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概述及当事人;2、借款人的无权代理;3、贷款人的无权代理;4、担保人的无权代理;5、借款合同无权代理的后果及处置;6、法律实践中应当如何避免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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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及赔偿范围,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由我为你介绍相关 法律知识 。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及赔偿范围规定的案例分析 【案情】 2000年6月,原告颜某(系华侨)因购墓穴到被告归园公墓联系有关事宜,被告提供给原告一份格式化的墓穴购销合同。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规定:原告认购被告所属的华侨墓区的一块地块,面积估计为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美金260元,所购墓穴用于建造颜氏家族墓穴,原告对所认购的墓穴享有永久性使用权。协议签订后,原告应先支付给被告美金2、6万元,折合人民币21万多元,该款为第一次价款,被告收到墓穴的预付款后应按照原告提出的墓穴设计设想负责墓穴设计,经原告同意后由双方商定“墓穴工程建造合同”,双方并且规定了其他条款。 合同订立后,原告依约支付了第一笔价款,被告则展开墓穴设计等工作。2000年11月,在建墓前期准备工作接近尾声时,原告经咨询得知,销售和认购1000平方米建造墓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原告原打算建立宗族墓地的设想也是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即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合法的。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终止合同,被告返还预付款,并支付预付款在被告占有期间的利息6000元。被告不同意。 【问题】 1、本案中,被告是否应对原告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为什么? 2、本案中,预付款在被告占有期间的利息应由谁支付?为什么? 【评注】 1、本问涉及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问题。 依《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条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依据。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恶意磋商,即非出于订立合同之目的而借订立合同之名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或阻止对方与他人订立合同,或使对方贻误商机,或仅为戏耍对方。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缔约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1)告知对方自己的财产状况与履约能力;(2)告知标的物的瑕疵;(3)告知标的物的性能和使用 方法 。若违反此项义务(隐瞒或虚告),即构成欺诈,如因此致对方受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3.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售楼 广告 中称客户入住后将开通免费进市区班车,后虽开通,但数月后即停止。 4.违反初步协议或许诺。如王某与某小学商定捐款100万元改建校舍,王某承诺捐款于9月到位,要求学校此前做好准备,并备好配套资金。嗣后,学校将旧校舍拆除,并贷款50万元。后王某以生意亏损为由拒绝捐款,给学校造成损失。 5.未尽保护、照顾等附随义务,如店堂地滑,致顾客摔伤。 6.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如公共汽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拒载。 7.无权代理。无权代理若未被被代理人追认,又不构成表见代理,则应由行为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 有人提出固有利益是否包括精神利益的问题,笔者认为固有利益不应包括精神利益,因为在缔约过失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难以确定,法律亦无明文规定,且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过分扩大了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不利于交易的进行。故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限于对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赔偿。 信赖利益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间接损失主要包括: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并且笔者赞同对损失赔偿的范围作出更为具体的限制,即赔偿的上限不得超过缔约非过错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销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及履行后所能获得的利益。由于我国合同法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待在以后的立法中予以改进。 对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议 缔约过失理论的提出,推翻了传统契约法无合同便无责任的观念,对传统契约法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我国1999年<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予以明确规范,标志着在我国正式建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这在健全和完善债法体系方面可谓一大进步,但同时这种尝试还存在一些瑕疵如过于抽象,过于宽泛等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在今后立法中可围绕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明确先合同义务的一般规定。先合同义务的确定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中举足轻重。它是缔约过失责任首要前提条件,也是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适围的根本标准,还是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的重要。因此,笔者建议,关于先合同义务的规定中,须对先合同的概念、基本内容及时间界点作出明确规定。 2.应对信赖利益赔偿范围作出界定。对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的界定是至关重要的,《合同法》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容易导致将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混为一谈。一方面有可能使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有可能加重缔约过失责任,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因此,笔者建议,为便于司法操作,有必要对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作出界定。 3.《合同法》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范围过窄。《合同法》关于保密义务的范围仅限于商业秘密。事实上,缔约上保密义务之对象,除商业秘密外,还应包括缔约对方的个人身份、财务状况等秘密信息。只要缔约人对这些秘密信息进行泄露,给对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缔约过失责任是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民事责任中具有独立的价值,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确定,是立法体系日渐完善的体现。它使得民法中的债法体系更加充实,使得合同义务延伸到了缔约阶段,从而使法律对合同当事人的保护达到圆满。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科学、规范地适用缔约责任制度,不仅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内在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客观要求,并且也促进了中国法律体系整个系统的完善和进步,使我国依法治国的国策方针得以顺利的运行和实施。 区别 第一、产生的依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而产生的责任,缔约一方当事人违背以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顾等先合同义务,此时合同并未生效,即未发生合同之效力,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合同已生效,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对约定义务的违反,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违约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合同义务。 第二、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制度设立上最初就是为了保护缔约双方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时双方之间为此而形成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并基于这种特殊的信赖关系期望通过合同的订立、履行去实现合同目的过程中产生的信赖利益。所谓信赖利益是指当事人信赖其与对方签订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利益。对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民法一般原理应给当事人予以补偿,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若无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则难以建立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制度,从而使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信赖利益失去法律保护。