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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著作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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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著作论文范文

文学欣赏是文学作品在读者方面引起的一种思维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达到的是一种精神升华的境界。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文学欣赏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文学欣赏论文范文篇1 浅析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欣赏 摘要: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 文化 大国,早在几千年前文字出现不久的时期,就有了各种类型的文献记载,包括历史文献、文学作品等,这些都成为了中国现今留存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文学作品作为中国传统与现代文化艺术的具体体现形式,是作者通过人物性格和形象的刻画、环境及背景的描述、事情的叙述等来表述作者的内心思想或社会现实的一类文化作品,同时也是作者思维和想法的具体形式的载体。然而不同的文学作品给予读者的感受又不尽相同,在我国文学作品的流变中逐渐形成“雅”、“俗”两大类别,这两类文学作品都具有其独特之处。因此, 文章 从我国文学作品的雅俗概念着手,从文学作品的叙事特点、文体特征以及其语言风格等方面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特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中国文学作品;雅俗欣赏;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 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历史的沉淀,中国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类型多样,有诗集、词赋、小说、戏剧等不同文体。文学作品是作者表达自身情感或反映社会现状的一种载体,根据时代的不同可划分成古典文学作品与现代文学作品两种类型,而无论是哪一类别的文学作品,其写作的手法、表达的方式都有不同程度的雅俗性。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主题思想与作者的情感,对其雅俗性进行赏析和探讨十分必要。基于上述几点考虑,文章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的定义与关系做出说明,并结合文学作品中的叙事特点、文体特征及语言风格等几大行文特点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欣赏进行了阐述,详细情况如下文介绍。 1.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概要 1.1 雅俗的概念 雅俗是一对 反义词 ,在中国文学作品之中是相对立而存在的两个概念,是在人们对文学作品进行广泛的、长期的研读之后,在文学领域形成的一类与作品的赏析和评鉴相关的专业术语。“雅”,即为优雅、美好的意思,用在文学作品的赏析中通常用来指代程度很高,相当于“极致”、“典范”等释义[1]。与“雅”相对应的即为“俗”,其在文学作品的赏析中通常用来代指该作品具有大众化、通俗易懂的特质。然而随着人们对文学作品的研究程度逐渐深入,在文学领域中对这些作品的雅俗的评价也逐渐演化为更为委婉的“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 1.2 雅俗之间的关系 通过上文对“雅”、“俗”二字的释义以及在文学作品赏析中所代表的含义的阐述可知,当一部文学作品被称为“雅”或“阳春白雪”时,就说明该文学作品具有庄重严肃、传统、经典规范的特质,相反地,当一部文学作品被称为“俗”或“下里巴人”时,该作品的内容的描述通常较为平庸和通俗,或者不够新颖、流落俗套。由此可见,雅是代指文学作品不受低级趣味的局限,而俗则是代指文学作品落于俗套且缺乏品味或较为普遍化、大众化。另一方面,雅俗虽在所代表的含义与立场上处于相对面,却具有辨证统一的关联,且在特定情况下,雅俗可以互为转换,甚至在同一部文学作品中可以出现雅俗共存的现象。这是由于在文学作品雅俗的流变过程中,当作者们一味地追寻高雅时就会造成许多作品风格雷同,而那些通俗易懂、趋于大众化的作品反而脱颖而出,在这一特殊条件下,雅俗便本末倒置了。 2.中国文学作品中叙事特点的雅俗赏析 在中国的众多文学作品中,叙事是许多作者通常采用的创作手法之一,其概念是指在作品中通过对事情的进展过程采用一系列的词汇和语句来对整件事情进行表述。 从叙事特点的角度来看,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小说也好,戏剧也罢,其能称之为“雅作”,必然是作者在叙事手法上采用了独特的方式,或是站在独特的视角对整件事情进行阐述[2]。例如,在大多数叙事的小说作品中,文中通常是以第一人称即“我”的角度来描述整个 故事 的起因、经过与结果,且传统的中国小说中,阐述事情的视角较为单一,通常只有一个,这就容易使读者对整个文学作品产生片面的认知。因此,灵活的站在不同的人物角度进行叙事是体现作品雅的主要方式之一,如清代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从作品开端以旁白的角度对黛玉进府的事情进行叙述后,作者接连以贾府众人、王熙凤、黛玉等众人的视觉进行描述,从而将众人的外表与性格特点刻画出来,使读者产生开门见山的感觉,同时也体现了作品的灵活多变,从而表现出其“雅”的特质。 另一方面,在叙事的作品中,叙事的时间也是体现作品雅俗的另一重要成分。在通俗、大众化的文学作品中,作者通常采用顺序的方式进行描述,即按照事情发生的一般顺序来阐述,这类作品通常被称为“俗”。然而为力求新颖,达到“雅”的等级,许多作者在文学作品的描述中采用插叙、倒叙等方式,从而读者们不仅在其作品中看到主观性,还能充分体会到客观的特性。如鲁迅的小说《狂人 日记 》,作者就是按照主人公零碎的浮想而行文的,使读者在研读时充分体会到时间的跳跃、停滞、交叉等感受。 3.中国文学作品中文体特征的雅俗赏析 文学作品的文体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可以理解为作品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等,也可以理解为作者行文的风格,包括 议论文 、 散文 、叙事文等。文体主要是对作者的思维结构和方式以及社会的历史背景等的一种体现,是按照一定的话语组成顺序所形成的文体格式,也是作者个性及意识的体现形式。 文体是文学作品的具体体现形式,早在我国封建时期,我国文学领域的学者们就将文学体裁进行了雅俗的区分,古人认为诗词歌赋是文学作品中高雅文体的代表,相对而言,戏剧、小说等则被认为是低俗的文学,难登大雅之堂。这是由于诗歌的起源悠久,且各统治阶级大力推崇诗词,而戏剧、小说等的发源时间较晚,难免受到歧视。 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现代文学领域对于文体的定义则有别于古人,在现代文学界中通常认为阐述社会现象及处事真理等的文学作品是为“阳春白雪”,而以叙述个人情感,尤其是爱情的文体是为“下里巴人”。例如,描写共产党员在抗战时期坚强不屈好品质的军旅文体的小说作品《红岩》相比于描写都市爱情的小说作品《悲伤逆流成河》,读者普遍认为前者更为高雅,后者更为庸俗。 4.中国文学作品中语言风格的雅俗赏析 语言风格是文学作品的艺术体现形式,若是没有语言的支持,文学作品将无法呈现。在对待语言风格的问题上,需要充分将时代的发展趋势纳入考虑范围,从而创造出有感染力的新型文学作品。 由于戏剧起源于封建时期,通常在戏剧中,人物的对白及旁白的阐述通常是用文言文进行描写的,在古人认为是低俗文体的戏剧,随着现代社会对文言文使用频率的下降,而逐渐被看做是高雅的文学作品。相反,由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组成的文学作品则被现代文学界视为庸俗之作[3]。然而被视为高雅的戏剧却远不如被视为庸俗之作的幽默风趣的小说受读者青睐,由此可见,语言是不断发展的,作者在创 作文 学作品时应避免语言风格过于雅正而脱离群众。 5.结束语 中国文学作品是经历数千年的文化沉淀、流变而沿传至今的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艺术瑰宝,也是可以给予读者心灵慰藉的文化载体,对于陶冶读者的情操、提高读者文学素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综上所述,文章通过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概念的阐述及各种行文手段的雅俗性的分析,为我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欣赏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1]王冰冰.