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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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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研究论文

项目评估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以其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为项目相关机构提供相关评价与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及结论。正因为如此,项目评估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从而成为直接为科学投资决策服:务的重要手段。从事项目评估的机构,一般是最终决策或投资的机构。评估目的主要是为保证自己的决策不失误或投资不受损失。在西方,项目评估机构主要是银行,因为在西方,作出最终决策或最终投资的是银行,而在我国情况稍有不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项目评估机构有银行系统的,有计划部门的,也有其他管理部门的,这是由于我国的投资主体不同而形成的特色。所谓资产评估就是在资产发生交易、转移或变更经营者之前,对其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证明资产的实际价值,以保证并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与组合。而资信评估活动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做出全面评价的过程。二者虽然同属评估范畴,但在很多方面仍有很大差别。

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及控制内容提要:无形资产评估由于存在大量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本文就不同评估方法中存在的种种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并就如何减少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此外,本文还提出无形资产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所有制形式单一,几乎不存在产权转让,也就没有确认无形资产的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走上了与世界经济接轨之路,要素市场逐步形成与发展,并培育出企业产权变动的土壤。现代企业可以被认为是消耗有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济组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要求越来越突出,其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这就需要进行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因为它存在大量复杂、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一、评估风险1.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公式为:评估价值=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成新率。以历史成本为依据,调整得到重置成本,这样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准确而有风险的。首先,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而且时间通常较长,目前财务上对其核算也不严格(基本没有完整的核算资料),这就是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弱相对性及虚拟性。其次,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与无形资产形成的价值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巨大,并不能得到较好的收益;而有些无形资产形成时不一定花费很大的资金投入,却能获得可观的收益。以现行市价和费用标准估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全价=∑物化劳动消耗量×现行价格+∑活劳动消耗量×现行费用水平。根据计算原理,这些物化劳动及活劳动的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这些实际消耗量难以区分或量化,另外,无形资产大都是非标准的,可以参考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很难得到。成新率难以确定。无形资产不存在有形磨损,只能根据其效用与时间的关系来推算,在这点上无形资产通常表现出的是一种非线性关系。有的无形资产是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有的无形资产在一定时间内呈非线性递增(如商标、商誉等)。有的学者推荐采用无形资产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估算,但产品寿命周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许多无形资产同时与若干产品相联系,测算时不具有可分性。2.市价法市价法评估的风险在于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不成熟,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具有垄断性,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不同商标、不同商誉、不同专利、不同专有技术条件下的价格差异。3.收益法即使被公认为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也由于其方法本身的技术要求而存在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估范围的界定。资产评估范围不仅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否成立。无形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困难,主要因为在时间上难以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变化,这使得“评估范围”难以界定。二是收益期的确定。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一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二要考虑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是无形资产的收益期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假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但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特性,如一些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随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还有一个问题是无形资产的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是随着技术广泛传播,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相应减少。三是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必需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其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这种超额收益主要指: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例如目前没有赢利或是赢利甚微,这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赢利状况来预测未来的赢利水平。缺乏历史数据,缺乏一定数量的经营信息,这对评估师来说,预测和推断将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四是收益分成率的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它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我们在预测收益时,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数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我们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地区发展政策对无形资产使用的影响;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的竞争情况,包括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标准;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客户对评估结果的期望值、时间要求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机构管理混乱,操作不规范,未形成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评估人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欠缺,等等。二、评估风险的控制各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都存在风险,在进行评估时,首先要注意方法的选择。对于资产特性比较简单,以成本摊销为评估目的,侧重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可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对于资产特性比较复杂,以转让、投资为目的,强调资产未来使用效果的无形资产,可采用收益法。在收益法评估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详细了解被评估资产的基本状况。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等;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2.加强对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收益、受益期、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及分析。对历史资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查,尽量减少猜测和假设。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因此应从多方面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和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3.盈利预测。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是盈利预测,其结果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预测必须建立在对被估资产收益状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多地获取历史的会计资料、主要收益来源及主要成本项目的变动情况、结构情况。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及不少于五期的预测数据。预测后,还要对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相关数据的来源及可靠程度、预测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势有充分合理的解释。收益预测要充分依靠被估单位的财务资料。未来收益的计算应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中心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时,收益的计算应以企业全部经营活动收益为中心。被估资产往往只是在某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使用,也可能是在生产经营中的某个环节使用,而企业的财务资料是整体经济活动的反映。这就需要进行“剥离”,将使用的被估资产的财务资料分离出来,最好的方法是剥离后形成一套完整的“模拟”损益表、成本表、资产负债表,这样就需要被估单位有素质较高的财务和管理人员配合。我们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采用了剥离方法,体会到只要进行详细的工作,做到这一点并不十分困难,千万不能随主观臆断,编造希望达到评估值的超额收益资料。在考虑收益额时,要确定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最合理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数量。对一项技术应用的预测应以最佳市场背景为依据。这里的最佳并不是最大,而是指技术推广应用的现实可能性,要根据技术渗透的一般规律综合分析预测。它受无形资产本身特点、产品替代性、技术市场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政治、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超额收入不能简单等同于超额收益。有些无形资产即使规格型号完全相同,其内在质量也有所不同,成本也不会相等。如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使自己商标的内在质量优于其他同类产品,在使用特种技术、配方、选料、款式设计、包装、开拓销路、占领市场等方面的劳动和费用均有较大的差别。4.无形资产的分成率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方法一般有边际分析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等。在评估实践中常有这种情况,获得和运用某无形资产是该企业正常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特别是使企业起死回生时更为典型。在这种情况下假如采用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追加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会遇到以下难题:(1)认为没有该无形资产的贡献企业濒临死亡,将生产利润全部或大部分归于超额利润,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2)按行业平均利润率为标准确定超额利润,企业虽然起死回生,但利润率仍低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这样就低估了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由于无形资产与其它资产的作用往往水乳难分,采用约当投资分成法较为合适。5.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可以采用法定年限法、更新周期法、剩余寿命预测法。6.折现率的口径要与预期收益口径保持一致。当以无形资产投资为目的时,可以以被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的基准收益率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折现率。行业基准收益率由国家计委定期公布。风险调整值的确定要考虑无形资产的种类、特点和风险大小等因素具体分析。预期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时应采用比预期收益不确定性较小的无形资产更大的风险调整值。当以无形资产转让为评估目的时,可以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在实践中,可以选用风险报酬系数法等方法来确定。除此之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正确理解,对已取得资料的再认识。在评估中,对国家宏观政策,行业性、社会性的资料,必须正确理解,谨慎推敲,不可主观臆断,否则不可控风险因素也就无法避免。2.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立法,统一管理。财政部于2001年7月23日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该准则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这一准则的出台对于减少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将起到积极的作用。3.加强业务及质量管理。评估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评估过程规范化,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不惟利是图,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不受委托单位的影响而违规操作,不受政府行政干预而接受评估风险大的项目。4.评估人员要提高执业水平、加强风险意识。评估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循操作规范,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信息技术,不断研究评估理论,提高评估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评估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论文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季珉目录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1、无形资产的确认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1、市场份额2、高盈利能力3、受保护状态;4、垄断地位;5、市场潜力;6、神秘性;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8、竞争优势;9、独一无二性;10、折扣价格;11、变现性;12、所有权控制。