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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历史论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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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历史论文1000字

首先区分一下概念西欧封建等级制度: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出现割据混战局面。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最初是查理.马特在担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735年左右)实施的,将土地及当地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制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含有赏赐的意思。到了查理·马特的儿子时,把大部分土地当作采邑制分封给臣下,查理大帝也把通过战争夺来的土地分封给有功将领,这样使得采邑制遍及全国。英国则从威廉一世开始也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役。此后,国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下属,而这些下属又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这样领主既要负起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而下属也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一)、形成西欧封建制度的诸因素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的社会模式.换句话说,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⒈罗马封建因素随着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中止,帝国的经济在公元三世纪已发生严重危机:人口锐减,城市败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乡村,建立了以隶农为主要生产者的、实行租佃分散经营的田庄制,形成自然经济,政治上则形成独立王国.如此在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⒉基督教会与经济的变化相适应,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变化,原来的罗马古典文化开始让位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大众文化,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机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崇奉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宙斯,阿波罗,转奉能解脱个人罪恶,能使个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为前者虽然气势磅礴,给人力量,但却不能给人安慰;人是伟大的,但人不能总是显示伟大,人还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机时代,人们需要一种神秘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帝国,这就是新柏拉图主义.经过百般曲折,四世纪以后罗马终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另外,教会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对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欧最优秀的农民,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⒊日耳曼因素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耳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耳曼因素对西欧社会影响之大,以至于全球通史的作者认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来,毁灭了西欧的古典文明,从而为西欧新文明的开端,扫清了道路.在中国,在印度,昔日的文明传统一直没有中断,并得以保存,但这仅是旧生命的延续.而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开端.他并且认为,这是西方历史的独特性之所在.西方史学界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问题上主要分为两派,日耳曼派和罗马派,以后又形成综合派.(二)、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⒊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三)、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标志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时间是九、十世纪,主要根据是 877 年的克尔西敕令.确立的标志:封臣制(附庸制)与封土制(采邑制)相结合,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结合,大贵族在其世袭领地内具有独立的政治经济权力,而王权衰落.u 但注意,并不是西欧所有的农民都变成了农奴,也并非西欧所有地方都形成了封建制度;这里只是说,封建制度和农奴制从此在西欧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以法国最为典型。四、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的基督教会基督教最初没有教皇,教皇一词的本意是ραρα,是对所有主教的尊称.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由于罗马主教所在的地理位置,使其拥有较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五世纪日耳曼人入侵,帝国政府迁拉文那,实际把罗马的管理权交罗马主教,使其地位提高.进入中世纪教皇一词逐渐为罗马主教所专有.西罗马帝国灭亡,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的教区系统依然存在,并从败落的城镇向广大农村发展.八世纪以后,西欧广大乡村教区开始形成.教皇的传教团在异教地区传教,也不断取得成功. 496 年在高卢的法兰克人受洗入教, 597 年成立了英格兰教会,七世纪创立了伦巴德教会,八世纪创建了德意志教会.到公元 1000 年左右,连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的诺曼人也进入了西欧的基督教世界.在日耳曼人征服西欧之后,基督教也征服了西欧,并且还征服了日耳曼人.在广泛的传教过程中,教会和修道院获得了大量教产. 810 年亚琛宗教会议,把主教区和主教依教产分三级: 3000 ~ 8000 处领地为一级, 1000 ~ 3000 为二级,不满 1000 处为三级主教区.一般认为,中世纪罗马教会占西欧各国耕地的三分之一,各级主教实际上是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修道院也拥有大量庄园,他们招收大批农民,开垦荒地.修道院庄园往往能改进耕作制度,例如三圃制,就最早由修道院庄园实行,成为日耳曼贵族庄园的示范.5 ~ 11 世纪以前,教皇的权力一直受很大制约.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对意大利的征服,使教皇一直受拜占廷长期控制. 678 ~ 752 年的十三任教皇中,有十一任是希腊人或叙利亚人.但随着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埃及、北非,拜占廷干预西方的能力大为减弱,于是罗马教皇不失时机地与法兰克人结盟. 751 年加洛林王朝和 756 年教皇国的建立, 800 年查理曼的加冕,直至 962 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建立,都是西欧政教联盟的反映.有了查理帝国的支持,教皇从此敢与拜占廷皇帝分庭抗礼,西欧基督教会从此自成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加上西欧拉丁文化和东南欧希腊文化的差异, 1054 年东西方基督教会大分裂,西欧的基督教称西方公教(天主教),东欧的基督教称东方正教(东正教).应该看到,西欧的教权与王权这时的相互支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通过基督教会,加强了法兰克国王的统治地位,基督教成为其精神支柱;通过基督教会,罗马帝国时期的典章制度,教会法规,教阶制度等,逐渐为法兰克统治者所接受,从而使法兰克国家上层建筑各部分日益完善.正是基督教会对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的不断结合,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教权和王权这一时期的相互利用和相互勾结,有利于西欧社会的发展.尽管如此,教权与西欧王权相比,仍处于从属地位.十一世纪前西欧的主教区和修道院大都是在世俗王权和领主统治之下,主教由世俗王权和领主任命,乡村教士也由庄园主选任控制(这时教士尚未实行独身制). 962 年以后,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甚至在一个时期能随意任免教皇.不过,随着教会势力的发展,到十一世纪后半期,教权逐开始向王权发起挑战.

其实历史我并不熟悉,随便说点。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中世纪,他的产生又公元开始,基督的神学中的上帝类似于伯拉图所提出的理形世界。在神学徒的游说下伯拉图成了最处的见证者,而亚理斯多得所提出的自然等级分类附合上帝是万物之首。于是神学与哲学融合,从此雅典落幕中世纪崛起。要谈中国与欧洲的区别不妨谈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的区别。欧洲的中世纪与中的孔子学说有何区别。说的很细了。具体有什么区别自己慢慢领悟吧