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试评当代中国文学评论的雅俗分化倾向[J].安徽文学(下半月).2009,03(28):137-138 [2]杨剑龙.执著探索于中国现代小说的雅俗之间 评徐德明《中国现代小说雅俗流变与整合》[J].博览群书.2011,01(07):214-215 [3]万木春.一套雅俗共赏的现代文学欣赏丛书――评《中国现代作家作品欣赏丛书》[J].文学评论.2012,06(29):313-314 文学欣赏论文范文篇2 论类比联想在欣赏文学作品中的作用 摘 要: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需要读者联系作者的写作背景,体验作者的情感世界。在阅读文学作品中,要注重类比联想的学习,提高文学作品赏析力,以便于更好地解读作品。 关键词:文学作品;类比联想;周易 类比联想思维是通过直观可感的物象,凭着人们的联想与想象,用来阐发事物更深层的意趣、意旨和事理。语言文学的赏析,重要的是读者会欣赏文学作品。而掌握一些研究文学的必要 方法 ,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研究语言文学作品。其中类比联想就是比较重要的方法之一,尤其在欣赏古代诗文方面。 一、《周易》:类比联想的起源 从被汉史家司马迁列为“群经之首”和“大道之源”《周易》开始,就非常重视取象思维,不是“象”本身,而是“象”所蕴涵的“神圣明之得”。它也开创了类比联想思维的研究方式。而我们所说的“言外之意”“画外之音”,都是取象思维所产生的妙不可言的“惊人”效果。类比联想是由某一事物引起人脑中与他有某种类似的另一事物的联想。它主要是从具有相似特点的同类形象、性质、内容等进行的联想。如枯木逢春,这种自然现象和人事有许多联想我们可以推导出没有希望的事件或境地突然又焕发了生机。《周易・大过》有两爻,一是“枯杨生�,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二是“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前者是枯萎杨树发芽了,老头娶到一个年轻妻子,自然现象与人间世情联系起来。而后者是枯萎杨树开花了,老太太暮年嫁给了一个年轻小伙子。这两种情况,在今天我们看似正常,古今 思维方式 却不一样,“无不利”与“无咎无誉”体现了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另一原因是,当时的婚姻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从生育的角度来看,老头娶年轻妻子不影响生育,可是老太太嫁给了年轻小伙子可能就影响生育。这就是《周易》从天象推导人事,再推导一个吉凶的判断。可以说它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类比联想的范例。后世文学诗词大都受到它的影响,或多或少地借鉴了这种方式。 二、类比联想在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体现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的意象、意境、情景交融,比兴,象外之象、意外之味,“镜中之花,水中之月,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等等,都与《周易》的类比联想有渊源关系。类比联想可启发人的想象和创新,增强审美情趣。它将抽象的情感转化为具体主体的形象表现出来,获得含蓄蕴藉的效果。如“浮云游于意,落日故人情”。浮云,游子皆漂泊不定,因相似而意象叠加;“落日”,在农业文化背景中,黄昏意义重大,那是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刻,漂泊异土他乡的游子每至黄昏倍思亲,“最难消遣是黄昏”。“落日”与“故人情”因相关而情景交融。《诗经・采薇》中有诗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折柳送别渐成一种习俗。因发音相似,“柳”可联想为“留”;又因“柳”生命力极强,插根柳枝就能活,于是就可联想到美好的祝愿。又如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天象与他的离愁别恨相关联,表达了他的伤情。 类比联想思维模式在诗歌鉴赏中更是不可或缺,能将诗歌中有限的时空巧妙地扩展。如杜甫《江南逢李龟年》“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诗歌字面信息有限,也就是述说了一件平常之事,但若展开联想,作品蕴藉不止在此,李龟年是唐时乐工,代表了唐文化最辉煌的艺术,当年出入将相王府唱尽大唐王朝繁华与昌盛,而安史之乱后,这位名噪一时的歌唱家流落江南,以沧桑之声唱出晚年境遇。当年之歌与今日之歌声对比,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更令人想到一个逝去王朝的悲凉。这些都很好地诠释了言外之意、话外之音的深义。 三、类比联想思维方式的特点长于抒情,拙于说理 类比联想思维方式模糊、灵活、开放,长于抒情,但所推知事理不够明确,具有很大的歧义性。如,古人常以水喻德和某种人生感悟。《老子》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类治、事善能,沙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里实际说的人是做人的方法,即做人应如水,水滋润万物,但不与万物争高下,这样的品格才最接近道。有道德的人像水处在低下的地方一样谦虚,心就像水一样渊博沉静,付出像水一样滋养万物而不求回报。言行就像水照万物的清晰一样有诚信,为政就像水除污垢一样有政绩,做事就像水能方圆一样有最好的功用,有道德的人就像水的不争,因为不计较,所以没有怨尤。“水至柔,却柔而有骨,滴水穿石”“天外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又可比喻坚忍。水不拘束、不呆板、不僵化、不偏执,与时俱进,因势而变,又可比喻灵活通变。“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水又可比喻胸怀博大。水去不可复返,故“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可以看出由自然现象得出抽象判断,只是相似相关。用于联想、抒情可以,但在说理上却有它的局限性。 由相似关系引发类比联想,这并不是对作者本意的理解,有时只是临时借用,但却直接影响了后世对著作解释的观念与方法。“以意逆志”,以己之意推求古人之志。更何况古人认为《诗》《易》乃圣人所作,于是从其选择诗句进行讽谏,表达自己的意思,赋诗言志,成为“人无定诗,诗无定指”,根本就不是解释诗人意旨,而是变成了断章取义,望文生义。 在《庖丁解牛》篇,今天我们通常是通过庖丁解牛故事揭示“认识规律、掌握规律、精益求精“的道理。但庄子并不是这样的本意,他生活在那种战乱的年代,彷徨苦闷,只能走向内心世界的一种超越,追求一种逍遥游,精神的自由,人格的独立。因此《庄子》整个的思想逻辑,就是过程要逍遥,而且尽可能自然而然,不能因为意外灾难而夭折,逍遥快乐地走完上天所安排的生命旅程,这叫“得尽天年”。《庖丁解牛》选自《养生主》,实际上讲的是养生的方法,所以《庖丁解牛》实际是在打比方,把刀比喻人,而牛的技经肯綮就是社会矛盾,即人如何生活在一个矛盾丛生的社会中生存。“刀刃者无厚”“彼节者有间”“以无厚八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其结果是“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表明自己不受政治的影响,快乐、逍遥地生存,庄子本来讲的是实现逍遥的方法。 因此,读解作品不能随意戏说,至少要以文学四要素及四者之间的关系,整体性思维来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主题,如图所示: 从读者角度说,读者要了解作品本义,就要了解作者的创作动机,要了解作者的创作动机,就要了解影响作者创作动机的时代因素。 所以说,我们掌握类比联想的思维方式欣赏文学作品,也需要联系现实,了解作者的创作动机,把握其生活背景,才能更好地解读中国古代诗文作品。 参考文献: [1]马恒君.周易正宗[M].华夏出版社,2007. [2]李俊岭.《老子》解读[M].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12. [3]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中华书局,1983. 