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框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介绍
简要地总结论文主题,说明为什么这个主题有价值,也许还可以概述一下你的主要结果。
2、背景信息(可选)
简短地介绍背景信息是必要的,特别是当你的论文涉及两个或多个传统领域时。
3、新技术回顾
这部分回顾了与论文相关的研究现状。
4、研究问题或问题陈述
工程论文倾向于提到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其他学科则是用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来表述。在这两种情况下,有三个主要部分:
5、描述你如何解决问题或回答问题
论文的这一部分形式更加自由,可以有一个或几个部分和子部分。
6、结论
结论部分通常涵盖三件事,并且每一件事都应该有一个单独的小节: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列表与第3部分中给出的技术现状综述紧密相关。所有的参考文献都必须在论文正文中提及。参考书目可能包括论文中没有直接引用的作品。
8、附录
一般来说,太过具体的材料不适合在论文主体中出现,但可供考官仔细阅读,以充分说服他们。
农产品自主供销系统论文的背景意义:1、农产品自主供销系统网络的广泛应用给生活带来了十分的便利。所以把农产品自主供销管理与现在网络相结合,农产品自主供销小程序,实现农产品自主供销的信息化。则对于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自主供销管理发展,丰富农产品自主供销管理经验能起到不少的促进作用。2、农产品自主供销系统能够通过互联网得到广泛的、全面的宣传,让尽可能多的用户了解和熟知农产品自主供销系统的便捷高效,为群众提供了服务,也推广了自己,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自己。3、系统设计的现状和趋势,从需求、结构、数据库等方面的设计到系统的实现,分别为管理员、用户和农户的实现。论文的内容从系统的设计、描述、实现、分析、测试方面来表明开发的过程。
摘要: 随着全国、全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也越来越重视电子商务工作,尤其是农村电子商务,并相继出台了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农业信息化是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和目标,来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势在必行。
关键词: 农村经济;电子商务;制度建设
1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因素
为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释放内需潜力,增强消费信息的互通,世界各地都已经关注和注重电子商务工作作为,其不仅能够购帮助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增就业,随着电子商务逐渐地从线上走到线下,从虚拟走到现实,网络经营同实体产品相结合的新形式,已经开始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可阻挡的影响。电子商务优化了传统的资源配置,更带给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营销企业新的经营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对目前我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提升产业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辐射力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
(1)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电子商务加速了农村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变革,促进了农产品流通环节及渠道的改变,是转型升级的“催化剂”,是促进农村流通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大家知道,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就是农产品的产业链条逐步拉长,形成生产的规模化,产品的精品化,品牌的知名化,从而促使我国传统的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适合现代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而电子商务正是这一趋势的加速器。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新抓手。这些年来,各地都把建设的重点寄希望于招商引资大项目或工业项目上,以此拉动经济增长。而本身的农业和农村却部过多的关注。但是引进资金往往后续跟不上,问题存在多,解决程序复杂,更容易带来环境污染的问题。相比较而言,农村电子商务能在环保的前提下,促进农产品的销售,提供商品的互通性,为农村人思想转变及文明程度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且能确保一直伴随着农村的发展。
(2)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重要手段。传统农产品生产、储运、加工和销售的链条较长,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环节较多,影响了流通效率,增加了流通成本。而电子商务的优势就是不需要有实体店铺性的货架、地铺位置等,不受资金的影响,可以直接同各地顾客进行沟通,销售面更广,渠道更宽,顾客更多,也减去了其中很大部分的成本问题。越来越多的农产品正在通过网络走进千家万户,为农民解决卖难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传统意义上农民只能在地头等着客商来收购农产品,渠道有限,如果没人收购或行情不好,农民往往会遭受损失,而农产品网上销售面对的则是来自全国的消费者,使农民变被动为主动,简化了供应链环节,降低了农产品交易成本,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同时,电子商务改变了农村流通方式和消费观念,增强农村消费活力。过去,留守农村的老人小孩想消费,既无能力又不便利,而今网上购物,只需在外工作或打工的子女、父母在网上确认一下,任何商品都可以迅速的送递到农村老人、小孩手中,农村居民由此真正实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购物待遇。农村消费通过电商无疑形成当今消费新的增长点。
(3)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农村电子商务解决了农民和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缩短了销售途径,减少了销售成本,避免了供大于求或供大于求的不平衡情况,推动了农业生产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是产品定价更低,产品销售更多、更广、更远,是销售者和购买者双方获益。农村电子商务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视角,是实现强农富农的巨大机遇,是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方向和新模式。提高了农产品价值,真正实现助农增收。改善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就业、农业物流、农村生活品质提升、农村组织结构优化等事关“三农”的全方位课题问题。
(4)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利用互联网+下的.各种平台及途径,让农民接触到最新的知识及信息,大大缩短了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享受到很多城市里享受到的资源,实现许多足不出户的便利,促进农村的发展,还可以引发出农村对时尚潮流、生活方式的新追求。这对于改变农村现有的相对于城市较简陋的生活状态,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加快城镇化进程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5)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创新创业的有效举措。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广,必然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带动农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对接市场在家中就实现创业致富,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帮助农民充分就业。同时,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提供了许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吸引部分农村青年的回归及部分人才的进入,有效地制止“农村空巢现象”的蔓延,农村“留守”老大难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纵观各地,不少乡村立足自身的地理位置、文化底蕴、风俗习惯等特点,利用网络出售自己的特色产品或农产品,在本地看来很一般的货物,却可以获得异地百姓的喜爱,进而获得丰厚的利润,百姓对与电子商务销售自己产品的热情空前高涨,“淘宝村、淘宝乡(镇)”不断出现“农户+公司+网络”的模式。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必然是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的一次深刻革命。
3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政府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电子商务斤农村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提高领导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视,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狠抓落实;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抓好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关键环节落实,确保事有专管人员、有明确职责、有完成时间,迅速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
强化培训,培育人才。政府要发挥部门农村各类人才培育的优势,加强京东、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合作,邀请知名电商专家授课,要充分发挥电商孵化园作用,对农村党员干部、电商企业、经营农户进行技术培训,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积极引进优秀的电商人才,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和物质奖励,切实解决农村电子商务人才不足的问题。电子商务正在快速的发展中,农村的经济模式也在不停地改变中,人才是关键,启用和发展电商,将极大地改变农村传统经济和产品形式,更会改变着当地人的生产生活方式。
完善配套,畅通物流体系。交通物流、邮政、供销等部门要整合利用农村现有流通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合作,积极引进知名快递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升级已有的物流网点及纤细平台,整合配送途径和第三方配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和实体广告进行宣传,讲解电商基础知识及实施过程,及时解决农民的疑问和疑虑,宣传各地发展电子商务的新经验、现做法、新企业、新产品、新渠道等。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共同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督导调度,形成合力。要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出台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办法,用好电子商务产业专项基金,鼓励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顺利的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对进展不力地查找原因、立即整改;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要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年度量质化考核体系,年终组织考核。
没有问题,可以提供。
1、知识产权是一种竞争性资源。有利于占领市场并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有利于国家抢占制高点,先行者的利益得到保障,甚至是扩大。2、中国加入”世贸”后带给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影响正日益被国人认识。我国经济要顺利实行与国际接轨必定离不开相应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这种形势下,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及对策将对越来越多的人提供帮助。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利弊3、当今社会,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商标、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法律保护权利对企业,市场的影响力度越来越大!4、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必须将经济建设的各方面的纳入法律的范畴。知识产权就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次类问题5、认识到我国技术突破虽多但专利成果却少,外国专利在我国跑马圈地的现实情况6、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7、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建立8、在占领市场方面,专利权人能够起诉侵权者,他既能寻求金钱赔偿,又能向法院要求侵权者停止制造、使用、销售侵权产品的强制令。例如一家资深公司可以利用专利对一家新建公司的侵权行为发起攻击,因为后者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去应付专利侵权的官司。专利侵权的诉讼风险会阻碍新公司进入专利权人的市场。从防御的角度上看,专利权人可利用专利证书对他人提起的专利诉讼提起反诉。这种反诉战术能迫使纠纷因为有了专利证书能更快地得到解决。因为诉讼双方都有专利证书,这类纠纷常见于交叉许可中,因为双方互相许可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专利还对风险投资家提供保障,因为投资者一般不情愿进入技术领域,以免由于一项革新技术造成的人为屏障而减少了金融投资的回报。专利证书还可以凭借潜在的专利许可收益,导致金融家资产的价值评估错失。具有远见卓识的公司意识到专利成为确保竞争优势和击败竞争对手的双刃之剑。9、知识产权的“杀伤力"有多大成 诚近期,又有一批中国企业遭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深切关注。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索尼已经向中国彩电企业致函,要求缴纳有关视频技术方面的专利使用费,目前相关企业已经委托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进行谈判。此外,17家中国木地板生产企业被3家美国企业投诉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要求对这些中国企业展开“337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知识产权的本质是利益保护,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利用收取“专利使用费"或展开“337调查"频频对中国企业设置障碍,其目的是利用知识产权获取高额财富,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仅在过去两年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所发动的18起“337调查"中,就有9件是针对中国大陆企业的。这种诉求迫使中方企业付出大量财力、人力,制约中国企业的发展,以期达到阻止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目的。而据专家分析,今后几年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企业成为被告席上的“主角"。由此,一方面,这表明原来技术比较落后、价格比较低廉的中国产品已经缩小了与国外产品的差距,一部分中国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开始向中高端产品发展,与跨国公司的竞争更加激烈了;另一方面,品质提升意味着将面临激烈的知识产权竞争,中国企业要着手实现战略性转变,就要以自主知识产权来提高国际竞争力。国内外专家纷纷建议,中国企业应该尽可能多地申请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时,也可以结成专利联盟,或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与对方达成互不起诉的协议,以防范自身遭受相应的追诉。企业要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赢得主动,根本的出路在于提高发明创造的能力和水平,争取逐步在较多的领域中,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知识产权的“杀伤力"有多大?曾在2003年5月遭遇“337调查"的浙江双鹿、福建南孚等7家中国电池企业最深切的感受是:“如不应诉,就是灭顶之灾。"在ITC初步裁定侵权成立的艰难境况下,这7家企业“抱团"申诉,终于在3个月后迎来了美国原告企业专利无效、中国企业没有侵权的终审裁定。为此,我们应遵循的原则是,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也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337调查"等招数,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应诉,而不是消极退避。(中国知识产权报)10、呼唤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战略正在成为我国又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却十分匮乏。近年来,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变得越来越抢手,有实践经验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更是千金难求。例如,上海一家专利事务所开出3~4万的月薪却仍难觅一名英语口语流利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入世之后,在国外跨国公司打进来和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我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层出不穷,然而国内能够应对这些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人才却屈指可数,往往不得不求诸“外脑"。在涉外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能够熟练运作知识产权国际转让、许可以及国际技术标准等事务的专业人才也是凤毛麟角。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不断凸显,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虽然比以前壮大了不少,但却仍难满足日益增长的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需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外语能力特别是口语技能普遍有待提高;二是对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了解有限;三是缺乏实战经验,实务技能不足。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于偏重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的学习,在实务操作训练方面十分欠缺。加之对外实践交流有限,涉外知识产权实务经验更是缺乏。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当前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之后性,人们经常产生无法可依的困惑,因此急需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电商带来的经济发展动力是惊人的,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已然无法适应电商交易模式,引入治理现代化思维,借鉴域外 经验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多元主体、多方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法律机制,以应对“互联网+”新常态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交易平台;第三方认证机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4379-(2016)14-0210-02