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暗的西欧中世纪欧洲自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这个时期历来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由于蛮族的入侵和定居引起了罗马帝国的崩溃,几乎造成当时欧洲文化的完全毁灭。西欧的封建制度便是在这一背景下,由日尔曼、罗马和基督教三种因素互相融合,从罗马灭亡后的废墟上产生、发展起来的。骑士制度同样也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是欧洲在封建化的过程中逐步产生、确立起来的封建附庸制度。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是一种松懈的领土集合体。在一个国家里,以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大贵族则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这些附庸各自又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直到拥有少量土地或无地的骑士们,如此便构成了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西欧中世纪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期,甚至“黑暗”的时期,并且把造成这种“黑暗”和“文化倒退”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基督教会.事实上,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公元5—11世纪),教会的活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西欧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基督教是古典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它在客观上促进了中世纪早期西欧文化的复兴,奠定了中世纪西欧教育的基础,促进了西欧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近代欧洲成为世界进步的火车头,从近代欧洲诞生的近代文明以其巨大的影响左右了世界近代历史的走向。人权、民主、法制、共和、科学等观念,今天已为世人广泛接受;地理大发现使得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东西方世界从此愈加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近代欧洲文明是从中世纪欧洲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欧洲中世纪是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期,从罗马帝国的废墟中成长起来的日尔曼人诸王国逐渐把日尔曼与罗马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包含于西欧封建制度之下的一系列制度。 一、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 公元476年最后一位罗马皇帝被日尔曼人废除,西罗马帝国终于在蛮族的入侵下灭亡了,在原西罗马帝国的土地上相继建立起许多日尔曼人国家,西欧的封建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发展起来。 法兰克人进入高卢地区后,就没收了罗马皇室和部分奴隶主的土地,用以分给法兰克人的马尔克公社。也有很多被墨洛温王朝的国王和他的亲兵们所占有,他们成为了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随着法兰克人不断征服新的地区,国王们便把新征服的土地及其上的人民赠送给他的部下、主教和修道院长,即所谓的“赠地”。这样无限制赠地的结果便是地方大贵族的实力不断增加,最终大大削弱了王权,使墨洛温王朝的继任国王们逐渐成为一个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共主”。到加洛林家族的查理"马特担任宫相时期,为了法兰克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为了巩固他自己的实力,他开始实行采邑制。查理"马特将没收的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贵族和教会。采邑的领受者必须为赐予者服骑兵役,并向其宣誓效忠;采邑的赐予者有义务保护领受者,使其不受他人的伤害。采邑分封,只限终身,不得世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欧封建制度是在这一时期由法兰克人发展起来的,“采邑”制更是起到了根本的决定意义。 “采邑”制到查理曼时期有了很大发展。在这一时期里,除国王旧有的教俗封臣外,过去属于国家官吏的伯爵、马克伯爵和公爵等也都变成国王的封臣,从国王处领受采邑。并且此时的采邑逐渐的变为世袭的了。国王的封臣们也可以吸收自己的封臣,并把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赐给他们,从而又成为他们的封君。9世纪后,“封土”一词逐渐代替“采邑”;以后则全用封土称呼。国王是最高封建领主,其下有公爵、伯爵、主教等大封建主,再下是中小封建主,至此形成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制度。 中世纪的国家是一个松弛的封土集合体,并没有明确的国界概念。“它的财产权和主权到处相互转化”[1] 欧洲的封建制度是一种政治、经济合一的制度。封建领主在其封土内首先明确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进而在王权衰落后,又逐步取得了王权在地方的权力并将其转化为同封土一并世袭的私人权力,其中包括行政、司法、税收、铸币等权力。追究欧洲封建制度的产生根源,则包括了三个主要的因素:罗马文明、日尔曼传统以及基督教的影响。 黑暗的西欧中世纪 公元500~1500年,就是西欧的中世纪时期。这个时期,可以说基本奠定后世的国家形势。这个时期,整个西欧的主要政治制度就是封建制。但是,此封建非彼封建。以我来看,西欧的封建制还是更接近于我国夏商周时期的分封制。这种封建制也是国家元首赏赐土地给他想要封赏的人,但是,不同之处在于,在大宗之下的小宗,可以不听从大宗之上的更大者的号令,简单来说,可以用一句当时的俗语说明:“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就清楚地说明了上下的权力关系。按照我们的看法,这无疑是不利于统治的。从后来的历史来看,这是不错的。 这个时代,西欧各个国家迅速发展,这是由于两项科技的发明,一项是马轭,它可以使牲口在被牢牢套住之余不至于被压住气管而窒息。另一项则是重犁,它可以迅速的破开土壤,翻开错综复杂的地下根系。这段时间内,欧洲的树林急剧减少就有它们的功劳。随着科技的发展,人民的生产力逐渐提高,国家开始进入兴盛。国家的强大使得战争频发。公元六世纪开始,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开始入侵欧洲国家。他们有着先进的航海技术,是他们发现了格陵兰,也有传闻说他们在早于哥伦布的几个世纪前就已经先达到了美洲。反正,他们倚仗先进的航海技术,对波罗的海及北海附近的国家进行侵略式的抢掠。当然,这也促成了最能代表西欧当时特色的城堡。当时的城堡,规模甚宏,在强盗入侵时,附近的农民便躲入城堡,寻求保护。领主也因为战略原因乐于对居民提供保护,便形成了西欧的一种独特城市格局:层层的建筑或农田围绕着城堡而建。其实,认为城堡是一种防卫工具的看法是十分片面的,事实上,城堡最初建立的目的是作为士兵及骑士的军事基地,是用来控制附近地区的。在国王权力日渐衰退的中世纪,城堡成为了维护城镇稳定的重要工具。 说到欧洲中世纪的代表,城堡绝对不会比骑士更具特色。骑士的兴起源于法兰克帝国的大军阀铁锤查理。他在与阿拉伯人的都尔一役中大败阿拉伯人,便是得益于他的精锐骑兵部队。随后,骑士风靡全欧洲,各个地区的人们都以成为骑士为荣。因为骑士需要供养马匹,自己配备武器,盔甲,非富贵人家没有资格成为骑士。骑士经常依附于他心仪的领主,领主为其提供土地和农民,骑士在需要时期为领主作战。因为供养骑士的费用远比普通的士兵要高,所以有的领主是比较贫穷的。骑士被视为一种身份,后来逐渐发展成骑士精神。不过在后来,骑士们因为利益的缘故,不再重视这种规则。有一个绝对强力的历史事实印证了这个现象:十字军东征。十字军的主力就是各种利欲熏心的骑士,因为幻想掠得无比的财富,组成各种军事团来参与东征。他们参与了除了儿童十字军外的每一次侵略战争。骑士不仅仅是身份的象征,同时也成为了战争的象征。 欧洲中世纪有一个大民族是不可忽视的,这就是日耳曼民族了。但,此日尔曼并非希特勒口中的日耳曼,它是莱茵河以东,维斯瓦河以西,多瑙河以北的一片大地区的民族总称。日耳曼人的杰出代表是法兰克人,当时的法兰克王国可谓是强大至极。后来因为日耳曼民族的分遗产制度而分裂成3部分,分别是法国、意大利、普鲁士(即德国)的前身。日耳曼语系影响了整个欧洲的语言,被匈奴人赶入欧洲的日耳曼人的入侵更直接造成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可谓是影响力大。 在欧洲的中世纪,有一件事不可不提,就是蒙古人的入侵。当时的蒙古铁骑,甚至达到了多瑙河东岸,让许多欧洲人闻风色变。当时的蒙古人所到之处,攻破城镇大部分遭到屠城厄运,幸亏为阿拉伯人所败,不然怕会有一场大灾难在欧洲发生。 总之,在公元500~1500年的西欧,即中世纪的西欧,战争的阴云总是笼罩在人们头上,可以称之为黑暗的西欧中世纪。