(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一个例子: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1)投资--《公司法》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1)为什么实施评估2)评估的预期用途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中,“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是新增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与股权等。对于股权的进入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属性:享有特殊的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权利。常见的五种类型:1)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商标和服务标识;2)与技术相关的:专利;3)与艺术相关的:文学和音乐版权;4)与数据处理相关的:软件;5)与工程相关的: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 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3、需明确的评估事项1)评估目标—被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及其权益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使用价值、所有者价值3)前提与假设—最大最佳效用、持续使用、强制清算4)基准日—历史日期、当前日期、未来日期4、资料收集1)行业及经济环境2)具体公司资料3)具体无形资产市场资料1)所有者内部的资料来源:公司整体情况、无形资产成本收益等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寿命期限;2)前期交易或报价: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公平、是否涉及或有付款;3)无形资产所有者外部资料来源:行业情况、技术发展趋势、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经验交易定价资料;4)访谈。5、评估程序评估问题的确认:无形资产确认、最大最佳效用分析、 价值类型;所有者权益及财产权利、 评估基准日。资料收集与分析:无形资产特征、历史与前景、财务信息;外部经济因素、供应与需求、先前销售及许可交易;三种方法评估。价值结论: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综合;或有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影响;(合法权利、抵押权、隐含条件和环境阻碍、合法性);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一、专有技术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专有技术,又称为技术秘密,“Know-How”,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两种观点。(二)特征1.实用性 2.新颖性3.价值性 4.保密性二、和专利技术的区别1.是否具有保密性2.对象不同3.保护方式和期限不同三、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依据及认定(一)依据:1.合同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评估师的审查要点:1. 审查技术拥有方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2. 委托方必须出具承诺函3.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无形资产评估成本法及案例1、成本构成成本的构成要素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间接成本、开发商利润材料成本构成--磁盘、集成电路模板、电影或录音带母带、工程图纸、有版权的模型或样品、手册或手稿复印件等。人工成本构成--员工全部薪金踏给合同商的所有货币报酬。间接成本构成--与就业有关的税收和福利、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秘书工作以及公用工程和经营费用。开发商利润--外部筹资成本(建设期利息)、自有资金成本、机会成本。2、数据收集与验证资料清单1)总体描述:注册号、协议方式;2)数量:该组中无形资产的数量;3)规模标准:各种软件编码的数量;4)使用年限:开发日期、投入使用日期;5)原始成本:开发成本和改进成本;6)退废数据:剩余时间、历史更新率等数据验证1)无形资产存在性:现场盘点2)无形资产完整性:现场盘点3)数据准确性:核对数据原始文件、会计凭证4)数据完整性:重建和调整数据集合,确保没有遗漏5)数据与成本要素的对应关系3、现行成本趋势系数一般的方法:估计开发时间和工作量为基础,以现行价格标准计算复原或更新重置成本。较少的情况下采用系数调整时应注意:1)证明历史成本数据完整、精确而可信;2)选择最适用于目标类型无形资产、最适用于无形资产所在企业,以及最适用于从无形资产开发到现行评估日的相关期间的成本趋势系数。4、贬值的确认和量化剩余使用寿命—不分割三种贬值功能性贬值:超额开发成本或超额经营成本;经济性贬值:实际销售利润率低于历史或预期;5、成本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及案例1、市场法重点关注事项(l)确实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2、市场法调整因素及价值估算指标(l)所有权的一揽子合法权利;(2)特别融资条款或安排;(3)公平市场交易或非市场交易;(4)将被应用的行业;(5)交易的区域;(6)交易的时间和期间特征;(7)使用、开发或贬值特征;(8)交易中包括的其他资产。(l)平均售价;(2)平均销售量;(3)净销售额;(4)净收益;(5)净现金流量;(6)原始成本;(7)帐面价值。3、市场法评估步骤收集和选择数据 --对已选择数据进行分类--验证已选择数据--选择比较单位--量化定价倍数--调整定价倍数--应用定价倍数--调整评估值4、市场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及案例1、收益法重点关注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2、收益法具体方法(l)超额经济收益量化法;(2)经济经济成本节约额量化法;(3)许可使用费或特许使用费减免法;(4)量化拥有目标无形资产与不拥有无目标无形资产所引起的企业或相似经济单位的整体价值差异法。3、收益法案例技术类资产评估案例一、委估资产内容委估无形资产为某公司拥有的ABC无线终端核心技术及其与ABC无线终端有关的其他技术和基于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技术包括ABC无线终端基带芯片技术、ABC无线终端物理层技术、ABC无线终端高层协议栈技术、ABC手机硬件参考设计方案、ABC无线上网卡硬件参考设计方案等。该技术为基带芯片(基频)的制造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大部分手机中,基频都是最昂贵的半导体元件,随着TFT-LCD显示屏价格的下降,基频正在成为手机中占成本比例最高的元件。不仅如此,基频还决定了手机平台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手机的功能和性能。二、无形资产性质及权属委估无形资产均为专利申请技术和专有技术。公司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了申请费及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对某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已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予受理。部分技术正在处在专利申请准备过程中,其余技术采用自我保护,某公司对ABC芯片核心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委估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根据财务核算制度,公司将与该技术相关的研发成本均在当期损益列支,因此评估基准日该技术账面价值为零。根据公司提供的成本费用资料统计,委估技术历史成本约***万元。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无账面值,明细如下:专利明细表序号 专利名称 受理号/专利号 受理时间 授权时间 备注123三、委估技术存在性的确认本次委估技术的存在形式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考察和市场调研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了确认。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技术授权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检索,验证了委估申请专利技术的有效性;2.通过对委估技术的生产设备的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了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技术产业化的,验证本次评估技术实现的物资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完善程度;3.通过样机外场测试报告、权威部门的测试报告及内部实验报告验证该技术制造产品的性能;4.通过对委估技术生产的产品的实质性考察和用户使用信息,进一步验证了委估技术的技术成熟度。通过上述几种方式,我们验证了委估技术的真实存在性。四、技术的垄断与竞争国内ABC手机芯片研发公司主要有5家:某公司、A、B、C、D。某公司是芯片研发的先行者,**。A的优势在于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性能优良;B的集成度比较高,具备GSM经验;C的技术比较强,算法比较好;D的物理层、协议栈自主开发,独立性强。五、技术的保护措施及有效程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委估技术采用申请专利进行技术保护,而且某公司与每一位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总体说来,某公司技术保护措施是比较有效的,但会承担由于研发人员的流失产生的“泄密”的风险。六、委估技术产品简介本次委估技术用于生产基带芯片,改产品专用于制造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无线通信终端领域。某公司是ABC产业链上基带芯片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之一,ABC是世界主要三种3G标准之一,通过多年来的开发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某公司在ABC标准、手机芯片、协议栈软件、物理层软件、手机解决方案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优势。七、市场需求分析八、评估方法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一)成本法鉴于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某公司ABC无线终端技术的价值。则假设:所申报待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要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其开发研制过程中投入的相关活劳动费用,如研发人员的劳务、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人工费用;物化劳动,如占用的相关计算机硬件设备、场所和耗费的水电能源等费用;及其相应的管理、文档资料的编制、评审等其他间接费用所构成。此外,还应考虑到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占用了资本获取它项投资收益的机会报酬,或资本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失掉获取它项投资收益报酬的机会损失或增加的投资机会成本,则应按社会或行业的平均报酬予以补偿。假设开发成本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本次评估采用基本模型如下:重置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确定各项重置成本时,采用财务核算法。基本方法是,将研制该资产所消耗的各项支出(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按实际情况扣除其中不必要和不合理项目后计算消耗量,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重置成本(二)收益法由于技术资产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评估测算,通常采用从技术运作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分成的办法进行评估测算,即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通过采用整体性资产收益的预测途径得到。具体评估办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即把企业未来经营中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还原为基准日的资本额,再通过技术分成方式得到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其中:P——评估价值;α——技术分成率;Pt——第t期的收益额,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口径为销售收入;r——折现率;n——折现年限(收益期限)。成本法评估技术说明一、评估的假设及前提条件1.委估专利申请技术在申请期满后可获得《专利证书》;2.委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3.计入委估技术开发成本的劳务费用为社会平均水平,劳务人员不享有股权、期权等特殊权利;4.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5.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估专利技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依据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及缴费收据;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无形资产开发成本费用明细表及依据的原始凭证;3.**市社会保障相关标准;4.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银行存贷款利率;5.其他依据。三、评估过程四、评估估算过程说明(一) 评估模型(二) 评估技术说明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研制开发成本内容,我们将整个研制过程中必要而且合理的成本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种。直接费用针对每一研制阶段,分为研制人员劳务费、设备和房屋旧费用、材料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并将以上各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使费用具体化、明确化,其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对公司成立时技术作价的摊销,我们把其单列出计算。间接费用针对整个研制过程,分为办公用品费用、招待费、公务费和其它费用等。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根据提供的历史财务资料,其对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共计约**万元,投入详细情况见下表:表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费用明细表单位:元项 目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7月 合 计公司经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其他费用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保险费咨询费董事会费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职工教育费提取坏账准备研究开发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办公费材料等费用其他其他费用合 计2.直接费用①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劳务费② 设备及房屋折旧费用③材料费用3.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公务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等,是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差旅、交通、办公、会务、评审等费用。评估人员根据原始的费用构成情况,扣除了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支出部分,并考虑现行物价水平合理估算间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乘以物价调整系数,取得间接费用的重置价值。该项目的间接费用=**(元)4.资金成本5.合理预期利润6.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7.评估价值的确定收益法评估说明一、评估基本假设收益预测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建立在下列条件下:1.假设委托评估之资产在2007年7月31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2.假设未来该项技术项目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该项技术项目未来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4.资产占有方在客观上有能力、主观上有愿望实现该技术产品所能达到预期质量和销量;5.项目相关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6.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7.假设折现年限内将不会遇到重大的销售货款回收方面的问题(即坏账情况);8.本次评估在进行收益预测时仅以国内市场份额为限进行估值,未考虑来来源于国际市场的收益,但作为3G通信标准之一,国际上已有国家为TDD分配了频率空间,因此客观上存在国际市场收益,但由于该部分收益预测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本次评估未予考虑;9.本次评估对委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预测以有限年期计算,但作为3G通信技术平台,它为研发后续的通信技术提供一个切入点,因此,理论上在TD技术淘汰后其仍具有一定价值,但考虑到该剩余价值估算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本次评估对其不予考虑;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方法1.评估模型2.技术分成率的确定3.折现率的确定三、宏观经济环境发展趋势分析四、技术应用产品市场及竞争分析(一)关于3G标准ABC的简介(二)3G全球发展状况(三)ABC的发展状况(四)ABC终端市场容量分析(五)ABC制式基带芯片的研发状况及竞争分析五、技术应用产品经营业绩预测(一)基带芯片的销售收入(二)无线网卡的销售收入(三)协议栈销售收入预测(四)直放站模块和路测仪的销售收入六、重要技术参数的确定(一)技术经济寿命(二)技术分成率(三)折现率七、评估结论经评估,委托评估的专有技术评估值为**万元,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见下表:某公司ABC技术资产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表单位:万元收入类别 计量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手机基带芯片销售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协议栈软件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路测仪表系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上网卡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直放站模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销售收入合计(万元)后续研发支出3G技术分成率3G技术贡献收入现金流入折现率(20.00%)3G技术贡献现值评估价值教师简介季珉,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保险公估人,高级经济师;岳华德威资产评估公司总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女评估师委员会委员;资产评估准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评估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负责完成资产评估项目百余个,涉及资产总额数百亿元;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资产评估质量管理文件及本所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内部及外部课题研究、报告的三级复核、集团所专业培训、资产评估数据库建设、资产评估外聘专家管理等。

