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科举制的技术、制度与政治哲学涵义——兼论科举制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根本差异一、从技术层面看科举:一部有效而稳定的文官机器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政坛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竞争”无论是与我国古代的世卿世禄、察举征辟,还是与外国古代的贵族制、军功制与“奴官”(如近东的所谓马木路克制)制相比,都要合理得多。而科举废除后,我国军阀时代与后来的官制也未见得优于、甚至常常是劣于科举。另一方面现代文官制中的考试制度却有许多类似科举的程式。因此为科举制“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当然,对照现代文官制的实践,要挑科举制的毛病也是轻而易举的。诸如考试内容的陈腐、参考资格与考试规则等方面用现代眼光看也并非绝对公平。而当时的官吏铨选中除考试外也还存在着其他非竞争性因素,如世袭、恩荫、荐举、捐官、特授、奴官(太监外任或清时满洲包衣外任之类)等等。但是如果不以现代文明标准苛求前人,则应当说在前近代世界上的确难以找到一种政治人材选拔方式其“公正”性与效率能超过我国科举制度的成熟期。而且成熟期科举制度在严肃科场纪律、实行规范竞争方面的确是我们现行的考试制度所不能及、更是“察举征辟”色彩浓厚、身份与“关系”背景强烈的我国现行干部制度应当借鉴的。 撇开贵族政治(它一般与非中央集权的“软国家”相联系)不谈,历史上凡属中央集权的“硬国家”,无论中外,都有赖于高度科层化的职业官僚政治。印度莫卧儿帝国的曼萨卜达尔(mansabdar)体制有33级官阶,从“十人长”直至“万人长”,都是由朝廷自上而下征召、提拔或降黜的官吏。古罗马基础上建立的拜占廷帝国也有复杂的罗戈瑟特(logothete)文官体制,正是靠了这种体制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拜占廷帝国才得以与特马(军区)制下军官贵族化倾向以及村社的地方自治倾向相抗衡而维持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使帝国在内忧外患频仍的几个世纪中得以延续。所有这些官僚体制都有赖于一套中央铨选,考核与“雇用”官员的程序。但是,曼萨卜达尔体制的原则是“军而优则仕”,军事官僚的色彩远过于文职色彩。作为高级“国家雇员”他们脱胎于莫卧儿早期的雇佣军,其成员多为外国(印度以外的西亚、中亚伊斯兰地区)冒险家,缺少文化自律。因此尽管曼萨卜达尔体制以官僚决定薪俸极高而闻名于史,国家对他们也一直拥有任命与考核之权(如所周知,这两点即高薪与考核是当前人们谈论最多的反腐败方法),但这一体制的腐败速度与程度仍然极为惊人,可以说决不下于我国传统的科举官僚体系。[1]拜占廷的罗戈瑟特官僚体制文职色彩浓厚,而且对于具有政教合一特点的拜占廷东正教帝国来说,这一官僚体制既保持着独立于教会系统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宗教)自律。国家对文官的考核内容则包括罗马法之类的实用知识。然而罗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马军事贵族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而且由于政治贵族化的发展,官僚的作用日益减退,到14-15世纪罗戈瑟特大都已成为无权的虚衔。另一方面由于罗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无薪职,又执掌征收赋税之权,因而腐败也非常严重。最后,这一文官体制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国家灭亡的先兆。[2]与这些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相比,我国的科举官僚体系在文职化、科层化、合理化等方面显然更胜一筹。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比政教合一体制与纯粹的雇佣官僚制都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更是在专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扩大统治基础的有效办法。我国的传统中央集权体制延续得远比莫卧儿印度或拜占廷帝国为长久,这与科举官僚制胜于曼萨卜达尔或罗戈瑟特之类的外国传统官僚制是不无关系的。而如果以科举制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当然也必须指出,科举制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与其他土壤上萌发的制度间具有某些不可比性。科举制有赖于单一民族或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象拜占廷、印度那样民族与文化成份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是难以发展出类似制度的。而他们那种形态的官僚制或许是维护这种传统多元化国家中央集权制度的最佳选择。 二、从制度层面看科举:“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 以考试选拔人材,从技术上讲无可非议。纵使它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拔方式,也至少应当是选拔方式之一或者是主要方式。起码在入仕之际并无政绩民望可考的情况下,选拔依据在逻辑上不外乎三者:即知识性考试,身份(门第、出身与其他先天性等级)以及个人与机构的随机性荐举。而考试比论身份“公平”,比荐举“客观”,这本属常识,并不是需要在学术上详加论证的深奥之理。现代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制与我国历史上从察举向科举的过渡,与其说是谁学了谁,不如说两者都更多地是基于这种人类价值基础上的常识与逻辑。而它们在实行中遇到的阻力也不是因为其优点在学理上难于发现,而是因为它妨碍着某种既得利益体系。 但对于一种政治制度而言,人材选拔毕竟是个技术性问题,而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科举制与它以前的世卿制、察举制以及外国的罗戈瑟特等官制一样都是以传统型或卡里斯玛型权威作为其合法性基础的。因而它们与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现代文官制度、民主国家的文官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一点上来说,提出所谓“选举制好还是考试制好”的问题来就十分荒谬。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是解决统治合法性问题的,它与作为人材选拔拔术的考试制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芸芸众生在总体上看是平庸的,为他们中多数意志所左右的选举结果也往往是平庸者而不是“英明领袖”或圣明君主当选。那么民主制意义何在?就在于它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之授权这一原则,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问题。这样的“统治者”以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就与传统帝王以科举引“天下英雄入吾彀中”[3]有了本质的区别。即使后者的科场纪律比前者更严更“公平”,即使后者在技术上可以为前者所效法,这两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制度的规定性反映在技术上,就形成了现代文官制度与古代科举的一些重大区别。一般地说,现代民主国家的官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与政党共进退;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特点,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而传统科举官僚体制恰恰相反,这类体制谈不上政务官与事务官的严格区分而只有“君臣”之别(严格地说只有皇帝是“掌权者”,而百官都是为他办事的“臣仆”或奴才),但通常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要(即现代一般列为政务官的阁员、议员与地方主官的古代对应者)都由考试出身而非经选举。反而是各衙门的办事员即所谓刀笔吏者流并不通过考试,而是由种种不规范途径产生:有由正官“自辟僚属”者,从社会上招募者,经各种关系推荐者,甚至还有“学而劣则吏”、专以科场淘汰所余充之者。在明代后一途径居然成为定式,即“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4]而他们在现代文官制中的对应角色正是考试录用的主要对象。 “政务官”不经选举,“事务官”不经考试,这样一种与现代文官制度完全相反的现象当然不是出于科举制设计者的考虑欠周,而是由政治制度本身的专制性质所决定的。“政务官”不经选举则不对选民负责,难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事务官”不经考试则会难免素质低劣,“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5]于是在统治合法性与办事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缺陷。一方面“政务官”不可一世,往往“官逼民反”,另一方面“事务官”蝇营狗苟,衙门陋规泛滥,明清时常有“衙蠹”之称。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化科场纪律所能解决的。考试选官在技术上确有优点,但它本身并不能解决制度性问题。相反,制度的败坏却能够歪曲这一“技术”。因此尽管到明代科场纪律已经空前严密:“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文字中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l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l官。”然而科场中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其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办甚。事属暖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6] 尽管如此,科举官僚制最大的弊病还不在科场,而在官场。即如黄宗羲所说:“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所谓取士之严,指士林出路仅有科举一途,造成严重的人材浪费;所谓用士之宽,指一旦考上即易于“ 进”,致使“在位者多不得其人”,官场气大坏。他由此叹道:“取土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7] 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有识之士对科举制的评价已如此恶劣。其在两百多年后的清末变革之潮中之被废除就不难理解了。今人对“废科举”持批评态度者往往责怪清末以来在“西化”之风影响下一切求变的“激进主义”,实则科举名声的败坏早在清末“激进主义”兴起以前、甚至早在国门未开、国人尚不识西学为何物以前就很严重了。今人往往奇怪于当时的中国放着那么多的积弊不改,甚至连男人的辫子也尚未剪掉,便急急忙忙地废除了科举制这个据说是“类似于现代文官制度”的宝贝。其实人们如果注意到反科举的思潮兴起于“西化”之前,也许就不会奇怪了。历史不能假设,但倘无西方入侵,科举制在中国自身的轨道上是否就能一直运作下去,也未尝不是个问题。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崇祯皇帝因此提拔了非进士出身的陈新甲、孙元化、陈启新等人委以尚书、总督、巡抚等要职,并“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但专制之制不改而考官之技已失,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8]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说就是200多年后废科举后果的预演,它既说明了专制政治不变而只拿考试一法开刀,后果必然不良,也表明了在专制政治下被严重扭曲了的考试选官法本身的危机。对此如果只埋怨清末“激进改制”坏事,也是有失公正的。ッ髑迨贝科场纪律制定得如此严密,何以科举制仍会败坏呢?我以为黄宗羲的一段话道出了症结所在,虽然这段话他并不是专就科举而言的: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敛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惟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9]为什么“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种“藏天下于筐箧”即置天下于一家之私囊的立法。科举制败坏的根源就在于此。今日重新评价科举,这一点是不应回避的。三、从政治哲学层面看科举:“大共同体本位”与对个性的禁锢上述黄宗羲的话还可以引起更深层的思考。这段话表明:中国的传统统治者,乃至传统中国人,并不象表面上声称的那样相信“性善论”。他们对人的“自私”与人性的阴暗面可以说是无时或忘,并为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防人”之法。这种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奇特景观是那些只从儒家圣贤之言来考察“传统”的人难以解释的。明清科场规则之严密,常使今天的科举肯定论者大为赞叹。然而又岂止科场规则,传统中国的“防人之法”达到极高水平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科场防弊达到了每个“考生”派一军人给盯着的地步,官场防弊则达到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为官的地步,这就是明清两代发展得登峰造极的回避制。那时除了世袭的土司和法定必须由孔家人任知县的曲阜一地外,全国各地的县官都必须来自外省,甚至本省其他府、县的人也不行,以防同乡结党为弊。就是这些外省人还不能久任,而须频繁调动,以防任职日久形成关系网。对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国家也常持以怀疑的眼光,尽量限制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区之间依附关系的发展。甚至对于儒家意识形态极力褒奖的家族组织,专制国家也不象表面声称的那样欣赏。从北魏的废宗主而立三长、明初“浦江郑氏九世同居”被皇帝疑忌为“以此众叛,何事不成?”而险遭杀身之祸,直到清代一些地方官府“毁祠追谱”,抑制宗族势力,专制国家对“强宗右族”的疑惧与礼教对大家族的褒奖始终并存,而且前一因素的实际影响往往超过后一因素。[10]实际上这一切都可以归之为我国政治文化中以“国家(王朝)本位”来排斥在实践上则崇刑废德、扬忠抑孝、强制分家,鼓励“告亲”,禁止“容隐”,不一而足。《秦律》中关于“妻有罪,其财界夫”,“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奴婢“盗主之父母不为盗主”的条款,明确承认父子夫妇各有其财。而秦人世风,则有所谓’借父l,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12]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尤有过之。人性险恶,险恶的人抱成团更难制驭,因此国家应当使人际关系尽量自上而下地“一元化”,即皇帝--官僚--吏胥--下民,而任何横向关系如“朋党”、宗族、同乡等等都应减弱到最低限度。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统治精神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历代帝王不论口头上怎么讲,实际上对“法、术、势”的重视远超过四维八德。由汉到清的中国基本上仍是“大共同体本位”的,而不是小共同体本位、更不是个人本位的。像古希腊的德莫、古罗马的父权制大家族,中世纪欧洲的村社、行会、教区这类具有自治因素的“非国家”组织所享有的地位,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与西方相比,这种传统秩序与其说是“家族主义”的,勿宁说是“国家主义”的。科举制度就是这一特点的产物。从科举考试的内容看它似乎有明显的儒家色彩,然而这一制度本身应当说主要是法家传统的体现。