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个学校都非常重视学术不当行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毕业论文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多数大学使用内部检查系统来评估论文。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重复率必须在10%-20%以内。除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外,如果重复率不符合标准,可能会推迟答辩和毕业时间。因此,对于研究生来说,提前检查论文是非常必要的。选择一个正式、安全的网站进行重复检查也非常重要。今天,小编告诉你如何检查研究生毕业论文?通常,学校只会为学生提供免费的论文测试机会。因此,如果学生这次没有通过重复检查,他们不仅将面临直接取消辩护资格,而且可能会被推迟毕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可以提前测试论文的重复性,然后根据测试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找到安全正式的论文重复检查第三方检查平台后,可以使用查重系统进行论文重复检查。当你完成论文并在平台上确定时,你只需要将论文提交给论文查重平台。这里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根据论文的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测试。如果您认为论文查重价格过高,也可以在初稿中选择其他查重系统。最后,在论文定稿查重时,选择学校要求的查重系统,保持与学校检测结果一致,节省不必要的成本。
研究生进入校图书馆或者校内网,找到知网入口,根据提示输入正确的作者名字和论文标题,再上传论文查重,最后等待结果即可完成查重。本科论文提交到pmlc系统,硕博论文提交到VIP5.1进行查重检测,于提交后1-3小时会得到查重结果。很多高校都可以免费提供学生1-3次免费知网查重的机会,每个同学都会得到相应的账号密码。
与本科毕业论文相比,硕士论文查重标准相对比较严格,而且每个学校的论文查重标准都是不同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硕士论文查重的标准是什么? 硕士论文查重标准 1、检测结果小于5%者,可直接进行送审或答辩。 2、检测结果在5-20%之间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作出具体处理意见。 3、检测结果在20-30%之间者,可申请修改后进行一次复检,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审或答辩,复检结果仍在20-30%之间者,必须延期答辩,如有异议,按第九条执行。 4、检测结果在30%及以上者,必须延期答辩,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半年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paperpaper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审或答辩。 如果硕士论文的查重率过高,应该如何进行修改: 若一个段落中出现大量标黄的句子,则计算在论文重复率中。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别人论文中的相关段落改成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比如调换句子之间的顺序,更重要的是改变句子主谓宾的结构。 按照这样的方法,论文重复率可以得到很大的降低,效果绝对是非常棒的,不过这个方法耗时耗力,需要大家用心仔细的去修改。
各层次的学术论文难度也会有所不同,目前各院校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越来越重视,坚决杜绝有论文抄袭、剽窃等个人学术不端行为,简单来说是学术造假行为。各学校对不同学历的论文要求是不一样的,本科类毕业论文重复率至少要求在30%以上,硕士研究生会比较严格一些,那么硕士论文和本科论文的查重有什么不一样?特别是硕士论文查重是怎么做的?和papertime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做论文检测前,首先要先去了解权威论文查重系统的检测结构。根据小编的了解,权威检测系统都是设置门限的,并且采用了最先进的模糊算法,我们的论文内容如有抄袭成分,即使在抄袭时稍作改动,也会被查到。
硕士论文查重,是有专门版本的,一篇硕士论文基本是几万字,甚至几十万字,所以我们在选择版本时要选择权威的博硕论文检测vip5.3版本,硕士论文检测系统基本都是几万字,那么我们在选择版本时要选择权威的博硕论文检测系统。
目前利用权威进行检测的高校所占比例达到了90%以上,但有的学校采用的是非权威,所以我们在进行检测前,要知道自己学校需要用什么系统进行检测,这样我们也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检测结果与学校正式审查时的结果一致。
总的说来,硕士论文的查重和我们本科做的论文查重检测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的是要达到学校的重复率才能有机会参加答辩,只是在重复率上可能更严格。因此我们只要保证好自己论文的格式,并且了解到学校要求的论文查重网站,该修改的就对照报告去修改,总是可以通过论文来查重。
南理工对于硕士论文的重复率一般要求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南理工对于硕士论文的重复率一般要求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博士论文的重复率要求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如果超出这个范围,轻则退回重改,合格之后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重则直接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半年后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般来说,硕士论文的查重检测选择的是中国知网中的“知网vip检测系统”,这个系统也是知网中检测最准确的系统,所以相比较其他四个系统来说,检测的价格比较高,在五百元左右。建议同学们在论文查重前期使用维普、paperpass、万方等价格比较低但是检测的准确程度比较高的系统,这样也是节省检测成本的一种方法。其实影响论文重复率的有专业(比如法学专业的论文重复率普遍会比较高)、参考文献的选择(纸质书籍资源更适合作为参考文献)以及检测系统(比如万方是能检测中文论文和一部分英文摘要)的选择,研究生论文需要全方位的严格要求才能顺利通过论文检测。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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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率不能高于20%,部分高校要求不能超过10%
1、查重率小于10%-15%,学位论文合格,直接送审或答辩;2、查重率在15%-30%之间,去导师处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申请进行论文修改,时间不超过两天,再检测合格后可参与答辩;3、查重率大于30%,学位评定小组将结合核心章节的重复率等因素来确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和性质,必须认真修改论文并延期半年才能填写重新检测申请表,查重通过后申请答辩,严重的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硕士论文的查重率以论文删除引用文献的查重率为准。一般来说,高校规定硕士论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20%,少数高校规定硕士论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10%。