无形资产评估好一点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3、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房地产评估方法选择研究论文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面临的形势 1.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 预计2007年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是加强政策的执行力,政策的重点是加快住房结构调整,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三是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四是继续抓好督促检查。与此同时,鉴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及房地产市场各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房地产调控政策仍有—定的不确定性。 2.房地产市场状况 预计2007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发展趋好,结构调整趋势进一步加大,市场差异化特征进一步明显,但市场的完善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市场需求依然较旺盛;二是房地产市场投资、供给结构将有较大改善;三是房价总体涨幅将下稳回落,各细分市场的价格走势会有所分化;四是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较快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跨区域经营的格局进一步明显,房地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的波浪式扩展格局已经形成。 3.同业竞争进一步激烈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信贷业务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特别是近年来各家银行都把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战略转型的重点,为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各家银行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优质住宅楼盘的对公房地产信贷资源的配置。目前,对公房地产信贷业务开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国建设银行凭借其传统优势依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国农业银行近年来一直积极发展在该行业务结构中资产质量和效益较好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快速增长势头十分迅猛;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市后对公业务板块的调整大大增强了其业务竞争力和后发优势;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依靠灵活的激励机制日益加大对优质客户的营销;外资银行随着我国加入NT0满五年后的金融业全面开放,在基本处于完全平等竞争的情形下,将充分利用其更具优势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依托领先的产品和服务,在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进一步占领部分高端市场。此外,随着国家开发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 4.直接融资的影响 发展房地产直接融资既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需求,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积极倡导并为之积极努力的发展目标。近年来,在银行信贷闸门继续收缩之后,或者出于资金链条紧张的原因,或者出于业务拓展储备土地资源的需要,或者出于并购其他房地产企业股权或资产的需要,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谋求通过IPO、配股、定向增发、私募股权、信托、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募集资金。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优质房地产企业将谋求更多形式的资金支持,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分流我国商业银行较优质的信贷需求。 二、当前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影响 当前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1.发展机遇 第一,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要实现2010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的目标,可以清晰地预见未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空间依然较大,这为商业银行拓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空间提供了基础。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利于房地产业的长远发展,从而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土地、信贷政策的从紧,房地产市场将会进一步出现优胜劣汰的局面,这将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房地产客户结构;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的发展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发展的新的区域空间;以普通住宅为主的自住性需求进一步得到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有利于商业银行贷款进一步投向有真实需求的普通住宅项目。 第三,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一是2006年调控政策再次重申对自有资金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企业不得发放贷款,并增加了新的信贷管理要求,表明管理部门旨在建立规范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有关量化指标有利于商业银行清晰、准确地把握政策,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如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比不低于70%,这有利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此为标准,把握普通住宅项目的准入条件,预先排查风险;再如,有关空置三年的商品房银行不得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的规定,将促使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选择更加优质的抵押物或加快贷款资金回收。三是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将加强,有利于商业银行实时监控项目销售情况。 2.面临的挑战 第一,政策风险仍将存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政府主导型市场,调控政策能否实现预期的目标还有赖于有关部委和各地政府下一步细化的具体措施及市场各主体的反应,市场发展及今后的政策取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增加了商业银行对市场、项目、客户的判定难度,信贷业务潜在风险加大。 第二,局部地区房地产市场风险仍将存在。首先,局部地区部分楼盘销售进度放缓或销售不出去的可能性仍将存在。其次,在宏观调控背景下,部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不强、负债率较高,不能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资金链条有断裂的风险。再次,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的调整和拆迁规模的控制对土地储备贷款有一定的影响。如调控政策对土地供应方式做了调整,由过去单一的价高者得地,转变为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竟房价的综合招标方式,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出现地价下滑或出现“流拍”现象,并可能导致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低于已经发生的土地收储成本或完全没有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又如调控政策对拆迁的规模和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这将使得土地收储工作进程的不确定性增大。 第三,市场发展差异化加速对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房地产市场的差异性不仅体现在不同区域层次范围内的同一种产品市场,也体现在同一区域层次范围内的不同产品市场。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根据市场的差异化特征进一步细化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政策,科学地制订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差别化政策。 第四,同业竞争加剧、融资渠道多元化等对商业银行管理、服务提出更高要求。近年土地和金融调控政策的加强,进一步彰显了资金和企业实力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如土地的招投标方式对地价款的支付时间要求较为严格,没有足够资金实力的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地价款的支付。这使得一方面商业银行会在少数符合监管条件的优质客户和项目上加剧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开发企业的资金需求与符合监管条件的信贷投放在时间上出现错位,往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四证齐全”等信贷条件时不再特别急需银行信贷支持。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开始积极寻找传统银行信贷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取资金,这些将对商业银行的有效信贷需求造成较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信贷流程、品种、服务上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以拓展有效业务需求。 三、当前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策略 l.正确解读调控政策、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特别应加强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和相关政策的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应正确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深远意义,理解调控的重点是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理解认真贯彻执行调控政策与稳健发展业务具有内在的协调一致性。鉴于房地产业地域性强,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分析和关注当地政府计划、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已出台或将要出台的实施细则或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应认真分析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运行特点,各项政策对当地市场及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加强对区域性市场的分析研究,增强对业务发展环境判断的准确性,为业务决策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2.强化经济资本对风险资产的约束,实施科学的贷款总量和投放节奏策略 商业银行应以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导向,强化资本对风险资产的约束,以经济资本分配为核心,实现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各项风险资产的有效配置。应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结构状况、房地产行业风险限额等指标,合理确定全行全年房地产对公信贷业务的发展规模,同时综合考虑各分行2006年业务发展情况、2007年房地产市场情况、客户及项目储备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订2007年各分行房地产对公信贷业务发展计划,并建立各分行业务新增控制目标与资产质量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对资产质量出现不同程度恶化的分行,应适时相应调减其新增规模。为了避免全年业务发展大起大落,商业银行应引导辖内分支机构加强对年度内拟投放的客户及项目的分类排序和计划管理,按照全年新增规模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科学把握贷款投放节奏,切实做到投放时间均衡、规模控制有效。 3.细分客户,扶优逐劣,实施客户结构调整策略 商业银行应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客户准入、退出标准,实施优良客户准入、劣质客户退出机制,实行“有进有退,进退并重、进而有为、退而有方”的客户结构调整策略。一方面,在业务受理前期,应该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客户准入标准进行把关,规范客户信贷营销和信贷管理,前移风险控制关口。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方面,应重点支持资质等级高、信用良好、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良好的房地产企业(集团),或具有较好成长性和盈利能力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对于不属上述优质客户范围的一般客户发放贷款,除要求客户具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规定的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开发企业或其股东、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有已成功运作的楼盘案例,近两年内投资方及开发企业没有拖欠银行贷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对空置量大、资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控制发放贷款;对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标准、挪用和抽逃注册资金的开发企业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信用不良单位的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土地储备贷款业务方面,应重点支持法人组织机构完善、资本金充足、经营管理规范、能够实行垄断经营,且当地政府财政状况及信誉良好、房地产市场行为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省、直辖市、经济发达地区中心城市行的土地储备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城市的土地储备贷款应审慎发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实施劣质客户退出机制,利用调控的有利契机,主动从规模小、风险大、效益差的客户中退出。