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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中的教育惩戒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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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中的教育惩戒研究论文

家庭 教育 在 儿童 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儿童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独特个性形成的重要因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儿童家庭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儿童家庭教育论文 范文 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质量提升路径

摘要:家庭教育是儿童所接受的最基础的教育。对于流动儿童来说,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够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还能够提高其学业成绩,促进其学校融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行家校合作,提升流动儿童的家庭 文化 资本,构建社会支持体系,是提高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有效途径

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 报告 》,我国处于6-14周岁的流动儿童已达1472万,比2005年增加了347万。流动儿童作为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尽管在接受学校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家庭教育是基础性教育,尤其对于流动儿童而言,它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如何提高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一)良好的家庭教育能促进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

流动儿童是伴随着家庭融入城市的,面对陌生的环境,他们只能在家庭中寻找安慰与鼓励。家庭教育包括家庭气氛、家长素质、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方式等,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为流动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正向作用,这对于儿童的思想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二)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提高流动儿童的学业成绩

流动儿童父母的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其教育理念往往也比较落后。对于孩子学习成绩的期望往往寄托于学校,自身责任意识不高,并且往往会忽略了对孩子学习的鼓励。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发现孩子的优点,对其赞美、鼓励;同时对于孩子的不足,也会采取孩子易于接受的方式使其进行改正,增加孩子的自信心。积极自信的孩子也往往会在学校中积极表现,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

(三)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促进流动儿童的学校融合

研究表明,流动儿童及其家长融入城市的水平高低与其家庭教育质量呈显著正相关,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在经济、文化、心理等方面融入城市的水平越高,其家庭教育的质量就越高,反之亦然[1]。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够促进家长的城市融入水平,还能够促进儿童的城市融入水平,进而提高流动儿童的自信心,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

二、提高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的目的在于更新家长的教育理念,改善家长的教育方式。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进行指导,不仅能够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家长的发展,还能够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保障流动儿童享受全面、平等的教育。有效地指导家庭教育,首先可以从建立家长学校入手,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障家长学校的实际落实与运行,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数量;其次需要教师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流动儿童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提高他们的教育能力;最后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家长在活动过程中真正体会教育的意义。

(二)进行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指家庭和学校之间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2]。家校合作能够使家庭和学校之间取长补短,在运作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双方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流动儿童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教育。有效进行家校合作,需要家庭和学校双方投入,促使家校合作制度化、常规化。从双方主体来看,学校应该将家校合作常规化,使家长把家校合作看作是学校的常规性工作,使其习惯性地参与进来;学校应使家校合作制度化,使教师把家校合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与家长应敞开心扉、积极配合,使家校合作有序展开。

(三)提升家庭文化资本

法国社会学者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认为文化资本是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相关的有形与无形资产。从家庭教育的意义上来讲,家庭文化资本包括家庭的文化氛围、家长的教育方式、家庭的书籍、音像、绘画、父母的文凭、职业资格等。布迪厄非常重视家庭文化资本对儿童学术成就的作用,他认为“教育行为中产生的学术型收益,依赖于家庭预先投资的文化资本”[3]。家庭文化资本对流动儿童尤为重要,提升流动儿童家庭文化资本能够直接增加流动儿童的文化自信。提升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首先是政府和社会应该为流动儿童家长的城市化提供平台,尤其在就业方面,应该保证他们公平就业,帮助他们谋求更好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间接地增加流动儿童家长的文化资本;其次,流动儿童家长也应自身付出努力,平时多看书看报,学习更多、更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积累、提升自身的文化资本。

(四)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流动家庭在城市属于外来者,但是他们在城市中所作出的贡献却是不可低估的。面对流动家庭在教育中的困境,我们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社会支持体系为流动家庭提供服务与帮助,使其感受到城市的社会关怀,增加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促进流动家庭的社会融合,进而促进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为流动儿童家庭构建社会支持体系,首先需要政府的力量,通过发挥统筹、引导的作用,制定政策文件,为社会支持体系的存在提供保障。其次需要社区和其他社会志愿力量发挥行动的作用,携手为流动家庭提供具体帮助。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不仅关乎流动儿童这一特定群体的健康成长,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关系着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提高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及家庭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我们付出耐心和时间,共同为流动儿童的成长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周广菊.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以常州市为例[J].江苏理工学院学报,2014(5):6-20.

[2]马忠虎.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3](法)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儿童家庭教育论文范文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数以千万的农民背井离乡涌入城市寻求生存,与此同时,规模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伴随而生。由于父母与孩子聚少离多,这种长期亲子分离的家庭模式暗藏着诸多问题。目前,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分析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改善现状提出解决对策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关键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解决对策

2013年5月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000万,人数将继续上涨[1]。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万,占农村儿童的,占全国儿童[2]。长期亲子分离的家庭模式对儿童成长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家庭教育对儿童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期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当引发的教育问题小则影响儿童的身心、人格、道德的发展,大则阻碍全国人口质量的提高,制约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一、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非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

一个健全的家庭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但是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与自己的父母共同生活、促膝谈心则是一件奢侈的事情。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日之寒,首先,具体体现在几类非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当中。这一种家庭教育模式是孩子父母的其中一方外出打工。在农村,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的影响,母亲陪伴留守儿童的情况较为普遍,这样的家庭模式容易使孩子产生生活在“单亲家庭”的焦虑与不安之中。同时留守一方往往因为繁重的农耕与琐碎的家务根本无暇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因而导致孩子遇到问题经常欲言又止,久而久之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其次,这些家长通常文化素质偏低,对孩子的学习指导缺乏时效性和科学性。这一种家庭教育模式是一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同时外出务工后将孩子留给其祖父祖母、外公外婆代管。这样的“隔代教育模式”则更加弱化了家庭教育的功能。在“隔代教育模式”的环境下,“代沟”的问题经常导致祖辈与孩子之间产生意见分歧,尤其是当孩子在性格与心理发展出现偏差时,年事已高的祖辈经常难以察觉,当孩子与他人产生争执时一味地偏袒并且满足孩子的各种需要。这种隔代溺爱心理不利于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容易导致儿童形成蛮横霸道、我行我素的性格特点。最后,在“上代教育模式”中成长的孩子得到的家庭教育则更加令人担忧。一方面近亲、朋友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力度难以把握,过于严厉容易给孩子带来压抑感和抵触情绪;过于宽松则容易造成孩子的随波逐流,不利于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父母角色参与消极

在家庭教育中,父亲与母亲的作用是同等重要、不可互相取代的。Hetherington等研究认为,父亲对于一个孩子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其自我认同具有重要的作用,父亲帮助孩子从心理上与母亲“分离”,教他们控制自己的冲动,学习各种规范和规则,同时还能帮助母亲避免过度情绪化地处理她和孩子之间的关系[3]。家庭教育在要求母亲参与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呼唤父亲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一个好父亲会把母亲生活领域之外的东西尽可能地展示在孩子面前,并成为孩子探索新领域的向导和力量的源泉[4]。现实情况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家庭教育意识淡薄。例如,一些母亲当孩子还在襁褓中时便离开家,一年或者两年才回家探望孩子一次,有些母亲甚至连 春节 都不与孩子团聚。又如,留守儿童家长认为外出打工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读书与生存环境,这些家长往往“重养轻教”,认为给钱就是养育和教导,更有人为了弥补不在孩子身边的亏欠感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物质的需求,认为物质的满足可以换来对孩子亲情的抚慰。但“陪伴即是爱”,父母陪伴的缺失会给孩子带来心灵伤害。一些长期在外打工的父母随着时间的流逝,将孩子的抚养寄希望于家里的祖辈、亲戚朋友和学校的老师。一方面从精神上缺乏与亲人间的情感交流,另一方面从物质上,现实的生存状态与最初的理想生活背道而驰,这些人在陌生的城市无法找到归属感,而同样是进城务工的异性同伴便成为了他们寻找归属感的目标,因此一些“临时夫妻”现象有所抬头。在这样的环境下,那些留守儿童的家长则更加无暇顾及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父母的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体现也更为消极。

3.学校教育缺乏针对性指导

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起基础性作用,学校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起主导性作用。相对于家庭教育而言,学校教育是更专业、更系统、更全面地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主要关注儿童的发展共性而非留守儿童的个性需求;对需要重点帮扶的留守儿童缺乏有针对性的重视。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的忽视是导致学校与留守儿童家长沟通脱节的根源,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一方面是优秀且有责任心的教师资源匮乏,另一方面是由于留守儿童家长与学校老师缺乏对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发展的了解与沟通,导致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脱节。

4.社会教育有效扶持的缺失

社会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支持有利于促进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发展与健全人格的形成。而现实状况是社会为留守儿童提供有效帮扶的系统机构较缺乏。另外,由于农村的经济建设落后、文化水平较低,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的缺乏削弱了社会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应当发挥的决定性作用,甚至导致部分已经走上社会的留守儿童在面临人生各个阶段的选择时感到迷茫和无助,激化了他们自身的认知方式与处理问题之间的矛盾。

二、如何有效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

1.促进政策调整,减少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各地区要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因地制宜,努力增加本地劳动就业量,鼓励引导、帮助劳动者在本地自谋职业或创业办实体,发展本地经济;采取政治和经济双重手段,加大县域经济的发展力度,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自己的家乡也有好的工作选择,从而缩小城乡的实际收入差距,以此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5]。政府出台保护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相关政策的同时,也应鼓励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农民工就业选择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另外,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关键。例如,为留守儿童提供随父母在流入地正常上学的机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留守儿童创设新公立学校,减免留守儿童的借读费。只有解决了留守儿童的就学问题,才能让留守儿童结束留守生活回到父母的怀抱。

