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科研著作或发表论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科研失信的行为,比如无实质性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不仅给个人还给期刊带来负面的影响。 科研人员,不要触犯
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价值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2]该《规定》的公布,并不是偶然的,是经验积
8月19日, 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了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对论文数据及图片拼凑、篡改,第三方代写代投代发,购买实验数据,买卖论文等医疗
第九条 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负责牵头调查处理,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牵头单位。
(六)违反奖励、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 (七)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不得推诿包庇。 第四
仅从学术论文一项即纳入失信名单,不可取,属治标不治本。要铲除滋生论文造假,学术腐败的土壤下手。 改变学者和学术成果评估制度,改变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学术成果要求才是上策。 失信名
科研论文变更作者名单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大家投稿之前一定要再三确认好作者名单,避免出现更改作者的情况。. 如果真需要修改,我们首先 要向编辑发送作
而一些院校为了提高学校的论文发表水平,也表示对在这些「黑名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无法报销版面费,无法用于晋升,不纳入业绩。下面,小v就给大家分享
2021年6月8日至11月19日,国家卫健委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已公布医学科研失信案件调查处罚结果9批次,而公布的科研失信案件全部为科技论文学术不端问题,共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