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研究 加快中西部开发,借以扩大内需个人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分析论人力资本的节约略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初步设想从人力资本结构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可选为你所用。这些题目看似大,其实你选准切入的角度,是容易展开的。祝你顺利!
经济学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可分为两大主要分支,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如何做好经济学的论文选题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本科经济学论文题目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共经济学论文题目
1、地方公共经济影响下的城市设计研究
2、公共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机理研究
3、基于公共经济理论的我国农村公路管养问题研究
4、中国公共经济管理转型对民办 教育 影响研究
5、当代中国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关系优化研究
6、公共经济视野下当代我国教育财政问题研究
7、经济权力审计控制效果研究
8、公共经济视角下的电信普遍服务研究
9、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经济政策
10、论加强公共经济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供给
11、论经济公益诉讼
12、从美国三次经济危机论经济波动与公私经济互动的关系
13、1970年以来西方公共经济研究的 方法 论演进:阶段及特征
14、黑龙江省绿色经济增长的公共投资研究
15、政府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转变对多元经济主体的回应性研究
16、论经济法的公共本质
17、公共产品定价权研究
18、公共经济视角下我国医疗服务供给中政府职责分析
19、中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分析
20、缓解贫富差距之公共经济政策研究
21、中国公共经济管理转型对民办教育影响研究
22、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23、公共财政视角下的彩票公益金法律制度研究
24、我国政府财务 报告 改革研究
25、公共产品定价权研究
26、我国城市公共设施市场化探析
27、地方政府物资储备体系研究
28、湖南省五团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研究
29、新公共服务理论框架下青岛开发区政府管理模式改革研究
30、对单位制社区物业管理中的供给和需求关系的研究
31、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研究
32、公共基础设施支出绩效评价研究
33、市政经济发展研究
34、我国城市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的市场化问题研究
35、公共品双层供给理论与实证研究
36、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研究
37、公共治理视角下税务行政危机管理研究
38、经济法行为的规范分析
39、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40、公共产品价格调控法律问题研究
41、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城市公共交通供给研究
42、公共物品有效提供的经济学分析
43、我国捐赠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4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经济学探索
45、基础教育公私伙伴关系(PPP)治理模式的公共经济学研究
46、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关于“看病难”问题的制度分析
47、“春运”困境—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需求分析
48、基于实验经济学的公共物品搭便车行为研究
49、现代公共决策的经济学分析
50、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机会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51、基于公共经济学理论下的公共图书馆
52、经济学公共知识分子的媒介化成长与异化
53、中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分析
54、赣州市廉租房运行机制分析
55、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56、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57、基于公共经济学视角的城市经营主体分体论
58、公共经济学视角下雾霾严重的原因分析
59、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研究
60、经济学视角下的物流公共政策研究
微观经济学论文题目
1、我国绿化工程监理微观环境分析
2、知识产权对微观经济的作用机理研究
3、外生驱动互联网消费增长的微观空间计量研究
4、房地产市场反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绩效的微观探析
5、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升级的影响研究--基于微观企业财务层面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
6、宏微观因素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7、经济责任审计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途径--基于“中国之谜”中政府官员的作用
8、中级微观经济学混合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9、基于半鞅过程的中国股市随机波动、跳跃和微观结构噪声统计特征研究
10、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宏观表象和微观基础
11、货币政策、所有制差异与商业信用再配置--兼论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治理的微观路径
12、微观权力、自我技术与组织公民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 的后现代分析
13、增值税转型对我国微观经济的影响
14、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市场定位微观制度因素分析--以某村镇银行和某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15、城乡关系重构下乡村人口城镇化微观进程研究--基于家庭流动人口的视角
16、微观商业视角下的微信经济
17、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独立学院微观经济学教学改革研究
18、微观开放性视角下创造力的多层次影响机制探究
19、农户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微观决策
20、微观经济与 企业管理 探讨
