈会昌.德育忧思[M].北京: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207页. [4] 马振清.中国公民政治社会化问题研究[M].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作者简介: 邱平静(1972-),女,云南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讲师。 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篇二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路径 摘 要: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主体、多环节、多领域的创新发展特点。因此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就要培养创新观念、组织创新队伍、健全创新机制、构建创新平台,以促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很好发展。 关键词: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路径; 文章 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培育的重要环节,是解决为谁服务的人生观问题。社会转型期,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教育,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创新大学思想教育势在必行。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意义 当今时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各式各样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出来。未来社会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大学生这一群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身为青少年的大学生群体,比较易于吸收新鲜的事物以及观点,所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具备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原因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求清除大学生全面发展所有环节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具备创新精神的各种思想观念、培养机制等等进行变革。以下为具体原因: (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参性和主体性。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目的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团队,并且使得大学生能够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大学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和有关思想政治教育部门这三种参与主体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扮演的角色和具有的职能均有所不同,它们之间互相依托,互相扶持,明显地表现出多参性和主体性。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为针对大学生个性特点使用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借助新的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专业素质[1]。进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时,角色不同、职责不同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需要协同合作、一起努力才能够使每一个大学生的个性得以形成。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部门起到宏观调控以及支持的地位,对保障人才质量方面的各种体系要予以完善,建立健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各项机制,或者提供多种服务给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参与最多、获益最大的是大学学生,大学学生主要承担的任务有:从相关部门和人员那里接受各种教育以及服务;与其他参与主体进行积极有效的互动;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完善。 (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环节性。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目标、内容、手段、体系、评价等诸多环节。这些环节相互共生相互协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进行离不开这些环节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以及发展。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初衷就是使每个环节的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并且能够相互协调[2]。首先,要使每个环节的功能都得到最大发挥,就必须把每个环节自身所具有的积极性全部调动起来,令他们的功能和优点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全部发挥出来。然后通过建立健全协同机制,保障每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合作有了依据。其次,要让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功能做到最大。使整体功能发挥出来,令整体表现出来的功能不是全部环节的功能总合而是在所有环节功能的基础上进行质的变化。这要求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一定要对每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进行思考,并建立健全一个既有利于每个环节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不同环节之间协调发展的机制 (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领域性。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及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育人模式等多个领域。对这些领域的内部和它们之间的协同关系进行创新对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首先,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模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离不开育人模式,育人工作需要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有关思想政治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进来。这要求每个参与主体要协同创新,对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育人模式进行全面支持。其次,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法[3]。要把新技术、新方法引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之中。大学学校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部门人员在采用方法时,要对大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考虑,使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再次,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既要顺应时代发展也要满足大学生个性要求。坚持把社会的发展需要作为导向,把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选择的内容要符合大学生个性需求,为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对各个方面的需求进行协调,积极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三、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路径 (一)观念的创新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 所有创新的前提是对于观念的创新。一直以来,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里,目标分歧、缺乏沟通等等问题存在于不同参与主体之间,这一因素对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造成阻碍。所以,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就是树立创新观念。 (二)高素质的创新团队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创新团队来保障。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各个参与主体要具有创新意识和战略眼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队伍组建的重点在于提高各方创新能力、培养创新骨干,把那些具备创新精神的年轻干部以及优秀毕业生都吸收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团队中来。这样一支创新团队就得以建立,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的创新机制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力依据。 对体制机制进行创新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所谓机制是指,社会有机体中,各个部分的相互联系以及作用方式。采用特定的运作手段,促进系统中所包含的子系统能够向互协调运行,从而使系统的整体性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来,这就是机制的作用机理。建立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机制,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运作方式和机制,以达到三种主要参与主体能够互相协调、促进并形成稳定有序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结构的目的。在这样健全完善的机制之下,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工作就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四)良好的创新平台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 搭建良好的创新平台给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提供载体。搭建创新平台不但能把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水平提升上去,也能让各个参与主体在这个平台中锻炼自己、把自己的创新能力提高上去,这样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就能更进一步。所以,要对校内外存在的各种资源进行统筹整理,搭建校内、校外创新平台,给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载体。例如,高校应该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当地政府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对于大学学校自身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创新资源、创新力量进行整合。使学校教育同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结束语 当前,仍有很多问题存在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所以对待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投以极大的重视,积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找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以实现促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赵理文.制度、体制、机制的区分及其对改革开放的方法论意义[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 [2]董学军.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8) [3]王树国。加强协同创新,建设一流大学[J].大学: 学术版,2011,( 8)