而违约责任则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履行利益,所谓履行利益是指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生效,实际履行后所获得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使得债权人的履行利益得不到实现时,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责任的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具有法定性,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不是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并且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也是法律规定,即赔偿损失,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而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这是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形式,约定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数额、计算办法等;同时违约责任也具有一定的法定性,如它规定了定金罚则及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赔偿额等。但违约责任的性质更多的体现在约定性上。 第四、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产生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包括合同成立;在这个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即仍处在要约或承诺阶段,或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合同标的不适法而无效,或因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意思表示的不真实,法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被撤销时,当事人已经为订立合同花费了一定的费用或为签订此合同而丧失了其他利益机会,这样立法上为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对信赖利益的保护而创制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而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且已生效,如合同已成立但不生效,此时并没有产生合同义务,因而不产生违约责任,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生效后,债务人开始履行义务,如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此时才产生违约责任。 第五、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致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以其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及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这里包括两层含义: 一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另一方面,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即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已得到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可。立法上在合同法第107条将该原则予以确立。同时,对于某些有名合同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第320条、第374条、第406条、第425条等,这样形成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和补充的格局。 缔约过失责任包括的情况 (1)恶意磋商致合同不成立,即当事人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致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根据前合同义务,缔约双方在接触时有诚意缔约、互相协商义务,如果不为缔约恶意磋商或突然恶意中断交涉,则构成该类型的缔约过失。非恶意的过失中断交涉致合同不成立的,即使当事人受损害,不负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 (2)隐瞒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即因当事人一方缔约时故意隐瞒与缔约有关的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过失。故意隐瞒与缔约有关的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可构成欺诈,若受欺诈之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合同仍为有效,即受欺诈人放弃权利;若其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因撤销而归于无效的,可请求相对人负担缔约过失之赔偿责任。 (3)违反保密义务之过失,即当事人一方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缔约时获悉的他方当事人商业秘密的过失。在缔约交涉时,如果获悉对方的商业秘密的,当事人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也不得使用,否则就构成缔约上过失。该类型缔约上过失,是当事人违反前合同义务,包括保密和不得不正当使用两种情况,只要当事人违反其中一项,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或故意过失,都要负缔约上过失责任。 (4)违反诚实信用的其他缔约时过失行为。这是《合同法》为其他没有归纳但也属于缔约过失的类型,提供的法律适用空间。 本案中,被告作为殡葬服务单位,应当知道国家对该服务行业所作的规定,却与原告签订销售超大面积的墓穴合同,规定该墓穴用于建造家族墓穴,并对该墓穴享有永久使用权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因此,该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的过错责任在被告,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本问涉及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 缔约上过失责任是违反前合同义务的责任,保护的是信赖利益而非履行利益。所以,赔偿损失的范围应以实际损失为原则,除违反保密义务之缔约过失外,不赔偿受损害人的预期利益,如利润等。 本案中,原告为华侨,且一直为该合同的合法性要求被告作出说明,应认定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被告归园公墓知道国家关于墓葬的要求,对合同无效存在违反诚信的过错,因此,原告因支付预付款而丧失该款项在被告占有期间所应得利息系其签订无效的墓穴 买卖合同 而受的直接损失,应依法由被告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依通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或缔约过程中的附随义务,是指自缔约当事人因签订合同而相互接触磋商,至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协助、通知、告知、保护、照管、保密、忠实等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体现。 猜你喜欢: 1. 合同成立、生效与债权平等性的相关问题 2. 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3. 工商行政执法证考试题目 4.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浅析诚实信用原则 5. 关于订立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幢幢高楼拔地 而起,一个个新兴的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 劳动力,于是农村一些衣食无着的青壮年农民工开始涌进城市务工,挣钱养家 糊口。而他们的孩子却留在农村,托付给老人或亲戚朋友抚养,成了留守儿童。 当前,农村小学留守儿童面临很多教育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形成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由长辈或 亲戚朋友抚养管理的未成年人。随着改革开放,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束缚逐步解 除,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日趋活跃。今天,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的 家庭夫妻离开家乡,拥到城市打工,大多数打工族将自己处于学年龄的孩子留 在家乡,由家中的老人或亲戚扶养。由此,在农村就形成了一个特有群体—— 留守儿童。根据调查了解,我们乡镇1994年外出务工者约100人,留守儿童约 50人,到今天,外出务工者达2000人以上,留守儿童约800人。 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1.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 龙扬村黎某,小时是个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孩子,小学三年级时父母到 广东打工,把他留给六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照顾。黎某经常与一些不务正业的青 年在一起玩,学会抽烟、喝酒、打架、去网吧,上课无精打采,作业不写,学 习成绩老上不去,老师耐心教育他,他当耳边风。无奈,老师跟爷爷奶奶联系, 爷爷奶奶教育他,他回答说:“你们懂什么?上网是为了学习新的科学技术,你 们不听说‘现在是科学技术的年代,不懂科技,以后很难找到好工作’,我现 在是为了培养我学习科技的兴趣.”两个老人因为小时候没有读过书,一辈 子吃了不少文盲的苦,对孙子的思想行为也无言以对。父母打电话回来叫他听 爷爷奶奶的话,要好好学习,孝顺爷爷奶奶,他是答应得好,可做不到。常挂 在他嘴边的一句话是“关你什么事,我爸妈都不说,你们说什么”。他逐步养成 好吃、好玩的坏习气,根本无心上学。 2.问题归因(1)祖辈父辈原因.广大的外出务工青壮年,不仅为城市的 现代化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对家乡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他们的 孩子——“留守儿童”,却面临着很多教育的问题:父母外出务工,本就无可奈 何。