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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券 之 弊 端 分 析——基于金融和经济视角

2015-12-12 12:1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中国台湾、杭州、成都分别发放了大量的消费卷。其在短期内拉动消费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同样是一把“双刃剑”。从金融和经济视角分析,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存在弊端。

关键词:消费券 临时货币 寻租
  源于2008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陷入经济衰退。作为全球第三大的中国经济不可避免出现出口量大幅度下滑、沿海出现大规模企业倒闭、失业大量增加和各种资产价格暴跌等经济放缓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在来自国外的需求即对外出口量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国内消费需求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的份量就成为政府和学者主要考虑的手段。在短期内立竿见影的“发放消费券”就成为特殊时期拉动消费的特殊的办法。
  消费券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三个月),在指定的购物地点购买商品,不能兑换现金。一般要一次性消费完毕,不设找零。本文所指的消费券是指政府发行的,免费发给公众的购物券。在它到期后以政府的财政收入兑现商家所持有的消费券。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中国台湾、杭州、成都分别发放了大量的消费券。据统计,消费券对商贸行业拉动效应为2.06倍。成都向37.91万人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可见其在短期内拉动消费的效果是明显的。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同样是一把“双刃剑”。
  可能扰乱货币发行和流通秩序
  相对于商家和消费者而言,消费券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短期流通的临时通货;相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消费券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地方政府发行的临时货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什金的《货币金融学》将货币定义为:“货币或货币供给是任何在商品或劳务的支付或在偿还债务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 货币名目论者从货币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出发,否定货币的实质价值,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一种名目上的存在。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和国家信用由国家垄断发行,具有无限法偿力。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人民币发行的唯一银行。从货币的职能来说,消费券除了不具有世界货币职能、价值尺度和价值贮藏手段外,它同人民币在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两种基本职能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当承诺到期以消费券支付工资时,消费券起着支付手段的作用。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就好像上个世纪80年代某些地方政府以当地的产品例如茶叶等支付公务员工资一样。在短期内,比如说三个月,人民更关注的是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只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消费券能够买到消费者想要的商品,商家可以向政府兑现人民币,那么在消费券的有效期内,其就几乎等同于人民币。问题的关键是消费券是以地方政府的信用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在实质上同样是依靠地方政权的强制力在某一地区垄断发行。地方政府在履行“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职能”。消费券成了地方政府对部分商家的负债,从而间接成为对消费券持有人负债。显然它不同于债券,因为债券不能用来直接购物。当地方政府出现财政困难时存在内在的冲动,通过发行短期消费券的形式,来代替银行贷款,有可能导致一种变相的“白条现象”的产生。中国是一个大国,如果大部分地方政府都发行消费券,无疑是对中央银行职能的越位,动摇人民币的地位和信誉,使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的统计失真,削弱中央银行通过调控货币供给间接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和扰乱正常的货币和商品流通秩序。中央银行把消费券代替的货币量考虑在内来制定货币政策也没有意义,因为消费券的作用已经发生。
  从长期看,消费卷的发放难以拉动消费
    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该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的,而是由他的恒久收入决定的。也就是说,理性的消费者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不是根据现期的暂时性收入,而是根据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即持久收入水平做出消费决策的。一个人是否增加消费支出是由他本人当前的收入和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所决定的。在全球经济下滑,世人普遍对未来处于悲观预期,消费者对自身未来收入的稳定性缺乏信心,就会控制甚至减少消费。消费者预期到自己未来的收入将来有可能会减少,为了使自己的一生的效应最大化,必然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减少当前的消费,以平滑自己的收入波动。即便政府发放消费券,也改变不了民众的这一消费决策趋势。消费卷的消费额只是代替了本来需要用人民币支付的消费额,并没有使消费者增加消费金额。政府只是通过设定消费卷的有效期使消费行为提前几个月并在短期内使消费集中并形成一定的规模。决定消费的关键因素是消费者的当前收入及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如何解决就业,扩大消费者收入,公平分配财富,缩小贫富差距,加快社会保障的发展速度和覆盖面,以提振消费者的信心才是刺激消费的着力点。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最核心的原因并不是所谓的节俭文化所致,而是大多数人无钱或者说除掉刚性消费支出外无更多余钱用于享乐。最有钱的人边际消费倾向低不愿花钱,最想花钱的人边际消费倾向高却没有多少钱。关键是前面那种人占极少数。贫富差距太大,财富分配太不公道才是中国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真正原因。社会保障的稀缺与消费并不见得呈很强的正的线性关系。比如说日本的工作的终身制、完善的福利制度和高储蓄率是并存的。所以从长期看,消费券的发放难以拉动消费,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手段。
  消费券的发放容易导致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消费券通常都被政府指定消费地点或行业。这对于非指定的行业和商家是一种政府公开的歧视行为,是政府在消费市场上的公开干预。消费券使部分行业和商户在短期内获得一定的特权。充分竞争的市场最忌的就是行政干预,行政干预会降低消费者剩余,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使部分利益集团获利。寻租指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是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寻租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约束,有可能成为腐败、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由于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发行规模、使用方向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出了问题也没有明确的惩戒机制,收受好处的政府官员很有可能利用消 费券为不法商人或利益集团谋取好处,例如指定消费券只能在寻租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关键问题是消费券的最后兑付人是政府,政府使用了纳税人的钱去支持了部分商家,干扰了消费市场的自由竞争。
  结束语
  以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对于刺激消费需求的增加是治标不治本的手段。对任何事物都要辩证的分析。每一种事物在具有某些优点的同时,必然存在某些弊端。发放消费券是特殊时期拉动消费的特殊的手段,有其合理的一面。关键是有没有这个必要?有没有另外更好的办法?为了拉动短期消费,与其发放消费券不如由政府直接购买,再发放给大众更见效,但是使用消费券却可能面临扰乱货币发行和流通秩序、导致寻租行为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等种种弊端。更何况从长期看,消费券的发放难以拉动消费。提供免费职业培训不通过消费券,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刺激国内需求的关键在于提高国民收入和对未来的信心。多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才是根本出路。应对金融危机的最直接,效果最好的手段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公共投资的规模、刺激私人投资的增加和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公平分配财富,缩小贫富差距是解决中国消费不足这个命题的的核心点。发放消费券实则没有必要。
  参考文献:
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8。
2、樊纲:《金融研究》,《让三驾马车均衡前行》2008.19。
3、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4、《杭州向全体市民派发1亿元红包》,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9-01-27/155217116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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