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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分析社会现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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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分析社会现象论文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4.2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8.3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一)“制度创新说”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给中国的应试制度泼点冷水 中国出现一个应试制度,就有人靠这个制度发财。有人要考试,就有人帮你考试,你不需要懂太多,你只需要懂他们考你的东西,那些辅导班的老师与出题者就像间谍与反间谍的关系,明里暗里,斗智斗勇。斗争经费来源于庞大的考生队伍,斗到最后,斗满了大师的口袋,斗残了大部分人的头脑。 考研现在是一个产业,有讲课者、出书者、建校者,有基础班、精讲班、押题班。一个名师,可以横跨几个课堂,在全国各大城市飞来飞去,忙着讲课、忙着出书、忙着打击盗版、忙着出国玩。 这是一个已经成熟的产业,这个产业养活了人大考研一条街——各个高校里的小书店和数不清的打字员、搬运工。来到任何一个大学,只要一进门口,你就会看到铺天盖地的考研信息。在激烈的竞争中已经涌现出几家知名企业,它们是文登、启航、文都、恩波。报任何一家都行,因为老师就那么几个,跑来跑去。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为了社会稳定,就不能让太多的小青年在社会上无事可做,就要把教育推向市场,说白了就是花钱上大学,从而使上大学是变得容易。萝卜多了不洗泥,当然质量要下降。下降了大学本科学历就不如原来值钱,大家就要接着考研,也就是现在的考研取代了以前的高考。 最终大家都还得回到社会,还得乱哄哄地找事做,可是年纪大了自然就不会再起屁,社会就这么稳定了。这是一个玩人的过程,没人想通过这个过程学到什么,大家只希望通过这个过程得到什么。如果在这一轮过程中没得到,大家还要厚着脸皮接着玩这个游戏,如我一样,没在高考中获利就老大不小地希望能重抓一手好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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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分析社会现象论文

社会学作为人文社科专业,目前主要集中在理论教学、田野调查等领域,社会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成为深化社会学专业改革的必经途径。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范例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虐待老人问题的社会根源

“由于生理性衰老这一自然规律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成员和群体在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上的重新调整等原因”[1],老年群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中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断下降,在物质资源占有和政治权利保障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这不仅限制了老年群体对于自身需求和愿望的满足,而且其利益诉求也容易受到忽视和侵害,甚至当利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往往出于畏惧、“家丑不可外扬”等心理,不能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以中国现实社会情境为研究基点分析了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特质表现和治理困境,并且通过对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和反思,从“个体化”理论和风险社会视角深入挖掘这一问题的社会性根源,并以此为前提从减轻个体不安全感与促进社会整合角度规划治理路径,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帮助遭受虐待行为的老年群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失控:社会结构双重变迁下虐待老人问题的独特形态

发达国家虐待老人事件的产生是在全球人口老龄化的作用下,由老年人数量激增所引致的一种必然现象。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除了人口结构老化这一普遍性原因外,该问题的“井喷”还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进程密切相关,这一点在中国体现得尤为明显。与改革开放前的欠发达的社会相比,在社会转型速度呈加速状态的现代社会中,中国虐待老人问题无论是“在发生机制和问题性质,还是在数量规模、表现形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呈现出新特点”[2],致使该问题难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失控”已经成为其特殊标识。基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化”和“人口老龄化”两种同步性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笔者总结了我国虐待老人问题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独特形态。

(一)老年群体具有受虐待的高危性,呈现地域和城乡的“阶梯式”分布形态

由于生理机能下降、智力衰退以及在经济和照料服务上的较强依赖性等因素所造成的相对劣势,老年人在遭受虐待方面具有明显的普遍性。2010年,我国家庭内老年人虐待发生率为13.3%,呈现阶段性增长的趋势,远高于虐童、虐妻等的比率,已经演变为高危性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我国农村家庭内老年人遭受虐待的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农村:16.2%,城市:9.3%)。而且虐待发生率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升高而降低,西部地区为21.8%,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而京津沪地区最低,仅为5.4%。我国区域和城乡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公民文化素养等方面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虐待老人问题呈现“东少西多、乡增市减”分布格局的制度性成因。

(二)问题形成的根源难以确定,社会影响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开始凸显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劣势(体格缺陷或老年痴呆症等疾病)、家庭关系的紧张(代际冲突、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等因素的复合和集中加剧了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风险。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传统风险要素可能会演化为新的风险或者相互交融,极大地增加了虐待行为发生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也面临更大挑战。而从问题的预防和控制角度来看,传统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体系以“孝”为其精神内核,一旦违反孝道必然会受到古代法律的严厉制裁,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该问题的产生和加剧。但随着传统社会控制手段在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下迅速瓦解,加之家庭关系导致自我调节功能弱化,使得对于这类问题的控制力和约束力大为减弱,其影响也扩散至家庭边界之外,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虐待老人问题的治理困境:心理冲突与保护机制失效的交织

一方面,受虐老人对施虐者存在复杂心理。多数虐待老人事件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浓于水”的血缘关系,受虐老人出于保护子女的情感,往往将之归于自己管教不严或教育不当,把责任归于自身。并且受“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有些老人往往担心这类事件的传播会损害家庭的声誉,而不愿主动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此外,“养儿防老、老来从子”的依赖心理,也使不少老年人在生活上和心理上严重依赖施虐者。很多老人依赖于子女的生活照料,一旦其子女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将无法继续获得照料,因而在寻求帮助前会感到担忧,多数选择忍气吞声,接受被虐待的现实。

另一方面,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社会控制措施相对缺乏。道德与法律作为规范人类行为和调节社会关系的两种手段,具备有效防止和遏制虐待老人的重大功能。但我国现有法律对有关虐待老人的规定,主要见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条文中,对虐待老人的概念阐释和类型界定十分模糊,导致难以在法律上对这类行为量刑定罪。一些司法部门对涉老案件也不够重视,执行乏力,未能使判决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基层干部常常将虐待老人行为看作是“家内事”而听之任之,责任意识严重缺乏。此外,在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价值体系和道德系统日渐式微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和完备之际,施虐者的行为缺乏心理约束,尊老敬老意识淡薄。而社会舆论作为重要的外在控制手段也难以对其施虐行为形成有效限制,致使无法从源头上遏制该问题的发生。

