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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规划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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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规划论文范文

保险 业在社会上是一种职业,保险是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保险业 职业规划 范文 ,希望对你有用!保险业职业规划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省公司提出的工作目标为指针,以寿险业务发展为中心,以城乡网点建设为重点,全面促进营业部寿险业务工作持续、健康、高速发展;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公司品牌宣传上,经营管理水平上,业务队伍的专业素质上下功夫,顺利完成营业部的评级,同时圆满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目标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营业部农村营销网点。年内将在现有业务队伍基础上,新育成3名业务总监,6名高级业务经理,12名业务经理,资深理财顾问达到100人(其中上半年完成45人,下半年完成55人)。完成城区两个营销分部、4个主要农村网点的高立工作;积极拓展 渠道 ,将保险协保员制度建立健全,将协保员队伍发展到200人,准股东队伍争取扩大到期100人。 2.加大 广告 宣传力度,实现电视宣传加 标语 、横幅、宣传单的立体式广告宣传,迅速的打响品牌。 3.设计制作一套简单实用的展业手册和增员手册,为业务员提供一些较实用的营销工具。 4.组织举办10期新人班,20场以上的创业说明会,30场以上的产品说明会,40场以上的客户联谊会。 5.建立健全营销网点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 实施方案 与 措施 。 三、方案措施 1.战前动员——树立必胜的信念,抢抓机遇、直面挑战 通过各种会议,将公司的伙伴代理制、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保险市场的发展道理讲深讲透,保持观念新、万事新,从而变被动经营为主动经营;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具体的 规章制度 ,为管理提供良好依据。 2、签订军令状——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责任细分到月到人 与各管理部门签订全年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奖惩有据,增强全体主管带团队冲刺全年业务的信心;将全年任务目标细分到每月,在开业务启动会时,分配到各服务部。通过每月的 工作 总结 会、周主管会、晨会、圩会的绩效分析,追踪团队目标达成情况。 3、点将布阵——组建营销服务分部,选拔和培养专职管理人才 组建两个城区营销服务部,四个农村网点服务部。形成竞争格局,在竞争在锻炼和培养人才,形成一支人才辈出的中层业务管理骨干;为业务达标的服务部提供良好的展业平台,同时出台服务部管理方案。 4、精兵强将——加强基础管理,培训业务精英骨干 从早会经营、出勤管理、系统培训、 职场 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基础管理培训,务必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规律性的工作习惯,实践和探讨“活动率管理”和“举绩率管理”。建立有针对性的培训体系,对新人有“新人培训班”、“创业说明会”。对理财顾问级别以上的人员有“理财顾问基础培训班、提高班”“精英战斗营”“职业生涯规划班”;对各级主管有“ 管理知识 培训班、管理技能提高班”,针对考证有“资考辅导班”等。 5、招兵买马——开展增员活动,发展兼职协保员队伍 前期投入较小的费用,开展有效专职增员,并要求所有专职的老员和准股东一并进行素质提升培训,在此基础上大力提倡发展兼职协保员队伍,为业务员业务拓展打造平台。形成公司良好的“月初增员,月中培训,月尾大举绩”工作机制。在全县经济基础较好的200个行政村挑选200名较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人员担任兼职协保员,迅速扩大公司人员队伍规模。制定好协保员管理方案。 6、战略战术结合——结合上级公司业务推动方案,认真办好“两会”,搞好客户联谊会 认真办好每场“产品说明会”和“创业说明会”。为业务人员搭建一个理想的销售平台,确保每场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每场会议前要求进行细致认真的准备。通过各种形式举办产说会,充分利用各种时机,每月定期兴办一期节日主题说明会。将客户请进来的同时还要走出去,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形式多样、不拘一格的客户联谊会、乡村座谈会、小区联谊会、各种 理财知识 讲座。 7、论功行赏——开展业务劳动竞赛活动,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制定营销服务部管理方案,制定好利益与业绩挂勾的方案,形成良性竞争氛围。 我寄语:职业生涯规划的好坏必将影响整个生命历程。我们常常提到的成功与失败,不过是所设定目标的实现与否,目标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个体的人生目标是多样的:生活质量目标、职业发展目标、对外界影响力目标、人际环境等社会目标……整个目标体系中的各因子之间相互交织影响,而职业发展目标在整个目标体系中居于中心位置,这个目标的实现与否,直接引起成就与挫折、愉快与不愉快的不同感受,影响着生命的质量。 保险业职业规划范文篇2 20XX年,对于我来说是艰辛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是生命改变的一年,也是心满意足的一年。有压力困难,有低谷煎熬,有拼搏奋战,有皆大欢喜,这一年的工作纠结辗转而又硕果累累,这一年的生活也是精彩纷呈而又收获匪浅。总结 反思 自己的2013年,更多的是成长、收获、幸福、感恩、淡定。 一年来,xxxx保险公司在省市公司正确领导下,依靠我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下面结合我的具体分管工作,谈谈这一年来的成绩与不足。 一、工作思想 积极贯彻省市公司关于公司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务实求效,勇争一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xx保险市场,强化核心竞争力,开展多元化经营,经过努力和拼搏,公司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为xxxx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业务管理 1、根据市公司下达给我们的全年销售任务,制定各个周、月、季度、年销售计划。制定计划时本着实事求是、根据各个险种特点、客户特点,可实现的目标。在目标确定之后,我本着“事事落实,事事督导”的方针,通过加强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来确保目标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中的不足 由于业务较多,有时难免忙中出错。例如有时服务不及时,统计数据出现偏差等。有时工作有急躁情绪,有时工作急于求成,反而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处理一些工作关系时还不能得心应手。 总之,一年来,我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在思想上提高职工的认识,行动上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公司员工以不断发展建设为己任,锐意改革,不断创新,规范运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要想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破自我,逐渐加大 市场营销 力度。新的一年我将以饱满的激情、以百倍的信心,迎接未来的挑战,使本职工作再上新台阶。我相信,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上下一心,艰苦奋斗,同舟共济,全力拼搏,我们公司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保险业职业规划范文篇3 xxxx年即将过去,在公司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结合我自身的努力,在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保险理赔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方面的成熟,使我成为一名合格的车险查勘定损员。随着工作岗位的调整,我已经成长为为一名能够独立工作、业务熟练的前台工作人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公司领导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注重个人素质提高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争做理赔标兵。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我坚持学习更多的保险知识和业务技能,在老同志的“传帮带”下,不断加强个人自学,弥补个人在保险专业知识和理赔技能上的不足,始终保持着学无止境的学习精神,力争以优质、快速、合规的专业素质做好理赔客户服务工作,报效公司培养,并抱以乐观、积极的态度,以争做理赔标兵为目标。 二、严格管理制度,恪守保险人员职业道德 时时学习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理赔员工准则。我清醒的认识到,理赔线作为公司经营的出口关,责任重大,同时又面对保户、汽车 修理 企业等方方面面的利益诱惑,对此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中国人保财险理赔纪律八条禁令》、《中国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理赔人员工作纪律“十要”“十不准”“十严禁”》、《中国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车险查勘、定损三字经》等理赔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确保自身做到克己奉公、清廉从业。 三、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坚持实事求是、“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保险理赔原则。在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期间,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2、加强案情沟通,力保客户满意。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确保每案做到上下环节交流沟通,一次性收集齐全案件赔付所需资料,方便后续环节处理,不断提高案件的结案时效,对客户咨询,我做到每问必答,耐心细致,在坚持公司赔付原则的基础上,做到以制度来做人、做事,做到按章办事。避免了人情、感情关,增加了遵纪的自觉性,尽己所能提高客户满意度。 3、注重资料的完成、准确、规范,做好数据质量整理工作。数据质量建设是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是重大决策的关键依据。对业务数据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了多次检查,使公司业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4、注重仪容仪表,展现公司良好形象。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仪容、仪表、行为、语言、礼节,体现人保理赔员工的精神风貌。 5、注重与各岗位之间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督促形成合力,确保理赔流程的畅通有序。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预见性、超前性和计划性。 四、工作中存在不足 回顾一年的工作和学习,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还有一些在今后的工作中亟待提升的方面:一是要继续加强车险理赔管控,有效降低赔付成本。二是要增强防范保险欺诈意识,要进一步与交警、经侦等部门做好打假防工作。 五、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业务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1、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2、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完成自己本职工作任务。 3、在本职工作上,严以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的职责。 顾旧盼新,提升理赔服务质量仍然是2015年工作重心,理赔服务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公司形象,影响到公司业务发展,车险理赔是需要管控的业务,如何缩短理赔周期,节约理赔成本,挤干理赔水分一直是我致力追求的奋斗目标。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为公司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应有贡献。 猜你喜欢: 1. 保险人员三分钟演讲稿范文 2. 保险公司个人升职申请书范文 3. 保险公司爱岗敬业范文6篇 4. 保险公司招聘范文6篇 5. 保险公司个人简历范文3篇

企业财产保险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稳固的作用,同时加强对企业财产保险需求进行分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财产保险的论文范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再谈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发展

摘 要: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有着很大的相关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法律意识、自我意识的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政府对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需要也要求责任保险市场迅速发展。

作为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责任保险的探究,改进责任保险技术,培养精通责任保险、法律知识以及各种与责任保险有关的专业知识的人才,使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发展 建议

责任保险的全面开展是保险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它的出现与国家经济实力、法律制度、国民的法制意识息息相关。责任保险的开展为顺利地解决各类民事赔偿责任事故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渠道。

目前我国的供销市场,已经开始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由量的需求转变为质的需要。只有通过刺激消费,同时促进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因此,健全法制,倾向于消费者,尽量满足他们的索赔要求将成为国家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此时也正是保险公司大力开发该市场的最佳时机。

一、产品责任保险

目前,产品责任保险的费率不是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出来的,而是根据经验和市场竞争情况确定的。这样的费率无法反映标的风险的大小,保险公司也无法有效地控制风险。由于没有科学的风险评估手段,对风险较小的标的,本来可以以较低费率承保,却因为与标准费率相差太大而不敢承保;而外资保险公司有一套风险评估技术,则敢于承保,造成中资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费率相差很大。而对于风险较高的标的,却因为无法评估或竞争需要,而盲目以低费率承保,造成亏损。产品责任保险的发展是与相关法律的健全紧密相连的,相比保险发达国家的严格产品责任原则,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仍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归责原则方面,已承认产品责任不是合同责任,但仍未明确规定产品责任适用严格责任。二是在产品的概念方面,《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而日本、美国等国对“产品”的定义则很宽泛,包括一切进入流通领域的物品,不论是加工的还是自然的产物。三是我国产品责任立法比较分散,内容也不够系统、完整,有些条文在表述上也不够清晰。

二、公众责任保险

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试办公众责任保险 (场所责任保险),深受公众的欢迎,前景看好。但由于受公众意识的局限,公众责任保险开展得还不够普及。虽然有些涉外单位投保责任保险意识比较强,但还是远远不够。

三、雇主责任保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类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股份企业、租赁企业等在整个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在这些单位工作的雇员队伍越来越庞大,他们享受不到国家劳动保险待遇,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已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发展和完善雇主责任保险成为当务之急。

