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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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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论文提纲

1、《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写作背景如下:

1931年,在作者5岁时,9名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在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博罗附近,强奸了两名白人妇女。经过一系列漫长的、大肆宣传又常常令人痛苦的审讯之后,9名嫌犯中的4人被判长期监禁。

许多优秀的律师和美国市民都把这个判决看成是错误的。是种族偏见造成的恶果。人们还怀疑,指控黑人青年的两名白人妇女在撒谎,而且在一次次申诉中,两人的说法变得更令人生疑。这个案件被称为斯科茨博罗案件,该书以此蓝本创作而成的。

2、《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人物介绍如下:

琼·路易丝·斯各特·芬奇:

故事的叙述者和主角。她和她的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还有黑人厨师卡尔普尼亚住在梅港镇。她很聪明,按照她生活的时代和地方的标准,她是个淘气的小女孩。

尽管她的性格中有好斗的一面。但在她心里,她相信城里的人都是好人。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汤姆·鲁滨逊的审判中出现的仇恨和偏见是对她信心的考验。最终,斯科特能够以更成熟的视角欣赏人类的善良,而不忽视人类的罪恶。

阿迪克斯·芬奇:

斯科特和吉姆的父亲,梅根德的律师。他来自当地的一个家庭,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他有冷酷的幽默感,不断地向他的孩子灌输强烈的道德正义感。在梅港镇,虽然致力于争取种族平等的居民并不多,但他是其中之一。

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子后,同意为他辩护,因此使自己和家人成为白人居民所表达的愤怒对象。他有坚定的信念,足智多谋,能够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心中,分享别人的感受,所以在小说中,他担当起了道德骨干的角色。

3、《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情节如下: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孤儿迪尔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姑妈过暑假。吉姆和斯库特成了他的朋友。这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邻居深深吸引住了。默科贝镇的人不想谈论拉德利,而且已经很多年没人见过他了。

孩子们用谣言编造各种故事,猜测隐藏的谜团,并设计了一个引诱他出来的计划。在接下来的两个夏天里,三个孩子发现有些人经常把小礼物留在拉德利家外面的树上给他们。有时,这种神秘的布向孩子们做了个手势,但不幸的是,这种布从未亲自出现过。

阿蒂克斯被法庭任命为汤姆·鲁滨逊,一名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的黑人男子。尽管许多梅科姆人表示反对,阿蒂克斯还是同意为汤姆辩护。

一些孩子,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为“一个喜欢黑鬼的家伙。”斯库特甚至被激怒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斗争,而他的父亲告诉他不要这样做。。由于斯考特、吉姆和迪儿的突然出现,暴徒们不得不从阿迪克斯和汤姆的角度来思考。

4、《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题思想如下:

这部作品从一个六岁的叙述者斯考特的角度描述了围绕它发生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和成人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的简单动机和不容置疑的传统。

这本书通过斯考特的精神成长过程攻击了社会的黑暗和衰败,深刻地揭露了美国社会中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了美国黑人艰难而痛苦的生活,并探索“人类”黑人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努力呼唤黑人民族的文化意识,包括女性意识的觉醒。

扩展资料:

《杀死一只知更鸟》成书过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大部分早期写作经历被哈珀·李最初的文稿代理人安妮·劳里·威廉姆斯和克雷恩写入论文中,现在存档于哥伦比亚大学。这些论文表明,哈珀·李最先写了《设立守望者》,然后被出版商要求重写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哈珀·李在1957年1月份给代理人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前49页。2月,她提交了完整的草稿。当年夏天,手稿被提交给出版商。10月,出版社花1000美元买下出版权。

然而哈珀·李的编辑让她重写整个故事,并把情节设置在20年以前,也就是斯科特的童年。修改工作用了两年时间。

威廉姆斯用来跟踪作者作品的便条卡片系统显示,当时威廉姆斯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初稿。她没有为两本书创建两张卡片,而是一张,跟踪了从《设立守望者》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改进演变过程。在卡片顶部,原来的标题设立守望者被划去,改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杀死一只知更鸟 (美国哈珀·李创作长篇小说)

芬奇是美国南方小镇梅岗城的一名律师,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妻子去世后,他独自照顾着女儿与儿子。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一天,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芬奇受地方法院的委托,为那名被控强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罗宾逊辩护。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芬奇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小镇上许多存有种族歧视观念的人的不满,但芬奇并不在意人们的抗议。

法庭上,芬奇证明罗宾逊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然而在一系列事实面前,种族偏见极深的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偏信原告,执意要判罗宾逊有罪。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恐吓。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仍然准备继续为罗宾逊申诉,可惜罗宾逊最终被杀。

人物介绍

1、琼·路易丝·斯各特·芬奇(JeanLouise“Scout”Finch)

故事的叙述者和主人公。她和父亲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黑人厨师卡尔普尼亚一起,住在梅岗镇。她很聪明,按照她所生活的时代和地方的标准来衡量,她是个顽皮的小姑娘。她性格中虽然有好斗的一面。

但她内心相信,小镇的居民是善良的。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汤姆·鲁滨逊受审期间出现的仇恨和偏见,对她的信心是一个考验。最终,斯各特能以更成熟的视角欣赏人类的善良,而又不忽视人类的罪恶。

2、鲍勃·尤厄尔(BobEwell)

一个醉鬼。在梅岗镇,他一直失业,他的家属于最贫困之列。他明知不对,却仍然诬告汤姆·鲁滨逊强奸他女儿。他代表着美国南方黑暗的一面:无知、贫困、邋遢、内心充满了种族偏见和仇恨。

成书过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大部分早期写作经历被哈珀·李最初的文稿代理人安妮·劳里·威廉姆斯和莫里斯·克雷恩写入论文中,现在存档于哥伦比亚大学。这些论文表明,哈珀·李最先写了《设立守望者》,然后被出版商要求重写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哈珀·李在1957年1月份给代理人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前49页。2月,她提交了完整的草稿。当年夏天,手稿被提交给出版商。10月,出版社花1000美元买下出版权。

然而哈珀·李的编辑让她重写整个故事,并把情节设置在20年以前,也就是斯科特的童年。修改工作用了两年时间。

威廉姆斯用来跟踪作者作品的便条卡片系统显示,当时威廉姆斯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初稿。她没有为两本书创建两张卡片,而是一张,跟踪了从《设立守望者》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改进演变过程。在卡片顶部,原来的标题“设立守望者”被划去,改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1959年,当修改后的小说通过出版社审核之后,哈珀·李给威廉姆斯写了一封信表达自己卸下重任的心情,“真不希望你读到它,发现两年的修改之后还只有失望。”次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杀死一只知更鸟

