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有关学术规范问题由博士生本人承诺,导师负责。 九、毕业与学位申请 博士生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发表学术论文
(一)学校对每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同时颁发“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对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500元。 (二
1.发表学术论文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须经导师同意。 2.发表学术论文署名中应包含导师。博士生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若博士生是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
学位、学科.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历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
1、深圳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需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是深圳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的硬性条件。2
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及《深圳大学研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博士生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申请学位。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我校各学位分委会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