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作文题目咋写
见义勇为作文题目咋写,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美德之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体现,是时代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下面来看看见义勇为作文题目咋写?
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见到别人有危险是挺身而出。可是当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挺身而出时,他还谈何见义勇为。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40多名大学生结伴到湖北省荆州的宝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两名因玩耍而不慎掉进水中的小孩。经讨论后,大学生们决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两名小孩。孩子顺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过程中,有三名大学生不慎掉进水中,溺水身亡了。新闻播出后不久“三名大学生该不该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网上最热门的话题。我认为,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不应该逞强,不该见义勇为去救有困难的人。
在两个孩子溺水的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帮助他们,但并不是像那三名大学生一样,不顾自己性命,去“见义勇为”。在遇到那样的情况时,必需有一个冷静的头脑,我们可以先教孩子一些自救的方法,请求周围的大人帮忙,顺便通知警察。
像这样见义勇为反倒害到自己受害的例子多不胜数。
这个故事同样发生在河边,四名小学生在河边玩耍,其中一个踩到河边的青苔掉进水中,河水流得十分急,另外三名大学生在河边拉着她的手,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起被急促的河水吞没了。这,就是他们见义勇为的后果。
见义勇为是勇敢的体现,可是,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却是愚蠢的表现。
我们每天都能看见很多人,急急忙忙赶去上班的上班族,在路边的清洁工叔叔阿姨们,这些人也许我们每天都能见到但并不能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些人只是看一眼就能记好久。就像那位见义勇为的人。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独自去文化用品商店购买文具与练习本,却遇到了稀奇的一幕:有人在追赶小偷,我离的不远,看得很清楚,一个手拿袋子的人在前面跑的飞快,后面则是有一群人在追赶,而在队伍的最后,有一位老奶奶也在追赶小偷。
我因为好奇向那位老奶奶走去,正巧听见老奶奶的'自言自语:“我必须要追上这个小偷,否则这个月我就没有收入了”。听到老奶奶的话,我知道袋子的主人就是这个老奶奶,因为体力不好,我只好与老奶奶跟在队伍的后面,老奶奶拿出手机报了警。
这时小偷跑进了一个巷子里,马上就能甩开人群逃跑了。突然人群中扑出一个人,他抓住了小偷的左腿,也正是因为这一抓没能使小偷甩开人群,队伍里有人看见了他的模样也学着抓住了小偷的另一条腿……就这样拖到了警察的到来,将小偷押上了警车。老奶奶拿回了自己的袋子,向众人不住的道谢。
冬日的寒风肆虐的奔跑于大街小巷,空气中闻着到灰尘的气味。
我坐在电脑前,用力地敲击着键盘,抒发着对你所有的感情。
让时光流回那寒冷的夜晚。在同学家逗留已久的我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往家赶嘴里哼着歌,行走在那个孤寂的只能与路灯为伴的大街上。与其说哼歌是为了寻找一种感情,倒不如说是为了壮胆。
“噗通……”
“呀,这……什么声音,该不会是……”我用力捏住刹车闸,心中的害怕与惊奇互相交织着。眼睛紧闭,头缓缓的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移动。睁开眼一看,眼睛瞪到从未大过的程度,嘴巴张开。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虽不是光天化日之下。但却在这里动手打人,以多欺少。”我准备骑车立刻离开这是非之地,但心想好歹是个学生,不能袖手旁观;但自己却势单力薄,万一受伤这……?
正在我苦苦思索之际,你的声音通过寒冷的空气传进我的耳朵,让我感到温暖。
“喂,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循声望去,你的轮廓映入我的眼帘,你体格虽不魁梧,但却让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救……救我。“墙角里那个被打得遍体鳞伤,嘴角边留着几滴血迹,微弱的语气透出和乞求的眼神让你心有不忍。
“我劝你还是少管闲事,否则,你和他一个下场。“一个戴着墨镜的小流氓伸出手指,用力指着你的鼻子。
你望望那受伤的人,“我管定了。”我从你的语气中读出一份坚定。你拔开流氓的手,扫去他对你的不尊重。
戴墨镜的流氓向你直扑而来,你一个侧身翻便把他摔倒在地,痛得嗷嗷叫。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从我心里生出。
你转过身,扶起那个受伤的人,询问他的情况,关心的口吻向母亲般。一旁的随从瞪着你,心中的愤怒之火愈燃愈烈,咬着牙,握紧双拳,向你猛跑过来。你只顾关心别人,却疏忽了那个随从。“小心!”我向你大喊着,可惜为时已晚。他一拳重重的打在你的嘴角边。
鲜红的血从你的嘴角渗出,你轻轻擦掉嘴角的血迹,愤怒的盯着他,一拳把他打倒在地。一旁的我看得目瞪口呆,为你的胜利而欢喜,为你受伤而觉得可惜。
落魄的两人逃之夭夭,望着他们仓皇离去的背影,我向你伸出大拇指,你嘴角微微上扬。你把那个受伤的人送进医院,我骑单车离去,仍旧哼着歌,可这次我不怕孤单而行。
我以为你拥有超能力,才能在困难面前挺身而去;我以为你是人们遇到危难第一时间出现的蜘蛛侠;我以为你是未来警察,扛起自己肩上的责任。
不,这些都不是你的称号,你只是一个人,一个在我心中让我钦佩的大写的人!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作文的主题大部分是没有局限的,想写好一篇好的作文也是需要技巧的,以下分享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范文
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见到别人有危险是挺身而出。可是当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挺身而出时,他还谈何见义勇为。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40多名大学生结伴到湖北省荆州的宝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两名因玩耍而不慎掉进水中的小孩。经讨论后,大学生们决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两名小孩。孩子顺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过程中,有三名大学生不慎掉进水中,溺水身亡了。新闻播出后不久“三名大学生该不该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网上最热门的话题。我认为,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不应该逞强,不该见义勇为去救有困难的人
在两个孩子溺水的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帮助他们,但并不是像那三名大学生一样,不顾自己性命,去“见义勇为”。在遇到那样的情况时,必需有一个冷静的头脑,我们可以先教孩子一些自救的方法,请求周围的大人帮忙,顺便通知警察。
像这样见义勇为反倒害到自己受害的例子多不胜数。
这个故事同样发生在河边,四名小学生在河边玩耍,其中一个踩到河边的青苔掉进水中,河水流得十分急,另外三名大学生在河边拉着她的手,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起被急促的河水吞没了。这,就是他们见义勇为的后果。
见义勇为是勇敢的体现,可是,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却是愚蠢的表现。
初春的一天上午,在河边玩耍的两个小孩不慎落水了,他们在水中扑腾着。不远处的两个小姑娘见状,拼命的呼喊着“救人啊!救人啊!”几十米外的一个年轻人听到喊声,立即跑了过来。年轻人连衣服都没顾得上脱,就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年轻人快速地游到漂在水面的孩子身边,夹着孩子费劲游到河中的一个孤岛,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救治,见孩子稍有气息,他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时小姑娘大喊着:“叔叔,还有一个孩子在水里呢!”年轻人听了,又奋不顾身地跳入了水中,可是第二个孩子却没了踪影。年轻人几次冒着被河水吞没的危险潜入水中,但还是找不到孩子。最后他只得用脚在水中踩着找人,终于踩到了孩子的手。年轻人再次潜入水中,拉出孩子,游向了岸边。到了岸边上,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为孩子压腹、捶胸……这时救护车来了,两个孩子被抬了上车。在救护车启动之时,年轻人也倒了下去。于是,救护车拉着三个人一起驶向了医院。
到了医院,两个孩子被送进了抢救室。可年轻人依然没有醒过来,医院立即找来全院最好的大夫对他进行抢救。突然,一位医生大叫道:“这个人我认识,咱们医院的很多医生也认识他!”原来,年轻人是这个医院里的一名癌症患者,他刚做完两次手术,还在化疗中。
