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
据《中国科学报》消息,4 月 7 日,《科学通报》在线发表了中国科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卫平与同事宋利璞的一篇题为“涉及科技伦理问题的撤稿论文研究”的文章。该论文从文
虚假署名包括以下五种现象: 把不属于作者的人列为作者; 把属于作者的人排斥在作者名单之外; 作者的重要性排序不符合实际情况,尤其是第一作者; 把不够资
这项手段是机构试图通过冒充客座编辑开设真专刊,来发表虚假论文这种方式渗透科学期刊,从而实现在高信誉期刊上发表虚假学术论文。 Springer Nature 的《纳米粒子研究杂志》
第九条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负责牵头调查处理,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
意味着这个时候这些期刊里的内线已经打通,或是期刊本身只要收钱就能发表。”批量论文造假,薛定谔躺枪 来自各国的神秘机构、神秘作者频繁出现,还只是这批问题论文的疑点之一。在
第九条 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负责牵头调查处理,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
而也有网友对Turcu白得论文的事做出见解。可能是某个非常讨厌她的人想把她置于学术陷阱中,摧毁她的学术道路,所以通过使用虚假电子邮件进行投稿,为之后揭发Turcu学术剽窃埋下伏笔。所以,
第三十条 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 (二)是否有造假、欺,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