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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滥办酒席的治理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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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滥办酒席的治理研究论文

冬天来了,农村摆酒席的旺季如期而至。崇尚礼仪、重视人情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礼尚往来、宴请宾客也是民间传统习俗和亲朋好友之间增进友谊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虽然移风易俗、红白事简办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仍有一部分人要面子、讲排场,大操大办,农村借机敛财的不正当酒席歪风越演越烈。“一个媳妇半条命”“一场丧事两头空”,群众负担不断增加,农民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广大干部群众怨声载道,社会风气不断恶化。这其中既有根深蒂固的世俗旧观念,也有不良社会风气的推波助澜。人情礼成为“人情债”,群众不堪重负。一些不科学、不文明的消费观念导致人们的攀比心理越来越强,人情味逐渐演变为人情债。在如此社会风气影响下,大家争相模仿,跟风攀比之风严重,酒席越办越多、人情越来越高,所有村民都因人情支出受到巨大压力。无序杂乱的陋习,传统习俗变了味。乡村宴会越来越被滥用,办酒席的理由越来越离谱,背离了初衷,成为大多数人收钱的工具,劳民伤财,带坏了民风、政风,影响到精神文明建设,影响社会风气和村民的正常生活,陈规陋习吞噬脱贫成果。盛宴变“剩宴”,浪费现象严重。相互攀比,助推农村滥办酒席上的铺张浪费,为了脸面,一些人没钱借钱也要把事情办得体面一些。资料显示,我国婚宴酒席上,平均40%的食物被浪费。卫生状况较差,自办宴席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一些民间厨师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烹饪现场缺乏监管,或脏或乱,厨师比较随意,卫生、口味等问题屡见不鲜,现场出现问题无法保障,食品安全令人担忧。大量人员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风险。各种形式的婚丧嫁娶人群聚集性活动,健康监测、卫生防护等难到位,用餐难以提供和愿意使用公筷公勺餐具,易交叉污染。要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应坚持疏堵并重、破立结合的原则,组建农村红白理事会,抓好宣传引导,示范引领,严格监管措施,实现农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该禁,早就应该禁止了,再不禁止,可能农村酒席将成为压垮少数贫困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了。当然,我也不赞成全部禁止,红白喜事、百岁酒可以摆酒席,除此以外的其它酒席都应该禁办了。1、农村酒席越办越滥,办酒的由头越来越离谱

凡事只要不过激,就不会有危害;但如果走向极端,好事也会变成坏事。农村酒席就是这样一种事物。过去农村办酒,基本比较淳朴,也比较有意义。印象中过去农村酒席唯一没有意义的酒,是有些家庭办的30、40庆生酒。

但是现在的农村酒席,毫无意义的酒越来越多了,比如在我们本地,农村办酒的由头各种各样,而且牵强附会,搬家、升学、婴儿满月、病人出院、母 猪下崽、宠物怀孕等等,都要摆几桌庆祝一下,真是越整越不像话。2、农村酒席已经偏离了办酒的初衷,成为了多数办酒之人敛财的工具

操办酒席的风俗习惯不是现在才有的,早在古老的农村大地就广为流传,但那时候的酒席,是真正意义上的为了庆祝、沟通交流、联系感情等目的,前来赴宴的亲朋好友,不需要你随多大的礼,只要你有一副诚挚的心和深厚的感情就足够了,一句祝福的话语、一把自家种植的蔬菜、或者一把面条加上一包白糖,都是满满的情义。

可是如今的酒席呢?其意义完全变了样,酒席已经与情感不搭边了,搭边的是金钱。感情真不真,不看行动看钞票,钞票送得多,就说明你感情越真;钞票送得少,说明你不真心。很多人把办酒当成了敛财的工具,另有一些人把办酒当成了回收送出去的随礼的途径。如此循环往复,谁都苦不堪言,又谁都摆脱不了。3、农村酒席极大地增加了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负债赴宴成为了司空见惯的现象

农村酒席太泛滥,而农村家庭收入又有限,但是很多酒不去又不行,否则在当地会更加抬不起头,就不得不负债吃酒,有的家庭为此向亲朋好友借钱送礼;也有的去银行贷款来周转,这种现象在农村不是没有,而且比例还不小。

我有一个朋友,家里本身就不富裕,结婚几十年也没有办过多少次酒,但是他每个月去送礼的钱,平均也在一千元以上,这笔钱成了他家沉重的经济负担,每次和我聊起这事,他都摇头叹息不已,甚至萌生出想举家搬出该村的想法,但是搬家也不是容易的事情。4、红白喜事可以办;百岁寿辰应鼓励办;其它酒席应禁止办

农村酒席泛滥,越来越没有意义,所以我认为适当禁办某些酒席,也是很有必要的,不能再让农村酒席,变成压在农村家庭头上的“大山”。我认为红白喜事本身也需要请人帮忙才能完成,所以可以举办;能活到100岁也不容易,算是长寿之体,这种酒席值得举办。除此以外的酒席就毫无意义了,应该禁止。结束语

农村很多酒席没有实在意义,农村的办酒风也偏离了办酒的初衷,所以我认为农村应该提倡移风易俗,减轻农民的负担,除了红白喜事、百岁酒,其它的酒席都应该禁止。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分享你的看法!

国内农村摆酒席泛滥,我觉得不该禁止农村摆酒席,摆酒席就是为了请亲戚乐呵乐呵,大家欢聚一堂,庆祝喜事,是中国的特色传统,不应该取消!

