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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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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制研究论文

讲秦亡,必先讲秦之兴旺。 秦之一统,周德已尽。太公八百零八年之守已终。虽曰天命,亦得益于兢业蛰伏之秦人。 东周末年,周王失九鼎,诸侯雄起,历时五百余载,每每登坛而论战谋国者,上至王孙贵胄之公王如非子,任好,师隰,渠梁,驷,荡,稷,政。下及豪族寒门之官士有硕,奚,鞅,起,错,仪,翦,斯。此公王官士,乃秦人之精英。秦之昌强,源于文上诸君。(鄙人知识有限还有没提到的见谅。)非子牧马西陲,东效王庭,北和犬戎。不为他法,只求复先祖恶来于商之荣光。秦历数世。韬光养晦,比及穆公,王国始霸。仿汉人之习节,求自身之圆满为中原所纳,非屈于中原,实为图霸之心。穆公薨,传位师隰。师隰薨。位传渠梁。秦人不思进取,国力转衰。然渠梁不然,其志伟,其才广,其心雄。望复及穆公之彭。再霸于诸侯,令六国俯首称臣。时有一苛薄之杰士,东向秦来。公孙名鞅,狂妄自大,傲慢无礼,而崇尚刑名之法,有佐霸之才。见于渠梁,告知三术,帝术王术实为试探,王霸之道乃为真才。二人佛有灵犀在心,一拍即合。遂此,秦之霸业方兴。然秦虽强,但商鞅为人乖险而亦少恩。孝公薨,遂作法自毙,于商地捕,商君为惠文王所车裂。惠文王谮越而王,诸侯争霸正弈于中盘。时有一人姓司马名错,为太史公先祖。时任函谷关太守后任秦国大将。一口舌之士,名仪。趋步入秦,异于商君,为人谦和。同于商君,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二人论战,错胜,巴蜀归秦。楚地西部亦半入秦手。错之功不亚于起,为秦之统一奠基,实为大秦股肱。惠文王薨,位莅武王,武王力大无穷,九鼎为之举。然武王四年而薨。武王在位,曾荡平三川,三晋不能挡。位至昭襄王。昭襄王时有一文气武将,日后名冠中华,配享武庙。此人姓白名起。用兵打仗每战必力克。秦锐士在其手中得以更进一步。毙敌甚多自损亦然。真正为秦之统一残然六国。奈何口舌之士,梗塞其中,错失战机,邯郸一战,秦国败,武安君不愿为辱军之将,死于杜邮。白起虽死,秦军犹在。正如商君虽死,秦法未亡。昭襄王在位最久,因而国稳。此时八子魏冉之力亦不存,异人之后,为我始皇。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亦有蒙王之伦伦兵伐于函谷关外,秦之统一已成大势,六国如草芥一般,无力反抗。历时十年始皇灭六国,前221年,世界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大秦帝国。孰不知六国旧族,身归心异。始皇之亡不在制度,这是亘古的理论。众人皆言,亡于暴政。我不认同。始皇无德?无德为什么不屠杀六国贵族等他们造反?嬴政何等政治智商,不会低的。秦之亡,时兴于天命人力,亦亡于天命人力。天假大秦之手横扫六国,这里告诉楼主一点,秦的始祖是商的重臣恶来后代。众人尽知史记里有一个蹊跷的地方,始皇投玉璧于水中,奈何一人将玉璧拿回,言,今年祖龙死。始皇崩,不是天命吗?刘邦死前说,岂非天命哉?虽扁鹊何益? 项羽死前,此乃天命而非战过。这都是我中华先贤的感慨。秦亡于天命是一个方面。另一面,亡于人力。没有及时转型。儒家是王道,而法家是霸道。秦始皇仁不仁义,恩不恩德,总而言之他善待功臣,但是由于焚书坑儒他得罪了儒生,所以几千年冠之以暴君的名声。我尊敬始皇陛下,建议楼主读读程步先生的《真秦始皇》,那才是真正的嬴政殿下。王道才能治国,而霸道不能,必然短命。毛主席说过百代都行秦制法,孔学明高实秕糠。秦始皇唯一的失误就是没有外儒内法,儒法结合治国,加上六国的旧势力没有清楚,人心不稳。秦以霸治国的方针就失败了。 以上是我的愚见,文言文+现代文,楼主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询问我,我对秦帝国有一点了解

秦始皇的功过:功:1.统一六国战国后期,秦国成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通过战争,不断兼并东方邻国的土地。公元前260年,秦、赵之间发生了空前激烈的长平之战。赵军40多万人降秦,绝大部分被坑杀。从此,东方六国再也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陆续灭掉东方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朝的统一,结束了诸侯长期割据混战的局面,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2.专制集权统治的建立嬴政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专制集权。他规定最高统治者称皇帝,国家一切大事,都由皇帝一人裁决,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在中央,皇帝以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在地方,秦始皇接受大臣李斯的建议,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划公为36郡,郡下高县。郡县制度在我国长期沿用下来。3.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货币和度量衡,各有相同,影响各地经济文化交流。秦统一后,把小篆作为全国规范的文字,以后又在民间流行笔画更为简单的隶书。秦始皇还规定,在全国统一使用圆形方孔的秦国铜线;同时,统一了度、量、衡。这些措施,有利于巩国秦朝的统一,有利于各地经济文化交流,对后世也有深远影响。4.夺取河套地区 防御匈奴匈奴是我国北方一个古老的游牧发族,原先分布在蒙古草原上。战国末年,他们逐渐强大起来,占据了水草丰美联社的河套地区,并不断南下。北方各国的农业生产经常遭到破坏。秦始皇末年,匈奴形成强大国家。他们的首领称为“单于”。秦统一以后,将军蒙恬率领军队,从匈奴手中夺取河套地区。政府还迁徙内地人民到那里耕田戍守。秦始皇又征发农民,修筑了西成临洮、东到辽东的一道城防,用来抵御匈奴。这就是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5.越族地区的开发 沟通水系越族是我国南方古老的民族,分布在东南沿海和珠江流域。秦统一六国以后,派兵征服越族地区。在那里设置桂林、南海、象郡等数郡,迁移中原50万人,到那里戍守,和越人杂居。为解决运输困难,秦始皇派人开凿了灵渠,沟通湘水和离水,把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连接起来。6.修建交通秦在原来六国车马道路之基础上,修建宽阔一律之驰道,以首都咸阳为中心。7.土地私有制的出现秦自商鞅时废井田、开阡陌以来,即逐渐允许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统一全国后,秦室更加重视农业生产,让占有土地之百姓呈报占田数并纳税,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之合法。过:1.徵敛无度,赋税奇重为了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与工程建设,满足穷奢极欲之生活,始皇不惜对民众课以重税,全国出现『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织,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的严重状况,以致民不聊生,百姓『衣牛马之衣,食犬口之食』。2.好大喜功,滥用民力秦始皇急功近利、不恤民情,连年大兴土木、四处征战,为了自己之奢欲,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宫、修骊山墓,所耗民夫竟七十万人以上。据估计,当时服兵役之人数远超二百万,占壮年男子三分之一以上。如此重税苦役,实非百姓所 能忍受。3.严刑峻法,民怨鼎沸秦自商鞅变法以来,法令即十分严苛,一人死罪诛及三族,一家犯法邻里连坐,百姓动辄被罚充苦役或惨遭酷刑。4.箝制思想,焚书坑儒为防止百姓反抗,秦始皇在思想上也实行了严厉之统制,如颁布禁书令,大肆收缴焚毁书籍,又坑杀非议朝政的儒生四百余人,史称『焚书坑儒』。

秦朝独特的历史意义,秦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统一货币、度量衡、文字,修御道、长城。让人们产生了集权的“中国”这个概念,可以说,如果没有秦始皇的统治,也许现在亚洲的东方没有一只挺立的雄鸡,有的只是一个“中盟”。 要谈秦朝灭亡的原因,就要从其兴盛说起,实际上自秦的崛起,它就种下了毁灭的种子。秦之所以能傲视群雄,是因为其在国内推动了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革,商鞅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改革不同于其他人。他不仅仅是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还改变了秦国的政治制度,“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使得法律具有了强制性、公正性。他建立了一套超远秦王权力的“法治”体系。除此之外,商鞅还否定了周朝就有的宗法制,而推行“论功行赏制度”,打破了旧有的阶级隔离。使得秦没有永远的贵族阶级,其统治阶级永远是精英阶级。秦朝是中国史中唯一一个将政治与文人分割开来的王朝。后世之科举,其考核内容实际与政治毫无关联。而只有秦朝的录取制度是考政治的。说白了就是后世的人才都是语文系毕业生,只有秦朝是政治系毕业生。这样先进的制度保证了秦的官僚制度高效和强力。正是商鞅这套法治体系,才使得秦“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只有秦朝一家是推行“法治”的,其他的王朝推崇的都是“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何为儒术?儒术就是通过君王的勤政,依靠权术的制衡来达到国家的发展。一个术字便将其“人治”的本质体现出来。也正是这种统治方式的根本对立导致了法家与儒家的互相仇视、互不相容。称对方为弄权者;暴政者。 正是这种分歧,使得在中原上新兴的秦帝国在其政治走向在变法开始便被确定了下来。法家在实际意义上开始了“一党专政”。因此当一个国家根本性质与儒家完全背道而驰的秦建立起来后,如何会仁义勤政?如果秦仁义勤政,那么它的政治根基就会动摇、甚至颠覆。而后世所推崇的儒家,是经过秦汉之争洗礼后的儒家了(即过渡后的儒家)。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毛主席在建立新中国之后是不可能组建资本市场,搞市场经济的。那样中国在国际、国内都会陷入身份危机。而邓小平搞市场经济,是因为他的理论是经过文化大革命洗礼之后的。所以让“毛泽东”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妥协是没有可能的。其焚书坑儒也就如我们现在打击藏独一样无可厚非。 很多人因为受中国主流儒家思想的熏陶,称秦的法政为暴政,并将其归为秦灭亡的原因。但我以为不然,秦的“暴政”主要体现在了两点:重徭役和严格的执法。而我认为这两点本身都是正确而必须被实施的。徭役主要体现在了修建长城和阿房宫,但我以为这两点都是非常重要的。当时的秦版图,西、西南已至青藏高原,有崇山峻岭作为屏障。南、东皆已临海。只有北方一马平川。秦始皇为了保卫刚刚形成的“中华民族”,所以征调民工修长城。而长城也忠诚的保卫中华民族2000余年。当时的秦真是据青藏亿仗之城,临东海不测之渊。虽然秦没能传至万世。但毫无疑问,秦的基业为中国后来所有封建王朝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任何一个王朝都有非常宏伟的建筑物。唐朝的大明宫在规模上更是超过了阿房宫,皇宫是体现一个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有利于震慑外族与人民。弘扬我国国威。因此阿房宫不可不建。事实上历史上重徭役的不止秦一代,汉推行的是儒家的勤政之策,但其在汉武帝北伐匈奴时,曾征调了全国的全部马匹,征调50万民工北上供给骑兵远距离长途奔袭。这难道不是重徭役吗。为何只有秦才成为暴政呢?又怎么能将此作为秦灭亡的原因呢? 人们认为秦的法律是严刑酷法,但如果大家去看看1975年出土的云梦秦简就会发现事实绝非如此,法家是提倡以法治国,但并不意味其法律就十分严苛。当时的秦朝有四种正式死刑:定杀、磔刑、弃市以及戮杀。相较起来其他时代的酷刑也不遑多让,夏商时期的炮烙,脯,醢等等由于过于久远尚且不说,春秋时期的晋文公将颠颉断椎,西汉的戚夫人也是被具五刑做成了“人彘” ,三国时吴国的陈声被处以锯割 ,宋代以后的凌迟这个古代酷刑的顶峰更是堂而皇之载入了法典,成为法定刑,明代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和崇祯时进士郑鄤,前者剐了四千二百刀,后者被剐了三千六百刀。明代明代洪武年间大批贪官剥皮实草,以警后任。满清十大酷刑版本不一,加起来共有如下二十种:剥皮,断椎,腰斩,车裂,俱五刑,缢首,烹煮,宫刑,刖刑,鸩毒,插针,活埋,棍刑,锯割,灌铅,抽肠,凌迟,刷洗,弹琵琶,骑木驴。秦代有何德何能能以酷刑被斥为严苛?(此段援引自网上资料,非本人自创)。我想秦酷法中最为深入人心的就是陈涉起义,以陈涉的话说,失期当斩。但实际按秦的《徭律》。误期6天以下警告处分,6天以上罚一赀,若无钱可以做苦力224天,这与杀头可谓差距甚远。可见大部分人并不懂法,而懂法的屯长陈涉在造谣生事,否则绝不会有这几百人为了一副盔甲就干上了抄家灭九族的买卖。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秦的政策实际上正确的。而且其“暴政”实际上与后世无异。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秦朝在短短的20年内就迅速垮台了呢?这是因为秦其所处的为中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由分裂向统一的过渡时期,所以其短命是必然的。统一前的山东六国尚处于奴隶制后期,人民意识观念中尚有周礼的残存,人们还处在较松散、低效的管理体系中。因此当六国的遗民接触到了高效的《秦律》时,对它产生了抵触情绪。使得《秦律》的优势未被体现出来。而将相比于旧的周礼更严厉这一点突出、放大、歪曲,最后导致了当时底层人民对法律普遍带有负面评论。因此陈涉才有条件,从中作梗,发动了起义。归根结底,是因为人们的意识形态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事物的恐惧、抵触,最后揭竿而起。同样处于制度过渡时期的中华民国(武昌起义——北洋政府垮台)也因此而寿命不长。中华民国建立之初,积极推动制宪会议,建立了一套十分完善的资本主义政府管理体系。但是有人当时从普通的底层人民到国家领导人。都残存着封建的君主制。是袁世凯的称帝野心导致了中华民国的倒台,是北洋政府的大总统们的独裁导致了中华民国的覆灭。我们还可以通过控制变量(理科方法吼吼)的方法来观察问题,与秦几乎是同时的西方的主宰——罗马帝国也有着与秦相似的情景:同样是通过武力吞并了其他国家和民族(罗马内部的民族认同感甚至比秦更差,因为有宗教的差异),同样拥有一套完备而严酷的法律体系。但为什么罗马却屹立了数百年,而秦只有二十年呢?这因为秦推进了封建制的进程,而罗马则沿袭了古希腊的城邦民主与奴隶制,并将其发展到了完备阶段。可见制度过渡阶段产生的社会动荡是十分剧烈的而足以颠覆一个王朝的。 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由分裂向统一各国人民的民族主义。在秦朝的掘墓人中,是没有秦人的。实际是六国遗民对于占领国的反抗。是他们在没落的六国贵族的带领下,刮起的飓风吹翻了秦朝这座大厦。早在秦朝还未统一中原,仅是刚刚攻克楚国故都郢都的时候,楚人就喊出“亡秦必楚”的口号。这样下来,即使没有秦朝的暴政,楚人也要反抗,而且假如没有强力的暴政,反抗反倒会更激烈。是以上几股势力造成了秦朝的灭亡,可是就动机而言,它们与暴政似乎一点关系也没有。(后半段援引自窦沅青,非本人原创)19世纪民主的传播者拿破仑曾带领他的法兰西第一帝国占领了除英国以外的整个欧洲。而在对待被占领国人民的时候,我认为他是古今中外最仁慈、仁政的之一。他的军队几乎没有过野蛮的掠夺,其获得战利品,连卢浮宫一小部分的装不满。相比于靠掠夺建立起的大英博物馆相距甚远。在占领他国之后,拿破仑并没有将其归入法国的版图。而是将原有的欧洲旧封建王朝推翻,在当里建立新的共和制政府。推行法兰西式的民主。当时被占领国的人民可以说是获益不少。但是他们因此而心存感激,在拿破仑在沙俄失利后,反法势力风起云涌,人民亲自将代表他们的政府推翻,迎回腐朽的王室。这就是民族主义的力量。可见就算是仁政对于被占领区的人民来说也无法抹去他们的民族仇恨。因此秦的毁灭是必然的。

