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参考文献: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
关于债券市场的论文
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场上赢得广泛关注,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推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场化建设等均有积极意义,市场主体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这一交易方式推出后,截至9月底,债券远期交易累计成交60笔,金额亿元,成交较为清淡,这说明,目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国内机构仍无法借助远期交易获得投机、对冲或者套利的操作机会。尽管国内将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场的各种基本工具,但市场表现说明“引进”产品在国内仍面临着较长时期的磨合以及被选择的过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西方思维模式下,金融市场的行为模式和交易方式。
一、债券市场金融工具比较
美国债券市场主要存在预发行,回购及逆回购、期权及期货、本息剥离工具等金融工具,这些工具的活跃,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例如,债券发行前活跃的预发行交易能够提前度量市场需求,便于发行人、承销商对债券的定价;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帮助交易机构实现短期融资;债券的期货及期权市场,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在流动性市场中建立分散化的对冲策略;本息剥离工具产生的零息债有助于实现现金流的重组,满足不同投资群体对不同现金流结构的需求。
近儿年,通过研究西方成熟市场运行状况,国内债券市场逐步引进了一些金融工具,目前已扩大到(质押式、买断式)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本息剥离工具、远期债、远期交易以及即将推出的预发行交易等工具。从市场表现看,质押式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工具存在时间最长,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调节流动性、管理头寸的基本手段,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各交易品种中交易量排名第一,2004年交易量将近10万亿元。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类似,能够向市场参与者提供融资渠道,在国内债券市场基础券种较少、尚未建立连续拍卖发行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2004年交易量仅为1200多亿元。由发行人主导开发的本息剥离工具,由于国内市场流动性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参与者的有效需求,交易稀少,国家开发银行也仅试探性地操作了一次。远期债主要为了解决国内资金供给与利率的季节性波动较大的问题,这一安排最早在财政部发行国债时启用。目前,市场资金较为宽松,人民银行在央行票据发行中使用这一制度,用以熨平公开市场操作对资金市场的冲击。而即将推出的债券预发行制度,能够帮助确立价格发现机制,缩短承销时的分销周期,减小承销商的资金占用。
二、远期交易手段及国内发展现状
远期交易是金融市场运用较为普遍的规避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与现货交易的根本区别在于延迟了标的交割时间。广义上的金融远期合同,包括远期利率协议、期货、互换和期权。在国内债券市场,远期交易在大概念上包括远期债、二级市场的远期交易和即将推出的预发行制度,而曾经出现的国债期货交易由于当时的监管及市场环境方面的因素,被监管机构叫停后尚未恢复。
按照交易方式、场所的不同,远期金融合同可分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方式,其中,期货和期权这两种交易方式都已制度化、标准化,通常按照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在期货交易所和期权交易所安排上市交易;远期利率协议、互换通常在场外交易,在西方市场基本不属于期货交易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在美国,债券远期交易的场外交易(柜台买卖)制度,源于1974年的商品交易法修正案(CommodityExchangeAct),这一规定通过将国债远期交易排除在期货交易的适用范围外,使远期交易得以在场外进行。而日本债券远期交易的制度化,是在1992年日本证券业协会实施债券远期交易规定后才开始的。在市场建设方面,国内远期交易基本与国际接轨,银行间市场的远期交易由人民银行监管,属于场外交易的组成部分。
在西方成熟债券市场中,远期交易作为一种必要和正常的交易机制存在着。一般来说,远期交易最主要的经济效益在于提供了避险手段,并为市场参与者增加了买卖时机的弹性;而市场主管机构、机构内控部门最关注的是市场中买空卖空的投机气氛是否太浓,且随着交割期限的延长,是否会增加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以及违约交割带来的信用风险。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为有效规避自身的买卖风险,交易双方都会审慎选择交易对象,并且定期重新审核机构间往来的授信额度,因而,对交易风险的控制必然会使远期交易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交易的代理也集中在几家大机构手中。
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场上赢得广泛关注,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推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场化建设等均有积极意义,市场主体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这一交易方式推出后,截至9月底,债券远期交易累计成交60笔,金额亿元,成交较为清淡,这说明,目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国内机构仍无法借助远期交易获得投机、对冲或者套利的操作机会。尽管国内将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场的各种基本工具,但市场表现说明“引进”产品在国内仍面临着较长时期的磨合以及被选择的过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西方思维模式下,金融市场的行为模式和交易方式。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参考文献: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亿元,流通市值为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发布《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 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 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 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 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 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 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 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 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 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 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参考资料: 回答者:335171925 - 助理 二级 4-11 12:35一、 证券市场对于农业发展的功能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发展形式,证券市场浓缩和凝聚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核心要素和基本价值观念,它应该而且可以为农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 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 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 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供产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 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 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 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著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属于一级文献,一级文献指以作者本人的研究成果为依据而创作的原始文献,如期刊论文、研究报告、专利说明书、会议论文等。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 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 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 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 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 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 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 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 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 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 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参考资料: 回答者:335171925 - 助理 二级 4-11 12:35一、 证券市场对于农业发展的功能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发展形式,证券市场浓缩和凝聚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核心要素和基本价值观念,它应该而且可以为农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 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 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 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供产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 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 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 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著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论证券市场现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缺陷与对策;论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新股发行机制改革的若干思考;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现状及对策分析;民营上市公司分红实证研究;钢铁类上市公司分红实证研究(你可以举一反三)。祝好运!
