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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理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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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理学论文范文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反思与发展【内容摘要】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来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类关系,一类是法律和法律制度内部的关系,另一类是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随着知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理学受到相邻学科的冲击,因此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结合是重新认识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全新视点。【关键词】法理学 研究对象中图分类号:D920. 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 9106(2004) 03 - 0073 - 02一、我国学者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我国法理学近20 年的研究在许多问题上都取得较大进展,但在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上却基本上没有变化。从能反映这一问题的教材中可以看到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认为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和最一般规律的法学学科。例如:(l)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 、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4 月第1 版,第3 页。(2) 法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一般的法律”和“一般的法律现象”问题,包括法律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发展、形式、法律运用、权利与义务等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理。———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年6 月第1 版,第14 页。(3) 中国的法理学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民主与法制、法的制定、实施、实现、法律监督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张贵成、刘金国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8 月第1 版,第11 页。(4) 法理学当以法为研究对象,其主要内容是研究法的一般概念、范畴与原则,包括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的功能、法的类型、法的形式、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的效力、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法律意识、法治思想等,还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现等等的一般原理。———王果纯著《: 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湖南出版社,1995 年9 月第1 版,第3 页。(5) 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卓泽渊主编《: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 年11 月第1 版,第3 - 6 页。(6)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6 月第1 版,第5 页。(7) 法理学是以法的普遍适用的原理、范畴、原则、规律、价值等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8 月第1 版,第4 页。(8)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具体来说,是法律起源、本质、历史类型、法律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制定、形式、规范、作用、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律实施保证、法律的发展规律等。———刘瀚、刘兆兴、刘翠霄编著《: 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指南》,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 年1 月第1 版,第5 页。(9) 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它要研究有关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与知识。———沈宗灵主编《: 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1 月第1 版,第28 —29 页。(10)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哲学方向,法社会学方向和法的理论方向。———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1 月第1 版,第10 页。(11) 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张文显主编《: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 年10 月第1 版,第12 页。归结这些观点,对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实际有如下几种: (一) 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二) 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三) 以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 、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为研究对象;(四) 以法哲学为研究对象; (五) 以法为研究对象,其具体内容包括法律起源、本质、历史类型、法律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等。从上述罗列的几种略有不同的观点看,我国学者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有如下五种:(一) 一般法; (二) 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 (三) 法的一般理论; (四) 法律的本质和一般规律; (五) 法律的最一般规律。在这五种观点中,有三种表述谈到了法理学研究对象是法律的规律,有两种表述没有谈到规律问题,这一点可能是我国法理学者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认识有其不同之处。当然,这几种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与西方法理学流派相比较,有其突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有较为一致的认识,这就是法的共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第二,这种定位目标高远。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那么,究竟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 从宏观来看,法理学一词有着多种含义。一般来说,作为一个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它进行界定:第一,它作为“法律知73识”或“法律科学”的同义语,是在最广泛的程度上使用的,它包括法律的研究和知识;第二,它是最一般地研究法律的一门学问,即法律科学的一个分支,有别于某一法律制度的制定、阐述、解释评价和应用,是对法律的一般性研究,着重于考察法律中最普遍、最抽象、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由于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性,使得法理学的内容变得极为庞杂。正如英国法理学家哈里斯(J ·W·Harris) 风趣地指出:“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的东西。关于法律的各种各样的一般思辨都可以投入这个袋中。法律是干什么的? 法律要实现什么? 我们应重视法律吗? 对法律如何加以改进? 可以不要法律吗? 谁创制法律? 我们从哪里去找法律? 法律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赤裸裸的武力,有什么关系? 我们应遵守法律吗? 法律到底为谁服务? 等等。这些就是一般法理学所包括的问题,人们可以不管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却并不消失。”①当代美国著名的法理学家波斯纳(Richard·A·Posner) 则认为法理学是关于法律这种社会现象最基本的、最一般的和最理论化的分析。他认为法理学的问题通常包括法律是否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客观的(确定的、非个人的) 和自主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和个人的( Personal) ,法律正义的含义是什么? 法官的恰当的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司法中裁量的作用;法律的来源是什么;法律中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的作用,传统在法律中的作用;法律能否成为一种科学;法律是否进步;以及法律文本解释的麻烦②。从以上引文,我们可以看出,法学家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为两类关系,一类是法律和法律制度内部的关系,另一类是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正如美国已故法学家帕特森( E·Patterson) 所说:法理学是由法律的(of law) 一般理论和关于法律的(about law) 一般理论构成的。用这样两个命题,人们可以表明有两类法律理论和分析。一类关于法律的内在方面(internal) ,一类关于法律的外在方面(external) ③。当然,这种概括是就整个西方法理学而言的,并不是指个别法理学家体系。可以这样说,在西方国家,有多少法理学家就有多少法理学体系。因此,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水平来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法”,这是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一层次。所谓“一般法”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即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及其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的综合研究,它的结论应能解释法的一切现象。其二是指法的整个领域或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从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法理学应当以各个部门法和部门法学为基础,应是对各个部门法的总体研究,是对整个部门法学研究成果的高度概括。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是(法定) 权利。如前所述,法学的基本问题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现代法学则以权利为本位。作为法学体系最高层次的法理学应以(法定) 权利为其研究对象。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层次中,第一层次是基础,第二层次是核心。确定第一层次可以使法理学的研究在面上有个范围,以使它与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如伦理学、政治学等) 及法学其他学科(如宪法学、行政法学等) 相区别,确定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可以在点上有个中枢,使在面上所研究的对象具有一个中心。这两个层次的结合构成了完整的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发展法理学在历经上世纪的百年的演进之后,已经走向新的发展之路。从时代的世界背景看,法理学的研究兑现也要有所发展:我们当下所处的是一个整合时代,学科之间的渗透与合作成为科学发展的一个总趋势。因此,法理学在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遭受到相邻学科的入侵,学科之间的边际界限变得有些模糊,这就给法理学造成困境———难以确定纯粹属于本学科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④。或者说,传统上专属法理学研究的问题(如“法律是什么?”) ,可能会成为一个哲学、社会学或人类学探讨的问题;而一个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如“进步与代价”) 或部门法学的问题(如“犯罪与刑罚”) 也可能会纳入法理学研究的视野。以问题为中心来选择研究的方法和理论的姿态已是学科发展的一个方向,加强学科与学科之间和本学科内部的交流显得愈加重要,不同法理学流派和学说之间的渗透、吸收成为必然。法理学家们也已感受到:单靠某一学派的方法和观点,不可能完成法理学所应完成的任务。当今的法理学所需要的就是把分析法学(关于法律的概念、渊源、形式、效力的解释) 、社会学法学(关于社会和文化事实的社会学解释) 以及自然法理论中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安全、人类幸福等) 分析统一起来,建立一门联合诸法学流派的“综合法理学”。而从整个法学体系来看,法理学又居于一种非常独特的地位: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这种研究对象与人类的生活式样、理念、价值和人文的总体精神息息相关。因此,法理学总是要站在法学学科发展的最前沿来追踪、吸纳入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成就,反思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从法学的角度对各种人文思潮做出回应。在一定意义上,法理学(尤其是法哲学) 也属于研究人类精神的学问(人文科学) 之一种,与那些专注于法律的应用与操作的学科(应用法学) 是存在较大区别的。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它是建立在诸应用法学(部门法学及其应用学科) 之上的具有普遍意义、属性和职能的法学学科,其内容具有基础性、根本性、一般性、普遍性和抽象性,从而对各种应用法学给予理论上的指导,法理学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法学发展的水平。法理学研究的不发达,必然会对法学其他学科的研究产生不良的后果。因此,强化法理学的基础地位,深化法理学的研究,对于建立一国法学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发展必然所在。法理学是一门开放性的学问,这不仅是指它的对外的开放(即法理学与整个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结合) ,而且也指它对内的开放,即在法学体系之内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不断从其他学科中获取理论和方法上的资源,以丰富和完善法理学自身的理论。例如,法律制度史的研究,国内部门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等) 的研究,在某些方面有各自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它们对历史上的法和现实的法所进行的实证考察,是法理学所不可替代的。而且它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对法的本质和现实问题所作的结论,对于法理学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法理学若不与法律史、国内部门法学结合,很可能会陷入空泛和游移无根的窘境,也不能起到前导学科的作用,不能对法学其他学科予以理论上的指导。然而,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决不意味着法理学可以完全照抄、照搬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的理论,将别的学科的东西据为己有。否则,也就失去了法理学自身的特色。注释:①[英]J·哈里斯著:《法律哲学》,伦敦Butterworth 公司1980年版,第1 页。转引自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2 —3 页。②[美]A·波斯纳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序言第1 —2 页。③[美] E·帕特森著:《法理学》美国Foundation press 公司1953 年版,第2 页。转引自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 年版,第2 页。④舒国滢《: 战后德国法哲学的发展路向》《, 比较法研究》1995 年第4 期。不知道符不符合你的要求,希望有所帮助吧