对客户虽然能正常经营但发展前景差、财务状况呈劣变趋势,客户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或具有潜在风险,或客户经营期限即将到期、所经营的项目即将完工时,应采取措施主动退出。 4.合理把握贷款项目投向,实施项目结构调整策略 与商业银行的一般公司类贷款相比,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在内的对公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显著特点是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于具有特殊性质的产品—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出让收入。因此,贷款项目的选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状况,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应重点投向具有区位优势、适销对路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宅项目,积极支持节能省地型项目;严格控制向大户型、房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高档商品住房和写字楼、商业设施等非住宅类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禁向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各类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对于土地储备贷款,商业银行要慎重选择土地储备贷款项目,拟收购储备的土地应符合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制定的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具有拟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对未纳入统一规划管理,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撒市(县)改区以后的土地,不得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5.积极关注区域发展变化趋势,实施区域结构调整策略 根据我国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特点,东部地区,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依然是市场发展最主要地区,值得商业银行重点支持,其中应重点投向市场秩序规范、具有后发优势、房价平稳增长的地区中心城市。要注意审慎投向房价高、波动幅度大的城市,严格控制投向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此外,应积极支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稳步提高其市场份额。 6.区别对待,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策略 为了有效实现上述客户、项目、区域结构调整,商业银行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贷服务和管理。一是建立业务流程绿色通道,对重点支持的区域、客户和项目可优先受理,减免信贷准入审核环节,优先安排专业人员完成重点客户评价及项目评估,优先审批,并适度延长授信期限;二是建立差别化定价、担保机制,对重点支持的区域、客户和项目的贷款利率予以优惠,适度降低担保条件;而对审慎支持的区域、非重点支持的客户和项目原则上应提高贷款利率和担保条件;三是建立差别化的客户服务团队。对于重点支持的客户和项目,特别是跨地区的重点客户应建立专门的、包括总分支和跨部门的客户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四是建立差别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对重点支持的区域、客户和项目在信贷规模和营销费用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7.强化风险和质量意识,实施风险动态监测、预警,稳步提高资产质量策略 首先,应加强防范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应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预测能力,对不利于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及时做好预警分析,规避和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要特别关注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区域性市场调整风险,关注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程度不同可能导致产品供应的结构性失衡风险,关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调控的政策风险,规避因市场本身不成熟和不规范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其次,应加强防范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提高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能力。对房地产公司客户要加强信用评价和综合授信工作,积极推进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扩大信用等级评定覆盖面,做到科学测算、合理授信、提高客户评价和额度授信工作质量。应根据客户的评级结果和额度授信量,科学、合理地开展信贷业务。第三,应加强防范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应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金融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指对企业发放贷款时所做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加大对违规发放贷款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的业务特点,商业银行应探索并完善推行项目贷款资金的封闭运作管理,把好资金的“进”、“出”两个关口,有效监控项目信贷资金的使用,防范客户抽逃、占压或挪用资金而造成的信贷风险。 8.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产品创新策略 首先,商业银行应加快对传统房地产开发贷款产品进行梳理,对传统信贷产品进行优化。应根据住宅、写字楼、商业设施、工业用房等不同物业的属性及其.目标客户的特点,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产品要素进行细化、区分,并制订差别化的服务措施,提升房地产开发贷款对客户需求的满足程度。当前,应结合当地政策、市场状况,特别要加快探索适合于中低收入人群、中低价住房需求特点的产品,实现我国商业银行商业价值与社会利益有机结合。其次,商业银行应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品种和业务模式。如针对部分企业对一些商用物业采取长期持有经营而非传统的开发后销售的运营模式,加快研发适用于经营性物业的产品。与此同时,应加强信贷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联动配。合,如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等服务,积极顺应客户多元化融资发展趋势和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发展趋势。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承华评报字(2004)第033号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承华”)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其拟转让的上述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0-7层办公楼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西路188号农业银行大厦1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8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1000001003124(6-1) 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中信海直是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资计字〔1998〕 20号文批准,以中国中海直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同时联合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航黑河民机技贸中心、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深圳市友联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名商室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原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基础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90号文批复,中信海直于2000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增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同年7月31日,该公司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99,发行时总股本为19,600万股。 经营范围是:为国内外用户提供陆上石油服务、海洋石油服务、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护林、空中拍照方面的飞行服务、飞行场站服务设施;直升机、二手飞机、报废飞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的出口业务;直升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机场场站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与外国航空公司签定有关租用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及飞行员、机械师的合同;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陆路运输;投资企业所需设备、材料及生产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二)资产概况: 1、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房地产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楼,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香坊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口处),该地区为哈尔滨市开发区商业发达地段,周边分布多处商业服务及居住用房。该房地产西侧毗邻帝王大厦(商住 综合楼)、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北临昆仑商城、鸿祥名苑、金桂园、名人府邸等商住小区,及世纪联华大型超市;东临市证券登记公司、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企业及商业物业。向北可见亚洲第一高钢塔(全钢结构)———龙塔,周边人文及商业氛围良好。 该房地产南北朝向,正门朝北,正面基本为长方形,内廊式,沿赣水路为短边,沿民航路为长边。该地产所在的整个大厦分成ABC三部分,现使用者依次为省卫生厅、北方天鹅和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三家,各家的入口分开。楼后面是省商检局家属住宅。本地段以昆仑商城为核心,以饮食和娱乐业最为繁荣。 被评估房地产所在大楼地上12层,地下1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共用,其分摊的土地面积为504.83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拥有0-7层(地下1至地上7层)部分,待估建筑面积为6562.77平方米,于1999年4月左右入住办公。 2、产权状况 该房地产产权证齐备、规范,其中:房产证编号为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455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哈国用(2002)字第52735号,证载权利人均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 3、附属设施及内外装修 该房地产底层正立面外墙以花岗岩贴面为主,其他立面以防水涂料为主。内部电梯前厅、楼梯间及公共走道:花岗岩地面、轻钢龙骨、墙面乳胶漆、花岗石踢脚、腰线镶榉木线、不锈钢楼梯扶手。榉木包门,双层白铝合金推拉窗。卫生间铺有墙砖、地板砖,天棚采用PVC板吊顶,普通国产洁具。该房产有2部LG原厂电梯,载重1000KG,仅通达7层。房屋水、电、照明设施齐全,采暖热源来自开发区热网。 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4、使用情况 目前,该房地产第7层由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使用,地下1层用作食堂及部分楼层少量房间用做库房及闲置,其余楼层对外出租。经现场勘察,房屋主体结构均完好,附属设施使用功能正常。 二、评估目的 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上述拟转让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已经中信海直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办公楼0-7层,总建筑面积6562.77平方米。上述待估房地产基准日账面原值28,441,952.60元,账面净值25,534,073.55元。 四、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4月30日。本次评估的作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中承华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以公正、客观、科学地评定估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市场价值。 六、评估依据 ●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财政部2001年第14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行为依据 1、中信海直关于资产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2、中承华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约定函》。 ●产权依据 1、 中信海直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取价依据 1、哈尔滨当地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 2、评估人员调查获取的哈尔滨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等。 ●参考资料及其他 1、与中信海直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3、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过程 在评估过程中,中承华对评估资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清查,并按照公认的评估原则,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审核,进行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有必要且可能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 1、中承华在接受委托后,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设计了测算底稿。 2、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3、对于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记录,核实法律文件以及实际使用状况。评估人员对待估房产作了详细的勘查,主要是查看房屋的现状,各部位外观质量、装修的标准和完好程度以及该房产的周边区域状况。经勘查的情况如下: (1)基础承载能力良好,没有出现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 (2)主体承重结构强度良好,具有继续承力和使用的功能; (3)内、外装修基本完好,无破损现象,但已显陈旧; (4)附属设施齐全,现正常使用; (5)其他部位未见异常情况。 4、依据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结论,再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选取可比实例,分析影响市场价值的各项因素,最终测算得到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5、针对测算的结果,我们按照规范化要求编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全部审核意见反馈回项目组,项目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修订。最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八、评估方法及测算说明 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香坊区交界地带,为哈尔滨开发区的边缘地带,但所处地段商业服务业云集,我们根据转让房地产所处区位并结合法定办公用途等特点,通过调查近期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能够找到,且具有可对比性的交易案例,对该房地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选择的交易价格均不含房屋内部精装修,所以在上述比较修正后结果的基础上再加上待估房屋内部精装修的价值,得到整个办公楼的评估值。