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安乐死的立法选择摘要: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Mercy killing)。原意是指在人类外力的作用下安然告别人世。这项提议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人们提出,1936年英国首先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提出安乐死法案,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但是很快便于1997年废除。2002年,荷兰下院通过法案,使安乐死合法化。而本文中提到的特丽案件中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本人意愿、伦理以及法律实务操作中的一些问题。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的生死使人们再度开始对安乐死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对一些观点的分析总结来阐述对这个话题的法律思考。关键词:安乐死;法律;伦理Try to discuss the se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through Terri Schiavo’incidentAbstract:Euthanasia is not a verdant noun. Euthanasia one etymology produce Greek euthanasia, and " death" two phrases succeed by " bright ", the original meaning mean that says good-bye to this world under the function of the human external force safly. The proposition propose as far back as 1930s people British establish the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euthanasia first of all 1936, propose the euthanasia bill , Australia is the first country that pass " euthanasia law " in the world, it is abolished but benefited quickly in 1997. In 2002, Dutch Lower House legalized euthanasia through the bill . And Terri Schiavo’incident dispute in euthanasia concentrate on to one's own will, ethics , legal practice some questions operate , mainly specially. The American vegetable is specially Terri Schiavo’incident;Fertile life and death make people begin the free discussion to euthanasia once again in summer,this text explains the legal consideration of this topic through summarizing in analysis on some views. Key words: Euthanasia; Law; Ethics特丽•夏沃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喜欢小动物、音乐和篮球。她从小在宾夕法尼亚长大,1982年认识迈克尔•夏沃,两年后结婚。他们后来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里特丽就职于一家保险机构。由于常年减肥,特丽饮食功能紊乱,最终导致26岁时(1990年)彻底病倒。医生们说,由于钾失衡,她的心跳停止跳动,在被救活之前,脑部缺氧长达10分钟,导致严重脑损伤,陷入植物人状态。1998年,在医生将特丽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且无任何康复可能后,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他认为,这是尊重特丽的意愿,因为她曾表示不愿用人为手段维持生命。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特丽父母的反对。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特丽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特丽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后又根据州议会紧急通过的法令而两次重新插上。2005年3月18日,佛罗里达州法院第三次裁决拔掉她的进食管。之后,美国国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干预,授权联邦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联邦法院法官3月22日做出裁决,拒绝下令将特丽的进食管重新插上。此后,特丽父母又几次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就这样13天后特丽在争论声中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但是对这件事的争执还在继续,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安乐死”又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国内外安乐死研究概况(一)安乐死的概念及主体对象1.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1],或称怜杀[2](Mercy killing)。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在濒死状态下忍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极端痛苦时,在其本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人为方法无痛苦地结束病人的生命[3]。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2.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植物人并不是“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我们谈“安乐死”,一定要有这样一些前提:(1)安乐死的对象是那些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处于临终阶段、正在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患者;(2)患者本人有安乐死的强烈意愿;(3)必须由医生采取行动,并选择没有痛苦的终结方法[4]。由此可知,安乐死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在临终患者的明确请求下,为解除患者无可忍受的痛苦而由医生对其死亡过程进行的主动医疗干预行为。 (二)国内外安乐死的研究概况1.国外安乐死研究概况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5]。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 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太太(已成为植物人4年多)实施安乐死。1998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尽管安乐死还不合法,但英国已有2.7万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多数德国人也赞成安乐死。1994年德国一家民意测验所对1004名德国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的人赞成安乐死,30岁以下赞成安乐死的人甚至多达88%。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4.4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个内容。 1992年10月1日,丹麦实验了停止延长无药可救的病人的生命的法律,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4个月内就有4 5000人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必要时接受安乐死。 以色列1998的也实行了首例经法院批准的安乐死,耶路撒冷一家医院的医生给一名49岁的身患绝症的男性病人注射了致命剂量的麻醉剂。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6],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拥护者认为,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后,澳大利亚其它一些洲的议员也在准备制定本洲的安乐死法。 美国最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在包括医生在内的美国公众中,支持安乐死的已占多数。1994年,世界许多媒体都报导了美国一位身患绝症的老妇在儿女们轻唱的平安歌中平静地离开人世的“诗意死亡”[7]。2.我国公民对安乐死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安乐死的观念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教授和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儿科专家胡亚美教授都是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他们不仅在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进行着努力,而且都表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目前,我国赞成安乐死的人主要是老年人和高知识阶层人士。上海曾以问卷形式对200位老年人进行了安乐死意愿调查、赞成者占72.56%;在北京的一次同样的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79.8%;另据《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二、伦理道德以及人权保护上是否可以接受(一)安乐死并不违备伦理道德为了减轻患病者的痛苦,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临终患者实施“安乐死”,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涉及到很多感情问题,比如特丽的父母,就很难接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营养和水分缺乏而导致的死亡。这种人之常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对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也许会突破目前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僵局。安乐死实现的是何种利益?安乐死能否成为一种权利,首先要看它为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妨以人的需要为分析起点。人的存在有三重关系维度[8]。人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决定了人要通过物质生产的实践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由此建构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是永远的主体,物作为客体只存在对人的单向效用,不存在人对物的有用性问题。