作者简介:万子芊(1996-),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引言
“治理现代化”概念源于国家政治学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赋予“治理现代化”以目标理性,亦赋予其以工具理性。电商使得销售等商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但作为新型业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了新课题。
二、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在电商产品质量现状令人堪忧的情形下,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也不容客观。在立法方面,我国现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主要是规制线下交易中的交易主体和环节,专门针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层级规范呈空白状态。在执法方面,短期政策监管大行其道,监管部门间责权不明,监管忽视了电商特性,“传统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出现断档和失灵”①。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不仅为我国监管电商产品质量问题带来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应对电商特性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三、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之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而且也包括社会的自我治理以及与政府的合作治理”②,在治理现代化这一工具理性的引导下,社会共治是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的基本导向,即必须打破政府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发挥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产品质量监管。
(一)形成政企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主体
电商的流动性和虚拟性使得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十分困难,现实中出现各部门监管重叠、不协调的现象。本文认为为了消弭“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突破传统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节为划分标准的权力划分方式,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从“摇篮到坟墓”均由具体的特定机构管理,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力主体,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我国还应明确属地查处监管原则,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的地域划分。
(二)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
交易平台出于利益考量对站内经营者资质审查态度暧昧,流于形式,这给产品质量监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本文认为我国应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主体采取强制工商登记,个人采取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完善工商经济户籍库;对于跨境电商,要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这不仅使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迹可循,亦“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一部分不具有经营实力的小型网商,提高产品质量”③。
(三)明确交易平台谨慎质量信息审查义务
在电商领域,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商品获取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买卖双方的质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介入,产品交易双方无法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的例子――柠檬问题”④,要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就要将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告诉消费者。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赋予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质量信息审查并及时删除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的义务,在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时,明确交易平台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由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平台监督站内经营者发布真实质量信息,构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闭环系统。
(四)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主体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与政府机构相比,第三方机构有更深厚的专业能力,更完整的测试条件,更积极的执行 措施 ,我国应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一方面,我国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经验,⑤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质量认证,把网络销售的信用记录添加至产品质量认证中,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鼓励电商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基于政府,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可知,质量认证中的’寻租’行为与政府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因素有关”⑥,为了防止企业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寻租行为,我国还应通过政府介入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系统,以进行认证后监督的方式建立起公正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五)完善多方合力下的监管法律机制
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要实现质量监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力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
1.建立电商产品追溯机制
在电商中,所有网络行为都被记录,物联网能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数据进行全线监控,交易环节数据化实际上是为产品质量监管助力,但由于现有监管模式无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信息,产品溯源出现困难。本文认为,单一的政府监管部门已不足以应对互联网+背景下产品溯源的大数据需求,一方面,我国应在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基础上,借力组织机构代码,充分利用其主体标识和物品编码的追溯功能;另一方面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开放数据资源,结合第三方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商产品追溯体系,将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下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制度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交易成本分析方式是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 方法 ,由此发展出的预防模型的核心问题就是给定最优的防预水平后设计法律规制以实现之”⑦,但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监管仍停留在事后回应层面,欠缺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对于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应从被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向注重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转移,完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平台的质量信息、站内经营者信用记录和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汇总,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与行业质量分析,从而从源头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管理。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完善交易平台间,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使产品质量监管从微观低效中解放出来,提高监管效能。
四、结语
传统商务模式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电商领域同样存在,但植根于传统实体商务模式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使得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无标准可循的尴尬境地,“立法以典民则祥”,质量监管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孤军奋战,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引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形成多方参与、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以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电商市场主体行为,建设法制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注 释]
①黄培东.探索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②徐晓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县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方向[J].领导科学,2014(9).
③孙占利.电子商务法[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
④__德.市场机制与产品质量发展[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3:174.
⑤我国台湾地区的SOSA(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设立有优良电子商店标章和资讯透明化电子商店信赖标章,作为电子商务认证标志.
⑥刘长玉,于涛.绿色产品质量监管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0):174.
⑦何家旭.产品质量监管体制:问题与对策[D].复旦大学,.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新生的网络科技正改变着全球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正逐步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这种虚拟购物方式的出现,正在给予人们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存在许多尚未克服的弊端,如电子平台侵权、网络商店侵权等等。本文试从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阐述了电子商务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总结 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 网络技术 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 报告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性行为。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 渠道 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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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人们的智能和计算机的高速运行能力汇集和融合起来,创造了新的社会生产力 ;而电子商务更便利地满足着人们的社会交往、购物、学习、消费、医疗等各种需要。可以说,电子商务活动就是在网络环境下使一部分商品流通“隐形化”的过程。不过,我们在享受着电子商务为我们带来谈判、签约、订购商品等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注意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就是其中之一。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很多,例如:在版权领域,Internet技术给版权保护的客体、版权权利内涵提出的新挑战;在专利领域,专利发明的性质在网络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Internet上专利的电子申请方式成为新的法律问题;在商标领域,“Internet”中的“域名”和商标的关系,国际上商标和“域名”的保护和侵权等,这些内容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一、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之间的矛盾从广义上来讲,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但本文中我们仅仅讨论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几类,包括版权(在我国叫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近几十年以来,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了数据信息共享的需求,并发生了与知识产权固有特性的强烈冲突。知识产权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专有性”;而网络上的信息则是公开的、公用的,很难受到严格的控制。“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又一特点,而网络传输的特点则是“无国界性”。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这些相反的特性导致了二者间的矛盾和冲突。目前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世界大多数国家主张通过缔结国际公约来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的保护。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主持缔结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条约》中,就针对网络环境,增加了版权保护的新权利,同时对现有权利向数字化的应用延伸做出了解释。同时,对于电子商务影响巨大的知识产权法律国际“一体化”也需要有一个共同的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订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就是一例。在知识经济中,强化知识产权专有性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国际“一体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这对世界发展中国家是一个重大的挑战。