很多父母认为自己没有在家好好照顾孩子,觉得非常愧疚,补偿的唯一的 办法就是多给孩子一些零用钱.于是,只要孩子一个电话,他们就寄钱回来。 而孩子们一有零钱就去买零食吃。他们不知道如何挣钱,也不知挣钱的艰辛。 渐渐就养成了贪图享受不知珍惜劳动成果的不良习气。一旦没钱用,就学会去 偷去骗,逐步走上歧途。其次是爷爷奶奶的知识还赶不上小孙子、小孙女,他 们只能管吃住不能教导,对小孩的学习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亲戚家的孩子没有 得到孩子应有的管教。据调查,我们乡镇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多数是一年回家一 两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不可能给孩子很好的教育。平时虽然常用电话 联系,但很多孩子都是在通话时一一答应父母的要求,自己做事时却常常忘了 父母的嘱咐,有时玩过头忘了学习,有时和同学做了坏事而无人管教。孩子有 学习下降或是有不良行为,也得不到严加管教。(2)孩子方面。孩子好奇心强, 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喜欢寻找新鲜刺激的新事物,但分辨能力和自控能力差。 空余时间他们会寻找新鲜刺激的事去做。模仿大人抽烟喝酒,有时会和同学打 架,染上这些不良习气后,无心上学,学习成绩下降,于是出现厌学情绪。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四种: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亲戚 或朋友监护、自我监护。其中以隔代监护为主,约占80%,单亲监护约占12%。 在这几种监护类型中,留守儿童都存在有不同程度的生活和心理负担。母亲作 为监护人的留守儿童在生活上能得到最好的照顾,亲戚或朋友监护欠些,隔代 监护较差,自我监护最差。另外,在隔代监护下的儿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引人 深思:由于祖辈的年老,较低的文化或文盲或爷爷奶奶因为隔代特别亲的缘故, 溺爱孙子,往往在孩子做了坏事时不当一会事,认为孙子还小不懂事,大了自 然会懂事,放弃教育机会,导致这些留守儿童无法享受到正常的家庭教育和关 怀,造成性格和心理出现偏差。 三、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方法 1.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新课改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关注每一个 学生的发展”,班主任要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教育理念,特别 针对留守儿童,班主任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一切为了学生.”加强家访,随时了解这些学生的生活、生理心理、学习问题, 通过家访或交谈等方法,给予这些学生更多的关心。可以为这些学生建立专门 的档案,分类管理。班主任要经常和外出务工的父母联系,和他们共同交流、 探讨孩子的教育问题,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2.爱心是做好工作的法宝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真的教育是 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理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内心的深处。”留守儿童的问题 是社会特定背景下产生的事物,我们要用一种与时俱进的思想来教育他们。在 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尽心尽力做到三点:一是给予留守儿童情感上 的关怀。由于留守儿童长期远离父母,缺乏起码的亲情呵护和家庭教育,班主 任应该主动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情感,用心呵护学生,让 爱的泉水源源不断流入留守儿童的心田。寄宿制学校可为留守儿童建立“爱心 小屋”,让留守儿童在学校能享受到家庭的温馨。二是培养留守儿童的自学能力 和合作学习的能力。班主任要和课任教师达成共识,重视留守儿童的自学能力 和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平等享受教育的快乐,引导学生解决好学习上 的难题,充分体验成功的喜悦。三是培养学生养成劳动的习惯。班主任配合学 校,经常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性的社会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凝聚 力、意志力、责任感,鼓励学生在劳动中与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增长见 识,形成自己的劳动素质,最终发展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作为的 能独立生活的强者。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教育好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健康茁壮的成长,是我们 每一个人的心愿。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群特殊的群体,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 更需要教育工作者的关爱。我们只有不断创新教育工作的思想、方法,拥有一 颗爱生之心,才能做好留守儿童的各项工作,为社会培养好他们。 1] 田景正.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思考[J]. 当代教育论坛 , 2006,(10) [2] 姚云. 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及教育应对[J]. 教育理论与实践 , 2005,(07) [3] 陈丽丽. 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J]. 观察与思考 , 2006,(22) [4] 吴霓. 吴霓: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J]. 河南教育 , 2006,(05) [5] 许旭. 关注“三农”,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J].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2006,(01) [6] 曹景宽. 无视不如正视 忽视莫若重视——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希望月报 , 2005,(10) [7] 陆清华. 西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有望较好解决——以重庆市南川区为例谈留守儿童教育的有效模式[J]. 今日教育 , 2007,(01) [8] 廖鸿冰. 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问题的思考[J]. 当代教育论坛 , 2006,(14) [9] 吴霓.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报告[J]. 教育研究 , 2004,(10) [10] 段成荣, 周福林. 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 人口研究 , 2005,(01)
论独立董事制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所谓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也有观点认为,独立董事应该界定为只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并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独立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所存在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并不是有没有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而是产权主体的虚置和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不对称。其实,独立董事对于一个公司和投资人而言,他只能算是一个局外人。从理论上讲,如果财产的主人都对自己的财产负责任,那么,与财产基本不存在直接关系的局外人即使不是一种多余也会是一种摆设和点缀;反过来讲,如果财产的主人都不关心自己的财产,那么,局外人再怎么关心也是白搭。况且,作为“局外人”的独立董事,又有什么理由要去对与自己无关的财产尽心、尽力、尽责呢?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独立董事制对完善中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非常有限,它不是也不可能是点石成金的“魔杖”。一、投资主体多元化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在股份制企业中,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由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激励约束问题,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中最主要的问题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经营者的积极性要调动,如何使得以个人效用最大化为目标的经理们像照顾自己的财产那样去管理公司的财产,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一个永恒的主题。然而,实际的问题还远远不止于出所谓“投资者”,是一个集会的概念,作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要特征之一,投资主体多元化必然存在着一个多元投资主体之间的利益不一致问题。董事会和董事原来是为了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而设计和设立的,但作为一种“用手投票”的机制,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反映全体投资人的意志而只能反映一部分投资人的意志、他们不可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只能代表一部分股东的利益。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小股东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伤害。作为一种补偿机制,证券市场的存在为小股东们提供了“用脚投票”的机会(而这种机会对大股东来说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这是一种典型的智猪博奕:大股东必须选择主动“作为”,也就是说,必须非常用心地关注公司的发展、监督公司的运营、干预和控制公司的行为。