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4月14日,周汝昌出生于天津咸水沽镇。祖父名周铜,捐过清朝“同知”,父亲周景颐,为光绪年的末科秀才。但伴随他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家无藏书的村童,周汝昌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就连坊间妇女们的缝、连、缲、挑、纳这些针线活儿也让少年周汝昌感觉很新奇。另如弹弦唱戏,初染就能令那些个“角儿们”瞠目结舌。进入小学后,他接受外语之快令人称奇,原版的英文课本在他眼里毫无障碍,就读天津南开中学时,他的英文水平可与老师论伯仲。周汝昌从初中时期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觉民三年,他的“文学事业”已经发端。不但作诗填词,都自己摸路而行,而且开始写“文章”,竟获一个报纸发表,记得得到的报酬是一册书。初中毕业后,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天津市实验中学。进入高中后(南开中学),此时的文学活动主要方面之一即:研习宋词。但这些刊物已不易寻检,如今仅仅觅得小词数首。周汝昌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39年周汝昌得知尚未被日本兵侵占的燕京大学招生,遂以英语免试资格投考该校的王牌西语系。周汝昌考入燕京大学后,与诸多名家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钱钟书曾回信于周汝昌:得一英才如此,北来不为虚矣,并另有回信赞其押韵”如土委地。 1941年4月4日,燕京大学礼堂上演的京剧《春秋配》倾倒观众,剧中小生李春发的饰演者正是学生周汝昌。周氏小生一招一式之美,一音一字之妙,深为梨园票友所推崇。1941年日本侵略者在制造珍珠港事件的同时又举兵占领了燕京大学,强行把教授们从北京押往山东的集中营,学生被遣散。周汝昌回到家里,继续以书为师,直到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而此时的燕大教授阵容已远非昔日可比,曾给他讲过两次课却让他一生敬重的顾随教授也已流亡他校。于是,周汝昌开始了与顾随先生长达20年的笔墨问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老师破例请学生周汝昌吃饭,并告知其论文一字未改全票通过。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十分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著名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周汝昌从进入小学直到大学毕业,经历了失学、停课、逃难、沦陷,这中间被历史环境所迫而虚耗的宝贵光阴竟达11年之多。 1940年周汝昌二十三岁时和十七岁的毛淑仁结为连理。毛淑仁表字芝仙,曾号岫眉。结婚那时,华北正处于日寇侵华的苦难岁月。周汝昌在怀念妻子的文章中,对妻子的贤惠、聪颖的感激之心、赞赏之语跃然纸上,使人若感同身受,不由得生起对这位女子的敬仰。 周汝昌在自传中曾说其一生写作多得贤妻毛淑仁的臂助,尤其是当时条件之艰辛,其功更不可泯灭。贤妻素喜书法,每写字幅,她皆能评定,得出优劣,不失毫厘。她不仅内助辛苦,病时还为他抄录资料,以解周汝昌目坏难读小字之困。如今,淑仁已不在了。六十载糟糠夫妻,患难伴侣,所历万言难述。她是一个善良仁厚的慈悲为怀者,一生劳瘁,助其为文写字,缝衣做饭。在危难中表现出无畏的护其申冤的高尚精神。周汝昌平生的这点学术成就,其中包涵着她的辛勤甘苦,这种无形迹的贡献,是他难以忘怀的。 本已在诗词、书法、戏曲、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随后又步入了“研红”。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去燕大图书馆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据周汝昌回忆,围绕《红楼梦》胡适先生曾给他7封书信,除1封遗失外,另外6封均已公之于众。1948年夏初,正在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带着讨教《甲戌本石头记》的疑问,应胡适先生之邀从西郊学校进城,拜访胡适先生。让周汝昌意外的是,胡适先生居然慷慨地将珍贵的孤本《甲戌本石头记》借与他拿走细看,后又托时在燕大授课的小说专家孙楷第将自己珍藏的《四松堂集》乾隆抄本和有正书局石印大字戚序本拿给他研究。对此,周汝昌曾不止一次感叹道:胡先生能平等对他,还对他爱护有加,其人品和学问少有人比。因为研究红楼梦,他从四川大学的外文系调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任编辑,也由于这本书,他在政治运动中被批判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繁琐考证”典型代表,由“红”变成“黑”。在后来的2005年,周汝昌出版了20余万言的《我与胡适先生》,书中首次详细介绍了二人围绕《红楼梦》所进行的学术探讨,评说了胡适先生与红学的渊源和贡献。 文革期间,周汝昌也遭受了冲击。1968年,作为“周扬文艺黑线上的活标本”,周汝昌被关进了“牛棚”。1969年中秋被下放到了湖北咸宁向阳湖干校。1970年8月下旬,周汝昌接到通知:因工作需要,调回北京。启程那天周汝昌到总部办手续,打开公函一看,“今奉中央周总理办公室专电致湖北军区司令部:调人民出版社周汝昌回京工作”,周汝昌的“黑人”身份一下子转变了。 自1974年离开从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之位调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后,周汝昌纷繁的学术研究中又增加了一项工作:应中外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邀讲说《红楼梦》。即便是在步入90岁高龄后,只要身体允许,他从来都是不讲任何条件地乐而往之。1986年8月至1987年8月,周汝昌应美国鲁斯基金会之邀以威斯康辛大学访问教授身份赴美一年。周汝昌除研究著述外,还为威斯康辛、普林斯顿、纽约市立和哥伦比亚4所大学及亚美文化协会讲解《红楼梦》,演讲内容精彩纷呈,给听众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此外,周汝昌还用英语在北京给40多家外国驻华使馆官员讲解过《红楼梦》,当时场面同样如磁铁聚沙。 周汝昌曾这样表露他一生的学术追求:一是把陆机的《文赋》翻译成英文,这个完成了。但第二个却半途而废了,那就是把中华文学论艺术论的经典之作《文心雕龙》50篇逐字逐句地重新考证梳理。虽然限于目力身体等条件,重证《文心雕龙》成为周汝昌无法实现的一大憾事,但此前完成的另一重要主题《兰亭序》的研究,总还是让老人有些慰藉。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由此扩之,1980年香港率先出版了他上世纪70年代写于“避震床”上的《书法艺术答问》,继而北京连续再版,印行数十万册仍不能满足读者需要。在这本类似讲义的《答问》中,周汝昌从用笔讲起,再到“八法”“三分”的结构,尤其是指陈书史书家得失的笔墨,多是闻所未闻的见解。对书圣右军碑帖真伪优劣的评判,更是如数家珍。他认为《兰亭序》的笔法最丰富,但是看坏摹本不行。明陈鉴本最好,最能启发人,它保存的原有笔法成分最多、最接近真相。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只是受目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了。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 周汝昌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写字则是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父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后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创作方式不得已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幼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2002年,周汝昌曾对采访他的记者说,他虽然84岁了,经历了大悲、大喜,但很留恋人间事。像他这样的人积累一点东西不容易,他写作的精力非常旺盛,几乎每天写几千字的文章,女儿简直打不过来。他靠半只眼睛拼命干,就是因为还有没做完的工作,他积累了几十年,就是要把成果留给后人。 周汝昌先后任燕京大学西语系教员、华西大学与四川大学外文系讲师、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部编辑、是第五至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和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韵文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中国大观园文化协会顾问,中国曹雪芹学会荣誉会长、《红楼梦学刊》编委等职。1991年开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10年成为中国艺术研究院首批终身研究员。1980年赴美国出席“首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1984年受国家委派赴苏联考察列宁格勒藏本《石头记》;1986-1987年,获美国鲁斯基金,赴美国访学讲学一年并任威斯康辛大学客座教授;2002-2008年,数次登上百家讲坛,讲授唐诗宋词鉴赏、解读《红楼梦》以及中国四大名著等。2013年1月6日,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名家收藏委员会等主办,《收藏界》杂志等单位承办的“2012影响中国收藏界十大经典人物”在京揭晓。周汝昌先生入选。 红学研究周汝昌关于曹雪芹的家世生平考证,使得人们对于《红楼梦》作者有了一个空前清晰的印象。《红楼梦》汇校工作:周祜昌、周汝昌二位先生五十六年心血的结晶《石头记会真》,汇集已发现的现存于世的古抄本10余种,对其进行全面汇校,展示所有异文,使之成为接近曹雪芹原本真笔的一部可以信赖的《石头记》。周汝昌把《红楼梦》上升到中华文化小说的高度,提出“红学”应定位于“新国学”,《红楼梦》应列为第十四经。周汝昌一生致力于红学研究,其研究方法师承于胡适,但又独树一帜。周汝昌重点考证了曹雪芹的身世与家世,并且仔细研究了大量清宫档案之后,得出了《红楼梦》是自传体小说的观点。并且通过对前八十回的仔细研读结合曹家史实,经过严密思考和逻辑推理,为人们揭开了隐藏在书中的深刻艺术内涵,伟大的诠释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艺术成就。其研究观点为广大红学研究者和人民群众所接受。 红学观点《红楼梦》是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 红楼梦的创作思想:第一、 红楼梦之所以成为文化小说,实际上它记载了中华民族文化万紫千红的大观与奇境。读懂了《红楼梦》,就能了解认识中国文化。第二、以写妇女人材的屈辱、不幸、悲惨,来写中国人材的悲剧,甚至人类人材的大悲剧。可惜这样一部伟大作品,硬是被狭隘地庸俗化为哥哥妹妹的爱情悲剧。《红楼梦》的主旨:大旨谈情(而非色空),具体就是:体贴,即孔子所说的“恕”,推己度人之义。《红楼》文化有三纲:曰玉、红、情。《红楼梦》的艺术手法,非仅仅是“形象塑造、心理刻画、描写逼真、分析细密”等西方文艺理论所言,更重要的是在于具有中华一切文学艺术的总特征:“传神写照、追魂摄魄”。《红楼梦》的结构章法:整部书所采用的是“大对称”的结构法,包涵了三次重要的元宵节与三次重要的中秋节,这是全书的六大关目。理解了它,又可发过来推考八十回以后的情节轮廓。《红楼梦》是了解中华文化的“总钥匙”。 红学包括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红楼梦》文本的鉴赏、审美、批评不在红学范围内,若“红学”仅局限“小说文艺学”(特别是移植西方的一套) 必然是路子越走越窄,必须回到“学”———即中华文化之学上来,那才海阔天空,前程万里。红学是中华文化震动世界的三大高峰和三大显学之一。红学应定位于新国学。 程伟元、高鹗所刊行的120回《红楼梦》,是有政治目的在内,程高本的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对曹雪芹前八十回的主旨思想的弱化与歪曲。