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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现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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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现状研究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先后颁布了2,000多个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法律手段强化财政职能,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财政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完善的急需改进的方面。一是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中行政性的法规、制度较多,而真正由全国人大立法的法律较少。目前,正式由全国人大立法的财政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象《财政法》、《税收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政府采购法》等一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十分重要的法律,大都是以行政性的法规、规章条例、制度等颁布。因此,财政法制建设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财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财政法制建设需要加快步伐。二是普法工作流入形式的现象比较严重。没有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扎实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没有把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多数只是写在纸上喊在口上,没有付诸实际行动。三是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观念淡薄,削弱了财政执法的力度。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带来了财政职能转变的滞后。财政职能转变滞后最典型的反映就是管理观念跟不上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观念。目前,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上普遍存在着“八重八轻”的现象:一是重决算,轻预算;二是重收入,轻支出;三是重拨款,轻监督;四是重报表,轻调查;五是重检查,轻处罚;六是重立法,轻执法;重政绩,轻效果;重表面,轻管理。财政管理上的“八重八轻”,严重削弱了财政执法力度,使现有的财政法律法规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和全体财政干部在带头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方面观念还不够强。政府行为有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四是现行的财政法律法规缺少切实可行的配套条文。目前我国通过人大立法的《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注册会计师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法律法规存在四大弊端:其一:只有原则要求,缺少明确规定,具体执行中难以对照实施;其二:个别重要法律法规即使制定了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和条例也比较原则,实施细则不细,缺少法律法规应具备的“硬度”与“严肃性”,执行起来伸缩性、随意性太大。如《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细则》对预算的编制程序,资金分配的具体化、公开化、规范化、公平化都缺乏明确的规定;预算执行中,由于国家出台重大的减收增支政策,增加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使严格执行预算成为一句空话。其三:现行财政法律法规缺少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具体制裁规定,造成财政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对违法行为处罚“人治、人情”成份较大,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财经违纪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其四:税收立法权划分的不甚合理。目前我国所有税种的立法权、解释权及税目税率确定权一律集中在中央,这不利于财权与事权的统一,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不利于使国家的税收导向与国家的政府、经济导向趋同。也是导致地方政府频频越权干预税收的一个重要原因。五是财政立法进程缓慢。目前对我国财政的性质、功能定位、财政立法原则、管理体制、财政法律关系各要素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财税立法权和管理权等重大问题都不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财政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的职能日益显得重要和必不可少。但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滞后,政府职能的转变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财政与外部职能的交叉,财政上下职能的交叉,以及财政内部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形成了政出多门的现象。由于财政职能的不规范,政府部门间的职责不清,致使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财政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办事,变通办法多、执行难度大,有的甚至偏离了原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本意,形成了事实上的有法不依,使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失去了应有的作用。这也是当前收入分配秩序混乱、分配渠道不规范、分配结构不合理,财经秩序混乱的状况依然还很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财政监督立法已明显落后于财政监督实践的发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一) 加快财政立法进程,促进财政法制建设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财政作为国家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正确履行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作用,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立与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法律体系。加强财政立法进程,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法律体系框架。一是尽快研究制定《财政基本法》,进而对我国财政的性质、功能定位、财政立法原则、管理体制、财政法律关系各要素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财税立法权和管理权等重大问题进行规定,以逐步形成以《财政基本法》为主,其它财政法律法规为辅的相对健全、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二是要加快财政监督立法步伐,尽快出台适应我国财政监督管理要求的财政监督法规。目前的财政监督立法已明显落后于财政监督实践的发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构建多层次的财政监督法规体系(如《财政监督管理条例》、《财政监督实施细则》等),使财政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当前,紧要问题是要加快全国人大对财政法律的立法步伐。一是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修订、充实、完善已有的财政法律。二是加强《财政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税收管理法》、《政府采购法》等一批财政法律的制定与立法工作。三是要用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税政权限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等重大的体制问题。四是根据形势的发展把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财政法规、制度、管理办法尽可能地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一些规范基本财政活动的财政法律。五是针对已颁布的财政法律尽快研究制定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六是在修订和制定财政法律时要考虑财政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罚措施。争取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一个具有权威性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把财政工作纳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真正建立财政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良性运行机制。(二)严格财政执法,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财政立法,建立完备的财政法规体系是加强财政法制的根本,但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法律的积极作用。近年来的财政执法实践表明,由于有的财政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严肃处理各种违反财经法律的行为,致使财经纪律松弛的现象相当普遍。因此,在今后的财政法制建设中,要把严格财政执法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对财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专门的机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以实现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目标。(三)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财政普法工作。财政法制的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对财政普法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不同层面、不同级次的普法对象制定不同的普法方案,采取不同的措施。不同的对象其要求是不同的,社会一般公众重点是培养一种良好的法制意识,不一定要求对一些财政法规很精通;但对于一些专业人士来说,则不仅仅只是形成一种法制意识而已,必须要求他们熟悉有关的财政法规。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于为财政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让与财政管理有关的方方面面都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坚持守法与用法相结合。因此,要做到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财政普法宣传效果。(四)依法理财,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成为可能,企业将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能否依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键在于有无具体法律约束、财政监督是否有力、有效。为此,在政府职能转变后,财政职能相应要进行转变。财政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到依法理财,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强化依法理财,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与国有资产监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制定颁布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及有关监督管理方面的法规,做到企业能够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财政能够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处罚。二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国有资本运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所要求的法律保障体系,给国有资本运营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三是要建立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管体系,包括对国有资本运营的财政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各种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与约束机制。通过采取一系列的依法理财措施,加强依法理财的力度,才能真正使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得到保证。(五)依法治财,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依法强化预算管理,将政府预算纳入法制化轨道。《预算法》的实施,为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当前依法强化预算管理的重点:一是要加大对《预算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仅人大代表、政府领导需要了解和执行《预算法》,而且政府各部门也要认真学习和自觉执行《预算法》。二是财政部门要提高对预算编制的重视程度,采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统筹运用预算收支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四是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整顿财经秩序,确保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财经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是多方面的。依法整顿财经秩序必须与整顿分配秩序结合起来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整顿财经秩序的重点:一是依据《会计法》加大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条例,规范各行业、各所有制企业的会计操作规程。三是建立会计自律性组织,通过这类组织加强对会计自身的约束。四是充分利用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财务状况的监督与披露。通过整顿财经秩序,促进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求得发展与壮大。(六)依法治税,严格财税执法。针对当前依法治税力度不够,税收存在跑冒滴漏严重的现象,为确保财政经济形势的根本好转,财政要坚决维护税收法律和政府预算的严肃性,强化税收征收功能,坚持以税聚财的政策导向,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一是要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采取任何变通方式截留、占有、挪用各项收入。通过依法征税、依法治税,保证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有关账户。二是建立科学的税收稽征系统,在税收征管查全过程中,严禁越权减免和随意批准缓交、欠交。三是规范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申报核批工作,退税审批严格控制受理、初审、审批、退付四个环节。四是建立强有力的税收保障体系,严征管、重处罚,加大对偷逃税款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严惩极少数严重违法者,打击一小批违规者,教育一大批违纪者,鼓舞绝大多数守法守纪者。五是加大财税依法治税力度,规范财税依法治税行为,把依法治税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七)加强财政监督,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的范围就从原来的收支活动扩大到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财政监督的重点应从微观经济活动扩大到宏观经济活动,财政监督的方式应从主要依靠“人治”转变为主要依靠“法治”。强化财政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当前财政监督的重点:一是对财政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的目的是要揭示财政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缺陷、错误、偏差等,并予以及时查处与纠正。二是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监督,监督的目的是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秩序,查处一切不规范的财政分配行为,严禁财政性资金在体制外、制度外循环现象的存在,强化政府对财政分配的控制权。三是对国有资产,尤其是国有资本运营情况的监督,以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四是对财税、财务人员执法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保证财税执法的正确性。五是对社会中价审计机构的监督,规范社会审计操作行为,保证社会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八)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建设一支具有熟悉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性、专业性、知识性很强的整体素质较高的财政执法队伍,是正确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保证依法理财,依法治财效果的重要条件。因此,加强财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的财政法制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财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包括队伍的思想建设、道德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等。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包括财政、经济、行政、刑事等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办案查账业务的培训、计算机操作业务的培训等,真正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通、高效廉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财政执法队伍,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执行财政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秩序的财政执法队伍。三是加强各级财政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一个单位领导的法制观念如何,直接影响着一支队伍的法制观念,因此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严格执法,把“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原则贯穿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运用法律指导和开展工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社会治理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各种社会危机、自然危机频发,同时国际联系的加强也使我们受到一些国际性危机的影响,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拥有资源优势的政府理应成为应对公共危机的主体。地方政府因其在应对危机时位置的前沿性,其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整体能力,因而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写作目标是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途径。 具体来说, 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 通过阐述当前公共危机管理的背景, 来说明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介绍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相关概念进行内涵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从而为接下来的现状分析及解决途径的寻求打下理论性基础。第三部分,叙述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在肯定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建设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显现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最终归纳为环境、法规政策、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理念等几个方面的原因,并针对各个原因展开具体的分析。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改进的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运行机制、转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主体管理理念等内容。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学术界一般多采用美国学者罗森塔尔(UrielRosenthal)对危机的定义:“危机就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①(P24)国内学者也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危机给出了定义,比如将危机界定为:“社会遭遇严重天灾、疫情,或出现大规模混乱、暴动、武装冲突、战争等,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遭受直接威胁的非正常状态”。②灾难性事件和社会性事件突然发生并对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这就构成了突发性的公共危机。所谓公共危机就是指在政府管理国家事务中,突然发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社会公共生活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③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严重事故、恐怖行为及群体性骚乱、重大政治、经济事件以及公众人物丑闻等可以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可以说,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便是回应各种公共危机挑战的过程,而所有的这些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危害。