尽管这样一个过程是需要支付成本的过程,但却是大股东的一个最优选择;小股东的最优选择则是被动的“不作为”,既然他们的意志和利益不可能在董事会得到充分的体现、既然他们不可能改变和左右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那么,他们就不会也不必非常用心地去关心公司,同时也就无需为此支付成本,如果大股东们的利益与他们的利益趋于一致时,他们就选择“跟风”,如果大股东们的利益损害到他们的利益时,他们就选择“抛售”而拔脚走人。应该说这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安排。在这样的安排下,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同样承担着相应的风险。但相对来讲,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有时可能要面对着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双重侵害,所以要给以特别的关照和保护。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关联交易的特别规定就属于这种情况。独立董事制实际上也就是从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而提出来的,尽管其基本职责定义在“协助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而非其一特定部分或团体的利益”。从一般常理来讲,财产的主人关心自己的财产、通过某种安排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是所有者的一种权利,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置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能对自己的财产负责任的人来经营管理,这是一个理性的结果。所以,大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利益,肯定是要通过董事会来行使“监护权”和其他相关权力的。这本身就是公司制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保护机制,也是与经济人、理性人假设相一致的。如果没有外在的强制力,大股东们就不可能有积极性去聘请一个或多个不代表自身利益的独立董事来限制自己的权力。事实上,任何财产的主人都不可能主动去请一个不相干的人来对自己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权力来指手划脚、说三道四。如果存在着某种外在的强制力,大股东们就一定会去寻找和聘请服从自己意志。维护自身利益的独立董事,这时,独立董事制也就变成了一种形式和摆设而不能起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作用,有关资料显示,中国不少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要么是具有出资人的背景,要么是演变成了技术顾问,根本没有起到独立董事应该起的作用。就是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多年的美国,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独立董事可以显著地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和提高业绩。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一项研究甚至显示出那些董事会中只有12名内部董事的公司实际上比其他公司在财务上表现得更差。其实,现代公司制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已经考虑到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差别并为他们分别提供了某种保护机制,如果这种机制还不足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话,那就需要在这种机制以外来提供额外的保护,但是,独立董事制却无法达到这一目的。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独立董事的产生不外乎几种情况:如果独立董事是受中小股东的委托而产生的,那么,他们才有可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因为所谓的“中小股东”又是一个相对松散的利益集团,其利益目标也并不完全一致,加之并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不可能是中小股东们委托的代理人。如果独立董事是受全体股东的委托而产生的,那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结果一定是占优势的大股东意志的又一次体现,也就是说,独立董事实际上还是一个大股东们选择的代理人。这就从根本上使独立董事失去了意义。换一个角度看,如果独立董事是按照某种法律规定接受政府的委托而产生的话,理论上倒是可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来保护公司利益、全体投资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如体改委、证券监管机构等)来完成。又何必在每个公司制企业派驻一个常驻代表?换句话说,如果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主管部门失去作用,一个派驻的代表又能有多大的作用?因此,由谁来引入独立董事制、由谁来选择和聘请独立董事,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种制度的利益取向和目标倾斜,使得独立董事既不可能真正代表和维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也不可能代表和维护全体投资人的利益,只能是也必定是要么代表和维护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的利益,要么谁的利益都代表和维护不了。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希望寄托在独立董事制上纯属是一厢情愿。让大股东去聘请独立董事。引入独立董事制来限制自己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是独立董事制中的一个榜论。二、利益无相关与独立董事责权缺失独立董事是没有剩余索取权的董事,其主要的职责应该是监督同样是作为代理人的内部董事,扮演一个对所有投资者的财产负责任的监护者的角色。在这当中,存在着一个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不对称问题。按照亚当。斯密的看法,“作为别人的钱而非自己的钱的经营者,我们不能希望这类公司的董事像私人合伙中的合伙人通常照看自己的钱财一样十分小心地照看别人的钱财”;在詹森和麦克林的企业资本最佳结构理论中,也注意到了不同的筹资方式与不同的代理费用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企业的经理持有本公司50%的股票,而另外50%的股票由不参与管理的人分散拥有,那么,经理就不会像他持有100%股票那样卖力,也就是说,和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业主制企业相比,这个经理就会“偷懒”,因为在他看来,公司多赚1元钱,经理只不过分到5毛钱;公司损失1元钱,经理也只不过损失5毛钱。因此,为了减少“代理费用”、防止经理偷懒,应该让经理持有100%的股份,筹资则应该采取发放债券的方式。这里讨论的都还是与企业有着某种直接利益关系的财产所有人、经理层的积极性和激励问题,哪怕是拥有着部分财产而不是全部,都有可能存在着“偷懒”。那么,与企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没有剩余索取权同时也无需承担风险的独立董事又有什么积极性去关心与自己无关的财产、又有什么动力去认真负责地行使其“投票权”呢?这其实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要使独立董事积极工作并关心财产,就应该让他们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就要使他们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成为紧密相连的共同体,或者说,就是要让他们在拥有控制权的同时也拥有剩余索取权。张维迎教授曾经说过,董事并不是因为成为董事而关心财产,而是因为关心财产而成为董事。作为一个独立董事,他既然与公司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也不拥有剩余索取权,他肯定就不会真正地去关心财产,至少不会像关心自己的财产那样尽心尽力。有资料显示,截至2000年底,沪深股市约有的董事会设立了独立董事,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独立董事很少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有关材料,也很少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这不仅是缺少足够精力和时间的问题,还主要是一个缺少积极性和责任心的问题。如果希望独立董事依靠自身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来维持积极性和责任心的话,那将会是十分脆弱的,也是不能持久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可以依靠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和自我约束来维持他们对他人财产的关心,那么,也就完全有理由指望非独立董事和其他内部人通过自我约束以及职业道德来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这样一来,独立董事也就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了。所以,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不可能靠个人素质而只能靠制度来维持,这里的制度主要就是利益分配制度、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对应制度、责权利相匹配的制度。然而,如果依靠薪酬制度来建立起对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那又可能出现独立董事被大股东和其他内部人“收买”并与之“共谋”的情况,一旦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对大股东及其他内部人形成一种利益上的依附性时,那么他们也就肯定是服从大股东和其他内部人的意志、并维护这一部分人的利益的,这也就与设立独立董事制的初衷不相符合了。因此,独立董事要么是缺少激励而缺少责任心和积极性,要么是有了激励而失去了独立性。要一个利益无相关的人来履行对财产的监护或者让一个利益相关的人来限制和控制自身的利益,这不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假设,也构成了独立董事制中的第二个修论。三、超越独立董事制,优化宏观环境与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中存在的理论缺陷导致了独立董事制在实践中的局限性,或者说,导致了独立董事制在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业绩和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缺失。