21、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内就业的影响--基于温州微观企业数据的实证研究
22、房产税、房价与住房供给结构--基于上海、重庆微观数据的分析
23、基于微观经济学方法的网格资源分配管理模型研究
24、森林转型的微观机制--以重庆市山区为例
25、我国纺织业企业创新与生产率关系的微观测度
26、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域下资源配置的微观机制
27、基于微观企业数据的产业空间集聚特征分析--以杭州市区为例
28、从微观管理视角浅析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29、“双创”背景下非正规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影响的微观分析--基于马克思劳动力价值理论视角
30、我国众筹融资的微观机理及宏观效应
31、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综述
32、利率调控对房地产营销市场波动的微观作用机制探究
33、中国对外并购的绩效研究--基于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微观分析
34、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
35、市场微观结构下高频交易流动性--基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实证研究
36、工商行政管理在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中的职能与作用
37、典型平原农区土地非农化对乡村发展影响的微观机理
38、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微观农户视角的分析
39、中国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宏观与微观解构
40、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新视角--微观产品质量角度
41、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微观运行障碍调研与政府责任分析--以吉木萨尔县为例
42、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微观经济分析--基于价格机制与制度结构的视角
43、微观视角下煤炭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44、优化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微观运行机制的策略研究
45、低碳经济政策失灵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措施 --基于微观经济个体的视角
46、税制改革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微观作用机理研究--基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47、论宏观调控与微观自主的辩证平衡
48、基于微观动力视角我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的研究
49、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拓展会计与财务研究新领域
50、以“供给管理”激发微观活力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型
51、试论我国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协调发展
52、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微观结构分析
53、构建结构性政策和改革的微观机制
54、微观博弈视角下网贷平台道德风险的随机监督策略研究
55、基于微观视角的沿海发达地区乡村发展类型研究--以福建省福清市为例
56、微观视角下的农民福祉现状分析--基于主客观福祉的研究
57、混合所有制:基本经济制度的宏观和微观特征
58、网络时代零售业上市公司效率及微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59、食品供应链安全风险形成的微观机理--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实证分析
60、网络借贷监管须关注的微观问题
61、从微观角度研究信贷配给
62、贸易自由化对工资及其份额的影响--基于微观企业贸易参与的视角
63、微观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测度方法的比较与应用
64、风险差别存款 保险 费率实证研究--基于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的视角
65、地方融资平台扭曲式发展的内在机理--基于微观企业理论视角
66、中国对俄出口稳定性的微观视角分析
67、我国“农民网商”的微观特征及问题分析--基于对福建省某“淘宝镇”的调查
68、中国城投债利差宏微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69、消费信贷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决策机制分析--基于主流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比较分析
70、人民币汇率预期影响股价的微观机理及 经验 证据
优秀管理经济学小论文题目
1、管理经济学教学模式研究——基于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角度
2、“管理经济学”课程实践教学法探索与研究
3、管理经济学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4、管理经济学的教改实践与 总结
5、怎样提高EMBA“管理经济学”课程教学效果与效率——基于校企知识转移视角
6、人事管理经济学:一个述评
7、对管理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8、从管理经济学角度分析阶梯电价制定策略及其效益
9、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下的重大医疗纠纷成本控制
10、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商城“双十一”案例分析
11、对《管理经济学》课程建设的思考
12、管理经济学对企业运作的启示
13、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14、《管理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初探
15、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16、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双十一”成功分析
17、管理者的经济学——谈《管理经济学》的定位与发展
18、中国管理实践情境与MBA《管理经济学》教学改进
19、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构建适于中国应用的管理经济学新体系
21、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22、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23、管理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及其局限性
24、基于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案例教学满意度研究——以“管理经济学”课程为例
25、浅析管理经济学与企业、市场的关系