此外,paperfree小编告诉大家,查重率通常是指论文查重系统检测出来的重复率。
1、抄袭率低于15%的,基本可以通过。
2、如果剽窃率在15%~30%之间,导师需要签字,但没有大问题(特别是在许多研究透彻的领域,文献综述重复率(或重复检查率)超过50%并不奇怪)
3、抄袭率在30~50%之间,需要学校领导(应该是学院领导)签字,可能会出现大问题。
4、如果重复率超过50%,那就不好了。轻则论文重写,重则可能会推迟毕业。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迈出学校大门的最后一个关卡,它是一个耗时耗力的事情,不是写完就万事大吉了,因为后面还有毕业论文查重和毕业答辩。今天就跟大家来说说毕业论文查重的问题。
用文论查重软件可以让我们从论文的初查到论文的定稿这个阶段节省很多时间。在把毕业论文提交学校之前,
最好是先了解学校对于毕业论文查重的要求,自己先用论文查重软件检测,这样可以及时了解论文重复率情况,再进行降重和修改,主要针对论文重复率高的部分重点修改,使用“在线改重”功能一边查重一边修改,高效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
毕业论文是在职法律专业研究生学习中的最后一环,是对学员几年来学习成果的检验,更是对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全面考察。在十几年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我们发现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论文写作的常见弊病,这里就从论文选题和写作技巧注意事项谈起。一、法律硕士毕业论文选题原则法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过大,操作起来内容面太宽而把握不住中心,论述深入不下去;毕业论文题目过小,又展不开论述,不成其为论文。对此:第一,论文选题时选择自己认为比较熟悉的部门法。多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学员各自在不同的部门法领域里肯定会各有千秋。有的同学民法部门的问题体会较深;有的同学程序法的学习、思考更为全面细致;还有的同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能想法更多。那么论文选题时就首先明确大方向,选择自己平时看书比较多的,手头资料比较充足,思考问题有一定深度的部门法,这样写起来就比较得心应手,平时积攒的资料也派上了用场,常考虑的一些问题也容易深化一步了。硕士毕业论文在很大程度上考查学生几年来法律课程学习的综合性、思考问题的逻辑思路。对一个问题,在写法律硕士论文时,能够综合考虑,从立法、执法的角度考虑,并把平时碰到的问题站在不同的方位深入进一步学习、探讨,也就达到我们完成毕业论文的目的了。第二,选好部门法后,注意自己平时知识的积累,看看这一方面还有哪些欠缺的地方。几年的学习,某一部门法的所有问题不一定都能搞通,这个时候,需要回忆一下,看看所选部门法有些什么基本理论问题,与所选法律硕士论文题目相近相通的一些理论问题是不是还不太清楚,扫清动笔前的一些障碍,非常必要。对于自己运用起来还不太得心应手的一些知识,赶快抓紧时间去给予更多的关注。理清思路,多阅读一些课外的有关书籍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想写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弄清基本理论问题时,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我国新旧刑法关于此问题的观点,国际上各国的基本观点,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基本资料是否齐全,还有些什么问题需要和老师、学员再作进一步的探讨。这样,宏观上、微观上你都有了进一步的考虑、思索,拿起笔的时候不至于为一些基本的问题而再影响你写作时的思路了。二、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应重视法律、法规的变化几年法律课程的学习,学生们感到特别棘手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期,不管是政治、经济,还是人们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处在翻天覆地的变革之中。与此相应,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法律条文的修改不断变化,给法律的学习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但同时给我们毕业论文的完成又提供了许多好的机会。新的、重新探索的问题层出不穷,法律中有许多的课题迫切需要去探讨。学员在完成硕士毕业论文时,对很多问题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样,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就要注意适时、适度的去把握。切记知识的更新,关注国家法律的变化、发展。另外司法实践也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毕业论文要注意把握法律发展变化的大方向,在平时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讨。如果主题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论文偏离方向,导致前功尽弃,事倍功半。三、把握理论研究动向是法律硕士论文的核心众所周知我们处在一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在选好论文题目后就要围绕题目广泛关注我国法学理论方面的动态,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从而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查阅有关的学术期刊、报纸杂志、资料索引,了解理论界进展的程度,使自己的思路更开阔、更活跃。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来武装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论功底。这样,论文会更上一层楼,写起来也会妙笔生花的。另外司法实践的关注必不可少。抽象的思维结合具体的实践,会更加清晰、流畅。上面的工作完成以后,就会感觉到毕业论文的完成已经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了,不会再象刚开始那样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了。在此基础上理顺思路,资料准备充足,再动笔开始写就会水到渠成了。四、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写作方法第一,拟好毕业论文提纲,明确自己的论点,再围绕自己的论点,把准备好的材料分门别类,从正反两方面、以不同的角度去选择有力的论据,用大量的材料去分析、论证自己的观点。论点、论据、论证是写作过程必不可少的环节,按照自己的思路,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去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达到自己的写作目的。