事实上,更能体现儒家性善论与宗法伦理的选官制度应当是由道德偶象式的地方元老举荐“孝廉”、“贤良方正”为官的察举制度。这一制度被废弃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场角逐无疑是极权国家权威对宗法权威、“法术势”对温情主义占优势的结果。而学界对此似乎尚无足够认识。另一方面,这种选官制度与中世纪西方贵族制的区别也正是“大共同本位”与“小共同体本位”之别的反映。我们知道,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内涵是有个性的公民及公民个人权利摆脱传统共同体的桎梏而崛起。而在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的中世纪西方,“大共同体”长期处在不活跃状态,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障碍来自采邑、村社、行会、家族公社等“小共同体”。这些“小共同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受的冲击,与我国法家传统对“小共同体”的否定往往在表象上颇为相似。这就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古代中国的某些制度是惊人地“现代化”。象科举考试选官制度、回避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相似就是如此。类似的还有由于极权国家对于臣民间横向依附关系的限制而形成的民间人际关系“自由化”表象。我国很早就存在着臣民之间的“自由租佃”、“自由雇佣”和“自由买卖”,而很少有西方那样的采邑农奴制以及自治村社对个人的束缚。如果不考虑专制国家对臣民的桎梏,那么我国人民似乎很早就生活在“自由”之中了。然而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象,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采邑、村社、教区、行会之类“小共同体”权力的不发达,并不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发达所造成。相反地,它意味着专制国家这一传统的“大共同体”权力的膨胀,它不仅使公民个人权利无由产生,连“小共同体”的权利也被压抑。它“平等地”剥夺了一切人的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样的社会不存在着不自由的农奴,勿宁说不存在的只是“自由的”农奴主,而所有臣民都是专制国家及其人格化体现者(君主)的“普遍奴隶”。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水浒》式造反-“庄主”带领“庄客”(或者说是农奴主带领农奴)造专制国家的反-- 成了最好的注解。 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它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两者都具有排斥“小共同体利益”的功能,因而在技术上可以十分相似。但前者是从专制国家即大共同体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后者却是从公民权利本位即个性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象黄宗羲那样具有鲜明的个性倾向的中国式“启蒙思想家”在抨击科举制之余,会主张恢复仿佛是更为落后的察举征辟之制:这与社会上的人们宁投“庄主”为“庄客”也不愿做天子爪牙之下的“编户齐民”是一个道理。现在不少论者从技术上指出科举考试仍不如现代文官制“平等”,这自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公民个性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才是根本的区别。科举考试即便再“平等”,只要它是一种排斥个性的“平等”,那么它就并无现代性可言,而只能一种天下臣民“平等”地作为皇上奴才候选人的制度。严格地说,它与天下女子在容貌面前一律“平等”地供皇上“选美”的制度并无实质区别。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性发展的共同体桎梏是多种多样的,而个性发展的进程往往不可能一下同时摆脱所有的桎梏而一步跨入“自由”状态。因此,个性发展的一定阶段就可能表现为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扩张、对主要的共同体桎梏形成消解机与制衡机制。西欧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这样。在“大共同体”不活跃的西方,公民权利在一定阶段上与“大共同体”的体现者结盟,联手反对“小共同体”的桎梏,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进程。而在市民权利成长起来后,便会转而向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大共同体”发起挑战,追求个性的进一步解放。而在传统中国则相反,“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因此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市民社会因素)在一定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或许公民权利在一定时期却需要与某种“小共同体”结盟。我们知道“庄主经济”对于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而言是一种落后现象,但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庄主经济”色彩的乡镇企业,在冲破大一统命令经济的蕃篱、推动中国走向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解放的特定阶段上却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清末对科举制的否定也许仍不失其积极意义,尽管“废科举”之后出现的替代物并不令人称道(犹如“庄主经济”或王权也并不是市场化进程与市民社会所追求的东西一样),尽管我们现在还要为摆脱这些替代物、实现政治人材选拔方式的现代化进行艰苦的努力。[13]总之,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作为选拔官员(主要是初入仕途的事务官员)的技术手段,如果不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传统科举考试在这方面的确能给人以不少启示。但这一技术手段受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是统治合法性的产生机制)制约,正是由于这种制约,科举官僚体系在“官”无选举、“吏”无考试这两点上都根本迥异于现代文官制度,它的积弊及最后被废除都有其内在原因,并不能全归咎于“全盘西化”或“激进主义”。最重要的是:科举官僚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强调“大共同体本位”(君国本位)的传统法家政治理念(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谓儒家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诸如性善论、家族本位与“德治”理念等在“中国传统”中的实际地位,至少它与书本上的地位大异其趣)。它与以个人本位(在法理上即公民权利本位)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官制由于都排斥“小共同体本位”(家族、社区或利益集团本位),因而可能会有某些技术上的相似。但两者在深层次上的根本区别却可能比它们各自与“小共同体本位”的距离更大。因此,绕开深层次的变革直接借助于那些技术上的相似而从传统官制跨入现代文官制度,恐怕是一厢情愿的空想。在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百年之后,客观地重新评价这一制度并在技术意义上借鉴科举制是完全必要的,但作为历史问题我们不应借弘扬所谓“保守主义”而完全否定“废科举”,作为现实问题我们更不能指望仅靠考试取官就能解决政治体制现代化的出路。注释:[1] R.C.Majumdar, H.C.Raychaudhuri and K.Datta, An Adranced History of India. Macmillan,1978.PP.549-556 [2] W.E.Kaegi,Byzantine Empire:Bureaucracy. N.Oikonomides,Logothete.Bath in Dictonary of the Middle Ages.Vol.2,PP.471-475;Vol.7,P.642. [3] 《唐摭言》卷一。 [4]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吏胥》。 [6] 明吏》卷七0,《选举二》。 [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9] 《明夷待访录·原法》 [10] 参见秦晖:《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中国研究》(东京)1995年8月号,28-31页。 [11] 《韩非子·备内》 [12] 《汉书·贾谊传》,今本贾谊《新书·时变》文略异。 [13] 关于“大共同体”、“小共同体”及个性发展(现代化)进程间的关系,详见注[10]秦晖,25-31页。
1905年9月2日,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由光绪皇帝下诏废止。但科举的影响并未从此消失,对它的是非得失,许多评论失之偏颇,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应该如何评价它呢?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种制度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别的制度所取代,说明它本身的优越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它是当时先进的选拔人才的方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正在逐渐完备,如何选拔人才,统治者起先采取的是征辟、荐举的办法,由地方官或世家豪族向上级以至中央政府推荐人才,被推荐的往往是世家子弟。推荐的标准是门第高贵,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度,把人才分为九等进行品评,但主要根据仍是家庭出身,道德、文章、才干都是次要的。主持品评的大小中正也都是世家豪族,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因此从东晋到南北朝,北方的崔、卢、王、谢,南方的朱、张、顾、陆,这些名门大族高踞政府的要津,连皇帝老子也要退让他们三分,这种门阀政治造成贵族与平民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堵塞了平民百姓中优秀人才的晋身之路。隋朝以后实行科举制度,开科取士,“十年窗前勤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寒素之家的子弟也能由读书科举进入仕途,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做官权利的局面,国家选拔人才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天地,而且一个人中了举人、进士,改变了自己的地位,也鼓励了十个人、一百个人勤奋读书,对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也是有好处的。唐和两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巅峰的时期,也是科举制度逐步完备的时期,当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其中就有科举制度的一份功劳。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者起先不懂得科举的作用,后来有所认识,也加以恢复使用。明太祖朱元璋虽然自身没有多少文化,但很了解实行科举有利于巩固他的统治,即位之后很快开科取士。清朝统治者也是这样。经世致用含华咀英从整个封建社会来说,读书人不敢谈经世致用的时间是不长的,因此,以儒家学说为指导思想的科举考试,也大都不是脱离实际的。南宋宝佑四年(1256年)文天祥中状元的那一科,考试题目有五百八十六字之多,最后几句说:“天变至臻,民生寡遂,人才乏而士习浮,国计殚而兵力弱,荷泽未靖,边备孔棘,岂道不足以御世欤?抑化裁推行有未至欤?”题目毫不隐讳地指出了国家的严重情况,要士子们出谋划策,化解危机。清光绪壬寅科(1902年)福建乡试(考举人),主考官是闽浙总督许应骙。这次出了三个题目:《汉唐宋开国用人论》、《勾践焦思尝胆论》、《子贡使外国论》。第一个题目评论历史,有古为今用的意义。第二个题目很有现实意义,当时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之役中国一败涂地,惨遭割地赔款的屈辱,提倡发扬勾践卧薪尝胆的精神,誓雪国耻,这和形势结合得多么紧密。第三个题目很有趣,也很高明。子贡是孔子学生中善于理财会做生意的,汉朝为什么不能派像子贡这样的人到匈奴做生意,进行经济交流使双方都有利,求得边境的长期安宁。接下来的会试(考进士),因为北京的贡院遭到八国联军的破坏还没有修好,便改在开封举行。大总裁盛宣怀出了个题目《论铁路收归国有》。这是当时的热门话题,后来还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线之一。中国的科举,历来是以儒家学说作为指导思想的。儒家从孔子开始,就是讲经世致用的。孔子思想的精髓在于《论语》,如果《论语》没有经世致用的作用,就不可能有“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的说法。儒家学说是经过不断改造的,每次改造都与当时的思想政治相联系,因此说儒家学说和经世致用脱节,是片面的。在封建社会中,读书人不敢评论时政,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但一旦文网松懈,情况就变了,道光年间,经世致用的呼声高入云霄,因而出现了像龚自珍、魏源这样开一代风气之先的思想家。选拔精英机制完善像李白、杜甫这样的旷世奇才,都没有考中进士,因而有人认为科举并不公正。其实,在我国实行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目的是让读书人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配他们做各级官吏,实现学而优则仕原则的精英选拔机制。首先,科举的录取率很低,除恩科而外,正科三年一次,每省乡试只取一二百人,全国的会试取三百多人,绝大多数人是要落榜的,这样的录取率,怎能做到像唐太宗所说的“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其次,有人兴趣在于走“终南捷径”,不愿意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走科举的路。第三,科举选拔的是做官的人才,不是培养诗人。当然,诗人文学家符合科举选拔人才条件的,也能够入选。唐宋八大家中,除苏洵以外,其他七人全是进士出身。总的来说,科举一般是公正的,但不可能完全公正。科举从隋唐起直到清末,实行一千多年,各种制度都比较完善。比如进入考场,要经过严格的搜查,搜身而外,用具(笔墨砚)也要检查,带进去的午餐干粮都要切开来看看,要夹带进入号房是很难的。收买考官也不容易,每次考试,一位主考三四位同考,只要遇到一个刚正不阿不要钱的,把你揭发出去,就要被判重罪。而且考试的文章是要公布的,称为“闱墨”,还要刊刻印书,卖给参加考试的人做范文。《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就是干这个行当的。文章不太像样,拿不出手,刊刻出来更会惹祸。朝廷对科场作弊都用重典,被处以极刑的屡见不鲜。咸丰年间大学士柏俊就因科场作弊被腰斩。鲁迅的前辈也因涉及科场案弄得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因此除偶尔有人铤而走险外,人们大都不敢以身试法,考试作弊的现象实属少见。科举考中的状元以及进士、举人等,在社会上大都是一时俊彦,颇能干出一番事业。清朝260多年中,举行殿试112次,中状元的有112人,其中出了不少人才。比如乾隆庚辰科状元毕沅,除官至湖广总督而外,经、史、文字学、金石学造诣都很深,并且主持编纂《续资治通鉴》220卷。咸丰丙辰状元翁同龢,官至军机大臣、尚书,是同治、光绪两朝的帝师,甲午战争中坚决主战,戊戌变法时坚决支持光绪皇帝,以致被慈禧太后革职,其胆识为时人称赞和景仰。毛泽东说过,谈到中国的现代工业,不能忘记四个人。这四个人中有一个叫张謇的,是中国民族工业的奠基者之一,此人就是光绪甲午科的状元。