独立董事制不仅解决不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更解决不了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其实,作为主要的投资人,大股东们总应该是对自己的财产认真负责地去照看的,绝对不会有人有兴趣挖空心思把自己的钱从一个口袋转移到另一个口袋中去,除非这两个口袋不属于同一个人。如果说通过各种合法的和非法的手段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来实现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在动机上还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国有控股股东蛀空上市公司的做法就令人匪夷所思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中小股东们受到损害,国家也没有得益。很显然,有另外一部分人从中获得了好处,这一部分人就是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他们同样拥有着剩余控制权却不拥有剩余索取权,因此,他们同样不会为国家的资产去尽心尽力,如果可能,他们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国家的利益,其他中小股东们的利益损失只不过是这种牺牲的一种陪葬。于是,问题的关键就不是独立董事制的设立与否问题,也不仅是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和完善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健全与成熟的问题。如果连财产的主人是谁都不明确,或者说财产的主人是一个虚置的概念,那么就不可能有人有积极性去认真地找寻能够对财产负责的代理人,也就是说,在国有资产的框架内,不仅存在着代理人激励的问题,还存在着或者说首先存在着委托人的激励问题,而且存在着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多重委托代理关系链上的问题所产生的累积效应导致了最终公司层面上的结构失衡和制度失效。不难看出,问题的根子还是一个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我们都承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中国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但对于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怎样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践中还存在着误区。现代企业制度并不仅仅是一个产权制度,它还包括了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国有企业来讲,完成了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并不等于就完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具有了上市公司的形式或者股份企业的形式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是现代企业。国有企业也有成功的,私营企业也有失败的,这就足以证明产权并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并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内部的事情,它涉及到整个的宏观经济环境问题。狭义地讲,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从一个宽泛的角度来讲,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也就是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仅意味着一个公司如何去做,还包括着这个公司所处的法律、文化和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的大环境。因此,中国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决非一个企业所能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国有资产从相当一部分经济领域的退出问题,就是产权明晰和产权主体到位,就是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利益与风险相匹配的问题。尽管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机制已经开始出现一种趋同的倾向,但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却面临着很多以现行国情为基础的制约因素。相应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制度与事业文化环境的培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且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过程。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对独立董事制寄予过高的期望是不切实际的。从这一角度来说,国有股减持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思路和选择。尽管由于多种原因使得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实施暂时停了下来,但我们认为这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和做法,从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的需要来看,国有股减持是一件迟早要做的事情,也许在操作方法上可以做一些变通,但基本思路不会改变,也不能改变。这里其实是一个长痛与短痛的问题,是一个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选择问题,理论上讲,用最小的成本来完成这样一个过程是我们最理想的目标;从发展态势上看,这样一个过程完成得越快,我们的成本就会越小。中国已经完成入世的全部法律手续从而成为“WTO”这样一个“经济联合国”的成员,这就要求我们在观念上、在政府的职能和效率上。在宏观与微观经济环境上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一切都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来运作,大家都必须接受竞争法则的考验和筛选。我们的改革要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割裂模式转变为全方位多领域宽层次的系统模式。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艰巨而漫长的过程,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它的成功与否决不是一个企业的事情,也决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的问题,它与整个社会的政治、文化。技术、制度等方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放到这样一个框架中去考虑,我们就会看到,独立董事制对解决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国有股东为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不正常现象,其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尽管我们不否认独立董事制在有些情况下、有些企业中的一定作用)。只有在解决了产权明晰、产权主体到位、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应、风险与利益匹配这样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之后,独立董事制才有可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入世将给中国一个机会(当然也是一种挑战),将为我们提供一个建设开放市场经济的契机,这样一个机会留给我们的时间不会很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企业如果不能抓住这个机会、不能很好的利用这个机会,我们就很难成为21世纪的世界强国。
个人觉得以一个具体的法律纠纷案件类分析,从而引发什么思考挺好写的,这类的范文也多,看看专业的(法学)书,先把论文框架解决再慢慢细化论文。
法律论文有具体的案例的论述的最好写
用你强大的英语编辑能力把握下面这些英语给弄通顺就行了,因为好多专业术语非常枯燥 非常不感兴趣 非常让人胆寒手冷Marriage is invalid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pril 28, 2001 and amendments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rriage Law of the PRC" in a newly introduced system. This is the new China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Marriage Law were not two of the issues involved, but also legal circles over the years has been discussed, controversial topic.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is invalid, filled a gap in the law, but also for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deal with the law provides a legal basis for marriage, marriage is China's legal construction of a major progress. But that can not be ignored, as amended, the "Marriage Law of the PRC," th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is invalid on the specific provisions also not comprehensive enough, there are still some issues worth exploring. This paper on the marriage is null and void the legal system, a marriage null and void, declared the marriage null and void marriage is null and void and the procedures of the legal consequences of such areas for an elaboration of the existing void and improve th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to be made of some of their own views.
