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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科级干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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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科级干部论文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是新人,也被指定了写涉案财物啊~

希望能给你点帮助:论文如下:税务局科级干部论文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代发展的新时期税务人。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在市局、州局任职多年,但真正的参加竞聘还是头一回,心里的紧张不亚于参加竞聘的每一位,以前站在这里讲,是给纳税人讲课,别人从我这里学到知识,解决疑惑,今天站在这里讲是演讲,是介绍自己,阐述观念,接受评委和大家的点评。从徘徊不定到决定应聘,从不自信到自信,多少也有一些"壮犊搏虎易,老骥伏枥难"的感悟。总之,不论此次是否能够竞聘上,都对我本人是一个历练,从某种意义上讲,参加竞聘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成功。既使我没有竞聘上,我也决心一如既住地在任何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年青干部做好各项工作,"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在工作中应当忘掉自己已是知天命的年龄,要敢于和年青人比拼,毕竟税收工作是我最热爱事业,我愿永远为之奋斗!

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安全防范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系统、安全防范工程也是近20年来开始面向社会、步入民用的一个新的技术领域。安全防范包括了’ 人防(人力防范)、“物防”(实体防护或物理防护)和“技防”(技术防范)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方针。“人防”是古而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是人类出于生存的本能而调动自身能力进行的护卫。“物防”能够忠实地替代并加强人的某些防护作用,以其强固来保护需要安全的那些人员、物体和区域,固若金汤、不可逾越是最有力的威吓,能够防止危险发生为上策,如若未达威吓目的,则以自身的坚固推迟发生危险的过程,赢得“人防”的反应时间。但“物防”基本上是被动防护,不能控制住发生危险的活动。随着近代社会的极大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必然诞生“技防”可以说,“技防”伴随能够应用于安全防范的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而生,它随着技术发展而逐渐形成一种独立的防范手段,是“人防”和“物防”的进一步延伸和加强,是安全防范中的后起之秀。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迅速地、或早或迟地移植或应用于安全防范中,安全技术防范为安全防范注入了活力,引发一次次变革,迅速提高了安全防范的水平。显然,安全技术防范的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更新,当今的安全技术防范已经是各种高新技术的应用和集大成者。

科级干部毕业论文

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程序和材料归档 一、基本程序 1、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本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办学单位提供的学历、学位归档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请本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 2、属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由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正式文件向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请示,同时报送《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和干部学历、学位的全部归档材料。 3、凡属国民教育(包括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的,在呈报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之前,应先报送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和盖章,其中,省委管理干部的呈报材料应先报送省教育厅。 4、上级组织人事部门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5、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盖章,与学历、学位材料一起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并将《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反馈一份给呈报单位,由呈报单位将审核意见通知干部本人。 二、呈报审批材料要求。 1、请示(一式2份)。 2、《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3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学位归档材料。 对呈报审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三、归档材料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问题的有关答复意见,干部参加国民教育的学历、学位归档材料为: 在职大学本(专)科毕业生:(1)报考大学本(专)科登记表;(2)大学本(专)科学籍登记表;(3)学业成绩记载表;(4)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5)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职硕士研究生:(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科毕业后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在职人员向教育部指定院校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2)硕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3)学业成绩记载表;(4)硕士毕业生登记表;(5)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1)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2)硕士学位申请表;(3)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4)综合科目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职博士研究生:(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按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4)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5)体检表;(6)政审表;(7)博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10)博士毕业生登记表;(11)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关于各党校学历。根据中央组织部2001年6月《领导班子换届呈报材料的要求》的规定:“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获得的研究生、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应填写中央(省<自治区、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中央(省<自治区、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结业(肄业)”。“凡是在工作期间利用业余时间不脱产接受党校教育获得学历的,填写学历时应注明‘在职’,如中央(省<自治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大学、大专);结业或肄业的,填写中央(省<自治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大学、大专)结业(肄业)”。各级党校的学历、学位归档材料也应按上述有关材料要求统一规范。 干部学历、学位材料归档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政策性很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甄别真伪。各办学单位要积极配合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归档材料。呈报单位要严格把关、态度鲜明,不怕得罪人,防止把矛盾上交。今后凡干部本人在学历、学位问题上有意思欺组织、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对提供假学历、假学位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坚决纠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干部更改学历有关报批办法的通知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德 化 县 人 事 局德 化 县 教 育 局德委组[2000]60号--------------------------------------------------------------------------------关于干部更改学历有关报批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参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更改学历有关报批办法的通知》(泉委组[2000]综58号),现就我县干部更改学历的报批办法,提出如下意见:一、审批范围及分工科级干部、党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由县人事局审批;教育系统下属单位教职员工由县教育局审批。二、审批程序1、要求更改学历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提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原件,获得学位的应及时附学位证书原件,党校毕业的提交党校毕业证书原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接到申请后,应认真审核其学籍档案。审核内容包括:报考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学位学历证书以及省、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名单。凡学籍档案材料不全的,应由本人协助所在单位向就读院校索取。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学籍档案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复核、审批。报批材料应包括:本人申请更改学历的报告、《申报表》一式三份、本人学籍档案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属于德委组[1999]26号文件下发后参加学习的,应附《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3、经单位审核后,属于国民教育取得学历的,由单位集中送县教育局复核并签署意见后,再按审批权限报批;属于取得党校系统学历的,由单位集中按审批权限分别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商县委党校复核后,再予审批。4、经组织上选派到国外、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及时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干部所在单位审核后,连同组织选派的原始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自费出国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本人须提供出国学习的有关材料,由县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省教育厅核实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5、经审核不符合更改学历条件的,由干部所在单位向干部本人解释并退回有关材料。三、其他1、军转干部转业前取得学历的,以军队干部主管部门认定为准。2、在职干部取得学位但未取得学历的,可参照申请更改学历的办法申请更改学位。3、在更改学历过程中,各单位应认真把关,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纪予以处理。4、各审批单位审核后,有关档案材料和《申报表》应及时移交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或县教育局干部档案室;更改学历的情况汇总表按季度报送县委组织部。本通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附:《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德 化 县 人 事 局德 化 县 教 育 局2000年9月4日