人物轶事:秦始皇简介秦始皇简介秦始皇,名叫赢政,后灭六国,统一中国,称始皇帝,是秦王朝的开国皇帝。两千年来,对他的评价是很有争议的,那么秦始皇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呢?儿时历难少年成帝王秦始皇的出生和他的父亲子楚(又名异人)做人质有着直接的关系。他出生的年代正是战国末期,各国之间的争斗异常激烈。秦是当时的七雄之一,秦始皇的曾祖父秦昭王听取了范雎“远交近攻”的战略,把进攻的矛头先对准了邻国韩国和魏国,而和较远的赵国联合。遵照当时的惯例,两国互换人质以示真诚。秦国派到赵国的是秦始皇的父亲子楚,因为他在秦国的地位并不很高。子楚就是秦昭王的孙子,即太子安国君(秦始皇的爷爷)的儿子。子楚的母亲夏姬不被安国君宠爱,子楚又在安国君二十多个儿子中排在中间,不是长子,所以地位很低,挑选人质时便选中了他。子楚在赵国很不得意,但吕不韦却改变了他的命运。吕不韦当时已经是一个富有的商人,他很会投机,见到了子楚便觉得他像个贵重的商品一样奇货可居,将来可以借他赚取功名利禄(这就是现在“奇货可居”这个成语的来历)。吕不韦很熟悉秦国的内幕,知道安国君虽然最宠爱华阳夫人,但她却没有儿子,便打定注意要让华阳夫人过继子楚为子,那么以后在太子安国君即位后,子楚也就是太子了,自己肯定会利用特殊的政治资本赚来无数的钱财。主意已定,吕不韦便付诸行动了。他拿出了金作为本钱,其中的金送给子楚,让他广交朋友,金则用来购买奇珍异宝,然后带着去了秦国。他很精明,没有直接去见安国君和华阳夫人,而是采取了更稳妥更有效的迂回策略:去找华阳夫人的姐姐。吕不韦施展口才,说子楚如何贤达,如何聪慧,广交天下朋友,富有大志。虽然身处异乡,但天天想念慈祥的安国君和贤惠的华阳夫人,还经常对他说“夫人就是子楚的上天”,有时到了深夜还思念得流泪。说到最后,见华阳夫人的姐姐被他的话打动了,便请她将礼物转交给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接受了吕不韦替子楚交给她的礼物,又听说了子楚对她和安国君的态度,便对子楚有了好感。吕不韦又劝说华阳夫人的姐姐去游说华阳夫人,让她尽早在众公子中挑选一个好的作为自己的儿子,并立为储君,那么以后即使在秦昭王死后也能保住自己的地位,而子楚便是最合适的人选。吕不韦商人式的精明算计,正好是华阳夫人日夜耿耿于怀的心事,姐姐来了一提此事,正中下怀。于是,华阳夫人便利用安国君的宠爱,说服他立子楚为继承人。事情办成了,子楚的处境和地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安国君和华阳夫人给了子楚足够的钱财,还让吕不韦做他的师长,扶助子楚。从此,吕不韦便长住在了邯郸,和子楚一起广交天下宾客,等待回国做太子、准备以后继承王位的那一天早点到来。为了更好地笼络子楚,吕不韦还给子楚送去一个擅长歌舞的美女,因为是在赵国的都城,所以历史上称她为赵姬。后来,赵姬给子楚生下一子,这就是秦始皇。开始他姓赵,因为出生在赵国。因为是生在正月,所以名字叫正,后来就改为政。等到回到了秦国,才改成了国姓嬴。秦始皇刚出生,秦国和赵国便由盟友变成了敌人。第二年,赵国在秦国围攻时想杀死子楚,结果子楚在吕不韦的帮助下,重金贿赂了守城门的官员,逃出了邯郸城。秦始皇和母亲在外祖母家的掩护下,逃过了杀身之祸。六年后,公元前年,秦昭王死,安国君即位,这就是秦孝文王,华阳夫人立为王后,太子就是子楚。此时,秦国和赵国的关系也恢复到以前的友好状态,秦始皇和母亲得以回到秦国。安国君在位时间很短,先是为父亲服丧一年,正式即位后仅仅三天便死了。子楚即位,就是秦庄襄王。刚即位,便让吕不韦做了相国,还封为文信侯。但子楚在位时间也不长,仅三年便死去了。公元前年,刚岁的赢政便登上了秦王的宝座,因为年幼,政事便落入了吕不韦和赵太后之手。励精图治十年灭六国赢政做了秦王之后,吕不韦的权势更大了。而且取得了“仲父”的称号,他食封大邑万户,还拥有上万名家僮,财富巨万。同时,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他又召集很多的门客,让他们搜集史料,最后辑成了《吕氏春秋》。赵太后在先前被吕不韦送给子楚之前和吕不韦很要好,现在虽然地位尊贵,但子楚已经死去,守寡时间一长,便和吕不韦又重新走到了一起。此时,秦始皇已经长大,吕不韦也害怕她和太后私通的事被发觉,引来杀身之祸,于是便给赵太后找了个替身,这就是嫪毐,让他冒充宦官进宫,在净身时赵太后买通了执行的人,让这个假宦官进去供赵太后享乐。这样,在秦始皇的身边有了两个对他政权构成威胁的人,一个是吕不韦,一个就是嫪毐。在秦王八年,即公元前年,秦始皇满二十一岁,依照秦国的旧制,第二年要举行加冠礼,然后就可以亲政了。而吕不韦和嫪毐却在此时向他示威:吕不韦公开拿出了《吕氏春秋》,嫪毐则依仗赵太后的势力,私自分土封侯。秦始皇在挑衅面前不动声色,而是按计划举行了加冠礼,而嫪毐却等不及了,他想乘机叛乱,杀掉秦始皇,结果被早有防备的秦始皇平息,自己被捉,最后处以车裂酷刑,诛灭三族。他的同党被诛杀的有二十多人,牵连的多达四千多家。赵太后和嫪毐生的两个私生子也被杀,赵太后则被软禁起来,经过群臣的劝说,秦始皇亲自把母亲接回咸阳。除掉嫪毐的第二年,秦始皇又免掉了吕不韦的相国,赶出咸阳,让他到自己的封地洛阳。两年后,秦始皇为了避免吕不韦和其他国家串通作乱,派人给吕不韦送去绝命书,信中对吕不韦大加斥责:“你对秦国有什么功劳,却能封土洛阳,食邑十万?你和秦国又有什么亲缘,却得到仲父的称号?你快给我滚到西蜀去吧!”吕不韦知道自己去也是最后难免一死,干脆服毒自杀了。对自己政权的威胁都清除了,秦始皇便开始对东方的六国采取了军事行动。他继承了祖辈的基业,而且发扬光大,在秦始皇手下,有一批很有才干的文臣武将,文臣如谋士李斯和尉缭,善于间谍活动的姚贾和顿弱。武将则有蒙恬、蒙武、王翦和王贲。秦始皇继续用“远交近攻”的战略方针,前后用了十年的时间灭掉了六国,统一了中国。最先灭掉的是韩国,秦王十四年,即公元前年,韩国割地称臣,也没能挽救败亡的命运。三年后,秦国俘虏了韩王,灭掉了韩国。然后秦国攻打赵国,俘虏了赵王,公子嘉逃到了代郡(今河北蔚县),称代王。到秦王二十五年,代王也被俘,赵最后灭亡。在秦王二十年,王翦领兵攻燕。在易水西面秦兵打败了燕、代联军。攻占了燕国都城蓟城(今北京)。燕王向辽东方向出逃。后来,燕王只得杀死了曾经派荆轲刺杀秦王的太子丹,把他的头献给秦军求和。到秦王二十五年,燕国最后的一个王——喜被俘获,燕国也被灭了。同时,魏国也被秦军灭掉。秦王二十三年,攻打楚国的秦军因为兵力太少,被楚军打败。秦王又派老将王翦出征,并听从他的建议,给了六十万重兵,结果,王翦用了三年时间,终于拿下了楚国。最后灭掉的是齐国。在秦国先后对其他五国用兵时,齐国不但袖手旁观,而且和秦国结盟,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前途和其他五国一样。因此,齐国没有做任何战争准备。等到秦王二十六年,五国都被灭掉后,齐国这才派兵准备抵御秦国,并和秦国断交,但为时已晚。秦国大将王贲在最终灭掉燕国后,领兵大举南下,一战俘获了齐王。至此,秦灭六国,十年统一了中国

