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我国一直采用50年代依照原苏联模式建立的传统预算编制模式下的收支分类和预算科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地位的稳固与发展,尤其是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系的改革,政府部门开始全面推行预算,传统的收支分类和预算科目已不适应当今的发展,其局限性曰益突出。为完整、准确的反映政府的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了《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下称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07年1月1曰在我国开始执行这种方案,终结了在我国延续50多年的传统预算科目体系。新的方案在分类体系、收支范围和具体科目设置等方面做了很大的改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有利于推进我国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另一方面新体系能够更加完整清晰的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有效的推进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及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从而加快财政管理体系改革进程。
一、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政府收支分类的涵义是按类别和层次划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从而全面、清晰、准确的反映政府的财政管理。其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明确政府收支分类、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
为打破我国传统的政府收支分类和预算科目的局限性,我国开始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新型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主要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我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按照国际科学标准和通行做法重新划分政府收入,改变传统简单罗列的做法,为全面、规范、细致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二是建立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全面、规范、明晰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以简便、实用为原则设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三是建立支出功能分类体系,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改变过去按经费性质设置科目的做法,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按支出功能设置科目。
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传统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被称作‘‘国家预算收支科目”或“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总体结构和内容基本上包括‘‘一般预算收支科目”“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和‘‘债务预算收支科目”三部分,其中‘‘一般预算收支科目”包括‘‘一般预算收入科目”和“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及辅助性的“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包括‘‘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基金预算支出科目”及辅助性的“基金预算支出目级科目”“债务预算收支科目”包括‘‘债务预算收入科目”和‘‘债务预算支出科目”。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由‘‘收入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三部分构成“收入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其中类级科目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6个;“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分为类、款、项三级,其中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17个;“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分为类、款两级,其中,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转移性支出、赠予、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等12个。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与传统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相比,有以下三个突出的特点:第一,收入内容更加完整。它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第二,支出功能分类体系能更加清晰的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第三,支出经济分类体系能够求全面、规范、明细的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改革
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必须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适应。1997年财政部为了与当时‘‘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相适应,对1989年开始执行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改革,颁布并于1998年1月1曰起实施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在收入类科目中设置了‘‘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收收入”等科目,在支出类科目中设置了‘‘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等科目,在结余类科目中设置了‘‘预算结余”和‘‘基金预算结余”等科目。辅助性的目级科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在核算单位支出时作为明细科目使用。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必然带动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的改革,其中首先体现在收入与支出两类科目上。
在财政总预算收入类会计科目方面:应根据‘‘收入分类科目”设置,直接核算、反应和监督政府各种性质收入的来源,取消原财政预算会计科目中的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调入资金和财政周转资金收入四个科目,改变为按照‘‘收入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将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入类总账户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科目,转移性收入又可分为补助收入和上解收入,同时应保留原来的专项基金收入科目。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类科目方面: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类科目分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从财政资金支出流动过程来看,财政资金分为分配资金和使用资金两个阶段,在分配资金阶段,分配资金的合理性应体现在政府的职能方面,要体现出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在使用资金阶段,财政资金将在部门单位中耗费,耗费的合理性应体现在购买相当的商品和服务方面,应按购买支出的经济性质和规定标准考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支出属财政资金的分配阶段,其应根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来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部门和单位会计核算的支出表现为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耗费,其应根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预算单位的会计科目。
新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17类,为减少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的数量,又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为依据,可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职能划分为五组:一是政府运行支出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和公共安全四类;二是经济服务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等类;三是社会服务支出科目,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服务等;四是转移性支出,可分解为上解支出科目和补助支出科目;五是其他支出科目,用来核算政府安排的不能划分到功能科目中去的政府支出。另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应单独列出,以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为与专用基金收入科目相对应,保留原会计制度中的专用基金支出科目,以单独核算专用基金结余情况;同时增加债务支出科目。
四、小结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趋势,是针对现代市场经济建设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在推动了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的变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提高我国财政部门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能力有着积极作用。当然,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评价改革开展时间并不很长,其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改革尚需磨合的时间,相信随着实践的深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必将促进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的完善,促进宏观调控能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