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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延估计方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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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延估计方法研究论文

无线网络节点定位技术中,一种比较成熟的方法利用到达时间差(TDOA)计算。这里简要科普一下广义相关时延估计方法: 广义相关时延估计方法:相关法是最经典的实验估计方法,通过信号的自相关函数滞后的峰值估计信号之间延迟的时间差。但是对噪声的处理不好。目前改进的算法有: 1.广义加权相关时延估计(GCC):主要是提高了信噪比。相关函数和功率谱密度函数是一对傅里叶变换对,在频域利用不同的加权函数对功率谱密度函数进行处理,从而实现信号的预白处理,即增强信噪比。此方法要求具有信号和噪声的统计先验知识。 2.广义相位谱时延估计:时延D通过傅里叶变换在频域上表现为功率谱密度函数的相位函数。theta(f)=-2πfD。同GCC一样,可以使用相位加权函数在频域实现相位谱时延估计,同样需要信号和噪声的统计先验知识。 3.自适应时延估计:通过牺牲计算速度来降低对信号和噪声统计先验知识的要求。LMS算法是通过权矢量的迭代将问题转化为滤波器的参数估计问题,以两信号的最小均方误差为准则进行时延估计。ETDE算法是一种带约束的时延估计方法,滤波器采用N阶插值运算,直接用瞬时时延估值代替滤波器权系数进行迭代,减小了计算量。 ETDE在平稳带通信号进行时延估计时能取得很好的估计精度,被证明是无偏的,但是在欠抽样窄带信号上市有偏的,它依赖于信号的频率和滤波器阶数。基于拉格朗日插值的时延估计方法就是对已知中心频率的欠抽样窄带信号进行时延估计的,它能在很宽的频率范围之内用较小的阶数的自适应滤波器进行时延估计,并达到无偏。

邮件到达提示系统(客户端)的设计与实现基于NS2的无线传感器网络(WSN)的AODV协议的改进基于RFID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软件设计基于FPGA的情报板显示系统的实现Web服务器安全防范体系的建立基于VC语言的数字图像变换设计数字签名技术在移动电子支付中的应用研究基于WSN的矿井环境及人员监测控制中心系统研究车载信息系统(Telematics)-内嵌式车载卫星导航天线设计车载信息系统(Telematics)-卫星多媒体广播天线设计移动数字电视DVB-H信道编码调制的研究与设计TD-LTE系统中上行信道估计方法研究(2)基于Ad-Hoc的短距离无线网络研究基于IP网络的工业电视系统设计移动通信系统中分集技术的分析及RAKE接收机仿真实现TDS-OFDM技术在DMB-T系统中的应用DVB-T解调器同步模块的设计与仿真一种可调光LED台灯的设计某地区GSM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设计仓库温度无线监控系统研究与设计WCDMA系统的物理层技术研究基于无线技术的巷道车辆定位和调动系统研究基于Jsp的学生选课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基于组态软件的通信机房监控系统设计搭建1000M光纤冗余自愈工业环网数字锁相环的性能分析与优化设计

方法部分描述了调查研究问题所应采取的行动,以及用于识别,选择,处理和分析用于理解问题的信息的特定过程或技术的应用原理,从而使读者能够对其进行严格评估。研究的整体有效性和可靠性。研究论文的方法论部分回答了两个主要问题:如何收集或生成数据?而且,如何对其进行分析?写作应该直接准确,并且总是以过去时态书写。 Kallet, Richard H. "How to Write the Methods Section of a Research Paper."  Respiratory Care  49 (October 2004): 1229-1232. 您必须出于以下原因说明如何获得和分析结果: 读者需要知道如何获取数据,因为您选择的方法会影响结果,并由此扩展您如何在论文的讨论部分中解释其重要性。 方法论对于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种不可靠的方法会产生不可靠的结果,从而破坏您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的价值。 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方法来调查研究问题。您论文的“方法论”部分应清楚阐明选择特定程序或技术的原因。 读者想知道数据是按照与研究领域公认的惯例一致的方式收集或生成的。例如,如果您使用的是多项选择调查表,那么读者需要知道它为您的受访者提供了合理范围的答案供您选择。 该方法必须适合于实现研究的总体目标。例如,您需要确保样本量足够大,以便能够根据发现进行概括并提出建议。 该方法应讨论预期的问题以及为防止这些问题发生而采取的步骤。对于确实出现的任何问题,您必须描述将其最小化的方式,或者为什么这些问题不会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影响您对发现的解释。 在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中,始终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允许其他研究人员采用或复制您的方法很重要。当开发出新方法或利用现有方法的创新用法时,此信息特别重要。 Bem, Daryl J.  Writing the Empirical Journal Article . Psychology Writ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Denscombe, Martyn.  The Good Research Guide: For Small-Scale Social Research Projects . 5th edition. Buckingham, UK: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14; Lunenburg, Frederick C.  Writing a Successful Thesis or Dissertation: Tips and Strategies for Students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Press, 2008.一、研究方法组 社会科学中主要有两种研究方法: The empirical analytical group 接近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以类似的方式,研究人员研究自然科学 。这种类型的研究集中于客观知识,可以回答“是”或“不是”的研究问题以及要测量的变量的操作定义。经验分析小组采用演绎推理,这种演绎推理使用现有理论作为制定需要检验的假设的基础。这种方法侧重于解释。 The interpretative group 的重点是了解现象的综合,全面的方式 。解释性方法侧重于分析性地披露人类受试者的意义实践[人们为什么,如何或以何种方式进行其工作],同时说明这些实践如何安排以便可以用来产生可观察到的结果。解释性方法可让您识别与所调查现象的联系。但是,解释性小组需要仔细检查变量,因为它更侧重于主观知识。 二、内容 方法论部分的介绍应从重新阐述研究问题和基础假设出发。 然后,将您用来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的方法置于研究领域的整体“传统”之内,并选择了研究问题的特定研究设计。如果您选择的方法超出了您所在领域的传统[即,您对文献的审查表明该方法不常用],请为您选择的方法如何专门解决尚未解决的研究问题提供理由在先前的研究中被利用。 方法的其余部分应描述以下内容: 在选择您要分析的数据时做出的决定,或者在进行定性研究时要选择您所研究的主题和研究背景, 用于识别和收集信息的工具和方法,以及如何识别相关变量, 处理数据的方式以及用于分析数据的过程,以及 您用来研究基本假设和研究问题的特定研究工具或策略。 您可以通过获得有关这部分的帮助。此外,有效编写的方法部分应: 介绍调查研究问题的总体方法论方法 。您的研究是定性的还是定量的,还是两者的结合(混合方法)?您要采取一种特殊的方法,例如行动研究还是更中立的立场? 说明该方法如何适合整体研究设计 。您收集数据的方法应与您的研究问题有明确的联系。换句话说,请确保您的方法将实际解决该问题。研究论文中发现的最普遍的缺陷之一是,所提出的方法不适合实现论文的既定目标。 描述您将要使用的数据收集的特定方法 ,例如调查,访谈,问卷,观察,档案研究。如果要分析现有数据,例如数据集或档案文档,请描述其最初的创建或收集方式以及收集人。此外,请务必说明较旧的数据仍然与调查当前的研究问题相关。 说明您打算如何分析结果 。您会使用统计分析吗?您是否会使用特定的理论观点来帮助您分析文本或解释观察到的行为?描述如何计划对数据中的关系,模式,趋势,分布和可能的矛盾进行准确的评估。 为您的读者不熟悉的方法提供背景知识和基本原理 。在社会科学中,研究问题及其研究方法通常需要比自然科学和物理科学广泛接受的规则更多的解释/理由。解释要简洁明了。 为受试者选择和抽样程序提供理由 。例如,如果您打算进行访谈,您打算如何选择样本人群?如果要分析文本,则选择了哪些文本,为什么?如果使用统计信息,为什么要使用这组数据?如果存在其他数据源,请说明为什么选择的数据最适合解决研究问题。 提供 案例研究 选择的理由 。分析社会科学中研究问题的常用方法是分析具体案例。这些可以是人,地点,事件,现象或其他类型的分析主题,这些主题可以作为深度调查的单个主题进行检查,也可以作为比较或对比发现的目的而研究的多个调查主题。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解释为什么选择一个或多个案例以及它们与研究问题的具体联系。 描述潜在的局限性 。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您的数据收集的实际限制?您将如何尝试控制潜在的混杂变量和错误?如果您的方法可能导致您可以预期的问题,请公开声明并说明为什么采用这种方法要比这些问题冒出来的风险更大。 