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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生毕业论文绿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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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生毕业论文绿色原则

选题原则:

1、问题导向原则。

从事学术研究的主要成果是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来展现的,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科学问题、工作问题、方法问题等需要解决,一篇学术论文能够解决其中的一个小问题即可。

在确定学术论文的题目的时候,就要坚持问题导向,这篇论文要解决一个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一定要做到在下笔之前心中有数,否则,写出来的论文如果自己都不清楚写了些什么东西,审稿专家看了后更会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2、科学性原则。

论文是学术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不是领导的讲话稿,不是随笔,一定要让人看到题目就能感受到其学术价值含量。

3、精准性原则。

学术论文的题名要精准地将解决的问题、方法体现出来,不能太宽泛、太笼统。宽泛、笼统的题目只能说是研究领域或者研究方向,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的题目,学术论文的题名要聚焦到问题的本质和核心,聚焦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适合性原则。

这里讲的适合性,主要是从论文选题涉及到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等要适合作者自己。好的题目很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来的。

你所选择的学术论文题目必须要与你的学科、专业相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必须是你自己能够驾驭的、熟练掌握的才行。论文题目与自己的知识积累、智力储备和研究经验积累不匹配的话,“一切皆是浮云”。

选题方法:

1、浏览捕捉法。

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论题。

这就需要我们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全面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应了解,不能“先入为主”。

不能以自己头脑中原有的观点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认真的分析思考,从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之后,就会有所发现,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自己的论题。

2、追溯验证法。

这种方法要求同学们先有一个初步的想法或思路,然后再通过阅读资料加以验证来确定选题。同学们应该先有自己的主观论点,即根据自己平时的积累,初步确定准选题范围,然后通过阅读别人的成果验证自己的初步想法或思路是否对别人成果的简单重复。

是否对别人的观点有补充作用;如果自己的初步想法或思路虽然别人还没有谈到,暂时还没有成果出版,但自己尚缺乏足够的理由来加以论证,那就应该中止,再作重新构思。

要善于捕捉一闪之念,抓住不放,深入研究。在阅读文献资料或调查研究中,有时会突然产生一些思想火花,尽管这种想法很简单、很朦胧,也未成型,但对这种“灵光一现”的思想千万不可轻易放弃,要反复阅读、论证。

3、小题大做法。

著名学者胡适主张从小题目做起,他说:“题目越小越好,在小题大做上可以得到训练。千万不可作大题目。”

研究生的学术论文选题有大小、广狭之分,大的题目可以大到需要众多研究生通力合作方可完成,小的题目可以小到只研究具体的工作问题,甚至小到一个指标的确定、变量的赋权等。

只要研究深入,能提出新见解、采用新方法、提出新思路,小题目也可能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小题目反而能写出有价值的大文章,大题目倒难以驾驭,容易写得肤浅,没有价值。

4、知识迁移法。

通过多年的学习积累,我们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的理论知识一般已经有一个系统的理解和掌握。

但有时候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成熟的理论、方法可能一时不能有效解决新的问题,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借鉴相近学科、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是对已有知识的一种延伸和拓展,是一种有效的迁移。

我们经常鼓励同学们跨学科阅读文献,就在于为同学们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将相近学科、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来感应快速变化的环境,从而形成一些新的观点,迁移得当往往会激发同学们思维的创造力和开拓性。

5、旧瓶装新酒法。

学术论文的创新一般体现在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和用新方法解决老问题三个方面,旧瓶装新酒法就是用新方法解决老问题。

旧瓶指的是相对陈旧的选题,即针对同一选题已经有许多文章了,新酒指的是相对较新的观点、理论或者作者通过调研原始采集的数据和案例。

论文是无论学生、还是老师都面临的一大作业,论文的基础就是选题。要能够正确而恰当地选题,首先要明确选题的原则,明确了选题原则,就能比较容易地选定一个既有一定学术价值,又符合自己志趣,适合个人研究能力,因而较有成功把握的题目。

毕业论文选题可以十分广泛,各个学科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理论来源于实践并且为实践服务,所以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的就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首先,我们要注意本课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

论文的实用价值就是指我们所选的题目应该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这种问题反映了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阶段人民生活的重点和热点,是与广大民众息息相关的问题。