但人必须是以群体的方式,才能实现寻求需要满足的现实物的活动,这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必然性,即是说,只有在人的联合中,才能获得直面自然的勇气和力量。物质生产的实践既创造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生产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它引起了人的不同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需要,如交往、合作的需要、归宿与安全的需要、友谊的需要、道德的需要等等。社会实践所建构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不同于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主体间的关系,而且使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摆脱了粗陋的、原始的“动物学”性质,使主体的自然需要带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使客体的效用能否实现为现实的价值存在形式,受到活动主体的生活态度,活动方式等的制约,这不是因为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不是主体不需要某些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而是取决于一种更高的价值形态。因此,除了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需要以外,由于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人还有认识自我和追求自我完善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由于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条件,因此,与人的三层需要相对应的就是人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格利益三个利益领域。其中,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其核心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作为一种价值,内在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发生在人的自身内部,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需要,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的需要,简言之,人格尊严作为一种利益是内在的,与其他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不同。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而其他利益关系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关系,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格利益属于身信领域的关系。意味着人除了对物的支配权之外,对自身也有支配权,前者实现的是物质利益,后者实现的是人格利益。安乐死的利益基础是人格利益。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二)安乐死不是侵犯人权而是保护人权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9]。 三、法律实务中安乐死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安乐死合法化的精神探源1.安乐死能否成为法律权利安乐死可以成为法律权利吗?没有合理的理由限制安乐死,并不意味着安乐死就能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权利是以体现社会意志的规范的认可为前提的。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利益要求都能成为权利,权利是人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统一,是人的个体意志得到了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安乐死典型的是一种人的意志的体现。有学者把安乐死说成是死的权利。其实死是人的一个宿命,是无法逃脱的必然,也无法体现人的意志,因此不可能成为一种权利。安乐死则是对人的实存的一种反思、限制和决定。具体来说,一是安乐死是个人要求的,体现个体的意志。二是安乐死要符合规范,得到社会意志的认可[10]。如此,安乐死才能成为一种权利。2.安乐死成为法律权利的条件安乐死必须体现个体的意志,这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是谋杀了。这意味着无法表达和不具备个体意志的个体,是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至于要得到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首先要看它是否能得到社会道德习俗的认可和承认。显然,在现代社会,也正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安乐死是可以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存在的。起码在我国,它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但安乐死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否就必定转化为法定权利?这当然取决于合法化过程的几个限制性因素。立法者在将应有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转换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限制:社会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因素的限制以及法律形式本身的限制。正因为这些限制因素的存在和不可避免,使得现有的法律权利不能完全再现应有的权利[11]。所谓客观因素的限制,是指任何应有权利要求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权利的客观因素包括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族传统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的权利主张就会不同,因此有些应有的权利可能在某个时代、地区得到确认和保护,而在另一个时代和地区则得不到保护[12]。(二)我国是否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在中国社会,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权利是否可以转化为法定权利呢?我们可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做个比较。荷兰之所以能使安乐死合法化,至少有四个有利因素:1、荷兰的医疗服务在全世界来说,可以说是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95%以上的老百姓有私人医疗保险。长期疗养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涵盖没有私人保险的少数人民。2、缓和医疗非常进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疼痛控制及缓和医疗中心,与之相较,其它国家的类似中心少而昂贵。3、纳粹占领时期,只有荷兰的医生不参与纳粹的“安乐死”计划。这个因素显示荷兰医病关系有高度彼此信赖的传统。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显然,这些条件在中国还远未具备。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现在还没有能力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较好的医疗条件。很多人在医治无望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亲人多花钱而想到一死了之。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农村,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险尚未建立健全。许多人得了个小病就面临巨大的家庭经济危机,主动谋求死路是他们最好的解决办法。中国目前医院的医疗水平还不高,而对于医学上无法挽救的濒死者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的医疗水平,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最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医疗水平,而且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很大,死亡文明的发展水平不同,对安乐死的要求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可见,客观因素的限制不支持将安乐死从应有权利转化为合法权利。四、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及结语(一)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二)结语2006年5月9日,金陵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南京一位年仅5岁,名叫龙龙的小朋友意外发生车祸导致昏迷,在龙龙父亲的情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院长陈忠华教授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专家共同给龙龙会诊,确定龙龙已经是脑死亡,虽然龙龙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但最主要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存在了,龙龙的父亲双眼含着泪水,拔掉了龙龙的呼吸机,对龙龙实行了安乐死,并把龙龙包括双眼在内的多处器官捐献给四位极需帮助的病人,而龙龙的遗体则送往东南大学医学院作医学研究。虽然龙龙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安乐死,但却可以做为一个很好的例子,为安乐死立法提供参考。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公开讨论安乐死以来,支持和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两方各执一词。不少学者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进行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安乐死在我国尚不合法,但必须承认,罹患重病且无救助可能者的家属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停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而让其“自然死亡”的情形在我国客观存在。如何保障患病者得到有效治疗,最起码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其死亡前的痛苦,使其能够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光,是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问题。在对生与死的权利仍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国家可考虑先行立法对这一特殊人群在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应有权利给予切实保障。参考文献:[1]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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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的,现在已经毕业,当时我们写毕业论文时都有一个提纲,有几百个题目,,你可以自己选择上面的,也可以随便选,我记得我选择的是,或有事项的确认原则,这个很具体,因为这个事项在现在还是个有争议的事项,而且,她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现在也有几个主要的意见派,所以可以有比较多的素材,我帮我朋友写的是论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这个题目比较抽象一点,里面的安例是安然事件,你看看,如果你选择这两个题目,我想我还能给你一点帮助的,我的论文都还在.论会计电算化的趋势与发展这篇我好象也有,也写过的.选题目要选择你能找到的素材多的,现在有明确的说法的,比如,那个或有事项,虽然没有定论,但是有暂定的具体做法,也有分析,这样才容易发表你自己的见解,那个时候我们的要求是,必须要有笔者认为这样的字眼.所以,千万不要选择一些争议太大,完全没办法说清楚的题目,这样,除非你真的研究的非常的透彻,否则,是不容易写合格的.你先看看吧,如果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资料里有我的信箱.
