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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抄袭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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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抄袭论文参考文献

您好,作文抄袭,即大量引用他人文章。

到底什么是抄袭?严格来说,你用了不属于你的想法、想法、句子和设定,就是抄袭。说得更形象一点,如果一边写一边打开两份文件,一只手在打字,另一只眼睛不停地瞟着别人的字,那无疑是在抄袭。在专业论文范围内谈抄袭,你用别人的观点,都叫抄袭。

抄袭的定义。

1.观点抄袭:不把别人的文献当成自己的观点来引用,是严重的抄袭。

2.句子抄袭:不重组别人的观点,抄原文不带引号,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是抄袭。

3.引用别人的话太多:即使加了引号,也算抄袭,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组了,但整段和别人的很像,特别是关键动词几乎一样,句子结构也一样,也算抄袭。

想必大家心中已经知道什么是抄袭了吧。

圈中定义“抄袭”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还真不好说。2021年的开篇,不管是什么圈子,都被“抵制抄袭,尊重原创”的风给洗脑了,人们现在只要看到有一点相似的,就能够大言不惭的爆料“抄袭”,完全不管实锤与否。日前的时候,《庆余年》被曝出“抄袭”消息,原因是有网友有扒出,原著中,范闲母亲的一段“碑文”,直接照搬了《十二国记》的一段,可以说是完全一模一样。经过对比,那确实是一模一样,不过这真的能算作是“抄袭”吗?原著《庆余年》作为一部“穿越文”,借鉴前人的作品来升华内容和主题,这难倒不是作文当中常学的“引用”吗?按照这样的方式来定义“抄袭”的话,那么现在写穿越文的作者估计全都要被绑上行刑台,毕竟其中像什么“床前明月光”、“感时花溅泪”、“别有幽愁暗恨生”的引用实在是太多了。哦对了,照这么说的话,新华字典出版社是真的能够掌握财富密码,毕竟所有作品中的文字都能够从《新华字典》上找出来,光是全国15亿人口的名字,就够他们大赚一笔了。这么说下来的话,以后给孩子取名那可省事了,直接搬符号吧,什么“%”、“*”、“¥”,这应该就不构成“抄袭”了吧?真不是态度偏激的问题,我能够理解大家都希望能够尊重原创,做到百分百抵制抄袭的心情。但这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度,这个度的把控尺度一定要掌握好,文学上的“抄袭”、“借鉴”、“引用”,本身就有着很大的区别,总不能看见一个相似的,就直接按上“抄袭”的大罪。《庆余年》这件事情还不是个例,现在圈中已经有很多的人开始分不清什么才能算作是“真正的抄袭”。这样的现象倒也确实不好让人评价是非对错,毕竟大家想要打击盗版抄袭的心是好的,现在的圈中也的确需要靠着这样的监管者来整顿市场。不过这也确实是影响到了不少作品和当事人,像是这次,《庆余年》原著抄袭的事情甚至登上了热搜,没有一点预兆,给人们的关键词就俩:《庆余年》、抄袭。这你让看到的路人怎么想?不说其他,如果不仔细了解的话,这件事情肯定是会对《庆余年2》的开机造成影响的,这点毋庸置疑。所以说,大家也不要好心办坏事,像“抄袭”这样的事情,还是严谨一点比较好,不要因为类似就很快的下定结论然而传开舆论,你们说呢?

抄袭的定义,到底什么是抄,严格的说,你使用了不属于你的创意、构思、句子、设定,那就是抄,形象点的说,如果你写的时候打开了两份文档,一只手在敲字,一只眼睛不断的往别人的文字上瞟,那毫无疑问就是正在抄,在专业论文范围谈抄袭,你使用了别人的观点,都叫做抄袭。通俗小说创作范围,我们通常已经把尺度放宽到了至少不要抄原句,不要整个情节照搬只简单改头换面。那些习惯性的打开百度,复制,粘贴,改改,然后就觉得成了自己的了,是抄吗?当然是抄。做对的事。先知道这是错的,哪怕有人抄得很聪明,混过去了,别人错了不代表你就应该理直气壮的跟着错。抄袭对每一个想要写作的人来说,都是一道难过的坎。这个定义说得再清晰,还是有各种人或者有意,或者无意的去辩解。所以才有现在网络小说作者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经常有被人抄袭的风险,更无奈的是被人抄袭还被反咬一口,如唐七公子对大风刮过。抄袭是把别他人的作品可创意据为己有。抄袭的本质在于故意非法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引用和抄袭不同,引用有自己的创意,虽文字或形式相同也不算抄袭。而抄袭没有自己的创意,虽改头换面也还是抄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佛从何处来?前三句完全一样,但第四句将全诗意思变成完全相反,故不能算抄袭。抄袭别人的作品是可耻的!它与小偷何异?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孔乙己这个典型人物有句引人发笑的经典之话“窃书不算偷”!难道,时代发展到现在,还有人会认为“抄袭不算偷"吗?哈哈,那简直就是比孔乙己还孔乙己啊!那么如何定义一篇文章是否属抄袭呢?第一,这要从真货(原作品)和假货(抄袭作品)二篇文章中作印证,如果内容一大段一大段的照抄不误,甚至整篇复制,据为己用,并用自己的名字反布发表,毫无疑问,这是属百分之一百的可耻抄袭行为。第二,虽不照抄别人的文字,但文章的主要情节主要内容都用“被抄袭方”的情节和内容,而被抄袭方(原作)的这些文章内容都是原创的,亦可认定为抄袭。第三,假如你发表的文章被举报为抄袭并得到印证的话,那你就相当糟糕了!重则“遗臭万年",轻则被严重处罚,你的头条指线会像股市绷盘似的直线下降,收入会急剧减少,就像是回到从零开始的那种状态的。而且很久很久都不能“东山再起”了。抄袭者被举报会死得很惨的!抄袭与社会现在流行的做假货做垃圾食品一样,令人深恶痛绝!它对社会的影响的恶劣程度一点都不比伪劣假货食品小。