2019年医学心理学论文范文

摘要:创伤性骨科患者大多是因车祸、外伤、工伤事故所致。不仅是一种躯体创伤,同时也是一种强烈的心理冲击,创伤后早期肉体的伤痛与受伤时的惨痛场面,常使患者产生刻骨铭心的印象,轻者产生后怕心理,重者则诱使患者的心理活动偏离正轨,造成情感意识障碍,临床上表现为一过性的精神情绪及语言行为的异常。

关键词:骨科损伤;心理护理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医学从生物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换,心理、社会因素在骨科创伤患者中的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本研究选择本院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75例骨科创伤患者进行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不仅有效减轻骨科创伤患者的心理压力,而且使护患关系和谐融洽,治疗顺利进行,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选择本院75例骨科创伤患者,年龄28~65岁,平均40.2岁,其中胫腓骨骨折24例,股骨颈骨折12例,肱骨骨折17例,肩胛骨骨折5例,锁骨骨折17例。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25例,高中和初中23例,小学19例,文盲8例。治疗时间为2~6个月。与患者进行沟通,分析其存在的心理问题并提出护理对策。由于患者在年龄、性格、文化层次、职业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异,故其表现出的特点各不相同。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取得有效的护患沟通,改善护患关系,使患者满意度达98.8%。

2心理护理

骨折创伤给患者带来的负面心理应激中,焦虑与抑郁是最常见的应激性情绪反应[1]。焦虑是由紧张、焦急、忧虑、担心和恐惧等感受交织而成的一种痛苦不安的心理状态。不同的患者焦虑的行为表现也因病情轻重而不同。因此,在护理患者时,应有针对性地对不同患者进行正确的诱导,加强心理护理。为患者创造安静舒适的环境,有利于患者休息和睡眠。热情主动地与患者交流,让患者感受到来自医护人员的理解和关怀的温暖。平等的交流可以产生强大的精神力量,使患者减轻心理负担。

2.1不同受伤部位患者的心理护理安排有一定专科知识的护理人员担任责任护士,根据患者不同的受伤部位,选择不同的安慰性语言做好疾病相关知识指导。宣教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力求让患者尽快了解自己的病情及治疗方案,以便其能更好地配合治疗。

2.2对不同治疗手段患者的心理护理

2.2.1手术治疗患者(1)术前心理护理:术前患者担心术中出现意外、术后疼痛以及担心术后留下后遗症。护士要用自己丰富的理论知识,熟练的沟通技巧向患者讲解手术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安全性。同时讲解手术的名称、麻醉方式、术前用药的目的及配合手术的注意事项,解除患者顾虑及恐惧心理。(2)术后心理护理:术后待患者麻醉清醒后,将其送回病室并调至舒适的体位。护士应面带微笑,用温暖的话语向患者及家属讲解手术很顺利及术后体位、引流管、饮食、切口疼痛护理的注意事项。比如术后给予镇痛泵止痛或6h内给予药物止痛,可以大大减轻术后全过程的疼痛。避免等患者体验到剧烈疼痛再给镇痛药,就会加剧以后的疼痛[2]。此外,暗示也可以减轻疼痛,让患者听喜欢的音乐也能减轻疼痛。耐心倾听患者的主诉,对即将出现或已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除患者的焦虑及恐惧感,使患者对医护人员产生一种信任感和安全感。

2.2.2非手术治疗患者医护人员要以娴熟的医疗操作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时间使患者转危为安,使患者在医院感到可信、可敬,从而获得安全感。并帮助患者制订康复计划,提高其功能锻炼的自觉性,使患者在最佳心理状态下接受治疗。

2.3不同年龄段的患者心理护理

2.3.1老年患者多数老年人不适应病房环境,因此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应从入院开始,医护人员主动自我介绍,并介绍环境、管床医生、同病室病友,以消除其陌生感和孤独感。对丧偶或无儿女的老人,护士应倍加关心,格外尊重。老年的生活方式刻板[3],看问题有时也固执,除治疗饮食的需要以外,要尽量照顾他们的习惯。做好老年患者的心理护理,增强老年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2.3.2儿童患者对于患儿要多加鼓励,不要训斥,保护他们的自尊心,要成为患儿的贴心人。给患儿打针治疗时要利用其注意力易被分散及喜欢被表扬、鼓励等特点,尽量减轻他们的疼痛感。同时要与患儿家长进行正确的沟通,取得患儿家长的配合和正确的教育、鼓励患儿,增强患儿克服病痛的勇气和信心。

2.3.3青年患者最好把他们安排在同一病室。他们在一起可激发生活的乐趣,并消除孤独感。及时给予恰当的鼓励,对克服困难与疾病作斗争都能起良好的作用。所以,护理人员对青年患者要注意多给予心理支持,要多关怀、同情,要循循善诱,耐心疏导。2.3.4中年患者一要劝导他们真正接纳疾病并认真对待疾病。使其认识到治疗疾病是当务之急,身体恢复健康是家庭和事业的根本。在日常交谈中,也可给他们介绍一些不耐心治病而使疾病长期迁延的实例。同时还要动员其家庭和工作单位妥善安排患者所牵挂的人和事,尽量减少他在养病治病时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配合医护人员尽快地把病治好,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

2.4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心理护理文化水平高的患者对宣教解释容易理解,对于自身的疾病容易有正确的认识,易于接受并配合护理治疗;对于文化知识偏低的患者,其医疗信息不足,思想相对比较保守,创伤后对住院环境陌生,生活方式改变,伤痛成为患者心理应激源,使部分患者容易产生抑郁、冷漠、悲观、甚至绝望的负面心理,表现出暴躁、发怒、不配合治疗,甚至抵制正常医疗行为[4]。护士要同情和尊重患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细微的观察,娴熟的护理技术操作取得患者的信任,使患者感受到被理解、被关住。顺利完成对疾病的治疗,使其早日康复。

3讨论

创伤性骨科患者大多是因车祸、外伤、工伤事故所致。不仅是一种躯体创伤,同时也是一种强烈的心理冲击,创伤后早期肉体的伤痛与受伤时的惨痛场面,常使患者产生刻骨铭心的印象,轻者产生后怕心理,重者则诱使患者的心理活动偏离正轨,造成情感意识障碍,临床上表现为一过性的精神情绪及语言行为的异常。医学心理学认为,不仅药物起到治疗的作用,而且良好的心理因素和积极的心理状态也会对创伤起到治疗作用。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必须重视对患者平素心理状态的询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心理障碍的发生、发展,并及时给予正确的心理护理。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稳定的情绪、良好的素质,有效的沟通,从而减轻患者心理压力,改善护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同时也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肝硬化患者心理特征和心理护理的系统评价王瑞; 张宗霞; 骆欧; 张铭光世界华人消化杂志2012-11-08

2、心理护理干预对乳腺癌患者术后辅助化疗治疗依从性的影响潘伟琴; 叶新青; 蒋奕中国现代医生2014-01-28

摘要:护士应重视协调患者之间的关系,帮助建立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心理环境,使病房内充满友好的气氛,防止患者之间的不良刺激和干扰。

关键词:患者;环境;心理护理

大量的临床实践已充分证明,心理护理作为一种具体的工作方法,在护理工作中是极其重要的,它贯穿于临床护理的全过程。既可以独立进行,又可以与其他护理工作同步进行,为患者的身心健康营造适宜的人际氛围。通常工作中,心理护理的实施形式包括个别心理护理、集体心理护理和环境心理护理。环境对人的心理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这里所指的环境包括住院患者所处的客观环境、患者的精神生活环境和患者的人际关系环境。而这些都有赖于护士及医生、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去创造、发展和具体实施。现将几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1住院患者所处的客观环境心理护理

患者入院后常难以适应新的医院环境,表现为对陌生环境的不熟悉而引起的恐惧、焦虑等,同时,病房的色调、光线、空气、声响及病房周围的布局环境无不影响患者的情绪。如:红色易产生兴奋、紧张的情绪,浅绿、浅蓝色则使人心情舒畅,嘈杂的声音、特殊的气味、单调的刺激、视觉上的脏乱及不可口的饭菜均能使人产生焦虑和烦躁,尤其是长期住院的患者,更易烦躁不安。因此,营造一个整洁美观、色调和谐、阳光充足、空气流通,无各种气味及噪声的病房环境就显得特别重要。首先要及时介绍规章制度,使患者尽快熟悉医院环境及主治医生和主管护士。其次是病房的设施应尽量齐全方便,物品摆放整洁、固定位置。床铺保持平整、清洁舒适。室内根据条件可摆放鲜花、插花和绿色植物等,每日定时开窗通风,良好的通风能增加患者的舒适感。协助营养师为患者准备可口的饭菜,并保证营养充足。护士在操作时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夜间护士应尽量做到避免出现噪音及强烈的光线刺激,以免影响患者休息。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合理安排探视时间及探视人员,避免不良刺激。协助能下床的患者到户外晒太阳、散步或欣赏病房周围的花草树木等。总之,优美的环境使人心旷神怡、精神愉快,也可以使紧张、焦虑抑郁情绪得到缓解,能使患者身心尽快康复。