近年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县级党委政府舆论宣传的重要平台,逐渐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以下是关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概述: 国内研究现状:(1)相关理论探讨。研究者在探讨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对于媒体与基层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方法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2)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一些研究者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发现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3)对策建议和思考。一些研究者从实践出发,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和思考,如如何提高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如何加强与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如何加强舆论引导等。 国外研究现状:(1)媒体与公共事务的研究。国外研究者普遍认为,媒体作为公共事务的重要参与者,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效力。(2)媒体与社区治理的研究。国外研究者认为,媒体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社区民主和公共参与,可以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和效果。(3)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的研究。国外研究者认为,新闻媒体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服务,可以促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综上所述,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

新时代基层治理在国内外均引起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以下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概述:国内研究现状:1. 重视基层治理的理论建构: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始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基层治理理论体系进行了构建和完善,重视基层治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模式,如"两委制"、"普遍参与"等。2.强调创新机制:研究者提出,通过创新机制,强化基层网络建设,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基层民主、基层治理的有效机制。3.专题报告和政策文件:在许多重要报告和政策文件中,国内政府明确提出深化基层治理,实现依法治理和基本民主政治建设。国外研究现状:1.制度理论研究:国外学者在基层治理方面往往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例如,发达国家注重法律规范、民主制度的建设,强调可以通过制定有力的法律规定来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等。2.技术创新研究: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或者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基层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也成为一些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3.案例研究法:还有一些国外学者通过基于案例研究法的方法,研究比较了各国基层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总之,当前的基层治理研究从关注基本原则、到强调机制创新和技术手段的运用,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均有广泛的学术关注和实践探讨。

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思路 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活动。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人性化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愉快。 二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气力形成推动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协力。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治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题目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四要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进步社会运行效率,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要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上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同时,树立世界眼光,积极鉴戒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贯串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题目,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进步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题目。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尽快从传统治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同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题目,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上风,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与法治杂志法治中国

人民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政法类新闻网站。人民法治杂志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一份法

近日:以法治求长治久安——《法治中国》政论专题片引起热议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举措有力、成就丰硕、经验丰富,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凝聚起了全社会最广泛的法治共识。

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的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了第一集与第二集。该片内容涵盖法治建设主要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突出思想性和理论深度,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强烈共鸣。

“正如片中所说,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点,也是人们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总结出的一种先进的治理理念。决定一个国家发展道路,归根结底是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说,我们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法治建设,深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推进与运行体系,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突破与发展,我们对此应该抱有充分的自信,“相信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展开,人民对法治建设的信心会越来越强,而这也是‘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

《法治中国》专题片中关于立法成就的呈现,深深打动了江西省樟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亚红。在傅亚红看来,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其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的根本任务、职责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密切相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自当履职尽责,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法治中国》专题片彰显了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决心与成就。”隐私权专家范为表示,在其所从事多年的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这些年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范为认为,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网络安全法治建设与实践得到了全面推进。“特别是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相关立法上的保障正在日益完善。”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金磊说,专题片展现的命题是恢弘的,同时,生动的镜头语言呼应着人民对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成就的感受和体悟。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环节、各要素之间协同。

法治与改革发展互相促进,这是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王若磊观看专题片时的感悟。“法治对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实际上也有重大价值,它对经济增长、长治久安、建章立制、道德教化、铁腕治吏、令行禁止等都有积极推动作用。”王若磊表示,未来进一步完善立法,应注重提升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使法律更接地气、更具实效,操作性与程序性更强,注重提升法律对权利义务和社会纠纷的规范引导和疏解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法治中体会到满满的获得感。

“道德引人向善,法治规范社会,这是《法治中国》这部片子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来自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司法所的侯晓梅告诉记者,曾看到很多家庭因为琐事纠纷互不相让而走上法庭,也看到很多人因为缺少法律常识而最终酿成悲剧。法律是有力的手段,而道德的建设也任重道远,两者结合才能社会和谐、群众幸福。“围绕社会发展做好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调解工作,是我们每一个基层司法工作者努力奋斗的目标。”

“收看了专题片《法治中国》的第一集和第二集,很受教育、深受鼓舞。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保障,是长治久安的必然路径,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渴盼。”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王朋进说,“身教胜于言传,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首先要学好法、守好法,做遵法守法的模范;同时还要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结合我们的专业特点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学生。”

关注法治中国的未来:“法治人才的培养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大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他看来,法学教育应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出既有精深专业水平,又兼备高尚思想道德的学生,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培养人才,让法治领域人才辈出,为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地贡献力量。

法治中国是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

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扩展资料: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制定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维护英烈尊严与形象,到依法惩治“精日”行为弘扬民族精神;从合力惩戒“老赖”打造诚信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治中国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

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政法机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执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国家权力,服务的是人民群众,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

扩展资料: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切实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中国房颤治疗现状研究论文