一个癌症患者刚做完手术不久,还在化疗中,他的身体是多么虚弱啊。面对危险,他没有顾虑自己的身体,更没有退缩,而是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救出了两名落水儿童。年轻人的举动是多么伟大啊!这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大学生们手牵手救落水儿童;为了不让火车撞上拦路巨石,十来岁的小女孩站在铁轨边想方设法拦住疾驰的火车;年仅二十七岁的军人救助落水工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是呀!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浓浓的爱,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热心人,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精彩。我们也要像这些热心人一样,伸出我们的手,献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世界更加温暖,更加幸福,更加祥和。
当今时代,有一个词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有一个词在维护着社会的秩序,这个词赋予我们应有的权利,这个词规定了我们的权利,没错,它就是法律。因为有法律,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为有法律,人们遇到了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事,敢去制止,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曾几何时,“扶不扶”的问题困惑着人们,只因一个年轻人看到一位老太太昏倒在地,便送她去医院,可老太太醒后一口咬定是这位年轻人撞了她,向他索要赔款。此事件爆发后,人们在路上遇到昏倒在地的人,都怀疑是不是“碰瓷”的,于是绕道而走,对地上的人不管。一些“碰瓷”的人也趁此兴风作浪,看到一辆车过来了,二话不说,直接倒地。正如材料中的杨先生本是出自好意劝阻老人不要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谁知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老人离世后,家属上诉至法院,向杨先生索要赔偿。
可法律是公平的,它不会使好人蒙冤。当“扶不扶”这个小品在春晚放出,人们的心灵遭到冲激于是当另一起“扶不扶”事件发生时,当事的那个年轻人懂得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了见义勇为,人们也不再害怕被“碰瓷”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道德,敢于见义勇为。材料中又何尝不是如此,老人家属不服判决,上诉至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作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诉讼请求”的判决,认为杨先生属正当劝告,不用负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维护公民的权利,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这个时代没有法律,见义勇为者便不复存在,道德风气也将日益败坏。报纸上、新闻上常有--公司在生产食品时,向其中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某企业的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不还,学校暴力事件……如果没有法律,那些手无寸铁的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没有权利,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如果没有法律,谁敢向外说事情的真像;如果没有法律,谁来维护道德和良好的风气。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假象破灭,让人们不再苦闷着自己的良心,让人们有信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政治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我们有责任去正确运用它,有责任去见义勇为,有责任去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主题是见义勇为不如见义智为三个大学生,一人不慎落水,另外两人见义勇为,跳入水中施救之前,竟没有想到利用江边的一堆木料,结果三人全部溺亡。由此引出是应该“见义勇为”还是应该“见义智为”的辩证思考。我以为,“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见义能够“勇”为者,必然有一定的救人技能、智慧;见义能够“智”为者,也必然有其勇敢精神。对溺水“见义勇为”的人,一定会游泳,也就是必然有其“智”;否则,无异于送死。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救人是有紧迫性的,是有风险的。如果非要有百分之百的“智”的运用,才能“见义勇为”,否则就是“见义‘愚’为”,那么在很多的情况下,我们就只能见死不救。需要有多大的把握才必须救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就要放弃施救?这中间的形势判断,全在于施救的人一瞬间的全方位思维,全在于施救的人的“勇”或者“怯”、“智”或者“愚”。救溺水的人,必然是时间紧急,如果先去把那木料抬入水中,也许溺水者早已经被江水吞没了,还上哪里去救。其他情况下的施救,也必然存在类似时间紧急、条件限制等等的问题;并不是你想从容地用“智”就可以从容地用“智”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是傻子,也是圣人;知其可为然后才为之的,是所谓的“聪明人”。但是,最值得赞扬的却是,不知其可为还是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他们是这个社会无数的一般意义上的好人,这无数的朴实无华的好人,正是我们这个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三位大学生,一同到江边玩耍;一人溺水,另外两人不顾生死,跳入江中施救。他们之间的兄弟之情,或者是姊妹之情,感人肺腑,可歌可泣。我们又怎能要求施救时的他们先做一番是“勇为”还是“智为”的选择?这个世界上,自古及今,路见不平,路见不幸,陌生人之间的出手相救,甚或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事例,数不胜数。重要的不是他们是“见义勇为”还是“见义智为”,而是他们之间的亲情,友情,萍水相逢之情,以及一切的情。情义无价,这是这个世界之所以让我们感到无限美好的重要因素之一。“勇”离不开“智”,“智”离不开“勇”。“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二者本质相同。“勇”和“智”更离不开的是“情”!
相信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尤其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议论文,议论文又叫说理文,是一种剖析事物,论述事理,发表意见,提出主张的文体。那么应当如何写这类型的作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以见义勇为为主题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世上事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就有“舍己为人,扶危济国”的无私精神。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撑起了中华美德的一片天。
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总是不绝于耳,只要一有这种事情发生,各大报张和网站就会大力宣传,这种想体现社会存在正义的一面的方法是对的,但总能从这些报导中看到一些误区。像初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这种报导,我个人认为就不应该推崇。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刹那,他们肯定没经过太多的思考,他们只是觉得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们肯定没有考虑到万一他们出事,他们的父母将会怎么样悲痛欲绝,他们的这种行为会被别人怎样评说等等。
我钦佩见义勇为。但对于罪恶,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应该在力所能及和保护自身的基础上配合警方打击罪恶,但是,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法的权力,所以,我们也没有相应的'义务。
见义勇为不是不对,但前提应该是保护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员在救人的同时都知道怎样来保护自己,因为他们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话又如何去救别人?像今天又看到一个23岁的“英勇”小伙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闻,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救助有什么意义!