志高 金融危机下洛阳的机遇 中央四万亿十大措施中洛阳的机遇 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1.抓住机遇改造豫西山区人民生存条件,改进豫西国家级贫困县人民生活条件。2.改造老城区以及城中村,保障城市居民生活。 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1.对豫西贫困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陆浑水库灌溉工程。2建快洛宁偃师快速公路建设,完善市县公路改造,县乡公路网建设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安排中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 1.支持洛阳机场,洛阳南站建设,改造洛阳火车站,洛阳汽车站。2.争取渝郑铁路经过洛阳,或者建设洛阳至十堰或者安康线,通过大西南增加一条线路。 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1。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尤其是豫西山区。2。加大对豫西贫困山区中小学校建设3.加大专业技术院校的支持力度,培养专业技术工人。4.支持小破孩等动漫产业,建快洛阳动漫产业园建设。5鼓励或者成立一些文化公司,加大对洛阳悠久文化传播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1.加快洛玻等厂的搬迁工作,支持这些公司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2.建好周山森林公园,豫西山地的天然林防护工作 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 1。支持驻洛科研院所产业基地建设,优化洛阳产业结构,变招商引资为支持本地优势工业,培养本地企业。对中铁十五局,机车场等单位离市区偏远现象,加大公交车等支持。2. 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1鼓励和协助企业技术改造,从政策和自今上支持在洛所有企业的发展2.鼓励和协助企业参与国家工程 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会议决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

政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任务,其人才问题是关系政法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文试就我县政法人才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商榷。一、我县开展政法人才工作情况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级各部门着眼于客观实际和发展要求,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各个层次、各个门类的人才需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政法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得政法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干警的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作风进一步改善,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为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牢固树立人才观念。政法各级各部门始终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放在各项业务工作的首位,明确意识到只有通过抓人才工作,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才能促进政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政法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抓好各项业务工作首先要抓好人才工作的思路,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为政法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把好“入口关”。在引入人才工作中,政法各部门始终严把入口关,做到学历不够的不进,素质不高的不进,作风不实的不进。如2002年12月我县基层司法助理员收编前,县局仅有行政干警25名,为解决收编建所后人才严重不足问题,在对原有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符合条件的司法助理员进行收编的基础上,采取了招收公务员和从其他行政部门调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务员,通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至今共招收了12 名年纪轻、素质好的公务员,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三是大胆培养使用人才。第一,用人所长。对有一已之长的干警,克其所短,用其特长,将其放在合适的岗位,使他们的才干得到充分发挥。如2003年10月份,有一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为了让他的特长得到发挥,便立即将他调进机关相关科室任负责人,让他的作用和才干得到较好地发挥。第二,科学用人。首先是坚持任人唯贤,冲破思维定势的束缚,对德才表现较好、工作负责、经验丰富、业绩较突出干警,大胆启用。其次是拓宽渠道选人,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2003年,县检察院对院内的科室,除由县委任命的以外,把其余科室职位都拿出来实行竞争上岗,使优秀人才在竞争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岗位。再次是敢压担子。针对政法部门以往论资排辈现象严重的情况,对年富力强的干警,不因为他们年轻而先予暂放,而是针对他们年富力强的特点,优先放到任务繁重的岗位上去锻炼,放到条件艰苦的环境中去磨砺,进一步激发队伍的活力。仅2004年就有4名年轻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第三,舍得投入。作为山区省定的贫困县,我县政法各级各部门的经费十分有限,但就是在这种现状下,政法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定期选送干警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在职教育,以此不断改善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近两年来,政法各部门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人才培训,为人才的培养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二、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县的政法人才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人才工作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才总量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稳定形势越来越复杂,要应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警力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从目前情况看,我县的警力非常有限,远远不能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以公安机关来说,全县共有36万左右的人口,而干警只有223人,平均每1000人中还不到一名公安干警,在机关内部有的科室只有1名干警,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高素质人才短缺。从干警学历来说,目前全县现有政法干警中,全日制政法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的只有1人,其他的大都是通过函授、远程教育、电大学习等取得相关学历;从干警专业素质来说,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有一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以致有的单位出现了“三分之一的人能干,三分之一的人跟着干,三分之一的人站着看”的现象。三是人才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从政法专业院校毕业的干警较少,非政法专业的干警较多,计算机、文秘、财务等方面人才严重不足;从分布情况看,基层特别是办案一线岗位人才缺乏;从年龄布局看,现有专业较强部门的骨干力量相对较少,且存在断层的现象。四是人才流动性不大。政法各部门之间、政法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上下级政法部门之间交流调整太少。以我县来说,近几年来,除部门领导提拔到外县任主要领导以外,政法副职领导几乎没有交流,其如有变动,则只在部门内部分管工作或科室进行调整,至于普通干警的交流除调到沿海地区的以外,基本没有变化,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进而影响工作的开展。五是进出口不畅。畅通进出口是多年来一直提的话题,但除在进口上做了规定以外,对出工不出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以及不服从领导等的干警,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使得对这些干警很难通过组织措施进行处理或调整,即清理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资格制度,都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六是少数政法干警职业道德水平、执法水平不高。政法队伍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仅在2003年一年,我县就有两名政法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其中一名还被判了刑。七是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不足。虽然有投入,目前政法机关由于经费紧缺,大部分经费投入用于解决硬件设施和案件办理上,用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经费总体上还相对不足。三、人才工作对策1、要切实提高人才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增强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冲破一切妨碍人才迅速成长的思想观念,坚决革除一切束缚人才施展才华的体制障碍,着力改变一切影响人才创业创新的氛围和环境,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2、要切实加强对政法人才工作的调研。针对人才数量不足、高素质人才短缺、结构布局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提出相应工作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人才集聚工程”。树立“才为我用”的观念,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思路,实行“进人”与“进才”并举,通过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方式等,把各类政法人才集聚到政法各项事业中来,努力实现人才结构与政法事业协调发展。二是积极实施“人才开发工程”。按照上级及政法实际工作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人才资源潜能,发挥现有人才资源最佳效益。既要重点抓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又要根据推进我政法工作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和开发高层次实用人才。3、要切实加强政法人才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根据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和支持方向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继续坚持政法战线对各级领导人才的特殊要求,严格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突出能力,用业绩选人,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一要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要改革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重点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坚持把领导人才、业务骨干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培训重点,优先予以安排。要坚持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活动,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努力培养更多的高、精、尖人才。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开展轮岗锻炼、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培养大批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要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要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设立专项经费,遴选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潜力的优秀年轻干警予以重点扶持。二要继续加大交流轮岗的工作力度。首先要加强干部交流前的需求调查,充分了解对骨干人才的需求,做到按需选派。其次要调整交流干部的结构,在选派干部的同时,加大短缺人才交流的规模和力度,进一步强化交流效果。三要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轮岗。对政法干部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实行部门轮岗、异地交流、上下交流,保持政法干部的合理流动,整合警力,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总体水平。三要继续加大重点人才培养力度。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力度,将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要定时定期选派这些干部到上级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政治思想及业务素质。要完善考核,及时这些重点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用期制和任前公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不适合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调整、充实,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4、要切实完善政法人才管理机制。一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和中组部、人事部的招录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和准入程序,择优录用人才,优化各类人员配置,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对分布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和民政五大系统各专业的人才,继续试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促进各类人才健康发展。三要加强分类分级考评,建立以绩效为核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创新并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考核机制,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由单纯的数量评价向更加注重质量评价的转变。四要健全劣汰机制,通过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和任职资格考试考核等措施,依法清理不合格人员,增强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五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在提高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同时,完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六要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改善政法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装备条件,增加政法事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5、要切实加强政法人才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优秀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促进优秀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在广大干警特别是政法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做好政法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用党的十六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政法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的理念,继续推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把政法人才工作放在事关全局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摆上应有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搞好组织推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克服形式主义,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促进政法人才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科级干部培训结业论文