1.治疗原则(1)恢复窦性心律 只有恢复窦性心律(正常心律),才能达到完全治疗房颤的目的,所以对于任何房颤病人均应该尝试恢复窦性心律的治疗方法。(2)控制快速心室率 对于不能恢复窦性心律的房颤病人,可以应用药物减慢较快的心室率。(3)防止血栓形成和脑卒中 房颤时如果不能恢复窦性心律,可以应用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和脑卒中的发生。对于某些疾病如甲亢、急性酒精中毒、药物所致的房颤,在祛除病因之后,房颤可能自行消失。2.药物治疗目前药物治疗依然是治疗房颤的重要方法,药物能恢复和维持窦性心律,控制心室率以及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转复窦性心律(正常节律)药物:对于新发房颤因其在48小时内的自行复窦的比例很高(24小时内约60%),可先观察,也可采用普罗帕酮或氟卡胺顿服的方法。房颤已经持续大于48小时而小于7天者,能用静脉药物转律的有氟卡胺、多非利特、普罗帕酮、伊布利特和胺碘酮等,成功率可达50%。房颤发作持续时间超过一周(持续性房颤)药物转律的效果大大降低,常用和证实有效的药物有胺碘酮、伊布利特、多非利特等。控制心室率(频率控制)的药物:控制心室率可以保证心脏基本功能,尽可能降低房颤引起的心脏功能紊乱。常用药物包括:(1)β受体阻滞剂 最有效、最常用和常常单独应用的药物;(2)钙通道拮抗剂 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也可有效用于房颤时的心室率控制,尤其对于运动状态下的心室率的控制优于地高辛,和地高辛合用的效果也优于单独使用。尤其多用于无器质性心脏病或左室收缩功能正常以及伴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3)洋地黄 在紧急情况下控制房颤心室率的一线用药,目前临床上多用于伴有左心衰时的心室率控制;(4)胺碘酮 可降低房颤时的心室率,不建议用于慢性房颤时的长期心室率控制,只是在其他药物控制无效或禁忌时、在房颤合并心力衰竭需紧急控制心室率时可首选胺碘酮与洋地黄合用。(5)抗凝治疗 是预防房颤病人血栓形成和栓塞的必要手段,房颤病人如果有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抗凝治疗:年龄≥65岁;以前有过脑卒中病史或者短暂脑缺血发作;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左心房扩大;超声心动图发现左心房血栓。抗凝治疗一定要有专科医生指导,抗凝过度可能导致出血,抗凝强度不够则没有预防作用。3.非药物治疗房颤的非药物治疗包括电转复(转复窦性心律)、射频消融治疗和外科迷宫手术治疗(彻底根治房颤)。(1)电复律 是指用两个电极片放置在病人胸部的适当部位,通过除颤仪发放电流,重新恢复窦性心律的方法。电复律适用于:紧急情况的房颤(如心肌梗死、心率极快、低血压、心绞痛、心衰等),房颤症状严重,病人难以耐受,上次电复律成功,未用药物维持而又复发的房颤。电复律不是根治房颤的方法,病人的房颤往往会复发,而且部分病人还需要继续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维持窦性心律。(2)导管消融治疗 适用于绝大多数房颤患者,创伤小,病人易于接受。(3)外科迷宫手术 目前主要用于因其他心脏疾病需要行心脏手术治疗的房颤病人,手术效果好,但是创伤大。

这些东西非常难,非常艰涩,刚毕业2-3年的心血管研究生也看不懂,我查阅500多篇英文资料,并花费大力气把专业医学名词翻译成老百姓能看懂的大白话,争取一文解决患者对于射频的了解,如有用处,不谢。

房颤发生的理论有很多假说,为什么叫“假说”呢?就是不确定。医生给患者说的话听起来都是肯定的,但实际上医生内心是不肯定的,全世界都是这样。就像大人教孩子这是对的那是错的,但实际上很多事大人自己拿不准怎样才是对的。

在说这些假说之前,我再强调一下对于房颤发生机理的解读:心房里的神经变成了一堆乱麻,乱放电、乱传导。

房颤的假说有三个大假说和四个小假说。

三个大假说是:多发子波折返假说、局灶激动学说、主导折返环伴颤动样传导学说。

四个小假说是:肺静脉的电学结构与基质、心房组织的房颤电学基质、心脏自主神经因素、房颤巢。

这些假说是过几年就有人发现一个,提出来,再过几年又有人研究一个,提出来,一个一个的当成新发现提出来的,都是只关注一点,谁提出一个假说,谁就发明一种射频方式,最后发现也不太理想,然后继续研究。大家彼此之间联系不多,这也是西医学科的特点,一个人因为心脏病住院,同时有血糖高、肚子疼、头疼、心烦,就要请内分泌科、消化科、神经科、心理科来会诊,不会诊就不会治病。

今天,我把这些假说仔细归纳成一个整体。

这就是主流的三大假说。

爱闹事儿的人都有地域特色,肺静脉是通到左心房的,静脉是血管,心房是肌肉,接茬的地方肯定是肌肉包着血管,这一点包着肺静脉的心房肌肉。这疙瘩,爱闹事儿,这个地方的肌肉和电学性质不太一样,变坏了,这就是“肺静脉的电学结构与基质(变坏假说)”;

容易出带头闹事儿的来自(主要来自、不是绝对不是唯一)肺静脉这里,那小股土匪和皇协军来自哪里呢?来自根据地不稳固或者压根没有根据地的地方,这些地方人心变坏、心术不正,也就是很多心房的肌肉组织变坏了,相对应的电传导性质也变坏了,这就是“心房组织的房颤电学基质(变坏假说)”;

有一些土匪窝,点火就着,给个小眼神就拿起枪来出去玩命儿,特别容易激动,特别容易颤动,这就是“房颤巢”;

心脏所有地方都受神经支配,神经四通八达。神经指挥的好,那个地方就稳定;指挥不好,就不稳定;瞎指挥,也不稳定;在容易闹事的肺静脉那儿,以及点火就着的房颤巢那儿,神经的积极作用都是不够的,要么太弱,要么叛变了。这就是“心脏自主神经因素假说”。

提示:大家想想战争题材的电视剧和小说,认真想想,万物一理。

房颤机理介绍大致讲这么多,没法儿讲更细了,以上是我加工了的,原来是散落在成千上万篇文章中,你一句我一句,不成体系。

1991年,有个外国的外科大夫发明了迷宫手术,这是外科做的;

1994年,在上边这个外科手术的基础上,有了导管射频消融,这是内科做的,插管子、不开刀;

1998年,针对肺静脉的射频消融开始发展;

1999年,除了针对肺静脉,对整个心房进行消融;

……

这其中,百花齐放,因为消融的原理就是把正常心肌烧死、烫伤!所以,有用激光的、有用冷冻的、有用超声的、有用射频的,能量不同,反正都是烧!

……

然后,然后,一直到现在,全世界不断探索,尝试各种不同的“烧法”。

先上张射频的示意图:

大致说说这些探索:

外科迷宫的原理是:囚笼战术,用铁路和公路把土匪、皇协军分割开,分开以后就算是颤,也是小颤,不能大颤。这改变不了颤的本质,只是让若干小颤连不成大颤;

因为闹事儿的大多数在肺静脉和心房的交界处,所以肺静脉消融是沿着肺静脉烧一圈,让闹事儿的电传不过来,你这个村子不是不老实吗,围着村子整个挖一条深沟,你只能在村里闹,出不了村。医学上叫“完全电隔离”,就是彻底烧死,一点儿电也传不出来。这个问题是,烧的特别彻底有难度,烧的不彻底就漏电(白烧),烧完了还会有疤,伤疤都是缩着的,一缩就窄,所以会有肺静脉狭窄,肺静脉一狭窄当然会导致很多新的问题。总之效果也不太满意。

然后人们又发现,不光是肺静脉周围这点儿肌肉有问题,而是肺静脉前边这一片都有问题,不是一个村有问题,而是一个村最凶,周围几个村也都不太好,所以又开始把这周围的村子也都烧了。但是发现效果不好,刚做完不好,以后也不好!