注意 :  编写了方法部分的所有元素后,后续修订应着重于如何尽可能清楚和逻辑地呈现这些元素。 对您准备如何研究问题的描述,如何收集数据以及用于分析数据的协议应按时间顺序进行组织。为了清楚起见,当必须提供大量详细信息时,应根据主题在小节中提供信息。如有必要,请考虑对原始数据使用附录。 另一个 注意事项 : 如果您要对研究问题进行定性分析 ,则方法学部分通常需要比使用以下方法 进行研究 所需的更为详尽的描述,以及对用于收集和分析数据的过程的解释:定量方法。因为您是生成数据的主要工具(例如,通过访谈或观察),所以收集数据的过程对产生调查结果的影响更大。因此,定性研究需要对所用方法进行更详细的描述。 另一个 注意事项 :  如果您的研究涉及与人类受试者有关的访谈,观察或其他定性技术 ,则可能需要您在开始研究之前获得大学 研究对象保护办公室的 批准。对于大多数本科级别的学生研究任务而言,这不是常见的程序。但是,我如果您的教授声明您需要批准,则必须在您的方法部分中添加以下说明:您已获得办公室的正式认可和充分知情同意,并且对参与者和大学进行了明确的评估并最大程度地降低了风险。此声明告知读者您的研究是以道德和负责任的方式进行的。在某些情况下,批准通知书将作为您论文的附录。 Bem, Daryl J.  Writing the Empirical Journal Article . Psychology Writ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Denscombe, Martyn.  The Good Research Guide: For Small-Scale Social Research Projects . 5th edition. Buckingham, UK: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14; Lunenburg, Frederick C.  Writing a Successful Thesis or Dissertation: Tips and Strategies for Students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Press, 2008. 三,应避免的问题 不相关的细节 您论文的方法论部分应该透彻而简洁。不要提供任何不能直接帮助读者理解为什么选择特定方法,如何收集或获取数据以及如何针对研究问题对数据进行分析的背景信息[注:已分析,未解释!保存讨论部分的结果解释方式]。考虑到这一点,“方法”部分的页面长度通常比论文的其他部分(结论除外)要短。 基本过程的不必要说明 请记住,您并不是在编写有关特定方法的方法指南。您应该假设读者对如何独自研究问题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您不必对特定的方法学步骤进行详尽的研究。重点应该放在如何 应用方法上 ,而不是在 执行方法的机制上。 如果您选择一种非常规方法论方法,则此规则是一个例外。如果是这种情况,请务必说明为什么选择这种方法以及如何增强发现的整体过程。 问题失明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收集或生成数据时会遇到问题,或者在现有数据或档案资料中将存在空白。不要忽略这些问题或假装它们没有发生。通常,记录如何克服障碍可以成为方法学中一个有趣的部分。它向读者证明,您可以为做出的决定提供有说服力的理由,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的任何问题的影响。 文献综述 正如本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概述了您在研究特定主题时所检查的来源一样,方法学部分应引用任何可为您选择和应用特定方法[即调查选择]的来源。应该包括对您用来帮助构建调查的作品的任何引用]。 不仅仅是信息来源! 研究方法的描述不应与信息来源的描述相混淆。这样的资源清单本身是有用的,特别是在附有有关资源选择和使用的解释时,尤其如此。对项目方法的描述补充了来源清单,因为它阐明了来自这些来源的信息的组织和解释。 Azevedo, . et al. "How to Write a Scientific Paper: Writing the Methods Section."  Revista Portuguesa de Pneumologia  17 (2011): 232-238; Blair Lorrie. “Choosing a Methodology.” In  Writing a Graduate Thesis or Dissertation , Teaching Writing Series. (Rotterdam: Sense Publishers 2016), pp. 49-72; Butin, Dan W.  The Education Dissertation A Guide for Practitioner Scholar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2010; Carter, Susan.  Structuring Your Research Thesis .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2; Kallet, Richard H. “How to Write the Methods Section of a Research Paper.”  Respiratory Care  49 (October 2004):1229-1232; Lunenburg, Frederick C.  Writing a Successful Thesis or Dissertation: Tips and Strategies for Students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Press, 2008.  Methods Section . The Writer’s Handbook. Writ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 Rudestam, Kjell Erik and Rae R. Newton. “The Method Chapter: Describing Your Research Plan.” In  Surviving Your Dissertation: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Content and Process .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2015), pp. 87-115;  What is Interpretive Research . Institute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University of Utah;  Writing the Experimental Report: Methods, Results, and Discussion . The Writing Lab and The OWL. Purdue University;  Methods and Materials . The Structure, Format, Content, and Style of a Journal-Style Scientific Paper. Department of Biology. Bates College. 统计设计和测试?不要害怕他们! 不要因为担心使用统计设计和测试的想法而避免使用定量方法来分析您的研究问题。定性方法(例如进行采访或对归档文本进行内容分析)可以产生有关研究问题的令人振奋的新见解,但不应仅仅因为您对运行简单回归感到不屑一顾而采取这种定性方法。精心设计的定量研究通常可以非常明确直接的方式完成,而类似的定性研究通常需要大量时间来分析大量数据,并且需要巨大的负担来创建新的分析路径,而以前是没有路径的与您的研究问题相关的问题已经存在。 了解理论与方法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术语“理论”和术语“方法”可能有多种含义。在它们之间进行描述的一种有用方法是,将“理论”理解为代表研究社会世界的不同方式,将“方法”理解为代表生成和分析有关社会世界的数据的不同方式。这样构成的所有实证社会科学研究都涉及理论和方法,无论是否明确陈述。但是,尽管理论和方法通常是相关的,但重要的是,作为研究人员,您有意将它们分开,以避免您的理论在塑造所选方法产生的结果方面起不成比例的作用。 内省地在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之间进行辩证,以帮助您使用方法的结果来询问和发展新的理论,或从概念上界定研究问题的方式。这就是奖学金不断增长并扩展到新的知识领域的方式。 方法与方法论 不要混淆术语“方法”和“方法”。正如施耐德(Schneider)所说, 一种方法是指进行研究的技术步骤 。方法的描述通常包括定义和说明为什么您选择了研究研究问题的特定技术,然后概述了用于系统地选择,收集和处理数据的过程的概要[记住,始终保存对数据的解释。您论文的讨论部分]。 该方法论指的是对为什么使用特定方法的根本原因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描述指导应用方法选择的理论概念,将方法的选择置于学术工作的更一般性质之内,并回顾其与研究问题的相关性。方法论部分还包括对其他学者用来研究该主题的方法的全面回顾。 Bryman, Alan. "Of Methods and Methodology."  Qualitative Research in Organizations and Management: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3 (2008):159-168; Schneider, Florian. “What's in a Methodolog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Method, Methodology, and Theory…and How to Get the Balance Right?”  . Chinese Department, University of Leiden, Netherlands.

