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读者上非常有名的一篇文章。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1995·5的《读者》杂志刊载过。———————— 《八 重 樱 下》 ——————马 凌
《读者》是1981年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杂志。《读者》杂志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下面就是我整理的读者中的励志好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我们会去看一部电影,无非是想从电影里看到我们自己。比如《星空》,比如《失恋33天》,比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只是毫无例外地我们无法跟着电影里的人物一起长大,你不是十三岁,你也不是十七岁,你失恋早就过了三十三天,你的身边也没能有个王小贱。回忆没有变,离开的是我们自己。
前两天看邮件还有人对我说,好像身边能说话的人越来越少了。我想了想似乎真是这样,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有些人你哪怕抓的再紧,即使你心里完全不想放弃她,可是偏偏你们的距离越拉越远,交集越来越少,最后变成了回忆角落里的一张旧照片。
可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
被忽略被遗忘,死党变得疏远直至陌生,那都是没办法的,我能把握的只有我自己。我们总不能老指望失恋的时候身边有个王小贱,胃痛的时候家就在身边,生活如此的不靠谱,我们只有把自己变靠谱。
其实感情和梦想都是特冷暖自知的事儿,你想要跟别人描述吧,还真不一定能描述的好,说不定你的一番苦闷在别人眼里显得莫名其妙。喜欢人家的是你又不是别人,别人再怎么出谋划策,最后决策的不还是你;你的梦想是你自己的又不是别人的,可能在你眼里看来意义重大,在他们眼里无聊的根本不值一提。
大人的世界总是连说明书都厚厚一本,你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都一样会有个原因,踢球就一定要进球,就连旅行都一定要发现自我。有些事情你很努力很努力做了也做不好,他们没有看到你的努力只看到了结果。梦想这东西越发像断线了的气球,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有的时候就在想啊,我们苦逼来苦逼去,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为了那些我们不能放弃的,我们都放弃了一些什么。为什么要在图书馆里背单词,为什么要在一个没有归属感的地方生活,为什么要离开家离开亲人。
好像渐渐地找不到原因了。
可是有些事情偏偏是不需要原因的,比如天空的颜色,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内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
你说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谁知道,喜欢上就是喜欢上了。你说有的时候觉得生活很不靠谱吧,却又能咬着牙走很远很远。有的时候觉得离开那个人就要过不下去了,可是却还是过来了,或者说沉淀了,原来爱情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你不再成天把爱情挂在嘴上,你不再觉得寂寞那么可怕了,没错你现在是一个人,可是谁说这样的你不强大而又潇洒呢?
我常常鼓励大家要去实现梦想,是因为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自己背叛自己更可怕。
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牵到那个女生的手,但是你付出了就不会有遗憾;也许最后你也只是默默无闻,但你曾经为了将来努力奋斗了一把;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却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去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能很好的处理寂寞,沉默却又努力的你自己。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我们会觉得焦虑,无非是因为现在的我们,跟想象中的自己,很有距离。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只有拼命地想办法去改变,只有马上行动起来,因为这个事情只有你自己能做,只有你自己能找到出口。不要害怕改变,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会理解你,会包容你的缺点接受你的改变祝福你的将来。而那些说你变了的人,不用理会他们,那只是因为你不再按照他们想要的轨迹生活而已。记住那些一直陪着你懂你沉默的人,忘记那些说你变了远离你的人。
事实上,你不会发现到自己有多强大,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你身边的支点都倒下了,你也没有倒下。没有人能打倒你,除了你自己,你要学会捂上自己的耳朵,不去听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苦逼的人,真正能治愈自己的,只有你自己。
记住什么都失去的时候,未来还在,好吗?挫折一再来临的时候,接受它,然后撑过去。谁不难过孤单过呢,谁不失落苦逼过呢,谁年轻的时候没爱错几个人呢,谁没被几个人拉近黑名单过呢?那些伤不是都慢慢的愈合了么,你不是已经撑过来了么。
你已经变成更好的你了,那么继续勇敢地追寻下去,等下去,等待对的人,等待阳光找到你梦想的那天。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不会遗憾就ok了。
总有一天,我们都能强大到什么都无法扰乱我们内心的平和的。
一、尊重自己是何感觉?
前段时间在一个咖啡馆里翻看香港作家毕明的书,他教读者如何品尝美酒。作者除了讲关于酒的许多故事,还给出了很多品酒的建议。其中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个建议是:当你在餐厅点了酒单上的某一款酒,侍酒师(照顾顾客喝酒的专业人士)给你倒酒,让你试喝的时候,如果你真的觉得这个酒不好喝,千万别客气,一定要提出换酒的要求。
我非常欣赏他的这一建议。明明自己的酒难喝,你有权利去换却不换,因为不好意思,于是勉强自己喝下那不喜欢的酒,餐厅老板或侍酒师不仅不会感激你隐忍懂事,不给别人添麻烦,而会在心里取笑你、瞧不起你。关于你对酒的感觉和喜爱程度,他们从你喝第一口酒时脸上显露的表情就能准确知道了。酒难喝却不要求更换,你忘了自己花钱是大爷这一点,更重要的一点是你不尊重自己,所以他们会在心里瞧不起你,嘲笑你。你因为不喜欢喝那个酒,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地要求换酒,这样的做法,尊重了你自己,也等于尊重了那杯酒,还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换句当下时髦的话讲,爱自己的人,才能更好的爱别人,才能得到别人更好的爱。
我的一位咨客L和我分享了她经历的一件小事。某一天,她坐公交车回家,坐车会晕车的她感到身体很不舒服,塞着耳机,听着音乐,低头闭目坐在位置上。车的中途上来一位母亲,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站在L面前。小孩站了一会和母亲抱怨站累了,母亲回应他:那有什么办法,也没有人给你让座啊!L听了内心纠结,想着要不要让座,但是自己晕车真的很难受,她决定还是让自己坐着不动。没过一会,这位母亲让售票员帮忙找个位置。售票员跟L说,小姑娘你让个座吧。L回答:我晕车很难受,如果我不晕车肯定会让座的。于是售票员让其他乘客给带小孩的妇女让了座。后来,车上又上来一两个老人,售票员也许是担心他们会要求L让座,提前和老人说,那个小姑娘晕车。
L一直是一个过分在意别人看法和感受的人,这么多年来她在人际交往中常常活在讨好别人的疲惫与痛苦之中,为了让自己轻松和快乐一点,她封闭起自己,尽量减少与别人的交往和接触,因为一个人的时候她才能够做真实的自己。这次公交车事件是她第一次懂得和做到尊重自己,爱自己,做真实的自己,不被别人的目光所左右,不因他人的评价而为难自己。L告诉我,她下车之后,内心的情绪非常复杂,有尊重自己,疼惜自己的温暖和感动,也有自己过去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懂爱自己的心酸和苦涩。L的故事让我感触万千,再次学习了自爱的功课。
有好几位读者曾写信问我,怎样才叫爱自己?爱自己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即尊重自己。我们的文化和接受的教育里从来就没有“尊重自己”这一点,更不要说“爱自己”了。何为尊重自己呢?自己尊重自己叫自尊,一个高自尊的人在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可爱的,有价值的,是值得被人尊重的,对自己需求的主张、对自己个人幸福的追求是持肯定的态度,他认为自己有资格,值得拥有快乐和幸福。
要做到尊重自己就要求你先得有自己,有自我。中国人是普遍缺失自我概念的族群。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是”一个自己,而是为了“做”一个别人认可的“好人”。“是”一个人要求你去面对自己,以自己的本来和真实的面目在世人面前呈现,保持自己独立完整的人格。“做”一个人则是为了别人去“做”一个人别人认可的角色。无论这个角色你自己是否认可,反正你做人先得考虑别人。我们中国人特别喜欢讲“面子”,讲“丢脸”,讲“没有脸面做人”之类的话。父母给孩子的教育也是“乖”“听话”“别给我丢脸” “为我争气,争面子”之类的。我们从小被教育要爱祖国,爱人民,爱父母,却从来没有教育我们要爱自己。现在很多中国年轻人前二三十年接受的教育其实是一个“去自我”的过程,他们从小被教导要听话懂事;无欲无求;助人为乐;吃亏是福;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不步海阔天空……然后他们习惯无视自己内心真实和正常的需求,压抑自己真实的情绪和想法,丧失自尊和自我意识。
我们的个人意志受到两股压力的阻碍。首先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而是父母的、领导的,或者其他什么人的。其次,外界或者社会观众对我们自己的看法比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更为重要。结果就是,我们读什么专业,做什么工作,找一个怎样的恋人我们都要考虑别人的目光,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世俗意义上的“很有面子”这一潜规则,甚至家里的沙发买什么颜色和样式最先考虑的是客人来了会怎么看,怎么评价,而不是先考虑每天坐在沙发上的自己是什么感受。在中国,大多数人都是在为面子而活,很难有什么“个性解放”,一个人要遵循自己选择的道路发展也十分不容易。所以,大多数人无法忠于自己的内心,活得郁闷迷失,随波逐流。
在我看来,一个中国人前三十年都活在讨好别人,看重别人多于自己的低自尊的纠结与痛苦中,后三十年才开始慢慢学会尊重自己,取悦自己,爱自己。学会尊重自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艰难又漫长的旅程,尤其是中国的女性,因为她们还要挣脱“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这一沉重的枷锁。
二、自爱不是自私
有很多人分不清自爱和自私的区别,认为爱自己是自私的表现。其实自爱和自私是完全不同的,自私向外求,希望从外界获取些什么而使得自己幸福,所以自私之人不停地向外索取;自爱则是向内求,把目光投向自己,主动斟满自己的杯子,自己让自己幸福快乐。自爱之人尊重自己,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倾听自己的心声,不因为他人的目光,挑剔自己,为难自己,委屈自己。自爱之人取悦自己放在取悦他人之前,不为了取悦他人做会使得自己万方痛苦的事情。自爱之人不会不好意思拒绝他人的请求,而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情,结果搞得自己痛苦不堪,怨气冲天。面对他人的要求,如果自己做不到也特别不愿意去做时,自爱之人学会适时适当地拒绝。
是自爱,还是自私?还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看结果。自爱的人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愤怒、敌意和反感,而是容易得到他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自私的人则正相反。就像本文开头举的那两个例子。你点了酒,因为试喝时,自己感觉不好,要求更换,会得到餐厅老板或侍酒师的理解和尊重。你晕车难受,没法给带小孩的妇女让座,也同样会得到司机、售票员和其他乘客的理解和尊重。因为这是你应享有的权利,这是你的自尊自爱。
我讲一个自己的故事。某一个下午,我和朋友约在上海外滩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聚会。两人坐定之后,服务员让我们点单。这家店下午茶的套餐是128元一位。我因为刚在家吃过午饭,而且不喜欢他们下午茶中的甜食,所以只想喝一杯咖啡。于是,我问服务生,单点咖啡可不可以?服务员说,可以。然后我就点了一杯40元的咖啡。有趣的是,这位女服务员瞬间给我甩脸色,说一句,那这个餐巾不用了。动作非常粗鲁又迅速地抽走她刚铺在我大腿上的餐巾。面对此种情形,我在心里笑笑,没当一回事,继续和朋友一起聊天、看书、看风景。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没钱吃他们的下午茶套餐,而是我不需要,我确信我自己只需要一杯咖啡,我也不会因为你甩我一个脸色我就改变自己的决定。我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个服务员对我尊重起来,给我倒热水,递纸巾,服务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弯。回家的路上,朋友还特意提起此事,称赞我内心强大。其实我也不是内心强大之人,我只是坚持我自己,尊重我自己,懂得享有和坚持自己合理的权利。不过这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做到的事。
在我们的团体活动中,有一位年轻女性成员一直很难去尊重自己的内心感受,不知道如何爱自己,常常有很强烈的不配得感。她和我们分享自己的故事。曾借给男朋友三万多元,男生还了两万。两个人分手后,女生纠结要不要让对方还剩下的一万多元。在这段恋爱关系中,她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是付出比较多的一方,也受到了很大的情感伤害。她就“要不要前男友还钱” 一事询问自己母亲的看法,她母亲说:“你前面都做了好人,你现在去要钱显得你很小气。”可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本来就是属于她的呀。我不禁猜想,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滥好人”般的母亲,她的女儿才不懂得如何爱自己。
很多人因为分不清楚什么是属于自己的正当权利,又常常囿于所谓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勇于奉献和牺牲”的道德准则,再加上同样边界不清,分不清“自己的事”“别人的事”的社会观众施予的道德压力,所以,他们在人际关系中缺乏界限,盲目退让,成为不懂拒绝,不懂维护自我利益的滥好人。经年累月之后,就变成一个内心痛苦纠结,充满忿忿不平情绪,委屈满腹的人。