三、破解治理困境:原因分析视角和策略规划的重构与再造

对于现代虐待老人现象的形成原因,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理论分析。国外学者认为虐待老人与家庭暴力类似,强调施虐者和受虐者的个体因素。在美国学者对老年人受虐待的原因分析中,较为流行的解释有压力论、暴力循环论、个人行为论和老人无能论[3]。而国内一些学者则更关注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关系,其中“外在情景因素论”认为虐待老人是受虐者及施虐者外在社会环境和经济情况的反映,老年人对照顾者的过于依赖的关系及社会孤立都会导致老年虐待风险的产生[4]。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在对虐老问题的原因阐释过程中,无论是主张受虐者或施虐者的主观因素,还是强调个体与个体、社会的互动关系状态,都反映出“单向化”的研究取向,即仅从“施虐者→受虐者”“受虐者→施虐者”“受虐者→社会”等思维路径探究问题。这种个体化思维和单向式视角很容易忽视对于在由施虐者和受虐者所构成的虐待事实中主客体互动关系的考察。而且,虐待事件在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中出现了某种差异性分布,因此社会文化类型背景应作为分析该问题发生机制的一项关键因素。 这种由文化背景所决定的原因阐释论在实践中导致的后果就是治理策略出现某种程度上的偏差。例如,美国保障受虐待老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向其提供包括机构支持、社工服务在内的涉及广泛的专业领域和不同的社会资源的综合性社会支持来实现[3]。美国在解决公共性的社会问题上弱化了政府作为直接“干预者”的角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依靠社会中介机制实现问题的自我解决。但是这种对策设计机制在我国缺乏社会资源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强国家―弱社会”的权力格局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处于不均衡状态,长期“抑制了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成长”[5],因而依靠社会服务来解决虐待老人问题很难取得理想效果。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可能导致“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6]等现象,难以为受虐者提供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司法保护,对于施虐者的法律惩处和道德塑造也常常难以落实,导致问题的进一步积聚和恶化。

因此,当前解决虐待老人问题治理困境的关键,在于拓展理论和经验研究的视野和深度,立足于“社会转型”的历史变迁背景和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从制度层次和文化领域挖掘其社会性根源,从而在根本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策略和建议。

四、个体化与风险社会的共生互构: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历史变迁

(一)现代性的精神困境

西方社会学家鲍曼对“个体化社会”的理论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关于“个体化”含义的理解上,他认为个体化社会的结构形态是“社会形塑了其成员的个体性,个体则在他们通过交往编织成的相互依存之网中,采取合理、可行的策略,用他们的生活行动造就了社会”[7]。并指出个体化“所承载的是个体的解放,即从归属于自己、通过遗传获得、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等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这种变化被正确地看作现代的境况中最明显和最有潜在优势的特征”[8]。但同时也意味着个体与传统知识结构、固有信仰和社会规范“脱钩”,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的代价是安全感开始丧失。风险社会在社会转型期“碎片化”社会结构中其威胁也呈几何级增长,解放了的个体的御险能力也迅速降低,并且“社会变迁中集体规范的缺乏势必在价值观和心理层面影响到个体安全”[9],原本为个体在生活和心理上都甚为依赖的社会保障机制(如单位制)的瓦解使现代人的社会心理出现剧变,“心灵安全”的丧失成为现代社会影响个体心智结构的突出问题。

(二)个体化社会的本土化表达:自我主义与制度变革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以及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所形成的“二元经济模式”,使处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融合的时代特征,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发育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某种异变,在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的时代背景下主要受到了“自我主义传统、转型期的制度环境”[10]等本土传统和现实状况的有力形塑。一方面,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体”是在“差序格局”中的角色地位,这种以“己”为中心所构筑的关系网络是依据个体来确定生活边界并作为风险屏障,显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并且与西方“团体格局”中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概念形成鲜明反差。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前的“总体性社会”在剧烈的制度变革推动下将大量组织化的个体推向社会领域,被单位制和组织化生活所模塑的个体精神世界受到强烈冲击。不仅个体与社会联系纽带出现断裂,而且在既无传统儒家孝道伦理又无集体主义约束的情况下,衍生出大量“个人只强调自己的权利,无视对公众或他人的义务与责任”的“无公德个人”[11],建构具有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可见,中国个体化社会的到来在使个体充分解放的同时,道德性缺失也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不断膨胀的自我主义导致封闭稳定的家庭结构逐渐丧失向心力,加之外部控制机制的缺失,使家庭关系在持续紧张中激化出特殊矛盾。

五、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时代治理导向

消除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往往要通过在“自己的自我规范和社会责任中重新建立平衡”[12],进而建构起“本体性安全”,即“大多数人对其自我认同之连续性以及对他们行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之恒常性所具有的信心,这是一种对人与物的可靠性感受。”[13]这意味着必须通过培育公民“责任伦理”来加强社会团结,重构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消除个体化所带来的负向效应,最终塑造具有强烈公共道德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从而破解个体与家庭张力的时代难题。

(一)依靠制度建设完善老年群体的法律保障系统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对于现代国家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以行政性管控为目标的政府在职能应用上应淡化行政色彩,推动“管理”向“治理”升级,强化在基层社会问题领域的服务性功能。具体而言,要以制度为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在禁止和预防各种形式的家庭老年人虐待方面的规定和惩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此外,严格执法是治理该问题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协同立法、司法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水平,着眼于实际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提高控制手段的应用性和嵌入性,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性社会组织建设

