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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被抄袭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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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被抄袭怎么投诉

收集好证据,然后去和对方交谈,让他不要抄袭。不行就去告他。

那你可以去向一些机构举报他。

论文被抄袭可以协商或者诉讼。

由于学位论文的特殊性,当作者发现自己的论文被抄袭后,应该首先寻求其他途径的救济,如向抄袭者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停止侵权。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那么也可以考虑诉讼。

作者可以以抄袭者、侵权论文的发表者、刊登者等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虽然抄袭者不会因抄袭学位论文付出太大的经济代价,但其声誉和诚信会受到一定影响。

一般来说,论文是可以引用和借鉴的,但如果全盘抄袭就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也就是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作者可以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一般来说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论文介绍:

1、论文装订。

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2、登记制度。

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中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3、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

当文章被抄袭可以进行举报,但是非常的麻烦,你可以选择有原创保护的企鹅号发文,发现有抄袭的文章可以在后台一键发起投诉,非常方便。

投诉毕业论文抄袭

《情报资料工作》2005年第4期曹燕敏上的《文献信息传递模式比较与启示》全文抄袭《图书馆》2003第5期《文献传递模式比较与启示》

如果一个人已经本科毕业。此时有人向学校举报他毕业论文抄袭。学校会管。近年来,学术论文抄袭、 剽窃的事件屡有曝光,这涉及到著作权。轻者将给予警告、记过或通报批评等处分,重者取消学位和职称,辞退解聘,还可能要追究法律责任。 .

不犯法,剽窃他人作品的所属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论文被告知抄袭论文申诉:

1、并不是立即提出申诉,而是要搞清楚论文没过的原因,是因为查重率?还是因为引文格式?亦或者是学校判断失误。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那么就要整理相关的证据,比方说笔记、收集的资料等内容,证明我们确实是自己创作而非抄袭的论文,如果是引文格式上的问题,可以对比一下是否自己的引文格式符不符合其他的引用标准。

当然了,若是学校判断失误的话,也需要整理相关的证据,比如你认为是内容判断失误,那么就需要给出论文内容的佐证,来证实自己的观点。

2、在确定了申诉理由后,就需要准备申诉信的写作了,除了要清晰的说明事情的始末缘由外,需要注意:用词要诚恳、态度要端正、考虑好学校的立场等。在此期间,同学们也可以寻求指导老师与学生会的帮助,比自己一个人的效率要高出不少。

可见,申诉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是有很多的,当然了,也要注意申诉的截止时间,一定要在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申诉,否则就需要对延期提交申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理由正当、合理的话,学校也是会接受同学们的申诉的。

毕业论文被同门抄袭怎么办

非常简单。1、向你的导师、所在学院和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举报,一般找研究生院和教学办就行。2、向你同门发表论文的期刊举报,邮件联系主编,把证据传过去。主编邮箱在期刊主页就有。

如果有能力证明是自己的论文选题,可以选择去院长举报,也可以选择就同个论文选题写出不一样的文章,只要自己写的足够精彩,就不会受到他的影响。

毕业季,除了找工作,毕业论文是很多大学生顺利毕业的最后一道关卡,为了写一篇毕业论文,同学们耗尽了心血,找了大量的参考文献,甚至请教了同门的师哥师姐和指导考试,一连熬了好几天的夜,终于让“大作”问世了。本来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但发给学校后,却被“抄袭”为理由退回,很多同学深感委屈,明明是自己熬夜苦战的成果,怎么就变成了抄袭别人的呢?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写的论文,最后却被判定“抄袭”?其实对于很多毕业生来说,都会有论文被判为“抄袭”的情况,这也是让很多高校毕业生都十分烦恼的一件事。可能很多学生会感到很委屈,不过这样的情况也着实无法避免。每年的大学毕业生有几百万人,实在是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创新写出优秀的论文。再加上毕业生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通常都会引用很多文献里的数据来丰富自己的内容。在这个资源共享的年代,这些数据可能会被多人同时引用,自然就会在对论文进行查重的时候被认为是“抄袭”内容。不过对于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还是有一定的通用基准的。一般规定: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在20%以内,专科在30%以内,硕士毕业论文在10%以内,博士毕业论文在5%以内。一旦对应的毕业生论文重复率超过上限,就算是再委屈也百口莫辩。

最好要有先于对方发表的证明。 然后要求对方道歉,并撤回,说明是抄袭的自己的,这个事情是错的。毕竟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对方意识到错误,表达是抄袭的自己,只要是他态度端正就好。

毕业论文涉嫌抄袭上诉

很多即将毕业的同学们一定正为了毕业论文而苦恼,每天查阅各类资料,日日苦思冥想码字天亮不说,还得修改n+1次。等到终于写好提交判定的时候,有些同学却被告知:“你这篇论文有抄袭嫌疑,要打回重写,延期毕业。”此时同学们的心里一定闪过无数F开头K结尾的单词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避免辛苦写出来的论文被判定成抄袭呢?1.论文格式一篇论文最不应该抄袭的便是其他论文的结构框架。由于论文基本都是整篇上传检测,上传后,论文检测软件首先进行部分划分,上交的最终稿件格式对抄袭率有很大影响。不同段落的划分可能造成几十个字的小段落检测不出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划分多的小段落来降低抄袭率。但细分段落并不是说变换章节,有些同学耍小聪明改变了章节顺序,其实这对检测系统的影响为零。2.从书籍文献中查找资料所有论文检测系统都有一个数据库,当论文提交上后,会从数据库中检索是否有内容重复。但其实很多书籍中的内容是没有被放入检测数据库的,不过如果原样照搬,还是存在风险,最好还是把书籍中的话用自己的语言改写一次。另外,我们的论文中加了参考文献的引用符号,但是在抄袭检测软件中。都是统一看待,软件的阀值一般设定为1%,例如一篇文章有5000字,文章的1%就是50字,如果抄袭了多于50,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会被判定为抄袭。3.知网查询我们的论文写完之后,学校会提交到相应的网站进行检测,在提交之前建议同学们先自查一遍,知网查重这个网站的结果和学校是一样的,可以作为预检。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去《本科毕业论文抄袭后果》一文了解看看。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不同学校的处罚方式不同,现在,学校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正在进行严厉打击,还是认认真真把自己的论文写好比较好噢!不过今年因为yq原因,可以会容易通过点吧!

毕业论文抄袭最直接的后果是毕业论文被退回重新撰写,推迟毕业,不能及时拿到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抄袭严重的还会导致学位被撤销,甚至对论文指导教师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抄袭极为严重的还会由于.侵犯著作权而被判刑。所以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一定要特别主义论文降重,规避任何重复或者抄袭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毕业论文被学弟抄袭了怎么办

自己的毕业论文被抄袭,记得维权,有必要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因为现在对于这一块是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的。

那你可以去向一些机构举报他。

那一定要8讨回来啊!学术欺诈是会收到相应的惩罚啊!一定要严惩不贷

对于舍友的抄袭行为,切不可轻描淡写地处理,更不能纵容。毕竟这是论文,到时候老师看了之后再误会是自己抄袭的对方的,那就给自己一个不好的印象了。我觉得还是和舍友有什么说什么,把话都说清楚,这个不是闹着玩的,可以帮助对方,给他提供思路,但是不能让他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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