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首页 期刊投稿知识库 问题

土木科研与道德关系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土木科研与道德关系研究论文

1、科学为道德奠定理性基础;2、道德为科研制定行为规范。

土木工程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科学与道德 的区别与联系 科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本质和规律性的知识体系,它是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产物,其使命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科学以求真为最高目标,具有认知功能。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现象,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人与人矛盾的产物,它以善为目标追求,具有规约的功能,它依赖于人们的自觉性,是通过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起作用的,具有常规和保守的相对稳定的性质。科学在发展丰裕的物质文明、塑造与时俱进的精神文明、迈进先进的制度文明、形成高度民主的政治文明、建设全新的生态文明上都发挥巨大的作用。科学作用于文明进步,创造出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成果,减轻人类的贫困、痛苦和灾难,从而造福于人类,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之善。道德作为对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和认识,它本身也存在着关于现实的真理性知识。人们做出某种好的行为,不仅是因为符合道德要求,而且因为其符合真理。 xiNgkoo.Com2 科学的道德功能 xiNgkoo.Com2.1 科学的发展对道德具有促进作用 xiNgkoo.Com 科学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促进了新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形成。科学是推动道德进步的强有力杠杆,能够极大地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从而为社会道德的进步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科学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分工的发展,产生了新的社会职业,使各种职业道德应运而生。 xiNgkoo.Com 科学的发展变更了道德标准。现代生态学理论的发展加深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变更了“人定胜天”的人地关系道德标准。道德的调节功能要从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扩展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提出了人类对自然界的发展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引起当代道德观念的重大变化。科学的发展提高了道德评价能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科学知识,就不能辨别真理与谬误、善良与邪恶、诚实与欺诈。相反,有了丰富的科学知识和相应的技术手段,人们就能对别人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科学的发展扩大了道德评价的范围。科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与人们的道德评价能力密切相关。科技能开辟出新的认识领域,扩大道德评价的范围。 xiNgkoo.Com 科学的发展孕育了科学精神。科学活动具有客观性、创造性、复杂性、艰巨性、集体性、开放性等特点,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以及与科学共同体内外的联系交往中,逐渐形成约束和引导科学行为的价值规范或科学的精神气质,即客观唯实、追求真理的求实精神 一切科学认识必须建立在充分可靠的经验基础上,以可检验的科学事实为出发点,运用公认为正确的研究方法完成科学理论的构建的实证精神 由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世界的无限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探索精神 科学认识主体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逻辑性的思维活动所体现出来对理智的崇尚的理性精神 充分体现了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性的创新精神、凡事都要问一个“为什么”,追问它“究竟有什么根据”,而决不轻易相信一切结论,不迷信一切结论的怀疑精神 以追求真理为目标,只能实事求是,不能屈服于任何外界压力的独立精神,不计名利、无私奉献、乐于造福人类的无私奉献精神和科学要回答的不仅是什么,还要回答为什么的原理精神。 xiNgkoo.Com 科学的发展提高了科技活动主体的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影响着科学家的内心世界,孕育着科学家的道德品性,内化为科学家的道德人格。科学家崇高道德品质对社会公众具有潜移默化的榜样和示范作用。科学的发展帮助人类获得美的体验,科学美成为现代科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技术帮助人类构造完善和谐的自然图景,通过体验逻辑性、简单性对称性、完备性取得美的享受,激发求知进取的精神,培养高尚的精神情操。科学的发展为道德的宣传提供了有效的手段。由现代科技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先进的通讯技术和传播手段,加大了道德宣传的力度和广度。科技知识的普及有助于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有助于形成自觉的道德观念,引导人们以自觉地去维护、支持法律,从而把法律条例的正当要求转变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 xiNgkoo.Com 科学的发展为伦理学提出了许多亟待回答的热点、难点问题。现代科学技术拓宽了以人类为中心的规范伦理学的研究思路,道德已不单是规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人与动物、植物乃至整个自然界都存在着一种潜在的道德关系,导致传统规范伦理学向应用伦理学的转变。科学的发展培养了集体主义精神,当代科学的组织程度越来越高,过去科学活动主体靠“单打一”的科研活动逐渐成为历史,科学研究的完成需要国家甚至国际的分工及协调合作,这种协作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需要集体主义的精神。以互惠互利、合作协调为基础的道德观念代替了封闭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观念。科学的发展为伦理学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方法,自然科学技术采用的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信息论方法、数理逻辑方法、数字统计方法引入伦理学研究领域之后,有助于解决一些长期禁锢和困扰伦理学研究的难点问题。科学理论给人们选择道德理想提供知识基础,要使自己对社会的道德理想具有坚定的内心信念,就必须深刻理解这种道德理想的社会合理性,而这种深刻的理解是以科学文化知识为基础的。 !星酷网!论 科学与道德 的互动 xiNgkoo.Com2.2 科学技术对道德的消极作用 xiNgkoo.Com 在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上,由于开发和利用者的阶级地位不同、目的不同、手段不同,导致的道德效果也就不同。如果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采取有效的手段去开发和利用,就能促进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道德理论的发展。相反是为了个人私利或小团体的眼前利益,就有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道德堕落。科学的发展带来的一些新的伦理问题,可能会引起道德混乱,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恶果,破坏社会伦理秩序,导致社会失范,如克隆人就存在这类问题。在现代科技条件下的工作方式,人只能同机器、仪表等打交道,大多数人可能是在分散、独立的情况下工作的,这样,由于互相之间的隔离而变得孤独、寂寞。由于科学的进步所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利益,这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可能膨胀人们的物质享乐心理,使人不择手段、不顾后果片面追求物质利益,从而导致道德滑坡。 xiNgkoo.Com3 先进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导控作用 xiNgkoo.Com3.1 道德促进科学的发展 xiNgkoo.Com 先进的、开放的道德氛围是科学发展的重要舆论环境,也是科学工作者投身科学事业的道德动力。在西方古希腊时期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社会伦理道德气氛都鼓励人们对自然、宇宙的探究,把知识和“德行”联系起来,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科学的发展。社会上形成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热爱科学、追求科学真理的良好道德风尚,是推动科学技术繁荣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 xiNgkoo.Com 道德对科学成果的应用起导控作用。道德应对科技成果的应用要有一种严格的道德制约,科学的最高宗旨就是为人类增进福利,科学技术应用于高尚的目的应是科学应用的一条重要的道德原则。防止科技成果的运用会反过来威胁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若在科学的应用问题不能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面对科学的误用所引起的战争灾难、资源浪费、生态危机无动于衷,就会断送科学的精神意蕴,使科学沦为背离历史发展方向、反社会反人类的力量手中的一种工具。 xiNgkoo.Com 科技工作者的良好道德素养对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是科技工作者进行有效的创造性劳动的必要条件。科学信念和科学情感是科学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内在动力,科学意志和科学品质是科学工作者成功的关键,科学责任即维护科学的荣誉,使科学造福于人类,是科学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良心上的要求,科学学风直接关系到治学是否严谨,结论是否可靠。用道德来规范科研选题,发展科技的目的是为了造福人类,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所以,科研选题不仅要从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的角度出发,更要从社会价值来判定该项研究是否满足社会的需要,否有助于社会与人的发展。 xiNgkoo.Com3.2 落后道德对科学技术的消极作用 xiNgkoo.Com 旧道德一般都是与权威、权力、信仰等非理性因素紧密相关的,因此旧道德通常都是与自由、民主和博爱背道而驰的,因而也是违反人性的。在中世纪欧洲的封建社会,封建统治阶级的宗教迷信道德观念占主导地位,科学家遭摧残,科学著作成禁书,这严重地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xiNgkoo.Com4 结论 xiNgkoo.Com 科学为道德充实真理因子并开辟新的道路,道德则为科学发展提供价值定向和精神动力。科学发展需要道德的正确引导。科学的发展只有在正确道德的引导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效应,使之朝着造福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给社会、道德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只有通过道德调节才能加以消除和缓解。科学家应牢牢把握住科学研究的方向和技术的实际运用,注意把科学研究与人类整体长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科技的发展将使人的价值将得到充分的实现,人的尊严将得到切实的保证,从而达到科技与道德的统一。为了更好发挥道德对科技进步的引导作用,伦理道德本身也应不断发展。应关注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向并及时修正传统的伦理观念,使道德根植于科学技术的土壤之中,不断汲取科技进步成果的丰富营养,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充实和完善自己的内容。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正确指引科学技术发展的向导。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研究论文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 传统 文化 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 教育 ,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与法律议论文8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漫画中一位老人刚上公交车就叫一个年轻人给他让座,并振振有词地说:“年轻人有让座的道德义务,你应该主动让。”而年轻人却说“法律赋予了我有坐的权利,你不能强迫我让”。孰是孰非呢?我认为,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同行,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彼此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