“社区”是搭建政府和家庭沟通渠道的桥梁,能够依靠其地缘性优势吸收政府的相关资源和控制手段“嵌入”家庭之中,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上级部门,从而使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社区在“社会治理”的政治语境中的协同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必须得到法律形式的认定和自治权力的让与,政府与社区对于“权力蛋糕”应进行合理分配,对基层社会事务的处置权限也应进行制度化界定。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的自主性,针对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引导服务型社会组织深入到社区内部,例如在涉及虐待老人事件中,就可以在社区内部设置公益性或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法律求助咨询中心,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相对处于弱势的老年群体搭建问题反映平台,及时、有效地介入到问题家庭的矛盾之中,减轻事件发现不及时或治理效果不理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反应效率和解决效果。

(三)推动具有中国意蕴的时代性家庭伦理的建构和发扬

我们必须着眼于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内核与传统文化中的伦理精髓进行“流程再造”,重点挖掘和创造体现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的行为规范,提升家庭生活对于每一个原子化个体的吸附力,从而弥合个体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断裂”状态。通过对传统伦理的“扬弃”并与现代价值观念加以融合,对于中国“家文化”的复归和弘扬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唤起公众对于老年群体社会地位和价值的认同和尊重,从而为防止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奠定心理基础,这也是治理虐待老人问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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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4.2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8.3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经济学分析生活现象论文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4.2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8.3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一)“制度创新说”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就写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吧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各种社会活动和各种社会关系的理论和历史的多种学科的总称。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除了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之外,还有政治、法律、军事、教育、道德、语言、艺术、民族、宗教、家庭等方面的活动和关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说,在所有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经济活动是其他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经济关系也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因而,除了哲学之外,经济学,特别是作为理论经济学的政治经济学,就成为社会科学中的基础科学,成为人们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必先掌握的思想武器。任何阶级或学派的经济学,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种哲学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基础或指导思想。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基础的。当然,经济学各个学科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生动、具体的材料,对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之间辩证关系的研究,也能丰富后者的内容,推动后者的发展。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政治、法律等是社会的上层建筑。一个社会的政治、法律等,归根结柢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都是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法律等,是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是以维护整个资产阶级的私有制财产和经济利益作为任务的。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和法律等,则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就是以维护人民的整体利益,维护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作为任务的。这种经济基础与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制度、法律等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使研究人类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经济学和研究国家制度、法律等的政治学、法学等紧密联系起来。经济学要联系国家制度、法律等上层建筑来研究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政治学、法学等要联系所要维护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来研究各种国家制度、各种法律等。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也同样适用于经济学与以其他的社会上层建筑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经济学与社会学、心理学等也有密切的联系。人们的经济活动与经济关系是决定一个社会结构的基础;而经济活动又以相互间结成一定经济关系的个人作为生产的基本成员,以家庭为消费和生活的基本单位,由此结成错综复杂的社会活动网络。人们的生产活动和消费行为都有一定的心理动机,并受行为习惯的影响。但是人们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状态,也往往是以一定经济利益的考虑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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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学角度分析社会现象论文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4.2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8.3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社会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现象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网络语言中的社会语言学现象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中到处都可以看到网络的身影。人们利用网络工作、学习、娱乐、购物,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交流,网络语言也就应运而生了。虽然网络词汇是在虚拟的空间中使用的,但作为一种新的语言交际方式,它仍然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语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一个例证,也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

社会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语言同社会的相互作用及影响。社会语言学研究的范围非常广泛,称代形式、语言变体、语言与性别、语用学等等都是它研究的对象。而网络语言正是语言的一种变体,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网络语言是指以中文为主体,以汉语拼音、英文、符号、数字等为辅助手段,在互联网上进行交际时所使用的语言形式;狭义的网络语言是网民们在网络聊天室和BBS上进行交流时所使用的语言。本文试图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入手,分析网络语言的形成、特点及发展前景。

二、网络语言的形成

网络语言是在特定的语言社区(Speech communities, 指一群人使用同一种语言,对语音和语法的异同有相同的概念)里出现的新的语言现象,这种新的语言现象同科学技术发展、社会发展和网民心理需求密切相关。

(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网络语言产生的前提条件

作为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全新崛起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网络以其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各个角落,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流方式。人们在网络上可以聊天、购物、浏览新闻、收发电子邮件,还可以通过博客、微博等方式自由地发表意见,而正是在这种特殊的虚拟空间中产生了一种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交流时不同的语言环境。“网络正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生活的各方面,由此也产生了一种独特的语言――网络语言。”由此可见,网络语言的产生及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社会发展是网络语言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今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并不断变化着的社会,人们已经从最初对基本生活资料的追求发展到了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追求。计算机的产生和网络的飞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生活、工作、娱乐的各种追求。

(三)网民心理需求是网络语言产生的直接原因

在利用网络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一些平常说不出来的话,在网上却能脱口而出。究其原因,无外乎是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给了人们一些遮挡,在这里,交流虽然是即时的,但却不是面对面的,甚至是匿名的。因此,人们可以摆脱现实中的很多诸如身份地位、人际关系之类的束缚,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甚至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或是痛苦。

三、从实例中看网络语言的特点

网络语言具有多样性、简约性、随意性、不稳定性和非语言符号化倾向的特点。其多样性表现为英语原词、拼音、汉英混合、数字等多种形式并存。为了适应现代的快速生活而出现的大量的词语的缩略形式则是网络语言简约性的体现。人们在利用网络交流时出于调侃或是其他一些目的而对固有的词语进行改动的行为使网络语言具备了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当有声语言和书写语言不能完全表达我们的意思时,符号便出现了。这些符号具有约定俗成的语义,是语言交际的一种辅助手段。下面,我们通过一些实例来看看网络语言构成的特点。

(一)缩略词

缩略语是网络语言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为了交流方便,网络语言常常取 英语单词 的首字母或是其他一些发音相同的单个字母来代替单词或是 短语 ,或是以汉语拼音中的声母来代替汉语词句。