我觉得面对这种情况是不应该禁止农村摆酒席的,因为这是农村的一种风俗习惯,也是一种文化。

农村环境治理研究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春笋在农坝村安营扎寨,铸件厂、橡塑厂、印染厂等好多企业虽然是本村的一些老牌企业,也是村里的骨干企业,起步早,根底深,但都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是废气、废水、废物等污染源的诞生地。在这里,以前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工厂上空,出现一条条“黄龙”,据同学们后来查资料了解到这些“黄龙”里可能隐藏着剧毒的红棕色气体——二氧化氮。它的毒性约为众所周知的一氧化硫毒性的10倍。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成硝酸酸雾,刺激人的呼吸器官,轻则引起慢性气管炎,重则经过一系列的光化学反应,是产生癌症的发病因素。因此,人们称它为“污染大气的毒龙”。在农坝村的北面,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锡北运河,自从沿河造起了印染厂后,河水就一直没清澈过,河里的水经常脏得不能洗东西,也养不了鱼虾河蚌,老百姓为此没少埋怨过。 为了教育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当前人类所处的环境,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我校近几年不仅加强了对学生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多次邀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宣讲,举办环保知识图片展,开展大中队主题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和考察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亲眼目睹了我村的环境变化和整治状况。同学们也为此写出了多篇调查小报告、小论文,建议书,印发给家长和群众。表明了当今小学生对本地环保工作的关心和保护自身身心健康的强烈愿望。 很多来我校就读的学生,主要是一些来自我国边缘山区的孩子,不仅通过上网了解,还在平时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无锡这个改革开放城市的现代发展气息,体验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人类居住环境被污染后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后遗症。我校的一些外来学生以前因长期居住在西北、西南农村,有的来自偏远山区,那里虽然经济条件落后,但周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所以一到我们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江南,除了人多车多钱多,就是工厂、高楼多,由于遍地都是工厂,各地都有“三废”的存在,有一阵子,市场上很难买到没有被污染过的大米、蔬菜水果,甚至连有的水产品也因水质关系,沾染了异味。就拿我村来说,当初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田野再也见不到了,水稻田面积从原来的一千多亩缩减到如今的二、三百亩。走在村道上,眼前见到的除了厂房还是厂房。就连我们的校园也已被周围的工厂几乎包围了起来,学生视野被阻不说,还要常年受噪音、废气的侵袭,人人苦不堪言。有的小学生也会说:“如果靠这样占用农田造厂,污染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我们宁愿贫穷一些”。多么诚挚的感言啊!不知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听了有何感想?确实,这种状况不光是我们这里有,恐怕其它地方都有,是我国目前普遍的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已到了非化大力气整治的时候。 可喜的是近年来农坝村村领导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学生到村委和工厂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同学们了解到:村里每年都要召开有关环保的座谈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还经常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工厂、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在村里不仅给多家企业签订了环境整治协议书,还和村里的几十家商店、摊贩签定了清洁卫生责任书。一方面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污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促使部分企业、店铺化本钱投资改造原有的旧设备,尽力降低污染源的毒性,将“三废”排放降到最低程度。村里还高度重视了本村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率先实现了家家通自来水,喝上清洁的太湖水;户户通有线电视和电话,方便老百姓了解新闻动态,及时反映问题。今年,又将条条道路浇上了柏油或水泥,两旁还安装了路灯,使得原本既窄又脏的村道变得既宽敞又整洁。现在村里有农贸市场、老年活动室、多家中型超市,人们出门购物娱乐既方便,又快速。难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外乡人,将它误认为是市镇呢。村领导还根据群众意见,在各自然村统一建起了数十只大花坛,里面种植了月季、海棠、紫荆、杜鹃、樱花、香樟、广玉兰等花木,一年四季,各个村落,鲜花不断,香味扑鼻,仿佛置身于公园一样。村里还每年出资对几条主干河道进行淤泥清理,使河道常年保持水流畅通,水质干净。村里还对家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作了统一规划,在全村布置投放了数百只垃圾箱和塑料粪桶进行集中处理。在村委门口,我们可醒目看到一排用不锈钢建的宣传橱窗,里面不仅经常张贴环保知识资料和图片,还定期公布各单位、各村民小组对于环境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农坝村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有了很大改观,老百姓对自己所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在农坝村工作多年的一份子,而且是肩负培养下一代重任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我经历了农坝村这十多年来的变化发展,感慨万分。我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对一些主管领导来说,是不是太为难了?但通过农坝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从内心明白了: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人类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否则是以小失大,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而自食其果。综观历史上全球发生的多次特大灾难事故,那些热衷于靠毁田毁林来开发景观,靠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能人”,还不应该清醒吗?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在多年前就坦言:从眼前看,重视环境保护,可能会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使群众增收。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途径就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联想到近几年中,我国各地因破坏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自然灾难和人身伤亡事故,难道这不是血的教训吗?听说前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关政策关闭小煤矿、停止小炼焦,健全和发展国有煤矿,扶持开发大机焦,这是煤炭和焦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税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可谓一箭双雕,地方和财政皆大欢喜。由此,我们的某些企业不值得借鉴吗? 现在的孩子虽然对环保的意识还比较朦胧,对周围一些涉及环保不力而引发的事故,也可能熟视无睹或者漠不关心,但并不能说明环保与孩子们无关。相反。我们的孩子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保护环境,清洁空气、水源,还大自然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孩子们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童心是最宝贵的,童言是最真心的。我们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阴影。从儿童身上,我们要看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民动员,人人出力。

我是学环境工程的,我经常在环保资料网里找资料,你也可以试一试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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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选题农村环境治理的来源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1、工业化带来的矿物能源对有机能源的替代,工业化以前,燃料、肥料的来源都是秸秆、人畜粪便等有机物,而工业化过程中煤炭、石油等矿物的开采和提炼加工,既解决了我国农业长期燃料、肥料紧张的问题,也带来了新的污染。2、工业化扩大再生产带来的生活改善,当农民有能力改变住房条件的时候,因为统一的规划协调没有跟上,农村中会出现烂心村现象。

农村法治研究论文

看你是写哪一类的法律课题吧,要是不确定的话,你可以去看下法学和争议解决这两本期刊上的相关论文,学习学习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好政策,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好政策必须要有好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执行。因此,全面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用。这个作用,在政治上表现为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经济上表现为带领和带头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就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科技观念等在头脑中日益强化,并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1、迷失性。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脑甚至广告等现代传播媒介迅猛发展,使我们对全世界的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透过这些媒介,我们可以引进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科技成果和管理思想,这是积极的一方面。但同时也为一些消极东西的进入提供了条件和渠道。加上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个别党员干部对这些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思想上产生了迷茫和各种认识上的误区。有的农村党员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讲经济效益,用不着再强调什么政治,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就什么事情都做好了,极个别党员甚至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上的迷失性,导致了行为上的无原则性。有的党员精神空虚,无所寄托,迷恋于“××××××”的歪理邪说之中;还有极个别的成为金钱、美色、权欲的俘虏。 2、不适应性。部分党员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茫然不知所措,缺乏驾驭市场的能力和带领农民致富的本领。如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对市场经济的特点、运行规律了解不清楚,特别是在生产的手段和经营的方式上表现出了很强的不适应性,还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和落后的营销方式。对如何搞市场农业、现代农业,尤其是利用网络、信息等现代技术,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更是一窍不通,根本谈不上在农民致富中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二是狠抓农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三是实行村民自治,规范建章立制。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四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搞好农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五是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群众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8、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一是面对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二是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好政策,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好政策必须要有好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执行。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用。这个作用,在政治上表现为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经济上表现为带领和带头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就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科技观念等在头脑中日益强化,并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我国农村法治的困境与解决方略研究[摘 要] 农村法治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法治是需要法治基础的,对法律基础的再认识是我们推演农村法治困境的前提;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探寻现代农村法治的建立,找出现代农村法治的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关 键 词] 农村法治 困境分析 方略 维护机制法治,是一种治国模式、治国方略,实指“依法而治”、“法律至上”。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在中世纪就已提出,其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我国虽在先秦时期由法家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根深于国民中的传统人治意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相当大的差别。实现法治,特别是农村法治,需要良好的外部资源,并需要进行多重的整合。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在我国,要摒弃千余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实现由“乡士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没有农村法治的系统推进和整体实现是不可能的,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一、现状剖析: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理性思考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我国法治在城市和农村的外延资源不尽相同,我们需要在法治整体性的基础上,区别认识其各自特殊性。农村是人们最基本生活资源的终极来源地,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农村面积占全国领土的90%,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等等特殊性可以看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我国农村这个最大社会区域的法治化也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因此,对农村法治现状的分析是农村法治走出困境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国家严格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法律在国家领域内和国家意义上的现实化。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基础上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它需要相应的基础:主体意识、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社会和谐等。我们分析农村法治现状也要从这几个相关方面入手。第一,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农村法治的主体障碍。法治主体是实行法治必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前提。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就我国而言,法治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就是广大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是中国法治主体的基础。作为法治主体的农民存在的不足,已成为农村法治推进的阻碍因素。1.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其关于法律的心理、知识、观念和思想的总和,体现其对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没有形成合理的正相关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往往成为法律工作者给农民“法肓”的真情告白。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民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素,是法治舆论力量的基本来源。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已成为农村法治进程的硬约束。2.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就是法治力量。法治化过程中,在预先的良法规范下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利合法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baidu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知识,借助法律制度维护自己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如果说农民法律知识改变农民法律命运的话,那么农民法律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法律命运。“书本的死法”要变成“现实中的活法”,需要法治主体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农民法律能力不强集中地表现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漠视法律、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无视法律和法律实践的缺乏导致害怕法律。

