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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创新性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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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创新性研究论文

[1]刘颖,欧阳斌. 金融危机背景下协调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冲突的法治对策[J].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3). [2]林明凤. 国际金融危机下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 现代交际,2010,(6). [3]曹东勃,秦茗. 金融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耦合——兼论金融危机的深层根源[J]. 财经科学,2009,(1). [4]丁化美. 在金融危机中加快推进我国金融创新——论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辩证关系[J]. 山东经济,2009,(4). [5]王惠凌,滕进华. 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创新及金融监管的启示[J]. 特区经济,2009,(6). [6]王海军,姜磊.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与发展[J]. 金融发展研究,2010,(12). [7]王海军,姜磊.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与发展[J]. 区域金融研究,2011,(1). [8]张细松. 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与资本市场——基于美国金融危机分析的视角[J].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1,(3). [9]陈强. 后金融危机时代房地产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J]. 价值工程,2011,(33). [10]李向军,解学成. 引入金融创新的IS-LM模型:金融危机求解[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2). [11]陈光华. 美国金融危机战略成因及对我国金融创新的启示[J]. 滨州学院学报,2010,(1). [12]李翰阳.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问题[J]. 国际金融研究,2009,(2). [13]秦建文,梁珍. 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稳健推进中国金融创新[J]. 国际金融研究,2009,(7). [14]吴文平,刘颖,欧阳斌. 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法治对策[J].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15]秦建文,梁珍.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创新发展的启示[J]. 金融论坛,2009,(7). [16]张华荣,陈伟雄. 金融危机下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过度的思考——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阈的分析[J].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6). [17]吴丽红. 从美国金融危机看金融创新及其风险防范[J]. 改革与战略,2010,(1). [18]刘红. 基于金融危机视角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研究[D].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2010. [19]岳彩申,张晓东. 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反思[J]. 法学论坛,2010,(5). [20]狄瑞鸿. 透视美国金融危机中的金融创新“蝴蝶效应”[J]. 兰州商学院学报,2009,(4). [21]周逢民.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创新——在哈尔滨金融学院建校60周年金融高端论坛上的演讲[J]. 黑龙江金融,2010,(11). [22]吴云峰. 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创新监管的法律因应之道——以美国次贷危机为视点[J]. 北方法学,2011,(4). [23]张梅. 后金融危机时期的金融创新策略与风险监管[J]. 上海金融,2010,(2). [24]黄嘉仪. 金融危机成因中的金融创新因素分析[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10. [25]记者 姜欣欣. 在改善风险监管的基础上加快银行创新[N]. 金融时报,2010-02-01(008). [26]祁绍斌. 从迪拜金融危机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关系[J]. 生产力研究,2011,(4). [27]王海波,尹晓海. 从美国金融危机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 中国经贸导刊,2010,(11). [28]李若璇. 金融危机警示我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应该相匹配[J]. 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6). [29]盛硕. 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与金融创新[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7). [30]皮天雷.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当前金融危机下的解读[J]. 西南金融,2009,(6). [31]沈联涛. 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此次金融危机的联系及其改革方向[J]. 国际金融研究,2010,(1). [32]胥爱欢. 金融创新的激励机制与金融危机形成机制——基于异质信念、创新脆弱性的分析[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5). [33]记者 姜微姚玉洁. 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上海一年疾升25位[N]. 新华每日电讯,2009-11-11(006). [34]刘畅.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J]. 时代金融,2010,(11). [35]昌忠泽. 对美国金融危机的反思——金融创新角度[J]. 天津社会科学,2010,(6). [36]王晖. 浅议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的银行管理与金融创新[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2). [37]冯振伟. 浅谈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创新的启示[J]. 决策探索(下半月),2011,(2). [38]李昌镛. 金融危机与金融创新之于亚洲[J]. 中国科技财富,2011,(11). [39]樊鑫. 试论金融危机下当前我国的金融创新[J]. 中国外资,2011,(10). [40]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李昌镛 金融危机与金融创新[J]. 中国高新区,2011,(6). [41]韩骏. 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J]. 投资研究,2010,(10). [42]郑惠文.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风险监管理念及金融创新策略[J]. 金融经济,2011,(14). [43]孙松,李栋. 金融危机视角下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J]. 东方企业文化,2011,(6). [44]千珊珊,苏季萍. 浅析国际金融危机下金融创新之利与弊[J]. 思想战线,2011,(S1). [45]常霞. 美国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创新[J]. 品牌(理论版),2009,(Z2). [46]周静,王冀宁,茅宁. 金融危机下的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创新[J]. 现代管理科学,2010,(1). [47]张志杰,刘力铭.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反思[J]. 现代营销(学苑版),2010,(3). [48]王侨钰. 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的启示[J]. 华北金融,2010,(2). [49]郑卫国,潘望春. 金融危机视角下的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J]. 福建金融,2010,(2). [50]刘明辉,何敬. 自由与罪恶——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J]. 财务与会计,2010,(1).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方面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学方面论文篇1 试谈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及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当前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结论,而笔者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通过采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工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混合金融模式。虽然从融资模式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模式,但是这种融资模式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身具有交易成本低,操作简便,信息量大等特点。 传统金融机构例如商业银行通过自身的网上电子银行体系为广大的金融客户提供的服务同样是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但是本文主要是侧重于阐述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一)传统金融的服务客户减少 任何经济相关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客户这一关键要素,它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经济收益的基础。互联网金融现如今凭借其自身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势吸引了许多金融客户的注意,用户量呈几何级增长。对于任何类型的企业来说,客户都是他们经营活动运作的核心,一旦客户流失势必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利润目标的实现,甚至会导致企业经营危机,如何解决由于互联网金融导致的传统金融客户的流失问题,是整个传统金融行业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冲击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基础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一些互联网公司也越来越多地由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发展,出现了诸如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贷平台、众筹模式投资平台、货币基金销售模式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参与到金融领域,推出了许多个性化,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正是客户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浓厚兴趣,导致传统银行的盈利支柱业务―存贷款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 (三)加速了金融脱媒 “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金融消费者在进行金融交易时,资金无需经过传统金融机构体系便可以直接输送给资金需求方和融资方,完成资金的运作。随着互联网介入到金融活动中,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再必然是金融活动的中介,主要有如下表现:从金融对象上看,在金融活动中可以不需要由传统金融机构提供实际货币资金的流通;从融资方式上看,资金的供求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而无需金融机构作为中介;从金融制度和调控机制上看,针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缺失,而是以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和保护金融客户为主。 (四)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之所以经营不能长久,走不出发展的“怪圈”,除了自身实力弱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传统金融机构有严格的贷款融资流程,审核时间长,利率高等,使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经常就会出现“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确实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 三、传统金融应对互联网金融影响的对策 (一)传统金融积极应对,着力研发互联网新业务 中国目前互联网用户数量持续增加,这些客户必将是金融业务的最大潜在消费人群,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金融活动更加方便快捷,互联网金融也正是依靠这些特性成功吸引了数量庞大的客户人群。所以传统金融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颖、个性化的理财业务,致力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并对之前的金融产品业务进行适时调整、升级使之更加富有人性化的特点,提高用户体验舒适度,用更加快捷、便民的方式来拓展新客户、留住老客户。 (二)传统金融应积极增强传统金融业务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虽然互联网金融确实发展迅猛,对传统金融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毕竟发展时间有限,与传统金融相比还是存在不少弱势的方面,例如传统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专业服务、庞大客户人群、资金占有量等存在着绝对优势,这还不是互联网金融在短期可以相比的,但是这其中也会存在不足之处,所以对于传统金融来说,将自己现有的优势业务水平进行提升,改进当前存在的僵化审查流程、手续繁杂等问题,提高服务水平,采取更加便民的形式,让广大客户享受传统金融服务的利处。 (三)传统金融应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取长补短 其实目前对于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来说,双方都存在对方所没有的强大优势,传统金融完善的服务模式、风险监控,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是互联网金融所羡慕的,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强大网络技术、庞大的线上潜在客户数量、高效便捷的流程等优势是传统金融所不具有的,所以传统金融机构可以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所以传统商业银行要取长补短,积极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平台的合作,为金融客户推出更优质的金融方案和金融理财产品。 (四)传统金融应明确自身定位,形成产品特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势必会继续对传统金融造成影响和冲击,互联网公司、金融平台与传统金融将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激烈争夺。在此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就需要对于自身在金融市场中所处的位置进行明确的定位以及明确自身的业务战略方向,对市场客户主体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切实深入金融市场,了解客户的金融需求,同时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置不同的金融产品和价格,发挥自身可以与客户面对面、直接交流的优势,让客户享受到更加便利、完善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金融学方面论文篇2 谈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首先,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强。互联网金融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了一个开放、平等的交易平台,极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弱势群体可以廉价、高效、便捷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金融平台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将极大的缓解金融排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及贷款审批流程繁杂等方面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网络金融平台对供求双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动匹配,资金融通的去中介化趋势明显。 (二)建设银行的金融现状 在国有四大行之中,建设银行在电子银行方面的创新和探索已先一步启动,建设银行所推出的产品和服务也往往给业界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随着互联网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其对金融业的日益渗透,各电子商务均想在金融领域中分一杯羹,面对着金融业的机遇与挑战,银行开始了各自的行动,以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大行更是勇于开拓,推陈出新。 建设银行通过渠道的多元化给客户带来较大的便利,其提供的多项服务主要有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金融服务、善融商务等。 2 银行个人存款业务面临的冲击 (一)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现状 几年来,银行业发展迅速,除了国有银行外,股份制银行纷纷加入到市场竞争行列,这必然会抢占到作为国有银行的--建设银行的业务。股份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有限的份额,必然采取各种吸引客户的手段,对个人储户的存款业务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会出台各种各样的积极政策来巩固资深储户,同时打压对方银行,发展本行的个人存款,市场就会发生变化。通过内部数据对于一季度的分析来看,对公单位的代发工资业务计批量代付是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业务增长的主要来源;消费和现金是个人存款流失的主要原因,不管是电子商务消费还是市场大额消费,,限制、减少了国有银行个人存款增长,甚至产生负增长,这占据了个人存款业务大约50%的比例。 (二)银行个人存款业务面临的冲击 储户对资金流动、大额资金储存时限及利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受存款业务的局限影响,个人理财的热情也越来越高,银行发布的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正在成为居民财富增值的重要途径,个人存款转向理财产品的趋势已是大势所趋,也推动了建设银行的市场化进程。个人财富的增长由储存转向了理财,强烈理财需求、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投资渠道的不断丰富、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等宏观有利因素持续加强,个人寻求更高资产收益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持续冲击着建设银行的存款业务,不仅分流了增量存款,甚至还将影响分流存量存款。 3 建设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方向 (一)传统业务平台与互联网对策平台结合 建设银行应建立互联网客户综合服务平台,这是战略举措,互联网平台具有更广的服务覆盖范围、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体,这些远远超过当前实体业务网点的承载量,而且银行的金融服务,将来必须依靠互联网平台才能提高客户粘性、发展新业务、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建设银行应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动向,关注大众需求和客户体验,做好互联网金融整体战略布局,将互联网的平台与银行的核心业务结合,拓展更宽的服务渠道,研发更贴近客户的业务品种。 (二)加快金融业务创新,抢占竞争制高点 互联网的发展、货币电子化趋势的加强、支付结算手段逐步先进,储蓄账户和理财账户之间资金转移会更加方便,手持现金和活期存款的客户规模将逐步减少,个人存款业务会必然萎缩,但这也是机遇,银行能更深入的参与客户财富管理,这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管理客户财富资产获取利润就不仅仅是留住存款这么单一了。加快存款业务的理财、消费、网络支付等方面的创新,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客户财富增涨,是存款业务向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探讨建设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得出作为国有银行的典型代表,建设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以"善融商务"为代表的产品创新己经在业内崭露头角。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希望能引起更多的人关注互联网金融对建设银行的冲击,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建设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1.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优秀范文 2.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 3. 关于金融学方面的论文 4. 关于金融方面的论文 5. 金融学的相关论文

金融创新产品研究论文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研究方法和思路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的概念

金融创新的特点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支付方式

金融产品

营销渠道

金融机构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监管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兼顾市场与国家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严守监管底线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主体监管机制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余额宝的特点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风险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方面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学方面论文篇1 试谈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及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当前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结论,而笔者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通过采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工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混合金融模式。虽然从融资模式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模式,但是这种融资模式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身具有交易成本低,操作简便,信息量大等特点。 传统金融机构例如商业银行通过自身的网上电子银行体系为广大的金融客户提供的服务同样是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但是本文主要是侧重于阐述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一)传统金融的服务客户减少 任何经济相关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客户这一关键要素,它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经济收益的基础。互联网金融现如今凭借其自身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势吸引了许多金融客户的注意,用户量呈几何级增长。对于任何类型的企业来说,客户都是他们经营活动运作的核心,一旦客户流失势必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利润目标的实现,甚至会导致企业经营危机,如何解决由于互联网金融导致的传统金融客户的流失问题,是整个传统金融行业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冲击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基础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一些互联网公司也越来越多地由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发展,出现了诸如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贷平台、众筹模式投资平台、货币基金销售模式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参与到金融领域,推出了许多个性化,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正是客户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浓厚兴趣,导致传统银行的盈利支柱业务―存贷款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 (三)加速了金融脱媒 “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金融消费者在进行金融交易时,资金无需经过传统金融机构体系便可以直接输送给资金需求方和融资方,完成资金的运作。随着互联网介入到金融活动中,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再必然是金融活动的中介,主要有如下表现:从金融对象上看,在金融活动中可以不需要由传统金融机构提供实际货币资金的流通;从融资方式上看,资金的供求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而无需金融机构作为中介;从金融制度和调控机制上看,针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缺失,而是以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和保护金融客户为主。 (四)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之所以经营不能长久,走不出发展的“怪圈”,除了自身实力弱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传统金融机构有严格的贷款融资流程,审核时间长,利率高等,使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经常就会出现“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确实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 三、传统金融应对互联网金融影响的对策 (一)传统金融积极应对,着力研发互联网新业务 中国目前互联网用户数量持续增加,这些客户必将是金融业务的最大潜在消费人群,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金融活动更加方便快捷,互联网金融也正是依靠这些特性成功吸引了数量庞大的客户人群。所以传统金融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颖、个性化的理财业务,致力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并对之前的金融产品业务进行适时调整、升级使之更加富有人性化的特点,提高用户体验舒适度,用更加快捷、便民的方式来拓展新客户、留住老客户。 (二)传统金融应积极增强传统金融业务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虽然互联网金融确实发展迅猛,对传统金融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毕竟发展时间有限,与传统金融相比还是存在不少弱势的方面,例如传统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专业服务、庞大客户人群、资金占有量等存在着绝对优势,这还不是互联网金融在短期可以相比的,但是这其中也会存在不足之处,所以对于传统金融来说,将自己现有的优势业务水平进行提升,改进当前存在的僵化审查流程、手续繁杂等问题,提高服务水平,采取更加便民的形式,让广大客户享受传统金融服务的利处。 (三)传统金融应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取长补短 其实目前对于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来说,双方都存在对方所没有的强大优势,传统金融完善的服务模式、风险监控,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是互联网金融所羡慕的,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强大网络技术、庞大的线上潜在客户数量、高效便捷的流程等优势是传统金融所不具有的,所以传统金融机构可以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所以传统商业银行要取长补短,积极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平台的合作,为金融客户推出更优质的金融方案和金融理财产品。 (四)传统金融应明确自身定位,形成产品特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势必会继续对传统金融造成影响和冲击,互联网公司、金融平台与传统金融将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激烈争夺。