2.提高父母角色认同感

提高家长作为父母的角色认同感,使留守儿童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法国著名少年节目主持人克里斯琴•施皮茨博士曾经这样忠告做父母的人:培养你们的孩子,多和孩子在一起,因为亲情的抚慰与关怀有助于孩子的成长[6]。一是留守儿童的家长应该转变“给钱便是养育和教导”的观念,只有和孩子经常进行通话交流培养情感,及时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动态,与孩子建立互信感,孩子才能将这种陪伴的爱转化成激励自身努力的动力,才能避免孩子在发展的关键期将父母的说教当成耳旁风。因此留守儿童的父母应该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以及学校老师保持稳定的联系,以便随时了解孩子的发展动态,共同分享科学合理的教育 方法 。二是在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时应注意避免时间间隔太久、采用多种沟通方式、重点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只有家长增强为人父母的意识,提高父母角色的认同感,才能有利于下一代形成正确的家庭观念。

3.整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

“成功的教育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偏废”[7]。只有形成三大教育合力,才能促成儿童自身的社会化。因此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出现问题时,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首先,在学校教育的过程当中,教师应该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儿童的道德素养,促进健全人格的发展。其次,在学校日常管理当中应该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帮助与关爱,如为留守儿童的家庭建立随时更新的人口流动档案;有效利用留守儿童家长回家探亲的机会,与家长交流留守儿童近期学习表现和心理发展动态,告诉家长家庭的关爱才是能够解开留守儿童心结的钥匙。在学校课程设置方面,设立有利于增强留守儿童家庭意识的课程,讲授如何与家庭成员友好相处的科学方法,培养儿童良好的待人接物的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家庭意识,从心理上能够逐渐理解父母进城务工的行为,并将这种对父母的理解与对父母的思念化为学习的主动性和生活的自主性。良好的家庭意识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谐的家庭氛围将推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人际氛围。最后,应增设农村社区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及留守儿童活动中心,使留守儿童与他人在进行互动的同时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健全人格。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关注与支持。家庭教育的立法只是推进家庭教育的一个条件,只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教育合力才能真正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新华网.全国妇联: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6000万

[2]全国妇联课题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R].2013.

[3]杨丽珠,董光恒.父亲缺失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J].心理科学进展,2005(03):260—266.

[4]刘秀丽,赵娜.父亲角色投入与儿童的成长[J].外国教育研究,2006(11):13—18.

[5]周宇,余扬.社会管理创新理论视角下的留守儿童问题[J].科技创业月刊,2013(08):167—168.

[6]邹同文,罗春仙.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J].读写算(教师版)素质教育论坛,2010(03).

[7]黄晓慧.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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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研究论文

1、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意义

有助于提升教育的实效性

家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形成教育合力,在家庭和学校、教师良好互动中,促进家长更好、更深入地掌握小学生在校表现,有利于教师更清楚和熟悉学生在家的情况,从而能具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个性化家庭与学校教育方案,促进教育的实际效果。

有助于充分发挥家长的独特作用

家长普遍愿意为孩子付出教育投入,学校通过吸纳家长的资源、建议,提高学校教育水平。尊重家长在儿童教育中的地位,能激发家长对学校事物的参与热情,帮助教师更好管理和服务于学生。

有助于在合作中提高家长和老师育人水平

由于大部分家长不是教育方面的专家,缺乏教育理论的指导。仅仅凭着对孩子的爱进行教育,往往会出现许多偏差,突出表现在: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法不科学。教育内容偏差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家庭和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学校教育加强与家庭教育的结合,增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和家庭教育的水平,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2、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策略

共同搭建良好合作平台

定期召开家长会:应该选择良好机会召开家长会,例如新生入学、期中考试或期末考试后,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应该积极做好准备,与家长进行良好沟通,制定预期目标和计划。家长会召开时,学校统一将校规、收费等需要家长配合的任务通过广播告知家长,要建立和公布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有效方式。各个班级班主任老师结合自己班级实际情况,将班级的管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等向家长做出介绍,对本班级学生一定阶段的表现,如进步和退步、普遍存在的问题、班级的典型问题、亟需解决的问题及处理办法等一一介绍给家长,让家长对班级和自己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有充分了解,对班主任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教师还应该倾听家长及时反馈,请家长对班级工作提出自己的想法与合理化建议,让家长能够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真诚,让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家长和学校教育密切配合,才能使学校教育发挥出最佳状态。借助相互交流,教师可以了解学生在家的真实表现,全面立体的认识学生,从而更好地帮助和管理学生。电话沟通:教师发现学生身体、出勤、学习、思想等异常表现,应该及时和家长进行联系,避免发生不良事件或者严重结果,家长也会深切感觉到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更加愿意配合学校工作。家长也应该主动给班主任老师打电话,了解孩子在校表现和思想动态,配合教师做好家庭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工作。现代公共交流平台:小学生的记忆和理解能力比较差,尤其低年级学生对教师布置的作业和要求往往健忘。学校、教师和家长可以利用电子邮箱、QQ群、微信平台等现代通讯技术,方便、快捷、经济地相互沟通,让家长对学校工作能够自由发表评价与建议,学校和教师可以将学校收费、政策、作业等及时发布给家长,缩短学校和家庭的时空距离。家长督促小学生进行作业和完成学校规定,使学生发展情况能够全面呈现在教师和家长眼中。

形成教育共识

学校和教师系统培养学生知识和能力,同时肩负着对学生思想品质、个性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任务。家庭和学校教育都要以培养孩子成才为目标,积极主动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进步,不能轻易放弃对孩子的教育。教师和家长都应该意识到孩子的成就和进步与自己具有密切的联系。

积极探寻家庭和学校教育结合新思路

小学生的身心发展不成熟,需要用优秀的文化与适当的方法进行科学引导和熏陶,家校教育结合方式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寻找新模式,为构建长效机制开拓新渠道。

(1)组织家长委员会,由小学生的家长推选出部分成员作为委员,积极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思路,为学校中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出力献策。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帮助学校和班主任做好正面的宣传工作,对学校的素质教育发挥督促、评价、配合、支持、改进的作用。

(2)编订有关家校教育结合的报纸、杂志,例如《小学生教育》、《家长和老师》、《学校与家庭教育》等,每月一期或者两期,刊登有关本校教师、家长、学生的文章或者信息,内容丰富多元,囊括教育、学校、家长委员会、心理健康、文化修养、优秀学生和家长报告等,使每个小学生都能有收益。

(3)组建学校和家庭相结合教育网站,加强网站的页面建设和实时更新,开设学校介绍、校园风采、家长讲堂、教师信箱、校长开放日、教学资源、家长留言栏、师生活动展示等板块,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校的管理情况,在论坛中自由发表观点,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吸收和改进。家长通过家长讲堂和教学资源等网络内容,能够学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式,掌握儿童身体和心理发育规律,避免放任式或者粗暴式家庭教育方式,明确如何正确、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的工作。

(4)鼓励家长尽可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他们从活动中了解到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更主要的是了解学校的总体情况和其他学生的情况,找出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

(5)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向学生和家长开放,围绕解决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惑以及人际交往中的障碍开展工作。

(6)由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分别填写家校联系卡,定期更新卡上的自我评价和辅导员评价的内容,在每个学年末由学生带给家长,并由家长书写意见后收回,再由辅导员根据家长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总之,小学教育对我国人才的培养起到基础性作用,我们的小学教育不能单纯重视书本知识教育,更要重视对学生做人、审美、人格、价值观、心理等方面的综合提高。素质教育不能只依赖教师,必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在社会重视教育和人才的宏观环境下,将家庭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实现良好的协助和沟通,为社会主义培养更多的优秀接班人。