一、学术论文

1、观点抄袭:不引用别人的文献好像观点是自己的为严重抄袭

2、句子抄袭:不重新组织别人的观点,照抄原话,不加引号,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是抄袭

3、过多引用别人原话:即使加了引号,也算抄袭,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组织,但是整个段落和别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关键动词几乎一样,句子结构也一样,也算抄袭

5、图原样copy别人

6、除了整段拷贝,以下处理后仍然属于剽窃

(1)铲除其中几句

(2)把句子顺序颠倒

(3)增加几句

(4)只改变一些动词和少量的词,但是整体结构一样

二、推理作品

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

扩展资料:

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作品的性质

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

5).看被告的意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抄袭

网络文学抄袭现象论文

网络侵权论文篇3 浅谈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 网络技术发展之迅猛,使作品的传播、辗转和变异都变得异常快捷简便,传统的著作权保护论,已明显地不能适应甚至阻碍了互联网业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做出比较研究,以此来指导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情况。 一、我国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的现状 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网络空间是以互联网为媒介,由有形的基础设施、软件和人类的活动所组成的一个互动的世界,一个完全超越“国界”的系统。网络作为一种全球资讯系统,连结着上百个国家的上亿台计算机。人们随意在任何一台计算机上都可以实施相应的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在网络空间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如一个设在美国的网站上传了许多侵权作品供他人有偿下载,互联网的全球性使得全世界各地的任何一台计算机终端都可以下载这些侵权作品,这就意味着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成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这将导致侵权行为地这一重要连结点在网络空间失去其原有意义,特别是在具有严格地域特征的法律关系中。 必须指出的是,网络中有关法律关系的主体仍然都是现实世界的主体,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只见“网络”不见“人”。法律任何时候规范的都是而且必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否则它就无存在的必要。网络侵权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只是使得原本很难处理的法律选择问题数量激增和更加复杂,但问题实质并末改变。对于网络侵权行为,虽然我们需要而且必须在法律选择 方法 和连结点确定等方面进行适当甚至可能是非常大的变革,但并不需要一套全新的法律适用规则。 对于文学创作与传播,互联网环境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促成了一批作家从无名到有名、从有名到著名,同时,也给不少作家带来了烦恼。2011年,50位作家联名声讨“百度文库”引发热议,成为一个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的典型事件。该事件被网友称为“50作家维权”。它缘于一份由贾平凹、刘心武、韩寒、郭敬明等近50位作家联名发表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在这份“讨百度书”中,作家们称,百度所属的“百度文库”提供文档作品免费下载对中国原创文学造成了伤害,“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显而易见,此份声讨文书剑指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问题。这是个争论不休的老问题,也是互联网环境下一大痼疾。作家们的声讨书,尽管尚欠缺一些法律效力,但毕竟,它再次引起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攻势,对于促使像“百度文库”这类的网络平台重新自我审查、停止侵权行为,走上合法、规范经营的轨道,无疑会有助益。这应该也是众作家此番举措的初衷。 长期以来,互联网上大量存在的文学“免费午餐”,给相关网站及其读者带来了实惠,可也造成了一定的现实危害:在搅扰了 文化 出版市场秩序的同时,还直接侵害了作家们的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到了写作者的创作热情,难免使他们因疲于维权而牵扯精力。这无论是对于写作者本人的创作还是我国当代文学领域的繁荣,都将会有严重的负面影响。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它需要作家不受打扰、心无旁骛地进行。至于网络,应该给写作者的工作和生活增添便利,而绝不该是添堵。所以,让写作者们在良好的网络生存环境中不断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奉献给读者,乃现实所迫。 本文所讨论的文学作品包括在现实社会中出版的纸质的文学著作,也包括在网站上连载的文学作品。本文所称的网络侵权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上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在网上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后在网上发表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发表在网上的;(5)在网上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6)未经出版者许可,在网上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7)在网上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分析 网络技术发展之迅猛,使作品的传播、辗转和变异都变得异常快捷简便,传统的著作权保护论,已明显地不能适应甚至阻碍了互联网业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做出比较研究,以此来指导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情况。笔者认为极有必要对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进行特征分析。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 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的时代里,现如今每一个国家、地区、城市,无不被网络所包围着和环绕着,互联网真正地将地球世界变成一个地球村。一旦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出现了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被不当的复制,侵权行为会被无限制的传播和推广,很容易造成不可收拾的场面和后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权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这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甚至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就会产生差异,而互联网的无国界性 特点,使得在确定纠纷管辖法院和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诸如网络作品无法确定其原始发表国,应在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电子商务业务的开拓,利用版权的地域性进行的“平行进口”等等都大大地拓宽了侵权地域,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种种不确定因素都阻碍了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加之现存法律、国际合作协议不能及时跟进与更新,往往造成了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泛滥,使得一旦出现侵权行为,侵权地域迅即超出一个地区、国家,呈现蔓延全球之势。