定题的时候不要选得太大,不然不太好写。最好题目能具体一点。这样你会说得很清楚,很有逻辑的。写的题目太大,太宽泛的话你就没有重点了,不太好写
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兴衰成败给人最深刻的就是,那些曾经叱咤商海、呼风唤雨的巨子们大都只是昙花一现,各领风骚三五年后便销声匿迹。失败的原因有多种。我国企业家往往将失败归咎于决策失败。飞龙总裁姜伟反省出的20大失误,头三条赫然是:“决策的浪漫化、决策的模糊性、决策的急躁化。”可见决策失误给姜伟带来切肤之痛。巨人总裁史玉柱在检讨失败时曾坦言:“巨人的董事会是空的,决策是一个人说了算。因我一个人的失误,给集团整体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也恰好说明,权力必须制约。”而国内其他企业家在反思失败时,也无一例外地检讨自己的决策失误。我国企业家为什么总是决策失误呢?最根本原因是财权配置不当,企业内部缺乏一套完善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几乎所有失败的决策都是在独断中产生的。巨人集团公司缺乏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决策机制,独断专行,一意孤行,并在形式上追求军事方式,搞“三大战役”。不仅是巨人集团,我国决大多数企业决策基本上是独断体制,没有人能够阻止姜伟“决策的浪漫化、决策的模糊性、决策的急躁化”,也没有人能对吴炳新的“三株年销售额1999年达到900亿元”的宏伟目标提出质疑。我国的企业大多集创业者、所有者、决策者和执行者一身,董事会形同虚设。这些条件与权力的结合,必然使我国的企业家拥有了全世界最高的经营失误机会和决策失误机会。从理论上说,财务治理权是指由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组成的一个体系。目前我国财务治理权的配置极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财务决策权过度集中与过度分散并存,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处理不当。一是财权过度集中。财权过度集中于集团内部,集团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治理权往往受到轻视。尤其是银行作为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的主要资金供给者,还没有参与企业财务治理的权利,国际通用的相机治理的财务机制尚未建立。财权过度集中于内部单个经营层次和个人,财务决策的内部配置与制约机制尚未建立。在多数集团公司里,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身二任,董事会与经理会机构重叠。并且,在进行财务决策时,通常是董事长或总经理一人说了算。由于财权过度集中,使企业的决策不仅有独裁性更有主观性。在实践中,由于这样的决策机制致使企业破产失败的例子不胜枚举。二是过度分权。一则下属单位的财权过大,导致集团资金运作混乱,资金投向不合理,资金使用浪费严重。二则对下属单位的财权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下属单位滥用财权,过多考虑本单位的利益。有许多人曾对安然公司内部决策权最大限度地下放大加赞赏。然而安然破产后这一“经验”恰好变成了教训:在分权体制下,拿着“奶酪”的人很多时候不是外部人,而是自己的部下或子公司。二、财务监督权虚置,财务约束机制运转不力其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一)企业内部的监督层面。(1)董事会“空壳”或“形同虚设”,缺乏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约束机制。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企业,董事会往往被管理层所控制,成为管理层实现其目的工具。(2)监事会“有责无权”,监督泛力。(3)内部审计没有发挥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多受托于总经理,是一个与财务部门平行的职能部门,主要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难以对本公司的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其财务监督职能是有限的。(4)内部员工的监督在组织与职能上缺位,职工代表大会形同虚设。(二)在政府监督层面。政府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外部监事会制三种以国家出资者身份对经营者进行外部监管。然而这几种形式都有其缺陷,如委派的会计、总监和监事能尽职尽责所依赖的前提不可靠;委派人员的再监督存在问题。 (三)社会监督(或民间监督)层面。注册会计师对企业集团财务报表的审计也多流于形式。如 “安然事件”以及我国的银广夏事件等一系列财务欺诈事件都使人们开始怀疑注册会计师这一市场经济的“看门人”的角色;银行等其他债权人的财务监督在组织与职能上缺位,没有建立相机治理机制。财务治理权的配置是财务体制的核心,必须实现财务治理权的有效分置。具体而言:首先,对财务决策权进行合理配置。管理的重心在于决策,而决策的效果首先取决于决策权的配置。从理论上讲,公司的财务决策权应集中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但在实践中,股东会和董事会所拥有的财务决策权部分地授权给经理层执行。这就需要研究财务决策权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与经理会之间的分割与配置问题。一般认为,财务的决策分为两类:一是财务战略决策;二是财务战术决策。即使在授权制度下,财务的战略决策权也必须集中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而一般的或日常的财务决策,则可授权给经理层作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个公司好比一个球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分工明确,不能越位。一个公司包括集团公司也必须清晰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监督层的各自权限和责任。决策权尤其是财务战略安排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是不宜放权的,决策权的下放必然导致诸侯现象、控制失灵,战略决策权上的集中体制是公司制度下的理性选择。其次,对财务执行权进行合理配置。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对财务决策进行执行并承担三种职能:董事会授权进行日常财务决策;董事会制定财务战略决策并拟订方案;负责实施董事会制定的财务战略决策方案。第三,对财务监督权进行合理配置。财务监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单位内部预算、制度等,以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为工作对象,对企业财务活动、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的检查、控制和督促。财务监督权是分散地配置的,主要有两大监督体系:其一,内部财务监督体系和外部财务监督体系。从国际惯例看,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一般是按机构分设、权利分置、责任分割和相互制约的原则或逻辑展开设计的一个纵横交错的复合体系。根据我国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考虑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部门经理的委托代理链,同时设置监事会、内部审计两个监督机构,并在监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外部独立审计进行沟通,形成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1)监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财务监督。《公司法》已明确规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和经理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可见,监事会产生于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委托代理关系上,处于财务监督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是整个体系的中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有权对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董事或者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监事会是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其目标确保总经理与所有者的财务目标一致;董事会代表所有者对总经理进行财务监督,其目标是确保总经理与所有者的财务目标一致;总经理对财务经理进行财务监督,其目标是确保财务经理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一致,并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2)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在我国一般由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发表意见,因此通过事务所鉴证财务报告,进而监督公司管理当局的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师讨论审计范围、费用、要求,解决审计师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冲突,就可以在管理层与外部独立审计之间形成一种监督力量,增强外部审计的独立鉴证功能。可见,审计委员会应定位在监督管理层与外部人员对内部财务鉴定而产生的关系上,其职责主要是通过独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独立财务顾问等来确保这些外部人员能公允地发表意见,以免被管理当局控制和利用。