26、管理经济学视角下创新人才培养问题
27、课程分野、定位与案例的选择——公共管理“视角”下管理经济学教学的探讨
28、管理经济学中数学模型思想的应用
29、浅析案例教学法在《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
30、论管理经济学在监理企业工作中的应用
31、医改与管理经济学研究分析
32、基于高职教育的管理经济学课程体系研究
33、《管理经济学》 教学方法 探讨
34、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35、企业管理中管理经济学的应用
36、边际分析法在管理经济学中的运用研究
37、学校管理经济学的性质与边界
38、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39、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40、基于演化经济学的动漫品牌价值评价与管理体系研究
41、海洋综合管理的经济学基础研究--兼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
4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学分析
43、煤矿安全事故致因因素经济学分析与风险管理方法
44、信息安全的经济学分析及管理策略研究
45、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6、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47、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研究
48、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社区学院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9、企业管理道德的经济学分析
50、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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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经济学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产业链竞争力理论研究2、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3、城市交通与城市空间演化相互作用机制研究4、城乡一体化的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以成都市为例5、城镇住房分类供应与保障制度研究6、创意产业发展与中国经济转型的互动研究7、创意产业与区域经济增长互动发展研究8、促进中部崛起研究9、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研究10、低碳经济范式下的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研究1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管研究12、东北地区区域城市空间重构机制与路径研究13、东北亚区域能源安全与能源合作研究14、都市旅游发展与政府职能研究15、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研究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对市场规律的认识不足,立法滞后,价值观迷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诚信缺失,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市场经济下道德缺失问题的探讨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缺失的危害及应对》
摘要: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扰乱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乃至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轨迹,企业缺少最基本的诚信是重要原因。本文从诚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当前我国经济领域的失信行为对市场经济造成的危害,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诚信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失信 市场经济 诚信建设
一段时间以来,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再到“牛肉膏”……,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不仅个人和小企业涉案,甚至著名的大企业也位列其中。正如温家宝指出:“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诚信缺失,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一、诚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一)诚信的本质
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首先,诚信体现为道德问题。诚信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避免各种矛盾、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种道德资源;其次,诚信又是法律问题。诚信作为人们的行为范式和人际关系模式,需要制度化才能持久,才有力量;第三,诚信是一个社会学范畴。诚信不仅是一种经济制度,也是一种政治制度和道德制度。诚信作为一种经济、文化、社会理念,现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核心理念之一。
(二)诚信与市场经济的辩证关系
诚信与市场经济首先体现为一种对立的关系。因为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特点决定了每一市场主体都要千方百计把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利益驱动将导致市场主体不择手段,因而产生非诚信行为。此外,诚信与市场经济又是统一的。诚信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市场经济更离不开诚信这一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明确提出,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市场的博弈过程是一个不断抑制和排斥非诚信行为的过程,市场交易中的非诚信行为需要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去抑制,市场制度作为人类有效的经济制度之所以能保存下来,就在于市场力量能不断抑制和排斥非诚信行为,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因此,自发性与市场利益主体的行为可能会导致非诚信现象的存在,但市场经济运行方式及其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非诚信行为的蔓延。讲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诚信缺失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危害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对市场规律的认识不足,立法滞后,价值观迷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诚信缺失,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一)增加交易成本,阻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据统计,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而相比较下,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至;我国企业每年签订约四十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50%;我国企业对未来付款表现缺乏信心,近的企业预计情况将“永不会改善”。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巨额的信用成本成为市场经济的致命伤。