第二,要注意主体的理论价值。上面说道我们要注意课题的实用价值,但是就不等于是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也不是提倡必须要有直接的效益作用。作为一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形式和内容与总结调查报告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学院毕业论文写作指南项目1:论文题目简要、明确、通畅,一般不超过20字;题目中英文翻译应该一致;项目2:论文摘要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为3~8个,另起一行,排在摘要下方,词与词之间以“;”分隔;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应该一致;项目3:论文目录由论文的章节以及附录、参考文献等的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目录是否符合格式(可在模版中自动生成);项目4:参考文献1.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照文章正文部分(包括图、表及其说明)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标注的符号为“[ ]”,作为上标,在标点符号前使用;在参考文献外,若有注释的话,建议采用夹注,即紧接文句,用圆括号标明。或者以脚注的形式排在页面底端,按①,②,③编号,分页不连续编号。2.参考文献的写作格式为:①参考文献是连续出版物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②参考文献是专著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③参考文献是论文集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页码④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⑤参考文献是专利时,其格式为:[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3.参考文献著录中需要注意:个人作者(包括译者、编者)著录时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由于各国(或民族)的姓名写法不同,著录时应特别注意,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编写点(•)。另外,作者(主要责任者)不多于3人时要全部写出,并用“,”号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 al”。“等”或“et al”前加“,”号。例:(注意格式中没有出现“《》”、“年”、“月”及“第”、“页”等字)参考文献[1] 袁庆龙,候文义.Ni-P合金镀层组织形貌及显微硬度研究.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1,32(1):51-53[2]蒋有绪,郭泉水,马娟,等.中国森林群落分类及其群落学特征 .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179-193[3]张和生.地质力学系统理论:博士学位论文.太原:太原理工大学,1998[4 ]希德.创造学习的思路.人民日报,1998-12-25(10) [5 ]品一.高校学报编辑工作现代化特征.见: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科技编辑学论文集(2).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10-22[6]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的LBB分析.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7]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黄卫伟,等译.第七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江向东.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处理与图书管理系统解决方案[J/OL].情报学报,1999,18(2):4[2000-01-18] .. cn/periodical/gbxb/gbxb99/gbxb990203.项目5:文字及内容1、文章内容是否还有错误,重点审查摘要和结论内容审查,是否有错别字及不通顺;2、内容每段开头是否有空格项目6:文本格式1.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2.字体全部用宋体;标题行要求用小二号字加黑,正文内容要求用四号字;行距为单倍;页边距左为3㎝、右为2㎝、上为㎝、下为㎝;3.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页码放在右下角,由正文首页开始编排,封面封底不编入页码;4.结构层次序数的表示方法: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第三层为“”,第四层为“”,正文中序号用“①”表示,不分段;5.附表与插图:附表要有表号、表题;插图要有图号、图题; 项目7:装订格式1.封面栏目要求打印2.毕业设计(论文)一律左边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诚信声明(见附件)、论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附录、参考文献、论文评定表。3.封面的写法: 论文题目: 中国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初探 学 院 法学院 学 系 法律学系 专 业 法学专业 姓 名 黄文 学 号 2005403053795 指导教师 程前进 2009年4月25日项目8:成绩评定1.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20%+评阅人评分×40%+答辩评分×40%。在毕业论文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系主任意见及签名一律要求手写。指导老师和评阅人的评分要公正、客观,论文评语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做出是否推荐参加答辩的结论。2.系主任意见应该包括以下内容:该学生的答辩评分成绩(百分制),按照规定的计分权重计算出的最终成绩(百分制),评定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是否达到毕业的要求。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分5个档次,分别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者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本组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以内。

(1)选题必须在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之内(2)选题要符合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范围.(3)对所研究的题目要有一定的心得体会.(4)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1、理论联系实际

毕业论文的题材十分广泛,社会生活,经济建设,科学文化事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2、新颖性

所谓要有新意,就是要从自己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出发,在研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善于发现新问题,敢于提出前人没有提出过的,或者虽已提出来,但尚未得到定论或者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只要自己的论文观点正确鲜明,材料真实充分,论证深刻有力,也可能填补我国理论界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空白,或者对以前有关学说的不足进行补充、深化和修正。这样,也就使论文具有新意,具有独创性。