道德不能绑架法律。公交让座是一种美德,但美德不代表义务。也就是说,个人没有义务一定要给其他人让座,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要求公民必须让座。每个乘客买票上车,就优先拥有使用座位的权利。况且,现实中也很难界定谁更需要这个座位。比如,有些时候某些人看上去年轻且身强力壮,但是偶尔也会赶上身体不适的情况,也许这个时候他们更需要座位。所以,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让不让座是自愿行为,不能进行道德绑架。这位老人一切从自我出发,用道德的标准来训诫、要求年轻人把座位让给自己,其行为本身就是道德绑架。

众所周知,让座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义务,但毫无疑问它是一种美德的体现。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给予老年人最真切的关怀,是修养使然,是善良的本性使然,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反之,无视法律、规则,不形成制度正义,类似之前重庆公交车坠江悲剧便难断绝:当时一名冲动的乘客和不冷静的司机发生激烈争执,直接导致13名乘客失去生命。这一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惨重吗?

社会的良性运转,离不开法律和道德。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保障,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我要说,道德与法律,从来不分男女老少。文明和谐的社会,需大家携手创造。

林肯曾经说过一句话:“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这句话告诉我们法律与道德是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的。

从古至今世界上没有亘古不变的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法律。法律与道德是不断的变化与完善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考古学家威尔逊在周游世界的考察日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情。

在非洲一个原始部落中,部落里的人们发现经常有东西失窃,于是部落里的组长召集全族人开会:“为了使我们能继续保持安宁与和谐的生活,我以全族族长身份下令,偷窃者一旦被捉住按部落规矩将受到鞭打20下的惩罚。”

但是盗窃者依然我行我素,豪不听劝,族长依旧召令人们开会警告,但偷窃者还是继续行窃,族长忍无可忍召开第三次大会说:“偷窃者一旦被捉到将鞭打40下。”

有一日,有人报告说偷窃者已经捉到。消息传开,人们各个都来到了广场,看看谁是偷窃者。当大家看见偷窃者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偷窃者竟然是族长年迈的妈妈。但是族长却履行诺言代替自己的母亲鞭打了40下。

而这件事告诉我们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

族长既履行了法律也完成了一个人的道德所在,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和自己对母亲的孝道。所以说法律与道德是不能分开的。

若一个国家具有法律,而没有道德那么统治这个国家的国主一定是一个暴君,例如秦国的秦始皇由于他的专制统治,使百姓们民不聊生,痛苦不堪。若如果只有道德,那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不能分开的,而且他们应该相互合作。那么这个国家才能繁华昌盛经久不衰。而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个公民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发扬社会的道德、传递正能量。

道德在我们的心中,法律在我们的身边。遵法守法、道德做人我能行。

道德与法研究论文

下面是我整理的道德与法律思修论文,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第1章 引言

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今天,法律和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在社会治理中,根本上来说法律与道德要相辅相成,相互适应。但是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在实践中,法律和道德的结合往往不能达到人们期望的状态,正确认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在社会中更好的发挥二者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分析研究,针对我国社会现状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法与道德关系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法与道德关系协调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以达到双方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

第2章 法律与道德的概述

2.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2.1.1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它起到对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作用,正义是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而为其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手段[1]。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产生、发展而出现,法律将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2.1.2法律的特征

(1)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事,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准则,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反复适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效,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2)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每个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由假定模式、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组成;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部门构成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法律有法定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不同等级的规范文件之间有严格的效力和从属关系。

2.2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2.2.1道德的概念

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看,道德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讲:“大多数的道德论总的来说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诞生物。而对于社会来说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不断运动发展的。所以道德永远是阶级社会的道德[2]。”这就突出了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改变;对于以不同的物质生活基础存在的不同社会团体,他们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具有阶级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略的总结为:道德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们关于善良与恶毒、荣耀与羞耻、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爱、霸道与谦卑等观念、规范以及原则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大综合的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体系。

2.2.2道德的特征

(1)道德是以善恶为判断标准的社会准则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对自己和他人行为做一些简单的判断,每一个判断,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做出的。有时候道德是根据自身的内在感受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法律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善恶的不同标准来判断做出的。道德是人们行为的判断准则,同时还是人们思想意识领域的判断准则之一[3]。人们有的时候对自己的某一个内心想法会作出否定的答案,认为这样的想法是不道德的,或者有时候通过人的谈吐行为来作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慈悲的,这些都是以道德的作为判断准则。