中状元也有靠运气的,光绪癸卯科殿试时,适值慈禧太后70大寿,进士王寿彭名字吉利(古代传说中彭祖寿高八百岁),因而中状元。乾隆甲辰、丁未、庚戌三科,屈居榜眼的王鸣盛、孙星衍、洪亮吉都是名噪一时的大学问家,而状元则不太出色,有人讥讽考官有眼无珠,说三个状元都是撞上了大运,但这毕竟是少数。其实,科举中最大的不公正是对生员的出身有一些不合理的限制。上辈或本人要过饭,可以参加科举并中状元,如宋朝的吕蒙正和明朝的范际昌;可是有的职业却被视为“贱业”,如剃头的和唱戏的,子孙不能参加科考,这是毫无道理的规定,是科举制度中严重的不公正。废除科举兴利除弊科举制度本身也存在着许多弊病。唐宋时代,限制还没有那么多。明清以后,解释儒家经典要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标准,不能越雷池一步,这就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明清两朝还规定,科举考试的文体为八股文,这种死板僵化的文体,对人们思想的束缚更为严重,这两项颇为世人所诟病。科举制度最致命的弱点,是清朝中后期它选拔出来的人才不能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要。清朝同治、光绪年间,一部分官僚推行洋务运动,创办了一些新式企业,如招商局、电报局等。这些企业是要用西方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来经营管理的,出身于科举的举人秀才对这些东西十分陌生,无法胜任工作。西方的学校正是培养这方面人才的,它们有小学、中学、大学,各种专门学科齐全,这显然比我们的科举制度优越。如果我们还是八股取士、策论取士,新的人才从何而来?再说,西学东渐之后,各门自然科学如物理、化学等向全世界传播,我们的知识分子茫然无知,还在整天子曰诗云,如何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因此我国的有识之士抨击科举,提出“废科举,兴学堂”,这是完全正确的。这不仅是一种主张,而且已付诸实践。1895年,北洋大臣王文韶在天津创办北洋西学堂(北洋大学前身),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后来各省也陆续创办了新式学堂。在这种情况下,1905年正式废止科举,由学校取而代之,就是顺理成章、势所必然的了。至此,科举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法律史博士生沈大明:中国的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利与弊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贤能治国,为我所用;标准客观,竞争公平;立法保护,稳定延续。其作用和价值主要体现在:统一了价值,延续了文化;推动了教育,培养了人才;稳定了政治,推动了发展。其负面作用表现为导致了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脱离,内容单一,文体要求走向极端等。总之,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官僚体制的稳定中的延续,也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曲折中的发展。
科举兴衰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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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证,今天的高姓主要有五个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高姓人口数居全国第15位。 一、出自姜姓 炎帝之后 源于春秋时的齐国,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姜太公的六世孙齐文公之子被封于高(有称今山东邹平东北部、也有称今河南禹县),人称公子高。公子高的孙子溪(单人旁的xi)与齐襄公的弟弟小白是好友。齐襄公后来被公孙无知所杀,于是溪联合其他大臣一起平定内乱,诛杀公孙无知,迎立公子小白为齐恒公。桓公继位后,为表彰溪的功劳,便允许他以祖父的字为姓,自此得姓高。此得姓之记载,亦可见《广韵》。 高姓在齐国得姓后,世世代代相继担任齐国的上卿之职,是齐国著名的官族之一。至东汉时,其裔孙高洪出任渤海郡太守,任满后举家留居渤海郡 (tiao)县(今河北景县),子孙中名贤相继,进一步光大了先祖的基业。以致后人在论及高姓郡望时,无不首推渤海 县。 二、出自姬姓 黄帝之后 高姓来源之一相传出自西周王族周公之后,出自姬姓。史称周公之子伯禽封于鲁国(今山东曲阜一带),数传至鲁惠公,有子名祁字子高,史称公子祁或公子高。其后代遂以公子祁的字高为姓。 三、源于上古 高元后人 《世本》载:“黄帝臣高元作宫室”,相传高元是为黄帝造高楼的建筑工匠。据某些谱书记载,高姓的来源之一是高元的后人。古代建筑以高为尊贵,高元筑高楼技艺高超,子孙引以为荣,遂以高为姓。 四、出自鲜卑 改姓为高 相传出自十六国时期的鲜卑慕容部,据《魏书》记载:十六国之一的后燕国王慕容云祖父慕容和,称其是上古时期华夏族部落首领颛顼高阳氏之后。因此以远祖的名号为姓,由慕容氏改姓高氏。高云,在位三年。此后,其后人中便有一支以高为姓。 据《北齐书》记载:北齐文宣帝姓高名洋,当时有元景安、元文遥本鲜卑族人,改汉姓元,因有功于北齐,高洋赐姓高,其后遂为高氏。 北齐重臣高隆之,本姓徐,因其父为高氏所养,又与高欢交厚,遂改为高氏。其后成为望族。 另传,有高氏出自鲜卑拓跋部,由楼氏该为高氏。 五、出自高丽 改姓为高 相传出自高丽族,高丽族的羽真氏、娄氏,进入中国后,改为高氏。《通志·氏族略》有“羽真之为高、楚娄亦为高”,“是娄氏该为高氏”的记载。 高姓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渤海(今河北景县)、辽东(今辽宁义县西)、广陵(今江苏扬州市西北)、河南(今河南洛阳东北)、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有继(待查)等郡望堂号为世人所知。
1、源于姜姓,出自西周时期的齐文公吕赤之子公子高。姜姓,原是炎帝的后裔,高氏则是炎帝的后裔,高氏的血缘初祖是炎帝,得姓始祖为高一。
2、源于姜姓,出自春秋时期齐惠公之子公子祁,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以王父字为氏。齐惠公元是齐桓公小白与姬妾少卫姬所生的儿子,当了10年齐国国君。
3、源于鲜卑族,北魏孝文拓拔·宏(元宏)于太和十七~二十年(熙元493~496年)大力实行政治改革,推行文化上汉化政策,在这个过程中,改北方胡人多音节复姓为汉字单姓,鲜卑族拓拔部寔娄氏部落改为高氏,后融合于汉族,是为河南高氏之一,
4、源于满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清朝光绪年间到民国初年,满族姓氏出现了大量改用汉姓的变化,有的以满姓字头音译为汉姓,高佳氏就改为高氏。
5、源于羽真氏,出自汉、唐时期辽、朝鲜半岛高句骊国,属于以国名为氏。羽真氏族部落原为中国东北浑江流域的一个古老部族,是古燕国扶余氏族的一个分支,本姓扶余氏,西汉朝时属玄菟郡管辖。
扩展资料
高姓名人
1、高渐离
高渐离,战国末燕(今河北省定兴县高里村)人,荆轲的好友 ,擅长击筑(是古代的一种击弦乐器,颈细肩圆,中空,十三弦),高渐离与荆轲的关系很好。
2、高顺
高顺(?-199年2月7日),东汉末年吕布帐下中郎将。史载高顺为人清白有威严,不好饮酒,所统率的部队精锐非常,号称“陷阵营”,平定吕布部将郝萌的反叛。屡次进谏忠言于吕布,吕布虽知其忠而不能用。与张辽一起击败曹操麾下大将夏侯惇,又一起攻破刘备的沛城。曹操击破吕布后,高顺被曹操所杀。
3、高柔
高柔(174年-263年),字文惠。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南)人。三国时期曹魏大臣,并州刺史高干从弟,以善于治法闻名。从小吏任起,二十年后官至九卿。
任廷尉二十三年后,升任太常。七十二岁时出任司空,随后仕途高升,在高平陵之变时支持司马懿,据曹爽大营,以假节行大将军事。
数年后荣升太尉,进爵安国侯。景元四年(263年)卒,享年九十岁,谥号元侯。高柔仕于曹操及曹氏五位皇帝,几乎横跨整个曹魏历史,见证了曹魏政权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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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氏字源:“高”字,它的远古的原始意思是高大的屋子,后来演变为尊敬、敬仰。高字,借台观高之形指事而兼会意,由此派生出高字不胜枚举的美意。这使高氏家族在取名字时,就很得心应手,他们可以根据高字的美妙含义,然后从众多的汉字中,找出与高字组合在一起最能表示美好愿望、祝福等的名字。如历史上的高氏名人:高欢、高白年、高凤、高攀龙等等,这些名字都有着很美妙的含义。皇帝尊号与“高”字密不可分,大多功劳最大的皇帝被子孙称为“高祖”。在“高”字的含义中,有尊贵之意。所以在中国历代帝王中,大部分的开国帝王,子孙以其功最高,称为高祖。汉朝开国皇帝刘邦,是最早被尊为高祖的皇帝,史称汉高祖。以后的王朝有的以高祖为庙号。纵观中华帝王史,先后有十九个皇帝,被尊为高祖或高宗。他们分别是:汉高祖刘邦、后汉高祖光文帝刘渊、前秦高祖明帝苻健、后秦高祖昭武帝姚苌、后秦高祖桓帝姚兴、西秦高祖武元王乞伏乾归、北魏高祖昭武帝什翼健、南北朝时期的宋高祖武帝刘裕、齐太祖高皇帝萧道成、齐高宗明帝萧鸾、陈高祖武帝陈霸先、陈高宗孝宣帝陈顼、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北齐神武帝高祖高欢、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还有唐高祖李渊、后晋高祖石敬瑭、后汉高祖刘知远、宋高宗赵构、清高宗乾隆帝爱新觉罗?弘历等。二、姓氏源流1、源于姜姓,出自炎帝后裔周朝齐国太公姜子牙的后代,春秋时期齐惠公之子公子祁,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姜氏原是炎帝的后裔,高氏则是炎帝的后裔,高氏的血缘初祖是炎帝,得姓始祖为高一。在史籍《古今姓氏书辩证》、《通志》中都讲到:“高氏源于姜姓”。炎帝是上古时期姜姓的部落首领,所以炎帝神农氏是高氏的血缘初祖。相传炎帝和黄帝为同胞兄弟。因炎帝生长于姜水(渭水支流,今陕西岐山)流域,故以姜为姓。后来,炎帝和黄帝又有了利害冲突,前后经过三次激烈的大战,炎帝又为黄帝所败。此后,炎帝部落进一步与黄帝部落合并在一起,并与部分九黎族结合成一体,在黄河流域长期生活下来,构成了以后华夏族的主干。传说炎帝是古代最早发明农业的人,因而被称为神农氏。相传当时人口多而禽兽少,衣食不足,炎帝就用木料砍削、揉制成耜、耒等工具,教人们开垦土地,播种五谷。他的儿子拄,还教人们种植蔬菜。传说他正在思索如何教人们播种五谷时,天空中纷纷下落许多谷种。他把这些谷种收集起来,播种在开垦过的土地上,以后就有了供人们食用的五谷。还有更神奇美丽的传说,说那时有一只遍身通红的丹雀,嘴里衔了一株九穗的禾苗飞过天空,穗上的谷粒掉在地上,炎帝便把它们拾起来种在田间,以后就长成了又高又大的嘉谷。这种嘉谷,人吃了不但可以充饥,而且还可以长生不死。除此之外,炎帝还和人类的疾病作斗争。传说他曾经用一种叫作“赭鞭”的神鞭,来鞭打各种各样的药草。这些药草经赭鞭一打,它们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其性质就会自然显露出来,炎帝就根据这些药草的不同禀性,给人们治病。还传说,炎帝为了进一步验证药性,还亲自遍尝百草,曾在一天之内中毒七十次,由此鉴别出不少有毒的药草。最后尝到一种有剧毒的断肠草,终因肠子断烂,为人民牺牲了生命。到现在,人们一见那攀缘在墙垣或篱笆边上开小黄花的藤状植物,都有了警戒,知道它的毒性猛烈,因为它曾害死过炎帝神农。据说在山西太原神釜冈,还保存着神农尝药的鼎。又说在成阳山里,还可以找到神农鞭药的场所,那山又叫神农原,或叫药草山。炎帝看见人民衣食虽然丰足了,生活上却还有些不方便,于是又叫人民成立市场,把彼此需要的东西在市场上互相交换。那时没有钟表,也没有别的记录时间的方法,凭什么来定交换的时间呢?人们不能丢弃了工作整天在市场上老等呀!于是炎帝又教他们以太阳升起的高度为标准,太阳当顶时就进行交易,过了这段时间就散市,大家使用起来感觉着又准确、又方便,人人都很喜欢。传至西周时,姜子牙因辅佐周武王灭商有功,被封于齐国,时人称齐太公。齐太公是炎帝的后裔,所以称炎帝为高氏的血缘初祖。齐太公本是姜姓,名尚,字子牙,俗称姜子牙,后人又称为吕尚。他的祖先因协助大禹治理水土有功,在虞舜和夏禹时,被封在吕(今河南南阳),其后人即以吕为姓。据史书记载:齐太公的家族到夏商时已开始衰落,他就生活在贫困之中。他虽然极有才学,时常想把他的本领施展出来,可是他的大半生几乎都是在默默无闻,贫困而颠沛中度过了。他曾在朝歌(今河南淇县)屠过牛,又在孟津(今河南孟津)开过饭铺。当他的精力已经明显衰退的时候,他才不得不到渭水来,在水边盖上一间茅屋,以钓鱼为生,糊口度日。可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有这么一个隐隐的希望:有一天会遇见明君,使他满腹的经纶抱负,能够最后得到施展。可是一年一年过去了,他的须发终于由斑白而全白,石头上他投竿抛饵、两膝跪踞的地方已经有了深深的凹下去的两道印痕,而希望之中的明君脚音还是渺茫。最后他连这一点仅存的希望也打算抛去,准备做一个他并不甘心做的洇波钓徒,隐遁终身。却不料就在这心如死灰的当儿,他看见一个黑而长的王者打扮的人向他身边走来,一幕戏剧性的会见开始了。求贤若渴的周文王,以他政治家的慧眼卓识,很快就认识到此人就是他要寻访的那位大贤。周文王说:“我的先祖曾说‘将来有圣人来周,周就会兴旺起来。’你就是我太公所说的圣人吧!”从此,人们即称吕尚为“太公望。”周文王西伯侯请齐太公上车一同回国都,并任命他为太师(掌管军队的武官,即大元帅)。此后,齐太公辅佐西伯收揽人才,整顿内政,扩充军备,南征北讨,为奠定伐商的基础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周文王西伯自从得到齐太公姜子牙后,把附近的几个小国都吞灭了,都城从岐下(今陕西岐山)迁到丰(今陕西户县),一步一步逼向商朝的都城朝歌。西伯逝世后,他又协助武王灭商,冲锋陷阵,建立了赫赫的功勋。所以武王大封诸侯时,封他于齐,都营丘(后称临淄,今山东淄博),齐太公就成了周朝时诸侯国齐国的开国君主。姜太公对周武王开国有功,在周武王大分封时被封于齐地,建都营丘(今山东临淄),在泰山和渤海之间的薄姑氏故地建立齐国。辖境在今山东省东部和北部地区,包括泰山北部黄河流域及胶东半岛地区。从姜太公的八世孙傒受姓为高傒开始,高氏在齐国中就有了重要的政治地位,高氏和国氏、弦氏、晏氏四家是齐国中最大的奴隶主贵族。所以,古代时高氏在今山东临淄一带拥有相当大的势力。姜太公望到齐国后,修明政治,尊重当地百姓的风俗习惯,精简繁琐的礼节,并利用处于海滨占有捕鱼和制盐的优势,发展商业和手工业,使国家迅速繁荣富强起来,附近的居民纷纷迁来定居。后来,他还获得了征伐天下诸侯的权力,凡违抗周王室、不尽忠职守、或有过失者,他可以出兵代表周天子予以惩处,他因此灭掉了东方小国,使齐国成为辅佐周王室控制渤海沿岸和莱夷地区的主要力量。传至六世孙文公吕赤,有子祁授封于高邑(今河南禹县),称公子高。周代齐国地位最为崇高的上卿便是国、高二公,他们的任命由周天子直接授予,公子高的孙子傒在齐国为上卿时,同齐襄公的弟弟公子小白是好朋友。后齐襄公被公孙无知所杀,傒联合管仲等大臣一起平定内乱,洙杀公孙无知,立公子小白为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因傒的功劳,便赐他以王父字为氏,称高傒,其后遂以高为氏,是为山东高氏。高傒字敬仲,他是齐国的正卿,在齐国有很高的地位。当时他和齐襄公之子公子小白的关系很好,在齐襄公被杀后,高傒氏密诏在莒(今山东莒县)的小白回国即位,立其为君,即齐桓公。此后他与管仲等一起治理国政,辅佐齐桓公建立霸业。他因对国家有功,齐桓公封他世代为上卿。从高傒始,高氏在齐国中拥有较重要的地位达二百多年。高侯生一子名庄子虎,庄子虎生顷子,顷子生宣,宣生一子名固。高固(公元前582年)时高氏在齐国的政治地位又显赫起来。高固在齐惠公、齐顷公时为齐国的上卿。他曾在齐国与晋国的战争中为齐国立过功。史载顷公十年(公元前589年)鞍之战前,他只身进入敌营向晋军扔石头,并抓住一个晋兵,然后坐上敌人的战车,把桑树根系在敌人的车上,以示与其它敌车不同。回到齐营后他巡行演说:“要勇气的人可以来买我剩下的勇气。”大大鼓舞了齐军斗志。高固生一子,名厚。高厚为齐景公时大臣。他曾担任过太子光(齐庄公)的老师。在齐灵公改立牙为太子后,高厚又受灵公之托,辅佐太子牙。但此时高厚已身不由己地卷入了齐国上层集团的斗争。在他任太子傅之职时,曾和国氏一道将崔杼驱逐到卫国,不久,崔杼趁灵公病危时,迎立太子光即位,为报私人恩怨,崔杼派人杀了高厚。高厚之子高丽,在齐国没什么政绩。高丽生一子高止。高止,字子容,为春秋时齐国大夫。曾与各国大夫一同为杞文公营建新都。但因他喜欢生事,又居功自傲,独断专权,齐景公四年(公元前544年)被宗室大臣公孙虿、公孙灶放逐到北燕。高止之子高竖,占据他的封地卢(今山东长清西南)发生兵变,后在齐军围攻下被迫将封地卢交还公室,逃亡晋国。至此,高固这一支系在齐国失去了政治优势。在高固的后代失宠的同时,高傒傒的另一支系则接着又在齐国兴旺发达起来。在高止被放逐到燕国,高竖又据卢邑反叛之时,齐人以高偃的先祖贤良,立高偃为高氏继承人,此后,高偃的后代在齐国拥有上卿的地位。高偃之子高张(即高昭子)是齐景公时的大臣。他多次奉命出使他国,曾与各国诸侯共修成周王城。后与国夏一起率师伐鲁。齐景公病重时,命他和国惠子立荼为太子。