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人很难换来别人对他的尊重。一个大一的女生写信给我,诉说自己在寝室的人际关系中遭遇的困扰。她写道:“很多人和我玩得好,是因为我时常在讨好她们,我时常会请他们吃饭,时常给他们带吃的,时常用我的淘宝我的钱帮他们买东西,时常给他们充话费,时常帮他们的忙……他们叫我时总是找我要钱、请客、帮忙,我是不是很悲催呢?”她还说,“就这十天左右时间,我的钱已经被‘朋友们’花完了……以前这种情况经常有,但是我从不主动问他们要钱,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我不好意思张口。都是主动给我,我才收。” 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不相信自己这个人本身能够得到别人的喜欢和认同,认为只有通过给别人钱花,帮别人忙的方式才能得到别人的喜欢和认可。结果,别人真的如她所愿,不喜欢她,花她的钱也是理所当然。
女性的自尊不足,在婚恋上常常造成悲剧。低自尊的女性,当遭遇恋爱对象施加的语言和身体虐待时,她会选择忍受,甚至会不自知,即使对方是个人榨,对她很坏,她也很难结束关系,转身离开。她在别人不尊重她的时候能活得自在安然,而一旦遇到一个真心爱她,尊重她的恋爱对象时,她会感到不真实,不安,认为自己不值得,不配,在无意识中做出各种自毁幸福的事。她们不觉得自己这样会讨人喜欢,不觉得别人爱她们是自然或正常的事情。于是逃避或者破坏关系,让自己从这种被爱的不安中离开,重新呆在熟悉的不被爱的痛苦泥沼里。
一个懂得尊重自己,坚持做自己的人容易换来别人同样的尊重,甚至因为这份尊重和坚持带来影响他人的力量。
我家附近有一个老太,头发半白,六七十岁的样子。因为中风的缘故,她的手脚很不利索,走路的姿态是以非常细碎的步子腾挪前进,手脚也非常不协调,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滑稽甚至可笑。但是她坚持每天一个人在家门前的马路上默默地走着,每天两三次,一次一个多小时。刚开始我偶尔还会听到一些路人在她身后嘲笑她,议论她。就这样,好几个月过去了,她还是一个人默默地走着,不过她的步子可以迈大一些了,走路的样子也比以前协调许多了,再也没有人在她身后嘲笑她。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看到她在路边的绿地上,带领着一群老人做运动手脚的健身操。夕阳西下,阳光洒在老太身上,她的身边站着围成一圈的多位老人,她喊着口令,做着动作,其他的老人看着她,跟随着她一起运动。那场景令人感动和唏嘘不已。
不是每一个人都懂得尊重自己,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坚持做想成为的自己,大多数人都像海面上拥挤不堪的船只随波逐流。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没有自己,谈何尊重自己。学会尊重自己对一个人来说是一场漫长的旅程。而那些已然懂得尊重自己,正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生活的人不仅配得上他人的尊重,还配得上他人的喝彩与赞叹。
榕树下,不过现在不能用搜索引擎了,找文章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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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7篇
从作文的写作命题来分,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命题作文,一般是指出题者给出一个既定的题目,要求应试者根据这个给定题目进行写作。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书,是我的朋友。在我寂寞时,它给我安慰;在伤心时,它会给我鼓舞和力量;在我疑难时,它会给我解答;在我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向光明前程迈进。
书,打开了,世界便大了。我是一个爱书的小女孩。听妈妈说,我一岁时抓阄,就一直抱着书不放。现在我长大了。成了一个特别爱书的小书迷。我的书虽然很少,但我从不让家人给我买,总是去借同学和邻居的,现在我们班有了图书柜,我就在也不愁了。我经常和妈妈去龙湖,我们去超市买菜,我便偷偷溜到图书角去看书。幸好,没人发现,要不我就倒霉了,看一会儿后,我就会张望妈妈买完菜没。如果买完了,我就立刻跑过去,妈妈总会问我:”你干什么去了?“”上卫生间“我答道。这几个字,常会成为我的专用字。”家里没厕所呀?瞧你猴急那样。“妈妈说,我总是微微一笑。
我爱书已经爱到了疯狂的境界。在书中我是一只如饥似渴的小鸟,不断地允吸着书中点点滴滴的知识。然后满载着这些知识,飞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有清风为我祝福,有夕阳为我做伴,我要把这些知识,带给每一个爱书的人。当书中的知识都已化为我自己的知识时,我就可以像雪花一样纷纷落下,为枝头点缀,为屋顶披彩。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可以医治愚昧,可以使人聪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寄托着人类热切的希望;演示着人类成长的途径,折射着老师同学间的情谊;和我们的喜怒哀乐……你会因有书而快乐。
我很高兴,有一个书这样的朋友。也很开心,每天,我同他一起哭,一起笑。
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2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我感到快乐.近几年我也读了一些课外书籍,如《海底两万里》、《童年》、《格列佛游记》、《十万个为什么》等等,从这些书中我获得了许多的知识。
去年暑假妈妈又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底两万里》和《十万个为什么》这两本书。从《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海洋生物和它们的名字,这可让我增长了不少知识啊!我还从这本书里知道了海洋里最强大的动物是鲸,它一种是哺乳动物。从《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有一种会唱歌的花,这可让我大吃一惊,花居然也能唱歌。从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恐龙灭绝的原因,恐龙曾经是地球上最强大的生物,后来居然在地球上消失了,了解恐龙灭绝的原因对人类以后的生存和发展也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从一年级到现在的五年级里读了许多课外书,我已经从当年的《一千零一夜》读到了现在的《中国古代四大名著》。每到星期六和星期天就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因为平时要学习,所以没有多少时间看课外书,只能在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会课外书,而星期六和星期天属于我自己的时间比较多,我可以尽情地泡在课外书籍里啦!每当我读课外书时,我就把一切事情抛在脑后,那时候我就如一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有一次,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妈妈喊了我好几声我却浑然不知,还是爸爸碰了我一下,我才从书中惊醒。我在读书时遇到的好词好句就把它们记下来,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这样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书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在书的世界里,有时自己仿佛是一只小鸟,在蓝天上自由的翱翔,有时自己仿佛是一条小鱼在浩瀚的海洋里尽情地畅游!我爱读书,我要继续在书籍的海洋中索取无穷无尽的养份!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触动我心灵的良师,也是一位亲密的朋友。
上学前,不识字的我只会读几乎都是图片的卡片。我常常趴在地上翻卡片,我在其中收获了快乐和知识。
读幼儿园时,我读了许多带有拼音的童话故事书。我经常拿着一本书静静地坐在凳子上津津有味地读。
读小学低部的时候,性格内向的我不大敢跟同学交流,很孤独,我就只能读书。我读了带有拼音的故事书、《十万个为什么》、《中华上下五千年》等。从书中认识了朋友,我不孤独了,整个人渐渐开朗了起来,过得很开心。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是小学高部的学生了,我不用读带有拼音的书了。我读了许多中外名著,遇到不认识的词就查字典,有些不大理解的句子就请教妈妈或老师。我还经常做一些读书笔记,记录阅读中碰到的好词好句,还把这些运用到自己的作文中。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感受知识带来的乐趣。
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和快乐。以后,我还要多读一些有用的书,因为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可以帮助人提高写作水平,还会让人变得不孤独。
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的眼中,书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也是一艘能带着我遨游知识海的轮船。
有一次,妈妈在做蛋炒饭,炒到一半,发现忘买洋葱和大蒜了,于是放下手中的活,匆匆地跑到菜场去买洋葱和大蒜。临走前叮嘱了一句,“你最爱吃的蛋炒饭还在锅里,再过几分钟把火关掉,千万别忘了。”我随便点了一下头,就把这件事情从另一只耳朵里飘出来了。这肯定是因为我昨天新买的一套书,我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我发现从厨房里飘出了一股糊了的味道,啊!原来是蛋炒饭糊了,原来我刚刚看书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我急忙把火关掉,把煤气阀门也关掉,这时,妈妈回来了,我向妈妈诉说了刚才的情形,本以为妈妈会把我“竹鞭炒肉丝”,没到妈妈却说:“下次不要这么冒失了。”我听了,松了一口气。
我决定以后不再这样冒失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做事情。否则不但你理解不了书的意思,事情也做不好。
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5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句话在以前的我看来,那是绝对不信的,但现在却渐渐相信了。
五年级的一个周末,妈妈对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游戏的我说;”去看会儿你的书。”我听了随口就应了声,但很快就忘在了脑后。过了半个小时,妈妈好衣服,出来看我有没有去看书,在看到我坐在阳台上盯着一堆绿色的花草,想发火去又不知道该从哪里发,就这样,一次本应该去读书的时间被我白白浪费了。
上了初一后,老师列了一张必读书目的单子,让我们自行的去选购或是去图书馆借来看,我从中选了几本从名字来看应该会有意思的书,让妈妈去书店给我买。等到书买回来后,我就开始一本一本地简单地浏览了一遍,在看到《男生贾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手顿了一下,随后便翻看第一页浏览了一下,当我看完了第一篇时,目光就已经被它吸引了,一个人抱着书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而窗外也渐渐地从白天变成了黑夜。
书是我的好朋友,帮我把无聊的时间纷纷打发走,却给了我一个缤纷的世界。
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6
我上三年级时,班上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认为看书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但那时的我却不这么认为。只要一有人叫我看书,我就会头昏脑涨,心情变坏。可一次经历却让我对读书的看法产生了180度的改变。
那天中饭过后,我拍着我那撑得圆圆的肚子,在家中荡悠。突然,耳边传来了一阵女高音:“你给我拿本书来看!”我装作没听见,妈妈见了故意大声清了清嗓子,我只好乖乖投降。
我拿了一本书,开始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开始东张西望了。耳边再次响起了妈妈的声音:“你给我认真看书,待会儿陪你看电影!不然的话不许你去。”“噢。”我若无其事地说道,但心里却有说不出的高兴。我开始认真的看,这真是其乐无穷。这是我第一次看书看得那么全神贯注。周围的一切仿佛都不存在,还产生了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我感觉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正贪婪的吮吸着源源不断的知识。
从此我便对读书产生了小小的兴趣。我还养成了把书放在床头柜前,每天看看的好习惯。
世界读书日主题征文范文7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用来描述我很合适。因为我非常非常喜欢看书,书就是我的精神食粮。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书店看书。一下车,我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书店,寻找着我上一次没看完的书。我忐忑不安地走向了放书的位置,因为书有可能已经卖完了。我走到书架一看,惊喜万分,谢天谢地书还在!我想着想着就赶紧在旁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看了起来。
看书的时光总是流逝得很快,两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爸爸在这时也许就得该回家吃饭了,可是我却一点也不知道爸爸在四处找我。我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当爸爸找到我时,我正在知识的海洋遨游着,我只听见爸爸长舒一口气说:“原来你在这里看书,吓死我了,还以为你到外面找我了呢,我找遍了整个书店才找到你。”
这样的故事,早就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后来爸爸帮我买了一个电话手表方便随时联系,所以每到周末,我就可以以书店为“家”,书本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周末,书滋养着我的精神!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小书虫!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一个作家说过“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它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读书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因为读书能够提升自身的水平,更是我们提升自身心智的途径之一,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世界读书日活动征文精选,欢迎阅读!