教育惩戒权的法律研究论文

试析行使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四条基本原则,即教师必须正确认识惩戒的价值和局限性,教师惩戒应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教师应当果断而明确地行使惩戒权,并在惩戒的过程中秉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论文关键词:教师惩戒;原则;自我教育;宽容 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所拥有的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权利。随着教师在法律上被赋予了惩戒学生违规行为的权利,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便从“教师敢不敢惩戒学生”转变为了“教师会不会惩戒学生”,即当教师拥有了惩戒的权利之后,他们是否能够恰当地运用这项权利,从而达到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因而,明确和遵循行使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便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整体而言,行使教师惩戒权必须遵循四条基本原则。 一、正确认识惩戒的价值和局限性 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惩戒措施的使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它的使用应该远远多于奖励,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在道德领域,惩戒应当优先于奖励而存在。对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而言,他们都应该遵从最基本的社会规范,而这种遵守并不会受到表扬或是奖励;我们所关注的重心,是那些未能遵从这些最基本的社会规范的成员,我们通过舆论或是其他措施对其进行惩罚。在学校教育中,遵守学校各项规范的学生也不应该受到表扬,否则他们所形成的是对表扬的依赖而不是对规范的尊重,在没有表扬刺激的情况下会出现不遵守规范的情况;但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则必须受到惩罚,否则规范的权威性便会受到削弱。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惩戒是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总是能够产生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生道德水平的发展。苏霍姆林斯基特别强调指出,惩罚越频繁,越强硬,自我教育的成分就越少。当儿童经受了与惩罚相伴随的震撼之后,为人的本性所注定的自我教育的内在力量就会在心里衰减。“惩罚,特别是其正当性大可怀疑的惩罚,会使人的心灵变得粗野、凶狠、残暴。一个在儿童时代遭受过惩罚的人,少年时代就不会害怕什么儿童收容所、法庭、劳教所。” 在教师行使惩戒权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成为一名指导者而非控制者。惩戒的最佳效果应该是使学生学会如何把已经造成的损失和过错做最好的处理或弥补。比如,如果学生把水弄洒了,这时最好的处理不是把他的名字记到黑板上,而是由他把地板清理干净。如果两个学生正在打架,最好的处理办法也不是把他们送到校长室去训话,而是让他们彼此冷静下来,待怒气消除之后再写一份报告,说说有没有比打架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如罗杰斯和弗雷伯格所言,在学校受教育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自从老师让犯错的学生放学后单独留下来,待在学校就变成了惩罚,这给学生传递了错误的信息。让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才是合理的结果。 二、教师惩戒应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 教师惩戒学生是否有效,取决于教师的惩戒是否能够引起学生内在认识的变化。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倾向,即追求能够使自己得到满足的事物而逃避令自己不快的事物。当学生意识到某些行为会导致教师的惩戒的时候,出于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会努力逃避惩戒,即避免做那些可能招致惩罚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就从内心中认可了相应的规范。正如洛克所言,“他现在只是爱好更大的肤体的快乐,惧怕更大的肤体的痛苦而已。用这种动机去管束和指导儿童的动作和行为,结果是什么呢?”洛克认为,惩罚的目的是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他们因自己做了错事而感到羞愧,而不是让他惧怕痛苦。洛克将这种靠惩罚来维持秩序的做法称为奴隶式的管教,他指出,这种奴隶式的管教所养成的只能是奴隶式的脾气,就是在有教鞭威胁着的时候,儿童会表现出屈服、顺从的姿态,而一旦没有教鞭的威胁、没有人看见、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的时候,他就会放任自己内在的倾向,从而造成更大的破坏。 因而,教师的惩戒必须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即在惩戒的同时让他们认识自己错误的根源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为了做到这一点,教师可以让学生参与规则的制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并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规则。“这使学生认为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并且有运筹帷幄的感觉。当学生参与决策时,他们会更加愿意遵循这些决定,他们努力的方式也有助于改进学习和对学校的态度。当他们发现对班集体有益的事情也会对个人有益时,他们就会事先倾向于朝着使班级变得更好的方向努力。”让学生参与规则,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遵守规则,而且也有助于学生在违规时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主动地接受惩罚、实现自我教育。 当然,教师惩戒应该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努力让学生更多地发挥其主体作用并不意味着教师应该把一切都交给学生去决定、让学生承担起生活和学习的全部责任,这样很有可能使学生畏缩,最终重新回到教师的庇护之下,给人一种“学生远远无法实现自主”的印象;事实上,学生的自我教育也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在生活中逐渐累积、发展的过程。自律应该是随着个体的成长一点点培养起来的,若用一节大课来讲授自律根本起不到作用。培养自律的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学校和课堂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由外部纪律转向内部的自我约束,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自由来培养自律,这对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一种新的尝试。新的尝试难免有风险。因而,教师应该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尝试给学生一点自由,然后再根据学生和自己的适应情况,把自己认为合适的、学生能够承受的自由逐步交给学生。

最近,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细则看上去条款很具体,其实操作起来这个度特别难把握。作为一线的教师,本来就是弱势群体,一旦与家长发生摩擦,吃亏的总是教师。作为教师一定不要因为国家出台了政策就贸然实施,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 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尽可能不用。

关于教育惩戒的论文

教育惩戒分析论文

一、教育惩戒的内涵及作用

1. 教育惩戒的内涵。

教育惩戒是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但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以激发其悔改上进之意,从而达到矫正错误的目的。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对学生身体上给予感到很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违法失德的侵权行为,是封建野蛮专制的产物,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师德规范严格禁止的。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2.教育惩戒的作用。

教育惩戒具有教育警示作用,惩戒可以使学生懂规矩,辨事非,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纪意识,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机制和学生的是非观念;惩戒有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有效抵制学生中的歪风邪气,弘扬正气。惩戒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学生具备了应有的羞耻感、荣誉感;惩戒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抗挫折能力。如果学生早期经历过错后受到惩戒的体验,必然会增强他们抗挫折的能力,同时对他们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也是大有好处的。

二、教师运用教育惩戒方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1.教育惩戒的合理性

人类教育发展的历史证明,有两种德育形式影响人的社会化。一种是正强化,表扬和奖励;一种是负强化,批评和惩戒。体罚、变相体罚同人性的解放及教育本质背离,所以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明令禁止体罚学生,但对教育惩戒也都作出了明文规定并予以了保留。现代教育的规模化、制度化及其活动,满足了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必然需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在接受外在行为规范并将其内化为自身行为准则过程中也无法全然排除外来的强制性影响,在其走向自律之前,他律往往是必经途径之一。教育惩戒正是教师以社会代言人身份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引导和矫正的权利,为实现教育目的和教育制度化也符合教育活动发展的内在需要。因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有一定的纪律和秩序,对违规者予以必要惩罚与处分,既需要教师的谆谆教导,又需要纪律、制度的严格约束,使其由自然人逐渐发展为社会人,这是达到学校教育目标的必要手段。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脆弱、不负责的教育。所以,夸美纽斯指出“严格的纪律是必须用来制止邪恶的倾向的”,“有需要的时候就应该责备、惩罚或斥责”。

2.运用教育惩戒方法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正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倡导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强调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关爱学生的情感,关注学生的成长,提倡赏识和鼓励教育,张扬学生的个性等等。但目前中国独生子女占多数,许多学生对人不关爱,对己不约束,对物不珍惜,对事不尽责,单纯强调权利忽视义务,只讲自由,不要法规纪律,蔑视传统做人品质的培养。当学生有了问题,有了错误,如果一味的“宽容”、“等待”和“迁就”,就会让学生习惯了世界为他让路,习惯了“接受型”的生活方式。这种对学生的违纪现象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做法,其实是一种不道德的教育渎职行为。前苏联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

3.教育法律法规赋予了教师惩戒权

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不等于禁止批评和惩戒的教育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教师惩戒权的肯定。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规范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不断发生,以促进其合乎规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是一种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相对强制性权力。

三、教师使用教育惩戒应遵循的原则

1.教育惩戒须合法且要有教育性

依法执教是教师的首要师德修养,学校和教师在制定和执行校纪、校规的时候,要以法律为依据,把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由于学生年幼、经验不足、认知能力低等原因,他们有时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这就需要教师在对学生实施惩处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学生分析、认识、反省自己的错误,使之在受到惩戒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教师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如英国诺贝尔奖获得者,胰岛素发明者麦克劳德在上小学时,一心想看狗内脏的模样,有一天他将校长的爱犬抓住宰杀了观察,校长知道后十分气愤。但校长在搞清原因后,罚他画一副人体骨骼和血液循环图,如果做的好免除其他纪律处分,结果校长和老师对麦克劳德画的人体骨骼和血液循环图很满意,现在这两副图保存在英国的皮亚丹博物馆。这种赏识性的教育惩戒经典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为教师深思和借鉴。教育惩戒其目的不在于“惩”,而在于“戒”,“惩”只是“戒”的手段,在惩戒学生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其危害,弥补过失,防患于未然。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训斥学生的做法,不尊重学生的权利,为“惩”而“罚”,不但达不到教育目的,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可能使学生产生自暴自弃、对抗、逃学、轻生或犯罪等不良后果。

2.教育惩戒须适“度”,讲究公正、合情、合理

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对教育惩戒权行使中缺乏“度”的控制,物极必反、过犹不及。在学校,学生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极易受到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教师在对学生实施惩戒时慎防受感情因素的影响,把工作、生活中的不悦情绪发泄到学生身上,要求学生无条件服从,以致惩戒失去公正性;或受到思维定势的影响,依据自己以前对学生的印象加以判断,致使惩戒不合情理。在教育惩戒学生时,教师一定要客观地分析学生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违规者的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心理承受能力、情绪状态、家庭状况及具体的违规情景,因为学生的个体差异很大,对同一性质的违规行为施以同样的惩处,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教师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避免自己在盛怒或情绪冲动时使用惩戒,从而保证违规学生受到的惩戒公正、合情、合理。