景公逝世后,他们立荼为齐国国君,即晏孺子(公元前490~前489年在位)。第二年,田乞与诸大夫起兵攻人王宫,高昭子为了救护国君,而被田乞杀害。高昭成为“姜齐”国一名忠臣。高昭之子高无邳(一作高无丕),亦为齐国大夫,他于齐荀公元年(公元前485年)与国书一共讨伐鲁国。当鲁国会同吴国一同进攻齐国时,高无邳率领军队与吴国军队在艾陵(今山东莱芜)展开大战,结果,齐军被打败。公元前472年又率师抵御晋军的入侵。在齐国末年,他为保卫姜齐政权,立下了汗马功劳。高无邳在高氏于齐国失宠之后,就逃奔到北燕(今河北大兴)。当时齐国新旧贵族的斗争很激烈,主要是在田氏、栾氏、高氏、鲍氏、崔氏、庆氏等十几个大宗族中展开的。原来,齐国的政局为旧贵族栾氏(即逃难到齐国的晋国栾氏的后裔)、高氏霸占。春秋中期,田氏势力逐渐强大,他们采取在向贫苦民众发贷时,用大斗借出、小斗收入的办法,很得民众拥护。田桓子就利用栾氏、高氏的弱点,联合鲍氏,于公元前532年打败他们,从此这两个宗族就一蹶不振了。四十年后,田桓子之子田乞于公元前490年又联合一些小的贵族再次进攻高氏,把公室和高氏、国氏的联军打败,杀了大批贵族,国夏逃亡到莒,高张、弦施、晏圉逃亡到鲁。高氏势力再次遭到沉重打击。到公元前386年田和正式立为齐侯,并改元,自此,由姜姓所建立的齐国为田氏取而代之,故称为“田齐”。“田齐”建立后,高氏在齐国的政治地位已基本丧失。高傒的后裔有一部分走出齐地,迁居到了其它地方。高无邳迁居到北燕国(今北京大兴);高傒十世孙高量,为宋国的司城(六卿之一,执国政,掌治城廓)后来就徙居到楚国(今湖北江陵);高量的十世孙高洪,东汉时,为渤海太守,于是就定居在渤海蓓县(今河北景县)。高洪的家族为当时的望族,子孙传衍甚多。于是高氏便以渤海为郡望。齐国高氏的先祖高克、高渠弥在高傒受姓高之前,已在郑国当官,所以在《古今姓氏辩证书》上说:“齐之高氏其先已仕郑。”高克是郑国大夫,但他不太受郑人欢迎。史书记载,闵公二年,郑人让高克率军屯兵于河上,过了很久一段时间还不下诏让他撤回,最后高克师溃而归。高克气愤之下投奔了陈国。与高克相比,高渠弥则在郑国受到郑庄公的爱戴,他还积极参与了郑国皇室内部的斗争。高渠弥当时是郑国执掌军政大权的大臣,曾为郑庄公立下了汗马功劳。郑庄公三十七年(公元前707年)周桓王以郑庄公不去朝见周王为由,亲自率领周王室军队及蔡、卫、陈虢四国的军队攻伐郑国,高渠弥率领中路军迎战于繻葛(今河南长葛)大败周王军队。后来当郑庄公的太子忽继位为郑昭公后,形势已对高渠弥不利了。因为在忽当太子时,其父郑庄公想立高渠弥为卿,可是忽厌恶高渠弥,劝郑庄公不要任用高渠弥。郑庄公不听,最后还是用高为卿。所以郑昭公忽继位后,高渠弥一直战战兢兢,担心郑昭公杀掉自己,这种担心一直持续了一年多。最后高渠弥决定先发制人,公元前695年高渠弥便趁与郑昭公一起出外打猎的机会,在野外将郑昭公射杀。高渠弥射杀郑昭公后,将郑昭公的第三子子璺立为郑国国君,高渠弥仍为朝中重臣。他陪同子璺去参加齐襄公主持举行的首止(卫地,今河南睢县)诸侯会盟,在盟会上子璺为不拜谢齐襄公,齐襄公大怒,在盟会时暗中布置下伏兵,将子璺杀死。高渠弥从首止逃回郑国,与大夫祭足相谋,把当时正在陈国的子婴迎回,继立为郑国国君。子婴在位期间,高渠弥仍掌握朝中大权。直到子婴被杀,郑文公继位之后,高渠弥在郑国的政治生涯方结束。高克、高渠弥的后裔情况,历史文献中不再有记载。2、源于姜姓,出自姜太公八世孙奚,属于以先祖名字、帝王赐姓为氏。据史籍《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元和姓纂》、《广韵》等资料记载,姜太公八世孙奚因拥立齐桓公有功,被赐予祖父公子高的名为姓。相传炎帝神农氏因居住在姜水,所以以姜为姓。炎帝十六世孙姜伯夷辅佐大禹治水有功,受封吕侯,子孙因此亦以吕为氏。姜伯夷第三十七世孙姜尚,即姜太公,又称吕尚、吕望,辅佐周文王、武王灭商立周,受封于齐国。齐国传至太公七世孙文公吕赤,赤有爱子受封于高邑,称公子高。依照周朝贵族礼仪,其孙傒取祖名为氏,为高傒。高傒在齐国为上卿时,迎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即齐桓公,由此,高傒成为了著名的渤海高氏的始祖。高傒六世孙高止在齐国遭到公孙灶、公孙蛋排挤,出齐奔燕。高止十世子孙高洪为东汉渤海郡守。渤海高氏由此发轫,繁衍不息,成为当今高氏族群中最庞大的一支。3、源于地名,属于以封邑或居邑名称为氏。周初的分封建国,是与“宗法制”紧密相联的,宗法制度则是由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它对于中国古代姓氏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宗族关系分为“大宗”与“小宗”,周天子自称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为天下之大宗,相对而言,各诸侯国皆为小宗;诸侯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国内又成为大宗,把采邑分封给同姓的卿大夫。采邑也叫做采地、食邑,是把包括依附于土地上的劳动者在内的田邑,供给卿大夫世袭食禄。所以许多采邑的地名,往往带有“邑”旁。如:随着一层一层分封,各阶层(王、公、伯、侯、卿大夫)子孙代代相继承,同姓所出的支系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于是“胙土命氏”逐渐遍及天下。不仅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的国名成了国君后裔的“氏”,而且崔、曲、丙(邴)、邵、后、高(鄗)、莫(鄚)……的邑名也成了这些邑主后裔的“氏”。据《通志》记载,“以邑为氏”者共一百六十一个。4、源于由“高”字头复姓,属于复姓简化取单字为氏。复姓高车氏、高堂氏、高阳氏、高陵氏等,后逐渐简化而为“高”氏。5、源于各民族变姓,属于汉化改姓为氏。少数民族姓氏改人高氏。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实行改革,推行汉化政策。其中一项措施就是改北方胡人复姓为汉族单姓。这一时期,鲜卑族的复姓是娄(楼)氏改姓单字汉姓“高”氏。据《魏书》记载,鲜卑族中有楼氏改高氏者。十六国时期,后燕皇帝慕容云自称为高阳氏(传说中的五帝之一)后裔,遂改姓高,称高云,其后裔有改复姓为单姓,称高氏,是为河北高氏。清朝光绪年间到民国初年,满族姓氏出现了大量改用汉姓的变化,有的以满姓字头音译为汉姓,高佳氏就改为高氏。据史籍《北齐书》记载,北齐重臣高隆之,本姓徐氏,他的父亲被姑婿高氏收养,因从其姓,叫高干,是北魏时的白水郡守。高隆之也从跟随其父姓改姓高。他在北齐时为朝中重要大臣。在他因故被杀逝世后,北齐皇帝高殷下令由他的兄子高子远承袭了阳夏王的爵位,高子远的后代就在今河南杞县一带发展起来,成为当地的望族。另外,唐朝宦官高力士,是冯盎的曾孙,本姓冯,后被高延福收养,所以改高氏。当高氏建立北齐政权后,高氏就贵为北齐的国姓,于是北齐皇帝便赐他姓为高氏以示恩宠之举。鲜卑族人元景安因在邙山之役中力战有功,被高欢赐爵西华县都乡男,高洋建立北齐政权后,于天保元年(公元550年)赐他姓高。此外,鲜卑族人元文遥在北齐时也先后得到高洋、高演皇帝的重用,因迎立高湛皇帝即位有功,天统二年(公元566年)后主高纬下诏特赐他姓高。他们的后代就以高为姓。又北齐时重臣,高隆之,本姓徐,因其父与高欢交厚,遂改为高氏。据史籍《通志》记载,朝鲜半岛封建国家高丽有羽真氏后改高氏的,高句丽原为中国东北浑江流域的一个古老部族,汉朝时属玄菟郡管辖。公元前37年其部落首领高朱蒙在纥升骨城(今辽宁桓仁)定都称王,建立高句丽国。高氏在高句丽国的统治维持了六百多年的时间。公元3年高句丽迁都国内城(今吉林集安),公元427年又从国内城迁到平壤。由于高句丽的国王为高氏,所以在古代高句丽国的存在期间,高氏有着较高的政治地位。其中有一部分高氏迁到了中国内地。如高云,其祖父高和是高句丽之支庶,自云高阳氏之苗裔,所以以高为氏。北周时期,曾被封王为巨野县侯的大将军高琳,其祖先就是高句丽人,五世祖高宗归附北魏,被拜为第一领民酋长。高琳因战功显赫,他的一个儿子被别封为许昌县公。高琳的后代就在山东巨野和河南许昌一带发展起来。唐朝大将高仙芝也是高句丽人,在他父亲舍鸡时在唐朝任军职,他也随父亲到安西,后成为唐朝的著名军事将领。其后代也就定居于北京市密云县一带。锡伯族的一支原居吉林伯都纳(今吉林扶余),后融入满族。清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又三百余锡伯人携家属驻守丹东凤凰城,其后代散居于辽宁凤山一带。后均取汉字“高”为氏。女真族石烈氏、纳羊氏,满族高佳氏、佟佳氏和北宋时入居开封的犹太人等改姓高氏。如今朝鲜族,京族、黎族、苗族、仡佬族、哈尼族、白族、东乡族等少数民族中都有高氏。其得姓原因,大多为沿袭汉族姓氏的结果。三、得姓始祖:高傒。春秋时期,姜太公六世孙文公吕赤的儿子受封于高邑(今河南禹州),称为公子高。公子高之孙傒和齐襄公的弟弟公子小白是好朋友。当时,公孙无知发动内乱,杀了齐襄公。傒联合诸大臣一齐平定内乱,诛杀了公孙无知,迎立公子小白为君,就是后来的齐桓公。傒因为平乱迎君有功,被封为上卿,并赐他以祖父公子高的名为姓,称为高傒氏。高氏就这样诞生了。高傒作为高氏的始祖,受到世代子孙的尊敬和爱戴。三、各支始祖:高子正:原籍江南明洪武初进士,历任陕西西安府知府,升湖南量,诰授中议大夫,组后居乔徙新康落业六滩楚两处。元至九年已丑六月初三寅时生,寿八十五岁,明宣德八年癸丑十月初三子时卒,葬乔口许家塘高家塘丑山未向竖立碑表。元配:刘淑人。诰封淑人元,至正七年丁亥九月十八亥时生,随公历任湖南宦游息偕处长沙乔口新康六滩楚塘等处,寿八十八岁,明正统元年丙辰十月十一子时卒,葬乔口许家塘高家塘兴公合冢同向共碑。子三:伯广;伯网;伯成。为湖南长沙高氏始祖。资料有待补充。
一、姓氏源流 高(Gāo)姓源出有四: 1、出自姜姓。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元和姓纂》、《广韵》等资料所载,姜太公八世孙奚因拥立齐桓公有功,被赐予祖父公子高的名为姓。相传炎帝神农氏因居住在姜水,所以以姜为姓。炎帝16世孙姜伯夷辅佐大禹治水有功,受封吕侯,子孙因此亦以吕为氏。姜伯夷第37代孙姜尚,即姜太公,又称吕尚、吕望,辅佐周文王、武王灭商立周,受封于齐国。齐国传至太公7世孙文公吕赤,赤有爱子受封于高邑,称公子高。依照周朝贵族礼仪,其孙傒取祖名为氏,为高傒。高傒在齐国为上卿时,迎立公子小白为君,就是齐桓公。高傒成为著名的渤海高氏的始祖。高傒六世孙高止在齐国遭到公孙灶、公孙蛋排挤,出齐奔燕。高止十世子孙高洪为东汉渤海郡守。渤海高氏由此发轫,繁衍不息,成为当今高姓族群中最庞大的一支。 2、出自以王父字为氏。据《通志·氏族略》所载,春秋时齐惠公之子叫公子祁,字子高,其后裔取其字为姓氏。为山东高氏。齐惠公为齐桓公之子。 3、由“高”字开头复姓简化而来。如高车氏、高堂氏、高阳氏、高陵氏等简化而为“高”姓。 4、出自他姓。据《北齐书》所载,十六国时,后燕皇帝慕容云自称为高阳氏后裔,遂改姓高,称高云,其后裔有改复姓为单姓,称高氏;北齐文宣帝高洋赐鲜卑族元景安、元文遥本鲜卑族,随汉姓元,因有功于北齐,高洋赐他们“高”姓;鲜卑慕容氏、高丽羽真氏,后改高氏;魏时,鲜卑族有楼氏,后改高氏;女真族石烈氏、纳羊氏,满族高佳氏、佟佳氏和北宋时入居开封的犹太人等改姓高姓;又北齐时重臣,高隆之,本姓徐,因其父与高欢交厚,遂改为高氏。 得姓始祖:高奚。春秋时期,姜太公六世孙文公吕赤的儿子受封于高邑(今河南省禹州市西南),称为公子高。公子高之孙奚和齐襄公的弟弟公子小白是好朋友。当时,公孙无知发动内乱,杀了齐襄公。奚联合诸大臣一齐平定内乱,诛杀了公孙无知,迎立公子小白为君,就是后来的齐桓公。奚因为平乱迎君有功,被封为上卿,并赐他以祖父公子高的名为姓,称为高氏。高姓就这样诞生了。高奚作为高姓的始祖,受到世代子孙的尊敬和爱戴。 二、迁徙分布 高姓虽然发源于今河南省境内,但春秋以后却以齐鲁之地高氏居多。据史料所载,战国到秦汉时期,高姓已可能迁入河北、辽宁境内。秦汉三国时期,随着政局的几度分合,人口迁徙频繁,高姓人氏渐活动于海河流域,黄河上、下游,淮河流域,长江上、下游地区。两晋南北朝时,战乱频繁,高姓人氏大举南迁,“广陵”郡望便是在这一时期所形成的。隋唐时,有书记载,河南有陈氏父子率军开辟漳郡,其中有高氏参加,另河南高姓族人高钢入迁闽地(今福建省)。此时,德州蓨(今河北省景县)仍是继东汉以来高姓主要的聚居地。五代时期,有陕州硖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在江陵府(今湖北省荆州市)建南平国。有太原(今山西省太原)人高彦俦到四川后蜀政权为官。在此期间,江南江北都有高姓人活动。两宋时期,高姓人为避战乱由中原向江南迁徙。如开封高琼后裔定居于海宁、临安、温州、山阴,合肥人高彻定居于晋陵。元明清时期,高姓人多集聚于东南地区,尤以江苏、浙江地区最为集中。今日高姓主要分布在江苏、福建、广东、江西、云南等地。中国历史上,高姓称帝王者14人,曾建立北齐、燕、荆南等政权。高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十五位的大姓,人口众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二一。 三、历史名人 高 柴:今山东省人,春秋时齐国人。孔子品学兼优的七十二弟子之一。 高 洋:今河北景县人,执掌东魏政权多年的高欢之子,代东魏建北齐。北齐共历六帝,执政二十八年。 高 适:唐朝诗人,与岑参齐名,并称为“高岑”。其“边塞诗”以描写边塞风光、士兵生活、人民疾苦为内容。代表作有《燕歌行》。 高 琼:宋代亳州蒙城人,通晓军政,勇猛仗义,其后人许多成为军事将领,高琼一族被一度赞为“高家将”。 高 兴:元蔡州(今河南省汝南)人。出身农家,元武宗时官至河南行省左丞相。 高 启:元末明初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学识渊博,擅长诗赋,与杨基、张羽、徐贲并称“吴中四士”,其著作被后人汇编为《高太史全集》。 高 武:明嘉靖年间人,所传针炙之术在我国医学上占重要地位。 高 翔:今江苏扬州人,清代“扬州八怪”之一。擅长山水,画梅风格疏秀,亦能画像。 高 鹗:清代文学家,汉军镶黄旗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写者。 高渐离:战国末年时燕人,擅长击筑,燕太子丹派荆轲谋刺秦王政(即秦始皇),到易水送行,他击筑,荆轲和歌。后因在筑内暗藏铅块扑击秦始皇,不中被杀。 高仙芝:唐代高丽族人,精于骑射,官至鸿胪卿、假御史中丞、右御林大将军等职。 高怀德:今河北正定西南人,宋初将领。以忠厚倜傥、威武勇敢著称。 高皇后:今安徽蒙城人,宋英宗之皇后。哲宗时她起用司马光,废止王安石变法措施,共执政九年。 高汝砺:金右丞相,封寿国公。现山西省应县人。曾对纸钞的推行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对金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作用。为人正直。 高克恭:元代画家,字彦敬,号房山,其先回鹘(维吾尔族),籍贯大同(今属山西省),居于燕京(今北京市),晚年寓钱塘(今浙江省杭州)。官至刑部尚书。 善书画,《云横秀岭》、《墨竹石坡》为其代表作。与赵孟頫齐名,时人有“南有赵魏北有高”之称。 高则诚:今浙江省永嘉人。元代著名戏曲家,所著南戏剧本《琵琶记》流传甚广。 高文秀:今山东省人,元代戏曲作家。有“小汉卿”的美称。 高攀龙:江苏省无锡人,明代东林党首领之一。当朝大儒,曾与顾宪成在东林书院讲学,时称“高顾”。 高一功:明末米脂(今属陕西)人,农民军将领,随李自成起兵反明。 高斗魁:清代鄞县(今浙江宁波)人,以医术精湛名噪一时,著有《医学心法》、《四明医案》、《吹毛篇》等医学著作。 高凤翰:清代胶州(今属山东)人,著名书画家。著有《湖海集》、《南阜集》、《归云集》等作品。 高剑父:广东省番禺人,岭南画派的创立者,早年间加入同盟会,参加过黄花岗起义。 高士其:福建省福州人,现代科学文艺作家。曾任中央文化部科学普及顾问、中国科普创作协会名誉会长等职。 四、郡望堂号 1、郡望 渤海郡:西汉时置郡,治所在浮阳(今河北省沧州)。此支高氏,其开基始祖为东汉太守渤海太守高洪。 渔阳郡:战国燕将秦开击退东胡后置郡,治所在今北京市密云县西南。以渔水之阳得名。 广陵国:汉时置,治所在今江苏省扬州市。此支高氏,为吴丹阳太守高瑞之后。 河南郡:汉时改秦三川郡置郡,治所在雒阳(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此支高氏,为鲜卑族高氏之后开基。 辽东郡:战国燕将秦开击退东胡所建郡,治所在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市)。 2、堂号 厚余堂:孔子弟子高柴,做费城宰(今之县长)。孔子评他:“柴也愚”。朱熹注“愚是知不足而后知有余”。《词海》:愚,纯朴也。由是,高姓后代以“厚余”作为高姓的堂号。 渤海堂:唐朝时高固、高崇文都被封为渤海郡王;北齐高欢被封为渤海王。 此外,高姓的主要堂号还有:“渔阳堂”、“辽东堂”、“广陵堂”、“河南堂”、“有继堂”、“供侯堂”、“双玉堂”、“后余堂”、“报本堂”、“守愚堂”等。 ============================================================ 【高姓宗祠通用对联】 〖高姓宗祠四言通用联〗 三年泣血; 八战铭功。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春秋时卫国人高柴,字子羔,孔子的弟子,性情仁爱,对父母孝敬,为双亲执丧礼,泣血(哀痛至极,哭泣无声,如血出)三年。下联说唐代幽州人高崇文,字崇文,贞元年间随韩全义镇守长武城,治军有名。吐蕃兵侵犯宁州,他率军前去,大获全胜,封渤海郡王。剑南西川节度使刘阀反乱,他由宰相杜黄裳推荐,以左神策行营节度使率兵讨伐,在鹿头山八战八胜,活捉刘癖,晋封为南平郡王。后官邻宁节度使、京西诸军都统。 技工翦马; 兆应射雕。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南北朝时东魏渤海蓨人高欢,字贺六浑,先后参加破六韩拔陵、杜洛周、葛荣等起义军,后随葛荣投奔尔朱荣。