即,市场比较法房地产评估价值 = 房地产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市场比较法评估首先是选择市场同区域近期销售的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物,从时间因素、交易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找出待估房产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差异。然后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待估房产的评估值。 (一)待估房地产概况描述 1、区域因素 (1)地理位置及繁华程度:待估房地产位于哈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汇处,属开发区繁华地段。赣水路两侧商服务业云集,这里距离哈市著名的旅游观光景点———龙塔及开发区广场仅数百米之遥,周边自然景观良好,待估房地产具有独特的人文景观及良好的商业氛围。 (2)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完善; (3)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公共设施完善,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昆仑商城(餐饮一条街)、世纪联华大型超市、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商业物业及省医院、省祖研医院等公共设施和医疗机构; (4)交通便捷度:待估房产所在区域道路通达,交通便捷。在赣水路、鸿祥路、黄河路上有27路、72路、86路、205路等多条公共汽车线路经过,并在距此100米之内设有车站。 (5)环境质量、周围景观:待估房产所在区域无污染,城市景观设施较好,但本项目绿化率不高; (6)区域规划:商业、公企(办公)和住宅。 2、个别因素 (1)建筑物新旧程度:待估房产已建成5年,现正常使用,但内、外装修已陈旧; (2)装修条件:待估房产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3)设施设备条件:待估房产安装有两部LG原厂电梯,附属水、电、照明及消防设施齐全; (4)平面布置:按办公用途设计,但房间可改造布置; (5)楼层:0--7层; (6)朝向:南北向。 (二)评估分析计算 根据评估目的和待估房产的情况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即选择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与待估房产结构、功能类似的,具有较强相关性和替代性的房地产交易实例作为参照物,再对委估资产与参照物在区域因素、个别因素、时间因素和交易情况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和修正,评估出待估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算主体评估价值 可比实例1:赣水路36号办公楼 该办公楼与北航天鹅航空公司办公楼及被评估房地产于同期建成,并与被评估的房地产呈对称分布。地上12层,地下1层,南北朝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2,2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0,780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内部简单装修,该房产于1999年10月入住办公。经调查该房产原系省国土资源厅所有,2001年省国土资源厅将该房产作价后同哈市一民营企业进行了资产置换;2003年11月该企业又将此房地产作价置换给了省卫生厅,根据对交易情况的调查,由于该区域日益成熟,该类物业目前市场交易单价约为3800元/平方米,为正常交易价格。 可比实例2:金桂园B栋2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2单元8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4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72.8万元,折合单价为37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可比实例3:金桂园B栋3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3单元13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10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55.1万元,折合单价为38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交易案例与待估房产的概况比较如下表: 评估对象与比较案例的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见下表: 1、进行时间因素修正 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 设定可比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为100,各可比实例交易日期与评估基准日相距较近,市场价格变化很小,无需进行交易日期修正,故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2、进行交易因素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指数 设定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为100,待估房地产与可比实例1、2、3均为现房,可正常交易,故对可比实例1、2、3而言交易因素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3、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区域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4、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个别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见下表: 5、计算公开市场价值 比准价格=交易案例价格×交易条件修正系数×时间因素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进行各项因素修正及确定比准价值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考虑到可比实例中实例2及实例3为商住两用物业,并非纯粹的办公类物业,因此我们采取对经修正后的比准售价加权平均得到待估办公楼主体的单价,分别赋予三个实例房地产修正后的比准价格50%:25%:25%的权重。即被评估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的主体平均市场单价为(3876×50%+3708×25%+3806×25%)=3816.5元/平方米,取整为3817元/平方米。该价格系房地合一的主体市场价格。 主体评估总价=评估单价×建筑面积 =3817元/平方米×6562.77平方米 =25,050,093元 取整为25,050,000元。 6、计算装修的价值 整个办公楼的内部精装修是由原龙江通航公司另外委托设计和施工的,不在合作建房的价格之内,同时计算房屋本体时的所选取的房屋案例均为不含内部精装修的价格的情况,鉴于此我们对装修工程现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该办公楼于1998年底建成,原龙江通航公司装修后于1999年4月左右正式入住办公。我们取得了其全部的装修合同,经审核后的结算装修总造价为300万元,对其中主要的装修合同均由北方航空作过逐项审核。经过调查我们发现1999年4月至2001年10月哈市装饰材料市场价格较为平稳,而且期间物价水平也较平稳。在2001年年末至2003年6月期间,受房屋开发销售情况及“非典”等因素的影响哈市装饰材料价格水平平均约有5%的回落,但2003年6月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全年平均又约有5%的涨幅。同时我们结合被评估的房产实际装饰标准,其装饰程度属于中等办公装饰,根据估价经验判定其完全重置单价约在500元/平米左右,因此我们以该房屋装修的决算价格300万元作为装修的重置全价。该装修工程用于办公,其经济使用寿命参照业内的惯例定为10年,已使用5年,从现场察看其磨损情况属正常使用,则装修的成新率按年限法确定。 装修工程的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5/10)×100%=50% 故装修工程的评估值=3,000,000×50%=1,500,000元。 7、计算房地产整体评估值 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楼评估价值=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 25,050,000+1,500,000 =26,550,000元. 折合评估单价:4046元/平方米。 九、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确定待估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为贰仟陆佰伍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6,550,000元)。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依据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持续经营条件下以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特定经济环境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本评估结果是对2004年4月30日这一基准日被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的的客观公允反映,中承华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2、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4、本报告中,我们的责任在于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负责。 5、我们的评估值是包含土地价值的房地合一的市场公允价值,未考虑评估目的实现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的费用;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2、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度上依赖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 2、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目的而作。除按规定送给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在不考虑本报告所述之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本评估结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从2004年4月30日起至2005年4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为2004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马海啸 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7日

房地产专升本毕业论文1.房地产经济走向:目前重庆,武汉,杭州等经济受到国家政策的打压房产的价格开始回落。2.房地产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房地产企业业绩影响因素研究现状运用线性回归的方法,选取流动负债率和长期负债率、有息融资率和无息融资率、长期借款率和短期借款率分别作为资本结构的衡量指标,而将总资产贡献率和总资产利润率分别作为公司业绩的衡量指标。研究结果表明:总体来看,各项指标相关性不显著,但是就所有指标而言,正负相关的倾向还是比较明显的。就这一实证结果,本文结合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分别从房地产行业所处的阶段特征、政策面的影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分析。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评价房地产上市公司绩效,关注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管理效率及资本配置总体效率的价值评判标准,以我国房地产业23家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设立多输入和多输出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找出相对有效的行业标杆,同时分析行业整体和单个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并提出了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房地产上市公司绩效的途径。从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影响因素及货币政策、物价变动与绩效相关性的一般理论思考出发,揭示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的理论依据。(严格意义上来说绩效评价体系包括业绩目标、业绩辅导和业绩评价。但是现在一般都模糊了这种概念,把两者视为一样)从MM理论出发,引进货币传导机制理论和两权分离的相关理论,得出房地产这个行业的所有绩效指标都与货币政策、CP工存在一定相关性。得到物价上涨会对房地产这个行业的经济绩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家的宏观政策对地产行业影响甚微的结论。分析比较了目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主要方法,并剖析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引入因子分析模型,并构建评价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指标体系,然后应用该模型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做实证研究,最后得出研究结论,并指出了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该研究方法存在一些局限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结果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实证研究》选取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数据支持,以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作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适合量度,运用协整分析方法对我国房地产行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作相关研究。结论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对当前GDP变动的影响并不是很显著,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认为人民币升值通过两种途径对不同行业产生影响。一是因人民币升值所导致的资本成本和收入的提升,将在长时期内改变我国的经济结构,重新赋予行业不同的成长速度,并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业绩出现分化。二是人民币升值在短期内改变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账面价值,通过外汇折算差异影响其经营业绩。最后认为人民币升值将使房地产行业受益。而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得出人民币升值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有利好、利空两方面。利空影响:货币持续过度升值会导致经济减速(因为FDI下降、净出口下降),外资需要下降,从而使房地产需求下降并会导致通胀水平下降,从而使房地产价格涨速下降。利好影响:第一,升值预期导致外资对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加大。货币升值预期会导致外资的涌入,并大量投资到房地产上。从而增加房地产投资需求,推高房价,这是货币升值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第二,收入效应及财富效应导致国内房地产需求增加。张敏利用理论结合模型回归分析研究了股权结构的三个关键因素(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及股权流通性)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得到结论(1)房地产行业的股权集中度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且股东之间的力量比较均衡,大多数公司的股权结构都呈现出多元共治的局面,并且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没有明显关系。(2)分析股权控制类型时,发现国有控股企业与法人控股企业、流通股主导型企业的公司绩效都没有明显的差别。(3)国有股比重、流通股比重与经营绩效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而法人股比重与公司绩效有着显著负相关关系。(4)控股股东相对控制权越大,公司绩效越差。采用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以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现代经济学计量方法,对湖北省房地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湖北省经济增长是房地产业发展的Granger原因,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反之房地产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却不显著。介绍房地产开发投资与GDP关系的研究方法,并通过近十年来浙江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和贡献率进行分析,以反映房地产市场发育程度及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风险性。