试析行使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四条基本原则,即教师必须正确认识惩戒的价值和局限性,教师惩戒应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教师应当果断而明确地行使惩戒权,并在惩戒的过程中秉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论文关键词:教师惩戒;原则;自我教育;宽容 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所拥有的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权利。随着教师在法律上被赋予了惩戒学生违规行为的权利,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便从“教师敢不敢惩戒学生”转变为了“教师会不会惩戒学生”,即当教师拥有了惩戒的权利之后,他们是否能够恰当地运用这项权利,从而达到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因而,明确和遵循行使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便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整体而言,行使教师惩戒权必须遵循四条基本原则。 一、正确认识惩戒的价值和局限性 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惩戒措施的使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它的使用应该远远多于奖励,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在道德领域,惩戒应当优先于奖励而存在。对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而言,他们都应该遵从最基本的社会规范,而这种遵守并不会受到表扬或是奖励;我们所关注的重心,是那些未能遵从这些最基本的社会规范的成员,我们通过舆论或是其他措施对其进行惩罚。在学校教育中,遵守学校各项规范的学生也不应该受到表扬,否则他们所形成的是对表扬的依赖而不是对规范的尊重,在没有表扬刺激的情况下会出现不遵守规范的情况;但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则必须受到惩罚,否则规范的权威性便会受到削弱。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惩戒是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总是能够产生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生道德水平的发展。苏霍姆林斯基特别强调指出,惩罚越频繁,越强硬,自我教育的成分就越少。当儿童经受了与惩罚相伴随的震撼之后,为人的本性所注定的自我教育的内在力量就会在心里衰减。“惩罚,特别是其正当性大可怀疑的惩罚,会使人的心灵变得粗野、凶狠、残暴。一个在儿童时代遭受过惩罚的人,少年时代就不会害怕什么儿童收容所、法庭、劳教所。” 在教师行使惩戒权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成为一名指导者而非控制者。惩戒的最佳效果应该是使学生学会如何把已经造成的损失和过错做最好的处理或弥补。比如,如果学生把水弄洒了,这时最好的处理不是把他的名字记到黑板上,而是由他把地板清理干净。如果两个学生正在打架,最好的处理办法也不是把他们送到校长室去训话,而是让他们彼此冷静下来,待怒气消除之后再写一份报告,说说有没有比打架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如罗杰斯和弗雷伯格所言,在学校受教育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自从老师让犯错的学生放学后单独留下来,待在学校就变成了惩罚,这给学生传递了错误的信息。让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才是合理的结果。 二、教师惩戒应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 教师惩戒学生是否有效,取决于教师的惩戒是否能够引起学生内在认识的变化。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倾向,即追求能够使自己得到满足的事物而逃避令自己不快的事物。当学生意识到某些行为会导致教师的惩戒的时候,出于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会努力逃避惩戒,即避免做那些可能招致惩罚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就从内心中认可了相应的规范。正如洛克所言,“他现在只是爱好更大的肤体的快乐,惧怕更大的肤体的痛苦而已。用这种动机去管束和指导儿童的动作和行为,结果是什么呢?”洛克认为,惩罚的目的是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他们因自己做了错事而感到羞愧,而不是让他惧怕痛苦。洛克将这种靠惩罚来维持秩序的做法称为奴隶式的管教,他指出,这种奴隶式的管教所养成的只能是奴隶式的脾气,就是在有教鞭威胁着的时候,儿童会表现出屈服、顺从的姿态,而一旦没有教鞭的威胁、没有人看见、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的时候,他就会放任自己内在的倾向,从而造成更大的破坏。 因而,教师的惩戒必须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即在惩戒的同时让他们认识自己错误的根源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为了做到这一点,教师可以让学生参与规则的制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并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规则。“这使学生认为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并且有运筹帷幄的感觉。当学生参与决策时,他们会更加愿意遵循这些决定,他们努力的方式也有助于改进学习和对学校的态度。当他们发现对班集体有益的事情也会对个人有益时,他们就会事先倾向于朝着使班级变得更好的方向努力。”让学生参与规则,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遵守规则,而且也有助于学生在违规时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主动地接受惩罚、实现自我教育。 当然,教师惩戒应该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努力让学生更多地发挥其主体作用并不意味着教师应该把一切都交给学生去决定、让学生承担起生活和学习的全部责任,这样很有可能使学生畏缩,最终重新回到教师的庇护之下,给人一种“学生远远无法实现自主”的印象;事实上,学生的自我教育也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在生活中逐渐累积、发展的过程。自律应该是随着个体的成长一点点培养起来的,若用一节大课来讲授自律根本起不到作用。培养自律的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学校和课堂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由外部纪律转向内部的自我约束,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自由来培养自律,这对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一种新的尝试。新的尝试难免有风险。因而,教师应该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尝试给学生一点自由,然后再根据学生和自己的适应情况,把自己认为合适的、学生能够承受的自由逐步交给学生。

对犯错的未成年学生,教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都不管用时,是否需要惩戒?

20世纪以前,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这不是问题。但是在从清末到现代中国,中小学教师以体罚为主要内容的惩戒权已经被取消、禁止。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不过它导致的另一个结果却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走向另一个极端——不敢批评、管教学生。个别家长无理取闹,对教师施以人身攻击,影响非常恶劣。

有鉴于此,2009年教育部(微博)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专设条款,赋予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何谓“适当方式”,何谓“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管用怎么办,该规定并未讲明,很多教师仍不敢批评、管教学生,甚至为了防止“出事”,有些地方的中小学在课间休息时,也不让学生轻易出教室,以免学生打闹发生“意外”,学校和教师担不了干系。教师应当担负的教育责任被严重弱化,几乎沦为保姆。

不可否认,旧式教育体制下,教师过多过滥地使用惩戒权,甚至给很多功成名就的读书人也留下恐怖记忆,但心存感激者也不乏其人。北宋真宗年间做了大官的丁谓,衣锦还乡时特地看望授业先生,称“小年狭劣,荷先生教诲,痛加梗楚,使某得成立者,皆先生之赐也。”前北大校长蒋梦麟幼时恨透了旧式教育,他曾有一番“豪言壮语”:“先生,我要杀了他!家塾,我要放把火烧了它!”但人到中年,则认为传统的教与学组织方式“已足以应付当时的实际需要”。

不独古代中国的教师如此频繁地体罚学生,古希腊罗马时期也是如此。古罗马人深信,“没有痛苦的代价,就没有进步”。因此,“没有眼泪的教育”也必然不是好的教育。跟古代中国一样,体罚的痛苦也让不少伟大人物终身难忘。中世纪著名神学家圣•奥古斯丁72岁时,有人曾问他是愿意等死还是返回童年。他毫不含糊地说:“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返回童年接受教师的鞭笞!”

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的兴起,学校和家庭的体罚现象遭到强烈抨击,1783年波兰废除了体罚。1845年卢森堡也废除了体罚。此后,荷兰、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德国等也都相继立法禁止体罚。

挟西风东渐,1904年,晚清 *** 在《奏定学堂章程》也提出“13岁以上”不可再用体罚,而13岁以下最好不用体罚。至于“罚站”、“剥夺假期”、“剥夺自由”、“替代劳动”等后来被认为是体罚之列的,在当时则被允许。民国 *** 原则上也要废除体罚。1952年中央教育部下发通知,明文规定“废止体罚或变相体罚”。改革开放以来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 ,一再明确表示“不许体罚”。

但是美国对废除体罚的历史潮流明确说“不”。1977年,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认定学校实施体罚并不违背宪法中的正当程序保证。最高法院在此前的另一个判例中认为,一方面,为维持教室秩序而采取恰当的管教措施在教育上是必需的;另一方面,国家也有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维持教室秩序和保证学生安全的义务。但是法院又强调,无论如何,实施过度体罚绝非国家强制利益之体现。不论基于何种目的,过度体罚都是压迫性的和虐待性的,是不人道的。目前在美国,立法禁止体罚的有21个州,其他州无明文规定。

在英国,1986年以前,教师可以对学生实施必要的管教,社会默许体罚的存在。在日本,体罚是法令所禁止的,但教育实践中体罚的现象较为普遍。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校长及教员,在教育上认为有必要时,得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及儿童行使惩戒但不得给予体罚。台湾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体罚,但又提出对学生进行“暂时性疼痛的管教”。在教育实践中要不要体罚,目前争议较大。

我的老师800字 跌跌撞撞地走过懵懵懂懂的成长道路,频频繁繁地遇到过许许多多的人,有的令人讨厌,有的令人喜爱,而,我感谢一个人——一个在我生命中播下知识的种子,期待我生命中开出娇艳的花的一个人——她就是您!因为您给予了我很多很多,您给了我一个并不寻常的笑。

那个微笑有如春天的鲜花般绽放时的美丽,又如雨后的春笋般破土而出时的可爱。然而,也是那个笑给了我重获生命般的喜悦与温暖。

那是一个期中考,我们的心可都拧紧了,每个同学都收起了玩心,在您的一声令下我们都乖乖回到座位,埋头苦读。我更是信心满满,早已做好了对好成绩的迎接。

考试竟在指间匆匆跑过,我满怀期待地在座位上等待,小组长手里的卷子似乎在跳起了小舞,是因为我这次会考得很好吗?我愈加迫不及待,可卷子一发,我的眼珠都快瞪破了,心一阵酸,欢笑就此打住,话堵在喉咙里,泪也不禁流了下来。 那个鲜红的数字,如一匹罪恶的马,踩过我的心,来回踏,蹴起如玉的尘灰;如一条无情的鞭绳,抽打我的心,反复抽,掀起如霞的血肉。

我的心好痛好痛,泪流了下来,也不想去擦;书掉了下来,也不想去拾。一切都任由它们去吧,反正什么也比不上这痛…… 我的心一片阴凉,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人脱去了活跃,硬被披上了无边的痛。

这时,一只大手突然放在我的肩上,是那样的暖,那样的大,我打了个哆嗦,慢慢地抬起头——是您,竟然是您!一个在我眼里陌生而难以亲近的老师!您笑了,两瓣薄唇终于分开了,露出了八颗洁白而整齐的牙齿,要知道,这可是我第一次见您笑啊。“哭吧,哭出来会好受点。

