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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卡被盗冒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国外相关规定与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及实践
(一)国外相关立法
1.美国的相关规定
在西方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注重保护持卡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利益已经成为银行卡方面的国际规则。在美国,有关信用卡冒用风险责任承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诚实信贷法》这两部法案中。《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规定:发卡人应该采取措施识别信用卡的使用人是经过授权的,信用卡的发卡人对信用卡是否经授权使用负举证责任;随后的《诚实信贷法》进一步规定消费者或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信用卡消费最多承担五十美元的责任(包括信用卡被偷、被盗、被伪造)。总的看来,这两部法案的相关规定将冒用风险主要转移给发卡机构来承担,而严格限制了持卡人或消费者承担风险的情形,体现了对弱势一方利益的保护。
(1)“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归属”的规定。
“未经授权划拨”(把所有英文符号改成中文)的定义是:美国《诚实信贷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偷窃或捡拾信用卡后使用的行为称作“未经授权划拨”.所谓未经授权的划拨是指由信用卡持卡人(消费者)以外的未获发动实际授权的人所发动的,从该消费者账户划出资金而该消费者并未从该划拨受益的电子资金划拨。
美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对用丢失的或被窃的信用卡发动的交易,包括消费者自己被迫进行的划拨,是未经授权的划拨,适用对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限制。
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限制:《电子资金划拨法》与E条例及其官方人员注释规定,只要持卡人以合理的方式向机构发出了通知,其责任将受到限制。并将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划拨的承担的责任分为三个等级:五十美元,五百美元和无限责任。
未经授权划拨责任限制原则的起源:该法所确立的持卡人责任限制之原则,起源于1976年第一国民城市银行诉莫拉克案。在此案中,法院根据联邦法、州法律和判例,判决被告对这五百美元未经授权的支出只承担五十美元的责任。
未经划拨责任原则的适用:美国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还规定:“无论持卡人存在多么明显的疏忽都不影响对其适用责任限制”.在 Russenvs First American Bank-Michigan一案中,法院就持这一观点。该案中,消费者疏忽地将他的ATM卡个人密码写在与卡放在一起的纸上,并将卡与密码交给他女儿,后来他女儿丢失了两者,并因此造成了未经授权划拨的损失。美国法院判决认为:这种疏忽对消费者是否应对卡与密码的发现者启动的而未经授权的划拨承担责任,是无关紧要的,消费者不承担因此疏忽造成的损失。
尽管这种规定容易引发持卡人的道德风险,持卡人可能会谎称某项交易未经其授权而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但是美国的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基础是相信绝大多数的持卡人是诚实的,当然这种信任有着庞大的征信体制作为基础。法律同时认为发卡银行在发行信用卡之前就应该意识到信用卡的风险,并且有义务在发卡之前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信用卡应该发给讲信用的人。况且,刑法上关于信用卡欺诈的罪名也能有效的克服这种道德风险的发生。
(2)“举证责任”的规定
美国国会通过的《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规定,信用卡的发卡人对信用卡是否经授权使用负举证责任。《诚实信贷法》则规定发卡机构若要求持卡人承担至多五十美元的责任,还存在进一步的证明义务,即必须证明未经授权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要件,具体有:持卡人已经接受了信用卡;发卡人就潜在责任向持卡人发出过说明通知;发卡人向持卡人提供了在信用卡丢失或者被盗时向发卡人发通知方法的说明;未经授权使用发生在持卡人己经将丢失、被窃或其它事件通知信用卡发行者以前;信用卡发行者已经提供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识别一张信用卡的使用者是未经授权的。
这种举证责任的倒置使得处于弱势的持卡人避免了因为举证不能而承担冒用风险的情形,而对于拥有强大技术支持和先进设备的发卡机构来说,这也没有加重其负担反倒有助于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持卡人用卡的安全。
(3)“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
美国的发卡机构一般与持卡人约定,在下述情况下,持卡人即使在挂失后仍应承担风险责任:第三人冒用为持卡人允许或故意将信用卡交其使用者;持卡人故意将使用自动化设备预借现金办法或进行其它交易之交易密码或其他辨识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告知第三人者;持卡人与第三人或特约商店伪造虚构不实交易行为或共谋欺诈者等。上述例外条款的规定,不可谓不周全,而且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强调了持卡人在保管和使用信用卡时的审慎义务。
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
(1)英国的有关规定。英国同行业公会制定的,要求银行会员共同遵守的《银行营运规则》规定,除非发卡银行证明持卡人存在欺诈或者没有合理谨慎使用各种银行卡,则信用卡丢失或者被盗后,对于持卡人挂失之前的损失,持卡人承担责任最多为五十英磅。
(2)韩国的有关规定。韩国《与信专门金融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卡机构应当自接到持卡人挂失请时起给持卡人带来的所有损失负责。
(3)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澳大利亚《电子资金划拨指导法》对未经授权划拨消费者的责任也作了规定:在账户持有人不存在欺诈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未授权划拨只承担一百五十元或账户中的余额或账户机构被通知接入方法发生滥用、遗失或被窃,或是作为接入方法组成部分的密码的安全性受到破坏时己发生的实际损失。
(二)我国信用卡被盗冒用的现行立法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信用卡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民商法部门中的《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担保法》中的少数条款;经济法部门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而专业调整信用卡法律关系及实践操作的只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1999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2005年10月26日由央行发布实施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及央行于2001年07月09日发布实施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于2006年01月26日公布并于03月0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其中都仅有少数条文对于信用卡的冒用责任做出了规定。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也没有行政法规,只有人民银行的部门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卡冒用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按照这条规定,当持卡人丢失信用卡后,发卡银行的“义务”是向持卡人提供挂失服务。但是,就在这个关于发卡银行的“义务”的条款中,中国人民银行授予了发卡银行可以在章程或者协议中,自行制定信用卡冒用责任条款的权利。因此,目前关于信用卡冒用及挂失的法律责任,主要来源于我国各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
工商银行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电子银行章程》规定,信用卡正式挂失前的损失由客户自理。其在银行业首次提出,因客户未尽到风险防范义务而导致的损失,银行将不承担责任。
中国银行规定,信用卡必须通过电话挂失方能即时生效。中国银行的中银信用卡、中银都市卡、中银VISA奥运信用卡实行挂失零风险措施。信用卡遭遇丢失或被盗后,只需致电二十四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办妥挂失后即无需承担挂失后的风险。
广发银行去年率先推出了国内首创的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失卡保障计划,这项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失卡保障功能可以有效地降低未能及时发现信用卡遗失而造成的损失,更全面地保护了信用卡持卡人的利益和用卡安全,但是这项保障措施不包括ATM机、网上支付等须使用密码的交易。
招商银行于2006年4月推出“失卡万全保障”功能,比广发行仅晚了一个月,即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内发生的盗用损失,将由银行承担。其中,普通卡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额为一万元,金卡为一万五千元,白金卡按照客户的信用额度为全包。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规定,持卡人遗忘密码或遗失太平洋卡的,特殊情况下,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如密码重置前使用密码进行的各项交易等。此外,由银行承担挂失之后的冒用风险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遇信用卡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持卡人有意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持卡人承担。总结以上各个银行关于信用卡挂失的规定与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各个银行关于信用卡冒用责任的规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挂失之后,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由银行承担,除非出现免责的情形;挂失之前,绝大多数银行规定信用卡被冒用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如广发行和招商银行承担了挂失后四十八小时内,信用卡被冒用的部分甚至全部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关于银行卡丢失或被盗的责任纠纷,法院也基本上支持银行方面的主张,判决消费者承担挂失前所发生的全部损失。
二、我国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现行立法规定
本文认为我国关于信用卡法律责任的现行立法存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界定冒用风险的标准过于简单
我国法律对信用卡挂失的风险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以是否办理挂失作为衡量持卡人是否承担责任的决定因素,将信用卡遗失风险的分担义务由法律义务变为合同义务,对持卡人限额没有任何规定,扩大了银行要求持卡人承担责任的可能性。风险责任前提的简单化使得立法无法对复杂的风险发生情况做出有意义的划分,无法根据信用卡遗失情况及持卡人、发卡行过错程度的不同,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细分。
(二)对持卡人规定的责任过重
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核发信用卡后,持卡人就拥有了对信用卡的绝对控制权,应当履行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在由于持卡人的过错造成失卡并产生冒用损失的情况下,持卡人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信用卡一旦丢失就必然会发生损失,失卡并不是损失的充分条件,因为信用卡消费不同于现金消费,它在时间、空间上的不连续性要求信用卡交易中持卡人、发卡行、特约商户三方主体的紧密配合。在持卡人失卡的情况下,只要发卡行和特约商户能够完全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不法分子通常很难达到冒用的目的。因此,信用卡挂失前的冒用风险应当根据持卡人、发卡行和特约商户在形成冒用风险中的过错类型和程度在三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不是把这种冒用风险全部强加于持卡人来独自承担。然而,从目前我国各发卡行信用卡章程和领用信用卡协议中的规定看,大部分发卡行仍规定信用卡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担,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三)对银行规定的责任过轻
从《银行卡管理办法》的体系上看,信用卡冒用的相关责任被规定在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当中,而如前所述,该条规定其实是在授予发卡银行极大的权利,将权利规定在义务中,这显然是种立法上的矛盾,从而也导致也各大银行纷纷在各自的章程或者协议中,扩大持卡人的责任范围,减轻银行在其中的责任。
从法理上看,将两个在经济实力上极为悬殊的主体其中弱小一方的责任交给强大一方来规定,结果肯定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必然对持卡人的权益造成很大的损害。虽然发卡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通常由合同法来调整。但发卡银行与消费者(即持卡人)的关系实质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仅表现在两者之间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上,而且还表现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权即行业垄断权。这显然违反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使得持卡人承担过多的风险,持卡人可能要承担不是因为其过失所导致的损失,这一点亦违反了过失责任原则。
另外,从信用卡被冒用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来分析,不难发现信用卡被冒用的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首先是技术层面,发卡机构、特约商户的防伪防盗设备和技术相比现今高科技高智能的犯罪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再者是人为层面,主要表现在发卡机构和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程序操作不规范,持卡人没有谨慎的保管信用卡。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明显把冒用的情形简单化,甚至将银行自身由于技术问题产生的冒用风险完全转嫁给无任何过错的持卡人,是十分不合理的。
三、完善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建议