应用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技术以及Granger因果分析对我国房地产价格与GD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的房地产价格与GDP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无论长期还是短期,我国的GDP波动都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Granger原因,GDP的走势对于房地产价格的涨跌起着决定性的影响,GDP的波动有助于预测房地产价格的走势;短期内经济的过热容易引起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对三者关系进行计量分析,得出协整关系的结论。定量结果表明,GDP、FDI对房地产价格有正向的推动作用,但GDP是主要影响因素。这个结果基本排除了境外“热钱”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威胁假说。选取一系列房地产价格指标与宏观经济指标进行研究分析,总体看,我国房地产价格趋于合理,居民的住房购买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价格的增长速度已经受到来自其他价格指数增长缓慢的压力,开始进入调整阶段;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逐渐提高,房价收入比不断降低,居民的购房能力逐步提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房地产的需求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房地产价格是基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的平台上的,一旦价格增长过快,超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将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价格下降,也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并不是越低越好。从资本结构、股权结构、公司规模和公司风险等四个方面选取了可能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多个指标变量运用因子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但在财务指标的选取上,只是建立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上,对影响经营业绩的变量只局限于财务指标本身,一些与经营业绩有重大因果关系的变量未选人,比如说国家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条件、公司管理者的能力、职工的技能水平等等因此此文使用因子分析方法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分析在实际指导方面的作用有所下降。从房地产市场的过度需求、产业结构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的执行效率有待完善、地产信息不对称、人民币升值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建立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宏观经济影响因素的线性模型,选取6个宏观经济指标作为方程初始导入自变量,与房地产价格进行初步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以解决自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问题;进而选取出两个自变量与房地产价格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并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在一个简单的局部均衡模型基础上,利用1999一2003年全国31个省市的房地产市场的面板数据分析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结构和价格问题。从房地产价值的自然增长、市场供求关系和心理预期三个方面探讨了房价波动的构成、机制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房价调控对策。运用2001一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分行业信息,研究了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多元化水平与财务绩效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多元化水平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但是与用托宾Q衡量的公司价值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针对我国目前房地产泡沫膨胀可能波及金融安全的现状,提出了如何优化房地产业资本结构的问题,并根据2000一2002年深沪两地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资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资本结构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论文从影响企业的绪论硕一七论文外部因素入手,分析外部因素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结合我国的物价变动、货币政策与对上市公司的绩效的相关性进行实证性分析。并运用了实证分析法中的OSL分析法,得到上面的结论。这些结论可以帮助企业在我国当前的形势下如何提高自身的绩效与价值。可以为上市公司在物价变动时和当前货币政策条件如何利用财务杠杆来提高企业的绩效的目的提供帮助。通过聚类分析找出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差距大小,并将其归为几类,以此总结出影响房地产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因素所在,并提出企业发展对策和政策建议。论文由六章组成,本研究所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具体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在不明确房地产上市公司能够分为几类的情况下,为避免主观误差,采用系统聚类的方式,从SPSS输出的树状图直观的看出不同公司之间的距离;在此基础上,确定分为几类,然后采用快速聚类的方式,将房地产上市公司分类,找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特点和共性。从房地产价格的相关理论出发,主要从房地产需求、房地产供给、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宏观调控等角度对影响房价的因素展开分析。以房地产统计数据为基础,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和统计分析方法,主要从实证角度分析各因素对房价的影响。首先,分析房地产需求各因素对房价的影响,明确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城市化、房地产投机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导致的房地产需求扩张是房价上涨的首要因素。随后,从房屋建造成本、土地价格等角度分析供给因素对房价的影响,并以北京、上海和武汉三城市为例分析了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接下来,以房地产开发投资来源及构成为基础,分析了房地产金融对房价的影响,指出个人住房贷款推动了房价的上涨。未完……

【论文关键词】高房价 风险投资 现状对策 集团利益 房价走势 宏观策略 【论文摘要】房地产是近年来中国利益博弈最典型的领域,房价过高已是不争的事实,集团利益决定着房价走势,高房价下的集团利益分析有助于弄清中国房地产价格的来龙去脉,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房地产风险识别是房地产风险控制的基础,也是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房地产风险识别就是政府及相关机构提前洞察和发现房地产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对这些风险加以认识和辨别,并对其进行系统的归类分析,以揭示风险的本质。本文主要探讨了房地产风险的识别过程、识别方法,并就此提出相应的防范房地产风险的措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以及百姓的安居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这是因为对于投机行为,人们已了解其危害,但是对于投资行为的认识并不够。在论证房地产投资是此轮房价上涨的重要诱因之一,同时也是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隐患之后,本文结合国家近期推出的各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针对控制房地产投资和促进楼市理性回归的对策性建议。本文侧重于研究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行为,通过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提出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房地产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一)、房地产风险的识别过程 房地产风险的识别过程主要是确定哪些风险事件可能影响房地产业甚至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并将这些风险的特性文档化。参与风险识别的人员包括风险管理项目组成员、风险管理专家、相关研究学者以及会对风险识别过程有帮助的任何其他人。具体识别过程如下:1、确定房地产风险识别的对象。风险识别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风险识别的对象,要对整个房地产开发的各个阶段进行具体的步骤分解,尽量避免出现漏项,确定出识别的对象。2、收集并处理与风险有关的信息。 一般我们认为风险是数据和信息不完备造成的,在进行房地产风险识别时,很多识别方法都需建立在大量数据的基础上。 但是,一般来说,收集并处理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和风险有关的各种信息是很困难的,然而风险事件并不会孤立的出现,总会存在一些和它相关或有间接联系的信息,甚至于一些历史资料都可以作为有用信息。比如可以收集房地产开发的平均融资率、居民的平均收入及可支配收入、银行不良贷款率等。 3、不确定性的分析与判断。结合相关风险分析人员的经验,运用所收集和处理生成的信息,分析与判断现阶段房地产业发展所面临的不确定性。 4、选择风险识别技术与工具。针对不同的风险对象,采取不同的风险识别方法,由于不同的风险对象有不同的特性,因此为了实现有效识别,不同的风险对象可能需要采取不同技术与工具结合。 5、确定风险事件并分类。根据选定的风险识别方法,确定房地产业的风险事件,结合现有的风险信息和风险识别人员的经验,并根据相关的风险分类方法,对确定出的房地产风险进行分门别类的分析,以便全面识别风险的各种特性。 6、预测风险事件的发展过程及结果。在对风险事件进行分类后,就需要结合相关的实践经验对其进行推断和预测,判断引发风险发生的原因何时出现以及风险何时发生,风险以何种形式出现,出现后的发展过程及会造成的后果等。 7、风险识别报告。每完成一次房地产风险的识别,都需要在最后提交一份风险识别报告,报告的内容不仅包括房地产业现存的风险清单,还需要提供风险的具体分类、风险发生的原因说明和分析、风险后果及其价值量的表述,甚至于所有风险的控制的优先序列等。根据不同的风险报告需求,具体房地产风险报告的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 (二)、房地产风险的识别方法 目前流行的风险识别的方法很多,大多是在传统的风险识别方法的基础之上有所发展,主要包括:幕景分析法、头脑风暴法、德尔斐法、筛选——监测——诊断技术、故障树分析法以及市场调查法。1、幕景分析法。幕景分析法是在计算机上实现各种状态变化条件下的模拟分析,是一种用于辨识引发风险的关键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的方法。幕景分析法会像电影镜头一样一幕幕展现当某种因素发生不同的变化时,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会产生什么影响,影响程度及其严重后果,以供分析人员比较研究。 2、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是以小组会议为组织形式,通过相互讨论产生思维共振,不断激发与会人员的思维和灵感,进行相互的智慧补充和修正,激发创见性,以取得有新意的创意、观点和思想。 3、筛选——监测——诊断技术。筛选、监测和诊断是一个连续性的识别过程,筛选就是把具有潜在威胁的影响因素进行分类和选择,监测就是对每种危险因素进行监测、记录和分析,诊断就是根据症状来评价和判断可能的起因,并对可疑因素进行仔细检查。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复杂性和可变性,引起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一次筛选——监测——诊断过程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房地产市场还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因素,因此这个过程往往需要重复进行。、4德尔菲法。德尔菲法又叫专家意见法,它是一种通过匿名方式反复征求专家意见,以最终取得一致意见的风险识别方法。针对一些原因较为复杂的房地产风险,德尔菲法具有比较良好的效果。5、故障树分析法。故障树法是分析问题原因时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其原理是将复杂的事物分解成比较简单的、容易被认识的事物。具体做法是利用图解的形式将大的故障分解成各种小的故障,或对各种引起故障的原因进行分解、细化。该法可以将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分解成许多细小的风险,将产生风险的原因一层又一层的分析,排除无关的因素,从而准确的找到对房地产市场真正产生影响的风险因子。(三)、国际环境分析 1、大范围的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欧洲央行、加拿大、瑞典和瑞士央行已经纷纷宣布降息。受到国际大形势的影响,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央行降息两次。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使中国房地产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寒冬”。未来房产业的成交量持续下滑、购房者信心减弱和持币观望、空房率持续增加与毛利率下降,将导致开发商遭遇现金流的困扰,银行业中的房地产不良贷款风险将大大提高。 2、对中国房地产的消极预期,加上普遍存在的流动性危机使许多海外金融机构开始从中国房市撤回资金回自家救火。这些海外投资机构自2003年开始进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四处出手搜罗优质项目,由于近年房价连续上涨,至今市值已经上涨数倍。他们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赚得钵满盆满后,现在开始通过中介寻找买家,准备出售物业资产了。如曾踊跃投资上海房地产的摩根士丹利要抛售新天地等最顶尖的豪宅,花旗银行拟出售闪行漕河景苑两幢高层小户型公寓,美林名下的南京西路开发项目正在寻找买家,全球最大的服务式公寓营运商新加坡雅诗阁集团正打算出售部分此前收购的项目,澳大利亚麦格理集团也有意出售其在上海的一些公寓项目……这预示着外资机构已经着手准备撤出中国房地产市场,这将使严冬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雪上加霜”。 二、高房价下的房地产开发商利益分析 (一)、 房地产开发商是房地产市场的利益主体,是高房价最为直接的受益者。高房价为 开发商带来的好处主要在于:1.高价可促销差品、积压品。在高房价形成的需求不足供给过剩的假象掩盖下,人们关心更多的是商品短缺而非商品优劣,此种“稀缺”业态,有助于房产商达到竞销差品、处理存货的目的。房改之后“九八年积压”“九九年走高”即是房产商竞销存货的初始目的。2.扭曲需求,攫取暴利。2000年后,房产价格连续高涨,消费者心理受到强烈打压,受投资寻租与投机获利的动机驱使,消费资本、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在金融资本的助力下,消费、投资、投机三大需求普遍出现集中超前兑现倾向,潜在和现实的需求与现实供给形成巨大需求缺口假象,这使得真实的市场供需关系受到强烈扭曲,而制造出的“繁荣景象”反过来又成为房产商抬高房价攫取暴利的充分借口和理由。3.转嫁风险,空头套利。2003年后,房价的走高趋势、住房信贷、预售制度致使房产商的投资回报与经营风险存在着严重的非对等性,让房地产商实现了无风险炒作,这是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与扭曲的分界点。4.高房价下,更加有利于开发商结成利益联盟。2004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在越来越大程度上由少数开发商决定,即少数开发商凭借其所处的垄断地位,默契配合,结成价格联盟,哄抬房地产价格(许经勇、马原,2005)。中国的房地产定价已不再是简单的成本费用定价、商品价值定价和市场定价,而是包含了强烈的人为因素,这种定价是通过开发商的利益协作与联合来完成的,这种定价方式采用的是利益协同、主观操控方式,带有明确的方向性、持久性和扩散性 (二)、高房价下非金融相关产业利益分析 伴随着过去5年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价格持续走高的趋势,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的产业部门、单位,获得了各自利益,实现了较快的发展(上海第六届中国住房交易会上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房地产业直接带动了57个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和适时调整所形成的溢出和收缩效应牵动的部门广泛,同时,这种溢出和收缩效应存在着高速度、高效益的双高特点,具有明显的正向相关性(郭贵祥,2005)受到收人分配不公、财富积累偏差、贫富差距加大的影响,形成现实需求不足、消费乘数下降、科技拉动尚不具备的市场背景,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拉动、内需刺激、产业发展的上佳选择。房价上涨为房地产市场关联部门、单位现时带来的实质利益使得这些利益相关群体乐观房价上涨,甚至助其走高(尽管这些利益可能是即期、暂时的,甚至很可能有损于利益相关群体自身未来的长远发展)。介于上述房地产市场的高度相关性,房地产市场调控与开发商行为约束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多部门的协同调控,二是房地产支柱产业需求拉动的持续动力与相关产业部门的利益保证。 ( 三)、高房价下相关金融产业部门利益分析 银行不是房地产,房地产也不应当是银行。时下的“银行房地产、房地产银行”(银行担风险、房地产分红利)现象,是双方责权、利益交叉、替代、合作、依赖失“度”的结果,纵容的是房地产炒作投机。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主要是以银行为主导的房地产借贷资本。 