第二,拟毕业论文提纲时要掌握好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和语言文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个问题、哪个方面用哪种表达方式更加贴切,更能用恰当的文字形式反映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你的论文骨架就会搭的更好了。在让自己的论文提纲愈来愈细、愈来愈具体的同时,始终要围绕自己的观点,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明明确确。有时还要用一些分论点、小论点来支持中心论点,从而作到条理清楚、论述明确、具体。第三,法律硕士论文要注意论文材料的另一个特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生动的案例,根据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在司法实践中选择一些生动的案例充实自己的论文。这样论文的骨架、脉络、血肉之躯就全有了。最后不要忘记反复润色,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的质量才会不断得到提高。
1、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造2、论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3、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4、论共同犯罪5、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7、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研究8、刑讯逼供问题研究9、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7
绪论 10-13
第一节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0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10-11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1-12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及存在的问题 12-13
第一章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及特征 13-19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 13-16
一、隐私权的概念 13
二、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分析 13-16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的特征 16-19
一、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16-17
二、患者隐私权具有有限让渡性 17
三、患者隐私权具有易受侵害性 17-18
四、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认定与保护具有复杂性 18
五、患者隐私权对特定第三人具有可克减性 18-19
第二章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9-24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19-20
一、独处权理论 19
二、亲密关系自治理论 19-20
三、一般人格权理论 20
四、信息控制理论 20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具体分析 20-24
一、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保护患者人格权的必然要求 20-21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1-22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22-24
第三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33
第一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24-26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4-25
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5-26
第二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6-33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范围较窄 26-28
二、对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的冲突缺少规定 28-31
三、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不明确 31-32
四、关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的规定不合理 32-33
第四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33-46
第一节 完善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模式及保护原则 33-37
一、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 33-35
二、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原则 35-37
第二节 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37-46
一、扩大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37-39
二、明确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之间冲突的'协调规则 39-41
三、明确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41-43
四、确定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规则 43-46
结语 46-47
参考文献 47-50
致谢 50-5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51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1.1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1.2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1.3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1.4 释明的分类 11-13