一次,尔朱荣让他去剪一匹恶马(把马腿交叉绑起来),他不用羁绊就完成了,那马竟也不踢不咬,他说:“对付恶人也应该这样!”得到尔朱荣的信任,官晋州刺史。尔朱荣死后,他依靠鲜卑武力,联络山东士族,掌东魏兵权,称大丞相。后逼孝武帝西奔长安,另立孝静帝,执掌朝政达十六年。死后,他儿子高洋代东魏建北齐,追尊他为神武帝。下联典指唐末幽州人高骈,字千里,高崇文的孙子。初任朱叔明的司马,一天,有两只大雕从天上飞过,他说:“我如果能富贵,就应该射中。”果然一箭射落二雕,当时号称“落雕御史”。僖宗时,历任天平、剑南、镇海、淮南节度使,诸道行营都统等职,镇压黄巾起义军。他慑于起义军声威,又因朝中互相倾轧,坐守扬州,企图保存实力,割据一方。封渤海郡王。后因相信仙术,重用方士吕用之,将士离心,被部将所杀。 供侯世德; 渤海家声。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广东省梅州市高氏宗祠“供侯堂”堂联。 户部世泽; 渤海家声。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金·高德基,大定中,官户部尚书。下联典出高姓望族渤海郡。 女中尧舜; 学本程朱。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宋英宗高皇后,临政九年,朝政清明,人称为“女中尧舜”。下联典指明·高攀龙,志于程朱之学,后与顾宪成修复东林书院讲学其中。 豹变隐雾; 鸿渐表仪。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东汉·高凤,少耽学,昼夜读书不息,遂成名儒,元和间教授西唐山中,不应征辟,隐身渔钓。下联典指东汉·高彪,群举孝廉第一,校书东观,数奏赋颂奇文,因事讽谏,灵帝诏东观画彪像,以劝学者。 ----------------------------------------------------------------- 〖高姓宗祠五言通用联〗 渤海家声远; 洪溪世泽长。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安徽省旌德县高甲村高氏宗祠联。上联典出高氏郡望;下联嵌“洪溪”为祠西水名。 渤海家声远, 龙门世泽长。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福建省长乐市龙门村高氏宗祠联。龙门高氏宗祠是一座经清代重修过的明代古建筑,祠堂前有宽阔的石埕。祠堂依山而进,共有三进院落,逐层升高,气势宏敞。大门两侧镌有这副对联。主祠厅上悬挂有高鲁敬献的匾额:“本固枝荣”。祠堂上还有许多科举功名的牌匾。据族谱及方志等文献,可知在宋代的淳化、绍兴、淳熙等年代,高氏子孙数人高中进士,明、清则更辉煌。祠堂背扆的山就叫翁山,传说居此山的老人多享高寿,因而此山被命名为“翁山”。翁山之巅原有东社大王庙,年代久远已毁圯,现已改建为龙源寺。登上山巅,四面风景尽收眼底。东面可见绿树茂盛的三台案山,东北及北面可眺望长乐市现代化的高楼广厦,西北依稀可辨通往闽江的下洞江,这就是明初郑和下西洋时的太平港遗迹,当年的太平港,水面宽广,郑和的船队:帆樯如云,舸连舰接,声势浩大,气象万千。震惊世界的七下西洋,就是从这儿起锚的。东南可见过洋山。南面及西南,近可俯看龙门村鳞次栉比的民居房舍,远可了望绿野田畴及银光闪烁的河渠池沼。龙门村口有古渡头,登船,经过上洞江,入闽江,可直航福州台江。 渤海家声远; 禹州世泽长。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福建省武平县高氏宗祠联。 隐钓变之雾; 表鸿渐之仪。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东汉隐士高凤,字文通,叶人。少耽学,家以农为业,昼夜读书不息,遂成名儒。元和间教授西堂山中,不征辟,隐身渔钓。下联典指东汉内黄令高彪,字义方,无锡人。诸生,游太学,有雅而纳于言,郡举孝廉第一。除郎中,校书东观,迁内黄令,有德政。诏东观画彪像,以对学者。 才女称学士; 夫妇捐忠躯。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南唐高越妻,美而慧,有文才,称“女学士”。下联典指唐高睿与妻秦氏,同陷虏中,虏以官爵饵之,睿顾其妻曰:“报国酬恩,正在今日。”遂同为虏害。 子孝双亲乐; 家和万事成。 ——明·高则诚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元末明初戏曲作家高则诚《琵琶记》中联语句。 人间丞相府; 天上蕊珠宫。 ——明·高则诚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元末明初戏曲作家高则诚《琵琶记》中联语句。 一门五举子; 三步两道台。 ——赵鹤清撰云南省姚安县光禄镇土官衙门高氏故里(1) 此联已经不是一般的荣耀了,如此的口气,如此的气势,在滇中地区的名门望族中,只有高氏才配享有。蒙元大军的进入,元王朝的建立,使高氏家族蒙受了一场劫难。动荡之后,受到重创的高氏家族,由于最高统治者对西南边疆采取了特殊的优抚政策,逐渐恢复了生气。高泰祥高泰祥肩负使命,抗拒元军,为元军所诛,但蒙元统治者仍未视其为死敌,待忽必烈统一大业完成后,其子高琼仍受封于领地姚安,为世袭土官。这一职务,是元王朝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所特设的。根据各地土酋不同的实力,他们所受的职务分别为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这些土官,就这样长期沿袭下来。明王朝实行“改土设流”的政策后,他们同朝廷所委派的官员一起,共同治理地方。(下“七言联·(2)”同) ----------------------------------------------------------------- 〖高姓宗祠七言通用联〗 燕歌行中咏边塞; 兰墅集外续红楼。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代诗人高适(702-765),字达夫,渤海蓨(今河北省景县)人。初仕封丘(今河南省封丘)县尉,不久投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任掌书记。后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终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其诗以描写边塞风光及兵士生活状况之“边塞诗”为著,《燕歌行》即其代表作。有《高常侍集》。下联典指清代文学家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兰史,别吨红缕外史,汉军镶旗人。乾隆进士,曾任侍读学士,刑科给事中。一般认为,曹雪芹作八十回本《石头记》,由他续成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让宝、黛爱情故事终以悲剧结局,使曹书成为首尾完整的文学巨著。另有《兰墅诗钞》。 莫道名高与爵贵; 须知子孝和妻贤。 ——明·高则诚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元末明初戏曲作家高则诚《琵琶记》中联语句。 人爵不如天爵贵; 功名争似孝名高。 ——明·高则诚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元末明初戏曲作家高则诚《琵琶记》中联语句。 人居东晋风流后; 家在西湖山水间。 ——清·高螺舟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清代书法家高螺舟书赠联。高螺舟,字人鉴,仁和人。道光进士。 达夫诗派吟边塞; 剑父画风创岭南。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代诗人高适事典。下联典指近代画家高仑,字剑父,开创“岭南画派”。 池上诗系春草梦; 水心人坐藕花风。 ——明·高允恭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明代画家高允恭,撰贵阳中山公园池心亭联。高允恭,字彦敬,号房山,畏兀儿族。居大都房山(今北京市房山)。官至刑部尚书、大名路总管。著有《云横秀岭》、《墨竹石英钟坡》等。 软红不到藤萝外; 嫩绿新添几案前。 ——清·高其佩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清代画家高其佩(1660-1734)自题联。高其佩,字韦之,号见园,铁岭人。以指画称一时。官至刑部右侍郎。 九爽七公八宰相; 三王一帝五封侯。 横额:高让公故里 ——赵鹤清撰云南省姚安县光禄镇土官衙门高氏故里(2) ----------------------------------------------------------------- 〖高姓宗祠七言以上通用联〗 前辈典型,秀才风味; 华嵩品格,江海文章。 ——清·文治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清代乾隆进士文治(梦楼)赠老儒高心余联。 雅号吟哦,传诗窖令昔; 博通典故,致梁国多咨。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代诗人高仁义誉的事典。下联典指唐代相王府文学高仲舒的事典。高仲舒,通训诂学,擢明经。开元初,宁景、苏颋当国,多向他咨访。终太子右庶子。 一息尚存,此志不容少懈; 十手所指,吾身安可自欺。 ——高二适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当代诗人、书法家高二适(1903-1977)撰书联。高二适,江苏东台人。毕生治学,厥功甚伟。对书法有深入研究,能融章今草狂于一炉,章士钊有诗赞云:“客来倘临池兴,惟望书家噪一高。”极表推崇。 从安海、溯渤海,海阔渊源远; 由凤山、迁平山,山秀人文多。 ——佚名撰高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福建省安溪县大坪乡高氏宗祠联。全联典出本支高姓族人的迁徙历史。
1999年福建省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一等奖1996年福建省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1995年全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三等奖 期刊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学报(Journalof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主办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国际刊号:1672-4194国内刊号:35-1192/R邮发代号:34-66出版周期:双月刊期刊语种:中文期刊开本:大16开创刊年份:1959年曾用刊名:福建医学院学报出版地:福建省福州市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邮政编码:350004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在2014版 (最新))的北大核心目录中 ,优助曾用刊名:福建医学院学报主办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出版周期:双月ISSN:1672-4194CN:35-1192/R出版地:福建省福州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34-66创刊时间:1959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其前身是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1939年改名为福建省立医学院。1949年改称福建医学院。1969年,与福建中医学院、华侨大学医疗系合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1982年更名为福建医学院。1996年4月改为现名。 经过7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优良校风,成为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省属医科大学。2003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高校。同年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7.9万平方米。学校多次被评为福建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省文明学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校务公开”示范校、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绿化模范单位和省级花园式单位等。2008年9月,学校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19个学院、部,即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协和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海峡学院、和体育教研部;23个本科专业(方向),即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专业方向)、临床医学(急救医学专业方向)、口腔医学、医学检验、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眼与视光学专业方向)、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检验检疫专业方向)、预防医学(妇幼保健专业方向)、护理学、药学、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方向)、药学(药物分析专业方向)、药物制剂、应用心理学、英语、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专业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专业方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目前,各类在校生20000多人,其中本科生10000多人,博士、硕士生近2000人,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5398人,其中校本部966人。在835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占58%,高级职称占55.1%。博士生导师65名,硕士生导师48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3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8人,福建省优秀专家17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4人,福建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8人,福建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 学校有附属医院(含临床医学院)10所,其中9所综合性附属医院(含临床医学院) 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即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协和医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省立医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附属厦门第一医院附属漳州市医院、附属泉州第一医院和附属三明第一医院;附属口腔医院1 所。此外,有临床教学医院26所,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临床教学与实践教学基地网络。 目前,学校有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科研机构65个,福建省“211”工程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学科13个,省科技厅优先发展学科8个,学校重点学科6个,省医学重点专科6个,省领先医疗特色专业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承担着大量的科研任务,成果显著。学校编辑出版的学术刊物《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华高血压杂志》和《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图书馆面积25233平方米,图书、资料153万册,是福建省医学图书中心馆。 “十一五”期间,我校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学校新一轮发展,成为办学规模适度,学科结构合理,办学层次较高,整体实力较强;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长学制医学教育;以医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省属重点医科大学,成为海峡西岸高级医药卫生人才主要培养基地、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预防保健中心,跨入国内同类高校的先进行列。