2住院患者的精神生活环境护理

患者入院后,生活单调刻板,从早到晚进餐、查房、服药、治疗、睡眠,日复一日,易产生烦躁焦虑、心慌等,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由于长期住院易情绪低落,感到孤独、凄凉,急性患者由于住院突然,病情复杂,来势凶猛,易产生恐惧心理,表现为紧张、不安、不思饮食等,晚期癌症患者由于悲观绝望,易产生自杀心理等。因此护士应帮助患者消除这些不良情绪,采取合理的心理护理措施,帮助患者走出阴影。首先要帮助患者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持合理的生活秩序和动静结合的休养生活,同时,适宜的文化生活也不容忽视,由于患者来自不同的社会环境,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及业余爱好等,因此,护士应充分掌握患者的个体差异,有针对性的因人而异如:手术后的患者根据情况可适当鼓励患者早期下床活动,慢性长期卧床的患者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安排听音乐、看电视、听收音机、读书看报等,对普通生活能自理的患者可以组织起来集中进行晨练、气功、打太极拳、下棋、打扑克,甚至可以开小型座谈会,文艺活动等。这样,既可以分散患者对疾病的注意力,又可以调动其生活情趣,既可以消除长期卧床引起的肌肉紧张带来的不良情绪,又可以借此鼓励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3住院患者的人际关系心理护理

3.1建立良好的医患、护患关系:医患关系和护患关系都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础上,主要是通过医护人员的言行神态去影响患者。护士真诚的交谈、安慰、疏导、鼓励,都可以帮助患者正确对待疾病,减轻和消除不良情绪,使患者精神上得到支持与鼓励,护士的行动对患者有着直接的影响,散漫、懈怠、轻佻使人厌恶,慌乱和冒失可使人疑虑,因此,护士在操作时应轻柔镇定、认真严谨,让患者产生信任感、安全感,与患者接触时应和蔼可亲,热情有礼,端庄大方。良好的护患关系一旦建立,护士就可以深入细致地了解患者的内心世界,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给予正确地心理支持。

3.2家属和亲友的良好情绪都给人以安慰支持,因此,护士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工作,与家属保持密切的联系,给家属讲解疾病的健康教育知识,稳定家属的情绪,让家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和颜悦色地给患者以支持和安慰。另外,病房是个小集体,营造一个和谐的群体气氛有助于患者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照料、相互鼓励、消除孤独、减轻疾病带来的苦恼。因此,护士应重视协调患者之间的关系,帮助建立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心理环境,使病房内充满友好的气氛,防止患者之间的不良刺激和干扰。