有学者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二)网络侵权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 由于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项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之后,被迅速的重复侵权,相应的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严重,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来讲,波及面更广,造成损害更加巨大,侵权行为在更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诸如近年来的一些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纠纷中,出现了被告“通过计算机网络定时播放他人作品”而引发的新类型侵权纠纷,这种行为的特点在于,他不是一种点对点的交互性传播行为而是一种一点对多点的传播行为。网络用户只能定时收看影视作品,而不能在其选定的时间进行观看,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影响播放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这和电视传播行为没有什么两样,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三)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著作权的网络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著作权的网络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网络链接可分为外链和内链,外链又称普通链接,即直接链接到其他网站首页(主页)的链接。它链接的对象是网站的首页,这时屏幕上显示的是被链网站的全部内容。内链又称深层链接,即绕过网站主页链接到分页的方式。它与外链的区别是:链接标志中储存的是被链接网站中的某一页而不是该网站的首页,这就导致使用者对网页作者的所有权产生误判,并破坏了网站内容的完整性,削弱其宣传力度和影响面。在商业网站中易引起网络链接纠纷的就是这种链接方式,相较于传统的侵权行为方式来讲,网络链接的这种侵权方式更加具有隐蔽性而不易被人察觉。 三、解决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的对策探索 (一)建立健全作品的版权登记制度 我国实行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就自动产生著作权的制度。但作品如果没有署名、 署假名或以电子方式署名,这些署名方式就很难确认权利人身份或很容易被更改,也不利于他人获得真正的权利人合法授权,实践中因此发生了不少纠纷。建议对作品自愿登记制度进行完善,就是作者在完成作品后,可以打上著作权的标记“C”并说明身份;还可以将作品提交给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登记证书,发生纠纷就可以此作为版权的初步证明。 (二)平衡好权利的保护与限制问题 一方面社会呼吁要加强对作品的版权特别是网络上作品版权的保护,因为网上盗版泛滥已成为威胁文化艺术创作的主要问题;另外一方面也存在着过度使用维权手段而不利于文化艺术传播的问题,因此要在版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实现平衡。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又要注意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和 商业模式 发展,确保社会公众利益。意见的主旨是为了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而网络技术的创新与商业模式的发展就是推动大繁荣和大发展的基本动力。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是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客观上对社会公众的获取作品方式及代价给予限制;而促进信息网络技术的创新以及商业模式的发展,则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 (三)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调整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额 有必要通过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制和相关的授权、许可机制和权益金分配机制,以改变目前管理机构混乱、机制不透明、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目前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额50万元人民币的上限有些低了,有必要参考专利法、商标法提高赔偿额上限。 (四)区分好提供商与内容服务商的责任 技术服务提供商是纯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等技术服务的,自己不提供内容也不对用户提供的内容做任何编辑加工,比如中国电信、联通提供的接入服务,还有纯粹的搜索或存储服务。技术服务提供商可以适用“避风港”原则,也就是通知加移除原则,它所承担的责任是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删除,及时删除了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网络技术提供商没有主观故意侵权,就可以免责。而内容服务商不仅提供平台,而且对内容进行编辑加工,把内容放在网上供网友浏览或下载。内容服务商提供的内容都是自己操作的,不存在不知情的豁免前提,所以相比于网络技术提供商责任就更重,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只要上传、发布未经许可的内容就构成侵权。 [参考文献] [1]刘晓兰.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问题研究[J].现代出版,2011,(05). [2]金雷宇.百度网络侵权案对我国现阶段版权保护的启示[J].中国版权,2011,(06). [3]马骎.浅析网络文档分享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J].中国外资,2011,(08). 网络侵权论文篇4 试析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摘要 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产生了数字出版及网络版权这样的新生事物,网络版权侵权行为也随之而生,但在如何认定这一行为的问题上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针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从网络版权及其侵权行为的界定入手,分析了在认定网络版权行为时所面临的实体层面的和证据层面的难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网络版权 侵权行为 认定 一、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与定性 (一)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网络版权是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版权的新类型,它伴随数字出版的兴起而产生。网络版权也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外观设计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关于网络侵权行为有学者认为它是侵权行为延伸到网络及网络环境中,便产生了网络侵权行为。也有人认为网络侵权是指发生在网络环境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方面权益的行为,但不包括现实社会中对网络传输设备或设施的损害,作为新类型的侵权案件,其区别于传统侵权行为。笔者认为网络侵权行为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中,侵权行为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犯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 (二)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认定侵权行为必须依靠证据,而网络中存在的数字化信息都是由二进制组成的离散信号,不具连续性,修改或删除后难以被发现,收集证据也较困难,因此要用网络中信息作为证据认定侵权行为有一定困难。 2.侵权行为主体难以确定。普通网民在网站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名字做我自己的网民,但他的真实身份却无从知晓,有的用户还可以匿名“混迹”于网络,更是无从查晓此用户的真实身份。 3.侵权后果传播速度快。网络的全球性和实时性使网上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快捷、广泛,这也使侵权行为的后果会在短时间内蔓延到各处,权利人却不能及时制止。 4.案件管辖权不易确定。对于侵权行为的管辖通常适用被告所在地法或侵权行为地法。但因特网是一个全球性的特别空问,同一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点通常相聚很远甚至超 出国 界,而我们要解决网络案件却复杂繁多,这无疑向我们目前的管辖权规定提出了难题。 (三)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1.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数字化后公布于网络。 此种行为主要是在没有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把未完成或者完成的作品数字化后登载在于网络公之于众,侵犯权利人的网络信息传播权与发表权。