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小说着重描写了六岁的斯各特·芬奇,她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提克斯一起生活。

男孩迪尔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杰姆和斯各特与他成为朋友。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隐居邻居所深深吸引,那个邻居叫做布·拉德力,令人生畏。

梅康镇的人们不愿谈及布,在许多年后也没有人见过他。孩子们则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推测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设计一个计划引他出门。在之后的两个暑假中,三个孩子发现,有人在拉德力家外的树上常给他们留小礼物,有时,这个神秘的布像孩子们示好,但令人遗憾的是,布从来没有亲自出现过。

阿提克斯被法院指定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后者是一位黑人,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梅薏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康镇人表示反对,但阿提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有的孩子因阿提克斯而嘲笑杰姆和斯科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

斯科特甚至被挑衅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打架,而父亲告诉他别这么做。而阿提克斯面对一群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的人,由于斯科特、杰姆和迪尔的突然出现,使得暴徒们不得不被迫从阿提克斯与汤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因此倍感羞愧,四散离去,危机得到了化解。

因为阿提克斯不想让孩子们出席汤姆·鲁滨逊的审判,斯各特、杰姆和迪尔只能从有色人种观礼台上悄悄旁听。阿提克斯假设原告梅薏拉和她嗜酒的父亲鲍伯·尤厄尔撒谎。并不友好的梅薏拉主动向汤姆施加诱惑,而她父亲为此对她大打出手。

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当绝望的汤姆越狱被杀时,杰姆与阿提克斯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虽然鲍伯·尤厄尔胜诉,但他的名声扫地,他气急败坏的誓言报复。鲍伯当街淬了阿提克斯的脸,试图闯入审判法官的家骚扰汤姆·鲁滨逊的遗孀。

最后,一天晚上,当杰姆和斯各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一位陌生人救出了孩子们,这位神秘人将杰姆扛回家,斯各特认出他就是布·拉德力。

梅康镇的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提克斯进行辩论,试图确认杰姆和鲍伯俩人谁该负责。阿提克斯最终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布请斯各特送她回家,在道别之后,他再度消失。站在拉德力的门外,斯各特为他们无法偿还之前的礼物而深表遗憾。

是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

以下是维基百科上的“To Kill a Mockingbird”故事梗概:

The story takes place during three years (1933–35)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in the fictional "tired old town" of Maycomb, Alabama, the seat of Maycomb County. It focuses on six-year-old Jean Louise Finch (Scout), who lives with her older brother, Jem, and their widowed father, Atticus, a middle-aged lawyer. Jem and Scout befriend a boy named Dill, who visits Maycomb to stay with his aunt each summer. The three children are terrified of, and fascinated by, their neighbor, the reclusive Arthur "Boo" Radley. The adults of Maycomb are hesitant to talk about Boo, and, for many years few have seen him. The children feed one another's imagination with rumors about his appearance and reasons for remaining hidden, and they fantasize about how to get him out of his house. After two summers of friendship with Dill, Scout and Jem find that someone leaves them small gifts in a tree outside the Radley place. Several times the mysterious Boo makes gestures of affection to the children, but, to their disappointment, he never appears in person.

Judge Taylor appoints Atticus to defend Tom Robinson, a black man who has been accused of raping a young white woman, Mayella Ewell. Although many of Maycomb's citizens disapprove, Atticus agrees to defend Tom to the best of his ability. Other children taunt Jem and Scout for Atticus's actions, calling him a "nigger-lover". Scout is tempted to stand up for her father's honor by fighting, even though he has told her not to. Atticus faces a group of men intent on lynching Tom. This danger is averted when Scout, Jem, and Dill shame the mob into dispersing by forcing them to view the situation from Atticus' and Tom's points of view.

Atticus does not want Jem and Scout to be present at Tom Robinson's trial. No seat is available on the main floor, so by invitation of Rev. Sykes, Jem, Scout, and Dill watch from the colored balcony. Atticus establishes that the accusers—Mayella and her father, Bob Ewell, the town drunk—are lying. It also becomes clear that the friendless Mayella made sexual advances toward Tom, and that her father caught her and beat her. Despite significant evidence of Tom's innocence, the jury convicts him. Jem's faith in justice becomes badly shaken, as is Atticus', when the hapless Tom is shot and killed while trying to escape from prison.

Despite Tom's conviction, Bob Ewell is humiliated by the events of the trial, Atticus explaining that he "destroyed [Ewell's] last shred of credibility at that trial." Ewell vows revenge, spitting in Atticus' face, trying to break into the judge's house, and menacing Tom Robinson's widow. Finally, he attacks the defenseless Jem and Scout while they walk home on a dark night after the school Halloween pageant. One of Jem's arms is broken in the struggle, but amid the confusion someone comes to the children's rescue. The mysterious man carries Jem home, where Scout realizes that he is Boo Radley.

Sheriff Tate arrives and discovers that Bob Ewell has died during the fight. The sheriff argues with Atticus about the prudence and ethics of charging Jem (whom Atticus believes to be responsible) or Boo (whom Tate believes to be responsible). Atticus eventually accepts the sheriff's story that Ewell simply fell on his own knife. Boo asks Scout to walk him home, and after she says goodbye to him at his front door he disappears again. While standing on the Radley porch, Scout imagines life from Boo's perspective, and regrets that they had never repaid him for the gifts he had given them.