秦汉政治制度研究论文

政治制度的关键问题是其基本的框架结构,即

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区别主要是由其框架

结构决定的。因此,对于政治制度的研究必须首先

弄清楚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将影

响政治制度研究的所有方面。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

也是如此。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是正

确研究、分析、认识、解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所有

问题的前提条件,这个问题不弄清楚,其它的问题都

可能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错误的。在这个方面,以

往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存在着某些偏差。

一般认为,古代政治制度存在着君主政体、贵族

政体、民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政体等类型,其中的

一些类型是可以相连的,如君主专制政体、贵族君主

政体、贵族民主政体、共和民主政体等。这些政治制

度类型区分的基本尺度是,一人执政的是君主政体,

少数人握有最高统治权的是贵族政体,全体公民拥

有权力的是民主政体,专制政体则是指那些将所有

的最高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并且可以任凭自己

的意志为所欲为的政体。在此,君主政体和君主专

制政体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君主专制政体是指

最高统治者一人控制着绝对权力,并且不受任何法

律以及其它任何权力主体的限制和制约,君主政体

虽然也是一种一人掌权的政体,但是与君主专制政

体相比,君主手里的权力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以及相

应权力主体的牵制。另外,政治制度的类型还与不

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相联系,如城邦民主政体、城邦共

和政体、封建贵族政体、封建君主政体等。

那么,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是怎样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习惯于把中国

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称为封建专制政体或封建专制

集权政体。当然,这样定位的一个基本原因,主要与

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把中国古代社会看成是封建

社会有直接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在秦汉以后,基本上不存

在典型封建社会的诸要素。即使存在过某些方面的

相似性,也仅仅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个特殊的历

史时期,并不具有贯穿于整个古代社会的代表性。

例如,拿“封建”一词来说,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

先秦时期曾经出现过。但是,即使先秦时期的封建,

与西欧中世纪时期的封建比较,也只是形似而非神

似。先秦的封建制以西周时期最为典型,而西周封

建制的基本状况是:“吾闻国家之立本也,本大而末

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

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

等衰。”(1)很明显,中国的西周封建与西欧中世纪的

封建有很大的差异。西周的封建“封建亲戚”(2),是

一种仍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封建”。其中,

以嫡长子资格继承王位的天子是大宗,其他非嫡长

子诸兄弟皆为小宗,从而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

夫—士这样的西周封建贵族的等级,这是一种按王

国维先生所谓的“嫡庶制→宗法制→封建制”递进的

封建关系,是一种中国式的“尊尊”与“亲亲”相结合

的封建。在这种封建制度之下,无论是君主还是贵

族地位的获得,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可是,正如我们

已经知道的那样,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却并不是如此。

在西欧中世纪,“采邑”是封建社会的基础,是财产权

利和人身关系的体现,其基本的关系是契约互惠性

的。因此,君主地位以及贵族头衔的获得,主要与土

地财产权利挂钩,与契约关系相联系。这种封建正

好与中古式的“血缘封建”相反,是一种“契约封建”

或“采邑封建”。再拿秦汉以后的中古社会来说,不

但不存在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甚至连先秦中国式的

宗法封建也不复存在了。非但如此,秦汉以后,国家

权力是高度集中的,控制了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

社会的所有方面,国家权力本身不受限制。此外,秦

汉以后的官僚制度也日趋发达。这种状况,与西欧

中世纪封建社会不可能产生官僚制度,以及不存在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和受国家控制的社会的状

况根本不是一回事,其中的距离非常巨大。所以,可

以说,中国古代社会不是典型的西欧中世纪式的封

建社会,甚至可以说不是封建社会。

除了封建社会的概念以外,对于中国古代社会

的形态分类还有许多不同的论点。这些论点主要

有:(1)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2)治水社会或东

方专制主义;(3)历史官僚帝国;(4)家产官僚制帝

国;(5)伦理本位社会;(6)乡土社会;(7)世袭社会和

选举社会;(8)宗法家族社会等。

总的来看,宗法家族社会的主要特征是:1·宗

法家族血缘关系。无论是史前时期,还是文明时期

的宗法制度或家族制度,始终保持着人类最原始的

血缘关系,而且从未中断过。这种血缘关系成为中

国古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其他的一切关系

皆由此出。2·家国同构。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

扩大。一切的团体和个人都消融在家国之中。家为

小家,国为大家;家为私家,国为公家,除了家就是

国,其他的一切社会组织都可以被家或国解释和取

代。3·专制权力———君权父权至上。在宗法家族

社会,一家之长的权力和地位是最高的,一国之君的

权力和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唯一的,超越了法律以及

其他的所有权力。君权就是法律,而父权受到法律

的维护,没有其它的力量能够撼动。其他所有的权

力和权利都源于君权与父权,因此,必须无条件地服

从君权与父权。4·宗法家族制度。与各个时期相

应的一整套宗法家族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连续性

的基本体现和保障。

显然,在上述的各种观点之中,“宗法家族社会”

的提法最契合中国古代社会的状况。尽管其他的观

点也很精彩,但是,都有某些不足之处。“亚细亚生

产方式”只是一般性的概括,缺乏清晰而详细的具体

内容,在社会形态的描述上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治

水社会和东方专制主义”是一种非常西方化的说法,

它考虑到了地理环境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由于中

古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所造成的生存方式,以及由

此而产生的国家结构和组织形式。其中的许多论述

都是确实的,符合历史事实的,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

很有启示。但是,这种观点的一个基本问题,仍然是

流于一般性的概括,把中国仅仅看作是东方国家,而

没有更加深入地探究中国作为东方国家的一个特

例,存在着那些更深层次的特征。此外,这一观点较

为集中地论述了国家的政治层面,很少涉及社会层

面。“历史官僚帝国”也是如此,它所关注的几乎都

是帝国的政治统治方面的问题,并且偏重于官僚政

治层面。韦伯的“家产官僚制”是最为全面和具体

的,而且也指出了这种家产官僚制源于家族制,是属

于“父权家长制”的类型。不过,韦伯关注的重点也

是集中在政治统治方面。并且,韦伯只把秦汉以后

看成是“家产官僚制”,而把先秦看成是“封建制”,至

于两者之间的联系是什么,韦伯没有明确分析,而这

一点对于解释中国古代社会的连续性是十分重要

的。伦理本位社会和乡土社会则偏重于伦理道德层

面的关系,对制度的、政治的以及经济的层面却很少

研究。“世袭社会”和“选举社会”的概念别具一格,

令人耳目一新。但是,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特殊

的社会状况?显然,对此的分析较为欠缺。由此可

见,中国古代社会应该是宗法家族社会。

在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社会,以父子为主的家

族血缘关系一直是贯穿于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的转

变,再从秦汉到清朝末年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轴。

尽管,这种血缘关系的具体形式多有变化,但是,这

种血缘关系本身是牢固的,没有任何改变。由于基

本的家族关系的存在,导致中古社会的变迁始终没

有脱离氏族→部族→宗族→家族的发展脉络,即使

先秦时期的“封建”,也是“宗法封建”。比较欧中世

纪的“采邑封建”或“契约封建”来说,是一种中国传

统式的“血缘封建”,家族的庶嫡宗法才是先秦封建

的游戏规则。秦汉之后,宗法分封已经消失,封建也

不复存在。但是,中古社会依然是宗法家族社会,不

同的只是宗法的大宗小宗关系变成了宗族的君臣—

父子关系,家国仍为一体,“君前臣名,父前子名”、

“在家为孝,在朝为忠”已经成为几千年社会关系的

真实写照。在中国历史上,无论中古社会怎样发生

变化,其宗法家族的性质始终不变,形成社会变迁的

一条主流线索,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构造。

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定论上,我们可以冠以

各种各样的名称,但是,在所有的名称前面都应该加

上“宗法家族”四个字,例如,在“封建社会”之前加上

“宗法家族”,就是“宗法家族封建社会”,其余类推。

既然如此,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政治制

度不是什么“封建专制集权政体”,而是与中国古代

宗法家族社会有关的政治制度类型。从一般常识上

讲,社会形态与政治制度的类型是密切相联的,不可

能出现社会形态是一回事,而政治制度的类型又是

另一回事的情况。

实际上,历史上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制度的产

生、形成和演变都无法脱离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系统

和制度系统,政治制度只是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中

的一个子系统。一般来说,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是

怎样的,政治制度就一定是怎样的。因此,中国古代

社会的宗法家族形态,必然导致中古宗法家族专制

集权的政治制度类型。或者讲,中国古代社会的宗

法家族形态必然有一个相应的政治制度的存在。两

者的关系未必是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一个密切相

关的统一互动问题。在它们中间不可能产生一个不

相干的“封建专制集权”的政治制度类型,如果是为

了习惯方便,也应该在前面加上“宗法家族”,即“宗

法家族封建专制集权”政体。

从整个世界范围的政治制度史来看,我们可以

发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类型,它

非但不同于西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城邦类型,帝

国政制和中世纪时期的封建类型,而且不同于东方

的日本、印度等类型。同时,也不同于那些典型的政

体,如君主制、贵族制、绝对主义或专制主义。它是

一种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发达成熟的宗

法家族模式的专制集权政体。

欧洲古代历史上的希腊城邦制是一种多元的分

权政体,一种复合的政治制度系统。这种政体已经

脱离了早期国家的雏形,跨越了血缘家族的组织结

构。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和公元前508年克里斯

提尼改革,确立了雅典城邦政体。梭伦的改革成功

地摒弃了传统的家族门第制度,以财产为基础将全

国的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并以此确定国家公职的

任职资格。正如恩格斯所言:“这样,在制度中便加

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私有财产。公民的权利和

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确定的,于是,随

着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

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3)(P·114)

此后,公元前508年,克里斯提尼在梭伦改革的基础

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把全雅典划分为十个选

区,取消了原有的四个部落,消除了氏族贵族在部落

中的势力,从而清除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部落的

旧的政治体制的残余,真正实现了原始的早期国家

向城邦文明国家的转型。此外,梭伦和克里斯提尼

的改革,还先后确立了雅典城邦国家多元复合的政

治制度。实际上,早期雅典城邦制的政治体制也是

一元集权的,国家权力结构的中心就是元老院,它是

集立法、行政和司法于一身的。梭伦的政治制度改

革第一次打破了这种制度结构,新设立了四百人会

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拟订议程、预审

提案,拥有立法权。他还设立了陪审法庭,陪审员从

四个等级公民中选举产生,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拥

有司法权。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则进一步巩固和扩

大了这种新型的多元复合的政治制度。他以五百人

会议取代了四百人会议,其成员由十个选区各选50

名代表组成。五百人会议不仅拥有审议权而且还拥

有一定的执行权。他还颁布了贝壳放逐法,此法规

定公民大会可以用贝壳或陶片作为表决票,用投票

表决的方式放逐任何有害国家的人,不管这个人是

否身居高位,握有重权。希腊城邦政治体制的另一

个典型是斯巴达,它是一种贵族共和政体。斯巴达

国家设有两个国王,主持审理案件和某些重大的祭

祀活动。这种一个国家拥有两个国王的情况,在中

国古代“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

中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斯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是

元老院,拥有国家所有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国家还

设有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可以选举产生五个监察官。

这些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官对于国王拥有绝

对的监察和监督的重权,具体体现在对国王拥有控

告权、裁决权、督兵权、审判权,甚至拥有在特殊时期

取消国王资格的权力。与此比较,上述古代希腊城

邦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制度特征,在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中是完全没有经历过的,也是不存在的。

罗马帝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

度也颇为不同。元首时期拥有“奥古斯都”称号的屋

大维,其拥有的绝对权力是元老院授予的,“元首”之

义是第一公民。然而,中国古代的专制皇帝却是“天

子”,其专制权力是“神授”的。

至于西欧中世纪国家的封建政治制度,则是一

种立体的多中心权力系统,维系这一系统的是一种

中世纪的契约关系及法律体系。西欧中世纪封建政

治制度,并不是一种一元单一的专制集权的政治体

系,而是一种多元或多中心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了

中央国王的政治权力、地方贵族的政治权力以及教

会的政治权力。这三种主要的政治权力主体相互对

立、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形成一种交叉复合的政治

制度系统。在法兰克封建王国时期,作为最高统治

者的国王并未拥有过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国王在

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时,并不象中国古代的皇帝那

样可以自行其事,可以做到“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

上”,他必须经过贵族会议的合法程序,而贵族会议

则是体现国王、各级贵族和大主教多中心权力意志

的政治机构。贵族会议正是西欧中世纪封建政治制

度的一个主要特征,这种政治机构在中国古代政治

制度中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此外,法兰克王国的

最高官员宫相是由大封建主会议选举产生的。在查

理大帝时期,全国分为98个郡,郡的长官由地方大

贵族担任。这样一些政治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秦

汉以后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是不存在的。早期的

法兰克王国,实际上是一个被封建“公国”和“伯爵

国”割据的徒有其名的国家,各国的封建领主都是独

立的,国王只是众多贵族中间的“第一个”,权力非常

有限。在国王之外,封建国家设有称为“库里亚”大

会的封建主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国家一切重大的军

政事务,甚至有权罢免国王和选举国王。这样的情

况,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史中也从未出现过。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政体,