历史小论文1000字高中

林则徐西学思想论略林则徐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民族英雄和爱国者,他不仅领导了中国历史上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虎门销烟,指挥了抗英斗争,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的尊严,而且与清王朝长期奉行的盲目排外、闭关锁国政策不同,以务实的态度和作风开了了解西方情况、学习西方知识,并将之付诸行动的先河。林则徐与“民主”政治林则徐在广东禁烟,面对西洋的坚甲利兵,不得不作“西夷”背景的了解,因此有《四洲志》之编著。《四洲志》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当时世界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概况,内容包括地理历史、政治制度、财政经济、军制武备、对外关系、科技文艺、宗教信仰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许多新知新闻。这部书对于当时的中国,犹如一股清新的“民主”空气吹进了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的堡垒,令人耳目一新,同时为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高扬“民主”大旗制造了舆论。我们感到惊讶的是,该书竟然提到了西洋的议会,特别是英、美、法三国的上下议院,颇有相当篇幅。该书叙述英国上下两院的结构时,谓上院议员多王公贵胄,全院约426人;下院议员来自地方,“由各部落议举殷实老成者充之”,共658人。谈到议院的权力,指出“国王虽有权裁夺,但必由‘巴里满’(Parliament)议允”;国王行事有失,承办官员要交“巴里满”议处。美国是一个没有国王的国家,军国大事,必“西业”会议而后行。西业即今之参议院(Senate),其议员经由选举产生。选举是将选票“暗书弥封存贮公所”,“以推荐最多者为入选”。法国设“占马阿富”(LesChambres),其制度与英国相近。①《四洲志》讨论英、美、法议会的组织、权力关系、选举等。林则徐介绍这些观念时,相关的名称都是音译,例如上院译为“律好司”,下院译为“甘文好司”,原来就是House of Lords及House of Commons的音译,但均未予转换,不谙原文者,读之有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林则徐似乎对自己的著作并不满意,加上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因之决定敦请魏源作全面性的补充。然而,魏源的补充并未超越林则徐的《四洲志》,原因是他的“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限制了其个人视野,重点放在了解英人的坚甲利兵,于议会政治甚少措意,大多转抄《四洲志》的内容,没有进一步的发挥。比较突出的一点是,魏源提到了议院多数决的原则,“众好好之,众恶恶之;三占从二,舍独循同”,感觉其为一美好制度。②作为“民主”特别是民主政治的具体运作———议会思想进入中国,加快了中国的民主进程,由此,才有了清廷之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不仅深入理论,同时考求实施的技术,至此中国进入了紧锣密鼓的实行时期。议会思想于1840年前后进入中国,这无疑推进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当时引进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传统有功名的绅士,如冯桂芬、王韬等;一类是政府官员,如林则徐、魏源等;一类是西方来华的传教士,如麦都思等。林则徐是最早注意到西方“民主”政治的中国官员。林则徐与“论用兵”为了准备反侵略战争,对西方军事、科技方面的知识和信息,便成为林则徐重点关注的内容。从《澳门月报》第四辑“论用兵”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论用兵”收集了广东、福建的一些海战材料,林则徐根据从澳门翻译的书报中对这些海战的评论“具知西人极藐水师,而畏沿海枭徒及渔船蛋户”,③又了解到英舰害怕我用火攻,这进一步发展了林则徐“民心可用”的思想,因此,在反侵略战争中,他招募渔民、蛋户编成水勇,并采用火船出其不意进攻敌人,且屡获胜仗,大大增强了其抵抗侵略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对西方军事情况的了解,林则徐认识到英国在军事方面的优越与先进,为了学习英军的“船坚炮利”,他还从澳门购买了军事技术资料,组织摘译了有关欧式大炮瞄准发射技术的书籍,训练军队学习使用欧式大炮,并在广东防务中应用。为了改变中国的军事落后状态,林则徐通过澳门积极引进西方先进的船炮,譬如,他从澳门“设法密购西洋大铜炮及他夷精制之生铁大炮,自五千斤至八九千斤不等,务使利于远攻”,④这些铜铁大炮被用以装配虎门炮台和广东水师船只。外国的帆舰无法引进,他便通过美国商人购买商船“甘米力治号”,将其改建为兵船,船上共装有34门英制大炮。林则徐曾试图与水师提督关天培合作,以这条船为模型来推行水师的近代化,这可说是近代中国洋务运动的最早萌芽。战争规律告诉我们:知己知彼首先是战争实践的要求。19世纪4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为了维护罪恶的鸦片贸易和控制中国这个广大市场,对华肆逆称兵已是迟早之事。林则徐在禁烟过程中,通过接触外界认识到“必须时常探访夷情,志气叙事”。开始为即将到来的鸦片战争作准备,是在“林则徐自去岁至粤,日日使人刺探西事,翻译西书”,“具知西人极藐水师,而畏沿海枭徒及渔船蛋户”。正是通过对对方的了解,林则徐不仅看到了中国水师的腐败和人民力量的伟大,也看到了英敌的怯懦,从而相信“民心可用”,继而招募渔民、蛋户丁壮5000人,变为水勇,日夜操练,成为后来抵抗英军的强大的战斗力。除调查研究英敌动态外,他们组织专人翻译外文书报,编译《华事夷言》、《四洲志》和《各国律例》等,介绍外国的政治经济、地理位置和风俗习惯,使中国人民对外国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也使林则徐认识到英距中国“历海程七万里”,从而在广州严密设防,“以逸待劳、以守为战”,使英舰逡巡海上而不敢冒犯广州,被困于海面。尽管鸦片战争中我方处于防御地位,但是林则徐在了解敌情的基础上却充分地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即使被撤职后,他也不忘对地方的研究。1841年4月14日林则徐应邀筹议战守时,仍高兴地呈上了一份长达2000余字的防御粤省计划,计划中对对方进行了这种阐述:“周密探报敌情,捉拿汉奸,英军行动‘朝夕变迁’,并非一致,必须派遣妥干人员,或轮流改装分路确探,或在澳门暗中坐探。”这再次展示了林则徐对敌方研究的高度重视。林则徐与“新闻纸”澳门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占据之后,西方国家人士就不断地移居澳门,使澳门逐渐成为西方商人的立足点、鸦片贩子的贩毒中心以及外国侵略者(尤其是英国)的情报收集站和给养基地。正因此,大量的西方近代文化、知识和各种信息也随之带进澳门,这也带动了澳门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和繁荣,“新闻纸”也就应运而生。澳门汇聚大量西方文化和信息,成为林则徐了解西方的一扇窗口。由于清王朝长期奉行闭关锁国政策,在文化上则实行愚昧的专制主义,不允许任何背离“经书”的“邪说”、“异端”存在,禁书之严为历代所罕有,阅读“夷书”更属大逆不道。因而,西方近代先进的文化、知识等很难进入中国内地。而澳门由于已成为西方人的居留地,无形中成了中国唯一能够接触西方事物、获得西方信息的地方。在澳门,不仅有各种西方书籍传入,而且西方人还办有各种报刊,如《广州周报》、《广州纪事报》(这两种报纸原在广州办,1839年5月移至澳门)和《新加坡自由报》等,这几种报纸被统称为“澳门新闻纸”。此外还有《澳门杂录》、《中国丛报》等。这些报刊的主要内容涉及外国人对有关时事政策的反应、报道和评述等,而这正是林则徐在禁烟活动和反侵略斗争中需要的。因此,林则徐一到广东,就将澳门作为其了解外部世界的首选之地。用林则徐自己的话说:“其澳门地方,华夷杂处,各国夷人所聚,闻见最多……又有夷人刊印之新闻纸,每七日一礼拜后,即行刷出,系将广东事情传到该国,并将该国事情传至广东,彼此互相知照,即内地之塘报也。彼本不与华人阅看,而华人不识夷字,亦即不看。近年雇有翻译之人,因而辗转购得新闻纸,密为译出,其中所得夷情,实为不少,制驭准备之方,多由此出。”⑤从1839年3月到1840年11月,林则徐组织翻译了澳门的外国报刊和书籍,金安清在《林文忠公传》中说:“公独设间得其新闻纸,及外洋记载,通以重译,能中其窥要,而洋人旦夕所为,纤悉必获闻,西酋骇为神助。”⑥可见澳门独具的西方知识与文化信息汇集的条件,正好为林则徐等有识之士了解西方、了解外部世界打开了方便之门。林则徐作为封建王朝的封疆大吏,能够冲破保守势力的藩篱,努力探求西方新知,向西方学习,其影响是深远的,这在当时或多或少地延缓了中国被英国殖民地化的进程,同时为中国文明与开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始皇论 秦始皇,那是一个传奇的人物。秦始皇即嬴政,出生于赵国,秦庄襄王之子,他从13岁的时候就继承了王位,但是政权却一直在吕不韦手中,但是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自己掌握了大权,之后便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宏图霸业。 对于秦始皇,人们对他的看法、态度是不一样的。有人说,他暴虐无道,残忍至极,是个暴君,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修建豪华的阿房宫和骊山墓,先后进行五次大规模的巡游,在名山胜地刻石纪功,炫耀声威。为求长生不老之药,又派徐福率童男女数千人至东海求神仙等等,耗费了巨大的财力和人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难。 他焚书坑儒,只因自己的心情不愉快,便将460名儒士及众多大量的十分珍贵的历史书籍烧毁,给后人留下了难以弥补的过错。 但对于秦始皇,人们说的更多的是他的丰功伟业,他是第一个将国家统一的人,在春秋战国时,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秦始皇认为以前的“三皇五帝”都不及他,于是便创造出一个新的头衔给自己——“皇帝”从那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秦始皇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自称“始皇帝”。他也为了替子孙万代奠定基业,它设置了中央机构与地方机构,在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 他北击匈奴,秦始皇兼并六国后,为解除匈奴对秦的威胁,命蒙恬率30万大军北击匈奴,最后赢得了胜利。他开发了北疆,秦始皇让迁去的民众与刑徒,一面屯垦,一面戍边,开发了边疆,他修筑了长城,保护了北部边境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也为了减少人民的负担。他统一了货币,铜钱造型为圆形方孔,俗称“秦半两”。原来六国通行的珠玉、龟贝、银锡等不得再充当货币。他统一了文字,制定出一种新字体,这便是“隶书”。隶书打破了古体汉字的传统,奠定了楷书的基础,提高了书写效率。秦始皇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是对中国古代文字发展、演变做了一次总结,也是一次大的文字改革,他对中国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秦始皇虽然霸道一生,但死后却十分悲惨,秦始皇死于他第五次东巡途中,秦始皇死后,赵高采取了说服胡亥威胁李斯的手法,二人经过一番密谋,假造秦始皇发布诏书,由胡亥继承皇位。将秦始皇的尸体与咸鱼摆在一起然后运回咸阳。 秦始皇虽然有过,但是他为人们留下了长城,灵渠,统一了思想与文化,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世界的角度看,秦始皇都是以为伟大的皇帝!

