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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读者的《高考特刊》吗?2009年读者杂志特别推出高考特刊4月5日上市!《读者》高考特刊——多看《读者》,多拿高分《读者》是近年来高考、中考作文的“风向标”。有关人士经过对比分析连续几年来高考作文全国卷以及单独命题卷的试题,发现与《读者》所刊登的许多内容不谋而合。例如2004年全国卷,要求通过一个哲理故事,即窗前可以看到很多人,镜子前只看到自己,以“看到自己与看到别人”为话题作文。这个哲理故事曾在《读者》2002年第18期出现过,原文标题是《在金钱与世界之间》。再如2005年高考作文题是以“记忆与铭记”为题目作文,给出的材料为:甲、乙两个好朋友吵架,乙打了甲一拳,甲在沙地上写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拳”。又一次外出时,甲不小心掉进河里,乙把他救了上来,甲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乙问甲为什么要这样记录?甲说:“写在沙地上,是希望大风帮助我忘记;刻在石头上,是希望刻痕帮助我铭记。”这个故事也在《读者》2004第13期《洒扫心灵》一文中出现过,08年,《读者》杂志再次命中高考作文题,全国高考作文题《海归于老鹰》就取材于《读者》杂志1990第10期《自然之道》一文。《读者》杂志不仅命中高考作文题,还命中部分省市高考语文阅读理解题,如,广东卷《河的第三条岸》出自《读者》2007年第22期;山东考卷《作家呆过的地方》出自《读者》2000年17期等等,2008年7月搜狐网还专门以《多看《读者》,多拿高分》为题,报道了此事。《读者》的文章与高考作文不谋而合,决非偶然。通过比较,你会发现,两者相似相关之处,俯拾皆是。《读者》杂志自创办以来扎根于人文、人情、人道,致力于发掘尘世间的真善美,浓缩古今中外的智慧哲思,“延续和修订着一种魅力长久的道义原则和美学原则”(余秋雨评《读者》),故而赢得了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读者的喜爱和赞扬。在校园中,许多老师讲《读者》作为“语文范本”、“美德范本”推荐给学生,既籍此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提高写作水平,又给孩子以爱心、正义、睿智、纯真的引导和熏陶,这正是语文教学的“道义原则和美学原则”,也契合高考作文的主张和目的,所以,《读者》屡屡与高考作文命题不谋而合,也就不奇怪了。如果你在百度网搜索“《读者》,高考状元”这个关键词,就会检索到20多万条结果,许多高考状元在接受访谈的时候,常常不约而同地提到《读者》,提到《读者》对提高写作水平的帮助。例如2003福建文科状元王微微谈怎样学好语文时说,她喜欢看《读者》,她认为看《读者》可以了解到许多独到的观点,内涵丰富的文章可以使自己也变得爱思考起来,尤其在写作时,更是常常受到它的启发。2004高考北京市文科状元史小楠也坦言,写好作文的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积累,《读者》是进行积累的一个重要的途径。2006宁波高考状元陈晓燕传授语文学习经验时,提到一个主要方面是阅读课外书,这里面也包含了《读者》。2005年陕西高考状元做客华裔网接受采访的时候,当主持人问他们平时喜欢看什么书时,有两个人异口同声地提到《读者》。《兰州晚报》2007年7月5日报道“当年必看《读者》杂志的高考状元全国达数十人,省级理科状元中包括陕西、四川、河北、海南,文科状元包括宁夏、海南、河南等,市级高考状元就更多了。”我们的一个读者,家在山区,家境贫寒,能看到的书籍很少,语文成绩一般,高考前,他的一个亲戚给他了几本《读者》,他如获至宝,用心诵读,几乎背下了每一篇文章。高考时,他的语文考了前所未有的高分,最终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他说:是《读者》改编了他的命运。许多孩子告诉我们,在自习课看《读者》,不管被哪门课的老师发现,都不会被没收。在一些学校,有的语文老师为了培养学生的课外阅读习惯,经常在班上朗读《读者》的文章,还有的专门开设了《读者》阅读课,并要求学生抄写甚至背诵杂志中的精彩词句、材料,以便运用到写作之中。一位母亲来信说:“我的孩子就是吸吮着《读者》的乳汁长大的。作为一个母亲,我衷心感谢《读者》帮我塑造了一个健康、快乐、优雅、无私的好孩子,他独走天涯我不会牵肠挂肚,他偶尔失利我不会悲伤痛苦,因为我知道读着《读者》长大的孩子不容易变坏,读着《读者》长大的孩子也不容易被打败!”一位全国语文特级教师说:“我把《读者》推荐给了我的学生。每天早读的时候,我们师生共赏《读者》中的佳作,还要摘抄其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读者》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刚刚去了书店,教辅书占据了柜台,我半天摸不着头脑,《读者》跑去哪里了,这样来回了几次,我都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几天了,想放弃了,直接订阅吧。从人流里钻出去的时候,我瞧见了一个还从未细看过的角落,不由得走了过去,熟悉的金黄楷字,别具一格的图画,深蓝的封面,我立刻有说不出的欣喜,赶紧抽了一本,好似怕别人抢去,踏实与亲切的感觉,我难以形容,《读者》!久违的《读者》!永远的《读者》!让我重新获得了心灵的慰藉。
雨接连的下着,针针密布在我的伞上,路人行色匆匆,我回头看了看书店,出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手里是五花八门的书,没有《读者》朴实浅淡的封面。我笑了,隐没在雨里的笑,他们看到了分数与物质的财富,却忽略了最真挚的,最纯净的心灵生活,但我拥有,我因此自豪,自豪我认识了《读者》,一个好朋友,一生的朋友。
我带着《读者》走了好长一段路,把嬉戏留在了雨里。我仰着头,看天,灰蒙蒙的,杂乱的天,没有任何东西遮挡的天,脚下滑,滑到了《读者》的路上,封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两只将要鹏翔的天鹅,傍晚的黑色加重了湖水的深邃与忧郁,一刹那,它成了一幅最美的画,没有杂质的画,它就像《读者》,勤恳的蜜蜂多年来不曾停顿的编织着一个美丽的梦,劳碌着一餐心灵的饕餮盛宴。
回首望,望不尽《读者》脚下的天穹,翘首看,看不穿读者永远的爱。每日守候着同一个的理想的不同寓言,《读者》孜孜不倦的教导着一辈又一辈的年轻人,给他们目标和方向,给他们一个温暖的世界。虽然世界在变,周围在变,《读者》的理念不会变,读者的爱更不会变。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夜晚,我莫名的想读一部经典,那是在一个有民族信仰的村庄,在阅读经典前我虔诚的沐浴了身心!
记得那是一个北风吹雁雪纷纷的季节,小屋外的激流已停止涌动,虽然这个季节树叶已落尽了,我仍听见已空的树枝在凌厉的风中冷冷作响!