由于中国目前支持信用卡挂失风险运作的基础—信用机制尚未健全。因此中国要想在信用卡领域取得成功,既不能照搬欧美的模式,也不能照抄台湾的经验,而是要根据中国的民族传统习惯,借鉴国际上好的立法技术,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自己的模式,才能使信用卡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
(一)尽早出台《信用卡条例》
2005年0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起草《银行卡条例》的构想。虽然这意味着在将来的立法规划中,银行信用卡业务还是将和借记卡等其他银行卡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立法调整,但这毕竟是信用卡专立法中的一大进步。《银行卡条例》构想的提出,把规制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上升到了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规范,使之在法律效力上高于其他有关信用卡的规章和政策,在调整信用卡业务的专门法律法规体系中初步形成一个核心,立法层次的提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该行政法规在内容上超越金融机构狭隘的部门利益,对信用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应完善信用卡配套法律法规,颁布信用卡格式合同范本,加强对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明确挂失后冒用的损失由银行承担
挂失后信用卡仍出现被冒用,主要原因是在挂失人挂失与发卡银行向各特约商家发放止付名单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而时间差的存在则是技术手段不够先进、存在缺陷所致。银行发行信用卡、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理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相应的健全的技术支持,将风险降低以至消除,这是银行的义务。同时,解决挂失后冒用风险的可能性在于银行技术与业务水平的提高,惟有银行才能有效防止风险发生。而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因此,挂失后冒用的损失应当由银行来承担。
(三)明确挂失前二十四小时冒用的损失承担
在信用卡脱离持卡人控制和挂失止付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而冒用人往往利用这个时间差,侵犯持卡人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对这个时间段的冒用责任做出具体的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笔者认为,二十四小时是一个比较适合的时间段,如果规定的时间过长,比如广东发展银行的四十八小时甚至更长,会容易导致持卡人怠于挂失,可能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规定二十四小时内的责任归属,一方面可以督促持卡人及时履行挂失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能够很好地保护持卡人的利益。笔者认为在这二十四小时中,持卡人应当承担限额的责任,特约商户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其余的责任由银行承担。
1.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责任限额
持卡人对于信用卡件具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当由于持卡人自身疏忽导致信用卡落入他人之手而任意取现或透支时,对此后果持卡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从原则上讲,持卡人应对挂失前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合法持卡人失卡后、挂失前的责任承担问题,由其承担部分的责任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其未能履行保管义务,且若挂失前的责任由发卡行或特约商户全数承担的话,无疑会诱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增加金融消费领域中的不稳定因素。
2.明确举证责任由银行承担
笔者认为对信用卡冒用责任的承担最公平的解决方式是:采纳过失责任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金融机构承担举证责任;持卡人仅对其重大过失承担责任限额内的责任,其他损失的责任由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可就此向保险机构投保转移风险,且成本比持卡人低很多。
由此造成银行的损失可以向保险机构转移。这是指发卡机构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补偿,从而避免或减少实际损失的一种形式。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已有很久的历史,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过后,美国就开始了存款保险制度。现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运用也越来越多,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重要手段。发卡机构可以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一些难以预料的意外损失,通过少量的保险费的支出而获得及时、满意的补偿,从而降低或减少风险,这对发卡行来说是非常经济的。
另外,在电子资金划拨中记录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易的凭借是交易数据,与传统银行业务交易记录的纸质单据相比其具有两个特点:其一,交易数据都储存在银行的服务器中,交易过程的记录完全由银行制作和掌握,银行在交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客户手中不掌握任何交易数据的备份;其二,电子数据易于篡改,被投机者利用的可能性极大。这种交易行为的特殊性,使得“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不能适用于银行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电子银行业务纠纷。为了避免这种由于发卡银行掌握所有原始证据材料,而持卡人不掌握,却还要求持卡人进行举证的不合理做法,我国立法应当在损失分担规则中明确银行的举证责任义务。
(四)明确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立法应当明确银行的责任:对信用卡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对身份证件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发卡机构在信用卡被冒用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须承担该责任,甚至主要责任。这一点对发卡机构来说的并不是不公正的。从发卡行与持卡人的信用卡合约来看,发卡机构不仅是发行信用卡的机构,而且在发卡后更有保障持卡人安全用卡的义务。从技术层面来看,发卡机构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才,能够较好防御的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反过来看,将冒用风险主要转移给发卡机构,也有利于其加强安全技术,加快设备的更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再从规避风险的便捷性看,经济实力雄厚发卡机构可以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将冒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有效减低银行和客户双方的损失。
1.银行应对信用卡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银行对于信用卡真实性的审查应是一种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银行对自己签发的信用卡应尽到绝对的审查义务。如果允许银行对信用卡的审查仅尽形式审查义务,让银行以已尽形式审查义务而免除其在真实信用卡下付款付息的义务,对存款人来说殊为不公。因此,从银行与存款人利益平衡的角度有必要让银行承担起对银行卡的实质审查义务。
《中国工商银行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柜员审查所受理卡是否为已开通异地通存通兑业务行的牡丹灵通卡,卡片是否打测、剪角、损坏、涂改,是否有样卡字样”.从此表述看,工商银行规定其仅对牡丹灵通卡进行形式审查。银行的这种观点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柜台人员只能凭肉眼和工作经验对卡片和身份证件的材质、样式、颜色等进行一般的形式上的审查,对于其他只能由精密仪器才能鉴别出来的细微差别,银行则无法承担鉴别责任”.该种观点也成为银行方面一贯主张的观点。
但是,从信用卡合同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发,我们有必要对此种认定的合理性表示怀疑。信用卡由银行签发,证明信用卡合同关系的存在,其真实性为合同法一般原则所要求。对信用卡真实性的鉴别是确定信用卡合同关系真实性的前提之一,也为下一步银行鉴别持卡人身份奠定了基础。假的信用卡并不能代表真实的信用卡合同关系。银行对信用卡真实性的鉴别是其履行付款义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也是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条件。以假信用卡对外付款的行为不应该消灭银行依据真实的信用卡合同关系所应负的付款付息义务。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银行对于信用卡真实性的审查应是一种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银行对自己签发的信用卡应尽到绝对的审查义务。
2.银行应对身份证件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要求银行对身份证件承担实质的审查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现实的,其原因在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是法律对开立账户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另外,从银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对当事人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也仅能作形式上的审查而无可能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金融机构本身就不是证件真实性与否的鉴定机关,也无权作出鉴定结论。
身份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银行履行付款及付息义务以此为前提。一些学者认为,银行对身份证件应承担实质审查之责。他们认为,“在银行与持卡人之间,银行作为商法领域的商人,有专业上相对强大的鉴定识别能力、业务风险防范与承担能力,而持卡人在这些方面则要相对弱些。更何况在被冒领过程中,持卡人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银行作为参与者,应当有更多的积极作为义务”,“银行不能以自己不能辩明身份证的真伪而将错误支付的后果转嫁到持卡人身上。银行只有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对持卡人款项的正确支付,保证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银行信誉,促进自身发展。”
但是笔者认为,银行既不是身份证的发证机关,也不是具有专业鉴定职能的鉴定部门,客观上并不具备判断身份证件真伪的专门技能和人员。银行若对挂失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进行实质性审查,验明正身,也于法无据,挂失人与发证机关均无配合协助的法定义务,同时也缺乏必备的设施、专业的技能和有效的途径,而最终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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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摘要: 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建设,我们已经由“人治”社会过渡到了“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反应,所以法律必然也会反映我们的政治生活,时政话语也必然会体现在法律当中。换句话说,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单独存在,它可以规划并制约我们的政治生活。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时政话语就是如“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在政治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专有名词。“包容性发展”则是时政话语的代表,它是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包容性则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已经证明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文将以包容性发展的视角来探讨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关键词: 时政话语;法律;和谐发展;包容性
一、引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满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法律逐渐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政治话语也体现在经济法学里,逐渐丰富经济法学的内容。当今社会,我们以“包容性增长”为发展理念,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使得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二、政治话语
政治话语伴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围,可以说它充斥在我们的整个社会中。
同时,政治话语由于其简短性、节奏感极容易被人们记住,这有利于我们政策方针的有力宣传。
(一)政治话语的概念
政治话语就是经常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的话语,它能够体现出我们当今社会的治国方针与经济、政治发展模式。
政治话语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时代产物,它是政治术语,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随便的生活语言。
(二)政治话语的性质
政治话语首先是存在于政治生活领域的,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首先,政治话语一般都较为简单、带有节奏性、便于人们熟记、传播。
其次,政治话语并不是简单随意的,它是极其正式的官方用语,所以正式性是政治话语的又一特性。
最后,政治话语具有鼓舞性。
由于政治话语有极强的节奏感,这使得政治话语能够鼓舞人们,便于政策方针的执行与宣传。
(三)政治话语的意义
政治话语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有一定历史使命的。
政治话语的使用便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与推行。如“包容性发展”、“和谐社会”这些政治话语的出现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政策方针的推行。
同时,政治话语的出现丰富了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例如经济法一开始只是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后来出现的政治话语“包容性增长”等促使经济法学丰富其法律内容。