可选“同居关系的法律探讨”和“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有关问题探讨”。前者虽然讨论的很多,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可是由于现在结婚成本越来越大,年轻情侣在结婚前同居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那对这方面的法律需求也会更加急迫,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完善势在必行,所以你找素材、谈对此的思考都比较容易;后一个在我国还属于相对较新的一个法律概念,你也可以找些国外的资料,整理一下写一篇论文。
法律本科的婚姻法毕业论文,我只对个人发送。
这题目太简单,下面两个回答的都不到点上,题目意思是婚姻存续期间完成了作品,已经变成既得利益,你除非不发表,一旦发表,无论你何时发表的,这笔稿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题目要用浅谈,在写内容提要的时候,用试述,比较好一点
没底气不赞成
问题一:毕业论文标题和题目的区别? 一样的! 如果说选题范围和论文题目可以有区别,选题范围是一个大类,而一旦到了 论文标题或题目,就是一个很小的范围了。 问题二:论文的标题怎么写 要看你写什么论文了,但论文题目切忌范围不能太大,因为太大范围的论文我们是光靠你一个人是做不出来的。具体一些更好。可以写如“探析。。。原因及解决对策”、“浅析。。。”都是比较标准和常用的2种论文题目格式。 问题三:论文题目怎么写 一、定义: 所谓论文就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它的外延是文章,其内涵是讨论问题和研究问题,因此,它是一种说理文章。这里着重是要理解“讨论”和“研究”,这是论文的本质属性。 二、分类: 一是科研论文。就是对某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成的调查报告;对某种问题进行科学实验后,写成的实验报告;对某项经验进行总结,并上升的理论高度写成的经验报告。他们共同的特征是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明确的实践过程,反映了撰写者已进行的实践与研究过程。它们往往通过测量、统计数据、事例旁证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如果作为一个课题研究,那就是研究报告。 二是学术论文。它是对某个问题尚未进行实验或实践,但依赖与某种理论或查阅文献资料,在理论上进行构想、探索,提出策略性思考的论文。或对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思辩性思考的论文。 上述两类论文不一定完全是独立的个体,不存在截然划分的界线。 三、形式: 目前教育界的论文大多数出自于一线老师,经验总结论文居多。也有课题研究报告和理论研究文章。这给人们造成了一个错觉,似乎论文就是上述三种形式。其实,课题的方案、个案研究报告、甚至一篇说课稿均属于论文。如果把它们排斥在外是错误的。如果不是论文,难道是文艺作品或者是新闻报道?或者说是鲁迅的杂文! 不管是毕业论文,还是职称论文,都需要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排版。 论文的格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题目格式:(在标题下注明作者,邮编,工作单位,学生就写所在学校)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 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 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 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 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 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 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 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6、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 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 版物信息。 刚才已经讲过,不管是用来发表的论文,还是在校大学生写的毕业论文,都需要按照上面的论文格式进行排版,否则,你的论文或毕业论文就可能通不过审核。 问题四:毕业论文的题目怎么写? 提供一些设计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数码相机的设计报告 2、产品设计中的人机交互探讨 3、绿色设计与世纪未来 4、浅谈各种塑料管道的特点及应用 5、居住小区智能化技术的发展趋势 6、论平衡式燃气热水器与密封燃烧室新设计 7、浅谈地铁车站的装修概念设计 8、节能建筑设计与高新技术应用 9、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一体论 10、市场经济下建筑设计业的发展方向及对策 11、住宅室内储物空间设计论文 12、国内外室内设计的发展 13、浅谈建筑造型设计 14、建设设计中的虚拟现实 15、21世纪未来住宅的设计 16、浅谈城市“文化”广场的设计原则 17、文革视觉文化与文革风格视觉设计 18、论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新 19、浅析CI设计中的企业文化冲击力 20、视觉传达设计师――创作独立性 21、图形创意的表现 22、平面艺术设计的本土语言 23、传统美学观对现代广告招贴设计的影响 24、平面设计从混沌中走出 25、浅析现代标志设计教学与传统图形艺术的结合 26、设计当随时代---浅谈技术的发展对插图设计的影响 27、包装设计的定位 28、平面图形设计中的符号学原理 29、现代攻装设计的文化观 30、品牌包装设计 31、中国古代图徽与现代标志设计 32、医药商标标志设计之我见 33、中国平面设计-现实与展望 34、浅议汉字标志的存在价值与竞争优势 35、论计算机图形艺术设计 36、西方现代美术教育理论中的工具论和本质论 37、社会转型期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态势 38、传统绘画艺术与现代艺术设计 39、中国当代艺术设计教育反思――制造大国的设计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0、城市空间艺术与可持续发展 41、论东西方舞蹈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42、衰落与蜕变――百年中国民间美术态势思考 43、设计史的状况 44、设计艺术中的界面设计探讨 45、“似花还似非花”――浅析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象征 46、试论概念设计的思维程序及方法 问题五:毕业论文选题研究意义怎么写?