效果不好,就是烧的不狠!所以在把肺静脉烧一圈的前提下,又开始在整个心房烧三条线,挖三条沟。想这样把主力部队和土匪皇协军分开,但也有问题。不加这三条线的射频,容易在射频术后出现房速(房颤是没了,但多出了房速),加了这三条线,能使房颤射频的成功率增高,使术后房速减少。但是,但是,但是这三条线要烧的很完整,一点儿好肉也别留(好肉能导电)。如果烧的不完整,就漏电,一漏电就更容易出现房速!这叫两环三线,烧两个圈,外加三条线,但每一个地方都不能漏烧,都要烧透!还是不太满意。

有日本人在两环三线基础上采取更牛的三光政策,上边下边左边右边彻底烧一遍。现在有些医院在这么做,到底效果怎么样不太确切。

有些阵发房颤,有一小半不是肺静脉和心房接茬那个地方闹事儿引起的,是在别的地方,射频的时候就直接烧那个别的地方,当时是有效的。但有一个规律,就是哪里都有坏蛋,大土匪窝给端了,小土匪就冒头了,不摁葫芦不起瓢,一摁葫芦就起瓢,今天不起明天起,明天不起后天起。

因为怎么挖沟怎么烧效果都不满意,2004年一个老外想出了屠村的方法,检查哪个村子不稳定,不是围着村子挖沟了,而是整个把村子烧掉,烧成没反应,医学上叫“碎裂电位消融”,美其名曰“心房基质改良”,和人种改良一样。当然了,那个心肌肯定是烧死的,这个方法只是想着清除敌人,没想到是在自己国土上打仗,用核弹在自己的国家把汉奸炸死了,自己的城市也给炸平了,核污染很多年。重点是,效果也不行,射频一年后的成功率仅有33%。

心脏交感神经和房颤的关系非常密切全世界都是认可的(这是北京行善堂的理论基础,马宝琳就是研究这个快20年了)。所以,就有人把心房里的神经给烧死,行善堂去年碰到二位房颤的,一位是外科把神经给切了,另一位是内科给射频烧了。结果,还是颤!神经就是管放电、管传导的,因为一个传令兵当了汉奸,结果把所有传令兵都杀了,这不行。好的传令兵也不能起作用了,要维持良好秩序,还是要有大量好的传令兵。

人们也快没辙了,所以就乱拳打死老师傅。以上几种都上,多烧,彻底烧,烧完了检查,发现活的补刀……这名字叫做“递进式和个体化消融策略”,成功率高一些(都烧死了,心房整个快烧糊了,可不就不颤了吗),但房速曾多,注意,又是房速,没了房颤来了房速,其实对患者来讲房速和房颤没多大区别,并且据我们这些年研究,房速早晚都要变成房颤。因为烧的狠,所以经常把左心耳彻底烧的不过电、不动弹了(医学上叫完全电隔离),流水不腐,左心耳不动弹了就容易形成血栓。所以,现在很多医院射频完了顺手切除左心耳,而且心房里烧的稀里哗啦,敢不吃抗凝药吗?!烧坏的地方都要结疤都容易形成血栓啊。

……

全世界还有很多射频方式,反正就是以上不同的组合,有的效果不好,有的说是效果好但是不可信(不是我不信,而是西医同行专家不信)。

现在全国各个医院的射频,也是不出这个圈。

写疗效很难,说疗效首先要说明白疗效的判断标准,怎么才算有效?怎么才算有效?怎么才算有效?我查了若干资料(正规学术资料,医生看的)。结果,再次验证了我一直以来的认识:没有什么明确的标准!

首先是“射频治疗房颤疗效”的评价标准

1、2016年,我查了一些文章,发现正规公立医院评价有效的标准是“射频后24小时内每次发作房颤不超过5分钟”。也就是说,射频完了,1天发作了10次房颤,每次4分58秒,这算成功!说明:我相信自己的记忆力,但是今天找这篇文章死活找不到了!查了无数医学论文,就是没人提这个事儿!射频完了出现了早搏、房速、阵发室上速怎么算?没人提这事儿!

2、现在国内有些医院,射频成功标准定义为:“在未用或使用以前无效的抗心律失常药情况下,无房颤发作或每月发作少于一次且持续不超过1分钟”。也就是说,在没用西药的情况下,或者西药射频前就用,但不管事儿,射频完了也还在用。在这种情况下,射频完了以后不颤了,或者虽然颤,但每个月不到1次,每次不到一分钟,这算成功!射频完了出现了早搏、房速、阵发室上速怎么算?没人提这事儿!我为什么提呢?因为接触到大量患者,射频完了出现频发早搏、房速、阵发室上速等。患者肯定觉得是不成功,我也纳闷做射频的医院里把这算作什么?

3、2015年的房颤指南(什么叫指南,都有哪些指南,放到后边再讲)是这么说的:

如果有频发房早呢?没说!既然没说,射完了没有房颤、房扑、房速,但出现大量频发房早,或者出现阵发室上速,那肯定是算作成功了。

也就是如果每次持续20秒,不管你一天是发作1次还是发作100次,不算复发。那刚做完射频的头3个月怎么算呢?他们把房颤射频消融术后3个月定义为空白期,在此期间发生的房颤、房速、房扑并不定义为复发。

大家明白了吧?射频完了前3个月不算,3个月后每次发作不到30秒也不算!

以上这算是好的,奇葩的标准更多,就说一个,国外的:

解释一下,前三个月不算,3个月后,如果有房颤,每次只要不到24小时,算成功;或者有房速但不到30秒,算成功;或者没来住院,算成功;或者没被电击(现在很少有人给房颤进行电击,有,但很少),算成功。

总之,射频的成功标准到处都不一样,想知道个明确的说法,没门儿!

指南是什么意思呢?

很多著名专家一起研究,很多很多,研究完了意见一致,写成文件,反正就是武林高手们先论剑再定江湖规矩。

比如:

2012 年欧洲心脏病协会(ESC)发布其《心房颤动诊疗指南》;

2014 年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心脏病学学会和心律学会,发布了《2014 年心房颤动患者诊疗指南》;

然后,还是2014年,加拿大公布了《心房颤动的指南修正版》,用来修正既往的指南!

中国也有自己的指南,日本也有指南,我们国内大多数是听美国的。

很多很多大专家定的规矩叫《指南》。如果专家数量不太多,叫指南不太够格,没关系,就叫《专家共识》。和指南意义一样,就是力度差点儿,射频啊,药物啊,能不能进医保啊,都和这个有关系。国家的钱不能乱花,大专家都认为应该这样,国家就给报销,这里面会有好多联想啊。

这些指南很有意思,有时候欧洲的和美国的完全相反,不是全反啊,是某一个观点上完全相反。所以,有句话叫做“跟着指南找不到北”。

凑合着说完疗效的判断标准,该说疗效了。

经历了标准的折磨还不算完,下面继续。看疗效之前再次声明,你就别管它这个疗效是怎么算的了,咱就看数,我先列举一些,大家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知道点儿了不?……

至于国内,2016年,我个人比较认可的专家说他那里成功率是,67%。

总之,射频的疗效每家说的都不一样,想知道个明确的说法,还是,没门儿!