参考文献

1、心理护理干预对冠心病患者负性情绪的影响张振香; 郑蔚护士进修杂志2009-01-22

护理心理学是以普通心理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以护理人员和患者的个体心理、心理护理、以及护理人员的心理素质修养为研究重点。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护理心理学15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护理心理学论文1500字篇一 《护理心理学在门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本文根据护理人员的心理特点,简要阐述了将心理护理的理论运用到护理管理中的目的和 方法 ,使护理人员能以愉悦的心情投入到护理工作中,提高了护理质量和护理工作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心理;护理;管理 护理心理学是以普通心理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以护理人员和患者的个体心理、心理护理、以及护理人员的心理素质修养为研究重点。因此运用护理心理学,能够维护护理人员的心理健康,促进护士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增强医疗服务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护理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力。门诊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科室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搞好护理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实施分级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1]。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护理学科的发展,对护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士要从社会、家庭环境、疾病、心理和精神等方面对患者实施全面的身心护理。医院应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心理学、管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边缘学科的知识,将心理护理、护理管理中的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工作的管理水平,从而能有效地促进医院的发展和建设。具体做法如下。 1激励护理人员树立自尊自重,克服自卑心理部分护理人员对护理工作缺乏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认为护理工作每天给患者打针、发药、三班轮转、工作单调乏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患者翻身、拍背、吸痰、导尿、端便盆等生活又脏又累,社会地位低,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自卑心理。根据现代管理的基本原理,护理管理者在管理中须根据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不同层次的需要,充分利用物质、精神、信息等动力,不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树立自尊及自信心,克服自卑心理。激励对于人的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一切内心要争取实现较好条件,包括希望、愿望等所产生的一种动力[2]。在门诊护理工作中对护理人员运用的最重要的心理护理理论就是激励理论。激励理论就是运用这种内心状态及职工心理需求,激发职工工作动机的一条现代化管理原则。目前管理心理学中的激励理论主要有需要层次论、双因素理论、期望理论及公平理论。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1加强医德医风 教育 通过举行一年一度的庆祝“5.12”国际 护士节 系列活动,如会议、演讲、巡回医疗、观看录像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对护理工作的重视,职工家属对搞好护理工作的期望,充分认识护理工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光荣感、责任感。 1.2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先进人物、 事迹 ,用白求恩、赵雪芳精神激励同行,同时树立本院护理人员中的先进典型人物,认识到护理工作中的真正价值,增加自信心。1.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了防止“高效益、低道德”的现象出现,教育护士长和护理人员,时刻树立“在其位要谋其政,在其岗要负其责”“、今日工作不努力,明日努力找工作”等观念,真正做到“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使全体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普遍增加。 1.4讲究工作方法管理工作者对待自己的下属,防止用简单、粗暴、训斥的方法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在开展批评或指出对方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对方,肯定其成绩,赞扬其长处,满足对方的心理需要,使其对批评的改进意见容易接受,不易产生反感,避免逆反心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逐月进行护理质量考核,消除侥幸心理护理 规章制度 是构筑护理 文化 的重要内容,是护理人员价值观、道德行为规范、行为准则、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以规则和制度的形式,对某一文化加以肯定或否定,明确禁则和允则,它是全体护理人员共同遵守的办事准则和行为规则,是关系到护理工作正常运行的保证性文化和支柱性文化[3]。因此医院要完善护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护理工作管理有的放矢。另外医院护理部可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护理质量标准,并不断修订、补充,量化后逐月进行百分制考核;定期组织晨间护理检查和夜间查房;充分发挥院护理质量委员会的作用,每季度对全院的护理质量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并和科室资金挂钩。每个人都有自尊心、集体荣誉感,谁也不愿意因为自己侥幸的不执行标准影响科室,从而消除了侥幸心理。 3定期组织培训学习,促进求知好学心理鼓励科室护理人员积极继续医学教育,定期举行科内护理知识考试、技术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批评和再培训。 护理心理学论文1500字篇二 《护理心理学在精神科护理中的运用》 【摘要】 心理护理是整个护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心理学和护理学相结合的新学科。心理护理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护理技术,它不同于 其它 的护理方法,尤其对于精神科的患者,护理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不同心理特点,采用相应的心理护理方法进行护理,护理人员需要使用中间的语言、表情、态度、姿势去影响或者是改变患者的心理状态,从而减轻患者在治疗中的逆反心理,消除患者的痛苦,使其主动地配合治疗,帮助患者尽快的恢复健康,重新树立良好的心理态度。 【关键词】 心理护理;精神类疾病;精神科 大脑是心理的器官,而心理是人脑的机能,心理是指在客观的现实中的主观能动的反应。在正常的情况下,大脑可以客观的反映现实中事物的内在规律,从而对自身进行调整,使身心的状态可以对社会环境适应,但是在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情况下,患者的主客观的统一性、认知能力和知情的协调性、个性的相对稳定性都会发生一定改变[1]。护理心理学是医学心理学的一部分,是一种将心理学和护理学相结合的新学科。护理心理学是指以个体相互作用和护理情景的方面为基础,在护理情景的条件下,个体的心理发展、变化及活动的学科[2]。由于精神类疾病属于特殊性的疾病,所以在精神科的护士在护理的工作中,要将功能性的护理向责任性的护理机制转变,不仅要熟悉正常人的心理活动还要掌握精神患者的心理变化规律,才能更好的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1 对于新入院的精神患者的心理护理 对于新入院的精神患者,他们的主要心理表现为对医院的一切都很陌生,会出现焦虑、惊恐、猜疑和不安全感等心理的问题,部分患者会受到病态的支配,不承认自己的患病事实,不愿住院接受治疗,从而终日的进行吵闹等。精神科的护理工作人员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患者心理,使用不同的说话技巧,在适当的情况下,对患者所面临的问题进行解决,同时,护理人员还要主动热情的对待每一位新入院的患者,认真的向他们讲解住院的制度、病房的情况、医院其它的相关工作人员等,让患者可以很快的接受同病房的病友,并鼓励他们相互帮助[3]。护理人员还应经常对患者的需求信息进行收集,对于患者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如果是满足不了的,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感觉到重视及温暖,安心的在医院接受治疗。 2 对于病态行为患者的心理护理 精神科不同于其他的综合科室,精神科的患者都是受到病症支配的精神病类患者,所以,在护理的工作中要根据患者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护理,对于有攻击、破坏、冲动等行为的患者,护理人员可以在其情绪较为稳定的情况下给予劝解,并且要向患者讲解医院的住院制度,必要时可以向他们说明,精神类患者也需要按照完全责任能力或者是有无责任能力部分对所造成的损伤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自我控制能力,减少其因冲动而引发的破坏性行为。对于有绝食现象的患者,护理人员首先应对其拒绝进食的原因作出分析,按照不同的原因,进行不同的心理护理,对于有严重的自杀倾向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做好全面的心理护理工作,帮助患者恢复生活的勇气,重新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使患者可以主动的配合治疗,从而做到可以为患者解决实际上的问题,使患者的精神疾病的症状得到有效的缓解。 3 对于康复期的精神患者的心理护理 随着患者的自知能力的恢复,患者往往会回忆起在病中时所发生的事情,因此经常会发生两种极端的心理反应,一种是对病愈后的生活充满希望,对于在未来中可能会受到的失败和挫折等问题不做考虑;另一种则是对未来的生活想象的特别的复杂,对自身的病情持有怀疑,害怕再次的复发,无法重新回归到家庭和社会中,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环境,怕家人、亲友、邻居等人的另眼看待,甚至会出现不愿见人的心理,出现严重的消极情绪,引发自杀的倾向。对于第一种表现的患者,护理人员应强调每个人在人生的道路上都会遇到困难,要增强这类患者面对困难的信息和心理准备,对于第二种表现的患者,护理人员应对其讲解精神病类疾病引发的因素,做好精神保健及预防的宣传,降低患者对自身治疗效果不信任的怀疑心理,还要教会患者怎样去处理和看待人际之间的关系,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帮助患者制定良好的家庭休养的计划,向患者的家属讲解和介绍精神病类患者的护理常识及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使患者在出院后可以快速的恢复到正常人的心理[4]。 总而言之,在对精神患者的护理上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的原则,不断的对患者进行精神状况的观察,做好患者的心理疏导沟通工作,分散患者对不相应人或者是物的注意力,缓解患者在出现幻觉或者是妄想时所发生的症状,并且根据患者不同的病症进行不同的音乐治疗方法或者是娱乐治疗方法,再加以护理和心理上的治疗,使患者的病症得以快速的缓解[5]。在护理的工作中药注意患者的心理特点,根据患者的需要进行不同的心理辅导,在临床的治疗中要给予患者积极的暗示,采用综合的护理方式,使治疗到达理想的效果,护理工作人员要运通心理护理的方式更好对患者进行服务,使患者可以尽早的回归到社会和家庭中去。 参考文献 [1] 何明最新精神病房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控制及工作标准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2] 洪威,马冬梅,徐乐乐,等团体辅导在护理心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价[J]中华护理教育,2012,09(3):117-119 [3] Yadav BL,Fealy GMIrish psychiatric nurses' self-reported sources of knowledge for practice[J]Journal of psychiatric and mental health nursing,2012,19(1):40-46 [4] 刘晓虹,叶旭春,李峥,等护理心理学[J]护士进修杂志,2012,27(9):771-772 [5] Koivunen M,Huhtasalo J,Makkonen P,et alNurses' roles in systematic patient education sessions in psychiatric nursing[J]Journal of psychiatric and mental health nursing,2012,19(6):546-554 护理心理学论文1500字篇三 《试论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传统的护理心理学 教学方法 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进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 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就是教师合理地为学生创设情境,并让学生无意识地融入到护理心理学教学情境中,有意识地进行学习。情境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方法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情境教学法注重学生的情感变化,打破了传统教学方法中的条例,在教学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人们的右脑用来分析形象事物,左脑用于分析抽象事物,情境教学法就是在心理学以及生理学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学生在课堂上通过情境感受展开想象,增强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样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大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情境会和学生的情感交融,进而提高护理心理学课堂教学效率。情境教学法的教学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 故事 化是最主要的情境教学方法。 2 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对策 2.1 情境导入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过于注重护理心理学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了护理心理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相关专业的学生实践能力相对较差。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也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为学生提供了动手的机会,进而提高了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在情境教学法下,教师必须做好教学准备,好的开端十分重要,在一节课程开始时,如果教师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学生才能真正参与其中。护理心理学教师可以设置新颖的标题,激起学生想要探索的兴趣。 案例:教师在讲解“现场急救”知识之前,首先为大家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2014年某国家举办动物表演活动,一头狮子在表演中被驯兽师激怒,随后咬伤驯兽师并冲出表演栅栏,咬伤了几位观众,最后逃走。如果你们当时正在观看表演,在120未到现场之前,你们能为伤者做些什么呢?”这个小故事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也引入了教学内容,教师随后又提出问题:“在急救护理中应该先保护伤者哪个部位,为什么?”通过再次提问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心中存在疑问,希望能在课堂中找到答案。在情境教学法下,学生不仅可以学到教材内基础性的知识,还可以开拓眼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2.2 创设情境 护理心理学教师要在课程开展之前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地进行情境设计,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情境教学法下,教师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教师要合理地选择教学方法。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被动地进行学习,学生无法参与到教学中,教学效率低下。情境教学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把 学习方法 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学会自主性学习,而不是被动学习。二是教师要合理地插入案例,创造情境。在护理心理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通过讲解临床病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临床病例均来源于实际生活,是人们经常遇到的现象,这就把课堂知识和生活紧密连接在一起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当地举例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复习学习过的知识,也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教师也可以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小组成员结合所学内容进行实际表演,并在表演过程中分析自身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在情境教学中,教师要多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了解学生的情感变化。 2.3 调动积极性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先听讲,然后练习,这样不仅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长时间被动的学习,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在情境教学模式下,护理心理学教师需要做好课前准备,搜集教学所需要的材料,设计情境台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在课前通过网络等途径查找相关资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开拓眼界。情境教学法下,教师可以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意识,进而增强班级凝聚力。护理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而相关专业的学生缺乏实践 经验 ,传统的教学模式下,理论教学无法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情境教学模式下,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教学情境,举例子等方法让学生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4 教学 总结 在护理心理学课程结束之前,教师可以根据思维模式将教学内容绘制成完整的思路图,如果学生 学习态度 认真就可以记住教师所讲解的内容,在教师总结的过程中跟着教师的思路复习所学过的内容。比如:在教师讲解完“微循环病理”知识以后,可以绘制以下思路图,持续缺氧-乳酸增多-血管扩张,血管依旧保持收缩状态。通过以上改变患者的表现体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活血量在逐渐减少。二是器官内部供血量逐渐减少。三是器官功能降低。在总结知识的过程中,教师不能一个人进行分析总结,教师要合理地提出问题,并让学生分析,学会独立解决问题。 2.5 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护理心理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教学效率有很大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认识到加强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加大教师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教师培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派遣教师外出学习;另一种是邀请专业人士来院举办座谈会,教师可以相互交流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文化素养。高职院校还必须在教师内部设置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适当地惩罚。 3 结语 如今,护理心理学专业的学生相对较多,高职院校又是为社会输出人才的重要场所。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认识到护理心理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才能实现有效教学。情境教学法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在该教学模式下,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到教学中进行角色扮演,亲身感受,小组合作也可以增强学生直接的交流,增强班级凝聚力。在情境教学模式下,学生是学习的主导,教师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教师要适当地提出问题,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需要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护理心理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猜你喜欢: 1. 大学护理心理论文2000字 2. 心理学论文范文1500字 3. 关于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 4. 护理心理学相关论文范文 5. 有关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

论文格式1、开题报告:你写此篇论文的原因,主要运用何种理论,要达到的目的2、文献综述:所引用文献及理论的论述3、正文:(1)、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2)、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3)、正文内容:研究的目的意义、运用的理论及理论来源和评价、研究数据(问卷、量表)、对量表的说明、提出你的观点及建议4、参考文献