房地产评估方法研究论文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承华评报字(2004)第033号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承华”)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其拟转让的上述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0-7层办公楼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西路188号农业银行大厦1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8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1000001003124(6-1) 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中信海直是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资计字〔1998〕 20号文批准,以中国中海直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同时联合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航黑河民机技贸中心、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深圳市友联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名商室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原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基础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90号文批复,中信海直于2000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增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同年7月31日,该公司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99,发行时总股本为19,600万股。 经营范围是:为国内外用户提供陆上石油服务、海洋石油服务、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护林、空中拍照方面的飞行服务、飞行场站服务设施;直升机、二手飞机、报废飞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的出口业务;直升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机场场站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与外国航空公司签定有关租用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及飞行员、机械师的合同;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陆路运输;投资企业所需设备、材料及生产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二)资产概况: 1、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房地产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楼,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香坊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口处),该地区为哈尔滨市开发区商业发达地段,周边分布多处商业服务及居住用房。该房地产西侧毗邻帝王大厦(商住 综合楼)、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北临昆仑商城、鸿祥名苑、金桂园、名人府邸等商住小区,及世纪联华大型超市;东临市证券登记公司、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企业及商业物业。向北可见亚洲第一高钢塔(全钢结构)———龙塔,周边人文及商业氛围良好。 该房地产南北朝向,正门朝北,正面基本为长方形,内廊式,沿赣水路为短边,沿民航路为长边。该地产所在的整个大厦分成ABC三部分,现使用者依次为省卫生厅、北方天鹅和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三家,各家的入口分开。楼后面是省商检局家属住宅。本地段以昆仑商城为核心,以饮食和娱乐业最为繁荣。 被评估房地产所在大楼地上12层,地下1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共用,其分摊的土地面积为504.83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拥有0-7层(地下1至地上7层)部分,待估建筑面积为6562.77平方米,于1999年4月左右入住办公。 2、产权状况 该房地产产权证齐备、规范,其中:房产证编号为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455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哈国用(2002)字第52735号,证载权利人均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 3、附属设施及内外装修 该房地产底层正立面外墙以花岗岩贴面为主,其他立面以防水涂料为主。内部电梯前厅、楼梯间及公共走道:花岗岩地面、轻钢龙骨、墙面乳胶漆、花岗石踢脚、腰线镶榉木线、不锈钢楼梯扶手。榉木包门,双层白铝合金推拉窗。卫生间铺有墙砖、地板砖,天棚采用PVC板吊顶,普通国产洁具。该房产有2部LG原厂电梯,载重1000KG,仅通达7层。房屋水、电、照明设施齐全,采暖热源来自开发区热网。 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4、使用情况 目前,该房地产第7层由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使用,地下1层用作食堂及部分楼层少量房间用做库房及闲置,其余楼层对外出租。经现场勘察,房屋主体结构均完好,附属设施使用功能正常。 二、评估目的 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上述拟转让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已经中信海直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办公楼0-7层,总建筑面积6562.77平方米。上述待估房地产基准日账面原值28,441,952.60元,账面净值25,534,073.55元。 四、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4月30日。本次评估的作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中承华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以公正、客观、科学地评定估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市场价值。 六、评估依据 ●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财政部2001年第14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行为依据 1、中信海直关于资产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2、中承华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约定函》。 ●产权依据 1、 中信海直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取价依据 1、哈尔滨当地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 2、评估人员调查获取的哈尔滨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等。 ●参考资料及其他 1、与中信海直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3、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过程 在评估过程中,中承华对评估资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清查,并按照公认的评估原则,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审核,进行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有必要且可能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 1、中承华在接受委托后,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设计了测算底稿。 2、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3、对于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记录,核实法律文件以及实际使用状况。评估人员对待估房产作了详细的勘查,主要是查看房屋的现状,各部位外观质量、装修的标准和完好程度以及该房产的周边区域状况。经勘查的情况如下: (1)基础承载能力良好,没有出现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 (2)主体承重结构强度良好,具有继续承力和使用的功能; (3)内、外装修基本完好,无破损现象,但已显陈旧; (4)附属设施齐全,现正常使用; (5)其他部位未见异常情况。 4、依据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结论,再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选取可比实例,分析影响市场价值的各项因素,最终测算得到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5、针对测算的结果,我们按照规范化要求编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全部审核意见反馈回项目组,项目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修订。最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八、评估方法及测算说明 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香坊区交界地带,为哈尔滨开发区的边缘地带,但所处地段商业服务业云集,我们根据转让房地产所处区位并结合法定办公用途等特点,通过调查近期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能够找到,且具有可对比性的交易案例,对该房地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选择的交易价格均不含房屋内部精装修,所以在上述比较修正后结果的基础上再加上待估房屋内部精装修的价值,得到整个办公楼的评估值。即,市场比较法房地产评估价值 = 房地产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市场比较法评估首先是选择市场同区域近期销售的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物,从时间因素、交易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找出待估房产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差异。然后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待估房产的评估值。 (一)待估房地产概况描述 1、区域因素 (1)地理位置及繁华程度:待估房地产位于哈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汇处,属开发区繁华地段。赣水路两侧商服务业云集,这里距离哈市著名的旅游观光景点———龙塔及开发区广场仅数百米之遥,周边自然景观良好,待估房地产具有独特的人文景观及良好的商业氛围。 (2)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完善; (3)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公共设施完善,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昆仑商城(餐饮一条街)、世纪联华大型超市、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商业物业及省医院、省祖研医院等公共设施和医疗机构; (4)交通便捷度:待估房产所在区域道路通达,交通便捷。在赣水路、鸿祥路、黄河路上有27路、72路、86路、205路等多条公共汽车线路经过,并在距此100米之内设有车站。 (5)环境质量、周围景观:待估房产所在区域无污染,城市景观设施较好,但本项目绿化率不高; (6)区域规划:商业、公企(办公)和住宅。 2、个别因素 (1)建筑物新旧程度:待估房产已建成5年,现正常使用,但内、外装修已陈旧; (2)装修条件:待估房产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3)设施设备条件:待估房产安装有两部LG原厂电梯,附属水、电、照明及消防设施齐全; (4)平面布置:按办公用途设计,但房间可改造布置; (5)楼层:0--7层; (6)朝向:南北向。 (二)评估分析计算 根据评估目的和待估房产的情况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即选择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与待估房产结构、功能类似的,具有较强相关性和替代性的房地产交易实例作为参照物,再对委估资产与参照物在区域因素、个别因素、时间因素和交易情况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和修正,评估出待估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算主体评估价值 可比实例1:赣水路36号办公楼 该办公楼与北航天鹅航空公司办公楼及被评估房地产于同期建成,并与被评估的房地产呈对称分布。地上12层,地下1层,南北朝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2,2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0,780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内部简单装修,该房产于1999年10月入住办公。经调查该房产原系省国土资源厅所有,2001年省国土资源厅将该房产作价后同哈市一民营企业进行了资产置换;2003年11月该企业又将此房地产作价置换给了省卫生厅,根据对交易情况的调查,由于该区域日益成熟,该类物业目前市场交易单价约为3800元/平方米,为正常交易价格。 可比实例2:金桂园B栋2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2单元8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4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72.8万元,折合单价为37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可比实例3:金桂园B栋3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3单元13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10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55.1万元,折合单价为38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交易案例与待估房产的概况比较如下表: 评估对象与比较案例的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见下表: 1、进行时间因素修正 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 设定可比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为100,各可比实例交易日期与评估基准日相距较近,市场价格变化很小,无需进行交易日期修正,故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2、进行交易因素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指数 设定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为100,待估房地产与可比实例1、2、3均为现房,可正常交易,故对可比实例1、2、3而言交易因素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3、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区域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4、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个别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见下表: 5、计算公开市场价值 比准价格=交易案例价格×交易条件修正系数×时间因素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进行各项因素修正及确定比准价值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考虑到可比实例中实例2及实例3为商住两用物业,并非纯粹的办公类物业,因此我们采取对经修正后的比准售价加权平均得到待估办公楼主体的单价,分别赋予三个实例房地产修正后的比准价格50%:25%:25%的权重。即被评估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的主体平均市场单价为(3876×50%+3708×25%+3806×25%)=3816.5元/平方米,取整为3817元/平方米。该价格系房地合一的主体市场价格。 主体评估总价=评估单价×建筑面积 =3817元/平方米×6562.77平方米 =25,050,093元 取整为25,050,000元。 6、计算装修的价值 整个办公楼的内部精装修是由原龙江通航公司另外委托设计和施工的,不在合作建房的价格之内,同时计算房屋本体时的所选取的房屋案例均为不含内部精装修的价格的情况,鉴于此我们对装修工程现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该办公楼于1998年底建成,原龙江通航公司装修后于1999年4月左右正式入住办公。我们取得了其全部的装修合同,经审核后的结算装修总造价为300万元,对其中主要的装修合同均由北方航空作过逐项审核。经过调查我们发现1999年4月至2001年10月哈市装饰材料市场价格较为平稳,而且期间物价水平也较平稳。在2001年年末至2003年6月期间,受房屋开发销售情况及“非典”等因素的影响哈市装饰材料价格水平平均约有5%的回落,但2003年6月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全年平均又约有5%的涨幅。同时我们结合被评估的房产实际装饰标准,其装饰程度属于中等办公装饰,根据估价经验判定其完全重置单价约在500元/平米左右,因此我们以该房屋装修的决算价格300万元作为装修的重置全价。该装修工程用于办公,其经济使用寿命参照业内的惯例定为10年,已使用5年,从现场察看其磨损情况属正常使用,则装修的成新率按年限法确定。 装修工程的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5/10)×100%=50% 故装修工程的评估值=3,000,000×50%=1,500,000元。 7、计算房地产整体评估值 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楼评估价值=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 25,050,000+1,500,000 =26,550,000元. 折合评估单价:4046元/平方米。 九、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确定待估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为贰仟陆佰伍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6,550,000元)。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依据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持续经营条件下以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特定经济环境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本评估结果是对2004年4月30日这一基准日被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的的客观公允反映,中承华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2、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4、本报告中,我们的责任在于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负责。 5、我们的评估值是包含土地价值的房地合一的市场公允价值,未考虑评估目的实现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的费用;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2、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度上依赖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 2、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目的而作。除按规定送给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在不考虑本报告所述之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本评估结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从2004年4月30日起至2005年4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为2004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马海啸 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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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的房地产张价过快我个人认为,我们国家应该规定。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城市。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有两套住房。这样可以控制房地产,价位。 一个家庭有一套住房就够住了两套住房,不可能这里住一天那里住一天。这样可以给没有房子的人一位子。有钱人把房子买了。没钱 的上那买房子。只能租有钱人的房子。 现在的社会现象是有的一个家庭好几处房子。出租去。我没钱的人什么时候能买起房子啊。他们有钱的都买走了,房地产商是谁给钱多卖给谁。所以房地产能不长价吗? 我是想算一笔帐。一个普通的百姓什么时候能买起房子啊。下面是我的一个月收入和开销。 我家是吉林省双辽市的。我们这生活水平在全国是底的了。 我一个月争1300元算中上等了。 我的每个月的开销 电话费是30元 电费是40元 水费是7元 要买煤取暖;做饭;平均每月是400元 大米要60元 油盐要25元 菜钱要200元 还有日常用品15元 服装和鞋每月平均60元 交通费一个月要30元 养老保险每月200元 我每个月要开销1067元。还没算平时有个病。和供养孩子的费用。 我一个月就省233元钱。 我们这的房子是;平均1500元;买个60平米房子要90000元; 我一年才省下2796元。我得要32年买起房子。 如果一家俩个人都争这些钱就是高收入了。也要16年买的起房子。 我是想他们的钱那来的。我们的百姓怎么能住房啊 我是想我们这有个烟草的人员内退了。一个月一万多在家什么都不做。两年就买个房子。他可以买十个房子我们就能买一个房子。 他一个人能住多少那?他一个人要住我们十个人的地方。 所以我建议我们的国家的土地越来越少了。我们得省点土地了。让我们每个人都有地方住。所以国家要控制每个人的拥有的土地啊。 百姓是有住的地方和吃的就可以。民以食为天啊。百姓有吃的住的就是国太民安,就会国富民强。 土地是国家的人民也是国家的。人民为国家。

著作权评估方法研究论文

著作权方面的内容那么多,你写论文得先拟定一个主题啊。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作者的著作权的构造著作权方面,分支性权利开始分段化、呈现出扩散的倾向。1、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中的信息内容的传播和利用方面,最主要的是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送信可能化权)。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单列一项。如果我们把讨论的焦点集中于网络上信息传播的对象物上,信息网络传播的要素中,也包含有对象物的要素。2、放映权与转让权著作权分支权中,转让权的有关规定(同法第26条之2第1款)不适用于书籍等有形物的传播。电影不属于转让权的对象,就是因为对于电影规定有放映权。在这方面,判例上将家用电视游戏机的软件视为电影,认为放映权不适用权利穷竭规则,并进而得出以下判断,即,放映权中的转让权是为了达成放映目的的权利,从而穷竭[3]。在此,是让放映的要素中包含转让的要素,从而使放映于被转让的对象物的信息传播中包含了复制的要素。3、编曲权关于编曲权,在一个著作权管理部门侵害他人著作权的案件中,曾经探讨过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责任问题[4]。在此,编曲这一要素中,对于编曲行为对象物的曲子的复制也成了前提性的要素。4、进口权日本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分支权的有关规定之外,还新规定了进口权(同法第113条第5款),其对象为复制物。5、公共出租权公共出租权是指从出租权的公共利用的角度所赋予的权利,它基于公共图书馆的利用这一著作权的限制而被承认。与出租的要素相同,公共出租的要素中也包含了复制的要素。6、复制权与出版权日本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分支权的有关规定之外,还规定了出版权(同法第79条至第88条)。出版这一要素也是复制的一个形态,在此,复制这一要素,给我们提供了关于信息内容的传播利用的著作权分支权单纯化的一个视点,(二)、著作邻接权人的著作权的构造著作权的分支权,在著作邻接权领域中是被选择性地适用的(请参考表1) 。这种选择性的适用,导致著作权的分支权的关系复杂起来。