(3)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一般通过对生产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审计、组织结构的审计,以及对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和完善性的审计,发挥其监督、评价与服务职能。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机构产生于经理层与下属部门的代理关系上,它可以定位为监督经理层下属部门的财务活动,而经理层的行为偏差则可由更高层次的财务总监去纠正。这样,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主要集中在: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检查各种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检查单位对政策、计划、规程、法律和条例的执行情况;检查资产安全、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情况等。(4)员工的监督。通过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共决制、员工代表进入监事会等方式进行的财务监督,也是属于内部财务监督的范畴。外部财务监督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一般采用自律型的体制,但同时也必须辅之以结构复杂的外部监督体系。包括:政府的财务监督。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来干预和管制企业的财务行为也是必要的。如为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建设以及实现其环境保护的目标等,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和产业政策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的投资行为等。出资者的财务监督。即使在两权分离的制度下,企业的出资者仍将保留一部分的企业治理权,尤其是财务控制权,这些财务控制权包括:选派经营者和财务总监;参与重大财务战略决策;实施财务监督;参与收益分配和决定再投入等。在法人财产权得以确立的条件下,出资者的财务主要就是一种监控机制,以确保经营者的财务行为与出资者的目标相一致。债权人的财务监督。传统的债权债务关系仅仅是一种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关系。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债务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在发生变化。相机治理机制的产生,使得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取得了对企业的部分财务监督和控制权。注册会计师的财务监督。这是市场化的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注册会计师的查帐验证活动,是企业财务规范运作的重要保证。我国企业必须尽快实现自身财务治理权的有效配置,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这样才能降低经营失误机会和决策失误机会,使我国企业走得更远。
近代会计审计史表明,证券市场发生的重大危机事件,必然影响甚至改变会计审计的发展进程、发展模式和方向。1929年美国股市的崩溃以及由此引发的长达四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不仅终结了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时代,也彻底改变了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的成立,最终促使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诞生。我们认为,安然事件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会计界的充分关注,因为安然事件所涉及的决不仅仅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暴露出美国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所作出的制度安排(如公司治理的独立董事制度、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机制等)存在着严重缺陷。不可否认,我国近年来不论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还是会计审计的规范,都不同程度地借鉴美国的做法。理性地分析发生在成熟证券市场上的安然事件,不仅有助于我们从中吸取教训,也可避免今后在借鉴美国的做法时盲目照搬。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拟较为全面地介绍导致安然公司坍塌的会计审计问题,分析安然事件对美国今后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的潜在影响,并从会计审计和公司治理的角度,总结安然事件给我们的启示。一、导致安然公司崩塌的会计审计问题(一)会计问题根据安然公司2001年11月8日向SEC提交的8-K报告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资料,安然公司的主要会计问题可分为四大类:(1)利用“特别目的实体”高估利润、低估负债。安然公司不恰当地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cialPurpose Entities,简称SPE)符合特定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报表的会计惯例,将本应纳入合并报表的三个“特别目的实体”(英文简称分别为JEDI、Chewco和LJM1)排除在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之外,导致1997至2000年期间高估了4.99亿美元的利润。低估了数亿美元的负债。此外,以不符合“重要性”原则为由,未采纳安达信的审计调整建议,导致1997至2000年期间高估净利润0.92亿美元。各年度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美元项目名称1997199819992000合计净利润调整前净利润1.057.038.939.7926.80减:重新合并SPE抵销的利润 0.451.072.480.99 4.99审计调整调减的利润 0.510.060.020.33 0.92调整后净利润 0.095.906.438.4720.89调整后净利润占调整前比例8.6% 83.9%72.0%86.5% 77.9%债务总额调整前债务总额62.54 73.5781.52100.23-加:重新合并SPE增加的债务7.115.61 6.856.28-调整后债务总额 69.65 79.1888.37106.51-调整后债务总额占调整前比例 111.3%132.1%108.4% 106.3% -资料来源:Enron Corporation‘s 8-K filing with the SEC on November 8 2001.安然公司的上述重大会计问题,缘于一个近乎荒唐的会计惯例。按照美国现行会计惯例,如果非关联方(可以是公司或个人)在一个“特别目的实体”权益性资本的投资中超过3%,即使该“特别目的实体”的风险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也可不将该“特别目的实体”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安然公司正是利用这个只注重法律形式,不顾经济实质的会计惯例的漏洞,设立数以千计的“特别目的实体”,以此作为隐瞒负债,掩盖损失的工具。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3%的惯例,原先是10年前一个从事租赁业务的主体所设计的,后来该主体极力说服了有关当局认可了其会计处理。以后,这神奇的3%规则便逐渐演化为约定俗成的惯例,并适用于对几乎所有“特别目的实体”的会计处理。安达信在安然事件东窗事发之后,就是以此为自己作辩解的。但我们认为安达信的辩解是片面的,作为全球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难道不明白这项荒唐可笑的惯例有修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会计原则?难道审计只是机械地照搬准则和惯例,而不需要专业判断?难道安达信不清楚安然公司通过“特别目的实体”隐瞒负债、掩盖损失对投资者可能造成的后果?安然公司前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主管安德鲁S.法斯焘(2001年10月被革职)在1998年一起名为“仙人掌3”诉讼案件的作证中曾坦言,安然公司通过设立“特别目的实体”,就是为了将负债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在进行“业务安排”和“组织设计”过程中,均与安达信密切磋商(kurt Eichenwald & Michael Brick,2002)。可见,安达信并非不了解安然公司设立“特别目的实体”的用意。(2)通过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安然公司于2000年设立了四家分别冠名为Raptor I、RaptorⅡ、Raptor Ⅲ和Raptor Ⅳ的“特别目的实体”(以下简称V类公司),为安然公司的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套期保值。
小声点,别让老师发现
1.事务所拥有底稿的所有权2.客观 诚信 自我评价威胁 3.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控制环境设定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基调,影响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然后从对诚信和道德观念的沟通和落实、对胜任能力的重视、治理层的参与程度、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组织结构及职权与责任的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6个方面,展开写一点就行了4.负责的有安然、安达信、美国政府监察部门,然后自己吹一点,我懒得打了
呵呵 只能说小女你很懒啦,搜索一下有很多这种文章的,我这里帮你粘贴出一篇来,其它的自己参考这弄咯~~:)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假直接关系到企业诚信和声誉。本章列举国内外的财务信息欺诈案例,目的之一是让学生了解做假者的伎俩和手段,以便工作后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具备识别财务信息的火眼金睛,扮演好经济警察的时代角色。案例1 安然事件对我国财务管理的启示就在我们为中国资本市场系列造假案忧心忡忡的时候,太平洋彼岸的美国也“不甘寂寞”地爆出了当量巨大的假账丑闻。总部设在德克萨斯州休斯敦的安然公司(Enron)曾被《财富》杂志评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该公司2001年的股价最高达每股90美元,市值约700亿美元。但在安然公司前任财务主管因涉嫌做假账,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的消息公布后,公司的盈利大幅下调,股价急剧下跌至26美分。安然公司被迫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的规定,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以资产总额498亿美元创下了美国历史上最大宗的公司破产案记录。一、做假手段(一) 隐瞒巨额债务安然公司未将两个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的资产负债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处理,但却将其利润包括在公司的业绩之内。其中一个SPE应于1997年纳入合并报表,另一个SPE应于1999年纳入合并报表,该事项对安然公司累计影响为高估利润5.91亿美元,低计负债25.85亿元。