1.英语单词的缩略形式

英语单词的缩略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单词内部的几个字母或是短语的首字母来代替整个单词或是短语。如:GF(girlfriend), BF(boyfriend), WWW(World Wide Web), 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 DIY (do it yourself), PK(player killing 或 Penalty Kick),BBS(Bulletin Board System),VR(Virtual Reality)。而另一种缩略形式则是利用一些本身发音接近某些单词的单个英文字母来代替整个词句,如“u”代替“you”,“r”代替“are”,“IC”代替“Isee”,“BTW”是“by the way”,“CUL是see you later”等等。

2.汉语拼音的缩略形式

汉语拼音的缩略形式是指以汉语拼音的声母来代替整个词句。比如DD(弟弟),GG(哥哥),MM(妹妹或美眉),JJ(姐姐),PP(屁屁),PLMM(漂亮美眉),BT(变态)等等。

(二)谐音词

谐音词的产生往往是为了输入的方便,但却往往具有风趣、幽默或是亲昵的效果。所谓谐音,就是指用相同或是相似的音来代替原来的字词。网络语言中的谐音有三种主要类型,既汉字谐音,数字谐音和英文谐音。

1.汉字谐音主要是用一些近音字来代替原来的字词,并由此而产生一些幽默的效果。比如油饼(有病),斑竹、斑猪(版主),大虾(大侠―网络高手),菌男霉女(俊男美女)等等。

2.数字谐音则是利用阿拉伯数字的汉语谐音来表达一些特定的含义。比如886(拜拜了),520(我爱你),7456(气死我了),555555(呜呜呜呜呜呜),74974(气死就气死),1314(一生一世),584(我发誓)等等。

3.英文谐音既利用英语单词的音译来组成新的谐音词。如英特尔(Intel),粉丝(fans),伊妹儿(e-mail), 烘焙 机(homepage)。

除了以上三种主要的谐音类型之外,一些符号也可以取其谐音表达一定的含义,比如==(等等),0(哦)。 (三)生造和转义

生造和转义是指网民们在网上交流的时借用一些修辞手段,或是旧词翻新,或是生造出一些新词来。生造和转义的方式多种多样,往往是一些单词、字母或是数字的组合。如:3Q(thank you),帅G(帅哥),e心(恶心),东东(东西,泛指各种事物),坛子(论坛),灌水(在论坛上发表无聊或是无实际内容的帖子),拍砖(发对某贴),顶(支持某贴),楼上楼下(表示两个帖子之间的相互关系),青蛙(长相难看的男生),恐龙(长相难看的女生),沙发(第一个回帖的人),椅子(第二个回帖的人),路过(看完帖子不留言)等等。而一些网络词汇则是生造出来的,它们也被赋予了一定的特殊含义,如大虾(网络高手),菜鸟(网络新手),网虫(痴迷于网络的人),小黑(黑名单),等等。

(四)符号和图形

早期流行的网络语言侧重于将标点、数字和字母等符号组合在一起,模拟一些表情,用来传达一些单纯的文字无法传递的意义。符号和图形可以分为:

1.标点符号组形。如:-)表示笑脸,:-(表示哭脸,^@^表示小猪,:-o表示惊讶,(:&表示正在生气,:-!表示不屑的笑,:-&表示张口结舌等等。

2.标点符号+数字组形。如:8-)表示睁大眼睛,:-9表示舔着嘴唇笑,:-1表示平淡无味的笑,:-7表示火冒三丈等等。

3.标点符号+字母组形。如:-P表示吐舌头,:-S表示语无伦次,:-I表示吸烟族,::-D表示仰天大笑。

随着 网络技术 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现在许多网站为网民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动画表情,这些表情更加生动有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符号和图形的作用,在网络交流时被广泛运用。

(五)古字新义

新一代的网络词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其实,它们当中有许多字都是一些曾经在文字史上出现过的生僻字,被今天的网民借来表达一些特殊的含义。

四、结语

对于网络语言中的种种现象,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新兴的 文化 现象,应该被予以重视和认可,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网络文字是对传统文字的挑战,甚至是对中国 传统文化 的恶搞,是不能接受和纵容的。其实,任何一种语言形式的兴起都有着它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来看,网络语言其实是一种语言变体,它是一种言语现象,它本身是动态的、开放的、个性化的。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网络语言出色地完成了其作为交际工具的任务,而它们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顺应社会需求而做出的自我调整。

浅谈语言中的社会歧视现象

摘 要:在实际社会生活里,人们因为各自的社会地位及所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导致在语言使用、交流过程中出现一些有心或无心的带有歧视性的语言词汇。面对种种语言歧视,正确的面对和修复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以确保语言使用的纯工具性。

关键词:语言;歧视

在现实社会中,歧视无处不在,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歧视,经济和政治上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不同地域之间的歧视,年轻人对老年人的歧视等等。这些观念借助功能强大的媒体、文学作品、社会舆论以及人际传播,歧视的态度和情绪被强化并推行开来,更加剧了这些不平等的隔阂和隔离。歧视和偏见作为偏离客观事实的看法和态度,是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社会文化中,人们选择一种说法,排斥另一种说法,是由于主流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它的形成被经济上政治上占绝对优势的群体所掌控,与权力有关。反映在文化上就是一种文化霸权。福柯(Foucaul)的著名权力理论也指出,语言与权力密切相关,语言是一个充满压迫和斗争的场域。语言里面出权力,现实是语言的现实,有什么样的语言就有什么样的世界。语言中的各种歧视实际是社会现实中阶层歧视、文化歧视、民族歧视的表现。

一、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话题。

男性被认为是人类的原型,汉语中的“他”也正能反映出人们的这一认识。“他”在语用上完全偏向于男性,不论在书面语中还是在口语中,可以指代男性和女性,而“她”只可指代女性。在指代一群人时,即使只有一个男人,也不能用“她们”,仍然要用“他们”来指代。这种完全以男性的视角来定位的语言现象就是男性语言泛化的表现。

不独称谓词,一些看似漫不经心的词语也在将女性丑化,这正反映了男性对女性的居高临下和歧视,如“妇人之见”、“婆婆妈妈”、“女流之辈”、“最毒妇人心”等,而对那些不被男人群体接受的男人的评价却是“女里女气”、“娘娘腔”、“伪娘”这类与女性相关的词语。