《红楼梦》原本108回,全书是12×9的大结构,以53、54回为分水岭。原书末有情榜,榜上108位女子,与《水浒传》的忠义榜相对应。 曹家的败落与康雍乾年间的政治斗争有关。曹雪芹,满族正白旗包衣人。曹雪芹是一位奇人异才,是大诗人、画家、思想家、历史家的“聚合体”,也是是一位创教之人:情教。曹雪芹父亲曹頫,祖父曹宣,曹寅之子曹颙死后,曹頫过继给曹寅,继任江宁织造。曹雪芹,关内祖籍河北丰润,关外祖籍辽宁铁岭。曹雪芹卒于癸未年(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出生于雍正二年闰四月廿六。脂砚斋即是史湘云,畸笏叟是脂砚斋的化名。脂砚斋并非如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李卓吾等与原批点作品毫无瓜葛,而是一位与着《红楼梦》及作者极其密切关系的人,他对《红楼梦》的创作有着很大的影响与贡献。《红楼梦》的主线:宝玉之经历、家亡、人散。《红楼梦》的主角:一、从贾府衰落史上,贾宝玉男主角,王熙凤女主角。二、从宝玉情途史上,贾宝玉男主角,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女主角。史湘云在八十回后,和宝玉结为夫妻。黛玉之逝,是在中秋之月夜,自沉于寒塘冷月之地。贾宝玉一生所亲厚、所依伴的《红楼梦》三部曲。第一部是与黛玉的情缘,不幸她早亡(木石前盟)。第二部是与宝钗的情缘,虽然成婚也没有白头偕老(“终身误”的金玉良姻)。第三部是家亡人散之后,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宝玉、湘云会和而白首偕老(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般读者以为,曹雪芹生前只留下了《红楼梦》前八十回。而周汝昌等学者认为,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只是八十回后的文稿因故迷失了。周汝昌根据脂砚斋批语提供的线索,阐述了他对《红楼梦》八十回后内容的研究成果,展现了一个完整的真本《红楼梦》。
雷锋人民的勤务员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雷锋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干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抖,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 雷锋从安东回来,又在沈阳转车。他背起背包,过地下道时,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拄着棍,背了个大包袱,很吃力地一步步迈着,雷锋走上前去问道:"大娘,你到哪去?"老人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俺从关内来,到抚顺去看儿子呀!"雷锋一听跟自己同路,立刻把大包袱接过来,手扶着老人说:"走,大娘,我送你到抚顺。"老人感动地一口一个好孩子地夸他。 进了车厢,他给大娘找了座位,自己就站在旁边,掏出刚买来的面包,塞了一个在大娘手里,老大娘往外推着说:"孩子,俺不饿,你吃吧!""别客气,大娘,吃吧!先垫垫饥。","孩子"这个亲热的称呼,给了雷锋很大的感触,他觉得就像母亲叫着自己小名似的那样亲切。他在老人身边,和老人唠开了家常。老人说,她儿子是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哩。说着,掏出一封信,雷锋接过一看,上面的地址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老人找儿子的急切心情,就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帮助你找到他。" 雷锋说到做到,到了抚顺,背起老人的包袱,搀扶着老人,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老人的儿子。 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因为他是我们的好榜样! 一次义务劳动 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直到中午休息,雷锋被一群工人围住了,面对大家他说:“我们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光发一份光吧!”这天下午,打听到雷锋名字及部队驻地的市二建公司组织工人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大家才知道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 可敬的“傻子” 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被记了一次二等功。 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待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已的全部积蓄,却舍不得喝一瓶汽水。 毛泽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他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1950年6月,主持召开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总任务。同年10月,迫于美国军队攻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威胁中国东北部的形势,以他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进行抗美援朝战争。1950~1952年,在他的领导下,进行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其他民主改革,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53年,按照他的建议,中共中央宣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由他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他在这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主席,任职到1959年。 李四光,原名李仲揆,1889年出生于湖北省黄冈县一个贫寒人家。他自幼就读于其父李卓侯执教的私塾,14岁那年告别父母,独自一人来到武昌报考高等小学堂。在填写报名单时,他误将姓名栏当成年龄栏,写下了“十四”两个字,随即灵机一动将“十”改成“李”,后面又加了个“光”字,从此便以“李四光”传名于世。 1904年,李四光因学习成绩优异被选派到日本留学。他在日本接受了革命思想,成为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中年龄最小的会员。孙中山赞赏李四光的志向:“你年纪这样小就要革命,很好,有志气。”还送给他八个字:“努力向学,蔚为国用。” 1910年,李四光从日本学成回国。武昌起义后,他被委任为湖北军政府理财部参议,后又当选为实业部部长。袁世凯上台后,革命党人受到排挤,李四光再次离开祖国,到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1918年,获得硕士学位的李四光决意回国效力。途中,为了解十月革命后的俄国,还特地取道莫斯科。 从1920年起,李四光担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系主任,1928年又到南京担任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所长,后当选为中国地质学会会长。他带领学生和研究人员常年奔波野外,跋山涉水,足迹遍布祖国的山川。他先后数次赴欧美讲学、参加学术会议和考察地质构造。 1949年秋,新中国成立在即,正在国外的李四光被邀请担任政协委员。得到这个消息后,他立即做好了回国准备。这时,伦敦的一位朋友打来电话,告诉他国民党政府驻英大使已接到密令,要他公开发表声明拒绝接受政协委员职务,否则就要被扣留。李四光当机立断,只身离开伦敦来到法国。两星期之后,李夫人许淑彬接到李四光来信,说他已到了瑞士与德国交界的巴塞尔。夫妇二人在巴塞尔买了从意大利开往香港的船票,于1949年12月启程秘密回国。 回到新中国怀抱的李四光被委以重任,先后担任了地质部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全国科联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他虽然年事已高,仍奋战在科学研究和国家建设的第一线,为我国的地质、石油勘探和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1958年,李四光由何长工、张劲夫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由一个民族民主主义者成为共产主义战士。60年代以后,李四光因过度劳累身体越来越差,还是以巨大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地震预测、预报以及地热的利用等工作中去。1971年4月29日,李四光因病逝世,享年82岁. “两弹”元勋——邓稼先 1986年6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任命邓稼先为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副主任。 1986年7月,国务院授予邓稼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奖章。 核工业部为表彰邓稼先20多年来为发展我国核武器做出的重大贡献,为使他那不计名利、甘当无名英雄和艰苦奋斗、舍生忘死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号召广大科技人员向他学习。 邓稼先可歌可泣的优秀事迹,他那伟大的抱负和精忠报国的感人精神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 外国有一本书,题为《比一千颗太阳还亮》。邓稼先献身的事业,亮过一千颗太阳!他从34岁接到命令研制中国的“大炮仗”以来,告别妻子和两个幼小的儿女,隐姓埋名进入戈壁滩。20多年来,他和他的同事们没有任何人在报刊上占过巴掌大的版面。他们都把自己的姓名和对祖国、对人民的深爱埋在祖国最荒凉最偏僻的地方。人们常常忘记他们,只有当“大炮仗”的冲击波冲击各国地震监测站,引起世界一次又一次瞩目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们的存在…… 1986年7月29日,为中国核武器事业奉献毕生精力的元勋邓稼先病逝于北京。
简言之:他是中国首位杰出的爱国铁路工程师,负责修建了京张铁路(北京——张家口)等铁路工程,有“中国铁路之父”“中国近代工程之父”之称。 另有中国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小学课文、电影等以詹天佑为名。
简言之:他是中国首位杰出的爱国铁路工程师,负责修建了京张铁路(北京——张家口)等铁路工程,有“中国铁路之父”“中国近代工程之父”之称。 另有中国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小学课文、电影等以詹天佑为名。 勘测铁路,开凿隧道,设计铁路