杀死一只知更鸟论文角度

芬奇是美国南方小镇梅岗城的一名律师,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妻子去世后,他独自照顾着女儿与儿子。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一天,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芬奇受地方法院的委托,为那名被控强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罗宾逊辩护。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芬奇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小镇上许多存有种族歧视观念的人的不满,但芬奇并不在意人们的抗议。

法庭上,芬奇证明罗宾逊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然而在一系列事实面前,种族偏见极深的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偏信原告,执意要判罗宾逊有罪。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恐吓。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仍然准备继续为罗宾逊申诉,可惜罗宾逊最终被杀。

人物介绍

1、琼·路易丝·斯各特·芬奇(JeanLouise“Scout”Finch)

故事的叙述者和主人公。她和父亲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黑人厨师卡尔普尼亚一起,住在梅岗镇。她很聪明,按照她所生活的时代和地方的标准来衡量,她是个顽皮的小姑娘。她性格中虽然有好斗的一面。

但她内心相信,小镇的居民是善良的。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汤姆·鲁滨逊受审期间出现的仇恨和偏见,对她的信心是一个考验。最终,斯各特能以更成熟的视角欣赏人类的善良,而又不忽视人类的罪恶。

2、鲍勃·尤厄尔(BobEwell)

一个醉鬼。在梅岗镇,他一直失业,他的家属于最贫困之列。他明知不对,却仍然诬告汤姆·鲁滨逊强奸他女儿。他代表着美国南方黑暗的一面:无知、贫困、邋遢、内心充满了种族偏见和仇恨。

成书过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大部分早期写作经历被哈珀·李最初的文稿代理人安妮·劳里·威廉姆斯和莫里斯·克雷恩写入论文中,现在存档于哥伦比亚大学。这些论文表明,哈珀·李最先写了《设立守望者》,然后被出版商要求重写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哈珀·李在1957年1月份给代理人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前49页。2月,她提交了完整的草稿。当年夏天,手稿被提交给出版商。10月,出版社花1000美元买下出版权。

然而哈珀·李的编辑让她重写整个故事,并把情节设置在20年以前,也就是斯科特的童年。修改工作用了两年时间。

威廉姆斯用来跟踪作者作品的便条卡片系统显示,当时威廉姆斯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初稿。她没有为两本书创建两张卡片,而是一张,跟踪了从《设立守望者》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改进演变过程。在卡片顶部,原来的标题“设立守望者”被划去,改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1959年,当修改后的小说通过出版社审核之后,哈珀·李给威廉姆斯写了一封信表达自己卸下重任的心情,“真不希望你读到它,发现两年的修改之后还只有失望。”次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杀死一只知更鸟

1、《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写作背景如下:

1931年,在作者5岁时,9名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在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博罗附近,强奸了两名白人妇女。经过一系列漫长的、大肆宣传又常常令人痛苦的审讯之后,9名嫌犯中的4人被判长期监禁。

许多优秀的律师和美国市民都把这个判决看成是错误的。是种族偏见造成的恶果。人们还怀疑,指控黑人青年的两名白人妇女在撒谎,而且在一次次申诉中,两人的说法变得更令人生疑。这个案件被称为斯科茨博罗案件,该书以此蓝本创作而成的。

2、《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人物介绍如下:

琼·路易丝·斯各特·芬奇:

故事的叙述者和主角。她和她的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还有黑人厨师卡尔普尼亚住在梅港镇。她很聪明,按照她生活的时代和地方的标准,她是个淘气的小女孩。

尽管她的性格中有好斗的一面。但在她心里,她相信城里的人都是好人。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汤姆·鲁滨逊的审判中出现的仇恨和偏见是对她信心的考验。最终,斯科特能够以更成熟的视角欣赏人类的善良,而不忽视人类的罪恶。

阿迪克斯·芬奇:

斯科特和吉姆的父亲,梅根德的律师。他来自当地的一个家庭,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他有冷酷的幽默感,不断地向他的孩子灌输强烈的道德正义感。在梅港镇,虽然致力于争取种族平等的居民并不多,但他是其中之一。

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子后,同意为他辩护,因此使自己和家人成为白人居民所表达的愤怒对象。他有坚定的信念,足智多谋,能够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心中,分享别人的感受,所以在小说中,他担当起了道德骨干的角色。

3、《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情节如下: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孤儿迪尔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姑妈过暑假。吉姆和斯库特成了他的朋友。这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邻居深深吸引住了。默科贝镇的人不想谈论拉德利,而且已经很多年没人见过他了。

孩子们用谣言编造各种故事,猜测隐藏的谜团,并设计了一个引诱他出来的计划。在接下来的两个夏天里,三个孩子发现有些人经常把小礼物留在拉德利家外面的树上给他们。有时,这种神秘的布向孩子们做了个手势,但不幸的是,这种布从未亲自出现过。

阿蒂克斯被法庭任命为汤姆·鲁滨逊,一名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的黑人男子。尽管许多梅科姆人表示反对,阿蒂克斯还是同意为汤姆辩护。

一些孩子,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为“一个喜欢黑鬼的家伙。”斯库特甚至被激怒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斗争,而他的父亲告诉他不要这样做。。由于斯考特、吉姆和迪儿的突然出现,暴徒们不得不从阿迪克斯和汤姆的角度来思考。

4、《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题思想如下:

这部作品从一个六岁的叙述者斯考特的角度描述了围绕它发生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和成人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的简单动机和不容置疑的传统。

这本书通过斯考特的精神成长过程攻击了社会的黑暗和衰败,深刻地揭露了美国社会中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了美国黑人艰难而痛苦的生活,并探索“人类”黑人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努力呼唤黑人民族的文化意识,包括女性意识的觉醒。

扩展资料:

《杀死一只知更鸟》成书过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大部分早期写作经历被哈珀·李最初的文稿代理人安妮·劳里·威廉姆斯和克雷恩写入论文中,现在存档于哥伦比亚大学。这些论文表明,哈珀·李最先写了《设立守望者》,然后被出版商要求重写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哈珀·李在1957年1月份给代理人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前49页。2月,她提交了完整的草稿。当年夏天,手稿被提交给出版商。10月,出版社花1000美元买下出版权。

然而哈珀·李的编辑让她重写整个故事,并把情节设置在20年以前,也就是斯科特的童年。修改工作用了两年时间。

威廉姆斯用来跟踪作者作品的便条卡片系统显示,当时威廉姆斯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初稿。她没有为两本书创建两张卡片,而是一张,跟踪了从《设立守望者》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改进演变过程。在卡片顶部,原来的标题设立守望者被划去,改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杀死一只知更鸟 (美国哈珀·李创作长篇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深度解析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控诉种族歧视给里人群休带来的不公,不公正的司法系统给里人群体带来的灾难,不景气的经济给普通百姓带来的困境,“陈规陋习”对女性带来的桎梏以及人们没有边界的打扰给身边“与众不同”的人带来的困扰等等社会不公问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的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南方小镇梅克姆县为背景讲述的一则成长故事。寓意着反对种族歧视,追求种族平等的重大社会主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名九岁的小女孩的视角讲述,小女孩的哥哥、父亲、玩伴、帮佣、姑姑、叔叔等身边的人和同学、怿人李德利、警长、黑人汤姆、各色邻居构成了本书的主要人物。故事有两个主线,一条是明线,围绕小女孩的父亲为黑人汤姆辩护进展,另一条是暗线,围绕司法系统的不公正、大萧条下的困境,对女性的桎梏,全面爆发的二战等。