(2)道德是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来维系的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行为准则,如果哪个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会有司法机关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处罚,但如果有人违反了道德准则,但不会有哪个具体的人或机关强制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内心的不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会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很多相应的代价。

(3)道德的内容因时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

在历史不相同的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是不一样的。过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是不相同的,社会中的几代人和几代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也会有所不一样[4]。思想文化的背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些是其他文化的传播进入,使固有的本土的道德文化和人们的道德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认为不对的事,现在也认为是正确的了,也可能发生质的改变;另一些是因为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会促使人们的道德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第3章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

东方伦理法与西方自然法都主张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人们自觉的意识,法律只有成为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法律与道德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相互转化的。法律总是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求。

3.1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西方历史的渊源

3.1.1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国历史的渊源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作用机制是道德法律一体化。在思想家们的理论论证和理想设计中,道德和法律不可分离。道德法律一体化是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化力量,而在人们的行为品质领域里“孝忠”更能彰显这种力量。道德法律一体化的运行,一方面道德法律化,即道德作为社会调节器的“软件”被硬化或“格式化”具有了政治法律的属性和功能,从而成为解决社会法律问题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是法律道德化,即政治法律作为作为社会调节器中的“硬件”又被赋予道德的属性和功能,成为解决道德问题的有效、有力手段。而这一点也凸现了中国道德建设的成功之处:一是划类界定道德规范,并把其上升到“礼”(当时的“法”)的范畴,而形成“礼教”[5]。这种做法是避免道德宣教流于空谈,使道德在实际上成为指导中国古代从事政治建设的“国家宪法”;二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以道德作为准绳,这样避免了如当代西方国家法律与道德的脱离,导致犯罪分子不能有效打击;三是强调道德修身,从我做起,实际上要求官吏带头从事道德修身,以己达彼,最终取得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效果。

3.1.2法律与道德关系在西方历史的渊源

西方国家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索与讨论也非常久远。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一种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亲朋好友,以恶毒对付敌人。还有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主张守法是人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责任,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道德和善良。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应当是实现公平、社会美德和家庭幸福的各项基本原则。西方社会大多数有名法学家也都认为,人们对社会道德理想的向往也是由法治表现出来的。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国人民都能进行公平正义和善良道德的制度。他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是斯多学派的自然法学观念,它对罗马法律和罗马法学的制定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自然法学的宗旨就是认为法律是善良的和公正的规范,自然法构建了自然、和谐、公平、民主的价值观念。18、19世纪以后,自然法学思想观念又被大部分资产阶级法学家们作为反对封建统治者专制的强力手段。自然法学派最突出主张是认为符合道德的法才是善法,才是符合效力的。与道德冲突的法则是恶法。在西方社会传统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关于“守法”的道德观念,如柏拉图的“人们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禽兽一样野蛮”的名言;近代的“热爱法律”作为“公民道德”的核心价值等等。这些道德观强调守法是公民的道德责任,慎独自律就是对法治的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在西方,不同于中国。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够自给自足,然而西方民族众多,彼此相邻,各国联系主要靠商业,西方的商品经济是十分发达的,因此调整商品经济领域的私法就十分发达[6]。人们更希望能够在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下自由生活,因此,具有自由,平等,公平精神的道德便推动了法律向这一方向进化。例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海默说:在不平等的竞争中,近年来由法院和立法机关所进行的一些改革,一定要在道德感的增强和提升中起到作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系列思维观念,即市场经济社会必须依靠比道德谴责更为有效的保护方法才能排斥一些应受指责的缺少道德的经营行为。此外,在欺诈性广告领域范围内也有了一些突出的发展。他认为,一些商业道德是应该赋予法律强制作用的。一个最基本的民商法原则,将一种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因此,从西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西方的法律进化发展是成功的,至今为许多东方国家所借鉴,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3.2 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它们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社会主义的法德目的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服务的[7]。

3.2.1社会主义的法律与道德有着相同的价值导向

人对活着意义的精神追求和人生目标,对正确错误、美德良善、善恶美丑的价值选择和评价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动物界是不会存在的。这种价值追求和信仰存在于每个不同的时代、每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同样,社会主义社会也应是具有相同的评价善恶美丑、正确错误价值标准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所制定的法律和所追求的道德准则都要体现这种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两者体现了具有一定意义的相同价值导向。

3.2.2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有文明与落后之区分。道德是多层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同一个相同标准去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况且社会上还总有些对于基本道德于不顾的自私自利主义者。为了保护广大老百姓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必须有法律强制力保障实施,这种强制力就是对违反基本道德的震慑。法律一旦形成,对社会主义道德起着补充、深化和保护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要想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国家强的制力来维持,但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国家的发言权将会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的支持为基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准则,体现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核心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如果法律违背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广大老百姓的承认,而且也会破坏经济基础,阻碍社会的长久平衡稳定发展。

3.2.3法律与道德并举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

法律和道德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二者在功能上是相辅相成的,最早的法律就是由道德演化而来,是将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应遵循的准则,公正严明的法律可以促进道德教化作用,而加强道德建设也可促进公民遵纪守法,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随着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公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诉讼已经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选择,司法对社会的规制作用无可替代,社会对司法的期望值也日益增加。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我们法制建设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在一些方面也很大的局限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当在严格公正执法、发挥法律规制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道德强大的引导作用。