这都是去年以及去年以前……

今年我写这篇文章,仔细花大力气查了很多资料,发现国内射频成功率突飞猛进,很多医院说成功率90%多,都是公立三甲著名医院(我这里还有照片,就不上了),针对患者的直接公开宣传。当然,还是属于科普性质,我查的专业文献里没有这么高的。

在看疗效的时候还要注意一点儿,患者做完射频回家,有的是定期回医院检查;有的是医生打电话问;有的是联系不上了;有的房颤自己不知道;患者总不能天天背着Holter,有的患者射频之前就没症状,射频以后也没症状,你不知道他到底颤没颤,这都是研究中不可避免的。

我先上一个学术文献里的公开结果,然后再写一下我们自己发现的一些情况。

副作用基本上分成穿刺造成的(把导管扎进血管叫穿刺),导管捅的,和放电烧的这三种情况。

血管穿刺的副作用包括:局部出血、血肿、感染;气胸(把肺扎破了);血栓形成、栓塞等;

导管捅的劲儿大了造成的有:主动脉瓣返流、心肌穿孔(心房肌肉实际挺薄、劲儿大了捅漏了)、心包填塞等;

射频放电造成的:房室传导阻滞(把正常通道给误伤了,只能装起搏器了)、心肌梗塞等。

有一个24个国家521家医院,一共16309例的统计表明:

说明一下:

说一下我自己发现的情况,有些患者射频完了以后全身没劲儿,有一个射频完了以后就没劲,到现在7年了,全身没劲儿,和做了大手术一样。人们都知道开刀手术伤元气,并不知道导管射频还能伤元气,现在明确了。还有一个刚做完没事,从3个月后越来越没劲儿,持续1年多了。

人一碰到高兴事马上神清气爽、精神百倍,碰到难题马上无精打采、心慌胸闷,碰到操心事儿就感到心气不足、有心无力。

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心脏肯定能分泌一些正能量的什么东西,射频把心脏里面烧的半死,他就不能分泌了,就会有问题。这种分泌的东西西医已经发现了一些,比如一种叫心房利尿肽的东西,不但发现了,还人工合成了药,就治疗心衰,用心脏自己分泌的东西来治疗心衰。什么意思?心脏里自身有很多正能量的东西。

还有一些射频完了难受的。怎么难受的都有,比如心前区刺痛的,胸闷的,气短的等等。其实最多的除了房颤复发以外,更多的是频发早搏、房速,也有一些出来了阵发室上速。

射频治疗房颤的争论、和未来

争论我不参与,我只做争论的搬运工,把公开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上的争论写几句。

一个是全世界临床研究的结果和真事儿不太一样,真事儿比研究的差一些,这个真事儿在医学术语上叫“真实世界研究”,这种真事儿研究可能会成为以后医学研究的主流(目前医生晋升要求的论文是叫“循证医学研究”)。

以上争论全是公开发表的,只是大多数在医学专业媒体上的,普通老百姓看不到,我也要上专业网站注册花钱下载,还有很多是英文的。

整个这篇文章所写的所有内容都有出处,来自于全世界的研究,不是我瞎写的,只是我把他写的通俗了。包括我研究的用生物针影响心脏交感神经来治疗房颤,也不是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研究的,这个治疗是我研究的(全国蝎子粑粑独一份啊),但心脏交感神经和房颤的关系是非常明确的,全世界研究了很多。

不知道。

期待……

马宝琳答。

西医治房颤的手段全世界都一样,简单说,就是射频消融、胺碘酮,心律平,倍他乐克,华法林或达比加群或沙班。我一直用中医治房颤。我用中医治疗房颤实际上是中西医结合的思路房颤的发生肯定是心脏交感神经乱套造成的,这是直接原因,不论是怎么造成的乱套,反正不乱套就不会房颤,这是确定无疑的。所以,治房颤,既要治疗心脏交感神经乱套这个重点,又要治疗五脏六腑的不对劲儿,这就是标本兼治的意思。如果单纯治疗心脏交感神经,疗效就不巩固,原来没病能慢慢得病,凭什么治好了就不得了?如果单纯治疗五脏六腑,离交感神经又太远,不容易见好。所以我用“生物针+中药”治疗,生物针重点解决心脏交感神经的问题,捎带解决经络和脏腑的问题;中药重点解决脏腑的问题,捎带解决经络和神经的问题。各有侧重。合起来最好。我最大的不同是抓住了心脏交感神经这个根本重点。中医在古代也做手术,也做解剖,只是古代科技不发达,最起码刀子剪子不精致,而且古代中医搞解剖还受到风俗习惯的限制。清代唐山玉田有个著名中医,都是去乱坟岗子里找没主的尸首进行解剖,尸体都腐烂了,所以很多东西看不到,而现在医学院里解剖用的标本都是刚刚去世马上就用福尔马林泡上,腐烂不了,社会环境也允许……总之,古代中医没发现神经,但神经不是西医的专利。西医和中医也不是对立的,只是西医现在越分越细、路越走越窄、有点儿进入误区了,站在山头上往下看,怎么往上爬、爬到哪里很清楚,但钻到树林里转圈看不到山头,就有可能迷路。一个是射频完了还颤,那当然颤了,他还是乱的,只是原来一整团,射频给剪成了好几个小团;再就是即便当时不颤了,人还是难受,当然难受了,因为还有小乱套,全身脏腑的问题还在;再就是虽然不颤了、但有早搏和室上速,这可以理解,一大团乱麻变成9小团乱麻,线头更多了;另外就是容易复发,导致神经乱套的因素还在,当然容易复发了。生物针不是切断神经、不是麻醉神经、不是和倍他乐克一样阻滞神经传导,生物针是在心脏交感神经节附近去“影响”他,改变交感神经周围的微环境。

引起房产的原因很多,临床上风湿性瓣膜病二尖瓣狭窄是引起房颤的最主要原因,其次还有冠心病、高血压病、肺心病、甲亢心等等,治疗方面应该治疗引起房颤的原发病为主,对于房颤患者应积极控制心室率,过快的房颤心室率极易发生心衰,是危险的。要引起重视,以免加重病情。房颤是最常见的持续性心律失常,房颤时心房激动的频率达300~600次/分,比正常人心跳快得多,而且绝对不整齐,心房失去有效的收缩功能。药物能恢复和维持窦性心律,控制心室率以及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你也可以采取电转复和外科迷宫手术治疗。平时要注意戒烟,限制饮酒,效果不错的。

国外社会思潮研究现状论文

对你的问题我多写一个字都是下作

对于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也许会有不少人望文生意,其实它们是有着同时代发展相关联的自身内涵的。该书的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引述不同学者的观点来说明问题的实质,从而突出了取材广泛而深厚的特点。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认为,文艺复兴的精神不是复古,而是创新;瑞士学者布克哈特指出,文艺复兴标志着欧洲近代文化的新开端。当然也有西方学者把文艺复兴只从字面上理解为“再生”,并且否定它是欧洲近代社会的开端。同样,在有关怎样看待人文主义时也是如此,只有通过综合分析和研究,才会找到把人文主义作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时代思潮的依据,该书把文艺复兴与人文主义思潮作为第一章来写,就已经说明了这一思潮开西方近代社会思潮之先河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与人文主义思潮结伴而行的是近代自然科学思潮的兴起。诚如该书所指出的,15~16世纪的人文主义运动和自然科学思潮,是现代理性发扬光大的伟大开端。书中对以哥白尼革命为标志所掀起的科学思潮的论述,对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的阐述,对霍布斯与洛克的知识始于感觉经验的分析,对牛顿的实验与数学的完美结合的评述以及对笛卡尔、莱布尼茨、康德等人科学思想特质的阐述,并把科学思潮与科学大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进而点明了近代自然科学思潮的重要价值。 与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相关联的是自由主义思潮、启蒙运动与理性主义思潮、革命与保守思潮,该书以三章的内容结合欧洲新兴的资产阶级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以及革命过程的曲折迂回,对其作了扎实的研究。其中,有关革命与保守思潮的对比研究,既在革命思潮中展示了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的思想内蕴,分析了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的历史地位,也在关于保守思潮中重点论述了英国保守主义者柏克为反对法国大革命所写的《法国革命论》的思想内容,分析保守主义思想家的特点。当然,法国大革命后建立的共和制并未因为来自君主立宪制的英国这位思想家的指责而改变其政体。此外,书中还就在法英两国兴起的一种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流派——实证主义思潮作了阐述。 该书还对作为19世纪主流政治思想的社会主义思潮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应当怎样对待西方的文化与西方的思潮,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中国自近代以来,面对“西学东渐”,曾出现过或者“中体西用”、或者“全盘西化”等主张,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对中国传统文化吸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对西方文化借鉴其长处而不能照搬,现代的人们大多已具备了这样的文化观。因此,对于西方近代社会思潮,有必要分清哪些成分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值得其他民族学习和汲取;哪些是属于西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又有哪些在理论上是错误的,是应当予以批判和扬弃的,这正是我们在了解和审视西方近代社会思潮时应当抱有的正确态度。