人的一生哪能一帆风顺,唯有失败才能在生命中开出一朵成功的花;唯有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让人变得坚强;也唯有坎坷,才能使人成长。一次小小的挫折根本不算什么,以后的路还很长,来吧,孩子,从失败中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更艰巨的挑战吧!”您笑了,笑得那么可爱,此时此刻,我们仿佛没有距离……这笑,这和蔼可亲的面孔融化了我冻结的心泉,化解了我如水的忧愁。

一句激励的话,一个关切的笑,使您所能带给我的,但您知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举动,却给了一个沮丧的女孩多大的力量与温暖!使您让我从只懂的亲情与友情中,找到了一份珍贵的师恩。我不得不说,您的爱让我好幸福!您把永恒的回忆留给了我们,把幸福的回忆带给了我们,谢谢您,老师,我的老师!浙江嘉兴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六 我心中的老师 邓老师 谢老师200字 我在丰乐小学读书,我最喜欢数学老师和语文老师。

她们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她们每天给我们上课非常辛苦。

她们每一节课的下课都要和几杯水。我见到她们那么辛苦,我就告诉我自己读书要认真,不能白费了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所以,我每天都很努力的读书。我有一次考到了85分,老师的眼里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我觉得非常忏愧。

于是,我就发誓要考个100分给老师看。这样老师就不会失望。

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复习。期末考试我一定要拿到100分。

果真如此,真的拿到了100分这时,老师对我说∶“周文敏,你的进步非常大,你是我的骄傲。”我爱我的老师!邓素芳老师和谢妙秀老师。

关于教师节的作文:我目中的好老师赵老师600字 如果有人问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是什么样子的?在我脑海中马上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身影:三十多岁、高挑的身材、乌黑的卷发,有些清秀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显得那么文质彬彬,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赵老师。 赵老师是我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

她大约35、6岁,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每当我们有同学获奖时,赵老师眼睛里总会闪烁着喜悦的光芒,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时儿戴时儿不戴,戴上时像一位博士,不戴时像一位母亲。 她上的语文课生动有趣、妙语连珠,把我们这些不安份的“小猴子”都吸引住了。

记得有一次讲《普罗米修斯盗火》,赵老师不知从那里找来了一个类似“火把”的道具,还让班上的同学充当“普罗米修斯”把“火把”带到“人间”,而且还让我们询问那位“普罗米修斯”为什么要把“火把”带到“人间”?在互动的过程中我们学习了课文,印象非常深刻而且有趣。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玩耍时摔了一跤,摔破了膝盖。

赵老师像对待自己的小孩一样,非常认真地帮我清洗了伤口,仔细地涂上了药,望着赵老师那充满爱和焦急的眼神,我的膝盖仿佛是上了止疼药一样,疼痛缓解了许多。还有一次,因为我发烧掉了一堂课,赵老师就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帮我补习功课,让我及时“赶”上了同学们的步伐。

赵老师的胸怀十分宽大,大的能包容下我们班上每个“淘气包”。不过可是,别看赵老师平时对我们亲热有加,一旦但当我们犯错误的时候,赵老师就会变得非常严厉,先是皱起那双细细的地柳眉,先开始一番“为什么?怎么样?”的“狂轰滥炸”,然后弯起细眉,苦口婆心地讲道理,说得大家心悦诚服。

这就是我们大家都很喜欢的赵老师,她象母亲一样用爱呵护着我们,用严厉的目光监督着我们,用循循善诱的道理说服我们;她对我们是那么的和蔼可亲,使我。

今天早上我们一如既往的去学校上课,叮叮叮,上课了我们坐在椅子上等待着老师的到来,随着老师的到来我们吃惊了一老师手上拿着一袋子东西,我们非常奇怪,只见老师把东西一一放在讲台上,我们才看清原来是一盒盒囗香糖随及老师又说‘最近我们班上有三位同学吃口香糖,这节课让你们吃个够,老师让三个同学上来每人发了十条口香糖,让他们吃完,三位同学马上开始吃了起来,发出滋兹的声音 ,和流下来的口水,,,,,,,,,太恶心了,我发誓我从今以后再也不吃口香糖了,可滋滋声一直持续下去,一直。

..。

Encouragement is for sure students, urge students progress again,

punishment is the practice of negation to the student, enables the

student said the incident, future reform - this isn't do not respect

their personality, but is exactly student personality is responsible for

the performance! Encourage and punish, mutual supplement and plement

each other, not encourage education doomed not to succeed, don't

understand of education also punish failure.

阳光明媚的早上,鸟儿在枝头歌唱.时间匆匆而过,校园里已响起了清脆的 *** .

可是,有两位小同学很不幸迟到了,他们两个都是急匆匆地飞奔回教室去.甲同学的心紧张得快要蹦出来似的,而乙同学却是不以为然.甲同学一见到老师,十分抱

歉地说:“老师,对不起!今天我因为赖床了,没能及时赶回来,就迟到了!我十分抱歉!老师,我以后一定会的、改正的!”老师欣慰地点了点头,说:”你真是

一个知错能改的好学生!“

可乙同学面对老师时,却是板着面孔,随意地扔下几句话:“老师,今天我迟到了,要罚随你便!反正迟就迟了,又没什么大事!"说完还对老师做鬼脸.老师摇了摇头,表示十分无奈,怎么自己门下有这种学生呢!哎~“

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态度.“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As a middle school student, it is our duty to study hard for a bright future. Doing homework can help us improve ourselves better. So I think we should do our homework.

作为一名中学生,努力学习为了一个光明的未来是我们的责任.做作业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提高我们自己.我认为我们应该做作业

First, doing homework can help us review the knowledge we have learnt. If we can't do our homework, we should read our books again or listen our teacher carefully next time. Second, doing homework can let us know which part we should improve. Third, if we do our homework carefully, we will get good marks in the exam.

首先,做作业能帮助我们复习我们已经学过的知道.如果我们不会做我们的作业,我们应该把书再仔细地看一遍或者第二天认真听老师讲解.第二,做作业能让我们知道哪部分我们应该提高.第三,如果我们每天按时完成作业,我们在考试中能取得好的成绩.

In a word , is it important for us middle school students to do our homework. We can review old knowledge and get new knowledge. So we must finish our homework on time every day.

总而言之,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做作业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复习旧的知道并且学到新的知道.所以我们必须每天按时完成作业.

教育惩戒论文格式

教育惩戒分析论文

一、教育惩戒的内涵及作用

1. 教育惩戒的内涵。

教育惩戒是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但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以激发其悔改上进之意,从而达到矫正错误的目的。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对学生身体上给予感到很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违法失德的侵权行为,是封建野蛮专制的产物,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师德规范严格禁止的。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2.教育惩戒的作用。

教育惩戒具有教育警示作用,惩戒可以使学生懂规矩,辨事非,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纪意识,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机制和学生的是非观念;惩戒有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有效抵制学生中的歪风邪气,弘扬正气。惩戒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学生具备了应有的羞耻感、荣誉感;惩戒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抗挫折能力。如果学生早期经历过错后受到惩戒的体验,必然会增强他们抗挫折的能力,同时对他们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也是大有好处的。

二、教师运用教育惩戒方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1.教育惩戒的合理性

人类教育发展的历史证明,有两种德育形式影响人的社会化。一种是正强化,表扬和奖励;一种是负强化,批评和惩戒。体罚、变相体罚同人性的解放及教育本质背离,所以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明令禁止体罚学生,但对教育惩戒也都作出了明文规定并予以了保留。现代教育的规模化、制度化及其活动,满足了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必然需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在接受外在行为规范并将其内化为自身行为准则过程中也无法全然排除外来的强制性影响,在其走向自律之前,他律往往是必经途径之一。教育惩戒正是教师以社会代言人身份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引导和矫正的权利,为实现教育目的和教育制度化也符合教育活动发展的内在需要。因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有一定的纪律和秩序,对违规者予以必要惩罚与处分,既需要教师的谆谆教导,又需要纪律、制度的严格约束,使其由自然人逐渐发展为社会人,这是达到学校教育目标的必要手段。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脆弱、不负责的教育。所以,夸美纽斯指出“严格的纪律是必须用来制止邪恶的倾向的”,“有需要的时候就应该责备、惩罚或斥责”。

2.运用教育惩戒方法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正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倡导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强调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关爱学生的情感,关注学生的成长,提倡赏识和鼓励教育,张扬学生的个性等等。但目前中国独生子女占多数,许多学生对人不关爱,对己不约束,对物不珍惜,对事不尽责,单纯强调权利忽视义务,只讲自由,不要法规纪律,蔑视传统做人品质的培养。当学生有了问题,有了错误,如果一味的“宽容”、“等待”和“迁就”,就会让学生习惯了世界为他让路,习惯了“接受型”的生活方式。这种对学生的违纪现象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做法,其实是一种不道德的教育渎职行为。前苏联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

3.教育法律法规赋予了教师惩戒权

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不等于禁止批评和惩戒的教育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教师惩戒权的肯定。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规范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不断发生,以促进其合乎规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是一种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相对强制性权力。