白色的世界里奇山不奇,异水不异,冰封的领域里山水共色。我用青春的热血抵御着寒冬腊月,我用熊熊的炉火唤醒沉睡的冰,一滴滴的水落在肌肤上,滴滴暖流如花露过花骨,一颗虔诚复苏的心期待着春雨后的千树万树梨花开.
有谁知道一个人在昏暗的阁楼里,翻着一页页光明,是怎么样的情怀,在这部经典里,启迪着人类生活的指南和前进的路标!!!战战兢兢,用经洗心。不敢妄自,唯有虔诚!
满怀虔诚的读完经典,字字句句如醍醐灌顶,弃恶扬善,弘扬正气,敬老爱幼,只有真善美才是人间正道,才是人间伊甸园.
从经典的启示里我要感谢给我逆境的人,在一生慢慢体验中从容不迫的恪守真理,也要感谢在逆境中为我伸手的人,有付出就有收获,我会继续做一位爱的传承者。
人一辈子无需计较那些得失,千金难买已逝的光阴,活到老学到老在经典里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这是一部传世经典,这是一部灵魂指南!这就是我灵魂登上的诺亚方舟.
我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吐故纳新把狭隘放在云水交汇的地方,把污垢放在石与清泉叮咚的地方,把旧我抛洒在楼兰与夕阳叠影的地方......不为涅槃重生,不为脱胎换骨,只为做一个纯净的自我.
读完经典,豁然开朗,如拨云见日在经典的启示里,心里心外冰雪消融,在灵魂深处有日月同辉,在耳畔有灵山清音,在眼前有一方净土......
妈妈常年订阅着一本杂志——《读者》,妈妈不仅喜欢看《读者》,而且喜欢收藏《读者》。小时候,妈妈会把书上的文章编成简单的故事讲给我听,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读者》。这里面有感人肺腑的真情故事,也有诙谐幽默的《漫画与幽默》;有富有哲理的《言论》也有优美动听的.歌谱。
我最喜欢看《读者》里的《漫画与幽默》。每次一拿到新出版的《读者》,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先翻到《漫画与幽默》这一页,眼前的一段段文字便变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也品味到其中蕴含着的意义。
幽默是智慧的结晶,一个幽默的人肯定也是一位豁达、乐观、睿智的人。人常说:“笑一笑,十年少”。笑,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是最好的补品。漫画也是如此,不仅能让你看了会心一笑,而且还能从中领悟一些道理。
记得有一则这样的幽默:
售货员:肉肠有点味了,还能卖吗?
经理:能,当然,要是像平时那样卖是不行的,顾客会闻到臭味的
售货员:那怎么卖呢?
经理:每斤搭配两块臭豆腐。
简短的四句对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为富不仁的奸商;折射出了人性中贪小的本性。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贪小便宜,可能会吃大亏。
还有一幅漫画:一位小姐花大价钱买下了营业员介绍的独一无二的连衣裙,没想到刚过了一天,她就在路上看到了满大街的女性,无论老的小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穿着这款裙子。这幅漫画既讽刺了那些贪慕虚荣的人,又生动刻画出人们的从众心理。
每一次看《漫画和幽默》就仿佛是和一位幽默大师在对话。《读者》就像是一剂心灵鸡汤。它是一本让你感动,让你快乐,让你大有收获的好书。
今天,我看了冰心的作品——《寄小读者》,其中的一个故事《最后的安息》让我深受感触。
文中的惠姑在暑假在农村的别院里消暑。一次巧合,让他遇见了村姑翠儿。惠姑了解到了她的身世:翠儿的父母都死了,她以童养媳的身份住在婆婆家。可是,她婆婆根本就不把翠儿当人看待。暑假将要结束的时候,翠儿想跟惠姑走,不幸的是,这被翠儿的婆婆听见了。翠儿被婆婆拉回了家,又打又骂的,可怜的翠儿,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了!最后,惠姑在临走前看望了翠儿,翠儿也得到了最后的安息。
写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翠儿太可怜了!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
很早以前,看过《寄小读者》里的一篇文章,感受很深,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能有机会拜读完全本的《寄小读者》,真是太好了。
冰心所写的《寄小读者》里面的表面内容是与小读者的通讯,实际上是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对亲人的思念和对祖国的怀念。像日记但比日记深刻,似散文但比散文具体。
书中谈文学,对文学诗词信手掂来;谈生活,娓娓道来,似老友促膝长谈;写景色,信笔勾勒,便跃然纸上。
冰心的文章,有着独特的风格,但不是谁都能模仿的了的。因为有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只有自己先感动了,才能感动你的读者。
“你有多久没有朗读了?很久了吧!因为很多人都觉得朗读那是学生时代的事情或者说它只属于一小部分人。不,朗读属于每一个人。”
这段作为《朗读者》的开场白,击在了每位观众的心里。
“朗读者就是朗读的人,在我看来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朗读是传播文字,而人则是展现生命。将值得尊敬的生命和值得关注的文字完美结合,就是我们的朗读者。”这是这档节目的自白,也是出彩之处。重点放在挖掘人的百态——每位嘉宾带来的不是干巴巴的选取片段,而是自身的真实写照,自我的人生感悟。
既然名为“朗读者”,那让谁来朗诵就显得尤为重要。节目的嘉宾设置没有一味地追求大牌,而是采用“明星+素人”这样荤素搭配的巧妙结合。在2月18日第一期节目中,明星阵容包括表演艺术家濮存昕、世界小姐张梓琳、联想创始人柳传志、著名翻译大师许渊冲,还有鲜花夫妇周小林殷洁,无国界医生志愿者蒋励这样的普通人。
在节目设置中,更是看出了节目组的独具匠心。每一期设置一个主题,配上董卿的阐释,再选择相关联的嘉宾和朗读的作品。第一期的主题定为“遇见”,每位嘉宾都结合自我的故事选取最触动自我的一段文字进行朗读。还设置了开场曲的演奏和结尾的弹唱。此番用心在综艺节目中实在是少见。
央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3月25日下午一点,第二期《朗读者.春日赛诗会》在美丽的桃花林边开始啦!
上完课外班,我们三家如约而至在北环绿色长廊桃花林边集合,我们愉快地铺开野餐垫品尝美食,安慰一下饿了一个上午的肚子。坐在桃花林边,春风轻轻地拂过红艳艳的桃花,飘来一阵阵淡淡的清香,桃花好像跟我们约定好了一样,一齐为我们捧上最美丽的笑脸。有的桃花迎风怒放,有的桃花含苞待放,那些羞答答的桃花不好意思地簇拥在一起,挤满整个树枝,刚刚冒出的嫩绿色桃叶儿委屈地伸展不开,蜷缩在枝头。看!那一棵桃树托举着一枝鲜艳欲滴的桃花,好像小姑娘扬起的快乐笑脸!在这美不胜收的桃花林边,我们几个小朋友轮流为这春日的桃花分别献上《大林寺桃花》《惠崇春江晚景》《题都城南庄》《赠汪伦》等歌颂桃花的古诗!