要大力发展雇主责任保险,立法是关键,责任保险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只有存在着对某种行为以法律形式确认为应负经济上的赔偿责任时,有关单位或个人才会想到通过保险来转嫁这种风险,责任保险才能因此产生和发展,雇主责任保险也不例外。而在我国,在雇主责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专门的雇主责任法,劳动法则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集体企业,而目前大量增加的非公有制企业雇员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造成保险人在经营雇主责任保险时,一般只能以民法为法律基础,以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作为法律依据。

2.保险人承保的仍然是一种合同责任,还未上升为法律责任。从法律上讲,雇员要求赔偿的权利不是基于雇佣合同产生的,而是基于劳动保护所享有的权利;雇主所承担的责任也不是因其违反雇佣合同所产生的义务;而是因其违反了法律赋予的一切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普遍义务;雇主所侵犯的是雇员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3.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其条文不够完善、规范,差异较大,赔偿标准很不统一,因而既不利于雇主责任保险的经营和发展,又不利于保护广大雇员的正当权益。

4.雇主责任保险仍未成为强制保险。在发达国家,为了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都在劳工法或雇主责任法中规定雇主必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但我国只有少数地区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主必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随着这些雇员的不断增加,他们的权益保障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四、职业责任保险

由于职业责任保险需要相当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并且风险比较特殊,因此在我国仍处于试办阶段,险种很少,业务量也比较小。目前,已经开办的职业责任保险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等,但这些只是在小范围内,在职业责任保险的开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五、开发责任保险市场的时机已成熟

当下传统的有形财产保险市场趋于饱和,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是财产保险的当务之急。

1.从需求方面看,责任保险市场有潜在的和预期的需求。现在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旺,人们投保时首先考虑自身,对于“第三者”考虑还不够多,这与人们的经济实力和保险意识紧密相连。但不可否认,责任保险市场有潜在和预期需求。所谓潜在需求,即有支付能力但目前无强烈购买动机的需求,这正是开发责任险市场的意义所在。

从长期看,一定时期后有可能产生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即预期需求。保险市场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保险险源仍处在增长阶段,责任保险有着大力发展的空间。

2.从供给方来看,责任保险供给数量与质量不足,可发展空间大。在财产保险中,责任保险属较新险种,规模较小,开辟面较窄。在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市场竞争不断增强的今天,传统有形的财产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已经在较稳定的前提下,竞争的余地在变小,而只有开发较新的险种,不断积累经验,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3.法律制度日益健全,为开发责任保险市场提供了较充分的法律依据。责任保险中所谓的“责任”,是一种法律的创造,它体现着社会的规范标准。责任保险与法律制度和法制环境息息相关。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责任保险的基础。尤其是民法和各种专门的民事责任法律和法规。我国除《民法通则》外,已陆续出台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事故处罚条例》等几十部关于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法规,为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法律基础。

4.从责任保险的承保风险来看,目前我国判定的民事责任伤害赔偿金额都较低,不会出现人身伤害的巨额赔偿。这与我国特定的社会制度有关。同时,核保人在承保时也会对标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通过限定承保条件来有效地控制风险。再加上强大的国际再保险的支持,没有任何的责任保险是高不可及的。

六、我国责任保险开发的建议

1.充分认识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在公司内部加强有关责任保险的研究和开发。改变以往单纯争取市场份额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只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开发新的领域和险种,不断细分市场,才能在新一轮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财产保险中,责任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可以成为财产保险市场新的增长点。在资源配置上向责任保险倾斜,加强探讨。

2.加强对民事责任法律的研究,培养法律方面的人。

首先在设计险种时,为了准确地把握责任保险市场的需求,合理控制风险,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条款,需要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保险公司如果有专门的法律人才关注相关法律的完善情况,才能根据需求开发相应的险种。由于责任保险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比较多,条款的制定有其特殊性。只有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参与开发,才能保证条款的适用性和严密性,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另外,有条件的公司可以挑选一些资深的核保人员派送出去进修法律专业,培养出既懂法律又懂保险的专业人才,以利于险种开发和风险控制。

其次,由于险种不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研究。比如在产品责任 保险方面,重点研究国外的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法规,原因是不同国家产品责任的规定不同,尤其是发达国家,往往采用绝对责任,其规定比较严格,应该认真加以研究。在公众责任保险方面,重点研究有关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比如旅游 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旅馆业、娱乐业等针对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的规定等等。在雇主责任保险方面,重点研究《劳动法》以及雇员劳动保障方面的法规。在 职业责任保险方面,重点研究各职业管理条例,明确各职业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

3.引进比较成熟的险种和经营方式加以改造,以符合中国多样化的市场要求。

引进国外的成功 经验,借鉴他们的条款,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加以改造。目前企业对财产保险认识比较深刻,但对责任保险仍然认识不够。保险人能否考虑借鉴英美综合责任保单,为企业设计一揽子责任保险 计划,采取菜单的形式,让企业选择投保的项目,以利于责任保险的推广。

4.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分类别、分步骤开发责任保。

由于 经济 发展水平、公众对保险认识程度的差别,决定了责任保险的开发不可能完全统一,必须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的开发。比如开发产品责任保险,可以从出口产品的企业入手;开发公众责任保险,可以从涉外企业入手;开发雇主责任保险,可以从外资、合资企业入手;开发职业责任保险,可以从对外交往比较多,了解国际惯例的职业入手。原因是这些领域对责任保险的接受程度较高,推广起来相对容易。

责任保险的设计比较复杂,在开发时可以根据不同客户、不同情况设计专门的保险单,以适应多样化的需求。另外,也可以考虑在财产主险中附加责任保险,让被保险人对责任保险有一个逐步了解的过程。

总之,中国的责任保险目前的发展还不是很充分。从国际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责任保险越来越成为财产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占财产保险保费的份额会越来越大。责任保险的技术逐步提高,向综合保障过渡,各险种之间的界限趋向于模糊。责任保险的特点是风险难于控制,所以在美国造成了巨额索赔不断增多。但由于美国政府和保险行业的努力,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险公司责任无限的情况正在改变,责任保险的发展也更加理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有着很大的相关性。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为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较好的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法律意识、自我意识的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政府对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需要也要求责任保险市场迅速发展。在这种有利的宏观条件下,必将迎来责任保险迅速发展的时期。作为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责任保险的探究,改进责任保险技术,培养精通责任保险、法律知识以及各种与责任保险有关的专业知识的人才,使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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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保险论文范文

论文的提纲,是 保险 论文行为与课题研究“提纲挈领”的任务所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论文提纲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文题目:........