道德是公民精神的自律和主体意识的自觉。道德是提升公民素质、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将这种力量相互递送、广泛传播,让道德的涓涓细流凝聚成浩瀚大海,使其与法律共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推动力量。这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可见,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因此,科学地评价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第4章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1 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下,我们所认可的法治,就是以党为领导核心,从而使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 司法机构和社会中的人民团体,实施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的方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增强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作用、政治作用、文化作用、社会生活法制协调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保障体系;我们所认可的德治,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指导地位,树立 “坚持以热爱我们的祖国为光荣、以危害我们的祖国为耻辱,以服务广大人民为光荣、以背离广大人民为耻辱,以崇尚科学技术为光荣、以愚昧迷信无知为耻辱,以辛勤热爱劳动为光荣、以好逸恶劳懒惰为耻辱,以团结互相帮助为光荣、以损人利己自私为耻辱,以诚实守信为光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辱,以遵纪守法为光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辱,以艰苦奋斗精神为光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辱。”为主要标准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领域形成知道荣辱、讲究正气、促进和谐的新道德风尚,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8]。可以这样说,法治是德治的进一步升华出来的,德治思维是法治思维的思想前提和基础,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中“硬件标准”方面的问题,它使民主有法律可以依靠,它具有优秀的对违反民主法制行为的规避作用和有效地制止这些行为的社会强制力的保障作用。道德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 “软件标准”这一方面的问题,它通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民主权利意识来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良性循环运转。法治约束力非常强,但有明显的“治标”特点和落后的滞后性,德治约束力比较软弱,但是扎根于“治本性”并具有超前的特点。二者既相互区别,又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正确了解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发展。一般而言,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通常也是道德所不提倡的,但并不是说所有道德不提倡的法律一概都是禁止的。因为道德是依据群众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日积月累、约定俗成而形成的一定的思维模式,它根据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与行为规范来判断善恶好坏,并且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要求人们自觉地做出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和一定的自我牺牲。而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 则侧重于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证私权利的不受侵犯。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把二者区分开来,既不能说要把道德问题当作法律问题来操作,也不能将法律问题当作道德问题来应对,划清二者的行为与目的责任,科学的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突出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背景,积极主动地去面对矛盾、避免扩大紧张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既充分调动了社会群体的生命力,又确保了社会安定有序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二、有利于发挥法与道德的双重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对于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对于一个国家能否能够长治久安,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应该看到道德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 划定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人们相处关系的重要保证。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相同的道德规范,一旦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使人们的精神境界得到更有效地提升,无法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互相关系,自然也就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正平等的基本保证。”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在非常有力的法治基础之上,还必须用法律制度来帮助实现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就是在完善法律制度基础上、保障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进程中始终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先锋作用;为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强有力的保障;把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完善法律制度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据此,充分发挥法与道德的共同优势, 才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9]。

第三、有利于促进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所具有的道德观念、道德理念和犯罪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谐社会离不开文明道德的规范和保护。而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是文明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因此,建立和遵守道德规范,着眼于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着眼于促进人的心理健康,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名誉和利益,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10]。没有浓郁的文明道德氛围和强有力的道德谴责,单纯地依靠法律单方面的治理是难以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因此,必须坚持把加强人民群众道德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的加强全体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文化素质,从而防范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大量发生。

第四、有利于在法制建设中培育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法律制度调整各种社会基础关系,一定要讲求平衡的。”据此,在法律制定过程中, 应对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则加以维护和保障,如对家庭成员的侮辱、殴打行为,如果后果非常恶劣就不仅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应按照侮辱罪、故意伤害罪进行刑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立法要体现道德的基本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本质的要求。司法机构适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惩恶扬善、褒是抑非的行为, 同时也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行为,其影响不只涉及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当事人自身,而且会在整个社会中产生一种震慑力。因此,要有效地利用法律强制手段, 促进社会的公德、职业的道德、家庭的美德在人民群众中逐步形成优良的传统和一定习惯作用[11]。

4.2 努力探索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首先,要认真领会、 深刻理解党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内涵,规避认识上的局限性。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律制度建设与道德制度建设之间的密切联系,一定要成为治国过程中的重要方略。因为法律是在惩罚已经是违法的犯罪人,而道德则重在劝告教育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使他们不会去犯罪,法律是治疗已经“发病”的人,道德是治疗没有“发病”的人。因此,从一定作用上来说,刑罚是治标的,而道德建设才是治本的[12]。只有通过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思想文化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才能使法制建设和法治得到经久不衰的保证,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社会有序发展。

其次,要运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法律宣传活动等多种手段,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交流。一要通过公正执法和惩治一些不道德败类行为,增强公民社会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家庭美德意识。在对违反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的情况下,对先进道德模范行为,依法给予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奖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模范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道德品质。二要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转化为法律标准,使之取得全社会整体遵守法律的强制力。要探索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手段,把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的导向作用体现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当中。社会主义道德靠群众个人的良知和社会威慑来保障实施。然而,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良知和舆论的作用尚不足以防止违反道德行为的发生[13]。在道德观念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它们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和谐秩序能否继续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使之上升为法律义务,以法律作用为保障加以强制执行[14]。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作用,使之从“软约束力”变为“硬约束力”,从这种作用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宣传的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要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导向性体现在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过程中,把基本的道德要求贯穿于各行各业制定的工作制度、行业学习、乡政府规定村民约定中和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过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强制与外在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行政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协会,要逐步建立健全运行有效的道德自律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奖励惩罚机制[15]。

再次,要发动人民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道德守则、公约,并通过法律法规对这种活动给予支持。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又是基层民主建设、实行基层组织自治的重要内容。要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的精神态度,坚持依法治国这个以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最广泛地发动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因此,要积极探索出一条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多种活动,并同法制教育相结合起来。在创建文明的社区服务站、文明单位团体、文明家庭生活,创建文明城市社会、文明行业发展、文明村镇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人员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当中,始终贯穿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多种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大量的道德实践过程中受到熏染,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宣讲道德、实践道德、知行合一的良好社会风气。

最后,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成为遵纪守法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率。党员作风正派则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干部群众和睦则社会就会稳定。社会稳定老百姓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定要把思想道德监督作为党员作风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部门监察监督机关在道德层次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快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新阶段群众工作。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优质服务制度。坚持做到问政于老百姓、问需于老百姓、问计于老百姓,从人民伟大实践中吸收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才能使老百姓富裕、实干才能使国家兴旺发达,敢于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各种责任,多干一些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一定要下决心改进所谓的文风会风,着力整治部分党员庸懒散奢的不良作风,坚决克服一些形象工程、官僚霸道,以优良党员作风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带动政府风气人民风气。支持社会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党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员作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巩固和发展全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从而带动民风建设,营造出党员群众和谐的友好稳定关系。

“社会和谐能够凝聚广大群众的力量,社会和谐能够成就国家的光辉伟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只要我们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认真思考全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的法治和德治实践做出的经验,开阔胸怀的吸收和参考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必然会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制度和模式,从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5章 结论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 传统 文化 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 教育 ,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土木工程师职业道德论文

粗中有细、技术全面、能写会算、善于周旋(应付监理业主)