三、教师使用教育惩戒应遵循的原则

1.教育惩戒须合法且要有教育性

依法执教是教师的首要师德修养,学校和教师在制定和执行校纪、校规的时候,要以法律为依据,把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由于学生年幼、经验不足、认知能力低等原因,他们有时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这就需要教师在对学生实施惩处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学生分析、认识、反省自己的错误,使之在受到惩戒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教师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如英国诺贝尔奖获得者,胰岛素发明者麦克劳德在上小学时,一心想看狗内脏的模样,有一天他将校长的爱犬抓住宰杀了观察,校长知道后十分气愤。但校长在搞清原因后,罚他画一副人体骨骼和血液循环图,如果做的好免除其他纪律处分,结果校长和老师对麦克劳德画的人体骨骼和血液循环图很满意,现在这两副图保存在英国的皮亚丹博物馆。这种赏识性的教育惩戒经典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为教师深思和借鉴。教育惩戒其目的不在于“惩”,而在于“戒”,“惩”只是“戒”的手段,在惩戒学生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其危害,弥补过失,防患于未然。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训斥学生的做法,不尊重学生的权利,为“惩”而“罚”,不但达不到教育目的,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可能使学生产生自暴自弃、对抗、逃学、轻生或犯罪等不良后果。

2.教育惩戒须适“度”,讲究公正、合情、合理

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对教育惩戒权行使中缺乏“度”的控制,物极必反、过犹不及。在学校,学生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极易受到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教师在对学生实施惩戒时慎防受感情因素的影响,把工作、生活中的不悦情绪发泄到学生身上,要求学生无条件服从,以致惩戒失去公正性;或受到思维定势的影响,依据自己以前对学生的印象加以判断,致使惩戒不合情理。在教育惩戒学生时,教师一定要客观地分析学生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违规者的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心理承受能力、情绪状态、家庭状况及具体的违规情景,因为学生的个体差异很大,对同一性质的违规行为施以同样的惩处,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教师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避免自己在盛怒或情绪冲动时使用惩戒,从而保证违规学生受到的惩戒公正、合情、合理。

《浅议对幼儿的批评与惩罚教育的适宜性》

摘要:没有批评和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批评可以让幼儿充分认识自己的不足;惩罚,能让幼儿形成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的意识。本文认为,适时、适度、与环境相宜的批评和处罚对幼儿的成长是很有必要的,不仅能创造教育契机,培养幼儿抗挫折的能力,而且还可以帮助幼儿建立自信心,从而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批评与惩罚;适时;适度;适宜

幼儿的是非正误认知及其心理品质、行为习惯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者的导向和激励。然而,我们在教育实践中发现,幼儿出现责任心不强、不能接受批评,甚至有些幼儿在听到批评后,会出现极端行为。因此,如何对幼儿进行适宜的批评和惩罚,成为十分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批评和惩罚教育的适宜性界定

(一)批评和惩罚。所谓批评,就是指出缺点和错误;对缺点和错识提出意见。所谓惩罚,就是处罚;〔1〕心理学家雷德尔认为,惩罚是通过使人经受不愉快的体验,以影响其行为或发展的一种有计划的意图。当代著名女作家毕淑敏曾如此诠释过惩罚:“孩子,我打你,是让你认识到你必须为错误付出代价。”〔2〕当然,无论是家庭还是幼儿园,我是坚决反对用武力来征服来惩罚幼儿。

(二)批评与惩罚教育的适宜性内涵

1.批评惩罚和表扬鼓励并重互为调节。立足于深层次的爱,从事实出发,是非分明地给予适当的表扬鼓励和批评惩罚,使二者互为调节,互促互动,这才是科学的方法。

2.批评惩罚要因人因事而异。幼儿有近似的共性特点,也有和不相同的个性特点,对他们运用批评和惩罚是既要注意某些共性特点,也不可忽视个性特点,因人因事不同,就应进行不同的批评和惩罚,在运用时,仔细斟酌,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3.批评和惩罚要选择相宜的环境。如有的宜在集体面前进行,有的宜在个别谈话中体现,有的可在游戏、劳动、参观等活动中渗透,有意识地启发,使教育者的批评惩罚隐含其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适时运用批评和惩罚,创造教育时机

所谓适时,就是要抓住理想的教育时机,及时地给予批评惩罚,力求达到良好的效果。古人做事讲究“天时”,对幼儿进行批评惩罚同样要抓住时机,否则,“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3〕时机把握得准是批评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一)善于发现和选择时机。对于平时就多动调皮的幼儿,就要在日常行为表现中发现他的闪光点,先扬后抑地给予批评和惩罚,这样幼儿就会欣然接受。

(二)善于创造教育契机。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有针对性地启发幼儿扬长避短,有意为某些发展水平较快的幼儿创造行动体验的机会,在提供成功体验的同时给予适度的批评和惩罚,达到教育的真正目的。

三、适度运用批评和惩罚,培养幼儿抗挫折的能力

“凡事有个度”。但在幼儿教育实践中却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缺乏“度”的意识。有些家长和老师,幼儿表现不好就给予“暴风骤雨”式的批评与惩罚。这样的批评和惩罚就适得其反了。因此,我们应该强化批评和惩罚这个“度”的意识。

(一)一切从幼儿的客观实际出发。批评和惩罚,也是善意的,对幼儿言过其实的批评和惩罚,会使幼儿形成不切实际的自我认识,形成自卑、自暴自弃的心理,一旦这种认识与现实生活中他人恰当的评价发生冲突,幼儿的心理就会失去平衡。

(二)批评和惩罚,应恰到好处。批评与惩罚的频度太低,或程度太轻,或许会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但过于频繁或过于强烈,也有可能产生副作用。

(三)饱含爱的批评和惩罚。批评的语言要富于亲切感,具有激励性、启发性,让幼儿明白为什么能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惩罚绝不是体罚,应以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为目的。

四、批评和惩罚应保护幼儿的自尊心

在对幼儿进行批评和惩罚时候,要强调方法在具体情况中要力求做到用之有方,行之有效,以最终达到增强幼儿自信心为目的。

(一)批评惩罚时要保护幼儿的自尊心。批评惩罚是为了幼儿更好地健康地发展,但是如果我们不注意在批评惩罚过程中对幼儿自尊心的保护,那么,幼儿失去自尊心后,他就会变得不知羞耻,这对其是有害的。因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1.正面指出幼儿的错误行为。针对幼儿所犯的错误行为,家长应正面指出。

2.批评惩罚幼儿时要注意场合。尤其是较为严厉的批评,应选择在没有第三者的场时进行。

3.要就事论事批评幼儿。批评幼儿应该就事论事,不要以偏概全。

4.批评和惩罚幼儿时,成人应保持平和而理性的心态。

(二)帮助幼儿理解批评与惩罚。我国的教育界有一种说法,惩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目的是教育人。

1.让幼儿明白所犯的过失与后果间的联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幼儿清楚地知道他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从而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教师应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避免笼统模糊。笼统模糊的表达方式常常会引起理解上的不一致。因为你真正不满的是他的某个行为,而不是他这个人。

3.避免破坏性的批评,教给幼儿正确的方法。责罚只是一种教育手段,而不是教育目的。在对幼儿进行责罚时,必须教给幼儿做事的正确方法。最好是给幼儿做些暗示,让幼儿自己去思考并作出判断。

聪明的老师会避免破坏性的批评并善于聪明的惩罚,因此我们在惩罚中一定要讲求艺术,注意及时性,强度适当,最好奖惩并用及指出避免惩罚的途径。

同时,幼儿教师对幼儿的批评与惩罚要努力争取家长的配合。我们必须通过平时的家园联系等渠道,努力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只有使家园教育共同配合,才会有理想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商务印书馆2007.