罗马帝国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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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论文1000字以上

汉武帝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人物。叙述评价他的一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司马迁的《史记》成书于武帝太初年间,由于个人的不幸遭际和政治异见,他对武帝这个时代的评述掺入了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和主观偏见。 从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到公元前87年去世,他一共作了54年皇帝。武帝一生在位期间,主要做了五件大事: 一是打退了匈奴对中原的入侵,中华民族获得了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广阔生存空间。 二是变古创制,包括收相权、行察举、削王国、改兵制、设刺史、统一货币、专管盐铁、立平准均输等重大改革与创制,建立了一套系统完整而且体现着法家之“以法治国,不避亲贵”的政治制度。这种法制传统,成为此后二千年间中华帝国制度的基本范式。 三是将儒学提升为国家宗教,建立了一套以国家为本位、适应政治统治的意识形态,从而掌控了主流舆论,并且为精英阶层(士大夫)和社会树立了人文理想以及价值标准。 四是彻底废除了西周宗法制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一套新的行政官僚制度、继承制度和人才拔擢制度。 五是设计制订了目光远大的外交战略,并通过文治武功使汉帝国成为当时亚洲大陆的政治和经济轴心。 在中国历史上,汉武帝是第一位具有世界眼光的帝王。他的目光从16岁即位之初,就已经超越了长城屏障以内汉帝国的有限区域,而投向了广阔的南海与西域。 古今之论汉武帝者,惟清人吴裕垂特具卓识。其论略曰:“武帝雄才大略,非不深知征伐之劳民也,盖欲复三代之境土。削平四夷,尽去后患,而量力度德,慨然有舍我其谁之想。于是承累朝之培养,既庶且富,相时而动,战以为守,攻以为御,匈奴远遁,日以削弱。至于宣、元、成、哀,单于称臣,稽玄而朝,两汉之生灵,并受其福,庙号‘世宗’,宜哉!武帝生平,虽不无过举,而凡所作用,有迥出人意表者。始尚文学以收士心,继尚武功以开边城,而犹以为未足牢笼一世。于是用鸡卜于越祠,收金人于休屠,得神马于渥洼,取天马于大宛, 以及白麟赤雀,芝房宝鼎之瑞,皆假神道以设教也。至于泛舟海上,其意有五,而求仙不与焉。盖舢舻千里,往来海岛,楼船戈船,教习水战,扬帆而北,慑屐朝鲜,一也。扬帆而南,威振闽越,二也。朝鲜降,则匈奴之左臂自断,三也。闽越平,则南越之东陲自定,四也。且西域既通,南收滇国,北报乌孙,扩地数千里,而东则限于巨壑,欲跨海外而有之,不求蓬莱,将焉取之辽东使方士求仙,一犹西使博望凿空之意耳。既肆其西封,又欲肆其东封,五也。惟方士不能得其要领如博望,故屡事尊宠,而不授以将相之权,又屡假不验以诛之。人谓武帝为方士所欺,而不知方士亦为武帝所欺也!”� 汉武帝是一个变法改制并且取得了伟大成功的帝王,是一个雄才大略规模宏远的君主。他是一个宏扬学术崇尚知识的贤君,也是一个知过能改,虚怀纳谏,任人以贤的明主。 武帝元朔元年的诏书说:“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畅茂。”元朔六年诏书又说:“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 这表明,直到晚年,他仍在求新求变。他始终认为,只要情况变了,政策也要变,“非期不同,所急异务也”. 汉武帝是一位承前启后而又开天辟地的真正伟大的君王。在他之前的历史上,他所建树的文治武功无人可及。他的风流倜傥超群绝伦。他的想象力和巧妙手法使政治斗争成为艺术。他的权变和机谋令同时代的智者形同愚人。他胸怀宽广,既有容人之量又有鉴人之明。 他开创制度,树立规模,推崇学术,酷爱文学才艺。他倡导以德立国,以法治国。平生知过而改,从善如流,为百代帝王树立了楷模。 在后来的魏武帝、唐太宗、明太祖、努尔哈赤、康熙皇帝的行藏中,多少似乎都可以看到汉武帝的影子。 汉武帝具有超越历史的雄才大略,是一位战略和外交设计的奇才。这种天才使他能运筹帷幄而决胜万里,处庙堂之上,而其武功成就,则足以使西方汉尼拔、亚历山大、拿破仑等驰骋于疆场的将帅暗然失色。但是,汉武帝绝不是一个超俗绝世的圣者。他好色、骄傲、虚荣、自私、迷信、奢侈享受、行事偏执;普通人性所具有的一切弱点他几乎都具有。但是,尽管如此,即使他不是作为一个君王,而仅仅是作为一个普通凡人,那么以其一生的心智和行为,他仍然应被认为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个机智超群的智者,一个勇武刚毅的战士,一个文采焕然的诗人,一个想象力浪漫奇异的艺术家,以及一个令无数妙女伤魂断魄的荡子,最坏又最好的情人。 他不仅开创了制度,塑造了时代,他的业绩和作为也深深地熔铸进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与传统中。汉民族之名,即来源于被他以银河作为命名的一个年代——“天汉”。在他那个时代所开拓的疆土,从闽粤琼崖直到川黔滇,从于阗阿尔泰到黑吉辽,勾勒了日后两千年间中华帝国的基本轮廓。而这个帝国影响力所幅射的范围,由咸海、葱岭、兴都库什山脉直到朝鲜半岛;由贝加尔湖到印度支那,则扩展成了汉文化影响所覆盖的一个大文化圈。 伟人和天才是无法描画的,是不可思议的,是难以用通常标准衡量的,也是无法用世俗尺度去衡量评估的。 汉武帝的人生充满矛盾。他爱民如子,同时杀人如麻。他用剑犹如用情,用情犹如用兵。在中国历史上,不乏英雄、伟人、壮士、志士和圣者。但是,放置在任何人群中,他都会同样地引人注目。你不可能不钦佩他,也不可能不畏惧他——这就是刘彻。