3、客观性

客观性主要是指要客观地把握自己写作毕业论文的能力。确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写作经验相适应,要对自己有一个客观性的估计。只要充分估计到自己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才可以很好的完成。

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靠一次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来个突飞猛进。所以选题时要量力而行,客观地分析和估计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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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罪行法定原则

论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 1、中国制度的产物 中国的法制源远流长,而研究中国的法就是研究中国刑法的发展史,从我国的 第一个国家一夏朝开始,国家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①。古代君主只 讲法律至上,法律的内容从来不公布与众,只有在惩罚犯罪的时候才得以引用。 因此,法律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人们根本无从了解它的内容。更没有所 谓的法律权利②,罪刑法定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物,是我国法制发展的必 然要求。 2、历史的演变过程 罪刑法定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二一五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三 十九条的规定,即“凡是自由民除经贵族依法判决或尊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 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或另以放逐、伤害、搜索 或者逮捕。”这里就蕴含着罪刑法定,保障自由民之权利的思想。到了 17、18 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 更加明确地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张,使罪刑法定思想更加系统,内容更加丰富。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转变为法律,在资产阶级宪法 和刑法中得到确认。一七八九年法国《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法律只应规 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依 法施行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在《人权宣言》这一内容的指导下,一八 一零年法国刑法典第四条首次以刑事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由 于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趋势,至今已成为不同社会制度的 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通,重要的一项原则③。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事司法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为公认 的一个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并在宪法或刑法上加以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也是 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经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 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种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本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 何等:以上这些均有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犯罪,不得定罪 处罚,概括起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④。”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罪刑法定包括立法上的法定和执法上的法定,立法上的法定主要是指制定法的 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条文时要明确具体,耍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执法上的法定 是指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文去做,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得 用法律做顺水人情。我们都知道孟老夫子的一句话::“徒法不足以自行,徒 善不足以为政⑤。”法制定好了,还必须有依法办事的人,切不可让“歪嘴和 尚念坏了经”。因此,一部好的法典是重要的,而具体执行该法典的人同样是 不可忽视的,而这执行法的具体人又以法官为重。所以,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 不只要落到书本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实际中去。诚如培根所指出的:“一次 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 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那么司法的公正事关人们的 信仰,对社会制度的评价。很难想象,经历了一次不公正审判的当事人对司法 公正会满怀希望所谓胜诉方对司法公正毫不怀疑。对于执法上的法定,是颇重 要的⑥。 我国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罪刑法定这一原则 在我国刑法中的具体的体现,其基本精神,是要严肃执法,惩罚犯罪,防止国 家刑罚权的滥用,以保障人权、保护人民。这也是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真诗。 从这一出发点,它还包括以下具体含义。 1、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⑦。 即法的法定化。