女人的价值似乎与男人联系在一起,与青春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岁月流逝,年华老去,女人似乎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身价大跌,成了令人生厌的人。于是,女人被描写成“人老珠黄”、“弃妇”、“失宠”等。

汉字是表意文字,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字体系。汉字积淀着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思想、情感和价值。对1997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的包含有“女”字的简体字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其中表贬义的字就有十几个之多。

如“耍”字从“而”从“女”,它的本义是玩弄女性,因为“而”是象形字,指男人的胡须,“而”与“女”合起来表示是男人把胡须垂到女人的脸上,对女性进行戏弄;“妥”字从“手”从“女”,指男人以手,即以武力驯服女人;“妾”从“立”从“女”,有学者认为其中的“立”字像一把倒悬的刀,一把刀始终悬在女人的头上,随时有可能落下来,可见女人处境的低下。

二、社会角色歧视

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四方面涵义: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角色是人们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角色是人们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的人们行为的期待;角色是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的基础。

最近很多年,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高速成发展,很多农民离开土地来到城市,从事建筑、维修、运输等工作,成为时代的新工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一一“农民工”。“农民工”一词频频出现于各种媒体,成为人们熟知的名词。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玉林教授1983年提出来的。这词语取代了最初的“盲流”一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社会的进步和宽容。不过近些年社会对“农民工”这一称谓越来越多地提出疑义,主要是针对这个词语背后的歧视意味。

其实,“农民工”一词并不规范,这个称呼既不是职业的标准分类,又不是社会分层的正式的概念。按以往的标准说,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按现行标准,农民工应划分到劳动职业阶层。这一不规范的概念之所以仍然长期存在,主要缘于人们对于城乡这一最大差别的优先分类。

人们通常以所从事的社会工作来标识社会身份,区分职业属性,而很多农民兄弟们即使告别了土地,也不能与工人并称为现代工人。社会的这种定性式的称呼带有社会歧视的意味,使这些农民兄弟时刻意识到自己身份的卑微。

三、地域歧视

地域歧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歧视”就是“区别对待”,地域歧视就是基于地域差异而形成的一种“区别对待”。它是由地域文化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人类心理活动等因素引发的一种刻板、片面的观念和错误倾向。

语言中的地域歧视在地理行政区划上表现的较为明显,以前,苏北人被称为“江北赤佬”、“上海人的陪衬人”、“江北猪秽”等。已经作为特殊专有名词的“河南人”、“四川民工”、“湖北佬”、“外来妹”、“乡巴佬”以及描绘河南人、苏北人、四川人、湖北人的种种文字,都透露着这样一种信息,这些新词语的生成实质上是发达文化群体将边缘地区、贫困地区人作为陪衬和附属来看待,而这些被歧视的人则终日躲在发达地域人们的阴影下生活,暗淡着而又无奈着。

地域歧视是“贱贫”心理的体现。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出现一系列阶段性特征,如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因为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而造成的“仇富”心理和“贱贫”心理,使穷人与富人之间的鸿沟拉大。贫穷地方的人到了沿海一些经济发达省份谋生,容易遭到歧视的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因为他们的家乡太穷,富人看不起穷人,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才产生了歧视,其骨子里、在内心深处仍然是小农心理在作怪。

四、职业歧视

语言中的职业歧视主要表现在对从事低等职业的人的称谓上,如将回收废品和垃圾的称做“收破烂的”,将清扫街道的人称为“扫大街的”,将照看孩子的人称做“看孩子的”,将靠 唱歌 为生的人称为“卖艺的”,将清扫厕所的人称为“掏大粪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类称呼虽然仅是口语词汇,并未进入书面语,不过也很不规范,是将一些生存群体在尊严和人格上予以矮化,这些人在主流文化中屡屡被轻视,甚至被当成了嘲讽的对象,没有稳定的社会定位和相应的社会价值。这些职业称谓包含着人格歧视。 简言之,就是一类职业的人看不起另外一类职业的人,也就是什么职业吃香,什么职业不吃香,从事吃香职业的人看不起从事不吃香职业的人,说到底就是一种高贵和低贱较量的产物,而评判的标准就是“权”与“钱”。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职业歧视现象在一些公开场合逐步有所淡化,人们也开始正视分工不同的职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互融关系。于是在语言方面也自主取消了带有歧视性的语言,特别是对一些所谓“低贱职业”都重新加以换名,如“打大街的”己被“环卫工人”取代、“失业下岗人员”被“自由职业者”所代、“剃头匠”也逐步转化为“理发师”、“美容美发师。

五、人格歧视

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以及对人格权认知方面的缺陷,许多人还严重缺乏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自觉性,或者,即便有一些认知,也是属于初级阶段,在不以为然的心态支配下就侵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人格歧视”就是这样产生的一种不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所谓“人格歧视”,是指具有某一方面优势的个人或者群体,出于对他人的不平等心态,公然实施的轻蔑或者轻侮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凭借自己的优势,不把他人的人格尊严放在眼里,并且以一定的行为表达对他人的人格尊严的蔑视。

称呼具有区隔的作用。近些年汉语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称呼语,这类称呼大多将被称呼者的某类特征作为标志,屡屡被突显出来,比如“留守 儿童 ”、“艾滋孤儿”、“特困生”、“问题青年”、“弱势群体”等,着实值得人们思量。

至于像“女强人”这一流传多年的谓呼,实则是把女人事业上的成功与女性的美好品性对立起来,冠上了“女强人”的帽子就意味着失去了贤良、温柔的特性。上文提到的“农民工”,其实就是新劳工,社会却偏偏要在称呼上将其出身标注出来,这充分反映了人们认知方面的局限性。

称呼成为一条鸿沟,使彼此无法逾越,成为不同类别的人们之间很深的隔阂,也造成了新的社会歧视。凡此种种,都提醒人们,要小心使用称谓。在突显一种特性的时候,要注意是否会暗淡另外一种特性,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新的歧视。