论当代审美主义文艺思潮的历史文化语境弥 沙1,李育红2(1.东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2.渤海大学中文系,辽宁 锦州 121013)[摘 要]审美主义是中国当代文艺的主潮,它以审美为文艺的最高价值和本质,确立了一种审美主义的文艺观。不仅如此,它还将审美主义从一种文学观念提升为一种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它既是我国当代文艺潮流的一种转变,也是当代中国文化转型的一部分和重要表征。它带来的文艺转型和文化转型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一是粉碎“四人帮”之后对极左文艺思潮的反拨,一是改革开放后西方审美现代性的制导。这两种历史文化语境深深嵌入当代审美主义文艺思潮的机体,使它表现出巨大的历史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较为严重的历史局限。[关键词]审美主义;文学工具论;文学审美论;现代性;审美现代性[中图分类号] I2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3541 (2008) 03-0034-05On the Historical Culture Context of the IdeologicalTrend of Literature and Art of Modern AestheticismMI Sha, LI Yu-hong(1. College ofHumanities,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arbin 150030;2. Department of Chinese, Bohai University, Liaoning, Jizhou 121013, China)Abstract: Aestheticism is the main stream of Chinese modern literature&art, and it takes aesthetic as highest value and substance ofliterature and art. Furthermore it improves the viewof literature toworld view, the viewof value and philosophy. Itwas not only the changeof Chinese modern trend of literature and art, but also the part and important signal of Chinese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It brings the transfor-mation and the historical literary context: one isthe criticismto extreme leftist literary and artistic ideas; two isreferringtowest aesthetic the-ory. The two historical cultural contexts inset the body of modern aestheticism deeply, and showed great historical rationality, but it has theserious limitation of words: aestheticism; the theory of tools of literature; literary aestheticism; modernity; aesthetic modernity审美主义文艺思潮是我国当代文艺思潮中出现较早,渗透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一种文艺思潮。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当代中国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具有中国特色的审美主义文艺思潮萌生并迅速发展壮大,压倒了政治化的革命文学,成为我国当代文艺领域中的主流。这种文艺思潮的核心观念,强调文艺的审美独立性、自律性,以审美为文艺的最高价值、最高本质。这种文艺观念渗透于当代文艺活动的各个方面,并成为我国当代文艺理论研究、文艺创作、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唯一标准。审美主义文艺思潮,不仅确立了一种审美主义文学观,还将审美主义从文学观上升为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因此,它既是当代中国文艺潮流的一次转变,也是当代中国文化转型的一部分和重要表征。因此,深入分析中国当代审美主义文艺思潮产生的语境,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这一文艺思潮的性质。中国当代审美主义文艺思潮最直接的文化语境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思想解放运动对极左思潮的拨乱反正。审美主义文艺思潮的兴起是作为对我国文艺极端政治化、泛政治化的极左文艺思潮的强有力反弹而出现的。而从更大的范围和长远的历史发展状况来看,它受到了西方现代性的深刻影响,与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息息相关。西方的现代性思想和实践,作为我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的“他者”,深深地介入了我国当代各个方面的现代化发展过程,这在文艺领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对文学“政治工具论”的反拨新中国的文学长期以来是以“为工农兵服务”,特别是“为政治的文艺”为宗旨的,它秉承和延续着革命战争年代解放区的文艺与政治相统一的新型革命文学传统。因此,新中国的文学一直带有强烈的政治性。强调文学的政治性在建国之初,是完全必要的,是有其合理性的。然而,随着“左倾”思潮的逐步膨胀和极端发展,文学的政治性因素不断被强化、被体制化,导致思想领域中的带有专制色彩的非人化,造成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的扭曲和畸变。在这种语境下,“文艺为工农兵服务”被“文艺为政治服务”所取代。文艺沦为政治的奴仆,沦为表现政治思想的图解,沦为描写政治斗争、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工具。新时期以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和以拨乱反正为目的的思想解放运动,为了打破人们的精神枷锁,求得与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相一致的社会和文学的新发展,开展对极左政治思潮的批判,是正当的和正义的,是非常及时和完全必要的。新时期文学就在这种拨乱反正和思想解放的语境中形成,开始了对政治挤压、剥夺文学的反拨。这种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准确地找到了极左文艺思潮的思想核心和基础———“政治工具论”,相继展开了对“政治工具论”的批判和阶级斗争工具论的批判,进而转向了对“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历史性扬弃。但是,文学界也把政治确定为文艺的“外部规律”,以隔离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进而切断文学与政治的一切联系。至此,对文学的政治工具论的否定经历了一个越来越激进的道路:从反对文学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推进到以文学立法的方式确定政治属于文学的“外部规律”,最后发展为文学“远离政治”、要求文学具有“非功利性”、“非政治性”和“非社会性”。就在对文学“政治工具论”拨乱反正过程当中,一些学者发出了“文学回归本位”的呼声,认为文学“政治工具论”抹杀了文学本身的特征,泯灭了文学的审美品格、忽视了文学的“内部规律”。这种“文学回归本位”的学术要求在批判极左文艺思潮的过程中越来越强烈,最后终于以傲然独立的面貌出现,变成新时期之初最有感召力的文学主张。审美主义文艺思潮正是在对文艺政治工具论的反拨的基础上,循着“文艺回复自身”的道路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审美主义文艺思潮对我国文学从被政治的束缚和扭曲状态中解放出来,恢复文学的自身活力,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审美主义文艺思潮作为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一翼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力地批判了“左倾”文艺思潮,使文学的审美特性得到重视,使文学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自觉,从理论到实践,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到文学史的书写都取得了突出的实绩。这是必须充分加以肯定的。然而,这种正义的批判和清算具有历史合理性的同时,始终存在着问题的另一面。人们不禁要问:难道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不重要吗?难道没有好的肯定人的政治吗?难道不存在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政治吗?难道不存在有利于推动当代中国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政治吗?我们在拒斥文艺与不好的、非人的、危害社会和历史发展的政治的同时,又怎样处理文艺与好的、宜人的、有利于社会的历史发展的政治的关系呢?