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中的一个大国,必须研究自己的对策。要抓紧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努力适应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进程,以便在国际竞争中,确保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立于不败之地。上面我们简单介绍了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这二者间的矛盾和冲突,下面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介绍电子商务中所可能涉及的各种知识产权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内容。二、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1、电子商务中的版权问题所谓版权,有时也称作者权,在我国被称为著作权,是基于特定作品的精神权利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经济权利的合称。一般来讲,版权的客体是指版权法所认可的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简称作品)。但是在信息时代,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多媒体技术给版权的客体带来了新的内容。目前世界上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全面的版权保护法律体系,将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保护中,给软件提供更加及时和完善的保护。1972年,菲律宾第一个把“计算机程序”列为“文学艺术作品”中的一项,1980年后美国、匈牙利、澳大利亚及印度先后把计算机程序或者计算机软件列为版权法的保护客体。1985年之后,又有日本、法国、英国、联邦德国、智利、多米尼加、新加坡等国以及我国台湾与香港地区,都把它列到了版权法之中。1990年我国制定的《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等立法建立了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在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版权侵权问题时,我们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服务商侵权问题和链接侵权问题。网络服务商根据其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主要分为网络内容服务商和网络中介服务商两大类。网络内容服务商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主体。网络内容服务商会提供一些网页,在这些网页上面的内容就存储在网页所在的服务器上。如果网络内容服务商提供的内容服务未经版权人允许,则构成了对作品的复制权的侵犯和网络传播权。网络中介服务商的基本特征是按照用户的选择传输或接受信息,其本身并不组织、筛选所传播的信息。此一基本特征决定了其在版权保护法律体系中具有与网络内容提供商不同的法律地位,从而使得其可能承担的侵权责任问题显得更趋复杂,更具有时代性。信息共享始终是互联网的理想追求,因此链接技术的出现就深受人们欢迎。所谓链接是指使用超文本标志语言HTML的标记指令,通过URL指向其他内容。链接的对象可以是一个网站,也可以是网站中的某个网页,甚至是网页中的某个组成部分。关于链接技术的侵权问题,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同的国家有很大的差别。主要来讲,链接可能侵犯的有作品的复制权、演绎权以及精神权利等。关于这方面的论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2、电子商务中的专利问题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的是一种法律认定的权利。它是指对于公开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专利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它必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所提出的新问题不断变化。网络技术对专利领域也提出了大量问题。例如,计算机软件能否成为专利制度保护的客体;因特网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对专利“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中的“新颖性”特点提出了挑战,此外,专利的电子申请方式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在网络环境中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在专利法中一般都规定,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要件之一。传统的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在Internet上公开发明创造应采取什么样的原则,因此在Internet上公布的发明是否还具有新颖性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专利的电子申请在网络环境下也有了新的问题。电子申请就是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主管行政机关提交有关专利的申请。而传统的做法是以纸质文件为载体进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起草的《专利法案条约》(草案)和《专利合作条约》细则的修改中,已确认了电子申请的合法性。日本专利局已于1990年12月开始接受专利的电子申请。韩国已经着手进行通过Internet申请专利的实验。美国、日本、欧洲三个专利局正在进行通过Internet联机申请专利的准备,并把实现专利文献无纸化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3、电子商务中的域名和商标问题域名是一种资源标志符,是因特网主机的IP地址,由它可以转换成特定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地址。域名作为一种在Internet上的地址名称,在区分不同的站点用户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域名是作为一种技术性手段建立起来的,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知识产权,因此域名本来并不能像商标那样被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但是,随着域名商业价值的不断增强,法律已经开始将某些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赋予给域名,以保护权利人利益。我国的商标法只规定可受保护标识为“文字、图案或其组合”,而没有把在网上出现的某一动态过程作为商标来保护。在网络环境下的商业活动,已使人们感到用“视觉感知”去认定,比起用“文字、图案”认定商标更能适应商业活动的发展需要。当前在我国最突出的问题是在网络环境下,“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冲突。虽然1997年5月国务院部门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规定》,但其中只规定了“不得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已注册商标,申请域名注册”,并没有禁止以他人的商标和商号抢注域名。因而“域名”已实际上成为商誉、乃至商号的一部分并作为无形资产被交易着。域名具有唯一性,即它在全球范围内是独一无二的,但同时域名又通常都是按照“登记在先”的原则来进行登记的,因此一旦有人先对某个名字进行了注册,其他人就不得再使用该名字来命名其网址。因为域名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抢注者希望借助于被抢注者的良好名誉得到网络用户的访问,一旦抢注成功,网络用户将无法访问到该域名真正代表的被抢注企业的站点,而是访问到抢注者的站点。法律应当制止这种恶意抢注行为,保护被抢注者的域名名称或商标利益。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适用研究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传统的知识产权法面临着如何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行为,以及如何保护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新的知识产权等问题。为解决这些新问题,国际社会一方面通过制定新的公约加以协调、另一方面要求各国知识产权法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首先来看看版权法的适用问题。版权法在电子联网技术中有一些发展。传统的版权法要求你的作品必须附着在载体上,或相关的载体(磁盘、磁带)上,才会受到保护,但在互联网领域,你所写的东西通过机器来帮助你阅读,也就构成了“附着在载体上”这个法律要件。以美国“花花公子”案为例,这是第一个涉及到计算机网络纠纷的版权案子。“花花公子”杂志诉Starware公司从网络上取得其53张照片资料,并将之放在CD-ROM上贩卖而侵犯了其版权。法院经审理、判决“花花公子”胜诉。通过这个案子可以看出,版权的概念在网络环境下必须得到新的扩展。其次在商标法上,也会面临新环境下的适用问题。在这方面,不同的国家规定不同。美国奉行的是先使用原则,即谁首先使用这个名称,他就获得相关的权利。但网络上的域名登记问题毕竟不是简单的商标法问题,现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来调整这个问题。美国商务部电信与信息司于1998年初公布的《因特网名称与地址的技术性管理的改进方案》,例举了七方面的问题;中国为探寻符合国际标准和适合中国国情的域名制度,于1997年5月30日,国务院信息办印发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目前,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法缺乏保护域名的专门制度,但是,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简称)等主要的国际知识产权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与规则,可能对建立域名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起指导作用。因特网国际协会与美国的以及全球产业界、因特网用户等最近也已达成初步协议,成立新的全球性管理顶级域名机构。这说明国际社会正在加紧努力,协调这一基础性领域内错综复杂的问题。这里,还要讲一讲管辖权问题。一般从民诉方面来讲,要起诉或在侵权发生地,或在被告所在地,但在联网系统里面,传统的原则不适用了。因为联网系统里所出现的诽谤、错误及误导性的信息,有时候你根本无法知道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可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他把信息输送上去之后,马上关机,你就不知道他在哪儿。就传统的法律而言,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到底在哪儿起诉?”从传统的民法理论来看,实际上对原告不利,因为在被告所在地或侵权发生地起诉,有时候原告离之很远,对原告的起诉权不利。但在联网系统里面,由于不知道被告(向联网里输送信息的人)具体在哪个地方,反而对原告起诉有利,因为原告既然不知道被告在哪儿,原告就可以随便挑选从法律上和地点上对他最有利的地方起诉。这样,就形成了美国法律上讲的FIM效应。但根据一般原则,还是应该在因网络里的诽谤及错误等信息引起伤害的地方起诉。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现状与发展策略摘要】本文总结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状况及特点,分析了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策略。【关键词】农产品国际贸易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入%&’以后,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和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仍然面临着农产品质量不高、绿色贸易壁垒和农产品反倾销等问题。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大力发展农产品国际贸易具有战略意义。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特点!"从农产品进出口额来看。())(#())$年,农产品进出口额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产品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农产品国际贸易由顺差变为逆差。())*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突破了$))亿美元大关,已跨入世界农产品贸易大国的行列。尽管我国农产品贸易增长较快,但贸易额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相比较而言,在许多国家的贸易结构中,农产品贸易居于重要地位。这反映出我国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正在不断优化升级,同时也说明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从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来看。亚洲仍是我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市场份额略有减少,但对欧洲、北美洲出口市场份额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我国农产品尤其是谷物、肉类、蔬菜、水产品等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和地区;欧洲是我国农产品的第二大出口市场,北美洲为第三大出口市场。$"从农产品出口格局来看。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且价格具有比较优势。!""#年,我国蔬菜进出口贸易顺差达$%亿多美元;水果进出口贸易保持&"亿多美元的顺差。!""’年我国水果出口量为$(#)(万吨,同比增长&()(*,出口额为!")$亿美元,同比增长!$)’*;进口量为&)’万吨,同比增长%)+*,进口额为()(亿美元,同比增长&!)%*。!"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呈现出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的趋势。其中,谷物出口大幅增长、进口大幅下降,呈净出口格局,这主要得益于近两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恢复性增产,供求关系得以改善。从品种来看,小麦进口显著下降,玉米出口大幅度增长。同时,食用油籽进出口双增长,贸易逆差扩大;食用植物油出口增长,进口有所下降,贸易逆差缩小;食糖进出口双增长,贸易逆差有所扩大。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过去有优势的大宗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下降;过去出口量较大的部分农产品出口幅度缩小;出口产品结构由以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为主转向以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农产品为主;当前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二、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存在的问题#"农产品出口多为初级产品,质量差、加工增值程度低、技术创新不足、缺乏品牌产品。我国的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导致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现代化和标准化程度很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当落后,很多环节尚未与国际接轨,产品质量无法满足国际市场的要求。我国人多地少,农户均耕地不足")’公顷,导致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很高。由于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都很低,我国目前农产品出口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实质上依赖于低价竞销,农产品附加值较低,这既不利于农产品出口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又限制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发挥。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的技术含量低、传统产品多、创新产品少、新品种研发和技术创新的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国际市场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并且农产品生产企业缺乏品牌意识,基本没有在国际市场上驰名的品牌。$"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虽已打开,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贸易门槛的降低。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构成了严重威胁。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为了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通过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一些发达国家出于特定目的,已将其演变为一种技术壁垒,以此来限制外国农产品的进入。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几乎所有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均面临着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农产品出口管理体制不完善,国内企业盲目竞争。当前,我国政府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多头分割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分段管理,这使得监控脱节,既没有形成从生产到出口的全程监管机制,也难以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分散的小农生产与开放的大市场之间,缺少能够把农户组织起来的合作组织,也缺乏具有经营实力的农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这种生产与贸易相分离的状况,不仅使农民利益受损,而且不利于农民了解国际市场的信息,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出满足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另外,国内企业之间的盲目竞争也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诸多问题,对外贸易中的“倾销”与“反倾销”事件时有发生。