文学欣赏论文范文篇3 浅谈文学欣赏 教学方法 摘要:作为一个中学语文教师,怎样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是文学欣赏课教学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教学中不但要精心选择学生喜爱的教学内容,还要充分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听课表现,并多使用创设研讨与互动的教学情境等方式,都有助于唤醒学生的参与意识,使课堂气氛生动活泼。实战教育多年,本人就将在教学中的一点小小的体会剖析给大家。 关键词:文学;教学;作品 1.精心选择语文阅读教学主问题 语文阅读教学主问题设计,可从文章的结构脉络方面入手设计任何一篇文章,都有着作者的一种写作思路,并在文章的结构脉络中加以体现。所以在阅读教学主问题的设计过程中,首先要从文章的结构脉络入手设计,以此设计的问题,有助于学生整体感知课文的内容,把握文章的结构特点和写作思路,提高整体感知文章内容的能力。如在教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时,可以这样设计问题:本文作者描述了童年时期的两种不同的生活,为什么要先写"百草园"生活,后写"三味书屋"的生活?这两种生活掉换位置写可以吗?谈谈你的看法。由此启发学生思考按照时空顺序结构文章的好处,再如教学《死海不死》这篇 说明文 时,可以这样设计一个问题:本文先介绍什么,后介绍什么?你认为这样介绍好吗?谈谈你的想法。以此来引导学生理解由果推因的说明结构特点以及写作思路的优点。 2.教学的趣味性 课要有趣味性,使学生迷恋。教学的趣味性,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学作品虽比较容易教出趣味,而说明文、议论文教学也不是不可做到。阅读教学是通过一篇篇课文对于语言文字千变万化的运用触动学生思想情感的,有它独特的引人入胜的特点。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祖国语言文字的魅力,引导学生咀嚼、推敲,体会到文章的味从而步入胜境。这里所说的趣味,绝不是庸俗低级或故弄玄虚,而是与知识性、科学性、思想性紧密相连。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对青少年学生有巨大的吸引力,了解并熟悉学生在阅读方面渴求知识的心态,紧扣课文的特点,以知识的清泉浇灌,学生往往就被吸引,沉浸在求知的氛围之中。课的起始阶段犹如一篇文章的开头,须反复斟酌,让学生的思维兴奋起来,迅速进入学习的轨道。 课中要注意张驰结合,学得愉快。课的结尾力求余音缭绕,启发学生继续学习的兴趣。为了使学生咀嚼到阅读课文的甘甜,可采用直观演示、开拓想象、抓点拎线、开成悬念、展现意境、激发感情、讨论答辩、运用学生逆反心理等等方法作为阅读的直接诱因,也可充分调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光、电、声、像作用于学生的耳目,与文字相互映衬,入目入耳,最终达到入心的目的。 3.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角色和引领作用 将课堂主体由教师变为学生是非常重要的理念转变,必将有效提升和活跃课堂气氛。而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学生经常是被动、机械的教育对象,没有作为主动的主体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这限制了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压制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因此,在文学欣赏课的教学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教师对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学习,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可针对某一作家或作品,提出一些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或者利用多媒体现代教学技术,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一些名著名片,然后谈 观后感 。 这样可以促使学生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不仅在课后阅读了许多作品,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更有许多同学把改编成影视的名著与原作进行比较讨论。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也要参与其中,更善于听取和分析学生的解题思路,给予各种不同意见以充分表达的机会。同时,还要不时地给他们以启发、引导。课堂上,老师既要把学生看作一个知识的学习者,更要把学生看作一个有丰富内心世界、有独立人格尊严和巨大生命潜能的生命体,尊重他们,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学生思考的成熟与否,观点的幼稚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学生都能主动地参与并表达自己的观点。所以,确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的生命潜能和创造精神在丰富多彩的自主活动中得以充分释放,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是激活学生思维,形成良好教学效果的关键。 4.创设崭新的教学情境 4.1学生研讨式。对话教学是目前比较先进的一种教学理念,它提倡建立自由、开放的心理场境,体现民主、平等、自由、开放、沟通、合作等特征,培养学生主动积极的意识和自由开放的个性,力求创设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充分参与的课堂教学情境。建立和谐氛围,是创设充分参与的课堂教学情境的前提。现代教学理论认为,课堂教学除知识对流的主线外,还有一条情感对流的主线。民主、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是愉悦、和谐的课堂环境形成的基础。在这样的情境下,教师不轻易指责或批评学生,常给学生以鼓励和支持,使学生心情舒畅、兴趣盎然、无拘无束地参与教学活动,为学生的学习创设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 例如,在欣赏金庸小说时,设定的情景是"金庸小说研讨会",同学们坐成圆桌式,畅所欲言,教师不加任何评论,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同学们在谈到金庸小说中的"大侠"时,有的认为是郭靖,因为他"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有的认为是令狐�_,因为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的则认为是萧峰,因为他为了和平,为了阻止大宋与契丹两国交兵而不惜牺牲性命。在谈到谁的武功最高时,有的学生说是韦小宝,因为他的逃跑功最厉害(不时引起哄堂大笑)。实践证明:给学生创设成功的机会,体验成功的愉悦.能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使之满腔热情地投人学习。 4.2师生互动式。在对话教学中,教师的权威性被消解了。教师虽然还要控制整个教学过程,但他不再是课堂教学的中心了。在传统的教学中,一直存在着"以教师为中心"的倾向,教师要求学生必须听话,并把听话与否作为判断学生好坏的标准。而对话教学则要求教育者首先是一个好的引导者,即引导学生表达出自己所想表达的东西。教师作为引导者,既要保持一定的权威性,又要以一种伙伴的姿态介入学生之中,做到既外在于学生,又与学生同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公布自己的阅读成果,以便与学生平等交流。在对话过程中,学生的思维是活跃的,很多见解是独到的。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阐发自己的观点,形成对话能力,身临其境,身心俱动至教学中,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学生自学能力的形成。长期下去,我相信:情境教学的优势一定会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从而在语文教学,尤其在文学鉴赏教学中得到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应用。 参考文献: [1]邹群.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中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5 [2]代景民.阅读期待和有效阅读教学[D].华东师范大学.2006 猜你喜欢: 1. 文学鉴赏论文 2. 浅谈文学鉴赏论文范文 3. 文学欣赏论文硕士范文 4. 古典文学论文精选范文 5. 文学学术论文范文参考 6. 文学学术论文范文2000字