房地产商品保值、增值的稳定性使得房地产商能够得到金融融资的信赖,致使金融利益与房地产业结合得高度紧密。但这种紧密必须有个“度”的问题,这个“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是银行金融商品的保值增值。既有助于产业发展又实现自身的保值、增值是金融资产运作的基本法则,但在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任务则显得更为重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方面为帮助邻国早日摆脱危机保持汇率不变的承诺损失,充分验证了中国金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突出地位。站在保值获利的角度上,房地产价格的适度上扬带动房地产投资信贷的保值和增值理所当然地成为银行信贷支持房价上涨的合理依据。房地产炒作行为带来的价格虚涨套利风险是银行借贷所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当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泡沫致使房地产的“炒作套利”发展为房地产的“炒作套贷”更是银行资产所不允许的。但站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度”上,上述现象中的“炒作套利”是默认的,后一种现象中的“炒作套贷”则要看对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指向J胜要求。 ( 四)、高房价下相关政府部门的利益分析 政府机构作为公益部门,除非具有引导产业、扶持产业的必要,不应将公共管理权倾向某一产业部门甚至与产业部门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公共权利与产业利益的捆绑必将刺激产业部门与公共权力的共同利益,通过行政、经济的互助互益攫取更高的共同利益的同时牺牲的是公共权力整体的公益性。这也就是说公共权利的逐利性行为是以其公益权利正常执行的偏离为代价的。由于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产生的需求拉动效应符合政绩考核中的价值考核要求,使得价值考核较为容易地转化为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默认与支持。又由于我国房产和地产是结合在一起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由地方政府垄断的(即只有政府可以倒卖土地),房地产税也是归政府支配的,因而地方政府对发展房地产的积极性很高,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和目标往往是一致的(许经勇、马原,2005)。央行在2005年5月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指出,最近几年来,上海房地产的财富增长值估计超过2万亿元,房地产市场给上海市政府带来的地方财政收人约占该地方财政收人的35%。但是政府的部门利益具有明显的社会舆论与宏观政策的约束性,它不可能一味地支持房价上涨。当房价上涨能够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并能反映出政绩、业绩时,提倡、、鼓励、支持甚至主动推动房价上涨,由于过分的虚涨致使风险大于收益而形成的需求拉动下降,甚至由于对过高风险的担忧而产生的负拉动,特别是受到舆论、宏观政策调整压力的影响,当部门利益受到影响而必须割舍时,利益分割中的相关部门便会真正正视房价泡沫带来的负面作用,整顿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行动才会真正开始。从赞成开发商涨价到“保价托市”再到调控抑价措施的不断出台反映的是政府部门利益及其政策运作方式的不断转换过程。(五)、高房价下消费者的利益分析 房地产商品消费者是房地产商品的最终使用者,也是房地产市场各项费用的最终承担者,房价上涨为他们带来的利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随着房价上涨成为自身居住房产的百万富翁却依然过着与过去生活没有什么两样的原有住房户的“正利益”。另一类则是为了购房承受着巨大还贷压力的“房奴”们的负利益。原有住房者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获得的“正利益”,可能是实际利益也可能是名义利益,其主要取决于其自有房产的出售与否。对于房屋自住的消费者来说,得到的只是资产的名义计价价值的增加与住房折旧、居住成本的上升。房地产价格上涨只有售出的房产才能在出售的过程中通过房产涨价获得膨胀利润。房地产消费者是房地产市场中尚未形成合作,因而不具备组织行为的群体。消费者所发生的分散的、非专业的购买行为,有着较强的可诱导性。房价上涨的过程中他们较多得到的是负利益,房产炒作、囤积房源是目前中国市场上公开的、最大的“宰客”行为。正是这些非正当的市场行为致使房地产消费者背负了巨额的房贷债务,房地产价格飞涨直接剥夺的是消费者应有的住房权利,间接剥夺的是对社会成果的正常享受。相对于人力、物力、财力、信息、部门组织利益的联合,消费者行为的物资实力与精神基础明显单薄,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房地产市场行为的博弈中他们的力量不成比例,力量的悬殊对比使得消费者需求较其它利益因素对房价走势的影响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对房地产市场具有最终决定性影响力的是自然需求,自然竞争市场条件下自然需求对价格的决定是十分明显的,但在垄断竞争、完全垄断的市场条件下,消费需求表现较多的是购买力的最终决定,特别是当今现实状况,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投机资本支撑的房地产市场下,即使是房地产的自然需求也一样显得微乎其微。房地产消费者作为社会税赋的来源,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支持和保护其正当权益。政府部门为了政绩考核的需要,放弃百姓利益而与开发商的相互应和,共同抬高房价、虚涨房市价格的做法,是政府公共管理“错位”“倒位”、错误的政绩观造成的,是一种对百姓利益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房价走势与对策 (一)从上述看,除去房屋潜在的购买者,再难找到其他的降价因素。由于降价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繁荣目标的运行相违背,很难将其作为宏观调整的目标。自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以来,多次发布的调控文件提出的都是“平抑限涨思路”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就目前的市场条件,房价的理性回落不太现实,其原因在于市场上缺乏这种理性回落的因素和动力。特别是在当前的“消费资金不足,银行买单”的情形下,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未来走势应该是稳中有升甚至会继续“飘升”。只要购房者的首付、还贷能力、银行的房地产信贷能够得到继续维持,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在这种持续中将经营风险转化为消费风险与金融风险,并能得到较为高额的投资回报,利益集团的涨价行为便不会停止,消费者的利益就难以保障。但房价不可能无限地上涨,集团利益、涨价欲望最终考验的是消费者现实房地产消费支出、房地产信贷的潜力与承受力。消费需求、住房信贷的耐力与疏通能力即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极限,超过这个极限的接受程度将是市场规律强制惩罚下的自然回归。在房地产的宏观调控的过程中,既能惠及百姓的住房需求又能有效地促进房地产及相关产业发展应当是国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初衷目的和基本要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调整抑涨对产业需求拉动的影响,应通过策略的调整给予减少或补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基本导向应当是,限制“百姓买不起”的房地产供给所引起的市场需求减少,通过“百姓买得起”的住房供给的增加引起居民现实住房需求的增长来补足。 (二)“国八条”中两次提到的限制高价位、大面积房产、别墅,提高小面积、低价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给比率的目的就在于此。市场运行的不同阶段出现的不同情形要求不同的调控方法,利息的调整不可能适用于一切情况。贷款利息率的上调适用于借款还贷的人群,抑制的是房地产市场中的“炒作套利”行为与住房需求的正常消费,对于借贷不还的“炒作套贷”没有作用。炒作房产的目的是借助住房信贷转嫁风险套取贷款,对其具有抑制作用的是购房首付比例的增加与房贷成数的减少。银行套利反而被套,是操作失误还是刺激需求的调控需要尚需探讨。当务之急应当是快速关上银行大门提高首付比例,特别是限制高价房、奢侈房产的贷款比例。这在宏观调控政策中的力度明显不够。(三)、房地产投资和投机具有共同的目的,即持有房地产并等待房价上涨后获取更多的收益。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房地产投资是指购房者为了获取长期投资回报而购买住房的行为;而房地产投机是指购房者为了获取短期投机利润而从事短期投资或是炒卖住房的行为。国外一般按照持有房地产的期限区分“投资”和“投机”,房地产持有五年以上再交易属于投资行为,而五年以内买卖房地产属于投机行为。 1、我国目前对于房地产投资和投机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界定标准。2009年以来,在房价不断上涨和通货膨胀预期抬头的情形下,人们普遍认为大量购买住房并等待升值是合理的投资方式。部分居民持有富余资金购买多套住房,其本人并未分清购房行为属于投资还是投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要持续健康发展,不仅要严格控制投机行为,也要严格控制投资行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 2、 传统观点认为,房地产投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活跃房地产交易,增加市场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是提供房地产租赁市场上的房源,满足市场上的租房需求;三是提供风险较小且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然而在当前形势下,房地产投资的弊端要大于其优势。(1),在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房价下跌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确实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促使房价止跌回升 (3),近年来我国货币流动性过剩,投资渠道较为单调,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现状使得很多人认为房地产是回报较高、风险较小的优质投资渠道,这种观点助长了房地产投资的行为,却忽视了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和危害。投资的风险与收益是正相关的,要获取较大的收益,必然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虽然过去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增长迅速,但是从长期来看,大多数国家的房地产溢价程度与通货膨胀速度保持一致,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呈现周期性波动。根据Economist House-price Indicators统计资料,1990年到2010年第二季度,美国、英国、日本和新加坡的房价在短期内,会呈现单向上涨或是单向下跌的走势,但是长期来看,四国房价均出现上下波动的情况。由于房地产是“不动产”,一旦房价下跌或是房地产市场步入萧条期,那么投资者难以获得预期收益,甚至遭受损失。(4),住房和股票等投资品具有本质的不同,它们根本不在一个需求层次上,房地产投资直接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股票、基金、黄金等投资品所根本不同的是,股票等投资品是在具备富余资金下的自由选择,而住房具有很强的民生性,突出表现为住房是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普通公众生活的基本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媒介。当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富人将剩余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拉动房价上升,一大批人通过房地产的投机与投资,成为富裕阶层,甚至跻身富豪榜排名;而另一方面,穷人因为房价过高只能望“房”兴叹,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当前房地产投资已经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手段,而这种谋利,是通过对民生设施的炒作,通过社会财富的转移和再分配形成的,这显然不是社会公平的体现。由此可见,在我国基尼系数居于高位,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下,放任房地产投资只会压制民生需求,造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 四、我国可以借鉴德国住房储蓄机构的多元化结构。德国个人住房融资渠道包括储蓄银行、信贷合作社、建房互助储蓄信贷社、住房贷款协会和建筑协会等。从所有制性质来看,有公营、私营、民间合作三种情况。储蓄银行是由政府建立的国营机构,建房互助储蓄信贷社、住房贷款协会和建筑协会都有私营和公营两类,而建房信贷合作社是民间合作互助机构。(一) 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金融风险1、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信贷资金的管理,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风险防范尤为重要。央行121号文件规定开发商只有自有资金达到30%,且取得四证的情况下才能向银行取得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开发商贷款门槛,降低了银行金融风险。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业在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后,很难得知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等信息,更难控制资金使用。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资金往往数额巨大,一旦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给缺乏资质和信用的开发商则会承担巨大的违约风险。因此,有必要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监管力度,防止操作上的疏忽或玩忽职守等情况带来的银行信贷风险。我国银行信贷监管部门不仅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自有资金比例、完工比例等按照规范严格监督,更要时时监控资金流向以避免不良资产的形成。 2、鼓励多元化融资模式。房地产行业银行信贷集中会给银行业带来很高的风险,同时,也会助长房地产泡沫膨胀,激发潜在的金融危机。因此,有必要改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贷款这种单一的融资模式,发展多元化融资模式,这样做可以有效地分散银行业金融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资金的需求者,应当更加积极地开拓融资渠道。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打破原有的信贷融资模式,根据自身情况努力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融资模式。同时,通过加强企业自身对资金的管理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房地产投资信托风险防范。规避投资信托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完善房地产信托相关法律规定。对房地产信托和其他信托各种操作都要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另外,与房地产投资信托配套的税收、财会制度等也要做出相应的特殊调整,尽快出台工商登记、信托税收、信托会计、外汇信托、信息披露、房地产等专项信托管理办法。二、加强信托公司实力和专业能力。信托产品的风险主要与信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等有关,因此,专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能更有效地规避风险。同时,要鼓励信托公司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制度。 4、健全我国房地产信用评级制度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都需要与信用评级制度配合实施。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美国现行信用评级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缺陷。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缺乏信用评级这一环节,我国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信贷业务担负着比较大的金融风险。我国有必要完善现行的信用评级制度。 [1]易宪容.住房空置率之高说明啥?[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07-09. [2]成思危.中国风险投资形成发展的战略思考[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 [3]郭占力.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评价研究[J].尔滨工程大学学报,2005.5. [4]成思危等主编.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年鉴[C].中国风险投资院,2007. [5]兰泽琛,王冷莎等.中国创新型小企业风险投资的现状、问题及改革建议[J].现代商业. [6]成思危.中国风险投资十年:回顾与展望.2008年第十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讲演稿. [7]Harris M、Raviv A.The Theory of CaPital Stucture[J].The Journal of Finance,1991. [8]易宪容.住房空置率之高说明啥?[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07-09. [9]许国萍.去年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上升五成多[N].解放日报,2010-01-14. [10]鲁政委.重拳出击能否抑制房地产过热[J].领导之友,2005,(4). [11]陈伯庚.科学地对待投资性住宅市场[J].上海建设科技,2006,(1).