都很小拉 汗。。 比起农大师大真是小到不行呢
一、科举制度与国家治理(一)科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科举制度兴起于隋唐时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繁荣,封建社会开始进入鼎盛阶段,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随着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中小地主开始要求政治上的权利。统治者对官僚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官僚机构更加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从而需要补充大量官吏。为迎合中小地主和统治者双方的需要,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种理性选择,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科举制度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平。不管科举制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至公”,但至少其制度设计是体现“至公”精神的。因为科举考试选官制比世卿世禄制及其他选官取士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更先进,更公平,也更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所以自隋唐以来历代统治者皆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它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读书入仕登上政治历史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条件和平台。过去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而今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正因为如此,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和人才选拔制度。2.科举制度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统治者要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就需要有一种整合社会的主导思想。秦始皇采用的是法家思想,但由此带来的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使人民不堪忍受,致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代的教训,采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至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便成为封建专制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效地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实现社会整合的作用。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维持,一是凭借国家暴力机器,二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三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整合,而这些也都离不开儒家思想滋养出来的官员和知识分子。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唯一标准,所谓“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就使得儒学这一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度的推行得以制度化。儒家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而科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二)科举制度对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历史地看,科举制度一方面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也因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自身的缺陷,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以儒学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日益成为一种障碍。1.科举制度是强化封建专制独裁的工具科举制的价值取向首先是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制度,它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通过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和选拔甘心俯首帖耳地服务于封建王权和政治统治的奴才,即所谓“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由于科举制在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统治者便不断扩大科举范围,相应地造成日益严重的冗官问题。在宋代,每次科考均以几倍、十几倍于唐代的规模大量取士,凡被录取者都要授官,结果是封建官僚机构日趋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随着科举制的成熟与发展,读书做官的思想日益凝固化,相伴而生的官本位现象也日趋严重。中国古代社会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与此关系甚大。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最终被封建保守派用来抵制思想进步,反对社会变革,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并不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虽然形成了回避(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和保密(包括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以防止作弊,保证公平,但这也只是限制了那些没有门路的下层百姓。南宋学者洪迈谈到科举之弊时说:请人代答试卷虽被明文禁止,但“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考生夹带、传递、换卷、割卷、顶名、冒籍、贿买、钻营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科场舞弊的现象与科举制度共始终。在很多有关科举的博物馆里就陈列有古代科举考试中用于作弊的各种形式的夹带品,上书蝇头小楷,密密麻麻,令人叹为观止。当权者采取各种防止舞弊的措施,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公平。事实上,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提拔亲信子弟,培植自己的党羽,致使政治腐败的现象极为普遍。科举在制度设计上也有不少弊端。在唐代,士人可以在考前请托社会名流将自己推荐给主考官,即所谓“行卷”。常科登第后,还要参加吏部的“释褐试”,合格后方能脱去平民服装换上官员衣冠。其言、身、书、判四个环节,除“身”是天生的,其他都取决于主考官的意志。因此,士人钻营、请托、逢迎拍马、趋炎附势、上书献赋、攀附权贵之风极为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科考作弊的各种防范措施常常成为掩人耳目的虚文。此外,科举制度还有对考生身份的限制,如从事娼、优、隶、卒等“贱业”者,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女性也是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的。科举制的所谓公平性由此可见一斑。二、科举制度与学术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和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明与文化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都与科举制密切相关。比如,中国文化在宋代的南移,科举制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徐晓望先生的研究,科举制极大地推进了东南地区的文化普及,促进了该地区理学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文史艺术的繁荣,使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边缘的“南蛮”之地呈现出“巷南巷北读书声”及“家有诗书,户藏法律”的景象,由此形成了东南地区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的文化优势。科举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明末清初在中国居住过22年的葡萄牙人曾昭德(Alvaroz Semedo)所言:中国人热衷科举考试,是因为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种学位,“这些科举考试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人们全力关注、魂系梦萦的事物”。科举考试凭成绩取士,注重才能,这就在全社会特别是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惜时勉学、自觉求学的风气。无论是仕宦望族、商贾阶层,还是一般平民百姓,都极为重视科举教育。科举制还显然促进了明清时代农、工、商家庭出身的“士人”群体的涌现,使得当时社会知识阶层人数大增,从而对古代中国学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兴盛还是衰落,都无法排除科举制的影响。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加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科举制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1.科举制度下“八股取士”的弊端,抑制了中国学术文化的创新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实行八股取士,考试形式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最终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非常刻板僵化的文体,限定论题、格式等,被鲁迅先生讽刺为“原是蠢笨的产物”。它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力。考生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无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熟读四书五经以应付科举考试。八股取士使得天下千万学子都把精力放在学做八股文上,学问由此而衰败,学风也由此而变坏,社会的学术思维创新的环境也因此走到了黑暗的极致。这使得人们即便有了新的思想和创见,也无力或无法彰显于世。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将许多知识分子的精力与研究都束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种反对独创,只尊孔孟朱程理学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读书人的创新精神,甚至到今天还有影响。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2.科举制度下考试内容狭窄单一的弊端,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科举考试的内容狭窄单一,不外四书五经,而且只能为“圣贤”作注,不能越雷池一步。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儒学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典,其他均被视为异端而排除在科举之外。儒学与科举制结合,显然也大大抑制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古代中国历来重治术轻技术,人文学科高度发达,自然科学地位低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宏观而相对忽视微观,擅长思辨而相对拙于实证,这种现象实际上与科举制互为表里。唐代科举系统中曾设有进士、秀才、明经、明法、明算、武举及吏道等科,虽然对考试内容限制并不太严,但明算科是录取人数最少、地位最低的科目。到了宋代,考试科目的设置变成了“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科,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法、道等体系的思想受到排斥。明清时期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仅限于四书五经。清末受西洋坚船利炮的震撼,曾开设算学科,然而所取人数极少。当时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根本就不重视自然科学。明代名医李时珍在三次乡试不第后弃举从医,呕心沥血写成《本草纲目》进献皇帝,却被束之高阁。这种状况除了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有关之外,显然还与科举制度的长期影响密切相关。科举考试在内容上基本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这使得资本主义“分权时代”到来、相应的“分科之学”(西方科学的基本特征)开始主导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时候,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华民族却无法展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明清以后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西方,科举制或许是难辞其咎的。3.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弊端,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使得人们认为受教育、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官”,科场功名往往成为读书人的原动力和毕生追求。“白发童生”、“寿星举人”这样的现象不仅仅体现个体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制度和价值取向也极大地缩小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特别是到了明代实行的八股文考试,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弊端推向了极致。