在婀娜多姿的垂柳下,我们轮流朗诵了一句句描写春日的古诗:“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春山郭酒旗风”“草长莺飞二月天,拂提杨柳醉春艳”。在这春光宜人的仙境里,朗诵一首首优美的诗句,真是一种最美好的享受啊!而我所朗诵过的一首首古诗,更加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了,这种边玩边学的方式,我太喜欢啦!相信所有的孩子都喜欢这样的学习形式!
3点半的时候,我们几个小朋友依依不舍的分别了,并相约第三期《朗读者.二十四节气》在美丽的爱丽丝公园举行!不见不散哦!
在去巴金文学院的路上,我老远就看到了一座白桥,再向白桥上面的山坡一看,啊,好漂亮的古建筑啊!我不由自主地欢呼起来这是不是我的目的地呢?我带着疑问朝那漂亮的古建筑走去。在进这漂亮的古建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巴金文学院”几个醒目的金字。我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只见走道两旁栽着竹子,竹叶在风中摇摇摆摆,像是在欢迎我们。再看看摆在阶梯上的绿色植物,让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气息。“巴金”老爷爷,“巴金”老爷爷,我指着巴金老爷爷的塑像拉着妈妈快步向馆内走去。
“把心交给读者”——巴金,一看到这些字,我脑子里的一切便都净化了,脑子了浮现出巴金老爷爷在稿子上用笔书写着。他写书时将自己完全融入其中,似乎已经成了书中的主人公。也许会有人问,为什么巴金老爷爷写的书人人都爱看呢?我可以胸有成竹地回答你:那是应为巴金老爷爷在写书的时候把自己的心交给了读者;同时,读者也情不自禁地交给了这本书,交给了巴金老爷爷。也许有人还会说:“巴金写得书受欢迎是应为他的功底儿好。”当然,这是一部分的原因。可是,更重要的是巴金来爷爷把心交给了读者,不自己的真实情感交给了读者。他才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我怀这激动的心情走上了楼,一本本巴金老爷爷出版的书又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似乎看到一颗颗心在交换,在传递……
前几个礼拜,为了英语读者剧场比赛,英文老师和刘老师不停的教导我们,九位同学如何让每个句子念得高低起伏、抑扬顿挫并加入感动观众的情感,同时告诉我们怎么以时而适当时而夸张的表情传达故事的意义。我们马不停蹄、加紧脚步的认真练习了好久。当然准备了这么久,无非不是希望正式比赛,能有优异而杰出的表现。
当天,英文老师替紧张的我们打扮得引人注目,把脸蛋画上浓浓的妆,帮头发设计造型。到了休息区先加紧认真练习,我们是第十一组,大家有时专注的练习,有时从电视中观赏其他队伍的演出。当到了第十组演出时,我们各个冒出带着不安的汗水,脸色显露出恐惧,而老师则是拉高嗓音,不断的重复「一定得放大音量!」……等等的注意事项,这些提醒使我们更加惶惶不安!
「现在,请第十一组上台!」那时,我们各个头皮发麻,全身僵硬,勉强憋住气露出了硬梆梆、不好看的微笑。上台了,我们该大声时大声,并做出夸张的手势,且露出了牙齿,做出邪恶张牙舞爪的动作,下面的观众与评审则是,时而被我们的演出所感染而跟着微笑,时而因我们可怕的表情而露出了受惊吓的神色。下台时,我们把原先僵硬的脸蛋放轻松。此时,我们自然得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万岁!万岁!我们入选了!」我们在三十二个参赛队中勇夺第五名!这句话在我心中不停的呐喊着、打转着,脸上同时浮现了混杂着骄傲与感动的神情。此刻,老师兴奋的又叫又跳,还自掏腰包买可乐及冰淇淋犒赏我们,这一切都要感谢老师辛苦的教导及同学们合作无间的奋力演出,期许我们在决赛中能够赢得更亮眼的成绩。
寒假里,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小桔灯》,这是我们的好朋友冰心奶奶写的。通过阅读,我第一次认识了冰心奶奶。我觉得她和蔼可亲,非常爱我们小朋友,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中让我收获特别大的是《三寄小读者》,这是她在八十多岁时写给小朋友的信。在信中,她与我们谈生活、谈学习等。其中,如何才能写好作文,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冰心奶奶在这封信里,从她的写作经验和实践跟我们谈了两点:
冰心奶奶说:“创作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的真情实事,写出来的东西就不鲜明,不生动,没有生活中感人的情境,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感人。”是的,这对于写好文章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书本所不能代替的。“盲人摸象”永远也无法描绘出大象真是的模样。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打羽毛球,打完后,妈妈让我把打羽毛球的经过写下来。这时,我觉得自己亲身经历过了写起来就有内容可写了,“唰唰唰”,一会儿,我就写好了。妈妈看了很满意。这篇文章还发表在了《宜兴日报》上了呢!平时,爸爸妈妈也经常带我去参加社会活动,体验生活,如:到草莓园摘草莓、去公园放风筝、划船、观察杜鹃花、参加书法、弹琴、唱歌比赛、参加社区的献爱心活动。在学校,老师也为我们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如吹泡泡、跳绳、踢毽、拔河比赛等。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在生活中,我学到了许多本领,也积累了许多写作素材。
万千世界,芸芸众生。再找出一个与他、她或它一样的事物,恐怕很难吧!确切的说,应该是没有可能。
落叶,飘落在我的肩上,像一只枯黄的蝴蝶,用手轻轻拈来一看,清晰的纹路像一条条生命线,可更像是无数条人生道路。枝干是做选择的基础,分支便是任你选择的选项,如同数学题中的“A、B、C、D”一样,或许是单选,或许是双选。枯黄的叶肉细胞已完全失去了活性,这片叶的生命就此结束。可是,当它落入土中时,仍活在奉献的精神之中。于是我学起了黛玉葬花,将这片叶埋入土壤之中。细细回想它的样貌,似曾又多了些什么读不懂的地方。但凡要完全读懂一片叶也是不容易的,毕竟它是独一无二的。
玫瑰花瓣,给人浪漫温馨的感觉。当她还凌立于枝头之上时,光滑的曲面,鲜艳的层次,小巧的玲珑,仿佛是最唯美的。当她零落于花坛边缘时,风阵阵拂过她的肌肤,带走了水分。她变得干枯了,颜色变为了成熟的暗红色,就像长的成熟了一样,散发原来没有的醇香,这应该是酝酿许久了的。
不管是生还是死,都是那么的高贵优雅,令人赞叹。但是我们只看到了它们的外貌,却不了解,看不透,读不懂它们的内心。它们是否经历过艰难险阻?一定有。那它们是不是因为经历过艰难才得以耀眼高尚呢?或许吧!