(二)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破坏和谐的社会环境
每年因食品、药品安全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破坏了无数个幸福的家庭;因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让辛勤劳作一年的农民损失惨重;价格欺诈、购物陷阱更是让人防不胜防。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败坏了社会风气。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使人们日常的生活消费变成了一种精神负担。
(三)体现社会不公,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信用能力,它体现了公民对政府行为的信任程度。当前,对于我国经济领域存在的失信行为政府监管部门难辞其咎。除当前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外,行业欺诈、虚假宣传、中介服务业丑闻、不良贷款、侵权盗版等等问题的存在,使市场的游戏规则遭到破坏,降低了市场主体心目中政府对失信行为惩罚的预期。与此相伴随的政府官员权利寻租、腐败孳生、政府执政效率低下等,都体现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损害国家声誉,降低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受“毒奶粉”事件影响,2010年,我国乳品贸易逆差继续拉大,进口额大幅增加,增幅接近1倍,我国乳品出口继续下滑。另据统计,在国际贸易中,中国现汇交易达到80%,信用交易方式仅20%左右。落后的结算方式严重阻碍了贸易的扩大和企业的发展,也使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减弱。世贸组织总干事穆尔曾尖锐地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乏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中国企业和产品要走出国门打天下,不妨先打造“中国诚信”。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成熟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具备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温家宝在2月27日中国政府网回答网友提出毒奶粉事件时指出“我以为诚信和道德是现代社会应该解决的紧迫问题”。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完善诚信体系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道德建设,提高行业自律和经营者的责任心
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强调,“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受到强烈的冲击,道德领域亟待重塑。温家宝多次指出:“企业家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当前,必须加强经济领域的道德建设。一是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都要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强化信用意识;二是完善和强化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经营者的行业自律和责任心;三是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正气,抨击邪气,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失信缺德的行为似“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二)健全和完善经济法律、法规
要使民众“行善若性然”,就必须使一些道德要求“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法律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经济领域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还有待法律进一步制约,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要严肃依法进行整治。副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重典治乱,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唯有如此,方能让当下食品安全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尽快完善并严格执各项法律法规,让犯罪者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都会涉及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我们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都是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不当造成的。全球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市场交易领域的扩大同政府职能的扩张是同步进行,而监管正是政府履行其干预经济运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政府要尽快建立完善可行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和完善公务员上岗“承诺制”和“问责制”,搞好廉政建设,严惩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施政理念。改变政府现有的“地方保护主义”、“官商勾结”、以及“只管罚款,不管发展”的不作为行为,强化服务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政府只有真正发挥监管职能,做一个合格的“裁判员”,才能增加公众对政府施政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增加政府施政的权威性,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序运行。
(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市场监管体系中的作用