世界读书日活动征文【篇1】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对于我们学生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而我们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在学习中,书本是一位无言的老师,是我们在学习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便是讲究 方法 ,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读书要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因为这对于我们处在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的资源。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作为一名学生应认准自己的人生目标,梦想。有时,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篇佳作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一首好诗会使我如醉如痴,像把我带进一个神秘的世界,只有细细去体会才会是在愉快中学习。当然,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要有毅力。如果一天爱读书,容易;如果一辈子都爱读书,谈何容易。无论谁都可以使自己的梦想成为现实,但要现拥有能够实现梦想的信念,毅力,有坚强的毅力才能成功。
每当读一本书时,我手里总拿着一支笔,遇到共鸣以及有疑问,就在底下画一条线,并简单的作出旁批,也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写在空白处,如果长时间这样做,不但对阅读与 作文 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时候翻一翻,会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我读 文章 都作旁批,甚至读完一篇文章,会写成 读后感 等等。这样可以抒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感,自己的自创观点。阅读体会分好多种,有的就是纯粹感想;有的还可以是小论文,先说明问题,表明观点,然后找论据,用看书学习得到的观点,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一段我学习都有什么收获,把它们都整理出来,用知识书或提纲等形式归纳起来。
学习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学习的真谛:学生在学习中,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 文化 方向”创新型学生。我们读书就是要有春蚕的精神,蜜蜂的作风,蜡烛的风格,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要有奋力拼搏,乐于探究,无私奉献的精神。
常读书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要求多看书,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善于 总结 自己的“成功 经验 ”,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学习的突破夯实的根基,这就是我的 读书心得 。
世界读书日活动征文【篇2】
最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飞侠彼得潘》。
这本书上讲了一个叫达林先生的人和一个叫达林太太的生了三个孩子,他们分别叫温迪、约翰、迈克尔。这三个孩子在梦里常常会梦见一个叫彼得潘的人,还会梦见一个叫梦幻岛的地方。
有一天,达林太太到孩子们的房间讲 故事 ,发现一个男孩的身影从窗户飞过,她很惊讶地叫了起来,这时,他们的小狗保姆娜娜跳了起来,一口咬住那男孩的影子,把影子咬了下来,又把影子放在了一个抽屉里。
第二天,那个男孩又来了,他就是彼得潘,他是拿回他的影子的。到了晚上,达林先生和达林太太出去了,孩子们也已经睡了,他就进了达林先生的家。彼得潘找到了影子,可却粘不上去,于是他哭了。温迪就帮他缝了起来。后来,温迪知道了他就是彼得潘,就叫醒了约翰和迈克尔。彼得潘带着他们来到了梦幻岛,过着有趣的生活……
对于他们的经历,我觉得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生活要艰难,因为海盗随时都会来骚扰他们。有时候,他们还会被海盗抓去用鞭子打一顿。而我们生活得无忧无虑,一点儿都不用担心。我一定要学习他们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
世界读书日活动征文【篇3】
一个又聋又盲的女孩在一位优秀的老师和自身的努力下做到了比正常人还好的成绩,付出了比别人多上百倍的汗水。这个不堪被命运所驱使的女孩就是—海伦·凯勒和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
这本书告诉我两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一、不要去嘲笑身体有缺陷的人,你不知道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而且不管是聋哑人,还是其他有缺陷的人,他们也不愿意变成这样,何况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虽然他们身体上有缺陷,但他们不是没有长处的。加以天天的付出也不会一无所获。二、我们要学习海伦·凯特的学习精神,虽然她又聋又盲,但是她不放弃。一个聋盲人都能做的那么好,我们可以看见世界、听见声音,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快快乐乐地享受每一天,做的自己!
更要我感动的是海伦的老师安妮·莎莉文,一个人永远愿意为另一个人在背后做帮手,给她指示、给她知识。这样的精神是非常好的,而且她小时候的故事也非常感人,不顾一切想要上学,如果没有当时那些人给予她的帮助,也许她会在救济所待一辈子,海伦也只能在痛苦和折磨中度过余生。她就是改变海伦的那个人,而那所盲人学校里的莫西小姐也是改变她的那个人。
这本书是那么感人,这两个人的故事也让人泪水涟涟。不经让我想起了马克·吐温先生的一句话“19世纪有两位杰出人物,一位是拿破仑,一位是海伦·凯勒。拿破仑试图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用笔征服世界,她成功了。”
世界读书日活动征文【篇4】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_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世界读书日活动征文【篇5】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让我不止一次地去翻阅它。因为它的情节很吸引我,里面的人物性格分明。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不足。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是由瑞典的一位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林格伦写的。我看的是由中国少年 儿童 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里介绍了小卡莱是一个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但他却十分机智、勇敢,抓获了不少罪犯、小偷。面对罪犯也毫不害怕……他和他的伙伴们:艾娃·露达、安德士一起在一个暑假里抓住了三个罪犯。
我佩服小卡莱的勇敢和机智,但我更喜欢他身上独特的判断能力和做事超人的细致。你瞧,他和同伴玩耍时,无意中遇到了警察正在通缉的杀人犯,便假装上厕所,给藏在草丛中的伙伴既简短又精确的命令:“快去叫警察,并把杀人犯的汽车轮胎扎破。”然后卡莱用装哭不走,走路慢等方法来拖延时间。等警察来后,罪犯想开车逃跑,但车轮已没气,只好成了警察的瓮中之蚌。我觉得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么快的判断,并细致到罪犯可能要开车逃跑都想到了,并叫同伴事先就把轮胎给扎破,真的非常厉害,把我佩服到五体投地。而我做事往往丢三落四,虎头蛇尾,粗枝大叶,因而常常受到妈妈的批评,却老是屡教不改。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卡莱细致的一面,努力改正缺点。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你也去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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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读书日,以后的以后我们也要好好爱书,珍惜书本,更要喜欢读它们,它们能给我们带来无限的知识 ,也能成就一个人啊。我给大家提供世界读书日征文800字,欢迎参考!
没有去过长城,但能感触于那一种雄伟;没有去过大海,却能体验那一种汹涌。阅读,是一种奇妙的旅行,能让你感受到别样的风景。
最好是在阴雨天,在那种浓云密布风雨欲来之时,择一部《杜工部诗集》于阳台之上,摇头晃脑,大声朗诵,俄尔风起云涌,大雨瓢泼,莫怕,有杜甫之“安得广厦千万间”为你遮雨。此时,谁不会为之而异常激动?生命瞬间洄游到了那个将倾的唐朝。
若是阳春三月,风和日丽,也不赖,一本《柳河东诗集》马上把你带到了那个“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京城圣地。看着“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条,”的风情万种,看着“万紫千红总是春”的繁华似锦,心已醉了。难道不够美吗?
你也许会说,这些的.确美,但难道就只有这些风花雪月春华秋实吗?怎么会?读书之乐不止在于人生中美丽的风光,更在于人间悲喜剧。
一丝寂寞,一丝惆怅,虽没那种秉烛而读的情趣,然而于静夜之中,万物寂寥之时,慢慢翻开那一部《红楼梦》,感叹那“乃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故事。怎么能不感动,不怅然有所失?不知不觉中,生命早已溶化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淡淡的空气。
尔后,再来一本名古垂今的《三国演义》,浮现有眼前的,便是另一番景象。狼烟四起,群雄并立。关云长杯酒之间斩了华雄;曹孟德举手之间灭了袁绍;周公瑾谈笑之间档橹灰飞烟灭;诸葛亮悲愤而成《出师表》……这一幕一幕的群臣相斗诸侯相争的表演,让人心弦紧绷。生命一下子和那个动荡的年代融合了。
著有“山东第一”的鲁迅,尖锐的笔尖,每每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每每读到中国近代那段屈辱的历史时,我只能大呼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鲁迅,另一个还是鲁迅。
有人曾说:你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你不能改变生命的宽度,但你却可以改变生命的深度,不知不觉中,读书使我的生命变宽变深。他让我知道何为酸甜苦辣,却何为人处事。读书?怎不是一种乐趣?我问自己,人为什么要读书?如果没有书,世界将会怎样?
她,是一名普通的乡村英语教师。
虽然她只有高中学历,但她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一年年教出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通过自学考取专科毕业证,更好地来教自己的学生。
那时是80年代末,她白天备课、教学、批改作业,晚上要陪学生上晚自习,回到家里还有四个年幼的孩子要照顾,她常常要等到孩子们都睡着了,才有时间静下心来学习。在农村,晚上经常停电,每当停电,她就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开始自学,四周静悄悄的,陪伴她的是枯燥的单词和长长的课文,她不停地写写画画,翻阅着各种资料、书籍,直到深夜……
放假了,她也不休息,她要和别的老师一起去日照一中上辅导班。每天一大早,她草草吃点饭,骑上自行车就出门了。她的家离一中有30多里路,骑车需要一个半小时,夏天汗流浃背,冬天寒风刺骨,但她都坚持下来了。
一个暑假的一天,天格外热,没有一丝风,太阳刚出来就像下了火一样,空气都要凝固了。那天她有些不舒服,出门没多久,腿就像灌了铅一样,身上直冒虚汗,一点都蹬不动了。她让别的老师先走,自己一个人一屁股坐在路边的土堆上,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但她没有回家,而是又骑上车,勇敢地向前骑去。
经过三个春秋,她终于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专科毕业证,这张小小证书的取得是多么得不易呀!
她现在已经66岁了。退休在家的她喜欢上网,在网上读新闻、看穿越小说、追韩剧。她性格温和,在家里从不生气。八年前,她战胜了病魔,走过了化疗关,虽然身体不好,但每次孩子们回家,她总是亲自掌勺,做上一大桌子菜。
她,就是我可敬可爱的姥姥!
我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像姥姥一样努力追求梦想、乐观面对生活的人!
“读者文章阅读网”诞生于2008年05月15日,致力于向读者提供大量精美的原创文章、情感文章、散文随笔、美文故事在线阅读欣赏,并为用户提供发表自己文章的交流平台。网站上的美文来源于各大名家的优秀作品或者网络上的经典文章,每篇文章都经过编辑的精心挑选。现注册用户超过8万,日浏览量超过20万次。
读《读者》有感(精选10篇)
我妈妈曾经说过,读《读者》的人是最有品位的人。读了读者之后,我既变成了一个有品位的人,有体验到了做读者的快乐。
读者是由一片片短小精悍的文章而组成的。每一期的故事,都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收获。
有时候,会介绍一些名人背后的故事;有时候,会从一件件小事中体验出一条条人生哲理;有时候,在那一小块的地方,会放一首浪漫的诗歌;有时候,会介绍一些新名词,让我们从此不再落伍。看完《读者》,时而开心,时而伤心,时而愤怒,时而感慨……
这期令我最深的故事,是一篇叫《微爱情》的文章。不是我早熟,是这篇文章真正的让我体会到了爱情这个东西。它由十一个小故事组成,来说明了爱情这个让人无可救药的东西,说明了爱情的浪漫,我把其中我最爱的一个故事摘抄下来:
“火车上,他拿着手机发微博:‘在火车上,我对她一见钟情,但她讨厌烟味。不知为什么,她一直望着窗外……’他默默地看着她,心想她一定不知道的。过了一会儿,微博上有人回复了他:‘因为窗玻璃上有你的影子。’他抬头一看,她正微笑地看着自己。”短短的两条微博而已,真正的让我体会到了,微爱情的力量。
读了《读者》,我长大了,我真的长大了,我真的感受到了做读者的快乐。最近沫沫也喜欢上了《读者》,还是胡梦霖借给她的。《读者》让我真正明白了一些爸爸妈妈老师教不会的道理,让我体验了他人的人生。做一位《读者》的读者,我真的很快乐!真心祝愿《读者》在新的一年里畅销!
今天,我读了《三寄小读者》这本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冰心奶奶写的,此书记录下了冰心奶奶写给她的家人和我们这些小朋友们的信,也记录下了一点点冰心奶奶的家人写给冰心的信。信中的冰心,有时是一个胆小、害怕生人的宝宝;有时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有时是一个勇敢又有自信的大姐姐;有时是一名严厉的人民教师。
每每读到冰心生病却还要读书,还给我们写信时,我都会想:“她是多么热爱学习呀!”此时,我就会生自己的气,因为我不喜欢看课本,却喜欢课外书,不认真学习。看了《三寄小读者》之后,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连病人都比不过了呢!”
在冰心奶奶的书中,冰心奶奶和我好像两个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在冰心奶奶的信中,我觉得冰心奶奶好像是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女孩。其实她只不过用小孩子的口吻把话给说出来了,让人们都可以在冰心奶奶的文章中看到自己的童年。
我有一个书柜,里面装有许许多多的书。我从里面拿出老师让我们订的十本书,准备一一阅读。这时,一本名叫《寄小读者》的书吸引了我。于是,我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部极富有哲学的散文集,是冰心奶奶写给小读者的二十九个通讯。其间的二十一篇是她赴美留学期间写成的,主要讲述了海外的风光和奇闻异事,同时也抒发了她对祖国、对故乡的热爱和思念之情。
在这二十九个篇通讯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要数第十个通讯了。这是为什么呢?其实,是因为冰心奶奶在这一篇通讯中,详细地把自己小时候的趣事给描绘了出来,并且把自己”犯傻“的情节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禁啼笑皆非。不过,在那篇通讯当中,有几句话却令我无法忘记:有一次,幼小的我,忽然走到母亲面前,仰着脸问:”妈妈,你到底为什么爱我?“母亲放下针线,用她的面颊,抵住我的前额,温柔地、不迟疑地说:”不为什么——只因为你是我的女儿!“读完之后,我立马陷入了沉思,是啊,就是这句”不为什么“打动了无数人,我相信,世界上每位有女儿的母亲都会这么回答!
还有这一句话:她对于我的爱,不因这万物毁灭而更变!读完这句话之后,我心头一震,但立刻明白了:万物都毁灭了,唯一没有毁灭的便是母爱,母爱的力量足以撼天动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寄小读者》这本书不仅仅是让我受益匪浅,它还会使我受益终生哩!