三、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并不是一种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包容性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包容性发展背景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
我们都知道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领域的经济纠纷等问题,例如:解决国际贸易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纠纷问题。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政治生活、文化生活都赋予了时代特色,经济法学也必然融入了时代特色。
包容性增长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同等作用。在政治话语的引入后,经济法学开始着手于为实现包容性发展而制定出新的经济法学的法律条文。
将包容性发展所要求的内容都写入经济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才能实现包容性发展。政治话语的引入,交给了经济法学艰巨的任务,经济法将试图将各种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步发挥出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经济法学的重要举措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包容性发展背景下的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我们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断丰富经济法学内容,从而促使经济法学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人类营造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首先,经济法学专业的人们,不应该将知识只局限于法律领域,应该深入了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漏洞,不断完善经济法学。
其次,对于政治话语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不断地将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六、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在不断进步。法律的出现使得我们的社会体系逐渐得以系统化,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哟普立德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主要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现今的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果只是用道德来约束很明显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日常见到的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使得经济法学为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重要贡献,使得各种看似高谈阔论的政治话语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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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经济领域中的重大变化,或迟或早必然会反映到当代世界政治的斗争(包括它在特殊手段上的继续——军事斗争)和国际关系中去,而这些斗争和国际关系的变化又必然会反作用于世界经济。我为大家整理的当代世界经济政治论文2000字,希望你们喜欢。
世界经济的现状和近期走势
去年,世界 经济 受美国衰退的影响 ,增长大大放慢。今年以来,美国经济开始复苏,但前景并不十分明朗,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世界经济有阴有晴,差异性十分突出,且都在变化之中。这里且就今年到现在为止的经济形势做一些说明,对影响世界经济的若干因素进行一些分析 。
一、美国经济复苏起落不定
美国全国经济研究 局于去年11月26日宣布,美国经济从当年3月份起陷入衰退。但实际上,美国GDP只在当年第三季度是负增长。9·11恐怖袭击使美国受到意料不到的打击,但其影响并未像人们当初估计的那么严重。去年全年,美国GDP仍增长了。今年1季度,美国经济复苏势头强劲,GDP以年率计算 ,增长5%。特别是生产率竟跃升8%,这种情况也是异乎寻常的,人们对美经济前景普遍表示乐观。但到第二季度,形势又发生新变化,回升转趋疲弱,GDP只增长。其间,安然公司、世界 通信 公司等大公司假帐丑闻接踵而至,全国为之震惊, 投资 者对股市乃至整个经济的信心受到极大挫伤,成为影响美国经济稳定回升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如此,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于7月16日在国会作证时,仍确认美经济在走向全面复苏。他预计今年全年美GDP的增幅为一,高于2月份的预测(—3%)。但他也不无保留地说:“目前 困境的影响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随着不良影响的消除,如果不出现进一步重大影响,美国经济将重新呈现可持续增长的态势”。与美联储的预测不同,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对今明两年美国经济增长率的预测下调,先前的预测数字分别为和,现在下调到和。
但无论如何,这次美国经济衰退时间短暂,经济下降轻微,是前所未有的。美 经济学 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说,美国的衰退“非常非常轻微”,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这次不是标准的衰退,还有人认为这是“新式衰退”。
美经济衰退轻微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是在此期间,消费者开支始终保持在高水平上,不见减少。消费开支占美GDP近2/3,它的稳定增长,支撑了美国经济不会大幅下滑。为什么美消费开支不减,这是因为自1996年以来美国家庭收入不断增加,构成其收入的三大部分一一工资,房地产价格和股票价格都大幅增长。首先,随着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和薪金收入有所增长,直到2002年头两个月,仍增长近4%(年率)美国约60%的家庭拥有股票。几年来股市持续攀升,家庭收入也相应增长,美2/3的家庭拥有住房,一年来房价上涨9%,家庭的资产也随之增长。总之,美国居民“家底”厚了,他们有可能放手花钱,是美经济衰退格外缓慢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美联储于去年11次降低利率,把利率降到的低水平上,布什政府上台后,又实行减税和增加 公共 开支政策,这些也都对减轻经济衰退,促进经济复苏,起了一定作用。
但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起相反作用的因素,影响着美国经济难以快速回升。
首先,这次衰退是信息技术投资过度,信息技术股市形成的泡沫破裂,信息技术部门公司大批破产,并波及其他部门,美企业 投资大幅下降。2001年第4季,美固定资本投资猛跌,2002年第1季又下降。与此同时,民用资本货物订单不断减少。格林斯潘曾多次强调,资本货物的 统计 数据是重要的投资晴雨表,而固定资本投资又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当前企业投资疲软无力,今年下半年能否恢复尚难下定论,不能不影响经济复苏。
其次,正因为消费开支没有大减,住房 建筑 业保持繁荣,在经济复苏中,也不可能再有新的增长。
再次,美国外资大量回流,也将给美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在美国经济繁荣时期,外国投资者热衷于购买美元资产。2001年外国投资流入美国总额高达4550亿美元。但现在已大为减少,其中美国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已从2000年的3080亿美元骤降到2001年的1310亿美元,预计2002年还将进一步下降到1030亿美元。
最后,美国大公司丑闻使美国投资者对资本 市场 的信任发生动摇,其深远影响远未消除;美国人对可能再次遭到恐怖袭击惴惴不安;布什政府反恐战争,特别是打伊拉克如何进行,心中无数。凡此种种,都增加了美国人对经济前景的疑虑。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对美经济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出了种种猜测,有人认为美国经济将出现“双谷底”;有人认为美国经济有可能步日本后尘,进入“失去的十年”,还有人认为如果美股市继续下跌, 银行 可能无法收回贷款,导致银行危机,从而使美经济陷入严重危机之中。尽管诸如此类的看法是少数人提出的,但也足以令人警醒。
二、世界经济 参差错落
美国经济衰退和复苏中的波折,通过“扩散效应”,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世界经济大大放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今年4月18日一份 报告预测,今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2000年4%,2001年为),明年可能恢复到4%。而到6月份,联合国的一份报告预测,今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将不高于2%,2003年有望超过3%。
全球经济放慢与各国经济不同。从70年代以来,还从未有过一次世界GDP负增长,即使是在主要发达国家发生衰退年份,世界经济仍是正增长,只不过是“放慢”或“下滑”,如1975年,世界GDP增长,1982年增长,“放慢”或“下滑”幅度也不大。据IMF的报告说,这反映了近年来,一些 发展 中国 家,特别是 中国经济 的迅速增长,其在世界经济中的权数加重。此外,全球经济虽受美国衰退的影响,但应变能力比过去增强,这是因为,首先,近些年来,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通货膨胀率低,有更大可能采取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和 财政 政策 ;其次,各国为稳定 金融 所作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最后,一些国家采取扩大内需政策。但是,各国具体情况大有差异,因此,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状况也参差不齐,颇不平衡。
欧洲。当美国经济高度繁荣时,欧洲明显落后。美国发生衰退,欧洲又受到牵连,2001年其GDP仅增长1%。美经济开始回升后,欧洲经济仍低迷不振,今年1季度只增长。多数人认为欧洲经济到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才能真正恢复。据IMF报告预测,欧盟2002年的增长率在左右,2003年可达,另一预测称,欧元区今年经济增长仅约。欧盟各成员国也有很大差别,其中英国最好,德国最差。据德六大经济研究 所春季报告预测,德今年仅增长,明年可达。德国改革进展迟滞,企业 大批破产,失业增加。尤其是德国东部,更处于停滞状态,今年只能增长。
日本。多年来,日本经济在困境中挣扎。2000年仅增长,2001年降至负1%,据IMF的报告预测,日本今年和明年的增长率分别为负和。日本失业率不断上升,今年4月份已达。
日本的严重问题 之一是政府 债务 不断积累,到2002年末,将达693万亿日元,占GDP的140%。如继续增长下去,就可能导致市场对政府偿债能力产生怀疑, 国债 价格急剧下跌,长期利率上升,不排除会出现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另一严重问题是银行坏帐太多,估计多达万亿美元,约占亚洲坏帐2/3。日本银行机能严重削弱,这一老大难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日本政府在美欧等国压力下,承诺深化改革,为此制订一个又一个振兴经济的 计划,但说的多,做的少。最近日本内阁人士说,日本经济已经“触底”,即将回升,但实际情况仍相当严峻。
日本和德国是世界第二、三号经济大国,它们过去都曾快速增长,对世界经济和地区经济起着火车头作用。但现在时过境迁,风光不再。究其根源,在于它们 历史 包袱重,隋性大,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放不开手脚,进展迟缓。当然,它们的经济实力仍然强大,科技 水平和生产率水平高,未可小觑。
东亚和东南亚。亚洲经过金融风暴的洗礼,认识到必须加强和改善金融监控和企业结构治理,为此采取了相应改革措施,解决呆账问题,加速银行重组,加强金融立法和企业 管理 法规等等,呆帐有所减少,银行对企业放款回升,尽管这一改革尚未完成,但过去一度泛滥的官商勾结如今已大为收敛,传统的家族集团式企业衰败,物价下跌,经济活力增强。这次美国经济衰退和全球经济放慢,东亚和东南亚虽也受到重大冲击,但经济仍保持较高增长率。据亚洲开发银行预测,这一地区2002年平均增长率将达,2003年为。世界银行的预测与此相近。与此同时,这一地区通货膨胀率却保持在4%以下的较低水平上。但这一地区各经济体GDP的增长各有不同,东亚的韩国改革成效显著,经济增长率最为强劲:今年第一季度其GDP比去年同期增长,预计全年可望增长6—7%;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也有较快增长,而印尼、菲律宾和泰国则增长率较低。
南亚地区(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增长也较快,据IMF预测,2002年,这一地区平均增长率为,2003年更将高达,这主要是由于印度经济快速增长的缘故。
拉美地区。这里一些主要国家接连发生 金融危机 。1999年巴西金融动荡甫告缓和,阿根廷就发生金融危机,且愈演愈烈,今年经济走到崩溃边缘,第一季度经济下降,失业率超过18%,据预测,今年阿根廷将有10—15%的负增长。接着委内瑞拉和乌拉圭也发生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全年经济将分别下降和。与此同时,巴西再度发生金融动荡,经济前景暗淡。墨西哥今年第一季度经济下滑2%,全年即使会有增长,也只在上下。这种状况,与亚洲成为鲜明对比。究其原因,多数人认为这些国家奉行“新自由主义”,金融自由化过快,失去控制,受强大邻国美国的影响,经济不稳。
三、 国际经济 活动缩减
美国经济衰退和世界经济放慢,导致世界贸易、国际投资大幅度下降,美元汇率走低,与此同时,石油价格涨落不定,这一切反过来,又都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制约因素。
世界贸易。过去长期以来,世界贸易增长速度高于生产增长,这对发达国家和发展 中国 家的经济发展都有利。但2001年,这种情况已不复存在,当年世界贸易仅增长1%(2000年为12%),低于世界GDP的增长。预计今年世界贸易有可能增长3%,但如美国经济复苏乏力,这一预期将落空。布什政府在自由贸易方面出现倒退,保护主义抬头,给美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包括欧盟、日本和亚洲国家都造成重大压力。如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对美出口,其中新加坡经济25%有赖于对美出口,马来西亚这一比例为18%,泰国和菲律宾也在10%以上。美国经济状况对这些国家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力。
国际投资,近些年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2000年达到万亿美元的最高纪录。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入国虽然高度集中在美国、欧洲和中国、韩国、印度等十多个发展中国家,但对这些国家经济的发展,从而对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然而,2001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骤减至7600亿美元,对美国投资的外国资本大量逃离,但欧盟国家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也从2000年的1250亿美元减少到970亿美元。只有中国和亚洲其他一些国家仍为外资所青睐。