浅论完善我国国债市场-【论文关键词】国债市场 货币政策【论文摘要】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文章提出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建议与措施。一、利率市场化需要完善的国债市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十多年来的中国国债的市场化改革对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债二级市场及其收益率的形成、国债一级市场引入竞争性的招标机制、国债回购利率的市场化、国债期货交易的试验等改革举措,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革的进程。近年来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引导市场利率,以及各种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为最后放开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准备了基础条件。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中央银行亟需确定一个市场基准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所谓市场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人们公认的并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目前,中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实际上起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但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首先,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规律来看,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的金融商品的利率。国债利率具备这一特点。国债有“准货币”之称,变现力极强,它的价格形成与波动能够灵敏地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因而可以成为其他金融工具定价的基础。诚然,国债利率也会受到通货膨胀和到期风险的影响,但由于国债到期还本付息是一个固定额,在通货膨胀率与利率变化可以预期的条件下,国债利率就自然成了基准利率的代表。实际上,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基准利率就是国债利率,国债利率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中心环节,它的变动决定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变动。其次,作为基准利率,必须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国债利率也具备这一优点。在债券期限结构理论中,预期理论与市场分割理论从不同侧面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水平差异的原因。预期理论在债券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前提下证明了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是期限的长短,即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市场分割理论则在市场不完全性与不同期限债券不是替代品的前提下说明了各种期限债券利率取决于各种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期限结构理论与流动性升水理论则综合了上述两种理论,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加上反映不同期限债券供求状况的期限升水,从而比较全面地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非国债(如企业债券)不同期限利率的决定虽然也可以用以上理论解释,但由于存在违约风险,因而无法用来决定利率的期限结构。而国债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一般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结构也就不受违约风险的干扰,因而可以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的差别,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最好选择。同业拆借利率虽然也是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在市场交易规模、交易者数目和规范化程度上与国债市场也有可比性,但同业拆借市场毕竟只是一个短期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也只是对短期利率有参考作用。国债市场则是提供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债券种类的市场,可以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一旦国债基准利率形成,国债市场的发展对其他金融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不仅改变金融市场规模格局,而且还影响其他市场利率水平的确定,出现明显的利率市场化的传递效应,其中影响最明显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因为国债市场发展后产生的大量资金需求,首先会冲击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结果必然是,在国债市场发展以及国债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下,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将更加完善,银行存款市场也将逐步放松利率管制。二、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建议与措施完善我国国债市场,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推进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效应的必要条件。目前,完善我国国债市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完善国债发行机制(1)进一步规范滚动发行机制。扩大基准国债期限品种范围,进一步健全滚动发行机制,使一级市场国债发行形成更加持续的发行利率曲线,也使一级市场国债招标价格更好地发挥对国债定价与估值的参考作用。(2)尝试推出国债预发行机制。为建立发行前债券价格揭示机制,规范一级市场债券分销行为,借鉴国际成熟债券市场预发行做法,在中国国债市场尝试进行国债的预发行操作。2、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1)合理设计国债的期限结构。国债期限结构的形成往往是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政府必须兼顾自身与应债主体这两方面的要求和愿望,同时考虑宏观经济条件和清偿能力等因素,对国债的期限结构做出选择。(2)优化国债的持有者结构。国债持有者结构单一是我国国债市场的一大痼疾。这已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债规模要加大,配合货币政策的运用,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传导效果。第二,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某些限制,使国债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促进现有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发展并培育国债投资基金。 