SPE是一种金融工具,企业可以通过它在不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的情况下融入资金。华尔街通过该方式为企业筹集了巨额资金。对于SPE,美国会计法规规定,只要非关联方持有权益价值不低于SPE资产公允价值的3%,企业就可以不将其资产和负债纳入合并报表。但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企业对SPE有实质的控制权和承担相应风险,就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事后安然公司自愿追溯调整有关SPE的会计处理看,安然公司显然钻了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空子。(二)安然公司利用担保合同上的某种安排,虚列应收票据和股东权益12亿美元。(三)将未来期间不确定的收益计入本期收益,未充分披露其不确定性安然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通过与能源和宽带有关的合约及其它衍生工具获取收益,而这些收益取决于对诸多不确定因素的预期。在IT业及通讯业持续不振的情况下,安然在1999年至少通过关联企业从互换协议中“受益”5亿美元,2001年“受益”4.5亿美元。安然只将合约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计入财务报表——这其实是数字游戏。尽管按照美国现有的会计规定,对于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实现的收益可以作为本期收益入账,但安然公司缺少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合理预期,也未对相关假设予以充分披露。(四)安然公司在1997年未将注册会计师提请调整的事项入账,该事项影响当期利润0.5亿美元(1997年的税后利润为1.05亿美元,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采取了默示同意的方式)。(五)利用金字塔构架下的合伙制网络组织,自我交易,虚增利润13亿元(六)财务信息披露涉嫌故意遗漏和误导性陈述二、对我们的启示(一) 从财务会计角度传统财务报告披露模式捉襟见肘。以历史成本和每股盈余为重心的财务报告模式很难适应当今的商务模式、复杂的财务结构和与此相关联的经营风险。尽管安然在2000年年报中提供了其8页纸的管理当局的讨论与分析以及16页纸的会计报表附注,但仍然将一些资深的分析师和基金经理人搞糊涂了。在他们看来,安然披露了大量的信息垃圾。现行财务报告系统产生于工业时代的上个世纪30年代。那时的资产是有形的,投资者是成熟的和数量不多的。既没有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也没有即时股票报价或信托基金,更没有首次投资项目的价值重估。投资者不能长期忍耐资本市场上的财务报告又反映大量复杂的“过去时”信息,他们更需要正在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相关信息。因此,财会界必须谨慎而迅速地完成向“现在时”报告模式的转变,以提供连续性而不仅是期间性、多维核心业绩指标而不仅是单一每股收益以及易于理解的商务模式、经营风险、财务结构和经营业绩的信息。关联交易舞弊或欺诈游刃有余。为推动二级市场股价,安然公司开始通过关联交易做手脚。最为著名的关联交易发生在2001年第2季度,安然把北美的3个燃气电站卖给了关联企业Allegheny能源公司,成交价格为10.5亿美元。市场估计此项交易比公允价值高出3亿至5亿美元,该差额被加入能源公司业务利润中。就在这个季度结束的前一天,安然将它的一家生产石油添加剂的工厂卖给了名为EOTT公司的关联企业。外界怀疑由于安然无法提供令华尔街满意的盈利数字而强迫EOTT在季报的最后一天完成了交易。实际上,早在1999年底该石油添加剂工厂已被安然列为“损毁资产(Impaired Asset),冲销全额达4.4亿美元。而18个月后又以1.2亿美元的价格出售,其间充满蹊跷。反观我国的关联交易同样五花八门。如企业向内部管理人员贷款,让后者买进公司股票,或借现金给关联公司,让后者购买自己的产品;或通过购并、置换、托管等手段与关联公司制造计价不平等条件下的“泡沫利润。虽然财政部出台了抑制关联交易业绩幻觉的规定(即将超过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鉴于关联交易计价与披露的专业性与复杂性,该领域依然是热衷于操纵利润者的乐土。合并报表范围别有玄机。考察美国的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和我国的准则、制度就会发现,拥有实质控制权是纳入合并范围的标尺。这便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必须依赖财会人士的高度专业判断,因为拥有子公司的股权虽不及51%但可能“实质控制”,而安然公司恰恰在这样的灰色地带下,未合并众多未拥有50%股权但“实质控制”的子公司;二是客观上鼓励管理当局建立复杂的公司体系,拉长控制链条,将债务留在子公司账上,将利润显示在母公司的账上。安然公司利用该等技巧,创建子公司和合伙公司数量超过3000个,以自上而下“传递风险,自下而上“传递”报酬。联想到我国的许多公司任意改变合并报表范围,并盈不并亏的情形层出不穷,看来压缩合并报表的利润操控空间在当前复杂的商业环境下,显得尤为重要。激进的财务管理犹如“火中取票”。安然公司奖励业绩的办法,颇让人费解。经理人员完成一笔交易的时候,公司不是按照项目给公司带来的实际收入而是按预测的业绩来执行。就是说,如果签署协议的时候预计项目可以为公司带来30%的回报,那么就按照这一数字给负责人发奖金。此外,安然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切与积极。一位西方著名的会计学家说,如果公司的文化是为了既定的目标可以不惜一切代价,那便是麻烦的开始。反观我国的一些企业,也常常为了激进的盈利指标,实施扭曲的激励举措,而一旦事与愿违,又寄希望于会计制造利润,如此,即陷入了“目标激进——扭曲激励——数字游戏”的恶性循环怪圈。避险的财务创新或许成为制造风险的罪魁祸首。衍生金融工具最原始的功能就是为了“避险”,安然公司一方面用期货、期权市场和衍生金融合同将能源商品“金融化”一方面将一系列不动产打包抵押,借助信托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发行股票和债券。安然公司的初衷是把本来不流动或流动性很差的资产或能源商品“流通”起来,没想到却成为破产的主因。尽管我国的企业引入衍生金融工具还不普遍,但仍需未雨绸缪,因为在驾驭金融品种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片面追求财务创新很可能适得其反。(二) 从独立审计角度业务多元化是福是祸?美国20世纪90年代是历史上少有的疯狂繁荣阶段之一,因为公司利润和股票价格前所未有地增长。在得意之后的膨胀中,许多规则和界限都发生了松动。安达信自20世纪80年代一直是安然的外部审计师,但从90年代中期起,它开始提供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咨询服务,这意味着,它的一只手忙于安然的会计和控制系统,另一只手来验证所产生数字的公正性。美国《经济学家》评论说,“会计公司放弃了传统的外部怀疑者角色而成为一个内部的商业合伙人,他们也放弃了披露信息的职责,而成了掩藏财务兔子的魔术师。”而另外引起质疑的是,大会计公司从90年代展开的庞大的“专家”咨询服务,从信息技术系统到法律援助,从纳税计划到人力资源招聘方案,拓展咨询业务的趋势非常明显。1993年,全行业31%收入来源于咨询,而1999年咨询占业务收入的比例高达51%。2000年安达信从安然公司获得了约520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2500万美元是审计费用,约2700万美元是咨询和其他服务费用,这使得安达信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乐得“放一马”,因为一旦得罪了安然公司,巨额咨询费用恐将不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利维特曾力主拆分咨询业务,但包括安达信在内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却一直以阻碍注册会计师业务发展等理由加以拖延,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得这种拆分变得迫切,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品种的重新“洗牌”已成定论。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凭借扩大业务规模、开展增值性服务,以期形成业务多元化格局。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审计与咨询导致的独立性冲突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警醒,当咨询业务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超过50%时,就要及时考虑将咨询机构分立。单一客户收费高企是喜是忧?像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安然公司这样的大客户,不由自主地会产生财务依赖。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同一客户,或某单一客户的付费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相比不匹配,注册会计师很可能因利益诱惑而弱化应有的独立性。对此,一些独立审计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如香港会计师公会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同一客户取得的收入不能超过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15%。业务收入的集中度风险是导致审计失败的诱因,我国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应尽快弥补这一空白。旋转门是停是开?很多安达信的职员辞职后径自加入了安然公司,与原来的同事继续着“亲密”的关系。这形成了一种“旋转门效应”,使执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先入为主地形成客户内部控制良好的印象。让旋转门停下来,防止与客户关系过于紧密,提升审计独立性,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业互查是强是弱?在美国的自律管理体系中,每三年一次,由事务所之间相互检查。同业互查被认为是注册会计师自律机制的最佳模式。耐人寻味的是,安然事件前的同业互查未能发现安达信的审计漏洞,而事后由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专项检查同样“OK”,人们不免觉得同业互查差不多成了“同业包庇”或“同业吹捧”的代名词。在我国准备引入这一监管形式时,应当审慎考虑:同业互查对质量控制的促进程度,各事务所之间的制衡力度以及开展检查时的测试深度,流于形式和浅尝辄止的同业互查只会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协会监管职能是松是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一直扮演双重角色:既是注册会计师的“胡萝卜”(权益的守护神),又是注册会计师的“大棒“(执业的监管者)。安然事件引发的人们对协会角色的置疑,直接导致了协会所属“公共监督委员会”(POB)的解体。应当承认,行业协会角色的模糊制约了其监管职能的发挥。可行的做法是,让角色分立,要么是注册会计师的“代言人”,要么是注册会计师的“监管者”。 外部环境是冷是热?经济低迷、价值观沦丧、心理预期、盈余标杆、指标考核等都可能成为管理当局舞弊的刺激因素。自从美国的新经济泡沫溢出后,经济发展放缓,包括安然在内的上市公司面临着沉重的财务压力,由此产生了强烈的造假内驱力。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进程加快,企业竞争空前激烈,面对股东的期许、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监管部门的督察,公司管理当局(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业绩欲望异常迫切。应该说,外部环境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折射着审计的成败,换言之,经济的繁荣容易遮盖财务数据的“水分”,即使审计出现过失也不易暴露。