1.4.1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1.4.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1.4.3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2.1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2.1.1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2.1.2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2.1.3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2.1.4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2.1.5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2.2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2.2.1 公正价值 17-19
2.2.2 效率价值 19-20
2.2.3 社会价值 20-21
2.2.4 权利保障价值 21
2.3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2.4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3.1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3.1.1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3.1.2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3.1.3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3.2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3.2.1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3.2.1.1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3.2.1.2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3.2.1.3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3.3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3.4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4.1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4.1.1 公开原则 34
4.1.2 中立原则 34-35
4.1.3 适度原则 35
4.1.4 同等原则 35-36
4.1.5 个案释明原则 36
4.2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4.3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4.4 释明的内容 38-39
4.4.1 举证的释明 38
4.4.2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4.5 释明的方式 39
4.6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1. 在购物时,要遵守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2. 在网上购物时,要关注商家是否有正规的经营执照、售后服务协议等。3. 交通违章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4. 在出行旅游前,应该阅读并接受当地旅行者保障协议,以便在险情发生时有效保障权益。5.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应考察房屋是_
个人搜到的一些资料,供楼主参考~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实力雄厚,对任何读书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梦想。 北大跟人大一样,每学期开设的讲座很多,经常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律师去讲课,很吸引人。不过北大法硕,对广大的贫下中农来说,他收的学费确实太贵了。除了近5万的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还要另外交钱,在深圳上课其间每个生活补贴1000元,回北京后每个月有400的补贴,但是由于分两地上课,所有收费以及补贴情况并不是很明朗。回北京之后,主要住在万柳。就业情况,以05年来看,是相当不错的。这几年报考人数基本上都维持在2800左右。尽管报的人不多,而招收的人也不少,但是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位于法硕的高分段,从中也可以看出北大的号召力及生源情况。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培养法硕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第一批开始招收法硕的学校之一。人大每年报的人在2500以上,录取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从04年开始招生规模缩减将大大提高报考难度。学费两年3万9,往年有20左右的公费名额,公费分数线在370左右。人大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人大法硕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03年结业的形势不太好,又遇上了非典,但是单单就人大法硕的就业来说,还是不错,比法学总体会好一点。去机关的最多,占一半以上。留北京的也很多,一班因为应届生比较多,三分之二上都留在了北京。去部委的不少,中纪委、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审计署、国务院对台办等;回省的很多都在省厅机关,或者在一些大单位的省级机构,如保检会分会。有部分去了公检法,如北京市高检,一中院,区级法院。去银行也比较特别多,除了北京也许去广州的最多,有广州日报2个,市委办公厅,人事厅,中行深分,广东中行等等。还有部分去了企业,象什么中兴,大唐之类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量的公费和地处北京,吸引了千万学子,是该校难考的最重要的原因。再次,他是中国最大的专业法律大学,校友多,就业不错,最后学费也不高,性价比比较高。所以中国政法大学报名人数比较稳定,一直维持在2000人左右。不利的地方是政法的法硕上课地点在昌平,离市区较远,坐公共汽车需要2个小时左右时间,也有可能丧失一些交流、聆听知名教授授课、找兼职实践的机会。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法学楼非常气派,我估计大门口的那几跟柱子一根就值几百万。法学院资金雄厚,发展很快,对法硕非常重视,学院从03年开始加大力度注重法硕的培养。住宿条件不错,女生三人一间,男生两人一间,一般是一个法硕和一个法学研究生住一起。不过招生人数比较少,每年报考的人数比较多,所以难度大。考上的都非常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学风是有目共睹的。往年的毕业生就业不错,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一些大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人去了。