这将有效地提高国债市场的参与程度,促进国债市场发行效率的提升。第四,允许国外投资者购买一定比例的国债。这既有利于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又有利于调节国债持有者的结构。3、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目前市场交易主体还比较单一,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虽然己增加到900多家,但仍然主要是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现在还很少进入这个市场,这样就限制了这个市场的覆盖面。在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却是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人。应大力发展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国债市场,尤其是债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投资基金具有专业投资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它们的投资风格更加稳健,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4、发展国债投资基金国债基金有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基本形式,同一般的证券投资基金相比,国债投资基金是国家信用和非国家信用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国家信用是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债基金的绝大部分资金是投向国债的,同其他类型的投资基金相比,国债投资基金具有信誉高、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特点。5、大力发展国债市场中介机构(1)扩大一级自营商范围,完善做市商制度,活跃国债市场。第一,扩大一级自营商范围。我国中央银行应在严格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一级自营商成员,尽早让一些业绩好、信誉高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加入到一级自营商队伍中来。第二,完善做市商制度,扩大做市商队伍。我国虽已经建立做市商制度,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报价券种偏少,很多债券不能及时报价或没有报价,价格信息难以及时发现和披露。(2)大力发展国债市场经纪人。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非常重视经纪人业务。经纪人作为给交易商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是连接交易商的重要媒介,经纪人本身不参与交易,只是将市场交易进行有效的配置,提供价格发现机制,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随着我国国债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直接交易不利于提高市场效率。目前我国同业经纪人只有一家,缺乏竞争和效率。因此,培养一大批活跃的经纪人队伍对发展我国场外债券市场显得尤为迫切。6、建立统一、规范、分层次的国债市场体系(1)一个竞争、有序、统一、高效的国债市场是央行公开市场政策利率传导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在国债市场的建设中,当前应集中精力建立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核心市场。继续拓展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吸收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以之作为批发债券市场。(2)我国目前的国债流通市场呈现分割的状态,银行间国债市场和交易所国债市场各自存在。国债市场的两个子市场之间既独立运作又互相沟通。但市场交易具有连续性,人为地把不同交易主体分割到不同的市场,不利于扩大市场规模,完善市场机制。而且两个市场价格差的存在也不利于管理层更好地把握宏观经济情况。因此,应逐步将两个市场统一起来,促进国债交易在更广的范围内开展。健全国债交易的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国债托管结算清算系统,是统一流通市场的关键。7、积极发展国债期货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没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现有的交易体系和交易手段下,投资者无法有效地解决利率波动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得机构投资者难以进行避险与对冲操作,阻碍了其对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参与。市场上投资者追涨杀跌,不利于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国债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对于长期进行大量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参考文献】[1] 景学成、沈炳熙: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2] (美)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参考文献: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系统风险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两大风险: 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因个别证券公司的特殊状况造成的风险。如公司的业绩不佳、财务状况不良信息的披露、工人的罢工、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市场竞争中的失败、派息不合理等。 由于各个上市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非系统风险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 所以这类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加以避免。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国家税法的变化、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变化、世界能源状况的改变都会使股票收益发生变动。由于这些风险来自企业外部,是单一证券无法抗拒和回避的,它对所有企业的证券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者不能通过多样化投资分散掉,因此,这些风险又叫不可回避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 根据有关人士对我国上海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平均值为 80% ,而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中,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都较小,平均值一般都低,有的仅为 30% 。由此可见,我国的股市与西方成熟股市的差别。 相反,系统风险在证券市场风险中所占比例较大, 非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较小, 这必然会导致通过投资多元化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空间极其有限,股市投资风险较大。