最近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这本书记叙了母亲的爱和童年天真的爱。
通讯五中,冰心奶奶写到的一句话,让我铭记在心———可其实内心舍不得母亲,更舍不得母亲对自己的爱。是啊,母爱就是如此伟大,母亲对我的关爱呵护,让我一辈子都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次半夜里我发高热了,家里没有退热药。妈妈在我身边每隔一小时喂我开水,我喝了水后不断流汗。妈妈怕我踢被子受凉,用两条温毛巾轮换着给我擦汗。那一夜,妈妈没有睡,一直陪在我身边。早晨我醒来后,看见妈妈眼睛旁又多了几条皱纹,显得更加疲倦了,让我心里一阵酸楚。
母亲是天使的翅膀,守护着我们;母亲是一所避风港,为我们遮挡风雨;母亲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寄小读者》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 我们一起学习冰心奶奶去感恩母亲 , 赞美母亲 .
静而静的不能再静的午后,韶华远逝,曾经的一切温馨,终究逝去。人生匆匆,终究也不过是一场繁华,纸醉金迷;梦醒了,燕飞了,细品着一丝清茶的馨香,思考着迷惘而又短暂的青葱岁月。
——题记
青春,是指尖岁月的那一丝流沙;是几载春秋中的一缕清风;是岁月长河中的一眼清泉。锦瑟年华,菁菁如梦,青葱岁月中,似乎一切是那天上的恒星,没有消逝。回忆青春,那些时光,那些岁月,他们之间,有的是我们一辈子也无法忘却的幸福与悲伤。
岁月荏苒,白驹过隙,弹指一瞬间,十几个春秋已悠然远逝。娇娇年华已悄然来临。与《读者·致敬青春》的邂逅偶然却也平常。细细品读,字里行间青春的感伤与幸福跃然纸上,脑海中很是自然地勾勒出在校园间的林荫小道三五个同学间并肩行走的画面;因为一场小小的考试因成绩不理想而痛苦流泪的情景。一切的一切,就如同是电影字幕般的纷纷闪过,我的心里却再也不可能再次平静。也许是因我太过感伤;因我太常念旧;因我太想幸福;因我太好做梦。致敬青春就那样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情感波涛汹涌,久久不能抚平。
芳华如梦,青春似歌。我们是幸福的,是值得被人羡慕的。《冒险旅程》中男生的叛逆,父母的无可奈何,最后流浪多年,最后发现,原来是自己错了,自己最想念的还是家,还是自己的父母。在这段年少气盛的岁月中。有人,紧紧地把我们包裹在他们的温暖之下,面对那些突如其来的暴风阴云,霜雪冰雹。他们只会把我们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只会独自面对阵阵灾难残酷的剥削;只会用尽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去冲破所有的黯淡,然后任我们驰骋翱翔在这莫大的天空中。“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我不知道在每个人的眼中当听到这段歌词的时候就会想到他们,可在我的眼中,那是对他们最好的诠释!他们看着我们慢慢地长大,内心是幸福的;可我们,却看着他们慢慢的变老,腰,也渐渐的弯了,有的时候,我多么想时间可以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他们——便是父母,生我养我的父母,只可惜青春时毕竟叛逆、毕竟青涩、毕竟幼稚,我们总是觉得他们不理解我们,可我们,又何尝去真心去理解过他们呢?就像那男孩一样,我们从不明白,因为我们从未为他们着想过,也从未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过,如果真的想过的话,也许书中的男孩就不会叛逆的独自离家了。也许只有我们当父母的时候才会清楚当时父母的那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为人中龙凤的心情吧!
温馨年华,如梦如幻。我们是快乐的,是值得被人鼓掌的。《如果感到幸福你就跺跺脚》,这篇文章,以一个残疾女孩的视角,写了除了父母、老师,还有她的同学们对她不离不弃的照顾,是啊,我们早已远离了童年时的咿呀学语,也早已对父母不再依赖,因为这个时候,我们最依赖的是朋友,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真心懂你、理解你的人罢了。每当望着天空的那一轮圆月时,莫名的寂寥感萦绕全身,我想这种感觉,那个女孩也一定明白吧,因为残疾,所以自己总是孤身一人,却也忘记了,其实内心也想得到友情的滋润啊。其实,也许我们的要求并不多,那个女孩的要求更是少之又少。只愿得到一个懂我的知音,这样,就够了。我们总是去疯狂的追寻着自己心中所想,遗忘了那些在我们身后的人,可当我们哭了、累了、绝望了,我们永远都只向家人报喜不报忧,因为我们不想让他们担心、难过,残疾女孩因为残疾被别人的嘲笑也许那时的痛苦怕是只有真心待她的朋友才能理解吧。而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我们的朋友总是默默无闻的陪伴在我们的身边,可其实,真正的.朋友,是当我们快乐的时候,她会替我们感到快乐,却从不出现,寂静的藏匿在人海中;当我们悲伤的时候,她也总是会不知不觉的就出现在我们的身边,默默的陪伴着我们,劝解我们,靠在他们的肩膀上,似乎有了友情,就不会感到那么的伤心难过了呢。
似水流年,念念不忘。我们是纯真的,是值得被人珍惜的。《与我无关的忧伤》中,女孩的心中有一种感情,渐渐的在心中萌芽,不是友情,不是亲情,不是爱情,细细说来,不过是一缕若有若无的执念罢了,可这一缕执念却足以让她看不清、放不下。自己喜欢的男生是别人的男朋友,最后,就连他的死亡,那个女孩也不能流露出半分的脆弱,因为自始至终,她又凭什么呢?青春校园中,谱写着一曲又一曲的美好,渐渐地“爱情之歌”也渐渐的在其中升起。可那个时候,该怎么说呢?是该说我们青涩幼稚还是该说情窦初开?或者是说叛逆逃避?可归根结底,我们不过是分不清孰轻孰重罢了,本末倒置。原本应该学习的时候,只顾着流露自己的情感,到最后,本是应该开花结果的青春年华,也不知不觉得荒废了。在十几岁的青春中,初恋未满,这种脆弱的未经历过风霜敲打的“爱情”注定不会长久,就想书中的那个男孩一样,他的死也是因为自家女朋友的爸爸禁止她恋爱而意外造成的。这种情感,始终是抵挡不过现实的风吹雨打;世俗的残酷考验,最后只能以失败告终,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是我们青春的叛逆,人家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们是见了棺材也落不了泪”,因为青春是张扬的,是值得我们去任意挥霍的,可是,却不是值得我们去荒废的。懵懵懂懂,这样的青春,不过是虚妄一场,可有的时候,却是怎么样也不愿遗忘,这便是年少轻狂的难忘吧!
青春,是美的,美得有点伤感;青春,是甜的,甜的有点辛苦;青春,是痛的,痛的有点残酷。兜兜转转,花开花落间,我们的青春转瞬即逝,从《读者·致敬青春》中却也不过三个词:亲情·友情·爱情。亲情,是我最不愿谈论的,人生匆匆数十载,有些我们最爱的人终究会离我们而去,那个时候,我很难想象,自己会是怎样的难过。而友情,是我最不愿想起的,一个阶段一个朋友,天下无不散宴席,当我们各自劳燕分飞时,将又是一场离别,海角天涯,可能永生也不会再见。最后的爱情,是我最不愿回忆的。那个时候,所谓的喜欢,所谓的爱,不过是青春时候情窦初开莫名的执著罢了。一时虚妄,却也难忘。在时光短暂的历程中,人间最真挚的“三情”我们都会一一经历,可这些,终究不会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们,现实是最实际的我们只有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艰苦卓绝的奋斗,才会拥有更美好的未来,青春只会留给我们回忆的美好,却从不会送给我们未来的希翼。这些,是靠我们一步一步的奋斗,一步一步的积攒的。
在我看?寄小读者通讯二?时,我在想一个问题:是人就可以主宰生物的生命吗?
一天晚上,冰心奶奶和父母一起看书,吃果点,谈话。突然,一只小老鼠钻了出来,吃着地上的饼干屑。冰心奶奶叫了起来,并用书将它盖上。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冰心奶奶充满了负罪感,在床上落泪。当它向一位成年朋友诉说时,那人竟说:“针尖大的事也值得提!”
这可是一条生命呀!会是“针尖大的事”么?万物都有生活在地球上的权力,人类怎能剥夺它们的权力?生物都有父母,家庭和朋友。当时小老鼠的妈妈应该已泪流满面了。我要试问那些看不起弱小生命的人们:“倘若,你们的孩子外出办事,而他们也死于非命,你们会不会悲痛欲绝?”我想所有的回答都是“会!”。由此,你们完全可以想象鼠妈妈的感觉。我们不能有一点小发明,小创造就瞧不起其它生物。
我们不仅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还要爱护别的生命,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冰心是少年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也阅读了一本她写的书。这本书与别的书不太一样,它是由散文,诗歌,小说等聚集在一块儿组成的。因为每一篇的篇幅都不是很长,所以我很爱读。也因此,渐渐地我发现了冰心奶奶写的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爱。她爱蓝天大海,爱河流山川,爱花草树木……更爱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因为在她的眼里除了宇宙,孩子就是最美好的。在她的文章中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自然,在她的世界中处处都有爱的身影。
“母亲啊,你的头发披在你的肩上,这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这首小诗虽不长但却歌颂了母爱。父母生下了我们,培育我们,照顾我们,教导我们,我们每一个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爱我们,关心我们。在我们顺利时,给我们忠告;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们帮助;在我们失败时,给我们鼓励;就在我们快乐的时候,他们比我们还开心;我们哭泣时,他们比我们还要伤心;我们生病时,他们比我们着急,会放下一切来照顾我们。
《读者》是伴随我整个假期的一本杂志。内容包括了文苑、人物、社会、人生、生活、文明、悦读、点滴、互动和艺术等等。
“文苑”分为卷首语、文苑、书林一叶和原创精品。它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人物”分为人物和名人轶事。它告诉我许多伟人的往事。“社会”分为杂谈随感、话题和社会之窗。它告诉我许多社会上的变化。“人生”分为人世间、人生之旅、婚姻家庭、两代之间、青年一代和校园内外。它告诉我许多人的一生。“生活”分为心理人生、经营之道、品位、生活之友和乐活。它告诉我许多生活的乐趣。“文明”分为在海外、他山石、风情录、军事天地、历史一叶、文化茶座、人与自然、史海拾贝和生物世界。它告诉我许多文明的重要性。“悦读”分为幽默小品、言论、漫画与幽默和影像。它告诉我生活中的许多小事都能成为笑料。“点滴”分为意林、资料卡和点滴。它告诉我许多一点一滴都有含义。“互动”为互动。它告诉我许多人的困惑并解答。“艺术”为封面。它告诉我许多艺术的精华。
《读者》里许多文章含义深刻,令人回味无穷,开阔了我的视野。它教会我了许多人生的哲理,对我今后的成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真是一本好读物啊!
