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二次发表不属于学术不端 二次发表或再次发表(secondary publication)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如果清晰注明了已发表论文
未经允许及/或确认的论文重复发表是一种严重违反发表道德的行为,其理由如下: 大多数情况下会侵犯版权,论文的版权属于期刊而不是作者;因此,作者不能随意重复发
一位科研人员得到三组(A/B/C)数据,作者将三组数据分别用A和B、A和C去论证同一个结果,并在同一时间段同时发表。回归到定义上,还是使用同一实验数分
通常情况下, 以下情况不属于重复投稿或重复发表: (1) 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口头报告, 或者以摘要或会议板报形式报道过的研究结果 (但不包括以会议文集或类似
目前国内部分学者对同一论文采取不同文种发表表示质疑,并认为不同文种的重复发表是属于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国内科学界和期刊界对此也尚未形成比较统一
如果资料没有重复且每篇论文所讨论的问题各不相同,那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可从四个方面来判断是否为重复发表或零碎发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可能就涉及学术不端
近日,网络曝光在2020年6月28日由南京医科大学王学浩,张亚琴,唐金海及吴金道在Hepatology(IF=17)共同通讯的SCI论文已经被撤稿,该篇论文在发表后,就遭受到国际知名科学论坛 Pu
学术类科技期刊中所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同样可依据此规范进行界定,如科技期刊论文作者(以下简称科技论文作者)的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3]都属
前几天,我已经说过要就重复资助现象好好写一篇文章,“不能让那些大人物,拿着一个课题,把手伸到各个部门的。至少科技部、基金委、发改委的项目应该不重复资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