舆论监督是市场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社会的“减震器”、“解压阀”。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以其具有报道的公开性,传播的快速性,影响的广泛性等特征,使其在市场监管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每年的“3・15”晚会,成为全国亿万观众关注的焦点,通过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及网络宣传,给不诚信者、违法违规、丧失职业道德的企业以极大的震慑。今后,应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① 周中之.《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 刘劲松.《经济参考报》[N].2011―5―4(A2)
③ 周玉蓉.诚信社会中的政府角色[J].当代行政,2004(9)
(李桂娟,1972年生,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化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赵继伦,1955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学)
人而无德,生而何益我自己也是用的这个题目。
道德。我是中国人,我们要帮助自己的同胞们。
道德,不可缺少的人性
一、最新大学德育论文选题参考1、大学德育面临的形势与挑战2、大学德育应重视大学生学术道德素质的培养3、试论互联网时代的大学德育4、中美大学德育之比较5、知耻:大学德育底线******探析6、论红色资源开发在大学德育中的运用7、大学德育工作者的素质调查分析——大学生心目中的班主任8、大学德育环境的网络化研究9、构建大学德育环境的理论与实践10、大学德育的文化支点:从校园文化到社会文化11、当前大学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12、大学德育新探13、******关怀:大学德育的重要手段14、大学德育应注重******关怀15、大学德育与大学生诚信品德的培养16、论美育对大学德育的促进作用17、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同构——论大学德育功能的实现18、大学生中的“异化”现象与大学德育19、信息化校园与大学德育的超越20、整体构建大学德育途径体系刍议二、大学德育论文题目大全1、大学德育与公民道德建设2、社会工作方法在大学德育教育中的运用3、坚持大学德育的意识形态方向4、论当前大学德育的改革方向5、遵循成长轨迹:大学德育的新路径6、论后现代主义的大学德育意义7、优化大学德育队伍结构研究8、大学德育研究的文化取向9、美国大学德育的途径、方法及启示10、构建大学德育的同伴教育模式——以杭州师范学院开展同伴教育的个案为例11、信息网络时代大学德育的思考与探索12、试论大学德育中互动的实质与意义13、论以人为本的大学德育14、大学德育:功能嬗变与本体回归——基于意识形态与道德之间的张力的认识15、论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大学德育走向16、创新人才培养与大学德育发展17、大学德育:在文化动力中生成18、中日大学德育之比较分析19、关于大学德育创新的思考20、公民教育与大学德育的契合三、热门大学德育专业论文题目推荐1、大学德育低效与制度******的缺失2、大学德育教育与生态文化建设3、论现代大学德育的异化4、寻找公共德育与学科德育相结合的大学德育新路径——以艺术类大学生德育为例5、新的科学发展观与大学德育6、信息化校园与大学德育的超越7、回归生活世界的大学道德教育研究8、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德育的新实践9、大学生择业观与大学德育的辩证关系10、大学德育接受学的几个问题述要11、普遍******与大学德育12、试论新时期大学德育中的同伴教育13、团体辅导技术应用于大学德育课教学的探索14、当代大学德育走向15、论大学德育中道德批判力的缺失16、科技******视野下的大学德育17、大学德育“改造论”18、人文教育与大学德育19、全球化背景下大学德育的文化使命20、心灵的对话品德的切磋--对大学德育中师生关系的思考
利益的得失与品德的好坏古往今来,追逐利益的人往往只注重方法和手段,而不注重自己的德行修养,他们以为,道德与利益是毫无关联的.其实不然,道德水平的高低往往决定着利益的得失.古人说,“信,乃立世之本也”.为什么古人这么看重“信”呢?信,即诚信,是一个人对事对人应有的基本品德.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诚实守信的品德都不具备,那么他又怎能获得别人的信任,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呢?现代企业,无不以诚信待人为公司的第一立世准则,可见,不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企业,诚信的品德,是他获取利益的首要条件.“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为什么大海可以如此宽广,如此波澜壮阔?因为他有天地之间无与伦比的胸怀——包容.一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与他的包容心有很大关系,善于包容别人的人,别人也愿意为他效力.战国时,齐国公子孟尝君,注重自己道德水平的修养,同时用一颗包容天下的心欢迎天下贤士,一时,群贤毕至,门客三千,孟尝君对每个人都礼待有加,后来,当他落难时,是这些门客帮他渡过难关,重新得到了丢失的利益.试想,如果不是孟尝君有美好的品德,那么即使他有一时的辉煌,也终会因为品德的低下而丧失手中的利益.美好的品德能够帮助人们获得利益,同样,卑劣的德行也会使人得不到利益以至丧失到手的利益.如果庞涓当上魏国军师后善待孙膑,即使孙膑的才华掩盖了他的光芒,他也会因为举荐贤能而受人尊敬.可是他没有,他用卑鄙的手段迫害孙膑,最后只落得个身死人手的下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有谁会愿意和一个道德品质败坏的人结交?失去了众人的依托,又怎能握住手中的利益?美好的德行带来利益,卑劣的德行令你丧失手中的利益.古代如此,现代更是如此.所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我们更应注重品德的修养,这样才能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现在的社会中,人们常常谈论道德话题,但一些有违道德的事情还是频频发生。“馒头老太”为我们出了一道选择题,让每一个人对“无人售馍”做出自己的选择。这五年道德检测的实际情况包含了她对路人和社会的无比信任,人们也无比信任“馒头老太”,这体现了一种良性循环,激发出的是强大的社会正能量。
近年来有关道德的争论很是火热。“倒地老人为何无人扶起?”为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如此的盛行?是社会的沦落还是人们道德的败坏呢?
有人说:“或许是个碰瓷的,最好绕道而行吧。”也有人说:“这么多人都路过此处,别人都不管,我为什么要管。”是啊!这是人们常有的心理,人们有这种心理的原因是由于一种现象——吃力不讨好。是帮助别人后,反而被冤枉,时间长了,这种事就谁都不愿意干了,免得掉坑里。
但是,我觉得无论有没有被冤枉的可能性,这种事只要我们还有一点点道德心,都应该勇于参与的。因为或许只要我们伸一下援助之手,就会挽回一位老人的生命,生命是多么的可贵,人的一生只有那短短的几十年,所以我们不仅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且也应该珍惜别人的生命。如果因为有这种被冤枉的可能就不去做的话,当你若无其事的从旁边绕过去时,心里面就没有一点内疚吗?我想,如果我是那种人,半夜会被噩梦惊醒,况且就算有那种被冤枉的可能性又怎样呢!大家不要忘记了,我们现在生活在法制社会中,法律会明辨是非,只要真理站在我们这边,我们就是清白的,没有人能随意诬陷我们。
“倒地老人无人扶起”的事件验证了我们这个社会某种程度的沦落,而“馒头老太”却对我们这个社会还是充满了信心,对路人和买馍的人有着无比的信任,这种卖馒头的方式不仅仅赚的是人们的钱,而且是激发社会正能量的体现!