与上述世界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政治制度类型都不

相同。它没有出现过像希腊城邦制时期建立在多元

基础上的古代民主和共和政体,也没有出现过像西

欧中世纪封建时期那样的多中心政治体系。中国古

代政治制度是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体。这种政治制

度类型的基础是血缘关系,主要体现为血缘家族关

系,其核心是父子关系演化为国家政制制度的君臣

关系。血缘关系是关键词,是解释和理解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类型的钥匙。吕思勉认为:“古代天子诸侯

间之关系,实系宗族之关系。”(4)(P·373)宗族关系就是

血缘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这里专指先秦时期。然

而,实际上这种血缘关系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基本

特征之一,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所有时期。

在宗法家族式政治体系中,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是

合二而一的,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放大了的父子

关系,所谓“君前臣名、父前子名”是也。君主是国主

君父,大臣则是家奴臣子。父亲作为一家之主是独

一无二的,因此,君主作为一国之主也是独一无二

的。于是,这种建立在血缘父子关系之上的君臣关

系,赋予了国家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不受

约束的权力。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型构出

一种绝对的权力,这种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是受到

血缘关系保证的。与欧洲中世纪封建政治制度中君

臣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同,这种源于血缘父子关系的

君臣关系,缺乏法律基础,法律规则难有作为,常常

形同空文。君臣之间奉行的是一种出于孝的忠诚,

而不是一种具有法律保障的出于约定的忠诚。在这

种类型的政治制度中,保障君臣双方权力与地位的

是君臣关系,而不是法律。维护一种良好的君臣关

系,是政治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律关系在君臣关

系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君臣关系重于法律关系。此

外,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其君

臣关系之间必然缺乏一种权力与权利的结合和平

26

衡。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高居于臣子之上,随时可

以凭借君主的地位为所欲为,而臣子则只有一种绝

对的义务,臣子在君主面前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

利地位的。在这种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的框架下,

君主为主而臣子为奴的状况是极其正常的现象,这

也正是作为古代政府首脑的宰相,在皇帝面前也要

自称是“奴才”的一个最重要的制度原因。

具体而言,在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中,由于血缘

关系是其主要的特征,因此专制集权就是其必然的

结果。国家政治化了的父子—君臣关系中的主角

———皇帝与官僚就控制了所有的政治权力,这个古

代国家就变成了官僚帝国。除了皇帝和官僚以外,

几乎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可以染指政治权力。一部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实际上就是一部皇帝与官僚

的政治权力分配史。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式政治制

度,完全不同于古代西方的希腊城邦制及中世纪封

建的政治制度,在西方历史上,政治权力不仅被君主

和官僚拥有,而且也被全体公民、贵族,甚至教会拥

有。西方历史上的一些专制君主往往不是制度的产

物,而是时代的产物或个人意志的产物,因此遭到人

民的反抗,专制君主就是历史的罪人。中国历史上

的专制君主则是制度的产物,因此人民并不反抗专

制皇帝,他们往往将希望寄予仁慈的皇帝,他们反抗

的只是皇帝中的暴君。事实上,专制集权的政治制

度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曾经存在过,可是其程度

却不尽相同,然而,中国古代宗法家族式的政治制

度,在专制集权的程度上是最为极端的。其主要原

因就在于血缘家族的父子关系转变为国家政治化了

的君臣关系之后,皇帝和官僚就完全垄断了一切政

治权力。因此,对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家族

式政治制度来说,专制集权是与生俱来的,除非血缘

关系变为契约关系或法律关系,否则,其专制集权的

本质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血缘

关系是政治制度专制集权之源。

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治制度的另外一

个特点就是家国同构,国家等同于一个扩大了的家,

国家政治制度的建构形同家族结构。先秦时期,国

王是天下大宗,而小宗则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

秦汉以后,在政治制度的结构中,皇帝为国家独一无

二的最高统治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整个国家就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因此,

皇帝既是君主也是国父,是国家这个大家、“天下之

家”的家长。而皇帝制度则是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

制集权政治制度中的最高层次的制度,犹如现代国

家的宪政制度,具有核心地位。皇帝制度的定位为

整个古代政治制度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原则,构造了

一个基本的框架。

在皇帝之下设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机

构,其中的宰相机构则为各级机构之首,宰相则为百

官之首。其实,宰相这一称号最初的时候是贵族家

的差役,后来逐渐变为贵族家的管家,战国时期又上

升为诸侯的总管,秦汉之后才成为政府首脑。在中

国政治制度史上,宰相只是一个通称,各个朝代的具

体名称各不相同。宰相之所以能够成为政府之首,

其主要的原因正在于他是皇帝身边的管家、“秘书”。

纵观宰相制度的历史演变,我们不难发现,历朝宰相

机构和宰相的名称,都会发生与前朝不同的变化,几

乎每朝的宰相机构与宰相名称都不完全相同。秦朝

和汉初称丞相和丞相府,以后被三公之名所代替;东

汉初年尚书台和尚书令地位渐重。到了魏晋南北朝

时期,便有了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机构以及尚书

令、中书令、门下侍郎等相继成为宰相机构和宰相名

称。隋唐时期是三省制,以后又有了同中书门下政

事堂。宋朝以中书门下设于禁中,又以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参知政事等为宰相。在这种多变的的特征

中,反映出一种历史现象,即历朝的宰相机构与宰相

全部都是从皇帝身边侍从、秘书转变而来的,因其服

侍于皇帝身边而被授予“国之大家”的重权。

中国古代的政府实质上是皇帝之大家的管理机

构,它不象现代政府是一个服务于社会和公民的管

理机构,是对社会和公民负责的。因此,家国同构的

古代政府只对皇帝负责,正如《新唐书·百官志》所

言:“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说到底,宰

相不过是一个皇帝的总管家而已。但是,也有人认

为,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中,皇帝与政府是分开的,皇

帝是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宰相是政府领袖,代表政

府。其实这是用现代政府的建构和理念去比照中国

古代政府,是出于主观判断。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

代政治制度中,皇帝与政府是一体的,政府其实就是

皇帝的管家。政府首脑宰相只是辅佐皇帝,有权参

与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而最后的决定权从来都在

皇帝的手里。皇帝与宰相的关系就像国父与总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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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6期学术专论

的关系,宰相以辅弼天子为天职,如“丞相”之意是:

丞者承也,承受之意,相,助也。皇帝是国之大家的

君父,宰相只是帮助皇帝管理这个国家的。中国古

代政府的宰相从来不象现代政府首脑那样,拥有完

全独立的行政权力,在家族式政治制度中,宰相向来

都是皇帝管家。宋朝的徐自明所著的《宋宰辅编年

录》中说:“居元首者,实赖于股肱;济大川者,必资于

舟楫。”这段话既道出了皇帝和宰相之间的真实关

系,也说明了宰相其实就是皇帝的管家。在中国政

治制度史上,自秦汉到明清,历朝都有忠实辅弼皇帝

的名相。据《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房玄龄是唐太

宗的名相,一身以辅佐天子为重,即使在病重之时,

亦不忘检讨自己有负皇帝之事,唯恐因此“孤负圣

君,则死有余责”。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皇帝

与宰相的关系正是这样一种“大家长”与总管家的主

辅关系,而不是一种法律的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

政府只对皇帝负责,宰相机构是如此,其它的中央政

补充:

府机构也是如此。秦汉中央政府的诸卿制度,其职

责权限多数是皇帝、皇家和皇族事务,“国家”事务是

围绕着皇家事务的。如秦汉时期诸卿中的少府卿,

其职责就是掌管山海池泽之税,以为皇帝私藏,凡皇

帝衣食住行,医药供奉,园林游兴,器物制作等,皆领

少府,其长官秩中二千石。少府机构之大,属官之

多,地位之高,在中央诸卿之中位居第一。又因其侍

俸皇帝身边,所以其属官在秦汉以后,如尚书令等皆

发展演变成宰相机构。

此外,地方政府机构也是如此。先秦时期,受封

的各级贵族就是地方政府。秦汉以后,各级地方政

府就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他们没有自己自治的、

独立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他们只对中央负责,奉

命对地方进行治理。从地方组织机构的起源来看,

地方最低一级政府机构———县,最早就是以宗法家

族为基础的贵族“采邑”,战国以后逐渐演变成为地

方政府机构。县的规模大小就是以家族数目的多少

来划分的,“大县二万家,中县万五千家,小县万

家。”(5)县作为古代地方政府机构,一直没有发生过

变化,可见它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治体制中,不可

替代的重要地位。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制集权的政治

制度中,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建构是没有边界的,可

以一直延伸到最底层,将社会的层面全部侵吞。虽

然,政府机构的最低一级是县级,但是在县之下的乡

里等基层政权组织,一直是附属于政府的。在那里,

“大国之家”的政权组织与宗族、家族和一家一户的

家庭连结了起来。

这种类型的政治制度再一个特点,就是宗法家

族化的统治工具性制度。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的政

治制度中,国家所有的政治制度都是围绕着皇帝,所

有的制度都是为了皇帝、皇家的“家天下”统治建构

的,是皇帝私人专制统治的工具,是工具性的政治制

度。在宗法家族的政治制度中,这些制度的公共性

质和私人性质很难划分,对于皇帝来说,这些工具性

制度既是公共的,也是私人的,他可以用这些制度为

公共利益服务,也可以用这些制度为私人利益效忠。

然而,从本质上讲是私人性质的,是为巩固皇权、效

忠皇帝而存在的。这些统治的工具性制度主要包括

官僚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事实上,韦伯在研

究家产制的时候,就详细地论述了“家产制的统治工

具”,“家产制统治者个人的随从们,出于对他的传统

身份地位的尊重而服从他。统治者可以利用这种信

念,把他的权力扩大到处于他的直接统辖之外的疆

域和人民之上,尽管这些人民可能并不相信他的正

当性。通过这种方式,控制军事力量和行政机构(它

们全都效忠于统治者个人)的权威,可以创立一个苏

丹式专制政权。”(6)(P·366)

在统治工具性制度中,首先是官僚制度。任何

大规模专制统治,都必须拥有一个大规模的,执行统

治者个人意志的政治组织。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

体中,更是如此。秦汉在建立了统一的“家天下”的

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国君主集权与部落共主

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封建制度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袭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顺序进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水德,水德尚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与水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高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水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不讲究"仁恩和义";与水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秦始皇还确定了一套与皇帝地位相适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择时进行活动。秦始皇在咸阳附近仿照关东诸国宫殿式样营建了许多宫殿,并于渭水之南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宫。咸阳宫殿布局取法于天上的紫微宫,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处,天下一统的象征。秦始皇还在骊山预建陵寝,墓室中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他采取这些措施,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灌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皇权神秘观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皇权的加强和神化,郡县制的全面推行,体现专制皇权的官僚机构和各种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完备和统一,皇帝对军队控制的加强等等,这些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的条件下是维持封建统一所不可少的条件。但是这种政治制度对百姓的束缚极大;而且它对经济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可以转变为阻滞作用,这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为显著。防止封建割据的措施焚书坑儒长期分裂局面造成的影响,使秦始皇非常关心六国旧地的动静,担心六国旧贵族图谋复辟。为了防止割据的再现,秦始皇把六国富豪和强宗十二万户迁到咸阳,另一部分迁到巴蜀、南阳、三川和赵地,使他们脱离乡土,以便监视。他把缴获的和没收的武器加以销毁,在咸阳铸成十二个各重千石的钟。

秦汉时期确定的政治制度也是秦汉之后的封建王朝确定的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的封建王朝在秦汉政治制度上有所调整和改变,但是基本政治制度不变。

秦秦桧跪像研究论文

据说秦桧与妻子王氏在东窗下定计,以“莫须有”罪名谋害忠臣岳飞。明宪宗成化十一年,乙未科进士常熟名士周木在杭州任浙江布政使,为表达人民对民族英雄岳飞的敬仰及对权奸秦桧厌恶憎恨之情,用铁铸造秦桧夫妇跪像后因天长日久,风吹雨打,两具跪像均成为形象模糊的烂铁。

历史上的秦桧因为诛杀岳飞,而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陪同他一起跪在岳王庙面前的还有他的妻子王氏。古语有句话说得好,罪不责家人,那么为什么他的妻子却要陪着他一起遭受千百年的世人唾骂呢?