我们从小就听过一个故事:司马光砸缸。司马光救小伙伴的方式是将缸砸烂,水流光后小伙伴得救了。还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学子——冯玖江,在面对有人跳湖轻生的紧急情况,他临危不乱、机智沉着,特别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拨打110和120电话的行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应该讲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蛮劲了。在突发情况面前,我们要理性施救、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如果社会的罪恶是靠手无寸铁的公民去见义勇为来维护的话,法律和执法机关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见义勇为应该是一种风气,是一种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无可非议。但前提依然是,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我每天的生活都很平淡,只有那一次发生在我身边的惊心动魄的事,让我记忆犹新。
二年级,每天早晨妈妈都会送我去学校。清晨的步行街空气新鲜,格外宁静。突然,一声尖叫划破了这一片宁静。我和妈妈回头一看,看见一位打扮时髦的姐姐提着高跟鞋,赤脚在追前面一位叔叔,嘴里大声叫:“快……抓住前面的那个人,他抢了我的包!”
我和妈妈恍然大悟,前面的叔叔抢了这个姐姐的包。我摇了摇妈妈的手:“妈妈我们去帮忙吧。”妈妈摇摇头:“不行,那个强盗身上有刀,你想让妈妈给刺伤吗?”我到底是帮这个姐姐还是不帮呢?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包被抢吧……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一位叔叔跑上去,制服了那个强盗,强盗只好乖乖地把包还给了那个姐姐。
我现在更加迷茫了:为什么妈妈看见姐姐的包给抢了,不去帮她,而那位叔叔却原意挺身而出呢?后来,我终于从妈妈那得到了答案:妈妈如果帮助这个姐姐的话,可能弄不好性命都会搭上,而叔叔身强力壮,自然不怕被强盗给打倒了。
原来,见义勇为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实力不够,就不要轻易地去帮助他人。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作文的主题大部分是没有局限的,想写好一篇好的作文也是需要技巧的,以下分享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范文
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见到别人有危险是挺身而出。可是当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挺身而出时,他还谈何见义勇为。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40多名大学生结伴到湖北省荆州的宝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两名因玩耍而不慎掉进水中的小孩。经讨论后,大学生们决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两名小孩。孩子顺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过程中,有三名大学生不慎掉进水中,溺水身亡了。新闻播出后不久“三名大学生该不该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网上最热门的话题。我认为,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不应该逞强,不该见义勇为去救有困难的人
在两个孩子溺水的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帮助他们,但并不是像那三名大学生一样,不顾自己性命,去“见义勇为”。在遇到那样的情况时,必需有一个冷静的头脑,我们可以先教孩子一些自救的方法,请求周围的大人帮忙,顺便通知警察。
像这样见义勇为反倒害到自己受害的例子多不胜数。
这个故事同样发生在河边,四名小学生在河边玩耍,其中一个踩到河边的青苔掉进水中,河水流得十分急,另外三名大学生在河边拉着她的手,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起被急促的河水吞没了。这,就是他们见义勇为的后果。
见义勇为是勇敢的体现,可是,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却是愚蠢的表现。
初春的一天上午,在河边玩耍的两个小孩不慎落水了,他们在水中扑腾着。不远处的两个小姑娘见状,拼命的呼喊着“救人啊!救人啊!”几十米外的一个年轻人听到喊声,立即跑了过来。年轻人连衣服都没顾得上脱,就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年轻人快速地游到漂在水面的孩子身边,夹着孩子费劲游到河中的一个孤岛,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救治,见孩子稍有气息,他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时小姑娘大喊着:“叔叔,还有一个孩子在水里呢!”年轻人听了,又奋不顾身地跳入了水中,可是第二个孩子却没了踪影。年轻人几次冒着被河水吞没的危险潜入水中,但还是找不到孩子。最后他只得用脚在水中踩着找人,终于踩到了孩子的手。年轻人再次潜入水中,拉出孩子,游向了岸边。到了岸边上,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为孩子压腹、捶胸……这时救护车来了,两个孩子被抬了上车。在救护车启动之时,年轻人也倒了下去。于是,救护车拉着三个人一起驶向了医院。
到了医院,两个孩子被送进了抢救室。可年轻人依然没有醒过来,医院立即找来全院最好的大夫对他进行抢救。突然,一位医生大叫道:“这个人我认识,咱们医院的很多医生也认识他!”原来,年轻人是这个医院里的一名癌症患者,他刚做完两次手术,还在化疗中。
一个癌症患者刚做完手术不久,还在化疗中,他的身体是多么虚弱啊。面对危险,他没有顾虑自己的身体,更没有退缩,而是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救出了两名落水儿童。年轻人的举动是多么伟大啊!这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大学生们手牵手救落水儿童;为了不让火车撞上拦路巨石,十来岁的小女孩站在铁轨边想方设法拦住疾驰的火车;年仅二十七岁的军人救助落水工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是呀!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浓浓的爱,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热心人,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精彩。我们也要像这些热心人一样,伸出我们的手,献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世界更加温暖,更加幸福,更加祥和。
当今时代,有一个词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有一个词在维护着社会的秩序,这个词赋予我们应有的权利,这个词规定了我们的权利,没错,它就是法律。因为有法律,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为有法律,人们遇到了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事,敢去制止,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曾几何时,“扶不扶”的问题困惑着人们,只因一个年轻人看到一位老太太昏倒在地,便送她去医院,可老太太醒后一口咬定是这位年轻人撞了她,向他索要赔款。此事件爆发后,人们在路上遇到昏倒在地的人,都怀疑是不是“碰瓷”的,于是绕道而走,对地上的人不管。一些“碰瓷”的人也趁此兴风作浪,看到一辆车过来了,二话不说,直接倒地。正如材料中的杨先生本是出自好意劝阻老人不要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谁知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老人离世后,家属上诉至法院,向杨先生索要赔偿。
可法律是公平的,它不会使好人蒙冤。当“扶不扶”这个小品在春晚放出,人们的心灵遭到冲激于是当另一起“扶不扶”事件发生时,当事的那个年轻人懂得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了见义勇为,人们也不再害怕被“碰瓷”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道德,敢于见义勇为。材料中又何尝不是如此,老人家属不服判决,上诉至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作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诉讼请求”的判决,认为杨先生属正当劝告,不用负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维护公民的权利,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这个时代没有法律,见义勇为者便不复存在,道德风气也将日益败坏。报纸上、新闻上常有--公司在生产食品时,向其中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某企业的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不还,学校暴力事件……如果没有法律,那些手无寸铁的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没有权利,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如果没有法律,谁敢向外说事情的真像;如果没有法律,谁来维护道德和良好的风气。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假象破灭,让人们不再苦闷着自己的良心,让人们有信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政治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我们有责任去正确运用它,有责任去见义勇为,有责任去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我认为社会应大力提倡见义勇为。