美元汇率下跌。由于外国投资者纷纷撤离美国,加上美国公司丑闻不仅使美国人对美资本市场信心动摇,也大大挫伤外国投资者的信心,美国股市大幅下跌,这一切导致一直坚挺的美元趋弱。今年年初以来,美元与欧元的比价一路下滑。7月15日曾一度突破1:1。美元对日元的汇率也已下降约8%,到6月初,对韩元汇率下降6%,对泰铢下降4%,对新加坡元下降,对菲律宾比索下降。这些货币对美元的升值,有助于抑制有关各国的通货膨胀,刺激内需增长,但也会不同程度地阻碍各国对美出口。对美国来说,美元走弱,有利于增加美对外出口,但也会促使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增加其通货膨胀的压力。
石油价格波动不定。由于世界经济放慢,中东地区形势动荡,今年以来,世界市场原油价格波动不已。近来,美国原油库存迅速减少,致使原油价格上涨。据报道,纽约商品交易所9月份交货的原油价格已连续9个交易日上涨,并于20日突破30美元大关,达到15个月来的最高点。虽然,由于俄罗斯等非欧佩克产油国石油产量迅速增长,中东地区在世界原油供应中地位有所削弱,但如中东紧张局势加剧,石油价格难免上涨,如超过每桶30美元,势将加大美国通货膨胀压力,影响美经济的复苏进程,也会对欧盟和其他石油进口国的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对世界经济失衡的思考
[摘 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已成为世界 经济 发展 的主流,但与此同时,反全球化运动也应运而生并呈蓬勃发展之势,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一定的 影响 。近几年,世界经济失衡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与谈论的一个 热点话题。2005年l0月中旬在 中国 河北香河召开的20国集团 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全球经济失衡是讨论的重要议题。为此,本文对世界经济失衡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 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失衡 经济失衡 经济 失衡
2005年以来,全球经济学家谈论最多的话题莫过于日益加剧的世界经济失衡,“失衡并增长着”成为世界经济 金融 最令人迷惑难解的现象。虽然不断有学者提醒,持续失衡的世界经济将面临崩盘的危险,但是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却让人大跌眼镜:过去的四年里(2003年~2006年),全球GDP的平均增幅接近5%。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IMF)首席经济学家拉古拉姆·拉詹也表示,世界经济形势“从未这么好过”。那么,为什么主流经济学界还不停地在“盛世”中 发表“危言”呢?是居安思危,还是别有所图。
事实上,世界经济失衡并不是一种新的现象。上世纪80年代,以美国巨额贸易和财政“双赤字”为主要特征的世界经济失衡就曾经出现过,只不过当时并未明确以“经济失衡”来对这种以贸易失衡为显著特征的经济现象进行概念上的诠释。直至2005年2月23日,IMF总裁拉托在对外政策协会主办的一次会议上发表了题为《纠正全球经济失衡——避免相互指责》的主题演讲,才正式提出了世界经济失衡(Global imbalance)的概念,随后国际经济学界即对这一 问题 展开热议。当下,主流国际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世界经济失衡正在持续加剧,主要表现在中国持续猛增的贸易顺差和美国的巨额贸易财政“双赤字”。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即南北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并导致南北矛盾日益突出。20世纪80年代以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但经济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从80年代开始,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开始落后于世界平均发展速度。进入90年代,发展中国家经济状况仍没有迅速得到扭转,尤其是非洲和拉美地区的经济增长仍然缓慢。1990年~1993年,非洲经济的增长率分别只有1%、、和,拉美经济增长率分别仅有 、、和3% ,再加上这些地区人口增长速度较快,超过经济增长速度,最后导致人均国内产值明显下降,南北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首先反映在南北贫富差距还在拉大。据联合国《1992年的人类发展》 报告说,占世界人口20%的发达国家,却拥有世界的收入,而占世界人口60%的发展中国家,却只拥有世界总收入的。有关资料 统计,1960年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是贫困国家的30倍,而1993年的这一差距扩大到62倍。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非洲的经济贫穷问题最为严重。20世纪80年代是非洲经济发展“失去的十年”,每年人均国内产值为负增长。1992年非洲人均国内产值比10年前下降15%,其中一些贫穷国家下降幅度达30%。近几年,由于非洲的人口1∶3增长率居高不下,一直保持在3%以上,加上多年的战乱和灾荒,非洲难民人数增至1180万,约占世界难民总数的二分之一,这就加重了非洲的贫穷。
国际资本流动中的二元结构:国际直接投资与金融证券投资的二元分裂。但是,当贸易和经济增长的天平向发展中国家这边倾斜的时候,全球的资本流动却仍然偏爱高收入国家,尽管中低收入国家资本总流量(双向)对GDP之比从1990年的提高到了2003年的13% ,增长了一倍左右,可是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数仍然只有高收入国家的一半。而且,有必要指出的是,虽然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量从总体上讲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国际资本特别是直接投资在流向发展中国家时也是高度不平衡的,2003年中国得到的外国直接投资要占到该投资流量(以流入量计)总额的9%,占发展中国家流入总量的35%。这种失衡在很大的程度上是造成发展中国家处在低端加工制造的地位、发达国家处在资本运作与 科技 创新的地位之国际分工模式凝固化的主要根源。
全球发展失衡加剧,但调整机会降临,失衡真相被全球化混淆。最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明显改变对全球失衡的看法,由忧虑转向客观,认为在全球化程度提高的背景下,资本自由跨境流动,为国家间储蓄和投资结构优化创造条件。资本从储蓄丰富的地区流向投资机会较多的地区,创造出更高的资本回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对世界经济有积极作用。然而,全球失衡是有限度的,一旦过度就会引发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剧相关国家经济关系紧张,恶化国际贸易和投资 环境。调整无序会导致美元贬值失控,金融市场动荡乃至危机。
综上所述,世界 经济 发展 到今天,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 历史 时期,国际经济 环境和条件在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世界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很多新特点。其中战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不断加剧为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最令人瞩目的一个重大特征。
参考 文献 :
[1]王 宇:世界经济失衡是一种动态均衡[J].国际经济评论,2006,(03)
[2]张燕生:全球经济失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J].国际经济评论,2006,(02)
[3]张幼文:要素流动与全球经济失衡的历史 影响 [J].国际经济评论,2006,(02)
经济形势是指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和走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17关于经济形势的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浅析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与预测》
摘 要:本文对当前全球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并预测了2017年的经济发展走势。首先阐述了上一年世界经济总体的形势,并归纳出了世界经济运行的特点,在把握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预算和展望了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全球经济 形势 特点 预测
2015年的世界经济已经呈现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经济复苏迹象,全球整体就业率有所提高,通货膨胀明显得到改善,公共债务水平稳定在正常的层次。同时,各区域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速度两极分化更加严重,国际贸易水平增长滞缓,大宗产品的价格起伏不定。地缘政治因素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更加明显,整个世界的经济正处于经济危机转向正常化水平的过渡时期。笔者预测接下来的一年中,世界经济仍然不稳定,经济复苏的过程充满艰辛,经济指数大幅度提升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一、2015年世界经济总体形势回顾
(1)经济复苏缓慢,两极分化愈发严重。2015年,世界总体的经济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继续呈现缓慢提升的态势,经济增长速度与专家的预期基本相差不大,区域经济体的经济增长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为,和上一年的水平不相上下。以欧盟为代表的经济体的增速为2%,美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为有所提高,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日本的经济仍不乐观,呈放缓趋势,以东盟为代表的新的经济体增长速度为,从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逐渐萎缩。
(2)就业率有所提高,但地区差别比较大。2015年以来,美国高居不下的失业率有所降低,劳动力市场趋于正常化,已经摆脱了金融危机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欧洲地区的就业率稍有提升,总体失业率在左右,金砖国家的整体就业形势呈比较乐观的趋势,但是各个国家的表现各不同。其中巴西的失业率最低,南非的失业率最高,达到25%。
(3)物价水平下降,有可能由通货膨胀变为通货紧缩。纵观2014年,高居不下的通货膨胀是世界经济的典型特征,但到了2015年,通货膨胀率有所下降。据世界权威部门统计,2015年第三季度,美国的物价水平下降了,欧元区国家,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形势也趋于正常,下降了大约,日本的物价水平有所上升,到2015年第三季度,物价指数上涨了。
(4)贸易低速增长。从世界贸易组织的分析来看,2015年世界贸易增长幅度为,国际贸易收支总体趋于平衡。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预测,世界投资总额将达到万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发达国家经济体的投资额增长幅度较大,增长30%以上。
二、2015年世界经济运行特点
(1)美国货币政策调整并产生溢出效应。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在2014年10月29日决定停止进行资产购买,这也标志着从2008年11月至今的非常规数量宽松货币政策正式结束。这项 措施 从外溢效应上给予其他经济体巨大的压力。首先,其他经济体因为美国逐渐收紧流动性,造成了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资本产生了外逃,导致本来就脆弱的银行体系受到冲击,货币发生贬值。其次,其他经济体的货币政策也只能够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也增添了一些新的不确定因素。
(2)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产生分化。2015年,美联储正式退出了数量宽松,并且进入了升息通道,但是美国与日本和欧元区等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却背道而驰,这些发达经济体仍然采取了战后最大规模的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并且这种新兴的经济体进入中高速增长的周期。根据国际货币的相关组织数据可知,国内生产总值在新型的市场经济体下,其平均年增长率从2010年的过渡到了2014年的。其根本原因首先是因为美国货币政策的转向导致了多年间的超低利率环境逐渐消失。此外,由于非常规的激励效果不明显以及增速放缓,以往大宗商品的繁荣时期逐渐消失殆尽。并且,各国的改革所带来的红利丰厚期随着时间而渐渐降低,政府所能够支撑经济增长的潜能不断减弱。最后,这些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开放周期发生改变,趋向于从本国利益出发建立更加完善的国际经贸体系,因此新兴市场经济体受到了外界环境恶化的挑战。
(3)原油价格因多种因素发生暴跌。能源供给的增加以及需求的疲软是导致原油价格发生暴跌的直接原因。一些能源主要进口国(包括中国在内)的增速逐渐放缓,美国也因为油气产量的增加而减少了对于原油的进口,这导致了国际市场中的能源需求量减少。并且,沙特以及俄罗斯这样的产油大国最近也维持和增加了产量。西方国家为了减少俄罗斯的石油收入而不断打压油价,油气在美国与欧佩克以及沙特三个国家之间的博弈,美国升息预期和2015年美联储正式退出了数量宽松的政策导致了美元指数持续波动上涨,这些因素都对油价的下跌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4)全球债务不断上升和对巩固复苏造成了威胁。根据日内瓦的世界经济 报告 数据指出:2013年包括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内的全球总负债占据着全球居民总收入的比例高达215%。债务水平高的企业需要维持较低水平的利率,但是总体的全球利率水平较低和借款成本的降低也加速了债务的累积。目前,一些经济体已经出现了低增长、低膨胀以及与高负债的“有毒结合”,而且这个趋势也在不断积累扩大。
三、2017年世界经济形势的预测
与去年相比,2017年全球的经济能够大幅发展的概率较低,而经济增速与去年保持基本持平或者有小幅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增幅在至之间。对2017年全球的经济走势进行展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注:
(1)美国与日本和欧元区等较为发达的经济体的货币政策背道而驰的程度以及其严重性。伴随着美国货币政策逐渐趋向平稳,若发生通胀抬头,2017年上半年美联储很可能会加大加息的概率。欧日在美国银根收紧的同时也会不断加大刺激的力度,这种背道而驰的宏观政策会导致多种效应,最为显著的是汇率发生波动。美元的升值总体上对于欧日出口复苏是有利的,但也可能会导致欧日的资本向美国汇聚,从而抵消了欧日宽松的货币政策效果。毫无疑问,美元汇率的大幅波动将会导致全球资本和资产价格的大规模波动。
(2)欧洲国家经济所能摆脱低估的可能性。欧洲央行为了避免欧元区经济陷入通缩的问题中,在2014年11月注册1万亿欧元用来购买资产支持债券以及担保债券,与此同时该资产负债也增加到了3万亿欧元的峰值。此外,欧洲央行也决定将再融资的利率维持在的较低水平。这种大规模并且长时间宽松的货币政策尽管能够防止经济的进一步恶化,但是也为经济的长期增长留下了隐患。如果实体经济缺乏有力的增长支撑以及投资,欧洲经济可能会再次发生衰退。
(3)主要新兴市场经济体新一轮改革的范围、力度和成效。2015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落实。2014年5月,印度新莫迪上台后随即启动了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大规模经济改革计划。中印两国的改革所释放出来的“红利”,将直接决定它们能否继续保持目前的中高速可持续增长局面。同时,巴西、俄罗斯经济颓势能否得到遏制,亦会对整个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济表现带来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 黄荣文.国际贸易风险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2.