提供一些国际商务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方向:1、跨国采购对我国外贸公司的影响和对策2、浅谈WTO环境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我国企业的对策3、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的xx中小企业发展战略4、如何运用国际分工发展趋势,进一步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5、××地区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6、优化xx出口商品途径的调查分析报告7、xx地区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思考8、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9、xx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10、xx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方向的调查11、xx省 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12、xx 区域聚集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及风险研究13、xx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分析14、世界FTAS(Free trade Agreements)发展态势与中国策略分析15、新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16、CIF合同初探17、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和对策18、长三角地区外贸竞争力的现状分析与对策19、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经济影响及其发展对策20、对我国现行外贸政策的反思与重新定位21、中国外贸顺差问题的产生以及对策思考22、中小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探索23、 产品征收出口税的影响以及对策24、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25、降低 产品出口退税的影响以及对策26、中国高额贸易顺差的原因及对策分析27、关于中国外贸依存度的探讨28、我国外贸出口经营秩序混乱的原因及对策29、我国商品低价出口的弊端及其改革30、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31、常用贸易术语风险比较32、进口合同CIF术语的风险33、出口合同FOB术语的风险34、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35、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36、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37、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问题探析38、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国际贸易摩擦(反倾销等)方向:1、论我国农 产 品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对策2、我国纺 织 业出品竞争力问题和对策研究3、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4、试论中国反倾销法的局限性5、论美国对华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6、美国对华反倾销的"非市场经济规则"7、中国 鞋 如何应对反倾销问题8、从国际反倾销论国际贸易中的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9、论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10、国外对华反倾销发展态势及应对措施11、反倾销与中国纺织业的发展12、我国对外反倾销的问题分析13、中国 纺 织 品 出口欧盟遭遇的贸易壁垒给我们的启示14、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反倾销措施和中国企业15、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与对策16、国际贸易中动植物卫生检疫对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影响17、绿色壁垒对我国 农产品 出口影响的调查18、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19、我国农业产品如何面对出口绿色壁垒20、中国对外贸易中遭遇的专利壁垒及对策21、世界贸易框架下出口企业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22、高顺差下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23、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重要性24、美国对我贸易保护及我国的对策25、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我国政府行为选择26、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非政府行为研究27、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行业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国际)营销方向:1、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品对策2、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3、社会责任标准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4、我国外贸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研究5、论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6、中国对关税壁垒问题的应对7、ISO14000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8、SA8000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9、常州 纺 织 品服装 企业如何开拓欧洲市场 10、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品贸易11、后配额时代中国纺织业如何立足国际市场12、当前我国纺 织 品 贸易面对的贸易壁垒及营销对策分析1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 电 行业出口的影响及对策14、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案例分析15、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国际营销16、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途径 17、常州地区服装贴牌出口的利弊分析18、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19、加强我国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对策建设20、江苏/浙江/常州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21、网络营销的应用问题研究 法律研究以及争端解决方向:1、海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2、浅谈涉外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适用3、国际贸易中风险的防范4、国际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与防范5、论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及自我防范措施6、论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7、信用证的诈骗及防范8、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9、出口骗税问题的剖析10、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出口退税问题11、中国如何利用WTO成员国地位防止别国滥用反倾销12、出口退税政策的合理性分析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研究1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15、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问题16、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17、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问题18、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根本违约问题19、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问题20、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贸易惯例研究21、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问题22、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法律问题23、浅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及银行相关权利义务24、国际多式联运的若干法律问题25、我国现行外贸代理制度评析26、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问题探讨27、对外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与诠释2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9、买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30、卖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31、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32、论政府禁令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影响33、对外贸易法的新突破——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资格与作用34、如何发挥原产地规则的作用35、如何看待替代国选择问题36、如何看待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37、信用证的独立性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探讨38、关于无单放货的有关法律问题39、关于倒签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40、关于预借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41、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42、关于海运货物灭失及损坏有关问题43、无船承运人法律地位44、国际贸易买卖中的违约与违约救济制度研究45、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度的变革与我国外贸公司发展前景探讨
东亚地区的国际物流中心
国际商务硕士论文题目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作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你即将告别大学生活。离校前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毕业论文了,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国际商务硕士论文题目,欢迎阅读!