关于刑法的论文2000字

刑法具有保护价值与保障价值,而刑法保障价值作为刑法保障功能之价值彰显,具体表现为刑法保障国民利益价值和刑法保障被告人特定利益价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刑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各种工业和城市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前,超标排水、排气、排污、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打击环境犯罪,用法律途径惩治环境犯罪行为,促进我国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将在分析当前我国环境犯罪相关刑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做进一步的研究,以为打击、惩治环境犯罪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环境犯罪;刑法;问题完善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当前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已经给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相关刑法,既能充分发挥刑法在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 教育 、震慑、惩治作用,又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然而当前我国相关的环境刑法还不完善,其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彻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相关刑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由于人类前期的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索取和破坏,导致当前雾霾、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使得很多国家纷纷走上了通过立法来打击环境犯罪的路子。因此,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当前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一些环保策略,对改善生态环境有所帮助但效果有限,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仍然在不断恶化,环境污染问题正逐步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污染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研究表明,生态环境破坏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水土流失、酸雨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犯罪行为,离不开环境犯罪刑法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环境相关法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相关刑法的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二、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客体、保护范围不明确

在对我国当前环境犯罪相关法律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法律中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的界定十分不明确,有时甚至存在无法确定环境犯罪客体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传统的立法模式,由于当前我国相关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仍然采取传统的立法模式,而环境犯罪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最终导致环境犯罪客体界定模糊的问题。此外,我国环境犯罪的保护范围也不明确,我国当前的环境犯罪刑法虽然对常规的环境违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却对水土流失、噪音污染、非建筑引发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处理一些环境犯罪行为过中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二)归责不科学

当前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归责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并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虽然我国社会各界对环境犯罪行为都普遍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然而对环境犯罪的惩治方面仍然存在低限度处罚的问题,甚至对于一些环境破坏行为就采取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一了了之,而没有严格的明确责任。这些现都,不利于保护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反而为一些个人和企业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带来了可乘之机,必然会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犯罪行为的不断加剧。

(三)对环境危险犯规定不足

一般而言,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是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法律来界定环境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然而由于环境犯罪具有持续时间长、行为持久性等特点,必然导致以此来惩治环境破坏行为不但根本无法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目的,而且还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扭转的影响。当前,我国这种事后处理的环境犯罪刑法模式使得刑法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方面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方面的规定,明确环境犯罪的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立法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刑法将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同等对待处理,这根本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实际需求。从本质上而言,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环境犯罪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要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深远。因此,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这一规定根本无法体现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决心和重要威慑力,导致对环境犯罪的处理可操作性差。此外,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对一些环境犯罪行为的相关罪状存在描述迷糊、界定不明确等一些纰漏和问题。

三、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相关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保护客体及保护范围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当前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保护客体、保护范围界定模糊的现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首先要明确界定犯罪客体和保护对象,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在保护当前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职能和有效作用。其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还要进一步扩大对环境保护的范围,特别是针对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出现的新的破坏环境的问题。环境犯罪刑法只有,不断的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才能够真正的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和有效性。

(二)明确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环境问题不断突出,一些个人和企业环境破坏行为和环境犯罪屡教不改,部分社会个人和群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些现象的存在与环境犯罪刑法打击力度不够、归责不明确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导致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根本无法充分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作用。因此,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对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效果。

(三)增设危险犯的规定

危险犯,即“以行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险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没有对危险犯的相关规定,而增设对危险犯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预防以破坏结果来规定犯罪而带来得对环境破坏不可扭转的损失。在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危险犯的规定,能充分发挥刑法对环境犯罪的预防作用,可以在环境破坏最终结果发生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遏制,以达到达到惩治环境犯罪的目的。

(四)设置独立立法体例

通过对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并没有对环境犯罪设置独立的犯罪类型,而将环境犯罪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混为一体,这必将会影响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因此,我国必须采取对环境犯罪独立立法的相关措施,基于环境犯罪的本质及特点出发,通过独立立法来加大环境犯罪刑法的威慑力和法律效力,以充分发挥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环境犯罪刑法才能够应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环境问题,才能真正的起到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打击、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重要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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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文丽.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完善的重要性[J].江苏经济管理学院,2011,13(05):118-125.