这类行为多见于一些免费的图片、电子书、电影等下载网站。 2.非法转载。 此种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将他人在网络发表的且申明不得转载的作品转载到其他的网络上;二是权利人虽然没有明示其作品是否可以转载,但行为人在转载时没有列明权利人身份信息且未向权利人缴费。这类行为在论坛、微博等开放的网络交流社区或门户网站上较为常见。 3.侵犯网页设计权。 此种行为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复制他人网页源代码或在此代码基础上进行局部修改;二是盗用他人网页外观设计或在此基础上局部修改。这类行为的行为人多为网页设计者。 4.侵犯网络商标权。 网络商标是权利人将其商标数字化或者重新设计适合网络的特别商标,这类商标通常比普通商标更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元素,侵权行为多表现为采用类似设计混淆视听,而且不易识别、判断。 5.非法链接指引。 此种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一是搜索引擎非法连接指引,一些搜索网站将他人网站直接连接到自身搜索库,作为自己的一部分;二是普通网站把他人网站地址藏置于自己网站页面内,用户在浏览相关信息时并不知道自己浏览的是其他网站的信息。 6.侵犯网络域名权。此种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恶意抢注”行为,在其他机构、企业还未依照他们的商标、名称等注册域名时恶意抢先按照此类信息注册,再以高价卖给这些机构与企业;二是采用与其他网站域名类似的域名误导用户,提高自身网站的点击量甚至进行活动。 二、我国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认定的难题 (一)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问题 目前关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问题的主要观点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为有无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前两项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即所谓的四要件说,只有同时满足四个要件的行为才能称之为侵权行为;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在认定侵权行为时还应考虑违法阻却事由,即如果存在违法阻却事由那么该行为就不是侵权行为。笔者认为这样的构成要件划分与阻却事由的考虑是将侵权行为的认定与侵权责任的认定等同视之。 侵权行为的认定和侵权责任的认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指向,即最终完成权利义务的划分、恢复公正,但二者是不同的,侵权行为的认定即认定行为主体行为的违法性问题,对于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以及违法阻却事由的考量都属于对侵权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侵权责任认定的前提,侵权责任认定是侵权行为认定的下一个步骤,二者是两个不同的阶段。 (二)行为违法性的问题 行为违法性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行为确实存在,即认定行为事实的问题;二是行为本身的违法性问题,即认定行为侵害了法律明确保护的对象。一旦明确了网络版权的保护对象,所有针对这个对象的不当事实行为就可以确定为侵权行为,但目前这两方面都存在难题。 认定行为事实主要是确定行为主体与行为模式,这部分所面临的的难题来至于网络信息的特殊性,网络信息的特殊性加大了对行为事实的认定难度,此部分在 文章 下一部分有详细论述。此外,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中没有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以及取得网络版权的方式,这造成了对权利人创作成果保护的缺失,增加了认定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难度。 (三)网络信息的特殊性加大了认定的难度 认定侵权行为要依靠证据,认定网络侵权行为主要依靠网络信息,但网络信息的数字存储性、易修改性等对传统的证据认证规则与标准都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加大了法官认定的难度。 1.网络信息对传闻规则带来了很大冲击 随着日益加快的数字化进程,愈来愈多的网络信息成为证据进入诉讼中。这些网络信息的制作者或者知情人并不会出庭出证,而有不少的系统自动生成的网络信息也成为了证据,比如消费记录、公司财务报表、系统生成的日志,这些都应当列入了传闻证据的范畴,他们的可采性需要更多地检验。 2.认定侵权行为时网络信息可采性的标准不明确 认定侵权行为时,证据的可采性至关重要,所以必须明确网络信息可采性的标准,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网络信息合法性标准和真实性标准,而网络信息的特殊性还使它在认证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或专门人员,因此在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认证难度大的情况下法官通常不愿意采用网络信息,这使认定网络版权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困难。 三、完善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认定的建议 (一)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与取得方式 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与取得方式,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扩大保护范围,所有在这个保护范围内的不当事实行为就可以认定为为侵权行为。 首先,一个作品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应满足四点要求:一要其为有创新性内容的智力成果;二是其必须是在文学、艺术及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三是其可复制有独创性;四是作品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使用二进制技术手段操作出版的作品或未出版但凝聚了他人智力劳动成果且公布于网络的作品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包括合法地对原作品进行数字化地编辑与加工、在数字平台直接创作作品并发布、网页设计、域名等。取得方式为先公布取得,以最先在网络公布着为权利所有人,以登记对抗第三人。 其次,如果一个作品满足上面四个要求但尚未完成,未经创作者许可而被行为人公布于网络且没有署名为创作者所有或未经创作者许可而擅自使用,发生了争议,那么这个作品发布部分或被使用部分的版权应归属于创作者,发布者或使用者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如果未经创作者许可公布作品,公布的作品署名为创作者所有,其公布的其行为仍然为侵权行为,但是否承担责任属于责任认定的范畴,可以考虑创作者的事后追认。 (二)确定传闻规则的例外情况 能够保证其真实性且不是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以诉讼为目的制作的网络信息的打印输出物应该作为传闻规则的例外。此打印输出物只是计算机记录的外在表现形式,目的是为了增强网络信息的易读性,而实质上的网络信息是潜在的电子形式记录,而非打印输出物本身。 (三)确定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认定中网络信息可采性的标准 网络信息的可采性主要有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关联性主要是网络信息和侵权行为的关联程度,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所以难题是真实性和合法性。网络信息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其生成、传递、存储、显现等方面,网络信息在其各个环节尤其是传递、呈现环节可能发生侵犯他人言论自由权、隐私权情况。真实性即指形式上完整、真实,而网络信息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易受到攻击,网络信息本身容易遭受修改且不易留下痕迹。 对于合法性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收集网络信息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表现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三是收集程序合法。对于真实性可以采用直接认定和推定的方式:在直接认定时,只要通过常规手段就能判断网络信息的完整真实就可以确定他的真实性;在用常规方法不能认定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即只要能够证明网络信息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和硬件是可靠且运行正常的,那么就可以推定网络信息的无瑕疵,以此认定它的真实性。 猜你喜欢: 1. 网络原创作品被侵权如何处理 2. 网络侵权论文参考例文 3. 网络安全问题论文3000字 4. 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思考论文3000字