这里面可能不但有后人的扭曲报复思想在内,更可能是因为秦桧老婆才是一家之主,而秦桧本人也是一个怕老婆的小男人吧!历史记载,南宋时期的权相秦桧是没有后代的,夫人王氏并没给他生出孩子,秦熺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是王氏报养的一个小孩。不过,秦桧在外面是有一个私生子的,名叫林一飞,本来想让儿子认祖归宗,却因为害怕老婆的权威,始终没能如愿。这样一个能够诛杀岳飞的枭雄,怎么会害怕老婆呢?

这就和王氏的出身有关系了,王氏是北宋时期著名宰相王珪的孙女,李清照的母亲是她的姑姑,所以根据宋人庄绰之鸡肋编中记载,她们两人应该是表姐妹的关系,这样算下来秦桧也应该管李清照叫大姨姐。这样一个世家门阀在古代的势力肯定是相当强大,相信秦桧背后如果没有王家的支持,肯定无法平步青云登上权相的位置。

史书记载,秦桧从公元1115年进士及第开始进入官场,到登上人生巅峰的1131年成为一代权相,仅仅用了16年时间,这绝对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实力。如果说背后没有夫人王氏家族的支持,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那么王氏家族在岳飞之死上面又有着什么样的干系呢?秦桧的所作所为是不是代表着王氏家族的意愿呢?这件事情在史书上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传说秦桧杀害岳飞时,曾与妻子王氏在东窗下定计,后人遂以“东窗事发”比喻阴谋败露将被惩治。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在诛杀岳飞这件事情上,秦桧是给皇帝背了锅。

我觉得这个雕像记录了他们的行为,然后这样的雕像对一些不喜欢他们的人来说也是一种满足感,这样的雕像有它存在的意义。

明宪宗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常熟人进士周木到杭州任浙江布政使,为表达当时人民对民族英雄岳飞的敬仰及对奸臣卖国贼秦桧厌恶憎恨之情,重修岳飞墓,并首次用铁铸造秦桧夫妇跪像。后因天长日久,风吹雨打,秦桧夫妇的两具跪像成为形象模糊的烂铁。这是历史上第一次铸造秦桧夫妇的跪像。

先秦秦汉齐鲁女性研究论文

张爱玲小说的中心思想:在女奴时代谢幕的今天,女性角色的归属所在,张爱玲否定当时女性的生存方式,希望女性能挣脱文化的,历史的,生理的,心理的等等诸多枷锁般的桎梏,成为自在的女性优美的生存。 张爱玲是富家小姐出生,她的外婆是小妾。裹着小脚。她的母亲和父亲离婚了,父亲娶有小妾并且和小妾吸食大麻,最后败坏家产。母亲离婚后去欧洲。张爱玲的父亲几次说要杀死张爱玲,张爱玲从父亲那逃到母亲那,母亲对张说:“要么嫁人,用钱打扮自己;要么用钱来读书。”爱玲缺乏父爱,因此有恋父情结。这也是以后她和汉奸胡兰成恋爱的原因之一。 别人都说张爱玲是富家小姐,张爱玲却说“我是靠自食其力的劳动人民。”张爱玲三岁便把唐诗三百首拿下,七岁时开始写自己第一部小说。她曾经犹疑是要做一个钢琴家还是画家。她是一个天才。但生活的琐碎中她的自理能力却可以说是个白痴。后期帮香港电影公司做编剧,并且参加研究红楼梦,成为红学家。一生作品无数。 张爱玲的自传中说到自己创作的《倾城之恋》拍成电影后,好多女人喜欢。原因:人都说二八年华,而《倾》中的女主人翁白流苏年近三十还能找到一个有钱又帅气又风流倜傥的男人范柳原,这给了很多女人一个梦。而流苏也在看不起自己的家人面前出了口气,又给大龄单身或离婚过的女人们“争一口气”。但张爱玲自己说,《倾》并不是个好的圆满结局。流苏的家人嫌流苏是个离婚大龄女人,处处刁难流苏。家里一片的女儿,把小的宝络嫁给从国外回来年轻有为的富豪范柳原成了家人的首要事情。而最后范看上的居然是流苏。窥见上海这家子的生存法则后,从故事一开始到结束这就是个悲剧。柳原不想让任何女人束缚住自己,包括他爱的流苏。柳原不要婚姻,他惧怕婚姻。而流苏有脑子,她要的就是名份。但流苏也不想成为其他那些太太那样无所事事,整日吸食大麻。在男女主人翁斗智斗勇几回合后,发生了香港沦陷,身处在战争的爱情,在历经考验后,柳原终于在危难之际害怕失去真情,害怕失去流苏,也怕自己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终于娶白流苏当了正式的太太。要是没有了香港沦陷,也就没有这“圆满”的结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张爱玲说了,两人都不是在大时代中的英雄,他们没有去参加反抗侵略。而流苏和她的家人以婚姻做生存的理念只会成为妇女永远的悲剧。 《连环套》和《金锁记》就直接凸显了旧社会没有文化女人靠婚姻生存的悲惨结局。《连环套》中的霓喜从小被卖给个印度商人做妾,为了做正室,几经波折,最后被丈夫雅赫雅赶出家门。之后又找了几个男人跟他们“完婚”,有的是有结婚,有的是没结婚。“汤姆生两手按着桌子站立着,茫然看着她,就像是不记得她是谁。霓喜忽然觉得她自己的大腿肥唧唧地抵着写字台,觉得她自己一身肥肉,觉得她自己衣服穿得过于花哨,再打扮些也是个下等女人;汤姆生的世界是浅灰石的浮雕,在清平的图案上她是突兀地凸出的一大块,浮雕变了石像,高高突出双乳与下身。她嫌她自己整个地太大,太触目。汤姆生即刻意会到她这种感觉,她在他面前蓦地萎缩下去,失去了从前吸引过他的那种悍然的美。”当女人认为肉体是自己的本钱的时候,她也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她笑道:‘发利斯比我小呢!年纪上头也不对。’那印度妇人顿了一顿,微笑道:‘年纪上是差得太远一点,他的意思是……瑟梨塔……瑟梨塔今年才十三,他已经三十一了,可是他情愿等着,等她长大。你要是肯呢,就让他们订了婚,一来好叫他放心,二来他可以出钱送她进学校,念得好好的不念下去,怪可惜的。当然弟弟妹妹也都得进学堂。你们结了这头亲,遇到什么事要他帮忙的,也有个名目,赛姆生太太你说是不是?’霓喜举起头来,正看见隔壁房里,瑟梨塔坐在藤椅上乘凉,想是打了个哈欠,伸懒腰,房门半掩着,只看见白漆门边凭空现出一只苍黑的小手,骨节是较深的黑色——仿佛是苍白的未来里伸出一只小手,在她心上摸了一摸。霓喜知道她是老了。她扶着沙发站起身来,僵硬的膝盖骨咯啦一响,她里面仿佛有点什么东西,就这样破碎了。”女人老了也就没人要了,她的女儿还是可以利用的。 《金锁记》中的七巧悲惨的一生就被她名存实亡的婚姻所控制,不单害了自己,还连带去害自己的子女们。七巧也是个瘾君子, 大麻是她生存下来唯一感觉到幸福快乐舒心的溯源。七巧是无知的,是典型的旧社会婚姻奴隶,被婚姻的大锁锁了一生,即使离开争夺财产的婆家那所宅门,她也被锁得紧紧的,世代锁下去。 《花凋》和《琉璃瓦》也是两部有相似之处的作品。作品中的女主人翁们被家人要求找婆家分别经历了不同的命运,揭露了丑恶的旧社会当时民众的生活艰难以及想靠攀附资产家庭的可悲现象。《琉璃瓦》中的家庭偏偏生的都是女儿,父母张罗女儿们一个一个嫁了“好人家”,偏偏到了小女儿心心这儿,来了个“不听话”,玩上了自由恋爱。 《红玫瑰和白玫瑰》中的男主人翁佟振保也还算老实,出生草根,凭借自己的努力有个好工作。但人家的艳福也不浅,有着红玫瑰和白玫瑰,还有其他灯红酒绿的地方各式的花朵们。女人们最后都是老了,都会腻的,男人却仍可以在社会的宽容下继续猎奇。当然,为了不辜负社会对他的期望,振保结果还是选择重新做个好人。 《色.戒》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写照了。《色》是张根据一个真实的事件改编创作的。一个爱国的,要杀汉奸的女大学生王佳芝却被“汉奸”俘虏了心,临杀老易时放他一马。而汉奸易先生却为了自己的生存选择了杀掉女大学生王佳芝。在杀易先生的路上,佳芝一直在想老易是不是真心爱他。而老易“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男人在感情上是理智而又自私的,女人在理智下,还是会为了感情而自我毁灭的,这是男女对待感情的一个不同。也是女人“劣根性”的一种。 没有特别,最爱的还是《十八春》,又名《半生缘》。《半》中的女主人翁顾曼桢是迄今为止我最佩服的女人之一,在旧社会的种种“陋习制度”下她决不屈服,靠自强自立,一天做三份工养家,也决不步姐姐顾曼如的后尘做舞小姐。而最后嫁给祝鸿才也不过又是女人的“劣根性”作祟,她误以为赵世钧已经和翠芝结婚了,她就故意把自己毁掉,“自杀”嫁给祝鸿才,做了生平最错的一件事。后来就费尽周折和祝鸿才离婚,自己带着儿子继续独立。曼桢也是少有的不虚荣的女人,一点也不怎么打扮,自然清新。而翠芝作为一个富家出生的小姐,读大学也是为了嫁给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少爷。因为作为一个富家女,决不能出来抛头露面工作。翠芝也曾说过羡慕曼桢那样在外面做事,能够自己独立,充实。而翠芝和世钧结婚后整天就是和无知的富太太们攀比财富、打扮和奢侈的消费,世钧也从来没爱过翠芝这样的女人。最能和曼桢对比的是姐姐曼如。曼如是个可恨又可怜的旧社会产物,她为了维系自己赖以生存,但又摇摇欲坠的和祝鸿才的婚姻,居然设计让妹妹曼桢被姐夫鸿才强暴并关押起来产下儿子。故事最后,鸿才还是没改恶习,并没对曼如好。旧社会牺牲了曼如,曼桢成为鸿才这类人的玩物,牺牲了世钧和曼桢这对情投意合的男女的真爱,我每每看《十八春》都要哭,在曼桢那悲惨的命运中好像和她一起在经历这种撕心裂肺的惨痛人生。 姐姐曼如为了婚姻,取悦丈夫祝鸿才,去牺牲自己的妹妹曼桢的终生幸福,让人替曼桢唏嘘不已之余,对万恶旧社会女卑男尊的社会制度、地位感叹。 张爱玲的小说中很多都会有一夫多妻的段落,而这样的家庭面临的都是没有真爱,而只能又是为家产争夺而最后酿成悲剧。现实中,张看得太多了,自己的父母也是旧社会婚姻的牺牲者。 《流言》和《传奇》是张爱玲的名著,而张爱玲自己本来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段传奇呢? 胡兰成就是在一次看到张爱玲的《封锁》后想认识这个女孩。张爱玲旺盛的创作时期都是在她十七,八岁的时候,另人诧异一个少女会有如此的思想。她被誉为鲁迅之后又一个追寻人类真谛的人。她的曾祖父是清末大臣李鸿章。后来胡兰成抛弃了她。她第二任丈夫是美国的赖雅。

有关对女性文学的认识为:女性文学虽然也称为女性解放文学、女性主义文学,但根据郑英子(韩国文学批评家)的看法,女性解放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都只是女性文学领域中的分支,女性文学一般指具有女性性质或由女性执笔写作的文学。

女性文学的视野是开放的、发展的系统,而不是封闭静止的,应该是女作家基于性别主体意识、性别视角表现的关注女性命运、女性情感、女性生命的文学,或者是基于超性别意识(隐含性别主体意识)、超性别视角(隐含性别视角)表现的包括女性生存在内的、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文本。女性文学仍是一个有待探索和完善的命题。

女性文学充分表达独特的女性魅力和奇特理念,完善人性本身精华,展现各阶段女性充当的角色,挖掘出灵魂最深处的独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些呐喊、那些彷徨、那些轻浮、那些坚强,体会着女性独有的信仰理念。

女性文学研究其价值:

1、审视现代社会由于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在性别意识、性别观念、性别文化、性别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很多不和谐因素。