1.咨询服务业的客户关系处理
2. 外商直接投资对南昌环境的影响
3. 中国旅游业如何迎接08奥运会
4. 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国际化的问题研究
5. 入世对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影响与对策-中国自主品牌轿车的挑战与机遇
6. 从日用品看中英两国经济差异
7. 美国消费结构变化及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8. 新退税政策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利弊分析
9. 浙江家电进军日本市场问题分析
10. 中国会展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1. 1中国年=4美国年?论中国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
12. 资源型企业的发展方向---以江西铜业公司为例
13. 规模经济对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性研究
14. 浅析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15. 跨国公司本土化策略与我国企业的对策
16. 手机营销(以短信为例)在金融机构中的应用(以银行与保险机构为例)
17. 中国服装出口与绿色贸易壁垒
18. 中国企业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9. 我国面临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
20.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
21. 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及对策
22. 从历史的角度看倾销与反倾销
23. 浅析咨询业在华发展前景
24. 浅谈中国咨询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25. 浅析江铃汽车如何提高出口竞争力
26. 中澳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比较分析与中国教育服务贸易对策研究
27.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研究分析
28. 蓝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分析
29. 战后日本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及其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启示
30. 跨国公司管理本土化的障碍与对策——以宝洁为例
31. 中国教育服务贸易进口现状分析与澳加对我国教育服务的出口竞争研究
32. 从广东健力宝集团的成败谈中国企业营销之路
33. 从星巴克的感性营销看餐饮服务业在中国的营销策略
34. 后现代消费文化与营销策略的关系分析
35. 如何在2008奥运会中促进中国品牌形象
36. 试析蒙牛品牌建设和营销策略
37. 浅析跨国公司的人才本土化的原因及其现状、战略和趋势
38. 以肯德基为例论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的必要性,对策及成就
39. 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国际化问题研究入世对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影响与对策——中国自主品牌轿车的挑战与机遇
40. 浙江省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41. 从边际效益的角度浅析风险补偿的理性
42. 我国自由贸易发展的现状
43. 入世对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影响与对策-中国自主品牌轿车的挑战与机遇
44.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问题探讨
45. ISA8000对我国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的影响与对策
46. 全面认识"入世"之后的知识产权问题
47. 入世后我国外贸补贴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以农产品出口补贴政策为例
48. CEPA框架下赣粤港前景分析
49. 国际营销中的相关问题研究
50. 中国服装出口与绿色贸易壁垒
51. 基于内容的互联网上下文广告联盟分析
52. 中国对澳教育贸易逆差原因研究
53.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及对当地经济的'影响----以江西省为例
54. 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
55. 中国如何应对蓝色贸易壁垒
56. 中国广告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路径和措施
57. 浅析中国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本土化战略
58. 跨国公司对华技术转让的发展趋势及对策
59. 跨国公司的本土化经营战略及其实施
60. 南昌市投资环境分析
61.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 以房地产公司为例
62.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63. 我国大宗商品进口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64. 对古典经济学中H-O理论的条件补充和分析
65. 中国和欧洲的经济发展
66. 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浅谈
67. 对FDI项目中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
68. 跨国公司管理本土化的障碍和对策欧盟企业竞争个案研究
69. 竞争优势理论对中国轿车出口竞争力的启示
70. 国营专业外贸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探讨
71. 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差异化战略分析
72. 网络营销的应用问题研究
73. 中美消费结构与进出口贸易流向实证分析
74. 中澳奶产品贸易的分析
75. 绿色壁垒对我国贸易的影响
76. 浅析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免除
77. 非市场经济问题与我国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78. 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79. 对华外商直接投资地区性诧异的决定性因素分析
80. 如何重新认识反倾销标准--以制鞋业为例
81. 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西省工业的影响
82. 浅析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在与对策
83. 浅析中国出口退税政策
84. 国际双重征税对跨国企业经营模式影响
85. 浅析跨国公司的人才本土化战略
86. 长江三角洲地区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87. 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在中国
88. 中澳国际教育服务比较分析
89. 奇瑞汽车出口风险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90. 国际保理与我国贸易实践
91. 浅论中国频遭反倾销的问题
92. 进出口贸易的风险与防范
93. 上海国际资讯业调研分析
94. 浅析信用证弊端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95. 对外直接投资与母国的对外贸易
96. 论中国家具业国际品牌塑造的路径
97.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98. 论上海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总部经济
99. 绿色壁垒对我国酒业出口的影响
100.中国汽车开拓俄罗斯市场的品牌策略
提供一些国际商务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 我国外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问题 2. 我国外贸顺差问题研究 3. 对自由贸易保护贸易理论政策的研究 4. 中国企业如何面对"全球化" 5. APEC挑战WTO 6. 外贸企业财务问题 7. 东亚地区双边自由贸易的政治经济学 8.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竞争 9. 东亚地区的国际物流中心 10. 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思路与对策 11. 中国企业应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战略 12. 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前景 13. 论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变化 14. 论我国进出口市场的变化 15. 论东北亚经济合作 16. 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设想 17. 全球FTA发展新趋势与中国的FTA战略 18. 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引资对策 19. 论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合作联动发展 2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治经济分析 21.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的原因,特点与前景分析 22. 东亚区域性金融货币合作的可行性及路径选择 23. 欧盟东扩论 24. 评欧盟(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 25. 中国欧盟经贸关系发展现状及前景 26. 美国新经济的作用与影响 27. 中美经贸关系现状及发展前景 28. 中美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研究 29. 欧盟企业竞争力个案研究(以具体企业为例) 30. 美国企业竞争力个案研究(以具体企业为例) 31. 提升国际竞争力对策研究 32. 国际营销中的相关问题研究 33. 国际营销中的绿色壁垒研究 34. 网络营销的应用问题研究 35. 企业促销战略研究 36. 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影响 37. 关于无单放货的有关法律问题 38. 关于倒签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 39. 关于预借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 40. 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41. 关于海运货物灭失及损坏有关问题 42. 国际贸易结算支付方式的选择及运用 43. 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评估 44. 出口信用保险浅析 45. 无船承运人法律地位 46. CIF合同初探 47. 国际贸易买卖中的违约与违约救济制度研究 48. 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度的变革与我国外贸公司发展前景探讨 49.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50.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问题探讨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万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8900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方式的风险防范对策 6000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创新 9300国际贸易-人民币升值对广东省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8700国际贸易-外贸单证中信用欺诈及对策研究 万国际贸易-论低碳经济发展对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万国际贸易-论出口企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万