2019年法学论文题目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电大的学生在写作法学专业 毕业 论文的时候,必须重视论文的题目的重要,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好的题目有助于提高一篇法学专业论文的质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一:民法 1、论民法的私法性质 2、论民法的权利本位 3、民事法律行为的转换 4、强制性规定对民事行为的效力影响 5、法律行为的形式及其对效力的影响 6、论不法给付 7、论胎儿的利益保护 8、论亡者的利益保护 9、新型生殖技术对民法的挑战 10、论植物人的法律地位 11、事业单位法人化问题研究 12、公法人制度研究 13、法人本质的 反思 14、法人与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关系分析 15、论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异同 16、论表见代理 17、论诉讼时效 18、论保证期间的性质和应用 19、试论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体系 20违反合同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 21、论债与民事责任 22、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24、试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5、我国民法典的结构体系探讨 26、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27、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28、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29、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30、试论我国物权制度的体系与特色 31、合同担保制度 32、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比较研究 33、我国人格权的民法保护与法律思考 34、试论善意取得 35、试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36、试论特许 经营合同 37、融资 租赁合同 研究 38、抗辩权制度研究 39、人身损害赔偿研究 40、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41、退伙中的合伙人权益保护 42、、名誉权问题研究 43、、抵押权问题研究 44、、人肉搜索法律问题研究 45、风俗在民法中的地位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二:刑法 1、社会危害性的刑法学地位解析 2、刑事违法性根据研究 3、犯罪主体的消极身份研究 4、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 5、刑事犯与法定犯之比较研究 6、认识因素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7、犯罪客体的理论价值研析 8、犯罪情节论衡 9、特别自首与人权保障 10、法规竞合研究 11、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12、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困境及改进 13、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14、金融罪论纲 15、论非法经营罪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三:民事诉讼法 1. 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 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3. 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4. 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探究 5.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 6.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 9. 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0.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1.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 措施 13.督促程序的特征及其运用 15.对诉讼第三人问题研究 17.送达制度研究 18.简易程序问题研究 19、诉调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20、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 21、关于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 22、试论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23、审判监督程序问题探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3.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题目是法学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起吸引读者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论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论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障

2、同案不同判的反省与现实出路

3、当代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困境

4、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治意义

5、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6、论法治社会构建中的权利冲突

7、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公权力定位

8、网络监督与司法公正

9、能动司法的意义及其局限

10、法制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11、司法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12、网络时代的法治秩序建构

13、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独立

14、和谐社会的法治标准

15、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问题

1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价值及其培育

17、论法的正义价值

18、论法治的社会基础

19、论法的自由价值

20、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局限

1. 论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及其局限

2. 论当代中国法律实施中的文化阻碍及其克服

3. 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论证的应用

4.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

5.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的功能

6.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困惑与出路

7. 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中习惯法的价值

8. 论网络时代的司法监督

9. 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及其当代价值

10. 论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1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与道德关系

12.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与实践价值

13. 公民文化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14. 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15. 论法治国家的公民社会基础

16. 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中法与道德关系的重新审视

17. 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的传统文化优势与阻碍

18.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19.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 转型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与困境

1、中国奴隶制法制特点研究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意义

3、秦律研究

4、汉律研究

5、“文景之治”与汉代的刑制改革

6、唐律研究

7、白居易判词研究

8、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9、明大诰研究

10、中国古代清官现象研究

11、清代少数民族立法研究

12、清代法制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

13、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演变研究

14、领事裁判权制度研究

15、清末变法改制研究

16、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研究

17、中国古代法官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18、国民党六法全书评析

19、东北解放区土地立法问题研究

20、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研究

2019年法学研究生论文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7

绪论 10-13

第一节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0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10-11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1-12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及存在的问题 12-13

第一章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及特征 13-19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 13-16

一、隐私权的概念 13

二、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分析 13-16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的特征 16-19

一、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16-17

二、患者隐私权具有有限让渡性 17

三、患者隐私权具有易受侵害性 17-18

四、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认定与保护具有复杂性 18

五、患者隐私权对特定第三人具有可克减性 18-19

第二章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9-24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19-20

一、独处权理论 19

二、亲密关系自治理论 19-20

三、一般人格权理论 20

四、信息控制理论 20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具体分析 20-24

一、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保护患者人格权的必然要求 20-21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1-22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22-24

第三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33

第一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24-26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4-25

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5-26

第二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6-33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范围较窄 26-28

二、对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的冲突缺少规定 28-31

三、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不明确 31-32

四、关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的规定不合理 32-33

第四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33-46

第一节 完善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模式及保护原则 33-37

一、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 33-35

二、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原则 35-37

第二节 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37-46

一、扩大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37-39

二、明确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之间冲突的'协调规则 39-41

三、明确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41-43

四、确定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规则 43-46

结语 46-47

参考文献 47-50

致谢 50-5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51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1.1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1.2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1.3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1.4 释明的分类 11-13

1.4.1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1.4.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1.4.3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2.1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2.1.1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2.1.2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2.1.3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2.1.4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2.1.5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2.2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2.2.1 公正价值 17-19

2.2.2 效率价值 19-20

2.2.3 社会价值 20-21

2.2.4 权利保障价值 21

2.3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2.4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3.1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3.1.1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3.1.2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3.1.3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3.2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3.2.1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3.2.1.1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3.2.1.2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3.2.1.3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3.3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3.4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4.1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4.1.1 公开原则 34

4.1.2 中立原则 34-35

4.1.3 适度原则 35

4.1.4 同等原则 35-36

4.1.5 个案释明原则 36

4.2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4.3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4.4 释明的内容 38-39

4.4.1 举证的释明 38

4.4.2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4.5 释明的方式 39

4.6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法律是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用来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

1、 外空自然资源开发的国际法分析

2、 对世义务研究

3、 论我国海事争端的解决

4、 论国家自卫权在保护海外侨民中的适用

5、 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理问题研究

6、 国际法视域下南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7、 跨境电影贸易的国际法规则适用探究

8、 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国际法研究

9、 黄岩岛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探求

10、 国际法视域下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研究

11、 论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由克里米亚及苏格兰公投探析民族分离主义

12、 美国经济制裁的国际法问题分析

13、 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14、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研究

15、 美国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法评析

16、 论国际法中“对一切”义务概念渊源及其现实意义

17、 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18、 《国际法和政策视域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事安全》的翻译实践 报告

19、 论安理会决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20、 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

21、 国际法上保护责任研究

22、 国际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保护的政治学分析

23、 防空识别区设立的国际法依据

24、 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5、 国际法上的有效控制规则研究

26、 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研究

27、 海洋生物保护国际法规制的完善研究

28、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29、 中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法依据

30、 论国籍争议解决在国际法中的发展

31、 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研究

32、 国际法视野下的劳工保护与反就业歧视

33、 关于“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思考

34、 论湿地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35、 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36、 论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规制

37、 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38、 国际法视角下人道主义干涉实证研究

39、 国际法中的赦免正当性研究

40、 周鲠生学术思想探析

合同法毕业论文题目

1、论我国《 劳动合同 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的影响研究

4、论利他合同-兼评《合同法》第64条

5、基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S公司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研究

6、高校教师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9、《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研究

10、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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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研究

13、基于契约分析的劳动关系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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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16、国际商事合同统一路径研究

17、新中国合同法的制定与完善之

1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济南市劳务派遣市场发展研究

19、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研究

2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电力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面临的问题研究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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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劳动合同法诚信原则研究

24、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

25、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动关系和商业秘密保护

26、《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研究

27、《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28、完善《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制度的法律思考

29、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

30、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功能的定位与实现

31、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规定研究

32、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

33、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

34、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分析及其对企业员工激励的影响研究

35、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民法学术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1、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2、论中国民事立法的观念变革

3、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4、宪民界分论

5、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

6、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追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法国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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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继受与变迁

11、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12、广义民法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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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私法交错中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研究

16、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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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

19、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

20、民法本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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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论民法上的占有

24、民法占有制度研究

25、德国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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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研究

29、日本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研究

30、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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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物权行为理论

33、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

34、民法与忠孝-明治民法对家制的塑造

35、民法视角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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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民法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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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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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然地理教学论文范文