2、对性别文化解构和建构,对父权社会制度解构,并建构新的性别文化,既体现男性价值观也体现女性价值观,只有这样社会才有可能和谐地发展。

3、发现和展现女性独特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女性在感知、认知和评价上具有独特的生命体验和审美魅力,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呈现出不同于男性作家的独特的美学价值。

4、女性以自身的性别意识和生命体验探讨人类和社会的问题,探讨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的途径,从而更好地完善人类文化建设。

在中国文学史上,文学著作对于女性的态度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如你所说的《氓》叙述了一个女子从恋爱、结婚、受虐到被弃的过程,感情悲愤,态度决绝,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和损害。虽属叙事诗,但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是,仍然能看出这个女子的洒脱和倔强,“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就能够体现这一点。 自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以后,不可避免地,男性作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升高,而女性因为先天的原因无法如男人般适应社会对于力量和效益的要求,所以日益攀附于男性。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当然,连鲁迅先生都曾经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过“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也就证明了中国女子在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是饱受欺压的一方,但是色彩鲜明的女子以及中国文学史对于她们的肯定也是有的,就如你所说的花木兰,当然,也应该看到,花木兰之所以能够如此盛名,也是因为她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女性的身份,是作为男性角色扬名于世的。 而古代有很多小说,就曾将才貌双全,德艺双馨的女子视为反面教材,将不幸沉湎于男欢女爱之中的错误全部归到她们身上,因果循环,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尤其是一部中国思想史在其中所起的作 用。从礼仪中提及的三从四德开始,到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再到宋明理学的出现,一步一步束缚妇女的言行,牵制了人们的思想,而若是女子稍有出格,则后果可想。可见,中国文学史对于女子的要求和看待还是相当苛刻的。 当然,凡事都应具体看待,何况女子本身就有好坏之分。像飞燕合德之流确是为人不齿,但也有红拂,秦淮绝艳等出尘女子。 欢迎阅读《作文:抓蝴蝶》,“查字典”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一年级作文”,请随时关注! 这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楼下院子里去玩,来到小花园里,我发现枇杷树上挂满了金黄色的枇杷果,樱花树和樟树又长高了。