[2] 毕淑敏.幼儿,我为什么打你.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

试析行使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四条基本原则,即教师必须正确认识惩戒的价值和局限性,教师惩戒应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教师应当果断而明确地行使惩戒权,并在惩戒的过程中秉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论文关键词:教师惩戒;原则;自我教育;宽容 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所拥有的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权利。随着教师在法律上被赋予了惩戒学生违规行为的权利,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便从“教师敢不敢惩戒学生”转变为了“教师会不会惩戒学生”,即当教师拥有了惩戒的权利之后,他们是否能够恰当地运用这项权利,从而达到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因而,明确和遵循行使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便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整体而言,行使教师惩戒权必须遵循四条基本原则。 一、正确认识惩戒的价值和局限性 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惩戒措施的使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它的使用应该远远多于奖励,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在道德领域,惩戒应当优先于奖励而存在。对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而言,他们都应该遵从最基本的社会规范,而这种遵守并不会受到表扬或是奖励;我们所关注的重心,是那些未能遵从这些最基本的社会规范的成员,我们通过舆论或是其他措施对其进行惩罚。在学校教育中,遵守学校各项规范的学生也不应该受到表扬,否则他们所形成的是对表扬的依赖而不是对规范的尊重,在没有表扬刺激的情况下会出现不遵守规范的情况;但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则必须受到惩罚,否则规范的权威性便会受到削弱。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惩戒是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总是能够产生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生道德水平的发展。苏霍姆林斯基特别强调指出,惩罚越频繁,越强硬,自我教育的成分就越少。当儿童经受了与惩罚相伴随的震撼之后,为人的本性所注定的自我教育的内在力量就会在心里衰减。“惩罚,特别是其正当性大可怀疑的惩罚,会使人的心灵变得粗野、凶狠、残暴。一个在儿童时代遭受过惩罚的人,少年时代就不会害怕什么儿童收容所、法庭、劳教所。” 在教师行使惩戒权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成为一名指导者而非控制者。惩戒的最佳效果应该是使学生学会如何把已经造成的损失和过错做最好的处理或弥补。比如,如果学生把水弄洒了,这时最好的处理不是把他的名字记到黑板上,而是由他把地板清理干净。如果两个学生正在打架,最好的处理办法也不是把他们送到校长室去训话,而是让他们彼此冷静下来,待怒气消除之后再写一份报告,说说有没有比打架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如罗杰斯和弗雷伯格所言,在学校受教育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自从老师让犯错的学生放学后单独留下来,待在学校就变成了惩罚,这给学生传递了错误的信息。让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才是合理的结果。 二、教师惩戒应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 教师惩戒学生是否有效,取决于教师的惩戒是否能够引起学生内在认识的变化。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倾向,即追求能够使自己得到满足的事物而逃避令自己不快的事物。当学生意识到某些行为会导致教师的惩戒的时候,出于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会努力逃避惩戒,即避免做那些可能招致惩罚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就从内心中认可了相应的规范。正如洛克所言,“他现在只是爱好更大的肤体的快乐,惧怕更大的肤体的痛苦而已。用这种动机去管束和指导儿童的动作和行为,结果是什么呢?”洛克认为,惩罚的目的是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他们因自己做了错事而感到羞愧,而不是让他惧怕痛苦。洛克将这种靠惩罚来维持秩序的做法称为奴隶式的管教,他指出,这种奴隶式的管教所养成的只能是奴隶式的脾气,就是在有教鞭威胁着的时候,儿童会表现出屈服、顺从的姿态,而一旦没有教鞭的威胁、没有人看见、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的时候,他就会放任自己内在的倾向,从而造成更大的破坏。 因而,教师的惩戒必须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即在惩戒的同时让他们认识自己错误的根源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为了做到这一点,教师可以让学生参与规则的制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并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规则。“这使学生认为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并且有运筹帷幄的感觉。当学生参与决策时,他们会更加愿意遵循这些决定,他们努力的方式也有助于改进学习和对学校的态度。当他们发现对班集体有益的事情也会对个人有益时,他们就会事先倾向于朝着使班级变得更好的方向努力。”让学生参与规则,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遵守规则,而且也有助于学生在违规时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主动地接受惩罚、实现自我教育。 当然,教师惩戒应该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努力让学生更多地发挥其主体作用并不意味着教师应该把一切都交给学生去决定、让学生承担起生活和学习的全部责任,这样很有可能使学生畏缩,最终重新回到教师的庇护之下,给人一种“学生远远无法实现自主”的印象;事实上,学生的自我教育也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在生活中逐渐累积、发展的过程。自律应该是随着个体的成长一点点培养起来的,若用一节大课来讲授自律根本起不到作用。培养自律的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学校和课堂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由外部纪律转向内部的自我约束,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自由来培养自律,这对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一种新的尝试。新的尝试难免有风险。因而,教师应该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尝试给学生一点自由,然后再根据学生和自己的适应情况,把自己认为合适的、学生能够承受的自由逐步交给学生。

教育惩戒主题论文

初中惩罚式教育理念的解读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初中惩罚式教育理念的解读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惩罚式教育理念的解读

摘要:

最近教育部颁布决议,指出班主任在一定条件下有权限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惩罚,对班主任工作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新的阐释和说明,可以说是义务教育阶段一个力度较大的改革和创举。初中生的身心发展有其独特性,本文对此制度在初中班级管理中的体现进行解读,以图有所借鉴。

关键词:

惩罚式教育 挫折意识

教育部实施的基础教育绩效化改革对于基础教育的发展来说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此次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和突破就是明确提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指出班主任在一定条件下有权限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惩罚。它有一个前提,教师出于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目的,在劝说和教育无效后,对于犯有明显错误和危险行为的学生可以采取必要的惩罚。而对于初中阶段的学生来讲,既不同于小学生的无条件顺从,也不同于高中生的趋于独立,而是表现出青春早期所特有的叛逆心理、盲目自尊、价值感模糊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在初中阶段班级管理中实施教育惩罚,需要对相关理念有更深刻的认识,才能在实际教育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体现出惩罚式教育理念的真正意义。

一、理性认识初中惩罚式教育

此次改革对于教师职责和权限的肯定是教育观念的理性回归。对于惩罚许多人包括教育界的工作者持批评和反对态度,认为惩罚违背了教育的规律,是不尊重学生的表现,甚至提出“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之类的口号。相信持有这种观念的工作者是处于教育和尊重学生的目的,带着良好的教育理想表达自己的观点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有这样一个反思,提倡尊重与爱的教育是否就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是否教师必须一味的迎合学生,只能进行劝说和引导而不能进行任何的惩罚呢?我们必须直面这样的现实,初中阶段学生没有明确进行自我定位,没有形成清晰的自我发展模式,在心理发展上独立与依赖矛盾突出,在日常行为中显得更加难以约束,常出现问题行为。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一定能通过劝说的方式就可以解决或者立刻解决的,出于解决问题或者提高效率的目的,运用正确的手段对初中生进行惩罚是可以的,也是需要的。

教育者应当有这样一个信念,不求人人理解,只求无愧于心。只要是为了学生的良好发展,合理的惩罚教育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应该执行的。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最终是需要到社会中生活的,作为人生的引导者,教师有义务也有责任要让初中生了解社会的真正情况,了解到惩罚是社会支撑运行的重要因素,没有惩罚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初中生处于青春早期,身心发展迅速,但是方向性不明确,这既是机遇,又充满发展危机。而惩罚措施的使用,对于教师有效开展教育管理工作,会起到很好效果,通过惩罚,也可以培养初中生一定的挫折意识和抗挫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惩罚式教育的确是教师的职责。

二、惩罚式教育对教师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的地位经历了剧烈的变化和波动,在一段特殊时期甚至成为社会的最底层,从事太阳底下最光辉事业的人,竟然成了学生和社会鄙视的对象。改革开放之后,党和国家对于教育事业极为重视,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使得教师的地位重新为社会所认同。在此后的教育改革中,大力提倡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力,使得教师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成了学生的朋友、合作者和指导者,和学生处于平等地位。但是在这种观点下教师地位却出现了错位,逐渐失去了权威和主导的位置,对于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开始失去应有的力度。 我们在提升学生地位的同时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消除教师的权威,降低教师的影响力,教师作为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其指导、交流、合作和教育作用的发挥需要一定的权威和影响力。惩罚的目的并不是简单为了树立教师的个人权威,实行师道尊严,而是为了更好的进行教育活动。教师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业务能力水平是教师权威和影响力树立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全部因素。行之有效的惩罚手段对于学生来讲可以起到消除错误于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对于教师的权威树立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实现惩罚式教育可以树立教师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恢复教师的地位,影响教育的结果。

三、惩罚式教育对初中生的影响

我们以往的教育实际上从某些角度讲,可以看做是“温室教育”,取消所有的惩罚,给学生一个虚拟的生活空间,并形成这样一种认识:“学习和生活是不需要惩罚的,只要自己犯错误时在语言上进行悔改,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其实没有惩罚的教育实际上是不健全的教育。教育应该让学生接受到正反两方面的内容,惩罚教育应该作为挫折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让学生在接受惩罚的过程中感受到挫折,形成责任感,懂得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要让学生理解惩罚也是一种教育,也是一种爱,只是变化了形式而已。在犯错误时能够接受惩罚,能够正确的认识惩罚的意义,防止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于学生来讲意义重大,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人生和学习。初中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部分,对学生的权利保障和身心保护已经在立法层面进行了确定,教育实践也证明了对初中生进行特殊保护的正确性,但从学生个体发展而言,人生发展的曲折性教育又是必需的。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考虑到初中生接受惩罚教育的必要性,我们自然也会顾及初中生的承受能力,作为思想活跃但盲目的群体,初中生的抗挫能力是很微妙的,如果惩罚措施不当,很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因此,作为初中班级管理来讲,尤其是班主任工作中,应该注意在惩罚的过程中抱有敏锐的观察力,不断反馈惩罚效果,并做出必要的调整,做到惩罚也“因材施教”,这是保证惩罚有效性、教育发展性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向玖菊.小议“惩罚教育”.科教文汇.2009,(7).

2.贺春湘,王兴兵.试论当前学校中的惩罚教育.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7(6).

3.周梅芳.关爱下的惩罚教育.卫生职业教育.(21).

4.梁凤兰,王学臣.初中生师生关系特点及其对学业求助行为的影响.文教资料.2009(2).