尽管我们不应根据外部环境的优劣考虑审计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但在外部环境较“冷”的条件下,恪守应有的谨慎与合理的怀疑,是防范审计失败的应有考虑。专业品质是高是低?关联交易审计向来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再加上表外融资、衍生金融工具等事项,更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形成巨大考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准备开发一个关联交易审计“工具箱”(包括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所有现行的财务报告和审计规则,并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在目前审计期间应予考虑的若干建议),并就舞弊问题发布详细的执业指南,这意味着职业界开始重点解决审计失败的困扰。需要提请同仁注意的是:第一,考虑如何转变已给外界造成的注册会计师“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印象;第二,避免在特定领域出现“外行审计内行”的情形,尤其是涉及财务创新时;第三,充分关注复杂或特殊的交易和事项所带来的经济后果。类似像安然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安然前首席财务官为关键关联人),事实上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逻辑炸弹”,只有审时度势,辨析交易和事项背后的风险所在,针对性地采用追加的程序,才不至于落入预设陷讲。(黄世忠,《财务与会计》2003年第3期)案例5.2 施乐公司财务违规剖析美国国会审计总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GAO)2002年10月公布了一份题为《财务报表重述:趋势、市场影响、制度对策和存在的挑战》的报告。报告称美国上市公司中由于会计违规而引起财务报告重新编制的次数从1997年的92次上升到2001年的225次。根据这一趋势,GAO预计2002年财务报告重述的公司将比1997年增加170%以上。报告显示,大规模公司由于利润操纵而引起财务报告重述次数增长尤为迅速,其中包括著名的施乐公司、安然公司及世通公司等等。在众多会计违规处理中,由操纵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金额和时间而引起的财务报告重述次数仍然占总数的50%以上。下面以施乐公司为例,分析其会计利润的操纵手段和动机,并讨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现状:一、施乐公司的两次财务报告重述施乐公司创建于1906年,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市,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以经营办公设备为主的跨国企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制造商及复印机的发明者。施乐公司于2001年和2000年两次重新编报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大幅下调收入和利润。(一)第一次财务报告重述2000年6月16日,施乐公司墨西哥地区分部设立的异常准备金(unexpected provisions)被公开披露。由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开始对施乐公司墨西哥地区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调查。2001年4月3日,施乐公司向公众透露将延迟向SEC提交2000年度财务报告。原因是施乐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其外部独立审计师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将分别对财务报告进行复核。2001年5月31日,施乐向SEC提交了复核后的2000年度财务报告,其中1998和1999年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被调整。1998年度净利润下调12200万美元,比原来减少30.9%;1999年度净利润下调8500万美元,比原来减少6%。在两年的时间内,施乐公司累计虚增利润达20700万美元。显然,利润的下调和会计处理的更正是公司审计委员会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分别进行的两项调查所导致的。对施乐公司的调查,主要集中于墨西哥地区的业务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调查结果表明,在某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施乐公司有违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违规行为。调查结果还揭露了在此之前的几年时间里,墨西哥地区的某些高级经理合谋违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管理程序。会计处理方面的违规主要有: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低估租用特许权的负债、设立非法准备金等。(二)第二次财务报告重述2002年4月1日,施乐公司再一次提出重新编报1997年至2000年的财务报告,并将对刚刚公布的2002年财务报告做相应调整。这次更正使得公司调低1997年至2000年的净利润,四年累计14.2亿美元,是其在经过第一次调整后的四年净利润总和的52.3%。相关会计数字见表5.1所示。这次财务报告重新编报的主要原因是施乐公司在费用和收入确认方面违反了GAAP的会计处理规定。二、主要会计操纵手段根据SEC的调查结果,1997年至2000年间,施乐公司利用违规会计处理隐瞒和歪曲了真实的经营状况,使其会计利润达到并超过华尔街的盈利预测。这一系列的会计操纵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一手导演的。调查结果表明:施乐公司的主要会计违规方式有:(一)提前确认租赁收入施乐公司不断改变其租赁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却不披露相关会计收益的增加仅仅是来自会计处理的变更。除了不进行相关披露外,施乐公司多数会计处理是明显违反GAAP的。例如,在提高收取出租设备的租赁费时,施乐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由于提高收费带来的收入的增加。而根据GAAP的规定,这些收入在提高收费当期是没有实现的,要递延到剩余出租期才能进行确认。(二)任意提高出租设备余值施乐公司在租赁期开始后,任意调整出租设备的余值(即在出租期结束后,通过调高设备余值来减少相应的成本项目,从而使季度报告的盈利水平达到公司内部和资本市场的盈利预期。(三)提前确认出租资产组合收益合约的收入施乐公司将各项出租资产进行组合,将来自于这些资产组合的未来租赁收入卖给投资者,这在实质上是一种远期合约。GAAP规定,这类收入必须在租赁收入真正取得时才能确认相应的合约收入,而施乐公司在签定合约的当期就确认了所有收入并且没有披露相关内容。(四)操纵各项准备金施乐公司通过减少原先为了其他目的设立的准备金余额来增加当期利润,这明显违反了GAAP的规定。另外,在1995和1996两年内,施乐公司由于在与美国国税局(InternalRevenue Service,IRS)的法律纠纷中胜诉而获得一笔利得。根据GAAP的规定,公司应该在1995年和1996年确认相关法律费用时就全部确认这笔利得。而施乐公司将这项利得递延到1997年至2000年之间进行确认,这种违背GAAP规定会计处理的目的是为了随意操纵各年利润,以达到盈利预测。(五)未披露应收账款贴现业务证券分析师预测施乐公司1999年的流动性会提高,并且年末现金账户有大量余额。为了达到这一预测,公司管理层让其最大的业务部门与当地银行进行了大量的应收账款贴现。这些交易对施乐公司1999年的经营现金流有重大影响,但公司却没有在财务报告中做出相关披露。有些贴现业务是有回购协议的,即施乐公司要在1999年末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再买回该应收账款。公司不仅将其作为应收账款出售进行会计处理,而且第二年也不做应收账款回购时的会计处理。三、利润操纵的动机分析(一)市场预期从上述施乐公司会计操纵手段来看,有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账面利润的,有违规提前或延后确认利润的,有为了提高流动性而进行交易安排的。这些手段的一个直接目的就是要达到或超过证券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盈利目标。这些会计操纵手段虚增和平滑了公司的盈余数字,达到并超过了市场的预期,使得公司股价一直保持较好走势。(二)经理人报酬美国众多上市公司,包括施乐公司在内,为何要利用会计操纵手段来使公司业绩达到公司内部和市场的预期呢?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管理层的切身利益,包括报酬和职位。SEC指称,1997年至2000年间,施乐高级管理人士领取了500多万美元的业绩补贴,并通过出售所持股票获取了3000多万美元的利润。可见,正是依赖于公司经营业绩的酬金以及与股价直接相关的股票收入,促使公司管理层不惜使用违法的会计处理来谋取高额的回报。除了报酬之外,职位的保全也是动机之一。因为市场竞争使得没有创造出色业绩的管理层面临被辞退的风险,而会计利润又是评价管理层业绩的重要指标,管理层有动机为了保全职位去操纵会计利润。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现状的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也存在会计数字虚假的状况,证监会已对部分公司作出相应处罚并要求公司重新编制财务报告。这类公司利用多种手段制造虚假失实的会计报表,以达到其上市、配股和避免成为ST公司或退市等目的。而这些公司会计操纵的手段还是以利润和费用的确认为主。部分因财务报告虚假失实而被公开处罚的上市公司有:ST黎明的1999年度会计报告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2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ST冰熊2000年年报显示,由于费用挂账、会计处理不当等会计差错,该公司200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减5545万元,表明该公司以前年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不实行为。郑百文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三年中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账、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4390万元。东北制药在编制1996年财务报表时,把应作为费用处理的2128万元出口税金转入产成品成本,留待下年处理,致使公司当年财务报表失实。以上提及的是公开揭露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虚假失实的一部分公司,其违规行为都涉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问题。可见,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违规行为中,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操纵也占相当比重。五、结论安然公司曾通过构造复杂的金融产品和交易,绕过GAAP的会计处理规定,编制晦涩难懂的财务报告。人们部分地将其归咎于会计准则的制定不能跟上经济业务的发展而造成的会计数字失真。然而,施乐公司的案例以及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表明,会计操纵的重要项目还是在于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处理上。相对而言,常规业务的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准则是比较完善和成熟的。上市公司中,明显违反公认会计准则的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处理仍然是其虚构会计利润的主要手段。所以,有效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主要不是会计制度制定的问题,而是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一方面涉及到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另一方面涉及外部多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美国,这些外部力量包括独立审计师、证券分析人员、信用评级机构、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建立时间较短,公司内部治理法规和外部监督力量都比较薄弱。所以,在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道路上,新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一方面,同时还要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力量的监督和管理。