经济效应的原因,都为了最快时间,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多的经济回报.

网文抄袭泛滥已经是个老话题了,首先表明态度,抄袭行为是非常可耻的。写文的过程中,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自己的孩子,被抄袭的心情,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抱走一般,难以容忍,特别是抄袭者还因此获得至高荣誉的时候,更是意难平。

网文抄袭泛滥的原因很多,然而我一直认为缺少对原创的敬畏之心、以及社会对抄袭的纵容是导致如今抄袭成风最为主要的原因。

脑残粉的纵容让抄袭者有恃无恐

实际上,除了原作者以外,真正关心是不是原创的人少之又少,大家在看网文的时候关注的是故事好看不好看,至于是否抄袭,根本就不care。还有很大一部分脑残粉认为抄就抄了,不是全盘照抄的就行,毕竟千金难买我喜欢,或者认为自己大大的书根本不存在抄袭,只是借鉴而已,甚至觉得是原作者眼红等等,诸如此类的言论在郭敬明、唐七公子、安意如等人的粉丝中经常可以看到。脑残粉的纵容,让一些抄袭者更加有恃无恐。

淘宝写作软件推波助澜

日更万字是网文作者的一个基本功,一般网站都有要求日更量,最低需要日更3000字,才能拿到全勤。但是做到日更万字、不断更并不轻松,于是,部分作者出于想要得到全勤或者获得签约、获得更高的曝光率等目的,会在自己时间、精力不足的情况下,购买淘宝的写作软件进行复制、拼凑、或者改写。

写作软件给网文作者所带来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或名或利,部分人尝到了甜头之后,就会有越来越多对自己的道德约束不足、对原创缺乏敬畏之心的网文作者去尝试,进而慢慢形成一种普遍现象。

抄袭和借鉴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难以维权

常见的抄袭行为有两种,一种比较低端,是直接原文复制黏贴,这种抄袭鉴定很容易,维权也容易,并不会存在争议。但是如果经过后期加工改写的抄袭则比较难鉴定,比如宫斗、穿越、修真类型的网文,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套路,比如升级打怪捡装备、男女指腹为婚却跟人跑了、穿越到某个朝代成为皇帝妃子智斗奸妃最终成为正宫娘娘之类的,当这个套路再被另外一个人使用的时候,就存在抄袭的嫌疑,鉴定就比较麻烦。我国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学创作者的“专利”,这个历来就被很多原创作者诟病,这也是因为抄袭和借鉴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导致的。

抄袭成本低

无论是于正抄琼瑶事件,还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锦绣未央》抄袭事件,抄袭者也就是背个骂名,顶多再象征性的赔偿一下,对于抄袭者来说影响并不大,照样出版改编赚得盆满钵满。毕竟,当可以简简单单靠抄袭就圈一堆粉儿,然后轻轻松松获利的时候,我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原创呢?