同时,因为学习儒家经典的目的是应付科举考试然后做官,所以与之无关的知识都被视为“形下之器”,是君子不屑的“奇技淫巧”。例如经商,许多读书人只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经济上的贫困地位才“弃儒经商”、“弃文经商”的,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他们就往往会由商返儒。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文化在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知识分子只重科举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明朝末年的著名科学家宋应星在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就很有感慨地写道:“此书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显然,这是科举时代注重实际的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充满郁闷的感叹。三、科举制度与人才培养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取士选官制度,属于文官考试制度,同时还兼有教育考试性质,所以它最直接地作用于教育与人才培养,其进步影响是无法抹杀的。据记载,唐代共开进士科263科,取进士近7000人,有姓名可考的状元148人,10人位至宰相,其他的也多为能人志士。如初唐“四杰”中的杨炯、王勃,其后的陈子昂、岑参、王昌龄、韦应物、白居易,中唐的孟郊、刘禹锡、韩愈、柳宗元,晚唐的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等,都是进士出身,王维、柳公权还是登科状元。北宋和南宋共有118榜进士,取进士30000余人、状元118人。北宋71名宰相中,有64名是进士或制科出身。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曾巩、晏殊、梅尧臣、黄庭坚、范成大、杨万里、朱熹、程颢、文天祥、范仲淹、司马光等都是进士出身。明清时代的进士中也不乏有文韬武略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举制度造就了古代中国的人才,塑造了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形象。然而,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科举制度历经千年,正如康有为所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 …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矣。”虽然历代统治者都对科举制进行过改革,但大都是治标不治本,致使科举制弊端丛生。科举制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最大弊端在于:1.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有缺陷科举考试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由于考试只限于经书的内容,只注重经义的解释,使得考生脱离实际而专注于那种空疏之学,知识面越来越窄。对此一些西方传教士看得很清楚。英国传教士韦廉臣认为:中国士人在科举的指挥棒下,“谬于一偏之见,而不能达观,拾五经之糟粕,拘八股为文章,而于天文、地理、算学、化学、重学… …置诸不论不议之列”。另一位英国传教士麦嘉温批评那些所谓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用西方的观点看,获得以上学位所需要的知识是贫乏而有限的。在我们英国学生的眼里简直少得可怜”。2.造成知识分子人格扭曲前面已经讲到在科举制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这种思想对读书人的危害尤其严重,不仅使他们的知识残缺,而且使他们的人格扭曲。他们梦想着经过十年寒窗,一旦及第就可一步登天。为了实现读书做官的梦想,他们不惜采取夹带、代考、行贿等舞弊手段,却还满嘴讲着正诚格致、修齐治平的漂亮话;或者像范进那样为求取功名,皓首穷经,耗尽了青春年华,最终中举却成了一个疯子。3.科举制度本身具有非人性化特征科举考试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而且科考间隔时间也很长,竞争异常激烈,在科场上脱颖而出者为数甚少,大部分人终身没有出头之日。因此,科举制的非人性化特征首先在于严重地埋没人才。对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拟题》中给予了猛烈抨击:“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同时,儒家经典常常晦涩难懂,它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更不会激发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所以在科举制度下,整个学习过程枯燥乏味,成为对读书人身心两方面的折磨。此外,科场考试环境也是非人性化的。为了防止舞弊,作为考场的贡院号舍被设计得狭窄封闭,只给每人约一米见方的空间,形同地狱。更有甚者,“在明英宗年间的一次考试中发生了火灾,由于考生被锁在号舍里不能逃脱,使90余名考生葬身火海”。在科举制度下,教育最主要的功能被异化了,它已经演变成了奴化、禁锢知识分子的工具,使社会的这部分最活跃的精英力量萎缩、沉寂。科举时代出身于八股科举的“人才”,有很多是低眉屏息、蝇营狗苟而绝无信仰、原则可言的庸才。他们除了功名富贵以外别无所求,不想也无力反抗黑暗的朝廷。所以,科举制度在近代教育潮流的冲击之下被废除就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了。综上所述,科举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文明曾经“先于天下”,“超于亚洲”,但后来落伍了,这都不能排除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1300年,这本身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还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亚洲的朝鲜、日本、越南,欧洲的英、法等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影响。孙中山先生曾十分欣赏英国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制度,并设想以此来改造中国的官吏体系。但他考察研究的结果是:“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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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传统科举制的技术、制度与政治哲学涵义——兼论科举制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根本差异一、从技术层面看科举:一部有效而稳定的文官机器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政坛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竞争”无论是与我国古代的世卿世禄、察举征辟,还是与外国古代的贵族制、军功制与“奴官”(如近东的所谓马木路克制)制相比,都要合理得多。而科举废除后,我国军阀时代与后来的官制也未见得优于、甚至常常是劣于科举。另一方面现代文官制中的考试制度却有许多类似科举的程式。因此为科举制“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当然,对照现代文官制的实践,要挑科举制的毛病也是轻而易举的。诸如考试内容的陈腐、参考资格与考试规则等方面用现代眼光看也并非绝对公平。而当时的官吏铨选中除考试外也还存在着其他非竞争性因素,如世袭、恩荫、荐举、捐官、特授、奴官(太监外任或清时满洲包衣外任之类)等等。但是如果不以现代文明标准苛求前人,则应当说在前近代世界上的确难以找到一种政治人材选拔方式其“公正”性与效率能超过我国科举制度的成熟期。而且成熟期科举制度在严肃科场纪律、实行规范竞争方面的确是我们现行的考试制度所不能及、更是“察举征辟”色彩浓厚、身份与“关系”背景强烈的我国现行干部制度应当借鉴的。 撇开贵族政治(它一般与非中央集权的“软国家”相联系)不谈,历史上凡属中央集权的“硬国家”,无论中外,都有赖于高度科层化的职业官僚政治。印度莫卧儿帝国的曼萨卜达尔(mansabdar)体制有33级官阶,从“十人长”直至“万人长”,都是由朝廷自上而下征召、提拔或降黜的官吏。古罗马基础上建立的拜占廷帝国也有复杂的罗戈瑟特(logothete)文官体制,正是靠了这种体制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拜占廷帝国才得以与特马(军区)制下军官贵族化倾向以及村社的地方自治倾向相抗衡而维持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使帝国在内忧外患频仍的几个世纪中得以延续。所有这些官僚体制都有赖于一套中央铨选,考核与“雇用”官员的程序。但是,曼萨卜达尔体制的原则是“军而优则仕”,军事官僚的色彩远过于文职色彩。作为高级“国家雇员”他们脱胎于莫卧儿早期的雇佣军,其成员多为外国(印度以外的西亚、中亚伊斯兰地区)冒险家,缺少文化自律。因此尽管曼萨卜达尔体制以官僚决定薪俸极高而闻名于史,国家对他们也一直拥有任命与考核之权(如所周知,这两点即高薪与考核是当前人们谈论最多的反腐败方法),但这一体制的腐败速度与程度仍然极为惊人,可以说决不下于我国传统的科举官僚体系。[1]拜占廷的罗戈瑟特官僚体制文职色彩浓厚,而且对于具有政教合一特点的拜占廷东正教帝国来说,这一官僚体制既保持着独立于教会系统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宗教)自律。国家对文官的考核内容则包括罗马法之类的实用知识。然而罗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马军事贵族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而且由于政治贵族化的发展,官僚的作用日益减退,到14-15世纪罗戈瑟特大都已成为无权的虚衔。另一方面由于罗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无薪职,又执掌征收赋税之权,因而腐败也非常严重。最后,这一文官体制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国家灭亡的先兆。[2]与这些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相比,我国的科举官僚体系在文职化、科层化、合理化等方面显然更胜一筹。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比政教合一体制与纯粹的雇佣官僚制都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更是在专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扩大统治基础的有效办法。我国的传统中央集权体制延续得远比莫卧儿印度或拜占廷帝国为长久,这与科举官僚制胜于曼萨卜达尔或罗戈瑟特之类的外国传统官僚制是不无关系的。而如果以科举制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当然也必须指出,科举制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与其他土壤上萌发的制度间具有某些不可比性。科举制有赖于单一民族或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象拜占廷、印度那样民族与文化成份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是难以发展出类似制度的。而他们那种形态的官僚制或许是维护这种传统多元化国家中央集权制度的最佳选择。 二、从制度层面看科举:“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 以考试选拔人材,从技术上讲无可非议。纵使它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拔方式,也至少应当是选拔方式之一或者是主要方式。起码在入仕之际并无政绩民望可考的情况下,选拔依据在逻辑上不外乎三者:即知识性考试,身份(门第、出身与其他先天性等级)以及个人与机构的随机性荐举。而考试比论身份“公平”,比荐举“客观”,这本属常识,并不是需要在学术上详加论证的深奥之理。现代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制与我国历史上从察举向科举的过渡,与其说是谁学了谁,不如说两者都更多地是基于这种人类价值基础上的常识与逻辑。而它们在实行中遇到的阻力也不是因为其优点在学理上难于发现,而是因为它妨碍着某种既得利益体系。 但对于一种政治制度而言,人材选拔毕竟是个技术性问题,而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科举制与它以前的世卿制、察举制以及外国的罗戈瑟特等官制一样都是以传统型或卡里斯玛型权威作为其合法性基础的。因而它们与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现代文官制度、民主国家的文官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一点上来说,提出所谓“选举制好还是考试制好”的问题来就十分荒谬。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是解决统治合法性问题的,它与作为人材选拔拔术的考试制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芸芸众生在总体上看是平庸的,为他们中多数意志所左右的选举结果也往往是平庸者而不是“英明领袖”或圣明君主当选。那么民主制意义何在?就在于它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之授权这一原则,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问题。这样的“统治者”以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就与传统帝王以科举引“天下英雄入吾彀中”[3]有了本质的区别。即使后者的科场纪律比前者更严更“公平”,即使后者在技术上可以为前者所效法,这两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制度的规定性反映在技术上,就形成了现代文官制度与古代科举的一些重大区别。一般地说,现代民主国家的官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与政党共进退;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特点,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而传统科举官僚体制恰恰相反,这类体制谈不上政务官与事务官的严格区分而只有“君臣”之别(严格地说只有皇帝是“掌权者”,而百官都是为他办事的“臣仆”或奴才),但通常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要(即现代一般列为政务官的阁员、议员与地方主官的古代对应者)都由考试出身而非经选举。反而是各衙门的办事员即所谓刀笔吏者流并不通过考试,而是由种种不规范途径产生:有由正官“自辟僚属”者,从社会上招募者,经各种关系推荐者,甚至还有“学而劣则吏”、专以科场淘汰所余充之者。在明代后一途径居然成为定式,即“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4]而他们在现代文官制中的对应角色正是考试录用的主要对象。 “政务官”不经选举,“事务官”不经考试,这样一种与现代文官制度完全相反的现象当然不是出于科举制设计者的考虑欠周,而是由政治制度本身的专制性质所决定的。“政务官”不经选举则不对选民负责,难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事务官”不经考试则会难免素质低劣,“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5]于是在统治合法性与办事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缺陷。一方面“政务官”不可一世,往往“官逼民反”,另一方面“事务官”蝇营狗苟,衙门陋规泛滥,明清时常有“衙蠹”之称。