中国是一个古代文学发展相当兴盛的国度,对于古代文学的探索从未停止过。我国对于古代文学的重视程度,造就了古代文学教学的高要求,不仅仅要求学生们能够掌握到足够的古代文学知识,还要有足够的文学素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孔子在《为政》一书中曾这样说过“:吾十有五而有志于学,三十而立。”这句话也充分讲述了他培养的学生所具备的素质。

关键词:古代文学;教育思想

一、温故而知新

在孔子的名言中,我想大家都应该对“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很熟悉,对于孔子这句话的理解可以分为几个层面来分析和理解,首先,温故而知新中的“故”通“古”,也就是暗指过去的政治、历史、文化知识等;“新”也就是指今,通俗地讲就是指现代社会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孔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想让他的学生不仅要掌握过去的文化知识,更要了解当时社会的文化知识,这种文化要求来自各个方面。孔子在《季氏》中还提到了九思。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君子有九种考虑:看的时候,考虑看明白了没有;听的时候,考虑听更清楚了没有;脸上的颜色,考虑温和么;容貌态度,考虑庄矜么;说得言语,考虑忠诚老实么;对待工作考虑严肃认真么;遇到疑问;考虑怎样向大家请教;将发怒了,考虑有什么后果;看见可得的,考虑我是否应该得到。孔子主张他的学生们要善于创新。创新就是做别人所没有做的,想别人所没有想的。孔子曾非常谦虚地说自己无所作为,但实际上他对我国的贡献是非常大的,他编写的《诗经》、《尚书》、《礼记》、《周易》、《乐经》和《春秋》,都是非常宝贵的著作,为我国的古代文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学而优则仕

孔子一直认为学习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他的这种观点也在《子路》中这样写道:“一言可以兴邦。”他曾在《阳货》中这样写道“: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句话也就是说言为心声,知言才能知人心。这些都充分地说出了学习的重要性,孔子编制的六经适合所有的人群,在六经中他教人们去学习,教人们如何能够更好地去发现与思考,教导人们要学会孝顺父母,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充分地去思考,去领悟其中的真理。为当时的朝廷培养出了大量的人才。那么对于孔子的培养目标,我认为可以分为三点来进行阐述和理解。

(一)孔子倡导言语上的温文尔雅

孔子的这种观点在《左传》中也进行了特别概括“: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这句话的意思是,言语如果没有文采,那么它就流传不远。这也就充分表明讲话要有所讲究,要讲究方法。他还曾在《颜渊》中这样说过:“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文采和内容同样重要,这就好比豹子和狗羊去掉了身上的花纹和色彩之后的毛,这两类皮革的价值就发生了变化。这些语句都证明了一点,孔子在教育弟子,要求他们在说话的时候要讲究方法,讲究文雅。在《论语》的书中充分地体现出了孔子与弟子们之间的对话,这些对话表现为各种形式,哪怕人物的形态也表现得极为生动形象,也正说明孔子要求其弟子在讲话的时候要讲究艺术、发挥文采。

(二)孔子倡导诚信

在《宪问》一书中,孔子曾这样说过“: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未必有德。”从这句话中也充分地说出了言和德之间的重要关系。孔子一生一直在倡导“仁”、“礼”,这也是孔子一直以来的主张和他所倡导的精神所在。在一整部《论语》中,涉及到“仁”字的就有58章,其中“仁”字就有百余处,从这些数量上也可以看出孔子对“仁”极其重视。这也道出了孔子在教育思想中所要达到的目标,即“仁”,要让更多的人去体会到“仁”的来之不易和其重要性。

(三)孔子倡导德才兼备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是孔子道德教育思想中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愤”则启,“悱”则发。朱熹曰“: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之开意“;发”,未达其辞。孔子曾在《子张》中这样说过:“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由于孔子一心想要从政,所以他就大力倡导他的弟子们在学成之后要从政。这句话也就是说,做了官的人,除了尽力干好本职的工作外,还须不断地学习,没有做官的人,首先要进行学习,在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之后再做官。这句话也道出了孔子所倡导的学习和仕途是分不开的思想。

三、孔子倡导循循善诱

孔子是我国最具划时代意义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提倡在教育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每个人的优势和劣势,再去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从循循善诱这种观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因材施教

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对不同情况的弟子施以不同的教育方法。孔子曾在《雍也》一书中这样说:“中人以上,可以悟商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句话是说具有中等以上水平的人,给他讲授高深的知识;水平不及中等的人,就不要把难于理解的知识传授给他。

(二)兴趣先行

孔子在《为政》一书中曾这样说过“:吾十有五而有志于学,三十而立。”这句话也充分讲述了他培养的学生所具备的素质。我们可以从这句话中感受到,孔子强调学生必须有远大的志向和崇高的理想。所以他也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说:知道的人赶不上喜好的人,喜好的人追赶不上乐于实行的人。孔子通过对他的弟子们灌输这样的思想,促进他的学生们能够真正意义上地树立人生的远大目标,努力培养自己学习知识的强烈兴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中去。

(三)多听多看

《雍也》:“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要多听,有怀疑的地方不轻易下判断;要存疑,把有疑问的地方谨慎地说出来,这样就能少犯错误;要多看,有危险的事情要回避,有把握的事情就去做,这样就不会后悔。多闻多见,是把话说好、把事做好的一条基本途径。在《论语》一书中,也曾反复地提到过这些道理,也充分地说明了其中所蕴含道理的重要性和哲理性。我自小对古典文学很挚爱,十年的寒窗苦读,古代文学的博大精深也再一次呈现在了我们莘莘学子的面前,但我仍感觉只是学了点皮毛,可否建议我们的教学多从古代文学中吸收蕴含在其中的教育思想,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并积极将其投入教学实践中来,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学生自身的修养,同时也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的文史关系──史传文学概论李少雍文学遗产1996-03-2031

2、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乔以钢天津社会科学1988-03-0130

摘要:每一次实践教学完成之后,要进行总结和反思,要看实践目的、教学目的是否完全实现,要看各个环节是否顺利,有无值得改进的地方,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实践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实践的水平,从而提高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古代文学;实践

宋代的朱熹说:“大抵学问只有两途,致知力行而已。”(《答吕子约》)清代的王夫之也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尚书引义》)意思就是“离开行必然不能获得真知。”“知”是“行”的结果,对“行”具有指导作用,但必须回到“行”中才能得到检验和提高,“行”是“知”的源泉,“知”“行”合一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古代文学教学之所以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就是没有做到“知”“行”合一,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本表现就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教书轻育人,学生的发展与所学内容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近些年来,尽管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开始普遍重视实践教学,强调教学的实践性,对于技能性、技术性课程而言,实践教学不在话下,但是像古代文学这样的人文类课程如何开展实践教学,充分发挥课程的实践性,论者大多语与不详。要使古代文学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比较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对古代文学教学起到促进作用,还必须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实践环节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考察古代文学的教学目的以及古代文学课程实践的情况,古代文学教学主要有观察实践、阅读实践、赏析实践、表达实践、教学实践以及人文实践等六大环节。这些环节的共同特点都是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古代文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是观察实践。观察是人类最为基础的学习方式,那些具有突出才能的人都是观察能力特别强的人。高职院校古代文学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就是要善于观察,向他人学习。