回顾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短暂历史,分析造成股市几次大起大落的原因,也可以证明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来自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最大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来自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成因分析 有关部门过多地采用政策手段干预,加剧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催生的,而相对于西方证券市场百年兴衰发展史来说,且仅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还是一个新生的、不成熟的婴儿。人们对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律认识不足、各种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充分,再加上管理体制本身的局限性、市场竞争的无序性、信息的垄断性以及运行方式的不规范性等因素的存在,单靠证券市场自身力量无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行,这就决定了政府必然较多地、更容易地使用政策手段来干预市场,“政策市”即色彩很强。 由于监管层次单一,还没有形成政府、证券业本身及社会等多个层次的监督体系,并且监管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一般投资者事先很难预测股市政策变动的情况,从而造成很大的风险。(2006 年等年份股票市如一场疾风暴雨大起大落,就是因为政府政策、政府干预、市场消息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引起股价上蹿下跳,股价并没有体现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与财务指标等非系统因素的影响,其结果是中小股民受到最大的损失。从股市过去走势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是有关人士为什么说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典型的、封闭的政策市场的原因)。 证券市场的功能定位加大了系统风险 一般而言, 证券市场有资源配置、企业融资、对资本资产的风险收益进行合理定价等基本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配置功能。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对证券市场功能定位主要局限在帮助国有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筹资解困等。 正是过于强调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忽略了证券市场的其它功能,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不思进取,考虑更多的是怎样索取,通过发新股、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变着法向投资者圈钱,把股市圈来的钱当作免费大餐,投资者长期持有,不仅赚不到钱,还要接受上市公司的不断盘剥圈钱。上市公司的短期行为虽然解决了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却为日后再筹资以及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加大了系统性风险。这就客观上加大了系统风险。 退出机制不到位导致过度投机 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而投机垃圾股能赚到钱。原因在于大搞资产重组,实实在在出现了一些“乌鸦变凤凰”的案例。正是在这种诱惑下,两市大炒重组股,不管真真假假,只要有重组的可能就大炒特炒。然而,真正能重组成功的案例数量却非常少,比例相当低。但暴炒的结果却给投资者造成一种错误的理念,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投机垃圾股能赚大钱。 正是因为退出机制不到位, 才使常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具有所谓的“壳资源” 价值,于是市场中很多早应摘牌的企业,不但没有被市场淘汰,反而总能屡屡起死回生,成了“庄家的宠儿”。在新规定的退市和恢复上市办法中,可以说宽松得不能再宽松了。 管理层不但给了亏损公司一年的宽限期, 而且同时又规定只要公司重组后盈利,就可以摘掉亏损的帽子,获得重新筹资能力。正是新规定的出台,使奄奄一息的亏损一族大涨,其原因是投资者认为既然获得宽限期,那么必然能重组成功,所以寄希望在“资产重组”上大赌一把,因此忽视了市场风险的存在。这其中的投机成分足可见一斑。这在客观上损害了理性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不再相信所谓的正确的投资理念,客观上也误导了人们对政府政策的理解。 购买垃圾股能赚钱的财富效应,使投资者认识趋同,纷纷转向垃圾股,使股市的系统风险越积越大。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尽快实施退出机制,对大幅亏损股票要坚决摘牌,不搞“起死回生”,真正作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为股票市场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查处不力,加剧了系统风险。 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尽管我们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这对维护二十多年来股票市场的发展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在实际贯彻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执法力度还很不够。主要表现在:现行的法律对于约束上市公司恪守投资承诺软弱无力,使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行为基本上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如大庆联谊利用财务公告误导投资者,至今没有受处罚;深华源公开违反会计准则做假帐,至今没有被立案审查;亿安科技、水仙股东起诉上交所和证监会,操纵股价造成投资者损失,管理层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等等。在此我们不讨论责任的归属问题,而是分析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源,这就是监管不严,查处不力。这样,无论是上市公司, 还是投资者都无法在一个市场游戏规则健全,能够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环境中参与交易,其结果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剧了系统风险。 因此, 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问题。企业资金入市助长了股市过度上涨,1993 年证券市场资金准入的制度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市, 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允许券商的增资扩股资金、股票抵押贷款资金和从银行拆借市场获得资金入市,对于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推动股市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应看到,允许企业资金入市,可 以使资金面变得宽松,但如此宽松的一个负面效果在于投资者忽视股市的基本面风险,上市公司增加股票投资的同时也增加了股市泡沫风险,不仅损害了大众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将自己的业绩风险暴露在股市泡沫风险面前。 