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环境》简介
青海环境

青海环境

  • 主管单位: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 主办单位: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 学科分类:环境
  • 出版地区:青海
  • 发行周期:季刊
  • 国际刊号:1007-2454
  • 创刊时间:1984
  • 创刊开本:青海
  • 审稿时间:2017/01/05
  • 复合影响因子:0.222
  • 综合影响因子:0.058
  •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青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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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环境》(季刊)创刊于1984年,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局主办。

《青海环境》本刊作为宣传青藏高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窗口,立足青海,面向全国,突出高原特点,反映高原环保科技成果。可供有关领导干部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科研、教学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公众参阅。获奖情况:第一届全国环境保护期刊评比三等奖;2009年青海省期刊编校优秀奖。

青海环境栏目设置

环境论坛、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研究报告、工作经验、综述、动态与简讯

青海环境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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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青海环境》文字精练,论点明确,数据准确可靠,逻辑严密,标点准确。文字一般不超过5000字。

1.2《青海环境》来稿手抄、打印均可。手抄稿请用钢笔在方格稿纸上誊清,字迹工整,打印稿请用A4纸单面打印。

1.3《青海环境》稿件应包括:题目、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7个部分。摘要一般不宜超过300字,关键词3~8个,正文中插图请用描图纸黑墨绘制,务求线条光洁,图内文字用铅笔标写清楚,同时在文中留出图位,下端写明标题。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式,其上方标注表序、表题。文内标题层次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2、2.1、2.1.1,左起顶格书写,当标题超过4节时,请用a、b、c表示。

1.4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物,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码,并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方用方括号标出。

1.5来稿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1.6来稿请附英文题目和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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