古代文学的观察实践主要有以下一些:一是教师课堂上的授课,这种授课具有榜样示范作用,如何学习古代文学,怎样分析作家作品,如何将思维的成果用语言表达出来等等,如果是学习的有心人,完全可以从教师的言行当中受到很大的教育;二是聆听讲座,无论是本系教师、本校教师还是外校专家的讲座,必定是讲者关于某个主题的研究或者整理的成果,不仅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讲者的学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窥见讲者的研究方法、表达方式、分析方法等等,不清楚的地方还能与讲者面对面近距离地对话与交流;三是影视观摩,这里观摩的影视都是由古代文学作品改编而来的。影视最大的特点是可视性、形象性,可以让学生短时间内形象地接触到部分古代文学作品,但是影视本身已经包含了编剧、导演的理解,学生在观摩时更多的也是在接受一种现成的结论,不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四是教学观摩,教学观摩既可以是把中小学教师请到高校做古代文学作品教学公开课,也可以是学生到中小学去具体观摩教师的古代文学作品教学,主要是观察教师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如何启发学生思考,如何处理教学突发事件,如何有效使用教学语言等等。无论何种观察实践,教师事先都要教会学生观察的方法,讲清观察的角度,怎样得出观察的结论,如何利用观察的结果等等。第二是阅读实践。阅读是古代文学学习的重要方式,如果连作品内容都不甚了了,那么古代文学教学在大多数情况下肯定都是在做无用功,更不要说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了。阅读是古代汉语所学内容的实践,也是自己多年所学习的阅读方法的实践。

就古代文学而言,阅读实践一般有三个层次:一是浅层阅读,追求读通、读懂,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的意思要弄清楚,整个作品是什么意思,表达的是什么主题,使用的是什么表达方式要大致知道;二是中层阅读,追求对作品反复阅读,“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要引导学生读“情”悟“理”,“涵咏体会”,体验感悟作者的思想情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获得情感上的升华;三是深层阅读,是在对作品深入理解的基础上,进入“化”的境界,获得思想智慧的启迪,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感染,得到语言表达方法、写作技巧等方面的借鉴,成为自身文学素质的组成部分。对于经典作品,不仅能够达到读懂、理解,更重要地是要能够背诵,做到张口即诵。第三是赏析实践,主要就是鉴赏分析,鉴赏是一种审美活动,是对文艺理论的具体运用。古代文学中优秀作品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对作品的鉴赏就是要发现和甄别古代文学作品所表现的思想美、情操美、人格美、语言美、艺术美等,而这些美存在于栩栩如生的形象、情景交融的意境、健康向上的情趣、优美动人的形式之中[1]。通过对古代文学作品的鉴赏,帮助学生逐步掌握文学作品的鉴赏方法,建立真善美和假丑恶的识别标准,引领学生去发现美、表现美和创造美。分析和鉴赏密不可分,鉴赏的过程也是分析的过程,赏析实践不仅要对作品本省进行鉴赏,还要联系作品出现的年代与作者的身世背景、创作理想和创作风格对其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进一步的欣赏美文,陶冶性情,抚慰心灵,善待人生。第四是表达实践。观察、阅读是信息的输入过程,表达是信息的输出过程。表达实践分为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实践。口头表达实践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故事复述、师生问答、课堂讨论、专题辩论、读书报告会等。

故事复述主要是培养学生抓住故事要点的能力和学生当众说话的能力,这种实践形式在教学中应用时间长(小学已经开始),在大学教学中不常用。师生问答是最为基本的口头表达实践,针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要能正确回答,或者给出合乎情理地分析,再进一步,学生能够在师生问答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并且在教师的帮助下主动寻求问题的答案;课堂讨论一般都是分小组进行,有两种形式:临时小组讨论和正式小组讨论,临时小组讨论就是根据教师或学生提出的问题,临时把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然后每小组推荐代表报告讨论结果;而正式小组讨论是事先就布置讨论的问题,划分好学生小组,由小组推选出小组长,在小组长的组织下进行资料查阅,课下组织讨论,上课由小组代表报告讨论结果。专题辩论主要根据教学需要设定,先根据辩题把全班分成正反双方,由学生自己准备材料,推选主持人一名,推荐正反辩手各四名,按辩论赛的组织程序组织辩论,组织专题辩论可以引导学生查找资料,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灵敏性和团结协作意识。读书报告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定向读书报告会,由教师事先公布阅读篇目,规定好时间,由学生向全班汇报读书心得;一种是非定向读书报告会,由学生自行确定阅读篇目,并在约定的时间向全班汇报读书心得。这两种读书报告会的参与人员最为广泛,报告人既可以事先确定,也可以临时确定。书面表达实践有两种类型:一是研究论文,包括专题论文、学期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二是创作尝试,包括诗词创作尝试,小说创作尝试,剧本创作尝试。

专题小论文一般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来安排,如讲《三国演义》,要求学生写统计报告:第一,统计曹操的笑、刘备的哭,写出具体回目、事件过程;第二,叙述西蜀“五虎上将”的一生事迹,写出具体回目、主要事件;第三,统计三国主要战事的谋略、得失关键。第五是教学实践,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语文教育专业培养的基本目标是基础教育所需要的教育者,教学能力就是合格师范生必备的能力,教学实践是一种综合实践,它基本上可以包括以上所有的实践。教学实践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试讲;二是试教;三是实习。试讲中,学生面对的是自己大学的老师和同学,这种教学带有模拟性质,主要是实战前的演练,其目的是让老师和同学帮助即将实习的学生在出校门前进一步地查漏补缺。试教就是尝试教学,是在真实教学环境中的教学尝试。实习生到了实习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跟班听课,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就需要走上讲台,在真实的教育环境中将自己所有学习和掌握的古代文学的教学技能技巧进行展示和练习。实习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实习生经过指导老师的引领,慢慢地自己逐渐熟悉了各种技能技巧,而且开始得心应手地加以应用。第六是人文素质实践。人文素质的核心是思想道德素质、情感素质、心理素质。古代文学作品中丰富的人文素质因素,我们通过阅读实践、赏析实践,已经能够与正确地理解这些素质,并且能够对这些素质进行恰当的分析,也能把这些素质正确地表达出来。但是,即使学生在这个层面上能够做到尽善尽美,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人文素质没有与学生本人发生联系,没有对学生有所影响。

思想道德素质要求我们讲文明、讲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情感素质要求我们心中有爱,爱国家、爱人民、爱家人、爱环境,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心理素质要求我们积极进取、珍惜时间、善于计划和安排人生,正确地面对人生不利的局面和人生逆境,知足常乐,时刻保持健康和快乐的心态。这些都不应该停留在口头上,而是体现在人们的为人处世的具体细节之中。其实,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我们都身处人文素质的实践活动当中,关键是要将相关的古代文学课程内容的学习与学习者本人以及当下的社会语境结合起来,感同身受,不断地从古代文学作品中汲取营养,切实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以上这些实践是古代文学教学的主要实践环节,在这些实践活动中,学生可以“直观接触、现场感悟、开展表述,培养学生运用课堂上所学的文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让学生自己动手尝试理论分析与作品鉴赏的互动。”

而且这些实践活动大多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法截然分开的,我们这里将其分开,纯粹是为了表述的方便。古代文学教学在开展这些实践活动的时候一是要考虑实践的整体性,要做到通盘考虑,合理安排,比如各个实践环节开展的形式、开展的次数都要考虑进来;二是要注意实践的层次性,这是由不同层次的学生决定的,要注意因材施教,不同水平的学生安排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所进步,有所发展;三是每一次实践教学完成之后,要进行总结和反思,要看实践目的、教学目的是否完全实现,要看各个环节是否顺利,有无值得改进的地方,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实践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实践的水平,从而提高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生命之喻──论中国古代关于文学艺术人化的批评吴承学文学评论1994-01-1543