党校结业论文 ――坚定信念,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时间如白马过溪,不知不觉中,党校的培训已经临近尾声。回想在这一个多月的学习中,的确收获不小。在这段时间内,在不算轻松的学习任务下,抽出一部分时间用来党校的学习,的确感到有些累。但是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党校学习后,我觉得即使累一点,苦一点,这都是值得的。因为在党校的学习期间,不仅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更总要的学习了一种新的思维方法,领略到一种坚定的信念,体会到一种不灭的热情。 (-). 坚定信念 一 . 态度决定一切 一个坚定的信念,是一笔财富,是一盏明灯,是一个支柱。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只是行尸走肉,即使有出众的才华,也很快会迷失方向,最终无法为社会作出贡献。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以后国家的主人,我们有必要、有义务、有决心努力提高自己的信念水平,坚定我们的意志。 我们没有经历过那战火的洗礼,没有见证过那动乱的形势,没有走过那漫漫的草地,也没有爬过那茫茫的雪山。平静舒适的生活似乎缺少曲折,在父母照顾下的人生少有坎坷。是的,我们从某种程度上或缺信念的考验,所以我们更要抓住生活中的一切机会,在面对考试失利、情感遇挫、病魔缠身的时候,对自己说:我可以。从不放弃对信念的追求,永不停止对自我的磨练。 信念是一把利剑,帮助我们斩荆披棘;信念是一把火炬,在绝望之时引燃我们的生命之火;信念是一鉴明镜,映照着我们的人生价值。 二.信念的树立 信念是如此重要,所以我们在树立自己的信念的时候要小心谨慎地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确立自己的信念。并把这种信念和党的理论联系起来。而一旦树立了信念,就要自始而终,坚守自己的信念。 路是自己走的,在确定如何做人的路上,要靠自己的眼睛和心理来体察和体验周遭的一切。然后把现象上升为思考,把思考内化为信念,把信念付诸于行动。大学的四年的时间,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嘻嘻哈哈,得过且过,日子也就很快过了。但是很多问题是无法逃避的,生老病死都是问题。对于死亡的看待,对于真爱的深刻理解,对于超越的执著,对于奉献的满足,对于文化的反思,对于社会的思索,这些都是问题。而大学的四年,作为比较轻松、也是最容易学习的大学四年的时间,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考这些诸多问题的时候。我想,只有我们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我们才可以轻装上阵,怀着一种饱满的激情,一股不灭的执著,一份坚定的信念,去接纳他人,去迎接生活,去把自己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交融,和社会共鸣。我们的信念才不至于在历经时间的磨砺后变得淡薄,才不会在艰难险阻前改变方向。 提升和完善自己的信念,需要把自己的思考和党的理论的学习相结合。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理解和做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党的基本纲领。努力将自己的信念和党的信念靠近。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信念不至于陷于低俗,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三.信念之歌 信念是脊梁,支撑着一个不倒的灵魂。 信念是一面旗帜,她一直飘扬在你心灵深处,指引着你前行的方向。信念是一首壮歌,她一直萦回在你的耳畔,传输着你前行的力量。 人,失去信念就会倒下,人,拥有信念才能挺起脊梁,走向无限。人,失去信念就会倒退;人,拥有信念才会旌旗招展,使你勇往直前。 (二).全面素质 一.一个完整的人 当我们的信念在天空飞翔的时候,也要低头看一下大地。理论要联系实际。光有信念,没有一定的素质与能力,也是有心而无力,也无法为社会做贡献。 培养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个素质能力片面发展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不是一个健全的人。例如一个身体不健康能力很强的人,一个素质很好但难与他人共事的人,一个品质修养很好技术不熟练的工人等,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不是一个自由的人。人从属于社会,受社会的制约,因此人的发展要适应于社会的需要,如上所述,社会要求的是全面发展的人,个人的发展就要朝这个方向努力。可见,培养素质全面发展的人也是人自身的需要。通过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功能,努力实现使人的体力和智力、能力和志趣、道德精神和审美情趣的多方面发展,自由的统一,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超越是人生的本质。一个人应该不断地完善自己,超越自我。虽然我们在学校里面,似乎没有很多的机会锻炼自己。但是我们可以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当成一件大事来做。以前项父暗中观察村中人办丧事的能力,然后根据这个在日后分配官职的时候确定谁能做将、谁能做兵,就是这个道理。"山不在高,有龙则灵"。事情不在于大小,小的事情如果我们用心做,也同样可以得到很有益的收获。因为其中的思维方法是相同的。 二.从自我出发 素质全面是对于一个完整的人的要求。而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应时刻关注国家的发展,留意社会的动态,将自己的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是一项必须的任务、是一种内在的自我要求。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努力、认真地做每一件事,力图从每一件事中得到收获。在每做一件事的时候,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出结论。在实践中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培养一种思维方法,提高自身素养,力争做一个素质全面的人。只有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能有一个良好的身体为社会做长期的贡献,才会有相当的智慧在关键的时刻作出正确地决定,才会在面对挫折时有足够的能力承受一切而不至于倒下,才会在面对诱惑时坚定立场不做对不住国家、社会的事。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世界中,各个国家比的就是人才。而人才的竞争就是人才素质的竞争。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要以努力完善自己的素质为己任。在完善自身素质的同时,努力帮助身边的人进步,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建立这样一种共同进步的氛围、一种文化,每个人在吸收他人的优点的同时也给予别人帮助。当这种现象出现并成为一种国民性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必然会富强,我们的国家必然会强盛。 信念与素质并行,自我与社会相联。在实践中思考,在磨砺中成长。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努力把自己塑造成合乎时代要求的人才,忠于党的领导,努力为国家的强盛和社会的进步尽一份力量。 后记 党课的学习虽然结束了,但是对党的理论的学习和实践永远没有结束。我将把党课的学习延伸至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用党的理论充实自己,激励自己。并在更广的生和社会去实践学习的理论,去谱写自己的人生。