在实业投资前景不好、实际税负较重、企业边际利润很小,而证券市场投资一级市场的投资收益率高达200%, 又几乎没有风险,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目前也并不大的情况下,使证券投资对资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实业投资。允许企业资金入市,为资金名正言顺流入股市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很多贷款特别是一些大企业的贷款,只在企业内走上一圈,很快就进入市盈率可观的股市。贷款资金用于“炒股” 虽金额并不太大, 但发生额却不小。据测算,股票抵押贴现,券商透支,银行融资,放大了系统风险数倍。一些上市公司收1益的来自战略投资人,一些上市的实业公司甚至转向资本运营公司,从价值创造者变成了价值评估者, 就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证明。 由于受目前各种市场和市场因素的潜在影响,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在客观上会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使上市公司获得超额认购资金,这又使发行价走高成为必然趋势。再就是更多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较多的募集资金,在招股说明书中空列项目,在得到资金后,又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更多的上市公司则直接将 钱交给券商炒股票,助长了股市泡沫。三是部分上市公司由于难以处理超过计划的那部分资金,出现募集资金被闲置浪费的现象,违背了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的初衷,也不利于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功能。四是目前股权结构非流通股居多,流通股发行价越高,与非流通股的成本价相差越大,将来 国有股按市场价减持的阻力就越大。五是当市场机制不灵时,市场化就成了无政府化的代名词。其结果是: 发行价高、上市首日开盘价高、上市首日换手率高的三高现象,使上市公司圈钱之风愈演愈烈, 二级市场失血状况越来越严重。造成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系统风险。 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已成为证券市场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法规都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国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相对于迅速发展起来的证券市场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相对滞后,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这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信息披露的滞后性和不连惯性;信息披露的虚假性、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性。由此造成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以及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因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内容的真假、时间上的先后不同对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做出不同的反映和判断。由于对新信息的产生及其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很难预期,买卖双方对证券产品的价值变化的判断就很不确定,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导致证券产品价格的严重扭曲,由此造成证券市场上供求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 这一方面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 加大了系统风险。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要求上市公司是一个有国家法律保护的、制度严谨的分权——制衡体系,通过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维系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衡。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企业改制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换个形式罢了。主要表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国有资产所有者严重缺位,和由此产生的代理问题, 作为公司代理人的经理人员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股权结构畸形,难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由于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制度安排难以规范和统一,其结果是,董事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行为不受监督和约束,甚至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独断专行等等。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上市公司与原有母体之间形分实合,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难分彼此,界限模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其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资产、财务不分彼此, 完全是一笔糊涂帐,这就给了某些别有用心的大股东以可趁之机。如幸福实业 20亿多万元资产被集团私自拿去抵押,三年来公司居然不知情。更奇怪的是绝大多数担保不要说没经过董事会讨论,甚至连董事会也不知道。然而,即使上市公司与集团明明白白地实行了“三分开”,部分上市公司也难逃“摇钱树 ”的下 场。因为在多数公司仍然是“一股独大”。 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情况下,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中小股东玩弄于鼓掌之间也就不足为奇了。 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种种系统性风险,我们不难发现,股票市场最大风险,不是庄家做市炒股票,而是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是管理层重大政策出台时不能确保投资者同一时间获知,导致上市公司与庄家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而监管部门不及时查处违规、涉嫌犯罪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在一个 交易规则不健全的市场参与没有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游戏, 其系统性风险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当然,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 统风险是在特定时期和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我 们不能因此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 事实上,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是可以控制和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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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亿元,流通市值为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发布《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近期,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其中不乏“技术性违约”事件。本文从技术性违约的含义入手,通过分析债券违约事件中典型的技术性违约案例,认为目前市场上对“技术性违约”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以期能给读者对“技术性违约”带来相对清晰的认识。