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30年前,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泱泱中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法律。30年过去,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土地权利保护、土地登记、土地用途管制等诸多重要方面,均从法律上得以规范。在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广袤的城乡土地激情拥抱法治。零的突破:选择市场,选择法治,土地管理和利用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合着改革开放的节拍而动。改革始于土地,改革唤醒了对法治的需求。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包干协议一举掀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新的历史,农村土地从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大生产转变为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1982年,国务院决定在农牧渔业部内设置土地管理局,作为依法统一管理全国土地的职能机关。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建设用地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出台、实施。然而,这些规定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土地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198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高达100万公顷,唤醒了人们对耕地资源的严重稀缺及加强耕地保护紧迫性的认识。1986年是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4月,农业部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6月25日公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这部法律,我国对城乡土地集中统一管理。1986年8月1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诞生,代表国务院对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随后,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土地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我国土地管理队伍不断壮大。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1987年12月,深圳经济特区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突破了当时《宪法》对出租土地的禁令。法随事变。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次适宪性修改,一举扫清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面临的法律障碍,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开辟出一条法治之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以《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建设为中心,形成以《土地管理法》为基本法律的法规体系框架。据不完全统计,仅从1986年8月到1992年年初的5年多时间里,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成片开发经营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颁布了《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土地登记规则》等。土地管理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土地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法律规定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大打折扣。各地通过“化整为零”、“下放土地审批权”等办法,大量占用耕地。据统计,1986年到1996年,因各项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毁等原因全国共减少耕地约亿亩,而同期开发复垦的耕地只有7368万亩,10年间,耕地净减少2898万亩。严峻的现实,迫切要求土地管理法制与时俱进。关键之举:确定用途管制的法律地位,土地管理思想发生根本性转变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法制变革打下坚实基础。1996年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11个重点调研课题,其中之一就是耕地保护问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党组十分重视,举全局之力开展这项调研。经过对广东等13个省(区)和上海等12个城市历时10个多月的调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向中央提出了保护耕地的政策性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即中央11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采取治本之策,扭转人口大量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此时,《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也正式启动。1997年5月成立修改小组, 8月18日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第64次、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原则通过后,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1998年4月11日,由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的说明。8月29日上午,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141名代表按动了表决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139票赞成获高票通过。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形式明确肯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从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为主转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在土地管理方式上,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转到用途管制制度;在土地利用方式上,从外延粗放型转到内涵集约型;在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分配上,从土地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市、县转到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合理划分;在执法监督工作上,从传统的土地监察转到建立现代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在调整范围上,从单纯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转到既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又调整财产关系。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作为其重要配套法规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步施行。速度之快,在中国立法史上前所未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继续向前推进。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四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征地问题的土地信访数量不断攀升,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的呼声十分强烈。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决定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正,不仅将原来的土地征用区分为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而且从《宪法》层面上强调无论征收或者征用都要给予补偿,体现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同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管理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是将总则第二条第四款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将《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用”全部修改为“土地征收”。随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在不断提高。以《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的成功尝试为起点,国土资源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积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奉行“开门立法”。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立法,认真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规章在出台前,都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第一部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系统听证工作的规章。2004年1月9日经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后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最早的由部门制定的听证规定。颁布并实施《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为重点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有效化解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创新和变革,使我国土地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新的起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面临新形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担负新使命进入新世纪,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提速,土地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2004年6月,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在抓好土地清理整顿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管理制度。7月,国土资源部先后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专家座谈会,专题研讨国土资源制度建设,继而成立了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保证《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真正得到执行。当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决定重申,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出现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过大、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土地地方违法用地比例很高、出现新的违法形式如“以租代征”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央下定决心,要运用土地政策,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土地管理改革方向越来越明晰,就是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举,建立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与中央的部署相一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作出了许多有重大意义的规定。如: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构建了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物权体系;依据宪法,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在土地物权体系方面作出了多项创新性规定。结合《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30日,《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决定》同时明确,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和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迫切,《土地管理法》已进入新一轮修订。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土资源部党组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方案和修改思路,目前,《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据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起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既要全面总结和回顾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展望未来土地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供法律武器。二是注重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党中央、国务院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完善征地制度、提高新增用地成本、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已经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将通过法律修改使之上升为法律制度。三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被实践证明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共同责任制度、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等上升为法律制度。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这是我部立法工作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除了由部机关主要司局参与起草外,还特别委托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起草专家建议稿,委托广东等省厅联合起草地方建议稿。最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的送审稿,将综合考虑专家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30年锐意改革和不断创新,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正站在一个崭新的起点上,我国土地法治之路必将走得越来越顺畅。(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研究现状论文