关于论文的内容,有什么要求没有呢,比如说字数、写作方向等。如果的确无法下手,建议找个代写的,在中国有很多的代写网站,有一些还是很不错的,之前我就接触过一个,是脚印代写论文,网址是 脚印代写论文 找的话,建议找用支付宝交易的,安全第一,质量最重要。
对于刚接触的毕业生来说,是非常困难的,论文写作的还有内容的一些规范都是需要掌握的,那么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一.基本要求1.独立性:毕业论文必须经护生本人努力、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抄袭或下载他人成果。2.专业性: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在护理学专业范围之内,并具有护理专业特点。3.鲜明性:论文应主题鲜明,论题、论点、论据一致,中心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正确;结构紧凑,层次分明,格式规范,文字流畅,切忌错别字。4.标准化:论文中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5.三线表:论文中图表具有代表性,对所使用的图表要给予解释,统一标注编号和图题,放置在论文的适当位置中,图表要清晰、简洁、比例适当。6.篇幅字数:篇幅在4000字左右(不含图表、等),不少于3500字。7.字形大小:为小二号宋体,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倍行间距,A4纸打印,页边距:上、下各,左、右各,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护生同时应将毕业论文制作成Word电子文档(含初稿和正稿)上交学院。8.完整性:论文形式应完整,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毕业论文。(1) 论文封面(首页)(2) 论文目录(次页)(3) 报告(4) 论文选题(论文题目)、中文摘要(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关键词。(5) 论文正文(前言,方法,结果,讨论,结论)(6) 参考文献二.内容规范(一) 中文摘要语言精练、明确。包括4个主要内容,研究类文章的摘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约200个汉字左右,能够反应文章的主要内容;综述类文章只要介绍文章的主要内容即可。“摘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4个基本内容: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见附件样本2.(二) 选题:题目要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超过20个。自考本科生论文的选题在创新性上不做过度的要求,文题范围要适中,不要太广泛。如有很多考生的题目是XXX疾病的护理,这样的题目就太大,没有针对性,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疾病的护理包括很多方面,如急性发作期,稳定期,并发症等的护理,这样的题目没有针对性,不容易出现创新点。考生在选题时可以先抓住一个小的问题进行扩充到一个可以成文有一定创新性的范围。确定题目的同时要进行文献查阅,如果是已经发展完善的护理类别,考生就没必要在该方面浪费精力,应该及时改变方向。根据护理专业特点,内容和性质,分为临床护理研究,社区护理研究,护理教育研究以及护理管理研究.选题指导见附件样本3.(三) 关键词从论文标题中或正文中选出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附在摘要之后,不超过5个,能够代表文中的高频词。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其后为关键词(四号宋体)。关键词数量为4~6个,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四) 论文主体部分:正文采用小四号或五号宋体.表格: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读,应有自明性。表应有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和图的编号无关。只有一个表时,仍应标为“表1”。表宜有表题,表题即表的名称,置于表的编号之后。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表上方的居中位置。如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在随后的各页上应重复表的编号。编号后跟表题(可省略)和“(续)”,如所示:表1(续),续表均应重复表头和关于单位的陈述。1.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本研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前言应简明扼要,篇幅不宜过长。2.研究类型和研究方法介绍立题的依据,提出问题,本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包括文献回顾的内容。正文的篇幅在4000字左右(不含表格、程序、参考文献等),不少于3500字。论文形式分为三种不同的文体,研究型论文、综述和经验介绍型论文,每一种论文均有不同的要求。第一.研究型论文研究设计应包括如下的内容:1) 研究对象和地点:有清楚的纳入和排除标准,符合研究目的2) 抽样方法: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3) 研究工具:具有较好的信、效度,符合研究目的4) 观察指标:客观性,特异性,灵敏性,稳定性5) 资料收集方法:准确,真实,完整6) 分析方法:科学准确,如计量资料的统计描述、计数资料的统计描述、多个样本均数比较的方差分析、总体均数的估计和假设检验、X2检验等。7) 伦理学考量:保密、隐私、自主、无伤害、尊重原则8) 结果:a)表和图凡用文字能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和表。如果用,则文中不需重复其数据,但需摘述其主要内容。b)附表为“三”线表,需注明表号、标题。说明应简单扼要,与正文内容相符。c)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特别注意,不论阳性还是阴性的结果,都应客观报告出来。9) 讨论:撰写的内容应与结果密切相关,分析能够结合理论,文献阅读充分,文笔流畅。第二.综述型论文主体内容:综合文献内容,归纳总结,有自己的想法,分层次进行叙述.对全文内容进行总结,指出研究的前景。第三.经验介绍型论文经验介绍:对自己的经验介绍详细,层次清楚效果评价:有敏感的评价指标,结果使人信服,此部分不可缺少。讨论:撰写的内容应与文章经验密切相关,分析能够结合理论,文献阅读充分,文笔流畅。(五)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所列文件均空两个字起排,回行时顶格排,每个文件之后不加标点符号。⑴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李××[1]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⑵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一般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法。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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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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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2 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仿佛我最美好人生里的惊鸿一瞥,一转眼又走进了毕业季。感谢我的导师杨成铭教授。杨老师平日教学科研繁忙,见面交流的机会虽然有限,但每一次都必定被杨老师温和谦善的为人与严谨治学的态度深深感染。本论文的选题、大纲的拟定以及撰写,都倾注了杨老师的大量心血,在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杨老师悉心的指导。
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障碍,是杨成铭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支持帮我克服和跨越了这些困难和障碍。在此,我谨向杨老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深刻地体会到杨老师给予我孜孜不倦教导的良苦用心,杨成铭导师不仅是我的成长和学习之路的导师,他的身上所展现的名仕之风和儒雅也是我树立人生观和生活态度的坐标和榜样。
在此,我要感谢江国青教授、李寿平教授和王国语老师、李华老师在研究生学业中给予我的教诲和培养,是他们传授给我国际法的专业知识和做人做事的道理。本论文的写作让我深刻地感受到在求学路上与我一同相随相伴的同学之情,由衷感谢同学们在我的论文撰写过程中给予我的帮助。同学们从论文资料的查找到论文格式的修改都给予了我诸多帮助,同时,也感谢同学们两年多来的陪伴,在北京认识一群同样有热情和梦想的同龄人感到非常幸福和知足。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和亲人。感谢他们这么多年来对我无私的关爱和支持,让我可以心无旁骛的完成我的求学之路,并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幸福和温暖。正是因为他们无私的关爱和支持,使我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让我在勤奋学习的路途中不知疲倦。父母亲的养育和教导之恩重于泰山,我唯有将感谢和感恩之情化作学习和工作的动力,继续孜孜不倦地学习和探索,以期能回报我的父母、亲人和社会。年轻总是美好的,呼啸而过的都是时间。
我的学生时代终于要划上明媚的句号,回望那尚不遥远的两年半研究生求学之路,于我而言它将定格为我心中最宝贵的回忆。
三年前,当我还没我寄出保研材料给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时候,舍友告诉我她收到了面试通知,问我是否同去,就这样,我在没有收到面试通知的时候抱着材料来到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那是来自大草原的我第一次来到首都北京,而很荣幸地被民商法学专业录取开始我的研究生生活。对于北京,对于我的研究生生活并不期待,开始新的.学习生活之前一直带着一种不安,因此在此要首先感谢我的舍友,是他们用自己的热情、开朗为我消除了陌生感,让我慢慢在这里找到归属感。而在北理法学院的近三年的时间里,我感受到了各位老师深厚的学术功底以及人格魅力,在北京各个高校蹭课的过程中也了解到了一定的法学前沿问题,而这些在我就业的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