试论著作权的继承杨唐勇(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系,广东 广州 510830)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08(2007)0420著作权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近代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历史不很悠久。当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著作权继承也逐渐在各国法律中确立下来了,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许多特殊之处,因而,对有关著作权继承问题的探讨也就显得很有意义。本文试图对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特殊性、法律的适用以及实践中具体操作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一、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著作权的继承是指根据著作权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其它继承方式,在著作权人死亡时,将其所有的著作权移转给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法律制度。从各国的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来看,著作权通常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其中,前者与著作权人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对于后者,由于这种财产权利与人身可以分离,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各国通常在其著作权法和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在本文论述的著作权继承的法律关系中,仅仅指著作财产权继承这部分内容,而不含著作人身权这部分内容。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建立了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都承认著作权的继承制度,并在著作权法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著作权成为继承的客体,其理论基础何在呢?首先,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从著作权客体来看,它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具体形式体现出来的创造性的智力创作成果,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作者智力创造性劳动的结晶。由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付出的劳动通常都不是一般的简单劳动,而是能创造出较高价值的复杂劳动,这些劳动创造的价值均凝聚在作品之中。因此,作品是一种凝聚了一般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必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可以在市场上交换、转让,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都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无形商品。其次,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著作财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与其主体相分离,从而可以转让。对此,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世界各国有关著作财产权转移的立法理论。各国对著作财产权的转移存在着不同的立法理论。大多数国家采纳著作权“二元论”的观点,主张将著作权分成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彼此相互独立,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从而可以被继承。也有一部分国家采纳著作权“一元论”的观点。例如在德国,该国著作权法学者认为著作权是由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构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必然涉及著作人身权的转让,由于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因而著作权也就无法转让。该理论有碍于版权贸易的发展,于是,学者们又设计了一种“创设转移”或“创设继受”的理论,从而使得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最终也可以被继承。可见,无论是采用“二元论”理论的国家还是采用“一元论”理论的国家,其著作权立法或继承立法都普遍承认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继承的客体。[2]著作权的财产属性以及它具有的可转让性特点,决定了它可以成为继承的客体。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继承的客体也就是遗产,判断某一客体能否成为继承客体,关键是看它是否符合遗产通常必须具备的如下特征:第一,遗产是公民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财产性。第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第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并且是依法能移转给他人所有的财产,具有个人专属性和可流转性。第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从我们前述分析中知道,著作权的客体符合了遗产必须具备的特征要求,因而,在遗产的具体范围上,各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通常都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规定为属于遗产的范围,能够成为继承的客体。我国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继承立法和著作权立法的经验,在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立法过程中,均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于公民死亡时由其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也审结了许多涉及著作权继承纠纷的案件。例如,冯雏音等八人诉江苏三毛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3]裴立、刘蔷诉山东景阳岗酒厂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4]……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法院均肯定了作者的继承人依法享有被继承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对著作人身权,继承人只能给予保护,而没有继承权。二、著作权继承的特殊性分析(一)著作权主体的特殊性著作权的主体是广泛的,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和其它组织,甚至可能是国家(例如我国)。但是,能作为遗产成为继承客体的著作权,其主体只能为自然人,这是由继承法律关系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继承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发生于自然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承受关系。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为著作权人,发生变更、解散、撤消或终止法律关系时,其著作财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但这不是继承。因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能成为被继承人,因而不产生继承法律关系。只有自然人死亡时,其著作权才能成为该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此可见,著作权的可继承性仅限于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5](二)继承期限的特殊性作为继承客体的著作财产权,各国著作权法普遍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了有效保护期,该著作财产权就终止,这种智力成果也就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保护期通常包括著作权人的生存期间和死后一定期间。目前,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和国际著作权立法中,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25年,如波兰;也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75年的,如德国;还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80年的,如西班牙;甚至还有长达99年的,如科特迪瓦;但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为50年。这决定了继承人所继承的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也有期限限制,只能限定在著作权人死亡后有效的保护期内。(三)继承数额的不完全确定性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物质财富,必须经过物化过程才能产生一定的物质财富,通常要通过对作品的使用才可实现其价值。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作品,从而可获得稿酬;也可以是许可他人以复制、发行、翻译、改编、网上传播等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从而获得报酬;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还将会不断出现,这都可能给著作权人带来财产利益。因此,著作财产权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无法完全确定的。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其著作财产权,他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使用该作品,从而获得报酬。甚至将来出现新的作品使用方式,该继承人也可使用,只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就可以取得收益。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深及作者死后的几十年,这就使得被继承人生前拥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不能完全确定的,因此,继承人所继承的著作权在继承数额上具有不完全确定性。三、著作权继承的法律适用与继承方式各国著作权法或继承法都有关于著作权继承的规定。由于著作权继承与有形财产权继承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著作权继承当然也可以适用各国继承法中关于继承的原则规定。[6]不过,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并没有简单地援引其他单行法或民法一般原则来处理著作权继承问题,而是在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继承作出专门的、具体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在著作权法中特别指出民法中关于继承的某些一般性原则,不能适用于著作权继承。在这一类著作权法中较典型的,恰恰是在民法典中对继承的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国和德国。[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为复数时,通常要进行遗产分割,最终使每一个继承人得到自己的遗产份额,由其单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由于著作财产权与物的所有权不同,因而其分割的方法也有区别。一部著作、一幅画的著作权是不可能像粮食、布匹等物品那样按继承人数分成相等的若干份。因为著作权是无形的,对著作权载体的分割不等于对著作权的分割。如果将一幅画的载体分割成若干块,不仅不能分得这幅画的著作财产权,而且会毁了这副画的载体,也会毁了这副画的著作财产权。因为它再也不能以这幅画的价值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了。[7]因此,在著作权分割过程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取得实际财产利益的那部分,通常要等到实际财产利益实现时,其继承人才可以通过分割而实际获得。对处于这种状态的著作财产权,共同继承人应该保持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但是,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将它折作价款归其中一人所有,而由他向其他共同继承人支付相当于他人继承时应分得的同等份额的价值以补偿其损失,从而分割遗产。继承人还可以通过向第三人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并获得价款的方式,从而进行实际分割。当然,这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著作财产权的办法,若发生继承人中有人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等特殊情况时,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区别对待。此外,由于著作财产权价值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继承人可结合著作财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参考文献:[1]王利民主编,《知识产权法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05页。[2]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2页。[3]唐德华主编,《知识产权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154页。作者简介:杨唐勇,男,江西泰和县人,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二手车估价方法研究论文