1. 绪论

1.1研究背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

1.2研究意义

1.3研究目的

1.4国内外研究综述

1.5本文的经济学理论

1.5.1货币经济学

1.5.2金融经济学

1.6本文的创新与研究 方法

1.6.1创新

1.6.2研究方法

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

2. 保险基本原理和目前趋势

2.1主要寿险产品分类

2.2主要财险产品分类

2.3寿险主要销售 渠道

2.4财险主要销售渠道

2.5目前保险公司正积极探索新渠道

2.6 总结

3. 互联网保险概述

3.1互联网保险的概念

3.2互联网保险的分类

3.2.1传统网络

3.2.2手机微信

3.3互联网保险的特点及优缺点

3.3.1特点

3.3.2优缺点

3.4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历程

3.5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3.6互联网保险对保险业的贡献

3.7总结

4. 互联网保险的法律问题

4.1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4.2电子签名的有效性问题

4.3客户隐私权保护问题

4.4总结

5. 互联网保险的营销问题研究

5.1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有利因素

5.1.1政策因素

5.1.2网络因素

5.1.3成本因素

4.1.4法规因素

5.1.5市场因素

5.2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问题

5.2.1网络安全性问题

5.2.2信息建设问题

5.2.3互联网保险产品条款专业性问题

5.2.4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问题

5.2.5互联网推广问题

5.3互联网保险营销问题的策略

5.3.1加快实施互联网保险营销安全交易环境的建设

5.3.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技术研究

5.3.3保险互联网营销保险产品条款通俗化处理

5.3.4开发和推广适合互联网销售产品,加大新产品的开发

5.3.5提高保险产品创新能力

5.3.6加强互联网推广方式—社会化媒体的微营销时代

5.4总结

6. 互联网保险的监管问题研究

6.1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内涵

6.2公共利益与互联网保险监管

6.2.1保险监管的基础理论

6.2.2公共利益论与保险监管

6.2.3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的重要意义

6.3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的现状

6.4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问题

6.4.1法律法规滞后

6.4.2组织管理不健全

6.4.3监管方式有待改进

6.4.4监管人才缺乏

6.5发达国家或地区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借鉴

6.6完善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建议

6.6.1明确监管原则和监管目标

6.6.2调整监管主体和监管范围

6.6.3改革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

6.7总结

7. 国内外互联网保险的例子:INSWEB和大童网、众安在线

7.1国外互联网保险的案例--INSWEB

7.1.1经营模式

7.1.2网站特色

7.1.3为投保人带来的好处

7.1.4为保险公司带来的好处

7.1.5最终被收购

7.1.6互联网保险规模较小的本质原因

7.2国内互联网保险案例

7.2.1类型

(1)大童网

(2)保险公司门户网站

(3)众安在线财险

7.2.2国内互联网保险的未来走向

(1)综合类金融平台:平安陆金所

(2)未来可能形成两类互联网保险的大趋势

7.3总结

8.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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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产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性发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产业奠基阶段,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系统。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1 浅析新华保险营销策略 一、引言 中国经济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现今保险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的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大保险公司也随之不断涌现出来,保险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以下通过对新华保险营销现有策略进行分析,提高大家的保险意识。 二、简介 (一)商业保险定义 商业保险(Business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新华保险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专门的大型寿险企业,有多家子公司。2011年,上市,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5年,入围百万精英俱乐部260人,较2014年提升210%,MDRT入围人数年增长超七成。 (三)新华保险特点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产品开发理念,“唯德才兼备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 2、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理赔渠道。 3、为全球的客户提供多种电子化服务手段,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分析 (四)P理论下的新华保险营销分析 根据麦肯锡的4P理论,新华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险营销策略: 1、保险产品策略。虽然在品牌效应上不及其他公司,但在产品上胜于其他公司。其中的分红类寿险,按保额分红的方式深受大众喜爱。新华产品营销种类丰富,主要采用的是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险和开发新产品。 个人险中,就新华保险的“美满人生”、“祥和万家”来讲期限都为一年,每年的保费都是100元,年龄16-65,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均可购买。“健康无忧“A、B、C三款产品保障全面,能保60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价格实惠,期限灵活。这三款产品主要是利用产品开发策略,根据现今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的险种。 现今最受欢迎的企业险是旅游险,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 2、保险定价策略。新华保险产品价格定位主要有规定价格策略和新型的自主定价策略,就“健康无忧”其中两款产品来讲: A款,以25岁女性来看: 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30年40万元10年4640元 交费期短,保障时间长,价格合理,非常值得购买。 B款,30岁男性来看: 产品简称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健康无忧B款两全 附加健康无忧B款30年20万元20年 2440元 2260元 年交保费合计4700元 “健康无忧”两款产品,根据客户实际,坚持固定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费,对客户提供保障。 3、保险销售渠道策略。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元销售渠道,实行了直接和间接的销售渠道策略。如与银行合作推出了“惠福宝”首款自主定价固定收益保险产品。就眉山来看,在新华保险眉山支中下面乡镇还设立了多个点为客户服务,放电影、开学发传单、网站销售、续收团队进行及时有效管理。 4、保险促销策略。使用网络促销策略,同时还有现场搞活动签单送礼、广告促销、人员现场推销、公共关系、营业推广、赞助等形式。在新春节前,开展“回家路?爱相随”活动,特别推出“i相随”活动。长期与4S店合作,买保险送保修,买车送保险。团购优惠购保险活动。 (二)新华保险营销SWOT分析 1、新华保险营销优势分析:(1)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实施战略转型。(2)保费快速增长。(3)新华保险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入围福布斯百强。(4)客户群庞大,到2015年6月,约有2660万个人寿险客户和约6万企业客户。(5)制定实施一系列五年发展计划。(6)销售人员长期都要以《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7)分销网络渠道多,许多大中小城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与多家银行合作。(8)设专门的续期收取团队,更好的维持了与客户的长期有效关系。(9)拥有一直强有力的管理团队。(10)理赔速度快,与国际SOS实施全面战略合作。2015年11月13日在法国巴黎发生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新华保险实施紧急援助服务,将伤痛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11)对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晋升制、旅游奖等,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新华保险营销劣势分析:(1)公司业务、转型、文化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2)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3)品牌知名度不高,时间短大家对其认识不够。(4)销售人员相对较少。(5)总资产排名方面新华保险也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营销机会分析:(1)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举办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3)国家和政府对保险行业的重视。“十一五”时期提出了保险事业的发展思路,2015年《保险法》修订草案,青岛市政府与新华保险签订战略协议。(4)天灾人祸不断发生也为保险事业带来机会。(5)保险公司对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TOP2000培训,世界华人保险高峰会。 4、新华保险营销威胁分析:(1)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利润也随之减少。(2)保险事业发展越强,市场竞争越激烈各方面都会面临严峻挑战。(3)监管危机、退保危机存在。 5、基于SWOT分析的营销战略选择。在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基础上,建立新的SWOT营销战略选择矩阵,如下表: 表2新华保险营销战略选择矩阵 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优势(Strengths)SO战略ST战略 劣势(Weaknesses)WO战略WT战略 SO战略: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自身优势,把握好外在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利用政府和国家的支持,树立新华保险的品牌形象,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ST战略:降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威胁,充分利用新华保险公司现有的优势,降低各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资金、产品、服务、各方面的提入,不断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保险事业。 WO:运用好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利用好保监会和各大保险公司对现今保险行业的支持,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市场占有率。 WT:退避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新华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应该主要采取SO和ST战略为主,发挥好自身优势,把握好有利的机遇,降低风险和威胁。 三、新华保险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发展方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由于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电商时代、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模式以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在同行业竞争。 2、营销渠道不够完善。营销渠道是打开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很多企业都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更多有利的信息,新华保险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保险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主要,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销售人员素质和销售能力技巧有待提高。 4、品牌知名度不够。品牌知名度是形成品牌形象的先决条件,新华保险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在大家心中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品牌知名度上就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5、产品体系和服务质量不够完善。现今事故发生率在不断提高,原有制定的投保计划就无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应该及时调整。作为服务行业的新华保险主要讲求的便是服务质量,对于客户而言最能体现服务质量的便是出险后保险公司对该项保费的理赔,客户长期不能得到理赔款项,大大降低了公司信誉度。 6、保险意识不够。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对这些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刻,特别是对于商业保险而言,还有许多人存在一种疑问“保险公司垮了怎么办,买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用”。 (二)解决对策 1、经营模式。坚持传统模式与新模式的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资源使用效率,努力解决客户问题。通过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掌握海量客户,同时以最低成本完成交易。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重点建设六大平台。 2、销售渠道。使营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优化传统营销渠道的同时建立新型的电子营销渠道,为客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网络投保、理赔和售后。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挖掘新的商机。现今银行存款已经实行存款无息政策,顺势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华销售新渠道。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企业现状,为客户解决问题,制定最完美的发展计划。销售人员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 4、加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新华保险需要加大促销力度,优化促销策略,变换广告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加强竞争力。(1)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增强险种的组合性、多样性、实用性、适用性。(2)实施差异化的机构战略,具体落实和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新技术,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组合匹配,增强客户获取的重要推动力。(3)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加强网络服务。(4)实现一对一的服务,建立续期客户服务专员,建立客户关系管理。 6、增强保险意识。政府、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开保险座谈;销售人员要多去为大家讲解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做到最全面的有问就必答。 四、结论 通过利用SWOT和4P理论对新华保险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让我们了解到,在利用各种优势和机会不断飞跃发展,问题和威胁也在不断被解决,虽然与其他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就意味着潜力,挑战就意味着机遇。相信新华保险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发展自己,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2 浅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运行环节较多,社会保险事务关系复杂,社会保险服务提供者与受益人易于形成利益结盟,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乏、监管经验不足,导致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现象不仅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甚至从根本上腐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指行政机关、法人、公民或其他主体在参加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过程中,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是指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因其实施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由以下要件组成: (一)主体是具备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 社会保险欺诈主体是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抑或不行使社会保险法定权利,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秩序遭受破坏的行为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投保人及受益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协助实施行为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欺诈人实施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隐瞒、捏造事实,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给付社会保险费用。但若只是工作人员疏忽,社会保险投保人理解错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不属于社会保险欺诈。 (三)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从客观上来说,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比如持伪造身份信息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投保人串通伪造资料等。 二、社会保险欺诈实证分析 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有经办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权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基金的挪用,有社会保险供方和需方各种的违规行为等等。在此笔者没办法一一罗列,只能通过分析一些主体的主要欺诈行为以及典型案例,与读者共同探讨学习。 案例一:2011年天津市社保中心在对永胜太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监控时发现,该药店对药品申报结算的数量远超实际药品销售量。药店还存在以药品换取其他物品,录入系统的药品与参保人购买药品不符的情况。社保局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双方签订的《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了处罚,责令退回全部违规金额,停止该药房医保联网结算和医保定点资格一年。 案例二: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肖丕志、肖丕洪等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上述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14796.77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解释草案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取社会保险行为已不仅仅以罚金等行政处罚形式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者,刑法已参与规制,可能处以监禁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三、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并无必要 虽然将此种欺诈行为专门入刑的做法呼声很高,也有学者支持《刑法》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但笔者认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此举没有必要,因为对于目前已有的刑法体例以及社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可以加以规制。 (一)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不符合刑法的最后性和补充性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不言而喻,正是这也决定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补充性和最后性。平野龙一认为,“即使犯罪侵害或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可能的话,采用其他社会统制手段不充分,或者其他社会统制手段过于强烈、有代之以刑罚的必要时,动用刑法。”我们应当注意部门法之间的运用。 民法、行政法等第一防线的法律能发挥重要作用时,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第一防线的法律不像刑法那样,采用刑罚方式压制某种行为的发生,而只是以财产处罚、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评价某种行为,主要采用鼓励和轻微制裁两种方式。当然,现在的第一防线法律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用鼓励和制止双管齐下的方式,规定更加严厉的赔偿责任,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做法。 (二)针对法律责任竞合,现有《刑法》亦能规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的原因是目前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规制出现的日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来说,对于出现的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况,也是可以分情况处理的。在此,笔者也就几类情况加以说明: (1)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取社保基金的,应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为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为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之用,应当以共犯处理。 (3)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 社会保险行为应当得到进一步的规制,无疑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保险法》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后果规制较轻,社会保险监管薄弱,社会反欺诈力度不够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事实证明,在任何国家,单靠经济、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解决领社会保险金等福利的问题,必须把刑罚手段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立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不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对现行法律修改,仅通过出台法律解释的形式,是最为实用的做法。 同时,也应完善对于防止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执法对策。例如,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的毕业论文 2.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5.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 6.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保险与再保险论文