关于无形资产的资产评估论文

项目评估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以其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为项目相关机构提供相关评价与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及结论。正因为如此,项目评估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从而成为直接为科学投资决策服:务的重要手段。从事项目评估的机构,一般是最终决策或投资的机构。评估目的主要是为保证自己的决策不失误或投资不受损失。在西方,项目评估机构主要是银行,因为在西方,作出最终决策或最终投资的是银行,而在我国情况稍有不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项目评估机构有银行系统的,有计划部门的,也有其他管理部门的,这是由于我国的投资主体不同而形成的特色。所谓资产评估就是在资产发生交易、转移或变更经营者之前,对其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证明资产的实际价值,以保证并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与组合。而资信评估活动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做出全面评价的过程。二者虽然同属评估范畴,但在很多方面仍有很大差别。

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及控制内容提要:无形资产评估由于存在大量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本文就不同评估方法中存在的种种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并就如何减少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此外,本文还提出无形资产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所有制形式单一,几乎不存在产权转让,也就没有确认无形资产的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走上了与世界经济接轨之路,要素市场逐步形成与发展,并培育出企业产权变动的土壤。现代企业可以被认为是消耗有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济组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要求越来越突出,其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这就需要进行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因为它存在大量复杂、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一、评估风险1.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公式为:评估价值=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成新率。以历史成本为依据,调整得到重置成本,这样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准确而有风险的。首先,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而且时间通常较长,目前财务上对其核算也不严格(基本没有完整的核算资料),这就是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弱相对性及虚拟性。其次,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与无形资产形成的价值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巨大,并不能得到较好的收益;而有些无形资产形成时不一定花费很大的资金投入,却能获得可观的收益。以现行市价和费用标准估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全价=∑物化劳动消耗量×现行价格+∑活劳动消耗量×现行费用水平。根据计算原理,这些物化劳动及活劳动的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这些实际消耗量难以区分或量化,另外,无形资产大都是非标准的,可以参考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很难得到。成新率难以确定。无形资产不存在有形磨损,只能根据其效用与时间的关系来推算,在这点上无形资产通常表现出的是一种非线性关系。有的无形资产是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有的无形资产在一定时间内呈非线性递增(如商标、商誉等)。有的学者推荐采用无形资产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估算,但产品寿命周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许多无形资产同时与若干产品相联系,测算时不具有可分性。2.市价法市价法评估的风险在于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不成熟,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具有垄断性,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不同商标、不同商誉、不同专利、不同专有技术条件下的价格差异。3.收益法即使被公认为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也由于其方法本身的技术要求而存在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估范围的界定。资产评估范围不仅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否成立。无形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困难,主要因为在时间上难以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变化,这使得“评估范围”难以界定。二是收益期的确定。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一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二要考虑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是无形资产的收益期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假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但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特性,如一些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随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还有一个问题是无形资产的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是随着技术广泛传播,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相应减少。三是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必需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其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这种超额收益主要指: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例如目前没有赢利或是赢利甚微,这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赢利状况来预测未来的赢利水平。缺乏历史数据,缺乏一定数量的经营信息,这对评估师来说,预测和推断将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四是收益分成率的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它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我们在预测收益时,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数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我们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地区发展政策对无形资产使用的影响;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的竞争情况,包括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标准;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客户对评估结果的期望值、时间要求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机构管理混乱,操作不规范,未形成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评估人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欠缺,等等。二、评估风险的控制各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都存在风险,在进行评估时,首先要注意方法的选择。对于资产特性比较简单,以成本摊销为评估目的,侧重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可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对于资产特性比较复杂,以转让、投资为目的,强调资产未来使用效果的无形资产,可采用收益法。在收益法评估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详细了解被评估资产的基本状况。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等;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2.加强对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收益、受益期、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及分析。对历史资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查,尽量减少猜测和假设。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因此应从多方面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和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3.盈利预测。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是盈利预测,其结果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预测必须建立在对被估资产收益状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多地获取历史的会计资料、主要收益来源及主要成本项目的变动情况、结构情况。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及不少于五期的预测数据。预测后,还要对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相关数据的来源及可靠程度、预测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势有充分合理的解释。收益预测要充分依靠被估单位的财务资料。未来收益的计算应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中心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时,收益的计算应以企业全部经营活动收益为中心。被估资产往往只是在某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使用,也可能是在生产经营中的某个环节使用,而企业的财务资料是整体经济活动的反映。这就需要进行“剥离”,将使用的被估资产的财务资料分离出来,最好的方法是剥离后形成一套完整的“模拟”损益表、成本表、资产负债表,这样就需要被估单位有素质较高的财务和管理人员配合。我们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采用了剥离方法,体会到只要进行详细的工作,做到这一点并不十分困难,千万不能随主观臆断,编造希望达到评估值的超额收益资料。在考虑收益额时,要确定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最合理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数量。对一项技术应用的预测应以最佳市场背景为依据。这里的最佳并不是最大,而是指技术推广应用的现实可能性,要根据技术渗透的一般规律综合分析预测。它受无形资产本身特点、产品替代性、技术市场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政治、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超额收入不能简单等同于超额收益。有些无形资产即使规格型号完全相同,其内在质量也有所不同,成本也不会相等。如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使自己商标的内在质量优于其他同类产品,在使用特种技术、配方、选料、款式设计、包装、开拓销路、占领市场等方面的劳动和费用均有较大的差别。4.无形资产的分成率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方法一般有边际分析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等。在评估实践中常有这种情况,获得和运用某无形资产是该企业正常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特别是使企业起死回生时更为典型。在这种情况下假如采用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追加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会遇到以下难题:(1)认为没有该无形资产的贡献企业濒临死亡,将生产利润全部或大部分归于超额利润,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2)按行业平均利润率为标准确定超额利润,企业虽然起死回生,但利润率仍低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这样就低估了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由于无形资产与其它资产的作用往往水乳难分,采用约当投资分成法较为合适。5.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可以采用法定年限法、更新周期法、剩余寿命预测法。6.折现率的口径要与预期收益口径保持一致。当以无形资产投资为目的时,可以以被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的基准收益率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折现率。行业基准收益率由国家计委定期公布。风险调整值的确定要考虑无形资产的种类、特点和风险大小等因素具体分析。预期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时应采用比预期收益不确定性较小的无形资产更大的风险调整值。当以无形资产转让为评估目的时,可以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在实践中,可以选用风险报酬系数法等方法来确定。除此之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正确理解,对已取得资料的再认识。在评估中,对国家宏观政策,行业性、社会性的资料,必须正确理解,谨慎推敲,不可主观臆断,否则不可控风险因素也就无法避免。2.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立法,统一管理。财政部于2001年7月23日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该准则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这一准则的出台对于减少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将起到积极的作用。3.加强业务及质量管理。评估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评估过程规范化,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不惟利是图,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不受委托单位的影响而违规操作,不受政府行政干预而接受评估风险大的项目。4.评估人员要提高执业水平、加强风险意识。评估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循操作规范,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信息技术,不断研究评估理论,提高评估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评估风险。

商标权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研究论文

无形资产评估好一点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3、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知识经济具有许多不同于工业经济的特点,随着它的到来,如同一个国家经济的增长愈来愈依赖于科技的进步一样,企业的进步也愈来愈依赖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的作用已退居第二。无形资产的丰富程度和质量高低事关企业的存亡兴衰,因此无形资产的概念必须明确,计量范围必须扩大。只有更广泛、更客观、更准确地计量无形资产,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才能有利于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等的科学决策。探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问题进行一些粗浅分析。一、无形资产的地位变化及其确认条件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贸易增长更为迅速,地位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中所占比重,正在不断上升,有的已占绝大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中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重约为20%,90年代则上升到30%以上,依靠科技进步所提高的劳动生产率的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5%~20%增加到目前的70%~90%。 近几年国际贸易中,以技术贸易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贸易迅速增长,年平均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其它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各国技术贸易总额1964年为27亿美元,1974年为110亿美元,80年代中期为400亿美元,1993年则高达1500亿美元,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在我国,如北京爱特信互联网技术公司(搜狐网页)无形资产含量就占80%以上。由此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无形资产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又是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强企业技术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现有规范中缺乏对无形资产予以会计确认的具体标准,因此,各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定显得比较混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1993)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从表面上看,这一主要以列举方式定义的无形资产似乎一目了然,但目前公司的实际披露状况却似乎正好相反。一方面,在我国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虽有所反映,却一般只有7~8项,许多无形资产价值十分巨大,例如服务品牌,企业品牌等,却未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足见传统会计无形资产确认范围之狭窄;而另一方面,据有关统计,上市公司列示的无形资产具体名目累计已达百种之多,而且,很多无形资产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已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如“乡村会员证”、“电话选号”、“DOT”等。因此,如何加强无形资产具体类别名称的规范,已成为无形资产规范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鉴于上述所指出的问题,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应该得到明确限制,同时对无形资产具体构成项目的名称应作出简明而有效的统一规范。这里就产生一个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问题,即满足什么条件下的无形资产项目才能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之相似。据此,一般地认为只有外购或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才可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自创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则不予确认。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则应当根据实际适当予以确认,这是因为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有关要求,如不确认这些无形资产,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诸如商誉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信息,若不及时提供,势必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决策的需要。二、关于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问题技术进步所导致的企业生产函数中知识资本比重的不断增加,因此,为了提供客观、真实的无形资产价值,必须合理反映自创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包括在开发研究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特征:首先,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知识性无形资产的取得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存在着复杂的智力支付过程,其成果的取得往往带有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由其负担全部研究开发试验等费用不甚合理,但要分别归类分配也十分困难,导致其成果价值与其对应的成本缺乏配比性。其次,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只有予以资本化后,方能计入无形资产,而在一些知识性无形资产取得的前期开发、培训、试验等费用因无法资本化,难以进行成本计量,不能计入无形资产,导致不少无形资产被排除在外,这样反映的无形资产就显得支离破碎。再次,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由于上述的弱配比性、缺项性所决定了无形资产成本的外在形式只是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权,其成本仅含有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并非其全部费用。这样就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缺位,企业蒙受重大损失。正因为如此,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无形资产计量基础逐渐由会计学家的投入价值转变为经济学家的产出价值。正由于计量上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有些被部分企业列为无形资产的项目在另外一些企业却被当作了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从而导致企业间无形资产信息缺乏可比性;有些企业把本该资本化的无形资产项目列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致使企业的盈利能力得不到恰当表达,帐外无形资产趋多。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投资者对投资决策的正确评价。要正确计量无形资产,可以考虑设置“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该账户性质和用途同“生产成本”账户。自创无形资产时,先将无形资产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待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功,将已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的费用和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失败,将已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进行追溯调整。三、关于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无形资产地位的急剧上升,使得无形资产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描述起着重要性的作用。因此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应该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摊销价值和净值的增减变化形态以及新创造价值的情况。但是目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只规定对无形资产摊销等采用直接冲减原始价值的处理方法,既不能完整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化,也不能真正反映成本费用中的无形资产摊销份额。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予以披露。1. 无形资产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设置“无形资产”项目,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存量。但这只是其净值,从中看不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和在成本费用中所占的份额,其披露是残缺不全的,不充分的,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及外界有关部门与人士对无形资产信息的要求,应该进行改进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累计摊销价值和净值。这可以通过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并改革现行资产负债表有关无形资产的编制方法来实现。在报表中以三种价值形态分别列出,其关系如下:无形资产原始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净值2. 无形资产信息在损益表中的披露。目前通过损益表来反映无形资产所创造的效益,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反映的,故而不能从我国目前流行的多步式损益表中直接取得无形资产损益情况,例如对无形资产转让损益,只能通过其转让收入、支出,分别汇集到其它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支出科目中,通过损益表的其它业务利润项目来反映。又如对于某些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因为知识经济时代高新尖技术的大量采用,技术革新而导致的提前废止,在冲销其净值的同时增加营业外支出,在损益表中从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加以反映。再如对应分摊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则通过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等等。这种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情况的做法,显然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其改革的出路有两条,要么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要么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3. 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的披露。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按类别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按项目反映全部无形资产增减变化的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也可以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 、“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4. 无形资产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尽管以上正式报表与其附表已经基本上能够比较详细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不同企业无形资产的业务千差万别,且数量繁多、交易频繁、变化无常,在知识经济时代更是如此;加上正式报表及其附表等只能提供简单的定量信息,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它信息无法给予详尽反映,因此必须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加以披露。如应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列示有关R&D的详细信息,至少也应该列明当年的管理费用中含有多少数额的R&D的详细信息。参考文献: 1.于玉林.21世纪会计之光.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吕劲松.无形资产会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3.蔡吉祥.无形资产. 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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