我参加了由学院举办的第xx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提高了对理论学习的认识。特别是当前党和国家正在加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利环境下,能够及时地聆听各位老师的教诲,对我最近的思想困惑有了科学的解析。同时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了更深刻的掌握,对党的理解有了更加深刻的领会。在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有了科学的认识。 我要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端正入党动机。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我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加应该体现在平常为学生的做实事,从身边的小事坐起,深入到同学中去。并且在平常的学习、工作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争取一切机会服务于同学,对工作要有责任心、要有团队精神。只有这样,我们在日常学习工作中才有动力和方向,不会向困难低头,对同学负责,也对自己负责,人生的道路是漫长的。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学习、生活中,都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我要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注意勤奋学习。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十七大精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党章》中已经做了全面的阐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只有坚持这一真理,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通过这次党校培训,我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一名新时期的大学生,必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以促进我们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才能把自己培养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只有从思想上入党才是真正意义的入党,坚定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自我鉴定,重在对自己的表现作出鉴定和评定上。下面是我分享的培训结业自我鉴定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我非常珍惜这次省“领雁工程”培训学习机会,培训期间遵守纪律,认真做好听课记录,主动参与交流、考察活动,每天坚持写学习日记,自觉认真完成培训的各项活动和作业;能很好转换角色,虚心向授课教师学习、向同学学习、向跟岗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学习;能很好解决工学矛盾,安心参加学习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请假、不旷课。

通过学习培训,我的视野开阔了,观念转变了,理论水平提高了,思路清晰了,工作有了新的目标;通过学习培训,我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原先的一些疑惑有了满意的答案;通过学习培训,我结交了很多朋友和老师,丰富了自身的社会资本。

学习培训结束了,但同学之间的交流没结束,学习思考没结束,我相信这次培训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改变着我。

这是走上工作岗位之后第一次这么长时间的脱产培训。作为“领雁工程”的“领雁”一员,倍感荣幸和自豪培训结业自我鉴定培训结业自我鉴定。

为期两个月的培训,让我收获多多,受益多多。

一、收获一份“读书的热情”。

一堂好课的诞生,不仅是一时凝神静气、苦思冥想的结果,更是长期积淀、厚积薄发、才气横溢的外显培训。忘不了周一贯老师,沈大安老师,还有理论导师许莉萍院长的谆谆教导:时间再少也要读书。两个月时间,在保障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我已感受到读书的乐趣了。