高中地理教学论文(一)一、地理板书的作用1.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注意力是随着板书的不断呈现和不断更新而转移的。因此,板书可以紧紧地吸引住学生的注意力,使他们全神贯注地进行学习。2.能使教学内容具体化和“活”化地理板书是以纲目、图表和表格等形式把教学内容概括化和具体化的,并随着教学进程而逐渐呈现、一再更新,而使教学内容活化起来,有利于学生学习。3.为学生编拟读书提纲做出示范教师的板书是学生编拟学习提纲的范例,学生通过抄写板书,可以逐步学会编拟读书提纲的方法,从而提高他们的阅读地理教科书的能力。二、设计地理教学板书应遵循的原则1.板书设计要体现科学性地理是研究地球表面的地理环境中各种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它是一门具有较强科学性的学科,教师传递给学生的地理知识应当是客观的、准确的。因此,高中地理教师在设计板书时也应遵循科学性的基本原则,这样的板书才能为学生提供准确的科学的知识和信息。此外,板书是学生获得学习内容的渠道之一,因此,教师要保证板书中的字、词、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给学生带来学习上的障碍和困难。2.板书设计要具有启发性板书对学生来说具有指引的作用,因此教师在设计板书时要在依照科学性的基础上,体现出一定的启发性,这样就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维,使他们能够充分将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比较、归纳总结,以及判断推理等,进而得到更多的知识和信息,使自己的地理知识之树更加繁茂。要体现板书的启发性,就要求我们高中地理教师认真研读教材,找出基本脉络,并精心设计出能够反映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能提示地理事物规律的具有启发性的板书。3.板书设计要有整体性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每节课所讲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或者几个重点问题,这就决定了每课时的教学内容都是相对完整的整体,这就要求板书也具有整体性,而不能成为没有联系的几个板块的简单罗列。高中地理教师在书写板书时应充分体现出知识间的联系性,并要考虑到整体布局情况,板书的重心应尽量与黑板的中心重合,上下左右要留出适宜的宽度,同时还要注意板书的布局不能“一头沉”,以免破坏布局的完整性。4.板书设计要体现艺术性优秀的板书不仅是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直观清晰的,还要能够给学生视觉上的享受,学生对乱涂乱画的板书不会有好的印象,更不用谈从板书中获得有效信息了。因此,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教师要合理运用文字、图标、表格等形式设计板书,体现出书法美、结构美,展现出艺术性的效果,这样才能使学生赏心悦目,加深对所学知识的印象。三、地理板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从以上论述中,我们知道了地理教学中板书设计的作用和重要性,但是要想设计出优秀的板书,不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还要注意一些具体的问题,这样才能使板书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1.教材内容是板书设计的依据地理教师在设计板书时,要遵循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原则,不能为了形式上的美观、色彩,而使教学内容失真,或者遗漏某些知识要点。教师要依据教学内容,采取恰当的板书形式,并使其保持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这样的板书设计才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才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倘若板书设计只重形式而忽略内容,将会弄巧成拙,使板书成为教学的干扰因素,影响教师的讲解,以及学生的知识获取。2.处理好板书书写与讲解的关系板书在教学过程中的什么阶段书写,也是值得教师研究和思考的。有时教师可以边讲边写;有时可以先写板书,然后师生一起分析;还有的时候是教师先分析、归纳,然后再板书,具体采用哪种形式需要教师视教学的需要而定。另外,地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因讲解而忘记板书,然后再去补写,或者因过多板书而影响讲解时间的现象应该避免,要坚决克服板书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3.处理好板书设计与运用的关系板书设计是教师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根据教学需要而事先设计的,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在实际教学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进而影响教学的顺利进行。例如,有时板面不够写,有时来不及书写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求地理教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外,还需要教师在课前进行必要的试写。另外,教师在教学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增减和调整,但必须讲究板书的完整性。综上所述,作为高中地理教师,我们应当认真研究教材内容,根据学生的需求设计出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新颖独特、充满美感的优秀板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高中地理教学质量。 高中地理教学论文(二)一、课堂教学如果把教学比作建设一座高楼,那么课前准备是为建设准备物资,课堂教学就是将各种物资进行整合,进行真正的建设了。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我们主要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课堂导入万事开头难,好的课堂导入无疑会让整节课有一个好的开头,进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课堂导入的方法有很多,这里只对其中的三种进行简单介绍:趣味导入、材料导入和直接导入。所谓趣味导入即是用一些有趣的手段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导入方式。比如,我们在介绍七大洲、四大洋的分布情况时,就可以将地图或地球仪展示给学生,让其自己动手寻找;而在地貌学习模块中,我们可以将风蚀地貌模型、黄土地貌模型展示给学生看。材料导入的材料可以是一个小故事、一篇文章,甚至是带有地理知识的一句话。材料可以是教师准备,也可以让学生自己搜集。比如,我们可以用“黄梅时节家家雨”“黄梅雨里一人行”等诗句材料来导入即将学习的梅雨知识。趣味导入、材料导入形象生动,更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而直接导入就是开门见山,比如,“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等,这种不做任何铺垫的导入方式更加直接,也更适合高中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维模式。(二)优化教学模式,改善教学方法首先,优化教学手段。在高中地理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比如,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播放视频和幻灯片或者利用地理教学模型来进行模拟教学等方式来吸引学生,将学生的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课堂教学中来。其次,教师应时时刻刻以学生为教学的主体。课堂教学应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教师个人的授课特点、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学习情况、每个学生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水平等。在课堂上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互动,鼓励学生多提问、敢提问,不要怕出错,不要怕被嘲笑。同时,教师还应在适当的时候加大课堂传授的信息量,针对学习比较优秀的、学习能力一般的、学习比较困难的不同类别的学生分类进行不同量知识的传授。再次,倡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让学生组成学习小组。合作学习主要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几个人一小组,对学习内容进行自主探讨。教师要多鼓励学习小组对一些地理现象(可以是生活中的,也可以是学习中遇到的)进行观察、实践、探讨、研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从而使学生在合作学习中相互帮助,共同提高。最后,改良考核机制。考核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教师的考核,另一方面是对学生的考核。对教师的考核不仅要考虑到学生分数、升学率等教学成果,也应把教学模式、教学创新等方面考虑在内。对于传统的只凭分数对学生进行片面评判的评判标准我们应及早抛弃,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地理教学应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传统评判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标准仅仅限于考试分数,将学生按成绩进行等级划分,这样不仅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更不要说为国家培养更高水平的人才了。因此,我们在评判学生是否优秀时,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比如其课堂表现和反应等,当然,学习成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并对学生进行适时适当的鼓励和指导。二、课后巩固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在抓好课前准备和课堂教学的同时万万不能忽视课后的巩固。课后巩固主要是通过教师布置作业来进行的,那么课后巩固的效果也就主要在于作业的质量。第一,教师可以合理降低作业的难度,从而让学生对高中地理学习有充足的自信心和成就感。第二,教师要对作业量进行合理安排,避免由于过于繁重的作业打击学生的学习热情,也避免学生为了做作业而做作业,使学生的地理学习变成一件很痛苦的事。第三,教师要因地制宜,多布置一些和学生的生活环境有关的地理课后作业,从而使地理教学和学生的生活紧密结合,提高学生对所学地理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同时,学生在课后也应根据自身实际的学习情况和个人学习兴趣,自行进行各种形式的课后巩固与知识的拓展。比如,自己去图书馆借阅相关地理书籍等方式。最后一点,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应时时注意反思、总结、巩固课堂上所教学的知识,从而切实提高高中地理课堂教学的质量。教育是科学,也是艺术。在新课程改革的时代背景下,高中地理教学呈现出全新的面貌。然而路还很长,我们应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倾注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关注学生内心世界的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上,从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入手,抓好高中地理教学的课前、课堂、课后,从而让高中地理教学越来越好,焕发出勃勃生机。 高中地理教学论文(三)一、开展一些课外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的上课气氛和课外的上课气氛是不一样的。相比较而言,课外的上课气氛比课堂的上课气氛要更加浓烈一些,学生在课外上课会比在课堂上更加地积极主动。所以,教师应该多多开办一些课外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去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当教师将书本上的一些理论知识讲解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展课外认识活动,促使学生更深一步地理解这些理论内容。当讲到野外辨别方向的内容的时候,教师就可以带领学生到野外去,并根据书本上说过的内容来辨别方向。例如,可以看树叶的茂盛程度的不同来辨别方向,长得比较茂盛的那一边就是朝着太阳的,或者是看树轮的密集程度,树的年轮之间的间隙越窄就说明树轮就越密集,而朝着北边的树轮一般都比朝着南边的的树轮要密集,也就是说,树轮长得比较密集的那一边就是北边,比较稀疏的那一边就是南边。二、结合多媒体来教学教师利用多媒体来给学生上课,不仅可以提高课堂的趣味性,还能丰富教学内容。兴趣可以促使学生更加主动地去学习,能让学生更好地接受教师所传授的内容,能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所以,教师要把提高学生的兴趣作为上课的前提条件,这可以使学生更加专心、用心地听课,能更好地掌握教师所讲的知识了。这样,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增加了,课堂反馈就多了,教师的教学任务就完成了,教学的有效性也就得到了提高。例如,教师可以结合电影来学习书上的内容,可以播放有关地震的电影给学生看,让学生更好地认识到地震对我们的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地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了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地震是如何形成的,教师可以播放一些科普片。这些科普片将地震的形成过程用电脑制作了出来,这样,学生就能更好地理解地震形成的过程了。教师也可以借地震的形成过程来给学生讲解影响地震的因素有哪些,这样地震的形成、影响因素和对我们生活所造成的影响等内容就都通过多媒体给学生展示出来了。结合多媒体来教学,教师的讲解就会变得更加具体化了,学生也就能更好地接受知识了。三、结合当地的地理情况来进行教学国家根据不同的地理情况划分了不同的地区,每个地区的地理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教师可以适当地结合当地的地理情况来进行教学。例如,我们国家大部分都位于亚热带,而非洲位于热带,所以当教师讲述亚热带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情况来讲解,当讲到热带的时候就可以根据非洲的情况来讲解。如果位于高原地带,那么,教师在讲述高原地带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当地的一些情况来讲解书上的内容,如高原地带的气候是怎样的,空气的稀薄程度是怎样的等。四、结合书上内容来解释当地的一些特殊地理现象教师要想调动学生学习高中地理的积极性,就要告诉学生学习地理是有用的,对实际生活是有帮助的。教师可以用地理知识来解释一些常见的地理现象,并根据教学内容来提问一些问题,如沿海地带就经常遇到台风,那么台风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台风所造成的影响有多大?新闻上经常说到的风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台风眼又是什么?这样,学生就会带着问题来听课,当教师讲到相关的内容的时候,他们就会很认真地听课,这就提高了教师教学的有效性。地理虽然有点枯燥,但是不能否认它对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高中地理作为有着实际生活意义的科目之一,学生应该好好地学习它。教师也要注重教学的效率问题,从而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在初中地理教学过程中,要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就要从构建 高效课堂 入手,使课堂教学效率能够得到有效提高,进而满足初中地理教学需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初中地理教学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 初中地理教学研究性学习现状研究 》