语言中的社会歧视现象,其实质是一种社会心态、一种政治权势的反映。因此,关于语言中的歧视现象,我们可以三个方面去理解语言中的歧视问题,

一是语言有二元分类的特性,一是大众集体心态和观念的影响,还有就是文化霸权,或者说是“权势概念”在起作用。如果说语言性别歧视有着深厚的历史原因,那么观察语言中的地域歧视现象和职业歧视现象则可看出现代人的集体心态。

有学者指出,对诸如“河南人”这种类似的丑化与歧视的称呼,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要比已经暴露出来的东西可怕得多,反映了在这个社会经济急剧变化的时代,人们以取笑羞辱贫苦百姓为乐趣、为时尚,以歧视穷人、落后者为能事,以“经济”作为唯一标准来评判一切,这不能说不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一个危险的信号。同时,在传播这种歧视的同时,人们的口舌相传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自己则偏安一隅,泰然观看事态的发展,这也是一种看客心理。如果任由这种集体心态发展下去,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很多社会变化都是从称呼的改变开始的。改变称呼是为了改变称呼的特定内涵。上文提到的几个称呼的改变也说明了社会的宽容、进步和对某类人的理解。称呼的改变使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身份不固定的人群获得了应有的自我价值,进而实现了自我的中心化。一个社会的结构、制度不是一时能改变的,但是称呼却可以在较为短暂的时间内,引导社会观念,淡化歧视色彩,在一定的氛围内改善关系,在这方面语言可以发挥一定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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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及对策思考摘要:社区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的新生事物。文化建设又是社区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都离不开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也离不开城市社区文化功能的发挥。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蓬勃兴起,社区文化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本论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从多方面着重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文化;和谐社区文化;社区文化建设Cultural construction of urban communities and CountermeasuresAbstract: The community is the newly emerging things which in our country modernization and the urbanized advancement emerge. The cultural reconstruction is also the community constructs the most important. The city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is one which of important contents the urban community constructs. Constructs the harmonious society and the comprehensive affluent society cannot leave the city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also cannot leave the city community culture function the display. Vigorous starting which constructs along with our country city community, the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also obtains the fast development, but also has many problems. The present paper from sociological angle embarking, from various has analyzed our country city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existence question emphatically, and aimed at these questions to propose the countermeasure and the suggestion.Key word: Urban community; Community culture; Harmonious community culture; The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s目 录第1章 前言………………………………………………………11.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11.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问题……………………………………...…………11.3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思路………………………………………2第2章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及其功能……………...…………….32.1社区文化的概念…………………………………………………………32.11 社区的由来……………………………………………………………32.12 城市社区的含义………………………………………………………32.13 社区文化的含义………………………………………………………32.14 城市社区文化的含义………………………………………………..42.2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42.21 培育具有现代素质的市民…………………………………………..42.22 构筑具有特色的社区形象文化……………………………………..42.23 充分挖掘社区的文化资源…………………………………………..42.24 繁荣发达的文化产业………………………………………………..42.25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42.3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52.31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52.32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作用 ………………………………………….6第3章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存在的主要问题……………….83.1 社区文化建设动力不足…………………………………………………83.2 社区教育功能弱化,参与和认同意识薄弱……………………………83.3 主管部门不明确,各种关系没有理顺…………………………………93.4 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建立和健全…………………………………………93.41 新体制下的街道办……………………………………………………93.42 规定与建设不同步……………………………………………………93.43 经费无法律保障………………………………………………………9第4章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114.1 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114.2 广泛吸纳社区文化建设资金……………………………………………114.3 提高群众自组织能力和参与决策的能力………………………………114.4 政府应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124.5 制定和健全有关社区文化建设的法律法规……………………………12结论…………………………………………………………………..14致谢…………………………………………………………………..15参考文献……………………………………………………………..16第1章 前言1.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城市社区文化是城市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在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起来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不仅具有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具有引导价值观念、传承文化成果、规范行为方式,从而增强人的满意度、归属感、疑惧力等重要功能和作用。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发挥社区的示范作用,进而有效地辐射、带动整个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这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和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对其进行现实性的对策研究和分析,这也是本人开展此项研究的目的之所在。1.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问题社区研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伴随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而来的。早在1887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Tonnies,F.)就发表了有关社区研究的著作,叫《社区与社会》,由此奠定了社区研究基础,“社区”一词由此流行开来了。社区研究在西方国家受到很大的重视,其主要原因是为了应对、纠正和解决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人情失落等社会问题。这期间产生了很多对社区研究有着深远意义的理论,如:以研究都市社区而著名的芝加哥学派;以文化和价值观为研究重点的社区文化区位理论;以研究居民相互间行为为主的社会互动理论等。这些社区理论的研究重点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即:社区的事要由社区政府为主来办。这是社区组织结构决定的,是社区成员的共同利益决定的,也只有社区政府才能有效地协调驻社区机构和社区成员进行社区参与,建构共同的社区文化,进行社区整合。我国社区文化建设研究从上世纪90年代重新起步,不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对策研究上,不仅落后于世界水平,而且也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适应我国现代化进程。 