我相信,我们社会中绝大多数人们还是有道德,有涵养的,不然社会中也不会有那么多慈善团体和机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爱心人士。哲学中说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我们不能因为那点坏的可能性,就完全否决一件事,我们应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如果是我遇到这种选择,我将毫不犹豫地坚守我的道德。
孔子是我国古著名的文化人物,其下弟子号称三千。但其中一位义救在外国的鲁国奴隶而不报账的学生受到了责备;同是救人一命又收到一头牛的谢礼的弟子反而得到了孔子的表扬。这两个故事很简单,却很有深度,我们不妨研究一下。
研究事情通常要看谁是最大的受益者。那位收下了一头牛的弟子,他的行为使更多的人了解到了好人有好报的道理,无形之中就做了一件有利于国家,有利益于社会的事。这其中的利益关系不言而喻。
其实利益与道德之间并不一定是你存我亡的关系,但人们却没有注意这一点。
道德是一种高尚的品格。从古至今,是无数文人墨客,以及寻常百姓所关心的话题。它是做人的根本、立世的基石。然而,也有许多人过激地理解它、改造它、传播它。认为利益就是它的头号死敌。于是就有宋朝理学宣扬“存天理,灭人欲”一类的主张。
但是在宋代,是社会背景导致了这样的思想产生。宋朝的商品经济前空的发达,社会的繁荣也必然会极大地冲击原有的伦理道德。由于当时的社会现象是如此的特殊,才会出现“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潮流。而后来它也发展成了巩固封建统治的武器。
再回过头来看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时期,虽不如战国时期那样战乱频繁,但社会上流动着一些令人不安的气息。于是孔子站出来,赞扬了救人收礼的弟子,也批评了另一救赎人却不报账的弟子,其实救人不求回报更体现了一个人的品德是多么高尚。孔子这么做,是希望自己能够通过这些举动,使人们都能达到一个利益与道德的平衡点。
再反观现在,我们的内心可能会感到一些痛苦了,摔在地上的老人无人敢扶,原因是一些老人被扶后竟然讹诈好心人。在有人落水急需救援时,耳畔却传来先给钱再救人的喊声。这些事情给人们的心灵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阴影。
现今社会充斥着冷漠与浮躁,政府高呼正能量,反腐倡廉等词就是在呼吁道德,呼唤善意的人性,一场道德与利益的较量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几千年前,孔圣人就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解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夫子赞扬他的弟子在帮助别人之后取走应得的酬劳,对他的弟子在帮了人之后拒绝酬劳予以批评,孔子在利益与道德之间,决然地以道德为先,认为只有建立在义之上的财才是属于自己的财富。
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两弹一星钱学森当初在美国时被看作能抵得上五个师的重要人物,美国政府提出优越的条件来挽留这位英才,甚至是他的老师也极力劝阻他留在美国。他在道德与利益面前选择了前者,他认为只有回到自己的祖国,在自己的土地上才能种出属于自己的苹果,这种利益才是他所渴求的,即使这是一片异常贫瘠的土地,他用行动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道德永远凌驾于利益之上。
人们永远忘不了抗金英雄岳飞的精忠报国,人们更忘不了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了这位当世豪杰。在利益的驱使下,在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中,善弄权谋的奸臣秦桧害死了岳飞——这位金戈铁马,气壮山河的将军。正是因为人们忘不了,如今岳王庙前跪着的铜人在历经百年沧桑后仍在忏悔着自己的过错。在权力与道德面前,秦桧坠落了。曾几何时,他也许有着想成为像管仲,蔺相如等良相的伟大抱负,他也想像蔺相如与廉颇一样,做到文臣提笔安天下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迷失了自我,将自己变为历史长河中最卑微的小人。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颁奖典礼上,吴锦泉的身影润湿了许多人的眼眶,看见他,我们难免会忆起年老的爷爷,但就是这位看起来平凡的老人,用自己的工作来支付爱心,窄条凳,自行车,弓腰扛背,沐雨栉风这就是这位老人的真实写照,他用自己年老的身躯努力工作着,吆喝渐行渐远,一摞摞硬币,带着汗水,沉甸甸,称量出高尚。他把自己劳动所得捐给灾区,捐给世界上最困难的人。在他心中,他没有失去,全是满满的获得,全是满满的幸福,这就是他所得到的最宝贵的东西。利益因道德而呈现,这才是真正的利益。