我终究还是不能读懂。自然界的生物是多么的神奇美妙,多么的引人注目。这世界足以让上帝惊叹不已,足够让他骄傲自豪。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之一也只是顺应自己内心的想法去观察,去摸索,去阅读这个世界卑微渺小的一部分罢了。
做个有心的读者,发现无数的独一无二,到时候领略到上帝独具匠心的设置后,便迈入了读者的初级阶段。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在这个特殊的的日子里,我来到新华书店,为“朗读者”活动做准备。
在展台前,我细细打量着面前的一排名家读本。《老舍读本》?我拿起来翻了翻,却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精彩。《巴金读本》?扫视目录,我喜欢的那篇却不符合主题。我又把目光投向《茅盾读本》。
打开书,我迅速找到了一篇文章——《天窗》。带着好奇,我选定了这篇名为《天窗》的散文,一眼扫去,简明而大气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在心中默读了几遍,我已经有了几分把握。看了一会儿,便有些心不在焉。
轻轻的朗读声让我感到不那么自在了。环顾四周,一丝羞愧涌上心头。大家准备得多认真!我怎么能落后呢?我又拿起读本,细细阅读,在书上那一个个汉字中,品出作者的感情。再看着有些紧张的父母,我又低下头,让自己更加投入。
前两位选手很快就读完了。我的耳边响起了那熟悉又亲切的女声:“有请下一位小小朗读者!”我早已胸有成竹,一声“话筒太高了!”让现场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随后,我声情并茂的朗读把大家带入一种独特又神秘的境界。驾轻就熟地完成了朗读,我看到了爸爸妈妈赞赏的目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或许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这本《茅盾读本》让我在朗读方面登上了另一个平台。我又翻开这本书,在简明文字的背后,体会那些语句的深刻道理。
走出书店,我把今天收获的书带回了家。在这个世界读书日,让我们细细品味阅读的乐趣。让我们一起,做个小小朗读者吧!
读《读者》已经20余年了,虽中间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过,但一有时间就会买来几本。 《读者》中很多我都喜欢看,一般是从头看到尾,它是心灵的导师,给你人生每个阶段予启发,记得很早读到一篇散文有一句话;“人生就是一场远航,不需要是否能靠岸,只要向着岸一直不停到划,就无愧于自己,无愧于一生”,这句话时时印在我的脑海里,指引着我,不要因为失败而悲伤,而要在坚难中努力前行。 头友们,你们在《读者》里读到好的句子呢?可以分亨一下吗? 我初中的时候在读者的合订本上看到一篇文章《赵美萍:用苦难书写人生》,非常动容。 故事的主人公只有小学文凭,因为生父过世,家庭贫困,十三四岁便在采石场上砸石挣钱。一个年幼的女孩,从小就生活在烈日的暴晒和生活的折磨之下。 而后,赵美萍外出打工,做过饭店服务员,缝纫女工,销售等。漂泊的人生没有抹去她对文字的热爱,打工多年来她一直坚持每天写文章,在大大小小的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文章,还获得了不小的奖项。 她人生最大的转折点是成为《知音》杂志的编辑。虽然现在的知音体为人诟病,但不得不否认她以小学文凭成功应聘的勇气与能力。 时隔数年,2015年我到武汉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楚河汉街看到了“知音大厦”,一时间真的觉得十分感动,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为自己热爱的事物奉献这么多,真的有人在做着你做不到的事。 这篇文章算得上是我年少时光的人生导师,励志而真实。后来我还看了赵美萍的自传体小说《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更觉得人的生活有无数种可能。 很喜欢以前《读者》杂志上的文章,总是那么温暖人心,让人伤感又让人感动,比如我到现在还记忆深刻的有这么几篇: 1.《小武》《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等爱情类文章,看了都会让人想哭的冲动! 2.《母亲的账单》《当你们老成我的孩子》等亲情类文章,看了会让我们陷入沉思,更加懂得感恩! 3.《一碗清汤荞麦面》《车过秦岭》等平凡人的故事,看了会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4.《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蠢人的天堂》等哲理类文章,给我们带来智慧的启迪,进一步 探索 人生的真谛! 总之,《读者》上的文章都比较正能量,曾经给我们带来许多宝贵的精神食粮! 《读者》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好多年的老朋友了,很多年前就开始收集《读者》刊物,有时候实在买不到的时候,就去买精华版。可惜的是,足足有两大箱被人偷走了,每次想起来都会难过。 《读者》里面的内容我都是喜欢,有时候会把以前的拿出来,重新看一遍,回味无穷。要说最喜欢的就是【文苑】这个栏目,特别是卷首语的文章。 《读者》被誉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那些年很多人的陪伴,它以朴实无华而又真诚的面貌,陪伴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当现今网络阅读泛滥,人们不再需要杂志的时候,偶尔手捧一本带着墨香的《读者》,就像回到了车马邮件都慢的日子,它还是那么深刻、厚重、敏锐地丰富着我们的精神生活。读《读者》快已二十多年了,基本上每期都买。 《读者》这本杂志可以说是中国所有杂志中的老大,创刊以来,一直备受青睐。 《读者》这本杂志的文章优美,很具正能量。我最喜欢看《言论》这一篇,几乎每一次买《读者》都是先翻开《言论》这一篇来看。为什么呢?因为《言论》是很多思想的结晶,他幽默、深刻、风趣,具有先进性又有风味性,还具有很大的很多的正能量,让人学会了很多东西、了解了很多东西、解决了很多问题。 我家订了读者.半月一次送上门.读者.我喜欢.里边内容都写的美.我已留着一大纸板箱子.永远可以读.我最爱的书是.读者。 从小到大一直喜欢《读者》,常年订阅,关注《读者》公众号,读《读者》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我最喜欢《读者》里“ 情感 ”和“名家”这两个专栏里的文章。都说:“得阅读者得天下”现在的高考,语文阅读量很大,从小阅读《读者》对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润物无声的滋润着,对孩子们的学业帮助很大。我们一家三口喜欢《读者》没有理由。 可算找到知音了、这个话题是我多年的盼望,我爱《读者》到嗜好的程度,看到过好的文章太多了、无法列举、让我醒悟的文章太多了、感叹竞然有这样一本杂志、精采坚持了这么多年、成为了美丽传说。希望今后多多讨论这个话题、谢谢编辑。 最喜欢读者文摘,有人多明人的摘录,海子的,,汪国真的,,, 小时候最喜欢读者,因为里面有漫画。上学了,最喜欢读者,是因为里面作文的素材。现在喜欢读者,喜欢里面的杂谈,因为多少有一些人生的共鸣。
我想说当年确实看过非常多令人非常感动的文章,但是现在都忘了,而过长大之后发现那些文章都是作者杜撰的心灵鸡汤,尤其喜欢讲国外如何如何,所以现在无法产生共鸣了,也无法感动。
分类: 烦恼 >> 恋爱 问题描述: 不要地址,把故事粘贴下来就可以了。谢谢你了亲爱网友 解析: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我买了那么多读者,最喜欢的就是这篇了