摘要:研究性学习与地理教学相辅相成,但是当前研究学习顺利开展面临一些障碍。本文对主要问题进行归纳 总结 ,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地理教学现状与对策

研究与学习是相辅相成的。学习是为了接受知识,而知识创新离不开研究。研究性学习可以将二者有机整合[1]。但目前学校 教育 中将学习与研究分离,关注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创新。这样学生的学习缺乏主动性,学习兴趣自然衰减。如果能在地理学习中加入研究性学习,则将极大激发学生好奇心和探究欲,有助于学生 学习 方法 和能力全面提升,也有助于课程情感培养。

一、问题

目前研究学习在地理教学中应用存在很多问题。调查研究并归纳梳理,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1.课程未开设或开设不足

根据笔者对本区几所学校的调查发现,目前地理教学实施中主要存在研究性学习课程未开设,已开设的存在开设课时不足,或为应付上级检查而开设,或每周仅安排一两节课时等情况,未能针对单一学科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更不用说地理学科。

2.研究性学习指导不到位

由于大部分教师对知识的传授胜过能力培养,因此缺乏对学生研究性学习的有效指导。课堂由教师掌控,学生是受动者[2]。学生确定研究课题的方式不科学,且大部分课题由教材、学校或教师直接给出,尽管学生会从中挑选,却少了自主探索、选择确定研究课题的过程。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仅限于完成作业,忽视研究过程。

3.研究性学习评价方式不完善

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或多或少地开设了研究性学习课程,但是教师对学生的研究结果评价未给予足够重视。学校忽视对教师指导工作的评价,这样学生对开展工作的程度与效果缺乏清醒认识,影响研究效果。

4.学习时间安排与会考时间安排存在矛盾

由于会考与地理研究性学习时间上的冲突,师生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应付考试,同时时下盛行的主副科观念使地理学科不受重视,更不会重视研究性学习在地理中的应用。5.学习过程中缺乏必要资料、设备资源由于我区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比较落后,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家庭对教育的投入也比较欠缺,导致学生开展地理研究性学习的必要资料与设备缺乏,影响研究进度与效果。

二、对策

1.开齐开足地理研究性学习课程

由于升学压力,学校对研究性学习课程未开设或者安排课时不足,加上初中阶段地理成绩不纳入录取总分评价,使地理研究性学习开展困难重重。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教育观念,认真督促检查学校研究性学习开展情况,将任务落实到学校和教师个人。

2.科学指导、规范选题

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是学生从教师统一制定的课题中选择,学生不能体验“发现问题”的过程。

3.完善评价过程与方式

学生研究性学习的完成情况如果未加以监督评价,则将对学生后续研究产生阻碍,严重影响学生研究主动性。学校不应一味强调应试教育,而应重视研究性学习的有效开展,不仅将其当做任务。确保评价至少具备过程与结果评价两部分,根据学生研究成果与既定目标进行对比评价,并可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

4.合理安排课时,优化教学流程

调查发现,有的学校为完成教学进度、提高学生考试成绩,挤占研究性学习课程课时安排。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当前存在的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矛盾。学校和教师都有责任将学生从“题海”中解放出来,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教师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教学环节,抽出相应时间让学生自主探究。不仅符合新课标理念,还贴合现代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3]。

5.培训师资、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与保障力度

访谈发现,大部分教师没有受过研究性学习培训,也没有指导过研究性学习。很多师生认为开展研究学习所需的资料、设备及经费缺乏。由于电脑房开放时间有严格规定,限制学生搜集、整理资料。因此,学校应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究学习师资培训,购买开展活动必需的书籍、器材,定时开放电脑房。同时,学校应大力与周边社区、单位对接,为学生开展研究学习提供资源。目前,研究性学习在地理教学中有效开展还面临很多问题。但是,教师只要有梦想、有担当、勇于挑战,就能为学生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将有助于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参考文献:

[1]段玉山.地理新课程研究性学习[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6.

[2]林培英,陈澄.初中地理新课程案例与评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105.

[3]马明,等.研究性学习课堂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田.教育探索,2005(6):29-30.

《 初中地理教学效率提高方法探析 》

摘要:地理对于初中生来说是一门新的学科,它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息息相关。新课标课程对地理的要求从曾经的了解变为今天的理解和应用,使得地理教学内容增多。但是很教师的 教学方法 依然不能完全满足当今社会对学生地理知识的需求。因此,如何提高初中的地理教学效率成为了如今正在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初中地理;效率;教学效率

一、研究背景

地理是研究地球表面的地理环境中各种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近年来,国家对初中地理的教学要求逐步提高,教师的教学状况也得到相应的改变。但是,有些学校的教学现状并不显得十分乐观,他们的教学方式依然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初中生地理能力的要求。因此,研究如何提高初中地理的教学效率使学生的地理能力得到相应的增强就显得迫在眉睫。

二、初中地理教学现状

(一)学生缺乏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可以使学生充满好奇心,促进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但是,很多初中学生并不了解地理,对地理的学习兴趣不高,厌恶地理。这致使这些学生的地理成绩不够优异甚至跟不上平均水平,影响他们对地理知识的理解和领悟。

(二)教师课堂教学效率不高

随着近年来新课标教育的推进,多数教师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要完成新课标教育,应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为核心,围绕学生展开相应的教学,并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出学生积极的 学习态度 和正确的 思维方式 。但是,依然有很多教师没有找到正确的教育方式,他们的思想传统、陈旧,依然沿用曾经的传统方式授课,致使课堂的教学效率不高,影响了学生的成绩和发展。

(三)学生学习方法存在不足

众所周知,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优秀的学生应该具有正确的学习方式。在教育改革之后,很多学生根据教师的教学方式的改变,找到了自己的正确的学习方式。但是,依然有一部分学生的学习方式存在缺陷。有些学生课上不认真听讲,在他们看来,书上的内容看懂记住就相当于学会了一切,可他们全然不知书本只不过的一种工具,上面的知识是不足够为学生培养出强大的地理思维能力的。也有一些学生课上听课了,课下却不完成作业,他们只注重课上的教师授课,不注意课下自己对知识的深化理解和领悟。

三、提高教学效率的方法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1.恰当应用多媒体。

恰当的多媒体教学可以深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地理实际上是一门生动形象的学科,图形在初中地理学习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教师应该以此为出发点,恰当运用多媒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教师可以在课前备课时,在网上找一些相关的图片美景或小视频等,像导游一样吸引学生的眼球,使学生对这些地方充满向往。教师也可以通过多媒体制作一些贴合所讲内容的动画,更形象生动地引出课堂所需要讲解的内容。

2.提倡学生互助合作。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另一个方法就是组织学生互助合作。团队合作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众所周知,学生都具有争强好胜之心。如果我们可以恰当运用他们这一点,通过互助合作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尽力思考,不断探索,就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例如,在即将讲解“拉丁美洲”一课时,教师留作业让学生组成团队搜集相关于拉丁美洲的图片资料等,学生就会自己分工搜集不同方面的不同资料,激发他们对这个地区的学习兴趣。

3.适当应用游戏教学法。

在初中学习的过程中,学生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课堂上犯困或者走思等,这时,教师如果可以适时地制作出一些相关的游戏,就可以使学生清醒并且聚精会神地完成游戏,也更有助于教师的讲课。例如,教师在课堂上可以让两组学生进行猜国家游戏,一队人说出相关的风俗习惯、城市、种族等等,另一对人进行国家的猜测。这样既使学生课堂清醒、认真听讲,也能加强学生已学知识的温习,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

(二)打造高效地理课堂

1.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如今的课堂,以学生为主,教师应该围绕学生展开相应的教学,这时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显得刻不容缓。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是需要按步骤进行的,否则定会事半功倍。(1)充分了解学生。这就要求教师遵循学生的学习地理的规律,了解学生所做所想,认识到学生的疑惑和不足,从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2)打造良好关系。教师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应该解答疑惑,了解学生所想,从自身出发,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打造良好的师生关系。

2.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良好的学习氛围,不仅给爱学的学生打造出一个优良的学习空间,也可以带动不爱学习的学生一起学习。这既有利于好学生的学习成绩更加优异,也有利于较差的学生的学习成绩进步,极大地帮助了所有学生的学习进步,促进了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同时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效率。

3.灵活运用教学手段。

初中地理是一门较为灵活的学科,授课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而且不同的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能力不同,因此教师应该善于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1)直观的教学手段。地理的研究内容很多时候都是直观、可观测的,因此,很多时候教师应该采取直观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增加教学的丰富多彩性。

(2)生动、活泼的教学法。生动活泼的教学法既可以增强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是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记忆深刻,提高教学效率。

(3)注重新旧知识点结合。采用结合新旧知识点的方法,不但能够促进学生对新知识点的理解,也可以增强学生对据知识点的温习和记忆。

(三)重视学生的学习方法

一个正确的学习方法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还能够增强学生对学习这个科目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但是初中生尚处在成长发育的时期,他们并不是十分了解自己,不一定能够正确快速地找到恰当的学习方法。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深入地帮助不同的学生,研究他们的不同之处,帮不同的学生找到恰当的学习地理的方法。总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总结 经验 、不断摸索,寻找更好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为国家培养出具有一定地理能力的优秀中学生。

参考文献:

[1]周慧.初中地理探究性学习方式的评价[J].地理教育,2005(1):35.