但更应该鼓励人们运用智慧,而不是单单凭着一时之勇或冲动去鲁莽地见义勇为。 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是因为它将使所有人的权力和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见义勇为行为、人人见了犯罪分子都噤若寒蝉的社会将是什么样子;更无法想象,如果每个人见了歹徒行凶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独自悠然走开,他(她)还能指望自己遇到此种情况时会有人为其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吗? 媒体曾经报过许多惊人的“巧合”事件—— 一位老人闻听有人掉进下水道,却没人肯下去救人,老人二话不说跳进水道,救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想不到,被救者竟然是他的孙子。 河南一农民早晨上街赶集,在马路上看到汽车将一路人撞倒在地,汽车绝尘而走,此农民也一走了之。几个小时后,他回到家中,见家里哭声一片……那位被汽车撞倒的人,竟是他的父亲。因送医院太迟,已抢救无效死亡…… 世界太大又太小,这一桩桩看似天方夜谭的“巧合”初听起来还以为是那些急欲出名的人编造出来的谎言,但事后发觉千真万确,方服古人“无巧不成书”一说决非妄言。 这样巧合的事例还有多少?我想绝对不止这几例。媒体的报道看似猎奇,实则在表述一种立场:救人就是救自己,对他人无情无义就是对自己残忍冷漠! 但为见义勇为欢呼,决不意味着就支持匹夫之勇。 试想,明明不会游泳或不懂自救常识,见有落水,硬要跳下去,救不了别人,反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或虽救了别人,自己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的“勇为”值得吗? 一群歹徒拿着刀子行凶,你既无格斗技巧技能,又无特殊工具,脑子一热冲了上去,结果不但没有制止犯罪,自己也被捅伤或献出生命,歹徒逃之夭夭,这样的“壮举”有必要吗? 歹徒劫持飞机,你将生死置之度外,“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与之搏斗,导致机毁人亡,这样的结局,我们能褒奖吗?…… 中山大学伦理学教授章海山讲起这么一件往事: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汕头牛田洋军垦农场,有一年的夏季,沿海飓风狂飙袭来,一群大学生为保护国家财产,手挽手站在大坝上“与大自然搏斗”,导致好多人壮志未酬身先死……当时的报章将之归纳为“牛田洋精神”,广为宣扬。后来,周总理获知这一情况后,对此提出了批评。 在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面前,这种“可歌可泣”的“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壮举无疑是时代的产物。中山大学章海山教授提出一个观点:当个人的力量无法阻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时,你的首选不是持手空拳冲上去,甚至把自己的性命搭上,而是应该马上报警。 报警,也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 香港一家机构曾经对市民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题目是:当你遇到一伙歹徒正在作案时,你的首选是什么?1、搏斗,2、走开,3、报警。大部分香港人选择了报警。 警察,毕竟是专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专政工具,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 当然,警察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无处不在,如果仅靠警察来维护社会治安,将会存有许多盲点。那么,当警察不能及时赶到时,我们又该怎么办?有关专家指出,此时的首选,仍非盲目“冲上去”。人的生命毕竟只有一次,许多时候,无谓的牺牲是相当不可取的。 我们弘扬见义勇为,但见义勇为要运用智慧!有了冷静和智慧,任何狂妄都最终将被制服。少了牺牲,也就少了许多泪水和痛苦!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作文的主题大部分是没有局限的,想写好一篇好的作文也是需要技巧的,以下分享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范文
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见到别人有危险是挺身而出。可是当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挺身而出时,他还谈何见义勇为。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40多名大学生结伴到湖北省荆州的宝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两名因玩耍而不慎掉进水中的小孩。经讨论后,大学生们决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两名小孩。孩子顺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过程中,有三名大学生不慎掉进水中,溺水身亡了。新闻播出后不久“三名大学生该不该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网上最热门的话题。我认为,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不应该逞强,不该见义勇为去救有困难的人
在两个孩子溺水的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帮助他们,但并不是像那三名大学生一样,不顾自己性命,去“见义勇为”。在遇到那样的情况时,必需有一个冷静的头脑,我们可以先教孩子一些自救的方法,请求周围的大人帮忙,顺便通知警察。
像这样见义勇为反倒害到自己受害的例子多不胜数。
这个故事同样发生在河边,四名小学生在河边玩耍,其中一个踩到河边的青苔掉进水中,河水流得十分急,另外三名大学生在河边拉着她的手,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起被急促的河水吞没了。这,就是他们见义勇为的后果。
见义勇为是勇敢的体现,可是,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却是愚蠢的表现。
初春的一天上午,在河边玩耍的两个小孩不慎落水了,他们在水中扑腾着。不远处的两个小姑娘见状,拼命的呼喊着“救人啊!救人啊!”几十米外的一个年轻人听到喊声,立即跑了过来。年轻人连衣服都没顾得上脱,就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年轻人快速地游到漂在水面的孩子身边,夹着孩子费劲游到河中的一个孤岛,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救治,见孩子稍有气息,他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时小姑娘大喊着:“叔叔,还有一个孩子在水里呢!”年轻人听了,又奋不顾身地跳入了水中,可是第二个孩子却没了踪影。年轻人几次冒着被河水吞没的危险潜入水中,但还是找不到孩子。最后他只得用脚在水中踩着找人,终于踩到了孩子的手。年轻人再次潜入水中,拉出孩子,游向了岸边。到了岸边上,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为孩子压腹、捶胸……这时救护车来了,两个孩子被抬了上车。在救护车启动之时,年轻人也倒了下去。于是,救护车拉着三个人一起驶向了医院。
到了医院,两个孩子被送进了抢救室。可年轻人依然没有醒过来,医院立即找来全院最好的大夫对他进行抢救。突然,一位医生大叫道:“这个人我认识,咱们医院的很多医生也认识他!”原来,年轻人是这个医院里的一名癌症患者,他刚做完两次手术,还在化疗中。
一个癌症患者刚做完手术不久,还在化疗中,他的身体是多么虚弱啊。面对危险,他没有顾虑自己的身体,更没有退缩,而是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救出了两名落水儿童。年轻人的举动是多么伟大啊!这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大学生们手牵手救落水儿童;为了不让火车撞上拦路巨石,十来岁的小女孩站在铁轨边想方设法拦住疾驰的火车;年仅二十七岁的军人救助落水工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是呀!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浓浓的爱,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热心人,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精彩。我们也要像这些热心人一样,伸出我们的手,献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世界更加温暖,更加幸福,更加祥和。
当今时代,有一个词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有一个词在维护着社会的秩序,这个词赋予我们应有的权利,这个词规定了我们的权利,没错,它就是法律。因为有法律,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为有法律,人们遇到了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事,敢去制止,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曾几何时,“扶不扶”的问题困惑着人们,只因一个年轻人看到一位老太太昏倒在地,便送她去医院,可老太太醒后一口咬定是这位年轻人撞了她,向他索要赔款。此事件爆发后,人们在路上遇到昏倒在地的人,都怀疑是不是“碰瓷”的,于是绕道而走,对地上的人不管。一些“碰瓷”的人也趁此兴风作浪,看到一辆车过来了,二话不说,直接倒地。正如材料中的杨先生本是出自好意劝阻老人不要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谁知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老人离世后,家属上诉至法院,向杨先生索要赔偿。