工程师和设计师是两种概念。工程师是有人事局颁发的证书的,政府部门承认的,是职称概念。设计师顶多一个由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室内设计师证,有很多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是没有什么正规的证书,因为很多是私人企业,不会帮你去评助工(评助工你可以到人才市场填表),当然,没有助工也不能评工程师了。评工程师:一、本科毕业后一年后自动转为助理工程师,评为助理工程师后四年评工程师。二、考试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 三、报考条件 1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2 )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3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2 )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还有,如果你搞建筑施工的话,可报考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 另外,如果你有精力的话,下面这些师你也可以报,对你找工作很有用。1、注册建筑师 一级 二级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土地登记代理人 4、注册安全工程师 5、一级、二级建造师 6、注册土木工程师7、注册结构工程师 8、造价工程师9、房地产经纪人10、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上述考试不同省份每年考试时间具体有所变化,你可以查阅你们省相关的人事方面网站的相关信息。

普通人考工程师证需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考试。工程师证书可以细分为许多不同种类,比如建筑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师证书、机械工程师证书、土木工程师证书。通常工程类专业都可以考工程师证书。建筑师证书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层次,两者的考试时间和内容都是不一样的。一级建筑师证书的考试科目包括建筑设计、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等。二级建筑师证书的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与详图、建筑结构与设备。

工程师级别:工程师级别(按职称高低)划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一、正常申报条件1、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2、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3、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设计师级别:一、高级室内设计师的条件:1、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市尺载作六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2、业绩:(1)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大型公共工程项目五个以上;(2)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过论文,或有专著,或在全国室内设计大展获得过金奖或银奖。3、外语: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二、室内设计师的条件:(1)学历及工作经历: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五年以上。(2)业绩: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公共工程项目两年以上。(3)外语:能掌握一门外语。三、助理室内设计师的条件:1、学历及工作经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一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2、业绩:参加设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三个以上3、外语:能掌握一门外语

土木研究论文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土木工程对整个经济发展和建筑行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土木工程本科的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土木工程建筑结构设计

摘要:土木工程结构设计是一个全面的建筑体系设计工作,需要通过扎实的理论基础,之后加入灵活的创新思维,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完成整个设计过程。土木工程设计过程中要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根据平时工作中的设计、建设经验来完成整个设计过程。我国目前的土木工程建筑结构设计在设计策略和设计安全性考量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根据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使土木工程设计在合理性和安全性上更好的适应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土木工程;结构设计;安全性

1土木工程结构设计概述

土木工程的结构设计在设计过程上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结构方案阶段、结构测算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在结构方案阶段中,主要是根据要施工的地区的地质勘测报告设计相应的工程公安,包括抗震防裂程度、工程高度、工程结构形式等等。当工程设计方案相对确认下来狗,就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下一步的布置和测算工作。在结构测算过程中,主要是对工程负载的情况进行计算。包括外部负载和内部负载的计算。负载的计算主要根据负载的要求确定相应工程配件的使用,根据组合值系数和标准值系数的测定来确定施工参数,构造施工措施要求。对于内力的测算,来完成构件截面参数的确定。内力的测算要根据构件截面、负载值确定。这包括弯矩、剪力、扭矩等等。

最后,根据构建的计算、要根据之前确定的内力计算的要求,保证测算构件是否达到了相关要求。这时也可针对需求对构件截面参数加以调整。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就是根据前两步的结构方案设计阶段、结构测算阶段,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在此过程中要将设计者的要求和设计意图通过图纸表达出来,施工图是施工的依据,施工图中要包括建设项目各部分工程的详图以及零件使用、、结构部件明细表、验收标准方法等。民用的工程施工图应具备设计图纸、包括图纸目录必要的设备、材料表、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2土木工程结构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土木工程结构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专业角度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安全角度的问题,下面将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从专业角度来说在土木工程设计中,箱、筏基础底板挑板的设计过程、梁、板的跨度计算、摩擦角区域的处理、抗震缝距离的设计、基础板厚度的确定都需要进行测算考量。

对于箱、筏基础底板挑板的设计,首先要假设出挑板可以将边跨底板钢筋进行调整,出挑板后,能降低基底附加应力,当基础形式处在天然地基和其他人工地基的坎上时,加挑板就可能采用天然地基。从土木工程建设角度来说,如果取消挑板,能够方便柔性防水的处理,在建设多层建筑时,结构设计中可兼顾到下层建筑。梁、板的跨度计算中,梁、板的跨度计算计算跨度,又叫计算长度,应当根据计算时要求、构件的组成形式、支承端约束刚度、支承反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摩擦角区域的处理,内摩擦角,是土的抗剪强度指标,是工程设计的重要参数。

基层开挖时,会应用到摩擦角区域处理的问题,如果魔草叫区域中边基地的土会受到影响较小,不会反弹。但中心部位,基土反弹情况较为明显,回弹部分需要人工进行清除。抗震缝距离的设计中,主要通过增加抗震缝的距离来对地震时产生的结构碰撞的风险降低。基础板厚度的确定要根据房间设计的不同大小来选定相应的基础板厚度。如果基础板的厚度都按照大房间的标准进行设计、势必会造成浪费。如果都按照小房间的标准进行设计则会造成安全问题。所以实际的应用中,通常是在大房间中垫聚苯,小房间设定基础板的厚度。

从安全角度来说,目前土木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有:(1)工程设计规范的安全水平比较低,与国际同类作业相比,由于没有设定规范的视屏问题,会造成工程施工的进行难度的加大,最终导致了施工质量较低;(2)工程设计规范的整体牢固性差;(3)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安全性差、正确使用与维护意识相对较差。

3加强土木工程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从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从设计的安全性上,应从管理首要保证设计的安全性,尽量选择资质等级较高、管理先进、实力雄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这样就可以掌握先进的设计方法和设计理念,设计设备也会较好、设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强、设计经验丰富,设计出的建筑安全性较高。再设计时也要加强理论学习,使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对于设计理论和设计标准能够很好的掌握。对于设计过程中,涉及到工程造价、工程量的统计、计算、所以在此类工程量计算过程中,要严谨、认真,对于每一笔数据都要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要详细,以便施工者能够根据设计图纸准确掌握设计意图,从而进行施工,这样能够降低因图纸问题造成的施工不明确的现象,避免了事故的产生。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过程监管,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要保持联系,对于设计图纸中不明确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沟通和设计核对,以便发现错误。设计人员对于施工人员提出的建议,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从土木工程行业标准角度来说,要根据全面性因素来对土木工程结构设计的方案进行评估。因为土木工程的方案是工程实施的基础,对设计方案的评估要满足安全性、经济型合理性。等等。可通过对设计方案屏蔽、论证的方法,提高设计的水平。设计过程中,不一味的追求标准图,虽然采用标准图能够减轻工作量,加快设计进度,但为了保证设计的安全性,设计人员应该认真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于可能存在压缩费用的过程进行仔细的成本核算,在保证基础、满足行业标准的前提下,保证设计的合理性、高效性、创新性。

4总结

本文首先对土木工程设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要阐述,根据工程设计的几个阶段展示了土木工程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要求。之后提出了现阶段我国土木工程设计中还存在的问题,从具体设计过程和安全性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关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土木工程的建设提出了建议和相应的对策。本文的研究对我国土木工程结构设计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高宇.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分析[J].吉林大学学报,2005.