拓展: 浅谈我国初等教育理念创新及教育模式改革

一、初等教育教学理念多元化

初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人才培养计划应该更加偏向于学生综合知识水平的提升,而不仅仅在学科知识提升和应试分数提高这个问题上下功夫。这个问题的产生正是因为教学的理念受限于传统的教育模式,认为只有老师授课才是学生课程学习的途径。

在目前的初等教育中,存在着课程种类单一化,授课过程扁平化的问题。学生在课程设置的选择上缺乏自主的选择。初等教育的理念可以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的情况下融入高等教育的思想。比如,可以引用各个高校的全校性选修课这一教学模式,在中学中也开设一两门选修课, 并且规定一个学期内的最低学分,把选修课作为学生拓展知识纵深的平台,同时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枯燥乏味的中学生活变的丰富起来。这样可以使学生提早锻炼自学能力,为高等教育的学习环境做一个铺垫,使得学生将来游刃有余的适应大学生活。教育理念多元化的提出正是为打破这一固有的教学模式,对授课方式进行变革:

1.授课地点和时间的变化。在安排选修课的同时,我们应该兼顾到学生的兴趣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由传统的“授课课堂”变更为“独立课堂”。打破传统固定了时间、空间的课堂,使学生自主安排时间学习自己的课程,并且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自主选择课堂的地点,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习目标。

2.课程设置的`变化。在课程设置上,由于每个同学有着不同的知识偏好,但是根据每个人的偏好开设课程是不现实的,这里的方法是利用图书馆已成规模的学科书籍命名课程名称,由学生自己选择性的研究自己真正感兴趣的领域。

3.教学目标的变化。在这种学生完全自学的环境中,教学的目标应由传统的三个维度,即“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转变为新的三个维度“信息获取与整合”“兴趣塑造与培养”“学习能力养成与革新”。

4.教学任务的变化

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教学任务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教学任务应该确定为:①在学生学习能力方面: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②在学生智力开发方面: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③在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思想,形成科学的世界观。

二、初等教育教学过程分流化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教育家孔子就提出因材施教。这一点也应运用在我们现代的学校教育中。目前的学校教育没有体现出教育的独特性和人才选择性, 普遍采取了老师课堂集中授课的方式,并且学校开设的课程与课程授课顺序也存在着弊端,首先未能考虑到学生对于课程学习兴趣的培养,也没能考虑到课程难易程度的授课顺序,极其容易打消学生学习时的自信心,忽视了学习欲望的激励。虽然这与我国学龄人群基数大的国情有着极大的关联,但是这并非不可解决。

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将教学分流到人,但是可以将学生以班为单位区分,按照成绩和兴趣不同分为不同的班进行同一科目或者不同科目的教学,比如文理分班就是较好的分流。也可以采取将学校的课程授课顺序重新排序,按难易程度分别对不同分数段的学生进行不同的递进式教学,比如按照学生各个科目的基础和掌握程度分成不同授课速度、不同授课难度的教学班级,达到因材施教。这样的分流化的教育可以在学生兴趣的培养和降低学生学习难度、提升学习欲望等方面起到极大的激励作用。

三、初等教育教学内容全局化

目前大约有80%以上的本科生在毕业时会选择就业,虽然本科生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也不能完全归责于高校的教育体制,对于实证分析和局势把握的思考方式应该从初等教育阶段做起。就目前的初等教育模式和内容来看,其缺乏与社会的对接。这里的缺乏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沟通能力的训练,二是社会时政的分析。目前的学生在文化知识方面都达到了各学校制定的教学目标,但是缺乏对于社会时事的了解和分析,这无疑在工作时成为限制自身发展的短板。当一个学生的综合能力有一定的高度,而在理论与实践结合时展现出自己的薄弱时,就会发生“短板效应”,一所学校对于这个学生教育付出的时间、精力与产出之间也就有了产能的流失。

进行初等教育的学校有必要在中央的号召下开设时事政策的课程。的确,这门课程很难直接与未来不同专业学生的专业之间产生关联,只能在教育中作为一种对于时事分析的思考方式的培养夹杂在学生教育中。时事政策的课程只是提供了所有学生面对社会解决实际问题的共性的解决方案,但全体学生对每件事情的分析都有其特殊性。不同的学生有着不同的思维习惯,对于这种思考方式的运用也是因人而异的,所以在学生将分析时事的思维方式与学业结合时,难免产生不同的学生对于不同的时事分析各有千秋,理解的程度也参差不齐的现象。

四、初等教育理念与模式创新

不同学校的人才培养有不同的计划,不管运用什么样的计划和手段在培养的过程当中,都是为了使得学校培养的人才能够更好的为社会服务、取得更好的成绩。虽然目前的学校教育模式和教育理念有着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我国开展初等教育的学校在教育理念变革和模式创新上一直在努力。

在学校的教育理念方面,应该敢于尝试突破,敢于创新。更多的将应用心理学、教育经济学等学科引入到教育理念当中。在众多学科交叉下,结合社会时事,形成紧跟时代的教育理念。并且积极将这种教育理念运用到模式改革当中去,由每个新型的理念与旧模式产生一一对应的关系,并且逐一变更、完善。保留原有模式的经典理念,摒弃旧有模式的呆板方式。做到从课程制定到教学目标的整体性变革。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对于学生初等教育的模式和路径规划的选择应该根据目前我国学龄人数、教学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做出统一的评判,再进一步考虑教育理念的创新和模式的变化。真正规划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特色教育理念,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的探究教育模式的变更。从教学方式、教学环境、教学目标等方向去谋求变革,才能真正走出一条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变革的坦途,真正助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初等教育为高等教育做好基奠,切实提高我国人才素质。

(1)在初等教育中应该树立多元化的教学理念,首先改变原有的课程设置,由老师授课转变为学生独立学习。同时,对于这种教学方式中的授课地点和时间的安排也应该打破常规,由学生独立安排。

(2)在教学中,应该按照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区分教育。可以引用高等教育中大学英语分班的制度,将中学的教育也分班授课。降低学生学习难度,帮助学生循序渐进的接受知识,也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端正学习的态度。

(3)目前的初等教育应当与高效共担学生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工作对接的重任。应在初等教育中也开设形势政策课程,同时各学科老师也在授课中潜移默化的融入不同课程与目前时事的对接。培养学生对时事的思考能力。

教育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教育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奖励与惩罚是教育者常用的两种控制被教育者行为的方法。此方法不但使教育者能控制学生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它能对学生的心理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形成关于个人的行为和结果的关系的信念,进一步形成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负责的模式。奖惩法是以教育者为主导的广泛存在于不同领域的教育方法,它属于外加的激励作用。当受教育者对于努力学习工作和自我管理约束,没有自发的内在的动机时,教育者通常采用的便是利用表扬、奖励或批评、训斥。奖励的方法包括一般的赞许、表扬、物质奖励等,惩罚的方法一般包括批评及较严重的处分和罚金等。奖励作为一种积极强化的教育方法在教育活动中被广泛接受和采用。美国著名教育家卡耐基说“对别人的赞美是人际交往的润滑济,是情感勾通的需要”,它可以增进师生感情。心理学家詹姆士说过:“人类的天性的至深本质是渴求为人所重视”,可见奖励的重要性。“奖励”意味着对学生正确认识与行为的肯定或较高的评价。适当的奖励可以使学生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增强其学习的动机,改善教育活动的氛围。在学校教育中,经常看到一些成绩一般甚至有某些缺点的学生,因为得到表扬等积极强化的教育方法从而增强自信心,提高了自主学习与探索求知的欲望,因“皮格巴利翁效应”而真正成为优等生的成功范例。但是奖励如果要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法而非一般的教育手段,就应该是一门教育的艺术。教育者在实施这个方法时要注意奖励的艺术性,包括以下几点要求:1、奖励的指向不仅是成功的结果,而且是获得成就的过程,即过程中表现的动机、态度、学习方式、意志力等。2、奖励的频率和程度恰当。频率指当奖则奖。不能无原则地乱用奖励,使之成为一种效应逐渐降低的手段。程度指奖励的级别应与成就的高低相当,过高或过低的奖励都会降低奖励的功效。3、注意奖励的灵活运用。应注意奖励的时效性、针对性,实施奖励的最佳时间应在正确行为发生后不久,才能加深记忆,增强效力。在奖励对象上,一些胆小没有信心的学生特别需要鼓励,而一些自尊稳定,有骄躁表现的学生,过多的奖励反而对他们有害。所以奖励既要有统一和公平的性质,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奖励的形式应是多种多样的,从点头赞许到口头表扬,到用特定形式(奖状、奖品、奖金等)进行的奖励都应当恰当和灵活运用。4、无论何种形式的奖励,本质上都应是精神上的鼓励。作为鼓励的外在象征可以是奖品和奖金,但在学校教育中,除了要慎用物质奖励以外,就是要努力引导学生将奖励的象征意义而不是象征形式看成是第一位的。5、奖励应尽可能地面向全体学生,以形成集体舆论,获得学生群体的支持,也收到教育全体学生的功效。6、奖励的标准要适中。奖励条件高了不容易做到,就会失去争取的信心,奖励也就没有意义;奖励条件太容易,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兴趣也就不高了,奖励的功效也不能持久。针对不同的对象,必要时可分层、分级实施,让每个人都有获胜的机会。奖励也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过分的和不合时宜的奖励会使目的或目标发生转移到当前的奖励上,而把学习目标放在次要地位,产生“有奖才做”,影响将来的“价值观”。一个集体中,有奖励便有竞争。竞争的结果,只是少数人获胜,获胜的自然感到一时的兴奋,而特别努力勤学,可失败的不免灰心丧气。再者,来自内心的喜悦产生的学习动力才是真正的。当然不能把奖励作为唯一的手段滥加使用。惩罚作为一种消极的或者是一种负强化的方式,是一种比较严厉的手段,在教育活动中使人们产生一种十分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体罚等惩罚方式被广泛否定和禁止,因为它不符合现代教育尊重学生的基本民主精神;另一方面,许多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也都认识到了惩罚所具有的教育性。例如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当头棒喝”对人的惊醒教育作用曾经得到过特别强调。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也正确地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所以,正如奖励并不必然就构成教育性的方法一样,惩罚也并不必然与教育性无缘。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使用惩罚手段。正确使用惩罚手段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惩罚的目的是教育,而不能为惩罚而惩罚。必须让学生认识问题所在,认识惩罚手段所实际寄寓的教师的爱心、善意与尊重。在学生已经认识错误所在并决定不在重犯时应免于惩罚。2、惩罚时一定要弄清事实,应当公平、合情合理、准确,掌握一定的分寸,要避免那种主观情绪化和武断的惩罚,更不能偏激。严禁体罚,因为不仅伤害肌体,更伤害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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