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名称 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 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⑴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⑵ 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三) 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 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 (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 *** 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五) 论文写作的目标 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 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 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 确定论文写作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率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 (六)论文的基本内容 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⑴对论文名称的界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⑵本论文写作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 (七)论文写作的方法 具体的写作方法可从下面选定: 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 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 (八)论文写作的步骤 论文写作的步骤,也就是论文写作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论文写作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 希望我们可以帮你。硕士本科开题报告以及论文写作是我们特长,我们的服务特色:支持支付宝交易,保证你的资金安全。3种服务方式,文章多重审核,保证文章质量。附送抄袭检测报告,让你用得放心。修改不限次数,再刁难的老师也能过。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 问题六: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及要求怎么写啊 跪求 选题的意义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所谓选题,顾名思义,就是选择毕业论文的论题,即在写论文前,选择确定所要研究论证的问题。在论述选题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把课题、论题、题目三个概念搞清楚。这三者同属于某一学科中的学术问题,但又有所区别。首先,论题不同于课题。课题通常是指某一学科重大的科研项目,它的研究范围比论题大得多。比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一个大课题,其中包括许多论题,如精神文明的地位和作用,精神文明的内容和特点,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关系,精神文明中的文化、教育、科学的发展,思想道德的建设,等等。其次,论题又不同于题目。题目是指论文的标题,它的研究范围一般比论题要小。比如作者选定的论题是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就可以选择很多具体题目来写论文:《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外资企业中党组织的建设问题》、《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疏导方针》、《思想政治工作要掌握人的思想规律》,等等。正确而又合适的选题,对撰写毕业论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选题,可以大体看出作者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科学面前,“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选准了论题,就等于完成论文写作的一半,题目选得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选题能够决定毕业论文的福值和效用毕业论文的成果与价值,最终当然要由文章的最后完成和客观效用来评定。但选题对其有重要作用。选题不仅仅是给文章定个题目和简单地规定个范围,选择毕业论文题目的过程,就是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选择一个好的题目,需要经过作者多方思索、互相比较、反复推敲、精心策划的一番努力。题目一经选定,也就表明作者头脑里已经大致形成了论文的轮廓。正如我国著名哲学家张世英所说:“能提出象样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提问题本身就需要研究;一个不研究某一行道的人,不可能提出某一行道的问题。也正因为要经过一个研究过程才能提出一个象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问题提得象样了,这篇论文的内容和价值也就很有几分了。这就是选题的重要性之所在。”(转引自《怎样写学术论文》王力、朱光潜等著,第59页)论文的选题有意义,写出来的论文才有价值,如果选定的题目毫无意义,即使花了很多的功夫,文章的结构和语言也不错,也不会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和作用。二、选题能够提前对文章做出估计一个好的毕业论文题目,能够提前对文章作出基本的估计。这是因为,在确定题目之前,作者总是先大量地接触、收集、整理和研究资料,从对资料的分析、选择中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直到定下题目。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客观事物或资料中所反映的对象与作者的思维运动不断发生冲撞,产生共鸣。正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中,使作者产生了认识上的思想火花和飞跃。这种飞跃必然包含着合理的成分,或者是自己的独到见解,或者是对已有结论的深化,或者是对不同观点的反驳,等等。总之,这种飞跃和思想火花对于将要着手写的毕业论文来讲,是重要的思想基础。如本书第十二章“毕业论文例文评析”中收入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作者周建平长期以来从事党政领导工作,先后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县财税局局长等领导职务。在工作实践中,他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担任的职务不同,工作岗位也要经常变动,乡镇工作管辖范围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上面一根针,下面干条线,样样都要管。担任县机关部门的领导,虽然职能相对比较单一,但线长点多范围广。作为主要领导,如何有效地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这里就有一个......>> 问题七:毕业论文题目类型 要搐你具体内容,也就是研究思路、方法。 如果你是以调查研究为研究切入点,是F 如果你是以基本点品牌理论、商标理论为研究基础解决发现的一些问题,是G 问题八:什么是一级标题、二级标题啊?我写论文遇到的情况~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上传图片,本来有图更好说明。现在我只好文字和你说明下了。 word中主要分为“正文、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等等” 之所以要分这些类型主要是和自动生成目录有关系。你必须把word中的标题和正文都设置好响应的属性,才能自动生成目录。 至于一级标题顾名思义,是这一章的章节名。等同于论文中的编号:1、2、3这个层次的 二级标题则是这一章的内容里的小节名。类似于论文中的编号:、、。 三级标题则是内容中更为细分的小节名。类似于论文中的编号:、、。 而正文就是你的论文内容文字。 