[2]张林.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J].高新技术,2006.

[3]侯力更主编.砌体结构设计[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4]张吉人.土木工程结构设计施工质量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5]沈蒲生.楼盖结构设计原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下页带来更多的土木工程本科的毕业论文范文

现如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 木工 程施工技术也随之不断改革、发展,为我国城市及乡镇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我整理了土木工程技术3000字论文,欢迎阅读!土木工程技术3000字论文篇一:《试谈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技术》 [摘要]本文介绍了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的特点及传统的施工技术,并分析了新型的土木工程施工技术,指出施工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尤其是新型防水施工技术、钢结构施工技术、混凝土施工技术等,为土木工程的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也随之不断改革、发展,为我国城市及乡镇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现就土木工程的传统施工技术与新型施工技术进行分析、对比。 1.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特点 1.1复杂性。由于各项土木工程建筑产品的功能性及类型不同,而且施工技术随着工程施工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条件而变化,因此,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1.2流动性。由于建筑产品是固定的,出现单件组织施工的情况下,项目和地点则不断变换,因此,要求施工人员、机具、建筑材料要随建筑物建造的地点而流动。 1.3长期性。土木工程的建筑物体积一般较为庞大、施工周期长,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建成。 1.4危险性。由于建筑工程中的露天作业较多,高空作业多,极易受自然条件影响,其危险性较高。 1.5综合性。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的协作单位较多、牵涉面广,它需要多行业、多工种的配合协作,综合性很强。 2.土木工程的传统施工技术 2.1地基基础施工技术。地基基础施工的主要施工 方法 为桩基础施工,包括: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一方面,按承载性状划分,基桩包括:摩擦型桩和端承型桩。摩擦型桩又分为摩擦桩和端承摩擦桩,端承桩又分为端承桩和摩擦端承桩。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是由桩侧摩阻承受,端阻力可以忽略。而端承摩擦桩在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则是由桩侧阻力承受主要部分。端承桩在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端阻力承受,桩侧阻力可以忽略。而摩擦端承桩则是由桩端阻力承受大部分的竖向荷载。另一方面,按照成桩方法划分,包括:非挤土桩、挤土桩和部分挤土桩,制作基桩的材料也主要分为木桩、混凝土桩、钢桩等,不同类型和不同材料桩的施工方案和适宜的基础亦有所不同。在桩基础施工中,通过结合主要单根桩的施工质量来确定桩型,并进行综合考虑,尤其是群桩基础,尽量避免发生不均匀沉降。其中,桩基础施工中钻孔灌注桩的主要步骤是:桩定位放线、钻机就位并校正垂直度、钻孔清土、灌注并搅拌混凝土、制作安放钢筋笼、成桩验收并进行质量检验。 2.2钢结构施工技术。钢结构施工主要是吊装构件,首先,在施工前应当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道路修筑、基础准备、构件运输、检查装备等。其次,钢构件运送先后顺序要按照施工顺序进行,构件运到现场后,应尽量存放在起吊位置,并用足够支承面的木枕垫底。在吊装前应该核准构件标号、位置,并清除表面,摩擦面要保持干燥清洁。最后,应当准备灭火器谨防发生火灾,这主要是由于钢结构工程的特殊性,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用到氧气、乙炔类焊接工具,容易引发火灾。 2.3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按照施工中浇制混凝土的地点主要包括:预制法和现浇法。其中,预制法是在别处而非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预制混凝土以其低廉的成本、出色的性能,成为建筑业的新宠。在使用预制法施工时,应当确保预制模的尺寸准确,并严格按照施工顺序进行。另外,现浇法则是在施工现场支模浇筑混凝土,是大多数建筑物采用的方式,其应用更为广泛。 3.土木工程施工新技术 3.1防水施工新技术 3.1.1冷作业防水施工。当前,我国防水施工技术不断发展,正朝冷作业方向发展,其中,各种防水材料也有很大发展。我国生产的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氨酯涂料及603卷材等,其中部分材料性能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1.2防水混凝土结构。防水混凝土结构,主要通过混凝土本身的自密实性,实现其防水性能,例如地下室、水池、水泵房等。防水混凝土结构不仅具有承重、围护、抗渗和抗裂等多重作用,而且其耐侵蚀度和耐冻融度较高。 3.2大跨度的钢结构施工新技术 大跨度的钢结构施工技术主要包括:高强厚钢板工地焊接技术、大型网壳钢结构安装技术、大跨度空间钢结构临时支撑卸载技术、大跨度钢结构计算机控制液压提升安装技术、大跨度柱面网壳折叠展开提升安装技术、钢结构整体平移安装技术、旋转开启式钢屋盖安装技术、拱形多轨道开启式钢屋盖安装技术、桅杆钢结构提升安装技术、预应力钢结构施工技术、索膜结构施工技术、爬升塔式起重机悬置布置及使用技术、重型塔式起重机置于永久结构上的使用技术、重型履带起重机置于永久结构上的使用技术、大型旋转式龙门起重机的应用技术以及大型桁式龙门起重机的应用技术等。 3.3混凝土施工新技术 3.3.1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技术,以原始的浇筑混凝土面直接作为装饰性表面,属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操作简便,成本也较低,大大提高了土木工程建筑的牢固程度。它不仅满足了高层建筑对工艺的高要求,而且属于一次浇筑成型的施工技术,仅在表面涂一层或两层透明的保护剂,该施工技术环保性急天然性较高,而且施工质量较高,外形美观。如中国首例现浇清水混凝土风格美术馆――辽河美术馆,具有朴实无华、自然沉稳的外观韵味。 3.3.2钢纤维混凝土施工新材料。在确保建筑产品实用性的前提下,为了迎合人类对土木建筑愈来愈高的审美要求,也为了展现建筑的艺术美感,我国行业专家已研究出了在普通的混凝土中掺入适量的钢纤维,再经均匀拌合而成的钢纤维混凝土。这一突破性的新材料,不仅弥补了施工中建筑材料抗拉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还能够增强混凝土构件的抗剪性、抗裂性和耐久性。