一、技术性违约的含义
国内外评级机构对违约的定义均较为详细,然而却极少有评级机构对“技术性违约”进行严格定义。
从境外的评级机构看,仅穆迪给出了较为详尽的定义。穆迪对技术性违约的定义是指除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未能履行债券发行契约所载条款,例如超过最高杠杆率或未达到最低债务覆盖倍数等。穆迪强调,技术性违约不属于债务违约,除非债务人不能修复这些财务指标,且当这些财务指标要求未满足约定的情况下触发债务加速清偿条款,而债务人不能履行时,则属于违约。另外,穆迪认为因纯粹技术上的原因或管理失误而导致长期债务未能及时兑付的情况不算违约,只要不影响到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例如,1~2个工作日)得以补救。
从穆迪的定义,可以看到技术性违约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承诺企业应达到或保持的某种状态,例如财务指标承诺等,此类契约条款是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形式。违背该类契约条款,可以通过补救修复,不影响债券的存续。若补救失败,则可能触发提前还款条约,若可足额兑付则根据协商时间债券到期清偿;若不能足额兑付,则构成实质性违约。某些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违背则会跳过技术性违约一环,直接触发加速清偿条款,从而引发违约。境外债券市场上对技术性违约的界定基本上遵从此法。
国内相关研究中,《信用评级》[1]一书较早的对技术性违约定义,认为:“技术性违约是指除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未能履行债券发行契约所载条款,例如未能维持规定的偿还基金。”但未对技术性违约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上述定义基本与穆迪对技术性违约的定义一致。
二、中国债券技术性违约的典型案例
根据穆迪和《信用评级》一书中的定义,对中国国内企业发行债券违约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的点心债违约和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违约构成了典型的技术性违约。
国信证券香港全资控股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发行一期12亿人民币的点心债,由国信证券以维好协议(keepwell deed)担保,债券发行文件对发行人和担保方的合并净资产设有分别不低于100万美元的限制性条款。而在2016年2月,审计公司的测试显示,国信证券香港子公司的合并资产净值已低于100万美元的红线,而国信证券增资未及时落实,从而引发技术性违约。国信证券于4月1日公告完成增资,将注册资本有亿港币增至亿港币,化解了本次风险,使得此次事件未引发实质性违约风险。
点心债发生技术性违约的还有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建投”)下属的离岸SPV,引发技术性违约的原因与国信证券类似,事件的解决方式与路径有所不同。滨海建投通过请求债券持有人豁免限制性条款并支付一定金额同意费的方式解决了此次危机。
上述两个案例表明,技术性违约虽然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债券违约,但技术性违约事件发生后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实质性违约。而近年来在中国债券市场发生的所谓的“技术性违约”事件,基本都不构成技术性违约。
三、结论
对于国内债券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的“技术性违约”,多数为国内媒体在不理解其确切含义上的误读。目前国内市场所称的“技术性违约”并不符合国际上对技术性违约的通常认知,而更符合实质性违约的特征。
同时,对于发生债券延期一两天支付本息的情况,亦不能简单妄断一定是实质性违约。一方面需要结合违约的定义,另一方面还需要判断是否属于纯粹的技术上的原因或纯粹的管理失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是否发生实质上变化。因此,对于技术性违约的界定,还需进行更为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的逐步常态化,“违约”这一概念也已被市场、媒体和投资人所熟知,但对于其更深层次的含义,却未必能够理解。因此,评级机构作为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一定要在深入研究、准确判断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市场言论,而不应人云亦云。
(一)产能过剩唱主角从行业来看,现有信用违约事件多发生在化工、机械设备等强周期且产能过剩的行业。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这些行业往往出现开工率低、收入下滑、经营亏损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银行收缩信贷、政府政策调整,这些行业原本资金占用率就很高,此时就很容易发生资金错配和现金流断裂,进而演变成债务连锁违约问题。公募中的超日太阳、华锐风电,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于产能过剩而导致信用风险蔓延和释放。(二)私募债违约“常态化”从现有统计数据来看,信用违约事件仍是主要爆发在私募债中,且最终构成实质性违约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债中。私募债的发行主体多是民营中小企业,往往规模比较小,信用资质比较差,风险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较差。在出现资金紧张和兑付危机时,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支援也比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业为了能顺利发债,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况。鉴于2015年私募债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债违约事件并非结束而是开始,未来私募债违约或将呈现出“常态化”的特征。(三)担而不保屡屡发生由于民营中小企业资质不足,普遍需要通过担保进行增信,担保人多为当地城投企业和第三方担保公司。迄今为止涉及担保代偿的信用违约事件中,很多担保方不履行代偿责任,“担而不保”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地方融资平台资金周转压力同样较大,在债务兑付危机出现之后并没有“兜底”。例如12东飞01,12蒙恒达,其担保方均拒绝代偿;12津天联的担保方,同样是政策性担保公司,但自身难保。此外,中海信达多次拒绝担保的几只违约私募债——13华珠债、12蓝博01、12致富债。像这类担保方,其担保意愿和能力都值得怀疑。三、结论2014年以来,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但公募债实质性违约尚未形成,ST湘鄂债违约之后,或将促进债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的转型。未来债券的信用违约风险将会逐步释放。信用违约事件仍将集中在机械、化工、房地产等强周期行业和私募债上,需要关注担保公司的违规担保和过度担保行为。