在小学的时候看过一些读者故事,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和女友遇到后,将自己的胳膊烤熟给女友吃了,橄榄球运动员遇难,女友得救,女友为了他终身未嫁。
沈昌文是《读书》杂志的主编,他延续了他们那一代人,甚至下一代人的精神和文化追求。他编写的《读书》对学术文化进行了深度的思考,又不失大众轻松的风格,影响了一大批中国的粉丝读者。
王念孙(公元一七四四年~一八三二年),字怀祖,号石臞,世人称石臞先生。江苏高邮县人。清代著名音韵学家、训诂学家。干隆四十年(公元一七七五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改工部主事,升郎中。擢陕西道御史,转吏科给事中(绢:?),最后官至永定河道。
王念孙出身于学者官宦之家,祖父王曾禄一生以讲学为业,父亲王安国是雍正进士,官拜吏部尚书,长于经学。王念孙幼承庭训,八岁能属文,十岁学毕群经,旁及各种史籍,被誉为“神童”。干隆二十一年,著名学者戴震来京在王府执教,王念孙和段玉裁均拜戴震为师,研究文学、音韵、训诂,造诣精深。王念孙不仅是一位清正廉洁、勤于国事的官员,更是一位在学术上作出重大贡献、开创一代学风的宗师。他一生勤奋写作、著述宏富。《读书杂志》正编在王念孙生前于嘉庆十七年(公元一八一二)至道光十一年(公元一八三一年)陆续刊印;余编由其子王引之整理,于道光十二年刊行。
延续了一代人的精神,《阁楼人语》《书商的旧梦》《最后的晚餐》等等。他主编的《读书》杂志,曾是中国读书杂志类的典范,延续了一代人的追求和文化。寿终正寝,无痛无苦。
《读书》这本杂志,曾是中国读书类杂志的范例。在他的贡献下,《读书》笼络了一批时下中国文化界最忠实的读者,这在当时的那个年代,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第三只手-------------------------------------------------------------------------------叶晓是个流浪儿,叶晓属老鼠,整日游手好闲。他不爱说话,是那种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工作的人。他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件怪事。那天傍晚,他本打算上一辆十分拥挤的客车去大偷一把,可是由于他身材瘦小,他使尽浑身解术也没有挤上那辆车,便上了一辆人不是很多的车,他上车后就找一个座位坐下了,他当时很困,刚坐下一会儿就睡着了,等他睡来时,发现车上只有他一名乘客,他向四周望了一下,路上没有路灯,什么也看不见,他问售票员说:“这里是哪里?”售票员低着头,不说话,喘着粗气,好像在吃什么东西似的。叶晓便又问了一句:“请问,这儿是哪里?”这时,车“嘎!”地一声停下了,车门自动打开了。售票员抬起头,大声对叶晓说:“到站了,还不快下车!”“这里是哪里呀?我又没说下车!”叶晓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害怕。“这么多费话做什么,你到站了,快下车!”售票员有些不奈烦。叶晓挺生气,但又不敢发作,嘟囔着下了车。他站在地面上,四下黑漆漆一片,他有点不知所措,便转过身想问问售票员,可他转过身时才发现,车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前面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叶晓又转过身,他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座黑色的别墅,别墅里灯光通明。叶晓心想,虽然不知这是什么地方,但看样子这户人家也算富裕,也不枉此行。别墅的院墙很高,也很长,叶晓利用自己多来精湛的神偷技术,轻松地翻过了院墙,穿过草坪、花坛、游泳池,终于来到了别墅的门外,他把身子贴在墙上,慢慢向前移动,楼房里的灯光清晰地照在草坪上,这时,叶晓发现自己脚下竟然立了一个牌子,牌子是木制的,上面的灰很大,他用手擦了擦牌子,借着楼房窗口的灯光,看到木牌上写道:欢迎光临!叶晓!叶晓万万没有想到牌子上竟然写有自己的名字,他吓得向后退了二步。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知道自己要来这里?他透过玻璃窗向楼房里面望去,楼房里很豪华,夺目的水晶吊灯,宽大的沙发,暗红色的地板……看样子家里没有什么人,不如进去看看!叶晓推开门,慢慢地走进了客厅,楼房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很静很静。他的脚刚踏到地板上,却发现地板上也有字,上书:请上楼梯。叶晓越来越觉得奇怪,他犹豫了一下,如果这是什么陷阱可怎么办,可转念又一想,都进来还怕什么。他于是便走上了楼梯,直奔楼上。他上楼后看到两个房门,在左边的那个房门上挂一个牌子:叶晓,请进!叶晓推开门,屋子右边里有一张大床,左边是一套高档的实木家具,屋子正南方是一个阳台。屋子里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他有点疑惑,这里本来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那些字为什么将自己指引到此呢?叶晓看到家具上有很多小的抽屉,以他当小偷的直觉判断抽屉里一定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慢慢地拉开了其中的一个抽屉,随着抽屉的拉开,他的眼睛也挣得越来越大了,抽屉里面竟然放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宝石的大小足有一块女士手表那么大。叶晓将蓝宝石举过头顶,那蓝色的光芒把他惊呆了,这时,他发现在原来放宝石的抽屉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手。“手!?”叶晓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呢?正在想在,叶晓感觉到前胸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不敢确定是什么,但他敢保证,那一定是种东西在动,像新生儿的手一样在叶晓的胸前动着……叶晓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胸前,他伸出两只手慢慢翻开胸前的衬衣。天哪!这是一只手啊!一只从胸前长出的一只手啊!那只手和叶晓的其他两只手并没有什么区别,叶晓动了动那只手,那只手灵活自如,甚至比他本来的那两只手还要灵活管用。叶晓吓得坐在了地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二)叶晓带着那枚宝石和他长出来的第三只手悄悄地离开了别墅,没走多远,他便看到了自己平时居住的房子,他回首望去,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大街,已找不到来时的路了。叶晓回到自己的屋子,回到他那简陋而肮脏的住所,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胸前的那只手,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应对将来的生活,也不知道这只手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他又翻出那枚蓝宝石,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当他看到宝石下面的那个“手”字的情形,究竟这宝石和这手字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叶晓百思不得其解,他把宝石放在了贴身的一个小衣袋里,阵阵困意向他袭来,他慢慢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睡来时已是正午,肚子里很饿,便打算去买些东西吃,刚走到楼梯口,他便被人拦住了,叶晓抬头一看,原来又是大花猫那些流氓,大花猫用手指了指叶晓:“兄弟最近是不是又发财了,怎么老不见你的人影,能不能借兄弟几个钱花花?”