摘 要 随着现代勘探技术的发展,地质勘探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它被用于很多的领域中。其中,地质勘探可以从工程地质勘探 、石油煤炭开采地质勘探等不 同的应用方面进行分 类。对 于每一个方向的运 用,都有相应的地质勘探技 术 ,为不同的应 用方 向进行研究提供 了一定的技术和理论指导 ,从 而建立新型 的地质勘探体 系,推进地质勘探技术的创新 ,促进 了我国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本文主要从工程地质勘探技术和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的概述、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关键词 地质勘探 技术 ;发展现状 ;发展趋势1 地质勘探技术的概述1.1工程地质勘探技术工程地质是一 门调查 、研究 、解决与人类活动和各种工程建筑有关 的地质问题的科学。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是工程地质勘探。随着勘探技术的发展 ,测量 、钻深等新技术、新方法 的运用 ,尤其是计算机的运用 ,使工程地质勘探的工作方法、质量标准等都有 了很大的进步,极大的推动了工程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一个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工程地质勘探 ,它对工程制定方案和顺利的建设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2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石油煤炭地质勘探 主要是研究其形成和分布的基本规律、变化特征 、地质条件和一些勘探的技术 。石油煤炭勘探是在石油煤田普查 的基础上 ,进行的经济调查研究 、地质勘探工作。其中,石油煤炭开采技术的勘探是整个勘探工作 中的重要环节。2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现状2.1工程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现状工程地质勘探技术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 ,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发展现状不是很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地质勘探的质量问题。在工程地质勘探过程中,很多勘探的侧重点不 明确 ,勘探的针对性不强 ,勘探方法不正确 ,工程地质分析工作 中的计算公式与实际情况差别很大 ,从而使勘探的结论有误 。这些问题 的出现不仅会延误最佳的开发时机 ,还会给工程 留下一些隐患,严重影响了工程 的质量。2)工程地质勘探 的技术管理 问题 。一些工程单位提交 的勘探设计报告不是地质师写的 ,而且在编制人 中没有地质专业负责人 ,使得报告 中容易出现错误。这样会给总院审查增加难度 ,还会延误工程的报批时机。3)工程地质勘探的人员问题 。主要是 因为地质勘探需要优秀的技术人员,而在工程地质勘探 中,有一些人员不懂地质却提出不实际的勘探要求 ,有的对地质专业了解不透彻。这些都不利于工程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2.2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现状我国的石油煤炭行业的集中度不高,开采相对比较分散,个体开采情况比较多,这样不仅会导致企业管理难度大,还不能保证石油煤炭的正常供 给。一些大型的石油煤炭企业的技术性 、安全性、可靠性都很有优势,要将其进行有效整合,国家要加强管理、统一规划 ,从而促进其发展。我 国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成果主要表现 以下几个方面 :1)石油煤炭地质基础研究从传统地质走向了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阶段。我国开展了华北 、华南地球的资源评价研究课题 ,对于我国的石油煤炭资源的赋存规律有了基本的掌握 ,而且还将层序地层理论和方法运用在石油煤炭的地层划分中,从而拓宽了地质研究的思路。2)石油煤炭资源综合勘探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根据了我 国石油煤 田的地质特点 ,合理 的运用地质勘探的新技术 ,并且充分利用现代勘探理论 ,从而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石油煤炭综合勘探体系。3)石油煤炭地质勘查信息化和 “3s”技术取得显著进展。在地质勘探的各个领域中,计算机技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使地质报告编制实现了数字化 、信息化 ,而且还利用了GIS,建立了我 国 《石油煤炭资源信息系统 》。此外 ,在石油煤炭资源评价中,还大量运用 了遥感技术 ,形成了石油煤炭遥感技术体系。高光谱技术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图像技术也有显著的进展。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还存在着 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要解决中部能源基地中一些地形复杂的资源勘探技术问题,以及它所引起的水资源和环境问题;二是要加强西部地质研究 ,进一步提高资源勘探评价程度;i是要加强清洁石油煤炭技术的地质研究,为其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地质依据 ;四是要利用石油煤炭 的现代化开采,从而实现高产高效的生产 ;五是要加速石油煤炭的地质主流程信息化和资源信息化水平 。3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趋势3.1工程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趋势工程地质勘探技术虽然还存在着一些缺陷,面临着挑战,但是其发展趋势还是很乐观 ,存在着很多机遇 。因此 ,要尽量解决存在的问题 ,不断的创新 ,促进工程地质勘探技术的快速发展 。首先 ,要分清地质勘探的各项责任。即总院要负责工程地质勘探和一些技术管理 问题 ;各地方部 门要 负责好勘探 的合理周期 ,安排专业的勘探人员 ,不断采用新的勘探技术和设备 ,从而促进工程地质勘探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其次,工程地质勘探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培养优秀的地质勘探技术人员 ,不断的推动技术革新,促进勘探技术的进步和勘探结果的创新。3.2 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趋势只有明确 目标 ,加大力度 ,依靠先进 的科学技术 ,提高地质勘探的精度 ,保障地质勘查 的质量 ,才能推进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的创新。我们要沿着 “加强石油煤炭地质勘探 的基础研究 ,最大限度 的发现新的资源 ;不断加大资源综合勘探技术的创新力度 ,满足人们 对资源的需求 ;改 革石 油煤 炭地质勘探的科技体制 ,培养新型的精干高效 的地质技术创新队伍 ”这一基本思路 ,实现石油地质勘探技术的可持续发展。1)大力发展石油煤炭资源的综合勘探技术。要加强多元地质信息符合技术 的研究 ,建立高精度 的地质模型 ,从而提高地质勘探的精度 ,为地质报告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2)组织开展新一轮的石油煤炭资源评价 。要运用新的地质理论和资源评价方法,研究并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石油煤炭资源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并且要多开展一些基础评价 ,强调石油煤炭资源的用途,正确认识我国石油煤炭资源的潜力,建立石油煤炭资源的信息系统 ,不断促进石油煤炭地质勘探技术的革新,促进我国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3)加强清洁石油煤炭技术的地质基础研究。其核心技术是洁净煤技术 ,与煤岩学、煤化学等基础理论结合在一起 ,并且利用地质地球化学 的角度进行分析 ,从而为勘探技术 的改进提供一定的依据。4)推进石油煤炭地质信息和3s技术产业化。发展石油煤炭地质勘查的主流程信息化,实现地质勘探技术的采集、研究的信息化 。加强高分辨率卫星图以及数字宇航摄技术的运用 ,促进地质范围以内,密度全部大于3.29g/cm ,相对密度大于95.7%。表面上的颜色一致均匀 ,没有任何斑点。2)相分析。通过x射线衍射检验说明 ,试块样 品中可能含有ZnS(2H—f0r珊)、ZnS(10H+8H)、磷石英和方石英相 ,没有出现其它杂峰。靶材 中各相组成均达到了镀膜的要求 。3)热等静压适用工艺制度 :加压介质是氩气。加热时温度为1100℃,压强是 120MPa,一个小时的保温保压。4)热压 较好 的工艺制度 :室内温度到 1050~C之间 ,每分钟2℃一5。c升温速度 ,开始在600~C时加压 ,30分钟的保温保压之后直接进行卸压。4结束语本文简要介绍了电子靶材的热等静压与热压工艺 ,经过研究两种工 艺都能够生产出符合要求的靶材 ,满足 了使用溅射 的要求。参考文献[1]努力古.溅射靶材的制备及发展趋势[J].新疆有色金属,2008,5.【2】刘志坚.溅射靶材的应用及制备初探fJ】.南方金属,2009,6.作者简介陈卫 飞 (1978一 ),男 ,湖南株洲人 ,本科 ,工程师 ,研究方 向ITO、靶材、有色金属材料。量 的增加和产品流通的活跃 ,我市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销售渠道单一 ,冷藏、储运设备落后 ,制约 了产品外销市场的拓展。建议在市场建设,预冷库、冷藏车配备以及品牌打造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3)支持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 民生 ,事关农业发展和农 民增收的大事 。但是 ,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由于检测设备简陋 ,检测人员水平低 ,经费不足 ,农产 品质量安全还存在着很大 隐患 ,建设固原市农产 品包括畜产品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势在必行。建议 自治区支持建设 固原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开展质量安全监测监控,保证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1宁夏中部干旱带及南部山区设施农业发展建设规划【M】.[2]固原市设施及旱作节水农业发展规划[M].作者简介孙丽琴 (1968一 ),原州区人,宁夏大学农学系本科 ,1986年参加工作时间,现为农艺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勘探技术 的发展。4结束语总而言之 ,地质勘探技术对矿产资源 、能源资源的勘探具有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资源的勘探 、开发和综合利用。虽然我国的地质勘探技术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研究了一系列地质勘探工程的新技术 、新方法、新设备。但我们还要意识到其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使我国的地质勘探技术走向更加完善的发展趋势 ,从而不断满足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能源的需求。参考文献[1]定武.谈现行地质勘探工作改革的几个问题册.地质与勘探,2OlO,4.【2】王树江.浅谈地质勘探技术发展啊.民营科技,2010,10[3】姚振义.煤 田地质与勘探方法阴.中国矿业出版社,2Ol1,6.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管理学毕业论文:浅谈油气长输管道的风险管理
