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出于一种省心省力的心理,也不想花心思去写论文,所以想要造假,通过这一次的论文考试。
南开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曹雪涛被曝多篇论文涉嫌造假。科学论坛PubPeer网站上能检索到图像异常、作者署名包括曹雪涛的论文已超过60篇,已有7篇论文的作者针对质疑进行了回应,其中3篇论文作者承认存在图像误用,4篇论文作者通过原始图像进行说明,其中一些回应已得到质疑者的认可。
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人人都憎恨。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学术环境比较浮躁,一些人在名利的诱惑面前心态失衡,某些监管制度的严重缺失,这又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另外,学校要争排行,一般很难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审查。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只重数量,不重质量,量化管理学术和科研;有人认为是高校的学术浮躁所致,各高校盲目拔高标准、盲目定位;也有人认为是我国大学的制度缺失使然。这些分析都不无道理,也的确指出了当前我国高校存在的诸多问题。然而,不管是制度缺失,还是学术浮躁、抑或是教育产业化,都只是产生学术造假的外在原因,究其根源,其实还是大学精神的缺失。为了取得某些奖励而努力做科研,就不是一个可取的、正常的目标。这次披露的现象就是论文抄袭拼凑,目的也很清楚,完全是为了发论文、争取个人名利、评比较高的职称,这样的目的可以说是非常糟糕的。
学术造假这种行为该不该严惩呢?国家对于科研都是有经费补贴的,学术造假无疑是对科研资金以及科研资源的浪费,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浪费,会破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部分人的投机取巧,势必造成他人的不公平对待,被抄袭者数十年寒窗苦,一朝之间就被窃取,慢慢就会形成不正之风。从学术界现在的运作情况来说,不管是通过繁琐与耗时的调查发动程序,还是通过撤稿或警示的公告方式,或是对造假论文所造成的损害进行弥补与控管等等,目前的做法都还不能有效地抑制或遏制造假论文的产生以及其危害的蔓延。治理高校的学术造假,呼唤我们重建和弘扬大学精神,社会期待着高校的学术回归理性和尊严,也期待着大学精神的重塑。
真正的创新,就是做原来前人没有想到的一些研究内容。做这样的研究,就要有自己的思路、途径和方法。做科研,还是应该为了中国科技事业更加发展,或者从更大的方面,为了人类文明和进步能有较大的贡献,或者解决其他专业和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是因为他们在学校浪费时间,在各地游玩,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诶有一点抗压的能力,被清退是很正常了。
举报者也没有明确的诉求,但是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对的,举报者也只是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想自己的成果被别人盗用。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会的。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十七条被认定与学位申请和授予相关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导师做出以下处理:暂缓学位申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负连带责任的导师,做出停招1—3年或取消招收研究生(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处按照相关规定给以相应处理。在校学生还可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在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处理。
扩展资料: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我晕,这么快就上百度了!真有恨人
您好
电大申请学位特别是法学和会计学学位至少要1年到2年。
2013年7月毕业的同学,预计要明年秋季颁发。
您可以联系您所在的学校再核实一下是否给您上报了,如果按时上报的话,明年能够取得。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2017下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通知
为了保证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人权研究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毕业审查
1、材料报送时间:3月22日
2、材料报送地点:科A1008
3、报送材料要求:
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学位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电子版、单页双面打印纸质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电子版),个人培养计划(电子版、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纸质版)、博士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2篇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硕士研究生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学位申请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电子版、单页双面打印纸质版)、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电子版)。
二、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论文要求
请申请学位人员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中关于“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我院将不予接受(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管理网页)。
注:自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2017年夏季)学位申请开始,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开始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新的篇幅标准。
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生不得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应在课程考试通过后二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同等学力人员应在《准予学位论文答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逾期一律不予接受申请。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做好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新标准。提交的论文,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2、 学位论文提交
1、论文提交时间:3月27日
2、论文提交地点:科A1008
论文需交匿名和署名论文两种(纸质版和电子版),署名论文包括版权页和作者信息,匿名论文不允许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9本纸质论文(5本署名用于答辩,3本匿名用于评阅,1本匿名用于查重)及论文电子版(U盘报送匿名和署名两种版本 文件名称:署名论文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匿名论文为学号-论文题目);
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10本纸质论文(5本署名用于答辩,4本匿名用于评阅,1本匿名用于查重)及论文电子版(U盘报送匿名和署名两种版本 文件名称:署名论文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匿名论文为学号-论文题目)。
3、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执行,请申请人注意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做好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新标准。论文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凡未参加随机抽取匿名评审人员一律不得安排论文答辩。
4、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
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必须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
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采集,参加统一照片采集后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由学位管理办公室上传。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提前和延期毕业的学历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应到指定地点采集,采集后照片由学位管理办公室统一上传。同等学力生在提出申请时,接受论文答辩申请单位须要求其提交电子文本照片以及2寸照片2张,否则不得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照片格式要求:
建议采集地点:
三、学位信息采集
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和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分别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址为:
。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人答辩结果报送学位管理办公室,学位管理办公室将答辩结果在“平台”登录并发布。
第二步:6月8日之后,申请人在“平台”查询自己的论文答辩结果,并于6月15日之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论文信息”环节的信息填写(特别提示:论文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英文摘要不可填“无”)。
(二)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之外的其他类型学生,于3月1日起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
学生登陆网址为:
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件号码)
密码为:5890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7〕1号)文件为准。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本院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提交各项材料。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而影响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毕业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生活中很多人越来越不满足现状,想要突破自己,但是因为自身的水平不高,想要在突破自己的道路上更近一步,就需要报考在职研究生来提升自己。那请问在职人员在报中国政法大学读在职博士有哪些要注意?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论文发表注意问题通常很多院校要求考生发表科研类的文章,如果考生遇到这样的问题就需要提前准备了,同时把原文保留好,这样递交材料时就会节省很多时间。若不是自己独立发表的,就需与共同发表人做好相应的沟通工作,以免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部分考生在通过审查后就不再认真的学习了,认为自己已经考上就会获得证书。其实这只是一个小阶段,考生在工作之余还是要努力学习,抽出时间来复习,最终通过所有课程的考试。论文修改过程关于学位论文应该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完成答辨工作,如果考生在写论文时遇到某些问题可以去找导师寻求帮助,而不能等着导师来问你,论文都是要按时交的,不能有拖延,在完成后先让导师看一下,作下指导。根据以上内容的讲解,想来大家在看到了上述所讲解的内容,应该都比较清楚了。希望上述内容的讲解,可以给大家在日后的生活中带来较大的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本文内容是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在职研究生教育网是一个综合性较强在职研究生资讯平台,如果您想了解最新最全面的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请点击收藏我们网站。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考研信息频道为大家提供上海将实行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原则上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均列入抽检范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5%左右。
上海将实行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硕士论文写不好,要“秋后算账”了。近日,上海市出台通知,每年将抽检5%的上年度硕士学位论文,并将约谈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业内人士称,新政对大学来说,起到了警示作用。但要想提高研究生质量,还应有一系列配套机制。
11月14日,上海市教委等单位下发《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原则上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均列入抽检范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5%左右。”
此外,同一导师同年度指导4位及以上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获得硕士学位者、延期超过一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等情况,重点抽检比例提高至10%左右。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2014年1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
毕业生的论文被认定存在问题,是否会撤销学位?对此,《办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侯定凯认为,这表明政策还具有一定“弹性”。此前,国内高校硕、博士生毕业答辩前,须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校外盲审,合格后方可答辩。但答辩通过后,并无事后追查制度。
“对大学来说,起到了警示作用”,侯定凯认为,但并不是一个治本的办法。
“新政净化学术环境有一定益处,有利于打破博士难进易出的状况。”上海某高校在读博士生对南都记者表示。但同时,她也表示,抽检制度存在两个难题。“第一点,事后抽检被判定为存在问题,这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有盲审评议者的责任;第二点,相对于理工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论文,评判尺度比较模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提高科研水平,仅凭论文抽检制度的改革,还远远不足,“美国并没有论文抽检制度,但是按照大学通行的学术规则,混过关的可能性很小。有人的博士论文出现问题,可能会被体系所抛弃。”
依据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期间不得申请学位;取消卢某某研究生推免资格。
这两名学生被留校察看一年,在此期间不得申请学位,取消了卢某某的研究生推免资格。
7月30日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撤销雷磊工程硕士学位的处理决定公示》:雷磊,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领域2011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经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定通过,决定撤销雷磊工程硕士学位。现将处理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13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专业2011届硕士毕业生雷磊的硕士论文《智能家居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以下简称“雷磊论文”)和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系统工程专业2006届硕士毕业生吴巍的《面向智能家居的照明系统研究与开发》(以下简称“吴巍论文”)高度相似。
其中,雷磊论文完成于2011年10月,吴巍论文完成于2006年5月,前者比后者成稿时间晚了5年多。对上述两篇论文发现,包括目录、摘要、正文、致谢乃至参考文献均存在大面积的雷同。
之后,7月24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了《关于我院2011届计算机技术领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雷磊学位论文抄袭的情况通报》,通报表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决定,建议撤销雷磊工程硕士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同时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目前学校对于这两名学生已经进行了全校通报,说实话,请人代笔做毕业设计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层出不穷的。不过今天这件事情已经被曝光出来,学院方面自然是不能够做事不理的。随后就是这两名学生展开了调查,并且已经暂停了们目前正在进行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等待事情调查完成之后才能够让他们继续进行。不过从目前的调查进度来看的话,如果真的坐实了这件事情的话,他们可能没有办法继续毕业答辩。
因为按照学院的规定,一旦出现让别人带一些毕业设计的事情,他们很可能会被延期毕业,甚至会直接取消掉他们的毕业证,他们只能领到一个结业证明。这对于两名学生造成打击还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学院对这件事情极其重视,一定要查清楚才能够进行处理。毕竟这涉及到两个人的前途,而且在这个事情当中还涉及到双方的利益。
这主要是因为两个学生在最开始找到一个人,帮助他们代笔写毕业设计。但是在别人帮他们完成之后,他们却并不想要付钱,而且还反过来诈对方。表示如果对方不给他们钱的话,就会向警方报警。随后这位代写毕业设计的人就把他们的聊天记录以及把他们找人写毕业设计的事情举报到了学校。这才有了后续的调查,也正是因为他们内部出现了矛盾,才让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情。
所以在这里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虽然这位代写毕业设计的人举报了学生的学术不端的行为。但是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就明确规定老师不能够帮助别人代写毕业设计的,所以这位人员其实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按照道理来说也应该对其进行调查。如果事情严重的话,是可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