买卖二手车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二手车估价,只有在卖车之前了解自己二手车值多少钱,才能更快更好地促成二手车交易。目前市面上有比较多二手车估价的方法,比如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虽然一些二手车估价方法有公式可以套用,但对于个人卖二手车来说,利用这些方法进行车辆估值还是有些难度。毕竟二手车一车一况一价,二手车估价的时候需要结合二手车的具体车况、车型、车辆年限、车辆所在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不是仅仅带入公式就可以估值出结果的。个人想要进行二手车车辆估价在线查询,其实有非常便捷的方法--利用二手车估价app。目前二手车估价app比较多,比如二手车商人手必备的/车/300/评估。个人可以在线估价二手车,估值结果出来的也比较快,比起使用公式等方法进行二手车估价要方便很多。或者也可以找到当地经验比较丰富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也可以比较快地卖车估价二手车。

一、自己根据二手车快速估价方法估价。市面上有很多买卖二手车估价的方法,比如现行市价法等等,但如果是对于个人卖二手车的话,用这些方法给车辆估值会有点复杂,而且每辆车的车况都不一样,新手想确定一个卖价范围比较难。二、找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估价。基本上当地都会有专门做车辆评估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如果有熟悉且经验丰富的评估师,就可以直接在卖二手车之前做个车辆估值查询。三、使用查询二手车估价软件估价。这也是比较方便的二手车估价方法,比较适合个人卖二手车。车商用的二手车估价软件就有车[三]百估值,个人可以在线上直接进行二手车评估,不用推各种估价的公式,而且软件也会从车型、上牌时间、行驶里程,车况等方面给二手车估价,结果会比较精准。

二手汽车评估的基本方法我国对二手车评估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二手车估价方法主要参照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按照以下五种方法进行: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快速折旧法一、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现时价格的 一种评估方法。(一)基本计算公式:(1)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2)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重置成本是购买一辆全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金额。重置成本有两种形式: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复原重置成本指用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等,以现时价格复原购置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更新重置成本指利用新型材料,新技术标准、新设计等,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在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应选用更新重置成本。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则再考虑用复原重置成本。影响车辆价值量变化的因素:实体性贬值也叫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2、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重置成本=帐面原始成本已使用年限计量的前提条件是车辆的正常使用条件和正常使用综合

近年来,汽车行业凭借其逐年走高的薪酬水平,良好的职业前景成为最具吸引力的行业之一。在汽车行业中,需求最高的职业包括销售经理、产品研发工程师等,令人关注的是,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这一职业也列入其中。 庞大的市场需求量使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成为了热门,而二手车行业也成为了行业公认的高薪职业之一。基上本只要入行几个月,半年之后大部分人群薪资都会过万,做的久的二手车评估师薪资年薪几十万的也大有人在。 目前大部分二手车评估师除了做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工作之外,还会接触二手车交易买卖,也会有相应的提成奖金,所以月薪过万是非常普遍的。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研究论文

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及控制内容提要:无形资产评估由于存在大量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本文就不同评估方法中存在的种种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并就如何减少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此外,本文还提出无形资产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所有制形式单一,几乎不存在产权转让,也就没有确认无形资产的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走上了与世界经济接轨之路,要素市场逐步形成与发展,并培育出企业产权变动的土壤。现代企业可以被认为是消耗有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济组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要求越来越突出,其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这就需要进行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因为它存在大量复杂、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一、评估风险1.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公式为:评估价值=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成新率。以历史成本为依据,调整得到重置成本,这样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准确而有风险的。首先,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而且时间通常较长,目前财务上对其核算也不严格(基本没有完整的核算资料),这就是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弱相对性及虚拟性。其次,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与无形资产形成的价值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巨大,并不能得到较好的收益;而有些无形资产形成时不一定花费很大的资金投入,却能获得可观的收益。以现行市价和费用标准估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全价=∑物化劳动消耗量×现行价格+∑活劳动消耗量×现行费用水平。根据计算原理,这些物化劳动及活劳动的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这些实际消耗量难以区分或量化,另外,无形资产大都是非标准的,可以参考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很难得到。成新率难以确定。无形资产不存在有形磨损,只能根据其效用与时间的关系来推算,在这点上无形资产通常表现出的是一种非线性关系。有的无形资产是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有的无形资产在一定时间内呈非线性递增(如商标、商誉等)。有的学者推荐采用无形资产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估算,但产品寿命周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许多无形资产同时与若干产品相联系,测算时不具有可分性。2.市价法市价法评估的风险在于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不成熟,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具有垄断性,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不同商标、不同商誉、不同专利、不同专有技术条件下的价格差异。3.收益法即使被公认为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也由于其方法本身的技术要求而存在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估范围的界定。资产评估范围不仅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否成立。无形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困难,主要因为在时间上难以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变化,这使得“评估范围”难以界定。二是收益期的确定。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一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二要考虑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是无形资产的收益期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假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但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特性,如一些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随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还有一个问题是无形资产的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是随着技术广泛传播,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相应减少。三是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必需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其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这种超额收益主要指: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例如目前没有赢利或是赢利甚微,这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赢利状况来预测未来的赢利水平。缺乏历史数据,缺乏一定数量的经营信息,这对评估师来说,预测和推断将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四是收益分成率的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它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我们在预测收益时,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数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我们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地区发展政策对无形资产使用的影响;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的竞争情况,包括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标准;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客户对评估结果的期望值、时间要求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机构管理混乱,操作不规范,未形成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评估人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欠缺,等等。