著作权的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关键词:著作权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指作者基于对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以及其他法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外国人的作品,均可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受我国法律保护。同时,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就计算机软件、各类作品、著作权合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二)、著作权的分类: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二、保护著作权的原因(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开展著作权法律保护,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了《著作权法》,就为我国同外国签订有关著作权保护双边协议或参加国际版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总之,实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对于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和传播,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一)、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二)侵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4、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5、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三)侵害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1、擅自使用;2、擅自复制;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制作、转播;5、未按规定付酬。

试论著作权的继承杨唐勇(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系,广东 广州 510830)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08(2007)0420著作权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近代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历史不很悠久。当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著作权继承也逐渐在各国法律中确立下来了,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许多特殊之处,因而,对有关著作权继承问题的探讨也就显得很有意义。本文试图对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特殊性、法律的适用以及实践中具体操作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一、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著作权的继承是指根据著作权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其它继承方式,在著作权人死亡时,将其所有的著作权移转给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法律制度。从各国的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来看,著作权通常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其中,前者与著作权人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对于后者,由于这种财产权利与人身可以分离,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各国通常在其著作权法和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在本文论述的著作权继承的法律关系中,仅仅指著作财产权继承这部分内容,而不含著作人身权这部分内容。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建立了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都承认著作权的继承制度,并在著作权法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著作权成为继承的客体,其理论基础何在呢?首先,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从著作权客体来看,它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具体形式体现出来的创造性的智力创作成果,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作者智力创造性劳动的结晶。由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付出的劳动通常都不是一般的简单劳动,而是能创造出较高价值的复杂劳动,这些劳动创造的价值均凝聚在作品之中。因此,作品是一种凝聚了一般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必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可以在市场上交换、转让,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都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无形商品。其次,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著作财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与其主体相分离,从而可以转让。对此,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世界各国有关著作财产权转移的立法理论。各国对著作财产权的转移存在着不同的立法理论。大多数国家采纳著作权“二元论”的观点,主张将著作权分成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彼此相互独立,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从而可以被继承。也有一部分国家采纳著作权“一元论”的观点。例如在德国,该国著作权法学者认为著作权是由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构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必然涉及著作人身权的转让,由于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因而著作权也就无法转让。该理论有碍于版权贸易的发展,于是,学者们又设计了一种“创设转移”或“创设继受”的理论,从而使得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最终也可以被继承。可见,无论是采用“二元论”理论的国家还是采用“一元论”理论的国家,其著作权立法或继承立法都普遍承认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继承的客体。[2]著作权的财产属性以及它具有的可转让性特点,决定了它可以成为继承的客体。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继承的客体也就是遗产,判断某一客体能否成为继承客体,关键是看它是否符合遗产通常必须具备的如下特征:第一,遗产是公民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财产性。第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第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并且是依法能移转给他人所有的财产,具有个人专属性和可流转性。第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从我们前述分析中知道,著作权的客体符合了遗产必须具备的特征要求,因而,在遗产的具体范围上,各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通常都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规定为属于遗产的范围,能够成为继承的客体。我国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继承立法和著作权立法的经验,在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立法过程中,均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于公民死亡时由其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也审结了许多涉及著作权继承纠纷的案件。例如,冯雏音等八人诉江苏三毛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3]裴立、刘蔷诉山东景阳岗酒厂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4]……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法院均肯定了作者的继承人依法享有被继承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对著作人身权,继承人只能给予保护,而没有继承权。二、著作权继承的特殊性分析(一)著作权主体的特殊性著作权的主体是广泛的,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和其它组织,甚至可能是国家(例如我国)。但是,能作为遗产成为继承客体的著作权,其主体只能为自然人,这是由继承法律关系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继承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发生于自然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承受关系。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为著作权人,发生变更、解散、撤消或终止法律关系时,其著作财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但这不是继承。因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能成为被继承人,因而不产生继承法律关系。只有自然人死亡时,其著作权才能成为该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此可见,著作权的可继承性仅限于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5](二)继承期限的特殊性作为继承客体的著作财产权,各国著作权法普遍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了有效保护期,该著作财产权就终止,这种智力成果也就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保护期通常包括著作权人的生存期间和死后一定期间。目前,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和国际著作权立法中,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25年,如波兰;也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75年的,如德国;还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80年的,如西班牙;甚至还有长达99年的,如科特迪瓦;但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为50年。这决定了继承人所继承的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也有期限限制,只能限定在著作权人死亡后有效的保护期内。(三)继承数额的不完全确定性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物质财富,必须经过物化过程才能产生一定的物质财富,通常要通过对作品的使用才可实现其价值。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作品,从而可获得稿酬;也可以是许可他人以复制、发行、翻译、改编、网上传播等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从而获得报酬;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还将会不断出现,这都可能给著作权人带来财产利益。因此,著作财产权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无法完全确定的。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其著作财产权,他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使用该作品,从而获得报酬。甚至将来出现新的作品使用方式,该继承人也可使用,只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就可以取得收益。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深及作者死后的几十年,这就使得被继承人生前拥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不能完全确定的,因此,继承人所继承的著作权在继承数额上具有不完全确定性。三、著作权继承的法律适用与继承方式各国著作权法或继承法都有关于著作权继承的规定。由于著作权继承与有形财产权继承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著作权继承当然也可以适用各国继承法中关于继承的原则规定。[6]不过,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并没有简单地援引其他单行法或民法一般原则来处理著作权继承问题,而是在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继承作出专门的、具体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在著作权法中特别指出民法中关于继承的某些一般性原则,不能适用于著作权继承。在这一类著作权法中较典型的,恰恰是在民法典中对继承的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国和德国。[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为复数时,通常要进行遗产分割,最终使每一个继承人得到自己的遗产份额,由其单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由于著作财产权与物的所有权不同,因而其分割的方法也有区别。一部著作、一幅画的著作权是不可能像粮食、布匹等物品那样按继承人数分成相等的若干份。因为著作权是无形的,对著作权载体的分割不等于对著作权的分割。如果将一幅画的载体分割成若干块,不仅不能分得这幅画的著作财产权,而且会毁了这副画的载体,也会毁了这副画的著作财产权。因为它再也不能以这幅画的价值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了。[7]因此,在著作权分割过程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取得实际财产利益的那部分,通常要等到实际财产利益实现时,其继承人才可以通过分割而实际获得。对处于这种状态的著作财产权,共同继承人应该保持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但是,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将它折作价款归其中一人所有,而由他向其他共同继承人支付相当于他人继承时应分得的同等份额的价值以补偿其损失,从而分割遗产。继承人还可以通过向第三人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并获得价款的方式,从而进行实际分割。当然,这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著作财产权的办法,若发生继承人中有人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等特殊情况时,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区别对待。此外,由于著作财产权价值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继承人可结合著作财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参考文献:[1]王利民主编,《知识产权法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05页。[2]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2页。[3]唐德华主编,《知识产权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154页。作者简介:杨唐勇,男,江西泰和县人,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论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摘要】<正>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学位论文与著作