试析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一、英国王权的确立过程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整个西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频繁的遭到外族的入侵,“这个时候,人们会热烈希望出现一个平息天下的君主。任何一种具有绝对统治权特征之一的制度在这时出现,向社会提出安邦定国之计,社会就会群起支持,热烈拥护,就像逃亡者奔赴教堂寻求避难一样。”[1]恩格斯曾说:“在这种普遍混乱的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2]英国王权就是在这种普遍混乱的状态中建立起来的。1、封建王权的孕育: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大约在公元5—6世纪,日耳曼民族大迁徙的浪潮席卷了整个西欧。“这些新来的人来自日耳曼的三个较为强大的民族,即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朱特人”。[3]日耳曼部落在战斗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国家,经过不断地兼并,到七世纪初形成了七国对峙的局面。伴随着诸王国争霸兼并战争愈演愈烈的同时,8世纪末丹麦人也开始发动了对不列颠的入侵。在反抗丹麦人的过程中,英格兰逐渐建立起了统一的王权。2、封建王权的确立:诺曼王朝时期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了大不列颠,建立了地跨海峡的盎格鲁—诺曼王国。为了政权的合法性,把强大的军事占领转化为牢固的政治统治秩序,威廉意识到,必须在被征服地区建立起强大的王权。为此,威廉将死于战乱或流亡异地的旧贵族领有地收归国王所有,同时没收了大部分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土地,然后按照封建制的模式,建立起直接的封君封臣关系。随后,通过“末日土地调查”和“索尔兹伯里誓约”使国王获得了对各级封臣的财产和人身支配权,增强了英王封建领有制特权。二、王权与议会的斗争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这一政体确立的过程实则是资产阶级与王权展开角逐的过程,它最终导致了议会主权的确立和君主实权的丧失。自诺曼征服以来,英王就一直保持对全体居民的直接权力和对地方的有效控制。特别是经历了中世纪的政府机构改革,王权得到极大的加强,国王在议会中占据主要地位。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新贵族参政意识的增强,下院的独立意识逐渐加强,王权尽量限制议会,而议会则力图挣脱一切限制,议会与王权的斗争开始展开。1、议会斗争阶段伊丽莎白统治晚期,王权已有衰落趋势。詹姆士一世即位后,不能容忍资产阶级的日益壮大和独立性的增强。但是詹姆斯一世却长期被财政问题所困扰,只有召开议会,要求批准增加新税。议员们无视国王的征税要求,着重讨论议会特权问题,批评国王的内外政策,詹姆斯一世两度解散议会。查理一世即位后,专制统治有增无减,屡次解散议会。议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1628年向国王提出《权利请愿书》。为了换取议会拨款,查理一世被迫签署该法令。1640年为筹集军费对付苏格兰人民起义,查理一世再次召开了长期关闭的议会。但议会没有满足国王的要求反而大肆抨击政府暴政,国王无奈立即解散议会。随着苏格兰军队的再次进攻,英格兰军队的节节败退,查理一世进退维谷重新召集“长期议会”。议会显示了空前的革命性,王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查理一世不甘心失去权力,率领卫队闯入下院,首先用武力对付议会。国王与议会的斗争开始诉诸武力。2、内战阶段随着议会与王权矛盾尖锐化,最终导致内战的爆发。内战爆发后,议会里形成了三大派别:代表大资产阶级和大贵族利益的长老派,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独立派,以及代表城乡小资产阶级利益的平等派。内战初期,长老派控制了议会军的领导权,他们态度暧昧,希望能在国王作出让步的情况下与其言和,致使战场上议会军处处被动,革命形势恶化。议会军广大官兵对长老派妥协的态度极为愤慨,较为激进的独立派和平等派开始与长老派展开了一系列斗争。1645年,议会通过《自抑法》改组军队,组建“新模范军”,克伦威尔拥有实际上的指挥权。通过纳斯比荒原战役打败了王党主力,取得了第一次内战的胜利。第二次内战期间,长老派仍坚持同查理一世谈判,要他在接受条件后复位,士兵和下层人士对此强烈不满。通过“普莱德清洗”,克伦威尔控制了议会;在平等派的推动下,克伦威尔采取了断然措施把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处决国王后,议会又通过决议,宣布废除上院,实行一院制。后来又废除君主制,正式宣布英国为共和国。3、君主立宪制的确立阶段共和国的建立是以克伦威尔为首的独立派与王权及其他政治派别斗争的产物。共和国建立后,克伦威尔自封为护国公实行军事独裁,居于统治地位的独立派开始扼杀革命的发展。克伦威尔死后,英国各种势力处于对抗状态。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围绕着王权的归属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渴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权,遏制人民的斗争和保护他们既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形下,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国王达成了妥协——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复辟不仅仅意味着王权的复辟,还标志着议会的回归。王权逐渐受到议会的制约,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也逐渐得到了确立。纵观英国历史,特别是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英国社会在作出了种种探索和尝试后,最终选择了这种保留王权形式的资产阶级代议政体——君主立宪制。王权的保留说明“只有经过残酷的斗争和通过共和国的政府形式才能从君主专制过渡到君主立宪”。[4]尽管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英王仍然是终身和世袭的国家元首,享有宪法赋予的法律上或形式上的巨大权力,但是这种政体下的国王是“统而不治”、“临朝不理政”。宪法在赋予权力的同时,对王权的行使也加以了种种限制。通过一系列法案的颁布,逐渐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国王仅仅拥有行政权,而且这种权力也越来越多的被内阁所代替。随着议会主权的确立和君主实权的丧失,最终促成了君主立宪制在英国的确立。参考文献:[1][法]基佐.欧洲文明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3][英]比德.英吉利教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首先区分一下概念西欧封建等级制度: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出现割据混战局面。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最初是查理.马特在担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735年左右)实施的,将土地及当地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制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含有赏赐的意思。到了查理·马特的儿子时,把大部分土地当作采邑制分封给臣下,查理大帝也把通过战争夺来的土地分封给有功将领,这样使得采邑制遍及全国。英国则从威廉一世开始也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役。此后,国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下属,而这些下属又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这样领主既要负起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而下属也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一)、形成西欧封建制度的诸因素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的社会模式.换句话说,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⒈罗马封建因素随着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中止,帝国的经济在公元三世纪已发生严重危机:人口锐减,城市败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乡村,建立了以隶农为主要生产者的、实行租佃分散经营的田庄制,形成自然经济,政治上则形成独立王国.如此在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⒉基督教会与经济的变化相适应,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变化,原来的罗马古典文化开始让位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大众文化,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机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崇奉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宙斯,阿波罗,转奉能解脱个人罪恶,能使个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为前者虽然气势磅礴,给人力量,但却不能给人安慰;人是伟大的,但人不能总是显示伟大,人还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机时代,人们需要一种神秘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帝国,这就是新柏拉图主义.经过百般曲折,四世纪以后罗马终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另外,教会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对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欧最优秀的农民,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⒊日耳曼因素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耳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耳曼因素对西欧社会影响之大,以至于全球通史的作者认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来,毁灭了西欧的古典文明,从而为西欧新文明的开端,扫清了道路.在中国,在印度,昔日的文明传统一直没有中断,并得以保存,但这仅是旧生命的延续.而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开端.他并且认为,这是西方历史的独特性之所在.西方史学界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问题上主要分为两派,日耳曼派和罗马派,以后又形成综合派.(二)、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⒊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三)、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标志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时间是九、十世纪,主要根据是 877 年的克尔西敕令.确立的标志:封臣制(附庸制)与封土制(采邑制)相结合,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结合,大贵族在其世袭领地内具有独立的政治经济权力,而王权衰落.u 但注意,并不是西欧所有的农民都变成了农奴,也并非西欧所有地方都形成了封建制度;这里只是说,封建制度和农奴制从此在西欧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以法国最为典型。四、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的基督教会基督教最初没有教皇,教皇一词的本意是ραρα,是对所有主教的尊称.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由于罗马主教所在的地理位置,使其拥有较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五世纪日耳曼人入侵,帝国政府迁拉文那,实际把罗马的管理权交罗马主教,使其地位提高.进入中世纪教皇一词逐渐为罗马主教所专有.西罗马帝国灭亡,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的教区系统依然存在,并从败落的城镇向广大农村发展.八世纪以后,西欧广大乡村教区开始形成.教皇的传教团在异教地区传教,也不断取得成功. 496 年在高卢的法兰克人受洗入教, 597 年成立了英格兰教会,七世纪创立了伦巴德教会,八世纪创建了德意志教会.到公元 1000 年左右,连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的诺曼人也进入了西欧的基督教世界.在日耳曼人征服西欧之后,基督教也征服了西欧,并且还征服了日耳曼人.在广泛的传教过程中,教会和修道院获得了大量教产. 810 年亚琛宗教会议,把主教区和主教依教产分三级: 3000 ~ 8000 处领地为一级, 1000 ~ 3000 为二级,不满 1000 处为三级主教区.一般认为,中世纪罗马教会占西欧各国耕地的三分之一,各级主教实际上是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修道院也拥有大量庄园,他们招收大批农民,开垦荒地.修道院庄园往往能改进耕作制度,例如三圃制,就最早由修道院庄园实行,成为日耳曼贵族庄园的示范.5 ~ 11 世纪以前,教皇的权力一直受很大制约.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对意大利的征服,使教皇一直受拜占廷长期控制. 678 ~ 752 年的十三任教皇中,有十一任是希腊人或叙利亚人.但随着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埃及、北非,拜占廷干预西方的能力大为减弱,于是罗马教皇不失时机地与法兰克人结盟. 751 年加洛林王朝和 756 年教皇国的建立, 800 年查理曼的加冕,直至 962 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建立,都是西欧政教联盟的反映.有了查理帝国的支持,教皇从此敢与拜占廷皇帝分庭抗礼,西欧基督教会从此自成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加上西欧拉丁文化和东南欧希腊文化的差异, 1054 年东西方基督教会大分裂,西欧的基督教称西方公教(天主教),东欧的基督教称东方正教(东正教).应该看到,西欧的教权与王权这时的相互支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通过基督教会,加强了法兰克国王的统治地位,基督教成为其精神支柱;通过基督教会,罗马帝国时期的典章制度,教会法规,教阶制度等,逐渐为法兰克统治者所接受,从而使法兰克国家上层建筑各部分日益完善.正是基督教会对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的不断结合,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教权和王权这一时期的相互利用和相互勾结,有利于西欧社会的发展.尽管如此,教权与西欧王权相比,仍处于从属地位.十一世纪前西欧的主教区和修道院大都是在世俗王权和领主统治之下,主教由世俗王权和领主任命,乡村教士也由庄园主选任控制(这时教士尚未实行独身制). 962 年以后,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甚至在一个时期能随意任免教皇.不过,随着教会势力的发展,到十一世纪后半期,教权逐开始向王权发起挑战.