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研究环境保护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的排放量迅速增加。每年新增垃圾100亿t。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现实,世界各国的视线已不再仅仅停留在如何控制和消毁垃圾这一老问题上,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着手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将垃圾列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向垃圾要资源、要能源、要效益。目前,我国历年垃圾堆存量已达60亿t,占用耕地5亿m2。全国为660个,城市中有200个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以城市人口亿为例,如每人每年产生440 kg垃圾计算,年产生垃圾量为亿t。东莞市厚街镇现有人口7万3千多,是人口大镇。八十年代初期,由于整体经济落后,厚街镇的经济发展状况极差。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滞后,招商引资的路子越走越窄,根本就没有什么工业,因而就无所谓工业垃圾。况且农村剩余劳动力没能找到一个出路,农村经济水平非常之低令人难以想象。经济是文化意识发展的基础,经济搞不上,人民的意识,特别是卫生意识也是同样的落后,同时政府宣传缺位,投入不足,管理架空等多种原因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混乱、随意。九十年代初期,厚街大道上那堆积如山的垃圾曾被报纸曝光过。临溪两旁的居民把垃圾直接倒在溪流里边,公路两旁的斜坡上,到处是随便倒放的垃圾……至于在偏远山区等落后的地方,垃圾随便堆放房前屋后,死鸡死鸭更是随意丢入河中,农药瓶、卫生所的废弃物也是胡乱丢入路旁溪里。在某乡下,有一个顺口溜:“垃圾垃圾随便倒,不用拐弯不用绕,不行就来随地烧,省得拿它到处跑。”这就是当地人们处理垃圾方式的生动写照。后来,虽然政府把垃圾处理承包给了个人,但由于疏于管理,承包者没有真正落实责任,还是无法改变乱放垃圾的现状,东江上游的水资源的质量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残酷的事实拷问着人们的道德良心。在此,我们就以厚街这个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小镇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对策。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是垃圾污染矛盾激化的年代。60年代中期以后,大体形成了填埋、焚化、堆肥等一系列处置方法。如在美国,垃圾用填埋法处理的占85%,焚化法处理的仅占10%。日本国土不大,填埋法处理的只占,而焚化法处理占的61%。瑞士也是以焚化法为主,占53%。西欧几个国家以填埋法为主,并多为有控制的填埋法。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美、英、法等国,由于受资源和能源危机的影响,对废物采取了“资源化”的方针,垃圾、粪便的处理不断向“资源化”的方向发展。尤其对于废物,日本已有的城市开展了从垃圾中分选回收物品的活动,1976年回收废物达3900万t,占当年废物排量的。近年来,有些国家还发展了无机垃圾堆山法,并在垃圾山的表面上种植树木、花草,发展街心公园,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固有它的历史原因,它受到当地的经济、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这个问题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我们小组共同分析了它的原因:首先是受当地经济发展的落后严重制约,经济是一切的基础,一个大型的垃圾场,要投入几百万,上千万,这就十分需要当地财政的大力支持。其次它还深受当地人们生活习惯的左右,比如,在达山等农村,认为病死的牲畜一定要把尸体投到小溪中,才能把霉气也带走,他们就是不愿把尸体科学的埋在地下啊。第三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宣传,才导致人们卫生意识的落后,因而这与政府领导的重视也密不可分。第四,政府对乱倒垃圾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最初多是靠罚出来的,如新加坡对随地吐痰的处罚高达500新元,相当于人民币近3000元,谁会愿意为一口痰再花3000元呢?我们相信重罚之下必有好果。其他如政府领导的重视,上级的督促,能否借鉴外地经验等原因这里就不在累述了。原因找到了,就好对症下药。经济方面的原因固然重要,但它不是我们可以讨论和解决的,我们姑且不去考虑。但人们的行为习惯,则是可以通过政府等部门的宣传、教育和强制执行来得以保证。政府可以利用宣传车、广告牌、广播电视等形式来对民众进行宣传、教育、鼓励人们敢于与乱倒垃圾的人和现象做斗争,只有发动全民参与,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此外,良好的习惯还应该从小时候开始抓起,因此,在幼儿园、中小学对孩子尽早的教育,效果肯定是最好的,至于一些不自觉和一些道德败坏者,该绳之以法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决不手软!1 现有城市垃圾处理方法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将垃圾减容、减量、资源化、能源化及无害化处理。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及焚烧处理三种方法。 填埋处理垃圾填埋历史久远,是普遍采用的处理方法。因为该方法简单、省投资,可以处理所有种类的垃圾,所以世界各国广泛沿用这一方法。从无控制的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包括滤沥循环填埋、压缩垃圾填埋、破碎垃圾填埋等。采用填埋处理法,首先要防止从废物中挤压出的液体滤沥及雨水径流对地下水的污染。一般规范要求回填地最低处的标高要高出地下水位 m以上,并且回填地的下部应有不透水的岩石或粘土层。否则需另设粘土、沥青、塑料薄膜等不透水层。其次,填埋场应设置排气口,使厌氧微生物分解过程中释放出的甲烷等气体能及时逸出,避免发生爆炸。回填后的场地,一般在20年内不宜在其上修建房屋,避免由于回填场不均匀下沉造成的结构破坏,但可作绿地、农田、牧场等使用。填埋处理用地,尽量选用天然的或人工挖出的洼地,开发资源后的废粘土坑、废采石场、废矿坑等。将垃圾填埋于坑中,有利于恢复地貌,维持生态平衡,但如果在大面积的洼地、港湾、山谷等回填,则需考虑是否会破坏生态平衡。 堆肥处理堆肥是我国、印度等国家处理垃圾、粪便、制取农肥的最古老技术,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均有研究利用的一种方法。堆肥是使垃圾、粪便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反应,最后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或改良土壤。堆肥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有机成分的生物化学过程。在生物化学反应过程中,有机物、氧气和细菌相互作用,析出二氧化碳、水和热,同时生成腐殖质。堆肥的关键,在于提供一种使微生物活跃生长的环境,以加速其致菌分解过程,使之达到稳定。堆肥主要受废物中的养分、温度、湿度、pH等因素的控制。根据堆肥原理,可分为厌氧分解与好氧分解两种。厌氧分解需在严格缺氧条件下进行,厌氧微生物分解生长较慢,故不多用。好氧分解过程可同时产生高温,可以杀灭病虫卵、细菌等,我国主要采用好氧分解法。堆肥技术的工艺比较简单,适合于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可对垃圾中的部分组分进行资源利用,且处理相同质量垃圾的投资比单纯的焚烧处理大大降低。堆肥技术在欧美国家起步较早,目前已经达到工业化应用的水平。 焚烧处理焚烧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进行燃烧过程。实质是碳、氢、硫等元素与氧的化学反应。垃圾焚烧后,释放出热能,同时产生烟气和固体残渣。热能要回收,烟气要净化,残渣要消化,这是焚烧处理必不可少的工艺过程。焚烧处理技术的特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能源化,因此是世界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固体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获得副产品的目的。几乎所有的有机性废物都可以用焚烧法处理。对于无机-有机混合性固体废物,如果有机物是有毒有害物质,一般也最好采用焚烧法处理。焚烧法适用于处理可燃物较多的垃圾。采用焚烧法,必须注意不造成空气的二次污染。日本以及欧洲的瑞士、瑞典等国在一般焚烧法基础上,还发展了高温与中温分解,使垃圾在1650 ℃以上的高温下基本或完全燃烧,并回收释放的能量作为能源。焚烧是销毁垃圾利用热能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但是,只有对那些不能回收有价物,只能回收热能的垃圾,垃圾焚烧处理才是科学、合理的。2 现有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局限性 填埋处理的局限性填埋处理埋掉了可利用物,填埋场地的选择越来越困难,运输、填埋、管理等费用也不断提高。填埋场占地面积大,同时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例如垃圾渗出液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垃圾堆放产生的臭气严重影响场地周边的空气质量,另外,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排放到大气中又会产生温室效应。而且填埋场处理能力有限,服务期满后仍需投资建设新的填埋场,进一步占用土地资源。以北京为例,如果采用现在的技术,将北京市12000 t/d的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单是建设投资就高达亿元人民币(不含征地费用),而且填埋场的寿命也只有12 a。基于以上原因,国外从80年代以来,卫生填埋设施有逐渐减少的趋势,成为其他处理工艺的辅助方法,用来处理不能再利用的物质。 堆肥处理的局限性堆肥处理不能处理不可腐烂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垃圾中的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废弃物不能被微生物分解,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捡出来,另行处理,因此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低;堆肥周期长,占地面积大,卫生条件差;堆肥处理后产生的肥料肥效低、成本高,与化肥比销售困难,经济效益差。引进国外技术投资巨大,不适合我国国情。发达国家由于生活垃圾中的易腐有机物含量大大低于我国的一般水平,因此靠堆肥只能处理15%左右的垃圾组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堆肥技术的推广。堆肥技术必须是将新鲜的垃圾首先进行分类后再将易腐有机组分进行发酵,才能有效地防止重金属的渗入,从而保证有机肥产品达到国家标准,真正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 焚烧处理的局限性焚烧处理对垃圾低位热值有一定要求,不是任何垃圾都可以焚烧的。垃圾中可利用资源被销毁,是一种浪费资源的处理方法,即使回收热能也只能做到废物一次性再生的目的,无法实现资源的多次循环利用。焚烧产生的大量烟气,带走的热能又是一种很大的损失。产生的烟气必须净化,净化技术难度大、运行成本高。焚烧产生的残渣还必须消化。还有,焚烧设备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成本高。3 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综合利用表1为美国垃圾处理方式及各年所占比重。综合利用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可用物资(废纸、金属、玻璃等)的回收再生利用;(2)易腐有机物的堆肥处理;(3)高热值不易腐有机物的能量利用;(4)灰渣的固化处理,实现灰渣的材料化。许多国家垃圾处理实践表明,其中的 70% 可以回收,成为再生原料供重复利用。城市垃圾被誉为“城市矿藏”,是唯一在增长的资源。世界上已有几十座回收有用成分的垃圾处理工厂在运转。这些处理厂是近 10 年来在工业发达国家相继建成的。实践证明了他们为合理地经济地利用垃圾资源开辟了新途径,开创了垃圾处理领域的新天地。从消极地局限地销毁垃圾阶段,走向积极、合理地利用垃圾的崭新阶段。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与处理之不容乐观,不仅仅表现在区区一个厚街镇,在东江上游的许多地方,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学生,作为一些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的有识之士,我们只能做的只有很少很少,但我们想做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多么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们来关心我们的环境,来关心我们的地球,因为:我们的星球已经不能承受太多了!我国采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没有一种方法能够独立地实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总目标。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成分愈发复杂,有机物、人工合成材料增多。这种现状要求垃圾处理技术,应由单一销毁方法向多种方法、互助配合、共同处理的综合处理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为社会提供可利用资源。