[3]王关媛.我国环境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J].吉林财经学院,2012(07):1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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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立旺.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完善的有效途径探讨[J].浙江经济学院,2011,11(15):132-136.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犯罪既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犯罪则主要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考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公共安全的破坏显然重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将食品安全犯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符合其罪质,符合刑法对于食品安全保护的目的,实践中能更有效的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打击。

二、扩大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行为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对有可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而目前刑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只体现在生产、销售环节,其他方面在刑法中并没有体现。实际上在食品流通的其他环节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客观行为,从单一的生产、销售行为扩大到包括包装、运输、贮藏等一系列行为上,从而更好的全方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刑法保护。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本罪的打击范围。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形态包括过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立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规定了过失危险犯。美国食品安全犯罪普遍遵循这个原则。这种责任原则不要求原告明确证明缺陷的存在,并且原告不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在我国,故意犯罪占较大比例,因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而人为造成的。但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关注。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只惩罚故意犯罪。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除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外,因重大过失引起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只能间接适用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食品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过失,那么,我们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将更加全面有力。

四、细化罚金适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罚款标准是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的不同而确定不同幅度的罚款。采取特定数额制和倍比制两种立法模式,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也可考虑采取同样的立法模式加以规定。

(1)设置食品安全犯罪罚金的最低数额。原则上罚金的数额应高于食品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罚款数额。(2)对罚金刑量刑幅度细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是否为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防止出现量刑的畸轻畸重,实现食品安全罪责刑一致。(3)针对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设置不同的罚金刑体系。法人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数额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的罚金数额,以区别对待,实现不同的惩治效果。

五、增设资格刑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从事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性,必须增设相应的资格刑。《食品安全法》中虽规定了资格处罚措施,如吊销卫生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等。这种打击和威慑效果明显不足:行政处罚措施力度小,且没有具体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期限的限制。