三、发展策略#"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首先,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及科技含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发展,尽快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升级,大力引进先进的加工工艺和技术,提高我国农产品生产者的加工能力和水平,变国内农产品的生产优势为市场竞争优势。其次,农产品的对外贸易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要依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加强对国外市场的调研和销售渠道的开拓,调整农产品出口品种及其比重,加快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加工品。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战略储备的角度来看,应控制资源耗费较多的农产品的出口,适度增加互补性农产品的进口,减少竞争性农产品的进口。再次,建立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扶持一批产业化经营的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有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要从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监管等方面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从产品设计、包装、质量到技术、安全、卫生、环境等多方面均应增加环保因素,顺应绿色消费的要求,同时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农产品,实现真正的绿色经济。同时,国家应尽快完善有害有毒物质的残留限量标准及检测方法,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推行农产品等级标准,鼓励生产优质优价的农产品,促进农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逐步建立起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同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进一步改革外贸体制,加强国内流通市场的建设。国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出口战略的研究及对国际市场、国际贸易政策、相关农产品信息的研究,并及时传输给农民,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智力支持。国家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充分利用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规范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竞争行为,遏制无序竞争,确保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同时,要打破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的局面,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和手续,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此外,还应建设好农产品配送、储运、拍卖及营销信息系统,为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农业行业协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经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借助农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发展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主要参考文献①徐元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状况及发展对策)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②张兵)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状况及其提升策略研究)经济问题探索,!""(;$③庄惠兰)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发展研究,!""’;$
农产品现代物流发展研究
所谓现代物流是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整合运输、包装、装卸搬运、储存、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而形成的综合性物流活动模型。以下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农产品现代物流发展研究论文,以供参考,欢迎借鉴阅读。
摘要: 传统物流((Physical Distribution)的功能环节是分散在生产和流通各个领域单独运行的,物流成本高,损耗大,效率低,效益差。现代物流(Logistics)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系统的观念进行物流功能整合,更能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物流还处于落后的传统物流阶段,推进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必须努力实现农产品物流的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并不断提高物流技术。
关键词: 农产品 物流 现代化
物流作为第三利润源,可以创造时间价值和场所价值,是增值性经济活动,同时物流又是增加成本、增加环境负担的经济活动。我们研究物流的目的在于尽量地降低物流成本,减轻物流造成的环境负担,使物流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值。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物流还比较落后,成本高,损耗大,增值弱。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不仅能够实现“物畅其流”,而且还能够实现低成本,高增值,大大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物流与现代物流的界定
传统物流指的是物品的储存与运输及其附属业务而形成的物流活动模型。物流的功能环节是分散在生产和流通各个领域单独运行的,物流成本高,损耗大,效率低,效益差。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开始了一场对各种物流功能、要素进行整合的“物流革命”。首先,是企业内部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形成了以企业为核心的物流系统;之后,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扩展到企业之间相互联系、分工协作的整个产业链条,形成了供应链管理的核心业务;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为工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现代物流企业,即第三方物流企业。随着信息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和网络时代的来临,物流活动范围空前扩大,供应链管理和物流功能整合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物流在概念上传统物流(Physical Distribution)逐渐被现代物流(Logistics)所替代。所谓现代物流是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整合运输、包装、装卸搬运、储存、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而形成的综合性物流活动模型(闵耀良2004)。现代物流以物流配送的规模大、速度快、辐射面广、效率高见长。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相适应的经济合理的综合服务业态和运作方式。现代物流理念的本质,就在于以系统的观念进行物流功能整合。即将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和物流信息等功能环节集成整合,一体化运作,而传统物流之所以能够发展为现代物流,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了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支撑,这将原本分离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采购、运输、仓储、代理、配送等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供应链。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物流相对于传统物流而言,更能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物流处于传统物流阶段
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农户或基地—→运销大户。运销大户建立与批发商稳定的购销业务关系,也有一些运销户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直接设立窗口。这种农产品物流方式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2.农户—→客商。这一物流方式也较为普遍,如大型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的批发商等在农产品收获时直接到农户田头收购。
3.农户或基地—→加工企业。这种方式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将自己基地的初级农产品和从农户手中收购来的农产品经过加工后或直接出口,或出厂销售给内地的批发商,或设立窗口直接零售到消费者手中。
4.农户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社员和基地上的农产品收购来,或销售给与自己有业务关系的批发商,或将农产品运往自己在外地设立的批发窗口、零售窗口进行批发或零售。
5. 农户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出口。这一物流形式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流通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他们接受农业加工企业由于出口需要的委托,或发动本社社员,或自办生产基地,种植某种出口加工企业指定的农产品,然后按加工企业要求制定出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符合出口企业要求的农产品,提供给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按出口要求进行加工,然后外贸出口。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多数农户的生产经营是单户经营的形式,农产品的销售多为分散方式。这说明我国的农产品物流尚处于传统物流阶段。这一阶段的我国农产品物流必然是成本高、损耗大、增值弱。下表是我国农产品物流与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主要经济指标的对比情况。
通过对比可知,我国的农产品物流成本是发达国家的4~6倍,损耗率是发达国家的3~4倍,加工增值约是发达国家的1/5~1/4。物流作为第三利润源在我国农产品领域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
三、我国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的制约因素
1. 制度因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置我国农业生产小型化、分散化,而且还使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小型化。农村改革释放出来的大量的农村富裕劳动力纷纷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搞起了农产品运输、加工等,这样的流通主体通常是以家庭为单位,规模较小,难以实现农产品物流各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难以独自完成物流的全部流程,只能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完成物流中的某一环节,于是出现诸如专业运输户、专业包装公司、专业储藏公司等,这些小型企业物流技术不高,设备落后,难以降低物流成本,实现物流现代化。
2.体制因素。我国分部门管理体制使物流基础平台分割,比如现有的.铁路网与公路网接点不同,各自规划,甚至完全分离,相互之间转换起来很困难,需要不断地重新装卸、运输和组织,这必然造成物流环节衔接差,物流运转效率低,物流成本高的问题。另外,“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地方保护主义存在的根源,地方保护主义的最大危害就在于阻止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这样做的结果是人为地割断了农产品的跨区物流,造成了严重的物流地方分割。
3.技术因素。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技术低,是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高、损耗大的重要原因。在发达国家,粮食早就采取“四散”即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而我国粮食运输大量的还是采用传统的“包装运输”方式,成本高、损耗大、效率低。在生鲜农产品储运方面,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一条冷链:田间采后预冷——冷库——冷藏车运输——批发站冷库——超市冷柜——消费者冰箱,水果蔬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很低,而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物流仍是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形式为主,物流环节的损耗率高达20%。我国的农产品包装技术落后,不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一文中例举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事例:中国的蔬菜运到日本,中国农民种植、车运、船运,非常辛苦,要经过很多环节。而日本的物流业在日本港口码头附近就有工厂,拆开集装箱后,迅速搞成小包装,两根大葱一个塑料袋;两三个青椒一个小塑料盒,立刻送到超市,甚至送到居民家里。这样就赚大钱,而我们只赚很少一部分。
此外,我国物流作业的自动化水平是比较低的,在搬运、点货、包装、分捡、订单及数据处理等诸多物流作业环节上,手工操作方式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应当说明的是,我国很多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都拥有一些自动化物流设备,如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堆垛机、自动巷道起重机等,但是这些自动化设备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率。我国农产品物流配送中的条形码、语音自动识别系统、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存取系统,以及货物自动跟踪系统等还比较落后。4.物流标准化因素。物流是跨地区、跨行业的运作系统,物流设施和装备的标准化是物流产业发展中一个关键问题,标准化程度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各种物流功能、要素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物流效率的提高。如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装备标准不统一,物流器具标准不配套,托盘标准化没有推行,物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严重影响了物流的效率。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不少产品的分类、分级、分等大多凭人工感觉,误差过大;产品包装从材料到包装管理都没有统一标准,给农产品的储存、运输和加工造成一定困难。
四、推进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的思路与措施
现代物流的基本特征是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社会化等。实现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重点是努力实现农产品物流的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不断提高物流技术。
1. 建立以商贸为中心的农产品物流系统。基于我国农户规模小且分散,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对比较发达这一客观事实,构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集生产、加工、包装、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农产品物流系统模式是比较适合的。在批发市场为中心的物流系统模式中,进入市场“货不分南北,人不分东西,组织不分公私”,吸引众多国有、集体、个体等不同经济成份的经营者。能为农产品物流提供配套服务,如邮电、银行、税务、工商、治安管理等,能为经营者提供运输、包装、信息等服务。并利于采用先进的交易手段,如拍卖、期货交易、看样交易、对手交易等多种形式。该种农产品物流系统模式值得推广。
2.构建农产品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农产品物流信息除具有信息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分散性等特征,因此,加强对农产品物流信息的采集、传输、反馈等必不可少。为此,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让农产品信息真正进村入户,切实为农户和龙头企业提供前瞻性、引导性的市场信息。
3.尽快制定适宜农产品物流的标准体系。考虑到农产品物流市场的自身特点,应制定适宜农产品物流的标准体系。在参考国外物流及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国农产品物流实际的基础上,分析与描述物流系统典型工作流程,研究农产品的生产、采购、运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标准需求,进而形成规范的农产品物流标准体系。