在此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就需要对于自身在金融市场中所处的位置进行明确的定位以及明确自身的业务战略方向,对市场客户主体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切实深入金融市场,了解客户的金融需求,同时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置不同的金融产品和价格,发挥自身可以与客户面对面、直接交流的优势,让客户享受到更加便利、完善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金融学方面论文篇2 谈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首先,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强。互联网金融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了一个开放、平等的交易平台,极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弱势群体可以廉价、高效、便捷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金融平台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将极大的缓解金融排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及贷款审批流程繁杂等方面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网络金融平台对供求双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动匹配,资金融通的去中介化趋势明显。 (二)建设银行的金融现状 在国有四大行之中,建设银行在电子银行方面的创新和探索已先一步启动,建设银行所推出的产品和服务也往往给业界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随着互联网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其对金融业的日益渗透,各电子商务均想在金融领域中分一杯羹,面对着金融业的机遇与挑战,银行开始了各自的行动,以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大行更是勇于开拓,推陈出新。 建设银行通过渠道的多元化给客户带来较大的便利,其提供的多项服务主要有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金融服务、善融商务等。 2 银行个人存款业务面临的冲击 (一)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现状 几年来,银行业发展迅速,除了国有银行外,股份制银行纷纷加入到市场竞争行列,这必然会抢占到作为国有银行的--建设银行的业务。股份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有限的份额,必然采取各种吸引客户的手段,对个人储户的存款业务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会出台各种各样的积极政策来巩固资深储户,同时打压对方银行,发展本行的个人存款,市场就会发生变化。通过内部数据对于一季度的分析来看,对公单位的代发工资业务计批量代付是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业务增长的主要来源;消费和现金是个人存款流失的主要原因,不管是电子商务消费还是市场大额消费,,限制、减少了国有银行个人存款增长,甚至产生负增长,这占据了个人存款业务大约50%的比例。 (二)银行个人存款业务面临的冲击 储户对资金流动、大额资金储存时限及利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受存款业务的局限影响,个人理财的热情也越来越高,银行发布的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正在成为居民财富增值的重要途径,个人存款转向理财产品的趋势已是大势所趋,也推动了建设银行的市场化进程。个人财富的增长由储存转向了理财,强烈理财需求、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投资渠道的不断丰富、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等宏观有利因素持续加强,个人寻求更高资产收益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持续冲击着建设银行的存款业务,不仅分流了增量存款,甚至还将影响分流存量存款。 3 建设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方向 (一)传统业务平台与互联网对策平台结合 建设银行应建立互联网客户综合服务平台,这是战略举措,互联网平台具有更广的服务覆盖范围、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体,这些远远超过当前实体业务网点的承载量,而且银行的金融服务,将来必须依靠互联网平台才能提高客户粘性、发展新业务、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建设银行应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动向,关注大众需求和客户体验,做好互联网金融整体战略布局,将互联网的平台与银行的核心业务结合,拓展更宽的服务渠道,研发更贴近客户的业务品种。 (二)加快金融业务创新,抢占竞争制高点 互联网的发展、货币电子化趋势的加强、支付结算手段逐步先进,储蓄账户和理财账户之间资金转移会更加方便,手持现金和活期存款的客户规模将逐步减少,个人存款业务会必然萎缩,但这也是机遇,银行能更深入的参与客户财富管理,这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管理客户财富资产获取利润就不仅仅是留住存款这么单一了。加快存款业务的理财、消费、网络支付等方面的创新,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客户财富增涨,是存款业务向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探讨建设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得出作为国有银行的典型代表,建设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以"善融商务"为代表的产品创新己经在业内崭露头角。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希望能引起更多的人关注互联网金融对建设银行的冲击,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建设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1.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优秀范文 2.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 3. 关于金融学方面的论文 4. 关于金融方面的论文 5. 金融学的相关论文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研究论文

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银监发〔2006〕9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本意见适用于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以下统称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调整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办法,稳步推开。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 二、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 (一)放开准入资本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二是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三是鼓励境内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四是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将管理相对规范、业务量较大的信用代办站改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五是支持专业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内控管理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本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支机构。 上述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总部原则上设在农村地区,也可以设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备贷款服务功能的营业网点只能设在县(市)或县(市)以下的乡(镇)和行政村。农村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新设立的机构,其金融服务必须能够覆盖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或行政村。 对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的申请,监管机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且开展实质性贷款活动的,不占用其年度分支机构设置规划指标,并可同时在发达地区优先增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应在新设机构所在地辖内的县(市)、乡(镇)或行政村也相应设立分支机构。 (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一是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是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三是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四是适当降低农村地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改制方式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其中,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统一法人的机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取消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县(市)、乡(镇)、行政村设立分支机构拨付营运资金的限额及相关比例的限制。 (三)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宽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适当调整境内企业法人向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境内企业法人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 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良资产率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四)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标准化的银行产品与服务。鼓励并扶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的具体业务准入实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由当地监管机构根据其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结果予以审批。 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在不增设机构网点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银行要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加大信贷投入。鼓励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并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优势互补原则基础上,与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适当拓展业务空间,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 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创造条件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银行卡业务。 (五)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应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二是在乡(镇)、行政村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含高中或中专)学历。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由其投资人自行决定,事后报备当地监管机构。四是取消在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上岗。五是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六)调整新设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上述准入政策调整范围内的银行业法人机构设立,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在省会城市所辖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其筹建行政许可事项,其筹建方案应事前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设监管办事处的,报监管办事处备案)。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未设银监分局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上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由决定机关颁发。 (七)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农村地区新设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在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经营效率的同时,要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约束,防止权力的失控。一是新设立或重组的村镇银行,可只设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行使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董事会可不设或少设专门委员会,并可视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管理小组或岗位,规模微小的村镇银行,其董事长可兼任行长。二是信用合作组织可不设理事会,由其社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经营管理层,但应设立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监事会。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层可由投资人直接委派,并实施监督。 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高效、安全、稳健运作。 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外资金融机构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外,在农村地区的其他准入政策适用本意见。 三、主要监管措施 (一)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要强化对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资产率及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持续、动态监管。