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论文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城乡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快,农民越来越关注生活环境的质量,我国农村人口多,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较大,处理不及时,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引发的环境问题愈加突出。文章考虑对接触氧化法进行一定的改进优化,在保证其处理效果的基础上尽量降低其运行成本,使其适用于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

关键词:

农村生活污水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农村生活污水包括洗涤、洗浴和厨房用废水及人、畜粪、尿和家禽养殖废水等,污染物主要以有机污染物为主,相对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具有分散、污染物成分简单、易处理,水量变化大等特点。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逐渐增加,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对农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农村的环境令人担忧。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大部分村庄的排水设备缺乏,不经过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水。89%的.村庄的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在住房前后、村内的池塘中,而且村里没有人对垃圾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不仅对河流、池塘造成破坏,而且污染了村民的生存环境,严重影响了村民的身体健康。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洗浴、厨房、冲厕以及农民养殖牲畜的粪便水。农村的污水处理率不高,污水分散分布,水量排放没有规则,污水中的有机物含量高,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高。农村人口居住的较为分散,但是由于居民有很相似的生活规律,这就造成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流量白天要比早晚的少,夜间的排水量不大,数量变化较大。

2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

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原则

针对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特点以及处理难点,在选择处理技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因地制宜

在农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必须要结合该区域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处理技术。农村地区的人口、地形、地质、气候以及经济水平等,因地域地理位置的不同,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在选用污水处理技术时,也应当因地制宜的选用合适的处理技术。在土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可采用生物生态组合处理技术实现污水物的生物降解和氮、磷的生态去除,以降低污水处理能耗,节约建设、运行成本。此外,还应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加强生活污水源头消减和尾水的回收利用。

抗冲击负荷能力强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变化很大。当污水排放量较小时,容易造成处理系统的资源浪费,污水排放量大时,容易超出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负荷,造成出水恶化,所以应尽量选择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污水处理技术。

管理简易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虽然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技术方面还存在欠缺。例如,在农村建设起处理生活污水的基础设施,由于专业技术的匮乏,使其在建成之后不能正常得以应用,更不要说能够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了。所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方法在选用时,一定要遵循管理简单容易的原则,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污水处理技术的作用。

花费造价低

当前我国很多农村地区针对生活污水处理并不重视,同时针对其成本造价也缺少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例如,很多农村地区在进行生活污水处理时,经常会选用好氧处理技术,但是该项处理技术运行所需的成本费用太高,因此势必会在应用时受到资金的限制。所以,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时,应尽可能选用花费造价低的处理技术,将污水处理的能量消耗降到最低。

占地面积相对较小

农村地区虽然土地面积较广,但是对有些农村地区来说,大部分是山地,丘陵,可供农村居民生活、生产所用的土地较少,考虑到农村今后的发展,应节约土地,应考虑采用占地面积较小的污水处理工艺。

无二次污染

在城市污水处理中,在使水质得到净化的同时,有时也会带来空气污染、蚊虫增多、化学药剂污染等其它环境问题,因而,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应尽量选择无二次污染或少二次污染的处理工艺。总体来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应结合农村当地的地理条件、经济条件、环境条件、管理水平综合考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必须符合经济、高效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可大体上分为生物、生态技术两种,生物技术主要指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物滤池法、化粪池法等,生态技术主要指氧化塘、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等。针对农村土地稀少,生态处理方式受限的情况,许多学者提出了组合生态与生物处理方法的模式,经实践验证其不但处理效率高,而且占地面积小、能源消耗低,非常适用于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的处理。生物生态组合模式主要包括化粪池或沼气池+生态处理组合技术、化粪池或沼气池+生物处理组合技术、生物+生态深度处理组合技术三种形式。其中化粪池或沼气池对后续生态T艺往往只是起到一个预处理的作用,处理效果有限,负荷减低作用也有效,其往往不能有效达到减少系统占地面积大的问题。因此,通常所说的生态+生物组合技术中的生物技术往往指的是好氧生物技术,好氧生物技术主要有活性污泥法、SBR法、膜生物反应器法、生物滤池法、接触氧化法等。

3结语

生物接触氧化技术对水质、水量波动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这已经在很多实际工程运用中得到证实。与活性污泥法相比,生物接触氧化法不仅能够处理高浓度生活污水,也能处理低浓度生活污水,另外,其所产生的剩余污泥较少,不需污泥回流,无污泥膨胀等问题。接触氧化法所具有的这些优点,使其对于土地资源比较紧张的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具有一定的优势。

参考文献

[1]肖丽红.分析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方法[J].科技与生活,2012,15(18):32-33.

[2]侯慧.我国农村生活污染处理现状及建议[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10(02):16-17.