1)论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市场前景2)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3)商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趋势4)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发展前景5)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6)论中外保险竞争与合作7)交强险的运用与改革8)论述我国创新型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9)年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前景10)比较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11)比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异同12)农业保险在我国今后的发展趋势13)我国保险代理人体制的改革14)保险理赔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与特殊原则15)分析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主要因素16)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趋势17)重庆保险市场分析18)保险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的根本途径19)分析几种典型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20)理解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21)保险业在混业经营中的意义22)保险营销环境对保险营销策略的影响23)理解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的意义24)为什么保险人在经营中要遵守风险大量原则25)论述人身保险的特殊性26)农业保险经营中的主要问题27)论保险人公估人在我国保险市场的作用28)论《保险法》修改的要点29)保险学大学生在中国保险市场的作为30)保险的“助动器”与“稳定器”作用31)论保险条款“通俗化”的必要32)分析目前国家允许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33)分析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发展前景34)分析我国保险业的人才需求状况35)浅谈保险代理人36)分析保险营销新渠道的拓展37)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38)分析我国目前投资型保险39)论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40)分析我国企业年金保险市场41)论中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所带来的影响42)浅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43)保险资金的有效管理运用44)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45)论我国保险营销策略与发展46)浅谈保险客户服务中心管理47)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48)浅谈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现状极其发展意义49)论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50)如何发展我国农村医疗健康保险市场51)我国财产保险发展趋势52)论述财产保险的主要特征53)订立财产保险合同应遵守的原则54)简述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55)再保险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意义56)家庭财产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57)分析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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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分担风险而言,共同保险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担,而再保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担。就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在共同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建立的保险关系是横向的,但投保人与每个保险人之间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而在再保险中,投保人与再保险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人仅与原保险人之间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投保人无权向再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而再保险人同样也无权请求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从近年发展的情形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两者并非背道而驰,而是渐趋接近,彼此之间相辅相成。在现代社会中,各种保险标的危险累计增大,保险金额大量增加,因此,在保险市场中,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结合采用,已经司空见惯,这可以达到危险迅速彻底分散的效果。共同保险在具体的做法上逐渐趋向于再保险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并列式的共同保险实行首席共保人制度:首席共保人制度就是在若干个共同保险人中推举一个保险人作为首席共保人,由首席共保人全权处理每个共同保险实务,首席共保人制度的设立,实际上采纳了再保险合同的首席再保险人制度,是共同保险的再保险化的具体表现。连带式的共同保险方式:连带式的共同保险方式,就是承保同一危险的各个共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有的共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承担连带的责任,每个共同保险人均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但共同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全部赔偿义务之后,应向其他共同保险人要求承担其分摊的份额。这种形式的共同保险,在具体做法上完全再保险化。在共同保险再保险化的同时,再保险也采纳了共同保险的某些做法,出现了再保险的共同保险化的趋势。如再保险与直接保险之间在经济上已经形成了共同保险关系,近年来,伦敦保险市场的做法,表现了再保险与共同保险共存的趋势:在再保险合同内,明确规定再保险人要与原保险人为共同保险人,通过这种方式,再保险人直接参与直接保险业务。显而易见,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对同一危险承担共同责任的做法,是再保险的共同保险化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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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亦称“分保”。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首先,按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约定比例,分担责任。对于约定比例内的保险业务,分出人有义务及时分出,分入人则有义务接受,双方都无选择权。在比例再保险中,又可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以及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内,将每一笔保险业务按固定的再保险比例,分为自留额和再保险额,其保险金额、保险费、赔付保险金的分摊都按同一比例计算,自动生效,不必逐笔通知,办理手续。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先确定自己承保的保险限额,即自留额,当保险业务超出其自留额而产生溢额时,就将这个溢额根据再保险合同分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计算每一笔分入业务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分摊的赔付保险金数额。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协商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额度,在此额度以内的由原保险人自行赔付,超过该额度的,就须按协议的约定由再保险人承担其部分或全部赔付责任。非比例再保险主要有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过赔付率再保险两种。其次,按照安排方式分类,再保险可分为临时再保险、合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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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底盘作为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底盘的电控技术是汽车底盘安全的技术保障。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汽车底盘电控技术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汽车底盘电控技术论文篇一:《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技术》 摘要:底盘作为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正常、安全行驶的有力保障。它包括了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这四大部分,每―音B分都有其特殊的功能。在当前汽车越来越普及同时频频因车辆维修不及时、不到位而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下,为了保障驾驶的安全顺利,车主们有必要了解汽车底盘的构造并掌握必要的维修技术。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普及率已经越来越高,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起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但很多车主在使用汽车的过程中却缺乏相应的汽车构造和维修的知识和技能,这导致了一方面很多车主容易出现使用不当而使汽车出现各种故障,一方面却没法进行必要的、力所能及的维修。另外,虽然有部分车主具有一定的维修技能和 经验 ,但主要侧重于汽车的发动机和车本身,对于底盘的维修则知之甚少,连基本的构造也并不清楚。随着应车辆底盘故障而导致道路事故越来越频繁情况的出现,有必要对汽车底盘的构造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进行必要的介绍和 总结 ,以便为广大车主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1 汽车底盘的构造 汽车底盘的构造可分为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这四大部分,下面对它们进行逐一的详细介绍。 1.1 传动系 汽车传动系指的是从发动机到驱动车轮之间所有的动力传递装置。其种类有机械传动、液压传统等多种,能满足不同种类、不同功能定位的汽车的需要。传动系的结构包括用于切断或传递发动机向变速器输入动力的离合器、改变运转速度和牵引力的变速器以及改变传输力方向的主减速器等多个部分。其基本作用是将发动机的转矩传递给驱动车轮,同时还必须适应形势条件的需要,改变转矩的大小。以普通的机械式传动系统为例,发动机产生的动力依次经过离合器、变速器和由万向节与传动轴组成的万向传动装置,以及安装在驱动桥中的主减速器、差速器和半轴,最后传到驱动车轮。传动系在汽车行驶中的功能很多,包括最常用到的减速、变速、倒车、中断动力等。同时它还可以有效配合发动机进行各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汽车的行驶安全。 1.2 行驶系 行驶系主要由汽车的车架、车桥、车轮和悬架这四大部分组成,它的主要功能是接受传动系传过来的动力,然后再通过驱动轮与路面产生的作用来形成对车辆的牵引力,使汽车有正常行驶的动力。除此之外,行驶系还有承受汽车总重量和地面的反力的作用[2];在路面行驶时,它还可以起到有效缓和路面对车身造成的冲击,减少汽车的震动,保持行驶平稳以及保证汽车操纵稳定等作用。 1.3 转向系 汽车转向系是指汽车上用来调整行驶方向的专设机构。主要由转向操纵机构、转向器、转向传动机构组成。汽车转向一般是由驾驶人通过操纵转向系统的机件改变转向车轮的偏转角来实现的,其功能是保证汽车能够按照驾驶人选定的方向行驶和保持汽车稳定的直线行驶。汽车转向系统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完全依靠驾驶员操作的转向系统,即机械转向系统;另一类是借助动力来操纵转向的系统,即动力转向系统,当前越来越多的汽车开始采用动力转向系统了。而其中动力转向系统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液压动力转向系统和电动助力动力转向系统和气压动力转向系统这三类。 1.4 制动系 制动系统是汽车上用来使路面在汽车车轮上面施加一定的压力,从而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强制制动的专门装置。它的主要作用包括使汽车在以不同的速度行驶时能按照驾驶员的需要进行强制减速以及停车、使己停驶的汽车在包括坡道在内的各种道路条件下能稳定驻车以及使在下坡路段行驶的汽车的速度保持稳定等。对汽车起制动作用的只能是作用在汽车上且方向与汽车行驶方向相反的外力,由于这些外力的大小和出现的时机都是随机的,不是驾驶员可以控制的,因此要想实现上面的功能,车辆就得加装一些专门的装置。现在很多车主都意识到了制动系统对行车安全性的重要作用,因此在他们车辆的行车制动系一般都安装有制动防抱死系统(ABS),它可以有效控制滑移率,始终使车轮处于转动状态而又有最大的制动力矩,从而为车辆制动时的操纵性和稳定性提供强大的保障。 2 汽车底盘的维修 2.1 离合器踏板的检查与调整 首先是测量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用手轻压离合器踏板,并在感到有阻力时用直板尺测量踏板的下降距离。其次是调整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松开锁止螺母并转动推杆,调整后紧固锁止螺母。再次是测量离合器踏板行程。将离合器踏板踩到底,用直板尺测量起止位置之间的距离。最后是调整离合器踏板的行程。松开锁止螺母并转动螺栓。离合器踏板行程调整好后紧固锁止螺母。 2.2 转向横拉杆球节的更换(建议左右同时更换) 首先是转向横拉杆外球节的拆卸。拆卸车轮,标记转向横拉杆后拆卸外球螺母,并用球节拆卸工具KM-507-B从转向节上断开外球节。松开转向横拉杆调整螺母,通过扭动从转向横拉杆上拆下外球节。其次是转向横拉杆的安装。对准转向横拉杆上的标记,将调整螺母重新定位。通过扭动将外球节安装到转向横拉杆上,然后将外球节连接到转向节上。接着是调整前轮前束,紧固转向横拉杆外球节调整螺母。再次是转向横拉杆内球节的拆卸。依次拆卸车轮、转向横拉杆外球节、防尘套固定夹、防尘套和转向横拉杆内球节。最后是转向横拉杆内球节的安装。第一步是安装转向横拉杆内球节并紧固。接着依次安装转向器防尘套、防尘套固定夹、转向横拉杆外球节和车轮。 2.3 空挡起动开关的检查和调整 2.3.1 空挡起动开关的检查 第一步是施加驻车制动并将点火开关置于ON位置。第二步是踩下制动踏板,检查并确认换挡杆在N或P位置时发动机能起动看,而在其他位置时不能起动。最后是检查并确认当换挡杆在R位置时倒车灯点亮,倒挡警告蜂鸣器鸣响,但在其他位置不起作用。如果发现故障,则应检查空挡起动开关的导通性。 2.3.2 空挡起动开关的调整 第一步是松开空挡起动开关的螺栓,并将换挡杆置于N位置。