但由于不是传统法律名校,整体实力还逊一些,毕业生以后发展不象人大北大吉大那样有人脉支撑。另外清华大学在深圳设了一个研究生分院,那边招100的法硕。不过有人反映那边的情况不是特别理想,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传统的法学院,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术特点体现务实。03总人数259人,按生源地分5个班,住宿为新装修宿舍,约30平米,带卫生间,水房,201电话,宽带接口,空调,家具与床一体,费用1200/年。04招生规模很大,而其地域的局限又掩盖了其在就业方面和传统人脉方面的优势,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其他院校,另外由于不提供生活补助、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吸引力在下降。但说实话在法律系统中,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原先可能对法硕不太重视,不过现在有所改观,新设立了以院长曾令良为首,主抓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莫洪宪等为副的法律硕士培养中心,其中有一位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的教授指导实习,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弱势群体救助中心可供实习,任课老师都是至少在武大小有名气的中青年教授博导,师资力量还可以,不过由于法律硕士还属于新兴事物,甚至在一些任课老师中仍存在误解,教理论法学的老师大都对法硕薄有微词,而教行政法,刑法等课的老师则较重视法硕。武大整个校风很自由,有最漂亮的校园,到樱花开放的时候,确实很美。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借助上海的优势,前景不错。复旦的学生在上海就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对全国各地想去上海发展的学生来说,吸引力特别大。不过应届生人事
1、根据各个学校的不同而有不同,公费是个名额问题,有的大学有,有的没有。现在的趋势是很多学校都在取消公费。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每年每个学校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北京大学 每年学费22000元,共三年。在读期间每个月1000元补助,一年按照10个月发放。3年后因故不能按期毕业的,可以申请延期毕业,每年2500元,延期毕业期间不享受1000元的补助。在读期间有评选一次奖学金,8000-20000不等。北大07法硕新简章,学费又涨了,共76000,30000/30000/16000,补助1000/1000/600每月,前两年深圳,住宿费没说明,听说往年免费,第三年回校本部,不解决住宿,费用自理。中国人民大学 10到20个公费,自费的两年39000,分两次交清,每次交一半,而且是录取以后先把第一次学费交上才给发录取通知书。公费和自费都有补助,每月280元左右,住宿一年1000。中国政法大学 每年65个公费名额,不要一分钱学费,每个月有253、273、293不等的补助,公费医疗。自费生9000元学费每年,不享受公费医疗和补助。所有人住研究生公寓,住宿费900一年。有普通奖学金,1000到三千。可以助学贷款(凡申请的就贷得到,每年6000)。清华大学 本部,42000,三次,16000-16000-10000,没有补助,没有公费。学制三年附法学硕士,每年10000,学制2-3年,没有公费,没有补助。西南政法大学 06年录取261人,30个公费名额,130个半公费名额,公费不交学费,每月160元补助,半公费每年学费5000元,每月80元补助,自费每年10000,无补贴。公费,半公费名额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的。 (总成绩=初试成绩*80/500+复试成绩*20/1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自费39000 ,19000-10000-10000,5个公费,初试前五! 学费:两种方式缴纳:一次性,或分三次(如上19000,10000,10000),可以现金或划卡(第一年必须交 19000 才给注册,学校统一办建行龙卡),校内用E卡通,购物打水洗浴等。补助和公费医疗:公费生(5个公费,初试前五!)两者兼有,补助每个月大概200多吧,打到 E 卡;自费生两者都没有。复旦大学 三年,每年12000,住宿1600,无补助,无医保,无奖学金,无公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3年4万,公费无学费并有补助,占总名额45%.南开大学9000,公费给应届生,有6个。大连海事大学 海事今年计划招100,实际招了80多人,公费有15个名额,公费名额以后应该会在15个左右会比较稳定的。公费主要看初试成绩排名,但复试成绩的排名不能在最后的20%就可以了。自费三年36000入学一次性交清,无论公费还是自费每月都有270的补助,住宿费一年1200(四人间),公费生享受公费医疗,在海事法硕属于专业学位教育学院。上海交通大学 完全自费,3.5万,无补助,无国家助学贷款,不参加助学岗位。武汉大学 2006年收205个,20个公费,全免,有补助,公费每个月300块的补助。自费的1年11000,学制3年,无补助。住宿1200一年。南京大学 南大每年学费6500,学制两年半,5个公费,自费没有补助,住宿费500-1000。南京师范大学 三年3万;前几年好像有40个左右公费;厦门大学 11000一年,没有公费,每月补助400元, 更重要的是厦门大学并没有故意提高法硕学费,所有研究生专业除MBA外,学费都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费总计24000元,06年共录取57人,36个公费,免学费,补助每月220元。自费无补助。住宿费500—1200.06年公费比例大概是60%。湖南大学 全程3万,分3年按学年交纳,每年10000元,无公费。住宿费暂定1200元/年,按实际入住宿舍住宿标准收取,多退少补。吉林大学 学费每年10000元,可以按学年交,也可以入学时把3年一次交清。住宿费每年1200,无补助,无公费。贷款每年可以申请6000,在学时无利息。中山大学 三年39000,一年一交13000,没补助,其他的不清楚。住宿自己申请,3000的单人间估计轮不到,2800的双人间,1500的,还有750的。华东政法学院 应届生和在职生全日制班研究生个人档案户口全部转入学校,集中授课班的在职生不转。全日制班安排住宿,住校内研究生公寓内,住宿费一年1200元。公费生每年学费7000元,自筹生学费每年10000元。每年有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华中科技大学 9000一年,无补助,好像也无公费。上海财经大学 学费25000,两年制,可以分两年交清,无公费不详,应该是没有。每月220-260补助。每年可享受6000贷款,在校期间无息,毕业后四年还清即可。上海大学 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00名;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自筹经费攻读法律硕士,每生每年学费7000元,三年合计21000元。 委托培养攻读法律硕士,学费另加5000元,三年共计26000元。兰州大学 学费27000,每年交9000,三年,无补助,无公费。安徽大学 公费70%,有补助,补助200一月。自费5000一年,无补助。河北大学 每年学费7000,三年,每月补助240元,发12个月。住宿四人间1200。差不多是国内最便宜的法硕了。还有1/4的公费。贵州大学 贵大27000,住宿1200,无公费,无补贴,无医保。可以贷款,但需家庭人均月收入少于150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80-100,有公费,20%左右。