鉴于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是滥用自身的某些资格和优势实施,因此,对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进行设置时,从业禁止等资格刑可适用于生产经营者;强制破产可适用于单位。根据犯罪的情节不同和危害后果严重程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人处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不同期限的刑罚。在具体设置资格刑时,要针对不同种类的犯罪,选择相适应的资格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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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案例;法院审理查明,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案发,方某的裸聊“生意”遍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仅在电脑上查获聊天记录的就有300多名观众,网上银行汇款记录达千余次,计2.4万元。浙江衢州女子方某被龙游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有关方面证实,因网络裸聊而被判刑定罪的,目前国内尚无先例。关于网络裸聊是否构成犯罪一直是近年来争议很大的问题。2007年4月,北京曾出现一桩近似案件,只是石景山区检察院先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后来又主动撤诉。其理由是无法依据《刑法》找到一个合适的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最后没有处理。为什么方某的案子可以定罪而北京张某裸聊的案件没有定罪?这里涉及到刑法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刑法才可以将之评价为犯罪行为。刑法是什么?首先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指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在社会中的活动规矩和准则。法律、宗教、伦理和风俗习惯都是社会规范,其有的是约定俗成,有的是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强制制定,都是现实的社会关系的表现。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刑法与宗教、伦理、风俗习惯有什么不同呢?刑法的产生是否是必要的呢?以宗教为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宗教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崇拜一个或多个神 第二,有自己的教义,即成熟的信仰体系;第三,有一定的仪式 第四,要求教民顺从。在现代社会,宗教依然成为人类社会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宗教具有教化和心理安慰的功能。但是,仅有宗教是不能维持现代的社会关系的,因为是否信仰宗教,信仰宗教的程度如何,教民对宗教的依赖程度是宗教起作用的关键。对于不信仰宗教或伪信仰宗教者,宗教是无法对其起作用的。此外,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教义,在同一国家甚至同一地区常常存在信仰不同宗教的教民,不同的信仰信仰体系教化出不同思想的教民,但是,在现实的物质世界里,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其行为的最低标准是什么?行为的界限在哪里?在不同的宗教里是不同的,而且界限是模糊的,仅靠宗教无法让国民明确自己行为的界限,无法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做出预测,当然无法有真正的自由。而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同样具有这种缺陷。即法律以外的社会规范,虽然也可以影响国民的思想和行为,也可以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有影响,但是其内容本身不明确,不稳定,无法调整所有的国民,因此,统治国家,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合法权益,保障人权必须由作为国家最后一道屏障的刑法来充当此角色。作为国家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刑法的第二个特征是最强的强制力。 各个部门法由于都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因此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比如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违反此规定就可能构成重婚。但是,在所有的部门法中,刑法的强制力是最大的,也就是刑法所采用的调整方式会对行为人产生最大的痛苦,可以剥夺行为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这比如教育一个孩子,绞尽脑汁用尽一切方法后还是无济于事时,只能采用暴力威吓和强制。而合法运用这种恶的根据,就是通过合法机关合法程序制定下来的规则。因为人人都明白,在社会中要生存必然要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国家,形成国家公权力,刑罚就是这种公权力的行驶的表现。因为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对社会本身也是一种损失,因此,刑罚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适用,即刑罚要具有谦抑性。这种谦抑性要求刑法只能是保障法和补充法,只能是足球比赛场上的守门员,而不能充当前锋、中锋或后卫。即刑法从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调整所有国家与个人之间所有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不止包括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所有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还包括这些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之外,需要国家公权力规范国民或单位的社会关系,因此,如果仅从调整对象来区分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不同,是无法区别的,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其调整对象,而在于其调整方法,刑法是采用刑罚这种包含最强烈痛苦的方式来影响人的选择的。因为刑法具有最强的强制力,因此自古以来刑罚最容易被统治集团滥用,从保障人权和追求民主的现代精神来看,限制刑罚权滥用,实行罪刑法定成为必然。通过罪刑法定,明确刑罚的界限,从而保障国民行动的自由,也保障犯罪人的基本人权不受非法侵犯,这是全世界人民都会赞同的选择。问题是,刑法即使通过法条明文规定,其界限依然是模糊的,不稳定。因为要将调整无限的法律现象的规范要通过有限的文字表述出来是十分困难的。有的术语,在一段时期,我们能够通过解释达成共识,使其界限明确,但随着时代发展,更新形式的现象会冲击这种解释,使得其界限模糊不定。比如,财物,强奸,卖淫,这些词的内涵和外延立法时没有很大争议,而今天来看,其外延则很难确定。而有的表述,从一开始就是界限开放的,这使刑法的边界无法确定。这些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如何解释就决定了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比如本案中的'淫秽物品,网络上裸聊的录像可否解释为淫秽物品?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但是适用刑法必须解释刑法,对刑法进行解释时,扩大解释是允许的。这就涉及到将裸聊的录像可否解释为淫秽物品属于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关于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区分,虽然争议了近百年,但理论上还没有达成一个共同的标准,一般认为,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的是类推解释,没有超出的是扩大解释。比如南京李宁组织他人卖淫案。卖淫这个词尽管从一般常用的含义来看不包含男性给同性卖淫,但今天男性给同性卖淫现象很多,所以将这种现象包含在卖淫中是扩大解释,没有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但是强奸罪的对象是妇女,所以,近来很轰动的强奸成年男子的案件无法定强奸罪。因为如果将男子解释为妇女,超出了国民预测的可能性。但本案的问题不止如此,将裸聊的录像解释为淫秽物品 是否超出了国民预测的可能性呢?这很难判断。由此可见,认定有罪者是从实质的角度对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否定有罪者是从形式角度对刑法进行解释。这涉及到了目前我国司法中应该采用实质解释论还是形式解释论。从保障社会秩序的角度,实质解释论当然容易定罪,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形式解释论当然更科学。