然后将凹槽与空挡基准线对准,将开关固定到位后再拧紧两个螺栓。力矩为5.4N-M。调整完成后进行开关工作情况检查。 2.4 前减震器的更换 前减震器的更换分为四个部分。 2.4.1 前支柱总成的拆卸 拆卸支柱上盖和螺母,举升并妥善支承车辆后拆卸轮胎。在装备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上从支柱总成上断开ABS传感器线路;在从支柱总成的固定架上拆卸完制动油管后接着拆卸稳定连杆至支柱总成螺母并断开稳定连杆接下去。拆卸转向节至支柱总成螺母和螺栓,以便断开转向节。最后就可以拆卸支柱总成了。 2.4.2 前减震器的分解 拆卸支柱总成后将支柱总成固定到弹簧压缩工具上,确保挂钩正确支撑在支柱弹簧上。接着用弹簧压缩工具压缩前弹簧,并用开口扳手握住螺纹活塞杆,同时用双环扳手拆卸活塞螺母和垫圈,拆卸时速度要快。接下去是拆卸上支柱座、座轴承、上弹簧座、上环减震垫和空心 保险 杠,拆完这些后就松开弹簧和拆卸弹簧及下环减震垫。 2.4.3 前减震器的组装 安装下环减震垫和弹簧。用弹簧压缩工具KM-329-A压缩弹簧。接着是安装空心保险杠、上环减震垫、前弹簧定位器、上弹簧座、上支柱座和座轴承并确保上弹簧座卡在前弹簧定位器上。完成上述步骤后就开始安装活塞杆螺母并紧固,最后是松开弹簧压缩工具。 2.4.4 前支柱总成的安装 第一步是安装支柱总成,然后是安装转向节至支柱总成螺母和螺栓,将支柱总成连接到转向节上。紧固转向节至支柱总成螺母和螺栓。接着连接稳定连杆至支柱总成螺母,将稳定连杆连接到支柱总成并紧固稳定连杆至支柱螺母。完成这些后便将制动器油管安装到支柱总成固定架上,如果车辆上安装有ABS,要将ABS传感器的线路连接到支柱总成上。然后是安装车轮并降下车辆。最后是安装支柱总成至车身的固定螺母,紧固支柱总成至车身螺母。 3 结语 随着汽车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有必要掌握一定的汽车维修技术。尤其是号称汽车第二心脏的底盘,更要加强对其构造结构的了解,并掌握一定的维修技术。 参考文献: [1]小乐.底盘支撑起一片移动的天空[J].汽车与安全,2012(07):13 15. [2]林晓伟.探究汽车底盘的保养与维修[J].科技致富向导,2013(18):33 37. [3]马国宸.基于分层式结构汽车底盘系统集成控制研究[D].浙江大学2011:33 39. 汽车底盘电控技术论文篇二:《试谈汽车底盘新控制技术》 摘要 :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各种针对汽车不同的功能而设计的控制器,汽车底盘新控制的发展突飞猛进,很大程度上从整体改善了车辆的性能,保证汽车的稳定性和耐耗性。本文通过对汽车底盘不断发展的新控制技术的分析,指出了这些新控制技术对汽车的安全性、动力性、操作稳定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这些汽车底盘新控制技术的应用可以进一步促进汽车性能的加强和提高。 关键词: 汽车底盘;控制技术;线控技术;电子化技术 随着汽车行业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应用到了汽车上,汽车底盘控制技术不断翻新,使汽车的使用性能不断提高。目前汽车底盘的新技术主要包括线控制动系统、主动悬架控制系统等,这些最新的研究和发展趋势是利用高速网络将各种控制系统连为一个整体,形成了总体的控制系统,大大提高了汽车的安全主动性、机动性和舒适感。 1 汽车底盘的电子化技术 1.1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P) 车身电子稳定系统(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简称ESP)主要由转向传感器、车轮传感器、侧滑传感器、横向加速度传感器、转向盘、制动踏板传感器等组成。 ESP系统属于汽车主动安全性控制系统,其中的各种传感器用来监控汽车的形式状态和司机的操控动作,使电脑对汽车失稳的程度进行精确计算,并得到恢复稳定行驶的调节参数,当汽车由于路面附着力发生异常变化,出现失稳状态,或者是由于司机操控不当,出现失稳状态时,可以通过ESP系统进行调控,有效的抑制前后轮的侧滑,解决由于转向不足和转向过度造成的失稳问题。ESP系统实际上使智能主动防滑稳定系统的最高形式,它可以使汽车始终在惯性力和行驶方向一致的状态下进行操控和行驶,及时抑制汽车侧滑失控,降低侧向碰撞机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2 全电路制动系统(BBW) BBW系统是一种全新的制动模式,它的系统结构包括电能制动器、控制单元、电子制动踏板、连接电线等等。全电路制动系统是一种新型的智能化制动系统,它采用嵌入式总线技术,可以与防抱死制动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等汽车主动安全系统进行协同工作,通过优化微处理器中的控制算法,精确的调整制动系统的工作过程,从而提高车辆的制动效果,加强汽车的制动安全性能。BBW系统是一个新生事物,有着传统制动系统无可比拟的诸多优势,能够较大幅度的提高汽车的安全形势性能,虽然目前BBW系统的投入使用还很有限,但是,随着汽车界对BBW系统的兴趣日渐高涨,BBW系统必将迅速在汽车上推广,最终取代中小型车辆上的传统液压制动系统。 1.3 汽车悬架控制系统 洗车悬架控制系统主要包括主动悬架阻尼器控制系统(ADC)和主动横向稳定器(ARC)。ADC由电子控制单元、CAN、4个车轮垂直加速度传感器等组成,可以对阻尼器比例阀进行相应的调节,自动调节车高,抑制车辆的变化等,使汽车的悬架系统能更好的保证汽车的舒适性、安全性和稳定性。ARC主要是主动然稳定杆的左右两端作垂直方向的相对位移,使车身的侧倾角接近零,以提高汽车的舒适性,由于汽车前后的两个主动稳定杆可以调节车声的侧倾力矩的分配比例,从而可以有效调节汽车的动力特性,提高了汽车的安全性和机动性。 2 汽车底盘线控技术 所谓线控就是指用电子信号的传送取代过去由机械、液压或气动的系统连接的部分,如换档连杆、转向器传动机构等,它不仅是取代连接,而且包括操纵机构和操纵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种技术的应用,将改变汽车的传统结构。线控技术的结构简单,不仅减少了制造成本,同时也减少了底盘所需的空间,增加了乘坐空间,而且可以进行灵敏的控制。由于线控技术是通过电动机驱动的,在电动机反转的时候则变成了发电机,那么在制动过程中,就会有一部分能量转化为电能储存起来,可以通过GPS的处理,由卫星直接提供控制信号,这样,既为汽车的防盗提供了保障,又为实现无人驾驶提供了技术支持。当前,线控技术的应用还不是十分的广泛,但是其发展空间却是非常广阔,随着电子设备可靠性的提高和相应技术的发展,将来对线控技术的应用一定会更广泛。 3 汽车底盘集成化技术 3.1 ABS/ASR/ESP的集成化 ABS/ASR装置的集成成功的解决了汽车在制动和驱动时的方向稳定性问题,但是,对于汽车转向行驶时的方向稳定性问题还是没有保障。而ESP的传感器看可以用来监控汽车的形式状态和驾驶者的操控动作,从而刹住车轮,为汽车校正行驶方向,保证率汽车转向时可以维持稳定。所以ABS/ASR/ESP集成系统的应用,在制动、加速和转向方面都极大的满足了驾驶员的稳定性要求,对汽车的主动行驶安全有着较大的贡献。 3.2 ABS/ASP/ACC的集成化 在ABS/ASR电子控制装置硬件的基础上,可以有效的增加接受车距传感器信号的电子电路和ACC常闭式及常开式进油电磁阀电子驱动电路,在已有的ABS控制模块和ASR控制模块的基础上增加一个ACC控制模块,与ABS/ASR电子控制模块进行相应的融合,可以实时的处理、计算和确定汽车的形式状态和车轮的转动状态。三者的集成化具有优先支持驾驶员操作的功能和优先工作的功能。 4 汽车底盘网络化技术 在目前的汽车发展过程中,几乎每辆汽车上都是机械、电子和信息一体化装置,而且在系统中电子和信息部分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随着汽车电子装置的不断增加,减少线束是一个关键问题,线路的重量和所占的空间都会降低效率,所以基于串行通信传输的网络结构必然成为一种趋势选择。目前汽车底盘的网络化找那个应用比较成熟的有CAN总线等,而无线局域网络在汽车底盘上的应用也在进一步的探索中,蓝牙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标准,在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应用中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又由于其相对低廉的成本和简便的使用,得到了汽车业界的一致认可,在未来汽车业发展中的应用不可限量。 5 结束语 随着汽车底盘新控制技术在汽车上的应用,汽车业的发展越来越繁荣,汽车的性能也不断的提高,其安全性和稳定性更是得到了巨大的改进,汽车底盘新技术的应用,极大的促进了汽车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陈祯福.汽车底盘控制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J].汽车工程,2007,02. [2]宗长富,刘凯.汽车线控驱动技术的发展[J].汽车技术,2007,03. [3]邱官升,刘茜.汽车安全的底盘新技术[J].硅谷,2010,17. 汽车底盘电控技术论文篇三:《汽车底盘电控系统集成控制策略》 摘 要:汽车底盘电控系统对于汽车运行安全和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实现集成控制有利于提高其性能。本文针对汽车底盘电控系统,从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程序和主动悬架系统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介绍,然后从分布式集成控制、总判决机制和控制模型三个方面阐述了汽车底盘电控系统集成控制的具体策略,希望可以对相关研究工作起到一定参考。 关键词:汽车底盘;电控系统;集成控制 0 引言 近些年,屡屡见诸报端的汽车安全事故给社会造成了较大影响,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人为因素导致,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汽车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所以,必须对汽车自身质量予以提升,同时还需在底盘系统的设计上加强其集成化和智能化,以此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扰动。 1 汽车底盘电控系统 1.1 ABS防抱死系统 在汽车的运行过程中,对车轮传动状态的控制是非常关键的,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若是对车轮传动无法形成及时控制,就可能导致安全问题产生。ABS防抱死系统可以在车轮传动控制上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其通过在车轮上设置的传感器对车轮抱死信号进行及时传递,对应的控制器在收到信号之后就可以及时对车轮制动缸的油压进行降低,以此实现制动力矩的减小。在一段时间之后,信号操作完成,制动力矩就可以逐渐恢复。利用这样的方式对汽车车轮进行控制,能够有效避免汽车出现无法控制或是侧滑的问题,保证汽车的安全。 1.2 ESP电子稳定程序 就电子稳定程序的基本组成说来,主要是由加速防滑控制、制动辅助和防抱死制动这三个系统组成的,其表现出了明显的综合性特征。该系统主要是通过传感器将各部分的信息进行传递分析,再凭借内部系统,计算并且发出正确的指令,实现对汽车状态的调整,确保车辆能够保持平衡的运动状态。一般说来,车轮传感器、转向传感器、横向加速器以及侧滑传感器等共同组成了ESP,对车辆各部分状态可以实现全面监测,并且根据相应的信息对汽车实现控制。如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汽车的运行过程能够保持稳定,不会出现侧翻、甩尾或是跑偏的问题。 1.3 ASS主动悬架系统 悬架系统的存在,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实现减震,确保汽车运行的平稳。一般,主动悬架作为直接里发生器,能够对输入和输出的信息形成有效反馈和控制,实现高质量的减震。其基本要求是将动作器形成的力与其他力的控制信号保持一致状态,以便能够实现更好的信息收集和跟踪,为汽车平稳运行提供保障。ASS主动悬架系统存在一定的控制复杂性,需要综合判断多方面的情况,主要涉及到弹簧刚度、轮胎刚度、悬架动力、悬下质量以及路面平整度等。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再得出合理的控制指令,根据计算结果,控制指令可以分为最优控制、预测控制以及自适应控制等多个部分。 2 汽车底盘电控系统集成控制 2.1 分布式集成控制 分布式集成控制,通过情况下说来就是实现分层递进控制,把高层先进 方法 和不精确的方法统一结合起来,形成一种递进式的控制方式,可以对多个子系统实现分别控制和统一管理。一方面,分布式集成控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资源整合的合理性以及全面性。另一方面,分布式集成控制也可以实现不同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交流,避免不同子系统之间出现矛盾或是冲突,对汽车整体运行控制造成影响。对于汽车底盘电控系统的集成控制而言,制动与转向的集成控制是比较关键的,也是直接关系到汽车操作的核心控制。通过对车辆制动和转向的深入研究发现,通过最优控制技术实现控制,会导致系统的线形复杂度上升,不利于系统运行的稳定和高效率。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预测模型控制手段,在MPC的基础上设计对应的集成控制器,将AFS系统和ESC系统集成起来,实现集成控制的目的。预测模型控制能够对不确定环境的干扰和模型自身误差实现有效克服,并且能够表现出非常良好的线性。 2.2 总判决机制 对于车辆本身而言,其存在多个不同的系统,而且各个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这一差别的存在,就使得对不同子系统进行控制时,可能出现一定的控制矛盾,会对整个系统的控制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需要对总体控制构建总判决机制,以此对不同系统的控制关系进行理顺,避免出现控制冲突的问题。在总判决机制的构建上,需要结合汽车各个控制系统的实际情况,对各个控制系统进行协调,使其能够高效实现相互配合,确保汽车整体控制,实现稳定安全的运行控制。 2.3 构建汽车底盘电控系统集成模型 要实现集成控制,首先需要设立集成控制模型。在进行模型设立的过程中,一般可以分为三步进行。第一,对模型参数进行合理选择和设置。由于汽车系统存在比较大的复杂性,各个微小系统包含了诸多元件。要想集成控制模型发挥出切实高效的控制作用,就必须对各个子系统的参数进行合理设置,保证其合理可靠,以便集成控制模型能够满足控制需求。第二,依照确定的系统参数进行模型仿真,这可以通过对汽车系统不同部分的相关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和传递,将其输入到模型之中进行仿真。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对应的结果,然后对计算结果进行判定。如果结果超出允许范围,就需要对控制 措施 进行调整,使其回归到正常区间。若是结构处在允许范围内,则说明控制措施合理,可以对其进行进一步优化。最后,需要对一些实际场景进行仿真。汽车底盘电控系统的集成化就是要是汽车在遭遇实际情况时能够表现出良好的控制性能。因此,可以预设一些实际场景,将其转化为相关的参数,输入到模型之中进行仿真,从而得出具体的结果,以此判断集成系统的实际控制性能。 3 结束语 对汽车底盘电控系统进行集成控制构建,需要在明确底盘电控系统的基础上,针对性的通过分布式集成控制、设立总判决机制和模型仿真这些环节,逐一落实集成控制在底盘电控系统中的具体应用,以此实现底盘电控系统的集成化,使其能够确保汽车控制的稳定和安全。 参考文献: [1]陈林,别玉娟.面向主动安全的汽车底盘集成控制策略研究[J].河北农机,2015(01):52-53. [2]张进生.浅谈汽车底盘电控系统集成控制策略研究[J].南方农机,2015(08):37-38. 猜你喜欢: 1. 汽车电子技术论文 2. 发动机电控技术论文 3. 电动汽车技术论文 4. 汽车can总线技术论文 5. 浅谈汽车车载网络的应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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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命轮里刻下生命的流光剪影,就像南来北往的雁儿一样,留下痕迹,来过,经过,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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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为人们带来了方便,但它也是一个隐形的杀手,我曾在新闻上看到过一则报告,经统计,每六分钟就有一个不幸的人死在高速旋转的车轮下。一次违章,一次闯红灯,甚至眨一下眼都会引起交通事故。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骑着车出去玩,看见一辆小轿车飞快地行驶着,突然它和另一辆大车相撞了。两辆车的前保险杠被撞得粉碎,大车司机侥幸逃了出来,小车司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好不容易被救了出来,可还是丢了性命。