这个你觉得可以在这里问吗,这个是你研究的,随便一个也可以写1000字了

历史高一论文200字

其实历史我并不熟悉,随便说点。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中世纪,他的产生又公元开始,基督的神学中的上帝类似于伯拉图所提出的理形世界。在神学徒的游说下伯拉图成了最处的见证者,而亚理斯多得所提出的自然等级分类附合上帝是万物之首。于是神学与哲学融合,从此雅典落幕中世纪崛起。要谈中国与欧洲的区别不妨谈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的区别。欧洲的中世纪与中的孔子学说有何区别。说的很细了。具体有什么区别自己慢慢领悟吧

在中国漫漫历史长河中,有许多叱咤风云的人物,虽然有的已在地下长眠,可是他们的英雄事迹却永记在人们的心中。 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他到底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呢?近百年来,这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每个人都持着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秦始皇的功大于过,虽然秦始皇是皇帝,可是皇帝也是人,不是神,是人都会犯错误,都是有缺点的。 一、政治 1.提高帝王尊严:嬴政自以为功过“三皇”、德兼“五帝”,故兼采古代共主之尊号而合为“皇帝”,用作天子之专称。从此中国历史上之君主便称为“皇帝”,赢政则被叫做秦始皇。此外,又用一系列专门名称来显示全国最高统治者之无上权威,如皇帝自称“朕”,其命令叫“制”或“诏”,其用印则曰“玺”。 2.厉行中央集权:丞相等各自向皇帝负责,一切听命于皇帝。另废除世卿世禄制,自中央至地方官员均由皇帝任免,无权世袭。