面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面对国家进一步开放,面对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多样性要求,社区文化建设究竟怎么搞,不是一个简单的实际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研究问题。如何借鉴国外的理论和社区文化建设经验,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需要对社区文化建设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和研究。我国有着非常特殊的国情,又处在快速的变迁过程,我国社区文化建设研究不仅是现实的需要,而且将会对世界社区研究提出很多有创新的观点、思想和理论。前人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似乎表现为:1、关于社区方面研究的理论很多,但是对社区文化建设具有理论深度的研究很少,且许多理论都具有局限性或者不适应中国国情。 2、很多学者对社区文化建设的问题探析不够透彻,不够全面,多为表面现象。3、对策建议各抒己见,方式方法繁多,概括性不足,缺乏可操作性。1.3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思路本文拟以社会学理论为指导,解决以下主要问题:从社区文化建设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以及当前中国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构建的目标下的地位、作用以及重要意义出发,从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入手,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对这些问题作出深入探析,并针对性提出可行性对策与建议。本文的基本思路:本人拟以社会学理论为指导,通过大量查阅参考文献资料并与导师和学友深入交流,形成对我国社区文化建设中产生的问题的全面把握和深刻认识,在此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第2章 社区文化的涵义为了能够开展关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研究,我们必须对社区、社区文化、城市社区文化等几个概念作出界定。2.1 社区以及城市社区2.11社区的由来最先使用“社区”的是英国学者H•S•梅因,他在1871年的 《东西方村落社区》中提出。而将社区运用于社会学研究的是德国斐迪南•藤尼斯在其1881年的《共同体社会》中,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活着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仅是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而将“社区”一词介绍到中国来则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的解释,社区就是“通常指以一定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它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较密切的交往。”2.12 城市社区的含义城市社区是指在城市一定地域中 ,因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共同体 ,是介于城市居民与城市社会之间的中间层。2.13 社区文化的含义从广义上去理解,社区文化包括城市社区居民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等文化成果。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吴文藻就认为:“文化的简单的定义,可以说是某一社区内居民所形成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说是一个民族应付环境——物质的、象征的、社会的和精神的环境——的总成绩。” 如果将社区文化作为一个建设过程,则偏重于对社区文化狭义的理解,特指城市社区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非物质要素的总和,具体而言,是指为社区成员所共享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等精神文化要素以及这些要素有机凝聚而成的文化系统。这一系统具有满足社区居民社会交往和文化创造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的功能。2.14 城市社区文化的含义城市社区文化是城市社区居民在特定的区域内、在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 。城市社区文化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在诸多相关的社会结构要素中,由于地域性的关系,城市社区文化与城市的社会结构变迁尤,社区文化的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基础。现代城市社会结构调整以及人口异质化发展的趋势,使不同的人群会向不同的地域集中,形成越来越多的同质性社区,从而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取向的城市社区文化。2.2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的文化建设搞好了,城市的文化建设才有坚实的基础。要加快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首先要明确城市社区文化的内涵。根据我们自己的实践和发达国家的经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大致有以下共性。2.21培育具有现代素质的市民这是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关键。市民是社区的主体,是社区文明的创造者和体现者,也是社区文化的载体。社区市民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只有拥有现代素质的市民,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现代化。2.22构筑具有特色的社区形象文化社区形象文化主要指社区的外观形象,在形象文化中,标志性的文化是提升社区品位的关键。所以,社区都应该有一到两个支撑形象文化的标志性建筑。2.23充分挖掘社区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是一个社区文化品位的重要表现,是一个社区文化个性的生动体现,也是一个社区成为文明社区的独特的文化优势。2.24有繁荣发达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既可以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也可以极大地提高一个社区的文化品位。2.25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群众文化,既指城市市民之间自娱自乐的文化形式,也指一些节庆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是社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节庆文化活动,对提高社区的文化品位,养成群众的文化意识,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江汉区长年坚持开展的“五月的鲜花”、“武汉之夏”、“金桥书评”等群众文化活动,已成为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2.3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2.31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在现代城市建设中,文化已成为评判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政治、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中心的城市,是现代文明最集中的体现,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文化。文化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现代化的成败所在。一 文化是维系现代城市生存的基本要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城市已经成为人类的重要居住区 ,集中了人类活动最多的部分。城市的发展中 ,特别是二战后西方国家的许多城市 ,单纯强调以经济增长为本 ,重视财富的积累 ,在许多城市 ,传统工业企业破产、人口过度膨胀、土地过度承载、居住条件恶化、文化设施稀少、休息场所不足、闲暇时间被占用、犯罪率上升、安全感下降等情况集中体现了“现代城市病”。特别是随着现代化都市圈的形成和发展 ,大城市、特大城市中人口过度密集 ,城市环境的恶劣 ,许多城市日趋衰落。只有利用文化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才能使城市焕发新的活力。二 文化是促进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发展现代城市 ,需要有一定的产业支撑 ,以提供必要的财政来源 ,用以发展人口增加所必需的住房、道路、教育以及生活必需品 ,特别是提供新的就业岗位。没有一定的产业支撑 ,城市根本不可能发展。过去 ,城市发展产业主要依靠重化工业 ,但发展重化工产业 ,会消耗大量能源和资源 ,特别是会破坏城市的生态平衡。现代城市特别是大城市 ,仍然用重化工业来维系城市的发展是十分困难的。实践证明 ,工业化过程中的世界大多是由于过度的发展 ,污染严重 ,交通等生活设施极度紧张 ,如英国伦敦、德国鲁尔区、美国底特律、墨西哥城等城市都被认为是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二十世纪后期各国都开始探索新的城市建设模式 ,其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积极发展绿色行业 ,有关资料表明 ,在美国 ,体育经济的收入 ,超过了石油工业与证券交易所的收入之和 ,至于以历史文化遗存、自然景观和文化服务为基础的现代旅游业 ,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产业。文化产业已成为发展现代城市的支柱产业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解决环境与发展的最佳办法。2.32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作用城市社区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它不仅具有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具有引导价值观念、传承文化成果、规范行为方式,从而增强人的满意度、归属感、凝聚力等重要功能和作用。