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应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二)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一是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监管机构可适当减少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或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二是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适时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以及要求其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资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资产率高于15%的,可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内仍不能有效实现减负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适时接管、撤销或破产。 对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应主要实施合规监管,并与其母公司实施并表监管。 (三)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原则上,信用合作组织应将其资金全部用于社员,确有资金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对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只要其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运行良好,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需要予以融资支持。鼓励农村地区其他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兼顾当地普惠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将其在当地吸收的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当地。对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向“三农”融资。 (四)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一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满足区域内农民、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信贷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服务目标,保证其贷款业务辐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在农村地区开展贷款业务的特点,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构建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符合“三农”实际的贷款管理制度,培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信贷文化。三是监管机构应建立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该机构综合评价、行政许可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满足农村地区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虽说农村金融的话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放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并冠以“加快”一词,说明农村金融创新的速度和空间仍有待提升。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今年农村金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国家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还是高度重视的,下面汇商所小编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大家都知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自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来,农村金融创新的成绩有目共睹。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金融创新,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市场导向,紧紧围绕市场变化和各种需求,大胆开发和创新金融产品。针对农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突出表现在贷款需求多元、额度增大、利率灵活、手续简便等方面,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势求变,立足“三农”需求,推陈出新,多元拓展,形成了适应不同市场主体需要的涉农信贷产品体系。这些举措和政策对于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起着重要性的作用。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方面,有关方面不断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努力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特别是随着农村金融管制的放松,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纷纷试水农村金融市场。虽然成绩斐然,但我们也应看到,农村金融与广大农民的需求之间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农业生产“贷款难”“抵押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农村金融的发展仍有很大空间,仍需努力。从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看,“加快农村金融创新”,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作用,特别是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政策引导,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利用互联网金融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在农村金融前面加上“互联网”的要素,更是对原有农村金融模式的重构。在这一模式重构中,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机遇,也激发了需求。

(一)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切实承担起政策性金融职能,使农发行逐步建成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综合性政策银行,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力量;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真正体现合作社原则,改变合作金融有名无实的状况,维护社员或者股东的真正权益,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三是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业务开拓步伐,依托邮政网络,确立服务城乡大众,支持“三农”的零售银行定位,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多、深入农村的优势,按照商业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以适当形式回流农村,增强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等功能,增强其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农村金融供给。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多部门持续不懈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金融监管、财政、税务、工商、农林等部门要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断增强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在激励和政策合力。另一方面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从政策制定、工作协调、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对创新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涉农金融机构要改变观念,加强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工作的开展,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以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三)探索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优化农村金融创新环境。人民银行应依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加快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的步伐,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以利于其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补偿涉农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建立风险分散机制,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散渠道。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把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积极创新消费贷款品种,调动农户和金融机构“求贷”与“放贷”的积极性。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性任务,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今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大家 共同的职责。今天,银监会决定召开“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始终不渝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扩大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切实加大对农村发展的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也明确要从建设资金、财政支出、银行信贷等方面切实向农村倾斜。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外,更多的是要依靠农村金融。这就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同时,我们希望各级政府要为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一要完善法治环境,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护农村金融机构债权;二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行为,努力培植诚信文化;三要转变政府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经营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下面,我就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2002年3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人民银行牵头的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制定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2003年6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开始正式实施。2004年8月,在反复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试点扩大到29个省(区、市)。2005年12月,人民银行向国务院上报了《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规划》,提出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仍然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资金外流问题比较严重,资金不足问题困扰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都比较薄弱,金融机构对农村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农民贷款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三是农村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不健全,信贷产品单一,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发展滞后。四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落后,电子化、票据化程度较低,支付结算体系落后。这些问题制约了当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对农村金融组织进行改革和重新定位,加快构建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建立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财务上可持续发展、坚持商业性原则、主要服务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二是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继续完善农发行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积极参与农业扶贫贷款业务,同时根据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开发性金融业务严格实行分账管理。对政策性业务设立指令性账户,指令性账户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单独核算。对开发性金融业务设立指导性账户,实行市场化管理。 三是加快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坚持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使其经营决策和金融服务贴进基层、贴近农村,切实提高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 四是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按照商业化原则,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完善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功能。 