克服文艺与政治的不正确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学术上的矫枉。矫枉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正。但真的一定要矫枉必须过正,只有过正才能矫枉吗?事实上,这种矫枉过正的理论与实践,相当长的时间内,造成了对文学与政治关系的误解,造成了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偏见,造成了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学说和意识形态理论的遮蔽,造成了当代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的狭隘理解和冷漠态度,造成了文学内部的政治、审美、道德等因素的失衡。当然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保证文学与政治各自的独立力量,又使二者在有机关联中达到互相推动,至今仍然是个尚待解决、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更是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回避的任务。审美与政治的关系,并没有因时代的演进而消失,所改变的只是这个问题的存在方式和提问方式。其实,政治具有不同的形态:政治的思想形态和观念形态、政治的制度形态和体制形态,政治的生活形态和实践形态等等。同时,政治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不同时代的政治的质态和表现形式是很不一样的。如果狭隘地理解政治,就可能会导致狭隘地理解政治与文学的关系。然而,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但政治对社会关系和国家群体意志的重要性,对文学的制导作用的内在机制是不会改变的,所改变的只是影响文学创作和审美活动的形式。中国的当代文学应该以此调节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对此,王杰说:“从当代中国文艺实践来看,文艺与政治的关系仍具有现实意义。其一,文艺、审美必然具有政治性。这个命题所揭示的是政治性只是审美、文艺的一个属性,但它决不等于文艺、审美必须为政治服务。文艺不被规定为‘为政治服务’时,文艺仍然具有政治性或者意识形态性。其二是什么是‘政治’?政治不能被简单地界定为‘党派政治’,政治并不狭隘地局限于政党之间的争权夺利。相反,当代社会直接的政治斗争具体、广泛地以文化冲突的形式在作品文本中得到曲折表现。其三,在马克思主义美学看来,现实生活中人与自然界、个体与社会、人的内在要求与外在现实相统一。马克思主义美学的重要性在于,它要求我们在正视现实矛盾的前提下,把生产力的巨大力量以及个体的心理内驱力转化为与人类幸福生活这个目的相一致的建设性力量。美学通过对艺术和审美现象的分析而把握现实关系,通过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态度而实现对现实的改造。”[1]因此,一概不加分析地、笼统地忽视、轻视或漠视文学的社会因素和政治因素的观点都是不妥当的。二、西方的社会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改革开放之后,当代中国明确以实现现代化为发展目标,预示着我们已经自觉地加入到世界现代性的历史进程之中,这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进步。在此进程中,西方现代性的范导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审美主义文艺思潮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是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诉求,一方面是西方现代性本土化的必然结果。现代性的历史进程,为我国审美主义文艺思潮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复杂的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现代性,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反映着西方社会历史自身内部的一种巨大变化。这种变化现在已席卷全球,变成了世界性的社会历史过程。社会历史现代性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表现为两个具体的现代性层面,即社会现代性和文化现代性。社会现代性,主要指社会的物质层面和经济、政治等制度层面的现代化;而文化现代性则主要指社会的思想文化层面。这种文化现代性,从精神性质上说,可以划分为启蒙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前者倡导一种以培育和弘扬启蒙理性为宗旨的启蒙精神,后者则往往表现为对启蒙精神的反思和批判,特别关注和追求人们对社会现代性的负面因素的感受和体验,宣扬一种与社会历史现代化进程不相协调的审美现代性精神。历史现代性是以文艺复兴特别是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为开端的。启蒙理性和启蒙精神是历史现代性的主导的和重要的精神意向和思想内涵。正如康德所指明的:“人从自我蒙蔽的状态中走出来”。为此,必须“强烈地意识到要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开发心智”“成为启蒙运动最响亮的口号之一”。[2]()在这种精神指引下,现代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思想文化等精神领域,启蒙思想家们为了实现“理性的塑造生活”,“坚定不移地推进客观化的科学、道德与法律的广泛基础以及独立的艺术的发展,但同时也要把如此积累的认知潜能从其深奥的阳春白雪形式中解放出来,将其运用到实践。”[3]()“那是一个拥有原理和世界观的时代,对人类的精神解决它的问题的能力充满信心;它力图理解并阐明人类生活———诸如国家、宗教、道德———和整个宇宙。”[4]()。这种现代性与主体构型连接起来,使现代人摆脱外在权威的辖制,赋予主体以一种改变自己和批判自己的气质。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经济政治制度领域中的变革,促进了物质生产的飞跃发展,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形成了合理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同时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需要、才能、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5]()但是,以启蒙现代性为主导的历史现代性同时存在着严重的负面因素,诸如社会层面的资本主义和技术主义,制度层面的工具理性,精神层面的感性与理性的不平衡。最严重的是由于资本和雇佣劳动所造成的人的异化。当时的一些学者对以理性为依托的历史现代性进程中的负面因素进行过种种批判。法国思想家卢梭较早地对西方现代文明提出了质疑。黑格尔、马克思、尼采、阿多诺、马克斯·韦伯、哈贝马斯等思想家和一些无政府主义者都这样那样地对历史现代性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加以反省,寄予忧思。马克思对“异化劳动”所导致的人的异化进行了无情的批判。马克斯·韦伯称现代合理化和官僚化的社会制度已使现代生活成为“铁笼”。斯宾格勒觉察到西方文化开始“日落西山”,走向“文化悲剧”的时代。海德格尔把破坏了人的完整性的技术统治一切的时代指称为“贫困的时代”,指出“技术越来越把人从地球上连根拔起”[6]()。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在《启蒙辩证法》中说:“历来启蒙的目的都是使人们摆脱恐惧,成为主人。但是完全受到启蒙的世界却充满了巨大的不幸。”[7]()马尔库塞提出“单面人”的概念,指出“技术解放的力量”不仅导致“物的工具化”,而且造成“人的工具化”[8]()。审美现代性在批判启蒙现代性,克服社会现代性的负面作用中,功不可没。当时的西方社会,用审美现代性来批判历史理性和启蒙现代性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它反对工具化、科学化的目的理性的思想,反对体制和制度的一体化、总体化和绝对的完美化,赞美和追求个性、差异、分化和多元,关注“内在的自然”和“灵性的抒发”,倡导“不纯粹性”。阿多尔诺的《否定的辩证法》将审美现代性表述为“背离传统”,“通过否定的思维方法建立一种肯定的东西”,“在不缺少规定性的情况下把辩证法从这种肯定的本质中解放出来”。反对主张“理性与现实和解”的黑格尔的保守的辩证法,把黑格尔宣扬的绝对统一性的哲学本体论说成是戕杀事物的差异、矛盾和运动的根源。强调艺术“对个体进行更高层次的全面塑造”,“必须抛弃那种靠再现正面的东西来帮助社会干欺买卖的现实主义”[9]()。他批判“文化工业”生产的“大众文化”是以丧失艺术的自律为代价,通过制造“虚假的同一性”导致公众意识的“物化”,削弱了批判能力和超越意识。海德格尔提出只有艺术才是守护“亲在”和自身的“诗意地栖居”的护法神。然而,审美现代性批判本身所存在的问题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审美乌托邦的倾向。席勒主张审美能弥合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分裂,是人类要达到的理想状态和理想境界,审美教育是改变社会零散化的唯一途径。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则认为艺术是现代社会负面作用的解毒剂,是被理性高度抑制、高度异化的现代人的解放之路。阿多诺认为“艺术救赎”是一剂消除理性控制的良药,因为艺术具有形式上的颠覆能力,可以消除统治阶级行使意识形态的理性条件。马尔库塞主张通过“文化心理本能革命”来解决社会问题和实现人的解放。