可法律是公平的,它不会使好人蒙冤。当“扶不扶”这个小品在春晚放出,人们的心灵遭到冲激于是当另一起“扶不扶”事件发生时,当事的那个年轻人懂得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了见义勇为,人们也不再害怕被“碰瓷”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道德,敢于见义勇为。材料中又何尝不是如此,老人家属不服判决,上诉至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作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诉讼请求”的判决,认为杨先生属正当劝告,不用负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维护公民的权利,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这个时代没有法律,见义勇为者便不复存在,道德风气也将日益败坏。报纸上、新闻上常有--公司在生产食品时,向其中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某企业的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不还,学校暴力事件……如果没有法律,那些手无寸铁的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没有权利,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如果没有法律,谁敢向外说事情的真像;如果没有法律,谁来维护道德和良好的风气。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假象破灭,让人们不再苦闷着自己的良心,让人们有信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政治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我们有责任去正确运用它,有责任去见义勇为,有责任去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法律往往关心的是如何抑制人性中的恶,却忽视激活人性中的善,导致公民的行为向不恶亦不善的状态运行,彼此之间缺少关怀,人情淡漠,这也是人们感受到的经济社会井然有序,却缺少温暖之情。从古至今,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当今社会勇斗歹徒、救灾抢险的英雄事迹层出不穷,但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见义勇为者因自己的行为遭受的损害如何得到保护,如何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这一传统道德所面临的尴尬原因固然很多,有经济方面的、文化方面的、观念方面的等,但笔者认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导致见义勇为这一道德高尚行为面临众多尴尬的根本原因。我国目前对见义勇为行为尚未有统一的立法,尽管各地方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规定各异。许多地方政府虽对见义勇为投入了较大关注,只是关注的焦点大多落于对见义勇为者的慰问奖励运作机制,对见义勇为者除了一次性奖励外,还要研究依情况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医疗、就业和生活困难等后顾之忧,而往往忽视了自身应负的责任。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行为人对他人、对社会利益高度自觉的认识和道德上的义务,是在行为自由的基础上,无偿地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维护,在法治的国家里要维护社会利益、公民利益更需要的是政府责任到位,在政府未能及时履行职能,见义勇为者履行了本应由政府担负的保护人民的职能———因此遭受损失无法得到弥补时,从行政法角度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规范,由国家对其进行补救才是根本。
相信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尤其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议论文,议论文又叫说理文,是一种剖析事物,论述事理,发表意见,提出主张的文体。那么应当如何写这类型的作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以见义勇为为主题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世上事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就有“舍己为人,扶危济国”的无私精神。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撑起了中华美德的一片天。
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总是不绝于耳,只要一有这种事情发生,各大报张和网站就会大力宣传,这种想体现社会存在正义的一面的方法是对的,但总能从这些报导中看到一些误区。像初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这种报导,我个人认为就不应该推崇。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刹那,他们肯定没经过太多的思考,他们只是觉得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们肯定没有考虑到万一他们出事,他们的父母将会怎么样悲痛欲绝,他们的这种行为会被别人怎样评说等等。
我钦佩见义勇为。但对于罪恶,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应该在力所能及和保护自身的基础上配合警方打击罪恶,但是,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法的权力,所以,我们也没有相应的'义务。
见义勇为不是不对,但前提应该是保护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员在救人的同时都知道怎样来保护自己,因为他们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话又如何去救别人?像今天又看到一个23岁的“英勇”小伙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闻,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救助有什么意义!
我们从小就听过一个故事:司马光砸缸。司马光救小伙伴的方式是将缸砸烂,水流光后小伙伴得救了。还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学子——冯玖江,在面对有人跳湖轻生的紧急情况,他临危不乱、机智沉着,特别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拨打110和120电话的行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应该讲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蛮劲了。在突发情况面前,我们要理性施救、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如果社会的罪恶是靠手无寸铁的公民去见义勇为来维护的话,法律和执法机关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见义勇为应该是一种风气,是一种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无可非议。但前提依然是,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我每天的生活都很平淡,只有那一次发生在我身边的惊心动魄的事,让我记忆犹新。
二年级,每天早晨妈妈都会送我去学校。清晨的步行街空气新鲜,格外宁静。突然,一声尖叫划破了这一片宁静。我和妈妈回头一看,看见一位打扮时髦的姐姐提着高跟鞋,赤脚在追前面一位叔叔,嘴里大声叫:“快……抓住前面的那个人,他抢了我的包!”
我和妈妈恍然大悟,前面的叔叔抢了这个姐姐的包。我摇了摇妈妈的手:“妈妈我们去帮忙吧。”妈妈摇摇头:“不行,那个强盗身上有刀,你想让妈妈给刺伤吗?”我到底是帮这个姐姐还是不帮呢?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包被抢吧……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一位叔叔跑上去,制服了那个强盗,强盗只好乖乖地把包还给了那个姐姐。
我现在更加迷茫了:为什么妈妈看见姐姐的包给抢了,不去帮她,而那位叔叔却原意挺身而出呢?后来,我终于从妈妈那得到了答案:妈妈如果帮助这个姐姐的话,可能弄不好性命都会搭上,而叔叔身强力壮,自然不怕被强盗给打倒了。
原来,见义勇为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实力不够,就不要轻易地去帮助他人。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
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作文的主题大部分是没有局限的,想写好一篇好的作文也是需要技巧的,以下分享见义勇为话题的议论文范文
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见到别人有危险是挺身而出。可是当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挺身而出时,他还谈何见义勇为。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40多名大学生结伴到湖北省荆州的宝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两名因玩耍而不慎掉进水中的小孩。经讨论后,大学生们决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两名小孩。孩子顺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过程中,有三名大学生不慎掉进水中,溺水身亡了。新闻播出后不久“三名大学生该不该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网上最热门的话题。我认为,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不应该逞强,不该见义勇为去救有困难的人
在两个孩子溺水的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帮助他们,但并不是像那三名大学生一样,不顾自己性命,去“见义勇为”。在遇到那样的情况时,必需有一个冷静的头脑,我们可以先教孩子一些自救的方法,请求周围的大人帮忙,顺便通知警察。