[2] 卢新德.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及中国的对策[J].当代亚太,2013(05).
《浅谈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与经济改革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讲述了中国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改革问题,有两个问题:一是当前经济形势,二是当前改革情况。
关键字:经济形势 发展前景 体制改革 宏观调控
一、当前经济形势与发展前景
中国经济,在连续三年实施积极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2000年以来,出现了不少新的可喜的变化,总的形势比较好。具体表现如下:
1.经济增速止跌回升。九十年代初,中国经济年最高增长率曾达14%以上。由于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从1993年下半年起开始实行宏观控制,速度随之下滑,每年差不多回落一个百分点,到1999年最低只有。2000年以来,已经扭转了这种减速运行的局面,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长,比上年全年高一个多百分点。
2.国内需求全面回升。针对连续几年需求不足,市场疲软的情况,从1998年起政府采取了增发国债,扩大基础设施投资。提高职工收入、增加假日天数。实行消费信贷。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国内需求的回升。2000年1一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历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增速加快了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达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增速加快了个百分点。
3.进出口贸易大幅增长。2000年以来,进出口贸易一直保持快速增长,1一11月累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其中出口增长,进口增长,分别比上年同期的增速高出20多个百分点。4. 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0年1一11月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3700多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盈利增长了倍,亏损下降。
5.通货紧缩局面有了缓解,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增加。从1997年下半年起,中国开始出现通货紧缩,消费价格绝对水平下降,1998年为,1999年为。2000年已基本扭转了这种趋势,1一11月转为上升。按可比价格计算,2000年前三季比上年同期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
上述情况,不仅证明我们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增速回升,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而且标志着我们已经成功地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出现了重要转机。不足之处是,目前的经济增速回升,受政策性。外部性的影响较大,有碍经济持续增长的有效需求不足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为此,我们决定在第四季度增发500亿元国债,以继续扩大投资和内需,促进市场旺销;加之国际经济看好,出口仍将保持一定增长,以及去年第四季度增长基数较低等因素,将使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增长速度有可能达到8%,比上年上升一个百分点左右。到2000年底,第九个五年计划可以全面完成,达到五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8%,国内生产总值全年达到1万亿美元,每人平均超过800美元的既定目标。可以预见,在即将到来的新世纪中,中国经济将一定能够在新的起点上以更大的规模向前发展。
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从1957年就开始了,当时主要是在行政管理权限上放放收收,调整隶属关系,虽然经过二十年的探索,但由于 方法 不对头,没有取得大的成功。改革开放以后,经过 总结 经验 ,才认识到主要应解决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看清了计划经济的诸多弊端,提出来要以市场为取向进行改革,逐步扩大市场的比重,缩小计划的比重,这才使改革一步一步走向前进。但是,社会主义究竟能不能搞市场经济,或者商品经济,在理论上存在着很大的争论,改革也就不可能迈出很大的步子。直到九十年代初,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讲话以后,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在此以前,不少同志还是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但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来,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调节经济的手段,不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准。这样,1992年党的十四大会议上,才把这个理论问题最终突破,明确提出来,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是很不容易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要干些什么?党的十四大规定得很明确,主要要进行四个方面的改革。从现在来看,这四个方面的改革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第一个方面的改革,是建立和发展一个真正的市场,作为整个经济运行的机制。搞市场经济就必须有市场,没有市场就不能成其为市场经济。而且这种市场不仅仅是一般的市场,必须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不仅仅是商品市场,而是包括各种生产要素在内的全面的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在市场改革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也可以说是在经济改革中取得的最大的进展,商品市场现在已基本建立了。因为有没有市场,最主要的衡量标准是价格,即价格究竟是由国家规定,还是由市场根据供求关系来浮动。由国家来规定,就不是真正的市场,而是一个模拟市场,所以不能单纯以有没有东西卖来作为衡量市场的标准。过去较长时期甚至最困难时期也有东西卖,有的地方甚至摆得琳琅满目,但不是真正的市场,而是模拟市场,因为价格是国家规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变化是相当大的。如消费品价格,在改革开放以前,95%以上是国家计划规定的,现在95%以上已变为由市场决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采购价格,过去几乎百分之百由国家计划规定,现在大约80%(有说85%)以上由市场决定。这说明商品市场已经基本形成。当然,价格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全部放开,任何国家也没有百分之百放开,有少数价格如公用设施。能源价格等一般仍应由国家控制,但在管理方式上要作一些改变。
要素市场主要有两个,一是资金市场,一是劳动力市场,现在看来差距都还很大。资金市场衡量标准是看利率(包括汇率)是否放开,现在看还没有。劳动力市场衡量标准是就业和工资是否由市场决定,这方面目前有两种情况,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就业和工资基本上已经市场化了,国有企业的劳动力还没有走上市场。
第二个方面的改革是企业体制和机制的改革,这是非常根本的。有了市场,但市场是否能很好地运转,取决于市场运行的主体,即企业的体制和机制能不能与市场相适应。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基本上是两种情况:非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与市场经济已基本上相适应,所以发展得很快,发展得很好,而且是当前经济的最主要的增长点;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与市场经济至今还不相适应,尽管国家给了许多优惠政策,但困难还很大,已成为影响整个经济发展。影响整个改革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第三个方面的改革是宏观管理。基本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宏观调控手段的改革,或者说是新的宏观调控手段的建立;另一部分是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新的宏观调控手段的改革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过去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是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采取直接调控的办法。搞市场经济就不能采取直接调控了,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有一部分带强制性的,也只能采取法律手段,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以财政、税收、特别是金融手段为主的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进展较慢。主要是政府本身的改革,精简机构。职能转换进展比较缓慢。
第四个方面是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不小的进展。特别是在分配制度和分配原则上,有了很大的突破。过去的分配,说是按劳分配,但实际上是平均主义的分配,铁饭碗,大锅饭,没有大多的差别现在在理论上已经明确:分配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但是又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效益对,有可能分配,没有效益就没有东西分配。同时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但生产要素如资本、技术、管理等也要参加分配。这些方面目前正在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这是能不能达到合理分配、公平分配、保障社会稳定、保持群众团结的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问题。这方面过去做得不够,现在正在推进。
从以上四个方面,说明改革已取得不小的成绩。正因为改革取得进展,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的经济面貌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各个领域的改革有的进展快,有的进展慢。比如市场这个环节,商品市场的建立进展后面貌改变不了,而且还影响其他方面的改革,如影响金融体制和劳动体制的改革等。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党的十五大已经明确就是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体组织形式就是公司制和股份制。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条是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实质是一部分要转让和退出;一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组。有了这些指示精神,完全可以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从现在进展情况看,调整所有制结构快一些,真正按规范的公司制改组慢一些,因为对怎样搞好规范的公司制改组,包括:如何做到股权多元化,如何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如何建立起有效的经营者激励和制衡机制等,还没有找到一种切实可行和比较成熟的经验,可能还有个探索过程。第三个方面是宏观调控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财政制度、金融制度等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最为关键的是要加快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即政府机构精简和职能转换。