关于税法的论文2000字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论我国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 | [<<] [>>] --------------------------------------------------------------------------------一、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从税收法律制度来说,现代化的目标是:1.在全社会确立税收法治的观念,增强民主平等的纳税意识。2.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反映现代税制结构要求的税收法律,完备税收法律体系。3.建立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提高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切实保护纳税人的权利。4.形成严格统一的税收执法,做到依法行政。5.实行征管手段和组织的现代化,实现公平与效率。6.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二、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首先,要实行税法观念上的现代化,树立四个现代化的基本观念: 1.“企业者国家”向“税收国家”的转变,树立税收国家观念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分为所有者国家、企业者国家和税收国家。建国后,我国通过计划分配的形式,即国家凭借所有权来取得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为主的财政收入,基本上是属于企业者国家类型。以后通过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现在我国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比重超过了90%,已经转变成了税收国家。 2.树立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观念 税收的开征与停征、税收的加成和减免以及其他基本要素均由法律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法治的核心之一,体现为既是民主的,又是监督的,税法的制定也必须要贯彻民主立法权和民主监督权的思想。纳税人对税款的用途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有权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树立税收征管“三服务”的价值取向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税收征管的最终目标是对纳税人的监管和完成税收任务这种单一型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税收征管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是“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全社会”这种复合型的税收目标。为此,征管工作的理念应当是“法治、科技、服务、管理”。 4.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税法是一种义务性规范。但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必须实行由单一的义务观念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转变,树立平等的权利义务统一观。这就不仅要求征税机关要依法征税,而且要树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良好风气;树立起纳税人权利的意识。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税收制度上的现代化。要始终强调税负公平和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并且要在税收制度的各个要素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到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税法现代化在宪法上的保障制度 我国宪法对税法现代化,包括对税收法定原则、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权利的统一,规定的比较简单。在适当的时候,对我国税法制度的基本结构和方针原则应在宪法中得到体现。 2.对1994年开始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改革所迈向的税法制度的现代化的重要里程,必须完善和发展 首先,税法的现代化与国际化需要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并与国际接轨。增值税和所得税由于其自身的优点及特性,成为中国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1)对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实行普遍调节的增值税,必须创造条件,实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2)对商品经营与服务行业实行普遍调节的营业税。(3)完善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普遍调节和特殊调节相结合的关税制度。(4)尽快统一目前存在的内资和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法的做法,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改变目前外资实际上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做法。 其次,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所得税制转变;简化税率,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统一减免项目规定,从严界定减免扣除权限;统一提高生计扣除800元的基础扣除标准;在税率和减免税项目、扣除标准方面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等等。 完善农业税制。进一步把在部分地区取消征收农业特产税及对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试点的经验推广到全国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缓解入世对我国农产业的冲击。 另外,还要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等。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税收,是支撑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经济支柱。按时交税,是每个公民必不可少的义务。纳税光荣,逃税可耻。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共和国前进的基石,是经济平稳发展的保障。尽管税收如此重要,可还是有些人要逃税,死活不肯交。这是对祖国不负责任的表现!祖国养育了你,而你却不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种人,是被大家所唾弃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纳税光荣,逃税可耻,有了税收的支持,社会才会稳定进步,而发展又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好,民生又是税收的来源。你瞧!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纳税,何乐不为?

财政税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进行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调节财政收支平衡。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财政与税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在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能够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另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当前最为主要的财政改革,虽然在改革的十几年时间内我国非税收入种类得到增多,规模得到扩大,但是从整体角度探析,非税收入管理仍旧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加强分析。

一、现阶段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非税收入属性的认识

当前,伴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深入发展,非税收入已经在我国各个部门中得到应用,但是却没有落实到位。现阶段很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散落在各个部门之间,如此一来则会导致非税收入管理主体变得比较模糊。甚至有部分人对非税收入的基本性质以及属性缺乏认识与了解,认识本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可以自由支配使用,应该属于自有资金,对将资金上缴给政府部门存在抵触心理。

(二)收支单位不同步,利益分配不均衡

目前在资金安排上经常会出现多收多支与少收少支的现象,将资金上缴的时候因缺乏比例分成的方式,导致出现执法不严的严重现象,这种情况不仅会阻碍我国财政体系的完善,并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秩序整顿造成制约与阻碍。

(三)征缴环节漏洞颇多

众所周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票据的种类呈现出多样化,在使用的时候比较繁琐以及复杂,因相关部门缺乏监督与管理,或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单位在征缴的过程中会出现诸多漏洞,比如出现转借、转让以及丢失的现象,还有部分员工在填写票据的时候不仔细,内容不齐全,甚至出现私自印刷非法票据的现象。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地区的单位虽然依据政府要求设置过渡性账户行坐支行为,但是却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导致少征与漏征现象层出不穷。

二、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非税收入占据财政总体收入的30%以上,部分地区所占据的比例更多,非税收入的作用十分明显,能够推动地方经济的建设,弥补事业单位资金所存在的缺陷等,但是因为非税收入管理具有行政性,缺乏法制性,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出现混乱现象。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所依靠的法律法规仅为《预算法》,无法真正将非税收入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

(二)受到部门利益的驱使

在诸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因受到财力的限制便会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导致部门人员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胡乱征收费用、坐支收支、私自设立过渡账号,这种情况不仅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呈现出无序性,并且也会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三)缺乏有力的监督与检查