秦汉史研究论文集

一 学科理论研究有新意 尹国蔚《历史地理学科性质评议》(载《史学理论研究》第2期)一文,回顾了中外学者关于历史地理学科性质的历史说、地理说、边缘说等各种观点,比较分析了关于这一理论问题中存在的四种矛盾,即二元性论、边缘与非边缘之争、自然与人文之争、历史地理从属于现代地理的自相牴牾,认为时至今日,对历史地理学科性质的认识不应再囿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同学科出身的人从事这项工作正好说明历史地理学的博大精深,因而他将历史地理学重新定义为:它利用历史学的方法而非历史、利用地理学的方法而非地理,与历史、地理相关而非介于其间或边缘,它是一门关于有史以来自然与人文地理现象兼包并蓄的独立的综合性学科。这个观点正确与否有待于学术界的检验,但这种勇于探索、对传统观点提出挑战的精神则是值得提倡的。 龚胜生《历史医学地理学刍议》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4辑)一文,提出了创建历史医学地理学的设想。他认为:历史医学地理学是研究历史时期人类疾病、健康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关系及其空间分布变迁规律的新兴学科;这门学科不仅对地理学、历史学、灾害学等学科理论体系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地方病防治、人口优生优育、中药资源开发与保护、环境变化、健康预警等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主要研究领域有历史疾病地理、历史健康地理、历史药物地理、历史灾害医学地理、历史医学地理学史、历史医学文化地理、历史环境医学地理、历史军事医学地理等;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文献分析、野外实地考察、医学地理制图等。 二 历史时期河流海岸研究新见迭出 本年度长江中游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那么发生洪灾的历史原因又是什么呢?邹逸麟《关于加强对人地关系历史研究的思考》(《光明日报》1998年11月6日)指出:这场洪水向我们敲响了环境失衡的警钟,认为历史上人与水争地、与林争地,将大量荒山湖荡开辟为万顷良田,是以牺牲环境平衡为代价的;因此他呼吁:“现在应该静下心来,实事求是地研究迄今为止的我国全部人地关系发展的历史,分析其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蓝勇也在《光明日报》撰文(见1998年9月25日《历史上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及其危害》一文)探讨长江水灾的根源,认为宋代以后、尤其是明清以来长江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不仅影响了上游的生态环境,还加重了长江中下游的洪涝灾害,上游含沙量急增,促使中游河道日渐淤升,形成悬河,同时上游涵养水源功能削弱,使上游洪水无所阻碍,洪峰增大,造成中游堤防危急。文章特别强调:“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最大限度地加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能性。”刘沛林《历史上人类活动对长江流域水灾的影响》(《北京大学学报》第6期)认为:长江流域水灾频率的增强,基本上是与历史上地区开发的进程同步的,指出:“过度的垦荒引起严重的生态失控,进而导致水土流失,河湖淤塞、加上围湖造田,最终成为引发和加剧流域洪涝灾害的直接原因。”关于长江的研究,中国社科院重点课题《长江三峡历史地理研究》已通过专家鉴定,不久将公开出版。 黄河在东汉以后长期安流800余年,这是谭其骧等老一辈历史地理学家的著名观点。《地理学报》第5期上有赵淑贞、任伯平《关于黄河东汉以后长期安流问题的再探讨》一文,对这一观点提出商榷,认为决溢次数的多寡并不能等同于洪水、泥沙的多寡,对历史上森林、草原恢复的能力也不能估计过高,认为东汉以后黄河河道行洪能力有所提高、水患史料缺失,均是导致“安流”局面的因素。本年度松花江、嫩江流域也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而关于松花江源头的说法,历史上至少有南源(第二松花江)说、北源(嫩江)说和南北二源并存说,这极不利于全流域防洪体系的完善和协调。谢永刚《关于松花江河源问题及其主流认定过程的历史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4辑)一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论述了松花江各河段名称的演变和对源头认定的变迁,指出隋唐及其以前嫩江与松花江干流同名难水、难河,江源认定为北源;辽、金时才转为南源说,并一直承续下来;但无论从河流长度、流域面积还是年径流量来说,嫩江应是松花江正源。松花江长度为2309公里,应为我国第三大河。 一般认为,黄浦江水系的吴淞江下游及入海口在明代有过一次人为的摆动。傅林祥《吴淞江下游演变新解》(《学术月刊》第8期)一文全面考察了这一演变过程,认为这是自然演变的结果,并不存在明初的人工改道,明代数次治江只是确认了这个自然发展的结果而已。�上海地区和莱州湾历史海岸变迁研究本年度有显著进展。张修桂《上海地区成陆过程研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历史地理》第14辑)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例如传统认为是唐代海岸线的下沙沙带海岸,他认为不迟于东晋初年时业已形成;下沙捍海塘的位置也不在南汇下沙镇,而是今浦东里护塘故址;里护塘始筑年代也并非传统认为的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而是北宋皇佑年间吴及所筑,对旧捍海塘位置与年代的争鸣也作了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对上海地区成陆过程作了重新概括。王守春《公元初年渤海湾和莱州湾的大海侵》(《地理学报》第5期)根据西汉时期在莱州湾沿岸滨海地带设置的诸县在东汉时被废弃、东汉时渤海西部和南部沿海地区诸郡国的县均人口居全国之首、以及《水经注》中记载的有关事实,揭示和论证了西汉末年不仅在渤海湾,同时也在莱州湾发生的一次大海侵,认为此次海侵持续时间至少在一个半世纪以上,海侵影响范围有可能达到4米等高线甚至更高。 三 自然环境变迁研究继续受到重视 人类只有一个家园,如何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已是一个世界性的共同话题。 邹逸麟《我国古代的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刊《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以先秦、西汉时期为例,探讨了我国古代的环境意识、产生这种意识的历史地理背景和不合理的环境行为及其后果,认为古代人民的环境意识是很强的,反映了我国自然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很多地方环境还十分脆弱。李并成《河西走廊汉唐古绿洲沙漠化的调查研究》(载《地理学报》第2期),运用考古学、地理学的方法,实地调查了河西走廊民勤西沙窝、古居延、古阳关等十片汉唐古绿洲沙漠化区域,揭示了它们的分布特点和形态结构特点,认为古绿洲沙漠化主要发生在汉代后期以后,最晚的延及明代中期,沙漠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为方面。王建革《马政与明代华北平原的人地关系》(《中国农史》第1期)通过分析人、马、地之间的关系,探讨了明代华北平原农业系统内部生态关系的变化。高俊虎《三百年来承德地区地理环境演变趋势初探》(《干旱区研究》第2期)认为自清朝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承德地区地理环境演变的趋势是干旱程度逐渐加强,水土流失、植被减少趋势明显。今天对历史上环境恶化过程的研究,并不是一味责备古人,而是了解环境恶化的内在原因,根据今天科技水平去改造和保护我们的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四 历代疆域与政区研究仍是历史地理研究的强项 周振鹤《中国历代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的关系》(刊《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运用政治地理学的一般原则,对从秦到清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统县政区与自然地理区划的关系作了深入探讨,发现秦时两者相符,汉代脱节,隋唐契合,宋代渐离,元朝完全背离,明清渐合,经历了循环往复,并且详细探讨了形成这一过程的原因,认为“如何使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环境相一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如何求得天时、地利与人和的配合,以创造农业发展的最佳背景,这就是秦代隋唐政区与自然地理区域契合的原因;但是,当政治需要超过经济动机的时候,政区的地理背景就被忽视了,造成元代行省与自然环境的背离”。按照西方科学发展模式,应先有政治地理,而后才有历史政治地理的研究,但是中国现代地理学中的政治地理分支很薄弱,所以作者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研究在理论上是超前的。周振鹤著《中华文化通志·地方行政制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一书则代表了目前历史政治地理研究的最高水平。 1997年3月,中央决定设立重庆直辖市。从历代政区发展规律的角度来衡量设立重庆直辖市合理与否,学术界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王元林《重庆直辖市建置溯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从自然条件、政区溯源、川东盆西经济差异、巴蜀文化差异四点因素论证了它的合理性。靳润成《从城镇分割到城市自治》(《天津师大学报》第4期)从考察城市型政区逐渐形成的过程入手,认为本世纪初以来城市型政区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是城市近代化的必然产物,是城市得到健康、完善发展的标志,依此规律来衡量我国现行城镇管理体制最突出的缺点是城市型政区的地域化;而重庆设立直辖市后包括八万多平方公里面积,三千多万人口中三分之二是农业人口,是典型的城市型政区地域化,因此他写道:“重庆号称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直辖市,其实更确切的说法应当是一个省”,认为“单纯采用提高城市行政地位、扩大行政辖区的办法,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 以往研究政区都注重县级及其以上的政区,傅林祥《清代的次县级政权与辖区》(刊《东北亚历史地理研究》)则选择清代介于县与乡之间的巡检司和分防县丞厅这些次县级政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它们的辖区、分布、职能和作用,认为总体上呈东部南部地区密、西部北部地区疏的状态。次县级政区研究是个薄弱环节,今后学术界应加强研究。 历代疆域的研究方面,朱玲玲《夏代的疆域》(《史学月刊》第4期)用文献记载与考古材料相结合的方法,揭示出古籍记载中的夏代疆域和考古学上的夏文化及其分布,证明两者分布地域正相吻合,从而加深了对中国文明起源、早期国家形态的认识。钮仲勋《元代“四海测验”中“南海”观测站地理位置考辨》(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2期)逐一检讨了广州说、林邑说、黄岩岛说和西沙群岛说立论的史料依据,认为前二说不值一驳;黄岩岛位置与史书记载比较接近,但据C14测定该岛年龄为470±95年,也就是说700多年前黄岩岛尚未露出水面,因而郭守敬不可能到该岛测量,所以作者认为西沙群岛说较其它诸说为可取。 历代疆域研究中认为“越古越好”、“越大越有利”的观点,本年度有所抬头。《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第5期上有《西藏载入中国版图始见于〈夏书·禹贡〉》一文,主要根据樊绰、康熙帝、刘逢禄三人文辞这三条晚出的、非原始性的所谓“证据”,把“危”字硬等同于“卫”字,认为《禹贡》中的三危是指三个人口较为密集的中心地区,因而将三危比定为卫、藏、康三地,并以此为出发点推定《禹贡》梁州的黑水为今西藏的那曲(在藏语里“那”是黑、“曲”是河的意思),从而认为早在四千年之前西藏地方已载入中国版图。的确,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古”到什么时候? 应该实事求是地研究,并非越古越好,更不能违背历史常理将“古”无限地往上延伸。事实上,该文置一系列《禹贡》研究成果于不顾,不要说对学术界关于《禹贡》成书年代的不同说法一无所知,就连对顾颉刚的《禹贡》撰成于战国时期这一著名观点也不了解,而只是说:“《禹贡》所书之事在大禹之时,迄今已逾4000余年”!可见作者对《禹贡》的认识还停留在七十多年前禹贡学会创办之前的水平上。 五 历史军事地理研究进展显著 陈可畏《楚汉战争的垓下究竟在今何处?》(《中国史研究》第2期)否定了垓下在今安徽灵壁县东南的传统说法,指出在今河南鹿邑县东之说也不能成立,认为垓下是一个地区名称而非聚落名,提出垓下在陈县北部即今河南淮阳县的新观点。 辛德勇《巨鹿之战地理新解》(《历史地理》第14辑)重新审视了有关秦末巨鹿之战的一些地理问题,对几个关键性军事地点的方位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看法,如将项羽北上救赵所经过的“安阳”推定在巨野泽以东、无盐的南侧或西南侧(传统认为即今河南安阳市),项羽北渡黄河的地点应是平原津(而非传统认为的白马津),把章邯驻军的棘原拟定在东临黄河、北近洹水同时也在漳河之南的位置(传统认为在今河北巨鹿县城南七里),认为《史记·项羽本纪》中的“污水”可能为“洹水”之讹等等,从而对整个战役进程进行了重新解释。 李万生《河南之地与三国之争——以侯景叛东魏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史研究》第3期),详细分析了公元547年侯景叛东魏所引起的东魏、西魏、梁共同争夺河南的军事形势及结果,探讨了东魏最终保有河南的三点原因,即梁军缺乏战斗力、西魏和梁没有形成军事同盟、东魏的经济政治军事状况都较好。 胡阿祥《东晋南朝地方州镇略说》(《东北亚历史地理研究》)逐一论述了这一时期荆、扬、雍、江、豫、郢、梁、益等州镇的军事实力及其政治地位,认为这不仅是理解东晋南朝内部斗争的一个关键,也是影响这些朝代疆域变迁的重要因素。 关于战国齐、魏马陵之战战场的今地,向有元城(今河北大名)、鄄城(今山东莘县大张乡)二说,近年又有山东郯城马陵山的新说。徐鸿修等《马陵战址“新说”商榷》(《山东大学学报》第4期)认为,在没有更强的证据足以推翻传统说法以前,马陵战址还是以定在莘县大张乡为好,并且严正指出:“山东郯城县马陵之战研究课题组在坚持和发展《沂州志》误说时所表现的主观片面性和任意添改古书等不正之风,在近年的学术讨论中是罕见的!” 六 历史文化地理研究向纵深发展 古代文化地理的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近年来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本年度的成果显示出这一领域有向断代和区域纵深发展的趋势。 王子今著《秦汉区域文化研究》以论述秦汉时期的基本文化区及其文化风貌为重点,分别讨论了秦汉时期12个文化区的人文社会面貌和民俗文化构成,分析了当时最主要的有突出代表意义的区域文化的特征,着重探讨了秦汉文化共同的形成及其区域文化传统基因(如乡土意识、文化节奏、儒风流布、人口流动等),还对秦汉时期最高统治集团的区域文化观和区域文化政策进行了认真的历史总结,“作者对秦汉区域文化方面的研究有诸多独到的见解,是一部成功的多有创见的著作”(史念海序)。程民生著《宋代地域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也是一部断代文化地理研究的专著。 蓝勇所著《西南历史文化地理》,篇幅多达90万字,共分十三章,以西南地区四川(当时含重庆)、云南、贵州三省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历史时期这一地区的人种与民族、汉族移民与文化嬗变、教育、学术、信仰、丧葬、艺文、饮食、服饰、民居、交通等各种文化要求的地理分布及其动态变迁状况,最后一章划分了西南历史文化地理的综合文化区,并且深入探讨了政区沿革、方言、风俗、地理环境、居民气质性格特征与综合文化区划的关系,堪称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区域文化地理研究专著;此前,学术界对西南历史文化地理的研究一直较为薄弱,“以往的研究多集中在考古、教育、学术、信仰、艺术、方言等文化因素上,且对这些因素在历史时期的空间变化上着力并不多;而对大文化因素中的人种、饮食、服饰、居室、交通等空间变化研究就更是十分薄弱了,本书便有意识在这些方面下了更多一些功夫”(作者后记)。 关于唐代宦官的来源地,传统认为是岭南、闽地。杜文玉《唐代宦官的籍贯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详细统计了迄今有籍贯可考的唐代宦官籍贯分布状况,认为北方籍宦官远比南方籍要多(比例分别为81%和19%),而仅关内一道宦官即占总数的一半以上(52%),传统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不过,南方籍的上层宦官在总数中的比例较北方籍为高,加上朝中专权的宦官多系南方籍,因而凭直觉很容易形成宦官中以闽、岭人居多的错误印象。 七 历史城市地理研究势头良好 历史城市地理是历史地理领域中的热门,以往的研究成果蔚为大观,马正林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编著了《中国城市历史地理》一书,主要概述了城市的起源、城址选择、城市类型、城墙、形状、规模、平面布局、水源、园林、规划等具体内容,并且探讨了历史城市地理学的对象和任务,“此书的出版,标志着城市历史地理这门学科的成熟”(陈桥驿序)。 这一领域的专题论文也颇有深度。韩光辉《〈徐霞客游记〉桂林城市复原研究》(《历史地理》第14辑)揭示了明代桂林城作为省会、府治、县治三位一体行政中心的复合城市的平面布局、建筑设施及其职能与内外交通等问题。他的另一篇论文《中国古代都城户口规模研究的方法与实践》(《中国史研究》第4期)是作者多年从事历史城市与人口地理研究的经验总结,他认为:在中国古代都城市政建置或相当于这种建制的机构出现之后,都城城市户口即由都城自身的行政机构及其所属社会治安机构管理与统计,而不是传统认为的属于附郭之京县;探讨古代都城户口规模及其演变,必须从研究各朝代都城户口的户籍制度及其户籍构成入手;研究古代都城行政管理体制和居民管理系统成为探索各时期都城户口规模的重要方法,而完备的社会治安组织同样为探索有关时期都城户口规模提供了重要资料;结合政治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都城户口规模演变过程的分析,还可以进一步验证不同时期都城户口规模的可信程度。杜瑜《闽粤间对外窗口》(《海交史研究》1997年第2期)着重论述了明清时期漳州、厦门、潮州、汕头、南澳岛港口发展的地理条件,分析了这些港口城市的经济腹地、海外走私贸易及其发展的局限性,认为客观条件限制了它们,使它们难以发展成象广州、泉州那样的对外贸易门户,只能是地方港、中转港,仅仅起到对外窗口的对作用。 八 历史地理典籍与学术史研究成果丰硕 本年度这方面专著有李勇先著《舆地纪胜研究》,深入研究了作者王象之的家世与生平,《舆地纪胜》的成书与流传、在编纂方法上的特点、在校勘与辑佚上的价值、与《方舆胜览》的关系等,并对今本《舆地纪胜》作了辑补(共辑佚文900条)。 本年度这方面有近20篇专题论文,主要集中在对《山海经》、《水经注》、《元和郡县志》、《徐霞客游记》、正史《地理志》的研究上。朱玲玲《从郭璞〈山海经图赞〉说山海经图的性质》(《中国史研究》第3期)把263首郭璞《山海经图赞》的赞文分为八类,详细分析了每类所赞之图的性质,结果认为均非地图,而是一些动植物神怪之类的绘画,从而否定了《山海经图》系指地图的说法。姜福武《盛弘之〈荆州记〉校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第4、5合期)校出曹元忠、陈毅、王谟三种辑本20条24处错讹。王守春《〈水经注〉中〈注〉否〈经〉之考释》(《历史地理》第14辑)对30处注文否定经文情况作了详细的考释。华林甫《论〈水经注〉的地名学贡献》(《地理研究》第2期)对《水经注》的地名学贡献作了重新评价。汪前进《现存最完整的一部唐代地理全图数据集》(《自然科学史研究》第3期)全面分析了《元和郡县志》中的四至八到,发现其中的方向和里程数据是用来绘制地图的,认为整套数据是现在最完整的一份唐代地理全图数据集,其绘图方法是极坐标投影法。孙继民《敦煌所出伯希和文书4648号的写作年代及其研究历史交通地理的资料价值》(《历史地理》第14辑),缜密地考证出该文书写成于后唐长兴三年三月至十一月之间。李孝聪《〈宋史·河渠志〉考证札记》(载《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9月)对该志的刊误、史实进行了翔实的考证,对宋代黄河变迁的历史地理进行了探索。胡阿祥《〈徐霞客游记〉中的地名记述与研究》(《南京大学学报》第4期)对本论题也作了深入的研究。吴必虎《徐霞客的生命路径及其区域景观多样性背景》(《北京大学学报》第3期)运用时间地理学中的生命路径(lifepath)理论研究了徐霞客旅程的时空背景,颇有新意。 在这一领域,徐规《〈宋史·地理志〉补正》(《历史地理》第14辑)、冯永谦《〈辽史·地理志〉考补》(《北方文物》第3期)二文堪称传世佳作。前者积数十年治宋史之功,补《宋志》之缺漏、正《宋志》之讹误,共得107处(内6处系谭其骧先已指出、实得101处),诚为不刊之论;同时指出《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六册据《宋志》绘出成都府路的“江原”系“江源”之误。后者根据文献资料,结合多年来的考古调查与研究,补充了《辽志》失载的中京道10州1军、南京道1军、西京道3州1军,以及隶属关系不详的20州、4军名称、政区沿革及其治所状况。 学术界对罗马天主教传教士马国贤(MatteoRipa)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贡献注意不多,李孝聪《马国贤与铜版康熙〈皇舆全览图〉的印制》(台湾《东吴历史学报》第4期)一文根据作者在意大利拿波里的调查,介绍了马国贤制印铜版康熙《皇舆全览图》的经过、目前收藏在意大利的康熙《皇舆全览图》两种铜版印本与马国贤在拿波里创办中国学院有关的中文地图,以及早期中文地图在欧洲的传播与影响,进而指出:是马国贤把欧洲人用硝酸腐蚀铜版法印制地图的技术介绍给中国人,印制出铜版中国全图,并带回欧洲,才孕育出欧洲人新刻制的、更加准确的东方地图。 关于学术史研究,周汝英《中国古代地理方位标志法探索》(《史学月刊》第3期)将古代标志法区分为五行、八卦两种体系。姜道章《论传统中国地图学的特征》(《自然科学史研究》第3期)从与欧洲地图相比较的角度出发,归纳总结了传统中国地图学的十大特征,即:以天圆地方为基础,计里画方的应用,详于画水而略于画山,地图上表示绘图者的思想概念,方向以使用者为中心的地图定位,行政区划变迁地图为历史地图的主流,地图绘制是政府行为而非私人企业,地图上有许多文学注记,手稿地图占极重要的地位,用高度象形图画式符号表示山和建筑物。 综上所述,本年度的历史地理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与现实紧密结合是一个突出的特点;同时也应当指出,学风问题应当引起各个方面的普遍重视。