另外,钢纤维混凝土还具有优良的抗冲击能力,对于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土木工程技术3000字论文篇二:《试谈土木工程技术创新阐述》 摘要 :土木工程施工在我国的建筑类施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土木工程关系到我国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建筑业的发展,铁路建设是土木工程施工的重要内容,只有加强土木工程技术的创新才能推动我国铁路建设不断发展。本文着重对土木工程施工的创新手段进行了深入阐述,表现了加强土木工程技术创新对土木工程施工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土木工程 施工技术 前言 土木工程的英文是Civil Engineering ,直译是民用工程,它是建造各种工程的统称。它既指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上,地下,水中的工程设施,也指应用的材料设备和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专业技术。 一、土木工程施工技术的特点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结构不断出现,大规模、技术复杂的土木工程结构也越来越多,施工技术也相应随之不断发展。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工程建设数量多,规模大,促进了我国施工技术的发展。由于土木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生产组织与一般的工厂生产组织不同,每项工程都需要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单独进行施工组织,施工组织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败,一般来说,土木工程施工具有如下特点:固定性和流动性:流动性包括施工队伍的流动和在同一工程上工人在作业空间上的流动;多样性和单件性:工程各不相同,完全一样的工程几乎没有庞大性和协作性、综合性:需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等多家不同单位配合协作完成;复杂性和易受干扰性:技术、管理复杂,易受气候、周围环境等外界因素干扰;投资大、生产周期长。(一)桩基施工技术。土木工程中的桩基施工要求施工人员要合理的选择适合桩型进行施工,还要充分的考虑好单桩和群装的选择,以达到单桩基施工质量的标准,如果施工用的是群桩,就要想到地基会不会出现不均匀沉降问题;在进行预制的桩基吊运时,要充分的考虑因吊运对桩基产生的强烈冲击感和振动感;施工人员还要有效的进行对桩基钻孔和混凝土的灌注工作,对桩基完成了定位放线和校正以及钻机的垂直效果、钻土和清土、混凝土的灌注搅拌、制作安放钢筋笼、校验等一些工作后,就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检验,查看是否达到施工的规范和标准。 (二)混凝土构造技术施工也是常见的铁路施工方法。施工中的预制方法和现行浇灌是混凝土的施工机构中比较常见的施工方法。预制混凝土方法是混凝土在逐渐的施工管理中被广泛认可的应用,预制的方法具有成本低廉、性价比高等优点,在使用预制混凝土构造技术时要首先考虑预制工具的大小尺寸并且要严格按照施工的规范操作进行。现浇的施工方法比预制的施工方法应用时间更早,这种方法在施工的现场通过支模对其浇筑。 二、工程中的建筑结构 建筑工程就是兴建房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的总称。 房屋建筑一般包括十个部分:(1)埋在地下的基础和地下室(2)承载外力并把力传到基础的柱子,楼板,梁,框架墙,屋盖及支撑体系(3)四周的饿维护结构和中间的隔墙(4)房屋内外的装饰(5)控制环境的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照明,防火隔声等系统(6)楼梯间,电梯或自动扶梯等垂直传输系统(7)闭路电视,电话,计算机网络等通讯体系(8)电力系统(9)卫生设备和给水排水系统(10)垃圾处理系统。 Pier Luigi Nervy说过:建筑结构说穿了,不过就是受力体的反力与内部应力如何与外力达到平衡。建筑首先要解决,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受力的问题。我们把解决这个问题的学科称为建筑力学。建筑力学有可以分为:静力学,材料力学和结构力学三大力学体系。建筑力学是讨论和研究建筑结构及构件在荷载和其他因素影响的工作状况,也就是建筑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在载荷作用下,承受载荷和传递载荷的建筑结构和构件会引起周围的物体对它们的作用,同时物件本身受载荷作用而产生变形,并且存在着破坏的可能性,但是结构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抵抗变形和破坏的能力,而结构的承载能力的大小是与构件的材料,截面的几何尺寸,受力性质,工作条件和构造情况有关。而这些关系都可以由力学关系式通过计算而得以解决。 三、土木工程施工技术研究 1.软土地基施工与石方爆破施工 软土地基施工特点:往往不能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要求,施工时如果采取 措施 不当,往往会发生路基或建筑物地基失稳或严重下沉,造成建筑物破坏或不能正常使用,需要进行加固,加固方法:换土垫层法、强夯法、振冲法、砂桩挤密法、深层搅拌法、堆载预压法、化学法等;土石方爆破施工:适用环境:开挖时遇到岩石,施工现场地下障碍物的清除、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施工的工序:打孔放药、引爆、排渣;特点:施工费用低、效率高、有震动和粉尘危害,对旧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还可以采用静力破碎等配合施工工艺,是拆除在低震动、低粉尘、无公害的情况下进行。 2.灌注桩施工与墩式基础施工 (1)灌注桩施工是在施工现场的桩位处用机械或人工成孔,然后在孔内放入钢筋笼、浇筑混凝土(或者直接浇筑混凝土)而成的一种施工方法。成孔工艺:干作业成孔、泥浆护壁成孔、套管成孔、人工成孔、爆扩成孔等。其特点:能适应地层的变化、施工时振动小、噪声低、工艺要求较高、施工后混凝土需要养护且不能立即承受荷载。 (2)墩式基础是在人工或机械成孔的大直径孔中浇筑混凝土(或者放钢筋笼、浇筑混凝土)而成的大直径基础。目前,我国多用人工挖孔,故又称为大直径人工挖孔桩。墩式基础特点:端部直接支撑在岩石或坚硬土层上,桩的强度和刚度都很大,有较大的承载能力。 3.沉井基础施工 沉井是由刃脚、井筒、内隔墙等组成的呈圆形或矩形的筒状钢筋混凝土结构,多用于重型设备基础、桥墩、水泵站、取水结构、超高层建筑物的基础等,施工过程:施工时首先制作井筒,然后在井筒内挖土,使井筒靠其自重沉入土中。井筒的最下端为刃脚,形状如刀刃,在沉井下沉过程中使沉井切入土中。沉井的外壁为井筒,在下沉过程中起挡土作用,同时靠其自重可以克服筒壁与土之间的摩阻力和刃脚底部的土阻力,使沉井能在自重作用下逐步下沉。 4.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工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截面小、刚度大、抗裂性和耐久性好,能充分发挥钢材和混凝土各自的性能,在土木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施工具体方法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先张法施工:先张拉预应力钢筋,然后再浇筑混凝土构件的一种施工方法主要施工过程是在浇筑混凝土构件之前,张拉预应力钢筋并将其临时锚固在台座或钢模上,然后浇筑混凝土构件,待混凝土到达一定强度、混凝土与钢筋之间有足够的粘结力后,放松预应力钢筋,借助混凝土与预应力钢筋之间的粘结,使混凝土产生预压应力。 (2)后张法施工:是先制作混凝土构件后张拉预应力钢筋的一种施工方法,要施工过程:先制作混凝土构件并预留孔道,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将预应力钢筋传入孔道,利用张拉机具张拉预应力钢筋,然后用锚具将预应力钢筋锚固在构件端部,最后进行孔道灌浆。 (3)粘结预应力施工:是在后张法基础上发展起来,要施工过程:采用表面有涂料、外面包有塑料套管的预应力筋,铺设在模板内,然后浇筑混凝土,待混凝土到达设计要求的强度后,再进行预应力筋的张拉、锚固。 四、结束语 总之,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在近几十年虽然有了飞速发展,但是土木工程施工至今仍以手工操作、半机械作业为主,劳动效率大大低于其他产业部门,还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现代土木工程施工技术的发展方向,除了要有满足当前土木工程建设需要而与之配套的施工技术,还要向高效率、无公害、高质量、机械化、智能化、高技术含量、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段树金主编.土木工程概论.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 [2]关于土木工程施工的探讨. 土木工程技术3000字论文篇三:《试谈高层建筑施工土木工程问题》 一、高层土木建筑简介 当今,为了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高层建筑的结构越来越大,这就需要土木工程技术的支持,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高层建筑的可靠性、安全性、依旧依赖于土木施工质量的保障,只有找出阻碍各方面原因,才能解决土木行业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才能给高层建筑做道路铺垫,才能有效提升行业的发展速度。 二、施工特点分析 高层建筑施工具有很多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我们都知道,高层建筑的工序不仅繁多,而且不劳动量大作业工序还复杂,施工管理与协调工作相当难做; 2.鉴于高层项目占地与体积都很大,施工前期需要准备很多的建筑材料与机械设备,庞大的规模的建设,需要2年到3年时间才能竣工,甚至更长时间。长时间的建设周期,有可能会错过新技术与新型材料的到来;存在着错过新技能的风险; 3.高层建筑项目都很危险,所谓高层建筑一般都是30层左右的高度,在如此高度的环境下作业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在高层项目中需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布局,把施工质量安排稳妥,事故防范于未然。 三、施工质量的控制分析 (一)裂缝的产生 裂缝的产生对于施工质量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也是在高层建筑工程里面比较普遍的一种疾病。导致裂缝形成的原因诸多,有动态与静态的,甚至还有稳定的和闭合的。所以,想要保住整个建筑质量,就需要把裂缝问题这一环节处理妥当。要整治工程的裂缝问题,首先要发现裂缝开裂的原因,分析其裂缝对建筑整体的影响,分析其原因所在后,在对其进行处理。在施工的设计阶段,就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分别有:将荷载的作用降低、释放作用效应。 (二)解析混凝土浇筑强度控制 在整个项目建设阶段中,混凝土浇筑环节最为重要。首先,在浇筑作业时要采取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一旦浇筑面积扩大,需要停止作业。要对浇筑层做冷却处理,保证混凝土与水的恒温在25°的范围内。完毕浇筑后,要注意温度是否有变化,要对数据进行记录整理,为2次浇筑做准备。当在进行2次浇筑时,需要把控好时间。需要在第一层混凝土呈半凝结状态下进行,与此同时,将捣振器的使用范围与力度调整好,这样有助于效避免了裂缝的产生。其次,要科学合理浇筑,盲目的不按照施工程序操作会导致严重的质量问题。在整个浇筑阶段中,现场的监理人员要严格检测结点这个位置,因为,结点是整个浇筑物的关键部位,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质量。 四、各方面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与措施 (一)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 在当前形势下,对项目建设施工提出了很大的要求,但是,在以往传统的组织里,组织者的思想还是陈旧,创新意识不全,这就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经济下滑。 (二)重建不重管 建设高层建筑时,会使用到各式各样的设备,施工进度的快慢取决于施工期的设备选择,所以在选择设备的时候要考虑设备的参数和性能,做好“用前检查,用后保养”的习惯。如果检查工作遗漏或是觉得检查多此一举,这将会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后果不可想象。譬如:施工中一台三脚架的质量出现了质量问题,是因为前后期的检查工作有遗漏做不到位,那么在施工阶段中可能会出现坍塌的现象,更为严重的会导致人员的死亡。为此,相关管理员要把设备机械管理好,避免因为机械引发的安全事故;在项目里,假设管理员和施工员都不按照正常的 规章制度 办事,不重视操作规程,这将会严重影响工作质量,给实际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三)质量监督不到位存在漏洞 进行项目时有时会有塌方的现象出现,会给施工造成严重的影响,导致这些问题是没有重视某处周围的环境因素。致使工程质量监督中通常会出现建筑周边环境的监控不到位。 由于周围的环境因素没有考虑周全,在实际工作中会受到外界的影响,地下水的结构遭到破坏,这就导致土质变软,然后承载能力就会有所下降。因此,在建设项目之前需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了解,综合考虑会影响到施工质量的因素,做好应对措施,记录工作 日记 ,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提升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 (一)增强监管力度 面对管理的缺陷,在这一问题上就要采取逐个解决的措施。首先,对于设备的管理,需要匹配相关的专业人士管理。工程开工前期,需要将设备全面检查,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施工过程中也要定期对设备检查防止其损坏。竣工后,要及时清洗养护设备,将养护工作做好,保证设备使用后完整。其次,加强规范建筑业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各方面制度,完善协作机制,相互监督帮助。在次,加强 安全 教育 的学习,增长安全意识,建立创新性的安全监管手段,把 安全生产 做到位。 综上,增强监管力度是保证建筑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的重要基础。 (二)纳入科技技术及优秀人才 建筑行业的专向发展,缺少不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优秀的人才配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对高层建筑施工管理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对于当前 文化 过低的的操作员来说,理论和实践会受到外界的约束,这将严重的影响着工程的建设。可见,人才的储蓄尤为重要,除此之外,还要在技术上面将技术更新,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在当前形势下,落后将会被淘汰,技术的与时俱进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 六、结语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