像这样见义勇为反倒害到自己受害的例子多不胜数。
这个故事同样发生在河边,四名小学生在河边玩耍,其中一个踩到河边的青苔掉进水中,河水流得十分急,另外三名大学生在河边拉着她的手,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起被急促的河水吞没了。这,就是他们见义勇为的后果。
见义勇为是勇敢的体现,可是,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却是愚蠢的表现。
初春的一天上午,在河边玩耍的两个小孩不慎落水了,他们在水中扑腾着。不远处的两个小姑娘见状,拼命的呼喊着“救人啊!救人啊!”几十米外的一个年轻人听到喊声,立即跑了过来。年轻人连衣服都没顾得上脱,就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年轻人快速地游到漂在水面的孩子身边,夹着孩子费劲游到河中的一个孤岛,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救治,见孩子稍有气息,他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时小姑娘大喊着:“叔叔,还有一个孩子在水里呢!”年轻人听了,又奋不顾身地跳入了水中,可是第二个孩子却没了踪影。年轻人几次冒着被河水吞没的危险潜入水中,但还是找不到孩子。最后他只得用脚在水中踩着找人,终于踩到了孩子的手。年轻人再次潜入水中,拉出孩子,游向了岸边。到了岸边上,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为孩子压腹、捶胸……这时救护车来了,两个孩子被抬了上车。在救护车启动之时,年轻人也倒了下去。于是,救护车拉着三个人一起驶向了医院。
到了医院,两个孩子被送进了抢救室。可年轻人依然没有醒过来,医院立即找来全院最好的大夫对他进行抢救。突然,一位医生大叫道:“这个人我认识,咱们医院的很多医生也认识他!”原来,年轻人是这个医院里的一名癌症患者,他刚做完两次手术,还在化疗中。
一个癌症患者刚做完手术不久,还在化疗中,他的身体是多么虚弱啊。面对危险,他没有顾虑自己的身体,更没有退缩,而是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救出了两名落水儿童。年轻人的举动是多么伟大啊!这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大学生们手牵手救落水儿童;为了不让火车撞上拦路巨石,十来岁的小女孩站在铁轨边想方设法拦住疾驰的火车;年仅二十七岁的军人救助落水工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是呀!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浓浓的爱,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热心人,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精彩。我们也要像这些热心人一样,伸出我们的手,献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世界更加温暖,更加幸福,更加祥和。
当今时代,有一个词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有一个词在维护着社会的秩序,这个词赋予我们应有的权利,这个词规定了我们的权利,没错,它就是法律。因为有法律,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为有法律,人们遇到了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事,敢去制止,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曾几何时,“扶不扶”的问题困惑着人们,只因一个年轻人看到一位老太太昏倒在地,便送她去医院,可老太太醒后一口咬定是这位年轻人撞了她,向他索要赔款。此事件爆发后,人们在路上遇到昏倒在地的人,都怀疑是不是“碰瓷”的,于是绕道而走,对地上的人不管。一些“碰瓷”的人也趁此兴风作浪,看到一辆车过来了,二话不说,直接倒地。正如材料中的杨先生本是出自好意劝阻老人不要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谁知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老人离世后,家属上诉至法院,向杨先生索要赔偿。
可法律是公平的,它不会使好人蒙冤。当“扶不扶”这个小品在春晚放出,人们的心灵遭到冲激于是当另一起“扶不扶”事件发生时,当事的那个年轻人懂得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了见义勇为,人们也不再害怕被“碰瓷”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道德,敢于见义勇为。材料中又何尝不是如此,老人家属不服判决,上诉至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作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诉讼请求”的判决,认为杨先生属正当劝告,不用负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维护公民的权利,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这个时代没有法律,见义勇为者便不复存在,道德风气也将日益败坏。报纸上、新闻上常有--公司在生产食品时,向其中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某企业的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不还,学校暴力事件……如果没有法律,那些手无寸铁的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没有权利,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如果没有法律,谁敢向外说事情的真像;如果没有法律,谁来维护道德和良好的风气。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假象破灭,让人们不再苦闷着自己的良心,让人们有信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政治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我们有责任去正确运用它,有责任去见义勇为,有责任去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我认为社会应大力提倡见义勇为。但更应该鼓励人们运用智慧,而不是单单凭着一时之勇或冲动去鲁莽地见义勇为。 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是因为它将使所有人的权力和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见义勇为行为、人人见了犯罪分子都噤若寒蝉的社会将是什么样子;更无法想象,如果每个人见了歹徒行凶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独自悠然走开,他(她)还能指望自己遇到此种情况时会有人为其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吗? 媒体曾经报过许多惊人的“巧合”事件—— 一位老人闻听有人掉进下水道,却没人肯下去救人,老人二话不说跳进水道,救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想不到,被救者竟然是他的孙子。 河南一农民早晨上街赶集,在马路上看到汽车将一路人撞倒在地,汽车绝尘而走,此农民也一走了之。几个小时后,他回到家中,见家里哭声一片……那位被汽车撞倒的人,竟是他的父亲。因送医院太迟,已抢救无效死亡…… 世界太大又太小,这一桩桩看似天方夜谭的“巧合”初听起来还以为是那些急欲出名的人编造出来的谎言,但事后发觉千真万确,方服古人“无巧不成书”一说决非妄言。 这样巧合的事例还有多少?我想绝对不止这几例。媒体的报道看似猎奇,实则在表述一种立场:救人就是救自己,对他人无情无义就是对自己残忍冷漠! 但为见义勇为欢呼,决不意味着就支持匹夫之勇。 试想,明明不会游泳或不懂自救常识,见有落水,硬要跳下去,救不了别人,反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或虽救了别人,自己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的“勇为”值得吗? 一群歹徒拿着刀子行凶,你既无格斗技巧技能,又无特殊工具,脑子一热冲了上去,结果不但没有制止犯罪,自己也被捅伤或献出生命,歹徒逃之夭夭,这样的“壮举”有必要吗? 歹徒劫持飞机,你将生死置之度外,“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与之搏斗,导致机毁人亡,这样的结局,我们能褒奖吗?…… 中山大学伦理学教授章海山讲起这么一件往事: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汕头牛田洋军垦农场,有一年的夏季,沿海飓风狂飙袭来,一群大学生为保护国家财产,手挽手站在大坝上“与大自然搏斗”,导致好多人壮志未酬身先死……当时的报章将之归纳为“牛田洋精神”,广为宣扬。后来,周总理获知这一情况后,对此提出了批评。 在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面前,这种“可歌可泣”的“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壮举无疑是时代的产物。中山大学章海山教授提出一个观点:当个人的力量无法阻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时,你的首选不是持手空拳冲上去,甚至把自己的性命搭上,而是应该马上报警。 报警,也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 香港一家机构曾经对市民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题目是:当你遇到一伙歹徒正在作案时,你的首选是什么?1、搏斗,2、走开,3、报警。大部分香港人选择了报警。 警察,毕竟是专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专政工具,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 当然,警察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无处不在,如果仅靠警察来维护社会治安,将会存有许多盲点。那么,当警察不能及时赶到时,我们又该怎么办?有关专家指出,此时的首选,仍非盲目“冲上去”。人的生命毕竟只有一次,许多时候,无谓的牺牲是相当不可取的。 我们弘扬见义勇为,但见义勇为要运用智慧!有了冷静和智慧,任何狂妄都最终将被制服。少了牺牲,也就少了许多泪水和痛苦!