二、收获一份“发展的决心”

来时之路已渐渐模糊,但去时方向却愈见明朗。盛新凤老师的“特级教师成长之路”的娓娓叙述,影响着我渐行渐远的思想,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的庄重递交牵动着我前行的方向,同伴之间奋勇争先的热情是我高歌猛进的能量培训结业自我鉴定自我评价。“树挪易死,人挪易活”,我在这个“集体气场”中分明懂得发展是如此的重要。

三、收获一分“自信的力量”。

当第一篇读书心得体会上交理论导师处,得到导师肯定时;当第一次静下心写成自己的“文本解读”,暗自得意时;当第一次呈上“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和“读书报告”,换来赞许时;当第一次把我的语文教育观和同伴交流,达到思想共鸣时,我——这样一个仍在一线战斗什么职务都不是的人,突然感受到:自信是我学习交流后最宝贵的收获。

四、享受到了小学语文的大餐。

去时不知来时路,此去一路心自明。两个月的湖师院生活和学习,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洗礼。

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根据区党委的安排,我参加了XX县20XX年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透过学习既使我增长了理论素养、开拓了视野、磨练了意志,提升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又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主要收获如下:

一是透过这次学习培训,开拓视野,激发了自身奋发向上的潜能 。学习了《领导干部职场心理减压》、《农村经济问题与组织化》、《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争当勤政廉政表率》、《公务政务礼仪》、《领导干部学习力问题研究》和观看《保密工作常识》专题片等课题,授课老师及领导们结合自身的知识修养、工作经验及实践中所见所闻,生动、形象地传授其成功的经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生活小节、创新思维等,给我思想上带来了巨大的震撼和冲击,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有了很大转变。也使自身在政治素质、党性修养、领导科学、政策水平、组织潜力、公关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和潜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是重新认识自我,把学习放在首位 。透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端正了学习态度,学习是增长自身潜力,提高自身素质的最有效途径,要注意克服吃老本,固步自封等错误倾向,把学习升华为一种境界、一种职责,自觉地做学习的模范。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把学习变为一种爱好和习惯,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使学习成为安身立命之本。

三是塑造自我的阳光心态,快乐工作 。阳光心态就是自信、感恩、知足、达观,快乐工作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理想追求。学会减压,使自我身心健康,学会阳光心态,对内有益于我们的身体健康,对外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和人际关系。打开心灵的窗户,让阳光照进来,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精彩。

四是摆正位置,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 。透过学习,自觉地摆正位置,处理好正职与副职的关系,提高自身的执行力。要树立大局观,始终持续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五是加强自身修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严格按照廉政建设要求,自觉理解监督,始终持续党的领导干部的优秀本色。正确对待权力、名利,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政绩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潜力。

透过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学习是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工作潜力以及提高自身创新思维、应对竞争挑战潜力的迫切需要。因此,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为今后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十分荣幸的参加了20xx年第一期公务员培训班,在行政学校进行为期半月的进修学习。我感受到了浓厚的政治理论学习氛围,所学的知识涉及面广、层次较深,要求较高,收益匪浅,也是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会,本人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用心的态度自觉主动地参加学习,认真遵守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和群众讨论活动。现就本人进入党校学习以来的状况作如下自我鉴定:

一、学习方面:

在培训期间,我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做好笔记,用心消化吸收,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使自我在思想道德、政治觉悟、实践潜力等方面,获得了长足的进步。透过学习,使自我具有了必须的政策分析潜力,也具有了必须的行政潜力,能较熟练操作国家公务员的具体实务,更使自我的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纪律和参加班群众活动方面:

本人自进入党校学习以来,思想上用心向上,坚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导,按时上下课,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能诚恳待人,团结同学。具有强烈的班群众主义精神,用心协助组长及班委做好班级管理工作。乐于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小组讨论活动。

三、收获:

半个月的党校学习,学到了很多知识,尤其是对忠县建立市级环保模范县城,打造洁净忠州、品味小城、幸福橘乡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重要的是透过对实事、我党政策及其公务员基本素质的学习了解,更加坚定了我的共产主义信仰。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更加珍惜此刻的岗位,明白如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并加以改正,提升了自身素质。团队协作潜力、群众意识也有很大提高,为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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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数据库经济类核心期刊有138种,有北大版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具体各期刊会有所不同~