4.提高农产品物流技术水平。在整个物流链条上,技术的创新是物流业发展重要支撑和动力。因此,要始终把技术创新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在生产上要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把标准化贯穿于产前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选用,产中的栽培、饲养等技术规程,到产后的加工、包装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化,为农业产出后各个环节的进行做好准备。二是要提高加工、包装技术。包装除具有保护功能和促销功能外,还是连接农产品市场利润和物流成本的结合点。因此,要在农产品的精加工和包装上狠下功夫,积极采用新型的保鲜技术,延长农产品的储藏时间,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三是要积极运用现代营销手段。要在抓好传统销售方式革新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和应用现代销售手段。鼓励龙头企业或销售公司在大中城市特别是在沿海沿边口岸设立流通加工和销售网点、对外窗口,发展代理商,建立直销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配送等形式。积极运用拍卖、代理等现代交易方式。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化发展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购买、消费方式也会发生巨大变化,网上购买的比例会逐步增加,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趋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网上交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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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物流现状及对策研究Relate to Our Country Agricultural Product Logistics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 Research摘要:文章通过对农产品物流内涵、意义、特点及现状的分析,指出了目前农产品物流存在的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缺乏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水平明显不适应等问题。并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经验,提出改善基础条件、优化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农产品物流组织、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强教育与培训等对策,为加快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决策参考。1农产品物流的概念和意义农产品物流概念。农产品物流的意义2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特点和现状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特点我国农产品发展的现状3农产品物流面临的问题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落后导致物流过程损耗严重。管理水平低下以及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缺乏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水平明显不适应4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经验的借鉴5发展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对策6结论由于农产品物流的特点和农产品物流研究的复杂性,农产品物流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都比较贫乏。本文鉴于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农产品物流载体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农产品物流组织、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强教育与培训等对策,为加快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决策参考。参考文献:[1]李大胜,罗必良.关于农产品流通的若干理论问题[J].南方农村,2002(1):30-32.[2]陈阿兴,岳中刚.试论农产品流通与农民组织化问题[J].农业经济问题,2003(2):11-13.[3]谢培秀.试论发展中国的农产品物流业[J].中国流通经济,2003(11):26-29.[4]丁华.供应链管理理论及其在农产品物流企业中的应用[J].中国流通经济,2004(1):17-21.[5]陈珊珊.农业物流现状SWOT分析及发展战略[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7):29-30.参考文献:[1]张倩.浅议农产品物流[J].农村经济.2003,2(19):48-50.[2]宋留栓,朱福良.SCM在农产品物流开展中的应用[J].工业工程,2005,(9):29-33.[3]吴清一.物流管理[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4]韩美贵,张兆同.改善和发展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5,(2):21-23.[5]贾会棉,路剑.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中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06(,2):40.[6]梁小民.西方经济学教程(修订版)[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特征及经验借鉴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现代物流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很多国家开始关注物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以及在成本上的节约。我国正在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为保障农产品货畅其流和物尽其值,应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推进国内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和创新。一、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类型及其特征(一)北美类型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农产品物流集中体现其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的数量之巨大。美国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性、品种多样性以及农产品贸易活跃度,使其拥有庞大、协调、通畅、复合、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1、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发达、信息化程度高。美国交通运输设施十分完备,农产品装卸输送设备主要有各式输送机、可移式胶带输送机及低运载量斗式提升机。美国有发达的信息流基础,成立于1848年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就是农产品各市场主体了解市场行情、获取价格变化信息的直接窗口。众多农业网站、信息咨询公司也为农民了解信息提供了方便途径。2、农产品物流专业化、社会化。美国农产品物流业拥有一批专业的从业人员。就物流通道而言,有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大多由农场主经产地市场或中央市场的批发商销售给工厂,零售商销售量次之,直接销售的很少。连接农产品供需的物流主体有农场主参加的销售合作社、政府的农产品信贷公司、农商联合体、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加工商、储运商和期货投机商等。全美合作社有6000个左右,实行民3、农产品物流组织化程度、供应链管理水平、物流标准化层次均比较高。美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建设主要包括产销一体化组织和农业协会。产销一体化组织是把农产品生产同其生产资料的制造与供应(产前部门),以及农产品的储运、加工和销售(产后部门)等有关环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经济联合体。美国有许多专业性的农业协会,这些协会是自发性组织,相互独立,资金自筹。这两类组织构成了美国农产品物流的主体,对农产品物流高效运行起到关键作用。美国绝大部分包装食品和大宗物品(袋装橘子、苹果)使用条形码(barcode),这些条形码的设计使企业及时了解食品供应链的物流状况,借此来对供应链上游物流的流入进行有效管理。4、政府宏观调控,依托市场运行。美国政府干预农产品物流,主要以法律和财政经济政策方式从宏观上创造供求均衡和价格稳定条件。美国政府重视对农业、公共农业研究开发和农村教育项目的投资,1998年推行了旨在提高农民素质的“新农民计划”。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场主批发市场和终点批发市场,批发业务实现了规模化。农村中的销售合作社以及大量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人员,活跃了农产品物流活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同步运行,以实现物尽其值。(二)西欧类型欧洲农产品物流业发展以荷兰、法国和德国为主要代表。1、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发达。由于农产品保鲜期短,便利快捷的运输、合理的流通网点分布对于降低农产品损耗、提高农产品流通交易效率至关重要。荷兰的蔬菜、水果的损耗率仅为5%,而中国却高达20%以上。在促进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欧洲各国十分注重发挥公共设施服务功能的作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改造,优化网点布局。欧盟每年也从财政中拨款,对改善农产品运输、储存、加工和销售的项目进行补贴,包括修建码头、仓库(包括冷库)和市场等基础设施,此项补贴占欧盟农业基金的25%,在某些基础设施较差的区域甚至可达30%~50%。目前,除发达便利的海运、铁路、公路运输外,欧盟各国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也非常合理。如荷兰拥有包括欧洲第三大航空港斯希波尔机场在内的6个航空港和鹿特丹港,其中鹿特丹港靠近重要的蔬菜和水果的种植地区,港区四周高速公路和水路运输网络非常发达,而且靠近欧盟国家水果进出口中心所在地巴伦德雷赫,可迅速便捷地将荷兰58%以上的蔬菜与切花等鲜活植物运往巴黎、伦敦、香港等世界各大城市。通过充分利用其交通设施便利的优势,荷兰的花卉产业目前已占领了全球60%的花卉市场。2、农产品物流链缩短,实现物流增值。通过收集分类、鲜储、拍卖、包装等程序,将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花卉集散到世界各国,花卉品种达几千种,几乎全部是标准化生产。成交的花卉迅速由集装箱运往机场或港口,分销世界各地,有的当天就可运到销地市场。3、发展电子物流,冷冻行业发达。荷兰花卉和园艺中心拥有最先进的拍卖系统、新式电子交换式信息和订货系统,通过电子化农业产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向全球许多国家的广大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配送保鲜、冷冻和易腐货物的公司在储存和运输的过程均具备先进的冷冻技术设备。(三)东亚类型亚洲农产品物流业的先进代表是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省,这些国家和地区几乎都是“以小搏大”的农产品物流发展模式。1、政府主导,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韩国和日本是这种模式的主要代表,均以批发市场为主渠道,以拍卖为手段。日本近年来在大中城市、港口、主要公路枢纽都对物流设施用地进行了合理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包括高速公路网、新干线铁路运输网、沿海港湾设施、航空枢纽港、流通聚集地在内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2、注重农产品物流硬件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批发市场早已改变仅有广场、仓库和停车场的局面,配备有完善的保管设施、冷风冷藏设施、配送设施、加工设施等。日本的食品配送中心大都建有低温和常温仓库、包装加工设施等,开展加工、小包装分解、分等分级、电子商务配送等业务。频繁而小批量的配送是日本物流业的主要特色。目前日本的大规模零售店都已安装了自动定货系统,与交易对方联机,并有VAN(附加值通讯网)将食品业和批发业联结起来,提高了流通效率。同时日本的批发市场也已装备完善的信息设施,实现全国乃至世界主要批发市场的联网。韩国市场管理部门依托市场这一载体,建立起全方位的信息网络,在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品种、数量和价格形成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信息内容包括农产品交易品种、拍卖定价、交易时间和提货地点以及该类产品主产地相关信息、市场流通费用、市场内出入车辆和入市人员情况等。3、农产品物流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高。为提高农产品交易水平和交易效率,从事农产品物流都有专门的组织协助,其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高。日本农协作为组织农产品进入流通的关键性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增强了农民作为卖方的讨价还价能力,保护了农民利益。基层农协在产地一般都建有农产品集贸所,负责本农协成员产品的集中、挑选、包装或冷藏和组织上市。农协不仅为其成员解决产品销售、运输等问题,还将批发市场的购销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户,引导生产。农业合作组织以综合性为主,批发市场最主要的产地供货团体是农协,各大中小城市都有由农协直接参加或组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总量的80%~90%经由批发市场后与消费者见面。4、完备的法律法规及市场条例指导。日本1921年就颁布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将中央批发市场的开设、管理、交易等纳入法治轨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批发市场地位的日益提高,于1971年将《中央批发市场法》改为《批发市场法》,将地方批发市场也纳入法制轨道,以后每隔5年修订一次。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依据该法制定了系列的地方法规。二、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一)培育物流主体,沟通产销对接应通过体制创新,改造、培育与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降低流通成本,探索将农产品从农户或产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放到零售商货架,甚至是消费者手中的途径。重点培育规模化经营的批发商,使其在农产品物流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美国的批发市场,每个市场的批发商虽不多,但他们的经营活动都是大规模的,几乎垄断了美国的果蔬流通,这使其能承担市场竞争中的风险。因此,我国应有意识地培育农产品物流主体,重点壮大一批具有承受市场变化压力的大型批发商,有效地组织产销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顺畅。(二)完善基础设施,增加资金投入为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的高效有序,我国需要良好的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交通运输条件上等基础设施支持,其中重点应完善批发市场的功能,提高批发市场的档次,在全国大中城市和主要产区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交易方式先进、功能齐全、安全卫生的骨干批发市场;积极发展连锁超市、直销配送等新型流通组织,建立多层次、多业态、多种经营方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的储藏、加工、运输、配送等物流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在资金来源上,应学习日本经验,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渠道资金投资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三)注重信息建设,实施标准物流在原有农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市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与全程管理,实现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共享。要加强农产品物流标准化建设,在包装、运输和装卸等环节,推行与国际接轨的物流设施、物流工具标准,如托盘、货架、装卸机具、条形码等,实现物流活动规范化。制定全国统一的相关农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安全食用指标、鲜度指标等,并对农产品原产地进行大气环境测试、土壤成分测试、水资源测试等。(四)优化组织结构,加快立法进程欧美、日本等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从农产品生产到流通一整套的理论和体制,基本实现经营规模化,功能综合化,资本股份化,市场开设和经营管理分离化。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将农产品的生产管理、产后加工、安全卫生、上市运销、零售消费等生产和流通诸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能,归口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如日本由农林水产省流通局和地方农林部门流通室负责农产品的流通行政管理。美国和法国农产品流通行政管理职能也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这种管理体制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生产与流通一元化的运行原理,也符合农产品商品化生产经营的规律,可减少政出多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值得我国借鉴。同时,要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规。应制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法》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等相关法规,对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规则、市场准入制度等问题做出清晰界定。(作者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你为什么不网上自己找呢,信息来的快,来的多,来的准确些。
可是反过来想想,如果好成绩那么容易就让我得到,那岂非大失它本身的意义,也失去了人们想要拥有它的欲望吗?这样想想,烦恼固然减少了许多.却有另外一种看法在脑海中形成——这以上的话虽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免太过于幼稚,就有点像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没有努力争取,好成绩是不会送上门来的.所以,烦恼仍像一个影子,无时无刻都在跟随着我.这也许是庸人自扰,但的的确确,这应该是大部分同学所面临的烦恼.唯一能解决这个烦恼的办法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在成长的时候,烦恼也随之而来.但我们能招架住所有烦恼的“袭击”,学着在烦恼中健康成长!