在研究生生活中最荣幸的事情莫过于师从侯仰坤老师,侯老师不仅在学术上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对于我的论文,哪怕是课程的小论文都会进行逐字逐句的修改,与我进行深刻的探讨,尊重我的观点和想法。在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的时候,侯老师远在国外,仍不忘指导和修改我的论文。在我的论文遇到瓶颈时,侯老师更是给予我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关于我的论文通过短信、微信充分的沟通,在了解我的观点和想法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即使是有时差的情况下,侯老师仍然坚持第一时间修改我的论文并反馈给我。我想侯老师在国外的工作也并不轻松,然而在我的论文的修改和指导上却仍坚持第一时间反馈给我。除此之外,侯老师也经常教诲我们深刻的人生道理,他曾经说对于研究生阶段的我们来说,更应该珍惜可谓是最后一段的学生生活,实习赚钱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将来会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去工作和赚钱,而学习生活一去不复返。这段话几乎影响了我整个研究生生活,扎实的专业知识使得我在找工作面临专业笔试的时候能够得到足够的优势。师者,教书育人,传道解惑也。我想我的导师侯仰坤老师,他做到了,作为他的门下弟子感到骄傲。也对侯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在研究生期间有幸和刘毅老师一同前往政治大学访学交流,让大学之行变得更加有意义。在访学期间,让我更多的学到了人文知识,明显区别于旅行。虽然刘毅老师一直不待见 80 后视为偶像的韩寒,但我认为刘老师可以试图读一下他的杂文,当然这并不影响我赞同王小波先生的书值得一读。我很幸运的在研究生阶段上了刘老师的课,由此养成了很好的阅读习惯,这种广而泛的阅读习惯以及访学期间的学术交流及知识积累也将是我这一辈子的财富。
时光如梭,我的研究生生活,我的学生时代已经进入倒计时,无论我如何不舍我也要离开校园步入社会。而我想社会这所大学还有很多东西等待我去学习。最后,要感谢我的父亲和母亲,感谢他们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财政上对我的支持,最重要的是给予我最充分的信任。
时光荏苒,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短暂的,不知不觉间,我即将结束两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与培养我六年半的母校和恩师告别。2008 年,我来到北京理工大学学习法学专业,初到良乡校区的我们都还是稚嫩的,我现在依然记得那两年间我们是怀着多么激动和期盼的心情等待着回到中关村校区的日子。也是在这种心情的陪伴下,我一步一步地踏入法学的领域,开始热爱我所学的专业,形成了法律思维,充实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终于在大三那年,我们搬到了中关村校区,这边的生活较良乡更加丰富多彩,近在咫尺的人民大学和国家图书馆本可以成为我们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却竟然被我们浪费掉了。如今在中关村校区,我也已经生活了四年半的时间了,对这里,我再熟悉不过。即使马上就要毕业,就算若干年后回来,我也依然能够清楚的记得我住过的宿舍,吃过饭的食堂,学习过的教室。
本科毕业时,由于获得了保研的名额,我对毕业好像没有特别的感触,但现在不同了,这次是真的毕业了,真的要离开北京理工大学了。这六年半的时间是每个人人生当中最美好、最青春的时光,是北京理工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丰富了我们这段青春岁月的记忆。尽管在校期间,我们如何抱怨这个,埋怨那个,但是出了校门,北京理工大学仍然会是我们的家,这里的老师们仍然是关心我们的亲人。
跟随赵秀梅老师学习的研究生阶段,我不仅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还从她身上学习到一种认真、踏实的学习精神。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我在校外实习,赵老师在外地,尽管无法见面交流,但每一封邮件,赵老师都会认真、及时地回复,仔细指导我论文中的每个细节。今天我能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毕业离不开赵老师这段时间的陪伴和指引,在这里要特别感谢赵老师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对我的包容和照顾。
现在已经是 2014 年,我们即将踏入人生新的征程,但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的这段时间,将会是我一生当中永远铭记的美好回忆。除了赵秀梅老师,我还要特别感谢学院的其他老师对我的关照和爱护,感谢亲爱的同学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大学期间能有你们每个人的陪伴,我感到幸福,是你们让我在学习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后,祝愿每位老师和同学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开心、顺利,祝愿我的母校越办越好,明天更加辉煌!
没有特别规定,只要相关的都可以的。
【论文标题】论古典自然法思想对近现代宪法与宪政的影响【作者简介】周叶中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胡 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英国学者劳特派特曾指出:“如果没有自然法体系和自然法先知者的学说,近代宪法和近代国际法都不会有今天这个样子。在自然法的帮助下,历史教导人类走出中世纪的制度进入近代的制度。”〔1 〕的确,尽管导致近代宪法与宪政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如果从思想渊源上考察则可发现,古典自然法思想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自然法哲学可追溯到柏拉图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正义论以及斯多葛派的自然法思想。而系统阐述理性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则是西塞罗。其基本观念在于,认为存在一种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法则,而且一切个人、国家和制定法都必须遵循。这一理论模式一直为后来的自然法哲学所继承。在此基础上,以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结合当时欧洲各国的政治现实,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崭新政治法律内涵的法哲学体系。这种体系以自然状态为起点,以自然权利和自然法原则为理论核心,以社会契约和宪政国家为其政治结论,将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论证为自然法的普遍原则,并据此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无情的批判,对未来宪政社会进行天才的设计。正因如此,古典自然法思想在17、18世纪的欧美国家得到了广泛传播,并作为指导理论在资产阶级革命及其成果的巩固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近代宪法与宪政的产生和发展来看,这种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法的许多主张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都得到了反映。本文试图从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人民主权、法治、三权分立以及最高法等六大方面对此进行一些分析。一、天赋人权:宪法与宪政的起点和归宿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都享有自然权利并受到人类理性所演绎出的自然法的尊重。这些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平等、财产和反抗压迫等内容;国家的产生是由于人们相约制定宪法组成政府以保护这些天赋的人权。毫无疑问,自然权利理论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它描绘和论证了自然状态下人类的权利状况,而在于它从所谓人的理性出发,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政治观念,从而为宪政国家的产生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护提供了哲学基础。第一,天赋人权论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说,从而在理论上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前提。众所周知,奴隶制、封制国家不可能产生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2 〕虽然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形式的原因在此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在世界观和政治思想方面也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障碍。在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思想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他政治思想则以神学的形式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就是以上帝为中心来构建国家权力体系。而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神学政治论者更是强调维护“上帝创造”的社会秩序,即封建的奴役制度和等级制度,而这些制度与宪法所要求的平等、自由等价值以及民主政治制度格格不入。因此,不否定神学世界观的统治地位,宪法也就无从产生。尽管在天赋人权论出现以前,也曾有各种理论对其加以批驳,但都由于没有摆脱神学的哲学框架而不能触动其根基。而古典自然法认为,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直接从人的共同本性中推导出来,并不依赖于神学。这种观念的提出,完全从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意志出发来构建政治理论体系,以法学世界观代替了神学世界观,从而最终将神权逐出法学领域,推翻了神学政治论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从此,“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人权,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3〕第二,宪法产生的另一障碍是封建专制主义。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君权神授理论维护着君主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认为国王是唯一的主权者,人民对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权利只不过是主权者对臣民的恩赐。而自然法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指出,人人拥有的自由、平等权是一种与人的本性联系在一起的天赋权利,在这种天赋人权受到专制的侵害时,人民有权以暴力推翻暴君。