网文类网站的“鼓励”

很多网站为了获得流量,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也会鼓励一些写手“借鉴”他人作品,甚至直接将其他网站的桥段照搬过来,更换主人公名字、地点、以及书名之后重新上架。这类型的抄袭现象在一些小网站尤为突出。

另外,网文被抄袭的时候,一般是自己收集资料,做好调色板,然后上传给网站编辑判断是否抄袭,如果认定抄袭的话,严重的会将抄袭者的书下架。这儿就存在一个问题,网站编辑在判断是否抄袭的时候未必客观,可能会比较主观的进行认定,或者单纯根据词语、句子的重合度进行判断,而不是看整体的构思、背景等。一旦网站编辑判断失误,就会打击原创者积极性,助长抄袭者的嚣张气焰。

盗版和抄袭是困扰网络文学发展的两大顽疾。相比较而言,抄袭的治理难度更大。在缺乏创作规范、创作压力巨大而商业前景日益被各界看好的网络文学界,抄袭事件的频繁出现越来越引起各方的重视。下文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网络文学频现抄袭现象 网络文学抄袭案例》,仅供参考!

第一、原作者保留证据证明你是原著的作者,这是维权的关键所在。

第二、向网络平台等相关平台发律师函要求马上立刻下架侵权作品,并停止传播。

第三、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或未下架的相关平台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原作者要公开道歉。

现阶段,侵权成本比较低,并且原作者维权相对比较难,这也是网络文学作品抄袭屡见不鲜的原因之一。在知识产权时代,法律是公正、公平。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信息时代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免费的。

现如今,面对网络文学作品抄袭案件,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反对,这正是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与提高。让我们共同抵制和打击抄袭行为,并且相关部门监管到位,让抄袭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原著作者的合法权利,这样,网络文学作品抄袭的现象一定会得到遏制。

小说抄袭不是新鲜事,近年来,网络小说被指涉嫌抄袭的情况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从电视剧《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袭4部网络小说,到著名作家金墉因为作家江南早期网络小说大量使用“乔峰、令狐冲”等人物而将其告上法庭,再到2014年琼瑶将于正告上法庭,其编剧的《宫锁连城》被诉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还要数年度热播剧《锦绣未央》,该剧被认为与200多部小说的内容高度重合。百名热心网友花了3年时间对比,认定《锦绣未央》一共抄了209本书,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框架抄《长歌天下》;女主人设抄《身历六帝宠不衰》等;谋权宫斗模式抄《帝王业》《军师联盟》等。不少细节描写,也直接从别处“拿来”很多内容几乎一字不改。

一是因为自身原创能力不足,看到别人的故事情节、创意很好或者文字描写很美,就会拿过来“借用”,例如借鉴《红楼梦》(旧版 新版)、《金瓶梅》等,导致网文中不少作品似曾相识。

二是因为当红网络小说种类套路固定,种田文、重生文等等,极易模仿抄袭,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当这种文学已经形成一种体系,可用的环节、元素,情节套路都已经基本固定。网文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抄袭

网络交友的论文的重复率的话,一般是多少合格吗?我觉得来说的话,这个从物理来说的话,那肯定合格的机会来说的话也是比较多的,那个机会的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需要查重吗?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是要查重的,查重重复率与通过率是成反比的,一般来说本科论文重复率结果在30%以下,合格,如果重复率超过30%,就需重新修改论文,修订以后再次查重。 报考流程 第一步:获取招生信息。 第二步:在线报名或到学习中心报名。 第三步:确认审核预约考试。 第四步:参加入学考试。 第五步: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步:学习中心注册交费。 第七步:开始学习。 网络教育招生对象: 报考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者须年满18周岁)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 报读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须满18周岁 招收高起专、专升本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学习 春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 秋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远程教育的毕业论文高校一般不会用软件查是不是抄袭的,但是如果想知道自己的论文到底重复率有多少,也是可以自己找个网站先查一下你的文章的,虽然官方没有要求查重率,但是作为一个对学习认真的考生还是可以自己提高自我水平,严格要求自己的。查重重复率与通过率是成反比的,一般来说本科论文重复率结果在30%以下,合格,如果重复率超过30%,就需重新修改论文,修订以后再次查重。在这里小编建议网络教育论文查重直接使用免费的查重软件就可以了,没必要去花钱查重,毕竟远程教育论文的要求不是很高。