来源:

知更鸟是西方的吉祥鸟,传说它与圣婴出生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知更鸟声音婉转清丽,是一只无害的美丽小鸟,每天最早出现,因此有了那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说法。

杀死一只知更鸟研究综述论文

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小说着重描写了六岁的斯各特·芬奇,她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提克斯一起生活。

男孩迪尔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杰姆和斯各特与他成为朋友。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隐居邻居所深深吸引,那个邻居叫做布·拉德力,令人生畏。

梅康镇的人们不愿谈及布,在许多年后也没有人见过他。孩子们则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推测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设计一个计划引他出门。在之后的两个暑假中,三个孩子发现,有人在拉德力家外的树上常给他们留小礼物,有时,这个神秘的布像孩子们示好,但令人遗憾的是,布从来没有亲自出现过。

阿提克斯被法院指定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后者是一位黑人,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梅薏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康镇人表示反对,但阿提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有的孩子因阿提克斯而嘲笑杰姆和斯科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

斯科特甚至被挑衅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打架,而父亲告诉他别这么做。而阿提克斯面对一群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的人,由于斯科特、杰姆和迪尔的突然出现,使得暴徒们不得不被迫从阿提克斯与汤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因此倍感羞愧,四散离去,危机得到了化解。

因为阿提克斯不想让孩子们出席汤姆·鲁滨逊的审判,斯各特、杰姆和迪尔只能从有色人种观礼台上悄悄旁听。阿提克斯假设原告梅薏拉和她嗜酒的父亲鲍伯·尤厄尔撒谎。并不友好的梅薏拉主动向汤姆施加诱惑,而她父亲为此对她大打出手。

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当绝望的汤姆越狱被杀时,杰姆与阿提克斯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虽然鲍伯·尤厄尔胜诉,但他的名声扫地,他气急败坏的誓言报复。鲍伯当街淬了阿提克斯的脸,试图闯入审判法官的家骚扰汤姆·鲁滨逊的遗孀。

最后,一天晚上,当杰姆和斯各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一位陌生人救出了孩子们,这位神秘人将杰姆扛回家,斯各特认出他就是布·拉德力。