还有一次,妈妈骑车带着我上学。因为当时堵车,所以走得慢,可是还有不到十分钟就上课了,前面还有一个红绿灯呢!我想这次要迟到了,我们好不容易骑到了斑马线跟前,可惜红灯亮了。我一看表,来不及了,妈妈实在没有什么办法,只好闯红灯了。在这个过程中,我和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擦肩而过,他差一点擦到我。我惊魂未定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们以后不能闯红灯了。”妈妈紧张地说:“我知道了,太危险了!”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通过川流不息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显得更突出。

如果可能,我将使自己成为没有生命得一体,是与这个世界没有感知的这样一种存活方式。我会什么都不知道,不清楚人类细腻变化的根源,不懂得生活的运行将带给这个空间怎样的不一。正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就能实现这一切缘由之所,理解生命的真谛。

野草在我脚下发出断裂得声音,我向未知处前行。钢琴声悠悠逆风渗进心房。阿,多么摄人魂魄得奏乐,激怆悲昂,仿佛一代宿命的悲嚎,在乐声之下,教长戟飞起指向命运的咽喉。你的生命在起伏之中跃动,苦难之于你毫无意义,耳背,疾病在你进行曲中交击,那又如何,二十五岁,你二十五岁,人必须在这一年显现出他整个的人来。没错,《c小调第五交响曲》就是你,就是你的灵魂,是宿命的佼佼者。

我徒步朝信仰而去,天空搅乱着色彩,你躁动不安地在画板面前暴走,你要停留在这个地方,远离那个唾弃你画中生命的世界。你画中得麦粒,火烧火燎地生长着,它会动的,它是活的,它的热量,它的热量就是大地光芒与温暖得根源,充盈着无知人们得命脉。扔吧,把画笔色彩木板扔向高更,让生命看看你的力量,这些足以使太阳羞愧的惊心动魄的人的力量。

苦难给予艺术家极大的激励,苦难能促进艺术家的创作。

我如同信仰般信仰米勒的灵魂。即使生命干燥无味足以使生活失去生机,也要让心智鲜明起来,在平凡之中透析平凡的意义与使命。即使生活混乱不堪灾难络绎不止,也要铭记当年朝气蓬勃时立下的志愿,矢志不渝地往朝圣路上前进。

汽车的鸣笛声,歌声,嬉笑声,逐渐清晰起来,我回来到了原来的地方,高楼大厦再次把天空弄得像一幅支离的画。这就是我的生活之所在,我的世界,命运,在这样属于我自己的画作里。

如果可能,我要画这样一幅画,家庭,院子,亲人,阳光,我要为我的生命着色,演绎不一样的生活精彩。

随着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保险 意识越来越明显了。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险专业 毕业 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保险业,财产保险,发展历史,现实意义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广西产险行业产生、发展、壮大的历史脉络的系统梳理,提出了对这一历史进程的基本认识,并以此为依据,对当前产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正确认识产险行业发展形势提供了另一视角。

广西财产保险的经营起源于上世纪初,至今已走过近100年历史。回顾广西产险业产生、发展、壮大的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产险业走过的历程,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回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变迁,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按时间段落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民国初年至1949年。1914年,上海联保公司和美商北美保险公司在梧州设立通讯处,开办火险和水险业务,是广西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的开端。这一时期,尽管广西产险业发展方兴未艾,但由于国民经济基础较差,且时局动荡、军阀混战,经营险种较为单一,业务量也比较小。各机构主要是适应防范交通运输风险的需求,开了办水险、运输险、流动火险和兵险等相关业务,在一定程度促进了经济运行。

第二阶段:1950年至1958年。1950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成立,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标志着人民保险业务的开始。当时的财产保险业务以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为主。由于主要实行强制投保,保险覆盖面比较高。如到1952年底,广西全省应参加保险的单位共2471个,投保率达到85%。然而,在“左”的思潮影响下,1958年广西的国内保险业务陆续停办,保险机构相继撤销。总的来看,在这一阶段,面临着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烂摊子”,保险公司作为当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在支持广西经济恢复、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1980年至1989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国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保险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980—1989年,广西保险业在中断22年后迅速恢复。十年间,财产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保险险种进一步丰富。这十年问,广西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317万元增加到1989年的1.9亿元,年均增速达到57%。

第四阶段:1990年至2002年。1991年6月、1994年6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南宁代理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宁办事处(后均更名为南宁分公司)相继成立,广西保险业从此进入竞争阶段。1998年开始至2002年,根据《保险法》确立的产、寿险分业经营原则,广西三家保险公司相继完成产、寿险机构业务分离,广西产险业专业化经营正式形成。这一时期,财产保险产品不断丰富,产品分类更细化,适应了广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需要。2002年,广西产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4.8亿元,较1990年增长了5倍多。其中,1990—1999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3亿元,是前十年总和的11.4倍。广西产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了。

第五阶段:2003年至今。十六大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广西产险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网络更宽,覆盖面更广。2008年末,广西产险市场主体已达14家,分支机构1133家,一个广泛覆盖城乡,国有公司与股份制公司协调发展的产险市场体系正在形成。2008年全行业累计向社会提供财产风险保障1.28万亿元,其中承保汽车98.4万辆,保险覆盖面达到了87.77%。

二、对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的认识

广西产险业发展的历史既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自身实力不断壮大的历史,也是自我不断调整、提升的历史。这近100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产险行业只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实现自身的又好又快发展。这是我们通过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回顾可以得出基本结论。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首先,广西产险业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商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广西产险业的发源地梧州,1897年被辟为x~#t-通商口岸后,逐步扩展为广西最大内河港口和商埠,出口总值超过广西出口总值的一半,是上世纪解放前广西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当时的梧州“大船尾接小船头,南腔北调语不休”,云贵川帮、广帮、湘帮等大商巨贾云集,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日益繁荣,社会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各种风险特别是货运风险也越来越集中,自然在广西最早诞生了产险业。

其次,广西产险市场格局的变化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解放初期,保险公司作为当时的经济管理部门存在的。1951年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财产强制保险及旅客强制保险的决定》后,广西省政府发出通令,在全省要求按期实行强制保险。可见,在当时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履行着财政的“保障职能”。既然履行着国家机关的职能,独家垄断经营是理所当然的。80年代保险业恢复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保公司逐步改制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保险市场准入逐步放开,对外开放大跨步推进,一批股份制产险保险公司相继进入广西市场,保险业务经营也完成了产、寿险业务专业化经营的转变。财产保险经营这种由垄断到竞争、混业向专业的转变,正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三,广西产险业经营模式的转变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背景下,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财产保险主要承保法人团体,因此,其一般通过行政命令以强制、直销方式推进。这既较好地保证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推进,财产保险业务本身也实现了较快发展。1950年,广西财产保险业务开办第一年实现保费收入16.5亿元,第二年即实现保费收入208.7万元,1958年,广西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规模超过了500万元。改革开放后,财产保险的国家保障属性逐步淡出,保险需求多样化、分散化、个性化的特点日益明显,产险业多年来单一的直销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大部分业务的强制推进更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因此,产险业探索并实施多种营销方式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人世后经营管理理念的更新以及信息、 网络技术 的进步,个人营销、专业代理、兼业代理、网络营销、电话营销等新的业务发展模式不断涌现,促进了广西产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广西产险业险种结构的调整适应了保险需求的变化。上世纪初,广西处于大西南与粤港澳百货出入的枢纽地位,运输业特别是航运业较为发达,同时,广西经济较为落后,也要靠运输保证物资供给,因此,运输业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命脉。此时,保险业即主要开办火车及公路运输险、水险、流动火险、兵险等业务,满足了当时经济发展的要求。解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城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社会主义工业是当时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此时,保险公司作为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以经营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为主,为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1950—1958年九年间,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924.4万元和975.2万元,占同期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5.1%和37%。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机动车辆保险便逐步成为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1986年,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达~12787.7万元,占1:L49.4%,首次超过企业财产保险(2611.6万元)称为财产保险第一大险种。十六大以来,随着私人汽车拥有量大幅增加,机动车辆保险需求进一步增长。2008年,全区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达N3o.5亿元,占比超过70%。可以说,从历史和经济学的观点看,广西产险业险种结构的变化,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对保险需求变化的适应,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

三、对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的认识

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但行业自身运行当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突出问题”:一是发展速度偏慢的问题。与全国相比,广西产险业增速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2004—2008年保费收入年均增速为19.7%,低于全国平均值3.3个百分点;2006、2007和2008年增速全国排名分别为第32、2O和25位。二是险种结构单一的问题。近年来车险业务占比达到70%左右,且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一些中小公司车险业务占比超过了90%,而企财险、货运险、工程险、责任险等当前市场需求日益增强的险种占比较低。三是经营效益不断下滑的问题。十六大以来,广西产险业保费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但并没有带来经营效益的同步提升,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一些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四是市场秩序难以根本好转的问题。一些业务领域的违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部分地区和险种非理性竞争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研究产险业发展历史,正是为冷静看待当前广西产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而全面认识当前的发展形势提供了另一视角。前述提出,广西产险业通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断改革创新,促进了自身的快速发展,这一条规律即是对历史的 总结 ,也适用于认识当前行业的发展问题。

(一)广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调整和升级,而产险业市场定位较为模糊,经营覆盖面不广,抑制了增长后劲

十六大以来,广西产险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逐步打破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和平安产险“三足鼎立”的市场局面。但新进入市场的中小公司普遍局限于与老公司在传统领域和地域开展竞争,自身经营特色不突出,没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实施有效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业务发展难有突破和创新。

(二)保险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而产险业风险管理能力不强,专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导致业务经营较为单一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居民消费的不断升级,保险消费者对产险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服务范围更广,更要求服务精细化程度更高。而产险业在理念、人才、管理等方面没有做出及时调整,致使业务发展越来越集中于单一险种。

