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期,随着日本政府无理的单方面的宣称决定从所谓的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及保钓事件的发生,中日两国之间关于钓鱼岛主权之争愈演愈烈。从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成因出发,以
【内容摘要】次级制裁可分为多边次级制裁和单边次级制裁,多边次级制裁具有合法性,大多单边次级制裁缺乏国际法依据,只有基于被制裁方违背“对一切的义务”,成员国为配合实施此类多边初级制裁而实施的单边次级制裁,具有国际法正当性。为规制次级制裁,国际社会应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次级制裁的授权机制和合法审查机制,完善并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单边次级制裁
走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的办公室,记者就被他那小小房间里散发的浓浓书香气息所打动。在访谈之前,杨国华自豪地向我们展示了他书柜里放置的一系列关于WTO的书以及这些年的著作。 20多年前,杨国华入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时,中国就开始“关贸总协定”的谈判筹备工作了,他随后参与了中国加入WTO的跨世纪重大谈判。2001年中国入世以后,他又代表中国政府负
摘 要:中日东海问题涉及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及军事等因素,解决东海争端绝非一日之功。东海争端的主要问题囊括双方的原则差异、钓鱼岛主权之争、钓鱼岛和冲绳海槽在东海大
1.今天我十分荣幸地受邀在这里就海洋划界的法律问题作一次讲座,我将特别讨论国际法院在这一国际法领域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法院已经受理了总共14起该领域的案件,涉及东西
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或《ICSID公约》)的目的是成立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以下简称ICSID),以仲裁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
谢新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2012年2月9日,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美国第十一巡回法院驳回了奥德赛海洋探险公司的上诉申请,勒令其将从大西洋海底一艘
中国周边的黄海、东海和南海上,朝鲜、韩国、日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中国的8个海上邻国与中国在管辖海域主张上出现了重叠,产生了管辖海域(包括专
杜萱(1962- ),女,河南许昌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陕西 西安 710063)。 国家契约是指一个国家(政府)给予外国投资者特别许可,允许其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在一定条件下
近年来,中国的海外投资遍布全球,即使是冰天雪地、高度敏感的地缘政治区北极圈亦无法阻挡中国投资者挺进的步伐。200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获得了加
2011年3月2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以下简称DSB)正式通过了美国对某些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案(以下简称中美双反措施案)的WTO上诉机
一、案情 原告:瑞克麦斯热那亚航运公司(简称热那亚公司) 原告:瑞克麦斯轮船公司(与前者一并称热那亚公司) 被告:CS海运株式会社(简称CS公司) 原告瑞克麦斯热那亚航运公司是瑞克
自2008年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政府债务问题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日益表明,发达国家不再是主权债务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的代名词。目前,中国作为主权债务领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