农村垃圾污染与治理研究论文

农村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人类社会进人21世纪,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热点问题。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时,更加期望着有一个优美的生存环境及和谐的生产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人类共同的目标。近几年来,我国的城市环境问题得到各级政府和市民的共同关注,已逐步得到改善, 然而,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却是明显滞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却日趋严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日益受到威胁。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改变村容村貌,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以面对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2012年从7月到11月,我们对袁州区寨下镇的横塘、沙江、大宇、带塘、长乐、新桃、圆岭等行政村进行了多次环境卫生状况调研,这些村庄都是基层行政所在地,都有村支委和村长,最大的村集中居住几千人,如横塘村,小的村庄也集中居住着几百口人,如带塘村。我们发现这些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脏、乱、杂、臭。

一、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1、赃。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既没有实行分类收集,更谈不上回收利用。走进村庄,不管是大路还是小路,或者是穿村而过的公路,到处都可以看到零星散落的鸡粪、狗便、牛屎等脏臭物;有些较为偏避的路,行走都得多长上一只眼,稍不小心,一脚踏在牛屎上,准让你摔个仰面朝天。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拉极更随意倾倒,微风过处,尘土飞扬,塑料薄膜漫天飞舞,让你无处躲藏。

2、乱。首先是房屋建筑很乱,改革开放后农民的经济收入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农村,有了钱当然首先就想盖房。这些新建的住宅,也许是由于各自的宅基地是祖传的,也许是村里缺乏统一规划,总之,就是随意随地,横七竖八,犬牙交错,不分东西南北,杂乱无章。其次就是柴草、猪粪、牛粪的堆放,随意随地,非常散乱,有些柴草紧靠房屋堆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碰上小孩玩火,后果不堪设想。猪粪、牛粪作为一种农家肥料,有的就堆放在厨房的窗子下,这就不仅是难看,而且也严重影响着人的身心健康。

3、杂。首先是人畜杂居。农户院坝散养家禽严重;在这些村落基本上都是鸡犬与人同行,它们四处活动,与人争道,随意乱窜,随地拉洒。小孩坐在堂屋吃东西,大人如果不在旁边保护, 鸡和狗就会毫不客气地与他们争吃。孩子急得哇哇大哭,这是极为常见的事。村落鸡鸭屠宰粪便残物,随处可见,小吃摊点更是污染严重;柴草乱堆,垃圾乱倒,极为普遍,污染极其严重。环境卫生设施几乎是空白。既没有垃圾池,更没有垃圾桶之类的东西。

4、、臭。如果是在夏天走进村庄,用臭气熏天来描写,是既不过分也非夸张,由于地上随处都可以看到鸡粪、狗屎、牛便等脏物,经过太阳一晒,臭气满天飞散,其味确实难闻。更甚者,有的'农民竟会利用两幢房屋之间的空隙搭建猪圈,而农民往往又习惯把厨房建在自己的房屋后面,于是就常会出现厨房与猪圈紧靠,有些人猪圈内又设有厕所,此地此景此味,不用述说也可想而知了。

5、森林遭受迫坏,水资源污染严重:森林面积减少,造成了水土流失问题特别严重,除了一些自然因素外,还有就是人为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人类大量开发森林资源,然而又没有及时的进行补进;森林面积的减少,土壤变得松散,雨水下来,泥土冲进河道,造成河道,河水可以四处泛滥,席卷着地面的各种垃圾,形成污染;而这些河流,往往就是我们城市河流的源头。

二、农村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农村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过度重视经济指标,忽视了环境保护,因此对农村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城市环境问题得到重视,而农村的环境保护与治理相对来说是一个薄弱环节,大量城市垃圾向农村的转移等问题已给农村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此外由于管理体系不畅、资金来源不足、扶持措施不力、治理模式不适等原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数亿农村人口生存环境恶化,健康受到危害,且纠纷频发,成为社会一个非常不和谐的因素。

1、长期以来,农民习惯于在这种脏、乱、杂、臭的环境中生活,环境卫生意识非常差,领导又只把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忽视了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环保问题。农民难以接受到环保知识、政策、法律的学习教育,对环保了解甚少,自我参与的意识和积极性就更差。

2、乡镇工作重视不够。在乡镇工作中对环境污染的治理,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就目前来看乡镇几乎是无心去关怀农村的环境污染,环境污染在领导的心目中“排不上队,挂不上号”,把它放在经济发展之外。

3、宣传教育不到位。对农村环境污染宣传教育在乡镇工作中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是空白。我们对相关乡镇领导采访时,他们觉得:一是市县级政府经济的划拨大少,即使想治理环境污染也是杯水车薪,无能无力。二是农民的环保意识太差,他们对现有状况习以为常,教育工作太费力。三是乡镇工作太繁,无暇顾及等。对行政村采访时,他们觉得现在的村民很难管,叫他们干点活,就要报酬,而村里的钱又太少,想做也只能是望洋兴叹。采访相关农民,50岁以上的老年人,对我们的调查感到疑惑,觉得自己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生活,已经习以为常,不会有什么问题。40-50岁的中年人,对这种状况虽然有不满意的情绪,但也是觉得无能无力。

三、农村环境污染危害分析

人类要拥有健康的身体,就必须要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环境污染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吸入有害的气体,影响呼吸,影响健康;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因之一。其中致使农村环境恶化一个重要原因是涉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与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相比,农村环境保护的公共产品供给几乎是一片空白。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一定会成为制约农村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好经济与环境、政府管制与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在高度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下,如何处理好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对以后开展农村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这对当地政府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1、“白色污染”的危害有:视觉危害,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村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2、潜在危害: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在地面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平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部分的塑料含有毒性,现在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对人体的健康极为不利。

4、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可谓是废水、废渣四处奔流,污染环境,污染水源。这就不仅是在污染农村,同时也在污染城市,因为城市的饮水源头都在农村,因为农村河流大多是城市水源地。

四、农村环境治理措施及设想

通过调查的我了解到: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既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也不是一个村庄,一个地方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虽然家乡现在在的环境状况不是很乐观,但是据调查,环境污染是极为普遍地存在广大农村。我们发现政府也并不是没有进行环境保护的工作: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也向老百姓宣传环境保护,以期提高人们的环境白虎意识等,目前来说只是力度不够。不过,我们也相信在政府的努力下,作为这片土地主人的人们,就更应该努力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爱护它,保护它,从手上的事做起,不乱扔、乱折、乱吐;从身边的是做起,共同把我们的家乡建成美好的家园。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尽管考虑不够,但还是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2、 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3、强化扶持力度,建立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对农村和规模以上的企业污染治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规模以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

4、探索科学的治理模式,提高农村污染治理效率。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不同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不能简单的套用其污染治理模式,要在其治理模式上加以改革创新,以适应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而提高污染治理的成功率。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在农村,每当大风刮起时,空中就弥漫着黄色的粉尘,有时在空中还飞舞着白色塑料袋。使人们出门十分狼狈。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这种状况,政府的投入,特别是财经的划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光靠政府的努力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也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牢记心中,青山绿水一定会到来。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瀚蓝环境(600323);格林美(002340);伟明环保(603568);启迪环境(000826);东江环保()等

本文核心数据:固废处理产量、废铝回收量、固废处理产量占比等

行业概况

1、定义

固废处理,全称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通常是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固体废物的种类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