华晨汽车集团有一笔十亿元的债务在10月23号已经到期,但是因为公司资金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现在公司已经在积极研究如何解决。
债券成大资管主要配置资产被称为未来最具发展潜力之一的大资管行业,截至2015年底管理规模已达38万亿元,相当于去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万亿元的一半。
具体来看,公募基金占万亿元,券商资管占万亿元,私募基金占万亿元,基金专户万亿元,基金子公司专户万亿元,期货资管万亿元。
关于资金投向问题,相关数据显示,债券是资产配置的大头。
据不完全统计,其中约万亿元投向债券,万亿元投向股市,万亿元投向信托计划,此外还有银行委托贷款、票据等。
事实上,2015年资产管理行业的资金汹涌流入债市。
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与股票型产品发行低迷相反,债券策略产品受到投资者热捧。
据某券商营业部人士反映,券商固收型资管产品在销售中受到投资者追捧,常见“秒杀”。
收益方面,债券策略型券商资管产品今年一季度跑赢同类机构产品,前十名中占去半壁江山。
债券型基金同样火热。
根据私募排排网数据统计,2016年一季度新发行债券策略基金共168只,数量已超过2015年全年发行数量(200只)的八成。
从产品类型来看,券商依然是债券策略产品的最大发行机构,产品数量多达110只,占比超过六成。
私募排排网研究员杨建波认为,一季度债券型私募基金新发行量大幅增长,与一季度股市暴跌、弱势震荡有一定关系。
他称:“经济较差的环境下,债券投资收益好于股票收益。
今年以来,私募基金发行受股市影响较小的债券类产品和量化投资产品比较多,尤其是券商资管更倾向于发行低风险产品。”
一方面是投资者的“买债”热情有增无减,一方面是国内信用债违约风险事件频频被曝出。
自今年以来,债券违约的频率明显加大。
继南京雨润短融未能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之后,近日,东北特钢也被爆陷入债务危机,并迅速成为信用市场上新的热点。
业内人士指出,信用违约是债券投资不得不面临的风险,并且信用风险暴露趋于常态化。
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姜超对此表示,除了估值风险和兑付风险,相关债券暂停交易将导致机构难以出货止损,对货币基金等流动性要求较高或即将到期的产品损伤较大;若出现兑付风险的主体采取暂停交易措施,需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双重冲击。
据了解,自2014年超日债违约开始,我国公募债共发生违约事件16起,覆盖民企、央企、地方国企等各类主体,扩散至短融、中票、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券类型。
“受经济下滑、企业承压加剧的影响,债券投资者面临的违约风险越来越大。”德晟资本分析称。
对此,杨建波指出,债券违约事件增多环境下,意味着投资者要承担更高的风险,投资者也将会要求更多的风险补偿,债券收益率有望继续上升,而对于资质不佳的企业来说,发行债券的价格也会更低,收益率更高。
值得一提的是,已披露年报的10家上市银行数据显示,各行债券投资增速明显提升,这主要是受地方 *** 债务置换的影响。
业内普遍认为,出于收益率相对稳定以及资本考量,银行利率债配置意愿难衰减。
踩雷概率大增基金如履薄冰
债市风险愈演愈烈,资管机构受到的挑战越来越大,其中公募基金作为投资“大头”受到的波及也较为直接。
随着越来越多的违约事件发生,债券基金踩雷的概率大增。
固收类基金旱涝保收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如何加强信用风险的防范成为摆在基金经理面前的难题。
4月11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有所下滑,正在对下一步的改革脱困措施及债务偿付安排等重大事项进行论证。
鉴于此,该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于当日起暂停交易,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再申请恢复交易。
一天之后,浙交投发布子公司债务违约的公告。
债券违约现象密集出现,部分基金也因此不幸“踩雷”。
相关媒体根据去年年报的统计表明,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4只债基或许被牵扯其中,它们总共持有债券的市值合计为亿元。
具体说来,易方达基金旗下的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与长城基金旗下的长城久盈分级债均持有“13铁物资MTN002”:其中,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持仓总量为50万张,持仓总市值为万元,占基金净值比例为,占债券市值比是;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持仓总量为40万张,持仓总市值为万元,占基金净值比例为,占债券市值比是。
此外,万家基金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万家现金宝与混合债券型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均持有“15铁物资SCP005”,两只基金持仓总量分别为15万张、5万张,持仓总市值分别为万元、万元,持仓市值分别占基金净值比例为、,占债券市值比例分别为、。
“信用债违约事件正成为债券基金不得不规避的"地雷"。
从构成实质性违约的山水水泥、东北特钢再到已经暂停交易的中铁物资,真是防不胜防。”北京一位债券基金经理表示,债券违约刚刚开始,信用风险暴露趋于常态化,信用债会出现较大分化,基金投资需要筛选,甚至操作手法都要改变。
去年至今发生的十余起违约债券中,基金公司集体“中招”的不在少数。
如此前山水水泥中票、雨润短融违约事件中,涉“雷”基金公司在10家以上。
债市风险给基金经理头上“悬了一把剑”。
“当前风险防范应该置于投资策略的首位,对于资金管理人而言,切实做好信用风险筛查和合理控制久期风险是有效手段。”有基金经理认为,二季度债券操作或需以休整为主,同时可关注后期市场下跌带来的交易机会。
信用利差目前已处于极低的水平,加上近期信用事件频发,二季度信用利差走扩概率较大,可适当调整信用债的持仓。
对于如何选择债券投资标的,创金合信鑫安保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王一兵表示:“未来在投资信用债时,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将是信用分析的关键,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民企,也适用于国企类别的发行主体,弱化国企或央企背后隐含的 *** 隐形信用增强因素。
不踩雷,将是规避向下折损风险的第一要素。”
在债券的投资上,把握好波段性投资机会则成为不少基金经理的共识。
上海某中型基金公司的债券型基金经理表示,对风险的管控会成为今年投资业绩好坏的关键。
在债券市场信用事件频发和权益市场间歇性巨震的大背景下,努力守住风险底线,同时努力把握出现的每个投资机会,通过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获取超额收益。
据悉,为了防止信用债违约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个别基金公司已经对购买即将到期的企业债所占流通盘比例作了规定,如果去除掉机构持有部分后,一旦超过一定比例,就不允许公司交易买入。
目前债市投资已经进入新常态,虽然目前损失率仍然不高,但未来会越来越市场化,对基金公司的风控要求将越来越高。
债转股重启引资管热议
另一债市大事件是国内债转股重启的脚步渐行渐近。
作为上世纪末为国企脱困祭出的“利器”之一,债转股在当前不良资产急升的背景下受到高关注。
目前来看,关于债转股操作尚存在许多争议,对银行到底影响如何,资管公司能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也正在讨论之中。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进入深水区,中国推进高负债企业去杠杆化的迫切性提升,债转股被认为是解决债务问题的开端。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出席二十国集团(G20)华盛顿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主席国新闻发布会期间曾经表示,中国正在酝酿改革给全社会降杠杆,比如外界正在讨论的债转股,但还没有确定实施方案。