中核心期刊的认定,目前国内比较权威的有两种版本《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另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也是比较权威的社科类数据库。在国外较权威和著名的数据检索系统包括SCI、EI等,为了引导我校科技人员的论文投向, 使他们的论文能被权威检索系统收录,让更多的同行了解,以扩大自己的学术影响,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显示度,现将常用数据库来源期刊的简要情况介绍如下,以供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检索、订阅、职称评定等参考。另外,本指南还列出了核心期刊按影响因子的排序表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影响因子排序表谨供参考。1、《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00版简称《引证报告》(核心期刊投稿首选),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每年出版一次,每年第四季度面向全国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发布上一年的科研论文排名。排名包括SCI、Ei、ISTP分别收录的论文量和中国期刊发表论文量等项指标。最后一项指的是各单位在《引证报告》收编的期刊中发表的论文数。《引证报告》以1300多种中、外文科技类期刊作为统计源,报告的内容是对这些期刊进行多项指标的统计与分析,其中最重要的是按类进行“影响因子”排名。 (见下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00版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第一编 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类、军事第二编 经 济第三编 文化、教育、历史第四编 自然科学第五编 医药、卫生第六编 农业科学第一编 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类、军事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社会科学战线 4.学术月刊 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天津社会科学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江汉论坛 10.江苏社会科学 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2.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3.文史哲 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5.浙江学刊 16.浙江社会科学 17.社会科学研究 18.求是学刊 19.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20.社会科学辑刊 21.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2.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3.中州学刊 2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5.人文杂志 26.求索 27.思想战线 2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9.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0.国外社会科学 31.南京社会科学 32.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5.齐鲁学刊 36.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37.学海 38.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39.江西社会科学 40.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1.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2.河北学刊 43.学术界 44.东岳论丛 45.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46.东南学术 4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49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 50.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1.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2.北京社会科学 53.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4.学术论坛 5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56.广东社会科学 57.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8.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9.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0.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1.山东社会科学 62.探索 63.学术交流 64.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65.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7.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8.北方论丛 69.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0.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1.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宁夏社会科学 76.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7.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8.云南社会科学 79.长白学刊 8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2.江淮论坛 8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4.河南社会科学 85.内蒙古社会科学 86.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87.甘肃社会科学 88.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9.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0.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1.晋阳学刊 92.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3.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4.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5.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6.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7.贵州社会科学 98.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9.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B(除B9) 哲学 l.哲学研究 2.心理科学 3.心理学报 4.哲学动态 5.自然辨证法研究 6.孔子研究 7.自然辩证法通讯 8.心理学动态(改名为:心理科学进展) 9.中国哲学史 10.道德与文明 11.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12.现代哲学 13. 心理发展与教育 14.心理学探新 15.周易研究B9 宗教 l.世界宗教研究 2、宗教学研究 3、法音 4、敦煌研究 5.中国宗教 6.佛教文化 7.中国穆斯林 8.世界宗教文化C8 统计学 l. 中国统计 2.统计研究 3.统计与决策 4.数理统计与管理C9l 社会学 1.社会学研究 2.社会 3.妇女研究论丛 4、中国社会保障C92 人口学 l.人口研究 2. 中国人口科学 3.人口与经济 4.人口学刊 5、人口与计划生育C93 管理学 1.中国行政管理 2.管理世界 3.领导科学 4.中外管理 5.管理科学学报C96 人才学 1.中国人才C95 民族学 1.民族研究 2.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 3、贵州民族研究 4、广西民族研究 5、黑龙江民族从刊 6、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回族研究 8.世界民族 9. 中国民族 10.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1.云南社会科学 12.青海民族研究 13.西北民族研究 14.满族研究 15.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改: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6.内蒙古社会科学 17.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D1,3,5国际政治 1.世界经济与政治 2. 现代国际关系 3.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4.欧洲(改名为:欧洲研究)5. 国际问题研究 6. 当代亚太 7.国外理论动态 8. 美国研究 9.当代世界 10. 西亚非洲 11.东欧中亚研究(改名为: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12.国际展望 13.国际论坛 14.国际观察 15.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16.和平与发展 17.拉丁美洲研究 18.日本学刊 19.东南亚研究 20.国外社会科学D2,4,6 中国政治 1.政治学研究 2. 求是 3. 中国行政管理 4.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5. 了望 6.社会主义研究 7. 教学与研究(北京) 8.毛泽东思想研究 9.党的文献 10.马克思主义研究 11.青年研究 12.中国青年研究 13.探索 14.党建研究(北京) 15.中共党史研究 16.学习与探索 17.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18.社会科学研究 19.理论前沿 20.理论探讨 21. 新视野 22.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3.求是 24.理论与改革 25.科学社会主义 26.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8.工会理论与实践 29.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30.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31.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32.理论学刊 3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34.妇女研究论丛 35.党政论坛 36.理论导刊 3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38.理论探索 39. 半月谈 40.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41. 中国青年 42.公安大学学报(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D9 法律 1.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E 军事 1.中国军事科学 2.军事经济研究 3.国防大学学报 4.政工导刊 5.军事史林 6.军事历史研究 7.世界军事 8. 军队政工理论研究 9.南京政治学院学报第二编 经 济F 综合性经济科学 1.经济研究 2.管理世界 3.经济学动态 4.改革 5.经济学家 6.世界经济 7. 财贸经济 8.财经研究 9.经济科学 10.宏观经济研究 11.财经问题研究 12.经济评论 13.当代财经 14.当代经济科学 15.经济管理 16.当代经济研究 17.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8.南开经济研究 19.经济问题 20.经济问题探索 21.现代财经 22.上海经济研究 23.财经科学 24.国际经济评论 25.外国经济与管理 26.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7.经济纵横 28.中国经济问题 29.经济与管理研究 30.中国经济史研究 31.经济经纬 32.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33.中南财经大学学报(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34.生产力研究F11 世界经济 1.世界经济 2.世界经济与政治 3.世界经济研究 4. 国际经济评论 5.外国经济与管理 6.国际贸易问题 7.国际贸易 8.当代亚太 9.亚太经济 10.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11.现代国际关系 12.东欧中亚研究(改名为: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13.世界经济文汇F12,F2 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1.改革 2.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3.上海经济研究 峰 4.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5.经济体制改革 6. 中国经济管理 7.特区经济 8.开放导报 9.南方经济 10.宏观经济调控 11.中国改革 12.中国劳动 13.城市发展研究 14.城市问题 15.国际经济合作 16.改革与战略 17.中国流通经济 18.中国物资流通(改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F23 会计 1.会计研究 2.审计研究 3.财会月刊 4.财务与会计 5.财会通讯 6.审计与经济研究 7.中国审计 8.中国农业会计 9.广西会计 10.中国会计电算化 11.财会研究(兰州) 12.事业财会 13.财经理论与实践 14.会计之友F3 农业经济 1.中国农村经济 2.农业经济问题 3.中国农村观察 4.农业现代化研究 5.农业技术经济 6.林业经济 7.中国土地科学 8.林业经济问题 9.生态经济 10.农业经济 11.调研世界 12.乡镇企业研究 13.中国农垦经济 14.农村经济 15.乡镇经济 16.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7.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改名为:农村经营管理) 18.世界农业 19.农村经济导刊F4/6工业经济(含F27) 1.中国工业经济 2.管理世界 3.经济管理 4.经济研究 5.改革 6.外国经济与管理 7.经济问题探索 8.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9.企业管理 10.企业经济(南昌) 11.汽车与配件 12.中国建材 13.煤炭经济研究 14.中国电业 15.建筑经济 16.中国地质矿产经济(改名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7.企业活力 18.上海企业 19.集团经济研究 20.管理现代化 21.经营与管理 22.国有资产管理 23.企业家(改名为:财智文摘) 24.工业技术经济 25.电力需求侧管理 26.铁道经济研究 27.交通企业管理 28.旅游学刊 29.邮电企业管理(改名为:通信企业管理)F7 贸易经济 1.国际贸易问题 2.商业研究 3.国际贸易 4.商业经济与管理 5.财贸经济 6.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消费经济 8.国际经贸探索 9.商业时代 10.国际经济合作 11.国际商务研究 12.价格理论与实践 13.中国商贸 14.商场现代化 15.江苏商论 16.销售与市场 17.商业经济文荟 18.中国物价 19.中国市场 20.财贸研究 21.价格月刊F81 财政.国家财政 1.税务研究 2.财政研究 3.税务与经济 4.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5.财贸经济 6.中国财政 7.