2、产业链剖析:中游为关键环节

固废处理行业上游主要是固废处理设备制造,包括焚烧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干化处理设备、环卫清洁设备、固废转运设备等;中游固废处理环节可分为固废分类、固废转运和固废处理;下游则主要是废弃物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

固废处理行业上游代表企业有固废焚烧设备供应商华冠科技、安居乐、绿景环保,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供应商邦冠机械、水天蓝环保、三盛环保,污泥干化处理设备供应商恒源机械、科力达、金陵环保,固化转运设备供应商东风商用车、北汽福田、江西五十铃等;中游参与者按处理固废类型可分为工业危废处理企业、餐厨固废处理企业、固废处理综合企业等;下游主要参与者包括废水处理企业天泽环保、瑞美迪、沃腾环保、鸿淳环保,飞灰处理企业无锡科熔、中科国润、福尔程环保、恩特重工等。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我国固废处理行业较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从政策历程来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十一五”期间国家政策主要鼓励对固体废物实行回收和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生产量;“十二五”时期,《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出台,我国开始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同时深入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固废处理行业受重视程度增加;“十三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出台,提出要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十四五”以来,低碳化进程推进的带动下,固废处理相关国家政策进一步优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继续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行业政策背景: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我国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以来固废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密集出台,重点政策如下:

行业发展现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1、固废产生情况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固体废物产量也快速增加。2016-2021年我国部分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

注:①截至2022年9月,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生活垃圾清运量级危险废弃物产生量2021年数据暂未发布,且国家统计局未公布2018-2019年危险废弃物产生量数据,表中数据根据历史趋势测算得出,届时以官方发布为准;

②不同数据来源统计口径不一,可能存在冲突。

2、固废处理情况

全球低碳的大环境下,我国环保产业整体发展良好,固废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瑞泰环保招股说明书数据显示,2016-2021年,中国固废处理量由亿吨上升至亿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3、固废处理行业市场规模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16-2020年,我国固废处置与资源化行业营业收入逐年提高,2020年达8030亿元,初步估算2021年约为9900亿元。

注:中国固废处置资源化行业营业收入=固废处置资源化样本企业营业收入/环保产业全样本企业营业收入*环保产业总营业收入。截至2022年9月,最新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2021年数据根据往年数据及市场发展趋势估算得出。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华东地区发展较好

根据中项网数据,2021-2022上半年,我国固废处理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布最为集中的区域为华东地区,固废处理工程项目数量共计58个,占全国总数量的,其次为华北地区和华中地区,分别占比和。

从企业区域分布来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企业同样集中在华东地区。根据企查猫数据,截至2022年9月,江苏省固废处理相关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位列全国第一,广东、安徽、山东和浙江省企业数量也均超过500家。

2、企业竞争:光大环境和瀚蓝环境规模领先

根据E20环境平台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发布的“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2021年我国固废处理领域领先企业有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排名如下:

具体来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等,2021年,光大环境危废及固废处理量达万吨,瀚蓝环境固废处理业务营业收入达亿元,竞争力较强。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发展趋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趋势主要有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三个方面。