叶晓笑了笑,向后退了一步:“哪里?最近生意的确不怎么好做!哪有钱借给你们呀!”“没钱?没钱还出来混什么?”说着,大花猫伸手抓住了叶晓的衣领,叶晓吓得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他这次又逃不过一次暴打了。这时,突然听到了“嘭”地一声,叶晓闭开眼睛,看到大花猫已躺在离他十米的街角上了,他低下头,看到了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伸得直直的,攥着紧紧的拳头。大花猫的两个同伙见到这个情景吓得撒腿就跑,一溜烟得不知了踪影。叶晓吃惊地动了动他的第三只手,松开拳头,活动了一下关节,“叶晓,我的功夫还不错吧!”有人说话,叶晓果真听到有人说话了,但不知道是谁。他再次将目光移到了那只手,他慢慢地把手掌伸到自己面前……他的第三只手上竟然长了一只眼睛和一张嘴。叶晓很吃惊地看着那只手问“你怎么能说话?”“我不仅会说话,而且还有奇异的功能,我等你已经等了五百年了!”“五百年?”“你为什么要等我五百年呢?”“不要问这么多了,我就是你五百年前的前身!”“我的前身是什么?”那第三只手闭上了眼睛了,闭而不答。叶晓攥紧了拳头,微微笑了笑,他想,这只手这么管用,何不用他来偷东西呢?他决定自己要大干一场了。(三)自从有了那第三只手的帮忙,叶晓的神偷手断已经达到了无法预料的地步,他对金钱的欲望也随着偷盗的一次次得手而升级,那只手力大无穷,可以一拳将一个防范盗门击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一根铁管弄断,他可以穿透自动取款机,将取款机中的钞票一洗而空……叶晓那长出来的第三只手几乎是无所不能,叶晓家里的钞票也堆积如山,可是他却并没有挥霍一点,在外面,他还像平常的样子,穿着一件肮脏而宽大的T恤走在大街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叶晓对于他得来的一切都有些怀疑,甚至是不可思议,他总有种预感,这一切似乎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他想歇一歇,屋子里的这些钱足够他花上几辈子的了,可是,他胸前的那只手却并不像他那么想,那只手总是对叶晓说:“这些和你的前生比起来还差得远了,差得远了!”叶晓实在是忍不住了,便问那只手,“我的前生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的钱?”第三只手不语,闭上掌心的那只眼睛。叶晓睡觉的时候,第三只手就自己摊开一张全市的街区图,仔细查找下一个偷窃对象,等叶晓醒来时再去做案。终于有一天,叶晓在睡梦中被窗外哄鸣的警笛声吵醒了,他起床来到窗前一看,大街上正在驶过一排排的警车,连续半个月的提款机被盗已经引起了警务厅的高度注意,连电视台都播出了被盗情况,叶晓坐在床上,第三只手默默地贴在他的胸前,发出阴森森的笑声,叶晓讨厌第三只手的笑声,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第三只手摆布了,他不知道在那第三只手的驱使下,他自己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这天,第三只手又要求叶晓去偷东西,叶晓说自己很累,想改日再去,第三只手发火了,迎面打了叶晓两个耳光,“你知不知道我有今天已经等了五百年,我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个懦夫!”叶晓只好依了第三只手,继续偷东西,这回像往常一样,都是很容易就得手了,回来时是乘一辆大巴,人不多,可是叶晓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在他人身旁坐着一个老人,老人的胸前放着一个皮包,叶晓盯着那皮包,手又痒了起来,他悄悄地将手伸进了老人的皮包中,他刚把手伸进去,就觉得有些不对,皮包里面空空的,他刚想抽出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那伸入老人皮包的手已经被老人死死地抓住了,老人的手心很热,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叶晓有点不知所措,第一次偷别人东西时被人握住了手,他的右手在衣袋中摸索着,忽然,他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蓝宝石,他惊异地发觉那块蓝宝石的温度也在升高,滚烫伤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此时,叶晓发觉天忽然间黑了下来,大巴里只剩下了他和老人两个人,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大旋涡,旋涡漫漫散开,里面出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五百年前——明朝。一天,一个县令的太太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会睁开了眼睛,而且还用双手握紧拳头不放,县令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全生。全生聪明伶俐,五岁便已熟背唐诗三百首,但男孩却有一个毛病,总喜欢偷人家的东西,有一次连他父亲的官印都被他偷了。县令气得把全生一顿暴打,可这孩子还是不听话,还是偷东西。后来县令由于清政廉洁,官越做越来越大,直至做到了丞相。这时的全生也有二十几岁了,此时的全生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聪慧好学了,整日沉浸在睹场里,而且看到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就要想方设法把人家的东西偷过来,据为已有。丞相在官场中逐渐成一个大贪官,这样全生也更是浑金如土,有一日,全生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此后,他便寝食难安,下决心一定要娶这位女子为妻。他派人打探这位女子的出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他最喜爱的这位女子,竟然是当今的公主,公主有两上爱好,一是喜欢蓝色的宝石,二是喜欢吟诗作画。全生把自己想娶公主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如果想娶公主为妻就要考取状元,全生生性率直,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想,想做的事也觉得一定会做成。于是,他便闭门苦读诗书两年,一朝考中了状元。考中状元的他便求父亲到皇上那里为他提亲,皇上非常赏识全生,但更尊重公主的意愿,便约定全生在八月十五在岳阳楼与公主见面。全生决定送给公主一个见面礼,他知道公主喜欢蓝宝石,便决定送蓝宝石,可是他找遍了自家的所有珠宝,也没有找到一块可以看得上眼的蓝宝石,于是,他就问了很多人,在哪里可以找到上等的蓝宝石,他问了很多人,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最后,一个老人告诉他,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就是当皇上的皇冠上。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全生只身闯入了皇宫,盗走了皇冠上的那颗蓝宝石,他将一个和那颗宝石一模一样的仿真品镶在了皇冠上,自始至终也没有被人发现,全生暗自庆幸自己的万无一失。八月十五那天,在岳阳楼上,全生把那颗他从皇冠上偷来的蓝宝石送给了公主,公主看到蓝宝石的时候惊叹不已,全生问公主对自己意下如何时,公主突然大笑起来,随后,全生感到脖子凉凉的,两把锋利的刀已经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公主大喝一声:“大胆全生,竟敢偷皇上的蓝宝石!”