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执法,凡是构成犯罪的一 律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指不构成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犯罪和 刑罚都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方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仅仅是违背了公德良俗, 即使这种行为如果不处理可能会产生社会危害性,那么在没有产生法定的结果 之前,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依靠道德教育,娱 论监督。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有法律作出明文规定,然后才可以定罪处刑。 有这样一个案子;一男一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 的极大愤慨,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案例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 男一女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1) 公然发生性关系从表面上看好象是 有违法律之规定,但细看法律条文却很难找出其违法之规定,因为这一男一女 是自愿的,就构不成强奸罪;(2) 本案只有其两个人,并没有聚众的表现,又 构不成聚众侄乱罪,更不能找到其他相关的罪名。因此虽然引起游客的极大愤 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因为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准公开性交而不 得判处刑罚,很显然,这一男一女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2、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处刑的惟一法律依据。 刑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是我国刑事犯罪处罚的 唯一法律依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根据犯罪的需要自行设立刑罚制度, (不得根据某一犯罪的需要,临时制定一法条而临时使用)不得以任何部门法 对抗刑法之规定,否则无效。因此刑法中对犯罪作出实体性规定,是定罪处刑 的唯一法律依据。 3、禁止违宪制定或违背刑法原则的刑事法律。 在这里,主要指出的是刑事立法权,宪法是刑事立法权的唯一根据,刑法是宪 法中的子法,那么在制定刑法时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立法准则,不得违背宪法 的立法基本精神。而其他刑事法规又必须以刑法基本原则为立法准则,所订立 的 规章制度 不得超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规定,如果超出刑法规定而制定且辅助 实施的话,对被实施人造成损害的,依法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4、刑法不得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 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不得适用类推原则。类推原则一般是属于人们认为该行 为构成犯罪,但法律没有规定为该种行为的罪名,只有依照类似条文加以适用。 一种犯罪不但有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外,还耍有刑法的 明文规定,即不仅行为犯罪是明确的,而且对犯罪行为处以什么刑罚也是明确 的。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就不得以任何理由定罪处罚,在此是没有所谓的 民愤定罪一说的。 5、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 关于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一般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对旧法没有溯及力, 但根据司法解释的精神规定,当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认为是犯罪的, 以新刑法定罪处刑,新刑法有溯及力;当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 犯罪的,以旧刑法定罪处刑,新刑法无溯及力;当新刑法所判处的刑罚较轻而 旧刑法判处的刑罚较重时,以新刑法定罪处刑,当新刑法所判处的刑罚较重而 旧刑法判处的刑罚较轻时,以旧刑法定罪处刑,即以轻刑为主。由以上规定可 以看出,我国的刑法典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主要原则的;另外,在实际 操作中禁止在犯罪追诉时效内不认为是犯罪,而新的刑法进行修改后认为是犯 罪的,虽已过追诉时效,仍然加以追究的,(特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那么这就是典型的事后法,是严重违背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为我国法律所不 允许的。 6、刑法禁止不定期刑。 刑法作为执行依据的部门法,不得用含糊不清的词语表达刑期,即刑法条文必 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模棱两可。不能只规定犯罪的条件而不具体规定 犯罪时如何惩罚的实施细则。那样的话不但刑法形同虑设而且追究犯罪人的刑 事责任耍么丁•法无据要么不定刑期,伸缩性就太大,容易出现重罪轻判或者轻 罪重判的法制混乱现象。所以,不定刑期是法律法规中不允许的。 7、刑法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力求明确具体。 刑事法典所耍解决的是犯罪和刑罚的问题,所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不仅要反对 司法机关滥用刑罚权,更要反对党政领导机关或领导者通过对司法机关施加压 力或影响,导致刑罚权的滥用。我国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明文规定,公、检、 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突 出强调罪刑法定原则在这方面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从我国刑法对犯罪与刑罚的具体规定来看,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新刑法中得到 了切实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罪之法定⑧ 我国刑法中的罪之法定,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的:一是对犯罪 概念的规定,刑法中有具体明确的犯罪概念,则犯罪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 念,即可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 的构成要件主耍包括主体、客体、主观耍素、客观要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个 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构成耍件,这是追究犯罪的必要要件。