梅康镇的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提克斯进行辩论,试图确认杰姆和鲍伯俩人谁该负责。阿提克斯最终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布请斯各特送她回家,在道别之后,他再度消失。站在拉德力的门外,斯各特为他们无法偿还之前的礼物而深表遗憾。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个有关成长的故事,一部法庭惊悚片,一个南方的故事,一个时期的剪影,一部关于阶级的戏剧,一部种族的大戏。它被《纽约客》赞赏:" 有计谋、含蓄、独创 ",获得了普利策奖,并在 1962 年被制作成了一部令人难忘的电影。 另一方面它也算得上是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小说,它激励了一代年轻律师和社会活动家,并在全国范围的中学得到推广,深受大家的喜爱。当 1991 年美国国会图书馆进行一项关于 " 曾经给予人生影响的书 " 的调查时,《杀死一只知更鸟》位列第二,排位仅次于《圣经》。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她于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 1960年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令她获得巨大的声誉。除了写作,她也钟爱19世纪文学和18世纪音乐,对于猫和旅行特别感兴趣。多年来一直隐居老家,拒绝媒体和各种社会活动,终生未婚,享年89岁。 小说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不难察觉小说的主题无疑与“杀戮”有关,带有一定的血腥味。万事万物都犹如一把双刃剑,语言也是如此。一方面温暖人心,一方面杀人于无形之中。毫无疑问知更鸟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在美国的南方流行一句话:“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 。”这是因为——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这部小说分为两个部分,文章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我”指的是小女孩斯库特,律师阿迪克斯的女儿,杰姆的妹妹,迪尔的朋友。第一部分最令人印象深刻地莫过于怪人拉德利。因为小镇传言,我们总是对离群索居,门窗紧闭的怪人拉德利好奇不已。虽害怕但也不放弃一探究竟。上学之后或是闲暇之余,各种恶作剧齐齐上演。 最终发现拉德利不是怪人,而是一个会给我们准备糖果,缝补并归还杰姆裤子,雪天大火弥漫之际给“我”送来温暖,遇难之时拯救我们生命的善良之人。从“怪人”阿拉德利身上,小说中的“我”也学到了了许多,父亲阿迪克斯说的没错:“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 除此之外,小说的第一部分有关杜博斯太太的书写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在“我”的眼中,她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恶魔。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对阿迪克斯的恶言相向,一气之下毁坏了她院子里的山茶花枝头。作为歉意,阿迪克斯让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一个月的书籍。杰姆虽然不乐意,但在“我”的陪同下最终无奈前往。待读书结束之时,我们的内心舒坦了许多。 不久之后,杜博斯太太去世了,并且还给杰姆送来山茶花礼盒,杰姆痛恨不已。但听完父亲阿迪克斯谈论杜博斯太太的遭遇及前因后果之后,他恍然大悟。原来杜博斯太太已经生病很久了,她顽强地和病魔作斗争,戒掉毒瘾。或许汤姆读的文字她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阿迪克斯只是想借此来让汤姆从杜博斯太太身上学到一些东西。 正如原文中所说:“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她死得了无牵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 小说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身为律师的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的事情,他不受传言的干扰,坚持人人平等,坚持正义。在这个过程中,他承受了许多,包括外人对他及家人的指指点点及恶语相向。但他镇定自若,对儿女循循善诱,耐心开解及指导。他们也体会到了父亲的伟大,从中也学到了许多。 杰姆,斯库特以及他孩子的朋友迪尔亲身目睹了此案法庭的审判。虽然真相一目了然,连文中的小孩都能明了。但因为当时的社会背景,明显的种族歧视:白人和黑人的地位悬殊,最终还是没能挽救汤姆的悲剧。面对这样的结局,大家气愤不已。 因为这次审判,阿迪克斯损害了白人马耶拉及其父亲的面子及利益,让他们遭受了他人的蔑视。为此杰姆及斯库特在晚上演出结束回家之时,遇到了马耶拉父亲的报复,杰姆险些失去生命,幸亏拉德利的及时拯救免于此难。为此“我”对拉德利的看法完全改观了,感受到了他的善良,温暖。 正如小说后封面所写的那句话“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阿迪克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律师,一个伟大的父亲。他坚持内心的正义,保持内心的良知。面对孩子,他循循善诱,耐心指导,让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他们虽然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但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故事中的情节基于叙述者六岁时对家人和邻居生活的观察,主要反映种族的不公正和对无辜者的摧毁。作品以一个六岁的叙事者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不容置疑的传统。这本书通过斯库特的精神成长历程抨击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深刻揭露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探索作为一个“人”的黑人的生存意义,努力呼唤黑人民族文化意识包括女性意识的觉醒。《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该书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狄更斯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本课题的作用、意义,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尚待研究的 海明威(1899—1961)是美国上个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和短篇故事作家之一。他是“迷惘的一代”的杰出代言人,也是第六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人。他独特的写作风格,对当代美国和世界文学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海明威的一生既丰富多彩又富有传奇性。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海明威,面对着战争后遗症给社会带来的混乱和毁灭、给人们带来的遗憾和幻灭,在海明威的笔下,他前期作品中的主人公由于受到战争的创伤,面对信仰以及神圣的东西产生怀疑,他觉得人们要在社会中生存下去就必须具有老人那种"打不败"的硬汉子精神。海明威将自己的品格、意志、理想溶进作品,塑造了一系列杰出的“硬汉形象”,尤其是《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是海明威“硬汉形象”的经典,是海明威精神的完美体现,是海明威的化身。 在海明威笔下的亨利《别了,武器》和圣地亚哥都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无所畏惧,具有崇高的奋斗目标,是众人眼中的英雄硬汉。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他们硬汉形象的不同之处。可以说亨利是力量上的无所畏惧,奋勇直前的硬汉,而圣地亚哥是精神上坚忍不拔,永不妥协的英雄。 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也成为文学史上著名的硬汉形象,他虽年迈,衰弱,但却热爱大海,迷恋捕鱼.海洋赋予他一种无畏的勇气和乐观的精神,他知道人生是一场孤独的战斗,然而面对失败,面对死亡,他却毫无惧色.在向大马林鱼,鲨鱼三天三夜挑战的过程中,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必胜的信念和顽强的性格,是一种精神的不屈,唱出了"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可以打败的,你尽可能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曲人类精神的赞歌,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桑提亚哥的形象与其创造者海明威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海明威的一生就是"硬汉"的一生 《老人与海》是根据真人真事的故事加工而成的小说,所以它既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又是一部有多层寓意且寓意很深的作品。发表后立刻被译成多种文字。各国文学评论界对作品的艺术造诣都无一例外地给予很高评价。桑提亚哥的"硬汉"而又矛盾的形象、作品的结尾及隐喻无处不在启发人们细细思索,反复吟味。 作者塑造了一个在失败和挫折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坚持奋斗的老渔夫形象。这是一个典型的海明威式的英雄形象,是一种百折不挠,坚强不屈,敢于面对暴力和死亡的硬汉子性格,无论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保持着人的尊严和勇气。小说中的大海和鲨鱼象征着神秘的命运和不可知的世界,而老人在与之进行的殊死搏斗中体现的无与伦比的力量和勇气,充分体现了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可以被打败这一崇高伟大的精神。 圣的亚哥是一个“独自在湾流里的一只小船上打鱼的老头儿”。生活和岁月给老人的折磨,令他“后颈上凝聚了深刻的皱纹,显得又瘦又憔悴”,“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显得老迈”了,可是他的那双眼睛“跟海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作品一开始时,老头儿正赶上“背运”。八十四,整整八十四天,他连一条鱼都没有捉到,这对一个以打鱼为生的渔夫来说,那真是再倒霉不过了。就连跟他在一起很长时间的一个孩子,也不得不在第四十天离开了他。圣地亚哥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古怪老头儿”,或者说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有坚强勇气与毅力,为完成只属于自己的那项别人无法替代完成的任务,为了鳏夫的光荣与尊严,圣地亚哥一定要捕到一条大鱼。第85天他又独自一人乘船出航到很远的地方竟捕捉到一条比小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马林鱼。可大马林鱼是鱼中豪杰:它机灵、沉着、“搏斗起来一点也不惊慌”,老人被它拖了两天两夜,还不断被它掀起的大浪摔倒在船上,被它牵走的钓索勒得背脊生痛,两手血肉模糊。当时老人只要割断绳索就可以摆脱困境,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靠喝冷水、吃生鱼片加大体力, 最终制服了大鱼,猎获了他梦寐以求的目标。但在归途中,又被成群的鲨鱼轮番侵食。圣地亚哥拼出全力搏斗,最终还是输给了鲨鱼。当他回港上岸时,老人带回的只是一艘空船和自己疲惫不堪的身躯,因为大马林鱼被鲨鱼吃得只剩下一副骨脊。所幸的是极度困乏的老人在梦里梦见了那蓝色的海洋和勇猛的狮子,而最崇敬他的孩子也一直守在他身旁。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要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是人就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战胜他,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是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经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们的眼中,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有一次地向极限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蕴含了对人的生命的无限关切和丰富的诠释,圣地亚哥是一个尘俗中普通的但具有非凡勇气的人。与海明威前期作品中的主人公相比,桑提亚哥对命运的关注显得更为积极,对人生生存的理解也显得更为彻悟,作为一个文学人物,亚哥与整个人类具有更深刻的寓意。 海明威作品穿越了不同民族、国家、制度的屏障, 在整个世界的空间流传。他笔下的形象, 多以铮铮铁骨的硬汉性格出现, 他们刚毅、勇敢、正直、无畏, 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表现出一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 能越逾死亡的威胁,在时间的流逝中获得永生, 他笔下的?? 硬汉 形象, 与战争、社会、人生、大自然、灾难、病魔、痛苦及自我拼搏抗争, 他们所具有的顽强执著、坚忍不拔、勇敢无畏、乐观自信的精神品质给读者以强大的鼓舞和鞭策。这些硬汉在困难、厄运面前都没有失去自我, 而是不断地追求自我的实现。在逆境中, 他们集体表现出一种优雅的风度。这种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正是现代人所需要的。与过去相比, 现代人生活在一个快速旋转的社会。知识信息的膨胀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很富足, 但这一切并不能保证精神上的满足。面对瞬息万变、迅猛发展的科技, 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现代人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生活态度, 才能使自己在严酷的竞争中应付自如、处险不惊? 这些困扰现代人的问题在海明威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答案, 那就是一种重压下的风度我们遇见挫折时, 我们应该向《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学习。即使厄运当头, 也能保持一颗勇往直前的心。透过黑暗看到希望。