住宿1200,在首义学习,好贷款。辽宁大学 3年27000,分两次交,复试完后一周内交17000,开学时交10000。公费10个,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该校的应届生(每年公费都没满)。公费每月补助200多,自费无补助。公自费都无医保。南开大学 9000,公费给应届生,有6个。四川大学 学费:1年10000; 三人一间宿舍费1000左右; 华南理工大学 学费:每年1.2万元/生,三年合计3.6万元/生。东南大学 10000元/年,无奖学金.只招本科生.宁波大学 3年学费30000元,无公费,同等学力无要求;安徽大学: 公费70%,有补助,补助200一月。自费5000一年,无补助。烟台大学: 3年27000;20%公费;青岛大学 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学费10000元/年。河北大学 每年学费7000,三年,每月补助240元,发12个月。住宿四人间1200。差不多是国内最便宜的法硕了。还有1/4的公费。贵州大学 贵大27000,住宿1200,无公费,无补贴,无医保。可以贷款,但需家庭人均月收入少于150元。沈阳师范大学 3年24000; 住宿1200,食堂和住宿条件都不错;海南大学 一年8000;有5名公费;暨南大学 三年39000;深圳大学 三年58000; 不提供住宿;内蒙古大学 一年9000;云南大学 自费8000,三年;有50%公费;提供住宿.2、法律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基础、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邓小平理论 、婚姻法、国际法、法学基础、行政法、逻辑学、律师实务、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国语、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文书写作(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任选三门)、毕业论文。 难就业原因: 一, 门槛高: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而参加司法考试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以上, 而通过率仅 10%. 三, 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口才,交际能力,人际关系,记忆力,反应力等. 四,供大于求3、法律硕士最好的是北大,其次是人大,再次是中国政法,清华都要往后排了。
买卖关系所形成的合同关系。向舍友借钱打欠条,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与人发生口角,把人打伤,属于侵权。结婚需要达到法定条件,离婚需要法定标准,遵守《婚姻法》、《离婚法》。请求还款的诉讼要在以书面合同所规定的还款时间的两年内进行。过马路或者驾车时都要遵守交通安全法。继承要遵守继承法。员工上班要签劳务合同。家长对于到达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有将儿童送至公立的学校就读,而对于将儿童送至私塾的家长,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家长有权看未成年人的日记,因为他们有监护权。捡到贵重物品而拒不还给失主,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失杀人与故意杀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贪污罪与侵占罪所涉及就是是否犯罪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7
绪论 10-13
第一节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0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10-11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1-12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及存在的问题 12-13
第一章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及特征 13-19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 13-16
一、隐私权的概念 13
二、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分析 13-16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的特征 16-19
一、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16-17
二、患者隐私权具有有限让渡性 17
三、患者隐私权具有易受侵害性 17-18
四、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认定与保护具有复杂性 18
五、患者隐私权对特定第三人具有可克减性 18-19
第二章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9-24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19-20
一、独处权理论 19
二、亲密关系自治理论 19-20
三、一般人格权理论 20
四、信息控制理论 20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具体分析 20-24
一、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保护患者人格权的必然要求 20-21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1-22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22-24
第三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33
第一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24-26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4-25
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5-26
第二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6-33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范围较窄 26-28
二、对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的冲突缺少规定 28-31
三、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不明确 31-32
四、关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的规定不合理 32-33
第四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33-46
第一节 完善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模式及保护原则 33-37
一、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 33-35