在自动生成目录时,系统会根据你设置好的标题名和标题属性给自动按层次生成好目录,而正文是绩会被收录到目录中的。 问题九:毕业论文如何选题?开题报告怎么写? 第一部分 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及解决的措施; 7、主要参考文献; 下面是详细的看人家如何叙述什么是开题报告以及怎么写: 1.什么是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 要应运而生的。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这样做,既便于开题报告按目填写,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 要点。 2.撰写开题报告有什么意义? 撰写开题报告,作为多层次科研工作的第一个写作环节,非常重要,这是因为: 通过它,开题者可以把自己对课题的认识理解程度和准备工作情况加以整理、概括,以便使具体的研究目标、步骤、方法、措施、进度、条件等得到更明确的表达; 通过它,开题者可以为评审者提供一种较为确定的开题依据。“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以书面开题报告取代昔日广为运用的口头开题报告形式,无疑要切实可靠得多; 如果开题一旦被批准,课题得以正式确立,则还可以通过它,对立题后的研究工作发生直接的影响:或者作为课题研究工作展开时的一种暂时性指导;或者作为课题修正时的重要依据等。 总之,科研开题报告是选题阶段的主要文字表现,它实际上成了连接选题过程中备题、开题、审题及立题这四大环节的强有力的纽带。 在当今世界搞科学研究,必须重视开题报告的写作。如果不重视开题报告的写作,即使是有名望的研究者,也不免有科研课题告吹的命运。在美国有这样一个实 例:美国科学基金会曾同时收到关于同一科研课题的两份开题报告,一份是获得过诺贝尔奖金的西博格写的;另一份是由名不见经传的一位青年研究者写的。经过专 家们的认真评议,结果批准了那位无名小卒的申请,把这一课题的研究经费拨给了他。所以,在美国,许多科学家每年几乎要用两个多月的时间从事课题建议书(即 开题报告)的起草工作。就我国情况看,关于科技工作者要写“科研开题报告”,大学研究生、本科生申请学位要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规定,都已经处于实施 之中。今后,随着科研管理的加强,在开题报告写作方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3.开题报告的各个栏目怎样填写? 开题报告封面各栏目的填写方法 封页各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 其中“ 年月日”栏目:在开题报告封面下方,应填写开题报告实际完成的日期。实际完成日期一般应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此项工作。逾期即被视为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依据和意义”栏目的填写方法 综述(review)包括“综”与“述”两个方面。所谓综,就是指作者对占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使文献资料更加精炼、更加明确、更加 层次分明、更有逻辑性。所谓述,就是对各家学说、观点进行评述,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填写本栏目实际上是要求开题者(学生)写一篇短小的、有关本课题国 内外研究动态的综合评述,以说明本课题是依据什么提出来的,研究本课题有什么学术价值。 综述的主体格式 综述的主体一般有引言、正文、总结、参考文献四部分。 引言部分 引言用于概述主题的有关概念、定义,综述的范围、有关问题的现状、争论焦点等,使读者对综述内容有一个初步轮廓。这部分约200―300字。 ......>> 问题十:论文标题拟定的要求 拟定论文的题目 人们常说: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一篇论文的题目也是论文的眼睛,它是论文总体内容 的体现。 1. 论文题目拟定中存在的问题 好的论文韪能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但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 题目的拟定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 ) 论文题目过大 有人认为题目大的论文写起来比较容易, 可参考的资料多, 可选择的实例多。 但要知道, 题目大, 在论述的过程中常会出现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在实践中所获得的材料也会捉襟见肘; 题目大,往往要说的东西很多,顾头不顾尾,结果什么也讲不深,什么也说不透。尤其是毕 业论文的篇幅一般要求在 3000-5000 字之间, 这很难对一个大题目进行深刻阐述。 有的论文 题目范围过大,例如, “ Translation of English Advertisements ” ,没有对研究对象进行较具体 的限定,目的性不详,读者看完题目不知道作者研究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2 ) 题目表述不当 题目的拟定既要合格证与论文内容相符,同时也要保证能用正确的语言表述题目。很多 学生在拟定论文题目时, 往往缺乏对题目的中心词加以限制的意识, 有的学生还出现了语法 和拼写错误。例如“ Translation of English Advertisements ” 前面应加限制词“ Chinese ” 。 3 ) 题目怒战不明确或不正确 题目应能较简洁而具体地表达论文的重要观点与论点,但有的学生由于论文前期准备工 作做得不够, 因而题目的拟定比较盲目, 无法明确而又正确反映出论文的重要观点。 如, “ On Pride and Prejudice ” ,这个论文题目的观点就不明确,因而显得比较空泛。 2. 题目拟定的要求 1 ) 题目要准备 首先保证题目与内容相符,也就是说,题目要能准确地反映论文所研究探讨的内容。有 的题目可能是明确地给出自己的观点。 题目一定根能准确地概括文章的主题或研究的主要内 容,提示文章的主题。 2 ) 题目要简洁 题目要言简意赅,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当然简洁并不是盲目地追求文字数量少,而是要 着眼于论题的内容,有的论文题目文字虽少,但不能表达中心思想就没有达到简练的要求。 一般来说, 标题的字数没有明确的限制, 有些方法建议尽量限制在 20 或 30 个字以内, 必要 时可加副标题。 3 ) 题目要新颖 题目要有新意,尽量避免老生常谈。只有当作者有一定的新想法、新观点或是运用新方 法来解决问题时,论文韪才能富有新意。 4 ) 题目要具体 题目简洁并不意味着内容空泛。论文的标题应具体地表达论文的重要观点与论点,切忌 泛泛而谈。如“ On Pride and Prejudice ” 这样的题目就过于空泛,而 “ Marriage and Female Struggle in Jane Austen ” s Pride and Prejudice ” 就比较容易言之有物了。 总之,论文的题目往往是对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是文章精髓的集中体现。因此,写论 文之前一定要反复斟酌。 拟定论文题目时要注意从小处着手, 力求做到以最准确、 最简洁的 语言阐述自己的新观点, 总结自己的新经验。 注意所拟题目的内容和形式, 内容上要言简意 赅,体现论文主旨,尽量体现该文与众不同之处;形式上要符合巩标题的书写规范。 在拟定论文标题时还应注意标题中的选词、拼写等问题。标题中尽量多用名词、名词短 语、动名词等,另外也可用不完整的句子作......>>
我认为可以用,因为目前大多数人写的论文所涉及到的层层面面都不是太深,所以可以用“浅谈……”做为论文题目。
不建议使用。仔细看看其他论文,一般用“浅谈XXXX”的,基本是一些行业顶尖的大佬们为了表示谦虚的说法,内容多是站在很高的位置,对于整个领域或者行业的看法和见解。一般学生或者学者还是慎用。
没底气不赞成
我认为可以用,因为目前大多数人写的论文所涉及到的层层面面都不是太深,所以可以用“浅谈……”做为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