在这几天中,我把整本《寄小读者》都读完了。哦,我都忘了给你介绍介绍这本书了:《寄小读者》是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家冰心奶倾心创作的一本书。这本书是由《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结合而成。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再寄小读者》的通讯十四。
这个通讯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冰心带两个孩子去逛动物园。他们玩得很开心,回家后两个孩子都写了日记。第一个孩子只写了四五十行字,而且错别字还不少,他只提到某月某日和某人去逛了动物园,底下就像记账似的举了些动物的名字。而第二个孩子却写了一千多字,如大象、老虎、孔雀等动物的动作、形态和肤色。这一篇日记写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错别字,让人看了感觉很清爽。
我之所以选择这篇通讯来写读后感,是因为冰心以两个孩子的日记作比较,从而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语文是一门基础课,只有学好语文才能写好作文、日记,而且要学会掌握文字这个工具,是它能成为表达你思想感情而熟练的时候,你会感到无限快乐。
从天真变苦闷,一只猩猩铁栏内的孤独一生,折射了生命间的不平等,只因不是人,便沦为玩物。 ——题记今天我看《读者》中的一篇悲情文章名叫《一生》,以第三者的角度阐述了一只猩猩在铁栏内的孤苦一生。也许本单元学的是关于动物的文章,我就不由得多了一层感悟。心头升起的不仅是怜悯,还有对社会的思考,对人性的质疑。
在这篇文章中,黑猩猩本应是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密林中,却因为人类的捕捉走入了人的领地。在这场自然和物欲力量的对抗中,悬殊的力量让猩猩原有的自由快乐和野性被人类的愚弄扭曲了。为了生存,它在接受驯化和保持野性间不知所措,被人类变成了玩物。动物园将它变成了赚钱的工具,孩子们的逗弄,取笑它,不论它怎样追逐自由都被铁栏无情地将它挡在囚犯的牢里。
我们的生活中不是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吗?以前甚至现在都有耍猴的人,他们用鞭子抽打的办法迫使猴子做出一些取悦人的可笑的动作。我曾经见过这种情景,实在是触目惊心呢。猴子的脖子上有一条长长的血痕,似乎还有血凝在脖子上,身上有被鞭打过的痕迹,毛色暗淡,尾巴上套着丑陋的装饰,身上穿着别扭的服装,令人看了反增悲情。真正令人无法忘怀的猴子的眼睛,惊悸,忧郁,哀怨,种种复杂的眼神,让我不忍看下去。
我多么希望,人能试着站在平等的角度去看待动物,然而人习惯将自然看做生活资源,而动物为了自由,为了不沦为玩物,它们只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读者》读书笔记范文(通用10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读者》读书笔记范文(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寒假刚开始,我便得到了一本沉甸甸的《读者》,久闻《读者》大名,如今一见,更是亲身领略了它的风采。《读者》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我身边的老师,同学,甚至是我年迈的爷爷都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原本我以为,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爱看呢?当我开始读了这神奇的书,才明白为什么这小小的《读者》如此地受欢迎。《读者》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纯粹的书,它涉及的知识面极广:历史,军事,人文,应有尽有。一本《读者》如同一本电子书。通过阅读《读者》中那些优美的文字和图画,极大地丰富了自我,从中得到了尊重,领悟,抚慰的人生满足;通过阅读《读者》那充满爱的文字,帮助我克服偏见和狭隘,学会诚信,包容他人;通过阅读《读者》,使我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富有智慧和技巧;通过阅读《读者》,使我自觉地追求人性的真善美,远离世俗的假丑恶。原本我认为,如今已是21世纪,是一个让阅读已经变得可有可无的时代,但是《读者》的出现,却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读者》中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我会情不自禁地看下去,是《读者》,让阅读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是《读者》,让我明白了无论何时何地,阅读都必不可少,它仍然是人们宝贵的精神食粮。
虽然我只是《读者》的初识者,但我和《读者》却像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我早已被它深深吸引,早已不自觉地爱上了这本书,《读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人性之美和人生哲理。阅读《读者》,甚至可以带给我快乐,幸福以及满足之感。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本能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这是我仔仔细细地读完《读者》第23期后的第一个想法。的确,《读者》里的每一篇短文﹑故事都值得让人深思,其中《盲人的镜子》就是一篇。这片短文讲的是一位朋友患了白血病,需要治疗,但他不想忍受痛苦,而逃出了医院。幸亏他遇到了一位双目失明却又带着明镜的老人。他从老人那儿明白了生命是多么宝贵,从而捡回了一条命。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生命”——一个对我们来说既陌生有熟悉的词,一段既漫长又短暂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有人成了明星,赚了许多钱;有人当了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贡献;有人什么也没做成,整个一生都是平平淡淡,还有的人,很不幸的变成了残疾人。可是,不管是哪种人,他(她)的生命仅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对于前三者来讲,他(她)们过得还算好,不太会“扔掉”自我的生命,但对于残疾人来说,活着,要忍受很大的痛楚,所以常常会有“一走了之”的想法。这时候,他(她)就像那个朋友一样,需要一位热爱生命的人来为他(她)指点迷津,找回自我的生命。当然,找回自我的生命并非易事,但也不难,只要有这个想法就行。正如那个朋友所说:“我此刻拥有了人生米足珍贵的两件宝:一是乐观进取的心态,另一个便是屹立不倒的信念。是啊,我们只要有了良好的心态,坚定的信念,不管是否残疾,是否欢乐,都能够顽强地活下去,直到生命的最终一刻。
各位,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每一天都坚持微笑,每一天都充满自信吧,让我们一齐来保护生命吧!
这天是阴天,没有阳光,冷飕飕的。我总是有这种感觉,碰到这样的天气,情绪不是很愉快,啥事也不想做。想起昨晚临睡觉时看的《读者》期上的一篇短文“天气不好,没法工作”。文章中写到:“灰蒙蒙的天,简直让我什么都没有心思。”人们的这种感觉是有科学根据的。原来,不只是我有这种感觉哦。
最近。加拿大亚伯达大学沃斯教授透过研究发现,很多天气因素,比如阳光、气温、气压、温度,都会直接影响人们的情绪和工作状态。刚问你句沃斯的研究,“太阳出来暖洋洋”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当阳光照射皮肤时,人体产生的维生素D,会促使大脑分泌一种名叫血清素的激素,从而让人们愉悦、放松。但是,如果太阳照射使温度过高,人们又会焦虑不安、疑神疑鬼。的那个气压太低、温度太高时,人们会难以集中精神,而且容易忧伤压抑、昏昏欲睡,甚至连自信心都会变得十分低落。有的人,会正因天气的变化而变得易怒、易紧张、嗜睡、精神难以集中。
看了上述原由,我了解了自己的情绪变化的根源,也能明白为什么有时候什么是都不想做,精神难以集中了。我觉得能够自己自给自己调适情绪,我也是这样做的,让自己持续天天快乐的情绪。
第一,不想做的时候,就休息,什么也别做;
第二,打开电视,看看自己喜爱的节目;
第三,打开电脑音乐播放器,听听自己喜爱的音乐,甚至能够跟着音乐转上几圈,活动一下身体;
第四,打开身边的《读者》,看看散文,读一读短小的故事,欣赏插页上的漫画,笑一笑;
第五,乘公交车到商场逛一逛,人多的地方热闹,不买东西,看看商品,饱饱眼福也行。
试一试,我可就是这么调适的。
这本读者还有好多文章值得一看,《心中的财神》心中的财神或许是你获取财富的一种信念。《在别人的生活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要坦诚地承认,我们在精神世界上的匮乏,在心理上的慌乱。只有诚实地面对这种匮乏与慌乱,我们才可能找到自己方向。即使我们用了那么多别人的名词与概念来武装自己,或者逃避其中,我们也不可能变成别人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他妈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读者》就象一朵花,悄悄地开放,不需要别人去观赏或者赞美;《读者》又或者小巷里的女人,幽雅地立在那里,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总之,没有《读者》的日子,我不想她,她也不想我,就象两条平行的流水线。
有一天,不经意间,又碰到了《读者》,娓娓读来,或清新淡雅、或奔放热烈;或阳春白雪、或下里巴人。《读者》包罗万象,既有大家、专家之雅,也有小民、百姓之俗;既有科学经典,也有小品随笔。总之,《读者》是一本真正的打破了精英与草根,打破了雅俗的界限的杂志。后来,我每个月都会按时买回最新的《读者》,弥补自己因为上网过多,落下的阅读功课。最近的《读者》对我的思考有很大的启发,譬如对于中国大学教育扩招的思考,譬如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凶手追究,譬如看待生活垃圾的角度等等,《读者》是一本比较适合这个时代的人们补充知识与精神财富的杂志。
《读者》杂志与互联网也有莫大的关联。首先,《读者》采用的读者推荐机制,很类似于今天互联网的dig机制,从这一点来说,《读者》的读者不仅仅是信息的消费者,也是信息的搜寻者,不仅仅是消费,也有劳动付出。其次,《读者》是一本符合博客精神的杂志,真正地做到了共享的理念,《读者》分享的是知识,是情感、是希望。再者,今天Chinabbs、Qihoo、Bolaa等聚合型网站之所以流行,与《读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就是对广袤无垠的知识或者信息中,为网民或者读者寻找到最能满足读者需要的信息。
很喜欢《读者》,没有太多的理由,就是喜欢。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篇让我至今难忘。故事大概是,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大草原上,生活着两种不一样的动物,一种是温顺的长颈鹿,另一种是凶猛的美洲豹。长颈鹿天生就是教育家,它教它的孩子任何生存技巧,而美洲豹却不怎样管刚出生的小豹,甚至丢弃它们。就算有别的动物吃小豹,母豹有时也不会管,小豹只能靠自我。可是,长颈鹿用千百次的告诫换来的仅仅只是基本生存,而美洲豹因为拥有痛苦的经验,成为了强者之中的强者。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想成为强者,就必须经过一番磨难。像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一生就像是为了演绎生命的杯具。他从小就被他的的父亲逼迫去学习音乐,长大后,他的耳朵也聋了。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妥协,而是向命运抗争,创作了惊世之曲--《命运交响曲》。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一个农民的孩子,天生就是口吃,可他却立志当一名主持人。所以,他被所有的人耻笑,可他却没有认输,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向命运发出挑战。他将小石子放到嘴里含着,不停地练习发音。他的舌头不知被磨破了多少次,最终,他成功了。他就是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前都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所以命运是很公平的,他不会同情弱者,它使你悲痛,让你受挫折。是为了让你战胜命运,成为强者。困难固然能够打击我们,让我们内心受挫,可困难也能够锻炼我们,让我们变得坚强。要相信,当一切暴风雨过去之后,你的世界将变得很完美。
“风景秀丽,趣味无穷,多元文化,开拓眼界,人生启迪”,这便是我对《读者》一书的评价。让我们感受着熟悉的书香气息,翻开简单和谐的封面,走进《读者》的世界。
漫步于《读者》这片宁静的树林,我体会着温暖的陌生人所透露出的和谐的社会;感受着爱酒的史学大家在艰苦岁月中的乐观与坚强憎恶着战争甚至让一只鸟儿为了生命放弃自由;感叹着永远不会黯淡的真相;品味着简单却融入了浓浓亲情的外婆菜。我惊叹于经济学家堪比“詹姆斯·邦德”的计算能力;敬佩于霍华德·休斯用一次又一次冲击人生的信念与那敢于走出自己的路的勇气;好奇于一位“最熟悉中国的美国人”眼中的中国;惊异于小布什通过乐观所赢得的总统大选;陶醉于手中清风袅袅,暗香盈袖的茉莉花与“慢”的那份娴雅与静好;
真正感染我的是一篇外表并不光鲜出彩,语言并不并不深奥难懂,但内容却让人回味无穷的《父与子》。
在一位父与子的的演绎下,即使是迷信,依旧让人觉得那么美好,高尚;即使是谎言,依旧让人觉得感动,幸福。每位父亲各自用着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儿子的爱,德国的卜劳恩用自己的画笔,勾勒出一对幸福的父子,向儿子以及千千万万的父子传递温暖,即使面对死亡,他依旧带着父亲独特的微笑,让儿子乐观,快乐的生活下去,将最后的一点光芒洒向人间。父亲善意的谎言,儿子对于胜利的追求,父与子的相互信任,成就了一段用凄美的微笑,高尚的谎言所造就的童话,人生最大的恩典莫过于父亲用牺牲为儿子换来的美好童年。无论如何,人生是美好的!
合上这本带给我无数启迪的书,心中豁然开朗,面对以后的人生之路,我仿佛更有信心,远眺远处的美景,依然回味无穷。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进取参与了,我和大家一齐分享《读者》。
我一上初中,便定了《读者》这一本书。原是看到同学们都订,我也不好意思不定,所以才定的,但当我打开它的第一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个个深深的哲理,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聪明才智。
我有一个习惯,看一本书,总是会认真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十分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映像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不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丈夫也所以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儿子的学校。突然,她的病犯了,竟然在马路上手舞足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足观赏。儿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不由分说,抱住了妈妈,叫到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儿子不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儿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此刻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此刻日常生活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真的真的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间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不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兴奋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现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不起都没有,此刻想想我那时真是不懂事,此刻,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很多,让我明白了一个个大道理,了解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个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喜爱《读者》。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爸爸,请陪我走一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女儿要求爸爸陪她走一走,后来对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想和你走一走,是因为我想为我的生活感谢你。”孩子说的话令父亲深深地感动。当我看完这个故事的时候,也被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所震撼!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明灯。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当我遇事心灰意冷的时候,它就像一位知心朋友,为我解开心愁,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戏剧化的编制考试印证了这一点,以为考错了,没希望了,没想到,原来另一扇窗已为我打开,打开《读者》,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是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
愿所有的人,加入到阅读《读者》这一行列中来,愿所有的人人生如诗,优雅、美好!
《读者》是本杂志,其中的文章包罗万象,也包罗了许多真正的道理和人与人之间的爱与宽容。
就好像读了《大地的耳朵》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可以以貌取人。读了《打翻了的油灯》让我知道了是生活中仔细观察,铸造“干洗大王”乔利·贝朗。读了《狼的另一面》之后,知道了狼与狼之间也有着爱,而狼们没有人们那么贪婪,他们只是捕杀可以供他们吃饱食物而已,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不能让我们比狼还贪心。读了《孩子的鱼》以后,我知道了要多让孩子自食其力,不要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朵!