“这不可能,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全生大喊。公主背过身去,少顷,公主转过身时,全生看到的是一个老人,就是那天告诉全生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在皇冠上的那个老人。原来老人就是公主装扮的。公主说:“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好人,打算嫁给你,便想试探一下你,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人。”全生被处以极刑,被挖掉了右眼,砍掉了右手,被流放到了西北,不久便死了。可是当公主兴致勃勃地将从全生那里拿来的宝石交给皇上时,却被告知公主手上的蓝宝石也是假的。公主有口难说,所有人都认为是公主换了宝石,从此,公主便疯了,谁也不知道那块上等的蓝宝石究竟到哪里去了?旋涡又转了圈,里面漫漫浮现出一些梳长辫子的人,叶晓觉得这应该是清朝。这的确是清朝,是全生死后一百年的清初。一个盗墓者挖开了一个古墓,古墓中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具一只手的骷髅。盗墓者用脚狠狠地踹了一下骷髅的头,骂道:“穷鬼!”他的话刚说完,一颗蓝宝石从骷髅的口中滚落了出来,盗墓者捧起那闪烁蓝色光芒的宝石,惊喜万分。盗墓者把宝石卖给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是个*商,以买卖人口为生。一天,商人从人贩子里买来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女,少女跪在商人面前请求商人放了她,商人根本就听不进去,少女整整在商人的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商人高价把少女卖给了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少女临走时指着商人骂道:“你不会有好下场的!”商人把卖少女得来的银子拿到他家的密室中,放在那颗蓝宝石的旁边。商人拿起那颗蓝宝石,高高地捧在手中,这时,宝石突然发出了一股刺眼的蓝光。商人吓了大叫了一声,商人发现自己的衣服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商人的衣服破了,从里面长出了一只长着眼睛的大手,大手说:“做了坏事的人就会长出第三只手!”商人一屁股坐到地上,没了呼吸,他被吓死了。叶晓吓得浑身发抖,他突然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自己胸前的第三只手会对自己下毒手。(四)旋涡漫漫合拢,回旋,又漫漫散开……旋涡中出现了一座大房子,叶晓觉得这房子有些眼熟,他记起来了,这房子就是叶晓找到蓝宝石的那座别墅。叶晓正有事奇怪,突然,旋涡变大了,变得越来越大,直至把叶晓吞没了。这时,叶晓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别墅的门口,别墅四周过往的人很多,他们都各自走各自的路,没有一个人看到叶晓,叶晓便径直走进了院子,整个院子里只住着一对夫妇和一个婴儿。男人总是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很多的钱,女人看到钱的时候便问男人钱是从哪里来的,男人说是他做生意挣的,女人没有再往下问,依然每天给男人做饭,洗衣服,收拾那座大房子。大房子是女人的父亲留给她和男人的,女人的父亲当时看到男人一表人才,而且还会做生意,总是拿回来很多钱,人又老实,便心甘情愿地把女儿嫁给了男人。也把大房子留给了男人。有一天,女人终于忍不住了,问男人他每天拿回来的钱到底是哪里来的,男人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只好告诉女人,他是一个小偷,整日以偷别人的东西为生。女人知道真相后大哭了一场,再也不理这个男人了,要将他赶出家门,男人在外面敲门,可女人就是不给他开门,女人怀里的婴儿大哭不止。后来,有一天,男人说要看看自己的孩子,求女人给他开门,女人给他开了门,男人看着自己的孩子痛哭流涕,然后便扭头大步向大门走去,大门口正停着一辆警车。女人抱着孩子跑出了门外,可警车早已远去。女人走回房子时,发现婴儿的襁褓中,有一颗硕大的蓝宝石。叶晓决定上前去劝那个女人,可是不管他说什么,那个女人都看不到他,因为在这个世界中,谁也看不到叶晓。后来警察来了,封了女人住的房子,女人把那颗蓝宝石也留在了房子里,房子里的东西她一样也没有带走。她走的那天晚上,那座房子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场大火,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叶晓跟随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接下来,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因为这就是他的童年。女人以为别人缝补衣服为生,养着她的孩子。她们露宿街头,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欺负,孩子大了,却上不起学,孩子整日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孩子学会了偷东西了,像他的爸爸一样,偷来的东西给她的妈妈,还编造各种理由说是自己挣来的,直到有一天,孩子偷了一个富家子弟的钱,那富家子弟找来了一群打手来抱负,那些人追着女人和孩子,打得女人遍体鳞伤,幸好警察及时赶到,女人才没有被打死,女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也会是一个小偷,不久,女人便死了。孩子依然是一个小偷,他没有什么好做的,他整日游手好闲,只知道偷。孩子终于成长了大人,一天晚上,他上了一辆巴士,他在巴士上睡着了,醒来时到达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他走进了一所别墅,在别墅中,他找到了一颗硕大的蓝宝石。在他拿到那颗蓝宝石的同时,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手,那第三只手的掌心还有一只眼睛和一张嘴。叶晓站在别墅里,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站在那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到了过去,他哭了很久,很久。叶晓看到了自己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轻轻地张手掌心,掌心的那只眼睛也在流泪,他听到了自己第三只手的哭声。第三只手说:“一个人只有亲眼看自己伤疤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痛,才知道什么是对和错。”第三只手他也看到了自己的过去。(五)“到站了,到站了!”售票员在喊。叶晓这时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大巴里,他的手依然像握手一样伸在老人面前,老人问叶晓:“孩子,你需要帮忙吗?”叶晓摇了摇头。叶晓下了车,抬起头,他看到了自己居住的那个小屋的窗子。阳光很足,直刺叶晓的眼睛,他下意识地想用手挡一挡阳光,这时,他才惊异地才发现,胸前的第三只手早已不知去向,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衣袋,那颗硕大的蓝宝石也消失了,这一切到底是真还是假,那第三只手真的无缘无故的消失了,还是从来就没有过?叶晓是个流浪儿,他过去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那年。