对于很多有评职称需求的朋友而言,势必会做的两件事就是发论文和出版专著。论文比较常见,很多朋友在研究生再读期间都发过,如果评职称对发论文有要求,大部分朋友都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但是对于专著,很多朋友可能并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专著是什么?和论文有什么区别?字面意思展开来讲,专著就是学术著作,它是由学术研究者编写,要求必须有创新性,面向的读者是国内外的科研人员。如果对照论文的定义来看,其实我们不难发现,学术专著其实可以视为论文的加强版,二者主要就是在篇幅上有比较大的区别,学术专著一般较长,论文则相对较短。在评职称中,专著的作用是什么?和论文又有怎么样的区别?一般而言,一篇论文大部分情况下是加5-10分,想要加到10分其实比较难。但是学术专著不同,一本学术专著一般能加10-20分,所以一本学术专著能顶得上几篇论文。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专著都能加分。一般需要同时满足篇幅必须够、最好是独著以及在评职称周期之内出版这三个条件,所以出版专著也需要特别注意。

从表面上看,没多大区别.尤其是医学方面的期刊,这两者连编辑都很难区分清楚. “论著”指的是“议论性著作”(《辞海))“带有研究性著作”(《汉语大词典扔;“论议和 著述,后来对议论性著作也称论著”(《辞源扔。而对“论文”的解释则是“讨论、研究某种问题的 文章,’(《汉语大词典》;“学术论文是较为系统地和专门讨论、研究某些学问的文章”(((写作教 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科学论文应该论述一些重要的实验性的理论性的或观测性 的新知识,或者一些已知原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进展情况”(((怎样写作科学论文)),美M·奥康纳 等著)。从以上这些对“论著”发表的学术论文冠以“论 著”或以“论著”栏目形式发表,显然有悖于“论著”的定义。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仅见到“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 写格式”(见国际UDC001 " 81 GB7713 87),未查到期刊“论著”的编写格式,根据国家新闻出版 署(新出音[ 1999] 17号)《关于印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的通 知》,将学术期刊文章分为“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实用性技术成果报告,业务指导与技术 管理性文章,一般动态性信息,文件、资料”。将参考文献类型分为“专著、论文集报纸文章、期 刊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标准、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对学术论文的定义是:“学 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 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学术论文应提供新 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 的工作。”诚然,学术论文的内涵质量确有高低之别,但学术论文并非一定冠以“论著”之名才能 体现其真实的学术内涵。尚目_,论著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还掺杂着编辑的人为因素,难免使有 些论著名不符实。 我们意为,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将期刊学术论文再细分为论著和论文似无必要。倘若创造 性地细分,理应有相应的客观依据和科学划分标准。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学位论文属于文字作品,其著作权属于作者本身。

就是学位论文,符号是〔D〕

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

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与归属 发表日期:2006-4-17 15:22:14 1、取得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方式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实行登记制度的国家,学位论文享有版权需以登记为前提,如果不进行版权登记,是不可能享有版权的。这些国家即使是已经公开出版的作品,也必须进行版权登记,不登记作品不享有版权。我国实行版权自动保护原则,学位论文一经完成,即享有完全的版权。并不以是否出版、发行、固化、登记为版权之成立要件。2、归属从目前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成果的共识看,学位论文的“作者”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了,换而言之,在学位论文上署名的就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但对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争议较大。国内部分高校和有权授予学位的机构在解决学位论文版权问题时,常直接在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条例中直接规定了学位论文的归属。例如北京某高校规定:“研究生学习期间凡教学计划内安排的研究课题(如学位论文、课程专题等)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科技活动所取得的一切研究成果为学校职务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研究课题虽属研究生自选,但利用学校的条件(如名义、指导、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研究成果,也属学校职务成果。学校职务成果属清华大学所有,未经学校审核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或做其他处理,这一办法同样适用于本科生。” 学校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显然是将著作权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做了过分有益于学校的扩大解释,是有悖于法的公平与正义精神的。据了解该校很多学生在入学之初就签署了遵守知识产权规定的保证书,如果不能用“失学的胁迫”去解释学生签订合同的情形,就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学生在法律方面的无知,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将自己的利益出卖了。令人意味深长的是,无论伯尔尼公约及世界版权公约,还是Trips,都几乎毫无例外对学位论文的版权问题做出了“回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无非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完全的版权;二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学位论文的署名权,学校享有学位论文版权的其它权利;三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版权,但学校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后两种情况是在学位论文被视为职务作品的情况下,才得出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学位论文认定为职务作品是非常牵强的。按照法理学者的观点,学生就读期间和学校所形成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合同关系,那就是学生支付学费而学校要提供教育。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所提供的必要的物质是为了完成“教育”这个特定的合同义务。毕业生撰写学位论文是为了“自己”获得专业学位,而不能认定为是为了完成学校所交给的“任务”。如果说写作学位论文也算完成任务的话,那也是毕业生自己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因为只有完成了得到学校认可的学位论文,才能取得学位。一言以蔽之,学位论文的版权应毫无异义的属于作者本人所有,即使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仅是学校大项目中的一个部分,他仍应该就他所负责的部分享有完全的版权。如果学校在相关学位论文的研究上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学校可要求享有该作品的优先使用权或者免费使用。国内很多高校目前的做法已经证明了笔者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如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在毕业生离校前要求毕业生对自己的学位论文出示“独创性声明”或“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这事实上等于已经承认了学位论文的版权由作者享有。