二、评估风险的控制各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都存在风险,在进行评估时,首先要注意方法的选择。对于资产特性比较简单,以成本摊销为评估目的,侧重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可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对于资产特性比较复杂,以转让、投资为目的,强调资产未来使用效果的无形资产,可采用收益法。在收益法评估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详细了解被评估资产的基本状况。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等;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2.加强对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收益、受益期、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及分析。对历史资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查,尽量减少猜测和假设。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因此应从多方面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和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3.盈利预测。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是盈利预测,其结果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预测必须建立在对被估资产收益状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多地获取历史的会计资料、主要收益来源及主要成本项目的变动情况、结构情况。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及不少于五期的预测数据。预测后,还要对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相关数据的来源及可靠程度、预测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势有充分合理的解释。收益预测要充分依靠被估单位的财务资料。未来收益的计算应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中心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时,收益的计算应以企业全部经营活动收益为中心。被估资产往往只是在某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使用,也可能是在生产经营中的某个环节使用,而企业的财务资料是整体经济活动的反映。这就需要进行“剥离”,将使用的被估资产的财务资料分离出来,最好的方法是剥离后形成一套完整的“模拟”损益表、成本表、资产负债表,这样就需要被估单位有素质较高的财务和管理人员配合。我们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采用了剥离方法,体会到只要进行详细的工作,做到这一点并不十分困难,千万不能随主观臆断,编造希望达到评估值的超额收益资料。在考虑收益额时,要确定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最合理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数量。对一项技术应用的预测应以最佳市场背景为依据。这里的最佳并不是最大,而是指技术推广应用的现实可能性,要根据技术渗透的一般规律综合分析预测。它受无形资产本身特点、产品替代性、技术市场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政治、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超额收入不能简单等同于超额收益。有些无形资产即使规格型号完全相同,其内在质量也有所不同,成本也不会相等。如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使自己商标的内在质量优于其他同类产品,在使用特种技术、配方、选料、款式设计、包装、开拓销路、占领市场等方面的劳动和费用均有较大的差别。4.无形资产的分成率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方法一般有边际分析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等。在评估实践中常有这种情况,获得和运用某无形资产是该企业正常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特别是使企业起死回生时更为典型。在这种情况下假如采用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追加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会遇到以下难题:(1)认为没有该无形资产的贡献企业濒临死亡,将生产利润全部或大部分归于超额利润,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2)按行业平均利润率为标准确定超额利润,企业虽然起死回生,但利润率仍低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这样就低估了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由于无形资产与其它资产的作用往往水乳难分,采用约当投资分成法较为合适。5.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可以采用法定年限法、更新周期法、剩余寿命预测法。6.折现率的口径要与预期收益口径保持一致。当以无形资产投资为目的时,可以以被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的基准收益率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折现率。行业基准收益率由国家计委定期公布。风险调整值的确定要考虑无形资产的种类、特点和风险大小等因素具体分析。预期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时应采用比预期收益不确定性较小的无形资产更大的风险调整值。当以无形资产转让为评估目的时,可以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在实践中,可以选用风险报酬系数法等方法来确定。除此之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正确理解,对已取得资料的再认识。在评估中,对国家宏观政策,行业性、社会性的资料,必须正确理解,谨慎推敲,不可主观臆断,否则不可控风险因素也就无法避免。2.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立法,统一管理。财政部于2001年7月23日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该准则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这一准则的出台对于减少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将起到积极的作用。3.加强业务及质量管理。评估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评估过程规范化,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不惟利是图,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不受委托单位的影响而违规操作,不受政府行政干预而接受评估风险大的项目。4.评估人员要提高执业水平、加强风险意识。评估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循操作规范,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信息技术,不断研究评估理论,提高评估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评估风险。

项目评估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以其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为项目相关机构提供相关评价与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及结论。正因为如此,项目评估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从而成为直接为科学投资决策服:务的重要手段。从事项目评估的机构,一般是最终决策或投资的机构。评估目的主要是为保证自己的决策不失误或投资不受损失。在西方,项目评估机构主要是银行,因为在西方,作出最终决策或最终投资的是银行,而在我国情况稍有不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项目评估机构有银行系统的,有计划部门的,也有其他管理部门的,这是由于我国的投资主体不同而形成的特色。所谓资产评估就是在资产发生交易、转移或变更经营者之前,对其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证明资产的实际价值,以保证并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与组合。而资信评估活动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做出全面评价的过程。二者虽然同属评估范畴,但在很多方面仍有很大差别。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 1、无形资产的确认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 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1、市场份额2、高盈利能力3、受保护状态;4、垄断地位;5、市场潜力;6、神秘性;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8、竞争优势;9、独一无二性;10、折扣价格;11、变现性;12、所有权控制。(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一个例子: 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 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 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 1)投资--《公司法》 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 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 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 1)为什么实施评估 2)评估的预期用途 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中,“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是新增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与股权等。对于股权的进入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 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属性:享有特殊的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权利。常见的五种类型:1)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商标和服务标识;2)与技术相关的:专利;3)与艺术相关的:文学和音乐版权;4)与数据处理相关的:软件;5)与工程相关的: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3、需明确的评估事项1)评估目标—被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及其权益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使用价值、所有者价值3)前提与假设—最大最佳效用、持续使用、强制清算4)基准日—历史日期、当前日期、未来日期4、资料收集1)行业及经济环境2)具体公司资料3)具体无形资产市场资料1)所有者内部的资料来源:公司整体情况、无形资产成本收益等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寿命期限;2)前期交易或报价: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公平、是否涉及或有付款;3)无形资产所有者外部资料来源:行业情况、技术发展趋势、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经验交易定价资料;4)访谈。5、评估程序评估问题的确认:无形资产确认、最大最佳效用分析、 价值类型;所有者权益及财产权利、 评估基准日。资料收集与分析:无形资产特征、历史与前景、财务信息;外部经济因素、供应与需求、先前销售及许可交易;三种方法评估。价值结论: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综合;或有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影响;(合法权利、抵押权、隐含条件和环境阻碍、合法性);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这一术语,在不同的学科,不同应用环境中,有不同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1]此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2]的定义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排除在外,而我国会计准则则包括商誉。