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8.财经问题研究 9.涉外税务 10.财经论丛 11.财经研究 12.中国税务 13.当代财经 14.财经科学 15.江西财税与会计 16.财会研究(兰州)F82/83/84货币/金融、银行/保险 1.金融研究 2.国际金融研究 3.证券市场导报 4.投资研究 5.金融论坛 6.保险研究 7.金融理论与实践 8.上海金融 9.财经理论与实践 10.金融与经济 11.浙江金融 12.武汉金融 13.中国金融 14.西南金融 15.南方金融 16.现代金融 17.农村金融研究 18.国际金融 19.银行家第三编 文化、教育、历史G20 信息与传播 1.现代传播 2.当代传播G21新闻学、新闻事业 1.国际新闻界 2.新闻记者 3.新闻通讯(改名为:传媒观察) 4.新闻与传播研究 5.中国记者 6.新闻战线 7.新闻与写作 8.新闻界 9.新闻爱好者 10.新闻大学 11.新闻知识 12.新闻实践G22广播、电视事业 1.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电视研究G23出版事业 1.编辑学报 2.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3.中国出版 4.编辑之友 5.出版发行研究 6.编辑学刊 7.出版广角 8.读书 9.中国图书评论 10.科技与出版G25,35 图书馆学,情报学 1.中国图书馆学报 2.图书情报工作 3.大学图书馆学报 4.情报学报 5.图书馆杂志 6.情报科学 7.图书馆建设 8.图书馆 9.情报杂志 10.图书馆论坛 11.现代图书情报技术 12.情报资料工作 13.情报理论与实践 14.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15.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16.图书情报知识 17.现代情报G27 档案学 1.档案学通讯 2.中国档案 3.档案学研究 4.档案与建设 5.浙江档案 6.档案管理 7.兰台世界 8.山西档案 9.档案 10.北京档案 11.上海档案 12.四川档案 13.湖南档案(改:档案时空)G3 科学,科学研究 1.自然辩证法研究 2.科研管理 3.科学学研究 4.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5.中国科技论坛 6.中国软科学 7.自然辩证法通讯 8.科学管理研究 9.研究与发展管理 10.科技进步与对策 11.科学新闻 12.科技管理研究 13.科学对社会的影响G4 综合性教育 1.教育研究 2.教育理论与实践 3. 比较教育研究 4.全球教育展望 5.教育评论 6.中国教育学刊 7.外国教育研究 8.人民教育 9.教学与管理 10.教育探索 11.教育与经济 12.教育科学 13.江西教育科研 14.辽宁教育研究 15.教育导刊 16.上海教育科研 17.山东教育科研(改:当代教育科学) 18.教育研究与实验 19.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研究 2.幼儿教育 3.学前教育 4.早期教育G62/63 初等/中等教育 1.课程、教材、教法 2.中小学管理 3.语文教学通讯(分初中刊和高中刊) 4.学科教育 5.外国中小学教育 6.历史教学 7.上海教育 8.中小学教师培训 9.小学语文教学 10.小学教学研究 11.思想政治课教学 12.天津教育 13.中学化学教学参考 14.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15.中学数学教学参考 16.英语辅导(与疯狂英语合并为:英语辅导、疯狂英语) 17.中小学外语教学 18.数学通报 19.中学物理.高中版 20.生物学教学G64 高等教育 1.高等教育研究(武汉) 2. 教育发展研究 3.中国高等教育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5.中国高教研究 6.江苏高教 7.高等师范教育研究(改名为:教师教育研究)8.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9.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10.黑龙江高教研究 11.现代大学教育 12.高校理论战线 13.高教探索 14.北京大学教育评论G71/79 各类教育 1.中国成人教育 2.教育与职业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4.中国电化教育 5.中国远程教育 6.电化教育研究 7.成人教育 8.中国特殊教育 9.北京成人教育(改名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10.父母必读 11.继续教育G8 体育 1.体育科学 2.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3.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4.体育与科学 5.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6.体育学刊 7.中国体育科技 8.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9.体育文化导刊 10.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11.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12.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13.山东体育学院学报H0/2 语言学/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 1.中国语文 2.语言教学与研究 3.民族语文 4.语言文字应用 5.汉语学习 6.语言研究 7.中国翻译 8.世界汉语教学 9.古汉语研究 10.方言 11.当代语言学 12.语文研究 13.语文建设 14.修辞学习 15.语言与翻译 16.上海科技翻译 17.中国科技翻译H3/9 外国语 1.外语教学与研究 2.外国语 3.外语与外语教学 4.外语界 5.现代外语 6.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7.外语学刊 8.外语教学 9.外语研究 10.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11.中国俄语教学第四编 自然科学N/Q,T/X 综合性科学技术 1.科学通报 2.中国科学.A辑,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分成:中国科学.A辑,数学和中国科学.G辑,物理学、天文学) 3.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5.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6.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 9.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10.中国科学.E辑,技术科学 11.国防科技大学学报 1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13.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14.大连理工大学学报 15.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6.天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版(改:天津大学学报) 17.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8.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四川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1.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22.中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3.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 24.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5.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26.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7.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 28.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9.自然科学进展 30.吉林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改:吉林大学学报.理学版) 31.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2.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 33.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 3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5.南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6.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37.高技术通讯 3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 39.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0.北京工业大学学报 41.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2.应用科学学报 43.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4.内蒙古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5.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46.山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山东大学学报.理学版) 47.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8.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9.北京化工大学学报(改:北京化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0.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1.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52.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3.暨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医学版 54.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5.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6.北方交通大学学报 57.宁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8.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9.四川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0.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61.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2.河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3.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 64.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5.空军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6.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67.海军工程大学学报 68.南京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9.信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70.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71.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2.太原理工大学学报 73.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4.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5.中国学术期刊文摘 76.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77.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8.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9.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0.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1.吉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改:吉林大学学报.工学版) 82.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 83.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85.上海理工大学学报 86.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7.甘肃工业大学学报(改:兰州理工大学学报) 88.桂林工学院学报N 自然科学总论 1.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系统工程 3.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4.系统工程学报 5.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 6.自然辩证法研究 7.科学 8.管理科学学报 9.自然科学史研究 10.自然杂志 11.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12.中国科学基金 13.中国科技史料第五编 医药、卫生R 综合性医药卫生 1.中华医学杂志 2.第四军医大学学报 3.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 4.第二军医大学学报 5.第三军医大学学报 6.解放军医学杂志 7.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 8.复旦学报.医学版 9.同济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 10.白求恩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 11.湖南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 12.华西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 13.第一军医大学学报 14.苏州医学院学报(改名为: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 15.广东医学 16.上海医学 17.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 18.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报 19.中国医科大学学报 20.中山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 21.西安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2.江苏医药 23.新医学 24.天津医药 25.山东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 26.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7.军医进修学院学报 28.陕西医学杂志 29.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3 0.广西医科大学学报 31.山东医药 32.河南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 33.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 34.安徽医科大学学报 35.北京医学 36.医学与哲学