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分析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温州市农产品营销的发展现状
农产品网络营销是指以健全的农业信息化建设为铺垫,以互联网及网络技术为支撑,实现农产品的流通交易的过程。通过农产品的网络营销为温州市特色农产品提高了知名度,扩大了销售渠道,从而实现农民收入增加。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农产品可以全天在线销售,销售者可以足不出户,接受人们的订单。网络营销兴起至今,温州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发展环境,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在不断加强,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在淘宝网上已可见各种温州市特色农产品的身影,种类繁多,销售量也相当可观,可见温州农产品已树立品牌形象,未来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有着可预见的好的前景。
2、温州市农产品营销存在的问题
农村电子商务普及率低,商务应用率低
农村信息普及程度还不平衡,农村网民主要集中在学生、企业一般职工、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有相对知识程度的职业中,而农民网民所占比例很低。农村网民大多数上网应用都属于生活娱乐,如电影,音乐,聊天交友,游戏等,而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等比例偏低。因为受传统商务模式的影响,农民都习惯于农村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务模式,对电子商务的了解是少之又少,甚至对其持怀疑的态度,大多数农民不具备网络营销的能力,对信息加工化处理能力差。
农业网站缺乏特色,服务水平较低
政府类农业网站的信息各自为政,缺乏整合,不能及时反映农产品市场的变化;农业企业网站虽然能够展示农产品信息,但是缺乏特色,不能充分地体现出农产品的特色和价值。两者的客户服务能力都较差,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多种需求。客户在购买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很难得到投诉与解决,这样会使客户丢失在互联网上购买农产的乐趣。
农产品网络营销人才的缺乏
实现农产品的网络销售,必须要有优秀的网络营销人才。由于农产品的营销方式一直是传统的商务模式,这已形成固有的一种形式。现在的农产品的营销正处于一种新的模式中,需要具备正确网络营销理念的人才。目前的大部分营销人员不能正确认识网络营销的理念,只会把农产品照样搬上网,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离不开具备现代农业知识、商务知识和互联网知识的多栖人才,但是具备这种能力的多栖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去发展,所以缺乏农产品网络营销人才。
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
农产品网络营销虽然可以跨时间、空间进行交易,但是商品是实物的交易,始终是对仓储、物流、配送等环节有着苛刻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农产品来说,易溃烂、单位体积大,单位质量大、相对经济价值又较低,在配送环节中浪费严重,损失较大。而我国还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交易网,也就无法建立统一的物流配送务体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发展。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
一般情况下,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因为易鉴别、易比较的特性而比较适合在网上销售。由于我国农产品而农产品由于数量较大,网民在购买时不易鉴别和比较,且温州市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是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组织规模较小,不易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因为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还不健全,所以导致了标准化程度普遍不高,限制了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发展速度。
3、关于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策略分析
加强农村网络工程的建设
农村信息化是实施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基础,是解决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卖难问题的有效手段。市场经济靠准确的信息来维持正常的运转。农产品的生产、深加工、销售等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持。网络营销是传递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有效手段。实施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就离不开农业网站,而农村信息化是网站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互联网的设立是电子商务的基础,要想实现农产品网络营销,政府必须加强农村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将互联网普遍地在农村中建设,向农民发放购置电脑、手机等信息设备的津贴,鼓励农民上网。
加强农业信息化网站的建设
营销网站是面向消费者的消费平台,所以网站的建设要能向消费者突出农产品的特色,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首先,网站的风格要人性化,尽量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尽可能的为消费者解决购买中遇到的问题。其次,网站的“客户服务”功能一定要建设好,这是能使消费者能好地了解产品,更快地解决消费中遇到的问题,节省更多的时间。最后,网站的农产民信息要做到及时更新,方便消费者更快地了解实时信息,方便选择、购买。
加强农产品网络销售人才的培养
(1)对农民进行网络营销的知识宣传,推广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观念。农产品网络营销人才对发展农产品的网络营销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政府只有加强对农民的网络宣传能力教育和宣传的力度,改变传统观念,让农民认识到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美好前景,去接受和学习农产品的网络营销。
(2)建立专业的人才培训机构,向农民开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计算机技术和商务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大量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入才。面对现在网络销售人才的缺乏,政府只有加强教育的投入,才能加强人才的建设,从而促进农产品的网络营销。
改善物流配送体系
物流配送是网络营销中至关紧要的环节,直接决定了网络营销的成败。配送中要尽量地减小由农产品溃烂、破坏带来的损失,当前情况下可考虑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完成。第三方物流公司拥有专业的物流中心、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运输系统,能尽可能地加快配送进度且减少成本。且政府还需加强对高质量的物流管理人才的培育,现代物流系统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在动作中应注意吸纳和培养一批专业的农产品物流管理和技术人才。
提高质量和标准化程度
为适应农产品网络营销发展的要求,应加快制定农产品种植、生产、包装等标准体系,把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加入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实现从种植到加工、包装的标准化,实行统一种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统一品牌,提高标准化程度。利用搜索引擎优化、网站链接、网络广告联盟等方法开展农产品促销,给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销售渠道。这种新渠道不但简化了传统商务模式的中间商渠道,而且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以及产品信息与顾客资料集于一体,相对于传统农产品营销模式更具优势。
【摘要】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经济结构与商业模式也发生着巨大的变革。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其产业链的构造与形成也有了进步与变化。其中农产品网络营销成为了解决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重要形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针对农产品网络营销提出了几点新的策略。
【关键词】
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
1.农产品网络营销概述
农产品网络营销是指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的需求、价格等信息的发布与收集,以网络为媒介,依托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为地方农产品提高品牌形象、增进顾客关系、改善顾客服务、开拓网上销售渠道的一种营销活动。从而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寻找市场,最终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在互联网时代下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有了良好的技术与条件,一般来讲农产品网络营销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及时获取信息,提高效率
通过互联网技术与网络营销的手法,农产品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有效的市场,把握国际市场上的需求信息,从而可以有效地调节农产品上游的生产与采购,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网络营销的方式可以使买卖双方信息透明化,保证交易的质量和信誉,从而避免信息的不对称性对经济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突破传统贸易时空限制,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地域性的特点,因此在进行传统的农产品贸易活动时,常常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这就制约了农产品在更为广阔的地域寻找市场。通过网络营销体系的构建,农产品可以在更广阔的市场范围内进行没有时间限制的贸易,提供高效的售后服务,可以打破时间因素对于农产品销售的不利影响。其次,农产品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从而避免了交通等因素对农产品销售活动的制约,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了成本。
提升企业形象,塑造品牌效应
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农产品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力量,促进买卖双方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行品牌建设,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宣传从而打造知名品牌,使得农产品在营销过程中更具有优势,提高市场占有份额。例如著名的农产品品牌“褚橙”就是利用互联网工具,通过网络营销的手法被广大消费者熟知与认可的。
2.中国农产品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网络营销主体不明确
虽然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生产者与相关从业者能看懂互联网的能量与网络营销的优势,然而真正执行起来还是需要很长的时间。特别是农产品生产者中有大部分因为受限于自身素质,无法将网络营销真正落实;还有部分从业者担忧网络营销的风险与安全隐患,因此不知如何通过网络开展营销活动。这些都制约了农产品网络营销局面的开展。
网络营销的配套环境有待提升
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围绕三方面进行,即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农产品本身受限于季节、储藏等因素,因此对于物流的配套设施需求也相应较高。目前伴随着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冷链物流虽然迎来了较好的发展局面,但是市场规模与流通需求却不相符合,制约了其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对于农产品网络营销主体方面的信息流与资金流方面的意识与应用普及与配套设施也需要进行全面的建设。
网络营销媒介的发展有待提升
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来中国的经济总体来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却呈现出了严重的二元现象,即城市地区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农村地区。尤其是在信息技术和网络营销中,农村更是缺少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我国农村大多偏远与闭塞,不利于信息点的构建,这就导致很多信息不能及时的传递到农村。另一方面,我国网络技术本身发展还有待于发展,这样就导致农村很难建立起完善的、可以自我管理的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因此这也将导致农产品上游的种植与采购不能及时有效的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也制约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平台的发展。
网络营销环境带来的阻碍
由于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很多问题都不能得到即时有效的解决。首先,电子商务平台依靠网络而的一些法律法规在网络市场中根本不适用。这就让很多不良商家钻了空子,将一些不合格的农产品拿到网络平台中进行销售,导致农产品在网络营销中的信誉度大大降低。另外,农产品在网络销售中的'积极性也不高,因为政府的很多相关部门没有对其引起重视,更加没有一些鼓励的政策来支持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发展。其次,网络安全问题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网络市场是虚拟的,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近些年来网络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同样阻碍了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进一步普及。
3.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的构建
打造完善的网络营销支撑体系
要想实现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首先要打造完善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支撑体系,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因此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加强对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构建的引导与促进作用,保证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构建过程中有充足的资金供应与人力保障。同时地方政府提供政策扶持,促进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的系统化和完整性。与此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于农产品生产者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互联网思维构建与网络营销理念的培训,鼓励从业者对于互联网以及网络营销知识的学习与接纳。从而打通对外的信息来源,保证信息的多元化,从而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并且找到市场同时满足市场需求。
农产品网络营销应用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的农产品网络营销应用体系,保证市场调研的准确性与即时性。保证农产品生产者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农产品销售时,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在对市场进行系统化调查的基础上获取相关有效的信息,及时掌握市场需求,从而有的放矢地调整农产品的营销策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指导上游的生产与采购,形成良性循环。同时完善农产品的营销网络,加强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产品与品牌形象。
农产品网络营销保障体系建设
在该过程中应该加强对网络营销的安全立法,为网络营销提供充足的制度保障。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该加强对虚拟市场的监督,保证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安全有序进行。通过网络营销,交易双方可以真实、透明得获取合作伙伴的信息,并且能在有效时间内做出最优的选择。这就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精简了农产品交易程序,保证了企业信息搜寻的及时准确,精简谈判流程,并对交易过程提供有效监督,这就最大限度的提高了交易效率,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农产品网络营销配套措施建设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构造与完善,只有围绕这铁三角的配套设施得以完全的解决,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才能更好地开展起来。同时也要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农民的素质建设,首先,农产品只有先实现了工业化的普及,才有可能实现互联网时代的多元化。其次,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的构建需要大量的技术性人才,除了基本的营销知识,还应该精通计算机技术和农产品相关知识,如此才能保证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能够将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保证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的创新
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通过市场需求指导上游的生产
农产品的种植、流通与销售一直以来是分别发展的,由于农民的信息闭塞与本身的文化素养普遍低下等原因,多年来造成农产品市场的需求与生产严重脱节。农民盲目跟风生产现象严重,容易造成损失。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即时与准确的掌握市场需求等信息,根据需求来指导农产品的种植与采购,也可以通过网络营销的手法采用预定销售,从而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农产品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盈利性。
开展有效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与农业信息化培训
把农产品营销主体,即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户、经纪人作为农业信息化培训的主要对象,充分发挥农民科技信息经纪人的作用,有效的发挥纽带的作用,并通过网络、信函、报纸、电话等渠道面向国内外市场,将农民的需求信息及时对外发布,为当地农民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
建立网络营销渠道,通过营销沟通促进销售实现
农产品经营企业与经营主体要想有效果的开展网络营销活动,除了学习掌握互联网思维与市场需求外,更需要建立适合农产品提供方与需求方的营销渠道。除了选择在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供求信息外,还可以建立宣传型的农产品网站,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网络店铺。使网络渠道最大程度上详细宣传产品信息和特色。目前农产品网络营销仍以网上营销洽谈、线上成交线下支付为主要形式。因此,营销导向的企业网站建设和升级、网站优化与推广、搜索引擎营销、网络广告等都是促进农产品“订单农业”的实现。
打造具有互联网思维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整合策略
运用互联网思维重新构造营销的4PS策略,通过分析潜在市场总体需求特征后,确定适合通过网络营销渠道销售的农产品,特别是对鲜活农产品,更需建立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品牌战略。同时合理安排农产品生产者与相关从业者利用搜索引擎优化、网站链接、网络广告联盟等方法开展农产品促销等活动,营造与服务和产品相关的网络社区,通过营销沟通实现销售。网络将农产品提供方和消费者连在一起,给农产品生产者与从业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渠道,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以及产品信息与顾客资料收集于一体,相对于传统营销更具优势。
5.结束语
在互联网20年的发展过程中,全世界范围内诞生也颠覆了多种多样的商业模式。作为直接影响国计民生的农产品来说,在新的商业时代找到更适合其合理地持续性发展的方法尤为重要。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说法虽然近几年来广为盛行,然而找到适合其长远有效发展的策略还任重而道远,还需要相关学者与从业人员的探索与努力。
【参考文献】
[1]王文娟.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J].科技论坛,2011(12).