首先区分一下概念西欧封建等级制度: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出现割据混战局面。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最初是查理.马特在担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735年左右)实施的,将土地及当地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制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含有赏赐的意思。到了查理·马特的儿子时,把大部分土地当作采邑制分封给臣下,查理大帝也把通过战争夺来的土地分封给有功将领,这样使得采邑制遍及全国。英国则从威廉一世开始也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役。此后,国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下属,而这些下属又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这样领主既要负起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而下属也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一)、形成西欧封建制度的诸因素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的社会模式.换句话说,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⒈罗马封建因素随着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中止,帝国的经济在公元三世纪已发生严重危机:人口锐减,城市败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乡村,建立了以隶农为主要生产者的、实行租佃分散经营的田庄制,形成自然经济,政治上则形成独立王国.如此在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⒉基督教会与经济的变化相适应,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变化,原来的罗马古典文化开始让位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大众文化,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机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崇奉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宙斯,阿波罗,转奉能解脱个人罪恶,能使个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为前者虽然气势磅礴,给人力量,但却不能给人安慰;人是伟大的,但人不能总是显示伟大,人还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机时代,人们需要一种神秘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帝国,这就是新柏拉图主义.经过百般曲折,四世纪以后罗马终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另外,教会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对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欧最优秀的农民,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⒊日耳曼因素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耳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耳曼因素对西欧社会影响之大,以至于全球通史的作者认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来,毁灭了西欧的古典文明,从而为西欧新文明的开端,扫清了道路.在中国,在印度,昔日的文明传统一直没有中断,并得以保存,但这仅是旧生命的延续.而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开端.他并且认为,这是西方历史的独特性之所在.西方史学界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问题上主要分为两派,日耳曼派和罗马派,以后又形成综合派.(二)、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⒊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三)、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标志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时间是九、十世纪,主要根据是 877 年的克尔西敕令.确立的标志:封臣制(附庸制)与封土制(采邑制)相结合,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结合,大贵族在其世袭领地内具有独立的政治经济权力,而王权衰落.u 但注意,并不是西欧所有的农民都变成了农奴,也并非西欧所有地方都形成了封建制度;这里只是说,封建制度和农奴制从此在西欧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以法国最为典型。四、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的基督教会基督教最初没有教皇,教皇一词的本意是ραρα,是对所有主教的尊称.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由于罗马主教所在的地理位置,使其拥有较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五世纪日耳曼人入侵,帝国政府迁拉文那,实际把罗马的管理权交罗马主教,使其地位提高.进入中世纪教皇一词逐渐为罗马主教所专有.西罗马帝国灭亡,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的教区系统依然存在,并从败落的城镇向广大农村发展.八世纪以后,西欧广大乡村教区开始形成.教皇的传教团在异教地区传教,也不断取得成功. 496 年在高卢的法兰克人受洗入教, 597 年成立了英格兰教会,七世纪创立了伦巴德教会,八世纪创建了德意志教会.到公元 1000 年左右,连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的诺曼人也进入了西欧的基督教世界.在日耳曼人征服西欧之后,基督教也征服了西欧,并且还征服了日耳曼人.在广泛的传教过程中,教会和修道院获得了大量教产. 810 年亚琛宗教会议,把主教区和主教依教产分三级: 3000 ~ 8000 处领地为一级, 1000 ~ 3000 为二级,不满 1000 处为三级主教区.一般认为,中世纪罗马教会占西欧各国耕地的三分之一,各级主教实际上是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修道院也拥有大量庄园,他们招收大批农民,开垦荒地.修道院庄园往往能改进耕作制度,例如三圃制,就最早由修道院庄园实行,成为日耳曼贵族庄园的示范.5 ~ 11 世纪以前,教皇的权力一直受很大制约.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对意大利的征服,使教皇一直受拜占廷长期控制. 678 ~ 752 年的十三任教皇中,有十一任是希腊人或叙利亚人.但随着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埃及、北非,拜占廷干预西方的能力大为减弱,于是罗马教皇不失时机地与法兰克人结盟. 751 年加洛林王朝和 756 年教皇国的建立, 800 年查理曼的加冕,直至 962 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建立,都是西欧政教联盟的反映.有了查理帝国的支持,教皇从此敢与拜占廷皇帝分庭抗礼,西欧基督教会从此自成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加上西欧拉丁文化和东南欧希腊文化的差异, 1054 年东西方基督教会大分裂,西欧的基督教称西方公教(天主教),东欧的基督教称东方正教(东正教).应该看到,西欧的教权与王权这时的相互支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通过基督教会,加强了法兰克国王的统治地位,基督教成为其精神支柱;通过基督教会,罗马帝国时期的典章制度,教会法规,教阶制度等,逐渐为法兰克统治者所接受,从而使法兰克国家上层建筑各部分日益完善.正是基督教会对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的不断结合,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教权和王权这一时期的相互利用和相互勾结,有利于西欧社会的发展.尽管如此,教权与西欧王权相比,仍处于从属地位.十一世纪前西欧的主教区和修道院大都是在世俗王权和领主统治之下,主教由世俗王权和领主任命,乡村教士也由庄园主选任控制(这时教士尚未实行独身制). 962 年以后,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甚至在一个时期能随意任免教皇.不过,随着教会势力的发展,到十一世纪后半期,教权逐开始向王权发起挑战.

高一历史论文200字

首先区分一下概念西欧封建等级制度: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出现割据混战局面。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最初是查理.马特在担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735年左右)实施的,将土地及当地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制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含有赏赐的意思。到了查理·马特的儿子时,把大部分土地当作采邑制分封给臣下,查理大帝也把通过战争夺来的土地分封给有功将领,这样使得采邑制遍及全国。英国则从威廉一世开始也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役。此后,国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下属,而这些下属又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这样领主既要负起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而下属也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一)、形成西欧封建制度的诸因素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的社会模式.换句话说,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⒈罗马封建因素随着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中止,帝国的经济在公元三世纪已发生严重危机:人口锐减,城市败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乡村,建立了以隶农为主要生产者的、实行租佃分散经营的田庄制,形成自然经济,政治上则形成独立王国.如此在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⒉基督教会与经济的变化相适应,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变化,原来的罗马古典文化开始让位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大众文化,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机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崇奉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宙斯,阿波罗,转奉能解脱个人罪恶,能使个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为前者虽然气势磅礴,给人力量,但却不能给人安慰;人是伟大的,但人不能总是显示伟大,人还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机时代,人们需要一种神秘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帝国,这就是新柏拉图主义.经过百般曲折,四世纪以后罗马终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另外,教会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对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欧最优秀的农民,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⒊日耳曼因素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耳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耳曼因素对西欧社会影响之大,以至于全球通史的作者认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来,毁灭了西欧的古典文明,从而为西欧新文明的开端,扫清了道路.在中国,在印度,昔日的文明传统一直没有中断,并得以保存,但这仅是旧生命的延续.而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开端.他并且认为,这是西方历史的独特性之所在.西方史学界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问题上主要分为两派,日耳曼派和罗马派,以后又形成综合派.(二)、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⒊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三)、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标志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时间是九、十世纪,主要根据是 877 年的克尔西敕令.确立的标志:封臣制(附庸制)与封土制(采邑制)相结合,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结合,大贵族在其世袭领地内具有独立的政治经济权力,而王权衰落.u 但注意,并不是西欧所有的农民都变成了农奴,也并非西欧所有地方都形成了封建制度;这里只是说,封建制度和农奴制从此在西欧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以法国最为典型。四、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的基督教会基督教最初没有教皇,教皇一词的本意是ραρα,是对所有主教的尊称.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由于罗马主教所在的地理位置,使其拥有较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五世纪日耳曼人入侵,帝国政府迁拉文那,实际把罗马的管理权交罗马主教,使其地位提高.进入中世纪教皇一词逐渐为罗马主教所专有.西罗马帝国灭亡,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的教区系统依然存在,并从败落的城镇向广大农村发展.八世纪以后,西欧广大乡村教区开始形成.教皇的传教团在异教地区传教,也不断取得成功. 496 年在高卢的法兰克人受洗入教, 597 年成立了英格兰教会,七世纪创立了伦巴德教会,八世纪创建了德意志教会.到公元 1000 年左右,连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的诺曼人也进入了西欧的基督教世界.在日耳曼人征服西欧之后,基督教也征服了西欧,并且还征服了日耳曼人.在广泛的传教过程中,教会和修道院获得了大量教产. 810 年亚琛宗教会议,把主教区和主教依教产分三级: 3000 ~ 8000 处领地为一级, 1000 ~ 3000 为二级,不满 1000 处为三级主教区.一般认为,中世纪罗马教会占西欧各国耕地的三分之一,各级主教实际上是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修道院也拥有大量庄园,他们招收大批农民,开垦荒地.修道院庄园往往能改进耕作制度,例如三圃制,就最早由修道院庄园实行,成为日耳曼贵族庄园的示范.5 ~ 11 世纪以前,教皇的权力一直受很大制约.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对意大利的征服,使教皇一直受拜占廷长期控制. 678 ~ 752 年的十三任教皇中,有十一任是希腊人或叙利亚人.但随着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埃及、北非,拜占廷干预西方的能力大为减弱,于是罗马教皇不失时机地与法兰克人结盟. 751 年加洛林王朝和 756 年教皇国的建立, 800 年查理曼的加冕,直至 962 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建立,都是西欧政教联盟的反映.有了查理帝国的支持,教皇从此敢与拜占廷皇帝分庭抗礼,西欧基督教会从此自成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加上西欧拉丁文化和东南欧希腊文化的差异, 1054 年东西方基督教会大分裂,西欧的基督教称西方公教(天主教),东欧的基督教称东方正教(东正教).应该看到,西欧的教权与王权这时的相互支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通过基督教会,加强了法兰克国王的统治地位,基督教成为其精神支柱;通过基督教会,罗马帝国时期的典章制度,教会法规,教阶制度等,逐渐为法兰克统治者所接受,从而使法兰克国家上层建筑各部分日益完善.正是基督教会对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的不断结合,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教权和王权这一时期的相互利用和相互勾结,有利于西欧社会的发展.尽管如此,教权与西欧王权相比,仍处于从属地位.十一世纪前西欧的主教区和修道院大都是在世俗王权和领主统治之下,主教由世俗王权和领主任命,乡村教士也由庄园主选任控制(这时教士尚未实行独身制). 962 年以后,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甚至在一个时期能随意任免教皇.不过,随着教会势力的发展,到十一世纪后半期,教权逐开始向王权发起挑战.