据说在国外,母亲和政府会鼓励孩子们见义勇为。但是在中国,一提起见义勇为就容易想起让孩子对着尖刀奋不顾身地冲过去,其实那只能用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们必须智勇双全地见义勇为,比如布鲁塞尔的那个叫于连的小男孩那泡尿就尿得智勇双全非尿不可但尿得很科学很机智拯救了一个城市事先他没有建模估计也没有受过怎样排除炸药包导火索的训练,但是他生活中肯定受过一定的各种优良的教育且具有独立的思想和自我保护能力。像国外一些影视剧作品都有小孩子见义勇为的思想和内容,比如《小鬼当家》。“见义勇为”本就不应该退出学生守则,这是中国学生们应该在学校学习到的并逐步具备的最起码的品质和技能之一,重要的是必须告诉学生们在见义勇为的时候要智勇双全,这也是同时在教育孩子们如何自我保护。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小兵张嘎吗?!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小英雄雨来吗?!不知道大家还记得闪闪的红星中的潘冬子吗?!中国有句古话:自古英雄出少年。“见义勇为”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不见义勇为”是没有法律规定的。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勇敢的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的议论文高中作文
见义勇为的议论文高中作文,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面对见义勇为的事情,是值得我们歌颂的,以下见义勇为的议论文高中作文
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
前不久,我遇到的一位陌生的叔叔,他做了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那天,天气很冷,北风呼呼地吹着。我缩着脖子,在公共汽车站牌那里等车。突然,一个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小妹妹,你一个人出来吗?”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大约20多岁的小伙子,他还穿着工人服装,蓝色的衣服上点点白色的油漆显得格外显眼。哼。原来是个打工的。妈妈经常对我说,千万不要和陌生人打交道。更何况是一个打工的呢?我警惕地往右边移了两步。那人看我这样的态度,也就不再问什么。冷死我了,这车怎么还不来啊!“小妹妹,现在几点了?”哼,又是他。
话真多!我看看手表,正想告诉他时间,转念一想,没好气地说道;“手表没带。”不知是他看见了我手上的表,还是没能知道时间,他叹了一口气。哼,和我斗,你还嫩了点!远远地,我看见一辆公车来了,上面赫然写着“6路”两个大字。哈哈,车终于来了!我一个箭步跨了进去,投了一元钱后找了个空位。那个打工的也走了上来,可是车上已经没位子了,他只好站着。我幸灾乐祸地暗想:活该!车又停了,上来了几个人。车开了一会儿,只见一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把手伸进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阿姨的包包里。
啊!不好!是小偷!小偷发现了我在盯着他看,用狠毒的眼神警告我。我害怕了,连忙装作没看见,把头转向窗外。忽然,那个打工的用手抓住了小偷,说:“把东西还回去,不然我不客气了!”小偷还想狡辩:“我什么时候偷东西了?小心我告你污蔑!”那个被偷钱包的阿姨忙在包里找了找,惊呼:“我的钱包不见了!”小偷见事情败露,挥起拳头就要打人,准备溜之大吉。这时警察叔叔来了,说;“不许动!”原来是车上有人报了警。小偷终于被抓进了警察局了。
这时,我对那位打工的,不,是那位叔叔的印象彻底改变了!看来,这社会还是好人多啊!那位叔叔的身影在我的脑海里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我也要像那位叔叔一样,做一个见义勇为、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人!
高中见义勇为议论文800字篇二
世界上最该让人敬畏的是什么?是生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以生命为赌注,不惜代价、不计成本的“见义勇为”是对见义勇为片面而盲目的解读。虽然见义勇为的“英雄谱”上镌刻的'每个英雄名字都散发着一道道的道德光芒,但这背后却常常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悲剧:看到有人偷窃女同学的背包,19岁的大学生秦占丰冲上前抓小偷,结果被连扎3刀不幸身亡;11岁的小学生曹杨,因为见义勇为去救一个落水的同学,不幸溺水身亡;高三学生程乾,在学校门口因见义勇为被刺,刀捅中胸部死亡……那么,“见义勇为”,到底为还是不为?如何为?
鲁迅说过:“无谋之勇,非真勇也。”在我们的社会里,应当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前提下,大力倡导“见义智为”。那么,何为“智为”?笔者认为,所谓“智为”,应该是以生命为本,自卫自护,量力而为。20见义勇为800字高中作文年,四川达州市郊莲花湖景区,有一女性不慎坠湖,28岁的吴波立即潜水救援,但由于对方太重,无法将其救起,他为求自保而最终选择了放手……救人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活着,当施救者发现有人落水需要救援的时候,没有半点迟疑,入水救人,这就是义的力量。在救人的同时力求“自保”,面对“也会把命搭进去”的险情,选择“放手”,这样的放手并不代表软弱,而相反代表着他们坚强立于世,代表责任扛于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匹夫之勇也。而救人之命不应逞匹夫之勇,应理智救人,不要因为救人而酿成更大的悲剧。
从为救集体的羊群而遭冻伤截肢的草原英雄小姐妹、为扑救山火而牺牲的少年英雄赖宁淡出中小学课本,到《中小学生守则》拟删除“见义勇为”,并不意味着“见义勇为”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的榜样,它更多地告诉我们,见义勇为不再是一种标准、准则,它更应该作为一种价值观存在:量力而行,见义智为。
见义勇为的作文1
现在的社会可真乱呀!坏人越来越多,见义勇为的市民越来越少。而我的爸爸却做到了见义勇为这一点!
下午放学时,虽然太阳公公已经差不多下班了,可还是把我热得汗流浃背。我走着走着,突然见到了爸爸开着摩托车来接我,我乐得眉开眼笑。经过我的仔细询问,爸爸说:“我刚才去买东西,顺便来接你回家,就这么简单而已。”我们经过小巷,见到坏人狠心地对一个快递员拳打脚踢,还冤枉快递员开车撞到他了。这时,快递员被坏人打得头破血流,他痛苦地哭喊着:“救命呀!谁能帮我报报警?”从他的说话语气中,能看得出他的痛苦有多深呀。
然而坏人听他求救后,便更凶狠地打他。我看到这里,不禁心惊胆战。我真盼望警察叔叔此时能及时出现。旁观者都说坏人打了快递员很久了。可我觉得遗憾的是:旁观者居然个个都无动于衷。这时,我悄悄地对爸爸说:“爸爸,我们不如报警吧?把坏人全部抓走。”还没有等我说完,一群警察跑了过来,两个坏人拼命地冲进人群当中,虽然警察追了坏人很久,可最终还是没有抓住坏人。不过至少快递员叔叔能少受点皮肉之苦。哦,原来,爸爸在接我放学之前,已经早早报了警,这真是多亏了爸爸。爸爸为社会出了一份力,我为爸爸见义勇为的精神而感到骄傲!
上得山多终遇虎,只要坏人下次再犯法的话,警察叔叔们一定会把坏人绳之于法的!