[2]王静.农产品网络营销初探[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3(9).
[3]覃晓.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科技,2012(5).
一 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作用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配送销售过程中全面导入电子商务系统,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网上进行信息的发布和收集,同时依托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在网上完成产品或服务的购买、销售和电子支付等业务的过程。推广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其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增加农民对农产品信息地掌握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农民对农产品市场不甚了解,对农业信息把握不准。在市场经济下,农产品滞销可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是内蒙古的土豆,接着是山东、辽宁的大白菜,再是河北大葱,甘肃洋葱,广东、辽宁的萝卜,等等,从经济学层面讲,这固然是由于农产品对市场需求有一定的滞后反应,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农民对市场掌握不够造成的。小生意与大市场信息脱节,致使产销缺少有效的对接。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能够让农民了解不同时期的农产品需求状况,了解政府对农业的各项政策,以及同行的基本动态,增强农民对市场的预见性。2.有利于农民拥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农业电子商务可以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农业信息的沟通与知识的共享。在收集信息的同时完成信息的交换,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比重。在传统农产品交易中,农产品的销售大部分都依赖中间商的收购,农民对农产品价格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即使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扬,农民依旧无法借此增收。因此,对农产品实施电子商务,能够扩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降低对中间商的依赖,从而拥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更多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3.有利于农产品交易手段多样化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多数为现货交易与现金交易。通过网络,可以使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联系起来,发展多种农产品交易方式。例如,2004年,山东寿光蔬菜首次进行了电子拍卖,开创了农产品新交易方式的先河。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很多条件具备的大型农业生产基地或农场可以采用农产品期货交易或批发。期货贸易、远期合约交易、集中竞价、订单式农业等多种现代交易手段都可以运用到农产品交易当中去,农业活动者应借此东风积极构建多种销售渠道。4.有利于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互联网遍布全球,利用网络可以向全球发布农产品资源信息,宣传、推介当地丰富的优质农产品,扩大本地区农产品的知名度,解决当地的农产品标准化问题。农民可以利用互联网做广告,成本比传统广告媒体低,而且,由于网络已成为当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广告的影响比传统广告来得更广些。通过电子商务,农民可以减少第三方或中介组织的参与,减少中间交易环节,缩短供应链,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寻找优质客户。当然,电子商务的特性要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更加标准化,标准化反过来顺畅了流通,也进一步减少了交易成本。二 农产品电子商务运用中的主要问题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主要有供求信息服务型和商务服务型。前者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了各类信息,节省成本。后者可以为农产品提供信息化的交易平台,缩短农产品供应链条。但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过程中,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1.农产品的特性不适合电子商务农产品的源于:论文提纲格式范文生产依赖于自然条件和资源,种植和培育需要一定的周期且不利于存储。另外,农产品的差异化不明显,虽然现今很多消费者偏好于绿色无污染产品,但从直观上很难进行辨别,加之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较低,导致农产品无法像工业产品一样实行品牌区分。不同的商品在其运行过程中,往往具有各自不同的使用价值保存期,而农产品的使用保存期可以说是最短的,很多农产品如鲜活品不易保存,造成远距离贩送很困难。同时又由于农产品对市场需求的反应滞后,对下期的需求量预测往往是根据上一时期的需求,导致了供销不匹配。因此,决定了农业电子商务需要有组织的第三方介入。2.电子商务技术不高和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我国电子商务还处于发展阶段,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较弱,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如金融体系不完善、物流配送不健全、商业信誉不高等问题。很多农村电脑人均拥有量低且多为政府人员使用。即便近些年涉农网站增长迅速,但网站建设的质量不高,很多关于农产品的网站访问速度慢,服务提供不稳定,网页陈旧、链接不便利。在农村,农民还主要依靠邮政储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些存储业务,缺少各种现代化的金融工具,即便是有,利用率也很低,商业环节中的资金流得不到很好的转换流通。金融业不发达,使得很多电子商务赖以的支付方式很难起到作用。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和地区偏远等原因,农村的物流不完善,农产品难以实现使用价值的转移,这也进一步缩小了农产品销售渠道。3.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在农村严重变形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不仅要求构建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网络体系,还要求有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农村推行信息化的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据CNNIC统计,截止2011年6月30日,在全国近亿网民中,城镇网民占73%,农村网民占27%。其中,职业为农民的网民占,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农村的文盲率还是很高,农村科技化水平低,电脑拥有率不高。政府推广并未真正做到授惠于民。很多地方电脑教育的对象以农村党员和成人为主,计算机等设备的主要用途也只是宣传终端,而党员对此却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有兴趣的青少年却没有机会得到学习。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受到阻碍,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运用。4.从事与农产品有关的电子商务人才匮乏分析人才匮乏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农村经济水平低和文化生活环境差,很多懂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管理人员不愿到农村去发展。而要使现今从事农业的农民去学习电子商务,从中挖掘人才更是难上加难,这也就影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二是由于农村生产劳动者的文化程度低,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新事物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只不过是把东西放到网上去卖。不了解电子商务的其他作用,无法认识到信息时代掌握信息对自己竞争的好处。很多农民小农意识依然严重,对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尊重。三 农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由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农村不具备完善的网络销售体系,很难将分散的农户汇聚到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因而也就不能用传统的C2C模式解决产供销问题。若像工业产品那样由企业进行B2C也不符合我国农产品经营现状。因此需要在农产品领域运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模式P2B2F模式是一种通过企业及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将农户和以家庭为单位的消费者联系起来,缩短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的距离,建立一站式便捷购物模式,从而顺利实现商品信息流和商流的流转。P代表个体户,B为企业,F为家庭。这种电子模式主要是基于B2F电子商务模式。将交易对象分类于家庭这个单位中,提供一站式服务和高效免费的配送。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辖区内范围,比如同省域内,同城内。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降低运输成本。在产品的上游,企业可以要求农户按规格将产品分类打包,再通过设立收购站,定期从农户手里购入货物。设立企业可以在社区设立订购点,或者以产品目录单的形式向各个家庭进行宣传,在目录单上留下订购电话和订购网址,在收单后对农产品进行配送。货款可以采取预付款、网上支付等方式。生产过程中,农户可以根据企业所反馈的信息决定种植什么农产品,消费者也可以更放心、更实惠地购买到安全可靠的农产品。P2B2F的交易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此种电子商务模式的运用,一般集中在较小规模的生鲜农产品销售上。目前,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正处于开始阶段,不仅需要拥有网上信息系统,也需要众多的实体店铺和配送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将超市等零售实体作为其订购点和配送点,进而建立广泛的销售网络。模式B2B2C模式是指电子商务服务商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置于同一电子商务平台,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有意向,双方均可达成购销协议。这种类型比较特殊,是B2B的一个特例,即一家企业向另一家企业出售商品的同时,还会出售少量商品给个人或者企业客户。第一个B代表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代表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表示顾客。它包括了现存的B2B和C2C平台的商业模式,更靠近B2C模式。该平台将企业和单个客户不同需求完全地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既节约了库存和物流,又拥有了更好的盈利能力。对于农产品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全国有很多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由于其本身已经具有了较强的规模和一定的品牌实力,并且在线下有了一定的销售渠道,因此,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直接与消费者进行接触洽谈。P2B2C模式交易运作流程如图2所示:这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有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公司的电子市场是“中国苹果交易网”。栖霞电子交易市场中的电子交易模式主要有:电子订单交易、电子拍卖交易、电子招标交易。在电子订单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电子订单交易系统中分别发出买入和卖中国免费论文网出报价,电子交易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确定买卖之间的成交价格并生产交易合同。若买方在成交后不想购买,则可通过交易平台将合同转让,转让的差价可以由订货方即买方获得。模式这是对P2B2C的一种改良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部门参与了市场的资源配置。政府可以结合农民对市场的需求建立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网站,如中国农业信息网、福建铁观音网、清河绒山羊网等。政府还可以替农户接受订单,安排本地区的农户依订单生产。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发展集体经济,形成区域品牌,再通过企业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同时,政府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加便利的物流、金融和通信,加强农户之间的联系,缩短农产品的供应链,加强农产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和人员流的转换。四 结论综上所述,农产品与工业、服务业和金融业产品不同,因此也不能借用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而需要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改良和创新。虽然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随着适合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运用,农产品的产供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从而有利于实现我国三农目标,让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方法:一是修建农业信息高速路,把农村无线通信网络、宽带网络等信息化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享用的“信息公路村村通工程”,建立起多层次、有特色、全覆盖的农村信息网络。二是打造农产品销售直通车。鼓励、扶持、发展一批高质量专业化的农业电子商务的平台,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展销网厅”或“特色农产品进城网络大篷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企业和农户提供网上交易数据分析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三是修好农业信息流加油站。建立完善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利用远程教育、掌上学堂等移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信息化知识培训,提升农民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由“洗脚上田到洗手上网”的转变。四是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查站。由农业、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农产品安全信用等级,借助移动视频监控、二维码、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农产品的溯源管理和实时监控,实现生态农产品生产看得见、查得到、管得住。