这样,自然法学者通过倡导尊重人们普遍享有的生命、自由、平等和反抗压迫的权利,从而不仅预言了封建奴役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灭亡,而且也为消灭封建专制主义提供了法哲学依据。第三,天赋人权理论不仅为宪法的产生奠定了哲学和思想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对宪法和宪政社会提出了内在要求。首先,人的天赋权利不仅应该受到自然法的尊重,在政治社会中也理应得到切实的保障。而该点是任何形式的专制政治都无法做到的,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制度;同时,由于天赋权利的神圣地位,所以必须将这种保障天赋权利的民主制度法律化、制度化,并将其提高到特别崇高的地位,这样,确认民主形式普遍化的宪法应运而生。其次,天赋人权表达了一种全新的法律价值观。“古典自然法学派发现了法律与自由、平等价值之间的某种联系,这种联系至少表明,一切压迫性的、专横的规则都是和法律的概念不相容的。”〔4〕 在此基础上,他们将天赋人权学说的价值内涵注入了理想社会中的法律,阐述了宪政社会下的一系列法律原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为了扩大自由,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等。为了保证这种法律价值观能在政治实践中得以实现,就必须有一种高于一般法律的绝对权威从根本上确定权利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从而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再象专制政体那样受到法律的侵害。这个权威就是宪法。所以,用人权价值观改造法律的结果之一,就是对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提出了要求。最后,从政治实践来看,只以有宪法为核心,建立科学、稳定、和谐的宪政体制,天赋权利在政治社会中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由此可见,天赋人权学说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论,而且还把保障天赋权利的重任赋予未来的宪法,使这种理论成为反对神权和专制王权的锐利武器,并被写入资产阶级的政治宣言和国家宪法之中,成为近代宪法与宪政的一项重要原则。二、社会契约:宪政国家的权力基础作为国家组成的学说,社会契约论是天赋人权的逻辑发展。其基本精神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在自然法的指引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议建立国家(社会),制定宪法和法律,从而得到一种确定的秩序以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对于社会契约论,人们大多以为这只不过是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幻想。其实,近代成文宪法就是直接渊源于社会契约(公约)的。1620年由一批移居北美的清教徒签订的“五月花公约”,以及其后出现的一系列协约就是北美各州组建政府的依据,它们成为各个州宪法和美国宪法的最初萌芽和重要的历史渊源。而社会契约论的各项原则更是在近代各国的政治宣言和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尽管在表面上,社会契约只是人民建立政府的方式,但其实质则可深入到国家、政府、政治权力的来源、性质、地位等宪政的基本问题。社会契约论要求重构国家的权力体制,以契约的方式实现自然权利的分离和转换,这正是宪法与宪政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宪法与宪政领域最基本的矛盾,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始终是贯穿于宪政实践和宪法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二者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是宪政实践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在封建社会的政治哲学中,国家权力无疑占居主导地位,公民权利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而是以国家权力附属者的地位而存在,这样的权力体制是由当时的专制政体和统治方式决定的。古典自然法学家在以自然权利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后,也要求以新的眼光重新认识国家、政府的地位和政治权力的性质。社会契约论则适应这种要求重新构建了国家权力体系。在这种理论中,人们的天赋权利根据社会契约实现了一次分离,其中一部分仍由自己保留而成为政治社会的公民权利,另一部分则交给国家(社会)行使从而转化成为政治权力,这就必然得出两个基本的宪法原理:一是政治权力是人民通过契约(宪法)授予的,其主体根源是也只能是社会的大多数;二是政治权力从根本上讲是天赋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派生物,其目的在于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不是目的,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工具。这样,社会契约论所表达的政治观念完全矫正了中世纪被扭曲和颠倒的权利——权力体制,理顺了国家与公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也就是说,权力与权利虽然在表面上是对立的,但在本质上却是同一的,它们同一于自然权利。因此,社会契约论不仅否定了强力创造的权力和专制政体存在的合法性,论证了宪政社会中公共权力的性质和政府存在的法律依据,而且强调了公民权利是宪政国家的根源之所在,在宪政体制中占有主导和支配地位。在阐述社会契约的性质过程中,宪法在新的国家权力体制中的任务与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说明。既然宪法是社会契约的法律表现,那么就必然要体现社会契约的根本宗旨,即让天赋权利得到公共权力的切实保障。因此,在政治生活中,宪法必须保证社会契约建立的权力体制真正实现,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进行调整和控制,不仅要使政府的正当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而且要保障公民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尤为重要的是,要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进行合理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国家权力不致于泛滥到侵犯公民的天赋人权,也使公民权利不致于扩张到不能控制,从而形成无政府状态。毫无疑问,在宪政实践中,控制国家权力始终是宪法的根本任务。而要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就必须使宪法的权威居于国家权力之上,对国家权力的运行起到支配作用。也就是说,宪法的根本任务要求它具有国家根本法的最高地位。另一方面,社会契约实现了天赋权利向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转化,是建立宪政国家和民主政府的根本依据,因而,作为其法律表现的宪法自然成为宪政社会的法律基础和政治运行的枢纽。所以,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看,社会契约决定了宪法的根本任务和至上权威。在理顺了权利与权力之主从关系的基础上,社会契约论表达了权利制约权力这一基本的宪政精神。既然公共权力、公民权利都是由人类的自然权利转化而来,那么,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公共权力的膨胀就必然导致公民权利的萎缩,当公共权力不能服务于公民权利反而成为其主宰时,社会契约就只能走向瓦解。所以,在宪政体制下,公民权利必须对政治权力进行强有力的制约。从权利的角度来考察宪法,就可以认识到,静态的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人民权利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动态的宪法则是权利制约权力的体制形成与运作的过程,宪政实践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状况,所以说,近代以来,无论是宪法精神,还是宪政实践,都始终贯穿着权利制约权力这一基本红线。〔5〕 这一精神的思想渊源无疑来自于社会契约论对权利——权力关系的深刻认识。必须说明的是,尽管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它所提出的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等一整套神奇概念也是“十八世纪流行过的一种臆想”。〔6 〕但由于它从理论上阐明了天赋权利向政治社会的权利和权力转换的过程,正确地说明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以此论证了宪政国家的法哲学依据,并提出了一些基本的宪政原则,因而这些理论都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近代乃至当今的宪法与宪政。从深层次上讲,宪法实际上就是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法律。由于社会契约从本质上解决了宪政社会中权利——权力这一最根本的问题,所以我们说,这一理论构成了宪法与宪政的权力基础。三、人民主权:宪法与宪政的核心人民主权思想是天赋人权学说和社会契约论在政治社会的升华。既然国家是人们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那么国家主权自然应当属于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而公意是人们共同意志和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为人民所拥有,并且为人民服务,这是宪政的基本要义,而人民主权则从最高国家权力的层次上表明了这一要义,所以理应成为宪法的精髓。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则最早确认了“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这一原则在以后各民主国家的宪法中都得到了体现。事实上,前面的阐述已经揭示,由天赋人权与社会契约思想必然推导出人民是国家的主权者。而在我们看来,这恰恰是宪法产生的政治原因:一方面,实现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控制,内在地需要一种具有绝对权威的国家根本法的调整;另一方面,制定宪法不仅要确认人民的主权者地位,更重要的是在宪政实践中以人民主权作为根本的指导原则。宪法是国家主权的最高法律表现形式,而国家主权从法律上讲,是不受限制的最高权力,具有强制性、合法性、最高性的特点。人民主权学说之所以能够成为宪法的核心是因为这一理论为主权的这些性质寻找到了政治理论依据。在宪政社会中,强力不能成为任何权力的渊源,在否定人民权利的时候强调主权的强制性、合法性和最高权威只不过是专制的托辞。而人民主权则从占社会大多数的人民之中探求主权的依据,把体现人民意志和公共利益的公意作为主权的唯一基础。所以,在人民主权理论中,每个公民服从主权的强制,只是服从了公共意志,也就是服从他自己;也只有将主权建立在人民意志之上,它才能在宪政秩序中成为合法的最高强制权力。这样,公意赋予主权观念以革命的因素,对主权概念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并把它同各种形式的专制主权论截然区别开来,进而成为宪法与宪政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学说不仅实现了主权所有者的变换,把国家最高权力的根源归结于人民,从而奠定了宪法与宪政的坚实基础;同时,它也表现了主权所有者与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分离,亦即主权者与政府的分离,认为政府只是作为个人的臣民与主权者之间的一个中间体,即主权者人民为了公共利益而建立的一个管理社会事务的机构。