王子今著《秦汉区域文化研究》以论述秦汉时期的基本文化区及其文化风貌为重点,分别讨论了秦汉时期12个文化区的人文社会面貌和民俗文化构成,分析了当时最主要的有突出代表意义的区域文化的特征,着重探讨了秦汉文化共同的形成及其区域文化传统基因(如乡土意识、文化节奏、儒风流布、人口流动等),还对秦汉时期最高统治集团的区域文化观和区域文化政策进行了认真的历史总结,“作者对秦汉区域文化方面的研究有诸多独到的见解,是一部成功的多有创见的著作”(史念海序)。程民生著《宋代地域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也是一部断代文化地理研究的专著。<中国古代行旅生活>是古代生活大型丛书,是适应社会文化需要的新举措,也是进行学术领域开拓的新尝试。比较系统具体而生动地秒描述了中国古代行旅生活史。全书从“心理准备““行装与旅费”“行旅送别礼俗”“行旅方式”“旅食与旅宿”“行程与行速”“行礼与行具”“行旅的安危”等方面,从社会史的角度评述了行旅在中国古代社会文明成熟,推动历史进步的积极意义,可以更为真切地了解许多生动具体的历史事实,看到一幅幅绚丽多彩的风俗画卷,领略其中隽永幽婉的意趣风致。反映出中国历史文化的若干重要特色。正文之中,往往是引用典故的堆砌,却少有注释,帮助读者阅读;看起来更像是“古代行旅生活考据”一类的文章。不是说这样写不行,而是这样写没有针对丛书的目标读者是谁们,而造成读者的阅读困难。所以,这一本“行旅生活”是看得最慢的。 目录:一 行诱的心理准备 1卜行择吉 2行神祭祀 二 行装与旅费 三 行旅送别礼俗 1灞桥折柳 2饯别形式的演变 四 行旅方式种种 1徒行时代与徒行阶级 2骑乘形式 3篮舆伊轧 4乘车行旅 5舟筏行水 五 旅食与旅宿 1行旅饮食 2宿息 宿泊 3民间行旅食宿服务业的经营 六 行程与行速 1远行的历史记录 2行旅速度:急脚 快马 飞车 3晓行与夜行 七 行李与行具 1行囊与行橐 2行滕与行缠 3其他随身行具 八 行旅的安危 1行旅交通事故 2贫病转零落 故乡不可思 3虎患及其他山林行旅灾难 4旅途盗劫危患 九 行旅生活百昧 1游学行迹: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2游宦生涯:区区牛马走 趋驰名利牵 3游贾事业:周流天下 无所不至 十 旅人的精神寄寓 1家园忘却酒为乡 2弦管笙歌销客愁 3客舟唱咏与驿壁题诗 十一 软脚·洗尘·接风中国古代行旅生活"的书摘……人们平时常常用“衣食住行”,也就是衣服、饮食、住居、出行,来概括社会物质生活的基本内容。“行旅”,一般是指历时较久、历程较远的出行活动。古代中国文明长期以来一直建立在以小农为经营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之上,从而导致形成了相对封闭的文化传统,也曾经形成了对“行旅”活动存有某种消极偏见的生活观念。《老子》一书中所描绘的理想社会的蓝图,是以“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种彼此严重隔绝的社会生活为标志的。晋代名士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对于“与外人间隔”的所谓“桑竹垂余荫,菽稷随时艺”的社会生活环境的记述,也寄托着大体类同的梦想。与此相应的淡漠交往,厌畏出行的习尚,似乎久已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生活的重要特色之一。尽管民间行旅在传统中国古代的总体社会生活中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行旅促进社会文明成熟,推动历史进步的积极意义仍然是显而易见的。据说民间原本通行以“衣食住”作为主要生活形式的说法,后来孙中山先生有感于近代世界交通与交往作用之重要,力倡加入“行”字,于是始有“衣食住行”之说。其实,早在先秦时代,《荀子·修身》中已经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大意是说,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当遵循“礼”的规范,如此方能和谐有序,否则就会导致祸患。这里所说的“食恢、衣服、居住”,自然也就是“衣食住”,而所谓“动静”,与“行止”涵义大体相近。这可以由《周易·艮(gen亘)》中的一段话得到说明:“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行”和“止”,“动”和“静”,都要合乎时宜,这样才可能接近理想境界的实现。当时人所说的“动”或者“行”的涵义,其实是包括行旅活动的。也就是说,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行旅生活在社会生活总体内容中的地位,似乎并没有完全受到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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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983年再版(1982年获陕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秦国发展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985年再版。3.《中国古代史》(合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4.《简犊概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台湾谷风出版社1987年版。5.《秦汉社会文明》(合著),西北大学出版社 1985年版,台湾谷风出版社1990年版,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再版。6.《雄才大略的汉武帝》,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7.《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8.《法与中国社会》,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9.《秦史》,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2年版。10.《秦汉简史》(合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1.《吕不韦传》,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2.《新编秦史》,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13.《秦汉史》,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14.《长江文化史》(合著),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文章1.《批判〈中国田赋史〉》,《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58年第3期。2.《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究竟何时形成》,《学术月刊》1963年第3期。3.《怎样看待农民战争的“伪降”》,《人民日报》1964年8月19日。4.《略论社文秀之死》,《历史教学》1964年。5.《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生漆的发现和利用》,《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78年第1期。6.《秦人早期历史探索》,《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年第1期。7.《试论商勒变法成功的原因》,《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年第2期。8.《井田和爰田》,《人文杂志》1979年第1期。9.《从云梦秦简看秦代的法律制度》,《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3期。10.《秦国封建社会各阶级分析——读〈睡虎地秦墓竹简〉札记》,《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2期。11.《“隶臣妾”辨》,《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12.《日本僧人灵仙对中国佛典翻译的贡献》,《史学月刊》1980年第2期。13.(秦国华阳夫人考),(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14.《悼念陈直教授》,《考古》1980年第5期。15.《秦公钟、铸铭文释读中的一个问题》,《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6期。16.《论秦穆公》(合作),《考占与文物》1980年第6期。17.《古代法制杂谈》,《随笔》1980年第11期。18.《秦起源于东方和西迁情况初探》,《求索》1981年第4期。19.《萧将军瓦和前将军萧望之》,《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3期。20.《秦国奴隶制社会形态的特点》,《中国古史论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秦汉史论丛)第1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21.《秦代法律制度初探》,《法律史论丛》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22.《汉甘泉宫瓦当文字考释》,《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4期。23.《秦汉史研究综述》,《中国历史学年鉴1981》,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24.《论汉代“奴婢”不是奴隶》,《学术月刊》1982年第3期。25.(周公东征与嬴姓西迁),《文史知识》1982年第11期。26.《支那称谓问题》,《人文杂志》1982年第3期。27.《论秦汉时期在中国历史的地位》,《人文杂志》1982年第5期。28.《春秋时期秦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先秦史论文集》,人文杂志专刊,1982年。29.《青川秦墓木牍内容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6期。30.《陈直传》,《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山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31.《秦代官爵制度变化的奥秘》,《光明日报》1983年5月25日;《〈史学〉论文选》(光明日报专刊丛书,光明日报社1984年版)。32.《从云梦秦简看秦代的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史论文选》(第一分册),北京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33.《汉代法律管窥》,《中国古代史论丛》1983年第1辑,福建人民出版社。34.《怎样看待农民战争中的“伪降”》(合作),《关于李秀成评价问题参考资料》,辽宁省社会科学学会、辽宁省历史学会。35.《秦代中央官制简论》,《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36.《秦汉时代的丞相和御史(居延汉简解读笔记)》,《兰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37.《“隶臣妾”并非奴隶》,《历史论丛》,齐鲁书社1983年版。38.《秦汉时代的市政》,《历史教学问题》1983年第5期。39.《1983年秦汉史研究概况》,《光明日报》1984年3月21日。40.《秦汉史研究综述》,《中国历史学年鉴1984》,人民出版社版社1984年版。41.《中国历史的魁力》,《中国历史教学参考》1984年第2期。42.《中国封建地主阶级产生的两条途径》,《历史研究》1984年第4期(1985年获陕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3.《秦佣发式和阴阳五行》,《文博》1984年第3期。44.《怎样学习秦汉史》,《怎样学习中国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45.《怎样理解文明这个概念》,《人文杂志》1984年第3期。46.《秦汉文明发展的特点》,《学习月刊》1984年第10期。47.《研究古代史亦应重视信息》,《光明日报》1984年10月10日。48.《理财家桑弘羊》,《天水师专学报》1984年第6期。49.《秦涌之谜》,《文博》1985年第1期。50.《张汤评传》,《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2期。51.《秦尚水德无可置疑》,《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2期。52.《三辨“隶臣妾”:兼谈历史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学术月刊》1985年第9期。53.《刘向》,《中国史学家评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54.《范晔》,《中国史学家评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55.《日本学者对中国简牍的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1985年第12期。56.《在教师指导下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研究生能力培养探索》,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57.《写在竹片木板上的历史资料——介绍我国秦汉简犊》,《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86年第1期。58.《历史的经验与现行的政策——兼论〈论秦的兴亡及其知识分子政策〉》,《社会科学评论》1986年第1期。59.《秦涌主题何处觅:〈秦涌之谜〉之二》,《文博》1986年第2期。60.《〈三国演义〉中丰富生动的情节都是虚构的吗?》,《文史知识》1986年第4期。61.《日书:秦国社会的一面镜子》(合作),《文博》1986年第5期。62.《中国出士简研究近况》,《史滴》第7号(日本早稻田大学1986年)。63.《西安古代军阵研究》,China Daily Jan.26,1987。64.《〈居延汉简研究〉评价》,《光明日报》1987年3月4日。65.《从秦人价值观看秦文化的特点》,《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66.《汉唐寺院经济研究的精华:介绍何兹全主编〈五十年来汉唐寺院经济研究〉》,《光明日报》1987年7月22日。67.《评〈五十年来汉唐寺院经济研究〉》,《中国古代文化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68.《以君主意志为法权的秦法》,《学术月刊》1987年第2期。69.《如何学好秦汉史》,《中外历史》1987年第3期。70.《如何理解“文明”与“文化”的概念》,《光明日报》1987年7月14日。71.《陈直(居延汉简研究)评介:兼谈历史研究的方法》,《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期。72.《中国秦汉史研究近况と展望》,[日本]《古代文化》1988年第2期。73.《秦人的开拓精神和秦国的开放改革》,《陕西日报》1988年5月11 日。74.《秦人观与中国的统一》,《人文杂志》1988年第2期。75.《曲径通幽处,高楼望路时:评价当前简牍〈日书〉研究状况》,《文博》1988年第3期。76.《秦陵墓上石刻探微》(合作),《宝鸡师院学报》1988年第2期;《秦始皇陵兵马涌博物馆论文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77.《秦赵同源新证》,《河北学刊》1988年第3期。78.《国家与社会的统———与唐德刚教授隔洋对话》,(社会科学评论)1988年第4期。79.《涌魂惊窘宇,歌舞颂强秦——评舞剧〈秦涌魂〉》,《西安戏剧》1988年第1期。80.《汉长安城的未央宫》,《旅游博览》1988年第2期。81.《〈中国版刻综录〉简介》,《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总第197期(1988年 9月)。82.《秦涌的价值》,《秦陵秦诵研究动态》1989年第1期。83.《秦佣效应和秦文化的整合》,《文博》1989年第4期。84.《西汉时代生产关系的特点》,《社会科学辑刊》1989年第2期。85.《秦王朝统一后的社会各阶级》,《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86.《中国人学者によるの[日书]研究の现状》,《史滴》第11号(日本早稻田大学1990年)。87.《西汉戊己校尉考》,《历史研究》1990年第2期。88.《咸阳古道音尘绝:对秦始皇的评价问题介绍》,《中国历史教学参考》1991年互、2期。89.《中国古代官吏的休假制度与婚姻家庭:从〈孔雀东南飞〉的爱情悲剧说起》,(学术月刊)1991年第2期。90.《秦汉政策生活中的神秘主义》,《历史研究》1991年第4期。91.《“考察之功”与“独断之学’》,《光明日报》1992年2月26日。92.《秦简〈日书〉校补》,《文博》1992年第1期。93.《评何兹全教授〈中国古代社会〉》,《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94.《朱雀楼札记》,《秦文化论丛》第2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95.《〈尉缭子〉与秦始皇陵兵马俑的研究》,《秦文化论丛》第2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96.《台湾秦汉史学者研究概况》,《秦陵秦佣研究动态》1993年第4期。97.《〈睡〉简与〈放〉简〈日书〉比较研究》,《文博》1993年第5期。98.《从放马滩〈日书〉(甲种)再论秦文化的特点》,《简帛研究》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99.《我的两部〈秦汉史〉》,《深圳特区报》1994年7月9日。100.《将我的思想和情感灌注到秦汉史研究中》,《史学家自述》,武汉出版社1994年版。101.《求长生而致短命——秦始皇死因考》(合作),《秦文化论丛》第3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02.《秦始皇的恚恨》,《人文杂志》1994年第3期。103.《秦始皇会稽刻石辨析》,《学术月刊》1994年第7期。104.《中国古代国家统一的历史过程》,《求是学刊》1994年第3期。105.《会稽淫风考》,《历史研究》1995年第1期。106.《一孔之见,借以续貂》,《秦文化论丛》第4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107.《西汉史研究的又一硕果:〈汉人秘史〉(〈西汉兴亡史〉)序》,《固原师专学报》1996年第1期。108.《千年难解始皇谜:评〈秦始皇帝评传〉》,(文博)1996年第5期。109.《汉乐府〈焦仲卿妻〉的爱情悲剧及中国古代官吏的休假制度),《中国上古秦汉学会通讯》第3期,台北,199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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