五是大力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和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 六是加快建立市场化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七是结合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在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二、充分发挥好中央银行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近年来,为发挥好中央银行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作用,真正达到“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果,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严格考核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截至2006年3月末,完成了9期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的发行工作,共计向29个省(区、市)的2355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1649亿元,占全国选择专项票据支持方式县(市)总数的98%,占专项票据总额的99%;对吉林、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共发放专项借款亿元。在已发行的专项票据中,用于置换不良贷款1347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302亿元。总体上看,资金支持政策的严格实施,使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资本充足率迅速提高,资金实力显著增强,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环境、不同经营状况下的农村信用社基本找到了适合自身特点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 银监会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在坚持服务“三农”方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的基础上,用5至10年时间分期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同时,统一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并逐步按商业银行的口径对其计算资本充足率。人民银行将积极支持银监会组织开展农村信用社资产五级分类和资本充足率真实性核查工作,切实采取督促农村信用社强化资本约束、完善拨备制度、提高资产质量的政策措施。同时,人民银行将保持资金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在专项票据兑付考核时,仍以现行资金支持政策规定为准,考核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并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考核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 为继续发挥好资金支持政策对改革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资金支持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协调、指导、规范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兑付考核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效率,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指引》,对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在兑付考核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通过健全兑付考核工作的考评机制,督促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增强做好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职责。通过严肃兑付考核工作纪律,强化考核责任约束,确保兑付考核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通过建立兑付考核申诉制度,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及时兑付专项票据资金。 二是建立动态监测考核机制,推动农村信用社准确把握改革工作重点。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改革试点实际进展情况及效果的动态监测和考核,督促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始终牢牢把握住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改革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增资扩股和股本金管理的合规性考核,督促农村信用社强化资本约束。 通过加强经营财务指标真实性考核,督促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通过加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的考核,督促农村信用社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改革已取得突破性进展、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逐步改善、经考核确已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安排兑付专项票据。对改革力度不够、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改进较慢的农村信用社,要列为动态监测的重点,督促其切实采取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是将省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纳入专项票据兑付考核范围。省级管理机构要依法尽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发挥好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服务、指导和协调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引导辖内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上。 同志们,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又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协作配合,共同努力。人民银行将尽最大努力配合银监会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对改革的每一阶段制定严格的检验标准,给农村信用社改革提供一个连续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可能“下台阶”的农信社实行严厉的约束机制,促进农信社抓住历史机遇,深化内部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增强其资本实力和财务能力,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本文为吴晓灵在4月27日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研究金融创新产品的角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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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是金融资源重新组合的过程,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创新。资产证券化、表外业务、金融一体化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间目标、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产生了重要影响。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以市场为载体,以利率为传导机制,影响中介指标从而影响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行为,最终实现这个政策目标。金融创新可视为推动全球金融系统向更有经济效率的目标发展的动力,放松管制、技术发展和金融创新正在改变着经济。本文主要分析了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目标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方面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学方面论文篇1 试谈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及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当前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结论,而笔者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通过采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工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混合金融模式。虽然从融资模式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模式,但是这种融资模式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身具有交易成本低,操作简便,信息量大等特点。 传统金融机构例如商业银行通过自身的网上电子银行体系为广大的金融客户提供的服务同样是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但是本文主要是侧重于阐述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一)传统金融的服务客户减少 任何经济相关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客户这一关键要素,它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经济收益的基础。互联网金融现如今凭借其自身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势吸引了许多金融客户的注意,用户量呈几何级增长。对于任何类型的企业来说,客户都是他们经营活动运作的核心,一旦客户流失势必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利润目标的实现,甚至会导致企业经营危机,如何解决由于互联网金融导致的传统金融客户的流失问题,是整个传统金融行业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冲击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基础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一些互联网公司也越来越多地由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发展,出现了诸如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贷平台、众筹模式投资平台、货币基金销售模式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参与到金融领域,推出了许多个性化,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正是客户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浓厚兴趣,导致传统银行的盈利支柱业务―存贷款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 (三)加速了金融脱媒 “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金融消费者在进行金融交易时,资金无需经过传统金融机构体系便可以直接输送给资金需求方和融资方,完成资金的运作。随着互联网介入到金融活动中,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再必然是金融活动的中介,主要有如下表现:从金融对象上看,在金融活动中可以不需要由传统金融机构提供实际货币资金的流通;从融资方式上看,资金的供求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而无需金融机构作为中介;从金融制度和调控机制上看,针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缺失,而是以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和保护金融客户为主。 (四)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之所以经营不能长久,走不出发展的“怪圈”,除了自身实力弱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传统金融机构有严格的贷款融资流程,审核时间长,利率高等,使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经常就会出现“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确实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 三、传统金融应对互联网金融影响的对策 (一)传统金融积极应对,着力研发互联网新业务 中国目前互联网用户数量持续增加,这些客户必将是金融业务的最大潜在消费人群,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金融活动更加方便快捷,互联网金融也正是依靠这些特性成功吸引了数量庞大的客户人群。所以传统金融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颖、个性化的理财业务,致力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并对之前的金融产品业务进行适时调整、升级使之更加富有人性化的特点,提高用户体验舒适度,用更加快捷、便民的方式来拓展新客户、留住老客户。 (二)传统金融应积极增强传统金融业务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虽然互联网金融确实发展迅猛,对传统金融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毕竟发展时间有限,与传统金融相比还是存在不少弱势的方面,例如传统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专业服务、庞大客户人群、资金占有量等存在着绝对优势,这还不是互联网金融在短期可以相比的,但是这其中也会存在不足之处,所以对于传统金融来说,将自己现有的优势业务水平进行提升,改进当前存在的僵化审查流程、手续繁杂等问题,提高服务水平,采取更加便民的形式,让广大客户享受传统金融服务的利处。 (三)传统金融应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取长补短 其实目前对于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来说,双方都存在对方所没有的强大优势,传统金融完善的服务模式、风险监控,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是互联网金融所羡慕的,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强大网络技术、庞大的线上潜在客户数量、高效便捷的流程等优势是传统金融所不具有的,所以传统金融机构可以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所以传统商业银行要取长补短,积极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平台的合作,为金融客户推出更优质的金融方案和金融理财产品。 (四)传统金融应明确自身定位,形成产品特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势必会继续对传统金融造成影响和冲击,互联网公司、金融平台与传统金融将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激烈争夺。在此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就需要对于自身在金融市场中所处的位置进行明确的定位以及明确自身的业务战略方向,对市场客户主体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切实深入金融市场,了解客户的金融需求,同时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置不同的金融产品和价格,发挥自身可以与客户面对面、直接交流的优势,让客户享受到更加便利、完善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金融学方面论文篇2 谈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首先,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强。互联网金融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了一个开放、平等的交易平台,极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弱势群体可以廉价、高效、便捷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金融平台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将极大的缓解金融排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及贷款审批流程繁杂等方面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网络金融平台对供求双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动匹配,资金融通的去中介化趋势明显。 (二)建设银行的金融现状 在国有四大行之中,建设银行在电子银行方面的创新和探索已先一步启动,建设银行所推出的产品和服务也往往给业界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随着互联网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其对金融业的日益渗透,各电子商务均想在金融领域中分一杯羹,面对着金融业的机遇与挑战,银行开始了各自的行动,以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大行更是勇于开拓,推陈出新。 建设银行通过渠道的多元化给客户带来较大的便利,其提供的多项服务主要有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金融服务、善融商务等。 2 银行个人存款业务面临的冲击 (一)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现状 几年来,银行业发展迅速,除了国有银行外,股份制银行纷纷加入到市场竞争行列,这必然会抢占到作为国有银行的--建设银行的业务。股份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有限的份额,必然采取各种吸引客户的手段,对个人储户的存款业务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会出台各种各样的积极政策来巩固资深储户,同时打压对方银行,发展本行的个人存款,市场就会发生变化。通过内部数据对于一季度的分析来看,对公单位的代发工资业务计批量代付是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业务增长的主要来源;消费和现金是个人存款流失的主要原因,不管是电子商务消费还是市场大额消费,,限制、减少了国有银行个人存款增长,甚至产生负增长,这占据了个人存款业务大约50%的比例。 (二)银行个人存款业务面临的冲击 储户对资金流动、大额资金储存时限及利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受存款业务的局限影响,个人理财的热情也越来越高,银行发布的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正在成为居民财富增值的重要途径,个人存款转向理财产品的趋势已是大势所趋,也推动了建设银行的市场化进程。个人财富的增长由储存转向了理财,强烈理财需求、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投资渠道的不断丰富、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等宏观有利因素持续加强,个人寻求更高资产收益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持续冲击着建设银行的存款业务,不仅分流了增量存款,甚至还将影响分流存量存款。 3 建设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方向 (一)传统业务平台与互联网对策平台结合 建设银行应建立互联网客户综合服务平台,这是战略举措,互联网平台具有更广的服务覆盖范围、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体,这些远远超过当前实体业务网点的承载量,而且银行的金融服务,将来必须依靠互联网平台才能提高客户粘性、发展新业务、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建设银行应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动向,关注大众需求和客户体验,做好互联网金融整体战略布局,将互联网的平台与银行的核心业务结合,拓展更宽的服务渠道,研发更贴近客户的业务品种。 (二)加快金融业务创新,抢占竞争制高点 互联网的发展、货币电子化趋势的加强、支付结算手段逐步先进,储蓄账户和理财账户之间资金转移会更加方便,手持现金和活期存款的客户规模将逐步减少,个人存款业务会必然萎缩,但这也是机遇,银行能更深入的参与客户财富管理,这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管理客户财富资产获取利润就不仅仅是留住存款这么单一了。加快存款业务的理财、消费、网络支付等方面的创新,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客户财富增涨,是存款业务向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探讨建设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得出作为国有银行的典型代表,建设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以"善融商务"为代表的产品创新己经在业内崭露头角。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业务的影响,希望能引起更多的人关注互联网金融对建设银行的冲击,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建设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1.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优秀范文 2.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 3. 关于金融学方面的论文 4. 关于金融方面的论文 5. 金融学的相关论文

金融衍生产品研究论文

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 摘 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在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金融创新以及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实施交易机制创新,以减少金融风险,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关键词:衍生品;商业银行;风险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6)07-0015-04Abstract:The finance of Chinese derivatives productmarket is being into developing period fast.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reare also a lot of risks. They are market risk and credit risk, mobility risk, operating risk, legal risk. The Chinese commercialbank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trol for risk highlywhen they develop financial derivatives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cultivateits key competition power, accelerate financial innovation as well as improve i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operation mechinemadeaspect to implement transac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So as to reduce financial risk, realize health to develop by Words:Derivatives Product; Commercial Bank; Risk 2003年2月5日,银监会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此前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则指出,要“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这预示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2005年初银监会向中资银行发出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这表明有关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严重关注。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毕竟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发展这种业务时如何趋利避害,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如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减少金融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现状分析据了解,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共有2万多种,交易规模也非常可观,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品种诞生。截至去年底,已有8家中资银行、11家外资银行和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获得官方颁予的全面经营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牌照。外资银行的加盟,意味着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了激烈的竞争,衍生产品的巨大利润将激起中外商业银行的又一场”淘金热”,也意味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这些业务对银行稳定和争揽外汇存款,带动国际结算、外汇融资等业务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中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这些衍生品交易多局限于外汇市场,真正的人民币衍生产品基本没有。而且除自营类业务外,代理类业务主要针对的是公司客户,个人代理业务开展不多。在债券市场,早已酝酿推出的债券开放式回购和远期交易目前仍未推出,股指期货尚停留在讨论阶段。至于人民币利率衍生品,由于尚未实行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因此要推出这些产品也为时尚早。由于在《办法》出台以前,我国对衍生产品交易没有一个规范化、系统化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在操作中面临一些产品能不能做的疑惑。如果不做可能会丧失市场机会,而做又担心有违监管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办法》出台伊始,商业银行可以在《办法》的框架内规范、健康地开展衍生产品交易,这对业务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办法》对于今后培育国内金融市场,对于人民币业务中一些创新产品的推出,也是一个很好的纲领性文件。但其所作规定相对于复杂的衍生品而言太过简单,只是规范了市场准入条件,对于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等并没有规范,而且也未对投资出现纠纷后适用何种、何地的法律作出规定。这些都不利于金融机构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审慎监管。在外资银行较多的城市,有许多投资者因购买其所提供的理财产品而导致较大亏损。由于法律空缺,投资者接受外资银行外汇理财服务出现较大亏损后,找不到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只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而这样的结果对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没有进一步的警示作用。而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果发生同样的事件,外资银行和相关金融从业人员将可能受到取消金融从业资格等严厉的处罚;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可以大大扩展投资品种,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这些做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主要风险及控制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宏观经济条件已初步具备,但是,在微观市场条件方面还存在缺陷。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不强、素质较低,盲目发展金融衍生品、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潜在风险非常突出。目前,国内各银行都推出自己的外汇理财产品,为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很多都打上“个人外汇理财年回报10%以上”的广告,使商业银行面临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以说,市场风险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商业银行参与衍生品交易之所以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乃源于衍生品交易本身的杠杆性原理。众所周知,市场的参与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控制资金量巨大的交易合约,一旦交易失误,造成的风险损失也将非常巨大。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多方面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衍生金融交易有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在实际交易中,一个具体的衍生金融交易事件可能是由多种风险交织而造成的。在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从商业银行看,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均存在因衍生产品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且将随着交易的期限而增长。一般而言,银行应尽力去避免市场风险而不遭受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一家银行卖出远期利率协议并固定客户的借款利率,那它将采取卖出一个对冲的远期利率协议给投资者,或者利用票据期货市场或利率互换购进对冲期货,或者通过资金市场拆入资金对冲头寸。