其中还有好多文章,他教给我时间的珍贵和友谊的重要,而有时候,我又觉得它就是一位知心朋友,也是一位深不可测,知识渊博的老师,他教给了我许多人生道理。
读了这本杂志后,我觉得心胸开阔了许多,眼光放远了,懂得更多了。
曾在《读者》这本书上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我”每次在邮局取了稿费后,总要给在门口老乞丐一元钱。有一次我给他投钱的时候不小心把身份证一起投了进去。当我发现身份证不见后,就转身向邮局走去,我的身份证果然就在那老乞丐手里,我走过去后他埋怨我说:“叫你多少声你怎么连头都不回?”“我”一直行色匆匆,怎么会留心身后乞丐的呐喊呢?“我”刚想从他手里拿过身份证,他却把手向后扬了扬,说道:“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而他却说“我”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我”仔细一想,刚才在马路对面停了一辆小车,下来的是一位领导,他对我有恩,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我想也许,我潜意识地弯了腰。也许,在潜意识里,对谁弯腰对谁不弯腰,已成定势。
我想,这么一个故事,告诉我们讲了一个莫大的道理。无论是谁,尊严是一定有的。像文中的“我”一样,对老乞丐的做法实在不对,最重要的是“我”没有把这个老乞丐的尊严放在心上。为什么“我”不能够向老乞丐弯腰而向领导弯腰呢?然而“我”却没有发觉,这又说明了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没有发觉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也许就在某个人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是伤心,对你的人品、言行等一举一动都怀有另一种认识。
一个人的成就,不单单体现在物质基础上,生活中的言行、品质处处都可以体现。现在的社会,就像文中的“我”一样,摆脱不了世俗的观念。为了创建新的社会,让我们摆脱世俗的看法,去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吧!
《读者》杂志对编者与读者关系的实践,是《读者》成功的关键之一。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者中的好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读者中的好文章篇1:手表 外婆的礼物太棒了,你猜也猜不到昨天晚上,我放学回来以后,邮递员来了。他给我带来一个包裹,里面是外婆给我的礼物。这个礼物可了不得啦,保证你猜也猜不到:是一只手表!太棒了!小朋友们又要眼馋了。 爸爸还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晚上他要在单位吃饭。妈妈教我给表上弦,然后把表给我戴在手腕上。幸好今年我已经学会看钟点了,不像去年小的时候。要是还像去年一样,我就老得问别人:“我的手表几点了?”那可就太麻烦了。 我的手表可好玩了,那根长针跑得最快,还有两根针要仔仔细细看好久,才能看它们动一点儿。我问妈妈长针有什么用,妈妈说,在煮鸡蛋的时候,长针可有用了,它能告诉我们鸡蛋煮熟了没有。 7点32分,我和妈妈围着桌子吃饭。太可惜了,今天没有煮鸡蛋。我一边吃饭一边看我的手表。妈妈说汤要凉了,叫我快点儿吃。长针只转了两圈多一点儿,我就喝光了汤。7点51分,妈妈把中午剩的 蛋糕 端来了。7点58分,我们吃完了。妈妈让我玩一会儿,我把耳朵贴在手表上,听里面发出的滴答声。8点15分,妈妈叫我上床睡觉。 我真开心,差不多和上次给我钢笔的时候一样开心。那次弄得到处都是墨水。我想戴着手表睡觉,可妈妈说这样对手表不好。我就把手表放在床头桌上,这样只要我一翻身就能看到它。8点38分,妈妈把电灯关了。 咦,太奇怪了!我的手表上的数字和指针在夜里发光哪!现在,要是我想煮鸡蛋也用不着打开电灯。我睡不着,就这样一直看着我的手表。后来,我听见大门开了:是爸爸回来了。我可高兴了,因为我能给他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我下了床,把手表戴好,从房间里跑出来。 我看见爸爸正踮着脚上楼梯。“爸爸,”我大声说,“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多漂亮呀!”爸爸吓了一大跳,差一点从楼梯上摔下去。“嘘,尼古拉,”他对我说,“嘘,你要把妈妈吵醒了!”灯亮了,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他妈妈已经醒了!”妈妈对爸爸说,样子不太高兴。她问爸爸吃什么吃了这么长时间。“啊,得了,”爸爸说,“还不算太晚嘛。” “现在是11点58分。”我很得意,因为我很喜欢给爸爸妈妈帮忙。 “你妈妈可真会送东西。”爸爸对妈妈说。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我母亲,何况孩子还在这儿呢。”妈妈满脸不高兴地说,然后叫我上床去乖乖睡一大觉。 我回到我的屋子,听到爸爸和妈妈又讲了一会儿话。12点14分,我开始睡觉了。 5点7分,我睡醒了。天开始亮了。真可惜,我手表上的字不那么亮了。我用不着急着起床,今天不上课。可是我想,我说不定能帮爸爸的忙:爸爸说他的老板老是怪他上班迟到。我又等了一会儿,到了5点12分,我走进爸爸和妈妈的屋子里,大声喊:“爸爸,天亮了!你上班又要迟到了!”爸爸又吓了一大跳,不过,这里比楼梯上 保险 多了,因为在床上是摔不下去的。可是,爸爸气坏了,就像真地摔下去一样。妈妈也一下子醒了。 “怎么啦?怎么啦?”妈妈问。 “又是那只表,”爸爸说,“好像天亮了。” “是的,”我说,“现在是5点15分,马上就要到16了。” “真乖,”妈妈说,“快回去睡觉吧,现在我们已经醒了。” 我回去上床了。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动。我在5点47分、6点18分和7点2分连着又去了三次,爸爸和妈妈最后才起床了。 我们坐在桌旁吃早饭。爸爸冲妈妈喊:“快一点儿,亲爱的,咖啡再不来,我就要迟到了。我已经等了5分钟了。” “是8分钟。”我说。 妈妈来了,不知为什么直看我。她往杯子里倒咖啡的时候洒到了台布上,她的手发抖了。妈妈可不要生病啊。 “我今天早些回来吃午饭,”爸爸说,“去点个卯。” 我问妈妈什么叫“点个卯”。妈妈让我少管这个,到外面去玩。我第一次觉得想上学了,我想让小朋友们看看我的手表呢。 在学校里,只有杰弗里带来过一次手表。那只表是他爸爸的,很大,有盖子和链子,可好玩了。不过,好像家里不许他拿,这家伙惹祸了。那以后,再也没见到大手表。杰弗里跟我们说,他屁股挨了一顿揍,差一点再也见不着我们了。 我去找阿尔赛斯特,他家离我家不远。这家伙是个胖子,可能吃了。我知道他起床很早,因为早饭他要吃好长时间。 “阿尔赛斯特!”我站在他家大门口喊,“阿尔赛斯特!有好东西给你看!” “阿尔赛斯特出来了,手里拿着面包,嘴里还咬着一个。 “我有一只手表了!”说完,我把胳臂举到他嘴里的面包旁边。阿尔赛斯特斜眼看了看,又咽了一口,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的表走得可准了,它有一根专门用来煮鸡蛋的针。而且,它晚上还能发光呢。”我告诉阿尔赛斯特。 “那表的里头呢,是啥?”阿尔赛斯特问。 “这个,我忘了看啦。” “先等我一会儿。”阿尔赛斯特说着跑进屋里去了。出来的时候,他又拿了一只面包,还有一把铅笔刀。 “把你的表给我,”阿尔赛斯特对我说,“我用铅笔刀把它打开。我知道怎么开,我已经开过爸爸的手表了。” 我把手表递给阿尔赛斯特,他就用铅笔刀干起来了。我真怕他把我的手表给弄坏了,就对他说:“把手表给我吧。” 可阿尔赛斯特不肯,他伸着舌头,想把手表打开,我上去想把手表抢回来。刀子一滑,碰上了阿尔赛斯特的手指,阿尔赛斯特一叫,手表开了,跟着又掉到地上,那时正好是9点10分。等我哭着回到家,还是9点10分,手表不走了。妈妈抱住我,说爸爸会想办法的。 爸爸回家吃午饭的时候,妈妈把表给了他。爸爸拧拧小钮。他瞅瞅妈妈,瞅瞅手表,又瞅瞅我,对我说:“听着,尼古拉,这只手表没法儿修了,不过你还能用它玩。这样反而更好,再也不用为它担心了,它总是和你的小胳臂一样好看。” 他的样子很高兴,妈妈也那么高兴,于是我也一样高兴了。 现在,我的手表一直是4点钟:这个时间最好,是吃巧克力夹心小面包的时间。一到晚上,表上的字还能闪光。 外婆的礼物真了不起。 读者中的好文章篇2:向中国人脱帽 钟丽思 记得那是十二月,我进入巴黎十二大学。 我们每周都有一节对话课,为时两个半钟头。在课堂上,每个人都必须提出或回答问题,问题或大或小,或严肃或轻松,千般百样无奇不有。 入学前,前云南省《滇池》月刊的一位编辑向我介绍过一位上对话课的教授:“他留着大胡子而以教学严谨闻名于全校。有时,他也提问,且问题刁钻古怪得很。总而言之你小心,他几乎让所有的学生都从他的课堂上领教了什么叫做‘难堪’……” 我是插班生,进校时,别入已上了两个多月课。我上第一堂对话课时,就被教授点着名来提问:“作为记者,请概括一下您在中国是如何工作的?”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写我愿意写的东西。” 我听见班里有人窃笑。 教授弯起一根食指顶了顶他的无边眼镜:“我想您会给予我这种荣幸:让我明白您的首长是如何工作的。” 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的首长发他愿意发的东西。” 全班“哄”地一下笑起来。那个来自苏丹王国的阿卜杜勒鬼鬼祟祟地朝我竖大拇指。 教授两只手都插入裤袋,挺直了胸膛问:“我可以知道您是来自哪个中国的么?”班上当即冷场。我慢慢地对我的教授说:“先生,我没听清楚你的问题。” 他清清楚楚一字一句,又重复一遍。我看着他的脸。那脸,大部分掩在浓密的毛发下。我告诉那张验,我对法兰西人的这种表达方式很陌生,不明白“哪个中国”一说可以有什么样的解释。“那么,”教授说,“我是想知道:您是来自台湾中国还是北京中国?”雪花在窗外默默地飘。在这间三面墙壁都是落地玻璃的教室里,我明白地感受到了那种突然冻结的沉寂。几十双眼睛,蓝的绿的褐的灰的,骨碌碌瞪大了盯着三个人来回看,看教授,看我,看我对面那位台湾同学。 “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我说。马上,教授和全班同学一起,都转了脸去看那位台湾人。那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正视了我,连眼皮也不眨一眨,冷冷地慢慢道来:“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 话音才落,教室里便响起了一片松动椅子的咔咔声。 教授先生盯牢了我,又递来一句话:“您走遍了中国么?”“除台湾省外,先生。” “为什么您不去台湾呢?”“政府不允许,先生。” “那么,”教授将屁股放了一边在讲台上,搓搓手看我。“您认为在台湾问题上,该是谁负主要责任呢?”“该是我们的父辈,教授先生。那会儿他们还年纪轻轻哩!”教室里又有了笑声。 教授却始终不肯放过我:“依您之见,台湾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如今?”“教授先生,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们的父辈还健在哩!”我说,也朝着他笑,“我没有那种权力去剥夺父辈们解决他们自己酿就的难题的资格。” 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对话课的教授思路十分敏捷,他不笑,而是顺理成章地接了我的话去:“我想,您不会否认邓小平先生该是你们的父辈。您是否知道他想如何解决台湾问题?” “我想,如今摆在邓小平先生桌面的,台湾问题并非最重要的。” 教授浓浓的眉毛如旗般展了开来升起:“什么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呢,在邓小平先生的桌面上?”“依我之见,如何使中国尽早富强起来是他最迫切需要考虑的。” 教授将他另一边屁股也挪上讲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好,依然对我穷究下去:“我实在愿意请教:中国富强的标准是什么?这儿坐了二十几个国家的学生,我想大家都有兴趣弄清楚这一点。” 我突然一下感慨万千,竟恨得牙根儿发痒,狠狠用眼戳着这个刁钻古怪的教授,站了起来对他说,一字一字地:“最起码的一条是:任何一个离开国门的我的同胞,再不会受到像我今日要承受的这类刁难。” 教授倏地离了讲台向我走来,我才发现他的眼睛很明亮,笑容很灿烂。他将一只手掌放在我肩上,轻轻说:“我丝毫没有刁难您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是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国家的。”然后,他两步走到教室中央,大声宣布:“我向中国人脱帽致敬。下课。” 出了教室,台湾同胞与我并排儿走。好一会儿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看着对方说:“一起喝杯咖啡好吗?” 读者中的好文章篇3:夏令营中的较量 孙云晓 1992年8月,77名日本孩子来到了内蒙古,与30名中国孩子一起举行了一个草原探险夏令营。 A中国孩子病了回大本营睡大觉,日本孩子病了硬挺着走到底。 在英雄小姐妹龙梅、玉荣当年放牧的乌兰察布盟草原,中日两国孩子人人负重20公斤,匆匆前进着。他们的年龄在11—16岁之间。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至少要步行50公里路,而若按日本人的计划,则应步行100公里! 说来也巧,就在中国孩子叫若不迭之时,他们的背包带子纷纷断落。产品质量差给他们偷懒制造了极好的理由。他们争先恐后地将背包扔进马车里,揉揉勒得酸痛的双肩,轻松得又说又笑起来。 可惜,有个漂亮女孩背的是军用迷彩包,带子结结实实,使她没有理由把包扔进马车。男孩子背自己的包没劲儿,替女孩背包不但精神焕发,还千方百计让她开心。他们打打闹闹,落在了日本孩子的后面。 尽管有男孩子照顾,这位漂亮女孩刚走几里路就病倒了,蜷缩一团瑟瑟发抖,一见医生泪如滚珠。于是,她被送回大本营,重新躺在席梦思床上,品尝着内蒙古奶茶的清香。 日本孩子也是孩子,也照样生病。矮小的男孩子黑木雄介肚子疼,脸色苍白,汗球如豆。中国领队发现后,让他放下包他不放,让他坐车更是不肯。 他说:“我是来锻炼的,当了逃兵是耻辱,怎么回去向教师和家长交待?我能挺得住,我一定要走到底!”在医生的劝说下,他才在草地上仰面躺下,大口大口地喘息。只过了一会儿,他又爬起来继续前进了。 B日本家长乘车走了,只把鼓励留给发高烧的孙子;中国家长来了,在艰难路段把儿子拉上车。 下午,风雨交加,草原变得更难走了,踩下去便是一脚泥水。 当晚7点,队伍抵达了目的地———大井梁。孩子们支起了十几顶帐逢,准备就地 野炊 和宿营。内蒙古的孩子生起了篝火。日本孩子将黄瓜、香肠、柿子椒混在一起炒,又熬了米粥,这就是晚餐了。