人民把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执行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和人民的仆从。主权者与政府相分离表明,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在政府不能执行或违反公意时,有权将其取消或撤换。这样,人民主权的意义就不仅在于确定了政府在宪政体制中的法律地位,更从主权的高度阐明了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宪政体制下政府的根本宗旨是执行人民的公意,并从中引申出人民进行革命的合法权利。这就体现出了一种与专制主义完全相反的政治价值观,因而是古典自然法的最强音。作为一个政治和法律概念,人民主权虽然相对抽象,但绝不空洞。从一定角度分析,我们同意这样的认识,“为防止政府专制起见,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实较主权的所属问题更为重要。”〔7 〕正是基于这一点,人民主权在西方宪政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相关制度作为其保障,最为突出的是人民主权与代议制度、分权制度和人民参政制度的结合。首先,人民主权思想的发展突破了卢梭所设想的直接民主制,人民主权最终主要以代议制民主的方式在宪政实践中得以肯定。尽管从理想的角度而言,代议制度是现实与理想的妥协,但从民主发展历程来看,则是对民主制的促进。无论从代议制的产生、运作还是发展趋势来看,代议制度都是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形式,特别是在代表机关与人民意志体现出同质性时,这一制度就会对人民主权的实现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8〕其次,人民主权与分权制度的结合, 是西方宪政发展的另一特征。分权制度试图通过国家权力的内部控制来维持一种权力秩序,以这种秩序作为重要保障,达到维护人民权利和实现公共意志的目的。这一点将在后文进一步探讨。最后,人民参政制度的完善更加直接地促进了人民主权的发展。“所谓人民主权,是指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能够发挥主导作用。那么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怎样才能得到反映和实现呢?广大公民普遍的政治参与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它是实现人民主权,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国家政治权力来源于广大人民的根本途径。”〔9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思想家就提出了人民参政的一系列观念,如人民普选权、人民监督权、人民革命权等等,这些都演变成为近代宪法与宪政不可缺少的部分。当然,从某种角度而言,人民主权思想所得出的许多政治结论,在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中同样也能推导出来。但重要的是,这一理论从国家最高权力的高度表达了这些政治原则。它的出现,标志着古典自然法的国家学说从此找到了一个理论核心,其他思想都围绕着人民主权而展开,并形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点同样也反映到宪法与宪政实践中,并因而使人民主权成为宪法与宪政的核心。四、法治:宪法与宪政的基本原则法治是贯穿古典自然法理论体系的思想。其基本精神在于:政府只能以正式公布和经常有效的法律进行统治;人民拥有立法权;法治意味着自由和平等。这是在总结专制主义和人治主义的历史教训中得出的基本结论。从《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开始,它就得到了近现代宪法精神的一致认同。但对它的准确内涵,人们之间又存在着诸多争议。〔10〕我们认为,对法治的分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内容为核心的法律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强调的是法律尤其是宪法的最高权威,否定的是个人意志的专断。“划分法治与人治的最根本的标志,应是在法律与个人(或少数统治者)的意志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法治;凡是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人治。”〔11〕可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内涵中极为重要。因此,近现代各立宪国家为了巩固和完善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法治秩序,无不重视对宪法权威的维护和宪法法律的实施与监督。继美国确立起司法审查制度之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建立了宪法保障制度。所以,法治理论对于法律秩序的需要不仅要求、而且也促进了宪法权威的树立。其次,法治也是一种政治体制,一种有限政府的体制。在思想史上,卢梭最早将法治与民主共和国相结合。其实,“法治不仅是以法律统治老百姓,更是以法律约束统治者。法治就是对权力的限制”〔12〕,“政府的权力也要受法律的限制,这才是法治的实质意义”〔13〕。也就是说,法治要求权力置于法律之下,把个别意志置于普遍的支配力量之下,只有这样,权力才不至于被滥用。按照这种思想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就是有限政府。同时,宪政是个动态过程,它也必须以一定的政治体制为载体,否则其基本原则就无从实现。宪政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必须植根于体现人民权利的宪法之中,而这恰好与法治的根本要求相一致。从国家权力的角度而言,宪政体制就是建立有限政府,即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行使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与制约。所以我们说,就体制来看,法治与宪政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第三,法治更是一项广泛的民主原则。“不是任何一种法律秩序都称得上法治状态,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14〕这种价值的核心就是对公民权利的承认和保护。正如古典自然法学家已经表达过的,如果否定了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这些法律原则,宪政国家就会褪变成为法律的专制。不仅如此,他们还提出一系列贯穿于立法、执法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这些价值的实现,如人民拥有立法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与共和政体相结合等等。从宪法规范来看,对法治这一含义的确认最为明确。“人权宣言”宣布了人民立法权和法律上的平等权,确立了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以及适当的法律程序。这些关于立法与执法的原则为宪法的法治原则奠定了基础,成为各立宪国家的样板并继承至今。可见,法治的民主内涵对立宪行宪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应该肯定,法治是一项内涵非常丰富的制度,从不同角度分析就能得到不同的意义。但无论怎样解释,法律秩序、政治体制和民主原则这三项内容都不可或缺,也正是这三项内容始终贯穿在宪法规范与宪政实践之中,成为民主宪政的基石。五、分权制衡: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分权制衡学说是古典自然法发展的重要结论之一,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互相牵制与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学说一经确立,就被西方国家的宪法所普遍采用。美国宪法根据其精神确立了典型的三权分立体制,而法国人权宣言更是确定凡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自此之后,分权原则几乎写入了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并在其基础上组建了分权政府。尽管其具体形式多有不同之处,但分权和制衡这两个基本点则始终得以保持。如果说社会契约论体现了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宪政宗旨,因而是一种纵向制约的话,那么分权学说则通过规范国家机关之间权力的合理分配、行使和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来构建一国的宪政体制,因而是一种横向的制约。这两种制约的相互结合,表现了古典自然法关于宪政运作过程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中看到近现代西方国家宪法的大致框架及其所调整的基本关系。所以我们认为,分权制衡乃是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这种模式表现了西方宪政中以法制权、以权制权的指导思想。而且,与我们的传统认识相反,我们认为,分权制衡不仅没有破碎、削弱国家的主权和权力,相反,通过权力的分立、牵制、配合、平衡,反而达到了强化主权、优化权力结构的结果。可以说,分权制衡从权力结构方面充分体现了西方国家所理解的“人民主权”,是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一种西方模式。宪政发展的历史表明,分权制衡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它对于保证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宪政体制的完善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应该说,这种稳定性首先来自于这种模式中权力的自我限制功能。也就是说,分权模式通过国家权力的适当分立与结合,既保证了政府内部的有机配合,又使它们相互之间互相牵制平衡,从而没有任何机关能够真正掌握绝对的权力,并在总体上将国家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致于产生权力极度膨胀、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局面。所以,这种模式不仅直接控制权力——权力关系,也间接影响权利——权力关系,并从两个方面作用于宪法与宪政,使之能够达到较好的控权效果;其次,这种模式也具有较大的包容量,能够将各种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的斗争吸纳到体制之中,在体制内将权力斗争予以消化,从而防止斗争的激化。这是其保持自身稳定性的另一重要功能。同时,分权模式也能够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而作出适当调整。因此,尽管西方社会几个世纪以来变化万千,并且模式本身也经历了阶级分权的消灭、地方分权含义的增添、政党控制逐步加强、行政权力逐渐扩大等诸多变迁,但从总体而言,它仍然在西方宪政体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而仍然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的重要的指导原则。〔15〕六、最高法:宪法地位的集中体现如果说我们前面阐述的五个方面主要侧重于古典自然法对宪法与宪政内在精神的影响的话,那么从外在的法律特征来说,宪法具有的最高权威地位,同样渊源于古典自然法的“最高法”思想。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已把自然法(自然规律)与人定法(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律、条例、规定)区分开来,并认为自然法是“不成文的神的法律”〔16〕 左右提醒;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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