二、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原则 35-37
第二节 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37-46
一、扩大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37-39
二、明确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之间冲突的'协调规则 39-41
三、明确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41-43
四、确定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规则 43-46
结语 46-47
参考文献 47-50
致谢 50-5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51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1.1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1.2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1.3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1.4 释明的分类 11-13
1.4.1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1.4.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1.4.3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2.1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2.1.1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2.1.2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2.1.3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2.1.4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2.1.5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2.2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2.2.1 公正价值 17-19
2.2.2 效率价值 19-20
2.2.3 社会价值 20-21
2.2.4 权利保障价值 21
2.3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2.4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3.1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3.1.1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3.1.2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3.1.3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3.2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3.2.1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3.2.1.1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3.2.1.2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3.2.1.3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3.3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3.4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4.1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4.1.1 公开原则 34
4.1.2 中立原则 34-35
4.1.3 适度原则 35
4.1.4 同等原则 35-36
4.1.5 个案释明原则 36
4.2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4.3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4.4 释明的内容 38-39
4.4.1 举证的释明 38
4.4.2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4.5 释明的方式 39
4.6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一、研究背景 7
二、研究意义 7-8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8-9
第一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概述 9-22
第一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历史沿革 9-11
一、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 9-11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 11
第二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概念及特征 11-22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基本概念 12-18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特征 18-22
第二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理论分析 22-29
第一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经济学分析 22-25
一、博弈论分析 22-23
二、成本—收益分析 23-25
第二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法理基础 25-29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出现是合同实质正义的要求 25-26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消费者主权得以实现的保障 26-27
三、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法律家长主义理论的体现 27-29
第三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比较 29-47
第一节 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 29-34
一、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期间的起算与长度 29-32
二、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32-33