① 远程教育专科毕业论文通过率 完全可以,我专科就是网络教育毕业的,论文就是从网上找的,只不过找来后你还是自己要修改一下,千万不能原封不动的交上去。 ② 远程教育论文指导老师不给批改怎么办 论文在申请选题后会统一分配辅导老师。 在提纲、初稿、二稿辅导老师会指导给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学生和辅导老师是通过毕业论文系统进行沟通交流。学生需要按时提交论文,超过时间系统会自动关闭。 学生可以在留言板给老师留言,也可以通过邮件(辅导老师邮件抄送给论文管理部门老师)的形式沟通交流。 所以需要看是否符合论文提交规定,是否通过正常沟通渠道交流,在联系不上指导老师或者有问题的时候是否联系过学院论文管理部门老师协调解决。 ③ 远程教育论文答辩 远程教育答辩都能过吗 答辩都好过的,首先你要熟悉你的论文,老师会根据你所写的论文提2-3个问题,让你来回答,建议论文写的时候范围要小一些,不要写面太大的论文。 ④ 远程教育专科毕业论文通过率 这个是可以的,一般的远程教育类的论文导师不会去查重的,不过你最好稍微改改,组织成自己的语言 ⑤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没过怎么办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没过会延期到第二年,学费不用交,论文重修,第一次免费,第二次才收费300。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经过11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浙江大学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第一批四所试点高校之一,也是卫生部确定的全国远程医学教育首批示范试点单位。自1998年开始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目前,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已设有20多个专业,涉及文、经、管、教育、医、法、工、农等学科,是学科涉及面较广、开设专业较多的网络院校之一。办学以来,浙江大学远程教育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质量为本,以规范求发展,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⑥ 远程教育论文 浅论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内容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严峻考验,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成为幼儿园管理者思考的问题。当前,幼儿园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少数幼儿园园长素质偏低,管理水平不高,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未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因此,需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本文从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当前幼儿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以及加强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主要途径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幼儿园科学管理对策 幼儿园管理是指幼儿园管理人员遵循一定的教育方针和保教工作规律,动用科学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将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各种要素合理组织起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优质高效地实现国家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完成幼儿园工作任务所进行的各种职能活动。 人是管理系统的第一要素,是任何社会系统中发挥作用的决定力量。因此,一切管理都必须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只有管好人,才能管好财、物、时间、空间和信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原则就是以人为本,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进入21世纪后,教育改革、教育现代化成为世界趋势。新形势对幼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已成为每一位幼儿园管理者思考的现实问题。本文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围绕当前幼儿园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如何卓有成效地提高幼儿园管理科学化水平进行了探讨,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 幼儿园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就是为了达到国家和社会的预定日标,按照一定的科学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手段(机构、法规、制度、信息) ,对各种因素(人、财、物、事、时间、信息,)实行最佳结合(计划、组织、检查、总结)的全过程,以收到最大功效。 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是新时期幼儿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国策。可持续发展是世界性课题,它要求教育也要立足国情,提高质量与效益。这也是当今世界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幼儿园现有资源效用,是幼儿园管理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只有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才能避免资源的浪费,更好地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频率,更好地推动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办园效益,促进幼儿园教育水平的全面提高 管理者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将有利于扩大和拓宽幼儿园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提升幼儿园教育水平。在日常的管理中,管理者经常听取不同层面的意见,发挥团小组、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实行园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幼儿园的工作任务,园内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让大家共同讨论,形成认同感、归属感,鼓励大家共同参与园内的管理工作,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敬业精神,增强“园荣我荣,园劣我耻”的主人翁意识。 二、当前幼儿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幼儿园的发展既是令人鼓舞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一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仍对幼儿园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少数幼儿园园长的素质偏低,管理观念、管理理念滞后 一是一些园长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任职资格。二是市场经济意识不强,自主办园意识不强,没有将市场理念引入办园机制。不注重幼儿园与社区、家长的沟通。片面强调专业教师的作用,忽视社区和家长在早期教育中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现行幼儿园管理仍以奖惩性评价为主。幼儿园教师的每项工作都有严格的考检标准,评价制度过细、过于量化、过于机械,评价标准缺乏可操作性,评价方法、手段不健全,而且经常与晋升、奖金等奖惩性措施挂钩。这种自上而下的评价制度,给幼儿园教师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管理体制、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落后的管理制度严重地束缚了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人事制度上,园长无权决定教职工的聘任和任免;在工资分配制度上,仍然存在“大锅饭”现象,不能把工作成绩与报酬相结合,难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出现以上主要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幼儿园管理者受传统管理理念影响,没有把市场经济理念、管理手段引入办园机制。二是不少幼儿园由于长期依赖上级主管部门办园,缺乏自主办园的思想,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与竞争能力,限制了幼儿园的进一步发展。三是管理体制无法理顺,管理模式僵化。目前,尽管实行了园长负责制,但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并未真正下放,园长的工作受到制约和限制,使园长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发挥。 ⑦ 远程教育论文一定要写带案例分析的吗 如果是毕业论文,写起来比较难,但是把握的好的话,也不怎么难,不过,我专还是建议你可以去属找一个叫闻闻论文网的帮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之前我的论文也是想自己写,但是写到第三章写不下去了,我是采用建模的方法做的,连建模软件都不会,要重新学至少得一个多月啊,哪有时间,还好找闻闻论文网的老师帮了忙,特别省心,呵呵,如果没找他们,肯定又得拖一年了。建议自己不会的话,最好找闻闻论文的高手参谋下。 80zinbusrgm⑧ 北航远程教育的毕业论文严嘛 查重不 很容易 远程的连查重都不需要 你找个你懂的方面的论文交上去就行 ⑨ 请问,远程教育的毕业论文高校是否会用软件查是不是抄袭的 放心的,远程的不会,你别抄得一模一样就行了。尽量换用自己的语言。 ⑩ 北大远程教育本科论文会检测重复率吗 力求题目的字数要少,用词需要精选。至于多少字算是合乎要求,并无统一的'硬性'规定,一般希望一篇论文题目不要超出20个字,不过,不能由于一味追求字数少而影响题目对内容的恰当反映,在遇到两者确有矛时,宁可多用几个字也要力求表达明确。 常见了繁琐题名如:'关于钢水中所含化学成分的快速分析方法的研究'。在这类题目中,像'关于'、'研究'等词汇如若舍之,并不影响表达。既是论文,总包含有研究及关于什么方面的研究,所以,上述题目便可精炼为:'钢水化学成分的快速分析法'。这样一改,字数便从原21个安减少为12个字,读起来觉得干净利落、简短明了。 若简短题名不足以显示论文内容或反映出属于系列研究的性质,则可利用正、副标题的方法解决,以加副标题来补充说明特定的实验材料,方法及内容等信息,使标题成为既充实准确又不流于笼统和一般化。如?quot;(主标题)有源位错群的动力学特性--(副标题)用电子计算机模拟有源位错群的滑移特性'。