作者简介 ······ 查尔斯·狄更斯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一个贫苦家庭。他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被称为杰出的语言大师。他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都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雾都孤儿》(即《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 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Good and Evil Described by Dickens: An Analysis of Typical Characters in Oliver TwistAbstractCharles Dickens is the greatest representative of English critical realis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One of Dickens’ favorite novels Oliver Twist is known all over the world for the well-portrayed characters. In Oliver Twist, dozens of characters are well portrayed, including good and evil. This thesis analyzes some of the typical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First, the child hero of the novel, Oliver Twist, is good incarnation described by Dickens; Oliver possess many precious characteristics. Second, Fagin and Sikes’ evil exposes completely and arouses readers antipathy and wrath. Finally, the complex poor character, Nancy, has conflicts between her inner conscience and her devotion to Sikes. Ultimately, she risks her life to help Oliver, which commits one of the most noble acts of kindness in the story. So the conclusion draws that Dickens believes that most people were good at heart, but at times, their good impulses could be distorted by terrible Words: Charles Dickens; Oliver Twist; goodness; nature; evil; ferocity 摘 要查尔斯�6�1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雾都孤儿》是狄更斯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也由于作者对小说人物的成功刻画而闻名遐迩。在《雾都孤儿》中,许多的人物被成功的塑造,包括善良的和邪恶的。这篇论文分析了小说中的一些典型人物。首先,是儿童主人公奥利佛尔�6�1特维斯特是狄更斯笔下善良的化身,他拥有许多难能可贵的性格特征。其次,费金和塞克斯罪恶形象的充分暴露引起了读者的反感和憎恶。最后,可怜而又性格复杂的南茜陷入良心的发现和对爱人忠诚的两难境地。最终,她冒着生命危险帮助奥利佛尔是小说中最崇高的善行之一。通过对《雾都孤儿》典型人物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狄更斯相信大多数人的内心是善良的,但有时,一些人的善念也许会因糟糕的外界环境而扭曲。关键词:查尔斯�6�1狄更斯、奥利佛尔�6�1特维斯特、善良、本性、罪恶、凶残希望你满意!