[2]叶汝坤.基于初中地理课程标准的有效教学方法研究[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6):229.

《 初中地理教学探究式学习方法探析 》

摘要:作为初中教师,在教师学生地理相关知识的同时,也在为国家培养人才。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学校教育需要有创新意识,地理体验式学习的教学方案就是创新教育的一种体现。体验式学习教学方案适应我国教育大环境,适合初中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特点,并且学生在体验中可以强化自己的认知能力与思考能力。所以,初中地理体验式教学方案是顺应当前教育模式的一大热潮。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初中地理教学中探究式学习方法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初中地理;探究性学习;方法

1地理探究式学习的特点

1.1探究式学习是一个整体参与、合作探究的过程:探究

式学习与传统的学习方式不同,探究式学习要求学生通过多种形式的开放探究式学习活动,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状态,注重引导学生运用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联系身边的生产和生活实际,培养学生发现地理问题以及获取应用知识的能力。探究式学习以学生发展为本,着力于学生的学,强调学生参与、合作探究,形成一种让学生主动探求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的积极教学方式。

1.2在探究式学习中,教师鼓励学生自由发挥、想象,充分尊重学生的思想,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由于传统的教学主要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实践探索的机会很少,被动的学习使学生对学习地理失去兴趣,更谈不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式学习十分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地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地理实践能力。

2探究式学习的优点

2.1学生主动探究地理问题,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初中地理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全面提升每位初中生的地理科学素养,而科学的核心是探究。提高初中生的地理科学素养离不开探究式教学,因此,应将探究式教学引入初中地理教学,特别是课堂教学,注重引导学生通过主动探究解决一些开放性的地理问题,培养学生的地理实践能力和探究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和爱国主义情感,使学生在思想意识、情感意志、精神境界等方面得到升华,从而给初中地理教学带来新的活力。

2.2在实践活动中搜集资料、获得知识,提高了地理学习效率:

探究式学习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探究,在学习过程中,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通过搜集资料进而解决问题,从这一过程中学生获得了知识,由于学生是自己发现问题,然后查资料或讨论得出的答案,所以更易理解和掌握。例如,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发现我们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变化,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这样他们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我们的环境会产生如此严重的问题呢?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呢?学生在发现问题后,在阅览室、图书馆或上网查资料,进而找到问题的答案,这样学生从中获得了知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增强了地理学习效率和能力。

2.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探究式学习的指导思想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主动地探究问题,掌握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发现现象的原因和事物间的联系,从中找出规律,形成自己的知识。探究式学习构建的是一种开放的、促进自己发展的、创造能力的环境,提供了多条获取知识的机会。同时,探究式学习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学习精神。

3怎样把探究式学习引入到地理课堂

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转变观念是很重要的。美国著名教育家、课程理论专家泰勒指出学生学习的本质:“学生的学习取决于他自己做了什么,而不是教师做了什么。”过去,不少教师把教学的过程看成是学生“接受”书本知识的过程,这样做其实把学生的好奇心、探索精神,特别是创新意识的培养忽略掉了。因此,广大初中地理教师应用新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来武装自己,做到与时俱进,这是把探究性学习引入地理课堂教学的关键。同时也要提高科研素养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仅做一个地理知识的传播者,还要成为学生学习地理的研究者、开发者、指导者、合作者。依据初中地理探究式教学的主要途径和设计要求,把探究式学习引入初中地理教学,属于课堂探究。地理课堂探究式教学需要通过提问、讨论、演示等途径完成,这些活动的设计要求能够激发学生探究的欲望。

3.1探究性提问:

在以往的地理教学中,往往是教师提问多,学生提问少,而且大多数提问的是记忆型的问题,

3.2探究性讨论:

探究性讨论的问题具有开放性,这样会刺激学生萌发富有新意的联想,从而促进他们解决地理问题能力的发展,同时,探究性讨论重视小组合作,强调学生整体参与课堂。让每个人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要他们重复教科书,参加讨论的学生,不必考虑自己的观点是否正确、恰当,而是要求全体学生都平等地参与其中。成功的探究性讨论,有赖于教师精心设计讨论题,恰当的指导和帮助。选择什么样的问题作为讨论的主题关系到讨论能否取得理想的结果。例如:在讲“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这部分内容时,在对比分析基础上,说明区域内存在着自然、人文地理方面的不同,并根据材料讨论,归纳出主要地理差异,然后提出讨论题:请根据学过的内容,讨论时西北地区好还是青藏地区好,开展这种讨论题,事先要有充分准备,要求学生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在课堂上进行讨论交流,在讨论过程中教师也要注意引导让学生了解西北和青藏的优势、劣势并存的客观性,这样的讨论学生比较感兴趣,收获颇多。

3.3探究性演示:

演示也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课堂探究途径,探究性演示应着眼于以归纳的方式进行,它是为学生提供了创造性思维的机会,容易引起学时思考、观察、分析并作出假设。另外,探究性演示更应该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及教师的指导作用,但不能取代学生的演示.探究式学习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及学生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机地联系起来,将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统一起来。探究式学习特别注重和发展学生的认知能力,启发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探索问题、解决问题、获取知识,真正体现了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原则。

参考文献

[1]课程教材研究所.地理教师培训手册[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2]陈澄.地理课程标准(实验)解读(第一版)[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3月.

[3]朱雪梅.从新课程标准谈地理实验教学[J].中学地理教学参考,200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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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是一门科学,而地理教学则是一门艺术,教学的各个环节都应当精心设计。 课堂小结是地理教学中既重要又容易被人忽视的环节。所谓课堂小结是在完成某项教学任务的终了阶段,教师富有艺术性的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归纳总结和转化升华的行为方式。它常用于课堂的结尾。 完美的小结,可以使知识得以概括、深化;可以使整个课堂教学结构严谨,浑然一体,显示出课堂教学的和谐和完美;可以诱发学生积极思维,进行深入探究,从而余音了绕,余味无穷。课堂小结形式很多,现根据本人体会,简介几种做法: 一、提纲挈领,归纳总结 这是最常见的结尾方式。在新课结束之后,把全课内容作概括总结,要求作到提纲挈 领,全面准确,简明扼要。不能只是前面教学内容的机械再现,简单重复。它起到巩固强化知识的作用。 例如,在讲授完世界的粮食生产和粮食问题一节课后,可归纳总结为:“一个粮食问题,两个解决途径,三种粮食作物,四个产粮大国,五大小麦出口国”。 二、动口动手,练习检测 在新课结束后,可根据教学实际,精心设计一些口头或书面作业,作为课堂小结。练习设计要突出重点难点,从易到难,层层深入,一般不超出本节课的知识内容。 设计恰当的练习进行小结,既可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强……

"防灾减灾,科学发展"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气候脆弱区”之一,自然灾害频发、分布广、损失大,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的观测事实已表明,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厄尔尼诺、干旱、洪涝、雷暴、冰雹、风暴、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出现频率与强度明显上升,直接危及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因此,我认为,现在应该非常重视防灾减灾的问题。在防灾减灾中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把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并高度重视和做好面向全社会,包括社会弱势群体的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是可以有较长预警时效、较高预测预报准确率的一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工作,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是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的重要科技保障。要依靠科技,提高防灾减灾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防灾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采用与推广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水平。 政府与社会团体应组织和宣传灾害知识,培训灾害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行动,使最基层的社区居民、广大中小学生、企业员工、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民、社会弱势群体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本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达到减灾目的。防灾减灾需要从娃娃抓起,把灾害、灾害应急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有关部门应编写自然灾害防御宣传手册与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与普及灾害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与自救能力。 会公众要充分认识灾害预警信息的重要作用,了解各类预警信息含义,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不同预警信息、不同的预警级别,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需要建立广泛、畅通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街区显示屏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有关部门能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自然灾害风险指未来若干年内可能达到的灾害程度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分析与评估,了解特定地区、不同灾种的发生规律,了解各种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对自然、社会、经济和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影响的短期和长期变化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采取行动,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减少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们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的风险评估包括灾情监测与识别、确定自然灾害分级和评定标准、建立灾害信息系统和评估模式、灾害风险评价与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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