(三)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为财产保险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而产险业竞争领域过窄,致使经营效益逐步下滑,同时市场秩序难以根本好转

产险公司业务经营趋同,必将导致各自盈利水平的不断下降,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同时,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一些公司不得不采取非理性 措施 争抢市场,违法违规现象一时难以根治在所难免。

总之,当前广西产险业在发展中产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终源于自身没有很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改观,将不利于广西产险业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广西提出了“加快建设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宏伟目标,并在产业集群、交通设施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方面不断出台重大举措,这就是广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和大趋势。广西产险业必须牢牢把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方向,不断突破旧有观念的束缚,找准战略定位,开拓发展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人才积累,才能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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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论文范文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会有灭失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造成货物损毁,势必会给运输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规避货物运输途中由灭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一般会选择为运输货物投保相应的货物运输 保险 ,从而转移企业承担的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货物运输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海上货物保险利益的界定不清,使其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了不小的麻烦,提出了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的规定在贸易实务中产生的问题,然后在充分研究了海上货物贸易的特殊情况,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

关键词:货物保险;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贸易赔偿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198(2012)20?0059?02

1 背景

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海上运输成为国际间贸易的重要运输途径,海上货物保险作为分散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运用。保险利益作为最重要的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问题。《海商法》和《保险法》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起点较低,对保险利益的解释过于原则,因此显得比较薄弱,无法形成统一、准确的认识。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据广东海事法院统计1984年建院到2005年底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件中有23%的涉及保险利益问题。笔者试图从保险的真谛、法律的适用性、贸易实务对保险利益展开分析,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 方法 。

2 文献综述

2.1 严格利益关系说

学者对严格利益关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英国学者LordEldon定义为:保险利益是财产合同的订立或财产上的权利而产生的关系,只有严格在这两种情况下致使财产权利的灭失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时才能称得上是保险利益。我国学者对保险利益也有深入的研究,司玉琢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用货币衡量计算被保险财产合法取得资产的损失。汪鹏南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衡量且独立于保险合同之上而存在的关系。

2.2 宽泛利益关系说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严格利益说太过狭义,美国、法国、希腊等一部分航运传统强国多数学者认为:所有和被保险财产利益相关的人都是保险利益者,即被保险财产的保全或灭失会给相关利益人造成利益和损失的都是保险利益人。例如,英国1806年Lucena和Craudurd之间关于货物保险的诉讼案中,英国法官对保险利益的判断是根据“精神上确定的事”、“真实的期待”或“与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为标准。

3 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对贸易实务产生的问题

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而分散风险对应的是填补亏损。而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必定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纠纷争用的重型武器。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范围有多大?保险利益应何时出现在保险合同里?目前我国《海商法》还没有对保险利益作出定义,但它在《保险法》中加以表现,我国《保险法》第12条定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样的定义使在保险纠纷中处理问题原则化和简单化,且难以形成准确、统一的标准。会在下列保险实务中产生问题。

3.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保险标的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这样的规定对于一般的陆上货物保险不会产生利益纠纷,但是对于跨国贸易的海上货物贸易保险合同就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大问题。因为在跨国贸易运输中货物的投保人签订的是CFR和FOB合同,即货物购买方在货物装船前都没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货物购买人不可能在货物装船以后再去办理货物保险合同,这就造成购买人在购买保险合同的时候并买有取得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尴尬局面。所以我国保险法中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的规定在现在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是行不通的。

3.2 海上货物保险合同转让后的效力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因其提单的多次转让使其所有权不断转移,保险的标的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例如,在货物运输途中在大部分时间内不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之下。但是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不会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国际运输中心允许不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就可以由被保险人经过背书进行转移。我国《海商法》中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不需经保险人同意,可由被保险人以背书等方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这些法律部门都在形式上规定了可以自由 转让合同 ,但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核心的实质内容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保险合同效力要以保险利益为依据,被保险人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就得不到合法的保险效力,保险利益原则是被保险的基础,如果转让人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利益不会因为合同的转让而产生保险利益。我国现有的《海商法》、《保险法》都没有对转让保险合同的实质要件保险利益作出具体规定,虽然保险利益是一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权益,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学者对保险利益是否可以脱离保险标的而独立转移观点不同。

3.3 海上货物保险人代位权问题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不统一将会产生下列问题,承运人享不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成为保险人能不能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权的关键。国内专家学者对保险利益的解释不统一,承运人坚称,承运人在运输途中要以自己的经济利益去承担货物发生风险的损失,从而承运人享有运输货物拥有的可保利益,它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对要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投保获取保险单或是通过合同规定从而有权享有托运人保险利益。而保险人则主张根据海上保险的可保原则,只有对货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真正具有厉害关系的人才能投保,否则视为赌博行为合同无效,托运人将货物的可保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实质上是使承运人获得了本来不具有的保险利益,托运人损害了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的权利。

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的界定

对保险利益的归属界定比较难把握。过于严格的界定,会限制了合法保险,掣肘了保险经济效用地发挥。过于宽泛的界定,会出现众多拥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人,这无疑是纵容了赌博行为,赌博行为会出现投保人投险并盼望货物出险的现象,这违背了保险的原则。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要以承担风险这一原则为利益的边线。

这就是说买卖双方以承担风险为界线,投保人的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在处理海上货物保险实践中也多以风险承担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划分点标准。这样划分的原因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货物风险的转移做了准确的规定。

相关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都作了详细的规定。FOB、CIF、CFR,是国际海运 贸易合同 中最常见的3种合同价格条款,明确了风险划分点为货物以装货港船舷,即货物买方从货物越过船舷的一刻起开始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的风险。以“风险承担”的界限作为有保险利益的界限虽然有一定的合理和可操作性,但是缺乏实务性和法理性。在该标规则下可能会出现货物买卖双方都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例如,在CIF双方贸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于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中。

此时卖方失去了保险利益,如果买方退单、拒收货物或者拒付货款时,卖方即使手中持有提单和保险单也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所以有风险承担点为保险利益界线也造成了很多海上货物保险纠纷。贸易合同在FOB和CFR条款下的保险纠纷最为典型,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只有具有了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才能购买保险合同,否则合同无效,从而造成货物购买方只能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拥有了保险利益后再能去购买保险,而在实务操作中货物保险合同躲在货物装船前购买,尤其是预约合同。这样如果认定保险合同无效,这明显不符合国际贸易货物 运输合同 实务运作的事实。

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在FOB或CFR下保险货物在装船前发生货物损失,保险人拒绝为被保险人赔偿损失,理由是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没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在以CIF、FOB、CFR下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从货物交至买方手中,再到收到货款,对保险货物享有无可争辩的保险权利,同样,买方从和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到货物划在合同下对保险货物也享有无可抗拒的保险利益。

所以在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货物保险合同时没有必要在货物的保险利益上纠缠不休,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持有保险单并有提单的被保险人只要受到真实的损失就有权利向保险人索取损失报酬,这满足实际,也符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赔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自身真实的损失,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索赔金额要以自身真实的损失为上限,没有损失或者超出损失的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不能因为货物损失而得到额外的利益。

以“实际损失承担”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人获得保险的上限在国际海上贸易中更符合实际。这样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在损失中真正的受害者只要持有保单和提单自然能获得赔偿,这也体现了保险的真谛。这样保单的转让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遵守这以准则都将迎刃而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一书对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解释为:“凡因财产发生危险事故可能遭受损失的人,均对该项财产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此解释明确了拥有提单和保险单的货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是合法的经济利益相关者,必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5 结语

本文主要研究探讨了法律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笔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应该具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的规定,应当宽泛的解释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不为法律所禁止。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货物买卖当事人应当对保险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且在操作海上货物保险纠纷时,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作出对获得保险赔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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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我国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于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如何保护自身利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论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以及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并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的 分析 ,来说明怎样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键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险别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 影响 ,货物在途中极有可能受到损失,货主为了保障货物在一旦遭到损失后能从经济上得到补偿,一般都要投保货物运输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和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 历史 最久,本文主要论述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和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一.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一)主要险别

A、平安险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 英文 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 自然 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 措施 ,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B、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二)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 雨水 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 计算 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 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 经济 损失。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 政治 、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 目前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黄曲霉素险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此外,还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等。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所保障的损失,接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类。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1)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2)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3)被保险货物丧失已无可挽回;(4)船舶失踪。

2.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虽未完全灭失,但对被保险人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用途或价值,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为推定全损:(1)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 修理 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3)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已超过残存货物的价值;(4)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需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由于在以后的论述中还要专门涉及,在此就不再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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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养老金并轨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大家所热议的焦点。本文在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现行我国改革政策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对“并轨”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

2015年1月,国务院释出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释出标志著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开始启动,将会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改革产生较深刻的影响。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从90年代起,我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尝试改革,然而在《决定》出台之前并未有实质性改变。纵观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确立历程,从2012年3月在两会上得热议到2013年12月确定并轨方案,再到2014年12月改革方案的通过,最终,在2015年1月国务院释出《决定》预示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终于要实施。

二、现行改革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

与以往相比,本次释出的最新《决定》可谓是一套较成熟的改革方案,但这一改革方案在未来的推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职业年金可能会维持待遇“双轨制”,进一步引发公平问题

在我国私营企业没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也是自愿建立的,而从国务院释出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来看都要求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似乎是在建立新的不平等。另外,职业年金的缴纳也是有弹性的且可能会和津补贴一样,成为一种隐性福利。我们不免怀疑建立职业年金的真实作用是否只是改革的“买路钱”,因此,并轨改革所带来的公平似乎只是表面的。

二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援,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

虽然我国近几年出台了一些关于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以及办法,但这些都不是具体的法律法规,缺乏制度的强制性。另一方面,改革的理想状态是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三者之间建立起统一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最终达到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但实际上,个人缴费只占养老保险缴费的小部分,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大头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初期参保中的个人缴费基数很小,预计短期内,三者的养老金替代率、缴费标准都无法统一。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可能不利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三国家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造成财政负担

《决定》指出改革要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行,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国家为使改革能平稳进行的确应该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增涨无疑会加大国家财政压力。另外,改革中提到“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新词,那么“视同缴费”背后的钱到底由谁出?最终可能还是由财政拨款,这无疑又增加了财政的负担。

三、关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的完善建议

一为职业年金设立一个准入门槛,逐步下调职业年金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职业年金的建立可能会维持待遇“双轨制”这个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设定准入门槛或采用明文条件规定有条件有限制地享受企业年金。另外,相比突然大幅下调职业年金缴纳比例而言,采用逐年下调的方法逐步降低“替代率”更为可取。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初期分立,后期逐步统一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相应配套惩罚措施的完善,用法律法规确立该制度的强制性,这样不仅能为改革提供强大支援,还能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随意性问题。另外,在《决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基础上联络我国实情,建议改革初期,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各自区分、为各自所用,待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时再开始逐步统一三者的替代率与缴费标准从而缩小理想目标与实际之间的差距。

三有针对性提高待遇,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员市场化、社会化首先,所谓“完善工资制度”并不是要求突然大幅度覆盖所有人员,可以先提高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基层人员的工资水平。其次,可以通过明令禁止地方随意发放津补贴以及明确制定不同级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来减少财政上不必要的浪费。最后,可以将养老金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制度得改革同时开展,让他们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从而更加主动、有效地缓解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

四、小结

虽然在改革实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这些并不能否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对事业单位改革产生的诸多积极影响,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段深化,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会更加健全完善!