形形色色的人用自己的实践启示我们,道德永远凌驾于利益之上。在这场角逐中,道德被最大程度的展现。只有做个以道德为先的人,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利益。
道德是一双无形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一扇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蔚蓝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无处不在。
其实我们每一人都只做到了一小部分,却没有做到全部。我觉得道德就得做的全面,在家庭里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在家里应该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让家人轻松一点。有空时多和家人沟通,谈谈天,说说在学校发生的事情。还要多注意身体别让家人担心。现在我们正在小学阶段,虽然不能在物质上帮助家人,可是我们可以好好学习在精神上宽慰他们。
因为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老师给了我们智慧,所以在学校我们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之间我们要懂得谦让,多去付出,少索取回报。从此互相促进,互相进步。正是在老师的批评和鼓励之中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正是在老师的尊尊教导中渐渐长大。正是老师昼夜心耕,才换得幽谷飞香,诗满人间。如果我们要报答老师就要用成绩来报答老师,让老师知道自己的努力没白费。
在社会我们要明理,守法,诚信,助人,文明用语,这是我们的基本原则。我看了一则列宁的故事:“有一次,列宁下楼在楼楼梯狭窄的过道上,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给列宁让路,准备自己退回去。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着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子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等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读了这个故事,我很受教育。作为一位伟人,列宁不因自己身居高位而无礼,这更显出了他伟大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这时我又想起了我自己的一个故事。
有一次,我做公交车去上英语课,我看见一位老奶奶在离我很远的地方,就想让座,当时人很多,我想叫她一下,又怕人家说我,又觉得老奶奶听不见,想站起来叫老奶奶过来,又怕位置被别人抢了,过了一会老奶奶过来了,我想:下一站再让吧!等到了下一站,我去看老奶奶,可是老奶奶却已经下车了。当时我
我后悔莫及,从那次以后,每次我坐公交车,只要我有座位看见老爷爷,老奶奶都会立即让座给他们,他们点头向我微笑时,心里很安慰。
古往今来,追逐利益的人往往只注重方法和手段,而不注重自己的德行修养,他们以为,道德与利益是毫无关联的。其实不然,道德水平的高低往往决定着利益的得失。
古人说,“信,乃立世之本也”。为什么古人这么看重“信”呢?信,即诚信,是一个人对事对人应有的基本品德。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诚实守信的品德都不具备,那么他又怎能获得别人的信任,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呢?现代企业,无不以诚信待人为公司的第一立世准则,可见,不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企业,诚信的品德,是他获取利益的首要条件。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为什么大海可以如此宽广,如此波澜壮阔?因为他有天地之间无与伦比的胸怀——包容。一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与他的包容心有很大关系,善于包容别人的人,别人也愿意为他效力。战国时,齐国公子孟尝君,注重自己道德水平的修养,同时用一颗包容天下的心欢迎天下贤士,一时,群贤毕至,门客三千,孟尝君对每个人都礼待有加,后来,当他落难时,是这些门客帮他渡过难关,重新得到了丢失的利益。试想,如果不是孟尝君有美好的品德,那么即使他有一时的辉煌,也终会因为品德的低下而丧失手中的利益。
美好的品德能够帮助人们获得利益,同样,卑劣的德行也会使人得不到利益以至丧失到手的利益。如果庞涓当上魏国军师后善待孙膑,即使孙膑的才华掩盖了他的光芒,他也会因为举荐贤能而受人尊敬。可是他没有,他用卑鄙的手段迫害孙膑,最后只落得个身死人手的下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有谁会愿意和一个道德品质败坏的人结交?失去了众人的依托,又怎能握住手中的利益?
