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 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 号)、《浙江大学关 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
一、学位论文评审的基本条件. 1.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各个考核和培养环节的在册研究生(含全日制、同等学力、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须
论文评审|浙江大学关于申请办理硕士、博士学位证明的规定 浙江大学关于申请办理硕士、博士学位证明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证明申请办理
请欲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以下通知要求执行,以确保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安排得已顺利进行。 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的任一环节者,将列入下
单位发表研究论文(已发表或录用,不含综述性文章),且 导师为作者之一。(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A,B,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 文1篇;(2)研究生以共一排名
华东师范大学 至少2篇c刊。 可见不同院校对博士毕业论文的发表要求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在专业和导师的要求方面也会存在区别,每所院校每年的具体实施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变动,因此上文的内
论文题目:应准确概括整个论文的核心内容,简明扼要,一般不能超过25个汉字,英文题目翻译应简短准确,一般不应超过150个字母,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学科
(3)博士生署名排第二,但注明为共同第一作者,并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唯一或第一作者单位的。 四、在受理研究生学位申请时,若论文尚未正式发表,可凭有效的录用通
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浙江大学: SCI 文章两篇。 且对IF (影响因子)有要求。 武汉大学: 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 人文、社会
01 清华大学 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新规称:”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 02 北京大学 本人为第一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电话 : +86-571-87951395. 邮箱 : yjsy@zju.edu.cn. 地址 : 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2009 年 9 月修订),结合社会科学学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如下: 一、博士研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一)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二)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 1.理学学科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
一、博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应充分重视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定稿工作。博士生在学位论文评阅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2)尚在暂缓送交收藏单位期限内的博士学位论文; (3)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经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和条件 参加评选
双向隐名论文要求:论文封面和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作者和导师的信息,论文最后不需要作者简介和致谢,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写为:第*作者.期刊,年份.例如:第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计划招生56人,普通招考博士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SCI学术论文一篇。没有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的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科研成绩申请科研成果破格;具体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理学学科博士学位:作为第一、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2篇及以上(其中1篇须是第一作者)和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学术期刊(以下简称一级期刊,IM收录论
3.博士生署名排第二,但注明为共同第一作者,并以浙江大学 为博士生的唯一或第一作者单位的. 第十条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如科研成果未能及时发表, 但其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