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新闻出版署可查的期刊不一定是正规期刊,正规期刊必须在邮政期刊订阅网上可查 1、正规期刊内容均将通过不同的网络载体呈现。 2、作为一本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正规期刊,在拥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所批复刊号的同时,需要有各地邮政部门确认的邮发代号,没有刊号及邮发代号,无法在邮局(或在中国邮政报刊订阅网上)订阅,此类出版物在职称评定过程被视为非正规出版物,不予认定。因此,正规的期刊,必须拥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所批复的刊号和各当邮政部门确认的邮发代号。
一,刊物是假的,你了二,查询方式不对1论文发表的杂志形式有报纸、电子、纸质,各类形式的刊物需要在对应的类别里面去查2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只会查询刊物信息,不能查询论文信息,你要查你的文章是否发表需要在相对应的检索网站上面去查。刊物属于知网收录就去知网查,属于万方收录就是万方查
那你发的是电子刊物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管理,促进电子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与繁荣,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进口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等)、可擦写光盘(CD-RW、DVD-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第三条电子出版物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的内容。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第二章出版单位设立第六条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第七条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第八条申请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资本结构、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二)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三)出版单位章程;(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有关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五)可行性论证报告;(六)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第九条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条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第十一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从事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收回《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第十二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须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经其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后,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须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第十三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终止出版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将有关注销登记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查不到,连续性电子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也是不能查到的,这也是很多地方评职称,并不能认可连续性电子刊物的原因。评职称论文满足两点,第一知网收录,第二,公开发行纸质期刊度,而不是电子期刊。总之,如果是上面的问题,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不到是正常的,如果是纸质版的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不到
新闻总署只能查期刊,查不到论文,论文要到中国知网上去查查询期刊: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媒体名称后输入要查询的刊物——媒体类别选择期刊——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论文:中国知网网站——期刊大全——检索项:刊名——检索词:输入要查询的刊物名称——点击刊物图片——点击你发表的那一期刊物——找到文章
查询论文真假的方法如下:
4.在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下面选择期刊、期刊社查询。
5.输入刊物名称和验证码即可如果是正规刊物就可以查到的包括刊物名称和刊号,如果查不到就是假刊了。
论文的解释如下: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
在新闻出版署网站上查询刊物的改版批复的方式如下。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网站,登录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国家新闻出版署)。2、点击办事服务下的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3、点击出版物信息查询,进入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4、根据提示关键词,搜索具体的著作,进入检索结果页面。若出现了目标著作,则能查询到,反之查询不到。若是著作是刚出版的,可能更新上有延迟。
如何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著作是否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二是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的步骤。首先,著作是否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 著作正式出版,可以投稿不同的出版社。当出版社是香港出版社、国际出版社等时,属于香港出版、国际出版等,它们由各自的出版管理制度和管理单位,不经过新闻出版总署,不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当出版社是大陆出版社时,属于国内大陆出版,必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必须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一旦查询不到,除了时间延迟之外,那这本著作不算是正式出版。 简单地说: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的著作,必须是大陆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其次,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的步骤第一步:登录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二步:点击“办事服务”下的“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第三步:点击“出版物信息查询”,进入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第四步:根据提示关键词,搜索具体的著作,进入检索结果页面。若出现了目标著作,则能查询到,反之查询不到。若是著作是刚出版的,可能更新上有延迟。
简单来说:该期刊要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并且在知网、万方、维普这三个数据库(至少一个)正常、稳定更新。
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指的是在以下两个链接里可查:
1)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2)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型电子期刊管理
而不是只在以下链接可查:国家新闻出版署-报纸/报社查询
总署可查、三个数据库稳定收录的期刊,只能保证期刊本身是正规的,却并不意味着你发的期刊就一定是正规学术期刊,因为有可能你发的是冒用正刊刊号办的套刊,而正刊本身可能并不收取学术论文,比如《中国经济评论》,总署可查,也被知网收录,但本身并非学术期刊,也不收版面费,但目前却存在盗版收费的套刊。
那么,在期刊满足“总署可查、三个数据库稳定收录”的前提下,如何确保自己投稿的期刊就是正刊本身呢?我的建议是,当自己的论文通过某个期刊的审核后,最好再查下稿件,确定自己的文章被杂志社录用了再付款安排。
2.电子期刊虽然也是正规期刊,但很多单位、学校对其认可度并不高,所以即便有的电子刊版面费便宜、刊期也早,但除非单位明文规定认可这类期刊,否则慎发;报刊情况类似,而且报纸刊号办的期刊其实属于报纸,而不是期刊,所以除非单位认可报纸论文,不然发了也没用。
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上,可以查询“新闻出版期刊目录”,其中包含了国内所有新闻出版期刊的信息,可以根据您的需求和兴趣查找有用的期刊。另外,您还可以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上查询许可证。
如何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著作是否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二是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的步骤。首先,著作是否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 著作正式出版,可以投稿不同的出版社。当出版社是香港出版社、国际出版社等时,属于香港出版、国际出版等,它们由各自的出版管理制度和管理单位,不经过新闻出版总署,不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当出版社是大陆出版社时,属于国内大陆出版,必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必须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一旦查询不到,除了时间延迟之外,那这本著作不算是正式出版。 简单地说: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的著作,必须是大陆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其次,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著作的步骤第一步:登录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二步:点击“办事服务”下的“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第三步:点击“出版物信息查询”,进入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第四步:根据提示关键词,搜索具体的著作,进入检索结果页面。若出现了目标著作,则能查询到,反之查询不到。若是著作是刚出版的,可能更新上有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