但银行通过上述方式只能是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并不能抵补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风险。衍生品交易的信用风险等于其敞口头寸乘以交易对手方违约的可能性,衍生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信用风险也就越大。例如,在期限较长的利率互换合约中,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固定利率的支付者将获益;但与此同时,由于期限较长,支付浮动利率而成本增加,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将增大。在衍生交易合约中,敞口头寸包含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对于拥有较大敞口头寸的商业银行来说,测定和控制信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相对于场内交易而言,场外交易面临着更大的信用风险。因为场外交易产品既没有保证金的强行要求(有赖于交易双方的约定),也没有集中的清算制度,所以,交易对手到期是否履约是无法控制的。这完全取决于交易对手履约的能力和意愿,签订协议的双方随时都可能无法履约,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中,一般都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要求比较高,通常要求必须是IS-DA的成员。而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由于场外交易产品是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设计的,其市场流动性比标准化的产品小,可能在平仓时不容易及时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或者得不到合理的价格,因此,场外交易比场内交易有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规避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挑战。另外,衍生产品作为商业银行资金运作的组成部分,与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水平和资产负债状况密切相关,一旦经16 现代财经 2006年7月营不善或资金来源短缺,不能及时履行合约义务或追加保证金,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操作风险是指衍生产品交易时,由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操作系统、内控系统、信息系统不完善,人为错误等原因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巴林银行事件中,交易员尼克·里森在日经指数期货上的违规操作,最终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破产的绝境。造成操作风险的原因很多。比如,越权交易,即超越委托限额,挪用客户保证金为自己进行衍生品交易,把赔本、亏损留给客户等;会计处理偏差或管理失误;误导客户,即向客户提供虚假行情,夸大盈利,隐瞒风险,诱导客户大量投资,蒙客户等;主体不合法,未经批准从事非法交易;进行私下对冲等。此类风险在衍生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衍生品交易涉及的操作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第二类是指由于衍生交易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缺位,使交易员在交易决策中出现故意的错误或者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在衍生金融交易活动中,值得关注的另一类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它是由于法律或法规不适用或合约不能执行而带来损失的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有相当部分是源自于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比如,在一些法域中,终止净额结算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明确;能否执行衍生产品合约抵押品也是疑问,等等。ISDA协议是商业银行与外国的交易对手进行部分衍生产品交易时签订的标准协议。目前,我国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是ISDA的成员。按照ISDA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如果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纠纷需要司法解决,原则上应由英国法院或者纽约州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并不适用。但是这种管辖并不是排他性的。在交易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接受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也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也可适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发布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如果要求商业银行与境外交易对手签订IS-DA协议时规定由我国司法管辖,没有实质上的意义,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展的衍生交易得不到我国司法的保护。因此,衍生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的创新1.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银行面对更多、更复杂的衍生产品如何去报价、去平掉风险头寸的能力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与国外差距还比较大,以往的操作主要是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寻找较好报价的交易对手达成交易,这样很难赚取较高利润。对简单产品如一般的外汇交易,平掉其风险敞口就比较容易操作,各银行也都有这种能力。但一家核心竞争力强的银行,其利润高的原因在于能够通过相应手段把复杂的衍生产品分解成基础的、简单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因为越基础的产品其市场越透明,价差就越小,这种分解复杂产品和用相对简单的产品平掉风险的能力,恰恰体现了一家银行在衍生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正像其他产业一样,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而不是简单的来料组装,银行才具有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2.加快金融创新入世后银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将成为趋势,人民币资产的汇率风险将日益显现出来,已迫使以人民币为主要资产的中资商业银行必须注意汇率风险的管理,并关注跨国公司通过人民币衍生工具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在新加坡、香港已存在人民币衍生金融市场,其中主要交易产品有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非交割期权(NDO)、非交割远期期权(NDFO)、非交割调期(NDS)、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Notes)、与人民币升值挂钩的外汇存款等等。其中,2003年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合约交易额已达1500亿美元左右。迹象表明,外资银行已向客户提供人民币衍生产品,争夺中资银行高端客户。在境内,中行从1997年开始做人民币远期,2002年4月1日后,农、工、建三家也开始涉足人民币远期业务,不过成交量一直规模不大,到2003年,全年仅成交90亿美元。应当指出,缺乏以证券、股票指数、利率、信用、贵金属以及重要商品为基础的衍生产品,不能满足中资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在金融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天然橡胶和燃料油(2004年新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和豆粕,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和棉17第26卷第7期范敏娟: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2006年7月花(2004年新批);金融类衍生品也仅仅有人民币远期结售汇。2004年2月,国务院推出了《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九条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和“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循序渐进,适时推出已具备发展条件的金融衍生品,应当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创新的良好开端。从产品形态看,应先发展较简单的远期交易,其次是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因需更加严格的交易条件、更完备的市场环境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其推出尚需更长时间;从原生资产看,应首推股指期货,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应逐步推出国债期货和外汇期货,并渐次发展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从交易方法看,应先发展具有流动性强、透明程度高、风险监控体系严密、更具安全保障等优势的场内交易衍生品。3.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经济指标披露制度是金融市场的信息基础。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尚不够规范,除上市银行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披露年报外,其他商业银行少有披露者。即使有披露的,由于缺乏一个可信赖、综合、透明、连续的信息发布完整体系,国内商业银行也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情况基本不涉及,与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的业务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使投资者不能对市场价格形成理性预期,不利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外资商业银行在华经营的货币资产业务急剧上升,而其在国内经营的货币业务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而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业务却不能运用这些产品,致使国内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用金融衍生产品须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要满足目前客户比较复杂的外汇理财需求,须运用典型而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但现在国内银行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充足的专业人才,因而应用金融衍生产品还得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当前,各银行衍生产品的操作流程、支持系统都比较规范了,但对业务收入及业绩的科学考核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说,有些事实上盈利的衍生产品交易在银行内部核算时却是亏损的,这样,正常衍生交易的开展就受到了影响。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的银行会计制度与业务发展不适应。解决的办法是,一方面,国内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参考国际惯例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基于管理会计标准的资金业务绩效考核系统,这也是内部运作的关键问题。目前国内银行很多考核标准是按财务会计的要求做的,财务会计显示的数据很可能与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这就无法进行科学的考核。为更科学地考核业务人员的能力,国外银行对衍生产品业务的考核主要使用管理会计数值。有鉴于此,我们也应建立起以管理会计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在这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在业务管理体制上,今后的方向应是建立一个面向全球的、全面的管理体系。在实际运作中,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整体的风险监控政策制定,而包括资金业务部在内的业务部门应在风险管理政策的指引下,针对产品的具体特点进行有效的监控,并且使这种监控职能独立于前台交易。在报告路线上,监控管理人员既要向业务主管汇报,又要向风险主管汇报,真正起到风险窗口的作用。在任何新业务开展之前,业务部门要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然后报最高管理层批准后实行,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业务。总之,我国在发展衍生金融交易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监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对衍生品交易风险的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努力做到在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同时,不出现风险的积聚,使衍生金融交易真正服务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创新。参考文献:[1]杨迈军,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4.[2]吴晓灵,等.中国金融年鉴[M].北京: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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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和约:(1)具有①一个或多个基础变量;②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额度。具有专门条款规定结算金额,某些情况下要说明是否需要结算.(2)不许要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因素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合约条款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可以通过外在与合约的方式,方便地结清头寸,或者允许交割某种资产使得接受方头寸与净额结算无显著差异。2、《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定义:衍生工具是指有以下特征的工具:(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在未来日期结算。