辽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寒假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由辽宁省公安厅领导的省内政法系统唯一的一所集普通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学院创立于1948年,迄今已经有59年的历史,为省内外政法系统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和工作骨干。 学院占地418亩。建有实验、实训室18个,其设备配置先进,功能齐全。在校外公安、政法等机关设立实习、实训基地27个,可以充分保证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00余万元。学院图书馆藏书15万册,基本实现计算机管理。现有在校生近4000 名,其中本科生500余名。设有法学院、公共安全工程与信息技术系、社会科学系、外语系、继续教育学院、中药应用技术开发系(辽宁中药研究所)、中文速录学院7个教学院系。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148人。其中,专职教师130人,教授8人,副教授70人。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6人,其中硕士23人,在读博士3人。教师中双师型教师48名。 学院目前已经开设了法律事务、司法助理、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公共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工程技术方向)、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司法警务、社区服务与管理、会计(司法方向)、国际贸易实务(通关方向)、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法律方向)、旅游英语、中草药栽培技术、书记官(中文速录方向)、文秘(速录师方向)19个高职类别专业,法律文秘、公共安全信息管理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3个五年制高职专业。其中,“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被批准为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同时开设成人法学本科专业1个、法律、计算机信息管理与应用等成人专科类别专业5个。 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学院积极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沟通,针对各专业的特点开展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前省劳动厅已在学院设立了计算机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和中文速录培训考试站。 学院领导十分重视科研工作,1998-2006年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共计45项,发表学术著作253部,发表学术论文1002篇。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为全省11个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之一。 学院注重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1997年以来,学院和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警察培训中心、加拿大BC省司法公安培训学院进行合作,与省公安厅共同组织九次辽宁省中高级警官代表团赴国外培训考察,共有138名警官接受了培训。

我是这个学校的在校生。会计还行,是法商系的~在校上课期间必须穿警服。没有课的时候可以出去。。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问我。

哈哈,我三年前从这毕业的,当时还是不错的,西安最牛的大专~~~~现在的情况不太清楚,不过啥学校都一样,关键还是看自己,我们那届当时毕业还有签到西门子公司(SIEMENS)做技术的~~~~

说实话.专业一般吧!学校还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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