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一般是参评一次,不过如果你没评上,如果学校还给你上报的话,那还可以参评的。详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评选办法。祝你成功!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第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五条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七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 第九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 第十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 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 第十一条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 第十二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 第十四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年份获奖论文提名论文2013年获奖论文(100篇)提名论文(273篇)2012年获奖论文(90篇)提名论文(278篇)2011年获奖论文(97篇)提名论文(256篇)2010年获奖论文(100篇)提名论文(334篇)2009年获奖论文(98篇)提名论文(363篇)2008年获奖论文(100篇)提名论文(177篇)2007年获奖论文(98篇)提名论文(158篇)2006年获奖论文(99篇)提名论文(137篇)2005年获奖论文(96篇)提名论文(159篇)2004年获奖论文(97篇)提名论文(139篇)2003年获奖论文(97篇)提名论文(179篇)2002年获奖论文(97篇)2001年获奖论文(100篇)2000年获奖论文(100篇)1999年获奖论文(100篇)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博士论文盲审结果一般是90分达到优秀。以下附一份大致的博士论文盲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博士学位论文全盲送审在实质上与以往的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送审方式不同。所以送审前该进行的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一样不能少。
首先:
1、博士生的课程成绩应通过培养办审核盖章
2、博士生的开题、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应通过学院的认证
3、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文章达到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的要求
以上事项学院审核通过后,博士学位论文方可送审。
一、送审前提交的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XXXX_XXXX_学号_XX
即: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1414_082001_2011312001_LW)
(强调一遍,具体命名以学校准确代码命名)
2、Excel表格。
3、其他材料(成绩单、博士生开题、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通过的证明)
二、送审后提交的材料(由博士生提交)
1、导师评阅书
2、一份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自审清单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自审清单表格从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栏目下载,纸质自审清单应由导师审核签字;电子文档命名:学号+姓名+自审清单,送审前请发至学位办公室电子邮箱:你自己学校的邮箱
3、一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全套复印件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录用通知书原件(包括拟刊载年份、卷、期号等)和被录用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其它成果的复印件,会议论文复印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字。
4、学位论文评审费(每位博士生xxxx元)
费用的收取规则为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聘请xx位评阅专家,每位专家评审费xxxx元,导师出部分费用(学校不同费用不同),即:xxxx元;研究生院和学院各出部分费用。所有费用全部刷卡缴纳。
以上要求为大致要求,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但不管怎样,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盲审,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 百度百科
被评为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应该获得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005年9月14日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关于评选法律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三、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将对指导教师和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公开出版。2009年11月2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关于第二届“权亚劳动法优秀论文奖”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每年在本科、硕士研究生中征集、评选出一批优秀论文,并给予重奖。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博士论文盲审结果一般是90分达到优秀。以下附一份大致的博士论文盲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博士学位论文全盲送审在实质上与以往的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送审方式不同。所以送审前该进行的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一样不能少。
首先:
1、博士生的课程成绩应通过培养办审核盖章
2、博士生的开题、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应通过学院的认证
3、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文章达到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的要求
以上事项学院审核通过后,博士学位论文方可送审。
一、送审前提交的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XXXX_XXXX_学号_XX
即: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1414_082001_2011312001_LW)
(强调一遍,具体命名以学校准确代码命名)
2、Excel表格。
3、其他材料(成绩单、博士生开题、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通过的证明)
二、送审后提交的材料(由博士生提交)
1、导师评阅书
2、一份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自审清单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自审清单表格从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栏目下载,纸质自审清单应由导师审核签字;电子文档命名:学号+姓名+自审清单,送审前请发至学位办公室电子邮箱:你自己学校的邮箱
3、一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全套复印件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录用通知书原件(包括拟刊载年份、卷、期号等)和被录用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其它成果的复印件,会议论文复印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字。
4、学位论文评审费(每位博士生xxxx元)
费用的收取规则为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聘请xx位评阅专家,每位专家评审费xxxx元,导师出部分费用(学校不同费用不同),即:xxxx元;研究生院和学院各出部分费用。所有费用全部刷卡缴纳。
以上要求为大致要求,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但不管怎样,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盲审,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 百度百科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根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推荐;省级学位委员会对推荐学位论文进行初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受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承担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工作。为鼓励、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高等学校不断作出创造性成果,教育部还设立了“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对在中国内地高等学校工作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给予5年的研究资金资助。自1999年首次承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至2009年共进行了11次,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累计推荐了5444篇论文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共评选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84篇,提名论文949篇。同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优博论文资助项目”的专家评议和管理工作。1999~2009年,共对704个项目进行了评审,立项675项,资助了672位优博获得者。目前已对216个项目进行了结题,其它项目正在日常管理之中。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简称“全国百篇”)是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开展的一项工作,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是对博士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和激励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培养和激励在学博士生的创新精神,促进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该评选自1999年开始,至2013年以后不再开展。
2011年 “网络环境的拼音语句输入技术”项目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2010年 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基于语言处理技术的蛋白质结构和功能预测若干问题研 究》被评为校优秀学位论文和2010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2009年 “语句级智能拼音输入技术”项目获教育部颁发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09年 “中国手势语言表达系统”项目获深圳市科技创新奖2009年 被评为广东省2009年南粤优秀教师2009年 被评为深圳市地方级高层次人才2008年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998年 获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原航天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994年 获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原航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2年 国家教委优秀年轻教师基金重点跟踪资助项目资助人1992年 代表哈工大去北京参加“中国青年科学家论坛”1991年 黑龙江省优秀教师1991年 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表彰为“做出突出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
(获奖、专利、已完成重大项目等)⒈论文“Image Retrieval Based on a Multipurpose Watermarking Scheme(基于多功能水印算法的图像检索)”获得2005年第九届KES国际会议(9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Knowledge-Based & Intelligent Information & Engineering Systems Melbourne,Australia,September 2005)最佳论文奖(Best Paper Award);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编号NCET-04-0329;⒊《矢量量化图象编码算法及应用研究》项目获2004年黑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排第一,获奖日期2004年7月23日,证书号码2004-013-01,发证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⒋《矢量量化图象编码算法及应用研究》项目获2004年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一等奖,排第一,获奖日期2004年3月5日,证书号码2004-012-01,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⒌2003年被授予学院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获奖日期2003年7月1日,发证机关:中共哈工大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委员会。⒍博士学位论文《矢量量化编码算法及应用研究》获200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奖日期2003年8月,证书号码2003027,发证机关: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⒎《数字图像非线性滤波、矢量量化压缩及融合技术研究》项目2002年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三,获奖日期2003年1月20日,证书号码:2002-045,发证机关:教育部;⒏2002年获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获奖日期2002年10月10日,发证机关:哈尔滨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科协;⒐博士学位论文《矢量量化编码算法及应用研究》获200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奖日期2002年8月,证书号码020004,发证机关: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⒑《VⅪ总线C系列模块研究》项目获2001年国防科学技术二等奖,排第五,获奖日期2001年12月,证书号码2001GFJ2201-5,发证机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⒒1999年获中国科学院奖学金,获奖日期1999年12月20日,发证机关:哈尔滨工业大学。⒓发明专利 “在数字图像中嵌入可见水印和不可见双重水印的方法”,专利申请号:03132640.4,申请日:2003年9月27日,公开号:CN1529299,公开日期:2004年9月15日。⒔发明专利 “隐密电话”,专利申请号:200410013706.8,申请日:2004年4月23日,公开号:CN1571444,公开日期:200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