2005年我国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基本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对衍生品和嵌入式衍生品的定义,并明确规定,金融衍生品全部归类为“交易型金融资产或负债”,其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首先是对价格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涉及到金融资产的跨期转移 2、杠杆性: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以签订大额员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例如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 5% ,则可以控制 20 倍于所投资金额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 3、联动性:指金融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4、不确定性和高风险:①易双方违约的信用风险、②资产或指数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③缺乏交易对手而不能平仓或变现的流动性风险、④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可能带来的结算风险、⑤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或控制失灵的运作风险、⑥违约而成的法律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新)(一)按照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类:1、内置性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也称主合同)中的金融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是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按照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的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例如目前公司债券条款中可能包含赎回条款、返售条款、转股条款、重设条款等等。2、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3、OTC交易的衍生工具。(二)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股权类产品金融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气温变化的天气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等) (三)按照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趋势(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1)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2)打破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地域和业务种类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互相自由渗透,鼓励银行综合化的发展;(3)放松外汇管制(4)开放各类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新发展1、风险管理型创新。2、增强流动型创新3、信用创造型创新4、股权创造型创新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一手钱一手货”(二)远期交易(三)期货交易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经过协商,按约定的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三)远期利率协议(四)远期汇率协议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1、金融期货定义:首先了解期货交易: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涉及的一种对指定的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交收时间和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协议书;以各种金融商品(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 2、金融期货的基本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是有具体形态的金融商品,是代表一定所有权或债权的金融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为了获得价值或收益权,为了筹集资金或寻找投资机会;而期货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为不愿意承担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稳定成本、保住利润的条件。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竞价、某一时点上的均衡价格,金融期货交易虽然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但是它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4)交易方式不同。金融工具的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成熟的市场也会实行保证金制度,但所涉及资金或证券的缺口由经纪商借给交易者,要收取相应利息。期货交易则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交易的时候拥有或借入全部的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5)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转让;对冲结算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1、集中交易制度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5、限仓制度6、大户报告制度(三)金融期货的种类: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产生的背景: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而产生(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 1970 年代初) 外汇汇率风险的种类: 商业性外汇风险是在国际贸易中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性外汇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国际借贷中因汇率变动)和储备风险(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2、利率期货其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有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股定收益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风险而产生的。(1) 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市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2) 主要参考利率期货:libor、hibor(3) 股权类期货①股指期货 :最早产生于 1982 年美国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的股值期货交易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和交易对象进行交易,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合约的价值以股票价格指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来计算 ;出现的股指期货情况: CME 推出的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 NSE 推出的综合指数期货,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推出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 1983 年悉尼期货交易所推出股值期货; 1984 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时报 100 种股值期货;香港恒生价格指数期货 ②单只股票期货:以单只股票作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买卖双方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在合约到期日买卖规定数量的股票。③股票组合期货:(四)金融期货的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于期货市场同时作出相反的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2)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2、价格发现功能 :在公开股票高效竞争的环境种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因为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在交易场内,通过公开竞价集中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价格 3、投机功能 4、套利功能 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所的职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标准化期货合约;制定交易的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提供交易信息;监督和组织期货交易 交易所采取会员制。非会员只能通过委托会员经纪商交易 撮合成交方式: 做市商方式:报价驱动方式,交易者接受报价 竞价方式:指令驱动方式,通过撮合中心直接匹配撮合 金融期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向市场公布 合约包括的内容: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与方式,变量是标的商品的交易价格 设计是为了方便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避免实物交割,达到保值和获利的目的。 大约 2% 左右的期货合约需要进行最终交割 金融期货的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制度是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提高效率 初始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 保证金水平:由结算所规定,水平一般在 5-10% ,但最低为 1% ,最高达到 18% 保证金水平体现杠杆作用 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所 由独立的结算所作为清算机构,采取会员制 结算所职责: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帐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信息 无负债结算制度 又称逐日盯市制度,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 1 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成交价进行对照,计算浮动盈亏,进行随时清市。 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结算周期,并对所有帐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计算,要求所有交易盈亏及时结算,能够及时调整保证金帐户,控制市场风险。 结算所的角色 所有交易登载在结算所帐户上,成为所有交易者的对手,充当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在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负责清算盈亏 交易所成为所有和约的履约担保者,承担所有的信用风险,省去交易者对交易双方财力、资信情况的审查。 金融期货的限仓制度 定义: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形式: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限仓原则:近期严于远期、套期保值与投机区别对待;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 金融期货的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的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 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前一道屏障 (五)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和影响因素1、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现货价格)+持有期的资金利息-持现货金融工具获得的利息或红利以及在投资收益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期货价格)2、影响金融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1)现货价格(2)要求收益率或贴现率(3)时间长短(4)现货金融工具的付息状况(5)交割选择权四、金融互换交易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等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一)金融期权的定义: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是买入者在向卖出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权力,核心是一种权力,是否履行由买入者根据收益大小衡量 期权交易是一种单方面的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费拥有这种权力,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了期权费后,必须按合约履行承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最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1、基础资产不同。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3、履约保证不同。4、现金流转不同5、盈亏特点不同。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二、金融期权的分类(一)选择权的性质:买入期权 - 看涨期权,卖出期权 - 看跌期权(二)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三)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四、金融期权的理论价格及其影响(一)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 履约价值,期权合约本身具有的价值,即买方执行期权能获得的收益。 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期权协定价格与标的物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协定价格是期权买卖双方在期权成交时约定执行买卖标的物的价格。 依据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 以 Evt 表示内在价值, s 表示市场价格, x 表示协议价格, m 交易单位,则 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X ,则 Evt= ( s- x).m ,否则为 0 。 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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