其实历史我并不熟悉,随便说点。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中世纪,他的产生又公元开始,基督的神学中的上帝类似于伯拉图所提出的理形世界。在神学徒的游说下伯拉图成了最处的见证者,而亚理斯多得所提出的自然等级分类附合上帝是万物之首。于是神学与哲学融合,从此雅典落幕中世纪崛起。要谈中国与欧洲的区别不妨谈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的区别。欧洲的中世纪与中的孔子学说有何区别。说的很细了。具体有什么区别自己慢慢领悟吧

权力的核心在于政策与命令,具体的体现是军事、行政、税收等,具体的目标是人、财、物的管理。在康乾盛世时期,皇权达到了高度的集中,任何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和决策都都皇权决定,而南书房和军机处严格角度说,只能算是皇上的幕僚或顾问,而议政王大臣会议还属于集体决策。康乾盛世之所以称得上盛世,一、时间长 从康熙22年(1683)收复台湾算起,到乾隆去世(嘉庆4年1799年)结束,约有116年,中间经历了4个皇上,其中的康熙大帝,文治武功,对内消除分裂,对外开疆拓土,对民修生养息。雍正帝兢兢业业。乾隆帝,十全老人。康乾盛世的标志就是圆明园,在一个皇权时代,万国来朝,四海升平,就意味着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一个国家的强盛不用武力再去吓人,而是文化。圆明园无疑是那个时代世界级的瑰宝,同时也代表了中华文明的又一个高峰。看看现在的文物拍卖吧,仅乾隆屋中的一个大瓷瓶,就拍卖了2个亿。而在圆明园中的类似的宝物,风景那更是多的难以计数。没有了,不想多说了。至于早期的西学东渐,首先是认可,其次是影响重大。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分析正面的有,医学解剖,数学几何,玻璃冶铁等负面的有,鸦片麻醉、性泛滥梅毒、间接影响的有,基督教太平天国、伊斯兰教方腊起义等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同的国家、民族创造了绚丽多姿、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成了各自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使我们生活的世界千姿百态、异彩纷呈。

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当代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使传统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出现了困境。

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已经成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以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保存和发展我们各自的优秀传统,如何使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有效地参与到当代社会发展进程之中,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一、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

在汹涌澎湃的现代化大潮中,重视抢救和保护传统文化,尤其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已成为一项非常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各国传统文化不同程度的损毁和加速消失,这会像许多物种灭绝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一样影响着文化生态的平衡,而且还将束缚人类的创造力,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全面进步。

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既是对各民族文化之根的追溯,也为现在与未来的文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护本土文化,倡导文化多样性,增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防止盲目的、急功近利的、破坏性的开发,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

中国 *** 十分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愿意与各国交流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探寻国际合作的方式,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

传统文化的保护,既包括物质形态的传统文化,也包括非物质形态的传统文化。

目前,关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内立法和国际协作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专门国内法的国家还很少,国际间的合作也还很不够。

希望会议能够在关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更加关注扩大和加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不仅涉及到观念问题,更重要的是方法问题,所以建议会议提请各国关注现代化进程与传统文化出现冲突时的具体解决办法。

我们尤其希望会议在传统文化保护的主要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模式和实践,国际间合作与交流的机制等具体操作层面做出创造性的工作。

二、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传统文化

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传统文化,是各民族祖先创新的积累和结晶,不断创新是文化传统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鼓励和保护文化创新,实现传统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对于世界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任何一种优秀的文化传统,只有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地扬弃、改造和更新,才能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反映活生生的当代生活,并给现实生活以永不枯竭的推动力。

在科技迅捷发展、社会急剧变化的当代,紧跟时代、着力创新已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图强的十分重大的问题。

21世纪各国的文化如何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适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保持民族传统与时代精神的统一,值得我们深入研讨。

坚持文化的民族性,继承和发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文化多样性的前提。

不同民族的文化是不能互相代替的,没有文化的民族性就没有文化的多样性。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传统,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既要广收博采、熔铸万物,又必须保持其鲜明的个性和独立的品格。

每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作为其独特的精神财富是产生文化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和世界文化发展的基础。

现代化的发展,从技术手段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电视、电脑、互联网和各种信息传播的普及,到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与商业关系的密切,使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文化需要适应这种转型,才能在这种当代社会中生存和发展。

*** 在传统文化的保护中应当发挥关键性作用,要研究 *** 如何通过政策调整实现文化继承与创新。

各国 *** 需要采取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来对待传统文化的保护,使之成为历史的忠实样本,使人们由此了解过去;另一方面,各国 *** 又需要让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使传统文化中积淀的优秀精神文化遗产为现代生活服务。

在发展中继承传统文化,在继承中鼓励创新,使之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精神生活的需要,同样是当代各国 *** 进行文化建设所面临的紧迫任务。

三、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具有不同的传统,具有各自的发展道路,不同传统文化应相互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

随着人类进步和时代发展,任何一种文明都不可能单独发展或孤立存在,东西方文明和各国文化的相互交流顺乎潮流,合乎人心。

不同文化传统间的沟通有助于消除民族隔阂和偏见,有利于促进国家间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

有利于在保护文化多样性前提下文化的共同发展。

在各国之间形成文化交流和发展的机制,加强联系和对话,减少冲突和磨擦,有利于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实现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保持文化的多样性的前提是尊重各国各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独特性。

同时,需要不同文化间加强交流与交往。

通过相互吸收,相互借鉴,可以达到文化的共同繁荣,这是一种在保持自身文化特征的前提下的相互促进关系。

世界因不同而精采,交流因不同而必要,创新因交流而迸发。

文化发展需要各民族间建构一种相互的交流环境。

因此,在文化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形成一套文化交往基本准则和有效机制的体系,将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

这些准则和机制不仅应覆盖绝大多数国家,还应具有相当程度上的可操作性。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既具有丰富传统文化,又具有浓厚现代气息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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