现在,大家对机构精简都比较重视,但职能转换很不理想,往往是变了一种形式来控制企业,控制经济。比如过去搞计划经济,是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来控制,现在这方面确实是少了,指令性计划已不多了。但不少地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想方设法制造了各种各样的审批项目,干什么都要经过他审批。这是绝对不行的。现在中央很重视这个问题,必须想办法解决。深圳对这个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大多数审批项目都已取消。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企业还是活不起来。而且审批经济比计划经济的透明度更差,可能带来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会更多。所以,职能转换一定要彻底,绝不能改头换面,把原来的计划权变成审批权。第四个方面就是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当前最突出的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不快,已经影响和制约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因为国企改革必然要进行职工下岗分流,但又没有人“兜底”。当然,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难度也不小,如中央去年就公布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退休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等,这些方案都很好,但落实起来比较困难。最大的困难是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保障基金欠账无法解决。据说这笔欠账至少有3万亿元,要解决困难确实不小。但社会保障制度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广大劳动者生活的基本保障。必须想办法抓紧解决这个问题。
(一)提升传统货运代理业务我国货运代理市场逐步成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并经历着全球市场的潮流,虽然我国的货运代理行业仍处于朝阳行业,仍有发展的空间,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无论客户方面、竞争对手方面、还有从有关法律法规方面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此,货运代理业不能够墨守成规,持操旧业,只做纯碎代理人的单一业务,而应该认清变化的形式,调整经营模式,力求适应市场的需求,扩大业务范围,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创造条件最大可能想客户提供一些增值服务,以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在新的市场下取胜。(二)开发仓储质押业务在传统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中,运输与仓储是密不可分的两个组成部分;在现在物流的供应链中,仓储是同样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一些大中型货运代理企业都有自建的仓库,如何让这些仓库盘活?全国仓储业的出路何在?面对竞争与挑战,货运代理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做不同的调整:(1)淘汰破旧仓库改做他用;(2)将仓库改造提升为现代化的配送中心或成为从事现在物流中的一个环节;(3)改善现有仓库,提高管理能力,以高水平的资质开发质押业务。因此经过淘汰、重组和改善,提升和发挥仓储的功效,就显得极为重要,而质押业务是仓储的一个发展方向。(三)开展当事人业务货运代理人作为纯粹代理人所从事的传统业务,其好处是投资少、成本低、责任轻、风险小、不利的获利少,而且不能够满足当今客户的要求,限制了自己的业务范围,影响了货运代理的生存与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往往需要有内陆运输、海上运输以及航空运输才能够完成.一般来说,航空公司只扮演实际承运人的角色,其货物来源主要靠空运货运代理来揽取与提供。至于内陆运输,则主要有货运代理为客户安排汽车、火车、仓储及报关手续,货物运至港口后,也代为安排预定舱位和装船等工作。货运代理人从事出口业务时,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而非自己的名义同第三方签定运输合同,并且不代表承运人签发海运提单,仅代理安排出口运输及有关出口业务、承运代理的业务,在他安排的运输合同中,当事人是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当货物发生损坏或丢失时,他可以协助货方向有关责任人追偿,但这并不是他的义务,这种纯粹代理人的角色逐渐不被货方所欢迎与接受。从托运人的角度看,他们更喜欢货运代理以当事人的身份去缔结运输合同。(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业务集装箱出现以来,大约经历了半个世纪,从硬件开发的集装箱化时代开始,经过联运体系的软件开发时代,现在已经进入真正的多式联运时代,由于他具有安全快捷、手续简便、运输合理、结汇及时、包装节省等优点不仅受到货主的欢迎,也受到航空公司与货代公司的青睐,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货运代理只要参与多式联运业务,它的经营范围就可以大大得到扩展,并且有效而灵活地应用自己拥有的各种设施,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改善货物流通环节,选择最佳路线,组织合理运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竞争能力。(五)拓展无船承运人业务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中小货主的散装货必须需要有人进行拼箱和集运。无船承运人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将散装货进行拼箱,以整箱货与实际承运人洽谈签定运输合同。从而节省了中小托运人分别向公共承运人办理托运的时间,降低了他们的运输成本,且减少了运输的烦琐性,提高了小批量货物的运输速度,极大的促进了集装箱运输的开展。由于无船承运人赚取的是运费差价,货运代理人赚取的是代理佣金,在运费差价高于代理佣金的情况下,货运代理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而充当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能够将多个货主的货集中起来,以较大的货量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有的无船承运人还与船公司签订运价协议,货量越大其讨价还价的能力越大,从而取得更为优惠的运价,这不仅对无船承运人有利,对货主也有利,所以许多货主愿意通过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六)开展现代物流服务现代物流是根据客户的需要,以最经济的费用,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引入高科技手段,即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联网,并对物流信息进行科学管理,从而使物流速度加快,准确率提高,库存减少,成本降低,对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现代物流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由货物运输的起点到终点的两点一线的有限的运输服务空间,将其延伸至从生产者向使用者转移的全程服务,掌握整个流程系统的运行功能与费用,通过其高效的服务,促进市场营销战略的实施,为货运代理拓展的利润来源,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客户竞争力。
总体经济的波动是经济体内所有冲击相互作用的最终结果,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选择一种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其意义重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经济发展的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的计量经济学分析
一、我国经济发展的两个特征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主要呈两个趋势特征:
第一,我国经济的外部环境正处于危机后持久的全球结构调整阶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全球如火如荼地展开。这是各国为了适应数字经济,迎接信息时代到来从而进行的一个战略性选择。整个全球调整重点是加快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重心由第二产业慢慢的向第三产业转移,着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信息密集型服务业,从而来适应“新经济”时代的人们对知识型服务业的需要。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带动了一批相关产业,催生了一系列的边缘产业,改造了传统产业,促进了“新”“旧”产业的融合。信息产业将继续成为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中起到关键作用,然而目前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以及纳米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正在飞速增长,对未来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将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从现阶段各国的发展现状来看,美国在发展信息产业等高科技产业中遥遥领先,北欧、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和东亚地区紧随其后,另外欧盟与日本正从落后状态中奋起直追。21世纪初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将持续加快,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在目前全球经济结构处于调整期内,经济的增长肯定会放缓甚至出现严重的经济危机(例如之前的欧债危机)。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
第二,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因素决定了未来的经济增速将逐渐趋缓。
我国在之前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经济体系,是以政府主导型和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体制。在这个经济体制中,一方面政府通过投资大量的资金来建设基础设施以此拉动经济增长,这就可能造成大量的产能过剩,浪费当前有限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资源价改革、工资成本上升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出口产业在竞争优势上已经明显减弱,再加上一直作为拉动我国经济的支柱之一的房地产也有走向泡沫化的趋势。所以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从过去高增长平台,逐步迈向相对趋缓增长的平台。
于此同时,我国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又是货币多、物价上涨等大量周期性矛盾和结构不顺的矛盾交错、重叠,是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积累的时期。例如在当前物价压力中,结构转型中存在贸易部门向非贸易部门转移,工资上升、资源价格等改革 措施 ,价格目前又处于温和上涨的大环境下,另外又恰遇美国两次宽松政策的影响,以及前两年我国自身货币过多投放的影响。因此,政府落实调控物价、货币稍紧,这样经济增速就会出现下滑的状态。
二、GDP的历史回顾研究
从我国目前GDP的季度同比增长率来看,2013年我国GDP增长率第一季度回落到了,之前社会上对我国GDP增长率第一季度的普遍预期值为或者。从2012年开始我国的GDP增长率一直处于回落状态,2012年四个季度的GDP增长率分别是:、、、。而2013年我国第一季度GDP增长率显示的这个数据已经是最近三年内我国GDP增长率的最低值了。同时也是近十年来少有的几次GDP增长率低于(包括),就目前的态势来看,我国的GDP增长率回落态势还会持续下去。接下来要我们来分析一下造成目前我国GDP增长率持续回落态势的原因。
基于我国年鉴统计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值均为名义GDP,早期的数据与现阶段数据对比已经不在同一个数量级,因此本文中我们采取了GDP的增长率来刻画我国GDP的变动情况,如图1所示。
观察图1可知,GDP增长率从建国以来经历了从一个大幅波动过度到逐渐平稳的高速发展过程,这也说明了我国经济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一直在一种高速增长的态势下运行着,同时快增长伴随着传统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通胀这“四高”问题,这给国民经济后期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这种不稳定的高速增长状态,一般都会破环经济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各种均衡联系,然后在后期深入发展时导致经济增长速率大幅回落。因此,保持稳定的GDP增长尤为重要。
三、潜在GDP的增长
通过查阅资料对我国1992—2012年季度GDP的数据,再依据HP趋势滤波法,得到滤波后的趋势增长率,即潜在GDP增长率(见图2)。
由图2可知,潜在GDP增长率经历了稳定增长、趋于平稳再到现阶段的略有下降的过程。自我国2000年以来,滤波后的趋势增长率大致处于8%~10%区间,属于一个稳定高速的增长状态。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最合适的经济增长率底线应当为8%。如果经济增长率低于8%,企业生产问题和就业问题将会凸显出来,尤其是就业问题。由于经济增速放慢,导致企业生产受制约,社会的整体的就业需求就会降低,就业岗位减少,这样就会造成严重的就业问题。换句话说,就业问题如果被凸显出来,部分失业人员无法保证基本的饮食起居,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属于产能过剩的情况,经济增长率的降低将会影响整个生产,最严重的可能出现全国财政收入呈现负增长。