海德格尔则认为,人的本真生存是诗性生存,艺术是存在的家园。这些理论都陷入了不切合实际的审美乌托邦。马克思指出:“意识的一切形成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批判来消灭的……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10]()审美现代性批判的另一个问题是对现代性的阻碍。丹尼尔·贝尔认为:“现代主义文化扰乱了文化的一统天下,动乱来自三个方向:对艺术和道德分治的坚持以及把自我(热衷于原创与独特性的自我)奉为鉴定文化的准绳。”[11]()伯林一语中的地道破了催生了审美现代性的浪漫主义的局限:“整个运动,事实上,是一种要将审美模式强加于现实的企图,……对于艺术家,事实上,浪漫主义的一些主张是非常合适的。但他们企图将生活转变成艺术假设在我看来是荒谬的。”[12]()卢卡契批评处于异化状态下的艺术家往往企图以谋取内心的自由来对抗现实的异化,他说:“自由便缩小为一种灵魂的实际,缩小为个人行动的一种特有的方式”。[13]()通过以上地分析我们看到,历史现代性本身存在的问题是十分明显的。历史现代性内部更存在着社会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启蒙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之间的对立与冲突。西方学者对现代性进行反思,但大多把现代性所带来的弊病归结为启蒙理性,倾向于认为审美现代性与启蒙现代性的冲突是全部问题的关键,倾向于从精神方面解决二者的对立,建构二者的和谐,或用审美现代性取代启蒙现代性。这种审美现代性的精神价值取向在文化现代性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它一方面夸大了启蒙现代性、社会现代性与审美现代性的矛盾,另一方面加深了审美现代性与启蒙现代性的冲突。最主要的这些学者将问题的解决寄托于精神层面,试图通过审美现代性来战胜工具理性,克服启蒙现代性的弊端,解决社会现代性的问题,表现出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倾向。马克思批判现代社会的人的异化,人性的分裂,艺术与社会的敌对,但并不认为这只是精神的问题,他不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归结为精神矛盾。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私人占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冲突,因此解决资本主义矛盾的出路在于改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解放生产力;归根结底,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生产力要求之间的矛盾造成了人的异化。西方大多数反思现代性的学者,虽然也看到了制度与人的矛盾,但把这种矛盾的本源理解为精神之间的冲突。因此,他们不去反对资本主义的不合理的物质关系和政治关系,而试图从精神上反对启蒙理性和工具理性,加剧了审美现代性批判精神的紧张;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提出的用审美现代性解决现代社会矛盾的方法的乌托邦性质,所以他们看不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真正出路和历史发展的光明前途,从而感到悲观和绝望。这种理论、思想的偏失诱发出历史与人文的对立,社会的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对立,造成西方文学艺术及其理论对审美的批判性的过度强调。三、西方审美现代性对我国审美主义文艺思潮的影响西方审美现代性对我国的文艺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西方的审美现代性作为“他者”,遮蔽了中国的现代性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性的诸多差异,导致对中国现实的误解,导致我们对西方审美现代性缺乏必要的反思,使审美主义文艺思潮走上了批判社会现代性和启蒙现代性的审美现代性的道路。当代中国的现代性与西方的现代性是存在着诸多差异的。一是时间上的差异。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现代性并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现代性水平,我们的主要任务仍然是推进现代化进程,走向现代性的历史深处;二是制度上的差异。我们是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们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途径不能全盘照搬西方。人们思想中对我国这两个关键性现实还存在着极大的误解,或急于改变我们的不发达状况,主张走向资本主义;或忽视了我国现有的制度基础,误认为通过改革走向资本主义,把实行的商品经济误当作实现资本主义的必经之路。对中国当代基本现实的这两种误解,一方面,使我们忽略了对西方现代性、特别是对审美现代性的反思;另一方面,限制了我们具有而且应该创造新型社会制度、新型审美现代性的勇气和创造性智慧的发挥。当代中国既有现代性发展不充分和不成熟之处,又有对资本主义的超越。我们的问题是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创造一个新的“和谐社会”。这既是人类的理想,又是现实的运动,绝不是一种乌托邦幻想。为了推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西方的现代性经验,尤其是西方审美现代性的批判精神,对我们具有极大的警示作用。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审美现代性的限度。中国当代审美主义文艺思潮是深受西方审美现代性影响的。其核心理念“审美”及其理论基础“美学”主要是通过吸收西方审美现代性而建构起来的。在较为匆忙地以他山之石攻己之玉的过程中,不可能会对西方审美现代性进行较为深入的反思。现在看来这种反思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目前学界也已展开了对西方审美现代性的反思。周宪运用社会批判理论对“审美现代性”进行了全面地反思。他着重指出了审美现代性的悖论性质,尤其是审美现代性本身的内在矛盾。他指出这种内在矛盾有三种:第一,肯定与否定的矛盾。这一矛盾在于,审美现代性并非只是单纯地批判否定现存社会,它同时也承担了肯定现存社会的功能,但这二者之间并不是否定之后的重建,审美用它自身感性的或“身体的话语”对抗理性的绝对命令,这种张扬感性的路径同时产生两个后果,一种是对现存社会生存状态的反叛,一种是提供工具理性无法达成的另类体验或欲望的满足,这又是对现存社会的一种补充或弥合。这两个后果之间是矛盾的。第二,是精英与民粹的矛盾。它指的是,现代艺术自律性包含着精英主义和贵族立场,它往往把艺术退守到很小的专业圈子范围内,因而呈现出某种“自恋”特征。而自律性艺术又采取一种社会批判路径,社会批判是要通过对社会公众的影响来实现的,既然自律的现代艺术并不以广大社会公众为目标,那么它的颠覆力量从何谈起呢?第三,普遍人类学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矛盾。审美趣味、天才、艺术自律性、审美价值等本是资产阶级为了更有效地施行统治而设置的意识形态观念,但是它们又被提升为人类的普遍要求和价值,资产阶级试图通过这种方式使自身成为普遍的人类主体,但在资本社会的现实中,他们又只代表自己的利益,因而,这种意识形态策略是不能服人的。这就是自律那么软弱无力的原因[14]()。在西方,查尔斯·泰勒对审美现代性的思考在众多的对现代性的反思中独树一帜。他不仅描述现代性精神的两个方面———启蒙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的冲突和紧张,而且,在历史的追索和分析中,他恢复了这两者各自给现代性、现代生活中的人们带来的精神滋养和道德力量,并指出人们应该宏观、客观的看待两者。在泰勒看来,审美现代性从其来源———浪漫主义对现代自我的支撑是重要的,也是正确的。它保证了我们的自由和自主。但这种取向却有一个过于狭窄的道德容量,它排斥、无视其他的同样是道德的自我构成因素,尤其是启蒙运动的分解式理性带来的自我构成因素———自负其责、自我控制和对日常生活的肯定。由于这种排斥和忽视,致使它混淆了自由和自主或自我实现的两个不同层面———行动的方式和行动的质料。前者是指真实的理想是自我指示的,它必须是我的取向,这是对的,但这不意味着我的目标或自由、自主的内容也是自我指示的,也是由自我决定的。相反,这种内容应该是以某个外在于我的东西为背景。否则,自我实现可能会滑入肤浅和主观主义。简单地说,审美主义与理性主义是冲突的,但两者并不是不相容的,它们带给我们的都是有效的道德价值理念。在现代,由于没有了前定的、统一的意义秩序背景,于是,它们变成了探索性的东西,因而会给人带来不确定的误解,使现代人无所适从。而一旦我们知道他们虽然是可探索的,但他们都已成了支撑我们的道德力量,我们应当恢复他们的道德效力,而不是使他们你死我活的斗争。面对西方现代性对我们的影响,我们必须对当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和现代化发展程度作出比较准确的科学定位,从我国特殊的国情、人情和文情出发,追求和探讨与当代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相适应的文学的现代性。当代中国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推进启蒙现代性。我们的审美现代性应当受到有利于实现现代化历史使命的规定和制约。一切反对和不利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现代性,特别是阻碍当代中国启蒙现代性的审美现代性都应当加以检视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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