三、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 33-34
四、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34
第二节 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 34-47
一、国内消费者反悔权立法概况 34-38
二、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的剖析 38-47
第四章 我国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完善 47-54
第一节 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适用范围 47-48
一、界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经营者范围 47-48
二、扩大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适用范围 48
第二节 规范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与期限 48-50
一、明确非现场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前提条件 48-49
二、限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适用的交易金额 49-50
三、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期间 50
第三节 构建非现场消费者反悔权的保障机制 50-51
一、开放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 50-51
二、发挥消费者组织团体作用 51
第四节 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责任 51-54
一、消费者责任 51-52
二、经营者责任 52-54
结语 54-56
参考文献 56-58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58-59
致谢 59
范本二
第一章 盗赃物善意取得的基本理论 13-16
第一节 善意取得制度概述 13-14
第二节 盗赃物的界定 14-16
一、盗赃物的概念 14-15
二、盗赃物的特征 15-16
第二章 各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6-20
第一节 否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6-17
第二节 肯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7-18
第三节 折中模式评析 18-20
第三章 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法律现状评析 20-24
第一节 现行法的规定 20-22
一、《物权法》颁布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 20-21
二、《物权法》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的规定 21-22
第二节 我国法律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规定的不足 22-24
第四章 盗赃物转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分析 24-32
第一节 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理由的反驳 24-26
一、本人与因说 24-25
二、成本比较说 25-26
三、社会效果说 26
第二节 盗赃物的善意取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适用 26-28
一、必须合理保护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7
二、避免买赃销赃行为猖獗,引发道德危机 27
三、重视特定物对原权利人的特殊意义 27-28
第三节 确立盗赃物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8-32
一、能够结束法出多门、视角混乱的局面,有利于统一认识 28-29
二、维护交易安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29-30
三、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 30-32
第五章 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完善 32-40
第一节 严格规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32-34
一、标的物为赃物 32
二、无处分权人需为盗赃物的占有人 32-33
三、受让人受让标的物时为善意 33
四、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 33-34
五、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式 34
第二节 规定回复请求权·盗赃物善意取得的除外 34-38
一、回复请求权的性质 35-36
二、回复请求权的主体 36
三、回复请求权行使的期限 36-37
四、盗赃物的`无偿回复和有偿回复 37-38
第三节 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问题 38-39
一、金钱、无记名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 38
二、盗赃物为具有人身性质或感情价值的财产的善意取得问题 38-39
第四节 完善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建议 39-40
结语 40-41
参考文献 41-44
后记 44
范本三
一、 刑讯逼供的内涵 11-15
(一) 刑事诉讼法关于刑讯逼供的解读 11-12
(二) 刑讯逼供的应有内涵 12-15
二、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讯逼供防范措施的新亮点 15-19
(一) 强化了人权保障意识 15
(二) 制定了法庭取证合法化的法庭调查程序 15-16
(三) 正式确立了法庭审理证据裁判原则 16-17
(四) 增加了司法公开程度,加强了法律监督 17-19
三、 刑讯逼供的防范措施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 19-25
(一) 被告人“如实回答”与“不得自证其有罪”相互矛盾 19-20
(二) 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人承担不易操作 20-22
(三) 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能被排除适用 22-25
四、 防范刑讯逼供的建议 25-33
(一) 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定 25-29
(二) 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打破法律工作人主观的认识误区 29-31
(三) 加大普法宣传,加强业务学习 31-32
(四) 增加司法的透明度 32-33
结语 33-34
参考文献 34-36
致谢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