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农村改革的进程也在逐步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对农村地区进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改革的顺利完成能够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和稳定的发展,对于农村的社会安定和实现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产权制度中的关键和核心是产权,良好的产权制度有利于确保农村经济快速、有序发展,责权明确、归属明确、保护完善、流转畅通的农村产权适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及农村生产力水平快速提升的重要基础。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应建立在公平、民主、规范的基础上,确保农民权益。
1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展及特点
1.1发达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程度较快
截至目前,我国多个经济发达省份的农村已经完成了产权制度的改革,其中发达省份的农村改革完成数量占到全国农村总数的80%以上,其中尤其以广东省、浙江省以及江苏省的农村改革完成数量最多。
1.2农村集体资产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并完善
体制改革之后,原本按照福利分配的方式逐步被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所取代。总体来看我国农村中集体资产的分配制度已经逐步建立起来,并在发展中不断的完善。
2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困境
2.1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的确定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的确定涉及到多个方面,首先是边界的确定,然而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完善明确的规定,并且在多年的实践中也没有总结出较好的解决办法,因此范围边界的确定问题成为改革中面临的主要困难。除此之外我国农村资产可分为资源型、经营性以及非经营性资产,对这三类资产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也造成了改革进程难以深入[1]。
2.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
我国农村中的集体组织的主体是成员,然而对于集体中成员身份和资格的确定我国没有完整的法规规定。目前成员资格的审查和确定还处于自我管理的环境中,主要受到农村的风俗、观念以及约定等影响。
2.3集体资产管理组织的构建
我国农村对于改革完成后集体资产管理组织的构建没有形成廷议的规定和套路,目前全国农村中组织形式的建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机构对建立的经济组织进行确认并对其办法资格认定证书;二是农村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2];三是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将农村经济组织确定为企业法人。这种建立机制上的不统一严重影响着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推动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措施
3.1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由民主方式确定
由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因此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对资格确定的方式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使成员与权益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在成员资格确定的问题上应该坚持公平、民主的方式,保障资格的确立符合民意。
3.2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
应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完善,使农村经济组织中的股权构成、人员资格确定、扩股增资等更加明确,同时出台关于经济组织收入分配的相关办法和管理措施,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规范。
3.3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推动我国农村民主进程,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法规的制定,使法人治理结构更加规范和明确,该治理结构中应该包含理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监事会,同时还应涵盖出资者所有权和监督权、法人财产权和代理权的制约平衡机制[3]。
3.4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市场
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农村产权制度,实现责权明晰、归属明确以及流转畅通的产权制。应加快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步伐;同时要积极探索优化国有土地和农村中建设用地间的相关机制,不断提升建立产权流转和交易平台的速度。
4结语
我国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关系着我国农村快速的推进,因此从各个层面加强对改革措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革措施能够落实。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不断完善改革措施,使农村经济的发展摆脱诸多困难的限制,使其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作者:李在兴 来源:吉林农业 2016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