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化科场纪律所能解决的。考试选官在技术上确有优点,但它本身并不能解决制度性问题。相反,制度的败坏却能够歪曲这一“技术”。因此尽管到明代科场纪律已经空前严密:“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文字中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l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l官。”然而科场中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其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办甚。事属暖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6] 尽管如此,科举官僚制最大的弊病还不在科场,而在官场。即如黄宗羲所说:“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所谓取士之严,指士林出路仅有科举一途,造成严重的人材浪费;所谓用士之宽,指一旦考上即易于“ 进”,致使“在位者多不得其人”,官场气大坏。他由此叹道:“取土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7] 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有识之士对科举制的评价已如此恶劣。其在两百多年后的清末变革之潮中之被废除就不难理解了。今人对“废科举”持批评态度者往往责怪清末以来在“西化”之风影响下一切求变的“激进主义”,实则科举名声的败坏早在清末“激进主义”兴起以前、甚至早在国门未开、国人尚不识西学为何物以前就很严重了。今人往往奇怪于当时的中国放着那么多的积弊不改,甚至连男人的辫子也尚未剪掉,便急急忙忙地废除了科举制这个据说是“类似于现代文官制度”的宝贝。其实人们如果注意到反科举的思潮兴起于“西化”之前,也许就不会奇怪了。历史不能假设,但倘无西方入侵,科举制在中国自身的轨道上是否就能一直运作下去,也未尝不是个问题。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崇祯皇帝因此提拔了非进士出身的陈新甲、孙元化、陈启新等人委以尚书、总督、巡抚等要职,并“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但专制之制不改而考官之技已失,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8]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说就是200多年后废科举后果的预演,它既说明了专制政治不变而只拿考试一法开刀,后果必然不良,也表明了在专制政治下被严重扭曲了的考试选官法本身的危机。对此如果只埋怨清末“激进改制”坏事,也是有失公正的。ッ髑迨贝科场纪律制定得如此严密,何以科举制仍会败坏呢?我以为黄宗羲的一段话道出了症结所在,虽然这段话他并不是专就科举而言的: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敛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惟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9]为什么“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种“藏天下于筐箧”即置天下于一家之私囊的立法。科举制败坏的根源就在于此。今日重新评价科举,这一点是不应回避的。三、从政治哲学层面看科举:“大共同体本位”与对个性的禁锢上述黄宗羲的话还可以引起更深层的思考。这段话表明:中国的传统统治者,乃至传统中国人,并不象表面上声称的那样相信“性善论”。他们对人的“自私”与人性的阴暗面可以说是无时或忘,并为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防人”之法。这种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奇特景观是那些只从儒家圣贤之言来考察“传统”的人难以解释的。明清科场规则之严密,常使今天的科举肯定论者大为赞叹。然而又岂止科场规则,传统中国的“防人之法”达到极高水平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科场防弊达到了每个“考生”派一军人给盯着的地步,官场防弊则达到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为官的地步,这就是明清两代发展得登峰造极的回避制。那时除了世袭的土司和法定必须由孔家人任知县的曲阜一地外,全国各地的县官都必须来自外省,甚至本省其他府、县的人也不行,以防同乡结党为弊。就是这些外省人还不能久任,而须频繁调动,以防任职日久形成关系网。对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国家也常持以怀疑的眼光,尽量限制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区之间依附关系的发展。甚至对于儒家意识形态极力褒奖的家族组织,专制国家也不象表面声称的那样欣赏。从北魏的废宗主而立三长、明初“浦江郑氏九世同居”被皇帝疑忌为“以此众叛,何事不成?”而险遭杀身之祸,直到清代一些地方官府“毁祠追谱”,抑制宗族势力,专制国家对“强宗右族”的疑惧与礼教对大家族的褒奖始终并存,而且前一因素的实际影响往往超过后一因素。[10]实际上这一切都可以归之为我国政治文化中以“国家(王朝)本位”来排斥在实践上则崇刑废德、扬忠抑孝、强制分家,鼓励“告亲”,禁止“容隐”,不一而足。《秦律》中关于“妻有罪,其财界夫”,“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奴婢“盗主之父母不为盗主”的条款,明确承认父子夫妇各有其财。而秦人世风,则有所谓’借父l,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12]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尤有过之。人性险恶,险恶的人抱成团更难制驭,因此国家应当使人际关系尽量自上而下地“一元化”,即皇帝--官僚--吏胥--下民,而任何横向关系如“朋党”、宗族、同乡等等都应减弱到最低限度。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统治精神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历代帝王不论口头上怎么讲,实际上对“法、术、势”的重视远超过四维八德。由汉到清的中国基本上仍是“大共同体本位”的,而不是小共同体本位、更不是个人本位的。像古希腊的德莫、古罗马的父权制大家族,中世纪欧洲的村社、行会、教区这类具有自治因素的“非国家”组织所享有的地位,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与西方相比,这种传统秩序与其说是“家族主义”的,勿宁说是“国家主义”的。科举制度就是这一特点的产物。从科举考试的内容看它似乎有明显的儒家色彩,然而这一制度本身应当说主要是法家传统的体现。事实上,更能体现儒家性善论与宗法伦理的选官制度应当是由道德偶象式的地方元老举荐“孝廉”、“贤良方正”为官的察举制度。这一制度被废弃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场角逐无疑是极权国家权威对宗法权威、“法术势”对温情主义占优势的结果。而学界对此似乎尚无足够认识。另一方面,这种选官制度与中世纪西方贵族制的区别也正是“大共同本位”与“小共同体本位”之别的反映。我们知道,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内涵是有个性的公民及公民个人权利摆脱传统共同体的桎梏而崛起。而在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的中世纪西方,“大共同体”长期处在不活跃状态,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障碍来自采邑、村社、行会、家族公社等“小共同体”。这些“小共同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受的冲击,与我国法家传统对“小共同体”的否定往往在表象上颇为相似。这就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古代中国的某些制度是惊人地“现代化”。象科举考试选官制度、回避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相似就是如此。类似的还有由于极权国家对于臣民间横向依附关系的限制而形成的民间人际关系“自由化”表象。我国很早就存在着臣民之间的“自由租佃”、“自由雇佣”和“自由买卖”,而很少有西方那样的采邑农奴制以及自治村社对个人的束缚。如果不考虑专制国家对臣民的桎梏,那么我国人民似乎很早就生活在“自由”之中了。然而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象,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采邑、村社、教区、行会之类“小共同体”权力的不发达,并不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发达所造成。相反地,它意味着专制国家这一传统的“大共同体”权力的膨胀,它不仅使公民个人权利无由产生,连“小共同体”的权利也被压抑。它“平等地”剥夺了一切人的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样的社会不存在着不自由的农奴,勿宁说不存在的只是“自由的”农奴主,而所有臣民都是专制国家及其人格化体现者(君主)的“普遍奴隶”。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水浒》式造反-“庄主”带领“庄客”(或者说是农奴主带领农奴)造专制国家的反-- 成了最好的注解。 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它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两者都具有排斥“小共同体利益”的功能,因而在技术上可以十分相似。但前者是从专制国家即大共同体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后者却是从公民权利本位即个性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象黄宗羲那样具有鲜明的个性倾向的中国式“启蒙思想家”在抨击科举制之余,会主张恢复仿佛是更为落后的察举征辟之制:这与社会上的人们宁投“庄主”为“庄客”也不愿做天子爪牙之下的“编户齐民”是一个道理。现在不少论者从技术上指出科举考试仍不如现代文官制“平等”,这自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公民个性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才是根本的区别。科举考试即便再“平等”,只要它是一种排斥个性的“平等”,那么它就并无现代性可言,而只能一种天下臣民“平等”地作为皇上奴才候选人的制度。严格地说,它与天下女子在容貌面前一律“平等”地供皇上“选美”的制度并无实质区别。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性发展的共同体桎梏是多种多样的,而个性发展的进程往往不可能一下同时摆脱所有的桎梏而一步跨入“自由”状态。因此,个性发展的一定阶段就可能表现为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扩张、对主要的共同体桎梏形成消解机与制衡机制。西欧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这样。在“大共同体”不活跃的西方,公民权利在一定阶段上与“大共同体”的体现者结盟,联手反对“小共同体”的桎梏,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进程。而在市民权利成长起来后,便会转而向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大共同体”发起挑战,追求个性的进一步解放。而在传统中国则相反,“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因此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市民社会因素)在一定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或许公民权利在一定时期却需要与某种“小共同体”结盟。我们知道“庄主经济”对于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而言是一种落后现象,但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庄主经济”色彩的乡镇企业,在冲破大一统命令经济的蕃篱、推动中国走向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解放的特定阶段上却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清末对科举制的否定也许仍不失其积极意义,尽管“废科举”之后出现的替代物并不令人称道(犹如“庄主经济”或王权也并不是市场化进程与市民社会所追求的东西一样),尽管我们现在还要为摆脱这些替代物、实现政治人材选拔方式的现代化进行艰苦的努力。[13]总之,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作为选拔官员(主要是初入仕途的事务官员)的技术手段,如果不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传统科举考试在这方面的确能给人以不少启示。但这一技术手段受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是统治合法性的产生机制)制约,正是由于这种制约,科举官僚体系在“官”无选举、“吏”无考试这两点上都根本迥异于现代文官制度,它的积弊及最后被废除都有其内在原因,并不能全归咎于“全盘西化”或“激进主义”。最重要的是:科举官僚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强调“大共同体本位”(君国本位)的传统法家政治理念(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谓儒家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诸如性善论、家族本位与“德治”理念等在“中国传统”中的实际地位,至少它与书本上的地位大异其趣)。它与以个人本位(在法理上即公民权利本位)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官制由于都排斥“小共同体本位”(家族、社区或利益集团本位),因而可能会有某些技术上的相似。但两者在深层次上的根本区别却可能比它们各自与“小共同体本位”的距离更大。因此,绕开深层次的变革直接借助于那些技术上的相似而从传统官制跨入现代文官制度,恐怕是一厢情愿的空想。在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百年之后,客观地重新评价这一制度并在技术意义上借鉴科举制是完全必要的,但作为历史问题我们不应借弘扬所谓“保守主义”而完全否定“废科举”,作为现实问题我们更不能指望仅靠考试取官就能解决政治体制现代化的出路。注释:[1] R.C.Majumdar, H.C.Raychaudhuri and K.Datta, An Adranced History of India. Macmillan,1978.PP.549-556 [2] W.E.Kaegi,Byzantine Empire:Bureaucracy. N.Oikonomides,Logothete.Bath in Dictonary of the Middle Ages.Vol.2,PP.471-475;Vol.7,P.642. [3] 《唐摭言》卷一。 [4]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吏胥》。 [6] 明吏》卷七0,《选举二》。 [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9] 《明夷待访录·原法》 [10] 参见秦晖:《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中国研究》(东京)1995年8月号,28-31页。 [11] 《韩非子·备内》 [12] 《汉书·贾谊传》,今本贾谊《新书·时变》文略异。 [13] 关于“大共同体”、“小共同体”及个性发展(现代化)进程间的关系,详见注[10]秦晖,25-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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