此外,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经济体,潜在GDP增长率曲线上端的波动会显著大于下端的变化。总体来看,经济受曾策影响向上波动冲出稳定范围的可能性更大。应更加注意宏观经济运行出现偏快或过热的状况而难以为继的可能,如表1所示。目前,在潜在经济增长率缓慢下移的过程中,有条件实现潜在经济增长率的平滑下移。
自2008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以来,我国的宏观调控侧重点先后经历了四次调整。目前为了扭转经济下滑的趋势以及促进经济形势回升,其侧重点是以“保增长”为主。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我国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实施一系列的刺激经济回升的计划,直到2011年7月物价涨幅攀升到的峰值。这个期间,我国经济走势以一个“V”形回归正常良好的经济态势。
在此背景下,经过一系列稳定物价措施出台后,CPI指数逐月回落,到2011年12月回落至。与物价涨幅的回落相伴随,2011年经济增长率回落至,比上年低个百分点。进入2012年,物价涨幅继续回落,5月份回落至3%,这就为防止经济增速过度下滑、宏观调控实施适度宽松的微调留出了一定的空间。到2012年5月,当工业生产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以及进出口增长等经济指标出现明显下降之时,又提出宏观调控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由此,一系列相关措施出台,扩大内需,促进消费,鼓励投资,推进“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实施,结构性减税,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存贷款利率等。与2008—2010年的“一揽子”刺激计划相比,这次的刺激力度没有那么大。下半年经济增速进入小幅回升通道。
从年度经济增长率的波动看,2010年开始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第11轮周期)。到2013年年底,本轮周期已进行3年。2010年、2011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和,2012年预计为。本轮周期不会像第9轮周期那样走出一个“2+7”周期,即2年上升期加上7年平稳回落期;也不会像第10轮周期那样走出一个“8+2”周期。本轮周期有可能走出一个新的轨迹,即锯齿形的缓升缓降轨迹。
四、PMI分析
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经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PMI的综合性经济指标检测体系,另外世界制造业PMI体系和服务业PMI体系也已经建立完成。PMI体系目前分为服务业PMI、建筑业PMI、制造业PMI,他是一套按月发布的综合性经济指标检测体系。
PMI往往被当成先行指标,用于预测宏观经济走势。通常情况下,PMI指数在以下的情况持续三个月,则被检测的经济体很可能步入下行的周期;PMI指数在以上的情况持续三个月,则被检测的经济体很可能步入上行的周期。由于PMI检测体系具有一定先行性,当其从萎缩状态进入扩张区间时,实体经济仍有可能惯性回落,当PMI指数稳定进入到明显扩张区间(>)时,经济体开始重回上行势态。根据以上理论界说,如图3所示,可以很直接观察到除2013年2月至4月PMI指数略有回升外,其余时段的PMI指数均在处于这个标准之下。验证了国内年度经济增速低迷。
观察图4,即成品与原材料的制造业PMI指数可知:从2005年至今,我国宏观经济经历了一个上升、回落再上升再次回落的波动过程。从2006—2007年间,原材料PMI位于产成品PMI之上,随之产成品存货的平均水平下降,则意味着经济回暖,在市场的需求增加的刺激下,上游采购企业原材料的库存增加,而产成品的库存减少。到2008年6月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经济形式低迷,原材料PMI显著下降,随之引起产成品库存PMI显著上升。经过4万亿的扩张性财政计划刺激经济回暖后,到2011年5月,经济形势再次掉头直下,材料库存PMI始终低于产成品库存PMI平均水平。由此可见,经济复苏还尚待时日,未来短期国民经济依然会处于一个缓慢回落的过程。
五、结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出了强烈的改革信号,目前已经入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充分借助市场力量推动金融市场改革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将是中国经济未来十年的主旋律。根据中央银行公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充分反映了我国政府对金融市场化的重视程度。过去,银行系统通过吸纳存款、发放贷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扮演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银行系统一支独大的现象,金融监管机构控制银行就控制了中国宏观金融的整体风险。伴随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浪潮的涌现,银行在金融活动中的地位也在不断经受挑战。《意见》中支出将大力推动利率市场化,充分释放市场活动力。贷款利率的降低与存款利率上升所引起的利差下降会促进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低成本的融资获得从事相应的商业活动,相应的居民获得更多的存款利息可以避免通胀对自身财产购买力的吞噬,从而拉动内需,进一步促进宏观经济的稳步上升。
现阶段,受欧债危机与美国经济疲软的影响,全球的经济均处在一个高度不确定性的十字路口。各国正在调整自己的发展模式,以寻求新优势。发达国家由于金融体系受到重创,试图通过扩大投资和出口、重振制造业来恢复经济增长。
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在出口拉动型增长模式受阻后,在努力稳定外需市场的同时,试图通过扩大内需,开拓新的增长点来进一步发展经济。未来的十年内我中国经济将步入下一个经济短周期。短期来看,经济会缓慢下行,但长期走势应为锯齿形的缓升缓降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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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雾霾下中国的经济发展
摘 要:雾霾天气频发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脚步。雾霾天气的频发给我们很大的警示,尤其是促使我们思考雾霾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我国经济飞速背后是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窘境,因此雾霾下中国经济的发展成为研究重点。本文分析了雾霾天气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提出了几点雾霾下中国经济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雾霾天气;中国经济发展
一、雾霾天气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雾霾天气的负面影响。
雾霾天气对各个行业经济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下面简单分析雾霾天气对经济发展的影响:①对旅游业影响,雾霾天气的出现就会造成城市旅游业陷入到窘境中,雾霾的出现会给旅游品质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影响了游客量;②实体工业行业,雾霾天气的发生促使政府加强对实体工业的监管,尤其是对化工行业进行停顿整改,这给化工企业造成了致命影响,甚至会造成化工企业的亏损破产;③对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雾霾天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流的正常运行,甚至由于物价的增长造成市场的暂时性混乱。
(2)雾霾天气的正面影响。
雾霾天气的发生对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正面影响,例如雾霾天气促进环保型企业的发展,雾霾天气的发生使人们认识到传统能源的弊端,从而转向了对环保能源的关注,尤其是太阳能空调、电能汽车等产品的需求量逐渐增大,雾霾天气的频发促使国家提升油产品的质量标准,这就为电能、太阳能提供了市场空余份额,有助于其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再者是对医药行业的发展产生正面影响,雾霾天气刺激了口罩、空气净化器、监测设备的销量。
二、雾霾下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策
雾霾天气治理要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上进行,要在经济发展不动摇的基础上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才是应对雾霾天气治理的上策。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逐步进行发展方式的转变,从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过程逐步转变成高效益、低能耗的发展道路上,同时不断降低第二产业的经济比重,提高第三产业的经济贡献量,从而在保持经济增速和经济总量不出现明显下滑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再者要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进行关门整顿,并提高这类行业的生产方式转变,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此外要淘汰落后的“夕阳产业”,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维持地球天气的稳定性,减少自然原因导致的雾霾现象发生概率。
(2)坚持走新型工业化路线。
雾霾天气的治理首要的切入点是工业化生产,传统的工业化生产只注重于生产效益的提升,但是忽略了对环境的影响,这是传统工业化生产的局限性,也制约了工业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坚持走新型化工业化路线,做到工业生产和环境保护两手一起抓,对工业化生产中的污染环节进行技术革新和工艺优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企业应当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对工业技术进行改进,提升空气污染处理技术,建立完善的生产监控体系,对工业化生产的环保前景进行评估,保证工业化发展方式的转型。
(3)走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城市发展道路。
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就需要走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城市发展道路,全面完善生态环境建设机制,构建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战略。当前我国城市化发展道路中存在着的问题有冬季能源消耗量大、工业化污染程度高、城市群建设集中等,这些都制约了新型城市的发展,在狭小的区域内形成了污染集中现象,从而形成了区域内的雾霾天气。因此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和能源优化策略,以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建设的目的,在保证自身资源需求的基础上,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同时要以生态环境友好作为发展的关键,启动环境保护方案,加快实现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的控制,不能因为追求税收、财政而让雾霾天气放任自流。此外要进行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提升城市的绿色消费理念,在区域内形成环境友好、人们安居乐业、经济蓬勃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的发展局面。
(4)发展低碳经济。
雾霾治理带来了经济转型、经济优化的发展契机,充分利用好雾霾治理的战略可以实现经济整体性的转型,并在全社会内形成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同时出台相关的环保法律,重视空气、水资源、土地资源的保护.英政府应当在协调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低碳经济,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废气、废热的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低碳经济推行机制,对一些达不到低碳生产、低碳排放的企业进行强制停业整顿。其次要大力推行低碳经济概念,增强人们的环保概念,加强对低碳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进行低碳产品的研发,例如鼓励居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换用节能灯泡,并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结语
总而言之,雾霾天气影响经济发展,因此在雾霾治理中要做好环境和经济的平衡,积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走新型的工业化道路,探索新型的经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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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小曳,孙俊英.我国雾霾成因及其治理的思考[J].科学通报,2013,58(13).