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学术著作是论文吗

问题一:什么是学术专著,什么是学术论文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 学术论文的分类 依据撰写者的不同情况、不同要求或社会需要,以及论文载体,学术论文可以分为: 投稿论文 研究人员写给学术期刊、杂志或学术出版社要求发表的文章。 命题论文 上级领导部门根据社会的需要提交给科研人员的研究项目文章,或者由指导教师提交给研究生、大学生的研究课题文章。 毕业论文 一般指由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本科生)撰写的论文。 学位论文 一般指由要求授予学位的人(硕士或博士)撰写的论文。 后两类可以说主要是指高等院校不同层次的学生所撰写的论文。 计算机软件论文 以上分类主要是根据以纸质为载体的论文。根据学术论文的载体,还有计算机磁盘存储格式的论文,可提交电子期刊(章丘马浩书法工作室) 出版,如《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网络版) 。这类论文包括一般图文式的论文外,还有计算机软件论文(储量较多的叫计算机软件著作)。目前,许多报纸、杂志都在向电子版过渡,今后,虽然电子版不能取代纸质版载体,但它将成为报刊杂志的主要载体。 问题二:什么是专著? 专门著作。对某一学科或某一专门课题进行全面系统论述的著作。一般是对特定问题进行详细、系统考察或研究的结果。 专著通常是作者阐述其“一家之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认识,而较少单纯陈述众家之说;专著的篇幅一般比较长,因此能围绕较大的复杂性问题作深入细致地探讨和全面论述,具有内容广博、论述系统、观点成熟等特点,一般是重要科学研究成果的体现,具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专著出版前,作者的研究成果往往先以论文的形式出现,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并展开阐述,从而形成专著。专著通常都附有参考文献和引文注释,包含丰富的书目信息。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当然,照我们现在的理解,学术专著的字数可能还要更多些。 编撰学术专著比发表单篇论文更具学术价值。因此,在评定职称时能够获得更多的加分和认可。梗 专著不一定是书,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只要是独自创作的都算专著。 问题三:学术专著和专著的区别 专著概述: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当然,照我们现在的理解,学术专著的字数可能还要更多些。 编撰学术专著比发表单篇论文更具学术价值。因此,在评定职称时能够获得更多的加分和认可。详情请参阅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中心。 学术论文,学术通常是指专深而系统的学问,而论文则是指研究、讨论问题的文章。因此,所谓学术论文就是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从这一意义上理解,学术论文一般也可以称为科学论文。 在理解学术论文的时候,我们还必须把握下面两层含义: 其一,学术论文的范围限制在科学研究领域,非此领域的文章,不能算学术论文,如新闻报道、报告文李、散文和杂文等就不能算学术论文。 其二,我们说学术论文限制在学术领域,但并非说,科学领域的所有的文章都是学术论文,而只有表达科学研究新成果的文章才是学术论文。照这样理解,科幻和科普作品就应被排除于学术论文之外了。 从上述两点来看,我们可以说,科学论文的灵魂必须是科学研究的成果。 科学领域通常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前者包括理、工专业,有物理、化学、生物、天文等学科;后者则包括文、史、哲、经等。我们美术教育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编著 一种著作方式,基本上属于编写,但有独自见解的陈述,或补充有部分个人研究、发现的成果。凡无独特见解陈述的书稿,不应判定为编著。(出自经济日报出版社柳建明主编的《舆论学达辞典》727页)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产生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就可以视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适量的引文,但必须指明出处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教材是由三个基本要素,即信息、符号、媒介构成,用于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和思想的材料。 教材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材指课堂上和课堂外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所有教学材料,比如,课本、练习册、活动册、故事书、补充练习、辅导资料、自学手册、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光盘、复印材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节目、幻灯片、照片、卡片、教学实物等等。教师自己编写或设计的材料也可称之为教学材料。另外,计算机网络上使用的学习材料也是教学材料。总之,广义的教材不一定是装订成册或正式出版的书本。凡是有利于学习者增长知识或发展技能的材料都可称之为教材 狭义的教材就是教科书。教科书是一个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从目前来看,教科书除了学生用书以外,几乎无一例外地配有教师用书,很多还配有练习册、活动册以及配套读物、挂图、卡片、音像带等。 编书可以是自己或多人的作品或别人的作品编辑成书。 对于专著、学术专著和个人学术专著那就更有区别了,专著的范围包含学术专著,也就是学术专著是专著中的一种,同时个人学术专著有是学术专著中的一种。 问题四:请问教材与学术著作的区别 问题五:什么是学术专著?专著有什么特点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 专著有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一定要本人亲自撰写; 第二,是新的学术研究成果,是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问题六:学术专著的定义是什么? 20分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当然,照我们现在的理解,学术专著的字数可能还要更多些。 什么是学术论文 学术通常是指专深而系统的学问,而论文则是指研究、讨论问题的文章。因此,所谓学术论文就是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从这一意义上理解,学术论文一般也可以称为科学论文。 在理解学术论文的时候,我们还必须把握下面两层含义: 其一,学术论文的范围限制在科学研究领域,非此领域的文章,不能算学术论文,如新闻报道、报告文李、散文和杂文等就不能算学术论文。 其二,我们说学术论文限制在学术领域,但并非说,科学领域的所有的文章都是学术论文,而只有表达科学研究新成果的文章才是学术论文。照这样理解,科幻和科普作品就应被排除于学术论文之外了。 从上述两点来看,我们可以说,科学论文的灵魂必须是科学研究的成果。 科学领域通常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前者包括理、工专业,有物理、化学、生物、天文等学科;后者则包括文、史、哲、经等。我们美术教育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二、学术论文的分类 依据撰写者的不同情况、不同要求或社会需要,学术论文可以分为: 1.投稿论文――研究人员写给学术期刊、杂志或学术出版社要求发表的文章。 2.命题论文――上级领导部门根据社会的.需要提交给科研人员的研究项目文章,或者由指导教师提交给研究生、大学生的研究课题文章。 3.毕业论文――是由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撰写的。 4.学位论文――是由要求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 后两类可以说主要是不同层次的高等院校的学生所撰写的论文。 问题七:沈从文的学术著作是什么 沈从文的物质文化史著作有《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战国漆器》、《从文赏玉》等 问题八:怎么区别一本书是学术著作还是普及型读物? 100分 如果很严谨,引用很多资料,晦涩难懂 专业,那就是学术著作. 如果读起来简单易懂 介绍的是基础 那就是普及型

学术专著是指作者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内外公认。

编著包括基础论著、技术理论、应用著作。

基础论著是指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新成就,经过分析整理撰写成的系统性的基础性理论著作,有创见,有新体系、新观点或新方法。

技术理论著作是指作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理论著作。

应用著作是指作者总结社会实践中的社会科学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社会科学的理论著作。

科普图书类是指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科学普及读物,其特点应为:科学性强,思想性强,普及面广,有相当大的发行量。

拓展资料:

当然,照我们现在的理解,学术专著的字数可能还要更多些。 编撰学术专著比发表单篇论文更具学术价值。因此,在评定职称时能够获得更多的加分和认可。详情请参阅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中心。

学术论文,学术通常是指专深而系统的学问,而论文则是指研究、讨论问题的文章。因此,所谓学术论文就是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从这一意义上理解,学术论文一般也可以称为科学论文。

在理解学术论文的时候,我们还必须把握下面两层含义:

其一,学术论文的范围限制在科学研究领域,非此领域的文章,不能算学术论文,如新闻报道、报告文李、散文和杂文等就不能算学术论文。

其二,我们说学术论文限制在学术领域,但并非说,科学领域的所有的文章都是学术论文,而只有表达科学研究新成果的文章才是学术论文。照这样理解,科幻和科普作品就应被排除于学术论文之外了。

从上述两点来看,我们可以说,科学论文的灵魂必须是科学研究的成果。

科学领域通常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前者包括理、工专业,有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和计算机等学科;后者则包括文、史、哲、经等。我们美术教育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专著的字数要求比较多,要求在几万字以上。如果是用来评职称的话,至少要在8万字以上,有的甚至要求在10万字以上。但是论文就不一样了,论文只要求五六千字就可以发表了。如果是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论文字数可能会长一些。如果达到一定标准,比如说到四五万字以上,是可以考虑作为专著来出版的。我之前在黑马专著网出过专著,上面的文章说得比较明白。满意的话,求给大大的赞。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的分类依据撰写者的不同情况、不同要求或社会需要,以及论文载体,学术论文可以分为:投稿论文研究人员写给学术期刊、杂志或学术出版社要求发表的文章。命题论文上级领导部门根据社会的需要提交给科研人员的研究项目文章,或者由指导教师提交给研究生、大学生的研究课题文章。毕业论文一般指由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本科生)撰写的论文。学位论文一般指由要求授予学位的人(硕士或博士)撰写的论文。后两类可以说主要是指高等院校不同层次的学生所撰写的论文。计算机软件论文以上分类主要是根据以纸质为载体的论文。根据学术论文的载体,还有计算机磁盘存储格式的论文,可提交电子期刊(章丘马浩书法工作室) 出版,如《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网络版) 。这类论文包括一般图文式的论文外,还有计算机软件论文(储量较多的叫计算机软件著作)。目前,许多报纸、杂志都在向电子版过渡,今后,虽然电子版不能取代纸质版载体,但它将成为报刊杂志的主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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