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管道维护的工作量会越来越大,从修复损毁部件到日常保养,再到根据复杂的运行数据资料通过电脑处理结果进行的预防性维修等。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管理学毕业论文:浅谈油气长输管道的风险管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近年来,随着管道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满足石油、天然气长距离移动运输方需求,开发一种新的管道运输方式——长输管道。由于长输管道的使用范围很广,因此长输管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做好长输管道监理安全管理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对长输管道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及保障人类生活安全。本文从多个方面对长输管道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提出了长输管道的风险及相关管理措施,以期为日后工作提供些许帮助。
关键词 :油气管道、风险管理、措施
一、前言
长输管道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游的气田、输气站场、管道、储气库和下游的各个用户。任何一处出现问题都将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特别是一旦出现事故不能向下游正常供气时,将影响到千家万户的正常生活。再加上油气的易燃易爆及其毒性等特点,一旦管道系统发生事故,将很容易产生重大火灾事故甚至是爆炸、中毒、污染环境、人员伤亡等恶性后果,尤其是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城市的不安全因素。所以,为了使油气真正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长输管道的安全设计及安全运行是十分重要的。
二、长输管道的特点
1、距离长、消耗大。长输管道,顾名思义是距离较长的运输管道。因此,在铺设管道过程中,将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在工程建设当中会伴有不确定的各种安全因素。
2、管理系统复杂。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该工程设计的施工技术以及施工范围大,就导致了该工程管理系统的发砸星。
3、技术要求高。由于长输管道的特殊性,其对各个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如果在技术层面上出现失误,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在输送管道建设时期,应加强管理方面的管理实施,尽量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三、管道设计要求
一条长输管道能否长期安全运行,特别是一旦发生事故后使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最小,设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
1、管道设计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遵循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规定,管道建设选线设计方案应符合城乡规划,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管道选线方案,将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中,管道建设用地在规划实施中应予以控制预留。这项规划编制中要将确定的管道方案落实到规划中,以便于在保证管道路由用地及安全的情况下对城镇各项建设进行资源配置协调及建设进程策划的总体控制性安排。按照长输管道的使用性质和相关保护规定,管道用地及管道周围土地在管道使用期间将被长期占用,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的不断扩大,就有可能将这些被输送管道所占用的土地也将划为建设区,这样就会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出现交通拥挤空间不足等问题。因此在设计管道铺设时应尽量节约土地,避免占用建设土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建设的.管道通过的土地而影响该土地的使用的,应给与该土地所属者的使用者,应当按照管道建设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同时,不同地区的补偿方式也不尽相同,其补偿原则是规定将管道用地与土地价值结合起来,在管材强度使用和安全距离上进行综合考虑,更有利于实现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综合效益,做出经济合理的线路走向方案。为更好节约用地,长输管道路尽量沿公路、市政道路、绿化地等公共线性地下空间布置,这样可增加管道与建筑物的距离,对两侧建设用地的影响较小,也更经济合理。
2、现场详细勘察,与当地道路、河道、电力、市政管道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行业管理规定衔接
目前利用航拍正射影像图进行管道设计是较为合理的做法,因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及准确性特点而受到广泛欢迎。但是由于在大片植被覆盖区域航拍影像图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航拍。因此在这些区域需要设计人员沿线深入踏勘、调研,详细了解管线经过区域的地面形状、待建项目及地下设施情况等,以提高线位的可实施性,及时掌握与道路、河道、电力、市政管道等基础设施交叉或并行敷设的情况。这些行业管理部门都有各自行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及特殊的使用和安全要求,设计中应充分掌握相关专项规划及行业管理规定等,进行仔细研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尽量避免设计时的交叉连接。如果管道在设计时与规划道路交错时,应考虑到修路时碾压过程,因此在管道铺设是应采用预埋套管方式,另外为保证管道的安全性,还应在套管基础用碎石压实处理。
3、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设计中要加强多重安全防护措施
从国内和国外的实践看,造成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外力作用下的损坏,管材、设备、施工缺陷,管道腐蚀等因素。其中,就目前调查显示,管道由于受到第三方影响而破坏的事接近百分之五十,这就提醒我们在长输管道设计时应特别注意这点。在保护管道方面,大致有以下几方面措施:(1)增加材料的硬度,例如采用高厚度的管道以此来提高管道自身安全系数。(2)适当控制建筑物与管道之间的距离,这样就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从而确保管道的安全性。(3)采用新型材料避免管道被其他物质腐蚀,另外亦可采用化学方法保护管道,比如阴极保护法。(4)增加管道上方覆盖层的厚度或在管道上方设置隔板,避免管道遭到非法开挖。⑤采用先进的自控系统,分段阀门采用遥控或自动控制。
四、管道维护与改造
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管道维护的工作量会越来越大,从修复损毁部件到日常保养,再到根据复杂的运行数据资料通过电脑处理结果进行的预防性维修等。管道公司通常会采用多种方式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以判断系统是否在高效区运行,制定最优维护、维修计划。美国的管道公司会定期维护和更换易损件,如压缩机阀等。对于往复式压缩机站,压缩机阀的损毁是造成其非计划停运的最大原因。管道公司计划、非计划停运往复式压缩站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更换压缩机阀。另外,管道公司还会考虑以下技术改造措施,以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1、调整离心式压缩机的叶轮直径。对于运行条件已经远远偏离原来的设计条件,造成离心式压缩机效率很低,可以通过调整压缩机叶轮直径,使其适应新的工况条件。这一技术方法有时是为了适应一年之内不同季节气量的变化,有时是为了适应较长时期的供需变化。在这方面,英国MSE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经为BP、Marathon、HESS等公司提供服务,以适应气田产量降低、集输气系统压力变化大等情况。
2、更换往复式压缩机的柱塞。为了适应更高的压力需求或负荷变化,用改进后的新柱塞替换复式压缩机的现有柱塞。
3、设计先进的压缩机脉动控制系统。运用先进的压缩机脉动控制系统,在降低脉动的同时还能够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能量消耗。
4、对电机拖动压缩机进行调速控制。调整电机拖动压缩机转速,使其适应气量变化,达到较高的运行效率。但由于此项改造比较复杂,改造费用较高,此项技术应用较少。
五、结束语
合理的线路走向、优秀的设计方案,加强长输管道的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规范施工管理,完善有关法律和法规,可为控制投资和工程顺利投产创造良好的条件,是系统运行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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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刚,姚安林,赵学芬,薄英. 油气管道风险因素的权重赋值方法研究[J]. 天然气工业. 2007(07)
刘瑞凯,吴明. GIS技术在长输油气管道风险分析与决策中的应用[J]. 当代化工. 2011(09)
论文w为例是的意思就是要你举例说明使文章表达的意思更明确,更生动形象,让人更明白,增强说服力。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
毕业论文后面的以XXX为例,这个例子需要真实的企业例子哦. 首先,要看你的论文写得是关于那个方向的 ,是研究机械,环境,食品,卫生,还是科技之类的。. 先要确定你的行业方向。. 其次,要看你的论文范围。.本科论文建议使用中小型企业,硕博论文建议 ..
“论文”指的是一篇文章,能够以一定的方式证明或解释一个特定问题。
论文以a公司为例是以a公司举例的意思。因为案例使用的为非知名品牌大公司甚至是自己实习的公司,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在未经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必须隐去真实公司名字,以字母代替,例如以A公司为例。
可以的,我以前有看到过毕业论文提到x公司,所以这应该是可行的,不过可能每个学校每位导师有不用的看法,你最好向你导师征求意见。
很好写 随便找一个小的公司就能搞定 大的企业老师一般都会有所了解
具体的要求告诉我,我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