一 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作用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配送销售过程中全面导入电子商务系统,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网上进行信息的发布和收集,同时依托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在网上完成产品或服务的购买、销售和电子支付等业务的过程。推广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其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增加农民对农产品信息地掌握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农民对农产品市场不甚了解,对农业信息把握不准。在市场经济下,农产品滞销可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是内蒙古的土豆,接着是山东、辽宁的大白菜,再是河北大葱,甘肃洋葱,广东、辽宁的萝卜,等等,从经济学层面讲,这固然是由于农产品对市场需求有一定的滞后反应,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农民对市场掌握不够造成的。小生意与大市场信息脱节,致使产销缺少有效的对接。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能够让农民了解不同时期的农产品需求状况,了解政府对农业的各项政策,以及同行的基本动态,增强农民对市场的预见性。2.有利于农民拥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农业电子商务可以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农业信息的沟通与知识的共享。在收集信息的同时完成信息的交换,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比重。在传统农产品交易中,农产品的销售大部分都依赖中间商的收购,农民对农产品价格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即使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扬,农民依旧无法借此增收。因此,对农产品实施电子商务,能够扩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降低对中间商的依赖,从而拥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更多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3.有利于农产品交易手段多样化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多数为现货交易与现金交易。通过网络,可以使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联系起来,发展多种农产品交易方式。例如,2004年,山东寿光蔬菜首次进行了电子拍卖,开创了农产品新交易方式的先河。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很多条件具备的大型农业生产基地或农场可以采用农产品期货交易或批发。期货贸易、远期合约交易、集中竞价、订单式农业等多种现代交易手段都可以运用到农产品交易当中去,农业活动者应借此东风积极构建多种销售渠道。4.有利于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互联网遍布全球,利用网络可以向全球发布农产品资源信息,宣传、推介当地丰富的优质农产品,扩大本地区农产品的知名度,解决当地的农产品标准化问题。农民可以利用互联网做广告,成本比传统广告媒体低,而且,由于网络已成为当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广告的影响比传统广告来得更广些。通过电子商务,农民可以减少第三方或中介组织的参与,减少中间交易环节,缩短供应链,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寻找优质客户。当然,电子商务的特性要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更加标准化,标准化反过来顺畅了流通,也进一步减少了交易成本。二 农产品电子商务运用中的主要问题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主要有供求信息服务型和商务服务型。前者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了各类信息,节省成本。后者可以为农产品提供信息化的交易平台,缩短农产品供应链条。但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过程中,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1.农产品的特性不适合电子商务农产品的源于:论文提纲格式范文生产依赖于自然条件和资源,种植和培育需要一定的周期且不利于存储。另外,农产品的差异化不明显,虽然现今很多消费者偏好于绿色无污染产品,但从直观上很难进行辨别,加之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较低,导致农产品无法像工业产品一样实行品牌区分。不同的商品在其运行过程中,往往具有各自不同的使用价值保存期,而农产品的使用保存期可以说是最短的,很多农产品如鲜活品不易保存,造成远距离贩送很困难。同时又由于农产品对市场需求的反应滞后,对下期的需求量预测往往是根据上一时期的需求,导致了供销不匹配。因此,决定了农业电子商务需要有组织的第三方介入。2.电子商务技术不高和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我国电子商务还处于发展阶段,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较弱,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如金融体系不完善、物流配送不健全、商业信誉不高等问题。很多农村电脑人均拥有量低且多为政府人员使用。即便近些年涉农网站增长迅速,但网站建设的质量不高,很多关于农产品的网站访问速度慢,服务提供不稳定,网页陈旧、链接不便利。在农村,农民还主要依靠邮政储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些存储业务,缺少各种现代化的金融工具,即便是有,利用率也很低,商业环节中的资金流得不到很好的转换流通。金融业不发达,使得很多电子商务赖以的支付方式很难起到作用。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和地区偏远等原因,农村的物流不完善,农产品难以实现使用价值的转移,这也进一步缩小了农产品销售渠道。3.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在农村严重变形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不仅要求构建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网络体系,还要求有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农村推行信息化的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据CNNIC统计,截止2011年6月30日,在全国近亿网民中,城镇网民占73%,农村网民占27%。其中,职业为农民的网民占,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农村的文盲率还是很高,农村科技化水平低,电脑拥有率不高。政府推广并未真正做到授惠于民。很多地方电脑教育的对象以农村党员和成人为主,计算机等设备的主要用途也只是宣传终端,而党员对此却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有兴趣的青少年却没有机会得到学习。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受到阻碍,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运用。4.从事与农产品有关的电子商务人才匮乏分析人才匮乏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农村经济水平低和文化生活环境差,很多懂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管理人员不愿到农村去发展。而要使现今从事农业的农民去学习电子商务,从中挖掘人才更是难上加难,这也就影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二是由于农村生产劳动者的文化程度低,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新事物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只不过是把东西放到网上去卖。不了解电子商务的其他作用,无法认识到信息时代掌握信息对自己竞争的好处。很多农民小农意识依然严重,对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尊重。三 农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由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农村不具备完善的网络销售体系,很难将分散的农户汇聚到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因而也就不能用传统的C2C模式解决产供销问题。若像工业产品那样由企业进行B2C也不符合我国农产品经营现状。因此需要在农产品领域运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模式P2B2F模式是一种通过企业及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将农户和以家庭为单位的消费者联系起来,缩短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的距离,建立一站式便捷购物模式,从而顺利实现商品信息流和商流的流转。P代表个体户,B为企业,F为家庭。这种电子模式主要是基于B2F电子商务模式。将交易对象分类于家庭这个单位中,提供一站式服务和高效免费的配送。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辖区内范围,比如同省域内,同城内。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降低运输成本。在产品的上游,企业可以要求农户按规格将产品分类打包,再通过设立收购站,定期从农户手里购入货物。设立企业可以在社区设立订购点,或者以产品目录单的形式向各个家庭进行宣传,在目录单上留下订购电话和订购网址,在收单后对农产品进行配送。货款可以采取预付款、网上支付等方式。生产过程中,农户可以根据企业所反馈的信息决定种植什么农产品,消费者也可以更放心、更实惠地购买到安全可靠的农产品。P2B2F的交易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此种电子商务模式的运用,一般集中在较小规模的生鲜农产品销售上。目前,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正处于开始阶段,不仅需要拥有网上信息系统,也需要众多的实体店铺和配送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将超市等零售实体作为其订购点和配送点,进而建立广泛的销售网络。模式B2B2C模式是指电子商务服务商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置于同一电子商务平台,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有意向,双方均可达成购销协议。这种类型比较特殊,是B2B的一个特例,即一家企业向另一家企业出售商品的同时,还会出售少量商品给个人或者企业客户。第一个B代表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代表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表示顾客。它包括了现存的B2B和C2C平台的商业模式,更靠近B2C模式。该平台将企业和单个客户不同需求完全地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既节约了库存和物流,又拥有了更好的盈利能力。对于农产品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全国有很多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由于其本身已经具有了较强的规模和一定的品牌实力,并且在线下有了一定的销售渠道,因此,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直接与消费者进行接触洽谈。P2B2C模式交易运作流程如图2所示:这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有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公司的电子市场是“中国苹果交易网”。栖霞电子交易市场中的电子交易模式主要有:电子订单交易、电子拍卖交易、电子招标交易。在电子订单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电子订单交易系统中分别发出买入和卖中国免费论文网出报价,电子交易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确定买卖之间的成交价格并生产交易合同。若买方在成交后不想购买,则可通过交易平台将合同转让,转让的差价可以由订货方即买方获得。模式这是对P2B2C的一种改良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部门参与了市场的资源配置。政府可以结合农民对市场的需求建立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网站,如中国农业信息网、福建铁观音网、清河绒山羊网等。政府还可以替农户接受订单,安排本地区的农户依订单生产。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发展集体经济,形成区域品牌,再通过企业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同时,政府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加便利的物流、金融和通信,加强农户之间的联系,缩短农产品的供应链,加强农产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和人员流的转换。四 结论综上所述,农产品与工业、服务业和金融业产品不同,因此也不能借用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而需要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改良和创新。虽然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随着适合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运用,农产品的产供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从而有利于实现我国三农目标,让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农村电子商务应该主要以农产品、农资为主,揭阳军埔村应该不是以销售农产品为主的吧。这个要思考下。如果结合广东的农村电子商务,可以从荔枝、龙眼等特色水果的网络销售为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