骆驼祥子 特色及评论 《骆驼祥子》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却最终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 《骆驼祥子》一书大量应用北京口语、方言,还有一些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的描写,读来亲切自然、朗朗上口,是现代白话文小说的经典作品。作品简介 长篇小说《骆驼祥子》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1899~1966)的代表作。老舍,原名舒庆春,宇舍予.满族人.他出生于北京城一个贫民家庭,在北京底层市民的生活环境中长大。1924年,老舍赴英国相田任汉语教师,一直工作到1929年。在那里,他阅读了大量西欧文学名著,并开始了小说创作.初期的作品,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幽默中含有讽刺,颇近于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笔致,但夸张有时略嫌失度,几乎跌入油滑。然而,对于老舍来说,初期的创作是不可缺少的练笔,到了三十年代,他的创作渐趋成熟,终于在1936年推出了自己的重头戏《骆驼祥子》。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作者简介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满族正红旗人,北京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时候,老舍这一笔名最初在小说《老张的哲学》中使用,其他笔名还有舍予、絜青、絜予、非我、鸿来等。 1913年考入北京师范学校。1918年毕业后任北京市方家胡同小学校长。1922年任南开中学国文教员。同年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文讲师。教学之余,读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并正式开始创作生涯。陆续发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三部描写市民生活的讽刺长篇小说。1930年回到祖国,任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并编辑《齐鲁月刊》。 1934年夏到青岛山东大学任中国文学系教授。1936年夏辞去教职,专事文学创作。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武汉、重庆主持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工作,任常务理事、总务组长,并组织出版会刊《抗战文艺》。1946年3月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讲学一年,期满后,留美写作。1949年底返回北京。曾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及书记处书记、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中国剧协和中国曲协理事、北京市文联主席等职。1966年被“四人帮”迫害致死。 老舍一生勤奋笔耕,创作甚丰。20世纪30年代就成为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其《骆驼祥子》问世后蜚声文坛,曾先后被译成十几种外文。40年代的作品有:长篇小说《火葬》、《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贫血集》、《月牙集》,以及通俗文艺作品集《三四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正红旗下》,长篇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散文杂文集《福星集》,剧本《龙须沟》、《茶馆》等。老舍文学创作历时40年,作品多以城市人民生活为题材,爱憎分明,有强烈的正义感。人物性格鲜明,细节刻画真实。能纯熟地驾驭语言,善于准确地运用北京话表现人物、描写事件,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强烈的生活气息。老舍以讽刺幽默和诙谐轻松的风格,赢得了人民的喜爱,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光荣称号。 “我是文艺界中的一名小卒,十几年来日日操练在书桌上与小凳之间,笔是枪,把热血洒在纸上。可以自傲的地方,只是我的勤苦;小卒心中没有大将的韬略,可是小卒该作的一切,我确是做到了。以前如是,现在如是,希望将来也如是。在我入墓的那一天,我愿有人赠给我一块短碑,上刻:文艺界尽责的小卒,睡在这里。” 人物经历总体框架 祥子的三起三落 一起:来到北平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 一落:有一次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 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 二落:干包月时,在一次搜捕中,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抢去,第二次希望破灭。 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 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 作品主题 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内容提要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遍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可是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逼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回到车厂,祥子昏睡了两天。他没有回到曹先生那里去。他不再想什么,不再希望什么。将就着活下去就是一切,他什么也无需再想了。 主要人物 祥子------一个曾经是那么要强的头等车夫,最后却还是没有挣扎出悲惨的命运。人生并不因为他的要强而多给予了他什么,大兵、骆驼、曹宅、孙探长、虎妞、小福子……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让他逃脱车夫的最终命运。他曾经也不信命,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的努力,他的第一辆车,他买车的积蓄,没有招谁也没有惹谁,不也就这样没了吗?这能怨谁呢,只能怪命是如此了。所以祥子最终变的和其它的车夫一样,不再要强,养成了烟酒等他过去从来不肯沾染的东西,也就让人觉得可以原谅了,所有的恶习似乎都不再像过去那样不可饶恕了。可是祥子过去是一个怎样要强的人啊!为了买车,他从生活中扣出每一点钱,他舍下面子和下等车夫强座,没命的拉车,甚至连一口好茶也不愿喝——虽然像他这样的高等车夫喝点好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他把自己当作铁打的,拼命攒钱……事情却常常不如人愿,所有的意外都与愿望悖道相驰。祥子的见闻和经历将他磨砺成了另外一个人——与过去的祥子完全相反的人——他学会了所有的恶习,学会了和巡警找别扭,学会了保养自己,成了一个混日子的车夫。有时他也曾想过应该好好的生活,可是一想起他自己的经历他就没了信心,要强又怎样呢,自己过去不也要强过吗,到头来还不是和其他人一样,还不如趁早快乐一天是一天。直到最后,连他最后的寄托--小福子也离开了这世界,他彻底的绝望了。一个由乡间来的淳朴、老实、善良、结实的小伙子就这样沦落成一个让人同情的混混,最后像一条狗一样栽倒在街头,再也爬不起来。祥子是旧社会贫苦劳动人民的缩影,他反映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苦难与无奈。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农间,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老舍通过这个人物写出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下层劳动者生活空间的威压。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虎妞-----泼辣而有心计的中年妇女,生就一副男儿性格,很会打理事物,将人和车场管理的井井有条。颇有心计的她安排好了一场,却没料到早早的被父亲——刘四爷——拆穿,但他还是取祥子和她结了婚,但却没料到父亲会狠心抛下她不管,卖了厂子到外地去了。最终由于她的好吃懒做引起难产而死去了,她的一切结局都是又她自己一手造成的,算来算去结果把自己的命也算了进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虎妞那样搭进了一条命还得不到个好名声,人死了也没人同情,看来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人好。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要不是说她的年龄,我准以为是十八、九岁不懂事儿的女孩儿。但回想她想出的,演出的戏,她和老爷子顶嘴的词儿,又觉得老练。虎妞在小说中兼有双重身份:车厂主刘四的女儿,人力车夫祥子的妻子。1、这似乎是矛盾的两面兼于一身,使虎妞的性格呈现出二重性:一方面,她沾染了剥削阶级家庭传给她的好逸恶劳,善玩心计和市侩习气,她缺乏教养,粗俗刁泼;另一方面,她被父亲出于私心而延宕了青春,心中颇有结怨。 她对爱情与幸福的追求长期被压抑,身受封建剥削家庭的损害,心理也因之变态,虎妞是刘四的另一种压迫对象和牺牲品。在她有祥子的婚姻问题上,她并不是真的甘心做一辈子车夫的老婆,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企图把祥子也拉上她生活理想的轨道。 当然,虎妞对于祥子,也不能说是没有一些感情。祥子也得到她的关心——一种虎妞式的、近乎粗野的“疼爱”;而更多的,是她那种畸形的、祥子所接受不了的性的纠缠与索取,这是完全从她自身的需要出发,甚至也可以说,就是对祥子心灵和肉体两方面的摧残,她害了祥子。不合理的社会和剥削家庭造成了她的不幸,而她介入祥子的生活,又造成了祥子身心崩溃的悲剧结局。虎妞是祥子向上进取的阻力和障碍,是导致祥子走向堕落的外在原因之一。 刘四爷——旧社会的袍哥人物,改良办起了车场,为人耿直,性格刚强,从不肯在外场失面子。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一个儿子来接自己的班,女儿虽能干但毕竟是女儿。由于女儿中年了还未出嫁,觉着对不起她,平日里也挺让着她,但却不愿自己辛辛苦苦挣得的家产遂着女儿一起给了别人。于是断绝了与女儿的关系,最后连女儿的坟也不知道在哪儿。封建的思想使他忘记了亲情,当他醒悟过来是已为时过晚,相信当祥子将他赶下车,一个人久久的立在那儿的时候,他真正感到了孤独,真正感到了自己除了钱以外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连女儿的坟也不能看上一眼。亲情是可贵的,希望我们不要在失去它以后才懂得珍惜. 经典语句 1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2 走吧,就是一时卖不出骆驼去,似乎也没大关系了;先到城里再说,他渴望再看见城市,虽然那里没有父母亲戚,没有任何财产,可是那到底是他的家,全个的城都是他的家,一到那里他就有办法。 3 他不愿再走,不愿再看,更不愿再陪着她;他真想一下子跳下去,头朝下,砸破了冰,沉下去,像个死鱼似的冻在冰里。 4 可是有一天方大小姐叫他去给放进十块钱,他细细看了看那个小折子,上面有字,有小红印;通共,哼,也就有一小打手纸那么沉吧。 5 夏先生的手很紧,一个小钱也不肯轻易撒手;出来进去,他目不旁视,仿佛街上没有人,也没有东西。 6 好几次,祥子很想抽冷子闸住车,摔后头这小子一交,但是他不敢,拉车的得到处忍气。 7 那时候,他满心都是希望;现在,一肚子都是忧虑。 8 难堪渐渐变为羞恼,他的火也上来了;他们瞪他,他也瞪他们。 9 她咽了口吐沫,把复杂的神气与情感似乎镇压下去,拿出点由刘四爷得来的外场劲儿,半恼半笑,假装不在乎的样子打了句哈哈。 影响 《骆驼祥子》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位置。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多以描写知识分子与农民生活见长,而很少有描写城市贫民的作品。老舍的出现,则打破了这种局面,他以一批城市贫民生活题材的作品,特别是长篇《骆驼祥子》,拓展了新文学的表现范围,为新文学的发展提供了特殊的贡献。 相关评论 《骆驼祥子》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却最终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 《骆驼祥子》一书大量应用北京口语、方言,还有一些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的描写,读来亲切自然、朗朗上口,是现代白话文小说的经典作品。 《骆驼祥子》最初发表于《宇宙风》杂志1936年,1955年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新的单行本,老舍曾做了删改,删去了旧版第二十三章的后半部分与第二十四章的全部。八十年代出版的《老舍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则又恢复了旧版原貌。 好词好句 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 为金钱而工作的,怕遇到更多的金钱,忠诚不立在金钱上。 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预备反抗。 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 经验是生活的肥料,有什么样的经验便变成什么样的人,在沙漠里养不出牡丹来 那辆车是他的一切挣扎与困苦的总结果与报酬,像身经百战的武士的一颗徽章. 他们自己可是不会跑,因为腿脚被钱赘的太沉重. 希望使他快活,恐惧使他惊惶,他想睡,但睡不着,四肢像散了似的在一些干草上放着.什么响动也没有,只有天上的星伴着自己的心跳.。 夜深了,多日的疲乏,与逃走的惊惧,使他身心全不舒服. 夜还很黑,空中有些湿冷的雾气,心中更觉得渺茫. 不知道是往前走呢,还是已经站住了,心中只觉得一浪一浪的波动,似一片波动的黑海,黑暗与心接成一气,都渺茫,都起落,都恍惚.祥子像被一口风哽住,往下连咽了好几口气. 那辆车也真是可爱,拉过了半年来的,仿佛处处都有了知觉与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马上应合着,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赶到遇上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只手拢着把,微微轻响的皮轮象阵利飕的小风似的催着他跑,飞快而平稳。拉到了地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得出汗来,哗哗的,象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一种疲乏,如同骑着名马跑了几十里那样。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注:一边儿,即同样的。)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 弓子软得颤悠颤悠的,连车把都微微的动弹;车箱是那么亮,垫子是那么白,喇叭是那么响。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反抗。 悲哀中的礼貌是虚伪。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走吧,就是一时卖不出骆驼去,似乎也没大关系了;先到城里再说,他渴望再看见城市,虽然那里没有父母亲戚,没有任何财产,可是那到底是他的家,全个的城都是他的家,一到那里他就有办法。 他不愿再走,不愿再看,更不愿再陪着她;他真想一下子跳下去,头朝下,砸破了冰,沉下去,像个死鱼似的冻在冰里。 可是有一天方大小姐叫他去给放进十块钱,他细细看了看那个小折子,上面有字,有小红印;通共,哼,也就有一小打手纸那么沉吧。 夏先生的手很紧,一个小钱也不肯轻易撒手;出来进去,他目不旁视,仿佛街上没有人,也没有东西。 好几次,祥子很想抽冷子闸住车,摔后头这小子一交,但是他不敢,拉车的得到处忍气。 那时候,他满心都是希望;现在,一肚子都是忧虑。 难堪渐渐变为羞恼,他的火也上来了;他们瞪他,他也瞪他们。 她咽了口吐沫,把复杂的神气与情感似乎镇压下去,拿出点由刘四爷得来的外场劲儿,半恼半笑,假装不在乎的样子打了个招呼。