美好的德行带来利益,卑劣的德行令你丧失手中的利益。古代如此,现代更是如此。所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我们更应注重品德的修养,这样才能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孔子学生救人后接受了报酬就该被说成贪心吗?难道用爱托起孩子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不应被授予感动人物的颁奖吗?难道解决千万人粮食问题的袁隆平不应获得最高科技荣誉奖吗?难道奉献之后一定不能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吗?接受并不代表贪心,更能代表的是一种责任心,能鼓励更多人去做好事。道德与利益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有时是统一的。在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实现了伦理的制度化。日本的法律就规定:如果有人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无论失物是金钱还是物品,失主须按照失物价值的5%至20%支付酬报。如果不支付这笔酬金,就无法领回失物。当然,如果拾物者可以不接受酬金,但如果接受了也是应该的,任何人都不应说他贪心,这只是他平衡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这样的规定会鼓励更多的人行善,同样也让人们学会先义后利,学会感恩,学会细心。当然,我们不能见利忘义,应该正确看待和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焦点访谈”一则报道说,有年轻人在一家医疗美容诊所花了一万多元做了增高手术后,不仅没有达到诊所承诺增加的高度,连正常的走路也成了问题。像这样见利忘义的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几乎成了常事,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天价鱼”,万元一次的理发店。此之谓失其本心,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顾客的利益,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75岁老人沈兆骅,先后资助了13位贫困学子,后来老人生病了,被资助的学生不是境况不好无力照料老人,就是因为资助中断而再不跟老人联系。在现在的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能像老人这样呢,而像学生这样见利忘义的却不少。人们总说这个社会很现实,确实,在利益面前什么都愿意,没有了利益就形如路人,他们曲解了道德和利益的关系。在现在,社会更多需要的是像老人一样的人。更需要的是懂得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做好事应该抱着不求回报的想法,事后就算得到回报也是心安理得的。人生路漫漫,你或许会不经意地帮助了别人,也许在你的眼里这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在他人的眼里却是天大的恩情。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或许他们会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想尽千万百计来报答你,弥补心中的那份愧疚。既然你已帮助了他们,何不再帮一次,完成他们的心愿呢?那就坦然接受他们对你的报答吧。
现代科技发展之迅猛,是令人震惊的。上辈人的梦想,甚至于妄想,在科技急速发展的今天被实现。而人们也日发富裕起来,当年人只能吃上窝窝头,今天我们却吃上汉堡包。从一切一切的事情看来,我们的生活似乎是什么都变得美好了,其实这个想法大错特错。有一个东西,它就退步了。它就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找,但亲身感受得到。唯一不同的就是,空气给人以清新的感觉,而它的缺失却有可能使人家破人亡。而这个东西就是“道德”!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人受利益的驱使,干了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情。可乐中有杀虫剂,菜中有农药,食品中有防腐剂和苏丹红,甚至连与人生死相连的药品,也被人利用,换成了假药。多少人因错买了假农药而一年的心血颗粒无收;多少人因错吃假药而危在旦夕;多少人因被人而穷家荡产!电视上的广告一个接一个,可是又有多少广告可信呢?每当每年的三月十五日,又有多少广告被揭发!几乎所有的广告都带有虚假宣传!一口普通的锅平日里卖十几元,可是一上电视就成了不粘锅,无油烟锅,不糊锅,身价也从原来的十几元猛增到了六百多元!现在谁有能说什么是健康的呢?人们越来越吃也不敢吃,买也不敢买,相投资也不敢投了。所以我们应树立好“道德观”与“价值观”。我们不人也能满足自己的经济心。武汉男生设计的熊猫烧香病毒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多少台计算机中了这种病毒多少个帐户被盗取一空,他是赚了很多钱,但是他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其实他能设计出中国第一的计算机病毒,就说明他对计算机很有研究,也十分有这方面的天赋。如果他能把这方面的知识运用在科研这方面,他也能赚大钱,而命运却与现在截然不同。看看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就把这方面的知识运用到了软件开发这一方面,结果成为了世界首富,而他也是近年来捐款最多的人。我想我们大家都加强加强一点对“道德观”与“价值观”的认识,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是多么的美好!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 SUPERSTRUCTURE 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一、道德与法律的学理含义: (一)道德的含义: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恩格斯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二)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含义。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结合中国国情,我国法律与道德的现状: 1.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 2.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法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孟子《离楼上》中讲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它需要其它手段的配合,其中法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 4.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 5.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6.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7.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矗 8.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结合历史与现实谈谈对现实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的认识.
海商法的行吗?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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