论文反抄袭软件检测网络

中国搜文章照妖镜完全免费,每次可检测4000字,可反复使用文章照妖镜不但可用来分析论文抄袭的程度,而且可用来检测自己的博客文章被别人复制、被别人疯狂传播的程度,帮你保护你博客的版权。是一款完全的免费论文检测系统,但是功能稍差了点。ROST反剽窃检测系统这个免费论文检测软件是没有任何限制,可长期使用的,该软件是由武大教授开发,现已免费开放给大家使用。去年很多童鞋电脑里都有这个免费论文检测系统。但由于开发者去年就停止了升级,要不然这个软件是可以排第一的。知识产权卫士暂时网站论文检测为完全免费。拷克网成立于2009年,是专业的内容抄袭智能检测平台服务商,成立以来一直执行 “技术领先战略”,开创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核心、高端、基础技术---互联网在线中文智能论文抄袭检测技术,作为一家拥有领先技术的服务商,我们致力于通过对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来满知识版权组织和个人的需要。这个免费论文检测系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收费,官方说是暂时免费,管它呢,暂时能用就先用吧。公司的技术核心是内容抄袭智能检测技术研究,以分词技术为基础,以结构智能方法论为指导,开发出文本语义结构化引擎、版式语义结构化引擎、行为语义分析引擎,由此构建了互联网内容抄袭智能检测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网站监控、数据萃取、信息标引、情报发现与分析、知识网络、行为语义分析等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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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回答下,学客行的确是不错

1、最主流,最靠谱的查重网站,知网,万方,维普三大巨头。这三个是最常用的三个查重网站,其优点是查重准确,认可度高,唯一的缺点是费用较贵。2、其他的一些查重平台,paperok,paperfree等。这些平台虽然没有前面所述的三个平台认可度高,但是基本上都会有免费的查重次数,对于学生党来说还是不错的选择。3、科学且省钱的查重方法推荐。很多学校会提供1到2次免费查重的机会,一般是在知网,大家要注意学校的相关政策,不要浪费掉宝贵的机会。

论文没有写参考文献抄袭

这就说明你的论文写的跟很多专家写的有10%以上是一样的,这种现象也是非常正常的,因为我们现在的教育都是之前很多专家的理论,所以当你写在论文上面的时候也会被系统查出来跟之前的理论相同。

属于抄袭。

硕士论文本身就不需要太多的创新点,更多的是看这个学生写论文的逻辑,与他在读研期间的工作量,至于他的创新性,每个学校要求不同,他真正有创新性的东西未必写在硕士论文里,更多的会拿到学术期刊去发表论文,学校会对学生的学术论文等级与数量进行要求。

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

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 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

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 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 。

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

自己写的也会有很多观点和别人相同的,以前都看过类似的

论文自己写的,没有参考文献,但是查重在10%以上,说明你写的那些字的排列有和别的文献里面的是重复的,就会说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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