见义勇为的作文2
见义勇为,这个词常常是在帮助了别人脱离危险等来形容的,而这次,我也亲眼看到了这种品质,即使是很小的行动。
今天中午放学后,我和吴欣妍徐瑞琦高高兴兴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正当我准备和吴欣妍、徐瑞琦分手时却听到旁边有吵闹声,走过去一看,结果是在吵架,有一个叔叔手里拿着一个铁棒,还很长,他对一个卖菜的阿姨在打骂,很凶,而那个阿姨很瘦,脸上也显出了一丝丝的皱纹,说什么:“我不说,你来嘛!”
从她的话语中我知道了,虽然她的口中说不怕,但是心中还是有点惧怕的,在地上还有一些被踩烂弄破了的菜叶,肯定那个叔叔给踢了的,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突然,叔叔用铁棒正要往阿姨腿上打,被阿姨避开了,这真是惊心动魄的场面啊!那些围观的人都说叔叔不好,怎么能欺负摆小摊的人呢?而我们也是有这样的心理替阿姨打抱不平,吴欣妍看后,就说:“阳玉柯,把电话拿来。”,我先也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谁知她拨通了号码,躲在一旁,说:“喂,是警察叔叔吗, 小区有人在打闹,需要你们赶快来,在XX小区。”我可是吓坏了,这可是第一次往警察局打电话啊,虽然不是我打的,但是是我的电话呀,我提心吊胆的,害怕等警察来就认为我们在撒谎,
忽然,有两个叔叔把闹事叔叔强迫拉走了,我们现在是垂头丧气,希望警察叔叔不要来,但是,阿姨却还在骂,突然,她倒的一下,就在一瞬间,趴在了地上,她的手脚在慢慢伸开,全身在发抖,有人说这是她的老毛病,只要一急,就会这样,因为发生争吵的地方在二医院,所以医生和护士很快就来运走阿姨,然后进进行抢救,“警察来了”吴欣妍说,我这块大石头终于放下来了,吴欣妍这时可兴奋了,连忙给警察叔叔说那闹事叔叔的店铺在哪,闹事情的经过简单的说明了一下,很快警察叔叔就带走了那位闹事叔叔,而且,阿姨也抢救过来了。
我想这就是见义勇为吧,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电话,但是也顺利的圆满了这次的闹事,给了每个人的交代,也挽救了一个人的生命。
见义勇为事迹作文材料一
周建国,男,1956年生,原南昌市西湖区桃源街道苑中园小区保安。20xx年3月23日7时许,周建国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交给民警。20xx年7月,授予他西湖区见义勇为用心分子的光荣称号。
20xx年3月23日晚7时许,周建国突然听到苑中园小区外有人大声呼叫“抢劫啊!抢劫啊……”,周建国立即从苑中园小区的保安室冲到外面的马路上,当即就看到一辆摩托车开的飞快向他冲来,后面还跟着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孩,周建国想都没想就用身体挡住摩托车的去路并大叫“停车”,摩托车不但没有停下反而还在加速,周建国没有躲开,摩托车狠狠地撞在了周建国的身上,翻倒在一旁,犯罪嫌疑人当即想跑,周建国不顾身体的剧烈疼痛,挣扎着爬起来一把将犯罪嫌疑人抓住,并在几个路人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最后交给了赶来的110民警。事后到医院检查,周建国腹部瘀伤,左腿部骨折。
苑中园社区得知此事后,立即派人到周建国家中看望。社区喻主任了解周建国的伤情后,叮嘱他在家好好休息,安心养好伤。同时,为他送上了200元慰问金,表示要学习他在别人的生命和财产遇到危险的时刻,毫不犹豫,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与歹徒搏斗的见义勇为行为。第二天,苑中园社区制作一期黑板报,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周建国见义勇为的精神,他不顾个人安危,用身体拦住劫贼的摩托车,最终将劫贼制服,号召全社区的居民向周建国同志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舍身擒贼的精神。
周建国同志所在单位江西万厦物业苑中园小区管理处负责人也前往他家中看望,嘱咐他安心在家养好伤再去上班,并送上了慰问金。
周建国同志一身正气,置个人安危和生命财产于不顾,帮忙弱势群体,弘扬正气,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被江南都市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周建国同志参加工作30余年来,一贯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不怕苦,有着一股实干精神,在单位受到领导和同事的称赞。在生活中,勤俭节约,团结同事,助人为乐,为人坦诚,深受邻里和辖区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20xx年7月,西湖区综治委透过调查审核后,对周建国同志勇斗飞车抢包歹徒的行为进行了表彰及奖励,授予他西湖区见义勇为用心分子的光荣称号,并为他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金。
见义勇为事迹作文材料二
金祥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先后被江苏电视台、江苏教育台、江苏卫视、扬子晚报、扬州日报、扬州晚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颜春山,男,1955年2月出生,扬州市四菱电子有限公司工人,1990年被单位派至公x机关从事联防工作,XX年10月与歹徒搏斗牺牲。在这次大会上被追授“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XX年9月3日凌晨3时许,颜春山和同伴夜间巡逻时,发现莲花街坊综合楼工地上有人偷盗建筑扣件,4人遂向前包抄。颜春山冲在最前面。当窃贼正欲逃跑时,颜大喊“站住”,并拦住他们的去路。这时其中一名叫李玉喜的窃贼突然操起一根棍子朝颜春山的头部猛击,导致颜春山头部严重受伤,当即昏倒在地,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和联防队员送往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XX年10月10日凌晨1时10分牺牲。
颜春山从事联防工作近15年,一贯认真负责,冲锋在前,共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协助破获各类案件500余起,深受辖区群众和民警的信任和好评。
法律往往关心的是如何抑制人性中的恶,却忽视激活人性中的善,导致公民的行为向不恶亦不善的状态运行,彼此之间缺少关怀,人情淡漠,这也是人们感受到的经济社会井然有序,却缺少温暖之情。从古至今,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当今社会勇斗歹徒、救灾抢险的英雄事迹层出不穷,但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见义勇为者因自己的行为遭受的损害如何得到保护,如何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这一传统道德所面临的尴尬原因固然很多,有经济方面的、文化方面的、观念方面的等,但笔者认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导致见义勇为这一道德高尚行为面临众多尴尬的根本原因。我国目前对见义勇为行为尚未有统一的立法,尽管各地方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规定各异。许多地方政府虽对见义勇为投入了较大关注,只是关注的焦点大多落于对见义勇为者的慰问奖励运作机制,对见义勇为者除了一次性奖励外,还要研究依情况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医疗、就业和生活困难等后顾之忧,而往往忽视了自身应负的责任。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行为人对他人、对社会利益高度自觉的认识和道德上的义务,是在行为自由的基础上,无偿地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维护,在法治的国家里要维护社会利益、公民利益更需要的是政府责任到位,在政府未能及时履行职能,见义勇为者履行了本应由政府担负的保护人民的职能———因此遭受损失无法得到弥补时,从行政法角度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规范,由国家对其进行补救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