三是 对具体犯罪之法定刑的规定。一行为构成犯罪,必须有具体的法定刑,如果只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没有法定刑的限制,则势必增加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羁押无期限或者犯罪不罚现象,如果那样,又严重违反了罪 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法律的适用是有牵连性的,在适用法律时,切不可按下 葫芦浮起瓢。 2、刑之法定⑧ 我国刑法中刑之法定,同样主要是通过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出来:一是对刑罚 种类的规定。二是对量刑原则的规定。三是对具体犯罪具体量刑幅度的规定。 五、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司法机关在适用罪刑法定原则的时候,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司法认定问题,司法认定包括对法律的认定与对事实的认定两个方面。在此, 我首先探讨一下对法律的司法认定。法律的司法认定,是以法律规定为客体的。 在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法律规定要求具有明确性。明确性作为罪刑法定的派 生原则,是美国刑法学者在20世纪初提出的,又称为“不明确而无效的理论。” 根据明确性原则,就无法防止刑罚权的滥用,罪刑法定主义保障公民自由的目 的也就无法实现。不明确的刑法规范应该认为是违宪无效的。我国修改后的新 刑法条文已从原来的一百九十二条增加到四百五十二条,在立法思想上也摈弃 了 “宁粗勿细”原则,而且追求明确性,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因而有利于对 法律的司法认定,但明确只是相对的,在修改后的刑法中仍然存在一些概括性 的规定。有些地方则是无法明确的,例如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立法上 不可能做出确切规定,只能由司法机关认定。还有些地方是应当有确但尚未做 到明确的,例如在刑法分则中还存在许多“情节严重”之类的规定,因此对法 律的司法认定还是极为重要的。 再浅谈一下对司法适用中的事实的认定问题。在司法适用中有时也会往往出现 认识的错误;有这样一个案例:一青年因报复而产杀人的动机,为此他准备工 具,趁天黑翻墙至仇人家中,看到床上有人睡觉便刺,其实床上并无人,后该 青年投案自首。这个案例是典型的对事实的认实错误问题,对法律适用中的事 实认定有错误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不构成犯罪的 不得定罪处刑,即不得以思想认识为定罪的依据。否则就严重违背罪刑法定原 则的宗旨了。 司法解释问题。如何在司法解释中正确把握罪刑法定原则,关键在于解释的合 理性与合法性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下面仅就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和类推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加以探讨。 1、扩张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扩张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 释。这种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之所以是合法的,重要 是因为所解释的法律条文上的种概念与被解释的事实上的属概念之间具有某种 程度的联系。因此在符合可预测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刑法条文进行极尽词义的, 甚至逸出词义的扩张解释,只要内容具有合理性,就应当具有形式的合法性, 即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另外,每一个法条的制定,都有其当时的条件和背 景,对刑法条文的扩张解释并非是无限制的扩大,而是根据其制定该条条文的 相关司法解释相符合的。 2、限制解释与罪刑法定。限制解释是指将刑法规范所表达的含义,作限制范围 的解释,即解释的内容较之刑法条文的词义范围为小。限制解释主要是甚于合 理性地考虑,同时它又不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问题。 3、当然解释与罪刑法定。当然解释是指法律条文表面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实际 上已包含于法律条文之中,依照当然的道理解释法律条文意义的方法。当然解 释之当然,是学理上之当然与逻辑上之当然的合一,二者缺一不可。学理上的 当然是基于合理性的推论,但仅此还不能视为当然解释。还要看是否存在逻辑 上的当然,也只有在具有逻辑上的当然根据的情况下,才能被认为合法,否则 便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4、类推解释与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事项,就刑法中 最相类似的事项加以解释的方法。我认为,类推解释是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前 提的。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尽管只是一个概括性规定,也不得视为类推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从表面现象看似有法律应当追究 之刑,但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客观要件中又没有确切的规定。检、法部门 为了追究其责任,往往会找一个与其相类似的罪名来追究其责任,说是“不惩 不足以平民愤”这种认为类推解释使刑法适用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之事项,是 严重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这种类推制是不被允许,不被我们国家所承认的。 司法裁量问题,贝卡利亚人所倡导的绝对罪刑法定主义,是完全排斥法官的自 由栽量的,认为法官应当逐条逐字适用法律。在这种司法结构中,法官成了一 个机械的法律适用工具,没有任何司法裁量权,我认为,司法裁量权作为司法 权的一种,它对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学者对法官刑事自由裁 量权的价值曾作过充分论证:(1) 实现个别正义的手段。制定法是立法者针对 普遍的对象就一些共同性问题所制定的规范,只对社会关系作类的调整,而不 作个别调整。刑法不可能是对具体的个人的行为单独立法,因而也必然包含着 对特殊社会关系的舍弃。制定法律体现一般正义,对大多数人来说可以莸得各 得其所的分配结果。但制定法在实现一般分配公正的同时,并不能保证每一次 的分配都是公平的。对个别正义的追求,如前所述单靠法律是不能实现的—— 因为只有人才能做法律不能做的事,能够度量事物之间的差别,并做出适当的 裁判⑨。(2) 法律灵活性的保证。