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印发《关于调整SCI论文 业绩点奖励标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我校高水平SCI期刊
2,林旺松,林毅夫兄弟捐资设立"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奖学基金":在《经济研究》上发表一 篇论文,给予本院本研学生作者合计 RMB8000 元奖励,每年共奖励不超过 2 名. 二, 具体办
科研标兵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由外单位申报获得的各类奖励,合作发表的论文,我校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参加人、论文作者等)应及时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一、 资助标准:. 英文一类学术期刊每篇40000元、英文二类学术期刊每篇20000元;中文一类学术期刊每篇8000元、中文二类学术期刊每篇5000元。. 二、 奖励
排位为第四完成人及以后且标注海南大学为完成单位的按该论文奖励标准的10%计算。 C类期刊发表论文,如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时为通讯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若与外单位合作完
为推进和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鼓励我校本科生多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校制订了《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试行)》,已通过校长办公
(4)同一篇学术论文在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已经获得奖励的,不再重 复奖励。 (5)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发表的署名 XX 大学的学术论文予以同等 奖励。 2、论文转载(收录)奖励 表4 收录(
第 九条 同一科研成果符合多个奖励条件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第三章 高水平论文奖励 第十条 学校设立高水平论文奖励,鼓励科研人员在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期
(1)在A+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20000元/篇;(2) 在A 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15000元/篇;(3) 在B 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10000元/篇;(4)在C 级刊物上
论文必须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无其它通讯作者单位,论文的确认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每年发布的数据库为准,具体奖励办法为: 1.《Nature》、《Science》、《Cell》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