知网提交论文只提交正文吗

知网论文查重只能检测正文部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知网论文查重系统,知网论文查重系统是不能检测正文内容的。知网论文查重系统在论文检测中只能检测正文,不能检测到图片、公式等非正文的内容。有的同学在选择论文查重服务的时候,发现商家提供的知网查重系统只能检测论文正文的部分。其实这个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知网是根据字符串匹配来判断是否存在抄袭,如果直接复制就会很高,所以只能检测出是不是存在重复。而商家提供的知网查重服务是针对整篇文章的,这样就会导致他们提供的知网查重软件只会检测到文字部分。而不是图片、公式等非正文部分。

论文中的专业词汇要避免出现重复

很多同学在写作的时候,专业词汇会直接拿过来使用,但是,要知道知网不会识别你的专业词汇,如果直接拿过来使用是会被检测出来的。所以同学们在写作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出现专业词汇,用自己理解的词语代替就可以了。

注意段落结构

很多同学在查重的时候,都是选择查全文。虽然这是一个好的方法,但是不适用于所有情况。比如你要检测你的某一段,你不能只检测这一段,你要在其他地方也检测一下。但是这样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你的段落结构被打乱了。这样的话就会被认为是重复而被查重系统自动识别出来,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同学都说自己不知道怎么检测自己的段落结构的原因。

问:毕业论文提交到系统进行检测时,论文里的致谢是否需要提交到知网查重系统里?怎样才能降低这部分的重复率?

答:论文查重软件都是由程序所控制的,系统都是非常机械化的。知网查重的检测原理就是通过固定的算法把大家提交的论文与系统中的数据库文献进行比对,如果检测为相似就被判定为抄袭,所以如果把论文中的致谢一并提交的话,知网查重也会检测的。

如果学校明确要求,最后提交时不需要提交致谢,只需要提交论文的正文内容部分,那大家就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来提交论文。如果学校要求整篇论文全部都需要提交查重,那我们如何降低致谢这一部分的重复率?

致谢这一部分尽可能言简意赅,就算重复字数也不会很多,也不会导致重复率大幅度增加的问题出现,大家可以不用担心,不过致谢也不能全部重复,这样肯定会拉高全文重复率的。

总结:论文最重要的地方还是正文部分,所以大家多把精力放在正文上,如果整体的重复率不高,就算致谢重复一些也没多大关系的。

以上就是关于论文致谢会被查重吗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正在论文写作的小伙伴们呢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关注本平台!

论文查重只上传正文吗如下:

论文查重 ,是查全文的,不是只查正文

进行论文查重时有的学校只检测正文,但有的学校却需要检测论文的所有内容的,如果学校没有规定的话,建议把论文全篇进行查重检测。

毕业论文一般包括标题、目录、摘要、前言、论文正文、研究成果、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因此千万不要为了省钱,只上传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而把目录和致谢词去掉。

论文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论文的写作时参考了很多文献中的重点句子、专业性的话语的次数较多,跟很多文章相似度高,容易被检测出来,导致查重率过高。如果都是自己的写的但仍出现查重结果不合格,可能是使用了敏感的语言和句子。

其次在进行查重时,查重检测系统也很重要,有的检测系统并不专业,而有的知名的检测系统又太贵了,因而我们在选择查重系统时,建议选择收费没那么高,但是专业性的检测软件,这样既可以保证质量又可以保证论文的安全。

最后毕业论文查重结果还是不合格的话,就说明有些地方可能是论文部分内容相似度过高、错误引用文献、语句逻辑错误等,导致论文查重率高了,这样论文是不会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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