日本孩子先礼貌地请大人们吃,紧接着自己也狼吞虎咽起来。 倒霉的是中国孩子,他们以为会有人把饭送到自己面前,至少也该保证人人有份吧,可那只是童话。于是,有些饿着肚子的中国孩子向中国领队哭冤叫屈。饭没了,屈有何用? 第二天早饭后,为了锻炼寻路本领,探险队伍分成十个小组,从不同方向朝大本营狼宿海前进。在茫茫草原上,根本没有现成的路,他们只能凭着指南针和地图探索前进。如果哪一组孩子迷失了方向,他们将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后果难以预料。 出发之前,日本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驱车赶来,看望了两国的孩子。这时,他的孙子已经发高烧一天多,许多人以为他会将孩子接走。谁知,他只鼓励了孙子几句,毫不犹豫地乘车离去。这让人想起昨天发生的一件事:当发现道路被洪水冲垮时,某地一位少工委干部马上把自己的孩子叫上车,风驰电掣地冲出艰难地带。 中日两位家长对孩子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同!我们常常抱怨中国的独生子女娇气,缺乏自立能力和吃苦精神,可这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呢? C日本孩子吼声在草原上震荡。 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日两国孩子胜利抵达了目的地狼宿海。 当夏令营宣告闭营时,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作了 总结 。他特意大声问日本孩子:“草原美不美?” 77个日本孩子齐声吼道:“美!”“天空蓝不蓝?” “蓝!”“你们还来不来?”“来!” 这几声狂吼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中国人。天哪!这就是日本人对后代的 教育 吗?这就是大和民族精神吗?当日本孩子抬起头时,每个人的眼里都闪动着泪花。 在这群日本孩子身后,站着的是他们的家长乃至整个日本社会。 据悉,这次由日本福冈民间团体组织孩子到中国探险的活动得到日本各界的广泛支持。 政府和新闻机构、企业不仅提供赞助,政界要员和企业老板还纷纷送自己的孩子参加探险队。许多教授、工程师、医生、大学生、小学教师自愿参加服务工作。活动的发起者、该团体的创始人河边新一先生与其三位女儿都参加了探险队的工作。他们的夏令营向社会公开招生,每个报名的孩子需交纳折合7000元人民币的日元。一句话,日本人愿意花钱送孩子到国外历险受罪。 D中国孩子的表现在我们心中压上沉甸甸的问号。 日本人满面笑容地离开中国,神态很轻松,但留给中国人的思考却是沉重的。 刚上路时,日本孩子的背包鼓鼓囊囊,装满了食品和 野营 用具;而有些中国孩子的背包却几乎是空的,装样子,只背点吃的。才走一半路,有的中国孩子便把水渴光、干粮吃尽,只好靠别人支援,他们的生存意识太差! 运输车陷进了泥坑里,许多人都冲上去推车,连当地老乡也来帮忙。可有位少先队“小干部”却站在一边高喊“加油”,当惯了“官儿”,从小就只习惯于指挥别人。 野炊的时候,凡是又白又胖抄着手啥也不干的,全是中国孩子。中方大人批评他们:“你们不劳而获,好意思吃吗?”可这些中国孩子反应很麻木。 在咱们中国的草原上,日本孩子用过的杂物都用塑料袋装好带走。他们发现了百灵鸟蛋,马上用小木棍围起来,提醒大家不要踩。可中国孩子却走一路丢一路东西…… 短短的一次夏令营,暴露出中国孩子的许多弱点,这不得不令人 反思 我们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的问题。第一,同样是少年 儿童 组织,要培养的是什么人?光讲大话空话行吗?每个民族都在培养后代,日本人特别重视生存状态和环境意识,培养孩子的能力加公德;我们呢?望子成龙,可是成什么龙? 我们的爱心表现为让孩子免受苦,殊不知过多的呵护可能使他们失去生存能力。日本人已经公开说,你们这代孩子不是我们的对手!第二,同样是少年儿童组织,还面临一个怎样培养孩子的问题。是布道式的,还是野外磨练式的?敢不敢为此承担一些风险和责任?许多人对探险夏令营赞不绝口,可一让他们承办或让他们送自己的孩子来,却都缩了回去,这说明了什么呢? 是的,一切关心中国未来命运的人,都值得想一想,这个现实的矛盾说明了什么。 全球在竞争,教育是关键。假如,中国的孩子在世界上不具备竞争力,中国能不落伍?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读者》读后感(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我买回一本《读者》,我都会品味着“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不可缺少的,《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道理,让你不容易忘记。
请耐心地听我把这个故事讲一遍。光滑的墙壁上,一只蚂蚁在艰难的往上爬。爬到一大半,忽然滚落下来,这是它的第七次失败。然而过了一会儿,它又沿着墙角,一步步往上爬了。
第一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禁不住说:“一只小小的蚂蚁,这样执着顽强,真是百折不回啊!我现在遭到一点挫折,能气馁退缩吗?”他觉得自己应该振奋起来,来勇敢地面对他在生活中的那些困难。第二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也禁不住说:“可怜的蚂蚁,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方位,它就能很容易爬上去;可是,它就是不肯看一看,想一想……唉,可悲的蚂蚁!
一只小小的蚂蚁途径了7次失败都还不放弃,而让现在的我们呢?也许1次小小的挫折有可能会让我们放弃了以及整个人生,就比如一些高考失败的高中生吧!这是多么令人可悲的事啊。如果高考失败换做故事里的两个人的话,我相信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对人生放弃的,要么就去重考,要么就找工作,就从低层慢慢做起,再苦再累也会忍着。
这种精神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要心中有盏不灭的灯,生活就会展开新的出路和生机。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分喜欢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地狱。可是,那里的人们在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的原因,最终得知那个贼就是好人汤姆。
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当自私自利,应当胸怀宽广,在别人有困难时献出自我的爱心诚心帮忙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到很佩服,她应对仇恨是另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烧了自我,却照亮了别人黑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到很佩服,他自我冒着危险,不怕自我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时间也看看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读者》,其中有一段话让我沉思良久。
这是一段犯人和富商的对话。犯人说:“我妈妈小时候买了两双鞋子,一双布鞋、一双皮鞋。弟弟说要皮鞋,妈妈却对他说,好孩子要懂得谦让,我故意说要布鞋,妈妈表扬了我,还把皮鞋给了我。”富商也对他说:“我小时候也遇到和你类似的事,可是我说出了自我的想法。经过比赛我也得到了自我想要的物品。这看似简单的对话,却蕴含着多么大的奥秘啊!
其实成败有时只是一念之差,经过努力才能得到成功。努力得到的是正义的,是人们所向往的。却不是不择手段谋利。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上次我的.妈妈去二期广场买东西,可这一片的小偷异常多,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孩看样貌不像坏人,没想到他巨人是一个惯偷!手法高明,作案的时候一点都不紧张。他的手正拉开妈妈的钱包,一个好心人提醒了妈妈,那小孩一溜烟就跑了,商店的保安正跑来大喊:“抓住那个小偷!原先他刚才在商店偷了东西。之后他被抓住了。真是善者流芳百世,恶者遗臭万年啊!干了一件坏事,却断送了他的前程,这难道不和书中所说的犯人一样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我们要犯错误时,应当深思熟虑,才能减少错误发生。可不能因为一念之差鲁莽行事。这本书真让我收益啊!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杩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衡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瘭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隔分喜欢读。这篇文章主终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莆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桀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蒗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铼,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辟地狱。
但是,那里的人们在二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磁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佣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耙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慷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迭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娠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晷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二的原因,最后得知那个贼就纫是好人汤姆。17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该自私自茂利,应该胸怀宽广,在别人逑有困难时献出自己的爱心诚矬心帮助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夫到很佩服,她面对仇恨是另榱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梳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藻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保烧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黑注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叨到很佩服,他自己冒着危险筘,不怕自己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锼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云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占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姣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坻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鸸时间也看看吧。
这个寒假读什么书好呢?妈妈抱来一大堆杂志,名字叫《读者》。她说,这是她以前最爱看的书,让我从里面找好词好句,学习怎么写文章。
我一开始很讨厌这堆杂志。因为平时我最喜欢看漫画书,可这书里字多画少,我觉得很没意思。不过翻着翻着,我被里面的文章打动了。
有一篇文章名字《我是那个“残次品”》,写了一个人,从小讨厌写作业,上课不遵守纪律,喜欢在老师的课上捣蛋,结果老师认为他是“差生”,谁知长大以后,他反而去了美国留学,成了一名博士,学习了很多新鲜的知识,而且结识了很多有趣的朋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学习虽然重要,但是,想像力和创造力同样重要。我们既要学好课本上的知识,同时也要爱思考,做一个有个性的人。
还有一篇文章《向洋葱认输》,写了麦当劳快餐店某一年去冰岛营业,结果发现那里的洋葱大多数都是从德国运去的,而且都非常贵。他们一直都在亏本。在20xx年的一天,他们结束了16年的营业。有人说是冰岛的洋葱太少,有人说是冰岛的洋葱太贵。其实,是他们没有掌握洋葱的信息,没有把洋葱这种原材料带到冰岛去。所以说,细节决定成败。
《读者》这本书,虽然文字多、图画少,但里面的文章却都能告诉我很多道理。读了《读者》,我觉得自己了解了很多新东西,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受到了启发。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希望同学们也来看一看哦。
经常看到妻子翻看读者,用她的话说《读者》、《青年文摘》与《萌芽》等这些书籍是陪伴她长大的书籍。
近日有幸也拜读一下妻子口中陪伴她成长的东西。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本书原本的知识,而是从中,使我我深深感动。
你知道有时候,有些歌、有些东西就是有那种力量。哪怕它在你的手机里藏了好几年,哪怕它早就过了黄金期,哪怕越来越少的人会提起它。你就是知道,当你一听到这首歌,一看到那些漫画的时候,就会想到从前的自己,你就会获得一种莫名的力量。这种力量能够让你感受到自己的节奏,让你以跟世界不同的方式独自运转着,让你能听到自己。