最吓到你的是所谓的鬼 故事 吗?其实看一些恐怖吓人的 鬼故事 是能够锻炼一个人的胆量的。有些短篇的鬼故事虽然短,但是超级吓人。以下是我整理的短篇超级吓人鬼故事_短篇鬼故事超吓人的,欢迎阅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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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和惠是同道回家的。突然下起大雨,因为红的家比较远,而且父母都出差了,无奈之下只能去惠的家里住宿一晚。
时间到了23点45分了,惠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听着听着看见惠的表情伤心起来,惠慌张的跟红说:“红,我外公就要去世了,我要赶回家乡一趟。”惠一家匆匆忙忙的出了门。红就在惠的家里拿了把伞,慢悠悠地回家,天还是下着雨。红走着走着总觉得有人跟踪她,可的确没人。终于到家了,可心里还是没放下,红现在住的是新楼,她家是第一个住进这里的,还没人住。
红走在电梯前,电梯到了,红看见里面有一双新高跟鞋,她这人贪小便宜就把高跟鞋拿了回家。从那以后红就天天倒霉,事情发生了,一次学校 春节 晚会上,红去了洗手间,高跟鞋突然自己脱了出来,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鞋子上慢慢呈现出一个“人”。红问她要干什么,那女鬼说:“我家就住在你家里,以前我的家就起在你那里,那时我是千金,我有个老公,他把我赶了出去,把我赶了出去,把楼房卖了,拿着钱跟那个小三私奔了。我就在别墅跳楼死的。现在谁穿过这高跟鞋谁就要死!!!!!!”洗手间传来一声惨叫,但谁能听见呢~
惠去了洗手间看见红倒在地上,满地是血,镜子上写着:下一个会是谁~~~~~~~~
惠慌慌张张的冲到校长那,校长看了立刻报了警,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报纸登上了,题目就是:学校女子离奇死亡,鞋子下落不明。
在某处又又一声惨叫…………啊~~~~~~~~~~~~
暑假到了~炎热盖布整个下午,但还是坚决要跟同学去旅游。
去了桂林,街边有个卖画的,看他画得妙笔生花,我就决定买下一副桂林的风水画想挂在家里,可出乎意料的是竟然如此便宜,我于是买多几幅回去就当给亲戚朋友的信物,于是就像宝宝似得放好。
一下午下来从觉得有不祥的预感,觉得背包就像在晃来晃去,拉开背包却什么都没有动,就觉得可能是天气热的原因,人都变糊涂了。
回到家,最先把画挂了起来,总觉得家里多了一道风景线,看起来家里阳光多了。我开始去把这些礼物送给亲戚们,大家都说好。可是过了几天都跑来跟我说:“每天晚上都有脚步的声音,我的心跳比马达还快,第一天我还不觉什么,但是这几天都是这样,我也无奈了,我之前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之前你没给我画时没有这事,所以我来找你了。”其实我自己这几天都是这样,现在这些无神论者都是这样了,而且买的时候画里没有女的。
自己就是胆小,就跟着我送过画的人一起去找道士去。道士脸色突然变了,跟我们说:“你们遇了个女鬼,是冤死鬼,你在买画的时候可能偷偷躲进画里面了。你们都没出事代表你们幸运。”“那我们该怎么办?”“你们回去把墨斗线弹满一幅画,到了午夜正,你们把符和画一齐烧掉,然后烧点钱纸让他早日投胎吧~~~~~~做完了这些来向我报道”
大家都按照道士的安排去做了,可是我的朋友翔出了名的大头虾,他只弹了墨斗线而没贴符就把画烧了,冤鬼她是只厉鬼,不是求帮助的,他上了翔的身。大家都到齐了。只有翔还没到,道士就知道出事了,立刻赶去翔的家,女鬼已经把翔的家搞得乱七八糟的,道士为了保住翔的性命,就用乾坤镜把女鬼照了出来,确定翔的生命安全了然后就动手,女鬼试图想逃,大家都用了道士给的墨斗线把女鬼拉住了,道士把桃花剑刺向女鬼心脏。
听着女鬼惨叫的声音,我头皮发麻了,我还听到女鬼说了句话:“我在人间冤死,现在你们也来对付我,我不甘心啊~~~~~~~~~~~”道士烧了些钱纸说了句:愿你早人投胎,别再害人。
自此就没有听到午夜的脚步声了
1、拖地的老太太有一个女孩,叫美夕。一天晚上,她想上厕所。可天十分黑,美夕便叫同学陪她去。那那同学在门口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她出来,十分担心。走进去一看,只看见一个老太太,手拿拖把,正在拖地。
那同学便问:“老奶奶,,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女孩进来上厕所?”老太太说没有。第二天,天亮了。那同学又去找美夕。走进厕所间,看见……看见美夕的尸体倒挂挂在那里。这才明白过来,昨晚那老太太就是倒拿着美夕的尸体在……在拖地。拖地的老太太!
2、95级新生刚刚入学的时候,听说了这样一件事:就在前一个学期,某寝室的一个男同学每到晚上都会听见有一个声音对他说:“哥们儿咱俩背靠背,哥们儿咱俩背靠背!”他开始以为是同寝室的同学在说梦话,没太在意。可时间久了,有些受不了。
一天晚上,他又听见有一个声音说:“哥们儿咱俩背靠背!他忍无可忍了,爬起来把上铺的同学叫醒,那声音还在:"哥们儿咱俩背靠背。"于是他又叫醒了临铺的两位同学,声音还在,同寝室的其他三位同学都听不见,只有他一个听得很清楚,那声音不大,但的确很清楚!!
其他同学安慰他,精神别太紧张,放松点儿,他也觉得可能是幻觉——马上就要考试了的确有些紧张。后来,那声音果然就听不见了。放暑假,学校的寝室楼大修,他们这栋楼由于年代久远,须大动干戈,连水泥地基都刨开了。就在这位同学睡的床地下挖出一具男生尸体,是面朝下埋的。
3、寝室门开了,今天来推销的人脸色苍白,“袜子要么?”小三随口应了一句“几块?”“十块五双。”小三说:“贵了”小贩冷冰冰的说:“你说要几块?”小三说道:“八块。”小贩却转身走了,第二天,小三的尸体在厕所被发现他被剁成了八块。
4、今天晚上一个人在家无聊,就打电话给女朋友叫她来我家,我想吓吓她,就把自己打扮得恐怖无比。女友一走出电梯,我便在门外把她一吓,把她吓哭了,我惊呆了,连忙安慰她,等她情绪稳定后便生气离开了。
我后悔了,回家后过了一会,等她气消了,打电话给她道歉,她在电话里说:“你跟你朋友串通好了吧,我来你这一起吓我”。
5、学校新来了一个年轻的男老师,他姓詹。因为相貌俊秀,性格温柔,而受到很多女学生的追捧。可是凡是追过他的女生无不意外身亡,那阵子学院里人心惶惶,温和可亲的詹老师甚至还被警察叫去问话。
可最终还是没有结果,这件事情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深夜,他站在镜子前,指尖轻轻触摸镜子里的自己,微微一笑,亲爱的,怎么能有人比我更爱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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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少讲鬼故事:少说鬼话》是一档讲述恐怖故事的音频节目,收集了大量民间过故事,经过金牌编剧加工打磨润色后,再度由华少讲述,以声音的方式传递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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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大人们喜欢看,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也喜欢看,小编记得初中的时候教室后面几排的同学的抽屉里总能看见这本杂志,还有偷偷看被发现的,脾气好的老师只是没收,脾气不好的直接就撕掉了。
索性那时候这本杂志还不贵,过两天又偷偷买了新的,偶然一次去老师办公室发现老师桌上摆了一叠《故事会》,还有老师正拿着一本看得津津有味。
喜欢看的就是里面那些志异故事,有几个印象特别深刻,尤其是关于蚂蝗的,导致至今对这种虫子都有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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