论文数字经济下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或企业应该如何发展:要坚定不移的走数字化发展的道路,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坚定不移的走企业制度,不忘初心,立场坚定。
试论经济法的独立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明其独立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 。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笔者以为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特别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管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断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关键,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 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在经济的管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特别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8)。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关键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管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9)。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管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管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管理关系,工商管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如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指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它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的增长而且还同时兼顾到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协调、综合的发展和进步。它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概念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终在1987年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发展,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求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这种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基于对18、19世纪那种掠夺式的发展的反思后做出的。当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经典表述。经济法小论文根据这个表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不能够只追求经济的自我增长,而是既要考虑到经济的主要的产值方面的实现,又要保持能够在未来能够拥有永不衰竭的发展的动力。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全面战略,它主要包括在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鼓励经济增长而不是以环境保护为名取消经济增长,但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生态可持续发展指的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地球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使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创造一个保障人们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可持续是基础,生态可持续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才是目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是一种与各个要素之间建立广泛而又友好的关系,并实现其良好的互动局面的法则。着中法则的最终实现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其本身的实现又是需要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的。因此,可持续发展是在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建立良好关系基础之上,而后实现的一种多边的相互作用的共赢局面。经济法价值观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统一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是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三个原则入手,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指的是在能够承载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各个系统的协调发展。其主旨是,人类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都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对自然资源有限度的利用。社会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如果只是重视眼前的利益,用浪费资源的方式来获得经济的增长是不可取的。所以这一点在经济法中必须体现。它的存在可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至于是以牺牲其他的资源,环境等作为条件的交换。这样是督促经济的发展走集约型路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公平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应该追求两方面的公平: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即代内平等。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世代平等。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满足全体社会人民的愿望,两极分化是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它是可持续发展最大的敌人。满足这一代人的愿望,也必须以不牺牲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作为前提。经济法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引入公平性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保证经济的持续的,有效的发展。共同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一方面,共同性原则其实是和公平性原则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必须共同的去遵守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法律,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损害集体的或者他人甚至是下一代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指它要实现的是经济、社会、教育、资源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而并不是某一方面的提高。所以,这一点也是经济法立法必须引入的规则。3经济法的必由之路———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以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作为成功的衡量的标准,如果仅仅是经济利益上取得了收益,那将是不能够被定义为社会的发展。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究其实质是体现了经济法的公平价值。经济法强调的并不是绝对的公平,但是他要求在成人社会成员差异的条件下来保证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平。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经济法的理念具有一致性。首先,无论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是经济法的观念,都始终是从社会出发的,是对于社会整体作为思考对象的。从经济法的角度来说,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但同时也不放弃个人的利益。就是将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都纳入考虑的范围。而作为可持续发展而言,也是从社会整体成员考虑为出发点,经济法小论文并且根据社会的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及时的调整,对于会破坏经济平稳发展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印的措施,及时的进行调整。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都是站在社会全体利益的视角进行思考的。其次,从市场和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市场的调节具有相对的滞后性,不公平性,而是常规制法就弥补了由于各种因为垄断或者不正当的竞争而导致的一些阻碍市场正常运行的因素。我们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知,可持续发展是既要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发展的需求。这也就是说既要实现同代的公平又要实现代际间的公平。从此看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不谋而合,都是要实现公平,共同发展。把阻碍当代人和同代人不平衡发展的因素消除,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经济法之间来看。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推动社会的进步。经济法的制定最终也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为目的的。以保证国家的战略目标能够实现。总之,经济法和可持续发展是一脉相承的,是存在着不尽暗合的。用经济法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是一种最自然的结合。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指导下,经济法会在理念和价值观上得到新的突破。 仅供参考。谢谢采纳
有关经济法论文范文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经济法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摘要: 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建设,我们已经由“人治”社会过渡到了“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反应,所以法律必然也会反映我们的政治生活,时政话语也必然会体现在法律当中。换句话说,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单独存在,它可以规划并制约我们的政治生活。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时政话语就是如“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在政治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专有名词。“包容性发展”则是时政话语的代表,它是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包容性则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已经证明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文将以包容性发展的视角来探讨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关键词: 时政话语;法律;和谐发展;包容性
一、引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满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法律逐渐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政治话语也体现在经济法学里,逐渐丰富经济法学的内容。当今社会,我们以“包容性增长”为发展理念,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使得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二、政治话语
政治话语伴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围,可以说它充斥在我们的整个社会中。
同时,政治话语由于其简短性、节奏感极容易被人们记住,这有利于我们政策方针的有力宣传。
(一)政治话语的概念
政治话语就是经常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的话语,它能够体现出我们当今社会的治国方针与经济、政治发展模式。
政治话语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时代产物,它是政治术语,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随便的生活语言。
(二)政治话语的性质
政治话语首先是存在于政治生活领域的,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首先,政治话语一般都较为简单、带有节奏性、便于人们熟记、传播。
其次,政治话语并不是简单随意的,它是极其正式的官方用语,所以正式性是政治话语的又一特性。
最后,政治话语具有鼓舞性。
由于政治话语有极强的节奏感,这使得政治话语能够鼓舞人们,便于政策方针的执行与宣传。
(三)政治话语的意义
政治话语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有一定历史使命的。
政治话语的使用便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与推行。如“包容性发展”、“和谐社会”这些政治话语的出现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政策方针的推行。
同时,政治话语的出现丰富了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例如经济法一开始只是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后来出现的政治话语“包容性增长”等促使经济法学丰富其法律内容。
三、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并不是一种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包容性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包容性发展背景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
我们都知道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领域的经济纠纷等问题,例如:解决国际贸易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纠纷问题。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政治生活、文化生活都赋予了时代特色,经济法学也必然融入了时代特色。
包容性增长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同等作用。在政治话语的引入后,经济法学开始着手于为实现包容性发展而制定出新的经济法学的法律条文。
将包容性发展所要求的内容都写入经济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才能实现包容性发展。政治话语的引入,交给了经济法学艰巨的任务,经济法将试图将各种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步发挥出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经济法学的重要举措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包容性发展背景下的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我们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断丰富经济法学内容,从而促使经济法学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人类营造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首先,经济法学专业的人们,不应该将知识只局限于法律领域,应该深入了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漏洞,不断完善经济法学。
其次,对于政治话语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不断地将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六、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在不断进步。法律的出现使得我们的社会体系逐渐得以系统化,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哟普立德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主要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现今的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果只是用道德来约束很明显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日常见到的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使得经济法学为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重要贡献,使得各种看似高谈阔论的政治话语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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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景文。法理学向何处去专题研讨会纪要[J].法学研究,2012,1(2):20.
[4]商红明。包容增长与分配型经济法[D].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2011:215-224.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着,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再来看区域差别。为了缩小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国家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除大型基础设施外,中央政府势必改变以往直接投资设厂的支援模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成为必然选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但是,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税收返还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从而把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未能体现财政均衡原则,也与设置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相违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另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监督约束不足也亟待改变。所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有必要制定转移支付法,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标准,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平衡区域间差别的作用。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企图单纯依靠民事法律制度,依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就能达致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市场迷信式的崇拜,注定是水中月、镜中花。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也必须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一时的暴风骤雨只能冲走地表的浮土和污秽,却无法冲跨滋生混乱的深层土壤,更不能培育出一个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万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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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摘要: 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建设,我们已经由“人治”社会过渡到了“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反应,所以法律必然也会反映我们的政治生活,时政话语也必然会体现在法律当中。换句话说,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单独存在,它可以规划并制约我们的政治生活。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时政话语就是如“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在政治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专有名词。“包容性发展”则是时政话语的代表,它是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包容性则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已经证明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文将以包容性发展的视角来探讨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关键词: 时政话语;法律;和谐发展;包容性
一、引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满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法律逐渐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政治话语也体现在经济法学里,逐渐丰富经济法学的内容。当今社会,我们以“包容性增长”为发展理念,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使得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二、政治话语
政治话语伴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围,可以说它充斥在我们的整个社会中。
同时,政治话语由于其简短性、节奏感极容易被人们记住,这有利于我们政策方针的有力宣传。
(一)政治话语的概念
政治话语就是经常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的话语,它能够体现出我们当今社会的治国方针与经济、政治发展模式。
政治话语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时代产物,它是政治术语,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随便的生活语言。
(二)政治话语的性质
政治话语首先是存在于政治生活领域的,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首先,政治话语一般都较为简单、带有节奏性、便于人们熟记、传播。
其次,政治话语并不是简单随意的,它是极其正式的官方用语,所以正式性是政治话语的又一特性。
最后,政治话语具有鼓舞性。
由于政治话语有极强的节奏感,这使得政治话语能够鼓舞人们,便于政策方针的执行与宣传。
(三)政治话语的意义
政治话语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有一定历史使命的。
政治话语的使用便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与推行。如“包容性发展”、“和谐社会”这些政治话语的出现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政策方针的推行。
同时,政治话语的出现丰富了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例如经济法一开始只是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后来出现的政治话语“包容性增长”等促使经济法学丰富其法律内容。
三、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并不是一种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包容性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包容性发展背景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
我们都知道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领域的经济纠纷等问题,例如:解决国际贸易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纠纷问题。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政治生活、文化生活都赋予了时代特色,经济法学也必然融入了时代特色。
包容性增长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同等作用。在政治话语的引入后,经济法学开始着手于为实现包容性发展而制定出新的经济法学的法律条文。
将包容性发展所要求的内容都写入经济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才能实现包容性发展。政治话语的引入,交给了经济法学艰巨的任务,经济法将试图将各种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步发挥出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经济法学的重要举措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包容性发展背景下的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我们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断丰富经济法学内容,从而促使经济法学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人类营造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首先,经济法学专业的人们,不应该将知识只局限于法律领域,应该深入了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漏洞,不断完善经济法学。
其次,对于政治话语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不断地将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六、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在不断进步。法律的出现使得我们的社会体系逐渐得以系统化,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哟普立德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主要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现今的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果只是用道德来约束很明显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日常见到的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使得经济法学为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重要贡献,使得各种看似高谈阔论的政治话语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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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小论文参考【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如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指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它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的增长而且还同时兼顾到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协调、综合的发展和进步。它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概念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终在1987年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发展,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求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这种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基于对18、19世纪那种掠夺式的发展的反思后做出的。当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经典表述。经济法小论文根据这个表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不能够只追求经济的自我增长,而是既要考虑到经济的主要的产值方面的实现,又要保持能够在未来能够拥有永不衰竭的发展的动力。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全面战略,它主要包括在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鼓励经济增长而不是以环境保护为名取消经济增长,但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生态可持续发展指的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地球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使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创造一个保障人们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可持续是基础,生态可持续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才是目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是一种与各个要素之间建立广泛而又友好的关系,并实现其良好的互动局面的法则。着中法则的最终实现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其本身的实现又是需要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的。因此,可持续发展是在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建立良好关系基础之上,而后实现的一种多边的相互作用的共赢局面。经济法价值观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统一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是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三个原则入手,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指的是在能够承载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各个系统的协调发展。其主旨是,人类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都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对自然资源有限度的利用。社会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如果只是重视眼前的利益,用浪费资源的方式来获得经济的增长是不可取的。所以这一点在经济法中必须体现。它的存在可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至于是以牺牲其他的资源,环境等作为条件的交换。这样是督促经济的发展走集约型路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公平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应该追求两方面的公平: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即代内平等。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世代平等。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满足全体社会人民的愿望,两极分化是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它是可持续发展最大的敌人。满足这一代人的愿望,也必须以不牺牲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作为前提。经济法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引入公平性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保证经济的持续的,有效的发展。共同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一方面,共同性原则其实是和公平性原则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必须共同的去遵守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法律,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损害集体的或者他人甚至是下一代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指它要实现的是经济、社会、教育、资源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而并不是某一方面的提高。所以,这一点也是经济法立法必须引入的规则。3经济法的必由之路———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以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作为成功的衡量的标准,如果仅仅是经济利益上取得了收益,那将是不能够被定义为社会的发展。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究其实质是体现了经济法的公平价值。经济法强调的并不是绝对的公平,但是他要求在成人社会成员差异的条件下来保证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平。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经济法的理念具有一致性。首先,无论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是经济法的观念,都始终是从社会出发的,是对于社会整体作为思考对象的。从经济法的角度来说,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但同时也不放弃个人的利益。就是将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都纳入考虑的范围。而作为可持续发展而言,也是从社会整体成员考虑为出发点,经济法小论文并且根据社会的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及时的调整,对于会破坏经济平稳发展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印的措施,及时的进行调整。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都是站在社会全体利益的视角进行思考的。其次,从市场和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市场的调节具有相对的滞后性,不公平性,而是常规制法就弥补了由于各种因为垄断或者不正当的竞争而导致的一些阻碍市场正常运行的因素。我们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知,可持续发展是既要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发展的需求。这也就是说既要实现同代的公平又要实现代际间的公平。从此看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不谋而合,都是要实现公平,共同发展。把阻碍当代人和同代人不平衡发展的因素消除,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经济法之间来看。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推动社会的进步。经济法的制定最终也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为目的的。以保证国家的战略目标能够实现。总之,经济法和可持续发展是一脉相承的,是存在着不尽暗合的。用经济法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是一种最自然的结合。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指导下,经济法会在理念和价值观上得到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