当前,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得到应用,并且财政、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检查,但是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违纪现象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还有一种情况便是财政部门在处罚的时候仅仅局限在罚款等方面,正是由于处罚力度较轻,才会导致诸多不合规现象的发生。

三、非税收入管理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工作

我国财政部门作为主要的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宣传工作,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进行宣传,让人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征收机关等部门的宣传与培训,让政府人员可以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有所了解,并明白非税收入不是自有收入,是一种统一管理的形式。

(二)实施以票控费

相关部门需要在自身发展基础上积极构建以票据为手段的检查、核查制度,保证实现票据与项目、收入、检查的有机结合。另外在对票据监督管理的时候,需要督促各单位能够及时将资金上缴给国家。除此之外,还需要积极构建财政票据使用、核销的管理体系,尽可能的将以票控费的作用进行发挥。

(三)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

积极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是当前财政部门的主要内容,可以构建“金财工程”平台,积极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将各项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整合,比如项目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等,如此一来能够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化发展。当然,还要依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传统模式下所形成的收费征缴模式,加强财政部门、银行以及各单位对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性,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监督与管理

我国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物价部门需要将日常管理与年度检查相互结合,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并依据违规现象制定合适的处罚,保证检查工作不会流于形式。另外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收费秩序进行管理,保证收费秩序的稳定性,保证监督检查的整体质量,只有真正做到如此,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的完整性。

(五)加大清费治安工作

现阶段各个地区财政部门依据上级文件将非税收入管理列入重点管理范畴之中,但是仍旧会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尤其在改革的不断深化下,我国已经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在此发展背景下需要取消“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减轻企业与社会的负担,尽可能的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非税收入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在改革中我国财政部门需要将自己的工作作风进行转变,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进行落实,积极落实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取消“按照比例返还”的传统做法,保证非税收入能够上缴给政府部门,如此一来,才能真正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管理朝着科学化、法制化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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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的论文1500字

能性一:误选择了隐藏桌面图标,解决方法:WinXP的话在桌面空白右键,排列图标,显示桌面图标。Win2000的话在桌面空白右键,活动桌面,去掉“显示web内容”的对钩,或者去掉“隐藏桌面图标”的对钩。Win98的话在桌面空白右键,去掉活动桌面的对钩。可能性二:由于网卡为设定固定IP,刚开机后有很长一段停滞时间,这段时间可能不显示桌面图标,等会就好了。可能性三:在注册表里隐藏了,解决方法:打开注册表,找到HKEY_CURRENT_USER\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Policies\Explorer,将右边的NODesktop的键值改为0或是删除。或者用优化大师清理注册表即可。可能性四:可能是系统中了病毒,可以试试Ctrl+Alt+Del,文件-新任务运行,手动输入EXPLORER,看看能不能启动桌面图标。注意检查windows\system32\,如果有就是中了病毒,可以在DOS下删除并删除注册表中相关项目。有的病毒会把EXPLORER扩展名修改了,可以到系统根目录下,将EXPLORER的扩展名改为.EXE,上述方法都不行,建议从别的电脑复制EXPLORER文件或是修复系统。参考资料: 对我有帮助205回答时间:2009-6-13 13:57 | 我来评论 向TA求助 回答者: 韵风苑月 | 二级 擅长领域: 暂未定制 参加的活动: 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太感激了,没问题了,谢谢!! 相关内容 2010-9-23 桌面图标不见了 2010-9-23 桌面图标不见了,只剩桌面墙纸 (满意会追分) 1 2010-9-20 为何开机时桌面图标不见了 2010-9-13 桌面图标不见了怎么办 2 2010-9-14 回收站桌面图标不见了 更多相关问题>> 查看同主题问题: 桌面图标 不见 等待您来回答0回答元旦手抄报的资料0回答三年级作文 童话故事

没有问题我帮你。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快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涵义、内部结构及研究背景的全面、深入阐释,提出促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七大目标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三大目标,并从目标、手段和路径三个层面分别诠释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关键词:法治建设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使他变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跟母亲吵架,并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去劝告他时,他不仅没有悔改,还丧心病狂地把那个女同学杀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变得暗淡无光。还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经不法分子的利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可这一吸却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与不法分子来往,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无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样年华给浪费了……而时间,却在一点一滴地飞逝着……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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