刑法是制定于过去、适用于现在、规制着将 来的行为规范,这一特点决定着其具有稳定性,它体现了刑法的安全价值,要 求把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于社会,使人们在行为之前即而预料到刑法对自 己行为的态度,不必担心突如其来的打击,从而起到防范权力阶级滥用权力的 作用。然而刑法适用于现在又规制着未来,它又必须具有适应社会发展的职责。 现实社会生活是发展变化的,要求刑法也应该是发展的,具有灵活性的。刑法 的灵活性蕴含于具有稳定性的法律之中,而保证刑法灵活性的实现还得引入人 的因素,由法官在运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因为法律不可能自我调节以实现与 发展的社会生活相一致。(3) 突变性立法的避免。法律作为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的上层建筑,必须为之服务。一般情况下,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是渐进的, 剧烈的社会震动性的变革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能成为一种主耍形式。社会的 渐进发展决定法律发展的渐进性。法律如果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势必阻碍经济 的发展,问题的积累使得法律不进行大量的修改甚至废除重立便无存在的余地。 这种突变立法的形式尽管最终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是,这样的立法社会震动 大,社会所遭受的损失也大。刑法同具体制定法一样,它的特点决定它不可能 自行渐进地变化以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渐进变化的任务主要靠法官来完成。 换言之,法官刑事审刑中正当的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社会发展的需要补之以新 的内容,使法律与社会进步渐进地发展。在司法活动中,法官的能动作用是保 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因素。可见,罪刑法定并不能排斥法官的重要因素。法官的 司法裁量,它能够也应当容纳司法裁量⑩。 当然,这种司法裁量权应当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这样才有助于罪刑法 定原则的实施。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明白、遵守和使用。法律不是 朝令夕改的,一条法律的公布,无疑是一个行为的标准,虽然不能让每个人都 守法但至少让人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不是针对某个人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教 育作用也在于此。 ①叶孝信《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月日0月版第1页 ②叶孝信《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月日0月版第2页 ③高铭暄《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2页 ④高铭暄《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3页 ⑤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89页 ⑥张志平《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4年第3期第24页 ⑦葛磊《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4年第2期第61页 ⑧葛磊《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4年第2期第62页 ⑨洪华芬《律师与法制》律师事务所联办2003年第7期第75页 ⑩沈海平《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2年第11期第65页 作者:梁瑞霞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内容包括:(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3)禁止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四大基本原则为:1、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2、罪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在刑法各项基本原则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核心原则。一、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1、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就是法院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3、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另外,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还有以下几个重要含义,一是时效原则,即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为准,有的行为,在当时法律并未规定为犯罪,但事后由于法律作了补充、修改,该行为被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用事后的法律去追究法律颁布前发生的行为。4、另一个含义是,对于刑法的规定,法院不能作出超越法律原则、界限和法律原意的解释,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必须遵从法律的原意,不能创制法律。第三,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严格禁止类推。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而言的,确立这个原则,是现代刑事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立法法。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1、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1)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2、一律平等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法。适应法律一律平等原则(1)定罪平等(2)量刑平等(3)行刑平等三、罪责自负原则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1)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2)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学毕业论文基本原则