2、发展前景:政策加持下发展前景向好

在固废产生量持续增加、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固废处理技术不断革新以及环保投资额扩大等因素的带动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预计2027年固废处理量有望达到130亿吨,2022-2027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行业营业收入也将同步扩大,预计2027年有望超过18000亿元,2022-2027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1%。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研究环境保护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的排放量迅速增加。每年新增垃圾100亿t。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现实,世界各国的视线已不再仅仅停留在如何控制和消毁垃圾这一老问题上,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着手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将垃圾列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向垃圾要资源、要能源、要效益。目前,我国历年垃圾堆存量已达60亿t,占用耕地5亿m2。全国为660个,城市中有200个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以城市人口亿为例,如每人每年产生440 kg垃圾计算,年产生垃圾量为亿t。东莞市厚街镇现有人口7万3千多,是人口大镇。八十年代初期,由于整体经济落后,厚街镇的经济发展状况极差。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滞后,招商引资的路子越走越窄,根本就没有什么工业,因而就无所谓工业垃圾。况且农村剩余劳动力没能找到一个出路,农村经济水平非常之低令人难以想象。经济是文化意识发展的基础,经济搞不上,人民的意识,特别是卫生意识也是同样的落后,同时政府宣传缺位,投入不足,管理架空等多种原因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混乱、随意。九十年代初期,厚街大道上那堆积如山的垃圾曾被报纸曝光过。临溪两旁的居民把垃圾直接倒在溪流里边,公路两旁的斜坡上,到处是随便倒放的垃圾……至于在偏远山区等落后的地方,垃圾随便堆放房前屋后,死鸡死鸭更是随意丢入河中,农药瓶、卫生所的废弃物也是胡乱丢入路旁溪里。在某乡下,有一个顺口溜:“垃圾垃圾随便倒,不用拐弯不用绕,不行就来随地烧,省得拿它到处跑。”这就是当地人们处理垃圾方式的生动写照。后来,虽然政府把垃圾处理承包给了个人,但由于疏于管理,承包者没有真正落实责任,还是无法改变乱放垃圾的现状,东江上游的水资源的质量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残酷的事实拷问着人们的道德良心。在此,我们就以厚街这个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小镇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对策。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是垃圾污染矛盾激化的年代。60年代中期以后,大体形成了填埋、焚化、堆肥等一系列处置方法。如在美国,垃圾用填埋法处理的占85%,焚化法处理的仅占10%。日本国土不大,填埋法处理的只占,而焚化法处理占的61%。瑞士也是以焚化法为主,占53%。西欧几个国家以填埋法为主,并多为有控制的填埋法。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美、英、法等国,由于受资源和能源危机的影响,对废物采取了“资源化”的方针,垃圾、粪便的处理不断向“资源化”的方向发展。尤其对于废物,日本已有的城市开展了从垃圾中分选回收物品的活动,1976年回收废物达3900万t,占当年废物排量的。近年来,有些国家还发展了无机垃圾堆山法,并在垃圾山的表面上种植树木、花草,发展街心公园,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固有它的历史原因,它受到当地的经济、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这个问题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我们小组共同分析了它的原因:首先是受当地经济发展的落后严重制约,经济是一切的基础,一个大型的垃圾场,要投入几百万,上千万,这就十分需要当地财政的大力支持。其次它还深受当地人们生活习惯的左右,比如,在达山等农村,认为病死的牲畜一定要把尸体投到小溪中,才能把霉气也带走,他们就是不愿把尸体科学的埋在地下啊。第三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宣传,才导致人们卫生意识的落后,因而这与政府领导的重视也密不可分。第四,政府对乱倒垃圾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最初多是靠罚出来的,如新加坡对随地吐痰的处罚高达500新元,相当于人民币近3000元,谁会愿意为一口痰再花3000元呢?我们相信重罚之下必有好果。其他如政府领导的重视,上级的督促,能否借鉴外地经验等原因这里就不在累述了。原因找到了,就好对症下药。经济方面的原因固然重要,但它不是我们可以讨论和解决的,我们姑且不去考虑。但人们的行为习惯,则是可以通过政府等部门的宣传、教育和强制执行来得以保证。政府可以利用宣传车、广告牌、广播电视等形式来对民众进行宣传、教育、鼓励人们敢于与乱倒垃圾的人和现象做斗争,只有发动全民参与,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此外,良好的习惯还应该从小时候开始抓起,因此,在幼儿园、中小学对孩子尽早的教育,效果肯定是最好的,至于一些不自觉和一些道德败坏者,该绳之以法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决不手软!1 现有城市垃圾处理方法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将垃圾减容、减量、资源化、能源化及无害化处理。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及焚烧处理三种方法。 填埋处理垃圾填埋历史久远,是普遍采用的处理方法。因为该方法简单、省投资,可以处理所有种类的垃圾,所以世界各国广泛沿用这一方法。从无控制的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包括滤沥循环填埋、压缩垃圾填埋、破碎垃圾填埋等。采用填埋处理法,首先要防止从废物中挤压出的液体滤沥及雨水径流对地下水的污染。一般规范要求回填地最低处的标高要高出地下水位 m以上,并且回填地的下部应有不透水的岩石或粘土层。否则需另设粘土、沥青、塑料薄膜等不透水层。其次,填埋场应设置排气口,使厌氧微生物分解过程中释放出的甲烷等气体能及时逸出,避免发生爆炸。回填后的场地,一般在20年内不宜在其上修建房屋,避免由于回填场不均匀下沉造成的结构破坏,但可作绿地、农田、牧场等使用。填埋处理用地,尽量选用天然的或人工挖出的洼地,开发资源后的废粘土坑、废采石场、废矿坑等。将垃圾填埋于坑中,有利于恢复地貌,维持生态平衡,但如果在大面积的洼地、港湾、山谷等回填,则需考虑是否会破坏生态平衡。 堆肥处理堆肥是我国、印度等国家处理垃圾、粪便、制取农肥的最古老技术,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均有研究利用的一种方法。堆肥是使垃圾、粪便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反应,最后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或改良土壤。堆肥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有机成分的生物化学过程。在生物化学反应过程中,有机物、氧气和细菌相互作用,析出二氧化碳、水和热,同时生成腐殖质。堆肥的关键,在于提供一种使微生物活跃生长的环境,以加速其致菌分解过程,使之达到稳定。堆肥主要受废物中的养分、温度、湿度、pH等因素的控制。根据堆肥原理,可分为厌氧分解与好氧分解两种。厌氧分解需在严格缺氧条件下进行,厌氧微生物分解生长较慢,故不多用。好氧分解过程可同时产生高温,可以杀灭病虫卵、细菌等,我国主要采用好氧分解法。堆肥技术的工艺比较简单,适合于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可对垃圾中的部分组分进行资源利用,且处理相同质量垃圾的投资比单纯的焚烧处理大大降低。堆肥技术在欧美国家起步较早,目前已经达到工业化应用的水平。 焚烧处理焚烧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进行燃烧过程。实质是碳、氢、硫等元素与氧的化学反应。垃圾焚烧后,释放出热能,同时产生烟气和固体残渣。热能要回收,烟气要净化,残渣要消化,这是焚烧处理必不可少的工艺过程。焚烧处理技术的特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能源化,因此是世界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固体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获得副产品的目的。几乎所有的有机性废物都可以用焚烧法处理。对于无机-有机混合性固体废物,如果有机物是有毒有害物质,一般也最好采用焚烧法处理。焚烧法适用于处理可燃物较多的垃圾。采用焚烧法,必须注意不造成空气的二次污染。日本以及欧洲的瑞士、瑞典等国在一般焚烧法基础上,还发展了高温与中温分解,使垃圾在1650 ℃以上的高温下基本或完全燃烧,并回收释放的能量作为能源。焚烧是销毁垃圾利用热能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但是,只有对那些不能回收有价物,只能回收热能的垃圾,垃圾焚烧处理才是科学、合理的。2 现有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局限性 填埋处理的局限性填埋处理埋掉了可利用物,填埋场地的选择越来越困难,运输、填埋、管理等费用也不断提高。填埋场占地面积大,同时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例如垃圾渗出液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垃圾堆放产生的臭气严重影响场地周边的空气质量,另外,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排放到大气中又会产生温室效应。而且填埋场处理能力有限,服务期满后仍需投资建设新的填埋场,进一步占用土地资源。以北京为例,如果采用现在的技术,将北京市12000 t/d的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单是建设投资就高达亿元人民币(不含征地费用),而且填埋场的寿命也只有12 a。基于以上原因,国外从80年代以来,卫生填埋设施有逐渐减少的趋势,成为其他处理工艺的辅助方法,用来处理不能再利用的物质。 堆肥处理的局限性堆肥处理不能处理不可腐烂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垃圾中的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废弃物不能被微生物分解,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捡出来,另行处理,因此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低;堆肥周期长,占地面积大,卫生条件差;堆肥处理后产生的肥料肥效低、成本高,与化肥比销售困难,经济效益差。引进国外技术投资巨大,不适合我国国情。发达国家由于生活垃圾中的易腐有机物含量大大低于我国的一般水平,因此靠堆肥只能处理15%左右的垃圾组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堆肥技术的推广。堆肥技术必须是将新鲜的垃圾首先进行分类后再将易腐有机组分进行发酵,才能有效地防止重金属的渗入,从而保证有机肥产品达到国家标准,真正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 焚烧处理的局限性焚烧处理对垃圾低位热值有一定要求,不是任何垃圾都可以焚烧的。垃圾中可利用资源被销毁,是一种浪费资源的处理方法,即使回收热能也只能做到废物一次性再生的目的,无法实现资源的多次循环利用。焚烧产生的大量烟气,带走的热能又是一种很大的损失。产生的烟气必须净化,净化技术难度大、运行成本高。焚烧产生的残渣还必须消化。还有,焚烧设备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成本高。3 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综合利用表1为美国垃圾处理方式及各年所占比重。综合利用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可用物资(废纸、金属、玻璃等)的回收再生利用;(2)易腐有机物的堆肥处理;(3)高热值不易腐有机物的能量利用;(4)灰渣的固化处理,实现灰渣的材料化。许多国家垃圾处理实践表明,其中的 70% 可以回收,成为再生原料供重复利用。城市垃圾被誉为“城市矿藏”,是唯一在增长的资源。世界上已有几十座回收有用成分的垃圾处理工厂在运转。这些处理厂是近 10 年来在工业发达国家相继建成的。实践证明了他们为合理地经济地利用垃圾资源开辟了新途径,开创了垃圾处理领域的新天地。从消极地局限地销毁垃圾阶段,走向积极、合理地利用垃圾的崭新阶段。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与处理之不容乐观,不仅仅表现在区区一个厚街镇,在东江上游的许多地方,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学生,作为一些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的有识之士,我们只能做的只有很少很少,但我们想做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多么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们来关心我们的环境,来关心我们的地球,因为:我们的星球已经不能承受太多了!我国采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没有一种方法能够独立地实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总目标。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成分愈发复杂,有机物、人工合成材料增多。这种现状要求垃圾处理技术,应由单一销毁方法向多种方法、互助配合、共同处理的综合处理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为社会提供可利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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