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 在出席4月14日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记者会上也表示,债转股是项新政策,细节仍在讨论。
虽然债转股是处理不良资产的国际常用举措之一,但始终具有争议。
高盛在3月研究报告中表示,要想让债转股真正有助于解决中国不良资产的问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债转股需要合理架构并市场定价,比如价格和交易结构需要反映投资风险和回报;其次,长线上,允许债务人获利退出;其三,退出机制到位,退出方式包括上市或并购。
海外投资人担心,如果运用不当,债转股措施将给中国僵尸企业继续存活的契机,或是此措施只能短期美化银行资产负债表,无益于消解银行业的长期风险。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日前发表文章称,大部分债转股的结果都是“假股真债”,使得企业去杠杆只是停留在报表上,宏观经济的真实杠杆率被掩盖,实体经济过度杠杆化的风险加大。
如果只是通过债转股,把银行的不良债权转移到表外去,没有在财务上对其潜在损失率做充分的处理,那么,宏观经济下行产生的银行坏账风险只是被暂时隐匿了,而不是被化解了,债转股在这里扮演的是自欺欺人的报表魔术师角色。
不过,也有行业人士对债转股的实施充满期待。
华泰证券分析师罗毅表示,从总体看,债转股有利于实现“靴子落地”的效果,银行的隐含不良资产得到积极处置,企业端的改革得以顺利推进;银行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运作,也将提振市场对于企业发展的信心。
目前来看,债转股似乎正渐行渐近,据国开行某高层透露,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入选第一批债转股试点。
据悉,银行有望自建资管公司承接债务。
3月8日,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现更名为华荣能源)发布公告称,拟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共发行171亿股,以抵消公司的171亿元债务。
招商证券认为,尽管现有《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持有企业股权。
不过公告表明“银行可以通过债权人"指定实体"持有股权,比如子公司,如若该方法能够实施,或将成为未来不良贷款处置的一种备选方案。”未来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的案例或将越来越多。
“具体形式上,或采用债转股试点与投贷联动试点配合。”姜超预计,银行或将成立新的资产管理公司(AMC),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直接承接银行债务。
其中,该股权投资基金作为GP(普通合伙人),银行理财资金或类似资管计划作为LP(有限合伙人)。
部分资管公司也看准了债转股的投资机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张晓松表示,资管公司实行债转股,从法律上看不存在什么障碍。
而其他金融机构还存在一些限制,长城资管希望能够成为中国首先的债转股试点资产管理公司。
在业内人士看来,债转股要真正落地并起到积极的效果,仍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监管细则,而一旦其重启的大幕真正拉开,整个大资管的产业链也将顺势而动。
打破刚性兑付推动转型
长期以来,中国债券市场,尤其是地方 *** 融资平台与国企的债券一直都被笼罩在刚性兑付的“魔咒”之下。
随着近年来债务违约风险事件频发,部分债券通过 *** 出面协调帮助发行人、银行和承销商等相关机构解决处置,或发行人债务重组等方式最终实现偿付,但债券市场打破刚性兑付已成为趋势。
一旦刚性兑付被彻底打破,整个国内资管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事实上,刚性兑付同样已成为资管发展和转型的“拦路虎”。
近日一份由光大银行和波士顿咨询公司共同发布的报告披露,过去三年,我国市场管理资产总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1%,但在此期间很多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BCG合伙人、中国金融业智库负责人何大勇表示,在我国刚性兑付的环境下,客户资金成本黏性高,客户并不真正承担自身投资的风险,而资管机构难以持续获得匹配的低风险优质资产,从而对资管行业的产品收益率、新增规模和风险管理造成叠加影响。
“刚性兑付导致资金价格扭曲,推高无风险收益。
伴随着近两年风险事件频发,打破刚兑成为监管与从业者的共识。
但打破刚兑难以一步到位,需要监管机构、资管机构和投资者三方共同有计划地迎接"后刚兑"时代,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何大勇认为。
基金行业呼吁打破刚性兑付的声音也一直存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近日表示,解决资管市场的问题核心在于打破刚兑,推动完成基金产品募集规范成为他到任后最重要的工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打破刚性兑付是国内资管市场成长的必经阶段。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允许债券违约,打破刚性兑付有利于市场的公平和自我调节,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债券出现违约。
如果刚性兑付一直存在,意味着高风险高收益的债券将受到追捧,这显然不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不利于债市的中长期发展。”
央企“刚性兑付”的幻想已被打破,此前违约的保定天威集团和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均为央企持股的下属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更是直接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并持有100%利益的央企之一。
而2014年3月,“11超日债”的违约不仅打开了债券市场的潘多拉魔盒,也让信用债刚性兑付成为历史。
打破刚性兑付的同时,其可能给市场带来的潜在冲击也不可忽视。
虽然债市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但违约事件发生后,当事公司也面临各种追偿窘境,这令市场人士开始关注违约发生后的投资者保护和救济途径。
上海某债基基金经理表示,虽然目前债市中,真正打破“刚性兑付”的案例寥寥,但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持续,以及地方 *** 维持“刚性兑付”难度加大,预计未来几年打破“刚性兑付”的案例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现在债券市场的投资逻辑,不得不提高控制信用风险的比重,尤其是针对高收益债券的投资,一定要小心其中的违约风险。
有基金经理还指出,由于中国债券市场刚性兑付刚刚打破,债券投资者面对的是债券承销商不尽责、投资者讨债无路、持有人会议无用、法律起诉效果不佳的困境。
另外,由于中国目前没有对冲信用风险的工具,债权人利益很难保证。
未来随着违约债券数量的增多,刚性兑付终将被打破。
去年12月25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经济在变化,谁也不能保证,买了债券,每一家发债的主体都能够按时兑付,具备一定能力的投资者有一定风险分析的能力,还有风险承担的能力。
如果发生风险,那就打破刚性兑付,市场该怎么解决怎么解决。
如果都是没有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分析能力的投资者进到这个市场的话,一旦发生风险,最后还要 *** 介入,这就形不成一个市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