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3]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也认为商誉是可以确认的,美国正在修订中的无形资产准则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4]并且也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指南四--无形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5]它也将商誉列作无形资产的一种。在会计准则中,主要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角度来界定无形资产。一般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供会计主体各项资产的可用资源的信息,那么,对无形资产这一特定资产进行单独计价就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未来效益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缺乏活跃的市场,则可行的计量属性应是历史成本,或是根据一般购买力变动进行调整后的成本。这就要求必须要有交易或事项的发生,并且每项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单独辨认,所以会计上单独确认的单项无形资产必须是可辨认的。对于商誉,只能在企业整体转让时,也就是有交易发生且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才可能确认。这样,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明确提到的关系类无形资产,如工作人员的组合,与顾客的关系等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单独确认。这种关系类的无形资产是非契约性的,短期存在的,难以控制的,我国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限定在长期发挥作用的范围内,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也限定为长期资产,可以说都将关系类无形资产排除在外。理论上讲,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有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可认为是对该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现值的现时估计。无形资产尤其是自创无形资产,由于其取得支出是长期的、不易确指的,会计上只把一小部分认定为取得成本,因此,取得成本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是弱相关的。而会计上又是以取得成本来计量无形资产的,很多情况下是低估了无形资产。因此,借助于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对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调整在理论上是必要的。资产评估准则侧重于强调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并不注重其取得成本是否可确指。尽管评估无形资产有时可采用成本法,但一般认为成本与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相关的。资产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更接近于其经济学中的含义。在经济方面而言,无形资产是某类价值的代表。这种价值是企业盈利的剩余(即,所得利益超过其资本应得的利息及企业家应得的报酬的部分)。按照一定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它强调的是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而不去区分它能否单独辨认。上述种种关于无形资产的阐释,各有所侧重,各自考虑本学科的特点,无所谓孰是孰非。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说,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加以评估,也就是说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应具备什么属性;第二,什么样的经济现象能够表明或显示无形资产的价值,从而为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提供依据。二、无形资产的属性(一)无形资产应是财产,应具有财产权利和责任作为一项有财产权利的财产,应该是可以描述和确切辨认的,也就是说它应具有明显的边界。商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中,无法单独辨认,因此,是否把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尚存在争议。作为一项财产,其财产权利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财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角度考虑,关系类无形资产不符合财产要求。虽然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这种经济利益是无法控制的,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资产评估对于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指它的预期未来利益,而不是指它的现实或过去的实际利益。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合法控制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关系的未来不确定性很大,因此作为无形资产不是很合理。从评估风险角度来说,对那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也是不可取的。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不一定要拥有所有的法定财产权,如处置权。有些无形资产如政府给予的特许经营权,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能够被企业所控制,受法律保护。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任意转让。资产评估中对于能否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主要看它能否给企业带来可以控制的预期经济利益,不能因为无处置权而否定其作为目标无形资产的资格。会计上也并不要求拥有所有法定财产权利,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它着眼于某项资产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点上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对资产的界定是基本相同的。当然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其控制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纳税、接受政府监管以及对无形资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这是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一个明显特征。有形资产应该有物质形式,具有可触性和可视性,如你可以触摸并看到厂房、设备、存货等。但是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也是可触、可视的,如你也可以触摸并看到专利证书、特许经营权协议等;另一方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实质上都来自其财产权利,而这种财产权利都是无形的。从形式上看,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并不明显,要区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应从本质上考察。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有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质所创造的;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无形性质所创造的,也就是说,有形资产的可触的、有形的和可视的因素赋于其价值。有形资产的价值来自于它的物质特征,尽管其财产权利是无形的,但它来源于其物质特性。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或来自于某些权利如许可权、抵押权等,或来自于一些无形因素影响,如竞争优势,独一无二性等,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都是无形的。正是由于无形资产价值来源于其无形特性,要想作为一种可确认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必须能够提供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明。有些无形影响因素如神秘性,市场潜力等对企业来说是有价值的,但它们并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它们缺乏有效的有形证明。它们的价值是随着与之相联系的特定财产而产生的,这一特定财产可以是无形资产,也可以是有形资产。(三)无形资产应该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同时也应该在可确认的时间内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同其他资产一样,无形资产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产生的,也许此前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酝酿才得以创造和开发出来。这样就需要提供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的依据,往往这一依据是它的有形证明文件。也就是说,一种存在状态,如果没有能够证明其产生或存在的可辨认证明,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同它在特定的时刻产生一样,无形资产也应该在某一特定的日期消亡。有的无形资产有确切的有效期,则它将在有效期满消亡;有的无形资产并无确切的有效期限,并不能在开始时就清楚它的确切消亡时间,但它将在某一特定时刻消亡是勿庸置疑的。认识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对于资产评估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在评估其价值时应充分考虑其贬值的程度和可使用的程度。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也为会计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提供了依据。三、无形资产价值的表明或显示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表现之一,是它本身能够带来可计量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表现为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或提高管理效率等。有时这种经济利益的量化较为困难,但它必须能够量化。如果直接量化不可行,可以采用间接方法,如可以通过把使用目标无形资产时产生的经济利益与该无形资产不存在时的经济利益相比较来计量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如果无法量化其价值,则无论是资产评估还是会计都不能将其确认。有必要区分一下无形资产的经济存在形式和它的经济价值,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仅仅具有经济存在形式是不够的,它还必须具有经济价值,二者缺一不可。如一个企业设计了一个商标并将其注册,则它已具备商标权的经济存在形式,但如果企业将其永远锁在抽屉,而不准备用于任何目的,则它不具有经济价值,当然它就不能作为目标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另一种表现是,能够潜在地增加与之相联系的其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说如果将目标无形资产加入到一个资产组合中,它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无形资产本身可以产生经济价值,如出租无形资产的收益;有时,无形资产需要借助一些有形资产才能实现或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但不论哪种形式来实现,都可说明无形资产是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领域的争论很激烈,认识差异较大。笔者认为,作为目标无形资产,具备合法的经济存在形式并且具有可量化的经济价值这一点应该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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