就如同我家里存放的那些旧书,那是曾经妻子孩童时候阅读的一些书籍。她读书的时候总是一个人静静坐在窗前的沙发上阅读,一看就是一下午。后来妻子有了孩子,工作也日益繁忙,渐渐的就离这些书籍渐行渐远。这些曾经的旧书籍已经开始褪色泛黄。可是妻子仍然对这些已经过了年代的老书籍有着深厚的感情,即使是家里的几次翻新与装修,妻子始终不忍心把他们卖掉或丢弃。
与尘封在岁月里的东西相遇,是一种美好。人世间,总会有一些美好和你相遇。有时候一橱柜的旧书就是一段悲喜交加的感情,就是会让你简单却能让自己充实开心的东西。
认识《读者》是20多年前的事,那时我还是个上初中的黄毛丫头,《读者》是我最喜欢的杂志。节假日、双休日,路过书摊时,我会一口气买上几本,慢慢读,细细品,无须担心它的时效性。闲来无事时,我会找出几个月前甚至几年前的《读者》,随意翻开一篇,仿佛遇见一位老友,是那么熟悉、亲切,却又有以往不同的新鲜,真是“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者》中的故事篇幅短小,玲珑剔透,却醒人耳目,启人深思,充满了智慧与灵性,这也是一种无痕的教育吧。但《读者》却很俗。
俗在内容上。每一篇选登的文章都叙述了街头巷尾、司空见惯的市民生活,极少有大企业家、银行家等精英创业的坎坷经历,也没有大歌星、大影星的绯闻逸事。它那么地贴近我们老百姓的生活,
就像冬日午后,大伙儿围在小院里,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讲述着邻里间的真人真事及真情。
俗在读者本身。凡是念过几年书的人,都看得懂《读者》。《读者》里没有什么专业术语,也少见什么高深言论,只要念完小学的人,都可以从中得到各自所需:或消磨了时间,或得到了启示,或心灵有了寄托,或精神得以升华。俗人雅士,层次不同,收获不同。
这么俗的一本杂志为何常年畅销不衰、为国人所推崇呢?我想,“大俗即大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越是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事物,它的生命之路就越宽广,它的生命轨迹就越长远。
在这个假期,我精读了《读者》这本杂志的其中一期。
主要描写了生活中的实事。文章都以情动人,以理悟人或以人悦文,浅显易懂,使得我们仔细品味,认真学习。每一篇作文都有其独特的视角及写作方法,让人爱读,有的甚至催人泪下或开怀大笑。
我还悟出一个道理:知识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羽翼。一开始我总是很快的浏览一遍,囫囵吞枣,颇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的首先是故事,是各总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后来,父母告诉我文章要仔细品味,理解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想得到知识的羽翼飞向天堂,那么就一定要有阅读方法。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既然是营养品,就更要仔细体会、琢磨。于是,我如饥似渴地仔细读了起来,养成了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成了忘了吃忘了睡的“书呆子”。
从此以后,再练习写作的时候,都要拿出我的好伙伴—《读者》翻一翻,摘抄其中的好词佳句和思想感情,大大增加了我的想象力,使文章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这册杂志对我而言好处太大了,我总是认真地感悟,真是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是《读者》给了我知识王国前进的脚步。
读了这册杂志,我真正感受到了:一撇一捺组成了一个“人”字,撇是知识,捺是理想,这样的人生才是充实有力的,鸟会飞翔时因为有翅膀,人会飞腾是因为有智慧。这样有益的课外书使我受益匪浅。等着吧!知识太空,我会乘坐着《读者》制成的飞船去那里遨游的!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读者》上的。故事虽不长,但给我的感悟倒也不浅。故事很简单,讲的就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马利拉。他向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可一个月了还没还。于是,按照惯例,他必须退还那本书,并且图书馆将退还押金。接过80里拉的押金后,马利拉长吁一口气,但接过钱后,良心开始不安了。其实,这本书的押金只值30里拉,可由于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他便动起了小脑筋,偷偷地把3改成了8。
这样他就可以从中赚取到50里拉,这对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几天后,他觉得有些“不安”,便带着钱,打算去和馆长讲清楚。正准备开口,馆长就笑了笑说,孩子你还小,要好好学习.......听完这些话,马利拉的心结也打开了。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像馆长笑了笑。许多年过去了,马利拉的事业很成功。便打算回到母校看望,可当他到故乡的时候,馆长却已经去世了。他带着一丝失望和愧疚离开了母校。
是的啊、当年,馆长是那么的包容他,鼓励他,促使他成为一个人才,他的“账单”还没还呢,马利拉怎么能不愧疚?仔细地想想,这种包容,是真的很重要的。现在,人们经常会有事故。坐在餐桌上听客厅里电视上的新闻,总会有争吵声,两个女的大喊大叫、路边两个人为了一辆自行车而吵得你死我活,最后打的鼻青脸肿......这个其实都是不包容而导致的。我们没有学着去宽容,太小气,而从不为别人着想......人人都希望和谐的世界,没有争吵,只有幸福。但这也是需要我们创造的,就从这些小事做起吧!就从学会包容着别人做起吧!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篇让我至今难忘。
故事大概是,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大草原上,生活着两种不一样的动物,一种是温顺的长颈鹿,另一种是凶猛的美洲豹。长颈鹿天生就是教育家,它教它的孩子任何生存技巧,而美洲豹却不怎样管刚出生的小豹,甚至丢弃它们。就算有别的动物吃小豹,母豹有时也不会管,小豹只能靠自己。但是,长颈鹿用千百次的告诫换来的仅仅只是基本生存,而美洲豹正因拥有痛苦的经验,成为了强者之中的强者。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想成为强者,就务必经过一番磨难。像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一生就像是为了演绎生命的杯具。他从小就被他的的父亲逼迫去学习音乐,长大后,他的耳朵也聋了。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妥协,而是向命运抗争,创作了惊世之曲——《命运交响曲》。
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一个农民的孩子,天生就是口吃,可他却立志当一名主持人。因此,他被所有的人耻笑,可他却没有认输,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向命运发出挑战。他将小石子放到嘴里含着,不停地练习发音。他的舌头不知被磨破了多少次,最终,他成功了。他就是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前都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因此命运是很公平的,他不会同情弱者,它使你悲痛,让你受挫折。是为了让你战胜命运,成为强者。困难固然能够打击我们,让我们内心受挫,可困难也能够锻炼我们,让我们变得坚强。
要坚信,当一切暴风雨过去之后,你的世界将变得很完美。
1、古代妈妈的一封信
杨暖
《读者》2012年第9期(五月上)总第518期
古人写信很有意思。这是古代妈妈写的一封信,母亲写给儿子的。也算不得信,了了几十字,只当是一简短的手函。简短,字微,充分发挥了中国汉字的蕴藉和古典,有妙趣。
阅儿信,谓一身备有三穷:用世颇殷,乃穷于遇;待人颇恕,乃穷于交;反身颇严,乃穷于行。昔司马子长云:然虞卿非愁,亦不能著书以自见于后世云。是穷亦未尝无益于人,吾儿当以是自勉也!写信的母亲叫郑淑云,是明代女作家。
我没有读过她的作品,单从这一短笺,倒也叫我生出三分钦佩。信里,郑妈妈是这样讲的:人的这一生时常会遭遇三种困顿,千古有之,孩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第一种困顿,拥有卓越的才华,却遇不到好的平台和机遇。
第二种困顿,以一颗诚挚宽厚的心待人,却没有交上值得交的好朋友。第三种困顿,对自己严格要求,时常反省,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最后,这位妈妈抚慰儿子,即使人生的际遇如此,也未尝没有好处。
孩子你要多读书以自励,不要放纵自己呀!这样的妈妈,真强大。她的爱,不狭隘,不灰暗,是一个经历风雨历练的女人在看过人生百态后,饱含仁慈宽厚的生命之爱。她爱孩子,爱生命,更能用她的爱,给孩子一个有力的人生。(睿雪摘自《润》2012年第1期)
2、节令是一种命令
毕淑敏
2013年14期(七月下) 总第547期
夏初,买菜。老人对我说,买我的吧。看他的菜摊,好似堆积着银粉色的乒乓球。我说,这么小啊,还青,远没有冬天时我吃的西红柿好。老人不悦地说,冬天的西红柿算什么西红柿!吃它们哪里是吃菜,分明是吃药。
老人接着说,那是温室里煨出来的,先用炉火烤,再用药熏,让它们变得不合规矩的胖大,用保青剂或保红剂,让它们比划的还好看。人里面有汉奸,西红柿里头也有奸细呢。冬天的西红柿就是这种假货。我惭愧了。多年以来,被蔬菜中的所蒙蔽。
那吃什么菜好呢?我虚心讨教。老人的生意很清淡,乐得教我,说道:记着,永远吃正当节令的菜。萝卜下来就吃萝卜,白菜下来就吃白菜。节令节令,节气就是令啊!人不能贪心,你用了种种的计策,在冬天里,抢先吃了只有夏天才长的菜,夏天到了,怎么办呢?再吃冬天的菜吗?颠了个儿,你费尽心机,不是整个瞎忙活吗?
我买了老人的西红柿,慢慢地向家中走。他的西红柿虽是露地长的,质量还有推敲的必要,但他的话透着一种晚风的霜凉,久久伴着我。人生也是有节气的啊!春天就做春天的事情,去播种;秋天就做秋天的事情,去收获。夏天游水,冬天堆雪。少年需率真。
过于老成,好比使用了植物催熟剂,早早定了型,抢先上市,或许能卖个好价钱,但植株不会高大,叶片不会密匝,从根本上说,该归入早夭的一列。老年太轻狂,好似理智的幼稚症,让人疑心脑海的某一部分让岁月的虫蛀了,连缀不起精彩的长卷,包裹不住漫长的人生。
年轻年老都是生命的流程,不必厚此薄彼,显出对某道工序的青睐或是鄙弃,那是对造物的大不敬,是一种浅薄而愚蠢的势利。(李孝春摘自《广州日报》2013年5月1日)
3、人间无事人
马德
《读者》2014年第13期(七月上)总第570期
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一个人活得是否洒脱,就在这说与不说上。人间多少事,都是管不住嘴惹的。你在背后说人是非,自有人在背后说你是非。读《小窗幽记》,说有个叫湄公的隐士,居于山中,有客问他,山中何景最奇,曰:“雨后露前,花朝雪夜。”
又问何事最奇,曰:“钓因鹤守,果遣猿收。”你钓,有鹤相守于一边;你馋,可遣猿于树上摘鲜果与你吃。这真是动人心魄的胜景。崔永元说,他多年来一直喜欢看的节目,就是《动物世界》,因为“动物的世界里没有人。”
看来,没有人折腾的世界,其妙处,何止是清净所能穷尽的。这世间美景美事,为什么隐者所遇甚多呢?不因他在山中,不因他在林中,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活到人间无事人的份儿上了。(潘光贤摘自《今晚报》2014年4月16日)
4、别人的鞋子
尤金
《读者》2015年第8期(四月下)总第589期
开学那天,在一群报到的新生当中,我注意到一名女学生眼皮异常浮肿,肿胀处红红的,好似戴了一个怪异的眼罩。我趋前,关心地探问,万万没想到她竟一脸不耐烦,粗声粗气地答道:“过敏啦!”说完,掉头便走。对于她这种毫无礼貌的反应,我与其说生气,不如说纳闷儿。
不久后,她在呈交上来的日记里吐露心声:“由于对某种迄今还查不出来食物过敏,我两边的眼皮肿得好像塞进了两个彩色气球。已经两年多了,医生束手无策,我难过死了。偏偏许多好事之徒一看到我便问东问西,把我看成一个怪胎。有时,我真难堪得想扯对方的头发!”
看到这样的文字,我摇头叹息,这个女孩子,也太不懂事了,怎么竟会将别人的关心看作“好管闲事”呢?我觉得她不但眼皮敏感,连心也敏感。这事发生了好几个月后,我在烹饪时,不慎烫伤了手臂,留下了一个颇大的疤痕,椭圆形,棕红色,狰狞而又可厌。
旧友新交,无不殷殷探询。开始时,我总是耐心地解释、解释、再解释,然而渐渐地不行了,同样的话讲了又讲、说了又说,一日数回,着实厌得嘴巴抽筋。后来,有人关心探问时,我便笑眯眯地说:“我昨天去献血啦!”对方骇然惊问:“怎么会在手臂这个部位抽血呢?”
我又微笑应道:“这就叫做不同凡响嘛!”看对方疑惑的表情反而成了我的乐趣。想起那名女学生,我对她两年来所受的委屈感同身受。总得穿穿别人的鞋子,才知道那鞋子打不打脚呀!(李中一摘自花城出版社《尤今袖珍小品》一书)
5、清秋瘦水
周伟
《读者》2016年第2期(一月下)总第607期
秋天的水,说瘦就瘦了,河中的丝草浮现出来了,墨绿墨绿的一片,丝丝连连,纤毫毕现。我仿佛看到了童年井水中的景象,那般清澈,那般透亮。瘦水边,人感觉也瘦了。远处有两个黑点,慢慢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一个是斯文的父亲,一个是天真的孩子。
父亲张网,一张网,仿佛想网住一个世界。他越是弓身用力,撒出去的网越是到不了他想要达到的位置,网不住他想网的东西,好几次,网都被丝草缠住了。孩子提桶,跟在父亲后面。他看到瘦水中那些游来游去的鱼儿,在水中旋转着,一下又蹿出水面,白白的鱼肚皮在阳光下发亮。
就在父亲感到失望并打算离开的时刻,孩子扯了扯父亲的衣角,努了努小嘴儿:河堤边的丝草旁,有一条金黄色的大鲤鱼在那儿游来游去,闲适自得。
于是父亲张网,张了几次,总不成功。孩子把桶放下,做了一个双手捧鱼的动作。父亲领会,走上前去,捧住了那条金黄色的鲤鱼。孩子接过父亲手中的鱼儿,用双手稳稳地捧住。鱼儿一动不动,只有鱼鳞在阳光下一闪一闪泛着金光。
看着瘦水里的游鱼、瘦水边的父子,我明白了:世上有许多东西,网是网不住的,把它捧起来,或许更好。(金星摘自《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