撰写法学论文时,法律知识当然是重要的,但一篇能够获得高分的论文,必须要有好的结构。

法学论文注意事项:

1、一篇好的法学论文不会笼统地谈论一个主题,而是会解决更加确切的争论。

2、应该对相关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并且可以准确地描述出来。

3、清晰的结构和准确的论点。

4、阐明法律的背景,可能包括相关的政策考虑,法律的历史发展和起源,以及关于法律领域存在的学术争论。

5、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时,应该包括分析和评价,以及对“重要法条”的准确描述。

6、不太明显的法律或分析要点也应该包含在论文当中。

7、适当使用资料来源,以支持论点和想法。

8、正确、恰当地使用引文、释义和引证。

9、适当阐述对立论点。

10、排除无关的法律和论点。

法学论文是一种研究和分析法律问题的学术性文章。作为一篇学术论文,法学论文应遵循一些基本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中国法学》期刊论文格式包括:

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副标题除外)。 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按“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邮政编码”格式。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可用“文章”),一般不超过300 字。

关键词:3-6个,中间用分号(;)相隔。 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 参考文献。

论文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一律打印,采取a4纸张,页边距一律采取:上、下,左3cm,右,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封面。

2、字体要求。

论文所用字体要求为宋体。

3、字号。

第一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第三层次及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二层次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1、 符合规定字数要求,本科毕业论文一般5000字左右。2、 切忌抄袭。3、 题名、摘要与关键词:题名、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观点。关键词一般不超过5个。4、 章、条:章、条标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章、条的划分编号和排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一级标题的编号1,2 …… 二级标题的编号为, ……;, ……; 三级标题的编号为, ……;如此类推。5、 正文:可以是计算机打印稿,仿宋体,正文为四号字体,用A4纸打印,文件采用WORD格式。文章中有表格的,应使表格科学、简洁、自明。表头不允许有斜线,必须做成三线表。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应按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置于方括号中作为右上角注出。6、 参考文献:按正文顺序依次列出。文献类型代码:专著[M]、期刊[J]、报纸[N]、论文集[G]、会议录[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参考文献标注格式示例:[1]周晓虹.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56.[2]李长安.运用直觉破案一例[J].中国刑事警察.1992(6):13-20. [3]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和教育经费投入等答记者问[N] .人民日报,2003-11-03.

毕业论文选题绿色金融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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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毕业论文选题简单

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那大家会写什么样的论文呢?接下来我为大家推荐的是金融毕业论文选题,仅供参考。

1、我国农村资金外流问题探析

2、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

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后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4、资本市场与货币政策传导问题

5、风险投资在中国(河北)的发展

6、河北省信用担保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问题

8、民营银行在中国的发展问题

9、河北省消费信贷发展状况及问题

10、我国利率政策有效性分析

11、关于商业银行融入资本市场的'思考

12、论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难点及对策

13、中小商业银行的营销策略选择

14、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15、金融市场中的流动性风险与管理

16、货币市场基金对金融市场发展的作用

17、信息不对称与金融市场的脆弱性

18、新时期应建立怎样的银企关系

19、新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取向

20、对我国银行卡收费问题的思考

学术堂特意整理了二十个适合金融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从案例看团体保险市场的问题与法律适用2、金融发展对就业增长的影响关系检验3、基于异质信号的资产价格学习机制及均衡演化路径4、中国农产品期货主力及近月合约套期保值效果研究5、现货、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套期保值组合的Delta中性动态模拟6、基于判别分析法的房地产信贷风险评价7、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实现途径:生态资本运营8、宏观税率对国债依存度影响的实证分析9、商业银行股东关联贷款形成机制及其影响研究10、金融危机时期是产业创新的战略机遇期11、保险公司代销基金的前瞻性研究12、中国A股市场引入做空机制的市场风险分析13、新时期信托业务模式调整与风险控制1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影响15、我国商业银行并购信托业的动机及其经济后果16、中国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现状与思考17、宏观调控背景下中小城市房地产信贷风险问题研究18、对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推广难的实证研究19、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可持续创新研究20、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

如下:

1、绿色金融政策和在中国的运用

2、加强理论研究推进绿色金融

3、低碳经济发展与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支持

4、试水提速,亚投行怎样开展绿色金融

5、构建农村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和体系的路径探讨

6、NGO参与和推动绿色金融的启迪意义

7、构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长效机制

8、提升绿色金融政策执行力的途径

9、刍议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必要性和方式

10、实施绿色金融措施保护环境概论——以英国“绿色金融项目”为例

11、赤道银行:领跑中国绿色金融

12、绿色金融战略与实践

13、绿色金融制度的兴起与我国的因应之策

14、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国际实践与经验借鉴

15、中外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16、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自觉实践绿色金融

17、论绿色金融与两型社会建设

18、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的比较研究

19、低碳经济时代下的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原则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 (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 (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 (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我锭的话,一定要原创的,。否则过不了,不会写,就不要自己写了,找专业的,我

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学术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现实意义的原则、客观性原则、新颖性原则、适中性原则、可行性原则。

1、学术性原则:

理论性原则是毕业论文的重要特点之一。毕业论文是符合自己所学专业的学术性理论文章,切忌写成工作总结或调研报告,也不能写成纯专业性的说明文,更不能写与专业无关的文章,与本专业无关的论文选题,原则上不能通过审查;所谓学术,是指较为专门的、系统的学问。

所谓学术性,就是指研究、探讨的内容具有专门性和系统性,即是以科学领域里某一专业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内容上看,学术论文更是富有明显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是作者运用他们系统的专业知识,去论证或解决专业领域里某一个学术方面尚未解决的问题。