作者:王婧 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樊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可行性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褚安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北方经贸,201503:20-21.

[3]张启元.准确理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 员,2015,04:32-33.

[4]颜智.试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602:193.

摘要:我国养老保险面临基金规模过小、结构失衡依赖单支柱、投资收益率过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等问题。通过对智利、瑞典、美国的研究,我可资借鉴的经验启示是:建立多层次的三支柱结构,保证三支柱协同健康发展,以实现养老保险多目标的策略;放宽养老金投资限制,引入市场化运作,以提升养老金回报率;提高投保人的参与度,发挥投保人主观能动性;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协同改革。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5年,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已达到7.7∶1。未来一段时间,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老年人抚养比还将迅速上升。据估计,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将于2035年达到3∶1,超过当前西欧水平,2040年将超过同期的美国,老龄化形势严峻。为了保证老有所养,有必要现在开始就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提前针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挑战作出战略部署。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基金规模过小、结构失衡

1.养老基金规模过小。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截至2014年末,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1800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845亿元,两者共计35645亿元,形成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7689亿元,形成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这两大支柱构成我国养老保险的基石。此外,我国于2000年8月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调剂,是国家社会保障的储备基金。2014年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15356亿元。这些资金总量为58691亿元,相当于2014年GDP比率为9.2%,规模明显过小。与全球和其他国家相比,排名也明显靠后。

2.结构失衡,过于依赖第一支柱。一直以来,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组成的第一支柱,在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中占据绝对比重。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占比达60.7%,加上全国社保基金的占比26.2%,第一支柱共占比约87%,而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占比仅为13%。可见,我国的养老保险三支柱结构失衡,过于依赖第一支柱,另外两支柱并没有逐步发展壮大。

二资产配置保守、整体收益率过低,未起到保值增值效果

全国社保基金由于投资范围较广、约束较小,可以进行境外投资,且高风险资产配置比重上限为40%,自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8.7%,明显高于通货膨胀率。然而,占比最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却局限于国债和银行存款,风险虽低,但收益较差。在通胀较高时,这部分资金面临缩水的风险。以2011年为例,当年物价同比增长5.4%,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均在3%左右,因而社会保险基金当年实际收益率为负。从国际对比看,我国社保基金的收益率也明显低于其他国家。根据OECD统计资料,2014年,荷兰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达到了13.5%,排名第一,与2/3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相比,超出5%。相比之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可能只有3%以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扣除通胀影响,实际收益率仅为1%。如果按照3种社保基金的规模加权平均,我国社保基金2014年收益率为4.1%,实际收益率仅1.5%,远远低于其他国家。

三依赖财政补贴、隐形债务资金需求巨大,可持续性堪忧

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看似资金充足,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这些年,养老金中一大块是来自于财政补贴。自1997年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以来,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金额从当年的2亿元,到1999年攀升至168亿元,2007年已高达1157亿元。加总来看,截至2014年,各级财政共补贴养老保险金2万亿元,超过了35645亿元结余总额的50%。这种依赖财政输血的养老金体系,可持续性堪忧。可持续发展的另一个问题是养老保险在明账之外还有隐形债务问题,其未来资金需求巨大。根据中国社科院2014年释出的《现行统账结合模式下隐形债务预测测算》报告,以2012年为基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下的隐形债务规模高达86.2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比率达166%,资金缺口巨大。

二、国外养老保险改革经验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也是过去国际上许多国家经历过的问题,面临过的挑战。这些国家解决问题和迎接挑战的方式与经验,对我国改革和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智利:建立三支柱模式,引入养老基金竞争性管理

智利养老保险改革由于特点鲜明、效果显著,被认为是社保改革的样板,在世界范围内也受到广泛关注。

1.确立三支柱模型。在改革中,智利将养老金制度由原单支柱结构发展为三支柱结构:第一支柱针对贫困人口,主要由 *** 承担,为社会建立最低保障;第二支柱为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划,是三支柱中的主体,第三支柱为自愿性的个人储蓄计划,为自愿养老储蓄提供税收激励。三支柱结构为智利社会提供了多层次、具有灵活性的养老保险体系,使得养老保险制度足以应对扶贫、消费平滑等不同而有一定冲突的多目标。

2.五方参与者各司其职,分工清晰。在智利的养老保险体系中, *** 保障最低收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AFPs努力实现高投资收益率,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局SAFP监管行业秩序和制定细则,参保人可以按自己意愿选择AFP以管理自己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并且每年有4次机会可以在不同的AFPs之间转移,而央行则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安全。这五方各司其职,分工清晰,因而整个体系最终能够高效率运转。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智利在养老保险体系改革中引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AFPs对养老金进行竞争性管理,极大提高了投资收益率。自建立以来,养老金年均实际收益率达5%,起到了保值增值的效果。也正是在良好的制度设计促进下,1985年~1995年间,智利养老基金相当于GDP占比从10%扩张至43%。

二瑞典:建立国家养老基金,引入名义账户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7%,加之劳动力供给不足,养老金资金来源下滑,整个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可持续危机。为克服困难,1999年,瑞典通过了养老保险改革法案,不仅构建了三支柱体系和养老基金市场化管理,而且创造性引入了“名义账户”。

1.建立国家养老基金,引入市场化管理。为了规避国家财政风险,保障现收现付模式运转,瑞典针对旧制度结余建立了缓冲基金。这些缓冲资金交由多只基金AP1-AP4以及AP6投资非上市公司,以市场化方式管理,分散风险,鼓励竞争。

2.引入个人名义账户。名义账户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固定收益型与固定缴费型的混合模式。转入收入养老金计划的16%的工资是用于支付现期老人的养老金。同时,这部分缴费也会计入参保人的个人名义账户只计入数额,不做真正资本化积累运作,作为退休时个人领取养老金的依据。也即筹资方式是现收现付制,但在养老金支取时,退休金的给付标准原则上却是严格按“固定缴费型积累制”的规则执行的。名义账户集中了各类养老制度的优点,已引起我国专家学者的关注。

三美国: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形成多重保障

美国的社保养老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不过私人部门固定缴费制DC计划是在近几十年才快速发展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调整,美国已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为居民养老提供多重保障,对整个社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1.三支柱结构加上DB与DC型结合,提供足够灵活性和多样化选择。美国的三支柱结构中,第一支柱是 *** 强制性养老金计划,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联邦 *** 统一组织,基本覆盖全部就业人口;第二支柱是公共和私人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私人部门养老金计划上世纪70年代之前基本是固定收益型DB,70年代之后固定缴费型DC快速发展,很快超过DB型计划的规模;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完全由个人自愿参加的计划。按照美国现行规定,所有70岁以下且有收入者都可以开设个人退休账户IRA,不论其是否参加了其他养老金计划。

2.401k计划调动企业和员工积极性,成为美国养老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01k计划是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之一,采用DC型,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个人账户累积,税收递延,雇员可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的形式,成为美国诸多私人部门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首先,通过个人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为雇员养老分担责任的制度设计。其次,通过有力的监管对提前取款行为进行惩罚,有效地激励了储蓄。第三,个人账户的管理方式以及雇员的投资选择权,都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员工参与401k计划的积极性。

3.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回圈。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已比较成熟,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健全,投资工具丰富。美国私人部门DC型养老金计划的资产配置一直从存款和债券向股票和共同基金转移。近年来,股票投资有所下降,主要投向共同基金。1978年~2013年,美国私人部门DC型养老金计划规模扩大44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9%。截至2013年底,50%的资产投资于共同基金,26%的资产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合计占比仅为10%。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既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的,也为资本市场引入了稳定的投资者,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养老金增值和资本市场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回圈。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多层次的三支柱结构

从三国的经验看,都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对个人养老形成多重保障,实现养老保险体系的多重目标,尤其以美国最为突出。美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规定的,低有保证、高有限额的强制性的基本保险,起到了保护社会安定、维持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公共和私人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且选择了DC型的401k计划为主进行推进,该计划给予个人选择资产配置的权利,有助于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这种多层次的结构,保证了可同时实现养老保险的多个目标。例如,第一支柱可用于进行社会转移支付,减少贫困;第二支柱则可鼓励对养老进行储蓄,熨平消费。建立多层次、保证多样选择的三支柱结构是我国应努力的方向。另外,三支柱还需要协同发展,不能过于依赖单一支柱。目前,我国的第一支柱缴费比例过高,阻碍了第二支柱的发展,未来可考虑适当降低第一支柱缴费比例。

二放宽养老金投资限制,引入市场化运作

1.放宽投资限制。安全性是基金营运的第一原则,但并非是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的灵丹妙药。以前述国家为例,适当进入风险较高的资本市场,往往有能够较好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效果。逐步放宽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大势所趋,包括提高投资股票、股票基金的比例,允许投资于海外资产等等。

2.引入市场化运作。三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都由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同时引入多个管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管理,并在世界各地选择基金经理或基金产品,进行全球化投资,从而保证了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提高投保人的参与度

目前,在我国的养老基金管理中,投保人的参与度几乎为零。作为保障基金的缴纳者,却对自己缴纳的资金不能参与管理,这无疑会降低个人参保的积极性。相比之下,美国私人DC计划中,个人具有相当的投资选择权;而在智利,参保人可在多个AFPs中自由选择,每年有4次机会可以调整;在瑞典,额外投保养老金计划采取自我管理机制,只有不做主动选择,才进入AP7基金中管理。正是具有高度的参与感,才使得居民愿意参与养老保险计划,将资金放入基金账户。

四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

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

1.与国企改革相辅相成。从历史上看,国企改革就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辅相成。党的十五大以来,国企改革进入了改革攻坚战阶段。针对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党中央作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即“两个确保”的重大决策。社会保障为国企脱困改革贡献巨大,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国企改革又到了一个关键阶段,通过划拨更多国企股权充实社保基金,一方面,增加了社保资金储备;另一方面,社保基金进入国企有利于促进国企改革的推进,有望提升国企治理水平。

2.与财政改革互为前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还存在城乡分割、群体分割、地区分割和管理分割等现象。其中,地区分割和管理分割的现状与我国的财政制度紧密关联。如果财政制度的改革不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将非常艰难。

3.与资本市场改革相互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需要在资本市场中实现保值增值,而资本市场也需要社保基金作为最大、最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来提升效率和成熟度。因此,一方面,需提高社保养老基金投资风险资产的比例;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权益。

作者:张梦云 曹玉瑾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巨集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

参考文献:

[1]楼继伟.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N].人民日报,2015-12-16.

[2]尼古拉斯•巴尔,彼得•戴蒙德.养老金改革:理论精要[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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