一 培养社区公德和树立良好的社区风尚社区的文化建设通过在社区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修养,使社区居民正确地认识人与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个人、家庭与社区等各种关系,使社区形成健康向上和互相关爱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文化氛围的熏陶下,培养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同情心和奉献精神,从而树立起居民良好的社区公德和家庭道德,养成高尚文明的社区风尚。社区文化建设所具有的这种社会价值导进的功能 , 能促进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二 增强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是社区心理的重要因素, 是指居住在同一社区的人们出于对自身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提高等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所在生活地域具有的一种天然的维护、保护意识。社区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各种文化设施, 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以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居民参加社区的文化生活, 可以有效地从心理和文化层面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使他们能从社区的文化特质中,认识自己生活的社区,认同自己生活的社区,进而能热爱社区,贡献杜区。社区文化建设有着特殊的社区整合功能,可以有效地促进社区内聚力的形成。三 融洽社区的人际关系,增进社区群众之间的感情社区的文化建设通过各种有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吸引人们走出封闭的自我空间,让社区居民在较少功利色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中,交流感情、缔结友谊、互相鼓励、感悟人生,从而使人际关系融洽和谐。社区文化教育活动还可以和专业性的社会福利服务相结合, 在个人家庭层面开展各种心理辅导和个案服务, 以舒缓个人和家庭的心理压力,增强个人、家庭和社区的社会适应能力,从而促进社会生活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四 传承和创新社区文化社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要挖掘和发挥社区优秀的文化传统, 保护社区的历史文化遗产 , 使社区成员在共同参与社区文化生活中传承社区特有文化, 并通过自身的活动与创造, 为社区的文化增添新的内容和成果, 使社区文化在不断创新中得到发展。社区文化建设具有的文化传承和创新功能是与社区生活紧密相连的 , 是通过社区成员广泛的参与共同实现的, 因此社区文化传统一旦形成, 便可以保持地方特色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五 塑造良好的社区形象良好的社区形象是社区宝贵的无形资源,借此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为社区发展、社区建设不断提供动力。塑造社区形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就其性质而言,塑造社区形象本身就是一项文化创新工程。例如,建设好社区形象的标志系统,建筑物的布局设计和建构,各类服务设施的配置,街头雕塑,小区绿化、人文景观、公共设施、文化场所等,都应充分显示出社区的特色,成为社区形象的标志物。塑造社区形象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进行社区文化建设。六 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社区文化对当代社区建设的又一促进作用, 还表现在对社区经济发展增加明显的促成影响。社区文化建设项目可以刺激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培养就业技能, 既解决社区就业问题, 又为社区提供各层次、全方位、系列化的服务。由于文化在城市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文化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北京、上海、西安、广州、深圳、大连等城市,已将发展文化放到促进城市发展的基础地位。可以预计,不远的将来,在我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把发展文化建设摆到更加出的位置。第3章 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3.1 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动力不足目前,不少地方对社区文化建设仍存在畏难情绪,以缺资金、缺场馆、缺人才为由,被动观望,消极等待。但创建经费的不足,并不能为这些地方在社区文化建设上的无所作为开脱。没有改革意识,缺乏开拓精神,不积极努力去创造新的机制,漠视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看不到群的巨大创造力,是制约这众中蕴藏些地方社区文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同时,社区文化建设在其运作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误区,诸如对社区文化内涵的片面理解,认为无非是组织群众说说唱唱、跳跳蹦蹦;重硬件达标,轻软件建设;重物质环境的改造,轻人文环境的营造;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实质。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矫正,社区文化建设就难以向纵深发展,其已有的成果也难以巩固。3.2 社区教育功能弱化,参与和认同意识薄弱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应该具有影响公民的政治态度、灌输社会价值观念、传授科学技能等重大功能,能够有效凝结来自不同区域、具有不同背景的人们的思想观念。它对于整个社会文化价值理念的培育具有不可估量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国当前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这种社区居民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教育方式还是很少见到,更多的是注重通过有关部门、党的组织以及社会群众性组织来从事文化价值观的灌输和培育,而这种教育方式的效果往往不明显。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模式只要是由政府即行政权力的推动所造成的,这就使得城市社区居民参与仍是以动员型参与为主,社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这容易导致社区居民在动员式参与面前,要么采取随大流或被迫服从的消极心态,要么造成一种逆反心理,不利于培养居民独立思考和理性评价的能力,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难以产生。社区认同意识是凝聚社区居民人心的基础性前提。由于历史传统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城市社区居民彼此间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疏离感,部分居民(往往是有一定地位的国家公职公务员或比较富有的所谓“白领”阶层)有一种不屑与社区其它居民来往的优越心态 。他们对社区共同利益的关心程度十分冷漠,从而使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牢固的文化心理基础。3.3 主管部门不明确,各种关系没有理顺从1999年国家民政部进行社区建设实验开始,到现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时间仅仅过去了9个念头,许多相关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现有的社区建设思路,基本上还是以行政强制为主,并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理。有的地方并未把社区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整体考虑之中,没有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更谈不上进行社区文化发展的长期规划。这就造成了“上热下冷”的局面。按照现有的社区建设情况,民政局主要负责社区的划分;体育局主要负责社区的文体活动;文化局主要负责社区的群众文化。另外,社区的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等分别由不同的行政部门主管。于是,在社区之中,工会提出要有工会之家,妇联要有妇女中心,共青团要有青年之家,老龄委要有老人俱乐部,老干部要有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化局要有文化馆、文化站、图书室,残联要有残疾人活动中心,民政局要有社区服务中心等等。而且都有各自“条条”的正式文件作为依据,都规定要有多少平方米,这些中心功能复杂,设施简单。这样政出多门,各行其是,谁都在管,可是谁都不能负责,造成了现有文化教育资源的浪费,难以产生整合效应。3.4 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建立和健全3.41 新体制下的街道办在新体制下,街道办权力行使与监督没有依据。转变政府职能,实行重心下移,是社区建设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目前,实行的是“重心下移”的管理方式,进行的是“以块为主,融条于块”的组织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有的条块分割矛盾。但是“重心下移”后的各项职能,街道办并不能胜任。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架构,目前还难以找到街道办行使“下移”职能的权利法律依据。同时,“重心下移”后,谁来有效监督不断膨胀的街道行政权力和财政盘子,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3.42 规定与建设不同步是对于新出现的社区建设方式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如对于社会力量,尤其是私营企业主投资社区文化建设的管理缺乏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3.43 经费无法律保障在调查中我们感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与当地领导的重视,尤其是一把手的重视直接相关。社区建设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建设经费的经常性和制度性拨款,往往会因为主管领导的位置和注意力变化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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