从语言表达来看,学术论文是运用专业术语和专业性图表符号表达内容的,它主要是写给同行看的,所以不在乎其他人是否看得懂,而是要把学术问题表达得简洁、准确、规范,专业术语也用得很多。因此,选题应注意其学术性要求。

2、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现实意义的原则:

毕业论文的题材十分广泛,有关体育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

3、客观性原则:

所谓客观性,主要是指要客观地把握自己写作毕业论文的能力。也就是说,选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写作经验相适应,要对自己有一个客观性的估计。

首先,要充分估计到自己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因为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靠一次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来个突飞猛进。所以选题时要量力而行,客观地分析和估计自己的能力。

4、新颖性原则:

选题的新颖性是文章的灵魂所在。所谓新颖,即在论文中表现了自己的新看法、新见解、新观点,或在某一方面、某一点上能给人以新的启迪。新颖性是论文的生命所在,是论文存在的价值。对新颖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第一,从选题、观点、到材料直至论证方法全是新的。这类论文写好了,价值较高,社会影响也大,但写作难度大。

第二,以新的材料论证旧的课题,从而提出新的或部分新的观点、新的看法。第三,以新的角度或新的研究方法重做已有的课题,从而得出全部或部分新观点。第四,对已有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提出质疑,虽然没有提出自己新的看法,但能够启发人们重新思考问题。

5、适中性原则:

选题的适中性是毕业论文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所谓适中性,是指选题的大小、难易、新老、冷热要适中,避免走向极端。第一,大题与小题:应该小题大做,或选小弃大,切忌大题小作。因为题目过大,材料难找,也难以驾驭,况且时间也不允许。第二,老题与新题:要选新不排老,老题新作,新题深作。

第三,难题与易题:要选择难易适中的选题。所谓难题,就是对这个问题自己根本不了解,或只知道一些皮毛,或者有关这个问题的资料太少,太分散:或者关于研究这个问题所需要的知识结构自己不具备,而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弥补的,这样的题目不能选。

易题就是不需要花什么功夫就能完成的课题,这样的课题即使完成了,对自己的锻炼不大,价值也不会太高,千万不能图省事,来选择这样的题目。应选难易适中的题目。第四,热题与冷题:要不赶浪头,量力而行。因为热门课题,研究的人多,不容易有新的突破。冷门课题,资料少,难度大,但有的冷门课题可以对学科建设提供新内容,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6、可行性原则:

所谓可行性,是指毕业论文的选题一定要切合实际,不能泛泛空想,不着边际。因为论文选题往往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论文选题虽然非常好,价值非常大,但由于写作者自身条件的限制,或研究条件等客观方面的限制,即使选择了这一选题,最后也无法完成。把握可行性原则,一要考虑是否有资料或资料来源。

资料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没有资料或资料不足就写不成论文,即使勉强写出来,也缺乏说服力。二要了解所选课题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大致掌握写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避免盲目性和无效劳动。

1、个人的特长和兴趣.应当在自己特长的范围内选择自己兴趣较大的题目,否则很难写出有特色的、满意的论文.2、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应选择本学科中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意义,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如果你对某一选题有哪些理论应当总结、修正、发展;哪些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应当解决,如何解决心中无数,免强写这样的题目也只能泛泛而论,质量不高.(1)资料来源.主要考虑对拟选题目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是否初步掌握,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无可能取得,即没有现成资料又不能取得第一手资料的题目就很难研究下去.(2)考虑时间、经费条件,选择难度和范围适中的题目.选题的难度过高、范围过大、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太易、范围太小又会影响论文本身价值和考生自身潜力的发挥.3、初步确定选题后,应准备一个书面材料,以便在与指导教师交流时将有关问题确定下来.书面材料的内容包括:(1)明确所选题目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准备解决什么理论问题和实际应用问题.(2)对研究的题目,自己掌握了哪些资料,还缺少哪些资料,准备怎样解决?(3)对撰写所选题目论文的初步设想,列出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分成哪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写什么问题,从哪些方面来写,这也就是论文的粗纲.(4)写作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订出详细的提纲、论文初稿、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工作的大体步骤.(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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